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华玄记十不二门显妙(并序)

圣人之教或广或略存诸众典。原其化意尽归于法华者。大藏群经根此也。然圣人出世本以己证导诸群缘。盖物机情別未可一之于道。由是权之于前本之于后。使循其迹而归之源。至于斯经也毕矣。文云。虽设种种道。其实为佛乘。特令揆昔昭然可见也。吾祖亲承斯旨。九旬敷唱允叶圣心。洎荆溪记之。尚患十妙文繁观道难通。于是撮乎妙旨十门点示。意深言远。文而虽迂旧解不详。各固所是繁于异论杂乎粹旨。余不揆疎昧深所惜哉。故特遵先范。去诸异同专取文旨。再为注解。目为显妙。且符记主之意也。文云。此下但直申一理。使一部经旨皎在目前。根于此者不其然欤。若夫分文对相。辨正舛讹。存此旧解。此不复云。

时皇宋熈宁四年冬十一月既望日于钱塘净住方丈东轩序

法华玄记十不二门显妙解

然此迹门谈其因果及以自他。

因等法相玄义备矣。

使一代教门融通入妙。

直申一理经旨在兹。原夫圣人为一施三。群情麤別。至此而复情祑理妙。一代融通百界成佛。出世大意妙尽于此。

故凡诸义释。皆约四教及以五味。

待对教味一代相形。权巧调引俾机识妙。苟能了妙即了是开。岂容別求。

意在开教悉入醍醐。

了妙开麤待对教味一切成绝。绝尚无状岂复滞麤。判而即开绝无过此。四十余年未畅厥旨。今经一启圣意。独彰妙教醍醐。心佛众生一而矣。

观心乃是教行枢机。仍且略点寄在诸说。

上开妙解已一代融通。今示用解观心。全心即名妙观。非此观心教将何设。行依何行。故曰观心乃教行枢机也。教既纯圆纯妙。行必诸妄惑除。依教立行此之谓也。故记主云。阴等十境唯在三教。旧云。对偏则无。圆常教有。且夫相对妙教麤顶在昔。岂绝待圆融反却在妄心也。正名此名不正行将安寄。

或存或没非部正意。

行门虽要。部非正谈。故存没互出。止观专论则行相方备。

故纵有施设托事附法。或辨十观列名而已。

观即是心。能所无二。理绝观圆。义复何阴。今约观大义唯斯三种。或用托事依观见理。从行.附法二种亦然。义虽开三种观唯一。本文观心虽则非正三相备有。故此列示。矧以五祖亲承有在。了一代之教意。宗法华为根本。述本之要唯教与观。记主得意。深叶祖承教观之设。唯斯数句断尽化源根乎本要。释或失措教观从设。

