悬论
一 释经题
一、波罗蜜多:佛法有它的目的,和达到此目的的方法,我们要想了解它,可以用本经的「度一切苦厄」、「能除一切苦」,即经题的「波罗蜜多」来说明。佛法就是要对这现实世间的苦难,予以彻底的解决。波罗蜜多是梵音,译成中文可有两个意思:一、凡事做到了圆满成就的时候,印度人都称做波罗蜜多,就是「事业成办」的意思。二、凡作一事,从开始向目标前进到完成,中间所经的过程、方法,印度人也称做波罗蜜多,这就是中文「度」(到彼岸)的意思。其实,这只是同一语词的两种——动、静解释。佛法的目的,在使人生的苦痛得到解决,达到超脱苦痛的境地。能解除这人生苦痛的方法(动的),名之曰波罗蜜多;依照佛法中的方法做到苦痛的解除(静的),也名为波罗蜜多。这样,现在就把「波罗蜜多」,局限在解除苦痛的意义上。但苦痛是什么?从何而来?「度一切苦厄」的方法又如何?
苦是一种感受;苦痛,有它的原因,知道苦痛的原因以后,才能用适当的方法来防制它消灭它。从引發苦受的自体说,可大分为「身苦」与「心苦」。身苦是因生理变化所引生的不适意受,如饿了、冷了、疲劳辛苦了……,这都是身体上的苦受。心苦是精神上所感受的苦受,如憎、怒、哀、惧等。身苦是大体同样的,如饿了觉得难过,你、我、他都是一样的。心苦就不然了,如人观月,有的人觉得月光皎洁深生愉快,有的人因望月而思亲念旧,心怀悲楚。观剧、观花、饮酒等一切,都有同样的情形。在同一境界,因主观心绪的差別,可以引生不同的感受,这就和身受不同了!实在说来,身心二受是互相影响的,如生理变化所引生的饥渴等苦——身苦,可以引生心理上的烦忧,因之弱者自绝生路,强者挺而走险,这是极常见的事。反之,心理上的痛苦,也可以引發身苦,如因情绪不佳而久卧床榻等。身苦,由于人为的努力,还易于解决;但同样的环境,因人的身世不同、知识不同、情绪不同、意志不同,感生的心苦也各各不同,这就难得解决了。世间一般学术,对此心苦简直是没法解除的,只有学习佛法才可以得到解除。虽然佛法不是偏于心的,但可以知道佛法的重心所在。
从引發苦痛的环境说:有的苦痛是因物质的需求不得满足而引生的(我与物),有的是由人与人的关系而引生的(我与他),有的是与自家身心俱来的(我与身心)。此与身心俱来的痛苦,虽很多,然最主要的有「生」、「老」、「病」、「死」的四种。生与死,一般人不易感到是苦;在苦痛未發生之前,侭管感不到,可是生理心理的必然变化,这些痛苦终究是会到来的。人不能脱离社会而自存,必然地要与一切人發生关系,由于关系的好坏浅深不同,所引生的痛苦也就两样。如最亲爱的父子、夫妻、兄弟、朋友等,一旦生离死別,心理就深生懊丧、苦痛,佛法中名此为「恩爱別离苦」。另有些人是自己所讨厌的,不愿与他见面的,可是「冤家路狭」,偏偏要与之相会,这名为「怨憎会遇苦」。此因社会关系而引生的爱別离、怨憎会苦,是常见的事,稍加回思,就可以知道。还有,人生在世上,衣、食、住、行是生活所必须,有一不备,必竭力以求之。求之不已,久而不得,事与愿违,于是懊恼萦心,佛法名此为「求不得苦」。也有想丢而丢不了的,也可以摄在此中。像上所说诸苦,可大分三类:一、因身心变化所引生的苦痛——生、老、病、死;二、因社会关系所發生的苦痛——爱別离、怨憎会;三、因自然界——衣食等欲求不得所引生的苦痛。
世间的学术、宗教、技巧,莫不是为解除人生痛苦而产生的。然而努力的结果,至多能解除自然界的威胁和少部分的因社会关系所發生的痛苦。这因为自然界是无生的,依必然的法则而变化的,只要人能發见它的变化法则,就可以控制它、利用它。社会关系就难多了,如發生同一事件,以同一的处理法,但每因群众的心境与处理者之间的关系不同,得到完全不同的结果。这还不是最难解除的,最难的那要算各人身心上的痛苦了。照说,自家身心的事,应该易于处理,实则是最难的。人对自己究竟是什么?心裡是怎样活动的?实在不易认识,不易知道。连自己都不认识,还能谈得到控制自己、改造自己吗?因此,想控制自己,解放自己,非认识自己不可。佛法虽无往而不在,但主要的在教人怎样觉悟自己,改造自己以得痛苦的解除。如我们不求自我身心的合理控制与改造,那么因自然界而引起的苦痛,我们也没办法去控制,反而增多痛苦!依佛法,社会也只能在人类充分觉悟,提高人格,發展德性,社会才能完成彻底的更高度的和平与自由。从合理的社会——平等自由中,控制与利用自然界,才能真得其用。否则,像现代的科学,对于近代人类不能不说厥功甚伟,然因没有善于运用,利器杀人的副作用,就随之生起,甚至引起世界文明被毁灭的危险。所以,人不能从解除自己身心上的烦恼矛盾下手,任何控制自然、人群的办法,是不会收到预期效果的。因此,我们要「度一切苦厄」,应首先对自己予以改造。唯有这样,才能合理的根本的解除人世间的苦痛。
佛法解除苦痛的方法是如何呢?原则的说,可分二种:一、充实自己:增加反抗的力量,使苦痛在自己身心中冲淡,不生剧烈的反应。如力量小的担不起重物,感到苦难;而在锻炼有素精强力壮者,则可把著便行,行所无事。二、消灭苦痛的根源:知其原因,将致苦的原因对治了,苦果自然不生。
我们知道,佛法所讨论的「度一切苦厄」、「能除一切苦」,是著重在自我身心的改善与解放的。因为度苦、除苦的境界不同,所以产生了大乘与小乘。侧重否定的功夫,希求自己的苦痛解脱而达到自在,这被称为小乘。大乘也是希求度苦除苦的,但他更是肯定的,侧重于离苦当下的大解脱自由;又由推己及人了知一切众生的苦痛也与我无异,于是企图解除一切众生苦痛以完成自己的,这就是大乘。从人生正觉中去解除苦痛,大小乘并无不同。这本不是绝对对立的,如释迦牟尼佛因见到众生的相残相害,见到众生的生、老、病、死苦而推知自己,又由自己推知他人,知道都是在苦痛裡讨生活;于是就确定了解脱自他苦痛的大志,走上出家、成道、说法的路。后代的大小乘,不过从其偏重于为己及为人而加以分別罢了!
佛法以解除苦痛为目的,除苦必须解除苦痛的根源。致苦的原因,自然是很复杂,但主要是原于我们内心上的错误,及由于内心错误而引生行为的错误。人人的内心与行为不正确,社会意识与發展的倾向,自然也就不能无误了!由错误的行为影响内心,又由内心的错误引导行为;于是互相影响,起诸恶业,招感苦果,无时或已!因此,释尊教人从行善止恶的行为纠正,达到内心的清净解脱;同时,必须内心清净而改正了,行为才能得到完善。就是生死的苦痛,也就可以根本地得到解除了。由此,内心与行为中,内心是更主要的。人之所以动身、發语,不尽是无意识的,大都从發动的意识——内心上来。内心的错误,可分二种:一、欲,二、见。欲是约情意方面说的,和欲望的欲多少有些差別。欲以追求为义,追求不得其正,这才成为欲望,也可名为恶欲。欲有多方面的,欲求财富,欲求名闻,以及各种物质上的享受都可名欲。深一层的,耽著不舍即名为爱;在世间人看起来,爱是很好的,佛法则说爱如胶漆一样,一经染著,则纠缠不清,不免要受它的牵制,不得自在。经裡常说:因爱欲故,父与子争,子与父争,乃至种族国家与种族国家争,争争不已,于是造成了充满苦痛的人间。见是思想方面的,由于对事物的认识不同,于是發生意见冲突。如西洋因宗教的信仰不同而连年战争,哲学家因彼此的见解不同大兴争吵,此一是非,彼一是非。此虽属于内心方面的,然因此而表现于行动,就發生绝大的问题,造成家庭、社会、国家、世界的不安定——这种现象,尤其是现在这个时代,更属显而易见。见是知识方面的,世间知识不但老是与欲求合在一起,而且这种知识有著根本的错误。这不是说世间知识没有世间的真实——世谛性,毫无补于人生,是说它有某种根本错误,有某种普遍的成见,所以与私欲相结合。这才知识越广,欲望越大;欲望越大,苦痛越多。欲望固可推动知识的發展,知识也能帮助欲望的满足;但因为斗知机先,人欲横流,结果世间苦痛,还是有增无已!古人知识虽浅,人民尚可安居乐业,现在的人知识增长,人民几乎寝食为忧。我们不但是欲望的奴隶,还是思想的奴隶呢!
