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注梵网经卷中

佛告。

此结集加。

诸菩萨言。

此等正是佛言。

已说十波罗提木叉竟。

是结前也诸佛子是十波罗夷法已说慢师等十轻垢法僧常闻入军等十轻垢法僧常闻报怨等十轻垢法僧常闻救危等九轻垢法僧常闻教戒等九轻垢法僧常闻。

四十八轻今当说。

即生后文。

佛言。

释迦化主所言也。

佛子。

佛告三贤位所化之众受持佛语故称佛子。

欲受国王位时。

意欲来世受国王位先须今世精勤受持菩萨净戒。

受转轮王位时。

四种轮王亦不离此戒为因。

百官受位时。

文武将相不一故名百官亦因此戒。

应先受菩萨戒。

此句贯上三处言之。

一切鬼神救护王身百官之身。

此戒为因能得王臣高贵之位故感一切鬼神救护有故即救无难常护。

诸佛欢喜。

以受此戒当得成佛称顺佛意故欢喜也不唯佛喜菩萨天神人非人等无不喜也。

既得戒已。

于戒师所既受得戒已讫。

生孝顺心。

三宝是出世父母应生孝敬顺从禀受教诫随顺。

恭敬心。

受得戒已要须心生恭谨敬护也。

见上座。

众中之首。

和尚。

此云近读亲近承事受读经法是得戒师。

阿阇梨。

此云轨范师。

大同学。

同一师学中居长者。

同见。

同趣佛道。

同行。

同修二利行。

者。

牒上。

应起承迎礼拜问讯。

于上五类见从外来即可迎之两宿已去即须礼拜病须往问。安亦晨夕问讯敬重。

而菩萨。

标指前来受戒佛子。

反生憍心。

应生卑恭反生自恃。

痴心。

反生痴心不知可尊戒从师得。

慢心。

应行所敬反生𪋾他。

嗔心。

由痴所蔽昧于所敬。

不起承迎礼拜。

由前痴所致故。

一一不如法供养。

由嗔慢心。

以自卖身。

此表至重未必全无若无物供可以卖身。

国城男女。

亦同上意。

七宝。

金银等也。

百物。

但是堪供养物总收大数言百。

而供。

奉进具设。

给之。

即诸所有物尽将奉进具足施设给济也。

若不尔者。

尔者如是也不如上供给者。

犯轻垢罪。

结罪对重名轻污染净行名垢罪者摧也以摧善法不生摧入恶道。

若佛子故饮酒。

故者常也特也即是专意常恒持故饮。

而酒生过失无量。

正示故饮之过也众祸之门烦恼根本财物散失恶名流布云云故云无量。

若自身手过酒器与人饮酒者。

此自不饮但自过酒教他饮也。

五百世无手。

增上果也。

何况自饮。

此表自饮其罪过前。

亦不得教一切人饮及一切众生饮酒。

教他饮酒必损他善能生他恶非菩萨行。

若故自饮教人饮者犯轻垢罪。

此结归自他二饮所得之罪也。

若佛子故食肉。

既称佛子慈悲为本不得故心食众生肉。

一切肉不得食。

正制所断肉但是肉数必断命得。

断大慈悲性种子。

正示食肉过由大慈悲为因当称成佛大慈悲性即是种子或由慈悲资熏本有菩提种子渐当成佛大慈悲性之种子。

一切众生见而舍去。

菩萨行成全在化生生既舍去外失化缘定不成佛。

是故。

因前文起因前食肉有过是故。

一切菩萨。

通在家出家男众女众。

不得食一切众生肉。

但有精肉皆不得食。

食肉得无量罪。

更短寿多病等。

若故食者犯轻垢罪。

若佛子不得。

贯前酒肉。

食五辛。

总标不食。

大蒜茖䓗。

即山䓗也。

慈䓗。

胡䓗。

兰䓗。

家䓗。

兴渠。

具摄一切荤秽辛臭之物。

是五种。

牒指前五辛也。

一切食中不得食。

诫此五辛皆不得食。

若故食者犯轻垢罪。

