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来九观(拟)
〔题解〕
《如来九观》(拟),中国人所撰佛教文献。一卷。作者不详。
在元魏菩提流支所译《金刚般若波罗蜜经》的结尾,有偈颂如下:
该偈颂用星、翳、灯、幻、露、泡、梦、电、云等九种事物,比喻一切有为法无常,不可怙恃。《如来九观》则主张上述九喻分別比喻见、相、识、器、身、受、过去、现在、未来等九种名相,并对「星」等九种事物与「见」等九种名相的同一性作了简要阐释。文中进而认为「如来得此九观,故能行生死而不动」,而「不动是法印」。亦即将《金刚经》中的九种比喻,视为如来行禅定的九种观想,认为由此可得不动法印。从而将这一观想与无住涅槃相联系,进一步發展了《金刚经》的宗教践行功能。因此,本文献是我们研究义理性佛教与信仰性佛教接轨的重要资料。
本文献未为历代经录著录,亦未为历代大藏经所收。敦煌出土后,除上世纪三十年代许国霖發表录文外,尚未见有人对此进行研究。
原文无标题。许国霖录文时拟题为《金刚九喻》。今依文中「如来得此九观,故能行生死而不动」之语,拟名为《如来九观》。
录文所用底、校本如下:
- 底本:BD04525号背。
- 校本:甲本,许国霖录文本,载《敦煌丛刊初集》第十集第401页。
〔录文〕
一星喻见,二翳喻相,三灯喻识,四幻喻器,五露喻身,六泡喻受,七梦喻过去,八电喻现在,九云喻未来。
翳,眼之见毛轮,虽似有而非实;见,心所鉴之境,亦相而是空。此其同也。
灯光依油炷而住,薪薪谢灭;识性依我爱,亦念念无常。此其同也。
幻虽千变,智者审其非实;器虽万像、观者了之为无。此其同也。
风击水而成泡,触会境而生受;离风、水而无泡,离触力而无受。此其同也。
过去之境,非证智而所知;眠梦所游,亦念心而所录。此其同也。
云浮在空,能作生雨之因;种子在识,能为感报之本。以云约雨,雨在未来而是无;以种约报,报在当生而不现。此其同也。
如来得此九观,故能行生死而不动。不动是法印,动则魔网也。如星、翳、灯、幻,皆为喻无常。
〔录文完〕
校注
參见《大正藏》第8卷,第757页上栏。 「受」,甲本作「七」。 「喻」,底、甲本均无,据文意补。 「决」,甲本无。 「◇」,底本此字难辨,或为「土」,甲本录为「正」。 「是」,甲本作「实」。 「泫」,甲本作「泣」。 「暂」,底、甲本同。「暂」下应缺漏一字。 「死」,甲本作「鬼」。 「成」,甲本无。 「此……也」四字,底、甲本均无,据文意补。 「尔」,底、甲本作「而」,据文意改。 「才」,甲本作「谗」。 「在」,甲本无。 「法印」,甲本作「污即」。【经文资讯】《藏外佛教文献》第 W11 册 No. ZW11n0090 如来九观(拟)
【版本记录】發行日期:2022-01,最后更新:2020-1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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