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说善生子经

闻如是:

一时,众祐游于罗阅耆阇崛山。彼时居士善生疾病困笃,勅其子曰:「吾没之后,汝必为六面礼。」于是善生他日殒命,子乃敬送供养,丧事讫毕,輙早起沐浴,著新衣,之水上,拜谒六面而言曰:「余以恭肃敬礼子,于东方之生,彼又我敬焉。」周旋南方、西方、北方、上、下,面面同辞。

尔时,佛晨旦著衣持钵适欲入城,见居士善生子于水上六面拜谒如是。众祐则从而问曰:「居士子!汝何?近闻必当早起沐浴,著新衣,之水上,拜谒六面,自说『恭肃敬礼拜于诸方』而又浴。彼之敬者,是何师法?善生子!」

善生子对曰:「吾父临亡,先有此令,是以遵行,不闻之于师也。」

众祐报曰:「居士子!父所言者非此六方也。且而晞坐六面之欲,如有四面垢恶之行,不能悔者,则是身死,精神当生恶道地狱之中。夫人以四事为劳,当识知。何谓四?一为好杀生,二为好盗窃,三为婬邪行,四为喜妄语。」佛颂其义曰:

「杀生与盗窃,  欺诈为妄语,
趣向他人妇,  不为智者誉。

「又,居士子!有四事或往恶道。何谓四?一为欲,二为怒,三为痴,四为畏。」颂其义曰:

「有欲、怒、痴、畏,  不承受正法,
是以名处下,  犹月阴退亏。
无欲、怒、痴、畏,  而承受正法,
是以名处上,  犹月阳进满。」

「又,居士子!有六患,消财入恶道,当识知。何谓六?一为嗜酒游逸,二为不时入他房,三为博戏游逸,四为大好伎乐,五为恶友,六为怠惰。」颂其义曰:

「饮酒、入他房,  博戏、好伎倡,
恶友与怠惰,  圣哲所不称。

「夫酒有六变,当知。何谓六?为消财,为致病,为兴争,为多怒,为失誉,为损智。已有斯恶则废事业,未致之财不获,既获者消,宿储耗尽。」

「婬邪有六变,当知。何谓六?不自护身,不护妻子,不护家属,以疑生恶,怨家得便,众苦所围。已有斯恶则废事业,未致之财不获,既获者消,宿储耗尽。

「博戏有六变,当知。何谓六?胜则生怨,负则热中,朋友戚之,怨家快之,有狱凶忧,人众疑之。已有斯恶则废事业,未致之财不获,既获者消,宿储耗尽。

「好乐有六变,当知。何谓六?志在舞,志在歌,志在弦,志在节,志在鼓,志在彼。已有斯恶则废事业,未致之财不获,既获者消,宿储耗尽。

「恶友有六变,当知。何谓六?习醉迷,习惛乱,习纵恣,习酒舍,习小人,习鄙语。已有斯恶则废事业,未致之财不获,既获者消,宿储耗尽。

「怠惰有六变,当知。何谓六?饱不作,饥不作,寒不作,热不作,晨不作,昏不作。已有斯恶则废事业,未致之财不获,既获者消,宿储耗尽。」颂其义曰:

「好色乐歌舞,  昼息夜从彼,
恶友与怠惰,  士为斯大损。
博戏酒慌坏,  志在彼妇女,
远贤而近愚,  其损犹月毁。
行身自憍大,  毁蔑沙门道,
邪见而行悭,  是谓慢荡士。
夫酒妨财用,  少利饮大渴,
病水兴债负,  作乱危身疾。
或以酒结友,  或以酒犯法,
若以成美利,  斯有犹可忍。
或昼如奉戒,  昏夜道为姧,
常依于酒庐,  如此慎勿亲。
天自寒至暑,  如草不贵己,
精进修事业,  尔利是用损。
若能忍寒暑,  如草不贵己,
精进修事业,  则安且益矣。
狎下为渐消,  习上未曾损,
进善超然尊,  以善必得善。
大善则遘善,  诚善能兼习,
亲戚之所尚,  奉戒以灭恶。
是以当为习,  已有行复行,
其为亲戚上,  如帝莅于众。

「又,居士子!有四友非友像,当识知。何谓四?一为取异物,二为言佞,三为面爱,四为邪教。」颂其义曰:

「取异物之友,  言美以顺耳,
面谈为媚爱,  邪教相危殆。
斯以非友像,  智者则不友,
已识当远离,  譬犹出澁道。

「取异物之友,当以四事知。何谓四?贪取彼物,与少望多,为畏故习,为利故习。」颂其义曰:

