止观义例科
[科01]止观义例
[科02]天台沙门 湛然 述
[科03]○第一所传部別例者
[科04]总指一部以为圆顿佛乘正行之大体也。
[科05]大意文初虽有数处三止观结。但泛尔借名结义。非谓即为三种行相。以大意中文略意广。故用三一收束结撮。
[科06]应知部内意唯在顿。
[科07]故序中云。大意在一顿。
[科08]以略冠广。不可差殊。
[科09]又示处中云圆顿文者。如玉泉寺所记。
[科10]下文虽有四教八教。思议不思议。相待绝待。皆为显于圆顿一实。
[科11]故大车文中以思议相待等而为仆从。实相妙理以为车体。无漏妙观以为白牛。自余诸法皆庄严具。
[科12]故知此部更无他趣。
[科13]○第二所依正教例者
[科14]散引诸文。该乎一代。
[科15]文体正意唯归二经。一依法华本迹显实。二依涅槃扶律显常。以此二经同醍醐故。
[科16]所以释名论待论绝。乃至偏圆文中具引莲华三喻释名。
[科17]显体具用光宅四一。即是实相为行正体也。
[科18]况诸境十乘皆以大车为喻。
[科19]故生起十乘文末总称叹云。积劫勤求。道场证得。身子三请。法譬三说。正在兹乎。
[科20]是知四种三昧皆依实相。实相是安乐之法。四缘是安乐之行。证实相已。所获依报名为大果。
[科21]起教只是为令众生开示悟入。
[科22]旨归只是归于三轨妙法秘藏。
[科23]所以始末皆依法华。此即法华三昧之妙行也。
[科24]次用涅槃者。虽依法华咸归一实。末代根钝。[科25]若无扶助。则正行倾覆。正助相添方能远运。
[科26]佛化尚以涅槃为寿。况末代修行非助不前。
[科27]故扶律说常以显实相。推功在彼。故正用法华意显圆常。即二经齐等。
[科28]○第三文义消释例者
又更为二。一者详究文义。二者消释体势。初又为二。一者详究文义。二者详究文相。初为十例。
[科29]一者引证通局。如引法华部唯一实。文叙昔教以为所开。故部中之文有权有实。若局证一实则唯引一实文。若通证方便则兼引昔义。如引法华证渐不定。所引四味文之与部。通局亦然。
[科30]二者泛引流类。谓引教证观等。如引华严先照高山。净名始坐佛树。大经从牛出乳。法华以异方便等。以证三止观义。故知教观。渐等名同其义永异。彼文判教。今以类同。是故借教用。
[科31]三者借名申义。谓借权名申于实义。如引方等斥夺之名。申今开权绝待之义。引余三时类此可知。于彼即是兼但对等。于今即成开废会等。
[科32]四者借喻转譬。如猪揩金山等。论喻忍等。今借譬止等。喻是世间物类而已。随义转用何局本文。如火一物。诸经或时譬嗔譬智。或用照用烧。以形以性。若体若用。地水风等为喻亦然。是故不应局文为定。
[科01]五者傍引辨异。如诸文用毗昙.成实若证渐初及偏小等。则但名义兼借。如信.法二行文初五阴之王数同时异时等。但为辨异非借名义。
[科02]六者开总出別。如四悉五味三假二空。本文义含开合。义徧诸门诸教。莫不咸然。
[科03]七者引用宗要。如引法华权实本迹。般若加说共不共等。方等弹斥神力不共等。随引一句两句得彼文心。若破若立不失部旨。
[科04]八者引用儒道若破若立不违本宗。略辨异同不在委细。不以名似将为义同。是故所引粗尔存略。
[科05]九者借名略义。如摄法中及识药等。但借其名以示相状。若更委释太成繁广。略指上下准例可知。
[科06]十者准例用义。如教证二道本在別教今则通用。乃分两意约证约说。准望三观立三止等。
[科07]二者详究文相亦为十例。
[科08]一者随相开合。如三观四教四悉五味谛缘度等。一家立义文相皆然。宽广无穷。随事随理。随法随名。随行随证。随自随他。无不通用。然须结撮勿使浮滥。若不尔者。征文靡托立行莫施。若得今意。存本文则浅深有则。演义理则纵广无涯。示一心则卷权归实。泛从被物则开实出权。立行仪则以智为道。荡相者则纤毫不遗。存诸教则因果历然。显一理则始终无二。
[科09]二者结示处所及立本文意。如例余阴入在破徧文末。竖破法徧有六处示妙。妙境中明说教大体。發心中则约圆斥徧。安心中义开三种。道品中不出念处。通塞中元治能执。次位中劝修五悔。安忍无著但在进功。若搜得宗源则诸文可识。大纲既整网日易存。
[科10]三者事理旁正。如四三昧正为显理旁兼治重。如十法界正示理具旁识浅深。如识次位正为简滥旁为通经。又诸文中一切皆以破古为旁。意虽旁正文不可废。
[科11]四者文偏意圆。如以三止观结于诸文。及五略中所用三教。诸境十乘纵横偏小等。三种止观皆缘实相等。
[科12]五者广略有无。如發心中显数则广而文相略。后十法中文相则广而显数略。修大行中事仪则广而十法略。修正观中十法则广而事仪略。后三大章。大意中有广解中无。十种境界。正观中有四三昧无。虽互略无义必通具。
[科13]六者文行不同。如十境十乘生起次第。十禅浅深竖破法徧。文虽次第行必随人。十禅何必自浅阶深。竖破元为显于不二。或随竖次入何障于理。自浅阶深妙观斯在。
[科14]七者待绝前后。若约教相必先待后绝。若论道理待绝俱时。
[科15]八者破会不同。若依化仪必先破次会。如先斥小后方会圆。故方等.般若广破偏小。次至法华方会入实。约人约行破会同时。如照权了实。照权名破了实名会。是故今文为显理故。不同玄文专在判教。凡有释义破必居先。故今偏圆借彼释名。次第则別。
[科16]九者行解不同。如五略生起分別十章。引证破古问答料简等多为生解。若十法总別。十境互發。十禅离合。十境發相。专在于行。是故先识。方可造修。
[科17]十者举例从略。如道品摄法假中空例破余阴。余使余品以例初品。相续相待以例因成。则细寻广意以申余文。历法先思方不昧旨。若十法成观。但于阴入委识根由。余九待發方可设观。故九境中但分別境。境下十观不细委分。但随境转照非关广说。
[科18]次消释体势。又更为二。一文体势。二义体势。初文体势亦为十例。
[科19]一者法喻广略。若法略喻广则展法文与喻相称。不专守略法以拥喻文。或法广喻略。则攒法对喻。或开喻对法。如如意珠喻不思议境等。或法別喻总。如以大车喻于十法。则开彼总喻以对十法。若以善画胜堂为喻。不须开对。但略合而已。若法喻俱总。如以虗空喻于法界。若法喻俱別。则随文对消可以意得。
[科01]二者法喻合三互有互无。随宜设用存没适时。
[科02]三者开合自他。凡列章门。有对自开合。如五略对十广。有对他开合。如以十广对五重玄义。有相摄开合。如开上合下。有义立开合。如摄法等开六开四等。不出自他因果及文四义二意唯在一。文相若盈若缩多少适时。后数必使至十。从义则賖促随宜。
[科03]四者注云云者。若上文已具。或余部广存。重展成繁。或广文非要。若消释者。须委的处所撮略指示。若传写者。有阙须填。
[科04]五者破立存没。如破古师及邪僻。其义坏已不须更存。纵存其名不用其义。或小有不当则有去有取。若破偏破小。破已必立。为成一家不思议理。为逗一代不思议化等。
[科05]六者长短不同。若大小法相问答研核。法喻对当章门开合。则随文消释无俟远求。如不思议境等及破法徧。必观历初后寻求中间。或结长就短。或演短令长。是故皆须远腾文势方可碎释。碎释文显。必融碎令全。使文理通畅。令一家行门归趣有在。或总別二释则以总冠別。別释义长则掣別归总。
[科06]七者法喻隐显。若法隐喻显则求喻意以消法。若法显喻隐则求法意以消喻。喻望于合显隐例然。是则不失文旨上下相承。
[科07]八者问答迷解。若迷问而不迷答则求答意以设问。若迷答而不迷问则研问文以成答。或问从答生。或孤然释妨。或因答作并。或从答设难。或答顺于问。或答违于问。或答杜于问。或答开问端。
[科08]九者举例消文。如六度之文。或语势兼含。应以教定之。使六文一类。若谛若缘诸法皆尔。
[科09]十者以教定法。皆随其教体以立义宗。或名偏意圆从体以定。
[科10]二者义体势亦为十例。
[科11]一者部体本意。凡欲释义先思部类。如法华玄。虽诸义之下皆立观心。然文本意明五重玄义出诸教上。则教正观旁。托事兴观义立观心。教中则以权实本迹为主。常以五味八教以简于权。并以世界尘数以简于迹。若本迹交杂教味疏遗。无以显于待绝二妙。余味余部以类求之则可知矣。若今止观。纵用诸教意在十法以成妙观。则观正教旁。为显实理旁通诸教。复为生信旁引诸经。
[科12]二者观教同异。既约法华应须八教。教虽有八。顿等四教是佛化仪。藏等四教是佛化法。依法起观观则有四。渐既异別更加不定。故观则有六。开权显实会藏等三。渐及不定元知圆极。故佛本意唯佛乘。是如今文。随教虽复若八若四。本意唯为成一佛乘。
[科13]三者观门准则。随机逗物虽立四门。教法体度无生为首。若消法相为成行解。斥夺比决上下交映。皆悉结撮归于一乘。
[科14]四者会异考同。若一切异名皆入一实。名为通会。如会随入悉止观异名等。名为別会。通別二会摄法罄尽。则一家义势摄法无穷。乃至法门亦具通別二会之意。又如破徧度入名为通会。当教当门名为別会。言考同者。如大小经论凡所立名。部袠虽殊名相不別。岂为名同令法一槩。必以理简而使甄分。如诸外人尚以大自在天立三身名。岂此三名体同宗极。故云不可寻通名而求別体。故用相简之。是以考同出异会异令同。若异若同同入一极。