各人的爱见,互相影响,互相推动,造成了家庭、社会、国家的行为错误;招感著个人的苦痛,乃至家庭、社会、国家的苦痛。依佛法的观点,不仅此人类共同的苦痛,根源于内心——爱见与行为的错误;众生流转于生、老、病、死的苦痛中,也还是根源于此。世间的一切,什么都不是突然而有的,有了也不会无影响的。一切的一切,都是在因缘和合与消散的过程中流转。近代的科学家,只知道物质不灭,而不知道精神也是相续不灭的。我们这一生的生命现象,并不是由于父母的结合而突然新生的,他是由于过去某种行为的错误而招感来的。从过去而招感流转到现在,那么由现在的行为也还要招感到未来。这三世流转的生死,可说是生命之流,都是因心的错误指导行为而引生的。如果我们不想老是这样生死苦逼来去流转,那就得先从發动行为的内心错误上改造起。所以三世流转的生死苦也好,现实人间的苦痛也好,需要解决的苦痛虽有浅深不同,原则并无不同。我们要消除苦痛,非先从内心上的爱欲和知见改造起不可。自然,这就是行为的改善,也即是人我关系的改善。
二、般若波罗蜜多:佛法中谈到解除苦厄的方法,即关于改造错误欲见的方法,六波罗蜜多实为主要。六波罗蜜多是:(一)、布施,就是牺牲自己的精神和物质甚至生命,去作有益于他人的事。(二)、持戒,不应该做的决定不做,应该做的努力去做,这就是佛说的「诸恶莫作,众善奉行」。例如在消极方面,制止残杀生命的恶行;积极方面,更去做救济保护生命的善行。(三)、忍辱,正名为忍,彻底解除人生的苦痛,需要极大的坚忍才能成功。有此坚忍,不怕困难,忍受逼害,冲破险阻,才能勇往直前地去做自他俱利的事。上面所说的施、戒、忍,著重在我们行为的改善。(四)、精进,对于善的事情,不怕任何困难,抱定决心去作,才能有所成就;懒惰懈怠是什么事也不会成功的。严肃的、坚强的、向上的、百折不回的勇气与决心,即是精进。(五)、禅定,禅华语静虑,即精神的安定与集中的境界。世间欲爱与知见的扩张,是多少与此内心的散乱有关。古人说「制心一处,无事不办」,这就是说:由于禅定的力量,可以控制自己的内心。这确是体验真理、發生智慧必须的特殊训练。但这不过把我们的精神集中起来便于管理而已,一旦出了禅定的心境,依旧要纷散混乱起来。所以上面的五种波罗蜜多,对于苦痛根源的爱见,还是不能彻底解决的。(六)、般若,译为智慧,有了智慧,错误的见解可得到纠正,五种波罗蜜多也可以得到正当的指导。佛法裡特別尊重智慧,因为只有智慧才能彻底度一切苦。
经上说「五度如盲,般若为导」,并以种种功德称扬赞叹。有些人不知佛经赞叹智慧的用意,于是以为只要有般若,其余的五度就可以不要了,这是错误的。智慧是领导者,它需要与布施等行为配合起来,使所修所行的不致發生错误,这才是佛法重智慧的真义。
般若慧和世间的知识不同:般若慧是从深刻地体验真理所得到的,如释迦佛在菩提树下因获得了体验真理的智慧而成佛。这样,般若的智慧,我们不是就没有分了吗?这也不然,我们虽还没有体验真理的智慧,可是佛法即是依体悟真理的智慧而流出来的,我们依止佛的经教指示渐渐思惟观察,起深信解;这虽不是自己体验真理的智慧,然也是类似的智慧。生得智慧虽人人都有,然解脱苦痛根源的智慧,不经过修习,确是不容易得的。所以佛法教人多闻熏习,听闻日久,解法智生,这在佛法名闻所成慧。闻解以后,再于自己心中详审观察,如是对于前所了解的问题可以更得到有系统有条理的深一层认识。同时,将此深刻的悟解,指导行为而体验于寻常日用间,佛法名此为思所成慧。思后更修禅定,于定境中审细观察宇宙人生的真理,此名修所成慧。再不断的深入,常时修习,般若智慧即可發生。
智慧,可以分为两种:(一)、世俗智,如世之哲学家、科学家等,他们都有对于宇宙人生的一套看法,有他种种的智慧与相对的真理。虽然这是不究竟的,若就广义的智慧说,他们解说宇宙人生的世俗智,也可以包含在般若裡(方便智)。(二)、胜义智,这是就特殊的智慧说。佛法体验真理的智慧,是彻底的、究竟的,这与世间智慧不同而是特殊的。体验真理的智慧得到了,生死流转中的一切苦痛,都可以因之而解决。苦痛的大树,有本有干有枝有叶,我们要除掉它,不能光在枝叶上下功夫,必须从根本上去掘除,佛法就是以般若智从根本上解除人们苦痛的。所以佛法中所讲的般若,主要是特殊的。佛、菩萨、罗汉都有此智慧,不过佛、菩萨的心量大,智慧也大些。因此菩萨应遍学一切法,菩萨虽学一切法,以有特殊的智慧,世间智慧的错误可以为之拣除,融摄贯串使世俗慧亦成为圆满而合理的。从般若而引出方便智,即能正见世间的一切,这就是上面所说广义的智慧了。常人对此,多不了解,于是生起种种误解:有些人以为佛法所指的智慧是特殊的,有了这特殊的智慧,其他的世俗智慧就可以不要了,这种人忽略了遍学一切法门的经训。另一些人以为世俗的知识不可厚非,应当去学,可是学而不返,忘记了佛法特重的智慧是什么了。所以修学佛法的人,应该对佛法所崇重的特殊智慧致力以求,而世俗的一般智慧,也不能忽略。
般若是最高的智慧,其内容深细难了,由于般若的最高智慧,才能亲证宇宙人生的根本真理。真理是什么?这不必另外去找说明,可以就在日常见闻的事物上去了解。依佛法说,一切事物的存在,都不过是原因条件的假合,凡是假合成的东西,它的本身一定是迁动变化的;他依原因而存在,同时又与他法作缘,他法也迁流变化而存在。这种互相影响互相推动的关系,佛法简称之曰因果系。因果法则,是遍通一切法的。如一株树,有种子的因,与水、土、日光的缘,和合起来,生芽、抽枝、發叶、开花、结果。若是原因和助缘起了变化,树的本身也就跟著变化了。人也是这样,富贵、贫贱、贤明、不肖,都不是没有因缘的。上面曾说:人依内心的正确与错误引生行为的合理不合理,由此感招苦乐不同的结果,这也就是因果必然的现象。任何事物,都不许例外,佛法就是依因果法则说明一切的。存在的是结果,同时也是因;凡是可为因的,也必是从因所生的。但一般宗教就不然,如耶稣教说一切事物是上帝造的,上帝不由他所造。这样,上帝唯是原因而不是结果了!佛法呵此为不平等因。还有说什么时、方、物质等为诸法因的,这在佛法总呵之为非因计因。或说诸法是无因生的。诸经中依因果法则,遍予破斥。唯有依于般若慧,了达诸法的因果事理,才是正确的知见。然了得因果现象,还不是佛法中最究竟的;最高的智慧,是要在因果现事的关系中,深入的去体验普遍而必然的最高真理。佛就是体验了这最高真理的;佛的伟大,也就在他能把真理完满的洞达。宇宙人生的真理,佛说有三:
(一)、诸行无常:这一真理,说明了一切事物都在因果法则下不断地迁流变化,其中没有什么永恒不变的东西。在从前,或许不容易了解,由于近代科学进步,已经不甚难懂了。不过,世人也只能在诸法的流动变化上了达其外表,还不能达到诸法没有不变性的究竟义。这诸行无常的真理,是从纵的时间方面来说明的。
