御注金刚般若经

〔题解〕

《御注金刚经》,又名《御注金刚般若波罗蜜经》,佛经注疏。一卷。唐玄宗李隆基著。

唐朝是我国佛教宗派、佛教理论极为兴盛的时期。《金刚经》作为大乘佛教的重要经典,对中国佛教及诸多宗派有著广泛的影响,在民众中保持著强大的吸引力。唐玄宗李隆基是我国历代帝王中在宗教政策方面表现得比较成熟的人物。虽然就个人而言,他比较倾向于信仰道教,但为了国家的长治久安,他一方面利用国家机器的力量对儒释道三家进行控制,一方面平等对待儒释道,推行三教合一。为了表现平等对待儒释道这一姿态,他分別为三教各注释一种经典:为儒注释《孝经》,为佛注释《金刚经》,为道注释《道德经》。这也就是《御注金刚经》产生的背景。

李隆基的《御注金刚经》逐句解释《金刚经》经文,文字精炼简要。与正统的佛教徒所著注疏不同,李隆基在这部《御注金刚经》中,对经文不仅有解释,而且有质疑,反映了李隆基本人对《金刚经》的学习与理解。对我们研究唐代非佛教徒的佛教知识水平以及他们对佛教的理解与观感,提供了重要的资料。

根据《房山石经》本记载,该经于开元二十三年(735)六月三日,由都释门威仪僧思有表请,至九月十五日经出。「合城具法仪,于通洛门奉迎。其日表贺,便请颁示天下,写本入藏,宣付史官。」当时的名僧道氲特意为此《御注金刚经》撰写复疏,名为《御注金刚波罗蜜经宣演》。僧人为了学习《御注金刚经》及其《宣演》,还撰写了一批相关著作。这些著作,至今在敦煌遗书中仍有保存。

《御注金刚经》虽然在当时挟帝王之力,被收入大藏,甚为流行,但其后便亡佚无存。幸而在《房山石经》及敦煌遗书中尚有保存。现存《御注金刚经》的情况如下:

一、《房山石经》本:即在北京房山云居寺藏经洞第八洞(华严洞)中保存下来四块石经,名为《金刚般若波罗蜜经御注并序》。

该石碑为唐天宝元年(742)八月十五日立。四石八面,面16行,行60至66字不等,注文双行。依据吴梦麟先生报告:「经注刻石虽有少部分残泐,但绝大部分完好。据统计现在尚存经注文一万三十三字,其中经文四千一百四十字,〔占〕原经文五千一百多字之百分之八十左右。注文五千八百九十三字(包括序和尾部题记)。」

1982年,吴梦麟先生曾發表校录本《房山石经本〈唐玄宗御注金刚经〉整理记》,1999年订正后收录于《房山石经研究(二)》。失传已久的唐玄宗《御注金刚经》,被初次公布于世,功不可没。1987年,《房山石经题记汇编》收录了《房山石经》本《御注金刚经》的题记。

据气贺泽保规编《房山石经山洞窟所藏隋唐石经一览表》,房山云居寺石经山第6洞中另有一种《金刚般若波罗蜜经御注并序》,亦为一卷。但据中国佛学院副院长姚长寿先生的来信,第6洞所藏的实为鸠摩罗什译《金刚经》(序号101)的题记,姚长寿在信中肯定地说:「《御注金刚经》的本子,房山石经中现存的看来衹有原藏于第8洞中的一种。」故《房山石经山洞窟所藏隋唐石经一览表》所述有误,特此说明。

笔者于1999年承蒙方广锠、姚长寿两位先生的支持与帮助,在北京法源寺得以就《房山石经》本《御注金刚经》的拓片进行调查。该拓片的图版目前已经出版,可參见中国佛教协会编:《房山石经》隋唐刻经部分第三册,华夏出版社,2001年。

二、敦煌写卷本:即现藏于英国图书馆的敦煌遗书斯2068号。

该遗书首尾均残,中间存304行,前28行下半残缺。从文字量计算,大约保存《房山石经》本的80%。其书写年代约为盛唐时期(8-9世纪)。

该遗书早期曾为矢吹庆辉發现,但未能考订出即为唐玄宗《御注金刚经》,故拟名作《金刚般若经挟注》后,校录收于《大正新修大藏经》第85册,编号为第2739号。

该遗书图版可见黄永武编《敦煌宝藏》第15册,新文丰出版公司,1981年。

三、吐鲁番出土残片,至今为止,共發现3片。

(一)现藏于德国国家图书馆,编号为第1037号,存11行,前9行上残,后2行下残,书写年代不明。图版參见梯娄编《汉文佛教文献残卷目录》第一册附录图版45,柏林,1975年。

(二)现藏于德国国家图书馆,编号为第307号,存3行,图版见《花园大学文学部研究纪要》,第36号,2004年。

(三)现藏于日本京都国立博物馆,残片粘贴在题为《六朝以来汉番残字册》的册页中,存4行,上残。书写年代约为8世纪。

以上三种《御注金刚经》,《房山石经》本首尾完整,但每石中间部分均有残泐;敦煌遗书本首尾均缺,但中间文字清晰悦目,误洐脱倒极少;吐鲁番本虽为残片,但所存开头部分可以据补以上二本的残缺。

此次笔者在吴梦麟先生录校的基础上,重新以《房山石经》本为底本,以敦煌遗书本、吐鲁番本为參校本进行校录整理。结果复原了《房山石经》本所缺的经文630字、注文1232字。校录整理时,还參校了《大正藏》第2739号、道氤《御注金刚般若波罗蜜经宣演》(敦煌遗书存13号,《赵城金藏》存卷5,德国吐鲁番残片有两号)和慧光《大乘开心显性顿悟真宗论》(孰煌遗书存两号)中的一些《御注金刚经》的引文。

据《房山石经》本《御注金刚经》第一面底部的题记,该本由一位叫李大师的出家人合家捐刻的。今查《房山石经》本《御注金刚经》所引《金刚经》正文有若干错漏,应为李大师所雇的民间刻工疏失所致。本录校本依据《大正藏》本《金刚经》及日本大谷大学所藏敦煌遗书咸亨四年(673)长安宫廷写经《金刚经》(大谷余乙26号)对《金刚经》正文进行校勘整理。

至于《御注金刚经》的背景及其特色、对后世的影响、跟禅宗的关系等问题,整理者另有专论已于二十一世纪敦煌学国际学术研讨会上發表,请參阅。

整理本的底、校本如下:

  • 底本:
    • 《房山石经本》拓片。笔者所用为中国佛教协会藏原拓片。
  • 校本:
    • 甲本,英国图书馆藏敦煌写本斯2068号。
    • 乙本,德国国家图书馆藏吐鲁番出土断片1037号。
    • 丙本,德国国家图书馆藏吐鲁番出土断片303号。
    • 丁本,日本京都国立博物馆藏《六朝以来汉番残字册》。
    • 戊本,吴梦麟:《房山石经本〈唐玄宗注金刚经〉整理记》,载吴立民主编《房山石经研究》(二),中国佛教文化出版有限公司,香港,1999年。
    • 己本,麦谷邦夫:《唐玄宗〈金刚般若波罗蜜经注〉本文》,载《唐玄宗〈金刚般若波罗蜜经注〉索引》,京都大学人文科学研究所附属汉字情报研究中心编《东方学资料丛刊》第15册,2007年。

至于參校的《大正藏》第2739号、《御注金刚般若波罗蜜经宣演》、《大乘开心显性顿悟真宗论》等,一概随文说明。

〔录文〕

金刚般若波罗蜜经注序 御注并序

述作者,明圣之能事也。朕诚寡薄,岂宜空为好古,窃比前□□□□□□□□□□徒自为矜饰?盖欲弘奖风教尔。昔岁述《孝经》以为百行之首,故深覃要旨,冀阐微言,不唯先王至德,实谓君子务本。近又赞《道德》,伏知 圣祖,垂教著经,□□□□□□□□□□禀训。况道家使人精神专一,动合无为。凡有以理天下之二经,故不可阙也。今之此注,则顺乎来请。夫众窍互作,鼓之者风也;柤梨相殊,可口者味也。苟在□□□□□□□□□将助我者,何间然乎!且圣人设教以尽理,因言以成教。悟教则言可忘,得理而教可遗。同乎大通者,虽分门而一致;攻乎异端者,将易性于多方。谅□□□□□□□□□□□在乎?不著人我,不住福德,忘心于三伐,闭境于六尘,以音声求,如梦幻法。故發菩提者,趣于中道,习无漏者,名为入流。将会如如,故须遣遣,□然三□□□□□□□□□同证,皆众妙门,可不美欤!可不美欤!□文关事迹,理涉名数,注中粗举而未尽明,及经中梵音应须翻译者,并详诸义诀云。

金刚般若波罗蜜经

金刚真宝,能碎坚积;般若正智,能破烦恼。无住无取,证波罗而舍筏;即色即空,契菩提于中道。如是降伏,可以称常。

如是我闻:一时佛在舍卫国祇树给孤独园。

如是胜法,我闻。此一会之时,在舍卫国。祇陀施树,须达买园,庄严道场,如是说法。

与大比丘众千二百五十人俱。

上果乞士,其数若斯,随佛经行,得预今会。

尔时,世尊食时,著衣持钵,入舍卫大城乞食。

斋食之时,将行求食,是以具服入城,持钵而乞。

于其城中,次第乞已,还至本处。饭食讫,收衣钵,洗足已,敷座而坐。

徒跣而行,故洗足;将欲说法,故敷座。

时长老须菩提,在大众中,即从座起,偏袒右肩,右膝箸地,合掌恭敬,而白佛言。

□…□解空□…□□□…□明□…□。

希有,世尊。如来善护念诸菩萨,善付嘱诸菩萨。

护持念恤,成熟根性,付托嘱授,宣通法音,功力如斯,实为希有。

世尊,善男子、善女人,發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心,应云何住?云何降伏其心?