[科15]五者以一例诸。如教证二道及一心具法。不同世人取著一念思议境立佛法界。前明可思议。后明不可思议等。部内唯有一文说之。以此一文而均上下。使处处文义通彻昭然。
[科16]六者名义通局。如置毒譬。经中唯譬五道不同佛性不变。五味唯喻一代五时浓淡虽殊皆从牛出。今文从义处处徧入。或定不定。或行或人。或教或位。或时或部。不可壅义而守其名。故用置毒则有两种醍醐杀人。若用五味则有两种乳不等。
[科01]七者开拓句法。或四或六或三十六乃至百千。随其文意应多应少。皆使徧在一代教门。一一皆令有名有义。无得辄尔无义立名。
[科02]八者束散前后。凡诸宽文文中无结。或障文势若逐意便。或前结而后开。或前散而后束。所以释者先须捡括语意宽急。所诣归宗。使观行有在。
[科03]九者行理交映。理有权实。行有亲疎。亲正疎旁。废权入实。理无种种行有浅深。说理则泯彼阶差。谈行必积功方达。以理融行。以行综理。诸位无滥方可免失。岂可尚深偏求一句。况以二十五法而为前导。十乘十境以为正修。故知行理相融方有所至。故第五云。照润导达交络莹饰。一体二手更互揩摩。
[科04]然义解者非消文时。欲出文意必须出没开合。先令妙境周圆依境立愿。愿行相称正助无阙不失次位。是则可以斥偏邪。可以进圆行。可以显异意。可以立宗徒。
[科05]若消文时。先钩鎻文势一道竖进。次洮炼前后以显行相。以一观境冠于下九。以一弘誓通及诸行。以一安心徧该始末。破徧只是安心加行。通塞只是上二细门。以一道品调停阴入。正助只是助开前四。次位通为上之七门。以除滥过。安忍.离爱上八功能。入初住时转名十大。良有以也。
[科06]若不得意徒劳生起。说行说理未足可师。何者。越次则伤文。专文则损理。
[科07]十者教观折摄。教折摄者。若权若实适时而用。或摄权折实。或叹实折权。理事因果四门四悉。随教随机约人约部。若密若显若现若当。为熟为种。逆化顺化。不出一折一摄意也。
[科08]观折摄者。观一境。历一心。或折为无常。或融为理性。宜治乐厌。止观智断。苦乐纵夺顺逆体析。如是等相。皆亦不出折摄二意。
[科09]故此教观折摄二者。以理观之使元意有在。此四十条略知大槩。余不尽者准此可知。
[科10]○第四大章总別例者
[科11]十章十境十乘。离合同异立意等別。
[科12]初十立大章。言大章者。准分別中十门不同。具如大意。与九而辨同异。
[科13]初释大意。既云五略。对下即是广略二门。
[科14]若尔亦可释名已去更开十章。
[科15]如法华玄释十妙文。
[科16]今此为对旨归。非广非略文势便故。故以大意共为十章。
[科17]禅门亦尔。
[科18]若欲开者则开显体出眼智教相。则中间八章自离为十。
[科19]如五重玄义亦是合于中八而为五章。合摄法入体相中。义当显体。合方便正观果报共为一宗起教。义当于用偏圆。义当判教。彼为释经。此为成观。故有少別尔。
[科20]今存十数。故离五为八。更加初后则数整足。
[科21]十境离合者。
[科22]互發正意只有九双。亦为成十数故。加三障四魔一双。故此十境若非三障即是四魔。又十境者。亦是为成十数故具示尔。故下章安问云。法若尘沙。境何定十。
[科23]今于十内若更合者。二乘菩萨但合为一方便境。则但有九。若以烦恼入于六蔽习因相中。则但有八。若以烦恼及业并阴入境为三道境。则但有七。或依前八复以慢入烦恼境中。亦但成七。若以见慢入世禅摄。则但有六。又以病患入阴入摄。则但有五。四三者。如四魔三障。若但以發不發相对。则但成二。若但以一所观为言。则但有一。
[科24]开合虽尔。今明發相。气类不同是故为十。
[科25]以阴对九。阴非發得是故別立。二乘菩萨虽同方便。發心异故。烦恼起重。习因轻微。展转互通故名为道。此诸發得三皆现起。慢与烦恼滥別禅中。未必一向發见。病虽是阴阴不必病。病虽有障非业相现。病虽有魔已属魔境。二及三四發相颇分。况但为一最为通漫。是故随相必须开十。
[科01]次明十乘立意者。下文云横竖该罗十观具足。今探文意总为五释。一者总释。二者別释。三者横竖四句释。四者附文来意法相释。五者与他所立永异释。
[科02]总別二释。横竖四句。具如记中。
[科03]附文者。十法生起又名为竖。一一法中各含多意。又名为横。生起如文各有多意。具如本文随义別释。
[科04]今搜文意览略知广。虽有小小多少不同。今于十法各例为五。故立斯十。
[科05]妙境五者。一为示三千在一念故。二为示极理异后乘故。三为欲开显思议境故。四为利根者开悟理故。五为下九法作所依故。
[科06]發心五者。一为解理者仍须愿故。二为明發心摄法徧故。三为欲辨异诸徧小故。四为明中根發方悟故。五为下八法作行始故。
[科07]安心五者。一为明有愿仍须行故。二为辨中根难安故。三为示法同随人异故。四为示凡夫自他安故。五为示开总出別安故。
[科08]破法徧五者。一为辨此门徧用慧故。二随用一门横竖徧故。三为初心者依教门故。四示初心者依无生故。五三谛圆融破方徧故。此中五意。后之三意別在今文。前之二意通在初后。
[科09]通塞五者。一为示检校非一节故。二为示横竖通仍塞故。三为示一心仍有塞故。四为示宝渚是所通故。五兼消经文过五百故。
[科10]道品五者。一为示须用道品调故。二为示调停异偏小故。三为示念处是阴境故。四为示道品摄诸行故。五为示品后必有门故。
[科11]正助五者。一为重蔽者必须助故。二为示事度能治蔽故。三为示助道摄法徧故。四为示正助合行相故。五为示三教俱是助故。
[科12]次位五者。一为示妙位使不滥故。二为示妙位德难思故。三为示慕果令思齐故。四为增上慢知非圣故。五为逗众生宜乐者故。
[科13]安忍五者。一示内外障须安忍故。二为斥鄙夫擅师位故。三为示行者内外术故。四为示先贤安忍轨故。五为令䇿进相似位故。
[科14]离爱五者。一为令离于顶堕位故。二为示大小乘顶堕別故。三为示似爱非真爱故。四为示功用异偏小故。五为令䇿进入初住故。
[科15]此一一五。并以初文而为正意。下四并是文中兼具。若预了此五则对文可识。
[科16]次明所立异于诸家及今学者。读文昧旨不知所立唯顺圆融。若不了之修习无分。于中又二。先总。次別。
[科17]所言总者。略列十条。一须知乘体无發无到。二须知乘体通因通果。三须知圆乘具于十法。四须知大车唯喻十法。五须知诸法皆具十乘。六须知诸教门门具十。七须知开显唯妙十法。八须知简体与具度別。九须知观心立十法义。十须知白牛异黑牛故。
[科18]所言別者。于一一法各具四意。纵有一两似前附文。为欲辨异他所立故。
[科19]妙境四者。
[科20]一于无情境立佛乘故。若无佛乘。佛法身体为徧不徧。亦不应云。佛法身体同于无情及以不同。是故应云。法名不觉。佛名为觉。佛即是法。法即是众。岂可条然。
[科21]二众生性德具三因故。若无三因。则缘了始有无常。如何无常而立常果。大经破外用別教意。非此所论。
[科01]三依正二报在一念故。他人咸知一切唯识。不知身土居乎一心。故知心体即常寂光。寂光诸土无二无別。遮那之身与土相称。法与报应一体无差。
[科02]四佛本不断性恶法故。性恶若断。普现色身从何而立。但使分得常住法身。不动而动徧应身土。具如观音玄文及第五记。
[科03]發心四者。
[科04]一發心先思所托之境。如十种發心各四解不同。乃至当分跨节不同。
[科05]二念念具足四弘誓故。以总冠別。一一行愿从兹而立。故知无作四谛只一念心。为依此境徧于多念。
[科06]三于一念心以辨能所。以此能所悲己悲他。他一念心生佛理等。是故菩萨依斯起誓。
[科07]四圆發仍须徧立徧破。离能著已。方契所依。
[科08]安心四者。
[科09]一圆顿止观据行仍开六十四番。不立多番逗会不足。
[科10]二一念止观须了能所定慧谛境。诸行宛然所以离总出別。別皆有总。虽异而同虽同而异。
[科11]三寂照相即初心可修。他以用权在于极果。初后不二。其教徒施。
[科12]四凡师为他仍须问彼。同设一位未见益方。纵转弄好异。尚新而已。随顺己见何关适他。受者非机。语见增长。所以同宗枝派乖各。理观既薄矛盾遂滋。今家辨师先分凡圣。六根净位尚曰凡流。五品弟子理非真应。问他设教依病立方。四悉便宜二行互益。何须固执终朝守株。
[科13]破徧四者。
[科14]一初无生心横竖虽徧。复须后位六即竖穷。若横若竖无不即理。横门一一无不具竖及非横竖。
[科15]二须知他门他门理等。
[科16]三度入他门诸法无差。若用一门诸门融入。况涅槃释义。佛藏示相。棱伽释成。地持对教。咸随法相度入诸门。又以一念心该冠两门。高广大车不动而运。
[科17]四入住应徧方名假偏及以真徧。尔前虽观圆融三谛。但是自行观行相似。约位仍在若俗若真。是故虽圆未名破徧。住后尚须节节离爱。方能令净余位无明。
[科18]通塞四者。
[科19]一三止三观在一心中。仍了开权诸法无外。节节检校能著之心。无检无著方乃名通。