(二)、诸法无我:我,在佛法裡有它特殊的定义。一般人总以为事物上有一个独立存在的东西——我。依佛法讲,存在的事物都不过是因缘和合的假相,其中没有什么可以独立自存的。如一幢房子,看来好像是整然一体,然仔细推敲起来,房子是由众多砖瓦木石所合成的。五指伸开来,拳还能存在吗?这说明了物体是因缘生的,只有假相,没有实体。就是分析到了一微尘、一电子,也还是因缘的假相,没有什么独存的个体。这诸法无我,是从横的空间方面说的。了知空间的一切法,都是没有独立存在性的,如国家是由土地、人民、主权所合成的,人是筋骨血肉发毛爪齿所合成的,除去了这许多合成国家、人身的质素,是没有实体或是形而上的存在。
(三)、涅槃寂静:这说明了动乱变化、假合幻现物的最后归宿,都是平等无差別的。一切事物,是动乱差別的,也是寂静平等的。如审细的观察诸法,就可以發现动乱差別的事物,即是平静无差別。这种种差別归于平等、动乱归于平静的——涅槃寂静,如枝叶花果的形色各殊,但对光的影子,是没有差別的一样。涅槃寂静,是依诸行无常、诸法无我体验所得到的。如对前两真理不能了解,这涅槃寂静的真理,也就不会正确的了解。这如在波浪的相互推动激荡——无常无我上,了知水性的平静一样。波浪是依水而有的,波浪因风而起,风若息下来,水自归于平静。但这平静不必要在风平浪静的时候,就在波涛汹涌动荡不停的时候,水的本性还是平静的。人在生死的流转裡也是一样,苦乐、人我、是非、好丑,动乱万千,就在此动乱万千的流转当中,了知涅槃的平等寂静。上次说到,纠正我们内心上的错误,引导行为入于正轨,即达到此涅槃寂静的境地,就可以得到生死苦痛的解脱了。
上面三者,总名之为三法印,印有不可变更和确实性的意思。这三者是佛陀从因果法则上体验得到的,因人的智慧不同,所以通达的真理也有点不同。小乘要一步步的向前悟入,先了解诸行无常、有必归无,再了解诸法无我,由此进而离却烦恼体验诸法的涅槃寂静,这是渐进的体验。大乘菩萨就不必如此,只一「空」字,就把三法印统摄起来。空,是真理中最高的真理,最究竟的真理。但一般人对于空,都有误解,以为空是什么也没有了,于是懒惰疏忽,什么也不努力,这是极大的错误!不知空是充满革命的积极性的——太虚大师曾约空义,作〈大乘之革命〉。如太虚大师《自传》裡有一段写到他在西方寺看《大般若经》的时候,「身心渐渐凝定,忽然失却身心世界,泯然空寂中灵光湛湛,无数尘刹焕然炳现如凌虚影像,明照无边。坐经数小时,如弹指顷,历好多日身心犹在轻清安悦中。……从此,我以前禅录上的疑团一概冰释,心智透脱无滞;曾学过的台、贤、相宗以及世间文字,亦随心活用,悟解非凡」。因为大师胜解了空义,所以就与一般人不同!大师了知世间上的事物都是无常的、无我的,一切事物离开了关系条件的存在別无他物,所以对于现在佛教中有不适合时代社会需要的地方,力主改革;而一般保守者忽略诸法无常无我,所以多方反对。但大师仍以勇猛心、无畏心为佛法奔走呼号。由此看来,若真能悟证——即使少分了解空义,对于行事,也必能契合时机,勇往直前。
菩萨悟证了空的真理,即于此空性中融摄贯串了诸行无常、诸法无我、涅槃寂静的三法印。因为,我们要了解空,须从这三方面去理解:(一)、世间没有「不变性」的东西,这就是诸行无常。诸法既没有不变性,所以都是无常变化的。从否定不变性说,即是空。(二)、世间没有「独存性」的东西,一切事物都是因缘假合,小至微尘,大至宇宙,都是没有独存性的,所以无我。从否定独存性说,也即是空。(三)、世间没有「实有性」的东西,常人总以为世间事物有他的实在性,这是一种错觉,克实的推求起来,实在性是不可得的;实在性不可得,也即是空。三法印从否定的方面说——泯相证性,即是显示空义的。不变性不可得,独存性不可得,实在性不可得,不可得即是空。空,不离开因果事物而有空,即事物的无常变化,无我不实,自性寂灭。以空——一实相印贯通诸行无常、诸法无我、涅槃寂静的三法印,每为一般人所不了解,所以特別指出来。
般若是通达真理的智慧,与世间的一般知识不同。般若——实相慧,即能真知诸法真理的,如即空的无常、无我、涅槃寂静。凡是真理,要合乎三个定义:(一)、凡是真理,必定是本来如此的;(二)、又必定是必然如此的;(三)、还必是普遍如此的,时不分古今,地不分中外,大至宇宙,小如微尘,都是如此的。这近于哲学者所说的「最一般的」或「最哲学的哲学」。但哲学家所说的,由于推论、假定,或由于定境,与佛法不同;佛法是佛陀及其弟子们,以般若亲自证得的。至于普通的知识,大概可以分做两种:(一)、有些认识,即常识(科学也是常识的精制)可以知道是错误的。(二)、有些认识,常识(即使是科学)也不能知道是错误的。常识上以为不错误的,为大家甚至世间学者所共同承认的,都是外由五根缘境,以及内由意识分別所得到的影像,即为世间的真实,或者即作为真理看。依佛法,常识可以知道是错误的,有些是完全错误的,或也有相对真实性的。如小孩看到「云驶月运」,以为月亮是在跑,这当然是错误的;但这种错误在眼根缘境的印象上,有它相对的客观性。不过成人以意识推察,知道由于云的飞行,这才以意识比量修正根识的似现量。虽明明见到月亮飞行,而不以为然,说这是错误的认识。这种认识,在人类知识的發展中,不断在进步,不断在修正自己过去的错误。所以世间的知识,每每是觉得今是而昨非的。还有常识——那怕是科学,也是不能彻底知道是错误的。如一般人总以为事物有不变性的、独存性的、实在性的东西,总以为这是千真万确的。其实,事物那裡是这样?一切事物都是变动的、假合的、非实在的,即是毕竟空的。然而常识不以为然,即科学与哲学家,也只达到部分的近似。科、哲学家虽能推知世间某些常识是错误的,然仍不彻底,因为常识和科、哲学家的推论,都是依据见闻觉知为基本的,而五根的触境生识,是静止的、孤立的、取为实在性的。而无始来习以为性的意识,也不能免除自性的妄见。佛法能从根识及意识的认识中,彻底掀翻自性的妄见,这才能契入究竟的真理。所以,佛法教人修定习慧——般若,根除心理上的错误,通达法性空即无常、无我、涅槃寂静,亲切证验,做到去来坐卧莫不如此。