前叹护□□□□□之心咨□□□□□。

佛言:善哉!善哉!须菩提,如汝所说,如来善护念诸菩萨,善付嘱诸菩萨。汝今谛听,当为汝说:善男子、善女人,發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心,应如是住,如是降伏其心。

□□□□□哉。□□□□□光标□□□□。

唯然,世尊。愿乐欲闻。

受勅谛听,故云「唯然」;深好法音,故云「愿乐」。

佛告须菩提:诸菩萨摩诃萨,应如是降伏其心:所有一切众生之类,若卵生、若胎生、若湿生、若化生、若有色、若无色、若有想、若无想、若非有想、若非无想,我皆令入无余涅槃而灭度之。

卵胎湿化,依四缘生。有色无色,依有无生。有想无想,依境界生。若非有想、若非无想,依粗细观生。如是众缘,皆非中道。故我以般若正观,皆令悟入圆寂常乐,则灭尽苦趣,超度爱流。夫以般若智破,烦恼障尽;般若智存,斯有余也。若能遣之又遣,空法亦空,一切皆如,离涅槃相,湛常圆寂,故曰无余。

如是灭度无量无数无边众生,实无众生得灭度者。

众生性本,本来寂灭,妄心取相,开此万缘。今但灭妄心,令照性本尔。岂复別有众生受灭度耶?

何以故?若菩萨有我相、人相、众生相、寿者相,即非菩萨。

般若正智,无颠倒心。计有我人,即非菩萨。未悟求悟,故云令入。入则无余,谁云灭度?

复次,须菩提,菩萨于法,应无所住,行于布施。所谓不住色布施,不住声香味触法布施。

此以法空答前住义。诸法无相,不应取著,故菩萨于法无所住心。六度检行,六尘摄境,二法空须,三施自忘,则不舍之檀于群有矣。

须菩提,菩萨应如是布施,不住于相。

应如前义,离六尘,忘二相也。

何以故?若菩萨不住相布施,其福德不可思量。

菩提之因,无住之施,□福平等,有如虚空,故叵量□也。

须菩提,于意云何?

佛言:如是之义,于汝意谓以为云何?

东方虚空,可思量不?不也,世尊。须菩提,南西北方,四维上下,虚空可思量不?不也,世尊。

无住之施,其福甚多。借喻虚空,将以推校。

须菩提,菩萨无住相布施,福德亦复如是不可思量。

福施无相,是名无住。无住之施,福如虚空。虚空既不可量,则无住之施亦不可思量也。

须菩提,但应如所教住。

所教,即上不住相等教也。前问应云何住,答云于法住,即明菩萨住无所住。但依无所住,即是如所教住也。

须菩提,于意云何?可以身相见如来不?

前明所住,启發□□□法□辩证因□。

不也,世尊。不可以身相得见如来。何以故?如来所说身相,即非身相。

身相生灭,是众生见。法身疑寂,本无去来。众生见者,悉皆虚妄,所说身相,皆为众生。妄见既除,法身非相。

佛告须菩提,凡所有相,皆是虚妄。若见诸相非相,即见如来。

如来法身,无生灭相,见有生灭,从虚妄生。若能悟法空性,等无生灭,凡见诸相,皆非真实,则圆寂法身,离相而见矣。

须菩提白佛言:世尊,颇有众生得闻如是言说章句,生实信不?

凡夫心信,因取相生。般若深宗,极无□□。恐闻是理,无处寄心,将释此疑,故□□□。

佛告须菩提,莫作是说。

般若深宗,为最上乘者说,闻说即悟,不应不信,故莫作此问也。

如来灭后,后五百岁,有持戒修福者,于此章句,能生信心,以此为实。

后五百岁,像法之中,具戒福者,于此能信。况今正法流通,而无信耶!

当知是人,不于一佛二佛三四五佛而种善根,已于无量千万佛所,种诸善根。

能信深法,必借宿因,故知是能信之人,所种善根,非正一佛二佛也。

闻是章句,乃至一念,生净信者。

不见信相,是名净信。持福能生信心,惠解能无见相。

须菩提,如来悉知悉见是诸众生得如是无量福德。

□□□般若智□…□具佛法眼,故能悉见。知见是净信,众生得如是无量福德。

何以故?是诸众生,无复我相、人相、众生相、寿者相,无法相亦无非法相。

无我相者,以达人空;无法相者,以达法空;无非法相者,以达空空。一念净信,三空顿解。若计诸相,则不名净信。能信般若,知达法空。故知是众生无复诸相也。

何以故?是诸众生,若心取相,则为著我人众生寿者。

何以故?此诸众生应不取相者,若心起念取相,即□□我人。计有我人,非达般若,则不能生净信。

若取法相,即著我人众生寿者。

若取诸法,计五聚荫,即于此身,还生我相。

何以故?若取非法相,即著我人众生寿者,是故不应取法,不应取非法。

不取法相,以空破有。若□…□滞空不空,还著有相,故不应□…□法。

以是义故,如来常说:汝等比丘,知我说法,如筏喻者,法尚应舍,何况非法?

以是不取于相,故如来常说。说无所说,岂取相耶?故汝等比丘知我所说法,本破于有。若知有不有,遂悟于空无取,是名达解。夫筏以投岸,筌以取鱼,得鱼忘筌,到岸舍筏。故大圣说空,以破诸见。诸见既除,空法亦尽。况非空法,其可□乎?

须菩提,于意云何?如来得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耶?如来有所说法耶?

前令舍法,遣彼两偏,则佛于菩提,如何独得而为人说法耶?

须菩提言:如我解佛所说义,无有定法名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亦无有定法如来可说。

无上正道,寂然无体,无相空□…□经□…□悟。佛得菩提,已悟则无佛□…□。

何以故?如来所说法,皆不可取,不可说,非法非非法。

如来所说妙法,本为众生。离相故不可取,离言故不可说。而妙契圆证,则未尝不取,未尝不说。非法则不有,非非则不无。不有不无,离诸言相,故无定法名耨多罗。

所以者何?

所以佛尝说法而无定法可说者何?

一切贤圣,皆以无为法而有差別。

无为法中,本无差別。三乘贤圣,根识不同;一音演说,浅深随分。未悟则量病授药,故常说法;已悟则药病皆除,无法可说。

须菩提,于意云何?若人满三千大千世界七宝,以用布施。

将欲校量持经之功,故举若人财宝之施,以明章句理实非虚。

是人所得福德,宁为多不?须菩提言:甚多,世尊。

七宝珍异,三千皆满,无性之福,施广增多。

何以故?是福德即非福德性,是故如来说福德多。

所以施广而福多,由非福德性故。若是福德性,则不应宝多而福多。衹由无性之福假外缘,是故如来说福德。

若复有人,于此经中,受持乃至四句偈等,为他人说,其福胜彼。

财施之福,非福德性。福虽因施,不趣菩提。持经之功,句偈虽少,能令众生除烦恼障,是真福德,故胜于彼。

何以故?须菩提,一切诸佛及诸佛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法,皆从此经出。

般若正智,圆照无碍;无上正道,因是發明。诸佛始则自修,终以化物,利济弘远,何莫由斯?

须菩提,所谓佛法者,即非佛法。

法无自性,证则弥同,因教悟空,故称佛法。空由教立,悟不滞空。直论无法可非,岂但即非佛法?

须菩提,于意云何?须陀洹能作是念:我得须陀洹果不?

修习无漏,证无漏果,悟无所得,名须陀洹。借小乘之无我,明般若之忘相。

须菩提言:不也,世尊。

是人不起得果之念。

何以故?须陀洹名为入流,而无所入。不入色声香味触法,是名须陀洹。

习无漏果,则名入道流。不取果相,故无流可入。岂以忘相而无道流可入?复于有我而入声色六尘耶?

须菩提,于意云何?斯陀含能作是念:我得斯陀含果不?

断欲界思惟,得人我空相。证果之时。有斯念不?

须菩提言:不也,世尊。

是人不起得果之念。

何以故?斯陀含名一往来,而实无往来,是名斯陀含。

尽天人趣,获往来生。一斯往来,则明所得果。不取果相,故实无往来。若见一往来果,是生我慢,则非斯陀含也。

须菩提,于意云何?阿那含能作是念:我得阿那含果不?

断欲界思尽,更不复来。证果之时,有斯念不?