所明理境智行位法能化所化。意在能诠。诠中咸妙。为辨诠内始末自化。

上已总叙。此下別陈。总別相显圣旨弥彰。然本文广谈境智及以自化为解首。显能诠教也。能诠之妙权別为总。一部咸然何法是妙。乃以境智始末自他示其妙相。

故具演十妙。搜括一化出世大意。罄无不尽。

出世大意为妙而兴。今既谈妙罄乎佛旨。佛旨者何。众生性是。依性谈教岂复別途。教观一致诸法实相遮那体徧。经文如是。因果俱妙始绝绝麤。一化功毕意尽于此。

故不可不了十妙大纲。

十妙大纲唯佛究了。初心若达与佛何殊。众生开佛知见在兹。禀斯教者必也。如然虽有肉眼名为佛眼。此其证也。

故撮十妙为观法大体。

若了十妙即此了心。是观大体。用此造境无不真实世间相常。观与经合文义相符。

若解迹妙本妙非遥。应知但是离合异耳。因果义一自他何殊。故下文云。本迹虽殊不思议一。

既达迹妙岂与本殊。离合虽异妙理元同。引证分明宜加识信。

况体宗用祇是自他因果法故。况复教相祇是分別前之四章。使前四章与诸文永异。

上了释名。本迹咸等。了四章与名无別。总三为名体等何异。举一例诸不俟终目。

若晓斯旨则教有归。

经言。虽设种种道。其实为佛乘。佛乘者何。妙而已矣。

一期纵横。

期犹代也。一代即纵横也。时纵教横约显谈。法华之前纵横白固未知所归。来至今经显谈归本群情惊骇。妙教一兴大事發明。次文见矣。

不出一念三千世间即空假中。

直申妙旨显示佛乘。一念三千即空假中在此而已。夫一念心起必对一境。心不并虑逐境而生。生灭交迁未曾𫏐舍。权乘众教虽复断之不能除根。情境犹存与教共住。纵横既存妙性莫彰。今点一念与三千同。其同如何。一念是理。三千世间即空假中。妙符念性念根即除。真尚永绝岂复存妄。真妄俱宿不二门开。诸法实相入佛境界。三无差別一性咸同。含生本具非造所成。妙法堂奥上根直入即登初住。纵横之相一切归源。一门归然诸门皆尔。此唯得意功忌存情。或封执语言而谓了达。其犹缘木求鱼应无得理。

理境乃至利益咸尔。

境理既然。下九由此十法皆妙皆成佛乘。今经题目立此妙名。

则止观十乘成今自行因果。起教一章成今化他能所。

则者连上辞也。则知止观十乘行此自行因果。起教一章用此化他能所。方见两部文名义成一致。

则彼此昭著法华行成。使功不唐捐所诠可识。

照明著显以行成教以教辅行。功不唐捐者。教行斯在。如此所诠故云可识。

故更以十门収摄十妙。

欲教成行非门不入。教既妙矣。举教而行岂复异途。故下文云。重述十门令观行可识。

何者。为实施权则不二而二。开权显实则二而不二。

就今经谈设化之意。施则全实成权。开则权全是实。权实不二妙在化源。以此为门入乎佛乘如指诸掌。

法既教部咸开成妙。故此十门不二为目。

宫啬不得其门不见宗庿之美。至道不得其门不睹妙法堂奥。不二为门岂容情见。门立不见谁之过与。

一一门下以六即捡之。

门既成妙入者作佛。故一一门捡以六即。显佛高下不生功滥。门之功也。

本文已广引诚证。此下但直申一理。使一部经旨皎在目前。

一理直了不难异途。经旨在目岂虗言哉。

一者色心不二门。二者内外不二门。三者修性不二门。四者因果不二门。五者染净不二门。六者依正不二门。七者自他不二门。八者三业不二门。九者权实不二门。十者受润不二门。是中第一从境妙立名。第二第三从智行立名。第四从位法立名。第五第六第七从感应神通立名。第八第九从说法立名。第十从眷属利益立名。

十妙对门多少不同皆从义便。虽则各从于义。不忘本数。咸立十也。

一色心不二门者。且十如境乃至无谛。一一皆有总別二意。总在一念。別分色心。

色心一门从境妙立。境有七科法相甚广。今以色心然而摄之。摄之之相下文可见。分色心者。不二成二妄之境也。其体一者。二即不二妙之门也。故以总別断尽十门二不二相。使麤妙昭著门旨不壅。是知境妙不二之门在乎一念色心体一。得此之门宝乘即乘道场而至。此一既尔。下之九门触类而达达。不俟再思。

何者。初十如中。相唯在色。性唯在心。体.力.作.缘义兼色心。因.果唯心。报唯约色。

此十如境分色心也。下之六境分对色心各从于义。在文其详。

十二因缘苦业两兼惑唯在心。四谛则三兼色心灭唯在心。二谛三谛皆俗具色心真中唯心。一实及无谛准此可见。

如此分对。七科法相既成二。皆情境也。真如随缘成于九界。佛性斯隐不二门闭。今示此境俾晓情相。为下不二入门之本。然真中一实皆理境也。何情之有。法虽属理分对在情。但破其情一时归性。次文可见矣。

既知別已。摄別入总。

既知別已。结上也。摄別入总。起后也。

一切诸法无非心性。一性无性三千宛然。

此释总相也。上既已示別相。了別为总乃直示云一切诸法无非心性等。此即摄別入总了总即性。故使七科咸成不二。即此是门达乎佛乘。佛必三身。点示三相彰一妙体。心性中也。无性空也。三千假也。故云夫三谛者天然性德。今用此为门。上根一观直入初住或内外凡。三谛妙理始终如此。一部经旨初后咸然。此门若了至下不难也。

