般若心经幽赞崆峒记卷上
赞曰今为有情结习所蔽。
注此是总彰信邪毁正。以下別彰迷执竞兴。旧科云何惑真起妄。随分获益。
疏于空有经(至)㸦生厌怖。
注不了本经。密意说之。随言总执三性空有。既为矛盾。㸦生厌怖。若知说有。虽总说有。但有依圆。说空。但是空其遍计。即成一味。无乖诤也。
疏设希出要(至)邪乱授学。
注怖大般若。始不受学。虽乐此经。而不能了。下辨不了。
注此下辨上所不了也。有其两门。一二谛。二心境。俗有真空。清辨一门。真有俗空。小乘之部。舍心取境。亦是清辨。舍境取心。安慧唯心。又非中道。是今空宗说。但由心。不假外求。余随宗配。已上并是所为根病。或此一段。不属前文。前言不了。唯此一文。此下辨益。
疏令正法义真谬具分。
注初今为字。贯至此也。为令有情了知真谬。谓真为真。谓谬为谬。并名正法。分谓分別。或知或解。
疏信学有情皆获利益。
注依上所令真谬具分。信而学之。皆获利乐。云何旧师说依二边随分获益。次前文上。宁彰益耶。
疏依先所受略赞中道。
注与上长贯。是大意。为令迷执分其真谬。信学获益。依前所受。赞中道也。显非自意。故云先受。此之二句。正是赞者能为之法。云何或者判属于后。若尔赞者将何法为已上所辨。依义略举。明正所赞。下至智者当了。已来叙教广明。标述两意。
疏时胜义生(至)安足处所。
疏次复唯为(至)安足处所。
注亦依正被。唯为趣大。实具三乘。总相密说一切诸法体义俱无。以显本常涅槃自性。虽过有教。名更希奇。不现依圆。理亦未明。犹招诤论。是安足处。问其趣大人。为是谁耶。答须菩提等。问既未回心。如何名趣。答今为令趣。名为为趣。有教虽然。未显大行。由远不说。顿人虽趣。非正为彼。设三时故。具捡般若。并无渐悟發大心处。思之详之。
疏今为發趣(至)安足处所。
注指解深密。正明名今。通被诸乘。一正余兼。虽与前同。谈教显说。唯依正被。亦须具明诸乘境等。故名普为。不同初二被。虽诸乘皆得利益。教非显说。谈由余机智慧之力。依略悟广。非教之力。故被不同。不名普为。有空俱显。故无上容。过前胜义名真了义。既无征诘。故无诤论安处也。
疏金光明经(至)名转照持。
注上依深密。具说三时。下至未生乖竞已来。复引余教。释于上义。此引金光。释三別轮。或引二经。属辨三时。后由诸下。显为一味随机设別。旧师云何长科大分。此经所立转照持名。随增而立。转有照空。俱任为持。或初得总名。
疏摧破有空具遮表故。
注经有轮字。此初句释。或此二句。俱释轮义。遮摧表转故。初即摧故表有遮空。次即破有表空遮有。第三双破双表可思。或此唯释第三名持。前二偏明不得名故。初显人空。不言破空。第二不曾显表故也。
疏由诸有情(至)中道实相。
注此显一味。先举根病。迷而招苦。大圣法王。强授法药。随应令彼三乘断障。各证中道一味实相。此即将教就理。理无別也。不证中道。如何获益。但浅深有异。偏圆有別。故云随获。科钞云何名为释妨。
疏故有颂言(至)无我无非我。
疏余经复说(至)各得解等。
注此即法说虽本一味。随机显別。一味等义。如常分別。
疏既犹天鼓(至)如求雨宝。
注两喻重释。一味随机。义亦如常。
疏应物虽说(至)未生乖竞。
疏佛涅槃后(至)初封著有。
疏如有颂曰(至)择取其真实。
注此是教言。说四谛理。为真实也。宗轮疏云。余谤义理。诸部㸦执。是非不定。四圣谛理。犹似真金。不可以其㸦有乖竞。便排诸部。并各非其。此彰取也。采字同采。
疏圣龙猛等(至)究畅真宗。
注此先彰德下。不同大天。后有情下两句病生。非菩萨也。
疏如有颂曰(至)不起似空华。
注此亦教言。有为无为。各有一量。各以上句为宗。次句因喻。前有为量。先喻后因。如余广辨。
疏彼言世俗(至)一切皆空。
注此但二门。以似清辨。今恐亦別。胜义说空。亦隐密故。可思。
疏虽此真空(至)理皆空性。
疏有情由是次生空见。
注菩萨虽悲除有谈空。热愈冷增。如之何奈。
疏无著菩萨(至)双除二执。
疏而说颂言(至)是则契中道。
疏彼言世俗(至)唯此二空。
注假有实无。为俗名胜。此唯现空。故与空宗。唯增望我。又唯字中见差別也。唯具拣持。唯二执空。依圆尚有。下四行文。并述中边。科者云何排安上下。应云此是密显二空。当二都无。或便兼有。次下之文。总申会通。子判如下。
疏虽佛为破(至)有空有有。
注此有四句。一总相说有。有依圆也。二总相说空。空遍计也。三说二俱非。约废诠也。四说有说空。约寄诠也。以解前三会归第四。何故尔耶。前中边论。俱谈有空以为文故。虽言俱非。在引证故。为翻证也。
疏故慈氏说(至)称之为无。
注下但证成。有有有空。正合中道二有二空。
疏非说有空法皆空有。
注上成双表。以显自文。下归双非。彰符引证。此言空有。文言不次。说有非定有。空非定空。故或文正次。非字长贯。非说有而法皆空。非说空而法皆有。既有有空。故非空有。
疏观斯圣意(至)假说有空。
疏后诸学徒(至)将为谬说。
注此释后学乖真㸦执。
疏今赞经义(至)智者当了。
注此上广显三时教意。正为赞者赞之缘由。为显两宗释此经故。不尔广叙三时何为。科者云何裁之于后。如绳断而引波。类冠折而严首。哀哉哀哉。问三宗何但叙二释经。答经说空故。有余处言幽赞无序者非也。述作之家。一时为文。非一准定。
疏般若波罗蜜者(至)属主为目。
注观此题名。有其四对。一总別中表对。二王臣局通对。三行果筏岸对。今此总別中表对也。大经总而如身。此经最要。名之为心。此虽言经。正判心字。文加经字。对已上文。即成第四能诠所诠对。或无此对。上名有财。目大经故。赞意如此。故心经应云第四拣大別藏对。也字之上离合已说。次下之文。料拣所归。六唯八转。如常可知。
疏虽此心经(至)故但名心。
疏般若慧义。
注此句翻对合下筏岸。当第二对。
疏古释有三(至)谓真教。
注藏疏之中。有此三体。今指古释。未知无出在于何典。
疏今释有五(至)谓诸法。
注今解境界。取亲非疎。不尔应通诸杂染故。问何故下言摄一切法。答摄无漏者。少分一切。问无漏岂无疎所缘耶。答四分相缘。无亲不摄。故摄法尽。问实相文字。宁非境界。答除彼取余。故无相滥。或后但是诸法之上二空之理。非真別法。
疏福智俱修(至)究理解生。
注释成须五。眷属。境界。文字。实相。观照。次配。此显般若无离尔故。故须五也。修照寻究。并是智用。如唯识云。自性故识相应故。识所变故。识分位故。识实性故。问何故与前所引不次。答前约从本。向于末故。此依以兼归于正故。观照是此正所立也。余若四真从远向近。次第如是。或后二句。文字实相。四句但释须余四也。解生之言。连上而用。观照正体。不假释成。
疏慧性慧资皆名般若。
注此上別释须具此五。此下总显并名般若。此智为正。立以性名。余为兼助。遂彰资号。或释余四得名所以。理为慧性。余三慧资。俱从于慧。名般若也。如唯识云。识性识相。皆不离心。后解为胜。下言以慧为首。余性或资。皆般若故。
疏能除习障(至)摄一切法。
疏波罗者彼岸义。
注此合蜜多。是第三对。
疏古说有二谓菩提涅槃。
注常多说此。果岸显故。又菩提中。岂不摄余。
疏今释有五(至)五果。
注于菩提果。开出前四。若依二转。实摄之尽。问所知与前境界何异。答彼因此果。果中可摄自法体也。问此理与前实相何殊。答彼当果中。此唯道理。或此亦通。问如是与前般若何殊。答通因唯果。故不同也。此言行者。果中利他之施等也。问下蜜多中。亦有此行。能所何殊。答对因名所。望余为能。己到名到。亦不相违。更如下释。