若佛子见一切众生。

利他心普拔济无偏有情犯戒总应教悔。

犯八戒五戒十戒毁禁。

禁亦戒也大小乘戒能禁四众三业十恶今破此戒故名毁禁。

七逆八难一切犯戒罪。

总结上说。

应教忏悔。

但是犯戒之罪一一应合教授于彼令教忏悔。

而菩萨不教忏悔。

正违佛制。

共住。

第二过也不悔同住必是同恶。

同僧利养。

不悔同恶已乖佛制更同利养第三过也。

而共布萨。

有过不悔而入布萨但顺世情名利拘心第四过也。

一众住说戒。

内无戒行。

而不举其罪教悔过者。

恐人知犯失利养故。

犯轻垢罪。

若佛子见大乘法师。

七标举佛子眼睹意知耳闻大乘法师。

大乘同学。

同一师学。

同见。

同趍大果。

同行。

同修大行。

来入僧坊。

僧所住处即寺院中。

舍宅。

人所居住屋宅此通在家菩萨祗迎处也。

城。

盛也盛受民物。

邑。

县也此亦通僧俗承迎处。

若百里千里来者。

不遮更近极远。

即起迎来送去。

菩萨见上四种大乘来即起迎去即便送。

礼拜。

多日不见。

供养。

久住。

日日三时供养。

寅粥辰斋夜汤药等。

日食三两金。

以佛教门出三界苦恩越父母乳哺恩何限三两金。

百味饮食。

美其殷极。

床座。

卧息置床说法敷座。

医药。

有所乘适。

供事法师。

以上诸物供给事养四种法师。

一切所须尽给与之。

但可合仪堪供者供。

常请法师三时说法。

日日三时。

日日三时礼拜。

三时请说三皆礼拜。

不生嗔心。

多说少说皆不生嗔。

患恼之心。

说过违情亦不患恼。

为法灭身请法。

为求半偈舍身。

若不尔者犯轻垢罪。

违禁结罪。

若佛子一切处。

总标其数。

有讲法。

指讲三藏法也。

毗尼。

別示律藏此云灭灭惑灭业等。

经律。

据此经者经即是律。

大宅舍中讲法处。

通僧俗处皆可讲法。

是新学菩萨。

示堪听机。

应持经律卷。

或持经本或持律部理必有论捧持三藏教卷部帙。

至法师所听受咨问。

未闻法听已领勿忘数数思修疑即咨问。

若山林树下僧地房中一切说法处悉至听受。

示听处也。

若不至彼听受者犯轻垢罪。

未达佛意解行难生若不习闻三藏莫知造修之路捐弃身命尚合虔求有讲不听为失何甚伤呼即世十有九余火出水中云何可救若別有大利或彼不如己不往听无犯也。

若佛子心背大乘。

准前应云不得心背大乘即是正受大乘。

常住经律。

所诠常住佛二转依因依经律修进得故。

言非佛说。

谤大乘佛语非佛说。

而受持二乘。

声闻缘觉经律。

声闻外道恶见。

九十五见理外邪推。

一切禁戒。

总摄二乘外道禁戒。

邪见经律。

外道经律乖三乘理或二乘经律乖大乘理亦名邪也。

者。

牒上结罪。

犯轻垢罪。

若佛子见一切疾病人。

怨亲普济睹病皆救故云一切。

常应供养。

应病汤药随时所须或顺病意谈法令喜。

如佛无异。

以如佛心供养病人或观病人必当成佛。

八福田中看病福田第一福田。

佛法僧父母师长贫病畜生病虽第七福胜第一。

若父母。

父母病有鞠养之恩。

师僧。

师僧病有训导之德。

弟子疾病。

有绍隆三宝之能此上三类应救其病。

诸根不具。

眼等五根或随阙一。

百种病苦。

随一即救。

皆养令差。

于百病中随患一病即使疗治令其安差。

而菩萨以恶心。

反以恶心恶其病事。

嗔心。

慈悲不生。

恨心。

宿有怨嫌。

不至僧房中。

以上三心不至病处。

城邑旷野山林道路中。