依般若慧体验真理,根除内心中的错误,导發正确的行为,则烦恼可除,生死可解。论到内心中的错误根本,即是执为实有自性而是常、是我的,略可分为二类:(一)、我执,(二)、法执。法执,是在一切法上所起的错误,其中最根本的执著,即有情——人们在见闻觉知上不期然而起的含摄得不变性、独存性的实在感。众生于中起执,不是全由意识计度得来,在五根对境时,影像相生,即不离此实在感;意识再继之以分別,于是妄执实有自性。一切的错误,根源于此,举凡宗教上的天神,哲学上的实体、本体,都从这种错误而来。我执,这是对于有情不悟解为因缘幻有而执有不变性、独存性、实在性。我即有情,不外是因缘的聚合,有什么实在性、不变性,如一般所计执的个体、灵、神我?特別是人们直觉的,于自身中计执有我——萨迦耶见,于所对的一切事物,以己意而主宰他,即计为我所。这种我——有我必有我所的计执,在生死轮回中,实为一切执著一切苦痛的根本。我执和法执的对境,虽有不同,然计执为不变性、自在(独自存在)性、实在性,是一样的。于自身中所起实有自性执,名为我执;在诸法上所起的执著,名为法执。此二执中,我执更为重要。世间自私自利的,不免要受大家的批评,其所以自私自利者,即因内计有我,求我之扩展,以一切为我所,于是只问目的不择手段。佛法首先教人除却我执,我执没有了,即能契合于缘起的正理,符合于群众的正义,行为自然合理了。一己的私蔽虽去,而众生的我执还在,于是起怜愍心,愿使一切众生同离我执,共证无生。佛法把引生错误思想、不道德行为的我执,彻底揭發出来;使人能离自我见,建立一切合理的道德,而苦痛的生死流转,也就能从此解脱。
我执和法执,为出生一切错乱苦痛的根本,而我执尤为根本。我们要断除烦恼,必先除掉这生起烦恼的根本——我执。佛世,弟子们根利慧深,佛为他们说无我,弟子们即能了达无我性空。后人不解佛意,于是听说无我,转执法有;为了对治他,所以大乘经特详法空。罗什法师答慧远法师书,曾谈到此义。所以学者应当了知空(即无常、无我、涅槃)是佛法中的最高真理,应遍观一切法空。但博观必须反约,要在妄执根本、生死根本的我执中,深观而彻底通达无性。这根本的我执破除了,其他的一切错误也就可以破除以及渐渐破除了。修学佛法,应先从舍离我执——悟入即空的无我入手。
三、般若波罗蜜多心经:波罗蜜多,是度一切苦厄;般若,是解除苦痛的主要方法;此经就是显示这出苦主要方法的精要。心,可以有多种的解释,然此处取心要、精要的意思。
佛法有五乘的差別,五乘都是佛法,究竟那些是最主要的呢?佛为一些根机浅的,但教他受持三归、奉守五戒,乃至教他修四禅、四无色等定,这是世间的人、天乘法。又印度人一向著重山林的生活,偏于自了,佛为适应这一类的根机,为说声闻、缘觉乘法,使从持戒、修定、發慧的过程,解脱一己的生死苦痛。这些,都不是究竟的佛法,不是契合佛陀本怀的佛法。唯有菩萨行的大乘法,才是佛法中最究竟的心要。大乘法可以从三个意义去了解:(一)、菩提心,菩提心即以长期修集福德智慧,乃至成最后圆满的遍正觉,为修学佛法的崇高目标,坚定信愿以求其实现。(二)、大悲心,菩提心是从大悲心生起的,大悲心是对于人世间一切苦痛的同情,想施以救济,使世间得到部分的与究竟圆满的解脱自在。有情——人是互相依待而存在的,如他人不能脱离苦痛,即等于自己的缺陷,所以大乘要以利他的大悲行,完成自我的净化。(三)、般若慧,有了崇高的理想、伟大的同情,还要有了达真理的智慧,才能完成圆满的人生——成佛。以此三种而行六波罗蜜多,是大乘佛法的特质。般若波罗蜜多,即大乘六波罗蜜多的別名,所以《般若波罗蜜多心经》,可解说为大乘心,大乘法即佛法的心要。
然大乘中法门很多,在很多的大乘法门中,般若波罗蜜多又算是主要中之最主要了。因为修学大乘的菩萨行,无论是利济他人或是净化自己,都需要般若的智慧来领导——不是说只要般若。布施乃至禅定,世间外道也有,算不得是佛法中的特法。《般若经》裡常说:般若为导。若没有般若,一切修行皆成为盲目的,不是落于凡外——人、天,就是堕于小乘——声闻、缘觉。从教典说,「一切经中《般若经》最大」。因为《般若经》是特別發扬般若的体悟宇宙人生真理的,所以《般若经》在一切经中为最大。在全体大乘法中,般若波罗蜜多及其经典最为精要。所以《般若波罗蜜多心经》,用六离合释来说,是持业释,般若波罗蜜多即是心。
更进一层说,此经是一切《般若经》的心要:《般若经》的部帙繁多,文义广博,此经以寥寥二百余字,摄之净尽,可说是《般若波罗蜜多经》的心要了。
上面所说的心义,一、整个佛法以大乘佛法为主要、为中心;二、大乘法中以般若波罗蜜多法为主要、为中心;三、《般若波罗蜜经》中,又以此经为主要、为中心,所以名为《般若波罗蜜多心经》。
经,梵语修多罗,译为线,线有贯摄零星散碎的功能。佛弟子将佛所说的法,依文义次第,结集成章成部,如线贯物一样,能历久不失,所以名为修多罗。中文的经字,本也是线,如织布有经线、纬线。后人以古代有价值的典籍为经,渐渐附以可依可法的尊贵意思,所以佛典也译之为经了。
二 释译题
唐三藏法师玄奘译:此经是从梵文译过来的,译者是我国初唐时最享盛名的玄奘法师。《心经》的译本,截至清季就有七种。最早的是罗什法师译的;奘译是七译中的第二译,在中国最为盛行。师俗姓陈,河南人。出家后遍学三藏,于经论深义,有疑莫决,于是即萌到印度求法的志愿。于贞观元年,潜出国境,冒险犯难西行,终于在印广学教法,经十七年,于贞观十九年学成归唐,朝野崇敬备至,于是立寺翻经,为我国译经史上的权威者。若欲详知奘师历史,请读《大唐慈恩三藏法师传》。
正释
经文都有初、中、后三分:初即序分,叙说法时、处、因缘、听众等。中为正宗分,正说当经义理。后为流通分,即经末信受奉行、作礼而去等。今此《心经》,无首无尾,辟头一句,就是「观自在菩萨行深般若波罗蜜多时」。但赵宋施护的译本,三分具足。有人说:奘师译的是略本,所以不具三分。然从另一观点看,奘师所译的《心经》,才是《心经》原型。此经本是《般若波罗蜜多经》中的心要,在六百卷的《大般若经》裡,有〈相应品〉,此品有与本经几乎完全相同的文句,不但不是观自在菩萨说的,而是佛直接向舍利子说的。此经应该是《大般若经》裡的精要部分,古德为了易于受持,特地摘出来单行流通,所以名为《般若波罗蜜多心经》。这样,本经没有首尾,不是更合理吗?后人以为经有三分,见此经首「观自在菩萨」一句,于是即将此经添足三分,而作为观自在菩萨所说的了。
甲一 标宗
观自在菩萨,行深般若波罗蜜多时,照见五蕴皆空,度一切苦厄。
甲二 显义
乙一 正为利根示常道
丙一 法说般若体
丁一 修般若行
戊一 广观蕴空
己一 融相即性观——加行
舍利子!色不异空,空不异色;色即是空,空即是色。受、想、行、识,亦复如是。
这是解释总标中五蕴皆空的。五蕴为什么是空的?欲说明此义,佛唤「舍利子」而告诉他。舍利子是华梵合璧的名词,梵语应云舍利弗多。弗多即子义,舍利是母名。印度有鸟,眼最明利,呼为舍利;其母眼似舍利,因名为舍利。舍利所生子,即曰舍利子,从母得名。舍利子在佛弟子中,智慧第一。本经是發挥智慧的,故佛唤舍利子以便应对。
佛明五蕴皆空,首拈色蕴为例。色与空的关系,本经用不异、即是四字来说明。不异即不离义,无差別义。色离于空,色即不成;空离于色,空亦不显。色空、空色二不相离,故说「色不异空,空不异色」。有人听了,以为空是没有,色是有,今虽说二不相离而实是各別的,空仍是空,色仍是色。为除此种计执,所以佛接著说:「色即是空,空即是色」。即表示空色二不相离,而且相即。