疏蜜多者离义到义。
注常但到义。向前至也。今并离义。皆所越也。
疏由行般若(至)故立此名。
注初之一句。总举由行。次之一句。总释离义。下之五句。次配上五彼岸之体。別释到义。初句贯用。并由行于般若故也。上为所由。升字正释离义举前。到义望后。是二別文。此解能到。举所到岸以明。下言体用。对般若体。而立能到。能离即是其用。有说波罗即蜜多者。是不了知举岸显到。有于果中分体用者。非也。
疏然所修行(至)波罗蜜多。
注此虽双言。在义蜜多。七义不在彼岸上。故于蜜多。子文科出。其理亦好。
疏一安住菩萨种姓(至)七不为二障间杂。
疏若行慧等(至)非到彼岸。
注地阶所覆。壁席虗向。始终无变。方成大房。不尔不成。
疏此在初劫(至)大波罗蜜多。
疏佛果位中更无异称。
疏今色因果故举通名。
疏心者坚实妙最之称。
注今叙心义。总有三种。一缘虑名心。二积集集起名心。三坚实妙最名心。初缘虑心。心义易见。后二云何见其心义。字义训释。皆不见故。应解后二非训字义。但是从喻以得名也。解释之家。将法就喻。以义释之。且积习义。如世聚物所依之处。地必有心集起之处。亦复如是。又所集起。炎[*]必是心。故得此名。是中心名心。今坚实义。如世择木。要坚用心。亦为最妙。又如人心五藏之统。最为要妙。诸表所卫。先托后舍。是坚贞也。不作此解。宁不难云何不积集名为意等。故须此解。上虽多义。亦附中心之训为训。今此但用第三义也。
疏大经随机(至)別出此经。
注此释別说此经之意。准此。但是结集之意。
疏三分二序故皆遗阙。
注三分阙二。二序俱遗。言二序者。证信發起。通別序也。此言遗阙。大经有也。
疏甄综精微(至)标真心以为称。
注此正释成坚妙二义。初二句标。见最妙义。末二句结。见坚实义。余文通用。释二义也。不过境智。故摄之尽。微犹妙也。贞犹坚也。甄拣。综糅。统摄也。
疏经者(至)极迷生之常范。
注上句契理。下句契根。上句摄也。摄则集斯妙义。下句三义。常则道轨百王。范者法也。极亦贯义。千叶庸生。并迷生故。
疏欲令修证(至)故以心目。
注此辨立意。具有三意。所证依说。并坚妙故。佛亦依先。方申说故。修即修作。修者长也。亦通作修。故俱得用。
疏如瑜伽论(至)十地等经。
注二教一喻。次证三意。彼意有多。如枢要辨。此且別证。亦不相违。
赞曰胜空者言(至)得二利。
注胜义皆空。名为胜空。问胜空如应。宗虽释別。科判云何二三有异。答胜空由恐乖宗。不现劝示所以。俱作显空。故但略广。如应解云。经虽说空不无修作。先示后拂。于理何违。故为三段。问其第三段。两宗何异。答至下当释。
疏大经言(至)不见有菩萨。
注此即引经。实有即执。是世俗谛。不见即空。是胜义谛。
疏令彼不见(至)而说生空。
注一句释语。二句结显。科者似暗。经虽举人。云何见破。答不见名观。故是破也。
疏如应者言(至)后离苦圆证。
注如理相应。名为如应。又或如应。是不定义。通四句故。不定空也。修行劝示。文段无別。陈机述理。文段有殊。学德及叹。文亦前后。又解劝示实是总名。标人修行。是为二种。修行之中。有得有离。故子为二。于此上三。并为劝示。是大意也。问练磨除障经文甚隐。何用此科。答经意深远。义意如下。
疏练磨有三(至)初练磨也。
注问劝示發心。后文不言。应唯此句。答能修示劝。發心学显。非不遍后。有将今标已下三句。当初番科。末之一句。当第二番。今将练磨有三一句。连下读之。都显初练。或练磨上。影取一句。劝示發心。练磨有三。此下別指。三句一句。各三之初。此是标人劝练磨也。菩提深广。屈引他况己练故举菩萨而况己经上无退。
疏谓闻菩提(至)而生退屈。
疏观者察义(至)拔济妙用。
注上依练磨。总释略之。下依劝示。別广明之。观即自在。慧悲为体。此下之文。便是西方来游此者。
疏诸有(至)名观自在。
注上标。下释。初之四句。应祈现化。次下之文。不请飞轮。无暇危苦。是所拔处。或八难处。无暇修善。或指恶趣无暇受苦。飞四轮等。后广具明。
疏又观者(至)成十自在。
注前解利他体用彰名。此解自利因果受称。观之自在。或相违释。望下菩萨。方依主释。四句为标。二句为释。既行六度。何但言慧。后二句通。兼标其果。或后四句。连前标后。如科。
疏一寿自在(至)由慧所得。
注初三由施。无异法财。次二由戒。作止如次生。自在即王等故。胜解自在者。谛察如幻。决而能变。后二如次。辞法无碍。余者如文。
疏位皆补处(至)词义俱失。
注科者长断。不知来意。应云此文举位。意要观用无幽不烛。云何古译但观音耶。或科名云。正別解。后结破古。
疏菩萨者(至)略言菩萨。
注随方生善。故略梵也。
疏菩提即般若(至)利益安乐。
注有云本后別目菩萨。宁引慈恩同依持业。若依本后。应作相违。今只后得。但是持业。下言此二作利乐故。由能决择有权巧故。依利他也。章作依主。如言明得。或如第六第七度名本智。远亦能安乐故。若依法华玄赞疏说。即二利用同依一慧。此离合已。更作有财。此要人故。
疏又菩提者(至)故言菩萨。
注前言般若。即目因智。此目果智。故不同也。此作相违。更有财释。如常易知。
疏又萨埵者(至)故名菩萨。
注菩提同前第二解故。更不言之。作依主也。但是精进。故更有财。或人得名。更不须作。
疏又修行者(至)故名菩萨。
注此解易知。
疏有具悲智(至)故唯标此。
疏或处上位(至)皆观自在。
注或通十地。或唯八地。妙慧释其观。成就释自在。具释不越前来二解。但宽故也。
疏或指示此令瞩曰观。
注此解观字。以目当机。正令观上而發心也。所观即是自在菩萨。与前解同。指示一切自在菩萨。令机观见。科者似昧。
疏非住西方(至)不別显故。
赞曰胜空者言(至)般若名空故。
注举般若处。便是空故。故破法也。次名般若。下宜影波罗蜜多四字。自性空下。宜贯故字。此理下事。或体义別。或体及名。或是结文。
疏如应者言(至)第二练磨心也。
疏谓菩萨(至)不应退屈。
疏彼舍利子(至)劝示练磨。
注偏举曾發大心之人。退练义显。问须菩提等。未發大心。舍利子同云何不尔。答此言先發。彼时退已。此未再發。何所相违。问若尔何言。恐今更退观示练磨。答此是预彼非即今练。呼舍利子。劝示菩萨。令舍利子后發心时。忆念现前。省己练磨。非即今也。问如此不应说言恐今。今即今时。何言后耶。答对过先佛。指此佛时。名之为今。非指教时今后时也。是指今佛。当第三时。说教了已。亦名为今。或指今身。恐后再退。预密示也。多凭此文。说渐悟人此已發心。违大般若及法华经。不可依也。
疏所言行者(至)即名为行。
注虽行空行。亦是世俗。唯世俗中。有断证故。
疏若依胜义(至)是名为行。
注此说定无故边执。何名为行。彼意亦是令得都无。故名行也。
疏无垢称说(至)无忆念故。
注若依正释。是无想念。此师无体。故成偏执。
注若依正释。无分別心。不自分別。名为不见。或是返显有彼行义。下句遮无所执性行。故名为无。此师直遮不唯无行。不行之体。亦是无也。或可双遮见之与行。见即是观。
疏今言行者(至)非有行义。
疏或有密取(至)非为行也。
注已前所解。犹分二谛。尚有所遗之所不行。于胜义谛。不行世俗修断等故。名此不行而为行也。今此所解。亦无所[*]遗。但无所行。名之为行。所不行者。亦无所有。不唯有行不名为行。所不行有。亦非行也。问何名密取余义释耶。答密取中宗双[*]遗之言。以归空释。或可下句是颂都行无所[*]遗也。意云若无所行于诸行中。无有一行所不行也。若有所行。有所不足。若只重[*]遗。何异胜空。前引大经。亦言不见不行者故。