通一切人病处。

见病不救济者犯轻垢罪。

不救无慈故当其罪若別有大利无恶嗔恨自病非犯。

若佛子不得稸一切刀仗弓箭矛斧鬪战之具及恶网罗杀生之器一切不得稸。

但害物者皆不可也意似大宽拳手等亦能害物或约少分言一切。

而菩萨乃至杀父母尚不加报况杀一切众生。

乃至者越略余经至于最重无过父母父母恩深被杀怨重重怨不报岂况余生故应慈忍问此但稸之不用杀生斯有何过答令人讥诃又大乘防心见此杀具内發杀意杀意既生即当其罪。

若故稸一切刀仗等者犯轻垢罪。

违制招殃。

如是十戒应当学敬心奉持下六品中当广明。

结劝指广。

佛言佛子不得为利养恶心故。

恶心则三毒三毒是众恶之本为名利生贪贪不遂生嗔痴定随也。

通国使命。

奉命为使通传国信。

军阵合会。

为命计会定时决战。

兴师相伐。

兴起也师众也即兴起兵众牙相征战。

杀无量众生。

虽即兼杀正取为命罪也。

而菩萨不得入军中往来。

无事往来招人疑谤讥嫌尚乃不容。

况故作国贼。

特故为命杀害多生。

若故作者犯轻垢罪。

若佛子故贩卖良人。

准前后文应言不得故贩卖良人等良善也。

奴婢。

下便卑劣之称。

六畜。

牛马犬羊豕鷄举此六种以例余畜皆所不应也。

市易棺材板木。

贾卖作棺材木。

盛死之具。

棺椁盛死人之器具菩萨贩卖招人讥嫌。

若故自作教人作者犯轻垢罪。

若佛子以恶心故。

为名利谤贪为恶心宿怨现嫉嗔为恶心二必有痴三毒为因然可起谤。

无事谤他良人。

平常好人良人无过妄生谤也。

善人。

修三乘善行之人也。

法师。

说法解法之师。

师。

和尚阇梨。

僧。

堂中大众。

国王。

帝王。

贵人。

大臣。

言犯七逆十重。

于上七类人所二皆谤言犯逆重。

于父母。

住是在家出家无非父母生身奉戒孝顺为本。

兄弟。

一父母生。

六亲中。

兄弟姊妹妻子。

应生孝顺心。

尊者孝心敬之卑者顺心受之。

慈悲心。

无乐者慈心与乐有苦者悲心为救。

而反更加于逆害。

于上不生慈孝已非菩萨翻起害心故云而反。

堕不如意处者。

令父母等怒恨心生堕在恶道故云不如意处也。

犯轻垢罪。

若佛子以恶心故。

以者缘为也故者所以也缘为恶心为因所以放烧。

放大火烧。

能烧。

山林旷野。

所烧也佛制为虫兽鬼神所依止故。

四月乃至九月放火。

且制此六个月虫兽生养时故理实余六月中亦不可烧有彼依止故。

若烧他人家屋宅。

百姓所住。

城邑。

王臣所居。

僧房。

出家住处。

田木。

通一切人。

及鬼神。

塚墓中物祠庙中物。

官物。

官库藏物。

一切有主物。

但是属主之物。

不得故烧。

总指上物。

若故烧者犯轻垢罪。

若佛子自佛弟子。

禀受佛语绍当佛位自是佛弟子此标能化者。

及外道恶人六亲一切善知识。

皆是所化之生。

应一一教受持大乘经律。

教文。

应教解义理。

令解大乘进趣行门。

使發菩提心。

未發心者令發。

十發趣心。

下贤。

十长养心。

中贤。

十金刚心。

上贤。

三十心中。

即指上三贤位心理实有四十四心。

一一解其次第。

从始至末资加位次。

法用。

四十四心入住出心轨则可行。

而菩萨以恶心。

于所教人心生憎恶恐成侵己利故。

嗔心。

或曾违情生嗔不示彼大教也。

横教二乘声闻经律。

彼是大根曲示小教。

外道邪见论等。

大性示小尚乃不合更教邪论其过复深故云横教。

犯轻垢罪。

菩萨合行二利今乃自他俱损违背佛言故当此罪。