[科20]二一心止观仍须善达通中之塞。塞中苦集无明蔽等无非法界。成于无作谛缘度也。
[科21]三初心宝渚六即甄分。故得毫善皆成佛因。
[科22]四须了能破转为所破。谓贼为将此喻可知。若不尔者不见说观。然成或过。乃成菩萨旃陀罗也。
[科23]道品四者。
[科24]一为示闻观大小俱须。讲者唯约小位辨之。尚失小乘相生相摄。况复余耶。大乘观者大小俱弃。将何以为所行之轨。
[科25]二须用诸品展转调停。诸家纵修唯云念处。后品何妨而不用之。
[科26]三圆道品后明三空门。他既不明能通何在。如世行道至无门可入。
[科27]四与一切行名异体同。具如摄法文中广明。
[科28]正助四者。
[科29]一圆顿仍须助开三脱。近代修者得语为证。是故不论助治开门。
[科30]二別教教道仍名为事。乃至用圆犹名理助。助成理發案位胜进。
[科01]三虽用三教而为助治。仍须委用对转兼具。他无一番况复诸句。
[科02]四六度乃至一十二条。成道转法轮入涅槃等。俱须四教事理合行。
[科03]次位四者。
[科04]一始终不二仍须六即。弘教修观咸须委知。方免初住称为妙觉。
[科05]二他又不立五品六根。法华之文便为无用。
[科06]三约阴界入而辨次位。
[科07]四六时五悔为入位方便。他不明之。将何以为圆行之始。
[科08]安忍四者。
[科09]一虽行六度事理相即。即位未深因生违顺。他不辨此。牵破观心不入六根。良由于此。
[科10]二事理虽即。须知此位烦恼全在。岂以麤心暂时小息。便计此相而为果头。若叹为果头慙不敢受。若降为凡下仍复鄙之。二楹中间无所名也。是故当知。初品检量他己无分。
[科11]三内外违顺俱安忍。故须明识能忍所忍。
[科12]四以三术自安令入后位。
[科13]离爱四者。一三界爱断仍受爱名。二此顶堕名不同退堕。三受。
[科14]此互用得法受名。四此位向后复须入位。
[科15]○第五心境释疑例者
[科16]略为二十番。
[科17]问。第一卷弘誓中云对法界起法界。如何法界有起有对。
[科19]若欲更论。各有所以。一者约理。心佛无殊。虽对虽起奚甞非理。二者夫念起依理体达。若起若对不出法界。三者称理。理既法界。起对称理无非法界。
[科20]今此文中义通三种。意在前二。故云起对。复云法界。此三即是六即意也。初是理即。次是名字.观行.相似三即。三是分真.究竟二即。
[科21]问。十界四运正起。其相易知。已起未起如何观察。
[科22]答。起已未起。虽即不专。的在一境。然须形于正起之心。则知已起为属何界。望前为已。望后为未。是故已未望于欲正而得修观。
[科23]问。起已望前。心相可识。未起望后。有后可望则名欲起。何名未起。
[科24]答。对于后境。知心未起名为未起。心相欲生即是欲起。是故二心心相全別。
[科25]观此一运。即具十界百界千如。即空即中。
[科26]故知虽观十界四运。亡界亡运。唯观三千即空即中。无三名字。能所㳷合。
[科27]是故不同赖缘之假。无自性空空假不二。名之为中。
[科28]故借喻云。诸色心现时。如金银隐起。金处异名生。与金无前后。亦如官路土。私人掘为像。智者知路土。凡愚谓像生。后时官欲行。还将像填路。像本不生灭。路亦无新故。
[科29]四。问。外无情色不与心俱。如何复能具足三德。而云三德徧一切处。
[科30]答。何但外色不与心俱。内身亦如草木瓦砾。
[科31]若论具德不独向心。由心变故谓内心外色。心非内外。故色无内外而内而外。随其心净则佛土净。随佛土净则智慧净。色心净故诸法净。诸法净故色心净。何得独云外色非心。
[科32]是故破法徧中以识例色。第七卷末若心若色无非大车。
[科33]五。问。今现见青黄赤白。如何即是真如法界。
[科01]答。言青等执情所见。言法界者从理而说。何得将情以难于理。今所观者违情观理。不可更令违理顺情。
[科02]又青等是世谛。法界是真谛。又青等是世谛少分。法界是三谛全分。
[科03]又青等是肉天二眼所见少分。法界是佛眼所见全分。
[科04]一眼具五眼。青等具诸法。一谛三谛亦复如是。[科05]是故不得以青等难于法界。
[科06]故弃葢中云。色非味非离。凡夫自味。二乘自离。色体本来。法界常住。
[科07]六。问。發菩提心求于极果。果地自然能应一切。何须必假大悲居先。而云佛菩提心从大悲起。
[科08]答。若无大悲熏于法性。理藏性法无由得开。藏若不开。尚无初住何况极果。是故不以大悲熏心。后时则无能利之法。
[科09]问。若尔。十法成乘何不以大悲居初。而但以妙境为首。
[科10]答。通涂次第理境居初。若發心中大悲为首。
[科11]七。问。安心初云本来寂灭为修为性。
[科12]答。若云心性本寂本灭。寂即是止。灭即是观。此约理性。若云体妄即是法性。法性无起。达妄本空。空亦无灭。此约修观说。亦是修性合说故。
[科13]八。问。总安心中止观圆修下別安中但是偏修。如何得云以总冠別。
[科14]答。所云偏者非永別也。止是观家之止。观是止家之观。体同用別。暂适行宜。故知即总俱时而异。随用故分。顺理故合。若其离成三谛次第之別。此则止观不可俱时。具如诸教分別相状。若圆安者。如总安初云。不动止只是不动智。不动智只是不动止。以此同体而冠于別。故无二也。
[科15]九。问。安心初云。但信法性不信其诸。为唯法性无复其诸。若都无者。现见诸法。复云法性具一切法。
[科16]答。以众生久劫。但著诸法。不信法性。破昔计故。约对治说。令于诸法纯见法性。若见法性。即见法性纯是诸法。是诸法性本无名字。约破立说名性名法。
[科17]十。问。诸文皆云色心不二。若欲观察如何立观。
[科18]答。心色一体无前无后。皆是法界。
[科19]修观次第必先内心。
[科20]内心若净。以此净心历一切法任运㳷合。又亦先了万法唯心。方可观心能了诸法。则见诸法唯心唯色。当知一切由心分別。诸法何曾自谓同异。
[科21]故占察经云。观有二种。一者唯识。二者实相。实相观理。唯识历事。
[科22]事理不二观道稍开。能了此者可与论道。
[科23]十一。问。安心中云。体其实不起。灭妄谓起灭。为当只除妄谓。犹存起灭为体。妄谓令无起灭。
[科24]答。此亦无別。须善其意。若单论理非起非性。若约果德则性不妨起。若约众生唯起迷性。若圣鉴凡即起只是性。今从反迷归悟以说。令离起归性。见非起性。仍恐迷者离起求性。故令体起其实不起。起既不起灭亦无灭。
[科25]十二。问。既云一心止观。何得更立六十四番。答。六十四番者。约根约行回转相资。总徧而论有六十四行者。何必尽具诸数。又论其体性。只是约于法性寂照自在堪用。故尔许尔。
[科26]十三。问。即此文中。或云诸法即是法性。或云四运四性推检。何者为要。
[科27]答。夫观心法有事有理。从理唯达法性更不余涂。从事则专照起心四性叵得。亦名本末。本末相映事理不二。
[科01]十四。问。法华玄文境能照智。虽引诚证理亦难明。
[科02]答。顺方便教。理不可会。
[科03]若从极说于理易融。以心为境心亦能照。能所俱心心体俱徧。心心相照于理甚明。
[科04]故不可思议境初云。不可思议境即是观。
[科05]以是得为四句分別。
[科06]境照于境。境照于智。智照于境。智照于智。
[科07]照者方照非说可穷。照者应说非照可了。说者方说非照可穷。说者应照非说可了。
[科08]是故不同世谓顽境以为所照。又亦不同偏小妄心以为所照。又亦不同假立真如以为所照。所照既尔能照亦然。不可率尔。
[科09]十五。问。破法徧中云。须先用无生为首者。门后料简云何复云无生是智无灭是断。智则是观断则是止。应无生门唯观无止。
[科10]答。破徧门意从事偏说。故文中云。有定之慧而尽净之。具如记中广分別说。
[科11]十六。问。禅境初十二因缘观不思议境初云。不同世人取著一念能具三千。为唯此中。诸境皆然。
[科12]答。一切皆尔。
[科13]十七。问。若尔应当取著心中不具三千。
[科14]答。此准用观观境而说。
[科15]取著之心本是诸法。照此著心缘生虗假。假中三千自体性空。即是心性不可思议圆妙三谛。
[科16]譬如空华。华与空体无一无別。此空不当华之与空。对华说空空无名字。
[科17]以此细推诸法皆尔。
[科18]十八。问。十二因缘妙境文中束为三道以对三德。苦身质阂。那对法身。
[科19]答。此约理说。的相翻对。以身对身故作此说。实论三体更无前后。且论无始苦轮无际。与业烦恼不并不別。况今文中约于一念十界百界以论因缘。约此因缘以论三道。约此三道以论三德。是故三道及以三德并无前后。性德三因无时不具。岂更问质阂等耶。
[科20]十九。问。有人问云。此土真诠禀承有绪。虽教科开广而本味仍存。寻求宗源自可会本。何须复立一心三观。四运推检溷我清流。
[科21]答。濬流本清。挠之未浊。
[科22]真源体净。混也讵妨。设使印度一圣来仪。未若兜率
[科23]二生垂降。故东阳大士位居等觉。尚以三观四运而为心要。
[科24]故独自诗云。独自精。其实离声名。三观一心融万品。荆棘丛林何处生。