当知心之色心即心名变。变名为造。造谓体用。

此愽释上为二异名。上分色心即是心性之一。变为色心之二。妄无別妄全真成妄。亦名事造亦名迷用。全水为波其例恒然。故此示之。

是则非色非心而色而心唯色唯心。良由于此。

此重释上了妄成真也。上既全真作妄。全即了妄全真。三障即三德。波是水种。一切皆成。故非色非心而下封三谛显矣。宛转相成良由于此。

故知但识一念。徧见己他生佛。他生他佛尚与心同。况己心生佛宁乖一念。

若如此识一念之心全三德性。自他生佛即此念是。学者若然。佛从谁有耶。

故彼彼境法差而不差。

未到今经三法成差。差即不差妙名益显也。

二内外不二门者。凡所观境不出内外。

内外分境唯约所观妄境成二。非谓不二却分内外。文云。迷谓内外悟唯一心。然内外之相此三法分咸。诸文随诸法相立内外者。来至今经咸成不二皆可入理。名理为门。

外谓托彼依正色心即空假中妙。故色心体绝唯一实性无空假中。

托彼依正立外色心。今达此境空假中妙。此境即绝唯是一性。空假中相亦须无状。卓然妙性与谁对待立外依正耶。

色心宛然豁同真净。无复众生七方便异。不见国土净秽差品。

色心宛然同真清净。顺妙空蕴无复众生。净秽国土依正俱泯。色心外相一切空净。

而帝纲依正终自炳然。

蕴而即立妙假斯成。说虽前后圆融一时。直申一理门门如此。

所言内者。先了外色心一念无念。唯内体三千即空假中。

一念若存内外成隔。刹那无亡色心相。一体圆性全乎三千空假中是。

是则外法全为心性。心性无外摄无不周。十方诸佛法界有情。性体无殊一切咸徧。

妄念既除外即同内。诸佛与性一尚不立曷分二焉。一切咸徧岂作意乎。

谁云内外色心己他。此则用向色心不二门成。

妙旨一贯以彼成此。复何爽哉。

三修性不二门者。性德祇是界如一念。此内界如三法具足。

圆融三谛之谓性。一一常乐之谓德。性德至理即界如。念念方绝迹。以此为门。修性不二始终若此。

性虽本尔。借智起修。

上已明性。此论兴修。无別修解性之心即名为修。下观行去尽立修名。名同义別。顺善明达不可雷同。

由修照性。由性發修。

同体照發更互相成。不害修性天然妙理。

在性则全修成性。起修则全性成修。性无所移。修常宛然。

全性成修则性无所移。全修成性则修常宛尔。修性名分。体常不二。

修有二种。顺修.逆修。

修有二种。须拣顺逆方免混滥。

顺谓了性为行。逆谓背性成迷。

以了为行岂行异性。以为修与性天隔。

迷了二心心虽不二。逆顺二性性事恒殊。

迷了性同。逆顺事別。

可由事不移心则令迷修成了。

岂可迷了二修使同。谓迷心是了。斯为大错。故特示之。

故须一期迷了照性成修。

须分照性之心。示为明了。

见性修心。二修但泯。

见性无性岂复立修。若不了性修何由泯。

又晓顺修对性有离有合。

置逆论顺。理必妙融。离合之相顺理而成。

离谓修性各三。合谓修二性一。

修性体圆各具三者。离之状也。修性分对共为三者。合之相也。离合同时未尝少间。性修体一不曾暂別。妙性之文不思议旨自然而然。安以情见而分別之。故终曰离合一相。颇得波水之况。下文备矣。

修二各三共發性三。是则修虽具九九祇是三。

能發所發虽各论三而有九数。九祇是三。离即是合。不二之状显矣。

为对性明修故合修为二。

离合虽一分对从义。义虽分对不违妙理。性虽缘了对修无功。合而说一。修虽有性欲显其能。故唯论二。虽此分对体常自一。

二与一性如水为波。二亦无二亦如波水。

波水之喻亲而可鉴。性与一乘既如波水。二修之事理亦如然。以喻得解请详斯旨。

应知性指三障是故具三。修从性成成三法尔。

修若无性如木无根。佛若无本从何而成生。本是妙病不能求求而即得。速岂过此。

达无修性唯一妙乘。无所分別法界洞朗。

达无修性至洞朗者。文虽在此意实通前。上论修性岂是未达而分別耶。是知正谈性修实无取舍。分別咸亡法界常朗。妙不二相始终一实。言虽前后不可情迷。若此明了方可论道。

此由内外不二门成。四因果不二门者。众生心因既具三轨。此因成果名三涅槃。

因果不二亦祇全指一念具足三轨妙理。是知不指三轨念无由破。念既不破因果永殊。了念即理因果俱均。若达此者十门咸成。故色心门云。总在一念別分色心。亦可例云。总在一念別分因果。因果诸门兼同。不可情滞。

