辩中边论卷中

辩真实品第三

已辩其障,当说真实。颂曰:

真实唯有十,  谓根本与相、
无颠倒、因果,  及麁细真实、
极成、净所行、  摄受并差別,
十善巧真实,  皆为除我见。

论曰:应知真实唯有十种,一根本真实、二相真实、三无颠倒真实、四因果真实、五麁细真实、六极成真实、七净所行真实、八摄受真实、九差別真实、十善巧真实。此复十种,为欲除遣十我见故。十善巧者,一蕴善巧、二界善巧、三处善巧、四缘起善巧、五处非处善巧、六根善巧、七世善巧、八谛善巧、九乘善巧、十有为无为法善巧。此中云何根本真实?谓三自性,一遍计所执自性、二依他起自性、三圆成实自性,依此建立余真实故。于此所说三自性中,许何义为真实?颂曰:

许于三自性,  唯一常非有,
一有而不真,  一有无真实。

论曰:即于如是三自性中:遍计所执相常非有。唯常非有,于此性中许为真实,无颠倒故。依他起相有而不真。唯有非真,于依他起许为真实,有乱性故。圆成实相亦有非有。唯有非有,于此性中许为真实,有空性故。云何相真实?颂曰:

于法数取趣,  及所取能取,
有非有性中,  增益损减见;
知此故不转,  是名真实相。

论曰:于一切法补特伽罗所有增益及损减见,若知此故彼便不转,是遍计所执自性真实相。于诸所取能取法中所有增益及损减见,若知此故彼便不转,是名依他起自性真实相。于有非有所有增益及损减见,若知此故彼便不转,是名圆成实自性真实相。此于根本真实相中无颠倒故,名相真实。无颠倒真实者,谓无常、苦、空、无我性,由此治彼常等四倒。云何应知此无常等依彼根本真实立耶?颂曰:

无性与生灭、  垢净三无常;
所取及事相、  和合苦三种;
空亦有三种,  谓无、异、自性;
无相及异相、  自相三无我。
如次四三种,  依根本真实。

论曰:无常三者,一无性无常,谓遍计所执,此常无故;二生灭无常,谓依他起,有起尽故;三垢净无常,谓圆成实,位转变故。苦三种者,一所取苦,谓遍计所执,是补特伽罗法执所取故;二事相苦,谓依他起,三苦相故;三和合苦,谓圆成实,苦相合故。空有三者,一无性空,谓遍计所执,此无理趣可说为有,由此非有说为空故;二异性空,谓依他起,如妄所执不如是有,非一切种性全无故;三自性空,谓圆成实,二空所显为自性故。无我三者,一无相无我,谓遍计所执,此相本无故名无相,即此无相说为无我;二异相无我,谓依他起,此相虽有而不如彼遍计所执故名异相,即此异相说为无我;三自相无我,谓圆实成,无我所显以为自相,即此自相说为无我。如是所说无常、苦、空、无我四种,如其次第依根本真实各分为三种,四各三种如前应知。因果真实谓四圣谛,云何此依根本真实?颂曰:

苦三相已说,  集亦有三种,
谓习气、等起,  及相未离系。
自性、二不生、  垢寂二三灭。
遍知及永断、  证得三道谛。

论曰:苦谛有三,谓无常等四各三相,如前已说。集谛三者,一习气集,谓遍计所执自性执习气;二等起集,谓业烦恼;三未离系集,谓未离障真如。灭谛三者,一、自性灭,谓自性不生故;二、二取灭,谓所取能取二不生故;三、本性灭,谓垢寂二,即择灭及真如。道谛三者,一遍知道、二永断道、三证得道。应知此中于遍计所执唯有遍知,于依他起有遍知及永断,于圆成实有遍知及证得,故依此三建立道谛。麁细真实,谓世俗胜义谛。云何此依根本真实?颂曰:

