[P.1]如是语经
一集 第一品
然,我闻应供已说,世尊说此:「诸比丘!应断一法。我说汝等不再来之成就者。何者一法?诸比丘!所谓贪法。我说汝等不再来之成就者。」世尊说此义,此处如是说:
我闻世尊说此义。
我闻应供已说,世尊说此:「诸比丘!应断一法。我说汝等不再来之成就者。何[P.2]者一法?诸比丘!所谓嗔法。我说汝等不再来之成就者。」世尊说此义,此处如是说:
我闻世尊说此义。
我闻应供已说,世尊说此:「诸比丘!应断一法。我说汝等不再来之成就者。何者一法?诸比丘!所谓痴法。我说汝等不再来之成就者。」世尊说此义,此处如是说:
我闻世尊说此义。
我闻应供已说,世尊说此:「诸比丘!应断一法。我说汝等不再来之成就者。何者一法?诸比丘!所谓忿法。我说汝等不再来之成就者。」世尊说此义,此处如是说:
我闻世尊说此义。
我闻应供已说,世尊说此:「诸比丘!应断一法。我说汝等不再来之成就者。何者一法?诸比丘!所谓覆法。我说法等不再来之成就者。」世尊说此义,此处如是说:
我闻世尊说此义。
我闻应供已说,世尊说此:「诸比丘!应断一法。我说汝等不再来之成就者。何者一法?诸比丘!所谓慢法。我说汝等不再来之成就者。」世尊说此义,此处如是说:
我闻世尊说此义。
[P.4]我闻应供已说,世尊说此:「诸比丘!不通知不徧知一切,不能自彼而抛弃,不断心者,不能尽苦。然则,诸比丘!通知一切徧知一切,自彼而抛弃,断心者,得尽苦。」世尊说此义,此处如是说:
我闻世尊说此义。
我闻应供已说,世尊说此:「诸比丘!不通知不徧知慢,不能自彼而抛弃,不断心者,不能尽苦。然则,诸比丘!通知徧知慢,自彼而抛弃,断心者,得尽苦。」世尊说此义,此处如是说:
我闻世尊说此义。
我闻应供已说,世尊说此:「诸比丘!不通知不徧知贪,不能自彼而抛弃,不断心者,不能尽苦。然则,诸比丘!通知徧知贪,自彼而抛弃,断心者,得尽苦。」世尊说此义,此处如是说:
我闻世尊说此义。
一集 第二品
我闻应供已说,世尊说此:「诸比丘!不通知不遍知痴,不能自彼而抛弃,不断心者,不能尽苦。然则,诸比丘!通知遍知痴,自彼而抛弃,断心者,得尽苦。」世尊说此义,此处如是说:
我闻世尊说此义。
我闻应供已说,世尊说此:「诸比丘!不通知不遍知忿,不能自彼而抛弃,不断心者,不能尽苦。然则,诸比丘!通知遍知忿,自彼而抛弃,断心者,得尽苦。」世尊说此义,此处如是说:
我闻世尊说此义。
我闻应供已说,世尊说此:「诸比丘!不通知不徧知覆,不能自彼而抛弃,不断心者,不能尽苦。然则,诸比丘!通知徧知覆,自彼而抛弃,断心者,得尽苦。」世尊说此义,此处如是说:
我闻世尊说此义。
[P.8]我闻应供已说,世尊说此:「诸比丘!我不观他之一盖如无明盖,依彼〔无明〕盖所覆,众生长时驰骋流转生死。何以故?诸比丘!依无明盖所覆众生,长夜驰骋流转。」世尊说此义,此处如是说:
我闻世尊说此义。
我闻应供已说,世尊说此:「诸比丘!我不观他之一结如爱结,依彼结相应,有情长夜驰骋流转。何以故?诸比丘!与爱结相应,有情长夜驰骋流转。」世尊说此义,此处如是说:
我闻世尊说此义。
我闻应供已说,世尊说此:「诸比丘!我为有学、未得之人,为续住希求无上安稳之比丘等,作内缘之言者,诸比丘!我不观他有一缘如如理作意之饶益。诸比丘!如理作意比丘舍离不善,修习善。」世尊说此义,此处如是说:
我闻世尊说此义。
我闻应供已说,世尊说此:「诸比丘!我为有学、未得之人,为续住希求无上安稳之比丘等,作外缘之言者,诸比丘!我不观他有一缘如善知识之饶益。诸比丘!善知识之比丘舍离不善,修习善。」世尊说此义,此处如是说:
我闻世尊说此义。
[P.11]我闻应供已说,世尊说此:「诸比丘!世间有所生一法,为众生之不利,为众生之不安乐,为众生之不义,为不利,为天、人之苦生。何之一法?为破僧伽。即,诸比丘!僧伽之破坏时,有相互诤论事,有相互诃责,又相互凌蔑,又相互弃舍。于此处,若未敬信者则不敬信,又既敬信者为不敬信。」世尊说此义,此处如是说:
我闻世尊说此义。
我闻应供已说,世尊说此:「诸比丘!世间有所生一法,为众生之利,为众生之[P.12]安乐,为众生之义利,为天、人之乐生。何之一法?为僧伽之和合。即,诸比丘!僧伽和合时,无相互诤论,无相互诃责,无相互凌蔑,无相互弃舍。于此处若未敬信者而起敬信,既敬信者而增敬信。」世尊说此义,此处如是说:
我闻世尊说此义。
一集 第三品
我闻应供已说,世尊说此:「诸比丘!于世我以〔自己〕心〔差別智〕分析知净[P.14]心一类人之心,此人死时,如舍重担〔生〕天界。所以者何?诸比丘!彼心之清净。诸比丘!则因于世一类有情心净,身坏死后生往善趣、天界。」世尊说此义,此处如是说:
我闻世尊说此义。
[P.15]我闻应供已说,世尊说此:「诸比丘!勿畏于福,诸比丘!此为乐、希、欲、爱、悦之同义语,此即是福。诸比丘!则我长时行作福时,能知长时之希、欲、爱、悦果报之经验。七年间修习慈心,七坏成劫间不再来此世。诸比丘!于退转劫间,正入光音天,于进转劫间,生于空梵天宫。诸比丘!于此处我正见梵天、大梵天、征服者、不被征服者,见一切之权威者。诸比丘!我已三十六次为诸天主帝释,更为法法王,战克四方,使住民得安全,成就七宝转轮王已几百次。然对地方王国教说为何?诸比丘!于彼我如是思惟:『今我已为如斯大神力者、如斯大威力者,此于我为如何业果耶?为如何业之果报耶?』于彼我已如是思惟:『今我已为如斯大神力者、如斯大威力者,此于我为三业之果,为三业之果报,为布施、调御、节制之〔果报〕。』」世尊说此义,此处如是说:
我闻世尊说此义。
我闻应供已说,世尊说此:「诸比丘!有一法,若修习多作为者,摄持安住于现法之利与未来〔之利〕。何之一法?为向善法不放逸。诸比丘!若修习此一法多作为者,摄持安住于现法之利与未来〔之利〕。」世尊说此义,此处如是说:
我闻世尊说此义。
我闻应供已说,世尊说此:「诸比丘!一人于〔一〕劫驰骋流转者之骸骨、骨之堆积、骨之积聚,如彼毘补罗山之大。若善集彼者,且不被坏者〔可知此〕。」世尊说此义,此处如是说:
我闻世尊说此义。
我闻应供已说,世尊说此:「诸比丘!如我所知,若众生知布施、均分之果报,[P.19]则不与而食将不存,不住怀悭悋之污心。即令彼最后一搏,虽有最后一口食,或有可爱之物,将无不均分。何以故?诸比丘!如我所知,众生不知如此布施、均分之果,故不与而食,住于怀悭悋之污心。」世尊说此义,此处如是说:
我闻世尊说此义。
我闻应供已说,世尊说此:「诸比丘!一切之有依福业,不彼慈心解脱十六[P.20]分之一值,惟彼慈心解脱光辉卓绝,且为照渡。诸比丘!譬如一切星光不彼月光十六分之一值,惟月光卓绝且为照渡。如是,诸比丘!一切之有依福业,不彼慈心解脱十六分之一值。惟彼慈心解脱光辉卓绝,且为照渡。诸比丘!譬如秋季雨期最后一月,清朗无云,太阳升空中,善灭空中一切暗,而光辉照渡。诸比丘!如是,一切之有依福业,不彼慈心解脱十六分之一值,惟彼慈心解脱光辉卓绝,且为照渡。诸比丘!譬如夜至晨时东方之明星,照渡光辉。诸比丘!如是一切之有依福[P.21]业,不彼慈心解脱十六分之一值,彼慈心解脱光辉卓绝,且为照渡。」世尊说此义,此处如是说:
我闻世尊说此义。
摄颂曰:
一集终了,有关二法于下叙之。
二集 第一品
我闻应供已说,世尊说此:「诸比丘!成就二法之比丘,于现法住于苦,有患,[P.23]有恼,有焦虑,身坏死后,恶趣当可期待。何之为二?为不护诸根门及食不知量。诸比丘!成就此二法之比丘,于现法住于苦,有患,有恼,有焦虑,身坏死后,恶趣当可期待。」世尊说此义,此处如是说:
我闻世尊说此义。
我闻应供已说,世尊说此:「诸比丘!成就二法之比丘!于现法住于乐,无患,[P.24]无恼,无焦虑,身坏死后,善趣当可期待。何为二?于护诸根门,食为知量。诸比丘!成就此等二法之比丘,于现法住于乐,无患,无恼,无焦虑,身坏死后,善趣当可期待。」世尊说此义,此处如是说:
我闻世尊说此义。
我闻应供已说,世尊说此:「诸比丘!此等焦恼有二法。何之为二?诸比丘!此[P.25]处某者不作善,不作拂恶,不作护畏;作恶,作顽固,作罪过。彼谓:『我已不作善』而烦恼,『我已作恶』而烦恼。诸比丘!此等为焦恼之二法。」世尊说此义,此处如是说:
我闻世尊说此义。
我闻应供已说,世尊说此:「诸比丘!此等有不焦恼之二法。二之为何?诸比丘!此处某者作善,作拂恶,作护畏;不作恶,不作顽固,不作罪过。彼谓『我已[P.26]作善』而无恼,『我已不作恶』而无恼。诸比丘!此等为不焦恼之二法。」世尊说此义,此处如是说:
我闻世尊说此义。
我闻应供已说,世尊说此:「诸比丘!成就二法之人如负重担,如此〔生〕于地狱。何之为二?为恶戒与恶见。诸比丘!成就此等二法之人如负重担,如此〔生〕于地狱。」世尊说此义,此处如是说:
我闻世尊说此义。
[P.27]我闻应供已说,世尊说此:「诸比丘!成就二法之人如舍重担,如此〔生〕于天界。何之为二?为善戒与善见。诸比丘!成就此等二法之人如舍重担,如此〔生〕于天界。」世尊说此义,此处如是说:
我闻世尊说此义。
我闻应供已说,世尊说此:「诸比丘!无勤无愧之比丘不能〔证〕等觉,不能〔证〕涅槃,不能证无上之安稳。诸比丘!有勤有愧之比丘,得〔证〕等觉,得〔证〕涅槃,得证无上之安稳。」世尊说此义,此处如是说:
我闻世尊说此义。
我闻应供已说,世尊说此:「诸比丘!非为诡诈、矫妄、利养、恭敬、称誉、胜利,非为众人如是知我言我,而住于梵行。反而,诸比丘!为律仪,为舍离,而住于梵行。」世尊说此义,此处如是说:
我闻世尊说此义。
我闻应供已说,世尊说此:「诸比丘!非为诡诈、矫妄、利养、恭敬、称誉、胜利,非为众人如是知我言我,而住于梵行。反而,诸比丘!为通知为徧知,而住于梵行。」世尊说此义,此处如是说:
我闻世尊说此义。
二集 第二品
我闻应供已说,世尊说此:「诸比丘!如来、应供、正自觉者多修行二寻思,为安稳寻思与孤独寻思。诸比丘!如来无害之欣喜且无害之悦乐,诸比丘!如来多修行此无害之欣喜与无害悦乐处之寻思:『我依此威仪,对任何有情与非情,无有害事。』诸比丘!如来有孤独之欣喜与孤独之悦乐。诸比丘!如来多修行此孤独之欣[P.32]喜与孤独悦乐处之寻思:『舍离不善者。』是故诸比丘亦应住于无害之欣喜与无害之悦乐。诸比丘!汝等之中住于无害之欣喜与无害之悦乐,则将多修行寻思:『我等依此之威仪,对任何有情非情,无有害事。』诸比丘!应住于孤独之欣喜与孤独之悦乐。诸比丘!汝等之中住于孤独之欣喜与孤独之悦乐者则将多修行寻思:『我等舍离所有不善,所有未舍离者。』」世尊说此义,此处如是说:
我闻世尊说此义。
我闻应供已说,世尊说此:「诸比丘!如来、应供、正自觉者有二种之说法差別。何之为二?言:『见恶知恶』,此为第一之说法;言:『由见恶知恶而嫌厌、离、解脱』,此为第二之说法。」世尊说此义,此处如是说:
我闻世尊说此义。
我闻应供已说,世尊说此:「诸比丘!无明为到达不善法之先驱,于后有无惭与无愧。然则,诸比丘!明是到达善法之先驱,于后有惭愧。」世尊说此义,此处如是说:
[P.35]我闻世尊说此义。
第一诵品
我闻应供已说,世尊说此:「诸比丘!甚不足者,乃圣慧不足之众生,彼等于现法住于苦,有患、有恼、有焦虑,身坏死后,恶趣当可期待。诸比丘!其非不足者非圣慧不足之众生,彼等于现法住于乐,无患、无恼、无焦虑,身坏死后,善趣当可期待。」世尊说此义,此处如是说:
我闻世尊说此义。
我闻应供已说,世尊说此:「诸比丘!此等二种白法为护世间。何之为二?为惭及愧。诸比丘!若此等二种白法不护世间,在此世母或叔母或外叔母或阿阇梨之妻或师之妻,将无被识〔差別〕,恰如山羊、羊、雄鸡、野猪、犬、豺,世间将陷于混乱。是故,诸比丘!此等二种之白法护世间,故有母或叔母或外叔母或阿阇梨之妻或师之妻被识〔別〕。」世尊说此义,此处如是说:
我闻世尊说此义。
我闻应供已说,世尊说此:「诸比丘!有无生、无有、无作、无为。诸比丘!若无无生、无有、无作、无为,于此处应不能知生、有、作、为之出离。是故,诸比丘!有无生、无有、无作、无为,故应能知生、有、作、为之出离。」世尊说此义,此处如是说:
我闻世尊说此义。
我闻应供已说,世尊说此:「诸比丘!此等有二涅槃。何之为二?为有余依涅槃界及无余依涅槃界。诸比丘!有余依涅槃界为何?诸比丘!于此处应供之比丘已尽漏,住于〔梵行〕,辨应作之事,舍负重担,证得自义,以尽有结,依正智而解脱。彼五根安立,无伤彼事,故经验喜与不喜,能感乐与苦。彼为灭贪、灭嗔、灭痴者,诸比丘!说彼为有余依涅槃界。然,诸比丘!无余依涅槃界为何?诸比丘!于此应供之比丘已尽漏,住于〔梵行〕,应作已办,舍负重担,证得自义,以尽有结,依正智而解脱。诸比丘!然于此生所觉知者已为无喜悦而清凉,诸比丘!说彼为无余依涅槃。诸比丘!此为二涅槃界。」世尊说此义,此处如是说:
我闻世尊说此义。
我闻应供已说,世尊说此:「诸比丘!心喜独居,悦乐独居,内住于心寂静与随顺,不离静虑,成就胜观,增长空处。诸比丘!心喜独居,悦乐独居,内心寂静与随顺,不离静虑,成就胜观,增长空处而住者,可期待二果中之一果,于现法智〔阿罗汉果〕或有烦恼之余依成不还果。」世尊说此义,此处如是说:
我闻世尊说此义。
四六(二、二、九)
我闻应供已说,世尊说此:「诸比丘!有应学者之胜利,有最上之慧,有解脱味,应住于四念处观。诸比丘!有应学者之胜利,有最上之慧,有解脱味,住于至上四念处观者,可期待二果中之一果,于现法智〔阿罗汉果〕或如有〔烦恼之〕余依成不还果。」世尊说此义,此处如是说:
我闻世尊说此义。
我闻应供已说,世尊说此:「诸比丘!应住于觉悟、正念、正知、等持、悦豫、胜观此等,于诸善法胜观时宜而住。诸比丘!觉悟、正念、正知、等持、悦豫、胜观此等,于诸善法胜观时宜之比丘,二果中被可期待一果,于现法智〔阿罗汉果〕或有烦恼之余依成不还果。」世尊说此义,此处如是说:
我闻世尊说此义。
我闻应供已说,世尊说此:「诸比丘!彼等二人以不舍彼,为堕无幸处奈落者。二人者谁?凡非梵行者称为梵行者,又凡以无根非梵行诽谤修圆满清净之梵行者。诸比丘!此等二人以不断彼,为堕无幸处奈落者。」世尊说此义,此处如是说:
我闻世尊说此义。
四九(二、二、一二)
我闻应供已说,世尊说此:「诸比丘!依二见所障碍之人与天或执著,或超越,而具眼者得见。然则,诸比丘!执著者为何?诸比丘!喜有,受天与人〔之身〕,享乐有,说彼灭有法时,心不踊跃,不晃耀,不成安稳,不成爱著,如是,诸比丘!或为执著者。然则,诸比丘!超越者为何?为有所恼,惭耻于〔有〕,续为嫌厌,欢[P.44]喜有灭。此见真实,身坏死后,被切断而失,无再度死事,可谓安稳;此最胜,此为真实。诸比丘!如是或者成为超越。诸比丘!具眼者见为何?诸比丘!于此,见存在者为存在,见使存在者为使存在,成为入于存在之嫌恶、离贪、灭尽。诸比丘!具眼者如是见。」世尊说此义,此处如是说:
我闻世尊说此义。
二集终了
摄颂曰:
三集 第一品
五〇(三、一、一)