须菩提言:不也,世尊。

是人不起得果之念。

何以故?阿那含名为不来,而实无来,是故名阿那含。

达无人我,不复还来,故名不来。人法二空,无取住相,故实无来。即阿那含,而具斯义。

须菩提,于意云何?阿罗汉能作是念:我得阿罗汉道不?

修习智慧,断除烦恼。证果之时,有是念不?

须菩提言:不也,世尊。

是人不起得果之念。

何以故?实无有法,名阿罗汉。

以断烦恼,名阿罗汉。烦恼性空,断无所断。悟无所断,岂复別有阿罗汉耶?

世尊,若阿罗汉作是念:我得阿罗汉道,即为著我人众生寿者。

若取果相,即计有我。于我不忘诸相,咸著相受报,众恼皆生。取相受生,岂名罗汉。

世尊,佛说我得无诤三昧人中最为第一,是第一离欲阿罗汉。

善吉乐阿兰行,得三昧定,深入观□,不相违诤。凡诸人中,最为超胜,故云第一。三界烦恼,逐境受累,是名为欲。如是悉离,故亦云第一。

我不作是念:我是离欲阿罗汉。

我于尔时,曾不起念云:有欲可离,有果可得。

世尊,我若作是念:我得阿罗汉道。世尊则不说:须菩提是乐阿兰那行者。

我若起念,计有得果,获离欲道,即成著我。违无诤行,则世尊不应说我是乐阿兰那。

以须菩提实无所行,而名须菩提是乐阿兰那行。

于行无行,是了空相。

佛告须菩提:于意云何?如来昔在然灯佛所,于法有所得不?

将明菩萨亦悟于空。故却问:我昔为菩萨,于然灯佛所,受记菩提。当尔之时,见有菩提法可得不?

世尊,如来昔在然灯佛所,于法实无所得。

悟法性空,得无生忍。勤行般若,胜果则曰菩提。深入正观,诸佛由之授记。

须菩提,于意云何?菩萨庄严佛土不?

菩萨修持净土行业,见有净土可庄严不?

不也,世尊。何以故?庄严佛土者,即非庄严,是名庄严。

万行不常,毕竟空寂,示有修习,假名庄严。国土本空,无庄严相。能了无相,即以是庄严故,是名庄严。

是故须菩提,菩萨摩诃萨,应如是生清净心。不应住色生心,不应住声香味触法生心。

是以修习者故不取庄严之相,应如是生毕竟空寂心。是心清净,故不住于色及声香等。若于是法而生心者,即非清净心。所证之果,非毕竟果,故不应如是。

应无所住而生其心。

知色相空,心无所住,故于无所住,生清净心。虽假生心之名,而无住心之相。无住正观,惠照湛然,是则以不住法,住般若中。

须菩提,譬如有人,身如须弥山王。于意云何?是身为大不?

身相空假,如须弥山,虽有大名,皆非实体,不应起心取相,以为大身。破前取色之心,故起大身之问。

须菩提言:甚大,世尊。何以故?佛说非身,是名大身。

观乎泰山,木石同坛,和合众材,假名为大。本无自性,何定大耶?所以佛说非身,是名大身。不应生心,以取身相。如色声等,不可取也。

须菩提,如恒河中,所有沙数,如是沙等恒河,于意云何?是诸恒河沙,宁为多不?

以一恒河沙而数于河,河中之沙,亦复如彼,如此之数,为多不耶?

须菩提言:甚多,世尊。但诸恒河,尚多无数。何况其沙?

以沙数河,河尚无数。况复于沙,实为甚多。

须菩提,我今实言告汝:若善男子、善女人,以七宝满尔所恒河沙数三千大千世界,以用布施,得福多不?须菩提言:甚多,世尊。

无性之福,施广福多,沙河大千,其数无量。故知所得福,至于甚多。

佛告须菩提:若善男子、善女人,于此经中,乃至受持四句偈等,为他人说,而此福德,胜前福德。

财施虽多,无益惠解;章句虽少,必趣菩提。以此校量,故无等级。

复次,须菩提,随说是经,乃至四句偈等,当知此处一切世间天人阿修罗,皆应供养,如佛塔庙。

更标胜义,以劝修行。佛灭度后,有塔庙遗像。若复有人,随说是经,兼持句偈,则天人等辈,皆当供养,如彼塔庙也。

何况有人尽能受持读诵?须菩提,当知是人,成就最上第一希有之法。

般若正智,能趣菩提。若人受持,必生信解。即知是人能成就无上菩提,故云最上第一希有之法。

若是经典所在之处,则为有佛,若尊重弟子。

此云经典所在之处,则上成就希有之人,胜法在人,则为有佛,少有差降,犹如尊重弟子。

尔时须菩提白佛言:世尊,当何名此经?我等云何奉持?

前来所明,皆无定法。法虽无定,教必有宗。欲宣是义,故起斯问。

佛告须菩提:此经名为金刚般若波罗蜜。以是名字,汝当奉持。

般若正智,喻如金刚,破烦恼障,了出中道,渡贪爱流,超到彼岸。故以是名字,无量胜义,汝当循名责实,依是奉持。

所以者何?须菩提,佛说般若波罗蜜,则非般若波罗蜜。

说般若法,差烦恼病。烦恼是妄,由执见生。妄病既除,真法应舍。若执持般若,不解空义。惟此般若,亦成烦恼。故佛说般若波罗蜜,则无定法名般若也。

须菩提,于意云何?如来有所说法不?

前云则非般若,未明所以则非,故却质此疑,以通前义。

须菩提白佛言:世尊,如来无所说。

于言无滞,终身言而未尝言;于法无取,终身说而未尝说。知我所说,则法尚应舍。昧于斯道,则言者不知。故于此二夜□,我都无所说。

须菩提,于意云何?三千大千世界,所有微尘,是为多不?须菩提言:甚多,世尊。

前明理教无取,此明境界亦空。

须菩提,诸微尘,如来说非微尘,是名微尘。如来说世界非世界,是名世界。

散彼世界,以为微尘。于彼尘中,本无自性。积彼微尘,以成世界。于此世界,岂有性耶?本无自性,故非微尘,为是假缘,是名世界。

须菩提,于意云何?可以三十二相见如来不?不也,世尊。不可以三十二相得见如来。

法本无言,因言立教;身本非相,因相见身。因言立教,既不可执言而求理;因相见身,故不可取相而见佛。

何以故?如来说三十二相即是非相,是名三十二相。

假立身相,以表法王。诸法本空,身相非有。能知诸相非相,色相皆空,即此妙身,是名三十二相。

须菩提,若善男子、善女人,以恒河沙等身命布施,若复有人,于此经中,乃至受持四句偈等,为他人说,其福甚多。

多以身命布施,胜报尚有轮回;少能受持是经,累尽自无生灭。校量其福,持经甚多。

尔时,须菩提闻说是经,深解义趣,涕泪悲泣,而白佛言:希有,世尊。佛说如是甚深经典,我从昔来所得惠眼,未曾得闻如是之经。

昔得惠眼,于有见空;今闻是经,于空亦遣。是名中道,故未曾闻。善吉解空,久得深趣,将欲起教,以示未来,故涕泪悲泣,叹其希有。

世尊,若复有人,得闻是经,信心清净,则生实相。当知是人,成就第一希有德功德。

信不著相,是清净心。得清净心,则能照般若真实之相。得兹实相,必趣菩提。菩提果成,即名第一希有功德。

世尊,是实相者,则是非相。是故如来说名实相。

以般若智,趣真实相。夫实相者,岂有相哉?则妙色法身,真空无碍,非假有相。离空无相,即此之相,非实相耶也。

世尊,我今得闻如是经典,信解受持,不足为难。

亲承受记,久悟空法,今复闻说,信解非难。

若当来世,后五百岁,其有众生得闻是经,信解受持,是人则为第一希有。

像法之中,去圣逾远,但闻遗教,便解奉持,则知是人,了甚深义,无出其右,故云第一。

何以故?此人无我相、人相、众生相、寿者相。

何以故?此人得名第一希有者,为不著如是等相故,能信解是经,得为第一。

所以者何?我相即是非相,人相、众生相、寿者相即是非相。

于我无相,妄计有我。能了我相非相,即不著人众生寿者矣。

何以故?离一切诸相,则名诸佛。

何以故?此人无我,则为希有者。能离诸相,即是菩提,故为希有。

佛告须菩提:如是如是。

印可其说。

若复有人,得闻是经,不惊不怖不畏,当知是人甚为希有。

于无为法,而有差別。如是贤圣,优劣不同。中小二乘,系执因果、福德、报应。闻是深义,必当惊怖。能不怖畏,已是希有。况能信解,而受持耶?

何以故?须菩提,如来说第一波罗蜜,非第一波罗蜜,是名第一波罗蜜。

诸法莫二,故云第一。到彼岸者,为对此流。此流已尽,彼岸何有?是知诸法,但示假名,累尽名去,故非第一。于斯了义,能入深门,故是名第一波罗蜜。

须菩提,忍辱波罗蜜,如来说非忍辱波罗蜜。

忍辱者,明无我也。人辱我忍,以为胜行。本无人我,谁辱忍耶。

何以故?须菩提。如我昔为歌利王,割截身体。我于尔时,无我相,无人相,无众生相,无寿者相。

无我无人,谁忍谁辱?