因果无殊始终理一。若尔。因德已具何不住因。

此由理一乃至斯疑。因若已具住因即足。何故立果改因受果。因德何在。

但由迷因各自谓实。若了迷性实唯住因。

迷执谓实因果乃殊。了性住因与果何爽。

故久研此因。因显名果。

既若住因。圆人何故复立果称。故此解云。但久研此因因显名果。无別果也。

祗缘因果理一。用此一理为因。理显无复果名。岂可仍存因号。

辨之则毫发不差。亡之则始终而一。本末如此。方得六处皆名即佛。

因果既泯。理性自亡。祇由亡智亲疎。致使迷成厚薄。

即惑成智。智力浅深。由迷厚薄。薄厚约迷。智常圆足。

迷厚薄故强分三惑。义开六即名智浅深。

惑岂非一。厚薄分三。理同事异。岂非厚薄浅深之义欤。

故如梦勤加空名惑绝。

行虽如梦不可暂亡。惑虽空名非行不绝。勤加深薄相修而成。盖由契理皆如幻也。

幻因既满镜像果圆。空像虽即义同而空虗像实。

空名之惑。镜像之果。义虽是同。迷悟虗实情性相隔。

像实故称理本有。空虗故迷转成性。

像现称理全性具以无穷。空虗本无随智光而轮转。

是则不二而二立因果殊。二而不二始终体一。若谓因异果。因亦非因。晓果从因。因方克果。

非实相之因无以成圆极之果。形端影直心也始然。

所以三千在理同名无明。三千果成咸称常乐。

刹那心起百界同作。无明一念附根三千。咸称常乐。经云。凡夫贤圣人。平等无高下。但在心垢净。取证如反掌。心念若存。如掌不反。

三千无改。无明即明。三千并常。俱体俱用。

金碑云。而此三千性是中道。不当有无。有无自尔。苟能见全上作无明之念。俱为至明之体用不二。理亦由斯。上四节文皆云。三千方见一而无二。

此以修性不二门成。

此上四门摄自行因果同一念心。圆观可了。向下六门摄化他相。准意可知。

五染净不二门者。

染净之相法岂然乎。但由物机迷悟之耳。故下文云。三千未显验体仍迷。此之谓欤。迷情若除净相自彰。

若识无始即法性为无明。故可了今即无明为法性。

若知无始无明全法性是。了今无明岂不然乎。今无明在法性何。夫病在不知无明得便。或能了达全法界迷为我智体。故染净对机不差毫末自尔而成。

法性之与无明。徧造诸法名之为染。无明之与法性。徧应众缘号之为净。

染净同体感应任缘。故群生感心中诸佛。诸佛应心内群生。机应相对方得如声答响者也。

浊水清水波湿无殊。清浊虽即由缘。

以喻化之。若了湿性清净何殊。浊即同清感焉异应。道交之义识可见矣。

而浊成本有。

物机无始未曾离合。

浊虽本有而全体是清。以二波理通。举体是用。

波理既通。体用咸一。安得不然。

故三千因果俱名缘起。迷悟缘起不离刹那。

此举法体合上二水显性无殊。刹那见性缘起咸同。

刹那性常。缘起理一。

见性体一犹波理通。合初后中可例知。

一理之内而分净秽。

刹那即性分乎净秽。方见百界含心三千自己。

別则六秽四净。通则十通净秽。

六秽四净直约十界分。十通净秽互就百界弁。虽此通別与刹那性平等无殊。指归妙境出自法华言显于斯。

故知刹那染体悉净。三千未显验仍迷故。相似位成六根徧照。照分十界各具灼然。

以悟显迷。迷若未了由刹那在。刹那见性染体方净。性净若何。净三千性。若了斯旨方合本经。知法常无性也。

岂六根净人谓十定十。分真迹垂十界亦然。乃至果成等彼百界。

成何所成。成性百界。应何所应。应机彼群。百界是己。感他岂缘。其心净则佛土净。

故须初心而遮而照。照故三千恒具。遮故法尔空中。