若佛子应以好心。

好者善也与善十一相应之心总名好心。

学大乘。

本自大性先發修大。

威仪经律。

所诠定戒各有行住坐卧轨则。

广开解。

闻思修慧愽学多闻修达理趣。

义味。

心意豁达喜悦畅情此上明自利。

见后新学菩萨。

先学经律必欲利他见后新学来求应说。

有从百里千里来求大乘经律。

且举此二更近更远亦应为说。

应如法为说。

不容理外妄谈要在禀习佛言。

一切苦行。

将欲说法时先为说苦行苦行者何。

若烧身烧臂烧指。

示所行苦行也要以为法不惜身命又楞严经云若我灭后其有比丘發心决定修三摩提能于如来形像之前身燃一灯烧一指节及于身上𦶟一香炷我说是人无始宿债一切酬毕。

若不烧身臂指供养诸佛非出家菩萨。

今以佛恩至重法力难思若不为此何成大士问佛具大悲悯物为心今令生苦然为说法岂成悲济答佛本意令成功德非有害心又恐还宿债。

乃至饿虎狼师子一切饿鬼悉应舍身肉手足而供养之。

令行苦行下济群生。

然后。

先说苦行令行行时然可为说。

一一次第。

六度等皆次第为说。

为说正法。

上法离邪。

使心开。

慧心生也又戒审心分明。

意解。

意识分明一一无谬又闻思修无忘故。

而菩萨为利养故。

邀令苦求恐解侵利。

应答不答。

问大乘教应如是答今乃不言。

倒说经律。

于三学等颠倒说也。

文字无前无后。

合前却后合后却前。

谤三宝说者。

佛不如是说法不如是诠僧不如是传皆自妄谈。

犯轻垢罪。

若佛子自为饮食。

口用资身。

钱物。

自为钱财要用万物。

利养。

衣食之资。

名誉。

豪势之名美好之誉。

故亲近国王王子大臣百官。

故者所以义为此上缘所以亲近也此为利誉佛不许近若为住持三宝假力流行得亲近也不为住持上之四事总不合作也。

恃作形势。

恃即倚赖倚赖威势。

打拍。

棒打令痛拍恊令惧。

乞索。

凭托乞求。

牵挽。

初即从乞不得即索牵挽将见上官。

横取。

即非义取。

钱物。

钱财万物。

一切求利。

百计营谋是物百求。

名为恶求。

贪取。

多求。

求无厌足。

教他人求。

嘱有势求驱使他求或教他似我求。

都无慈心。

强逼恼他。

无孝顺心。

上违佛言殃及父母。

者。

牒定结罪。

犯轻垢罪。

若佛子学诵戒者。

教示当机。

日夜六时。

昼三时夜三时。

持菩萨戒。

诵持令熟摄持不忘。

解其义理。

义即是理皆是所诠诵持文句晓解旨趣。

佛性之性。

佛性即本行性之性是平等真性晓此二性悟证次第五位不同。

而菩萨不解一句。

即四字五字等。

一偈。

四句为偈。

戒律因缘。

戒即是律传戒即慈悲为因受戒即菩提心种子为因师资和合启自请证为缘于此不晓名为不解。

诈言能解者。

实自全迷虗矫诈偽言我解此。

即为自欺诳。

明知自心不解当招诳他之罪。

亦欺诳他人。

不解教他即是诳他。

一一不解。

牒前诈解成过戒因戒缘受学持犯全迷轨则。

一切法。

三科四谛六度触事无能。

不知而为他人作师授戒者犯轻垢罪。

若佛子以恶心故。

三毒为恶心也。

见持戒比丘。

佛子见能持十重四十八轻戒比丘。

手捉香炉。

执持手炉行道供佛。

行菩萨萨行。

三世菩萨履此成佛。

而鬪搆两头。

贤人修菩彼此无非两头牙说令生忿毒造相𪋾损。

谤欺贤人。

无事欺谤。

无恶不造。

是恶皆造。

者。

牒结。

犯轻垢罪。

若佛子以慈心故。

佛因慈成所以劝彼慈心救生。

行放生业。

功业业用慈心以为体放生是业也。

