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毘达磨俱舍论实义疏卷第四

一刹那颂曰

内五有熟养  声无异熟生
八无碍等流  亦异熟生性
余三实唯法  刹那唯后三

内五即是眼之五界十八界中几是见几非见颂曰

眼法界一分  八种说名见
五识俱生惠  非见不度故
眼见色同分  非彼能依识
传说不能观  被障诸色故

论曰眼全是见故法界一分八种是见余皆非见今当略辩此决定相颂曰

眼不下于身  色识非上眼
色于识一切  二于身亦然
如眼耳亦然  次三皆自地
身识自下地  意不定应知

又经中说二十二根谓眼根耳根鼻根舌根身根意根女根男根命根乐根苦根喜根忧根舍根信根勤根念根定根惠根未知当知根已知根具知根

释曰此是何经所说谓有梵志名曰生测来诣佛所欢喜问讯在一面坐而白佛言施设几根摄诸根尽佛言我说二十二根摄诸根尽若有遮此更说余根当知彼说有言无义

内容源自:漢文大藏經,繁转简后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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