何以故?我于往昔节节支解时,若有我相、人相、众生相、寿者相,应生嗔恨。

前举割截无我,以明无忍;今举不生嗔恨,复明无我。小乘计执我相,则多起贪嗔。今隳裂支体,不生嗔恨者,则复何外相预其间乎?知无我矣。

须菩提,又念过去,于五百世,作忍辱仙人,于尔所世,无我相,无人相,无众生相,无寿者相。

了无我相,非止此生。当于尔时,已达斯趣。

是故须菩提,菩萨应离一切相,發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心。

从前已来,明无相降住之义。今明离相无性,乃是菩萨發心。况于菩提,且无定法,發心取相,不亦难乎?

不应住色生心,不应住声香味触法生心。

菩提无定相可取,况六尘乎?是假合相,不应生心住于此也。

应生无所住心。

以有所住即著诸相故,劝于无所住而生其心。斯对辩也。夫无所住,岂生心哉?若于无所住而生心,是未免于有所住也。但于一切法无所住,以此为生心尔。非谓別生无所住心也。故下文云。

若心有住,则为非住。

此又遣无所住也。言若心于无所住有住,则为非住无所住也。

是故佛说:菩萨心不应住色布施。

引前佛说,以证今义。

须菩提,菩萨为利益一切众生,应如是布施。

菩萨住相布施,未名悬解幕生。欲求利益,不亦难乎?故菩萨用心,应如是不住相布施也。

如来说:一切诸相,即是非相。

如来所说,福德、因果、报应等一切诸相,皆因众生妄心起念尔。于法性本空,是故非相。

又说:一切众生,则非众生。

若住相布施,则见有施者、受者。今不住相,则无我相、人相。生性空故,即非众生。

须菩提,如来是真语者、实语者、如语者、不诳语者、不异语者。

夫无我人相,及无住布施,此甚深般若,中道义门,恐二乘之人不生信实,故因五语以示真如。善吉当知不诳不异。

须菩提,如来所得法,无实无虚。

有虚有实,约教以示人;无实无虚,两忘而自化。故如来说法,寄实以遣虚。虚法既忘,实法亦尽□。故于是法,无实无虚。

须菩提,若菩萨心住于法而行布施,如人入暗,则无所见。

存受施法,计报应果,则不了般若无相之义。是无明慧故,如入暗无所见也。

若菩萨心不住法而行布施,如人有目,日光明照,见种种色。

太阳朝升,有目者见诸色象。般若圆就无住者,了诸法空。为利众生故,行不舍之檀。不住诸相,则未尝生心布施也。

须菩提,当来之世,若有善男子、善女人,能于此经,受持读诵,则为如来以佛智慧,悉知是人,悉见是人,皆得成就无量无边功德。

印可劝修如上深义。

须菩提,若有善男子、善女人,初日分,以恒河沙等身布施,中日分,复以恒河沙等身布施,后日分,亦以恒河沙等身布施。如是无量百千万亿劫,以身布施。

分日三时,以内财施。如是亿劫,计福德多。

若复有人,闻此经典,信心不逆,其福胜彼。

闻前不住之施,即顺无相之心。唯此信心,可名达解,则达解之福,胜彼施身。

何况书写、受持、读诵、为人解脱?

信心不逆,其福已多。况能书诵,而为人解说,弘益之利,其可量乎?

须菩提,以要言之,此经有不可思议、不可称量无边功德。

以要□□□□□大□也。无相之福,与真如等。故非思议得其浅深,称量得其轻重。如是功德,岂有边际耶?

如来为發大乘者说,为發最上乘者说。

上品利根,了真如相,是名大乘。得无生观,深入秘藏,加最上之号。非如来聊简二乘而不为说。但二乘之人,未能解了耳。

若有人能受持读诵,广为人说,如来悉知是人,悉见是人,皆得成就不可量、不可称、无有边、不可思议功德。

大乘最上之人,能以般若自利利他者,佛心悉知,佛眼悉见,皆知是人成就无相胜义。是法离一切相,无断常边,故其功德,不可称量思议知也。

如是人等,则为荷担如来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

是人深达般若,广为人说,即是荷负正法,担运胜义,令诸众生,成就功德。

何以故?须菩提,若乐小法者,著我见、人见、众生见、寿者见,则于此经不能听受读诵,为他人说。

小乘著相,于此深义,不能信奉也。

须菩提,在在处处,若有此经,一切世间天人阿修罗所应供养。当知此处,则为是塔,皆应恭敬,作礼围绕,以诸华香而散其处。

此经示人诸佛无上正遍知道。塔者,诸佛遗像之所在也。了义当趣菩提,闻经即如见佛。故是经所在之处,同于塔庙遗像。故天人修罗所应供养,作礼围绕,示尊敬之意;花香散洒,表净信之心。非谓求悟于香花,解空于罄折也。

复次,须菩提,若善男子、善女人,受持读诵此经,若为人轻贱,是人先世罪业应堕恶道,以今世人轻贱故,先世罪业则为消灭,当得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

以此敦劝持经之人尔。夫业若先定,应堕恶道。即是钝根,闻必惊怖,安能信奉,而读诵此经耶?若后五百岁,闻是章句,能生信心者,此人已于千万佛所,种诸善根,复若为人轻贱乎?况此经,佛为大乘最上乘者说,皆真实不诳。不应苟劝愚人,崇信而發菩提。取相之言,将如来別有深意乎,为译经之人失其旨也?

须菩提,我念过去无量阿僧祇劫,于然灯佛前,得值八百四千万亿那由他诸佛,悉皆供养承事,无空过者。

明我今日所证菩提,亦由昔来功德所致也。

若复有人,于后末世,能受持读诵此经,所得功德,于我所供养诸佛功德,百分不及一,千万亿分乃至算数譬喻所不能及。

末世人讹,胜心难發,故于此时能持经者,功德甚多。以我昔供养校量,百分不及其一,乃至千万亿分功德不如。

须菩提,若善男子、善女人,于后末世,有受持读诵此经,所得功德,我若具说者,或有人闻,心则狂乱,狐疑不信。

报施之福,人皆取相。章句功德,所趣无为。菩提胜因,因是而悟。悟则获证,卒难详说小乘执滞,谓无是理。是以狂乱狐疑,不能实信。

须菩提,当知是经义不可思议,果报亦不可思议。

深奥秘藏,归趣菩提,以供养百千万佛,犹不如持经功德。故无相胜义,非思议及,至于果报,亦复如之。

尔时须菩提白佛言:世尊,若善男子、善女人,發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心,云何应住,云何降伏其心?

首章此问,以明發心降住之义。今恐菩萨存我發心,能作如是降住,则障解空不住之道。故于此重破,实无菩萨發心。来问虽同,往明则异。

佛告须菩提:善男子、善女人,發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者,当生如是心。我应灭度一切众生。

众因缘生,本非有法。妄心执著,起众生相。今悟性空,则众缘自灭。菩提中道,应發是心。

灭度一切众生已,而无有一众生实灭度者。

但灭妄想尔。若计灭此妄,无离妄心。今有妄既灭,无空亦舍。反照于性,不住于常。及吾无身,谁受灭度?

何以故?若菩萨有我相、人相、众生相、寿者相,即非菩萨。

离彼四相,是名无我。于我无矣,谁当灭耶。

所以者何?须菩提。实无有法發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心者。

菩提无定法,法空也。实无發心者,生空也。法空无所住,生空无降伏。正观如此,是名菩萨。岂复別有一我,云度众生哉?

须菩提,于意云何?如来于然灯佛所,有法得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不?

若前云无法發菩提心,则不应于然灯佛所受菩提记。欲断此疑,故却问善吉云:于汝意以为云何?如来于昔时有方法,得菩提不?

不也,世尊。如我解佛所说义,佛于然灯佛所,无有法得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

推解于佛,以明胜义。以无所得故,受菩提记。岂有發心者,而得菩提耶?欲明不發得法心乃真發心耳。

佛言:如是如是。须菩提,实无有法如来得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

许善吉之言。是成前问之无得。

须菩提,若有法如来得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然灯佛则不与我受记:汝于来世,当得作佛,号释迦牟尼。

于菩提中,为有法可得,發如是心,则不证斯果。定光不应受记。

以实无有法得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是故然灯佛与我受记,作是言:汝于来世,当得作佛,号释迦牟尼。

以般若智,了诸法如。悟生法空,离断常见。岂別有法得菩提耶?以是无得之故,故然灯佛知我修证,与我受记耳。

何以故?如来者,诸法如义。

如者,法性也。是性清净,无有定相。遂通于感,勿得皆如。既如阴如阳,亦不暾不昧。悟斯如义,来成佛果。了此空相,寂然无体。岂于有法而得是耶?

若有人言:如来得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

若有此言,即非如义。

须菩提,实无有法佛得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

约诸法如义,则如来必不于有得法中得菩提也。

须菩提,如来所得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于是中无实无虚。

此又双遣也。前云以有法得者,虚妄也;以无法证者,真实也。此乃寄无以遣有,假实以明虚。虚有之妄既除,实无之法亦尽。但约边以趣中道尔。于是中岂有虚实耶?