佛法作如是说,有其特殊意义。印度的一分学者,以为涅槃与生死,烦恼与菩提,是不相同的两回事,离了生死才能证得涅槃,离了烦恼才能获得菩提。生死和烦恼是世间杂染法,涅槃、菩提是出世清净法,染净不同,何得相即?这种见地,是从他们的宗教体验而得来。宗教体验,世间的一般宗教,如耶、回、印度教等,也都有他们的体验,如上帝、真宰、梵我等。若说他们都是骗人的,决不尽然,他们确是从某种体验,适应环境文化而表现出来的。不过体验的境地,有浅深,有真偽。佛法的目的,在使人净除内心上的错误——烦恼,体验真理,得到解脱——涅槃。一分学者依佛所说去持戒修定净除烦恼,体验得「超越」现象的,以此为涅槃。于是,以为世间和涅槃,是不同性质的。在修行的时候,对于世间法,也总是远离它,放身山林中去,不肯入世作度生的事业。这种偏于自了的超越境,是不究竟的,所以被斥为沈空滞寂者。真正的涅槃空寂,是要在宇宙万有中,不离宇宙万有而即是宇宙万有的。因此,修行也不同,即于世间利生事业中去体验真理,净化自己。古德说:『佛法在世间,不离世间觉。』觉悟即在世间法而了达出世法,由此大乘能入世度生,悲智双运。有所得的小乘,体验到偏于「超越」的,于是必然地走入厌离世间的道路。龙树菩萨在《大智度论》裡,讲到『色不异空,空不异色;色即是空,空即是色』时,即以《中论》生死涅槃无別去解说。大乘的体验,不妨说是「内在」的。论到宗教的体验,有人以为这是一种神秘经验,既称为神秘的,此中境界就不是常人所能了解。因之,经验的是否正确,也无从确论。现见世间一般宗教,他们依所经验到而建立的神、本体等,各不相同,如耶教的上帝,印度教的梵我,所见不同,将何以定是非?依佛法,这是可判別的,一方面要能洗尽一切情见,不混入日常的计执;一方面要能贯彻现象而无所碍。真俗二谛无碍的中道,即保证了佛法的究竟无上。佛法是贯彻现象与本体,也是贯通宗教与哲学,甚至通得过科学的,所以有人说佛法是科学而哲学的宗教。
从理论上说,色(一切法也如此)是因果法,凡是依于因缘条件而有的,就必归于空。如把因果法看成是有实自性的,即不成其为因果了。因法的自性实有,即应法法本来如是,不应再借因缘而后生起;若必仗因缘而能生起,那法的自性必不可得。由此,一切果法都是从因缘生,从因缘生,果法体性即不可得,不可得即是空,故佛说一切法毕竟空。反之,果法从因缘有,果法的作用形态又不即是因缘,可从因缘条件有,虽有而非实有,故佛说一切法缘起有。可知色与空,是一事的不同说明:所以色即是空,空即是色。常人于此不了解,以为空是没有,不能现起一切有。不知诸法若是不空,不空应自性有,即一切法不能生。这样,有应永远是有,无应永远是无。但诸法并不如此,有可以变而为无,无的也可由因缘而现为有,一切法的生灭与有无,都由于无自性毕竟空而得成立。性空——无不变性、无独立性、无实在性,所以一切可现为有,故龙树菩萨说:『以有空义故,一切法得成。』本经所说『色即是空,空即是色』,即说明此空色不相碍而相成的道理。经中接著说:「受、想、行、识,亦复如是。」这是说:不但从色的现象说色不异空乃至空即是色,若从受的现象上说,也是:受不异空,空不异受;受即是空,空即是受的。想与行、识,都应作如是说。空是一切法普遍而根本的真理,大至宇宙,小至微尘,无不如此,即无不是缘起无自性的。能在一法达法性空,即能于一切法上通达了。
己二 泯相证性观——正证
舍利子!是诸法空相:不生不灭,不垢不净,不增不减。是故空中无色,无受想行识。
上面讲菩萨依般若通达五蕴——物质现象与精神现象空,现象与空寂,是相即不相离的。这从有空的相对性而观察彼此相依相成,得二谛无碍的正见,也即是依缘起观空,观空不坏缘起的加行观,为证入诸法空相的前方便。由此引發实相般若,即能达到『般若将入毕竟空,绝诸戏论』的中道实证。上来说:一分学者不能得如实中正的体验,于现象与空性,生死与涅槃相碍,成为厌离世间的沈空滞寂者。解除此项错误,必须了达空有相即——生死即涅槃,烦恼即菩提,成为入世度生的悲智双运。但如滞留于此,不能亲证空性,戏论于『有即是空,空即是有』,即偏于内在的,即每每会落入泛神、理神的窠臼,甚至圆融成执,弄到善恶不分,是非不辨。不知《华严经》说『有相无相无差別,至于究竟终无相』,《中论》说『众因缘生法,我说即是空,亦为是假名,亦是中道义;未曾有一法,不从因缘生,是故一切法,无不是空者』,无不从有空相即的相待,而到达毕竟空寂的绝待的。所以本经在说不异、即是以后,接著说「是诸法空相……空中无色,无受想行识」。
诸法,指一切法。空相作空性解。性与相,佛典裡没有严格的分別,如实相、实性,译者常是互用的。空相——空性,即一切法的本性、自性,一切法是以无自性为自性,自性即是无自性的。色、受、想、行、识,本为世俗常识的境界,经说色即是空,空即是色,在使从空有相即的相对观中,超脱空有相待而亲证无色、受、想、行、识的空性。此空性,本经以不生不灭、不垢不净、不增不减来表示它。中道实证的空性,不但不是与有相对差別的,也还不是相即一体的;是从相待假名的空有相即,冥契毕竟寂灭的绝待空性。这用世间任何名字来显示,都是不恰当的;在毕竟清净纤尘不立的意义上,空,还近似些,所以佛典裡都用空——无、非、不等字来显示。然空性是意指即一切法而又超一切法的,用世间的名言来显示,总不免被人误解!语言和思想,都不过是世间事物的符号。世间的事物,语言思想都不能表现出他的自身,何况即一切法而超一切法的空性呢?空性亦不过假名而已。空性,不是言语思想所能及的,但不是不可知论者,倘能依性空缘起的正论来破除认识上的错误——我执法执,般若慧现前,即能亲切体证,故佛法是以理论为形式而以实证为实质的。真能证得空性,是即一切而超一切的,所以本经结论说:是故空中无色,无受想行识。此空中无色等,从相即不离而证入,所以与一分学者的把生死涅槃打成两橛者不同。佛法的中道实证,可说是内在的超越——证真,这当然即是超越的内在——达俗。中国的部分学者,不能体贴经义,落入圆融的情见,以为:色不异空是空观,空不异色是假观,色即是空、空即是色是中道观;本经即是即空即假即中的圆教了义。假定真是如此,那经文应结论说『是故即空即色,即色即空』才是。但经文反而说:是故空中无色,无受想行识。他们为了维持自己,于是割裂经文,以为前四句明圆教,而空中无色等,是结归通教。当然,经义是可能多少异解的,但经义尤其是简短的本经,应有一贯性,不是随意割裂比配可以了事的。应该明白:菩萨修学般若时,观察诸法从缘起,所以自性空;诸法自性空,所以从缘起。了知空有相依相成,实没有诸法自性可得;入地才能如实证见一切法毕竟空性——即根本智证真如,幻相不现。所以本经首标五蕴皆空,次说五蕴皆空的理由:色不异空,空不异色;色即是空,空即是色。由此为观察方法而后能得实证的结果:是诸法空相……是故空中无色,无受想行识。这是佛门中道实证的坦途,切莫照著自己的情见而妄说!