疏复有异释(至)是名为行。
疏如应者言(至)曾无暂舍。
注三轮体空。但无执实。如幻待缘。修证无亏。
疏然无分別(至)非除法故。
注欲破空宗。先申正解。未是会经。下引证处。便当会也。三句举正。具无二取。当无智得。是此行义。次一句责。后二句结。
疏若本无法(至)深自毁伤。
疏翳华体空(至)照华体空。
注二句牒华。返为道理。二句正破翳不假除。次下进难。令无能照。问彼胜义谛。有能照不。答说无违理。故此难成。或却归前凡圣无別。得成难也。
疏若无所行(至)何成觉慧。
注难初异师。若并所[*]遗。亦为无者。如言无明所无明。其明既无。说后明者。明体亦无。应从无始一切皆明。应续难云。应尽未来一切不明。无始与今。无差別故。又返对之教说凡暗。后圣方明。若后有明。前可不有。后明既无。前位应有。若先未明为体未有。今时明者。明体是谁。若有所属。即有所遣。上言不明。不犹无也。下难同外。外无所遣。不同佛法有遮止故。言不为者。即所遮也。又解前言无所不行。即翻皆行。今难无明。应皆是明。无所不明。若尔无始一切皆明。若先无明。今言皆明。无所不明。是指谁耶。或先未明。今时始明。是谁人耶。无始无明。无差別故。无明而明。须指无始。如是明暗。既无別相即同。瓶沙国之外道。为暗即明。为明即暗。为此即彼。故名无所不为者也。
疏若绝攀虑(至)疾除邪谬。
注难后异师。应只修习无想之定。余之修作。皆虗设也。后二句劝。
疏今言行者(至)非无行义。
注依中道解。但无分別。名不见也。不见实行。非无幻行。
疏由此经说(至)是名为行。
疏不尔(至)有何诠理。
注胜空前来。只引后句。转遮不行。宁难无诠。答彼既是无。何须遮也。
疏是故定应如后所说。
疏此所行法云何名深。
注随空非空。亦名行法。
疏胜空者言(至)故名为深。
注空为妙理。故与后別。
疏如应者言(至)应勤趣证。
注此常途智境难知。名之为深。或境离言。名之为深。作依士释。
疏或此一切(至)故并名深。
注此依般若五体各难。名之为深。先现五种。各有深义。后归般若。方入经中般若深也。
疏云何名时。
注时即时分。三劫时也。于此时分。而行之故。下并叙此时中所行。以显其时。胜空可思。
疏胜空者言(至)总名为时。
注世俗之时。即在求位。胜义之时。自悟至竟。总名行时。科结注错。应从事字。
疏如应者言(至)无由证得。
注此立三劫五位理也。
疏故依此义(至)渐次修行。
注依前立理。此标举也。应科此云。初立理总标。后次第別明。此中虽标人位及修。但要于此之时位也。前言广大。正要时大。三大劫故。此当五位。不同唯识三门俱正。准菩萨地。有四瑜伽二十八品。初三瑜伽二十七品。嗢陀南曰。初持次相分。增上意乐住。生摄授地行。建立最为后。初持瑜伽。有十八品。复分三持。种性發心。各有一品。在三十五。行方便持。有十六品。自他利。真实义。威力。成熟。菩提。力种性。六度。摄事供养等。菩提分。功德。第二随法瑜伽。有其四品。相。分。意乐。及住为四。第三究竟瑜伽。有其五品。生。摄受。地。行。建立为五。第四次第瑜伽一品。名發无上正等菩提心品。已下随应用之。应捡。
疏二种姓者(至)熏习所起。
注初种姓品。当此初一。力种姓品。当此第二。第二性字。宜从于女。标中亦尔。上下详之。性姓传差。其数颇多。唯识疏第九卷。解本性住种姓云。谓本性来。住此菩萨种子。姓类差別。不由今有。名本性住种姓。若准此文。即本性来。住在本识。是此菩萨种姓类中。本性住之种姓。习种准此。此辨体也。
疏云何应知(至)大菩提因。
疏若性乐施(至)心无躭著。
注伦判初句。为其性乐。下对境行。于三施中。论文具三。此但财法。财中论有多财无财少财。赞劝在于无财之中。次二句法。他债不抂已下之文。伦判以为六句分別。此但三句。有义。有信。无著。都是无贪。初之二句。与论不次。第三不欺共财。第四解他玩好。第五受用大业。
疏若性成就软品恶业。
注此下是戒。伦亦判此。本性恶耎。今宜判为律仪之相。总具十支。
疏不极损他(至)常行慈爱。
注伦为不煞。二句果离。一句治离。
疏知恩报恩(至)不以非法。
注伦为无贪。意业道也。
疏乐修福业(至)过于自身。
注伦为正见。由知因果。轻罪重悔。由深了智。苦过自身。或由悲深。亦入正见。论有无嗔。今此不引。身二语四。亦略不引。
疏善事好同(至)常生赞仰。
疏若被他害(至)不久怀怨。
注此是忍辱。中有四义。初之二义。约忍身语。自辱借缘。后之二义。约其意忍。都无不久。并是初忍。
疏若性翘勤(至)不自轻蔑。
注此是精进。中有六义。或是七义。于三于五。如何配释。伦配加行被甲无下。易知。今解乐为究竟。即是无退。及以无足。此言勇决。故是加行。不言勇猛。故非第三。此无利乐。或总利他。名利乐也。
疏若于法义(至)于怨慈愍。
疏若性聪慧(至)有力思择。
注此是慧度。上之三义。与论具次。初之一句。成俱生慧。次句当论。入五明处。后之二句。即当次下。由不顽钝等。能离放逸等。
疏性不能起(至)断善根等。
注此下总文。在四十七住品之中。种姓品无。然前戒中。言性成就软品不善。今应翻彼立为义也。又下住品。亦是验相。故此亦引所言等者。论下却指。如种姓品。
疏设生恶趣(至)深生悲愍。
注下有四义。虽种性品。亦不在于慧度相中。是结前已。复总辨中。科文似昧。应将姓不能起之下科为总文。总中方分住品性品。或论文中。有其等字。性不起上。烦恼缠至断善根。当论等中。是由慧然。故为慧相。下方为总。或已下文虽在于后。亦是由慧。故叙于前。都为慧相。
疏若见有此(至)菩萨本性。
疏然由未过(至)故处生死。
注此有四义。释未速证。论文次前更说由四随烦恼故。如是白法。皆不显现。一由放逸猛长烦恼。二由愚拙依附恶友。三由拘逼不得自在。四由匮乏顾恋身命。
注此虽言五。然但取初。初位亦名入五位。故前十千劫。亦是此性。今且约位。或通初二。宜通四位。性宜从女。
疏五位者何。
注今正用此。
疏一资粮位(至)皆此位摄。
注此文太总。应云从發深固大菩提心。除十千劫。此至邻至。远趣菩提。修集福慧二种资粮。勤求解脱。亦名顺解脱分。
疏一信等十心(至)十回向。
注并是初住。常言十信。从初彰名。此有等字。或別得总名。准菩萨戒第十名顶。准首楞严第七名回向。如双镜光明相相对妙影重重。名为回向。与下者別。
疏二十住(至)十灌顶。
注前十發心。净治自业。修胜理观。入如来种。为救众生。毁赞不动。闻邪不退。少而行实。是佛法子。如王太子。是十略义。
疏三十行(至)十真实。
疏四十回向(至)十法界无尽回向。
疏二加位(至)四无间定。
注加功用行。顺入见道。亦名顺决择分。依明得定。發下寻思。观无所取。立名𤏙位。谓此位中。创观所取名等四法。皆自心变。假施设有。实不可得。初获慧日前行立相。故立明得名。即此所获道火前相。故亦名𤏙。依明增定。發上寻思。观无所取。立为顶位。谓此位中。重观所取名等四法。皆自心变。假施设有。实不可得。明相转盛。故名明增。寻思位极。故复名顶。依印顺定。發下如实智。观无所取。决定印持。无能取中。亦顺乐忍。印顺忍时。总立为忍。印前顺后。立印顺名。忍境识空。故亦名忍。依无间定。發上如实智。印二取空。立世第一。谓前上忍。唯印能取空。今世第一法。二空双印。从此无间必入见道。故立无间名。异生法中。此最胜故。名世第一法。