是故如来说:一切法皆是佛法。

一切法中,皆有中义。能趣中道,即会于如,故诸法得中,皆佛法也。

须菩提,所言一切法者,即非一切法,是故名一切法。

因缘生法,本无自性。无性非有,故即非一切法也。为因缘故,有假名生,假名非无,是故名一切法也。

须菩提,譬如人身长大。

一切法假因缘生,如人身长大,亦资百骸九窍,以赅而存耳。

须菩提言:世尊,如来说:人身长大,则为非大身,是名大身。

人身长大,假合众缘,分分不同,则为非大,而身相具足,是名大身。则知不离假合之身,而有大身;不离因缘生法,而有佛法。烦恼之外,岂复別有涅槃耶?

须菩提,菩萨亦如是。

劝菩萨亦当作如是解,行于中道。

若作是言:我当灭度无量众生,则不名菩萨。

以计有众生故,则著于相。不趣中道故,不得名道心众生。

何以故?须菩提,实无有法,名为菩萨。

于五聚荫中,实无有一法,名为菩萨也。

是故佛说:一切法无我、无人、无众生、无寿者。

以结前无有法名菩萨故,不著此四相。无是等相,则不应別有菩萨度众生也。

须菩提,若菩萨作是言:我当庄严佛土,是不名菩萨。

于内无相,不应言我度众生:于外无相,不应庄严佛土。

何以故?如来说:庄严佛土者,即非庄严,是名庄严。

无相庄严佛土,即非有相庄严之法。能了无相,是名庄严。故菩萨不应计我能庄严佛土也。

须菩提,若菩萨通达无我法者,如来说名真是菩萨。

于人无我,于法无我,忘于四相,不取六尘,能如此者,则不应计有众生可灭度,有净土可庄严。通达若斯,是真道心众生矣。

须菩提,于意云何?如来有肉眼不?如是,世尊。如来有肉眼。

色相同众生,即肉为眼,故云肉眼。

须菩提,于意云何?如来有天眼不?如是,世尊。如来有天眼。

于眼净根,普照一切,故云天眼。

须菩提,于意云何?如来有慧眼不?如是,世尊。如来有慧眼。

依定發慧,了一切相,故云慧眼。

须菩提,于意云何?如来有法眼不?如是,世尊。如来有法眼。

了一切法,于法无滞,故云法眼。

须菩提,于意云何?如来有佛眼不?如是,世尊。如来有佛眼。

总彼众相,成我妙身,圆对无碍,故云佛眼。是五眼者,约事为名。以所观之境,因能观之用,如彼摸象生异号。于我佛身,故为同体。若別为阶级次第,或云修证不同,此则以色见如来,非谓通于无相也。

须菩提,于意云何?如恒河中所有沙,佛说是沙不?如是,世尊。如来说是沙。

如来说法,常以河沙为喻。

须菩提,于意云何?如一恒河中所有沙,有如是等恒河,是诸恒河所有沙数佛世界,如是宁为多不?甚多,世尊。

一河之沙,数等诸河。诸河之沙,有如世界。如此世界,实为甚多。

佛告须菩提:尔所国土中所有众生若干种心,如来悉知。

世界已多,是中众生,心心攀缘,数不能举。如是心等,如来悉知。

何以故?如来说:诸心皆为非心,是名为心。

何以故?如来悉知,谓此诸心皆由妄起,与物相刃,逐境交驰。如是等心,是生知见,妄法非有,毕竟皆空。唯净信心,如所教住,证达本末,是名为心。

所以者何?须菩提,过去心不可得,见在心不可得,未来心不可得。

以三世法求生知心,是心无常,求不可得。前云非心名心,借常心以破妄。此云心不可得,又遣破妄之常。然不将不迎,应而无主。万境咸入,我用不疲。千相取容,其心皆给。不唯般若之蕴乎!

须菩提,于意云何?若人满三千大千世界七宝,以用布施。是人以是因缘,得福多不?如是,世尊。此人以是因缘,得福甚多。

施宝求福,以果酬因,故知福德甚多。

须菩提,若福德有实,如来不说得福德多。以福德无故,如来说得福德多。

宝施求福,非福德性。未绝因地,故说果多。七宝既尽,假名所获,亦非有实。非有实故,故不取相。是以如来应缘而说云得福多。若行深般若,归趣中道,罪既不至,福亦不来。心如教住,法尚应舍,有何福德于其间哉?

须菩提,于意云何?佛可以具足色身见不?不也,世尊。如来不应以具足色身见。

色为有分,身假缘成。凡是色身,皆非妙相,故不应以此见如来也。

何以故?如来说具足色身,即非具足色身,是名是具足色身。

具足色身,分分假合,故即非具足色身。离假合身,別无真身,故是名具足色身。当试论之:夫无色之色,见一切色;非身之身,见一切身。若以色色空,纵妙身而有我;以空空色,虽色身而见佛。岂复舍此而別有色身、妙身耶?

须菩提,于意云何?如来可以具足诸相见不?不也,世尊。如来不应以具足诸相见。何以故?如来说:诸相具足,即非具足,是名诸相具足。

以一色身,不应见佛,今就诸相,得见不耶?则一一相中,同一色相,故不应以此得见如来。

须菩提,汝勿谓如来作是念:我当有所说法。莫作是念。

为众生说,如彼筏喻。故如来无说法之念。汝不应作是思惟。

何以故?若人言:如来有所说法,即为谤佛,不能解我所说故。

法无定法,说岂说耶?若人以我有法可说,是人不解般若空义,与我说法之谤尔。

须菩提,说法者,无法可说,是名说法。

言者在意,得意而忘言;法者辩空,悟空而无法。空本无法,故云:无法可说。了是义者,得法甚深,故云:是名说法。

须菩提白佛言:世尊,佛得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为无所得耶?

前云无法可说,善吉启问,欲明无法所由。故云:若无法可说者,则佛于菩提无所得耶?

如是,如是。须菩提,我于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乃至无有少法可得,是名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

于菩提中,无有少法。若有少法,不名菩提。为无法可得,而能感而遂通,故名菩提。

复次,须菩提,是法平等,无有高下,是名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

于菩提道,本无异门。灭彼色空,离于常断,一相无二,是无为法。适使万殊,咸其自己。涅槃烦恼,究竟无余。衹于是中,名菩提义。

以无我、无人、无众生、无寿者,修一切善法,则得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

无彼四相,明已悟空。习此中道,云修善法。不滞无有,名得菩提。

须菩提,所言善法者,如来说非善法,是名善法。

称中道者,因边获称。若存中法,不异于边。故圣人说空,以破于有,故云善法。有法既尽,亦无空法,故非善法。能遣斯遣,深入菩提,是名善法。

须菩提,若三千大千世界中,所有诸须弥山王,如是等七宝聚,有人持用布施。若有人以此般若波罗蜜经,乃至四句偈等受持,为他人说,于前福德,百分不及一,百千万亿分,乃至算数譬喻所不能及。

如此校量,前来已说。于所明义,一一不同。前云是法平等,不应经优而宝劣。故重宣此义,将遣是疑。衹为般若平等,故胜如山之宝耳。

须菩提,于意云何?汝等勿谓如来作是念:我当度众生。须菩提,莫作是念。

如来无是念,故汝莫作是思惟。

何以故?实无有众生如来度者。

众生正性,本来清净。六根起想,烦恼病生。观生本空,有何可度?

若有众生如来度者,如来则有我人众生寿者。

般若中观,离诸名相。若见众生可度者,则于法如中,不了空义。

须菩提,如来说:有我者,则非有我。而凡夫之人,以为有我。

前云我于然灯佛所,则是说有我也。然但晓凡顺俗,非系有我。不同凡夫执著我相。

须菩提,凡夫者,如来说即非凡夫。

未达中道,是名凡夫。了般若空,则证等觉,故即非凡夫也。

须菩提,于意云何?可以三十二相观如来不?

乘如正觉,既非有我,故不应以三十二相观。

须菩提言:如是,如是。以三十二相观如来。

凡夫之人,以相求佛。

佛言须菩提:若以三十二相观如来者,转轮圣王则是如来。

汝若以相见如来者,转轮圣王亦具是相,则应是如来。轮王既非如来,故知如来不应以三十二相见。

须菩提白佛言:世尊,如我解佛所说义,不应以三十二相观如来。

善吉深达法性,故不作凡夫解。

尔时世尊而说偈言:

此偈如颂,非四句义。

若以色见我,以声音求我,是人行邪道,不能见如来。

无色见色,不可以色见;非声应声,不可以声求。将令深趣涅槃,必依声色之外。故以色声求佛,是人甚好𠇹,焉得见如来?