『不生不灭』等三句,是描写空相的,空性既不是言思所能思议,这只有用离言思的方法去体证。如我们未能证得,不解佛说的意趣,那就是佛再说得多些、明白些,也只有增加我们的误会。这如从来没有见过白色的生盲,有人告诉他说:如白鹤那样白,盲人用手扪摸白鹤,即以为白是动的。有人告诉他说:不是动的,白如白雪那样白,盲人又以为白是冷的。结果都不能得到白的本相,我们对于真理——空性,也是这样。所以佛不能为我们直说,不能用表显的方法,而用遮显的,这如绘画的烘云托月法,从侧面的否定去反显它。本经所说的空相,是不生不灭,不垢不净,不增不减。这六不、三对,即是对我们一切法的种种认识,予以否定,使我们从此否定悟入诸法的空性。这裡所应注意的:为什么要举生灭、染净、增减,一对一对的法加以否定呢?这就是说明我们的言语思想,都是有限的、相对法,世间的一切存在也没有不是相对的。即使说绝对的,绝对又是对相对而说的,称为绝对,也还是不离相对。一切法没有不是相对的,相对的即是缘起幻相,不能显示即一切又超一切的空性。佛把这些相对的都否定了,从此否定的方式中显示绝对的空性。龙树说『破二不著一』,所以这些相对的——二法否定了,我们不应执为一体,如还有所执,还是不对的。用否定来显示法空性,不是把现象都推翻了,是使我们在即一切法上了知超越相对的空性;这超越相对的空性,是内在的超越,不单是内在的,或超越的。所以,即超越的内在,能成立那不碍空性的生灭、染净、增减等等缘起法。至于本经只举此六不三对来显示空性,不多不少,这可以说有理由,也没有理由。依世间所知的方面讲,以六不三对来显示,有它恰当的意义。生灭,是就事物的自体存在与不存在上说的:生是生起,是有;灭是灭却,是无。垢净,是就性质上说的:垢即是杂染,净是清净。增减,是就数量上说的:增即数量增多,减即减少。世间的一切事物,不外是体性的有无,性质的好坏,数量的多少。如一个团体,团体的存在与否,这是生灭方面的;团体健全、堕落,前进或反动,是垢净方面的;团体的發展或缩小,是数量方面的。任何一法,都不出此体、质、量三者,所以本经特举此三对。如专约菩萨的证入空相说,即通达诸法自性空,空非先有后无或本无今有的,所以说不生不灭;空性离烦恼而显,然在缠不染,离缠也并非新净;空不因证而新得,不因不证而失去,所以也就没有增减。此究竟真理——毕竟空,只是法尔如此。悟入毕竟空性,离一切相,所以说:是故空中无色,无受想行识。
戊二 略观处界等空
无眼耳鼻舌身意,无色声香味触法。
此下说处、界、缘起等空;先明十二处空。十二处,也是一切法的分类,但与五蕴不同。十二处是把宇宙间的一切现象,总分为能取所取:能取是六根,即「眼」、「耳」、「鼻」、「舌」、「身」、「意」;所取是六尘,即「色」、「声」、「香」、「味」、「触」、「法」。这是认识论的分类法。我们所以有种种认识,是因为内有能取的六根为所依,外有所取的六尘为对象。眼等前五根,不是可见的眼、耳、鼻、舌、身,这不过扶护五根的,名为扶根尘。眼、耳等根,是一种极其微细的物质,类如生理学家所说的视神经等,佛法名此为净色根,有质碍而不可见。意根,也有说为微细物质的,这如生理学家所说的脑神经,是一切神经系的总枢。据实说,此意根,和我们的肉体——前五根有密切的关系,他接受五根的取得,也能使五根起用;他与物质的根身不相离,但他不仅是物质的,他是精神活动的根源,不同一般唯物论者,说精神是物质派生的。此六根是能取方面的,眼根所取的是色境,即青、黄、赤、白——显色,长、短、高、下、方、圆——形色等;耳根所取的是声音;鼻根所取的是香臭;舌根所取的是味,即酸、甜、苦、辣等;身根所取的是触,即冷、煖、细、滑、粗、涩、软、硬等;意根所取的是法境,法即内心的对象,如在不见不闻时,内心所缘的种种境界,如受、想、行,叫做法尘。我们的认识活动,不离此能取所取,这两大类总有十二种。十二种都名为处,处是生长义,即是说:这是一切精神活动所依而得生起的。佛说此十二处,主要的显示空无自性。从根境和合而起识,根与境都是缘生无自性,无不皆空。常人于见色闻声等作用,以为因我们内身有此见等的实体——我。这是不对的,如必有此见等实体,不从因缘,那应该常能见色等,不必因缘了。在不见境的时候,此见在内,应见自己,而实则不是这样的。见色闻声等作用,必要在能取的根与所取境和合而后起,可见执见闻觉知为我,极为错误,而应知眼等空无我了。菩萨行深般若波罗蜜多时,照见此十二处空。经文也应说:眼等不异空,空不异眼等;眼等即是空,空即是眼等……是故空中无眼、耳等。这是简略可知了。
无眼界乃至无意识界。
此明十八界空。「乃至」是超越词,当中包括耳界、鼻界、舌界、身界、意界,色界、声界、香界、味界、触界、法界,眼识界、耳识界、鼻识界、舌识界、身识界,合经文所出的「眼界」、「意识界」,总成十八界。十八界中的前十二界,即前十二处;由六根对六尘而生起的认识作用——从意根中现起,即六识界。为什么六根、六尘、六识都叫做界呢?今取种类义。这十八类,虽是互相关系的,然在各各的作用分齐上,又是各各差別的,不相混淆的。如眼根能见此桌的黑色,身根能触此桌的硬度,意根生意识,即是综合的认识。十二处,从精神活动生起的依止处说,明见闻觉知的缘生无我。此十八界是从完成认识作用不同说:从认识的径路说,有六;从构成认识的主要条件说,有三——根、境、识。这样,共有能取的六根、所取六尘,及根尘和合所發六识,总成为十八界。也即因此而明无我——界分別观。这种认识作用的分类,和唯物论者不同。唯物论者说:我们的认识活动,是外境于神经系作用摹写,即但有根与境而没有识的独特地位。依佛法,依根缘尘起识,虽相依不离而成认识活动,但在幻现的假相上,有他不同的特性,依各別不同的特性,不能并归于根或并归于境,故佛法在根境外建立六识界。根、境、识并立,所以也不是唯心的。有情的活动,是有物理——色等,生理——眼等,心理——眼识等的三种现象的。以此十八界明无我,而十八界各各是众缘所成的,求其实性不可得,故也是毕竟空寂。
无无明,亦无无明尽;乃至无老死,亦无老死尽。
此观十二缘起性空。十二缘起:即无明缘行,行缘识,识缘名色,名色缘六入,六入缘触,触缘受,受缘爱,爱缘取,取缘有,有缘生,生缘老死。此十二支,为何名为缘起呢?简单说:缘起就是因此而有彼的意思。经上说:『此有故彼有,此生故彼生』。这缘起的法则,说明诸法是互相依待而有的。有此法的存在,才有彼法的存在,有此法的生起,才有彼法的生起。世间一切因果法的存在,都是这样的。如推求为什么而有老死?结果知道老死是由于有生。凡是有生的,就必然地要有老死,虽寿命长短不一,死的情形各殊,然死的结果一样。我们现见事物的存在,不过因某些条件在保持均衡状态罢了,条件若是变迁了,事物即不能存在。有生必有死,所以基督教所说的永生,道教的长生,都是反真理而永不兑现的诳话。生又是从何而有的呢?佛说:有缘生。有,即是已有当生果法的功能,如黄豆有發芽长叶开花结果等功能,近于常人所说的潜能。有生起的潜能,即有果生,无即不生,故推求所以有生的结论,是有缘生。如此一层层的推求观察,达到无始以来的无明。无明即没有智慧,即障碍智慧通达真理的愚痴,执一切法有自性。这种晦昧的心识,是一切错误的根本,爱、取等烦恼都可以包括在内。但这不是说推至无明,我们的生命就到尽头。有生死身,所以有无明的活动,所以无始来的无明招感生死,依生死身而又起无明,如环的无端。