我闻应供已说,世尊说此:「诸比丘!此等为三不善根。三之为何?为贪不善根、嗔不善根、痴不善根。诸比丘!此等实为三不善根。」世尊说此义,此处如是说:
我闻世尊说此义。
五二(三、一、三)
我闻应供已说,世尊说此:「诸比丘!此等为三受。三之为何?为乐受、苦受、不苦不乐受。诸比丘!此等实为三受。」世尊说此义,此处如是说:
我闻世尊说此义。
[P.47]五三(三、一、四)
我闻应供已说,世尊说此:「诸比丘!此等为三受。三之为何?乐受、苦受、不苦不乐受。诸比丘!此等为三受。诸比丘!乐受由苦可见,苦受由投枪可见,不苦不乐受由无常可见。诸比丘!比丘之乐受虽由苦见,苦受由投枪见,不苦不乐受由无常见者。诸比丘!正见断渴爱,退转结缚,洞察正慢,灭苦处之比丘为圣者。」世尊说此义,此处如是说:
我闻世尊说此义。
[P.48]五四(三、一、五)
我闻应供已说,世尊说此:「诸比丘!此等为三求。三之为何?为欲求、有求、梵行求。诸比丘!此等实为三求。」世尊说此义,此处如是说:
我闻世尊说此义。
五五(三、一、六)
我闻应供已说,世尊说此:「诸比丘!此等为三求。三之为何?为欲求、有求、梵行求。诸比丘!此等实为三求。」
世尊说此义,此处如是说:
我闻世尊说此义。
五六(三、一、七)
我闻应供已说,世尊说此:「诸比丘!此等为三漏。三之为何?为欲漏、有漏、无明漏。诸比丘!此等实为三漏。」世尊说此义,此处如是说:
我闻世尊说此义。
五七(三、一、八)
我闻应供已说,世尊说此:「诸比丘!此等为三漏。三之为何?为欲漏、有漏、无明漏。诸比丘!此等实为三漏。」世尊说此义,此处如是说:
我闻世尊说此义。
五八(三、一、九)
我闻应供已说,世尊说此:「诸比丘!此等为三爱。三之为何?为欲爱、有爱、非有爱。诸比丘!此等实为三爱。」世尊说此义,此处如是说:
我闻世尊说此义。
三集 第二品
我闻应供已说,世尊说此:「诸比丘!此等为三福业。三之为何?为布施福业,戒福业,修习福业。诸比丘!此等实为三福业。」世尊说此义,此处如是说:
我闻世尊说此义。
六一(三、二、二)
我闻应供已说,世尊说此:「诸比丘!此等为三眼。三之为何?为肉眼、天眼、慧眼。诸比丘!此等实为三眼。」世尊说此义,此处如是说:
我闻世尊说此义。
我闻应供已说,世尊说此:「诸比丘!此等为三根。三之为何?为未知根、已知根、具知根。诸比丘!此等实为三根。」世尊说此义,此处如是说:
我闻世尊说此义。
六三(三、二、四)
我闻应供已说,世尊说此:「诸比丘!此等为三时。三之为何?为过去时、未来时、现在时。诸比丘!此等实为三时。」世尊说此义,此处如是说:
我闻世尊说此义。
我闻应供已说,世尊说此:「诸比丘!此等为三恶行。三之为何?为身恶行、语恶行、意恶行。诸比丘!此等实为三恶行。」世尊说此义,此处如是说:
我闻世尊说此义。
我闻应供已说,世尊说此:「诸比丘!此等为三妙行。三之为何?为身妙行、语妙行、意妙行。诸比丘!此等实为三妙行。」世尊说此义,此处如是说:
我闻世尊说此义。
六六(三、二、七)
我闻应供已说,世尊说此:「诸比丘!此等为三清静。三之为何?为身清静、语清静、意清静。诸比丘!此等实为三清静。」世尊说此义,此处如是说:
我闻世尊说此义。
六七(三、二、八)
我闻应供已说,世尊说此:「诸比丘!此等为三寂默。三之为何?为身寂默、语寂默、意寂默。诸比丘众!此等实为三寂默。」世尊说此义,此处如是说:
我闻世尊说此义。
六八(三、二、九)
我闻应供已说,世尊说此:「诸比丘!不断贪欲,不断嗔恚,不断愚痴者,诸比丘!此为魔所缚,〔陷于〕不解脱之魔网者,云为恶之傀儡。诸比丘!断贪欲,断嗔恚,断愚痴者,诸比丘!此不为魔所缚,不〔陷于〕魔网之解脱者,谓非恶之傀儡。」世尊说此义,此处如是说:
我闻世尊说此义。
三集 第三品
七〇(三、三、一)
我闻应供已说,世尊说此:「诸比丘!我见成就身恶行,成就语恶行,成就意恶行,谤圣者,怀邪见,受邪见业之众生,身坏死后,生于无幸处、恶趣、堕处、奈[P.59]落。诸比丘!实我说此,沙门婆罗门之任何者亦未曾闻。诸比丘!我见成就身恶行,成就语恶行,成就意恶行,谤圣者,怀邪见,受邪见业之众生,身坏死后,生无幸处、恶趣、堕处、奈落。诸比丘!实亦唯我完全知此,完全见,完全理解。诸比丘!我见成就身恶行,成就语恶行,成就意恶行,谤圣者,怀邪见,受邪见业之众生,身坏死后生无幸处、恶处、堕处、奈落。」世尊说此义,此处如是说:
我闻世尊说此义。
七一(三、三、二)
我闻应供已说,世尊说此:「诸比丘!我见成就身妙行,成就语妙行,成就意妙[P.60]行,不非难圣者,怀正见,受正见业之众生,身坏死后,生善趣、天界。诸比丘!我实说此,沙门婆罗门之任何者亦未曾闻。诸比丘!我见成就身妙行,成就语妙行,成就意妙行,不非难圣者,怀正见,受正见业之众生身坏死后,生善趣天界。诸比丘!实唯我完全知此,完全见,完全理解。诸比丘!我见成就身妙行,成就语妙行,成就意妙行,不非难圣者,怀正见,受正见业之众生,身坏死后生善趣天界。」世尊说此义,此处如是说:
我闻世尊说此义。
[P.61]七二(三、三、三)
我闻应供已说,世尊说此:「诸比丘!此等为三出离界。何之为三?欲〔界〕,出离此为舍弃;色〔界〕,出离此为无色;所有存在者、已作者、依缘起者,出离此为灭尽。诸比丘!此等实为三出离界。」世尊说此义,此处如是说:
我闻世尊说此义。
[P.62]七三(三、三、四)
我闻应供已说,世尊说此:「诸比丘!由色无色胜,由无色灭尽胜。」世尊说此义,此处如是说:
我闻世尊说此义。
我闻应供已说,世尊说此:「诸比丘!世间有此等三儿存在。三之为何?为优[P.63]生、随生、劣生。然则,诸比丘!优生儿为如何者?诸比丘!此处有儿童之父母,不归依佛,不归依法,不归依僧,不慎杀生,不慎不与取,不慎欲邪行,不慎嘘言,不慎饮谷酒及果酒之放逸行为,为犯戒成恶法者;对彼等之子为归依佛,归依法,归依僧,慎杀生,慎不与取,慎欲邪行,慎嘘言,慎饮谷酒及果酒之放逸行为,为具戒成善法者,诸比丘!如是实为优生儿。然则,诸比丘!随生儿为如何者?诸比丘!此处有儿童之父母,归依佛,归依法,归依僧,慎杀生,慎不与取,慎欲邪行,慎嘘言,慎饮谷酒及果酒之放逸行为,具戒,成就善法者;彼等之子亦为归依佛,归依法,归依僧,慎杀生,慎不与取,慎欲邪行,慎嘘言,慎饮谷酒及果酒之放逸行为。诸比丘!如是实为随生儿。然则,诸比丘!劣生儿为如何者?诸比丘!此处有儿童之父母,归依佛,归依法,归依僧,慎杀生,慎不与取,慎欲邪行,慎嘘言,[P.64]慎饮谷酒及果酒之放逸行为,具戒,成就善法者;然而彼等之子不归依佛,不归依法,不归依僧,不慎杀生,不慎不与取,不慎欲邪行,不慎嘘言,饮谷酒及果酒之放逸行为,犯戒,成恶法者。诸比丘!如是实为劣生儿。诸比丘!于世间知此等三儿之存在。」世尊说此义,此处如是说:
我闻世尊说此义。
七五(三、三、六)
我闻应供已说,世尊说此:「诸比丘!于世间存有此等三者。三之为何?为旱魃者,一处降雨者,一切处降雨者。然则,诸比丘!如何人为旱魃者?诸比丘!于此,此种人对一切人非为施与者,〔即〕对沙门、婆罗门、贫民、旅人、乞食、饮物、衣服、乘物、华鬘、香油、香水、卧床、住居、灯明之不与者,诸比丘!如是之人为[P.65]旱魃者。然则,诸比丘!如何之人为一处降雨者?诸比丘!于此,此种人对部份人为施与者,对部份人为非施与者,〔即〕对沙门、婆罗门、贫民、旅人、乞食、饮物、衣服、乘物、华鬘、香油、香水、卧床、住居、灯明之与者或不与者,诸比丘!如是之人为一处降雨者。然则,诸比丘!如何之人为一切处降雨者?诸比丘!于此,此种人向一切人施与,〔即〕对沙门、婆罗门、贫民、旅人、乞食、饮物、衣服、乘物、华鬘、香油、香水、卧床、住居、灯明之与者。诸比丘!于世间知有此等三者之存在。」世尊说此义,此处如是说:
我闻世尊说此义。
我闻应供已说,世尊说此:「诸比丘!希求此三乐,智者应护戒。三之为何?谓与我名誉,智者应护戒;谓使我生富,智者应护戒;我身坏死后欲生天界,智者应护戒。诸比丘!希求此等三乐,智者应护戒。」世尊说此义,此处如是说:
我闻世尊说此义。
七七(三、三、八)
我闻应供已说,世尊说此:「诸比丘!此〔色〕身毁灭,识为染法,一切依著为无常、苦、转变之法。」世尊说此义,此处如是说:
我闻世尊说此义。
我闻应供已说,世尊说此:「诸比丘!世诸众生界相等、同类相亲往,谓劣习之众生,必交劣习众生,胜习之众生,必交胜习众生。诸比丘!虽于过去时,世诸众生界相等,同类相亲往,谓劣习之众生,必交劣习众生,胜习之众生,必交胜习众生。诸比丘!劣习众生,必交劣习众生,胜习众生,必交胜习众生。诸比丘!虽于现在时,世诸众生界相等,同类相亲往。劣习众生,必交劣习众生,胜习众生,必交胜习众生。」世尊说此义,此处如是说:
我闻世尊说此义。
我闻应供已说,世尊说此:「诸比丘!此等三法为导于有学之比丘之退失。三之为何?于此,诸比丘!有学之比丘有喜业,享乐业,耽于事业;有喜谈话,享乐谈话,耽于谈话事;有喜睡眠,享乐睡眠,耽于睡眠。诸比丘!此等三法为导于有学之比丘退失。此等三法为导于有学之比丘不退失。三之为何?于此,诸比丘!有学[P.72]之比丘无喜业,无享乐业,无耽于事业;无喜谈话,无享乐谈话,无耽于谈话;无喜睡眠,无享乐睡眠,无耽于睡眠。诸比丘!此等三法为导于有学之比丘不退失。」世尊说此义,此处如是说:
我闻世尊说此义。
第三品
摄颂曰:
三集 第四品
[P.73]我闻应供已说,世尊说此:「诸比丘!此等有三不善寻思。三之为何?无轻蔑相应之寻思,利养、善称誉、名声相应之寻思,希求世利相应之寻思。诸比丘!有此等三不善寻思。」世尊说此义,此处如是说:
我闻世尊说此义。
八一(三、四、二)
「诸比丘!我见由恭敬而已被服〔慢心〕,使心消耗之众生,身坏死后,生于无幸处、恶趣、堕处、奈落。诸比丘!我见由不被恭敬事而已被服〔憎心〕,使心之消耗众生身坏死后,生于无幸处、恶趣、堕处、奈落。诸比丘!我见由恭敬、由不被恭敬,由彼之两者被服,使心消耗之众生,身坏死后,生于无幸处、恶趣、堕处、[P.74]奈落。是故,诸比丘!实我说此,他之沙门或婆罗门无有说:『诸比丘!我见由恭敬已被服,使心消耗之众生,身坏死后,生于无幸处、恶趣、堕处、奈落。诸比丘!我见由不被恭敬事而已被服,使心消耗之众生,身坏死后,生于无幸处、恶趣、堕处、奈落。诸比丘!我见由恭敬、由不被恭敬,由彼两者已被服,使心消耗之众生,身坏死后,生于无幸处、恶趣、堕处、奈落。』是故,诸比丘!实我完全知、完全见、完全理解者,为如是说:『诸比丘!我见由恭敬而已被服,使心消耗之众生,身坏死后,生于无幸处、恶趣、堕处、奈落。诸比丘!我见由恭敬、由不被恭敬,由彼两者已被服,使心消耗之众生,身坏死后,生于无幸处、恶趣、堕处、奈落。』」
「诸比丘!于诸天中,时时生此等三种天声。三种为何?诸比丘!圣弟子之剃发、须,著黄衣,思将出家为无家时,彼之心专,诸比丘!于诸天中生天声:『此圣弟子已思与魔斗。』诸比丘!此于诸天中,时时生第一天声。复次,诸比丘!圣弟子住于相应,住于行七菩提分法修习时,彼之心专,诸比丘!于诸天中生天声:『此圣弟子开始与魔斗。』诸比丘!此于诸天中时时生第二天声。复次,诸比丘!圣弟子住于现法、自证通达,以尽无漏,无漏心解脱与慧解脱时,诸比丘!彼之心专,于诸天中生天声:『此圣弟子战捷,住于征服彼之战线。』诸比丘!此于诸天中时时生第三天声。实诸比丘!于诸天中成为生此等三种之天声。」
「诸比丘!天子将殁天身时,显五前兆:『花鬘萎,衣服破,腋下汗流,体成丑,天子已不欣天之座』。依此,诸比丘!诸天知:『此天子将死』,而以三种语鼓舞之:[P.77]『君!行于善趣,行于善趣而得善得,得善得君将成善安立。』」被如是言,有比丘如是白世尊言:「世尊!诸天称为善趣者,为何处耶?又世尊!诸天之称为善得者,为何物耶?又世尊!诸天称为善安立者为何事耶?」「诸比丘!唯人间界称为善趣者。为人得信如来所说之法与律,诸比丘!此为诸天称为善得者。而其信安立,根深定著,于世间沙门、婆罗门、天魔、梵天或由任何者坚固而无被舍去,诸比丘!此称为诸天之善安立者。」
「生于世间此三种人为多数人之利,为多数人之乐,为对世中之哀愍,为天人义[P.79]乐而生。三之为何?诸比丘!于此,如来、应供、正自觉、明行足、善逝、世间解、无上士、调御丈夫、天人师、佛、世尊出现于世。佛于始善、中善、终善开阐善法,说具义、具文、具法,明无比类完全清净梵行。诸比丘!此为生于世间之第一人,为多数人之利,为多数人之乐,为对世中之哀愍,为天人之义乐而生。复次,诸比丘!彼师之弟子有阿罗汉,尽诸烦恼,已无所作,舍重担,得自义利,离诸有结,依正智而为解脱。彼于始善、中善、终善,说具义、具文、具法,明无比类完全清净梵行。诸比丘!此为生于世间之第二人,为多数人之利,为多数人之乐,为对世中之哀愍,为天人之义乐而生。复次,诸比丘!彼师之弟子有有学者,多闻修道具戒行,彼于初善、中善、终善,说具文、具义、具法,明无比类完全清净梵行。诸比丘!此为生于世间之第三人,为多数人之利,为多数人之乐,为对世中之哀愍,为天人之义乐而生。实诸比丘!生于此世间此等三种人,为多数人之利,为多数人之乐,为对世中之哀愍,为天人之义乐而生。」
「诸比丘!应修不净观,汝等紧持出入息念于内心之前,就诸行住于无常观。诸比丘!若住不净观,则应于净界舍贪心,若贤持出入息念于内心之前,则由外无有[P.81]碎寻思者,若对诸行住无常观,则舍离诸无明成为生诸明。」
「诸比丘!此等三不善寻思,为作诸暗黑者,不作〔慧〕眼者,作无智,慧尽者,碎〔恶〕之灭者,不资〔烦恼之〕寂灭者。三之为何?诸比丘!欲寻思作诸暗黑,不作慧眼者,作无智者,为慧尽者,碎〔恶之〕灭者,不资烦恼之寂灭者。诸比丘!恚寻思作诸暗黑者,不作慧眼者,作无智者,为慧尽者,碎恶之灭者,不资〔烦恼之〕寂灭者。诸比丘!害寻思作诸暗黑者,不作〔慧〕眼者,作无智者,为慧尽者,碎〔恶之〕灭者,不资〔烦恼之〕寂灭者。实诸比丘!此等三不善寻思作诸暗黑者,不作〔慧〕眼者,作无智者,为慧尽者,碎〔恶之〕灭者,不资〔烦恼之〕寂灭者。诸比丘!此等三善寻思不作诸暗黑者,作〔慧〕眼者,作智者,增长慧者,不碎〔恶之〕灭者,资〔烦恼之〕寂灭者。三之为何?诸比丘!出离寻思不作诸暗黑者,作〔慧〕眼者,作智者,增长慧者,不碎〔恶之〕灭者,资〔烦恼之〕寂灭者。诸[P.83]比丘!无恚寻思不作诸暗黑者,作〔慧〕眼者,作智者,增长慧者,不碎〔恶之〕灭者,资〔烦恼之〕寂灭者。诸比丘!无害寻思不作诸暗黑者,作〔慧〕眼者,作智者,增长慧者,不碎〔恶之〕藏者,资〔烦恼之〕寂灭者。然诸比丘!此等三善寻思不作诸暗黑者,作〔慧〕眼,作智者,增长慧者,不碎〔恶之〕灭者,资〔烦恼之〕寂灭者。」
八八(三、四、九)