疏三通达位(至)真相见道。
疏四修习位(至)十法云。
注修谓修行。习谓熏习位。于此位中。广修众行。偏得其名。非己前位不修习也。瑜伽论云。能为受用居处义。故名住。建立依持生长义。故名地。住在随法瑜伽。即是因称。地在究竟瑜伽。即是果称。望后名因名行。望前名果名德。通论上下。言行之处。即是因名。云功德处。即是其果。佛位之行。示行利他。因位功德。并因前修。其种姓地。亦是无始无功之德。今既言地。七十虽异。名义大同。问何为不同。答十地约于断障。故除如来。七地直依功行。故并初后。问既说断障。何言果称。答亦由前修。获此能故。或于此中。不分因果。地言之中。亦通其住。此依五位。故广狭別。问受用居处。宁非盛获。依持生长。岂非进行。如是因果名义似倒。答以说菩萨不受福德。唯用行法。依居亦尔。其所进行。是由前修。如是即见菩萨轮转无停之义。言极喜地者。初地位长。不唯见道。更有修道。至出见后。方知懽喜。从此立名。非见道中有此分別。论云一极喜地。初获圣性。具证二空。能益自他。大喜故。二离垢地。具净尸罗。远离能起微细毁犯烦恼垢故。三發光地。成就胜定大法总持。能發无边妙慧光故。四焰慧地。安住最胜菩提分法。烧烦恼薪。慧焰增故。五极难胜地。真俗两智。行相互违。合令相应。极难胜故。六现前地。住缘起智。引无分別最胜般若。令现前故。七远行地。至无相住功用后边。出过世间二乘道故。八不动地。无分別智。任运相续。相用烦恼。不能动故。九善慧地。成就微妙四无碍解。能遍十方。善说法故。十法云地。大法智云。含众德水。蔽如空麤重。充满法身故。
疏究竟住(至)圆满佛果。
注解脱道中。且举初获。以显于后三身四智。以其四智。总为微妙。而总相云。证于圆寂。或通上云。名为圆寂。
疏虽知五位云何修行。
注此问既总。故答有二。以其發。亦名修行。
疏诸修行者(至)方兴正行。
注科文有失。下随指示。此应总标。
疏譬如大海(至)荷负依止。
注初一法因。次一人依。又乘趣別。
疏又如空界(至)皆深念故。
注附三妙观。三个故字。配之易知。
疏此初發心(至)利乐功德。
疏因何發心(至)大菩提心。
注此之四缘。全同瑜伽第三十五發心品也。更有四因及以四力。
疏将欲發心(至)起三妙观。
注既具此相。宁未發心。答是种姓力。近發心也。问求菩提心。与發何异。答虽有求心。未敢决趣。怖大行故。虽念众生。惧苦未度。或通久發。随应再發。亦名将也。
疏十德者(至)求佛智慧。
注十德在于璎珞经中。三观在發菩提心论。瑜伽四因。后三同此一七六也。论云一种姓具足。二赖佛菩萨善友摄受。三多起悲心。四苦行无怯。故今判此为發心因。其四力者。一自力。二他力。三因力。四加行力。广如彼说。
疏三妙观者(至)深心厌舍。
注除标三句別观恶趣。次下之文。別观自身。發菩提心论生死苦。尚是总文。自身之下。尚有五义。此初三句。次有四句。后各有二句。如文。虽观如此。未求方便。或通久發。三十六物。外有十二。发毛爪齿。泪涕唾。涎垢汗便利。身亦十二。皮肤血肉。筋脉骨髓。肪膏脑膜。胃上曰肪。胃下曰膏。中含十二。脾肾心肺。肝胆肠胃。赤痰白痰。生脏熟脏。
疏二求菩提(至)修集希求。
注此亦五义。除标二句。是第一义。次下二句。是次二义。又次二句。是第四义。成字之下。是第五义。所观自利利他二德。于自利中。三身可详。虽然修集。未决趣求。或亦通久。
疏三念众生(至)七漏所漏。
注下亦五义。于五义中。各有四义。此五中初无明所缚。除标三句。为第一义。次各二句一义。如文。
注第二众苦所缚。亦有四义。各二句文。如文可知。
疏为欲起业(至)求乐犯戒。
注此是第三集不善业。一句一义。疏中略无第四义。云见诸众生。虽不乐苦。造恶不息。
疏怀忧纵逸(至)常无改悔。
疏生八无暇(至)深心悲愍。
疏次应發心(至)一切义利。
注此正發心。科者云何子文分出。發心品文。有其五门。第一体性。论云复次菩萨。最初發心。于诸菩萨所有正愿。是初正愿。普能摄受其余正愿。是故發心。以初正愿为其自性。纂云信欲胜解为体。今当第二行相门也。论云又诸菩萨。起正愿心。求菩提时。發如是心。说如是言。愿我决定当证无上正等菩提。能作有情一切义利。毕竟安处究竟涅槃。及以如来广大智中。如是發心。定自希求无上菩提。及求能作有情义利。是故發心以定希求。为其行相。释曰。此文仍四。标举正陈。及以释结。于正陈中。仍有总別。今唯总文。不引別文。不离总故。大义只要智悲二心。自他二利。此言已具。故略无失。问以何为体。瑜伽直言。以初正愿为其自性。纂云信欲胜解为体。识疏玄赞。信等五根以为自性。答诸师多作矛盾之解。今解不然。發菩提心。初久有异。瑜伽明云最初發心。故说初發愿为自性。论文自结以定希求。为其行相。初忻未有別行相故。故定是愿。识疏玄赞。即说久發。三无数劫。及以十千。并是此心。无过智悲。智摄法尽。具三十七。据胜且言信等五根。论第四门。亦作是言。最初發心。能摄一切菩提分法。殊胜善根。为上首故。虽此初發。未具诸品。能起诸品。如因摄果。名之为摄。非初摄体。故立此门。名为功德。正当久發大菩提心。故以信等为其自性。不且初發。彼是深固菩提心故。大菩提心。大菩提之心。从所求也。大字随属。心曰善根。或体是作愿。隣近释。上加發字。菩提心之發。体是菩萨。智者当审。次下亦言初發希愿。
疏随意爱乐(至)初發希愿。
注论无此文。是准古佛。亦自愿名。用者回换。
疏如有颂言(至)初释迦牟尼佛。
注第三劫满。逢胜观佛。第三劫初。逢燃灯佛。第二劫初。逢宝髻佛。初劫释迦。彼时乐名释迦牟尼。今随意愿。乐何佛也。
注三劫之初。名为初修。非唯初修名菩提心。
疏先起信(至)最初修行。
注识疏直解。论中深固大菩提心。有余修作。故非是愿。此清净力。言除染障。故非瑜伽最初發心。愿为增上。非初正愿。彼希菩提。此求善友。故不同也。坚固不舍。胜进不退。如文可知。此言不舍大菩提心。须是已起。故异瑜伽。问何言初修。答已起之初。然亦同时义分前后。问识疏云何配为深固。答初劫名初。正符此颂。问宁同此位。答初有二义。初到名初。邻亦从之。颂应通二。或非引证。但当久發。剂宜从齐。准此结文。眷属并取。信等五根。即是据胜。问余十千劫。未名为根。至资粮位。方名根故。加行名内。答相从类之。
疏依如上说(至)速登彼岸。
注此结有二。位及功力。六句位也。四句功力。初劫亦得名为初發。
疏次应修行(至)一略二广。
疏略有三种(至)应依此学。
注瑜伽唯识。皆有此门。故依辨之。
疏云何名为(至)非颠倒故。
注依境起行。故是次第。
疏一因闻所成(至)因修所成。
注先举观智。以为所依。然后入位。此先举智。后举其观。当学所学法不应子分。此无慧字。故通福也。此相望三并之所成。修即是定。此无慧字。摄诸眷属。
注此之三种。摄其万行。未知今此依于何观。故有此文。于此文中。先明所要。后释名义。初中此段连前对余。为标举也。科者云何如是子分。
疏渐悟顿悟(至)此理深故。
注此亦释成。偏取所以。复显宽遍。亦遣残疑。问如何通小。答约大谈之。
疏智度论说(至)诸法实相。
注此说菩萨念愿于。此故以为证。三界所有皆心所作者。由心有也。下二句了。并通三界。下唯望佛。二句逆次同前二义。由心作者。由心修成。次下二句。彰佛及身。并不离心。名之为即。心不自知已下之文。显如是见无有分別。离妄念也。言皆从无明出者。指上取相皆由无明。次下二句。非连次上句。非连次上通结了。此取不取相。是非明显。即入实相。