初心理观遮照同时。空中三千刹那具足。

终日双亡。终日双照。

皆云终日是显同时。

不动此念徧应无方。随感而施净秽斯泯。

念全三千何动之有。普应群机无心即徧。应随感施净秽何局。

亡净秽故以空以中。仍由空中转染为净。

亡转虽曰空中。妙假纤尘不易。

空中自亡。

染净即观得名为了。病者去药亡一切俱荡。妙性之体法尔如然。

此以因果不二门成。

非上因果莫成此用。承蹑相由未甞少间。

六依正不二门者。已证遮那一体不二。良由无始一念三千。

遮那非徧徧生之局。群生非局局彼之徧。局徧局殊体自纯一。果证无证证彼局性。以果验因显因本有。徧非因有证复何从。

以三千中生阴二千为正。国土一千属依。依正既居一心。一心岂分能所。虽无能所依正宛然。

遮那极证依正妙融。妙融之相全由性具之徧不出三千。三千依正全三谛理。理实何在。在迷刹那。刹那性显依正宛然能所俱绝。

是则理性.名字.观行已有不二依正之相。故使自他因果相摄。但众生在理果虽未辨。一切莫非遮那妙境。

三即俱有。意亦不同。理即全迷名字.观行。解行论有有虽不同俱皆未显。但遮那妙体依妙常融。虽复俱融不可混同。顺此区別。

然应复了诸佛法体非徧而徧。众生理性非局而局。始终不改大小无妨。因果理同依正何別(已见上注)。故净秽之土胜劣之身。尘身与法身量同。尘国与寂光无异。是则一一尘刹一切刹。一一尘身一切身。广狡胜劣难思议。净秽方所无穷尽。

三谛妙境空假中观。契性应变安局方所。尘身至细非法体而何兴。尘刹虽微非理土而何有。应本如此修成乃彰。所以一多相入身刹重重。符空假中之妙观。合无差別之果理。法华大教不二之门成则称性妙矣。

若非三千空假中。安能成兹自在用。如是方知生佛等。彼此事理互相收。

若非三千摄境不徧。不空假中。境不是性。故须三千咸空假中方见诸法实相。因佛体性生心均一。绝待妙融俱成佛道。乃得一摄一切一切摄一。是以法华大事纯显斯旨。振古少如独 今家解由妙旨。并以三千而为指南。可谓尽开权显实之旨。极三无差別之理。经题妙法叙之妙名不可思议。法则略举界如具摄三千。妙叹于法。法祇是妙。故记释妙境云。三千即空性了因等。其文分明。上文又云。不出一念三千世间即空假中。及斯点示节节如此。学者不见。覧执三千有无相攻。违祖背宗及成法怨。为之柰何。

此以染净不二门成。

众圣净用既曰由生具。故得初心观已。一念随位彰显。方乃染净依正融摄相成。

七自他不二门者。随机利他事乃凭本。本谓一性具足自他。方至果位自即益他。

一性自他本自常存。本既我心自他岂別。才有感即应未始毫差。非修成而方尔。实一本之天然。

如理性三德三谛三千。

理性三德示其性体。三谛三千显其圆具。一一圆具三千性体。方得果证称性施为。以自益他岂有二別。

自行唯在空中。利他三千趣物。

三谛既其一心。自他岂应有异。莫以情见逐语分张违不二旨。

物机无量不出三千。能应虽多不出十界。转现不出一念。土土互生不出寂光。

三千而摄物机。十界而统应化。语辞之异感应咸均。转现不离一念。土互不出寂光。岂非全性全同理性。以此鉴照。自他之相岂存而乎。门门合于题旨。

众生由理具三千故能感。诸佛由三千理满故能应。应遍机徧欣赴不差。不然岂能如镜现像。镜有现像之理。形有生像之性。

生理同佛而感。佛证齐生而应。才欣即赴如影随形。或谓不然。镜像之喻经论所陈。为何法设耶。镜有现像之理。犹佛三千理满。形有生像之性。喻生三千理感。感应道交欣赴不差。法喻相符如函合盖。焉不信哉。