[科25]独自作。问我心中何所著。推捡四运并无生。千端万累何能缚。
[科26]况复三观本宗缨络。
[科27]补处大士金口亲承。
[科28]故知一家教门远禀佛经。复与大士宛如符契。
[科29]况所用义旨。以法华为宗骨。以智论为指南。以大经为扶疏。以大品为观法。引诸经以增信。引诸论以助成。
[科30]观心为经。诸法为纬。织成部帙。不与他同。
[科31]问。大师口决纯为治病。为复更有余心要耶。
[科32]答。诸皆治病。
[科33]唯有一偈云。师甞教诫言。实心系实境。实缘次第生。实实迭相注。自然入实理。
[科34]释曰。心若系境。境必系心。心境相系名为实缘。复由后心心心相续。心心相系名迭相注。即是心注于境。境注于境。境注于心。心心境境念念相注。如是次第刹那无间。自然从于观行相似以入分证。故云入实。
[科01]第六行解相资例者
[科02]如分別中总以十义分別十章。于中且约自行化他。则前八自行。于中去果论因则果报为果。非今正意。前七为因正明修相。于七因中。前五生解后二为行。
[科03]分別文中虽以起教取譬于自。起教化他义当于解。越次取文兼化他故。故自行解唯前五章是也。
[科04]大意虽有行及果报等文。但是示行及果报等令知始末。非谓即是修行相也。
[科05]何者。修行俱须二十五法以为方便。十乘十境以为正修。
[科06]所以者何。若无十境乘则无体。若无十法名坏驴车。
[科07]故知必须五章以生妙解。于生解中。大意则略解始终自他因果则文略而意宽。次四专在名体则文理俱广。
[科08]故以广解导于行始。使二十五法随教甄分。会开废麤方可得名妙行之首也。
[科09]是故五章一不可废。若用此解而修十法。则但释十法名宗次第于理自足。而今文中相犹广者。为钝根者仍恐不晓观法次第。故引前解入观委论。又恐繁文。故于阴入具释十法。九境比知。是故诸文不无旁正。
[科10]且如十境只一念心行之地也。一一显示境相不同。行之种也。
[科11]一一起于十乘观法。行之雨也。一一转成不思议境。行之牙也。一一發心。行之干也。一一安心。行之叶也。一一破徧乃至正助。行之华也。一一次位以至离爱。行之果也。
[科12]若无六事道树不端。
[科13]次第虽尔。若从人说。上根即于境种而生于果。故文云直闻是言病即除愈。为中下根更须后法。是故文云。至长者所为合众药。
[科14]又于十乘。一一复须了其文旨。一一皆依不思议寂照止观。文之髓也。一一乘相生起次第。文之骨也。一一引事助成行相。文之肉也。广破古旧问答释疑。文之肤也。
[科15]又释名等四文。兼于肤义兼于肉意即骨也。意下所诣即是髓也。
[科16]若无四事法身不成。
[科17]是故读者行者须知缓急。无得谬指。偏言僻意。令行不周。
[科18]修行之来岂过集解而起方便。行因得果。果满教他。他机我应。感应斯息。自他同归灭理真性。
[科19]今之一部意唯若是。故此十章摄无不尽。
[科20]○第七喻疑显正例者
[科21]此所学宗同禀一师。文理相承终无异解。忽遇僻者因问异答。事不获已而征喻之。
[科22]问。顿教有几种。
[科23]答。有渐顿及顿顿。
[科24]喻曰。夫讲贯之法先观本文。本文立名不可取异。求异会释仍须体同。顿顿之名经论不出。一家著述诸部所无。若名体俱无。修行何托。若以顿顿是圆如圆圆等。此义可尔。既分二顿。渐顿为圆。更加顿顿。为何所拟。
[科25]问。此二位者断惑何殊。
[科26]答。二位不同。若渐顿者初住已前四住先除。若顿顿者初住已前圆伏五住。登住已去圆破五住。
[科27]喻曰。初住已前四住先除。引证属圆处处皆尔。故圆教四念处云。如冶铁作器本为成器非为除垢。麤垢先除非关渐次。顿顿既云登住圆破。即显住前五住全在。当知此义非別非圆。圆则初住唯破无明。不应入住五住俱断。別须住前五住全在。住破四住。行破尘沙。登地方破一品无明。故知非別。离二別立无教可凭。
[科01]问。二顿修成。其相何別。
[科02]答。渐顿观者空观先成。顿顿观者三观俱证。
[科03]喻曰。此甚违背一家教文。既云渐圆是四教中圆。应依六即判此圆位。则不应云空观先成。何者。五品即是观行三观。六根即是相似三观。初住已去分证三观。如何乃云空观先成。又复不识见思先落似位之意。若先成者何名似即。顿顿既云三观俱证。为是何位。若在初住与渐顿何別。若在住前都无此理。若云住前但伏。初住俱断。诸教无文方成邪说。
[科04]问。据何得知有二种顿。
[科05]答。准玄文。八教谓渐.顿.秘密.不定。渐又四。谓藏.通.別.圆。此四兼前名为八教。渐中既有最后一圆。渐外又复更立一顿。故知前圆但是渐圆。別立一顿即是顿顿。频将此义以难他人。他无对者唯我独知。
[科06]喻曰。依此所判则有多妨。
[科07]一者不识教名之妨。別立一顿。乃是华严最初顿部。佛初成道未游诸会。不从渐来直说于大。大部在初故名为顿。部仍兼別。不得妙名。岂以兼別之经翻为顿顿。法华独显却号渐圆。
[科08]二者不识渐开之妨。言渐开者。准法华玄。华严顿后別为小机。不动不降施于渐教。渐教之初先说三藏。三藏教后弹斥洮汰方具用四。故云开出。故玄文中自鹿苑来至般若会皆名为渐。岂此渐中有于圆教便名渐圆。又玄第十渐顿判教。自华严来至般若会皆有渐顿。华严圆教与方等.般若中圆。圆既不殊亦应并名为顿顿。何独华严。若方等.般若中圆名渐圆者。则华严圆教亦名渐顿。何关余部。
[科09]三者不识教体之妨。若渐开出四。如开拳为指。唯指无拳。合四为渐。如合指为拳。唯拳无指。存渐则教唯有四。没渐则教唯有七。俱存必一边无体。立八则体惬名宽。
[科10]四者抑挫法华之妨。近代判教多以华严为根本法轮。以法华为枝末法轮。唯天台大师。灵鹫亲承。大苏妙悟。自著章疏。以十义比之。迹门尚殊。本门永异。故玄文中凡诸解释。皆先约教判则三麤一妙。次约味判则四麤一妙。如何以麤称为顿顿。以妙翻作渐圆。
[科11]五者不识顿名之妨。若从行为名。圆只是顿。是故旧题圆顿止观。若从味立称。则顿异于圆。故判初味云高山顿说。若将判味兼带之顿。以斥判教独显之圆。一何误哉。一何误哉。
[科12]六者违拒本宗之妨。本师赞为独妙。学者毁为渐圆。抑实扬权有何利益。
[科13]七者违文背义之妨。经云已说今说当说。而于其中法华第一。华严至般若名已说。无量义经名今说。大般涅槃经名当说。依彼所判则已说第一。何关法华。
[科14]如此独知闻者掩耳。
[科15]问。从渐开四。并前但七。何成八教。
[科16]答。开出四已仍有一渐。
[科17]喻曰。如前第三妨中足知迷误。彼既不知渐从鹿苑以至般若。将何別立一渐教耶。若知鹿苑至般若来。约时名渐。终不辄判四教中圆名为渐圆。岂判法华劣于乳教。
[科18]问。法华经部为是何顿。
[科19]知非顿顿。
[科20]喻曰。此师非但不识顿渐之名。亦乃不晓结文之意。玄文释前四味教竟。次以渐等结释法华。云非顿.渐.秘密.不定。初云今法华是显露非秘密。是定非不定。结非秘密不定。秘密不定通前四时。次云是渐顿非渐渐。结非前顿后渐教。
[科01]言渐顿者。约前四时渐中有顿顿中有渐。今法华经迹门圆说与渐顿中其义不殊。但异渐中渐耳。
[科02]言渐渐者。鹿苑一。方等三。般若二。
[科03]顿中之渐即是別教。与渐中渐其义不殊。故不须简顿中之顿同渐中之顿亦同法华。是故顿教不须別简。
[科04]故玄后文。今法华迹门与诸经有同有异。本门与诸经一向异。
[科05]同者谓诸部中圆。异者谓诸部中兼于三教。
[科06]不见此意。望声释义。便谓法华但是渐顿非顿顿也。
[科07]文中只云非是渐渐。何曾复云不是顿顿。
[科08]问。复何得知法华是渐顿。华严是顿顿。
[科09]答。据法华中诸声闻人从于小来。经历诸味至法华会方始开顿。故知法华是渐顿也。华严居初不经诸味。故是顿顿。
[科10]喻曰。今法华经圆极顿足。此从于法不从于人。不应声闻从于渐来。即依声闻判经为渐。
[科11]况复声闻不过五百千二二千。此等但名开权显实。又有菩萨开显。何独声闻。如云。菩萨闻是法。疑网皆已除等。
[科12]又下文云。无数诸佛子。闻世尊分別。说得法利者。大喜充徧身。又有显本如。分別功德品中三千微尘数乃至一四天下。又八世界尘数初發菩提心。况下方踊现并妙音东来。严王诸营从文殊所教化。
[科13]如是诸众何曾历四味。
[科14]应当从此方。判经为顿顿。
[科15]况复法师品。现在若灭后。若有闻一句。皆与授佛记。
[科16]华严经众虽不游渐。有二义故不及法华。一带別。二覆本。岂阙二义便称顿顿。具二义者称为渐耶。
[科17]问。亦有菩萨法华闻顿。而独从声闻判耶。
[科18]答。据多分说。
[科19]喻曰。如前所引。应以八界及闻一句为多。而反以声闻为多者。非但玄理不会。亦乃读文未熟。
[科20]应知声闻钝根菩萨。法华经前机缘未熟。不堪闻顿。更以方等.般若调治。方堪来至法华闻顿。是故应判此法华经是开渐显顿。故名渐顿。
[科21]人不见之。谓非顿顿。
[科22]问。据何得知渐圆之教四住先落。
[科23]答。如引仁王长別苦轮。既云別苦。知是渐顿。如引法华六根清净。云肉眼等。知是顿顿。