一切男子是我父。

欲修慈心要作观行一切之言是男皆摄。

一切女人是我母。

是女皆摄既观为父母必无杀想放生方可。

我生生无不从之受生故。

我自无始生死无边故于是处皆受生也。

六道众生皆是我父母。

既同父母不得杀命食肉。

而杀而食者即杀我父母。

即杀食我多生父母既尔何无逆罪答以隔生故无父母想。

亦杀我故身。

故者旧也我之旧身四大所成众生之体如同己身亦四大成故杀他身即杀我故旧之身也。

一切地水是我先身一切火风是我本体。

释成上也。

故常行放生。

故者所以义前既男女六道皆是父母所以常行放生常行放生者以慈心为本故。

生生受生。

生生受生之处便行放生。

常住之法。

法尔常规。

教人放生。

自行教他二利行也。

若见世人杀畜生时。

将下手时可教正下手时难救。

应方便救护。

善言晓喻化令心开方可救之直言不遂或反害自。

解其苦难。

被杀之痛。

常教化讲说菩萨戒。

成佛之本。

救度众生。

今闻戒断杀免三涂苦报即是救度也。

若父母兄弟死亡之日。

初亡日或年年忌日。

应请法师讲菩萨戒经。

即此经也或通一切大乘律藏。

福资亡者。

讲福以资。

得见诸佛。

若在人天资生净土得见诸佛。

生人天上。

若在幽险资生人天。

若不尔者。

尔者如是住是在家出家菩萨须如上说福资于亲若不如是者。

犯轻垢罪。

违禁招罪。

如是十戒应当学敬心奉持如灭罪品中广明一一戒相。

结劝指广。

佛言佛子。

标告当机。

以嗔报嗔。

应云不得以嗔报嗔他人此是意忍。

以打报打。

被恶人打已不得怀恶却还打彼此是身业忍更应言不得以骂报骂是口业忍三业不报是真佛子。

若杀父母兄弟六亲不得加报。

各自宿业曾杀他故今被他割何得还报。

若国主为他人杀者亦不得加报。

住国王地饮国王水护持三宝虽有大恩然是国主自业招杀亦不得报。

杀生报生不顺孝道。

若亲是现在之恩一切众生是宿生父母乃过去之恩杀则不顺孝道人若亲被杀理应修善追资返行杀害故云尔也。

尚不畜奴婢打拍骂辱。

打骂令苦非慈悲利故云不畜。

日日起三业。

于奴婢所先怀嗔怒能起身语三业打骂。

口罪无量。

口业偏增。

况故作七逆之罪。

于劣境奴婢起三业罪尚不合作岂况七逆重罪容作。

而出家菩萨。

在家菩萨若为国王护三宝人民为要定乱许容杀也。

无慈报仇。

出家合慈报仇非慈。

乃至六亲中故报者。

父母尚不容报六亲定不合报。

犯轻垢罪。

违制不忍之罪。

若佛子初始出家。

正制出家兼诫在家。

未有所解。

既称佛子须习大乘大乘教旨全未见闻也。

而自恃聪明有智。

于在家时曾习诗书世智辩聪。

或恃高贵。

曾为王臣。

年宿。

俗年僧臈。

或恃大姓。

天竺刹利婆罗门此土上代为官有大财产。

高门。

门望高远或大姓高门是一义。

大解。

世解有余。

大福。

富多钱帛。

饶财七宝。

世财博赡。

以此憍慢。

以者缘为也或以用也用上十种为其所恃致此憍慢。

而不咨受先学法师经律。

由自恃𪋾他故尔。

其法师者。

指定所轻之人。

或小姓。

天竺吠舍戍陀罗此土贫贱之流。

年少。

俗年僧臈未足。

卑门。

种姓劣弱。

贫穷。

家唯四壁。

诸根不具。

眼等根阙。

而实有德。

三学三慧悉具。

一切经律尽解。

显有德者所学周备自己无知轻他有解即慢过慢此慢既具余慢随生。

而新学菩萨。

牒定未解之人既称未解必要求学求学法时须舍憍慢。

不得观法师种姓。

