冥报记辑书卷第五
唐陇西李义琰
贞观年中为华州县尉。此县忽失一人莫知所在。其父兄疑一仇怨家所害。诣县陈请。义琰案之不能得决。夜中执烛委细穷问。至乙夜义琰据案俛首不觉。死人即至。犹带被伤之状云。某被伤姓名。被打杀置于某所井中。公可早检。不然恐被移向他处。不可觅得。义琰即亲往觅。果如所陈。寻而仇家云始具伏。当时闻见者。莫不惊叹。
唐西京清禅寺先有纯金像一躯。长一尺四寸。重八十两。隋文帝之所造也。贞观十四年。有贼孙德信。偽造玺书。将一阉竖子诈称𠡠遣取像。寺僧闻奉𠡠索不敢拒付之。经宿事發。像身已被铸破唯头不销。太宗大怒处以极刑。德信未死之间。身已烂坏徧体疮溃。寺僧更加金如法铸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