应知世俗谛,  差別有三种,
谓假、行、显了,  如次依本三。
胜义谛亦三,  谓义、得、正行,
依本一无变,  无倒二圆实。

论曰:世俗谛有三种,一假世俗、二行世俗、三显了世俗。此三世俗如其次第,依三根本真实建立。胜义谛亦三种,一义胜义,谓真如胜智之境名胜义故;二得胜义,谓涅槃,此是胜果亦义利故;三正行胜义,谓圣道,以胜法为义故。此三胜义,应知但依三根本中圆成实立。此圆成实总有二种,无为、有为有差別故。无为总摄真如涅槃,无变异故,名圆成实。有为总摄一切圣道,于境无倒故,亦名圆成实。极成真实略有二种,一者世间极成真实、二者道理极成真实。云何此二依彼根本真实立耶?颂曰:

世极成依一,  理极成依三。

论曰:若事世间共所安立,串习随入觉慧所取,一切世间同执此事是地非火、色非声等,是名世间极成真实。此于根本三真实中,但依遍计所执而立。若有理义聪叡贤善能寻思者,依止三量证成道理施设建立,是名道理极成真实。此依根本三真实立。净所行真实亦略有二种,一烦恼障净智所行真实、二所知障净智所行真实。云何此二依彼根本真实而立?颂曰:

净所行有二,  依一圆成实。

论曰:烦恼、所知二障,净智所行真实,唯依根本三真实中圆成实立,余二非此净智境故。云何应知相名分別真如正智摄在根本三真实耶?颂曰:

名遍计所执,  相分別依他,
真如及正智,  圆成实所摄。

论曰:相等五事,随其所应,摄在根本三种真实,谓名摄在遍计所执,相及分別摄在依他,圆成实摄真如正智。差別真实略有七种:一流转真实、二实相真实、三唯识真实、四安立真实、五邪行真实、六清净真实、七正行真实。云何应知此七真实依三根本真实立耶?颂曰:

流转与安立,  邪行依初二,
实相唯识净,  正行依后一。

论曰:流转等七,随其所应,摄在根本三种真实,谓彼流转安立邪行依根本中遍计所执及依他起,实相唯识清净正行依根本中圆成实立。善巧真实,谓为对治十我见故,说有十种。云何于蕴等起十我见耶?颂曰:

于蕴等我见,  执、一、因、受者、
作者、自在转、  增上义及常、
杂染清净依、  观、缚解者性。

论曰:于蕴等十法起十种我见,一执一性、二执因性、三执受者性、四执作者性、五执自在转性、六执增上义性、七执常性、八执染净所依性、九执观行者性、十执缚解者性。为除此见,修十善巧。云何十种善巧真实依三根本真实建立?以蕴等十无不摄在三种根本自性中故。如何摄在三自性中?颂曰:

此所执分別,  法性义在彼。

论曰:此蕴等十各有三义。且色蕴中有三义者,一所执义色,谓色之遍计所执性;二分別义色,谓色之依他起性,此中分別以为色故;三法性义色,谓色之圆成实性。如色蕴中有此三义,受等四蕴、界等九法各有三义,随应当知。如是蕴等由三义別,无不摄入彼三性中,是故当知十善巧真实皆依根本三真实而立。如是虽说为欲对治十种我见故修蕴等善巧,而未说此蕴等別义。且初蕴义云何应知?颂曰:

非一及总略、  分段义名蕴。

论曰:应知蕴义,略有三种:一、非一义,如契经言:诸所有色等,若过去若未来若现在、若内若外、若麁若细、若劣若胜、若远若近。二、总略义,如契经言:如是一切略为一聚。三、分段义,如契经言:说名色蕴等,各別安立色等相故,由斯聚义蕴义得成。又见世间聚义名蕴。已说蕴义,界义云何?颂曰:

能所取、彼取,  种子义名界。

论曰:能取种子义,谓眼等六内界。所取种子义,谓色等六外界。彼取种子义,谓眼识等六识界。已说界义,处义云何?颂曰:

能受、所了境,  用门义名处。

论曰:此中能受受用门义,谓六内处。若所了境受用门义,是六外处。已说处义,缘起义云何?颂曰:

缘起义于因、  果、用无增减。

论曰:于因、果、用若无增益及无损减,是缘起义。应知此中增益因者,执行等有不平等因。损减因者,执彼无因。增益果者,执有我行等缘无明等生。损减果者,执无明等无行等果。增益用者,执无明等于生行等有別作用。损减用者,执无明等于生行等全无功能。若无如是三增减执,应知彼于缘起善巧。已说缘起义,处非处义云何?颂曰:

于非爱、爱、净、  俱生及胜主、
得、行不自在,  是处非处义。

论曰:处非处义略由七种不得自在,应知其相。一于非爱不得自在,谓由恶行虽无爱欲而堕恶趣。二于可爱不得自在,谓由妙行虽无爱欲而升善趣。三于清净不得自在,谓不断五盖、不修七觉支,决定不能作苦边际。四于俱生不得自在,谓一世界无二如来、二转轮王俱时出现。五于胜主不得自在,谓女不作转轮王等。六于证得不得自在,谓女不证独觉无上正等菩提。七于现行不得自在,谓见谛者必不现行害生等事。诸异生类容可现行,《多界经》中广说此等,应随决了是处非处。如是已说处非处义,根义云何?颂曰:

根于取、住、续、  用、二净增上。

论曰:二十二根依于六事,增上义立,谓于取境眼等六根有增上义,命根于住一期相续有增上义,男女二根于续家族有增上义,于能受用善恶业果乐等五根有增上义,于世间净信等五根有增上义,于出世净未知等根有增上义。已说根义,世义云何?颂曰:

因果已未用,  是世义应知。

论曰:应知因果已未受用,随其所应三世义別。谓于因果俱已受用,是过去义;若于因果俱未受用,是未来义;若已受用因、未已受用果,是现在义。已说世义,谛义云何?颂曰:

受及受资粮,  彼所因诸行,
二寂灭对治,  是谛义应知。

论曰:应知谛者即四圣谛。一苦圣谛,谓一切受及受资粮。契经中说:诸所有受皆是苦故。受资粮者,谓顺受法。二集圣谛,谓即彼苦所因诸行。三灭圣谛,谓前二种究竟寂灭。四道圣谛,谓即苦集能对治道。已说谛义,乘义云何?颂曰:

由功德过失,  及无分別智,
依他自出离,  是乘义应知。

论曰:应知乘者,谓即三乘,此中如应显示其义。若从他闻涅槃功德、生死过失而起此智,由斯智故得出离者,是声闻乘。不从他闻涅槃功德、生死过失自起此智,由斯智故得出离者,是独觉乘。若自然起无分別智,由斯智故得出离者,名无上乘。已说乘义,云何有为、无为法义?颂曰:

有为、无为义,  谓若假、若因、
若相;若寂静、  若彼所观义。

论曰:应知此中假谓名等;因谓种子所摄藏识;相谓器身并受用具,及转识摄意取思惟;意谓恒时思量性识;取谓五识取现境故;思惟即是第六意识,以能分別一切境故。如是若假、若因、若相及相应法,总名有为。若寂静者,谓所证灭及能证道,能寂静故。彼所观义,谓即真如,是寂静道所缘境故。如是所说若诸寂静、若所观义,总名无为。应知此中缘蕴等十义所起正知,名蕴等善巧。

真实总义略有二种,谓即能显、所显真实。能显真实,谓即最初三种根本,能显余故。所显真实,谓后九种,是初根本所显示故。所显九者,一离增上慢所显真实;二对治颠倒所显真实;三声闻乘出离所显真实;四无上乘出离所显真实,由麁能成熟细能解脱故;五能伏他论所显真实,依喻导理降伏他故;六显了大乘所显真实;七入一切种所知所显真实;八显不虚妄真如所显真实;九入我执事一切秘密所显真实。

辩修对治品第四

已辩真实,今次当辩修诸对治,即修一切菩提分法。此中先应说修念住。颂曰:

以麁重爱因,  我事无迷故,
为入四圣谛,  修念住应知。

论曰:麁重由身而得显了,故观察此入苦圣谛。身以有麁重诸行为相故,以诸麁重即行苦性,由此圣观有漏皆苦。诸有漏受说为爱因,故观察此入集圣谛。心是我执所依缘事,故观察此入灭圣谛,怖我断灭由斯离故。观察法故,于染净法远离愚迷入道圣谛。是故为入四圣谛理,最初说修四念住观。已说修念住,当说修正断。颂曰:

已遍知障治,  一切种差別,
为远离修集,  勤修四正断。

论曰:前修念住,已能遍知一切障治品类差別。今为远离所治障法,及为修集能对治道,于四正断精勤修习。如说已生恶不善法为令断故,乃至广说。已说修正断,当说修神足。颂曰:

依住堪能性,  为一切事成,
灭除五过失,  勤修八断行。

论曰:依前所修离集精进,心便安住有所堪能,为胜事成修四神足,是诸所欲胜事因故。住谓心住,此即等持故。次正断说四神足,此堪能性,谓能灭除五种过失修八断行。何者名为五种过失?颂曰:

懈怠、忘圣言,  及惛沈、掉举、
不作行作行,  是五失应知。

论曰:应知此中惛沈掉举合为一失、若为除灭惛沈掉举不作加行、或已灭除惛沈掉举、复作加行俱为过失。为除此五、修八断行。云何安立彼行相耶?颂曰。

为断除懈怠,  修欲、勤、信、安,
即所依、能依,  及所因、能果。
为除余四失,  修念、智、思、舍,
记言觉沈掉,  伏行灭等流。

论曰:为灭懈怠,修四断行:一欲、二正勤、三信、四轻安。如次应知即所依等。所依,谓欲、勤所依故。能依,谓勤依欲起故。所因,谓信是所依欲生起近因,若信受彼便希望故。能果,谓安是能依勤近所生果,勤精进者得胜定故。为欲对治后四过失,如数修余四种断行:一念、二正知、三思、四舍。如次应知即记言等。记言谓,念能不忘境,记圣言故。觉沈掉者,谓即正知,由念记言便能随觉惛沈、掉举二过失故。伏行谓思,由能随觉沈掉失已,为欲伏除發起加行。灭等流者,谓彼沈掉既断灭已,心便住舍平等而流。已说修神足,当说修五根。所修五根云何安立?颂曰:

已种顺解脱,  复修五增上,
谓欲、行、不忘、  不散乱、思择。

论曰:由四神足心有堪能,顺解脱分善根满已,复应修习五种增上:一欲增上、二加行增上、三不忘境增上、四不散乱增上、五思择增上。此五如次第即信等五根。已说修五根,当说修五力。何者五力?次第云何?颂曰:

即损障名力,  因果立次第。

论曰:即前所说信等五根,有胜势用复说为力。谓能伏灭不信障等,亦不为彼所陵杂故。此五次第依因果立,以依前因引后果故。谓若决定信有因果,为得此果發勤精进,勤精进已便住正念,住正念已心则得定,心得定已能如实知,既如实知无事不办,故此次第依因果立。如前所说顺解脱分既圆满已复修五根。何位修习顺决择分?为五根位、五力位耶?颂曰:

顺决择二二,  在五根、五力。

论曰:顺决择分中暖、顶二种在五根位,忍、世第一法在五力位。已说修五力,当说修觉支。所修觉支云何安立?颂曰:

觉支略有五,  谓所依、自性、
出离并利益,  及三无染支。

论曰:此支助觉故名觉支。由此觉支位在见道,广有七种,略为五支。一觉所依支,谓念。二觉自性支,谓择法。三觉出离支,谓精进。四觉利益支,谓喜。五觉无染支,此复三种,谓安、定、舍。何故复说无染为三?颂曰:

由因缘所依,  自性义差別,
故轻安、定、舍,  说为无染支。

论曰:轻安即是无染因缘。麁重为因生诸杂染,轻安是彼近对治故。所依谓定自性,即舍。故此无染义別有三。说修觉支已,当说修道支。所修道支云何安立?颂曰:

分別及诲示,  令他信有三,
对治障亦三,  故道支成八。

论曰:于修道位建立道支,故此道支广八略四。一分別支,谓正见。此虽是世间而出世后得,由能分別见道位中自所证故。二诲示他支,谓正思惟、正语一分,等起發言诲示他故。三令他信支,此有三种,谓正语、正业、正命。四对治障支,亦有三种,谓正精进、正念、正定。由此道支略四广八。何缘后二各分为三?颂曰:

表见戒远离,  令他深信受,
对治本随惑,  及自在障故。

论曰:正语等三如次表已见戒远离令他信受。谓由正语论议决择,令他信知已有胜慧。由正业故不作邪业,令他信知已有净戒,由正命故应量应时如法乞求衣钵等物,令他信已有胜远离。正精进等三如次对治本随二烦恼及自在障。此所对治略有三种:一根本烦恼,谓修所断;二随烦恼,谓惛沈掉举;三自在障,谓障所引胜品功德。此中正精进別能对治初,为对治彼勤修道故。正念別能对治第二,系念安住止等相中,远离惛沈及掉举故。正定別能对治第三,依胜静虑速能引發诸神通等胜功德故。修治差別云何应知?颂曰:

有倒顺无倒,  无倒有倒随,
无倒无倒随,  是修治差別。

论曰:此修对治略有三种,一有颠倒顺无颠倒、二无颠倒有颠倒随、三无颠倒无颠倒随。如是三种修治差別,如次在异生、有学、无学位菩萨。二乘所修对治有差別相,云何应知?颂曰:

菩萨所修习,  由所缘作意,
证得殊胜故,  与二乘差別。

论曰:声闻、独觉以自相续身等为境而修对治;菩萨通以自他相续身等为境而修对治。声闻独觉于身等境,以无常等行相思惟而修对治;若诸菩萨于身等境,以无所得行相思惟而修对治。声闻独觉修念住等,但为身等速得离系;若诸菩萨修念住等,不为身等速得离系,但为证得无住涅槃。菩萨与二乘所修对治,由此三缘故而有差別。

修对治总义者,谓开觉修;损减修;莹饰修;發上修;隣近修,谓隣近见道故;证入修;增胜修;初位修;中位修;后位修;有上修;无上修,谓所缘作意至得殊胜。

辩修分位品第五

已说修对治,修分位云何?颂曰:

所说修对治,  分位有十八,
谓因、入、行、果、  作、无作、殊胜、
上、无上、解行、  入、出离、记、说、
灌顶及证得、  胜利、成所作。

论曰:如前所说修诸对治,差別分位有十八种。一因位,谓住种性补特伽罗。二入位,谓已發心。三加行位,谓發心已,未得果证。四果位,谓已得果。五有所作位,谓住有学。六无所作位,谓住无学。七殊胜位,谓已成就诸神通等殊胜功德。八有上位,谓超声闻等已入菩萨地。九无上位,谓已成佛,从此以上无胜位故。十胜解行位,谓胜解行地一切菩萨。十一证入位,谓极喜地。十二出离位,谓次六地。十三受记位,谓第八地。十四辩说位,谓第九地。十五灌顶位,谓第十地。十六证得位,谓佛法身。十七胜利位,谓受用身。十八成所作位,谓变化身。此诸分位差別虽多,应知略说但有三种。其三者何?颂曰:

应知法界中,  略有三分位,
不净、净不净、  清净随所应。

论曰:于真法界位略有三,随其所应摄前诸位。一不净位,谓从因位乃至加行;二净不净位,谓有学位;三清净位,谓无学位。云何应知依前诸位差別建立补特伽罗?颂曰:

依前诸位中,  所有差別相,
随所应建立,  诸补特伽罗。

论曰:应知依前诸位別相,如应建立补特伽罗,谓此住种性、此已發心等。

修分位总义者,谓堪能位即种性位,發趣位即入加行位,不净位、净不净位、清净位、有庄严位、遍满位谓遍满十地故无上位。

辩中边论卷中


校注

中【大】*,第二【宋】【元】【宫】* 导理【大】,道理【宋】【元】【明】【宫】 密【大】,蜜【宋】【元】【宫】 正【大】,证【明】 或已【大】,已或【元】【明】 因【大】,四【宋】【元】【明】 陵【大】,凌【宋】【元】【明】【宫】 暖【大】,燸【宋】【元】【明】,煖【宫】 二【大】,复【宋】【元】【明】【宫】 止【大】,正【宋】【元】【明】 速得离【大】,离不离【宋】【元】【明】【宫】 性【大】*,姓【宋】【元】【宫】* 满【大】,〔-〕【明】

引用: 《辩中边论》卷2,CBETA T1600,半山经藏 https://book.bshf.org.cn/reader/T16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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