勿观法师卑劣种姓但观佛法是进道之良规入圣之灵范若有能开释深义解散疑结于我有益者则尽心敬之不念余恶法师好恶非关我事观说法师由如佛想。

而不来咨受法师第一义谛者。

大乘义也胜余乘故。

犯轻垢罪。

违制成犯除病难等。

若佛子佛灭度后。

正明受戒时也显佛在世时无自受。

欲以好心。

意欲救苦与乐用利他心。

受菩萨戒时。

此通自他二利时皆佛灭后。

于佛菩萨形像前自誓受戒。

瑜伽广明轨则。

当七日佛前忏悔。

佛名经说于一七日内昼夜六时当佛像前忏悔。

得见好相。

佛来摩顶等如下明。

便得戒。

罪灭清净便得戒也。

若不得好相。

一七日内不得好相不可便止须更虔求。

应二七三七乃至一年。

以障有厚薄时有多少但以见相为限亦非一年定矣。

要得好相。

自誓受戒非相莫知。

得好相已。

于诸相中随得一相。

便得佛菩萨形像前受戒。

虽以相表要生殷重拟对像前陈情启愿忏悔已宣自受三翻羯磨方名得戒。

若不得好相虽佛像前受戒不得。

不以相表谁知得戒。

若现前先受菩萨戒法师前受戒时不须要见好相何以故是法师师师相授故不须好相是以法师前受戒即得戒以生重心故便得戒。

此从师受戒也标征释结可知瑜伽广明轨则。

若千里内无能授戒师得佛菩萨形像前自誓受戒而要见好相。

八方各尔有而不受即是慢他无而远求恐成自悮故云尔也须要见相结成自受戒。

若法师自倚解经律大乘学戒。

自恃有智。

与国王太子百官以为善友。

近贵为友。

而新学菩萨来问若经义律义。

新学来求义也。

以轻心慢心恶心不一一好答问者犯轻垢罪。

因三恶心成犯。

若佛子有佛经律。

简外教也。

大乘法。

简小乘法。

正见。

依正法生。

正性。

正法所显真正理体。

正法身。

以有为无为功德法身三身俱收。

而不能勤学修习。

于上诸法而不听闻思惟修习三慧不生。

而舍七宝。

舍正法珍宝或此句属下。

反学邪见。

不学正法善已不增今更学邪故云反也邪见是总。

二乘。

声闻缘觉非利也故不契大乘毁彼名邪。

外道。

即九十六。

俗典。

即九经三史也。

阿毗昙。

此云对法小乘论也。

杂论。

小乘外道俗典杂糅成故或杂明事故。

书。

大篆小篆。

记。

大演小演以记日月盈星宿行度事故。

是断佛性。

由闻思修佛种乃生今乃邪学佛种阙缘不增名断。

鄣道因缘。

道是无漏智现行亦因邪学不生。

非行菩萨道。

今因邪学二利俱弃故云尔也。

若故作者犯轻垢罪。

若有余力助于正法调化难调五明俱学非所遮也。

若佛子佛灭度后。

此定其为主和诤时。

为说法主。

于三藏教法善知通塞得自在故。

为僧坊主。

寺院主首。

教化主。

即知修供养者。

坐禅主。

善解止观明了八定。

行来主。

领徒游方之长各随所主得自在故此明佛灭后像末法中善和诤人也。

应生慈心。

如上五主各当其位善知轨则进退有规与安乐事。

善和鬪讼。

既为总主为众所崇众有诤讼和劝化令顺教。

善守三宝物。

佛法僧物各有所归不得互用。

莫无度用。

各有法度合用处用。

如自己有。

不得同己物要用便用又爱惜三宝物如爱己物。

而反乱众。

不能和众已非所崇而更乱众何名众主。

鬪诤。

瑜伽谛说六种鬪诤根本能起一切鬪诤一展转相违作不如意事二覆藏诸恶不肯發露三于等类中剩受利养报为己有四于衣等更相欺诳五三业多犯违越学处六于法于义颠倒执著复有四法能断根本一慈心所發身语意业能断初二二同受利养能断三四三同趣尸罗能断第五四同趣正见能断第六。