「夫以取彼物,  少与而多欲,
畏习与利习,  贪人友际然。
斯以非友像,  智者所不友,
已识当远离,  譬犹出澁道。

「言佞之友,当以四事知。何谓四?宣人之私,自隐其私,面偽称善,退则兴诽。」颂其义曰:

「好行宣人私,  有私而自隐,
面从褒扬善,  退则议其恶。
斯以非友像,  智者所不友,
已识当远离,  譬犹出澁道。

「面爱之友,当以四事知。何谓四?说人往短,阴求来过,与之不宝,欲人有厄。」颂其义曰:

「为于不可为,  不利造妄语,
与而不为宝,  愿人厄请已。
斯以非友像,  智者所不友,
已识当远离,  譬犹出澁道。

「邪教之友,当以四事知。何谓四?以杀生之事劝化人,以盗窃、以婬邪、欺诈之事劝化人。」颂其义曰:

「杀生与盗窃,  欺诈为妄语,
趣向他人妇,  以此劝立人。
斯以非友像,  智者所不友,
已识当远离,  譬犹出澁道。

「又,居士子!有四友为仁明欲利人,当识知。何谓四?一为同苦乐,二为利相摄,三为与本业,四为仁愍伤。」颂其义曰:

「与人同安危,  摄之以善利,
为厚能业人,  哀愍导正道。
如斯为友像,  智者所习讽,
当与此从事,  必益不为恶。

「同苦乐之友,当以四事知。何谓四?施之以己所宝,施之以妻子利,施之家所有,言忠为忍言。」颂其义曰:

「与其利己者,  有财利亦与,
与以家之利,  言忠为忍言。
如斯为友像,  智者所习亲,
当与此从事,  必益不为恶。

「利相摄之友,当以四事知。何谓四?彼私不宣,己私不隐,面说善言,还为弭谤。」颂其义曰:

「以不宣彼私,  己私不为隐,
相见语讲善,  还则弭诽谤。
如斯为友像,  智者所习亲,
当与此从事,  必益不为恶。

「与本业之友,当以四事知。何谓四?以利业之,以力业之,纵恣谏之,以善养之。」颂其义曰:

「业之以财利,  以力助安之,
切磋其纵恣,  将养其善志。
如斯为友像,  智者所习亲,
当与此从事,  必益不为恶。

「仁愍伤之友,当以四事知。何谓四?教劝竖立以成其信,成其戒,成其闻,成其施。」颂其义曰:

「信、戒、闻、施道,  恒以劝化人,
如斯为友像,  智者所习亲,
当与此从事,  必益不为恶。

「又,居士子!夫东面者,犹子之见父母也。是以子当以五事正敬、正养、正安父母。何谓五?念思惟报家事,唯修责负,唯解𠡠戒,唯从供养,唯欢父母。父母又当以五事爱哀其子。何谓五?兴造基业,与谋利事,与娉妇,教学经道经则,以所有付授与子。是为东方二分,所欲者,得古圣制法,为子必孝、为父母慈爱,士丈夫望益,而善法不衰。

「夫南面者,犹弟子之见师也。是以弟子当以五事正敬、正养、正安于师。何谓五?必审于闻,必爱于学,必敏于事,必无过行,必供养师。师又当以五事哀教弟子。何谓五?以学学之,极艺教之,使敏于学,导以善道,示属贤友。是为南方二分,所欲者,得古圣制法,为弟子谦,师以仁教,士丈夫望益,而善法不衰。

「夫西面者,犹夫之见妇也。是以夫当以五事正敬、正养、正安其妇。何谓五?正心敬之,不恨其意,不有他情,时与衣食,时与宝饰。妇又当以十四事事于夫。何谓十四?善作为,善为成,受付审,晨起,夜息,事必学,阖门待君子,君子归问讯,辞气和,言语顺,正几席,洁饮食,念布施,供养夫。是为西方二分,所欲者,得古圣制法、夫妇之宜,士夫望益,而善法不衰。

「夫北面者,犹友见其朋也。是以友当以五事正敬、正养、正安朋类。何谓五?正心敬之,不恨其意,不有他情,时时分味,恩厚不置。朋类又当以五事摄取其友。何谓五?有畏使归我,遨逸则数责,私事则为隐,供养久益胜,言忠为忍言。是为北方二分,所欲者,得古圣制法、朋友之交,士丈夫望益,而善法不衰。