须菩提,汝若作是念:如来不以具足相,故得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须菩提,莫作是念:如来不以具足相,故得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

前破有相不见如来,恐众生即作无相求佛。故此破云:汝勿谓无相可得菩提。菩提非有无,故以有无求,皆不得也。论曰:大圣说空法,为破诸见故。若复见有空,诸佛所不化。今者舍有而滞无,亦由避溺而投火。

须菩提,汝若作是念:發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者,说诸法断灭。莫作是念。

汝若作无相而發道心者,是断一切行,灭一切法,不得中道也。故莫作是念。

何以故?發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者,于法不说断灭相。

菩提中道,不有不无。若作有念者,则堕于诸法常,诸法实非常。若作无念者,则堕诸法断,诸法实非断。故于菩提中,不得生有无见,亦不得作常断说。

须菩提,若菩萨以满恒河沙等世界七宝布施,若复有人,知一切法无我,得成于忍。此菩萨胜前菩萨所得功德。

离彼两边,契于中道,悟无生忍,胜福甚多。财施校量,非所及也。知无有我,亦无无我,遣之又遣,深入菩提,故知一切法无我也。

须菩提,以诸菩萨不受福德故。

所□胜前菩萨者,悟无生忍,无受福德处故也。

须菩提白佛言:世尊,云何菩萨不受福德?

發明前义,而作是问。

须菩提,菩萨所作福德,不应贪著,是故说不受福德。

贪著福德,求受胜报,未能无我,不趣菩提,如骊龙珠,探必受害。

须菩提,若有人言:如来若来若去,若坐若卧,是人不解我所说义。

法身圆对,有感即通;明镜鉴形,无去来相。若人于佛作此四仪,当知是人不了深义。

何以故?如来者,无所从来,亦无所去,故名如来。

前云诸法如义者,正所在皆如。若有从来,不名中道。故无所从□,□□□来;亦无所去,而无不去。是以随迎不得其先后,名言□,究其去来,故名如来,其义如是。

须菩提,若善男子、善女人,以三千大千世界碎为微尘,于意云何?是微尘众,是为多不?甚多,世尊。

世界之数,以为无量,碎为微尘,故知甚多。

何以故?若是微尘众实有者,佛则不说是微尘众。

于尘无自性,亦合于相分,如是假名者,皆非实有法。

所以者何?佛说微尘众,则非微尘众,是名微尘众。

前云:诸微尘,如来说非微尘,是名微尘。引佛前说,以证今说。是知微尘无自性,无自性故,非微尘众。不坏伐法说微尘故,是名微尘。

世尊,如来所说三千大千世界,则非世界,是名世界。

聚尘□□,界亦无性,不应□取世界之相。

何以故?若世界实有者,则是一合相。

不识无性,以为实有者,则是知一和合之相。和合众尘,以成世界,岂有定世界耶?

如来说:一合相则非一合相,是名一合相。

与世界同,俱无性故。

须菩提,一合相者,则是不可说。但凡夫之人,贪著其事。

众缘和合,本无定相,无所可说。凡夫计有此相,故贪著之。

须菩提,若人言:佛说我见、人见、众生见、寿者见。须菩提,于意云何?是人解我所说义不?世尊,是人不解如来所说义。

佛说我见等,将破众生妄情著相尔。而是人便以为佛有诚说,是知不解如来所说义也。

何以故?世尊说我见、人见、众生见、寿者见,即非我见、人见、众生见、寿者见,是名我见、人见、众生见、寿者见。

佛说四见,以破妄情,故所说我□□非人□也。而说法破妄,必约俗谛,是故□□□。

须菩提,發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心者,于一切法,应如是知,如是见,如是信解,不生法相。

前来广明中道空义,故此劝云:汝众生若發菩提心者,当依我所说如是知见信解,不应于正观中道而生法相。

须菩提,所言法相者,如来说即非法相,是名法相。

菩提无定法,岂有一法而有定相?故说法相者,令离于相,于相无相,是名法相。

须菩提,若有人以满无量阿僧祇世界七宝,持用布施,若有善男子、善女人發菩萨心者,持于此经乃至四句偈等,受持读诵,为人演说,其福胜彼。

前来校量,皆以七宝布施,不如持经功德。今明所以胜彼,谓如下文,不取于相,是福德性故也。

云何为人演说?不取于相,如如不动。

诸法性空,假立名字。假名之下,无相可求。故说法之人,不应取相。梦中占梦,岂有相耶?如义无相,故无去来。今说不取相,则如彼如矣。

何以故?一切有为法,如梦幻泡影,如露亦如电,应作如是观。

无为中道,毕竟清净,说不取相,则如彼如。若一切法中作有为解,如彼梦幻,非究竟法。作如是观,应不取相。

佛说是经已。长老须菩提及诸比丘、比丘尼、优婆塞、优婆夷、一切世间天人阿修罗,闻佛所说,皆大欢喜,信受奉行。

闻甚□□,欢喜奉□。

注金刚般若罗蜜经

右经,开二十三乙亥之岁六月三日,都释门威仪僧思有表请,至九月十五日经出,合城具法仪,于通洛门奉迎。其日表贺,便请颁示天下,写本入藏,宣付史官。其月十八日,于敬爱寺设斋庆赞,兼请中使、王公、宰相、百□□□□□□。开元廿三年十月□□,书手臣张若芳,用小麻纸三十五张,校书郎 坦初校,校书郎韩液再校,正字李希言三校,装书匠臣陈善装,典书臣侯令恽典,秘书郎臣卢倬掌,朝散大夫守秘书监上柱国平乡县开国男臣宋升监,正议大夫□□□上柱国戴国公李道□,光禄大夫秘书监同正员上柱国汝阳郡王臣揔淳监。