[科24]喻曰。此一家义。前后皆引仁王以证法华。法华云。无漏意根。仁王云。长別三界。两经皆是四住先落。且于界内得无漏名。有漏业除故云长別。当知二处文义本同。如何分擗以证两顿。
[科25]问。三种止观中圆顿止观。是何顿耶。
[科26]答。是渐顿。何以得知。如第一卷以三譬喻三止观。以通者腾空喻于圆顿。至第七卷识通塞中。中即三观破于神通。神通被破故非顿顿。文云。別则略指三门。大意在一顿。又三止观竟又云。今依经更明圆顿。又第五卷安心文末。初约三止观结数。次又约一心止观结数。又第一结發心文。先三止观结。次云又以一止观结。此等皆是三止观外別一顿顿之正文也。
[科27]喻曰。一往引证似有所凭。子细推求都无所据。何以故。以违文故。生多妨故。
[科28]何者。如破神通及依经更明。文在序中。序是章安所置。说止观时未有此序。如何预将正文破之。
[科29]又三观本传南岳。如何弟子反破师宗。乃成逆路伽耶论。又南岳禀承慧文.龙树。既破师法。观心论中何须更云归命祖师。
[科30]况两处神通其义各別。序中以顿行者譬通者履空。空无浅深。履者阶降。空喻顿理。履譬行仪。行虽阶差仍名圆渐。理无深浅不当偏圆。第七卷中以步马神通喻横別三观。神通即是別相之中。故以中即三观破横別之中。
[科01]如何不见近文远破未生之序。
[科02]次依经文更明者。前以三喻证三文竟。更依华严以证圆文。故云更明。再治定文意在于此。
[科03]如何见一更字。便于三外立顿顿名。若引华严即名顿顿者。玄第十卷亦引华严.方等.般若圆证于顿。华严既其非是渐圆。方等.般若宁非顿顿。
[科04]言別则略指三门。大意在一顿者。彼料简文问略明三种止观。略与大意名相似同。是故重问云何同异。答中分于通別二意。通则略指。只是大意。別则略与大异不同。以不同故略有三种。大意但在三中之一。故文云渐与不定置而不论。
[科05]人不见之。便于三外別立顿顿。
[科06]安心文末先以次第三观结数。次以一心结数。次第义当于別。一心义当于圆。此圆还同初总安心为结数。故义开三別。次还依本以结一心。
[科07]不见此意。异说便生。
[科08]言發心文末一止观结者。大意五章文相宽总。是故皆以止观结之。或时唯用一止观结。如六即文六文皆一。或复唯用三止观结。如随自意文末。或时俱用三一结之。如前所引。复阙无结文。如常行等三种三昧。
[科09]又若俱用三一结者。只是通別不同。何者。一种结云發菩提心。即是观。邪僻心息即是止。当知三种无不發心邪僻心息。又三种结者亦是通义。以通三故是故结之。始从三藏终至圆顿。皆悉有于渐.顿.不定。具如第三偏圆文中及玄文第十判教中。四教是別。三种是通。此第一文不历四教一一三结。总以四教共为三结。以三对一。三复为別。
[科10]人不见之。便以又以之言凭兹別立。深不可也。
[科11]问。两种顿位同异云何。
[科12]答。住前则別。登住则同。
[科13]喻曰。凡列位者皆须准教。及以古师一家立位唯分四別。一期教迹因果显著。有始有终莫过此四。三藏则四果支佛百劫僧祇。通教则三乘共位及名別义通。別.圆并立五十二位。但行有奢促。断伏不同。圆依法华更加五品。一家所用诸部咸然。辄不曾闻两顿之位。已如前破。
[科14]问。何故分別立二顿耶。
[科15]答。由根利钝立二不同。
[科16]喻曰。自昔承禀一圆家教法。不见二顿而分两根。处处文中但云。华严兼于利钝。利则圆教。钝则別人。或一一教中而分三根。或信法二行以分利钝。是则教教部部无不皆然。来至法华同入一实。无容开会同一根性仍称为钝。覆权隐迹有钝有利而名为利。深不可也。
[科17]问。方等中四渐中开四。两四中圆为何同异。
[科18]答。但是四教中圆皆是渐圆。
[科19]喻曰。此师不识渐教之义。是故不知方等只是渐中之一。谓言渐教与方等殊。即便答云但是四教皆名为渐。若知不別。云何便答但是之言。借使法华会前四教中圆皆名渐圆。法华开权独显一圆。何故仍立渐圆之称。若尔。但识四教从渐之言。不了法华开废等意。因兹暗立渐顿之言。
[科20]问。涅槃中圆复何差別。
[科21]答。亦是渐圆。
[科22]喻曰。若如所判。始自鹿苑终至涅槃一槩渐圆。玄文何故苦破光宅。光宅仍以法华异昔。引昔通谩尚乃破之。此师禀受山门。翻更不如光宅。应云。涅槃虽四前三知圆。方等虽四三不入实。渐中开四不殊方等。诸文盛说何足复疑。依彼所论。涅槃圆伊便成无用。复有一行乃是徒设。
[科01]问。涅槃四教俱入圆不。
[科02]答。有不入者。十仙外道即是其流。
[科03]喻曰。徒闻涅槃入实之言。不晓捃拾得入之意。若十仙不入三修。岂闻初后俱无中间宁入。十仙不入。世尊何故为其说常。破云。汝外道中因虽是常而果无常。我佛法中因是无常而果是常。乃至陈如色常。受想行识常。余诸外道大意皆尔。如何谬判以为无常。易见之文尚谬。况复难见耶。
[科04]问。止观第一卷后多种譬文。如迦陵频伽声。𢭏万种为丸。在大海浴。阿伽陀药等。为喻何顿。
[科05]答。并是渐顿。何以故。犹在㲉中。万种须𢭏。须待诸水入于大海。合诸药为阿伽陀。故是渐顿。若不出㲉。诸水是海。不𢭏万种。不合为药。任运自具方是顿顿。
[科06]喻曰。此中二失。一者不晓喻旨。二者违于自言。
[科07]不晓喻者。夫言喻者但约少分。故大经云。不可以喻喻真解脱。如雪山类象。岂可求其尾牙。举扇喻月。岂可求其光挂。况本文意。意在一法。具是诸法。取现见者以之为喻。未入海诸水不具。未𢭏为丸众气不足。自余诸鸟㲉中不鸣。余药虽合治病不徧。故用此等以为顿喻。如何破喻而为渐圆。养子不肖。过而难他。喻即其事也。
[科08]二违自言者。自立大意以为顿顿。此等喻文皆在大意。如何自斥以为渐圆。
[科09]问。第一卷中实非父子两谓路人。此喻何等。
[科10]答。实非骨肉是前两教。两谓路人是后两教。
[科11]喻曰。此深不见文中喻意。文以界内界外各有一理。理各两教以为能诠。并用四谛以为迷解。文中自合。嗔以譬集。打譬苦。若两谓父子。嗔打薄者以譬直教。两谓路人。嗔打厚者以喻纡回。此谓道谛智解不同。故使灭谛即离亦別。若即解者。苦集即理如路人为父子。若离解者。苦集异理如父子为路人。当知实非骨肉两谓路人。但约拙教一离义尔。亦阙分判界内外。是何等拙。而便跨节以为四教。具如止观记中释。
[科12]问。渐之与別为同为异。
[科13]答。此二不同。渐则开四。別不开四。
[科14]喻曰。既其不识渐教开四。徒与別教辨异何益。
[科15]今言渐別皆应开四者。两文不同。渐教开四已如前说。別开四者具如別教四弘之中。结四谛境皆历四教。但须委知开四所以。然于別人。自行化他未必全立四教之名。但云界内界外曲直巧拙。自行则次第竖入。化他则随缘横被。被机虽横。行终成竖。自行虽竖。徧学成横。如初入空偏用析体以破见思。仍是偏用一门自行。若至十行为利他故。方始徧习析体八门及以无量无作八门。尔时所习乃得名横。是则是他四教义足。
[科16]读文不委义理轻疎。而便谬判別不开四。
[科17]问。商略之文为是何处。
[科18]答。挹流寻源已下文是。
[科19]喻曰。此亦二失。一者不晓新旧文意。二者商略谬判祖承。
[科20]初不晓文意者。旧文十章。前五是序。后五是正。故旧本初云。窃念述闻共为十章。商略等五名为窃念。己之私窃念兴序故。开章等五名为述闻。述已亲从法会闻故。再治改者良以窃念不应连接述闻为十。故废商略五章之名。章名虽废仍存其文。述闻五章次第虽在。亦没章名。新移商略之文以为引证之例。首加止观等字用为通序。则以挹流等文用拟別序。人不见之。便为乱说。空张旧本商略以消別序新文。柰何商略之文复彰祖承之后。甚不可也。
[科01]问。挹流已下正当旧本祖承之文。如何将为商略文耶。
[科02]答。正是商略有师无师。故云商略。
[科03]喻曰。旧释商略云略述佛经粗彰圆意。故云商略。即引华严了达贤首闻圆等文。今乃判他祖承之文而为商略有师无师。既将祖承以为商略。祖承傥更指后弁差。从始至终重重妄说。
[科04]问。有情心法并有情之色及外依报。此之三法。顿及顿顿起观何殊。
[科05]答。顿顿随观即具诸法。渐顿心具。余二则无。
[科06]喻曰。据此答文。却用渐圆为顿顿。
[科07]何者。四教中圆。奚尝不云三处具法。故四念处圆文中云。非但唯识。亦乃唯色唯声唯触。
[科08]三处具法正是四教末后之圆。
[科09]今谬判为顿顿文者。验知诸判但用胸襟。
[科10]又渐圆既知心具诸法。诸法徧摄。岂隔色耶。
[科11]色摄入心。心即是色。如何谬判唯心具耶。
[科12]若別教人。初心色心并不具法。何独色耶。
[科13]渐顿回互教门杂矣。教门既杂。依教修观冥如夜游。
[科14]问。此二种观。初心何別。
[科15]答。顿顿观者。初發心时三谛俱观。渐顿观者。先观中道离于二边。二观先成。见思前破。后证中道。三谛方同。