疏故唯识观最为第一。
注此为结也。昔科云何不齐前标。
疏识者心也(至)摄所余法。
疏唯言为遮(至)名为唯识。
注此略总释。下別广释。因缘法性。略言有为。或可及性。
疏非谓一切(至)皆不无故。
注此下別释摄一切法。顺返可知。昔科有悮。
疏计所执性(至)皆不离心。
注上成须有。下释归心。三性不离。该一切故。昔科有悮。
疏如有颂言(至)而境相成就。
注初四句彰境非实。后四句明随心现。四类有情。一处见別。故是非实。言等事者。同一处也。本质虽別。若是实有。同处宁现。二十论云。一处解成差。证知唯有识。后之四句。举喻释成但由心变。
疏此等处处(至)故略应止。
注此指余教。
疏今详圣教(至)不过五种。
注此对能观所观五种。
疏一遣虗存实(至)理有情无故。
注约三性解。有无別故。依圆合解。情即是执。理即称正。
疏无著菩萨颂言(至)是则入三性。
注昔科注错。故字属上。应注无字。初一颂四寻思。二句煖位。下品寻思。观所取。互无系属。名之为客。当遍计性。菩萨于定位观影。唯是心也。一句顶位。上品寻思。再观所取。亦观遍计义。相既灭除。审观自想也。此言二者。即上名义。自性差別。不离名义。故不別言。有指此为自性差別。量即心也想也。唯心唯想。并明实无。下明假有。通上二位。后颂三句。四如实智。二句下忍。先印所取。如是住内心知所取非有也。言唯有分別三者。名义总別。各有三种。即两三也。彼为六故。唯分別有。即是体无。或兼依他。次中上忍。观印能取。彼所取无。能取亦无。此即当次能取亦无。后一句结。印处观真。或观无处。即见圆成。故入三性。此无后触无所得句。
疏遣者空观(至)而遣空有。
注依空有解。此归双表。
疏有空若无亦无空有。
注此入双非。上标下成。
疏以彼空有(至)皆即决定。
注此成双表。
疏证真观位(至)难思议故。
疏说要观空(至)真体非空。
注此释违妨。隣次前起。但言观空。故相违也。释意遍计空门显真。说言观空。从门说也。
疏此唯识言(至)亦应除遣。
注恐外问云。有执中道。应是正观。故此通之。
疏诸处可言(至)皆此观摄。
注下十一门。并说存遣。境具有无。故此门摄。等取一切有无存遣。初说唯识。岂不通余。故随所应。不唯一重。三无生忍者。本性无生。自然无生。惑苦无生。四悉檀者。此云所宗。所宗有四。一世界。二为人。三对治。四第一义。四嗢陀南。有其两声。轻翻集施。以少言辞。集多法义。施诸有情。纂解初颂。是此声也。重翻要略。是今所言。有漏皆苦。诸行无常。诸法无我。涅槃寂静。是四要略。余处不必但是四也。五忍即是伏忍。信忍。顺忍。无生忍。寂灭忍。如次地前。初三。次三次三。后一及佛配之。
疏二舍滥留纯识(至)不言唯境。
疏成唯言(至)但言唯识。
注所滥通质及以遍计。
疏又诸愚夫(至)留说唯识。
注唯遍计性。是所滥也。
疏厚严经言(至)三界唯心。
注上为引证。既言心境。故证此门。
疏遗教经言(至)皆此观摄。
注此是摄余。文非引证。但现心境。不现存遣。故在此门。前之二经。亦通存遣。
疏三摄末归本识(至)末法无故。
注摄相见末。归自证本。
疏故唯识三十颂言(至)此能变唯三。
注初一颂半。略释外难。略标识相。今但一颂。下更两句。谓异熟思量。及了別境识。今此正用第三句义。余文因来。故不全引。外人难云。若有唯识。云何世间。及诸圣教。说有我法。今上二句。答难破执。但由假说。非別实有。其第三句。略标论宗。彼假我法。但依识变二分而立。其第四句。属标辞故。所引长行。但解变字。
疏成唯识说(至)自证起故。
注此中依正。但引一解。护法宗中。依自证体变起依他相见二分。故摄末用。以归本体自证分也。
疏解深密说(至)唯识所现。
即是所变。现者变也。此言所缘。正取见分。自证分缘。以其相分。展转而说。更可。是末归本体也。非自证分直缘二末方摄归也。不同变义可直变二。变言名宽。说转变故。
疏摄相见末归识本故。
注此之二句。通前所引。唯识文用。
疏所说事理(至)皆此门摄。
注此是摄余。不现存遣。但说观缘。故是相见在于此门。现存遣者。在第一门。通二无失。
疏四隐劣显胜识(至)唯显胜法。
注从浅入深。初除遍计。二舍境名。三摄相见。以皈自证。犹现王所各別自证立故。此门摄劣归胜。隐心所名。非除其体。
疏故慈氏说(至)无別染善法。
疏无垢称言(至)皆此观摄。
注此是摄余诸心对所。皆此门摄。
疏五遣相证性识(至)应求作证。
注上依事观。此依理观。此却遣体。然不同初。彼为无体故遣。此但不见故遣。
疏摄论颂言(至)知如蛇智乱。
注蛇喻遍计。绳喻依他。蔴喻圆成。分即蔴分。初句彰依。依他起执。次见依他。即了遍计。后见蔴分。喻证圆成。不见依他。如遍计也。此依真观。此与唯识证见先后。颂意少別。
疏余经说心(至)皆此观摄。
疏如是所说(至)总摄一切。
疏以闻思修(至)义通前二。
注前虽设三。未辨体用。故今重辨。又前是对入位举之。故文不重。于中二文。初体。后义。后中有漏及以无漏。于有漏中。生得加行。及以三界。于无漏中。尅体义说。约义说之。亦通闻思。又如添改。
疏此诸唯识(至)犹非正胜。
疏于加行位(至)徧知非有。
注其四等持。即四加行。各一等持。明增定等。余如常释。此中上节𤏙顶合解。名寻思故。后如实智。合解后二。
疏故圣慈尊(至)后触无所得。
疏此位菩萨(至)未能证实。
注显异见道。结前生下。
疏通达位中(至)方得证名。
疏故本颂言(至)离二取相故。
注先证真观。乘加行位。由有二相。说言非实住唯识。故遂言若时。若有一时于所缘中。无分別智。于有及空。二相都无。彼时乃名实住唯识。即通达位。后句结释。却目能所。
注此证相见。长行易见。颂文之中。知本了末。如云证见彼分时等与。前用別。后三句连。
疏至此位中(至)成无上觉。
注此有四门。更有十百。不能具录。科云释名非也。应云功德。可摄之尽。
疏于修习位(至)起有胜行。
注此辨修道。別合观察。有无功用。自在未自在。四节明之。言有胜行者。有即事观。有中之行。利他为胜。即真观中。便能起也。空即真观。
疏至究竟位(至)缘真俗识。
注此如来位。诸位悉归唯识观也。此中时位。不该果位。因便明也。
疏所修有二(至)然具种现。
注应以下文。子文分之。旧科大分。不得意也。
疏所言修者(至)生长圆满。
注此文是辨修习之仪。及以相用。令其增长。是修义也。生起下文。
疏有自在者(至)不能上修。
注令增不增。是能不能。有胜见道。傍修得故。故更子文科者大文。是为失也。
疏此唯识修(至)唯识修故。
注约不离义。说言总摄。非依修相。不尔相违。
疏此略修行果相云何。
注此问既总。故下二门。
疏有漏修者(至)容得一切。
注应云初依別用。后依相资。科为三段。亦无妨难。此言有漏。非取一切。是资加位。并七地前。
注上明略修。唯识为宗。下辨广修。瑜伽为本。文义俱广。名为广修。非广释略。名略广也。
疏亦此有三(至)三能学人。
注菩萨地文。二十八品。分为四门。初十八品。持瑜伽处。次之四品。随法瑜伽。又次五品。究竟瑜伽。后之一品。次第瑜伽。初有三持。种姓發心。各有一品。行方便持。有十六品。五品学处。一品学法。在三十八。十品能学人。所学处者。所应知境。如应了知。如下所辨。所学法者。学之法则。如往受戒。如何往彼到彼。如何威仪轨则等。能学即人。下举行显。如下所辨。
疏最初应知(至)能修学者。