若一形对不能现像。则镜理有穷形事未通。若与镜隔则容有是理。无有形对而不像者。

若一机兴感应而不赴。则应体有穷形事不通。若与镜隔容有是理。既其形对无不像者。反此乃知应无不徧法无不通。然今家所明感应不差。由生理与应体一。不同诸论黎耶熏变。彼权此实。辅行弁之矣。

若镜未现像由尘所遮。去尘由人磨。现像非关磨者。

镜未现像由尘所遮。理未趣应为惑所覆。磨尘虽假于功。现像全由于内。名字.观行虽常感应。见思当存显应未彰。须借功成应方内启。然今家所谈感交互成三十六句。有何一法而非应耶。但显应妙能在功成耳。

以喻观法。

观字平声。

大旨可知。应知理虽自他具足。必借缘了为利他功。

缘了无功。性何由發。性德缘了發性利他。功莫大矣。

复由缘了与性一合。方能称性施设万端。则不起自性应无方所。

性虽备足未契同凡。顺性缘了而合性者。方能普应施设万端。分证之位雅斯符旨。

此由依正不二门成。八三业不二门者。于化他门事分三密。随顺物理得名不同。

三密一际岂可分张。对机事別故此异陈。了应同法一体无殊。不二之门允斯而成。

心轮鉴机。二轮设化。现身说法未曾毫差。在身分于真应。在法分于权实。

身分真应。法开权实。在昔施权身法未合。故此离合明来至今经即三而一。身法俱融。次文明矣。

二身若异何故乃云即是法身。二说若乖何故乃云皆成佛道。若唯法身应无垂世。若唯佛道谁施三乘。

垂世施权虽属为机。而于理性妙体常融。今经谈性。权实正轨一体平等。三业身法岂违不二。

身尚无身说必非说。身口平等等彼意轮。色心一如不谋而化。常冥至极称物施为。

冥极施为不动此念徧应无方。无记化他出生何尽。

岂非百界一心。界界无非三业。界尚一念。三业岂殊。

百界三业既居一念。妙岂过此。非开显至教曷此宜扬。

果用无亏。因必称果。若信因果方知三密有本。百界三业俱空假中。故使称宜徧赴为果。

不谈百界俱空假中。未见成佛称性之相。

一一应色一一言音。无不百界三业具足。化复作化斯之谓欤。

应色言音咸皆百界。同生念性至果显發。以斯应用岂有穷乎。

故一念凡心已有理性三密相海。一尘报色同在本理毗卢遮那。方乃名为三无差別。

三密相海妙性遮那。并指下凡心色本具。乃合经文三无差別。是知无差妙旨须符念性。色心不二妙境可观。故本文云。一切诸法中。悉有安乐性。记至云结束开意。以诸法中有妙理故方可论开。点示众生本有觉藏。心佛众生无差別。既云诸法岂非九界色心耶。有安乐性岂非遮那妙境耶。今依妙解直示斯旨令成初心圆观体相。用此观察见遮那性与果无別。故辅行云。心造一切。三无差別。文理分明此旨。焉可別生穿凿耶。

此以自他不二门成。

九权实不二门者。平等大慧常鉴法界。亦由理性九权一实。实复九界。权亦复然。

实不可二故唯一也。权不可一故言九也。此直示其相。若圆互具百界常然。名虽百界一性无差。群情隔碍权实乃乖。若依今经显斯至理。同一佛乘空假中妙。所以调达悟此而受记。龙女了此而作佛。并由大慧契合法界权实正轨。

权实相冥。百界一念。不可分別。任运常然。

分別若生此旨全失。任运之然唯在绝念。

至果乃由契本一理。非权非实而权而实。此即如前心轮自在。致令身口赴权实机。三业一念无乖权实。不动而施岂应隔异。

双非之理不异权实。权实之应全双非是。

对说即以权实立称。在身即以真应为名。三业理同权实冥合。此以三业不二门成。

十受润不二门者。物理本来性具权实。

性具权实与性无殊。故其熏發全性而兴。

无始熏习或实或权。权实由熏。理常平等。

性虽本具不熏无發。熏何所熏。还熏一性合性熏發。在昔犹昧于今犹明。群生佛种从因缘起。师教为缘。全表理性立修發名。不禀妙教發性无从。纵有發生乃成权隔。六道三乘沈迷可复。