[科16]喻曰。虽指文中三处五处以立顿顿。既无正义。约观判位亦无正文。大师唯引诸经明位以证四教。不见引证四教之外別立一顿。况彼诸处顿顿之文。尽是四教最后之圆。彼以此圆判为渐圆。云初發心者先观中道。一切教法都无此文。別则先观二边方乃见思先落。岂有但观中道先破见思。圆別不成都无所据。
[科17]问。一心三观与三观一心。二文何別。
[科18]答。一心三观即是假。三观一心即是空。非三非一即是中。为破步马神通故云空假。若论顿顿一中具三。喻曰。本论三观须有所以。此是佛法大体。又是一家要门。凡用其名须得指实。既用此三格一切法。应晓三意方尽其门。
[科19]一者对境成观。如观一心为不思议境及破法徧等文是也。
[科20]二者覆疏收束。如第一卷合散非合非散三一非三非一等是。
[科21]三者寄名义立。如门非门非门非不门权实非权非实等是。
[科22]此三观一心一心三观。都非此之三观意。
[科23]只是翻对破彼纵横观。纵观唯约次第之三而不得一。故以即一而三破彼纵义。故云一心三观破竖通塞。横观唯得各別之一而不得三。故以即三之一破彼横文。故云三观一心破彼横通塞。
[科24]人不见此。便加双非以对三观。
[科25]又文自云。空即三故破步涉。假即三故破乘马。中即三故破通神。
[科26]彼师乃云。为破步马神通故云空假。
[科27]步马元是单空单假。何须更以空假破之。
[科28]破于横別步马神通。正用圆教一中具三。
[科29]何故別云若论顿顿一中具三。此是违文谬说。令迷文者信之。亦是立观违文。令误观者辄受。
[科30]问。相待绝待有何同异。
[科31]答。顿顿是绝待。渐顿是相待。
[科01]喻曰。误之甚矣。依此所判。则应相待绝待俱非顿顿。
[科02]何者。以玄文中判今法华具有二义。谓相待绝待。
[科03]若尔。何处別有顿顿绝耶。
[科04]又依彼所判。则唯华严是绝。法华纯待。若知法华具有二义。复以待绝分为二顿。当知此判自语相违。据斯以论俱迷二待。
[科05]何者。二待并须非渐唯顿。判为相待。又判为渐。此复一重自语相背。凡言相待。待前诸教为渐为麤。方今法华是顿是妙。顿居渐后。兼所破说。对渐明顿。故云渐顿。人不见之。徒分待绝以对二经。
[科06]又亦不识绝待之意。绝于所待名绝待者方是妙顿。彼乃离顿。待別立绝。名何为顿顿。
[科07]问。此法华之文具足二待。岂可离文判属二涂。
[科08]答。会竟无二。未会则別。
[科09]喻曰。此师非但迷于玄文待绝之名。亦乃不达法华开会之意。一代教法会在法华。彼判法华唯有相待。更立何部称为会经。若以法华会入华严。实无开显之说。若尔两俱未会。应別立一经以会斯二。若以观会。会则无文。
[科10]今家所判以法华之绝绝彼华严。当知华报未绝明矣。又何但未绝。亦乃无待。以兼別故独显不成。尚非相待绝何所寄。
[科11]会竟无二还归法华。何故判之云非顿顿。
[科12]问。法华之文岂有不会。
[科13]答。对前称待。应无別理。
[科14]喻曰。若据此答。定判法华唯有相待。虽有相待理亦不周。但得待前之言。失于能对之妙。纵使法华但有相待。终成不晓所待之名。所待即前诸麤。前谓华严。若望彼所判还负己宗。华严既麤顿顿何在。法华咸妙顿顿不疑。相待既然绝待可判。
[科15]问。修观之法准义用文。既同法华应依会义。因何对昔而分二涂。又以法华为不会。乃将华严为绝待。
[科16]答。修观不同于教。是故观二教一。
[科17]喻曰。凡修观者必依于教。若观二教一其理不成。法华既融。只应还依融义修观。其虗立二观谬以绝为华严。会义既归法华。顿顿之名徒设。况教一观二。一观无文。又与立宗全成乖互。本立华严为顿顿。顿顿却归于法华。顿义既归于法华。言判为渐者谬矣。
[科18]问。观本依教。无教如何立观。
[科19]答。根別。
[科20]喻曰。此乃临急之说。不思前后相违。观既随根。根本顺教。有根无教同于本迷。若以顿顿为华严。则渐圆无教。若以法华为渐教。则顿顿无文。
[科21]问曰。云何名为顿顿观相。
[科22]答。前即后故名空。后即前故名假。前后不二名中。
[科23]喻曰。后即是前。何异前即是后。徒于不二前后。谬立空假之名。实未能知三观相状。
[科24]又自说云。顿顿如法华。六根清净位但云六根清净。不云先断见思。故知是顿顿渐圆。如仁王十信菩萨位既云长別苦海。即是先除见思故云渐顿。
[科25]喻曰。自言相违不可穷尽。初以法华为渐顿。今以法华为顿顿。况复不知山门诸部并将仁王以证法华。法华云无漏意根。仁王云长別苦海。无漏与別苦。但有因果之殊。不见义同。从文分二。
[科26]又云。前文既云大意在一顿。当知五略正明顿顿。释名已去并是渐顿。
[科27]喻曰。大意与下文但是广略之殊。如何分二。故分別中将大意对八章。十义分別广略。即其一焉。岂有略顿而广渐耶。
[科28]又第五初列前六重以开解。今依解以立行。如何以解为顿顿。以行为渐圆。依解起行行既违解。此乃目视东而足西。膏南而明北。
[科01]又若大意唯在于顿顿。何故大行通引三乘。若下文唯在于渐圆。何故复有一心止观及中即三观破前神通。又若大意唯在顿顿。何故發心四谛四弘十种發心皆列四教。下文属渐破亦同前。
[科02]文既相违。依何立行。
[科03]又云。此之两观。初心修观太难分別。须自入观方乃得知。
[科04]喻曰。如破徧初。初入无生咸须依教。况大章生解以导行初。
[科05]既云分別太难。信是解心冥昧。解既冥昧。入观无由。彼解未明便推入观。何异暗证增上鼠即鸟空。而宣入证之言。令他生于圣想。忽令领纳说实。坠于过人。实得说尚招愆。违想故当重衅。
[科06]又若实得。为何位次。若假名。与他何异。若五品位。便同大师。
[科08]又云。依顶法师十二部经观心之文修观必得。
[科09]喻曰。夫三观者。义唯三种。
[科10]一者从行。唯于万境观一心。万境唯殊妙观理等。如观阴等即其意也。
[科11]二约法相。如约四谛五行之文。入一念心以为圆观。
[科12]三托事相。如王舍耆阇名从事立。借事为观以导执情。即如方等普贤其例可识。
[科13]故十二部观寄事立名。虽有三观之名。十境十乘不列一部。名下唯施一句。
[科14]岂此一句能申观门。若此一句足得修行。十境十乘便成烦芿。
[科15]故知偏指文中一句两句以为顿顿。义同顽境。体心踏心十卷之文便成无用。兼出大师虗构之愆。
[科16]问。渐圆观但中。中是实相不。
[科17]答。非即实相。体是但中。
[科18]喻曰。实相与但中体同名异。实即俱实权即俱权。若约教释文但中在別。修观次第仍居后心。四教中圆一切诸文。并皆初心圆修三观。
[科19]彼将此观属顿顿人。別为圆人立但中观。徧寻诸部都无此文。
[科20]唯烦恼境中斥失。玄云。不住调伏。不住不调伏。初心修中成双非失。如何拾失以判法华。苦哉苦哉。不可救济。
[科21]问。初心修中既非实相。是涅槃不。
[科22]答。是涅槃。
[科23]喻曰。涅槃实相大小名通。
[科24]初心修中既非实相。若非实相亦非涅槃。若是涅槃亦是实相。若是实相即是从初常观涅槃。如何乃云非是实相云是涅槃。
[科25]若从初心是小涅槃。此通別二种菩萨偏是一往通涂而说。若別论者。通教菩萨至第七地。恐堕涅槃如三恶道。別教初心但名真谛。仍不得立涅槃之名。
[科26]故知初观唯在于顿。言非实相是涅槃者。无教可凭。
[科27]问。岂有但中名为初心观涅槃也。
[科28]答。有也。
[科29]喻曰。不知求教但任己言。须无即无须有即有。一家教相不见少判但中涅槃。
[科30]问。如其必有二种顿者。大师何不分明显说。
[科31]答。如大意在一顿等。即其文也。又顶法师涅槃疏释不次第五行中云。十信断或即是渐顿。不断或者即是顿顿。
[科32]喻曰。大意一顿。已如前破。
[科01]彼引涅槃疏亲共对。捡全无此文。
[科02]应是续后谬思。便将想心证义。文所不载故使再捡无文。
[科03]又大师诸文文所不载。何须更引章安之文。况复再捡全无。何劳苦据。
[科04]况复不次第行。正是四教中圆。
[科05]又数数常云有八教故。故有二顿。
[科06]喻曰。八教中意。具如前破。
[科07]又云。二顿初心非一向异。虽异而同虽同而异。
[科08]喻曰。无将此异质窍他人。不许渐圆即是顿顿。理穷无据同异混和。
[科09]问。一色一香无非中道。是何观相。
[科10]答。是渐顿。非顿顿。
[科11]喻曰。此师已执初心修观。但闻中道便谓渐圆。而不晓于言偏理圆。故大意云。勿守语害圆诬罔圣意。故经论名数或具或偏。言下之旨理必周备。大师以备具释偏言。故大意中云空即不空等。自语相违亦如前破。
[科12]问。初心起观。若舍二边但观中道。何异通教但有中名。如何初心见此但理。
[科13]便默不答。
[科14]喻曰。言若有旨言胜不言。言既无归不言胜说。凡修观者须立解心。解心未成辄立此观。言究理极以至无言。
[科15]又云。据文须分两种顿异。初心修观实难分別。
[科16]喻曰。前云教唯有一观则有二。此中复云文虽分两两观难分。据兹又成文二观一。前后违反不可复论。故知学宗不得辄尔。此时犹可旷累多生。仍使未来不逢善友。
[科17]问。別教地前为登地。双亡双照方便。其义如何。