〔录文完〕


校注

吴梦麟:《房山石经本〈唐玄宗御注金刚经〉整理记》,载《世界宗教研究》,1982年第2期。 吴梦麟:《房山石经本〈唐玄宗御注金刚经〉整理记》,载《世界宗教研究》,1982年第2期。 《房山石经研究(二)》,中国佛教文化出版有限公司(香港),1999。 《房山石经题记汇编》,北京,书目文献出版社,1987。 气贺泽保规编:《房山石经山洞窟所藏隋唐石经一览表》,载《中国佛教石经研究——以房山云居寺石经为中心》,京都大学学术出版会,1996。 「家」,戊本作「象」,据己本改。 「□」,戊本作「意」。 「□」,底本不清。可辨认出草字头,戊本作「若」。 「理」,乙本自此始。 「金……烦恼」十六字,底本不清,据乙本及道氤《御注金刚般若波罗蜜经宣演叙》录文。 「而……降」十六字,底本不清,据乙本及道氤《御注金刚般若波罗蜜经宣演叙》补。 「卫……食」五字,底本不清,据乙本补。 「斋……求」七字,底本不清,据乙本补。 「以……钵」七字,底本不清,据乙本补。 「其」,乙本至此至。 「□」,底本不清,戊本作「起」。 「熟」,底本作「孰」,据文意改。 「檀」,底本作「坛」,据文意改。 「因」,底本不清,据己本补。 「疑」,当作「凝」。 「见诸」,底本不清,据甲本补。甲本自此始。 「矣」,甲本作「矣也」。此类异同,以下不再出校。 「□」,底本不清。戊本作「相」。 「□」,底本不清。己本作「理」。 「般若深宗」,底本不清,戊本作「河谷深空」,据甲本补。 「即」,底本不清,据甲本补。 「应」,底本不清,据甲本补。 「具……故」五字,底本不清,据甲本补。 「悉见知」三字,底本不清,据甲本补。 「净……两」九字,底本不清,据甲本补。 「信」,甲本无。 「则……众」六字,底本不清,据甲本补。 「何以」,底本不清,据甲本补。 「故」,底本不清,据文意补。 「不应取法」,底本无,甲本作「法」,据《大正藏》本补。 「滞」,底本不清,据甲本补。 「著」,底本不清,据甲本补。 「忘」字,底本作「妄」,据甲本改。 丙本自此始。较小残片,不注结尾。 「见」,底本作「法」,据甲、丙本改。 「□」,底本不清,戊本作「留」。 「何……多」七字,底本不清,据甲、丙本补。 「正道」,底本不清,据甲本补。 「□…□」,己本作「□默□…□」。 「悟……佛」十字,底本不清,据甲本补。 「尝」,甲本作「当」。 「无……乘」十字,底本不清,据甲本补。 「则……已」十字,底本不清,据甲本补。 「珍……满」六字,底本不清,据甲本补。 「之……多」六字,底本不清,据甲本补。 「福……功」十二字,底本不清,据甲本补。 「生……于」十二字,底本不清,据甲本补。 明朱棣《金刚经集注》引玄宗皇帝注作「三千七宝虽多,用尽还归正灭;四句经文虽少,悟之直至菩提」。 「佛」,丁本自此始。较小残片,不注结尾。 「者」,甲本无。 「空……法」五字,底本不清,据甲本补。 「空」,底本不清,甲本无,据丁本补。 「由」,底本不清,据甲、丁本补。 「非……法」七字,底本不清,据甲本补。 「香……名」六字,底本不清,据甲本补。 「流」,底本作「流故」,据甲本删。 「之」,戊本脱。 「人……念」七字,底本不清,据甲本补。 「何……含」六字,底本不清,据甲本补。 「是……念」八字,底本不清,戊本缺,据甲本补。 「何……实」四字,底本不清,据甲本补。 「有」,底本无,据甲本补。 「汉……者」十九字,底本不清,据甲本补。 「若……汉」三十一字,底本不清,戊本缺,据甲本。 「世……三」九字,底本不清,据甲本补。 「观」下,原空一字。 「善……故」二十五字,底本不清,据甲本补。 「受」,底本作「爱」,据文意改。 「一……为」十二字,底本不清,据甲本补。 「我……罗」十一字,底本不清,戊本缺,据甲本补。 「我……得」十七字,底本不清,戊本缺,据甲本补。 「世……不」十七字,底本不清,据甲本补。 「道……著」四字,底本不清,据甲本补。 「诤」,底本作「净」,据甲本改。 「行……相」九字,底本不清,据甲本补。 「佛……所」二十一字,底本不清,据甲本补。 「故」,底本不清,据甲本补。 「记」,底本不清,据甲本补。 「性」,底本作「心」,据甲本改。 「云……庄」五字,底本不清,据甲本补。 「土」底本不清,据甲本补。 「菩……土」十二字,底本不清,据甲本补。 「尊……严」六字,底本不清,据甲本补。 「非」字,底本不清,据甲本补。 「示」字,《大正藏》本误作「亦」。 「住」,底本不清,据甲本。 「住……香」三字,底本不清,据甲本补。 「修……应」十一字,底本不清,据甲本补。 「竟」,甲本作「境」,下同。 「故……等」九字,底本不清,据甲本补。 「清」,底本不清,据甲本补。 「果」,底本作「累」,据甲本改。 「故于无所住」,底本无,据甲本补。 「身相」,底本不清,据甲本补。 「不……相」六字,底本不清,据甲本补。 「之问」,底本不清,据甲本补。 「须」,底本不清,据甲本补。 「材」,底本作「林」,据甲本改。 「多不」,底本不清,据甲本补。 「以」,底本不清,据甲本补。 「数于河河」,底本不清,据甲本补。 「数为多」,底本不清,据甲本补。 「章……少」四字,底本不清,据甲本补。 「量……级」五字,底本不清,据甲本补。 「等……皆」三字,底本不清,据甲本补。 「此……处」八字,底本不清,据甲本补。 「法……少」八字,底本不清,据甲本补。 「犹」字,底本作「由」,据甲本改。 「世」,底本不清,据甲本补。 「欲……义」四字,底本不清,据甲本补。 「正……障」十字,底本不清,据甲本补。 「故……量」七字,底本不清,据甲本补。 「循」,底本作「修」,据甲本改。 「须……佛」四字,底本不清,据甲本补。 「般……恼」九字,底本不清,据甲本补。 「不……成」十字,底本不清,据甲本补。 「前……明」八字,底本不清,据甲本补。 「非……义」十字,底本不清,据甲本补。 「如……所」四字,底本不清,据甲本。 「知」,甲本先作「如」,后改「知」。《大正藏》本误作「如」。 「昧……道」四字,底本不清,据甲本补。 「夜」下残缺一字,疑当为「间」字。《楞伽经》偈:「我某夜成道,至某夜涅槃,于此二中间,我都无所说。」 「故……说」十一字,底本不清,据甲本补。 「须……意」五字,底本不清,据甲本补。 「世尊」,底本不清,据甲本补。 「前……空」十二字,底本不清,据甲本补。 「须……名」十四字,底本不清,据甲本补。 「散……本」十三字,底本不清,据甲本补。 「于……界」二十四字,底本不清,据甲本补。 「不……尊」五字,底本不清,据甲本补。 「不……来」十一字,底、甲本无,据《大正藏》本及大谷余乙二六补。 「法……佛」四十字,底本不清,据甲本补。 「何以故」,底本不清,据甲本补。 「即……相」十字,底本不清,据甲本补。 「假……相」三十六字,底本不清,据甲本补。 「须菩提」,底本不清,据甲本补。 「善……人」十六字,底本不清,据甲本补。 「乃……句」六字,底本不清,据甲本补。 「报……是」十字,底本不清,据甲本补。 「灭……多」九字,底本不清,据甲本补。 「尔……言」二十一字,底本不清,据甲本补。 「空……善」十二字,底本不清,据甲本补。 「来……有」十字,底本不清,据甲本补。 「世……当」十九字,底本不清,据甲本补。 「信不」,底本不清,据甲本补。 「以……身」二十一字,底本不清,据甲本补。 「无……也」十九字,底本不清,据甲本补。 「世……是」八字,底本不清,据甲本补。 「悟」字,甲本作「悮」。 「远……人」十三字,底本不清,据甲本补。 「右……一」五字,底本不清,据甲本补。 「何……此」,四字,底本不清,据甲本补。 「能了」,甲本作「了我了我」。 「一……佛」八字,底本不清,据甲本补。 「中」,《大正藏》本作「也」。 「何……来」八字,底本不清,据甲本补。 「示」,甲本作「亦」。 「我……以」三字,底本不清,据甲本补。 「人」,底本无,据甲本补。 「谁……耶」四字,底本不清,据甲本补。 「何……菩」五字,底本不清,据甲本补。 「寿……恨」七字,底本不清,据甲本补。 「前举」,底本不清,据甲本补。 「多……嗔」四字,底本不清,据甲本补。 「预」字,戊本作「类」。 「念过」,底本不清,据甲本。 「须……切」九字,底本不清,据甲本补。 「已……义」九字,底本不清,据甲本补。 「性……于」九字,底本不清,据甲本补。 「著……若」二十六字,底本不清,据甲本补。 「而」,底本不清,据甲本补。 「有……尔」十八字,底本不清,据甲本补。 「文云」,底本不清,据甲本补。 「若」,底本不清,据甲本补。 「住……住」五字,底本不清,据甲本补。 「此……遣」三字,底本不清,据甲本补。 「于……住」四字,底本不清,据甲本补。 「非……也」六字,底本不清,据甲本补。 「布施」,底本不清,据甲本补。 「菩……众」十一字,底本不清,据甲本补。 「亦……是」十一字,底本不清,据甲本补。 「来……相」十字,底本不清,据甲本补。 「如来所」,底本不清,据甲本补。 「等……诸」四字,底本不清,据甲本补。 「尔于」,底本不清,据甲本补。 「是故非」,底本不清,据甲本补。 「则」,甲本作「即」。 「即」,底本作「故即」,据甲本删。 「语」,底本不清,据甲本补。 「语」,底本无,据甲本补。 「如……者」十一字,底本不清,据甲本补。 「夫无」,底本不清,据甲本补。 「无……人」十八字,底本不清,据甲本补。 「实……异」十七字,底本不清,据甲本补。 「须菩提」,底本不清,据甲本补。 「无实」,甲本作「此法无实」。 「尽」字底本不清,据甲本补。 「人」,底本不清,据甲本补。 「暗……见」五字,底本不清,据甲本补。 「存……则」九字,底本不清,据甲本补。 「无……故」九字,底本不清,据甲本补。 「暗」,底本不清,据甲本补。 「见也」,底本不清,据甲本补。 「若……行」九字,底本不清,据甲本补。 「明」,底本无,据甲本补。 「照……色」五字,底本不清,据甲本补。 「太……也」四十四字,底本不清,据甲本补。 「须菩」,底本不清,据甲本补。 「善……悉」二十四字,底本不清,据甲本补。 