遇时成习。行愿所资。若无本因熏亦徒设。遇熏自异非由性殊。

成习若异三草二木能为事殊。能润教两权乘亦別。至今经开成一地而受润俱同。理归一致。故依今经无一善根不性佛道。低头举手童子戏沙。并在斯典照然可鉴。

性虽无殊必借幻發幻机幻感幻应幻赴。能应所化并非权实。

机感应赴皆如幻者。修全在性理必如幻。虽即如幻感应益彰。故使物机应契佥同寂光。无非法显。

然由生具非权非实成权实机。佛亦果具非权非实为权实应。物机应契身土无偏同常寂光。无非法界。

文理分明。解不合旨徒目云云无由显發。如水至冷饮者方知。此须明解执言奚为。

故知三千同在心地。与佛心地三千不殊。四微体同权实益等。

受益之权了斯经旨。达己心地三千妙性。与佛果证妙性岂殊。方合四微同体皆一地之所生。三草二木感一雨之所润。实纤尘而无爽。何一法而非真。普使一切感成佛道。岂虗也哉。故复经云。无有一人独得灭度。皆以如来灭度而灭度之。大哉至教润物成功也如此。

此以权实不二门成。是故十门门门通入色心。乃至受润咸然。故使十妙始终理一。

本文为解妙字不设十相。妙无始终不语三千性体不圆。既圆且妙方乃因果自他咸同一本。十门交通一一相入。岂是作意。理自当然。

如境本来具三。依理生解故名为智。智解导行。行解契理。三法相符不异而异。假立浅深设位简滥。三法祇是证彼三理。

自行因果五章已立一妙无殊。化他全此始末分明。镜智行位一而无爽。不二之门昭然在目。

下之五章三法起用。三法既是一念三千。既空假中成故有用。若了一念。十方三世诸佛之法本迹非遥。故重述十门令观行可识。

大式妙解开佛知见。苟不如此。出世妙旨其何以宣。然虽至叹不离一念。若依今经而了念者。则一部妙旨皎然自心。十方佛体全我本性。诚堪信矣。摩诃止观一念三千而为妙境。直指介尔全三千性。而立佛乘明不思议。文理显然也。噫。世之轮扁贱艺。妙尚子不能传。况出世至道岂易了之。然上所言盖筌罤也。苟不体道。如阙鱼免焉妄执滞耶。故大意云。若欲修习并须口决。今此亦尔。若欲解乎妙旨。非口决而难通。苟无妙解其何以行。重述十门令观行可识。言在此。焉不信哉。

首题既尔。揽別为总符文可知。

释题是总。释文是別。总別相贯妙旨一如也。

法华玄记十不二门显妙(终)


校注

[A1] 己【CB】,巳【卍续】
[A2] 已【CB】,巳【卍续】
[A3] 已【CB】,巳【卍续】
[A4] 已【CB】,巳【卍续】
[A5] 已【CB】,巳【卍续】
[A6] 已【CB】,巳【卍续】
[A7] 已【CB】,巳【卍续】
[A8] 已【CB】,巳【卍续】
[A9] 已【CB】,巳【卍续】
[A10] 已【CB】,巳【卍续】
[A11] 己【CB】,巳【卍续】
[A12] 己【CB】,巳【卍续】
[A13] 己【CB】,巳【卍续】
[A14] 已【CB】,巳【卍续】
[A15] 已【CB】,巳【卍续】
[A16] 已【CB】,巳【卍续】
[A17] 差【CB】,羞【卍续】
[A18] 己【CB】,巳【卍续】
[A19] 己【CB】,已【卍续】
[A20] 已【CB】,巳【卍续】
[A21] 已【CB】,巳【卍续】
[A22] 已【CB】,巳【卍续】
[A23] 已【CB】,巳【卍续】
[A24] 已【CB】,巳【卍续】
[A25] 己【CB】,巳【卍续】
[A26] 已【CB】,巳【卍续】

引用: 《法华玄记十不二门显妙》卷1,CBETA X0929,半山经藏 https://book.bshf.org.cn/reader/X092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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