「诸比丘!此等有三内之污,内之敌,内之敌忾心,内之残忍性,内之反对性。三之为何?诸比丘!贪欲为内之污,内之敌,内之敌忾心,内之残忍性,内之反对性。诸比丘!嗔恚为内之污,内之敌,内之敌忾心,内之残忍性,内之反对性。诸比丘!愚痴为内之污,内之敌,内之敌忾心,内之残忍性,内之反对性。实诸比丘!此等有三内之污,内之敌,内之敌忾心,内之残忍性,内之反对性。」
八九(三、四、一〇)
我闻应供已说,世尊说此:「诸比丘!由三恶法所征服,心消耗之提婆达多,难免永劫住于恶趣、奈落。三之为何?诸比丘!恶欲所征服,心消耗之提婆达多,难免永劫住于恶趣、奈落。诸比丘!恶友所征服,心消耗之提婆达多,难免永劫住于恶趣、奈落。且〔未达〕最上应作之事,仅依此世事,又彼停止修习〔上人法〕,功终于半。实诸比丘!由此等三恶法所征服,心消耗之提婆达多,难免永劫住于恶趣、奈落。」世尊说此义,此处如是说:
我闻世尊说此义。
第四品
摄颂曰:
三集 第五品
我闻应供已说,世尊说此:「诸比丘!此等有三胜信。三之为何?诸比丘!于无足、二足、四足、多足、有色、无色、有想、无想、及非想、非非想之诸有情中,[P.88]应供、正自觉者、如来宣说为胜者。诸比丘!信佛之人为信最胜者,更有信最胜之胜果。诸比丘!于有为、无为之诸法中,离贪宣说为最胜者。彼已离慢无渴、舍执著、断流转、尽爱、无贪灭尽之涅槃。诸比丘!信法之人为信最胜者,更信最胜之胜果。诸比丘!于诸僧伽众中,为四双者、八辈者如来之弟子僧伽,宣说为胜者。此世尊之弟子僧伽被尊敬、被恭敬、被供养、应被合掌,为世间无上之福田。诸比丘!信僧伽之人为信最胜者,更信最胜之胜果。实此等三之胜信。」世尊说此义,此处如是说:
我闻世尊说此义。
「诸比丘!此最后之生活即为托钵。诸比丘!此托钵者,手持钵游行世间之谓,诸比丘!此贤善男子为〔胜〕义而成行。不曾被王捕者,不曾被盗贼拉致者,不为负债〔而为出家者〕,不为怖畏〔而为出家者〕,不为生息〔增加气力〕而为者,不只如此,已使陷入生、老、死、愁、悲、苦、忧、恼之苦者为灭苦者。是故,应知此无比类苦蕴之终。诸比丘!若出家之善男子而有切望,对欲而怀剧情,怀恚心,[P.90]怀邪思,为放逸而无知解,不坚固,怀惑心,有自性根者,譬如,诸比丘!如火葬场之炬火,两端已燃,其中间涂粪,于聚落不为薪之用,于林间〔不为木材之用〕。同样,诸比丘!我为此说,此者〔一方〕为舍在家之享乐,而亦〔另一方〕未成满沙门之胜义。」
九二(三、五、三)
[P.91]「诸比丘!若比丘执和合衣之裳由后随行,将亦踏我足迹,彼若有切望,对欲怀剧情、怀恚心、怀邪思惟,放逸而无知解,不坚固,怀惑心,如有自性根,则彼由我,或我由彼相远。所以者何?诸比丘!彼比丘不见法,不见法者则不见我。诸比丘!若彼比丘虽住百由旬之处,彼若无切望,对欲不怀剧情,不怀恚心,不怀邪思惟,不放逸而为知解,坚固而为一境心,若有护根,则彼于我或我于彼相近。所以者何?诸比丘!彼之比丘见法,见法者则见我。」
九三(三、五、四)
「诸比丘!此等有三火。三之为何?为贪火、嗔火、痴火。实诸比丘!此等为三火。」
「诸比丘!此等有三欲生。三之为何?为现欲、化乐〔欲〕、他化自在〔欲〕。实诸比丘!此等有三欲生。」
九六(三、五、七)
「诸比丘!与欲之系缚相应,与有之系缚相应为再来者,彼归来此世之生。诸比丘!不被欲系缚之束缚,不与有之系缚相应为不还,彼不归来此世。诸比丘!不被欲系缚之束缚,不被有系缚之束缚为阿罗汉〔应供〕,有漏尽。」
第三诵品
九七(三、五、八)
「诸比丘!戒善、法善、慧善比丘,完全住于此法、律而可谓上人。然则,诸比丘!戒善比丘为如何?诸比丘!此处有有戒比丘住于波罗提木叉律仪之抑制,具足行与行处,对微细罪亦见畏,怀学学处。如是,实诸比丘!为戒善比丘。此为善于[P.97]戒者。又法善者为如何?诸比丘!于此,比丘住于相应七菩提分法之修习行。如是,实诸比丘!为法善比丘。此为善于法者。又慧善者为如何?诸比丘!于此,比丘尽诸漏,于现法自以通知,住于实证,到达无漏心解脱、慧解脱。如是,实诸比丘!成为慧善比丘。如是戒善、法善、慧善者完全住于此法、律而言为上人。」
「诸比丘!有此等二施,是财施及法施。诸比丘!此等二施中,法施为最胜。诸比丘!此等有二均分,为财均分及法均分。诸比丘!此等二均分中,法均分为最胜。诸比丘!此有二摄益,为财摄益与法摄益。诸比丘!此等二摄益中,法之摄益为最胜。」
九九(三、五、一〇)
我闻应供已说,世尊说此:「诸比丘!我识婆罗门依法证三明,非唯用口语。然[P.99]诸比丘!我识婆罗门依法证三明,非唯用口语为何?诸比丘!于此,比丘随念种种之宿住,譬如一生、二生、三生、四生、五生、十生、二十生、三十生、四十生、五十生、百生、千生、百千生、几坏劫、几成劫、几坏成劫,我于彼处如是名、如是姓、为如是族,如是〔吃〕食,受如是苦乐,为如是寿限,彼由其处殁已,生于彼处,我于彼处如是名、如是姓、为如是族,如是〔吃〕食,受如是苦乐,为如是寿限,彼由彼处殁而生于此处,如是彼忆相状而随念种种宿住,此为彼证第一之明。无明灭而明生,暗黑拂而光明生,彼不放逸、勇猛如舍己而住时。复次,诸比丘!比丘以清净超人之天眼见众生之死、生、劣、胜、妙色、恶色、善趣、恶趣之业而知众生之生。实此等之众生成就身恶行,成就语恶行,成就意恶行,谤圣者,怀邪见,受邪见之业,彼等身坏死后,生于无幸处、恶趣、堕处、奈落。或实此等众生成就身妙行,成就语妙行,成就意妙行,不谤圣者,怀正见,受正见之业,彼等身[P.100]坏死后,生于善趣、天界。如是以清净超人天眼……乃至知应众生……业而生,此为彼证第二明。无明灭而明生,暗黑拂而光明生,彼不放逸、勇猛,如舍己而住时。复次,诸比丘!比丘住于到达实证,于现法以自通知尽诸漏,无漏之心解脱、慧解脱,此为彼证第三明。无明灭而明生,暗黑拂而光明生,彼不放逸、勇猛,如舍己而住时。如是,我非唯用口语,依法识〔证〕三明婆罗门。」世尊说此义,此处如是说:
我闻世尊说此义。
第五品
摄颂曰:
三集终了
四集
一〇〇(四、一)
我闻应供已说,世尊说此:「诸比丘!我为净手之乞者,最后身之婆罗门,为无上之内科医、外科医。汝等为我实子,由口生、由法生,依法为法之后继者,非财之后继者。诸比丘!此等有二施,为财施及法施。诸比丘!此等二施中,法施为最[P.102]胜。诸比丘!此等有二均分,有财均分及法均分。诸比丘!此等二均分中,法均分为最胜。诸比丘!此等有二摄益,为财摄益及法摄益。诸比丘!此等二摄益之中,法摄益为最胜。诸比丘!此等有二供养,为财供养及法供养。诸比丘!此二供养中,法供养为最胜。」世尊说此义,此处如是说:
我闻世尊说此义。
「诸比丘!此等四为琐物而易得,且此等为无诃责者。四之为何?衣之粪扫衣为琐物而易得,且此为无诃责之物。诸比丘!食物之饭团为琐物而易得,且此为无诃[P.103]责之物。诸比丘!坐卧树下为琐物而易得,且彼为无诃责之物。诸比丘!作家畜之尿为药品是琐物而易得,且为无诃责之物。实诸比丘!此等之四为琐物而易得,且彼为无诃责之物。是故,诸比丘!比丘依琐物且易得之物而满足,我谓此为沙门分。」
一〇二(四、三)
「诸比丘!我说知者、见者有有漏之尽,非不知者,非不见者。然诸比丘!于知何者、见何者有有漏之尽?诸比丘!此为苦!知者见者为尽有漏者。诸比丘!此为[P.104]苦之因,知者见者为尽有漏者。诸比丘!此为苦之灭尽,知者见者为尽有漏者。诸比丘!此为到苦灭尽之道,知者见者为尽有漏者。实诸比丘!如是知者见者有有漏之尽。」
一〇三(四、四)