此是流转生死的十二过程,生死流转,即是如此的。佛菩萨等解脱生死苦已,就在了知十二缘起的法则,『此有故彼有,此生故彼生』。把握其流转的原因,于是控制它、转变它。此流转中的缘起法,其性本空,无实体性,故此经说:「无无明」……「无老死」。无明至老死,是可以消除的,于是佛又说缘起的还灭门,无明尽……老死尽。尽即灭的意思,此还灭的十二缘起,即无明灭则行灭,行灭则识灭,识灭则名色灭,名色灭则六入灭,六入灭则触灭,触灭则受灭,受灭则爱灭,爱灭则取灭,取灭则有灭,有灭则生灭,生灭则老死等灭。事物的生起由于因缘,事物的消灭也是由于因缘,生起与消灭都是因果现象的,所以还灭门中的清净法也是缘起的。佛说此还灭缘起,为『此无故彼无,此灭故彼灭』。既灭与无是缘起于生的否定,是不离缘起的,缘起性空,此无明灭到老死灭,当然也是空无自性了。所以本经说:「无无明尽」……「无老死尽」。此十二缘起与蕴、处、界法不同,蕴、处、界是一切法的分类,是具体的事实。此缘起法也可说是事实,如老死、生、有等都可是事实的现象,然缘起法重在说明诸法的彼此依存性、前后程序性,即重于因果的理性。这种理性,是一切法的必然法则,如生缘老死,生与老死之间,有一种不变不移的必然关系。佛在复杂的现象中把握它彼此与前后的必然法则,于是对流转的杂染法与还灭的清净法,能正确的悟解它,进而改善它。缘起的意义很深,所以佛对多闻第一的阿难说:『缘起甚深。』缘起是生死流转、涅槃还灭法的道理,依缘而起的一切,不含有一点的实在性,所以菩萨修般若时见十二缘起毕竟空,没有生起相,也没有十二缘起的灭尽相。如《大般若经》说:『菩萨坐道场时,观十二因缘如虚空不可尽。』
无苦集灭道。
此观四谛空。人有生、老、病、死、爱別离、怨憎会、求不得等苦,虽有时少有所乐,然不究竟,终必是苦。人生是苦,谛实不虚,名苦谛。苦的原因,为无明、爱、见等烦恼,由此为因而引起苦果,名为集谛。从因生果,非不可灭,苦灭即得解脱,是灭谛。欲得苦灭,须依灭苦之道,道即道路方法,由此可以脱苦,如八正道、六波罗蜜多,是道谛。谛是真实不颠倒义,四谛即是四种真理,亦名四种真实。此也不但是苦等事实,在此等事实中,所含正见所见的苦等真理,也称四圣谛,因为这唯有圣者能真实通达。此四圣谛与十二缘起同是诸法的理性,有不可变易的意义,如《佛遗教经》说:『月可令热,日可令冷,佛说四谛,不可令异。』苦、集二谛明有漏的世间因果,灭与道谛明清净的出世间因果。世出世间都有因有果,所以分为四谛。染净因果法,一切从众缘起,缘起无自性,故菩萨修般若时,观此四谛毕竟空,即不碍四谛的一实谛。參看《中论》的〈观四谛品〉。
无智亦无得。
此观能证智与所证理空。奘法师在《大般若经.相应品》,译智为现观,此处随顺罗什三藏的旧译。现观,即是直觉的现前观察,洞见真理。有能证的现观,即有所证的真理。「智」是能观,「得」为所观;智为能得,得是所得。所证所得,约空有说,即空性;约生死涅槃说,即涅槃;约有为无为说,即无为。总之,对智为理,对行为果。此智与得,本经皆说为「无」者,此是菩萨般若的最高体验。在用语言文字说来,好像有了能知所知、能得所得的差別;真正体证到的境界,是没有能所差別的。说为般若证真理,不过是名言安立以表示它,而实理智是一如的,没有智慧以外的真理,也没有真理以外的智慧——切勿想像为一体。能所不可得,所以能证智与所证理,也毕竟空寂。前说五蕴、十二处、十八界空,此是就事象的分类说,属于事;十二缘起、四谛,是从事象以显理说,属于理。又十二缘起、四谛是观理,智得是证果。此事象与理性,观行与智证,在菩萨般若的真实体证时,一切是不生不灭、不垢不净、不增不减的,一切是毕竟空寂、不可拟议的。
戊三 结显空义
以无所得故。
这是对于照见一切皆空所提出的理由。一切法所以无不皆空,有以为空是外境空,内心的精神不空,这是境空心有论者。有以为空是除去内心的错误,外境不空,这是心空境有论者。这都是偏于一边,不得法的实相。真空,要在一切法自性不可得上说:五蕴、十二处、十八界、缘起、四谛、智、得,求自性本不可得,因为法法的自性不可得,所以是空。如蕴等是有自性的,今观其不可得,反而是错误了。因诸法本性是不可得的,不过众生未能彻悟而已;不可得的,还他个不可得,直显一切法的本来,所以说「以无所得故」。一切法本性不可得,众生以无明而执为实有。如童孩见鬼神塑像,不由地害怕起来,这因为不知假名无实,执有实鬼,闻名执实,这是众生不得解脱的唯一根源,即是无明,以有所得心求一切法。今菩萨般若以无所得慧照见五蕴等一切法空,由此离我法执而得解脱。从理论上说,以一切法本不可得,说明蕴等所以是空;从修证上说,即以无所得慧所以能达到一切法空性。这一句,总结以上五蕴等皆空的理由,可以遍五蕴等一切法说,即如:无色、无受、想、行、识,以无所得故;无眼、耳、鼻、舌、身、意,无色、声、香、味、触、法,以无所得故等。
丁二 得般若果
戊一 涅槃果——三乘共果
菩提萨埵,依般若波罗蜜多故,心无罣碍。无罣碍故,无有恐怖,远离颠倒梦想,究竟涅槃。
观空,不是知识的论辨,而是借此以解脱众苦的,所以接著明般若果。此明菩萨得涅槃果,即三乘共果。菩萨「依般若波罗蜜多故」,观一切法性空不可得,由此能「心无罣碍」,如游刃入于无间,所以论说:『以无所得,得无所碍。』无智凡夫,不了法空,处处执有,心中的烦恼,波兴浪涌,所以触处生碍,无边荆棘。菩萨离烦恼执障,能心中清净。「无罣碍故,无有恐怖」:恐怖为愚痴心所生起,心有罣碍,执有我法而患得患失,即无往而不恐怖。经中说五畏:恶名畏、恶道畏、不活畏、死畏、大众威德畏。此中结归究竟涅槃,恐怖可约生死说,『坦然不怖于生死』,即自然没有一切恐怖了。菩萨了法性空,知一切法如幻,能不为我法所碍而有恐怖,即「远离颠倒梦想」。颠倒,即是一切不合理的思想与行为,根本是执我执法,因此而起的无常计常,非乐计乐,无我计我,不净计净;以及欲行、苦行等恶行。梦想,即是妄想,即一切颠倒想。菩萨依智慧行——悟真空理,修中道行——远离一切颠倒梦想,消除身心、自他、物我间的种种错误,即拔除了苦厄的根本,不怖于生死,能得「究竟涅槃」。涅槃是梵语,意译寂灭,一切动乱纷扰到此全无,故称究竟。菩萨依般若,能远离颠倒梦想,究竟涅槃。我们如能依此以行,解一切法空,不但处事待人能因此减少许多苦痛,生死根本也可因此而解脱了。
戊二 菩提果——如来不共果
三世诸佛,依般若波罗蜜多故,得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
不但菩萨,诸佛也是依此般若而得成佛的。凡是证得圆满觉悟的,都名为佛。所以经上说:这过去、现在、未来的「三世诸佛」,四方、四维、上下的十方诸佛,从最初發心,中间修菩萨行,直到最后成佛,无不是依般若为先导的,所以说「依般若波罗蜜多故,得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阿耨多罗译无上,三藐三菩提译正等正觉;合称为无上正等觉,或无上正遍觉。正觉,即对宇宙人生真理有根本的正确觉悟;声闻、缘觉也可证得,但不能普遍;菩萨虽能普遍,然如十三、十四的月亮,还没有圆满,不是无上;唯佛所证,如十五夜月的圆满,故名无上正遍觉。