注欲知何处。以何法知。言依彼者。依彼法则。或依学处。如是法则。而学之也。方成能学。即目学人。于辨人中。必兼学法。
疏故三皆是菩萨行摄。
注初二依学。便是行也。
疏初所学处略有五种。
注菩萨既以大悲为首。先知所化种姓差別。即当成熟。但说成他。次知利行。亦且说他。方了自境断修差別。知境界已。自知所得威力及果。故有五种。次第如是。不增不减。准瑜伽论。于所学处。七法五品。初二法一品。谓自他利。第二真实义品。第三威力品。第四二法成熟一品成熟自他。第五菩提品。如何不同。答论依成熟。成熟自义。近于菩提。今依利他。成他所化。利他之先。故移于前。不相违也。
疏一所化处(至)如应成熟。
注准三十七。成熟品中。二法六门。言二法者。一成[*]熟。自佛法。二成[*]熟他有情。今但后一。何所以故。正利他故。又威力门。即自成[*]熟。故此略之。故威力末。疏略指云成自佛法。言六门者。一成[*]熟自他。二所成[*]熟人。三成[*]熟差別。四成[*]熟方便。五能成就人。六已成[*]熟。今此但当所成就也。彼列四姓。三乘无姓。此言不定。准余处也。如其可度不可度者。须先了知如应度之。言成[*]熟者。令善增长。通其自他。今但取令他成[*]熟也。
疏二利他处(至)应善勤修。
注言利他行处者。实通二利。且举利他。准前成就他有情也。非自他利品。依瑜伽论第三十五。自他利品。有其十利。此但初二。一纯自利纯利他。二自利兼他。利他兼自。于纯自利。一向应断。利他通二。应修应断。共利唯修。今文所叙。二纯唯断。于纯自利。有其七义。两句一义。有虽学行。唯为自尔。名为悭法。富贵妻奴财产等类。名为染果。见为拘执。方便令免。还为自奴。如是等类。菩萨唯断。纯利他中。有其二义。如文可知。二利应修。该其两门。不能具录。
疏三真实义处(至)随应修断。
注如理称实。名为真实。依其二性。立四真实。一切真实。皆不越此。如所有性。尽所有性。三十六云。诸法真实性。诸法一切性。纂有二解。一依本后所缘境別。二依理事。理通后得。伦有二解。一约诸法体义。二依如体摄尽。更有七门。不能具录。四真实者。一世间所成真实。即诸世俗展转相传。地是之类亦是称实。名为真实。二道理真实。居异生位。有以三量四种之道理所建立。不违理故。名为真实。三烦恼障净智所行真实。即是四谛。由二乘者断惑所得所行境界。唯识说取理智为体。四所知障净智所行真实。唯菩萨等取法空理。二不同者。谛有道故。不通有漏。
疏四威力处谓神通威力。
注其威力品。在三十七。前三后五。其前三者。一圣二法。三俱生威力。今引后五。一神通。二法。三俱生。四共。五不共。言神通威力者。此为一也。即六神通。
疏六到彼岸(至)名法威力。
注善字传差。合是名字。此说六度。各有四相。名法威力。一断所对治相。二资粮成就相。二饶益有情相。四与当来果相。文于施中。但举初后。其第二相。菩提资粮。成就有情。其第三相。亦有三种。施先悦意。施时清净。施已无悔。即三时无悔。名自饶益。除他众苦。即饶益他。其第四相。于当来世。得大财宝朋党眷属。余五准思。六度成就。皈于四摄。初一成就有情之相。即布施摄。次四同事。慧通四摄。余者准思。
疏为利有情(至)俱生威力。
注此有四义。并约不由作意而成。名为俱生。其第一者。生便能忍。不由思择。四生信委在八相后。论云为菩萨时。一切禽兽蠕动之类。皆极付信。言八相者。一住天。二入胎。三住胎。四出胎。五出家。六成道。七转法轮。八般涅槃。有加中有。或加降魔。却除住天。非在下故。
疏法界有情(至)成自佛法。
注此后二有三种相。不共二乘。一微细相。了知无量方便利益。二品类相。前三威力。悉皆成就。三世界相。一切有情无情世界。以为境界。除上三相。麤相名共。此文但有不共三相。三句为初。处时法器。三义可知。神通第二。略不言法及以俱生。化境已下。为第三相。于结劝中。兼自成就。生起如是。依论文也。
疏五菩提处(至)果希当证。
注在中十八。二断二智。即二转依果之体也。此中约为所了知境。下菩提分。即取为因。
疏如是五处(至)精勤修证。
注此说次第。兼见癈立。与论不同。如前和会。准此自成及以自利。附在威力。有六度故。
注第三十八力种姓品。有其七门。初于八处须先决信。然后求法。得已正说。然后自行。行已教他。修善断恶。然后四摄利他三业。问此所学法。何名力种。答纂伦同云。力谓十力。此即十力之种姓也。前种姓品。通明一切。未明习成十力种姓。今偏明此。故云力种姓品。问何唯力种。答十力多知此求悟故。更思。又下论文正所求中。内明三相。初正因果。处非处智力种姓。已作未作。自业智力种姓。于教授中。余八力种。须思所以。
疏初于三宝(至)决定喜乐。
注此有八度。一三宝。二威力。三真实。四因处。五果处。六应得义利处。菩提应得。七于此方便。八善言善说。于此八处。净信胜解。
疏次应求法(至)应正勤求。
注所应求者。即是五明。五中初三各有二相。医论四相。业明无数。如枢要叙。
疏应云何求(至)爱德爱法。
注求之行相。已下但叙内明中求。准伦此是爱重求闻。四句为标。二喻示相。伦云二喻校量显处。二喻可知。无足之下。文连次喻。当法结文。古说此为七义往听。下说七义见师。伦云重明殷重。有判。已上重法求闻。已下敬师。此判为妙。于重法中。初正明敬重。已前文是。后具正意乐。即此文是。今或由爱重。故无足等也。故余非喻。两字一义。
疏往法师所(至)悦意之想。
注有判已下。近五行文。都为敬师。于中分二。初具功德心。近三行也。应时之下。无杂染心。今勘论文。五种悦意想。五种异意想。在亲近品。此品但有无诘难心。无高慢心。及唯为善。若依前判。但是判彼亲近品文。不曾判著当品文也。今自此门。直判为三。初依重法。如前可知。第二敬师。第三听时。于敬师中。初明离过。后明为善。初中分二。初无诘难心。顺悦意想。后无高慢心。翻异意想。故今疏主如是引也。不尔何缘如是间错。唯作妙宝已下之文。五悦意想。四十四云。一者宝。难义故。二者眼。得俱生慧因性义故。三者明。已得慧眼等照义故。四者果。能得妙果因性义故。五者无罪。于未得中。正说无罪因性义故。
疏深生敬重(至)异意之想。
疏唯为求善(至)而求正法。
注今恐而求正法一句属上。此唯为善。亦远乘前。
疏应殷重(至)顺求过心。
注此下二义。离染无乱。约其听时。离如此过。依论复转。从前生起。此离杂染。依前二生。杂乱依前唯为善生。不自轻蔑。由敬佛故。自亦不轻。更思配之。于离染中。论有三种。今无第二远离轻慢。此中第一离贵高也。于中六义。今皆具有。初之两句。是其三义。两字一义。听闻贯三。下之二句。亦是三义。勿起二字贯下损害。是第四义。又贯顺字。是第五义。不为随顺。不曲顺人情也。又以勿起。贯下三字。是第六义。
疏于其自身亦不轻蔑。
注此是第三远离怯弱。
疏唯为求法(至)扫涤摄持。
注此是离乱。有其五义。初句一义。余各两字。后二对心。
疏何义故求。
注义犹利也。为何利益。而求正法。
疏于内明处(至)资粮速满。
疏次应为他(至)随应利乐。
注两句为标。两句答。捡瑜伽论。有其三问。及以三答。此当答于初后二问。论文亦先答初后故。论云菩萨为他说正法时。当何所说。云何而说。何义故说。初问所说。次问轨仪。后问义利。今此所言说五明处。答第一问所说法也。随应利乐。答第三问说义利。论云谓诸菩萨。正所应求。即是所说。为此义求。即为此义。而为他说。配问可知。二并依前求说法也。故说五明。五明之利。前说各故。言随应也。昔科有失。问此等云何名所学法。答说亦学故。乃至三业。学者正要。又并所须悉法。