[P.105]「诸比丘!任何之沙门或婆罗门若『此是苦』不如实知,『此是苦因』不如实知,『此是苦之灭尽』不如实知,『此是到苦灭尽之道』,亦不如实知。诸比丘!我不以彼等为沙门或婆罗门,于诸沙门中不思为沙门,于诸婆罗门中不思为婆罗门,且命终之时,于现法彼等不能以自通知沙门之义、婆罗门之义,未到达实证。是故,实诸比丘!如何之沙门婆罗门若如实知此是苦,如实知此是苦之因,如实知苦之灭尽,如实知苦灭尽之道,诸比丘!以彼等为沙门或婆罗门,且于诸沙门中思为沙门,于诸婆罗门中思为婆罗门,且命终之时,于现法彼等以自通知沙门之义、婆罗门之义,住于到达实证。」
一〇四(四、五)
[P.107]「诸比丘!具足戒,具足定,具足慧,具足解脱,具足解脱智见之比丘为说谕者、教授者、说示者、训诫者、使感动者、使满足者、正法完全说明者。是故,诸比丘!我告如是比丘众所闻之事甚为有益,又诸比丘!我告近如是比丘众甚为有益,诸比丘!我告侍斯比丘众甚为有益,又诸比丘!我告随念斯比丘众甚为有益,又诸比丘!我告模倣斯比丘众甚为有益。所以者何?诸比丘!对斯比丘众奉仕尊敬扈从者,若戒蕴虽未圆成,则修习至圆成;若定蕴虽未圆成,则修习至圆成;若慧蕴虽未圆成,则修习至圆成;若解脱蕴虽未圆成,则修习至圆成;若解脱智见蕴虽未圆成,则修[P.108]习至圆成。如是,诸比丘!彼等言为教师,言为商主,言为离过患,言为灭暗者,言为与明者,言为荣光辉耀者,言为放光彩者,言为揭炬火者,言为与光者,言为圣者,言为具眼者。」
一〇五(四、六)
「诸比丘!比丘生起渴爱处,此等为四爱生起之因。四之为何?诸比丘!比丘因衣服生起渴爱处。或诸比丘!比丘因团饭生起渴爱处。或诸比丘!比丘因坐卧处生起渴爱处。或诸比丘!因此处之有,彼处之有,比丘生起渴爱处。」
「诸比丘!于家父母,被子等尊敬,彼等之家同于梵天之家。诸比丘!于家父母[P.110]被子等尊敬,彼等之家同于古天人之家。诸比丘!于家父母被子等尊敬,彼等之家同于先师之家。诸比丘!于家父母被子等尊敬,彼等之家同于应受崇拜者之家。诸比丘!所谓梵天者,此乃父母之谓。诸比丘!所谓古天人者,此乃父母之谓。诸比丘!所谓先师者,此乃父母之谓。诸比丘!所谓应受崇拜者,此乃父母之谓。所以者何?诸比丘!父母是子等大照顾者、保护者、养育者、引导此世者。」
一〇七(四、八)
「诸比丘!婆罗门及居士为卿等之大援助者,彼向卿等供养衣服、团饭、坐卧处、疾病之药品道具等,诸比丘!虽然卿等亦为婆罗门及居士之大援助者。不论如何?初善、中善、终善指示彼等之法,具义、具文使知无比类圆满清净之梵行。如是,诸比丘!相互支持和合,将横断瀑流,为正灭苦而住梵行。」
一〇八(四、九)
「诸比丘!若比丘众欺瞒、任性、多言、虚偽、不为专心处者,诸比丘!此非我[P.113]比丘。诸比丘!彼比丘由此离法、律,又诸比丘!彼比丘于此之法、律不增长、發达、开發。然,实诸比丘!不欺瞒、不多言、贤慧、不任性,为专心处之比丘,诸比丘!彼等实是我比丘僧。诸比丘!彼比丘僧不离此法、律,诸比丘!彼比丘僧于法、律达增长、發达、开展。」
一〇九(四、一〇)
[P.114]「诸比丘!犹如人于河流乐气嬉气前行时,岸边站立之具眼者曰:『君!君何故从河流乐气嬉气前行耶?此河之下有波、有涡、鰐鱼栖、夜叉栖、河下有湖水,君!君至其处,死或可受死等之苦。』彼时,诸比丘!彼人闻彼之声,以手足横断水流〔而出〕。实诸比丘!我说此譬喻欲为教之义。此为如斯之义:诸比丘!所谓河流,即此爱之谓。诸比丘!所谓乐气嬉气,即此六内处之谓。诸比丘!所谓河下之湖水,即此五下分结之谓。诸比丘!所谓有波,即此忿与绝望之谓。诸比丘!所谓有涡,即此五欲乐之谓。诸比丘!所谓鰐鱼栖、夜叉栖,即此女人之谓。诸比丘!所谓横断[P.115]流,即此出离之谓。诸比丘!所谓手足横断水流,即此精进努力之谓。诸比丘!所谓立于岸边之具眼者,即此如来、应供、正自觉者之谓。」
「诸比丘!比丘若步行时,生欲寻思、嗔寻思、害寻思,诸比丘!若比丘怀彼不断、不拂、不除、不灭,诸比丘!如斯比丘虽步行亦言为无勤、无愧、因循、常为懒怠,缺精进者。诸比丘!比丘若立时,生欲寻思、嗔寻思、害寻思,诸比丘!比丘若怀彼不断、不拂、不除、不灭,诸比丘!如斯比丘虽立亦言为无勤、无愧、因[P.116]循、常为懒怠,缺精进者。诸比丘!比丘若坐时生欲寻思、嗔寻思、害寻思,诸比丘!比丘若怀彼不断、不拂、不除、不灭,诸比丘!如斯比丘虽坐亦言为无勤、无愧、因循、常为懒怠,缺精进者。诸比丘!醒卧之时,比丘生欲寻思、嗔寻思、害寻思,诸比丘!比丘若怀彼不断、不拂、不除、不灭,诸比丘!如斯比丘虽醒卧亦言为无勤、无愧、因循、常为懒怠,缺精进者。然则,比丘若步行时生欲寻思、嗔寻思、害寻思,诸比丘!比丘若不怀彼,以断、拂、除、灭之,诸比丘!如斯比丘虽步行亦言为热心、知愧、相续、常勤精进、果断者。诸比丘!若立时,生欲寻思、嗔寻思、害寻思,诸比丘!比丘若不怀彼,以断、拂、除、灭之,诸比丘!如斯比[P.117]丘虽立亦言为热心、知愧、相续、常勤精进、为果断者。诸比丘!比丘若坐时生欲寻思、嗔寻思、害寻思,诸比丘!比丘若不怀彼,以断、拂、除、灭之,诸比丘!虽坐亦言为热心、知愧、相续、常勤精进、为果断者。诸比丘!若卧醒时,生欲寻思、嗔寻思、害寻思,诸比丘!比丘若不怀彼,以断、拂、除、灭之,诸比丘!如斯比丘虽卧醒亦言为热心、知愧、相续、常勤精进、果断者。」
「诸比丘!住具足戒,具足波罗提木叉,住调御波罗提木叉律仪,具足行与行处,虽对微细罪亦见怖畏,应学自学处。诸比丘!住具足戒,住调御波罗提木叉律仪,具足行与行处,虽对微细罪亦见怖畏,对学自学处者,诸比丘!此上当有何所作。[P.119]诸比丘!若步行时,比丘已灭贪欲,已灭嗔恚,已灭惛沈、睡眠,已灭掉举、恶作,已舍疑,为勤精进而为正直,念安立而不惑乱,身静然而不粗暴,心专心成一境,诸比丘!如斯比丘虽立亦言为热心、知愧、相续、常勤精进,为果断者。诸比丘!比丘若立时已灭贪欲,已灭嗔恚,已灭惛沈、睡眠,已灭掉举、恶作,已舍疑,勤精进而为正直,念安立而不惑乱,身为静然而不粗暴,心专心成一境,诸比丘!如斯比丘虽立亦言为热心、知愧、相续、常勤精进,为果断者。诸比丘!比丘若坐时[P.120]已灭贪欲,已灭嗔恚,已灭惛忱、睡眠,已灭掉举、恶作,已舍疑,勤精进而为正直,念安立而不惑乱,身静然而不成精暴,心专心成一境,诸比丘!如斯比丘虽坐亦言为热心、知愧、相续、常勤精进,为果断者。诸比丘!比丘若卧醒时已灭贪欲,已灭嗔恚,已灭惛忱、睡眠,已灭掉举、恶作,已舍疑,勤精进而为正直,念安立而不惑乱,身静然而不成粗暴,心专心成一境,诸比丘!如斯比丘虽卧醒亦言为热心、知愧、相续、常勤精进,为果断者。」
我闻应供已说,世尊说此:「诸比丘!如来完全自觉世间,如来为离世间者。诸比丘!如来完全自觉世间因,如来是舍世间因者。诸比丘!如来完全自觉世间灭,如来实证世间之灭者。诸比丘!如来完全自觉世间灭之道,如来修至世间灭之道者。诸比丘!如来完全已自觉与天俱、魔俱、梵天俱、沙门婆罗门之族俱、天及人俱,对世间能见、能闻、能思、能识、能达、能徧求、能回想、能思考,故言为如来。[P.122]又诸比丘!如来由完全自觉为无上正等觉之夜,至般涅槃于无余依涅槃界之夜,于此之间已说一切法语为如而非不如,故言为如来。诸比丘!如来说如、行如;行如,彼之为如说。是故说如,彼之行如;行如,彼之说如,故言为如来。诸比丘!如来与天俱、魔俱、梵天俱、沙门婆罗门之族俱、天与人俱,于世间为征服者、非被征服者,见一切之权威者,故言为如来。」世尊说此义,此处如是说:
我闻世尊说此义。