「夫下面者,犹长子之见奴客执事也。是以长子当以五事正敬、正养、正安奴客执事。何谓五?适力使之,用时衣食,时时分味,时时教斋,疾病息之。奴客执事又当以十事供养长子。何谓十?善作为,善为成,受付审,夜卧,早作,凡事必学,作务勤力,家贫不慢,空乏不离,出门称曰『我家长子聪而有慧』。是为下方二分,所欲者,得古圣制法、长子执事之宜,士丈夫望益,而善法不衰。

「夫上面者,犹居家布施之人之见沙门梵志也。是以居之来当以五事正敬、正养、正安沙门梵志。何谓五?开门待之,来迎问讯,与设几席,经法藏护,施食洁净。以是供养沙门梵志。沙门梵志又当以五事答布施家。何谓五?教诲以成其正信,教诲以成其戒行,教诲以成其多闻,教诲以成其布施,教诲以成其智慧。是为上方二分,所欲者,得古圣制法、居家及沙门梵志之宜,士丈夫望益,而善法不衰。」颂其义曰:

「东面为父母,  师教宜南面,
西面为子妇,  朋友位北面,
奴客执事下,  沙门梵志上,
如此应为礼,  亦为居家宜。
凡人富有财,  当念以利人,
与人同财利,  布施者升天。
得利与人共,  在在获所安,
义摄世间者,  斯为近乐本。
夫以恩摄人,  如母之为子,
善摄护天下,  其福数数及。
上得处众会,  能益利与安,
成人之信戒,  必使得名闻。
意与常不惰,  舍弃悭吝行,
摄人以友事,  饮食相惠施。
往来而又往,  如是名不亏,
夫能修慎身,  斯居家为贤。
居积宝货者,  当兴为仁义,
先学为最胜,  次乃为治产。
若索以得财,  当常作四分,
一分供衣食,  二为本求利,
藏一为储跱,  厄时可救之。
为农商养牛,  畜羊业有四,
次五严治室,  第六可娉娶,
如是货乃积,  日日寻益增。
夫财日夜聚,  如流归于海,
治产求以渐,  喻若蜂作蜜。
有财无与富,  又无与边方,
悭悋及恶业,  有力无与友。
事中用则学,  不用勿自妨,
观夫用事者,  明好犹炽火。
其于族亲中,  乃兼为两好,
与亲众座安,  如释处天宫。」

于是善生子闻众祐说已,即稽首佛足,下起绕三匝,欣然自归,从佛受戒。

佛说善生子经


校注

没【大】,殁【宋】【元】【明】 谒【大】,语【宋】【元】【明】 且【CB】【宋】【元】【明】,旦【大】 晞【大】,睎【宋】【元】【明】 退【CB】【宋】【元】【明】,遏【大】 储【大】*,除【明】* 恣【大】,盗【宋】【元】【明】 既【大】,即【宋】 与【大】*,兴【宋】* 女【大】,入【宋】【元】【明】 毁【大】,数【宋】【元】【明】 道【大】,盗【明】 姧【大】,奸【宋】【元】【明】 天【CB】【碛-CB】【宋】,不【大】,夫【元】【明】 教【大】,见【明】 彼【大】,非【宋】【元】【明】 际【大】,璨【宋】【元】【明】 之不宝【大】,而不实【宋】【元】【明】 妄【大】,侫【宋】【元】【明】 宝【大】,实【宋】【元】【明】 私【大】,利【宋】 责【大】,债【宋】【元】【明】 父母【大】,〔-〕【宋】【元】【明】 待【大】,侍【宋】【元】【明】 士【大】,士丈【明】 我【大】,我我【宋】【元】【明】 责【大】,丧【宋】【元】【明】 久【大】,又【宋】【元】【明】 斋【大】,齐【宋】【元】【明】 沙门梵志【大】,〔-〕【宋】【元】【明】 以【大】,〔-〕【宋】【元】【明】 成【大】,拔【宋】【元】 为最胜【大】,学为最【宋】【元】【明】 跱【大】,[彳*待]【宋】【元】【明】 明【大】,朋【宋】【元】【明】
[A1] 旦【CB】【丽-CB】,日【大】(cf. K19n0718_p0624b10; T03n0154_p0100c07)
[A2] 获【CB】【丽-CB】,护【大】(cf. K19n0718_p0624c21; T01n0017_p0252c20-26)
[A3] 常【CB】【丽-CB】,当【大】(cf. K19n0718_p0625b03)
[A4] 有【CB】【丽-CB】,[-]【大】(cf. K19n0718_p0625b11; T01n0017_p0253c05)
[A5] 其【CB】【丽-CB】,言【大】(cf. K19n0718_p0625c02; T01n0017_p0253b08-b29)

引用: 《善生子经》卷1,CBETA T0017,半山经藏 https://book.bshf.org.cn/reader/T001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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