疏云何而说。
注此是中间问说法则。
疏谓应安住(至)名随顺说。
注此答中问。论有总別二问。一依随顺应为他说。二应清净应为他说。此第一门。论文之中。有十五相一者以时。二者重法。三者次第。四者相续。五者随顺。六者欢喜。七者爱乐。八者悦豫。九者忻勇。十者不摈。十一应理。十二称顺。十三无乱。十四如法。十五顺众。今引五相。如法威仪。是第一时。道理义故。不具威仪。是无道理。不为高坐。第二重法。论更有三。不为坐者。自立而说。不为前行。不为覆头。诸如是等。如四分律。有二十条说法戒也。今文直至极珍敬故。并是释成此相之文。应无间说。第三次第。为他次第无隔间说也。勿作师奉。无悭恡相。第四相续。今文不次。论云又于正法。不生悭恡。不作师[*]奉。故今不次。此相意云。悭法之人。有断说故。言师[*]奉者。伦云拳者执捉不舍之义。即是悭相。亦说不执作师长意。又切韵云。拳拳忧也。随众所忻。次第标释。第五随众。论次顺标。然是顺众乐闻。标释次第而说。下更有义利等文。末后并云随众所应。而为宣说。名随顺说。是总结句。有云七义未审详也。又解无悭恡相。连上两义。随众次第。亦无悭故。遂如是引。文非无意。
疏于有怨者(至)而为说法。
注此是第二依清净说。论有五相。一者慈心。二利益心。三哀愍心。四不赞毁。五非名利。配此易见。合前十五。共有二十。如论所列。
疏次应修行(至)无倒修行。
疏独居闲静(至)异说无动。
注此当第四正思相也。论有八义。此但略六。无其两义。独居闲静思所闻法。是第一义。总说思惟。离不思议无间之下。是第二义。由二加行。而无慢缓下。无第三。但依于义。不依于文。又无第四。其心不坠迷闷错乱。未知之下。是第五义。未达之下。是第六义。由于少分。但言解故。于极甚深。自少觉慧。不能达法。仰推如来。言如是法是佛所行非我境界。不生诽谤。无诸过罪。文中恐无慧目一句。即是过罪。质正其心而强信也。善知密意。是第七义。但依其义。不依文故。善知密意。异说无动。是第八义。由于墨说大说得善巧故。于真实义。无物无法。能倾能动。物晴。异说该之。若依伦判。未知已下。是重成。已前有八。初二如文。无次六义。以理观察而随悟入。于其少分。但随信解。但依其义。不依其文。如实了知墨说大说。正能悟入。最初思惟。数数作意。令得坚固。如次后六。二句一义。
疏于离言境(至)毗钵舍那。
注此当第五无乱相也。无乱修习。故明止观。
疏次应教授(至)增上慢等。
注八种教授。论具有文。前四所观之机。一心。二根。三意乐。四随眠。此无随眠。有说随字之中该之。后四正明所教授行。一五停心观。此中亦无。或于随宜。为说中该。二离常边。三离断边。此言处中。摄此二也。四舍增上慢。伦解心者目定根。即信等。除定余四或并取定。意乐即是所乐。何行随眠。即贪等何病。论云如是菩萨。或由从他得正教授。或由施他无倒教授。能令所余八力种姓。渐得清净。渐得增长。谓静虑解脱等持等至智力。诸根胜劣智力。种种界智力。遍趣行智力。宿住随念智力。死生智力。漏尽智力种姓。
疏次应教诫(至)令喜增修。
注五种教诫。一者遮止有罪。二者开许无。三者暂犯谏悔。四者数犯可摈。五称叹正行。悔字论是悔字。宜从诲字。或谏令悔。可用悔字。起无染异者。起无染浊。无变异义。下犯权时者。污他家等。改已却摄。上犯即是四不共住。
疏次安三业(至)无他说故。
注此有四种。一随摄方便。二能摄方便。三令入方便。四随转方便。即四摄事。拔出不善劝安善处。即是利行。下是同事。无他说者。不令他责。云但劝他。不自行也。
疏次修波罗蜜多。
注辨能修学。举行显人。有其十品。此但前九。其功德品。以是果故。附在前九。又下菩提分品之中。附五无量。三十九末。六度四摄。各有九相。嗢陁南曰。自性一切难。一切门善士。一切种遂求。二世乐清净。如是九种相。是名略说。施戒等诸行。但换末句。问云何六度名为自利。虽云随增。亦未见相。答于六皆说自己果故。说到彼岸。及有异熟。问云何二品。名为胜进。答亦随增也。名中直见。望上行故。供养亲近。是上位故。无量亦是虗学上位。其菩提分胜进易知。
疏施即舍位无贪三业。
注此当九门之第一也。昔科有失。实体二法。无贪及思。假通声色。
疏凡行布施(至)皆应施与。
注此当第二一切施中。论依增义。前门唯一。此中有二。谓内外物。今此文略但叙两门。应不应施。巧慧行施。此应不应。初略后广。略即凡说应不应义。广即指示谁应不应。昔科有失。今此略辨应不应义。不过四句。大义行施。为利益故。不为世乐。故虽四句。二句应施。二句不应。
疏若希财物(至)随应自在。
注即前论文。内外中云。又诸菩萨。亦由二相。以外施物。施诸众生。一求受用者。恣彼所须。二求自在者。一切断心。并皆施与。此文在前。移之在后。与后二句。正相应故。但唯外別。又与四句。后之二句。应施合故。不尔何故如是不次。此二別者。初未舍与。只令受用。后即与彼。自更不系。
疏若求刀等为自他害。
注所不应中。有其二种。初外物不应。后内阙方便。怨亲等所下是。初中论文。有十五义。今但十二。今无第七不施尊长。亦无第九抑施眷属。及第十二非法之物。至下更指。此即第一。刀等为害。不应施也。
注此即第二。
疏媒媾他人。
注此即第三。媒媾他妻。
疏食等有虫。
注此即第四。
疏无义乐具(至)怨希仇隙。
注此即第五。无义乐具。初句是总。次下別文。略举五种。捕猎等法名煞害法。法即法则。顺情生乐。亦名乐具。下准此知。邪化天祀。是其二种。除天祀外。余鬼神祠。名为邪化。水陆众生。损杀处所。以为一种。约处所也。怨希仇隙。不与其欲。或即怨家。便名乐具。如前已解。或取仇彼怨家之器。此若开五。即成十九。
疏病冀非宜(至)愁忧规损。
疏抑夺卑物。
注此即第八。依论排也。依疏第七。如在王位。夺臣庶妻。以为施物。次下第九。抑施眷属。乃至奴婢。亦勿抑施。此中亦无。
疏乐恶求位。
注此为第十。有暴恶者。来求王位。不应与也。
疏夺施施他。
注第十一。夺逼眷财。夺逼父母。乃至奴婢财物施也。下第十二非法之物。此中亦无。
疏卒暴损余自违学处。
注此即后三。论文暴损。与前非法。是其一段。论云诸菩萨以其正法。以无卒暴。积集财物。而行惠施。不以非法。不以卒暴。亦不逼迫损恼于他。而行惠施。乍似一义。亦复在人。伦科之意。外物。非法物。来卒暴物。损于他一切财物。违律典禁。名违学处。此后一义。论依出家。
疏怨亲等所生分別心。
疏许胜与劣许多与少。
注此第二三。与论不次。
疏或怀异意生愤浊心。
注此第四义。异意愤浊。
注此第五义。自赞说恩。
疏撩掷所舍。
疏邪厌恶求。
注此即第七。求者麤恶。应怜愍故。勿起邪行。及以厌心。又或邪行。是其求者。论云终不于彼。暂邪起行带厌倦心。而行惠施。又彼求者行嗔忿等。而亦不倦。连上下用。
疏意兴邪施。
注此第八。是邪见者。施生煞等。
疏执为善净。
注此即第九。净则离。通世出世。次下第十回向世果。此中所无。
疏他之所引。
注此第十一。他缘所引。不知因果。待他引也。
疏师怖自贫穷。
注此第十二。不为悲也。
疏余残及秽(至)持以惠施。
注此第十三。不合仪施。仪谓仪则。非干情宜。此中有二。一明施残秽。与出家者。二窃施[葸-十+夕]等。与不食者。此即却是外物非仪。以少从多。在此门也。与前非法。有差別者。前约邪正。如施出家鬼神像等。应更与违辨別。前总此別。又解此约欲令违则。故在此门。亦不相滥。