四集终了
摄颂曰:
在于如是语经为一一二经。
校注
依 Visuddhimagga P. 201译为自觉者。 本事经一三(大正藏、一七卷六六五页),增一阿含卷第五,不逮品第十一.一(大正藏、二卷五六六页)參照。 「成就者」为得不再来者,如债主由负债者得贷金而为证者之意(注释、暹罗版 Itivutta-kavaṇṇanā 四九页)參照。 本事经一四(大正藏、一七卷六六五页),增一阿含卷第五,不逮品第十一.二(大正藏、二卷五六六页)參照。 本事经一五(同上)增一阿含卷第五,不逮品第十一.三(同上)參照。 本事经一八(同上)參照。 本事经一六(同上)參照。 本事经二三(同六六六页)參照。 本事经四七(同六七〇页)參照。 依过去等不贪一切诸种之有身法,为不生贪以达圣道之意(注释七〇页)。 本事经四五(同上)參照。 蛆、蠕虫、蝗等虽各有自性,依慢而被束缚,与慢结相应。然住于长夜,依利己心而「此为我物」非常执著于诸行。于此处以常、乐、我等之颠倒心为喜欲等之有(注释七〇页)。 本事经三五(同六六八页)參照。 本事经三六(同上)參照。 「二」指第九第一〇之二偈。此两偈为第一第二之再说。 本事经三七(大正藏、一七卷六六八页)參照。 本事经四〇(同六六九页)參照。 本事经三八(同六六八页)參照。 本事经一(同六六二页)參照。 「随观」有见之随观与智之随观之二随观。其中以色为我,说随观等,此名之为见随观。更随观无常说为非常等,此名之为智随观。今之场合为智随观之意(同上)。(CBETA 按:汉译南传大藏经此页对应之注标与章节校注内容不符,故今将此处的注标修订成注标。) 今除说无明盖为他之意(注释七二页)。(CBETA 按:汉译南传大藏经此页对应之注标与章节校注内容不符,故今将此处的注标修订成注标。) 「一盖」为一障碍之法(同上)。(CBETA 按:汉译南传大藏经此页对应之注标与章节校注内容不符,故今将此处的注标修订成注标。) 本事经二(同上)參照。 以爱为友者之意。 以之人间世界与彼以外之有情居,或指有情有现在之自性与未来之自性等种种之意义(注释七六~七七页)。 本事经五〇(同六七〇页)參照。 未得者为未得阿罗汉之意。 「安稳」不为欲、有见、无明之四流所恼事。 指在自己内心存在之因。汉译有「内强缘」。 本事经四九(同上)參照。 亲近善知识比丘之意。 恭受善知识之教而为随顺尊敬事(注释八四【南传】,~八五页)。 本事经九(同六六四页)參照。 原文 ehaeeānaṁ aññathattaṁ hoti(有某变化),在注释为「有变化为凡夫欣乐信仰消失之变化」(九〇页)有,汉译有已敬信者还不敬信,以此意义意译为至不敬信。 于称之为破僧伽众(vagga)之悦(注释九〇页)。 本事经一〇(同上)參照。 本事经四(同六六三页),增一阿含经第四一子品五(大正藏、二卷五六二页),A. N. Vol. I. P. 8(南传藏、一七卷一二页)參照。 原文虽只为 cetasā(由心),依注释插入(注释九三页)。(CBETA 按:汉译南传大藏经此页对应之注标与章节校注内容不符,故今将此处的注标修订成注标。) 依注释有 paricchinditva。将为精神分析之意(同上)。(CBETA 按:汉译南传大藏经此页对应之注标与章节校注内容不符,故今将此处的注标修订成注标。) 「污心」指嗔恚或贪等之心。(CBETA 按:汉译南传大藏经此页对应之注标与章节校注内容不符,故今将此处的注标修订成注标。) 本事经五(大正藏、一七卷六六三页),增一阿含经卷第四、一子品六(大正藏、二卷五六三页)參照。 本事经无。中阿含卷第三四、第二二福经(大正藏、一卷六四五页),增一阿含卷第四、护心品七(大正藏、二卷五六五页)參照。 在其处为任何众生不生之空之初禅地之梵天宫(注释九九页)。 「地方王国」为小王国(khuddakarajja)(注释一〇一页)。 以摩尼宝、象宝为始之宝之所有者及使住民之得安全者,如是为「大神力」(同上)。 以轮宝等为所有更亦不作如何之苦痛者受一切王之尊敬行于虚空等,如是为大威力(注释一〇一~二页)。 「布施」喜舍饭等之施物。「调御」眼根等之调御,而依取如此事调御贪等之烦恼。「节制」身语之节制,在此处亦依调御有烦恼之调御,依彼之修习成为福(注释一〇二页)在中阿含有布施、调御、守护。 本事经一二(大正藏、一七卷六六四页),增一阿含卷第四护心品一(大正藏、二卷五六三页)參照。 本事经一二(同六六二页),杂阿含卷第三四、九四七(大正藏、二卷二四二页),S. N. XV, 10(Vol. II, P. 185)參照。 指极七有或极七返。 本事经五四(同六七一页),中阿含卷第三、度经(大正藏、一卷四三五页),偈在法句经世俗品(同四卷五六六页),Dhammapada. v. 176(本卷四四页)參照。 本事经五一(同上)參照。 「满欲」可求天之享乐等实现满足一切之欲自为浸于欢喜事(注释一一七页)。 本事经四八(同六七〇页)參照。 「有依」,依(upadhi)即意味有蕴之事。 「慈心解脱」依慈之修习得第三第四之禅定。所以慈亦能言为近行(禅)upucāra 或为得安(定)appanā 事。「心解脱」只能言得安定事,所以由有关障碍等法依修习良解脱心能言心解脱(注释一一八页)。就近行禅与安定详于清净道论。 「光」谓烦恼之清净。 「辉」于残余之一切法为等辉事。 「照渡」远离慈心解脱之烦恼譬如能言为在月世界。 原语 rājisi 为如仙之法王(注释一二三页)。 S. N. Vol. I. P. 76(汉译南传藏、一三卷一三九页)有同文。在英译之脚注參照佛音之注之说明。 本事经六一(大正藏、一七卷六七三页)參照。 本事经六二(同上)參照。 本事经六三(同上)參照。 善(Kalyāṇa)与拂恶(Kusala)为同义语,前者生利事,未来之乐,幸福之义。后者意味拂恶事(Kucchitasalana)。 护畏苦畏轮回事(注释一三四页)。 本事经六四(同上)參照。 本事经六七(同六七四页)參照。 本事经六八(同上)參照。 本事经八二(同六七九页)參照。 「等觉」圣道之义,「涅槃」烦恼之绝对休止之不死大涅槃,「无上之安稳」意味阿罗汉果(注释一三九页)。 本事经七四(同六七六页)參照。 「不患打」为 anitiha 之译文,读为 an+iti+ha(n)。在渴爱等之杂染于现世、来世无被患事之意(注释一四七页)。 本事经七三(同上)參照。 无汉译相当经。 怀畏生老病死之苦及对亘过去、现在、未来之根本苦(注释一五一【南传】,~二页)。 为观生出苦等,依精进方便,依正精勤,舍不善法而修习善法(同一五二页)。 本事经八六(大正藏、一七卷六八〇页)參照。 本事经七六(同六七六页)參照。 本事经九〇(同六八一页)參照。 无汉译相当经。 本事经八五(同六八〇页)A. N, Vol. I. P51(汉译南传藏,一九卷六八页),杂阿含卷第四七(大正藏、二卷三四〇~一页),增一阿含卷第九惭愧品(同五八七页)參照。 汉译无相当经。 在 Udana, VIII, 3(P. 80-81)有同文(本卷一三六页)。 在底本虽有 jaramaraṇasaṅrkhataṁ 依暹罗本之注改为 Sanghataṁ。 本事经七八(同六七八页)參照。 「重担」指蕴、烦恼、现行(现前之诸行)。 「自义」意味阿罗汉果。 「阿罗汉」依诸行无常与如实智为知见,成为有断尽一切烦恼心解脱及涅槃解脱(注释二一七页)。 