[科18]答。地前双亡。登地双照。至第二地又亡又照。
[科19]喻曰。非但观门失绪。亦乃文义參差。既云地前以为初地亡照方便。当知正亡正照合在初地。如何乃云登地双照地前双亡。具如止观第三卷中。此是读文未周。不须別破。
[科20]问。何名四三昧是通修。念佛是別修。
[科21]答。顶法师误。应云四三昧是別修。念佛是通修。
[科22]喻曰。此师自误。推失与他。今言通修者。以四三昧摄一切行故曰通。反以为別。念佛通收诸行不徧。乃是通中之一。故名为別。反名为通。深不可也。
[科23]又云。三贤十圣住果报者。此兼两教。圆教三贤。別教十圣。
[科24]喻曰。言果报者是实报土。既生果报即是圆教四位之人。此师但见是贤圣之名。便分以为別圆两教贤圣之称乃借別名圆。俱生实报即是正明圆位。若言別教贤圣位不合生彼。而判十地属別者。圆四十位俱破无明。因何乃分十地属別人。又约证道地即是住。何须分別。纵存教道。则十地以含两教亦无分义。
[科25]问。彼问人曰声问经渐名渐圆者。八界發心不从渐来。从此应判以为何教。
[科26]答。顿顿人也。
[科27]喻曰。难已如前。何不从于八界尘数为判顿顿而名渐圆。
[科28]自此已前略明观失。教失不论。
[科29]归命诸贤圣。愿舍是非心。为树涅槃因。非欲贬量失。
止观义例(终)(以唐本摸写之)
校注
释止观义例二初所述题目 二能撰人名 文义纂要作依正 次释七例义七初释所传部別例二初牒名 二释义三初总明所传唯在圆顿 二释疑正示圆顿之相 谓要改为随释从为 二正示圆顿之相二初总示 二引证三初引序文二初正引文 二明广略无异 二引示处文 三引下文二初总示下文皆为显实 二別举大车文义证成 三结示部別 第二所依正教例二初牒名 二释义二初明所依正教通乎一代 二明文意唯在法华涅槃二初总明 二別示二初明始末皆依法华而为正行五初举名体偏圆依法华名体二初明依法喻之名 二明用实相之体 二举正观果报依法华大车二初明诸境十乘正观以大车为喻二初正明阴等诸境皆明十乘乘乘皆以大车为喻 次引证 二结示行成尅获大果 三举起教不出令他开示悟入 四举旨归不出三法秘藏 五总结 二明一部全用涅槃而为 扶助三初门末代须用扶助 二举佛化为况 三总结问致 第三依正消释例三初牒名分科 二随科释义二初详究文义二初详究文义十初明引证通局 二泛引流类 三明借名申义 时一作昧 四明借喻转譬 猪一作借 已要作以 五明傍引辩异 六明开总出別 七明引用宗要 八明引用儒道 九明借名略义 十明准例用义 二详究文相二初标科 二解释十初明随相闻含 道一作导 荡下有[□*□]字 二明结示处所 破下一有法字 徧一作偏 忍下一有中 日疑目 三明事理傍正 四明文偏意圆 五明广略有无 显一作头下同 六明文行不同 竖下一作破字 七明待绝前后 八明破会不同 居先一作先居 九明行解不同 十明举例从略 如下一有助字 空例作例空 纂要第二.随释第二.次明消释体势二初分科 二解释二初明文体势十初明法喻广略 展下一有开字 不下一有得字 二明法等有无 三明开合自他 后要改从释从后 四明注文云云 五明破立存没 及下一有破字 六明长短不同 大下一有若字 掣一作揽 七明法喻隐显 八明问答迷解 九明举例消文 十明以教定法 二明义体势二初标科 二解释十初明部体本意 常一作恒 味作时 遗一作违 二明观教同异 观下一有法字 唯下一有一字 如作故 三明观门准则 四明会异考同 为一作以 同下一有令字 五明以一例诸 思上一有可字 六明名义通局 淡下一有浓淡二字 出下有乳字 乳下一有味字 七明开拓句法 八明束散前后 九明行理交映四初正明交映 可下一有得字 二劝预了文旨 三示消文格式 炼一作练 四斥失意之者 十明教观折摄三初释教折摄 理事一作事理 二释观折摄 三结 第四大章总別例三初牒名 二略列 二广释三初释十章总別二初通指十门 二別明广略二初正明 二就广更开二初总示二初明准例更开二初总示 二例同玄文 二辨本文十章所以二初正辨 二例禅门 二別明二初正明 二引合为例二初明合八为五 于下一有妙字 尔一作耳 二明存本十数 数上一有十字 二释十境离合二初标 二释二初通示开合二初明十数正是离开互發至九双 二明展转相合 二明随相必开二初结前生后 二正明开相 滥下一有无滥二字 障一作业 颇一作叵 三释十乘立意二初叙意分科 二随科释义二初指记中具明前三 二明今文委释后二二初明附文来意法相释三初总明来意仍指十法生起文名为竖 意下一有者字 二別释附文各为五例二初总明 纂要第三.二別示十初明妙境五 后一作余 随释第三.二明發心五 三明安心五 四明破法徧五 徧一作偏 二下有为字 四下有为字 破下一有法字 五明通塞五 六明道品五 七明正助五 为下一有示字 八明次位五 为下一有斥字 九明安忍五 一下一有为字 十明离爱五 三结归傍正 次明与他所五永异二初叙意分章 二依章解释二初释总义略列十条 二释別义十乘各四二初与前附文对辨 二正释別义十初妙境三初标 二释四初明无情有佛乘义 二明众生性具三因 有下一有始有二字 三明依正二报在一念 四明佛本不断性恶法故 纂要第四.二明發心二初标 二释四初明所托之境 二明具足四弘 三明一心能所 他上一有已字 四明遍立遍破 立一作破 破一作立 三明安心二初标 二释四初明行相多番 二明能所总別 三明寂照相即 以一作此 权作推 无于字 四明凡师为他 语一作诸 四明破遍二初标 二释四初明无生门意 二明他门理等 三明度入他门 槃下一有生生不可说五字 四明约位简辨 令下一有尽字 五明通塞三初标 二释四初明节节捡挍 二明无非法界 界下一有咸字 三明六即甄分 四明能转为所 成下一有能生感三字 六明道品二初标 二释四初明大小俱用 二明诸品调停 三明品后之门 四明名异体同 七明正助二初标 二释四初明助开三脱 二明助有事理 三明须用对等 四明事理合行 八明次位二初标 二释四初明须用六即 二斥他宗之失 三明约境辨位 四明入位方便 九明安忍二初标 二释四初明即位未深 因一作固 牵一作事 二明烦恼全在 检一作校 无作绝 三明内外俱安 俱下一有须字 四明进入后位 十明离爱二初标 二释四 受一作爱 向后作尚浅 入下有后字 随释第四.第五心境释疑例三初牒名 二标数 三解释为二十番料简初料简记对法界二初问 二答二初指前已明 二更明所以二初约三义明所以 二约六即结成 意一作位 二料简十界四运己未如何观察二初问 起下一有欲起二字 二答 起已一作已起下同 三简料未起望后似滥欲起二初问 二答二初正明未起与欲起不同 二仍明能观观法二初別明未起一运之观 二通示四运之观三初正示 无下一有此字 㳷作泯下同 二简偽 三举譬 生下一有不字 第四料简外色异心如何具于三德二初问 二答三初以内色无情反斥 二明色心咸具 向一作内 三指文证成 五料简青黄赤白如何即是真如法界二初问 见下一有色字 二荅二初约分別答三初约情理剖判 等下一有者字 二约二谛三谛区分 三约肉天佛眼简示 二约圆具答二初正明圆具 以上一有将字 二引弃盖文证 六料简佛菩提心从大悲起二初问 二答二正答 性法一作法性 二并难二初并 不下一有亦字 二答 涂一作途下同 七料简安心初云本来寂灭二初问 二答 寂本一作来寂 是下一有得字 故下有也字 第八料简安心总別如何相冠二初问 二答 总下一有別字 成一作为 第九料简安心初云但信法性不信其初二初问 诸下一有字 二答 说下一有今字 见作具 第十料简色心不二如何观察二初问 二答二初明从理故色心体一 纂要第五.二明从事故观心则易二初明事理二观二初先明妙观二初总示事理二观先观内心 二明内心观成历法 二引占察经证二初正引文 二点示不二 第十一料简安心二初问 只一作亦 二答 第十二料简安心行相六十四番二初问 徧一作通 堪一作功 尔作耳 第十三料简理观唯达法性事观应须推捡二初问 二答 事一作理 理一作事 唯上有则字 不作无 第十四料简法华玄文境能照智二初问 二答二初约方便 二正约圆极解释二初明境智体同故相照 二引止观文证成二初正引文 一无可字 二约四句分別四初标 二例 三明圆极说照非方便教之所穷了 四简异邪妄及偏小等偽 然下一有如是境照四字 第十五料简破法徧中智断之说二初问 云下一有必字 门作问 二答 一无之字 第十六料简禅境初因缘妙境二初问 二答 第十七料简以据理不隔难取著不具二初问 二答四初明取著不具异于据理不隔 二明能了取著妄念成三谛之境 二举空华为譬 一一作二 随释第五四例推诸法 第十八料简因缘妙境中以三道对三德二初问 二答 三下一有德字 第十九料简一家所传理事三观二初问 诠一作论 源作元 二答二初责来问 二责其所问 二正明天台祖承心要三初明近承补处心要二初叙祖承人法 二別引理事心要之诗二初引独自精诗 二引独自作诗 累一作绪 二明远禀佛璎珞经 三结远近同归一辙四初明大士金口亲承 二明天台禀承符契 三明一家通宗诸教 疏一作疎 成下一有观心二字 四明所传与他永异 第二十料简大师禅门口决治病心要二初问 二答二初明诸皆治病 二明一偈心要二初引偈 甞一作常 言作云 二释所以 心若一作若心 心一作后 第六行解相资例二初牒名 二释义二初判解行二初约前七正判解行 于下一有自行二字 二释疑文二初释疑明自行之解 自疑目一作因 二释疑明五略行果非正修之相二初正明 大上一有故知二字 二举方便正修以验之二初正举 俱一作但 二释意 乘上一有十字 二明相资三初明妙解导于方便行始二初明解有广略 二明导于行始 二明妙解资于正修之行二初正明 二明正修之行成道树法身二初明道树三初先明地种 二正明道树二初正明 二总结 三明三根不同 二明法身二初別明正约妙行明法身 议一作境 二兼约妙解明法身 二总结 三斥非显是二初斥当时学者读文昧旨 二正显所传妙尽渊底三所明解行圆成同归妙理 集当作习 二结十章摄法周备 第七喻疑显正例二初牒名 二释义三初明因由 二正晓喻文为四十六段初辨谬立二种顿教之失三初问 二答 三喻疑显正 取一作辄 二辨谬立二位断惑之失三初问 二答 三喻 纂要第六.