恣心用三宝物者。

牒定五主不依法则处所意用便用。

犯轻垢罪。

若佛子先在僧坊中住。

无定主者但以先住为主。

后见客菩萨比丘来。

总标客来。

入僧坊。

出家菩萨住处。

舍宅城邑若国王宅舍中。

在家菩萨住处。

乃至夏坐安居处。

随所安居处应非少。

及大会中。

说法会处或设斋会处然此五处虽通僧俗但僧为主承迎处故经言僧坊中。

先住僧应迎来送去。

于上五处先到住者见后来者即迎去者即送表无住处悭。

饮食供养。

饥即供食渴即供饮进财进行名供有所摄资名养。

房舍。

僧若住时。

卧具。

睡息。

绳床木床。

坐禅时供。

事事给与。

要者皆供理须合仪。

若无物应自卖身及以男女。

此表至诚设极故尔未必全无。

供给所须尽给与之。

要者不违。

若有檀越来请众僧客僧有利养分僧坊主应次第差客僧受请。

请人不分主客但来请众僧客既在众数便应有利养一分故应次第差令受请也。

而先住僧独受请而不差客僧。

请人无请众僧不言唯请先住今者独受故当其罪。

僧坊主得无量罪。

独受即贪不差是嗔必有痴俱三毒既具无量罪业从此而生。

畜生无异。

但贪财食责同畜生但念水草。

非沙门。

不息恶心。

非释种姓。

违背佛言。

若故作者犯轻垢罪。

若佛子一切不得受別请利养入己。

施主意別得利入众非所遮也。

而此利养属十方僧。

施主无意请众众通十方凡圣一例。

而別受请即取十方僧物入己八福田中。

此非唯受別请之罪更兼制取八福田物。

诸佛圣人一一师僧父母病人物。

兼此五类物总不得入己受用。

自己用者犯轻垢罪。

应观损益有过无过应用不用之理也。

若佛子有出家菩萨在家菩萨及一切檀越。

是俗中崇善修福人。

请僧福田求愿之时。

今此三类示请僧求福人。

应入僧坊问知事人。

堂维那知次第。

今欲次第请者。

诫能请者。

即得十方贤圣僧。

次第虽请凡僧亦得贤圣之福以心无隔越同贤圣故十方僧内摄圣众故其心平等称佛心故。

而世人別请。

世间人以凡夫心简別而请。

五百罗汉。

小乘圣僧。

菩萨僧。

大乘圣僧如是得福虽广。

不如僧次一凡夫僧。

不如以平等心依僧次请一凡夫僧所得福利胜过五百圣僧福故若心无拣得福应等。

若別请僧者。

牒定別请之人。

是外道法。

外道仪范有別请法。

七佛无別请法。

毗婆尸佛故皆无此法故。

不顺孝道。

违逆佛心。

若故別请僧者犯轻垢罪。

若王臣势或不随人情但为尊德成大利益或僧次已满即可非犯。

若佛子以恶心故。

用三毒为恶心恶心为因能起下十三恶法。

为利养故。

所借缘也。

贩卖男女色自手作食自磨自舂占相男女解梦吉凶是男是女呪术工巧调鹰方法和合百种毒药千种毒药蛇毒生金银毒。

金银有毒或毒作金银色。

蛊毒。

是所制之恶法。

都无慈心无孝顺心。

上诸恶法损物违理。

若故作者犯轻垢罪。

若佛子以恶心故。

贪嗔痴心。

自身谤三宝。

依三宝荫以求财利。

诈现亲附。

外现归依内心谋恶。

口便说空。

口顺三宝常说空理。

行在有中。

言行自乖口虽说善意图行恶。

为白衣通致男女。

此人身虽出家心无思恶或为财利媒构情礼持男意语女说女意向男。

交会婬色。

交配也由媒两头会合事成。

作诸缚著。

由斯生死无始至今不能解脱。

于六斋日。

五戒每月有六斋日八十四十五二十三二十九三十理合修善今乃作恶。

年三长斋月。

正五九也。

作杀生劫盗。

六斋三月本是白衣修善今行恶行也。

破斋犯戒者。

一切诸恶皆不离此破斋犯戒。

犯轻垢罪。

结所犯罪。

如是十戒应当学敬心奉持制戒品中广解。

结劝指广。

注梵网经卷中


校注

[0567001-1] 插入尾题并次首题 菩疑善 插入尾题并次首题
[A1] 已【CB】,巳【卍续】
[A2] 已【CB】,巳【卍续】
[A3] 已【CB】,巳【卍续】
[A4] 已【CB】,巳【卍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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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7] 但【CB】,伹【卍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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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11] 己【CB】,巳【卍续】
[A12] 但【CB】,伹【卍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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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26] 但【CB】,伹【卍续】
[A27] 己【CB】,巳【卍续】
[A28] 己【CB】,巳【卍续】
[A29] 己【CB】,巳【卍续】
[A30] 己【CB】,巳【卍续】
[A31] 但【CB】,伹【卍续】
[A32] 已【CB】,巳【卍续】

引用: 《梵网经菩萨戒注》卷2,CBETA X0691,半山经藏 https://book.bshf.org.cn/reader/X06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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