「无……德」六字,底本不清,据甲本补。 「印……义」八字,底本不清,据甲本补。 「须……提」三字,底本不清,据甲本补。 「善……施」三十八字,底本不清,据甲本补。 「千……施」八字,底本不清,据甲本补。 「分……多」十六字,底本不清,据甲本补。 「若……彼」十六字,底本不清,据甲本补。 「闻……身」十六字,底本不清,据甲本补。 「何……书」三字,底本不清,据甲本补。 「信……其」二十二字,底本不清,据甲本补。 「此」,甲本作「是」。 「有……德」十三字,底本不清,据甲本补。 「以要」,底本不清,据甲本补。 「大」,底本不清,据甲本补。 「议……得」八字,底本不清,据甲本补。 「如」,甲本作「实」。 「未」,《大正藏》本作「来」。 「耳」,甲本作「尔」。 「悉……见」六字,底本不清,据甲本补。 「皆……可」六字,底本不清,据甲本补。 「是」,底本不清,据甲本及《顿悟真宗论》补。 「深达」,底本不清,据甲本及《顿悟真宗论》补。 「为……担」十字,底本不清,据甲本及《顿悟真宗论》补。 「令……德」八字,底本不清,据甲本及《顿悟真宗论》补。 「故」,底本不清,据甲本补。 「若乐」,底本不清,据甲本补。 「当……则」五字,底本不清,据甲本补。 「示人」,底本作「士生」,甲本作「出人」,据文意改。 「庙」字,底本不清,戊本作「广(庙)」。 「净」,甲本作「清净」。 「菩」,底本不清,据甲本补。 「男子」,底本不清,据甲本补。 「女人」,底本不清,据甲本补。 「诵……为」五字,底本不清,据甲本补。 「先定」,底本不清,据甲本补。 「堕恶」,底本不清,据甲本补。 「是」,甲本脱。 「钝」,底本不清,据甲本补。 「闻……能」六字,底本不清,据甲本补。 「耶……章」九字,底本不清,据甲本补。 「为」,底本作「为为」,据甲本及《宣演》卷下改。 「经」,底本不清,据甲本补。 「为……最」四字,底本不清,据甲本补。 「皆……诳」五字,底本不清,据甲本补。 「愚」,底本不清,据甲本补。 「發……将」八字,底本不清,据甲本补。 「今日」,底本不清,据甲本补。「日」,《大正藏》本作「月」。 「证菩」,底本不清,据甲本补。 「昔来」,底本不清,据甲本补。 「致」,甲本作「到」。 「德所致也」,底本不清,据甲本补。 「人……能」,底本不清,据甲本补。 「得」,甲本作「德」。 「讹」,戊本作「记」。 「能」,底本不清,据甲本补。 「者功」,底本不清,据甲本补。 「校」,戊本作「较」。 「乃」,底本不清,据甲本补。 「千万」,底本不清,据甲本补。 「分」,底本不清,据甲本补。 「德」,甲本作「历」。 「如」,底、甲本作「知」,据文义改。 「子……于」五字,底本不清,据甲本补。 「因」,甲本无。 「是理」,甲本无。 「实」,底本不清,据甲本补。 「果……思」六字,底本不清,据甲本补。 「奥」,底本作「粤」,据甲本改。 「犹」,底本作「由」,据甲本改。 「如」,甲本作「若」。 「心」,底本无,据甲本及《宣演》卷五补。 「菩……住」,底本不清,据甲本补。 「之」,底本无,据甲本补。 「菩……异」十二字,底本不清,据甲本补。 「须」,底本无,据甲本补。 「灭度者」三字,底本不清,据甲本补。 「但灭妄」,底本不清,据甲本补。 「无」,甲本作「未」。 「空亦舍」,底本不清,据甲本补。 「及吾」,《顿悟真宗论》作「反悟」。 「阿」,底本无,据甲本补。 「定……發」八字,底本不清,据甲本补。 「无」,戊本作「普」。 「正……萨」八字,底本不清,据甲本补。 「哉」,甲本作「我」。 「于……佛」四字,底本不清,据甲本补。 「所」,底本不清,据甲本补。 「得」,底本不清,据甲本补。 「心」,底本无,据甲本补。 「耳」,甲本作「尔」。 「之言」二字,底本不清,据甲本补。 「如来得」三字,底本不清,据甲本补。 「受」,甲本作「授」。 「受」,甲本作「授」。 「受」,甲本作「授」。 「证」,甲本作「行」。 「受」,甲本作「授」。 「耳」,甲本作「尔也」。 「性」,底本不清,据甲本补。 「相」,底本不清,据甲本补。 「勿」,甲本作「物」。 「佛果了」三字,底本不清,据甲本补。 「即非」二字,底本不清,据甲本补。 「义」,底本不清,据甲本补。 「约」,底本不清,据甲本补。 「如义」,底本不清,据甲本补。 「必不于」,底本不清,据甲本补。 「如……阿」五字,底本不清,据甲本补。 「三……是」七字,底本不清,据甲本补。 「此又」,底本不清,据甲本补。 「遣」,甲本作「遗」。 「是」,戊本无。 「也」,甲本无。 「法是」二字,底本不清,据甲本补。 「耳」,甲本作「尔」。 「大身」二字,底本不清,据甲本补。 「人身」,底本不清,据甲本补。 「非……足」,底本不清,据甲本补。 「假合之」,底本不清,据甲本补。 「而……因」七字,底本不清,据甲本补。 「趣」,甲本作「取」。 「名为菩」三字,底本不清,据甲本补。 「是故佛说」四字,底本不清,据甲本补。 「我度众生」,底本不清,据甲本补。 「严」,甲本作「严于」。 「庄严佛土」,底本不清,据甲本补。 「来说庄」,底本不清,据甲本补。 「土……是」七字,底本不清,据甲本补。 「名」,甲本作「言」。 「忘」,底本作「妄」,据甲本改。 「土」,甲本作「度」。 「矣」,甲本作「矣也」。 「云何」二字,底本不清,据甲本补。 「肉……尊」七字,底本不清,据甲本补。 「意」,底本无,据甲本补。 「如」,底本不清,据甲本补。 「眼」,底本不清,据甲本补。 「依……眼」十二字,底本不清,据甲本补。 「须菩」二字,底本不清,据甲本补。 「相」,底本不清,据甲本补。 「成我」,底本不清,据甲本补。 「对……云」五字,底本不清,据甲本补。 「五」,底本不清,据甲本补。 「者……观」十三字,底本不清,据甲本补。 「异……佛」五字,底本不清,据甲本补。 「为……阶」七字,底本不清,据甲本补。 「次第」,底本不清,据甲本补。 「云……非」十三字,底本不清,据甲本补。 「所……沙」三字,底本不清,据甲本补。 「如……沙」十二字,底本不清,据甲本补。 「知」,底本不清,据甲本补。 「心心攀缘」四字,底本不清,据甲本补。 「不……知」十一字,底本不清,据甲本补。 「何……说」六字,底本不清,据甲本补。 「物」,底本作「勿」,据甲本改。 「心」,甲本无。 「毕竟」,甲本作「异境」。 「可」,底本不清,据甲本补。 「见……不」十字,底本不清,据甲本补。 「云何」,底本不清,据甲本补。 「千……是」十字,底本不清,据甲本补。 「说……德」四字,底本不清,据甲本补。 「如……多」以下八字,底本不清,据甲本补。 「宝……德」七字,底本不清,据甲本补。 「实」,底本作「宝」,据甲本改。 「实」,底本作「宝」,据甲本改。 「于……不」二十字,底本不清,据甲本补。 「是……身」六字,甲本无。「身」,底本不清,据《宣演》卷下补。 「具……切」四十二字,底本不清,据甲本补。 「岂」,底本无,据甲本补。 「具……足」十五字,底本不清,据甲本补。 「法」,甲本无。 「惟」,底本作「唯」,据甲本改。 「法……尔」四字,底本不清,据甲本补。 「忘」,底本作「妄」,据甲本改。 「法不名」三字,底本不清,据甲本补。 「灭」,甲本作「泯」。 「义」,底本不清,据甲本补。 「称……中」四字,底本不清,据甲本补。 「故」,甲本无。 「重」,《大正藏》本作「自」。 「平等」二字,底本不清,据甲本补。 「耳」,甲本作「尔」。 「惟」,底本作「唯」,据甲本改。 「本空」二字,底本不清,据甲本补。 「说有我」三字,底本不清,据甲本补。 「正」,甲本作「证」。 「观」,底本不清,据甲本补。 「知」,甲、戊本脱。 「应以」二字,底本不清,据甲本补。 「此」,甲本作「以」。 「邪」,底本作「耶」,据甲本改。 「见如」二字,底本不清,据甲本补。 「𠇹」字,《大正藏》本作「住」。此语本《老子》:「大道甚夷而民好𠇹。」《御注道德真经》作「民甚好𠇹」。 「焉」字,《大正藏》本作「乌」。 「有」下,底本原空三格。 「不……二」七字,底本不清,据甲本补。 「菩提」二字,底本不清,据甲本补。 「道」,底本不清,戊本作「有」,据甲本补。 「一切行」,底本不清,据甲本补。 「故」,甲本作「是故」。 「作是念」,底本不清,据甲本补。 「何……發」四字,底本不清,据甲本补。 「多罗」,底本不清,据甲本补。 「恒……等」四字,底本不清,据甲本补。 「彼」字,《大正藏》本作「居」。 「忍」,甲本无。 「施」,甲本无。 「所」,甲本无。 「知无有我」,底本作「知有我」,甲本左残,《大正藏》本作「□无一我」,据诸本及文意改。 「又遣」,甲本作「有遣」。 甲本至此止。 「□」,底本不清,疑为「云」。 「□……□」四字,底本不清,疑为「来而无不」。 「□」,底本不清,疑为「如」。 「则……众」五字,底本无,据《大正藏》及大谷余乙二六补。 「非」,底本不清,据己本补。 「□」,己本作「见」。 「劝」,戊本作「勤」。 「定」,底本不清,据戊本补。 「令」,戊本作「今」。 「校」,戊本作「较」。 「□□」,底本不清,疑为「甚深」。 「□」,底本不清,疑为「行」。 「开」,戊本作「开元」。 「匠」,戊本及《房山石经题记汇编》作「近」。 「正……夫」四字,底本不清,据戊本补。 「戴」字,底本不清,戊本及《汇编》作「载」,据《旧唐书》卷六十四补。 「□」,疑为「邃」。李道邃,中兴初封戴国公,见《旧唐书》卷六十四。 「揔淳」,即汝阳王琎,初名嗣恭,又名淳。不言揔淳之名,应据补史乘之阙。 刻石第一面有捐刻题记如下:「顺义郡市令李大师、母高、弟小师合家每年造经三条。天宝□…□。」
[A1] 己【CB】,已【藏外】

引用: 《御注金刚般若经》卷1,CBETA ZW0081,半山经藏 https://book.bshf.org.cn/reader/ZW00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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