三辨谬立二顿修成有异之失三初问 二答 三喻 似上一有相字 但一作俱 四辨谬据玄文八教立二顿之失三初问 二答 他下一有唯字 三喻三初斥 二別破七初破不识教名之妨 二破不识渐开之妨 严下一有中字 并下一有得字 三破不识教体之妨 四破抑挫法华之妨 五破不识顿名之妨 行一作教 判上一有初字 六破违拒本宗之妙 妨本师赞一作妙妨大师赞 七破违文背义之妨 名下一有为字次同 三又质清凉自衒顿顿之说唯我独知 掩一作塞 五辨谬解从渐开四之失三初问 二答 三喻 六辨谬判法华为渐顿之失三初问 二答答渐顿也准玄文第一结教相云今经渐顿故三喻四初总斥不晓 二正申玄文二初总叙玄文 定下一有也字 时一作味 教下一有也字 二解释二初正释三初释渐顿 顿中一作中顿 二释渐渐 三释顿中之渐不简所以 教一作义 二引证二初正引玄文 文下一有云字 二且释迹门同异 三结斥谬判 声一作前 四案文反难 七重辨谬判法华为渐顿华严为顿顿之失三初问 二答 三喻三初单约法判今经为圆极顿足二约人闻法判今经为顿顿二初正约佛世別判二初举声闻开显不多以斥谬立 二举本迹两门菩萨得道无数正判今经五初举迹门亦有菩萨开显以斥偏计声闻 二举本门菩萨得益甚多 一无一字 并一作菩萨 四明前诸众不从渐来 是下一有等字 五结示顿顿 此下一有等字 二约现在灭后总判 三判华严不及法华 一下一有兼字 二上一有此字 八辨谬据声闻为多以判法华之失三初问 而一作如何 二答 三喻三初斥读文未熟不辨多少 玄一作其 二正申法华开渐显顿 三结斥谬判 九重征谬判渐圆四住先落之失三初问 二答 三喻 擗一作僻可 十辨谬判圆顿止观为渐顿之失三初问 二答 三譬一作三种譬喻 一下一有卷字 先下有以字 三喻二初与夺总斥 二別破四初破僻解两处神通及依经更明圆顿二初总斥谬时大师正说之文预破章安未生之言 二別破不解文意二初斥不解两处神通之文三初约弟子破师斥 三下一有止字 耶下有陀字 二正明两处神通其义各別 两一作二 圆下一有顿字 三结斥谬解之失 二斥不解依经更明圆顿之文二初正申文意 二结斥谬解之失 证上一有同字 随释第六二破僻解別则略指三门大意在一顿之文二初正申文意 略下一有指字次同 分下有別字 异一作意 二结斥谬解之失 三破僻解安心文末三一结数之文二初正申文意 二结斥谬解之失 四破僻解發心文末三一结成之文二初正申文意二初明三一结文有无不定 一无六字 复上一有或字 二明三一结文不出通別 三上一有以字 二结斥谬解之失 十一辨谬立两顿次位同异之失三初问 二答 同一作圆 三喻 *赊一作奢(*印ノ字ハ本文ト异ナル。[○@编]) 十二辨谬分利钝以立二顿之失三初问 二一作两 二答 三喻 一无圆字 容一作不 十三辨谬判两四中圆皆是渐圆之失三初问 二答 三喻 答下一有云但是四教皆名为渐九字 十四辨谬判涅槃中圆亦是渐圆之失三初问 二答 三喻 谩一作漫 盛一作咸 何下有只字 伊作行 设作施 十五辨谬判涅槃四教有不入圆常之失三初问 二答 三喻 十六辨谬判止观多种譬文为渐圆之失三初问 二答 海下一有须字 三喻二初总斥二失 二別破两非二初破不晓喻旨 挂一作桂 况下有喻文二字 是作足 喻下有水字 其一作是 二破违于自言 十七辨谬判实非父子两谓路人以喻四教之失三初问 二答 三喻 打下一有以字 直作真 谓下一有以字 十八辨谬判渐则开四別不开四之失三初问 二答 三喻三初总破谬判无益 二正明渐別皆应开四 是一作自 三结斥谬判之失 別下一有云字 十九辨谬判商略是挹流寻源等文之失三初问 二答 三喻二初总斥二失 二別破不晓文意 文一作本 在一作存 加一作如 二十重征谬判祖承以为商略之失三初问 二答 三喻 首下一有之字 他上有彼字 二十一辨谬立二顿具法不同之失三初问 一无之字 二答 三喻二初破谬立顿顿三处具法二初破谬用渐圆为顿顿二初总定 二释出三初明四教中圆三处具法 三结示三处具法正是四教中圆 二结斥谬判之失 二破谬立渐顿心具余二则无二初正破二初破心具二初以心具不隔于色破 二以色心相□破 二破色不具 二结斥谬判之失 二十二辨谬立二顿初心用观同异之失三初问 二答 同一作圆 三喻 二十三辨谬判一心三观与三观一心以为空假更加双非以对中观之失三初问 二答.三喻二初通示观法大旨二初叙意总标 二随释三意三初明对境成观 二明覆疎收束 疎收束一作疎取束 三明寄名义立 二別释三观一心等文二初正释二初对前辨异 之下一有三字 二正释 二斥谬二初斥擅加以对三观 二斥谬解步马神通二初引止观正文 通神一作神通 二叙彼谬解二初正叙 二斥非二初斥谬将空假更破空假 二斥別立顿顿一中其三二初叙止观破于横別正用圆具 二斥別立顿顿之非 误上一有谬 二十四辨谬分相待绝待以为二顿之失三初问 二答 三喻二初反质谬判待绝俱非顿顿三初正反质 二释所以 三斥非 绝下一有待字 二正斥谬分之失三初总斥 纯待一作待绝 二別破 三重斥不识绝待之意 亦下一有以字 离下有顿字 为作名 二十五以法华二妙重难谬分之失三初问 二答 三喻三初斥不达开会之意 达一作违 严下一有华严二字 二正判待绝并非华严 寄下一有等字 三反斥相违 二十六重征谬判法华唯有相待之失三初问 二答 三喻 负一作诬 二十七以观例教重难谬分相待绝待之失三初问 二答 三喻 绝下一有待字 二十八辨无教谬立观行之失三初问 二答 三喻 二十九辨谬立顿顿观相之失三初问 一无曰字 二答 三喻 三十重辨谬立二顿自语相违之失二初引 王下一有经字 信作善 故下有知是二字 二喻 三十一辨谬判一部止观为两顿之失二初引 正下一有是字 二喻四初以广略相违斥 二以解行相违斥 足下一有为字 三泛举诸文不同斥清凉不知止观 若下随释有以字 四结斥 三十二辨谬立两顿修观难分之失二初引 二喻二初正明今意 大一作六 二斥彼谬说二初牒计正斥 即一作唧 纳下一有他字 实下有恐字 于下有二字 说要作记 二纵破二初约假名五品定之 次下一有实字 二谦己诫他 予一作余 三十三辨谬用章安十二部观心之文为顿顿之失二初引 二喻二初通示今家观法二初总示 三观一作观心 二別释三初明从行观 一心一作于一念心 唯作虽 二明约法相观 三明托事相观 二別斥谬用之愆二初明章安十二部经观法简略未备 施一作设 二明大师境观周足以斥谬用之非二初斥谬用一句而乘十境一乘 二结斥谬用一句两句之失 愆一作𠍴 三十四辨谬立渐圆观但中非即实相之失三初问 二答 三喻二初明今家正意 二斥谬分二顿无文之失二初正斥谬分 二斥拾失为得 玄一作文 拾一作舍 三十五辨谬立但中非即实相乃是但中之失三初问 二答 三喻四初示名通大小 二正斥谬立 三正约教门分判 此下一有是字 四结斥无凭 三十六重辨谬立有观但中涅槃之失三初问 二答 三喻 少一作小 三十七辨妄指诸文立二顿之失二初问 二答 在下一有云字 信随释作住 或一作惑下同 三喻二初斥谬用大意等文 二斥妄指章安涅槃疏文四初对检无文 二斥妄指之由 三举大师诸文不载以斥別斥章安之文 四结斥妄指立义不成 三十八辨数据八教以立二顿之失二初引 二喻 三十九辨谬立二顿同异混合之失二初引 二喻 曰下一有每字 四十辨谬判色香中道为渐顿之失三初问 二答 三喻 意下一有中字 罔作𫍬 四十一重辨谬立初心观但中之失三初问 通教一作教道 二默 三喻 四十二辨谬立二顿有分不分之失二初引 二喻 四十三辨谬判双亡双照方便之失三初问 二答 三喻 如一作在 四十四辨谬改通修別修之失三初问 二答 三喻 通下一有修字 別下一有修字 四十五辨谬判三贤十圣之失二初引 二喻 乃下一有是字 十下一有二字 以一作已 四十六辨谬判法华自语相违之失二初问二初腾彼问 问一作门 问作闻 二举彼答 二喻 为判一作判为 二总结二初正结 二明破立之意【经文资讯】《卍新续藏》第 56 册 摩诃止观义例科
【版本记录】發行日期:2022-01,最后更新:2020-0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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