有佛、法、天、慧、一切眼之五眼者。 不依忧与见者或不依贪结等者。 原文虽有 pahaṁsu(已打)在注释「已打为已舍」(pajahaṁsu)(注释二一九页)。 本事经八一(同六七八页)參照。 「减损不可得」,为寂静(止)与胜观(观),或依道与果故不能退步事,未达者之进而成满事(注释二二三页)。 指增上戒学、增上心学、增上慧学。 在底本虽只有「念」,依注已补。 本事经八〇(同六七八页)參照。 本事经九三(同六八二页)參照。 A. N, Vol. I. P. 266 參照。(汉译南传藏、一九卷三八〇页)。 「无根」以无见等之根已疑见、闻所谓依其等应非难根以为遮(注释二三〇页)。 Dhammapada VV. 306-308 參照。 杂阿含卷第三八(大正藏、二卷二七七页),S. N. Vol. I. P. 70; 98(汉译南传藏、一三卷一二页、一六六页)參照。 在杂阿含卷第二八有譬如芭蕉竹芦生果即死,来年已坏,在法句经一六四偈有「竹芦之果唯有自灭之实」。 中阿含第四八多界经(大正藏、一卷七二三页),杂阿含卷第一七(大正藏、二卷一一八页)參照。 杂阿含卷第一七(同上)參照。 杂阿含卷第二八(同一九九页),S. N. Vol. V. P. 21 等參照。 所谓「正」为由于原因。所谓「洞察慢」,为洞察慢之见解又洞察舍离(注释二九八页)。 D. N. Vol. III. P. 216(汉译南传藏、八卷二三三页),A. N. Vol. II. P. 42(汉译南传藏、一八卷七六页)等參照。 S. N. Vol. V. P. 56,中阿含卷第七(大正藏、一卷四六二页)參照。 魔乘于象。Dhammapada V. 175(本卷三〇页)參照。 本事经一二一(大正藏、一七卷六九三页)參照。 本事经一三四(大正藏、一七卷六九六页)參照。 有关三福业事详细于增一阿含卷第十二、三宝品(同二卷六〇二页)。 本事经一三〇(同六九五页)參照。 S. N. vol, I, P11(汉译南传藏、一三卷一五页),杂阿含卷第三八(大正藏、二卷二八二页)參照。「想『名』」(akkheyyasaññino)能告,能语,慧之动为「名」(已被宣之事)言于论事。作为「义」则为色等之五蕴……于五取蕴则为想众生、人等者之义(注释二七六页)。见 Kathāvatthu Vol. I. P. 140-1; S. N. Vol. III, P. 71。 识者(vedagū)应能了解四谛之行于彼岸故为 vedagu(注释二七八页)。 本事经六九(大正藏、一七卷六七四页)參照。本事经六九、七〇相当于巴利文六四、六五两经之合揉者,增一阿含卷第一二、三宝品八(同二卷六〇四页)两经成为一经。A. N. Vol. I, P. 49(汉译南传藏、一九卷六四~六五页)參照。 本事经七〇(同上)A. N. Vol. I, P. 49(同上)參照。 A. N. Vol. I, P. 273(南传藏、一七卷四五〇页)參照。 波浪、烦恼、涡卷为五欲乐,海意味轮回海(注释二八三页)。 最初之一行 S. N. Vol. I. P. 131 出于(汉译南传藏一三卷二二二页)。 以下出于第五一经。 本事经一二四(大正藏、一七卷六九四页)參照。杂阿含卷第三一(大正藏、二卷二二〇【南传】,~一页)有相当经。 本事经一二二(同六九三页)參照。 所谓「依著」(upadhi)指蕴依、烦恼依、行依、五欲乐依。 本事经一一一(同六八九页)參照。 倾向于五欲乐者(注释三二〇页)。 倾向于善出家者(同上)。 本事经一二七(同六九四页)參照。 本事经一二六(大正藏、一七卷六九四页)參照。 本事经一三七(同六九八页)參照。 杂阿含卷第二六见品三(大正藏、二卷六九三【南传】,~四页)參照。 本事经一三六(同六九七页)參照。 本事经一三二(同六九六页)參照。 本事经一二五(同六九四页)说尊重正法之点一致。 在此处造名为法为九种之出世间法(四向、四果、涅槃)。彼法之随法为戒清净之前分修行之法(注释三五二页)。 所谓「此有随法」为彼相应之自性、适当之自性(同上)。 A, N, vol, II, P. 14(出于汉译南传藏、一九卷二二页)。 在本事经一〇〇、一〇一于说同法数之点类似。 指由不放逸之单禅智。 指上人法。 虽思未有义务然已为多义务为堕沙门法之失(注释三六五页)。 本事经一三五(大正藏、一七卷六九七页),A. N. Vol, II, P. 34-5; vol, III, P. 35-6(汉译南传藏、二〇卷六二~六三页、同二一卷四〇~四一页)參照。 胜果(aggappatta)言于各众生类所生者证各为胜生为秀生,或证为胜生之出世间之道果而悦、欢喜、快乐(注释三七八页)。 本事经九二(同六八二页),中阿含一四〇至边经(大正藏、一卷六四七页),杂阿含卷第十(同二卷七一~二页),S. N. Vol. III, P. 93(南传藏、一四卷)參照。 Milindapañha, P. 31 说出家之目的同于说「般涅槃为我等之胜义(paramattha)」。 食王之所有谓系于牢而逃走者怖王之捕缚而出家(注释三九一页)。 谓为被贼拉致于森林将被杀时向贼约定出家,约定供养佛,约定与财之事而被许可而后出家(同上)。 指爱、见、慢、忿、无明、烦恼、恶行之七系缚(soṁga)(注释三九一页)。 本事经一一四(同六九〇页)參照。 本事经九七(同六八三页)惟说施。增一阿含卷第七、有无品三~五(大正藏、二卷五七七页),A. N. Vol. I. PP. 91, 92(南传藏、一七卷一四八、一四九页)參照。 A. N. Vol. I. P. 164(汉译南传藏、一九卷二三七页),D. N. Vol. I. P. 825(汉译南传藏、六卷九一~九二页)參照。 「宿住……为牟尼」S. N. Vol. I. P. 175(汉译南传藏、一三卷二九四页)Dhammapada V. 423 出自(本卷五五页)。「宿住……言为三明」A. N. Vol. I. P. 165; PP. 167-8 出自(同一九卷二三九页)。 A, N. Vol. II. PP. 26-7(汉译南传藏、二〇卷四九【南传】,~五〇页)參照。 所谓「沙门之义」,称为沙门之意义,云为四沙门果之意。所谓「婆罗门之义」为与彼为同义语。又所谓「沙门之义」四圣道,所谓「婆罗门之义」言为四圣果(注释四三一页)。 uppajjamana 为 uppajjanasilā(注释四三七页)。 同于第一五经之偈。 A. N. Vol. I. P. 132; Vol. II. P. 70(汉译南传藏、一九卷一九二页、同二卷一一八页)參照。 A. N. Vol. II. P. 6(同一八卷一〇页)參照。 A. N. Vol. II. PP. 13-14(同二二【南传】,~四页)參照。 A. N. Vol. II. PP. 14-15(同二五【南传】,~六页)參照。 A. N. Vol. II. PP. 23-24(同四二~四页),中阿含世间经(大正藏、一卷六四五页)參照。【经文资讯】《汉译南传大藏经》第 26 册 No. 11 如是语经
【版本记录】發行日期:2022-01,最后更新:2020-0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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