疏数求往还亲附摄属。
注此第十四。数求亲附。是令求者。数数往还。亲附摄受。方施与也。菩萨不为。
疏依世名誉(至)规余敬叹。
注此第十五。有望求。三句三义。或为四义。规宜为窥。须更捡详。规矩于他。字义无失。
疏意劣限量。
注此第十六。设财不多。心亦广运。二十一別。
疏初少诳与后便倾败。
疏自怠䇿他。
注此第十九。有以此下。二为一种。论是如此。
疏不依来者次第均给。
注此第二十。不依次第。第二十一。物广行狭。第二十二。损来求者。今无此二。或前意劣限量之中。摄此行狭。
疏心不清净后生悔恼。
注第二十三。是翻三时清净施也。论云施前悦意。施时心净。施后无悔。此无初句。
疏求真与假。
注第二十四。以假为真。
疏先未运心。
注第二十五。非如还物。心卒施也。
疏不应其时乖仪散乱。
注第二十六。下句释上。时即道理。论更一句。自他施染。此若开之。可为三义。
疏嗤笑轻弄(至)研求不与。
注第二十七。心不殷重。亦可开四。有为五义。研求即是推问之义。故意推问不欲施。第二十八不令恣取。今此文无。
疏外道覔过(至)皆不应为。
注此下四义。是法施中。初之二句。不为求过外道说法。及施经卷。第二不施与衒卖者。第三不施与秘藏者。第四自业未成。亦不应施诸经卷等。结句可知。
疏与上相违一切应施。
注论文具有应不应文。对而说也。
注虽上谈心。不由巧慧。此下巧慧但说所行。乏字淮论。宜为足字。论云现有种种可施财物。或此义标。少应善遣。后解为正。此一巧慧。正在少财。中间两句。财足之文。相形而来。起下巧慧。揆犹量也。
疏知有怀悭(至)施种渐生。
注怀悭有二。一者在俗。一是师长。及轨范等。其先贫乏。文在第二。义通第一寄之树福。通悭及贪。与之令作。且自不为。寄犹权也。或犹托也倚也。树者立也。已下三句。唯在第一。言无损费仍为饶益者。以言慰喻不损汝财。令汝得益。及随喜文。连第一义。今如是引。意显㸦显。
疏见示相求知乐应与。
疏若有矫诈(至)令彼无罪。
注此中有二。有一来诳。初便觉知。有一来诳。初昧后觉。二既意同。故合为文。此即求者。望托事也。论云商人。应是买卖。或更思之。
疏若无财宝(至)令施无阙。
注随应巧求财来施。并许之也。
疏于佛正法(至)随应习施。
注说财布施。令他习行。故非法施。
疏常见惠舍(至)不敬忘念。
疏知余有法(至)或书写与。
注论此文接前外道覔过求法正法之下。前言业未成法。是不应施。今说转求。即是一连。未知疏主別引何意。应为前是直不施也。
疏若见余无(至)別碍胜须耶。
注设余无求。亦无力写。自业未成。不应便止。当审自心。尚有三心。三中是何。勿我于法悭垢缠心。不能施耶。勿我于法別意所碍。不欲施耶。別意所碍。即嫌恨等。为我于法有胜所须。不应施耶。
疏若有悭碍(至)妙智资粮。
疏若无悭碍(至)为满智因。
注观无悭碍。但为胜须。复设三思。施时为何。为灭染耶。为利他耶。为自利耶。
疏观无烦恼(至)非违净戒。
注初句初意。既无悭碍。即无所灭。不施无失。次下三句。成第三意。今若施时。不能如此。故不应施。亦为下成第二意。不施兼利自余有情。施时只为此一人也。既知不施。三义皆胜。故无过失。问此三行文。是说不施。云何科在行施之中。答是相形文。论文甚明。下文方问不施者故。疏中文有相翻之势。
疏善设轨仪(至)所守护持。
注二句总标。作净施佛。释上轨仪。言作净者。离悭染也。假言施他。而必不与。还白用。虽作假施。亦离重悭。世极悭者。不令人知。科在法施。甚为不当。论云财故。虽结言法。前中言财。故是通二。有科此下为应施中。甚失论意。论文明作二问答故。
注此释上言晓喻發遣。
疏于有怨苦(至)喜舍而施。
注此四无量。名胜意乐。次第配上怨苦德恩。于此文前。有四无碍施。今略不引。
疏若有四障(至)生不悭智。
注四障者。一先未串习障。二尠阙匮乏障。三躭著悦意障。四忻乐世果障。四智者。一觉悟智。二忍苦智。三知倒智。四不悭智。
疏应有闲静(至)生无量福。
注此但运心。名胜解施。无来求者。亦运心也。
疏于所爱宝(至)亦勿悭恡。
注论依增义。此难行施。遂立三种。今文既略。但有二名。此无第一财物尠少。自忍贫苦。由当前来第二障治。于第二中。更有长时。串习资具。有上品恩最上妙物。由当前来一三障治。
疏信心恭敬(至)而行惠施。
注此第五门善士施也。论有五相。一信心。二恭敬。三自手。四应时。五不损。前第四门。一切门施。有其四相。约物有二。自物化他。施境有二。一非来求。父母妻奴。乃至大臣。二是来求。行相既略。故今不引。次下更有一切种施。有十一相。及遂求施。有其八相。义不过前。故此不引。其十一相。分为六七。遂求为八。故成增义。
疏此有三种(至)而行法施。
注二世乐施。论有九相。财法无畏。各三相故。财施三者。物妙。如法。调伏悭垢。调伏积藏。今但引初。或广修言。颇该后二。后二別者。悭即执财。藏即自用。无畏三者。除怖鬼傍。除怖王贼。除怖水等。此总具三。法施三者。无倒说法。称理说法。劝修学处。此有劝修。余并略之。或劝字中。可摄初二。初二別者。初离相翻。即四倒等。彼离泛谬。
疏速疾而与(至)无竞无慢。
注论有十相。一不留滞。二不执取。三不积集。四不高举。五所依。六不退弱。七不下劣。八不向背。九不望报恩。十不悕异熟。此中有三。如文可知。疏中如速舍者一句。宜为上段。科注脚错。宜注随字逐难释者。不留滞者。施心疾与过求者心。不执取者。不邪执为空无有果。乃至唯施极净。不积集者。非广积已然后顿施。不高者。于来求者。心生嫌下。亦不与他竞胜而施。无依者。不依名誉。无退弱者。三时清净。不下劣者。择其好物。无向背者。平等心。
般若心经幽赞崆峒记卷上
校注
赞上一有幽字 一无结字 一无六字 耶通邪用 一无悕字 文诲一作广文海 近一作递 也一作已 谛轮一作诤论 彼疑被 二一作三 戒一作我 解一作牒次同 纵一作颂 纵一作假 诠下一有谈字 教上一有非字 道上一有中字 现一作显 波一作汲 唯一作离 契一作总 尔一作合 自上一有识字 犹一作独 助一作即 色一作苞 必一作如次同 炎一作火 一无为断二字 观一作劝 过一作遇 有一作自 遗一作遣下同 颂一作显 足一作行 得一作符 并一作辨 所上有无字 行一作作 熟一作就 共一作其 事一作等 愍一作敏 徧一作偏 住一作位 答一作界今谓疑略 立疑之 必一作如 盛一作感 见一作是 大上一有生字 趣一作修 死下一有众字 一无二句二字 句下一有二句一句四字 曰一作目 差一作著 虽三一作三虽 愿一作观 观下一有其字 自上一有唯字 依一作由 现一作观 违作遣 来一作表 视一作观 应作隠 字想一作相字 想一作相 熟一作就下同 就下一有即当成就四字 是下一有地等如是四字 此下一有合字 三一作二 难下一有得字 奉一作拳下同 常一作当 物晴一作物者物情 成下一有文字 掩一作捺 顶一作须 疏无财字 权一作推 赡一作瞻 为下一有之字 白下一有自字 五下一有无字【经文资讯】《卍新续藏》第 26 册 般若心经幽赞崆峒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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