般若与佛菩提,本非二事,般若是智慧,佛果菩提即无上正遍觉,又名一切智。在修行期中,觉未圆满,名为般若;及证得究竟圆满,即名为无上菩提。所以什公说:菩提是『老般若』。诸佛菩提,非仅是智慧,是以慧为中心,融摄佛果一切功德。诸佛因地修行时,不仅是修般若,也修施、戒、忍、进、禅等自利利他一切功德;故证果时,也证得无边功德,如十力、四无畏、十八不共法等。无上正遍觉,即圆具此一切功德的。菩萨依般若证空性以摄导万行,在实证边,能证智与所证理,能摄智与所摄行,都是超越的。依此,《金刚经》说:『是法平等,无有高下。』究竟的无上菩提,在实相慧的究竟证中,是即万行而离众相,超越不可思议。
菩萨修学般若,志在证得佛果菩提,为什么此经说菩萨证究竟涅槃,不说证菩提呢?此因无上正等菩提,约究竟圆满说,唯佛能证得。而究竟涅槃则不然,是三乘共果,声闻阿罗汉,菩萨第七地——或说第八地,都能证得。不过声闻者至此,即以为究竟,而菩萨虽了知无分別法性不生不灭、不垢不净、不增不减,得有诸佛护持,及發心度脱一切众生的本愿,于是不入涅槃,进趋佛果的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所以龙树说:『无生是佛道门。』
丙二 喻赞般若德
故知般若波罗蜜多,是大神咒,是大明咒,是无上咒,是无等等咒,能除一切苦,真实不虚。
此是引喻赞德。咒是一般印度人所信为有极大妙用的;印度教徒,以为诵持密咒,可以借咒语裡的鬼神名字和秘密号令,解决人力所不可奈何的事。凡欲求福、息灾、神通妙用,或利益人、或损恼人,都可从咒力中获得。在无量的咒语中,有些效力大的,今即引为譬喻赞说般若的功德——《大般若经》意如此,所以说「故知般若波罗蜜多,是大神咒」等。大神,喻赞般若有极大的力量;「大明」,喻赞般若的能破一切黑暗愚痴;「无上」,喻般若为一切法门中最,没有更过其上的。涅槃为无等法,非一切可及,而般若如涅槃,所以名为「无等等」。《大般若经》中尚有『是一切咒王』句,喻赞般若为一切法门之王。印度人诵咒,不外为了除苦得乐,今此般若依之可以离生死苦,得涅槃乐。离一切苦,得究竟乐,所以说「能除一切苦,真实不虚」。菩提萨埵以下,即总标度一切苦厄的解说。此下,《大般若经》中缺。
乙二 曲为钝根说方便
故说般若波罗蜜多咒,即说咒曰:揭谛揭谛,波罗揭谛,波罗僧揭谛,菩提萨婆诃。
此为钝根人巧说般若。愚痴众生,听闻般若,每不易信受,反生毁谤。这因为深观妙果,过于高上,卑劣众生是不敢希求的;尤其是众生一向执有,今闻经中一再说空,与他们本心相违,极难信受。般若法门,由此即不易弘传。大概佛灭五百年后,特別是在千年以后,佛法为了适应时机,采取通俗路线,或是迎合低级趣味。因为这样,才容易使世人信受。所以印度的后期佛教,为了适合当时印度人的口味,大乘经中都附有密咒。千年以后,密教更不断高扬。这不失为方便适化之一,如近人说法,每论及近代思想,虽所说的不尽合佛义,也每每引起近代学者对于佛法的好感。同时,人们的思想是散乱的,而般若慧是要从静定中长养起来,此密咒不加以任何解说,一心持诵,即能使精神集中而达心专一境的定境,也可为引發智慧的方便。这种方便,佛法裡还不只一种,如读经、礼佛、念佛等皆是。如从慧悟说:密咒不可解说,而解说起来,实与教义一致。如「揭谛」是去义,「波罗」是到彼岸义,「僧」是众义,「菩提」是觉义,「萨婆诃」是速疾成就义。综合起来,即是:去啊!去啊!到彼岸去啊!大众都去啊!愿正觉的速疾成就!这末一句,类似耶教祷词中的阿门,道教咒语中的如律令。《心经》的从《大般若经》节出而单独流行者,为了引令钝根人生信、得定等,所以以度脱一切苦厄的波罗蜜,作成密咒的形式而附以『是大神咒』等之后。如解了咒意,这不过以大家同脱苦厄、同得菩提的愿望为结论而已。(续明记)
校注
【经文资讯】《印顺法师佛学著作集》第 1 册 No. 1 般若经讲记
【版本记录】發行日期:2022-01,最后更新:2021-1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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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是总标,以下即是解释此三句的。此三句中有人有法,有因有果。观自在菩萨,是能修般若法门者。行深般若波罗蜜多时,照见五蕴皆空,即是所修观法。修般若波罗蜜多,通达五蕴皆空,即是因;由此体达空性而能度一切苦厄,即是果。
「观自在菩萨」,即般若观慧已得自在的菩萨,不一定指补怛落迦的观世音菩萨。菩萨是依德立名的,有某种特殊功德,即名他为某某。《华严经》每有若干同名同号的菩萨,即由于此。所以,谁有观自在的功德,谁就可以称为观自在。观是对于宇宙人生真理的观察,由此洞见人生的究竟。下文照见,即是般若观慧的作用。自在即是自由,摆脱了有漏有取的蕴等系缚,即得身心的自由自在。用经文来解释,照见五蕴皆空即是观,度一切苦厄即得自在。由此,观自在菩萨可作两说:一、特別指补怛落迦的观自在菩萨。二、凡是能观察真理获得痛苦解脱者,都名观自在菩萨——本经指后者。经上说八地以上的菩萨,得色自在、心自在、智自在,为菩萨的观自在者。然菩萨登地,通达真理,断我法执,度生死苦,即可名观自在。就是胜解行者,能于毕竟空观修习相应,也可以随分得名观自在了。
菩萨,梵语应云菩提萨埵。菩提译为觉悟,对事理能如实明白,了知人生的真意义,由此向人生的究竟努力以赴。这不是世间知识所知,唯有般若慧才能究竟洞见的。佛是具有最高觉悟者,菩萨即以佛的大觉为理想的追求者。萨埵译为有情,情是坚强意欲向前冲进的力量。人和一般动物,都有这种紧张冲动的力量,所以都是有情。有的譬喻为金刚心,就是说明这种坚忍的毅力。合起来,菩提萨埵译为觉有情,有觉悟的有情,不但不是普通的动物,就是混过一世的人,也配不上这个名称。必须是了知人生的究竟所在,而且是为著这个而努力前进的,所以菩萨为一类具有智慧成分的有情。又可以说:菩提萨埵是追求觉悟的有情。有情虽同有紧张冲动的活力,可惜都把它们用在食、色、名位上。菩萨是把这种强毅的力量,致力于人生究竟的获得,起大勇猛,利济人群以求完成自己,就是吃苦招难,也在所不计。所以经裡常常称赞菩萨不惜牺牲,难行能行。以坚毅的力量求完成自己的理想——觉悟真理,利济人群,净化自己,这才不愧称为菩萨。又,觉是菩萨所要追求的,有情是菩萨所要救济的。上求佛道,下化有情,就是这觉有情的目的和理想。由此看来,菩萨并不意味什么神与鬼,是类似世间的圣贤而更高尚的。凡有求证真理、利济有情的行者,都可名菩萨。修到能照见五蕴皆空,度脱一切苦厄,即是观自在菩萨。此明能观的人。
「行深般若波罗蜜多时」,此说观自在菩萨所修的法门。智慧,是甚深的。深浅本是相对的,没有一定的标准,但此处所说的深,专指体验第一义空的智慧,不是一般凡夫所能得到的,故名为深。《般若经》裡,弟子问佛:深奥是何义?佛答以:『空是其义,无相、无愿、不生不灭是其义。』这空、无相、无愿——即空性,不是一般人所能了达的,所以极为深奥。《十二门论》也说:『大分深义,所谓空也。』
能「照见五蕴皆空」的,即是甚深般若慧。般若的悟见真理,如火光的照显暗室,眼睛的能见众色一样。五蕴,是物质精神的一切,能于此五类法洞见其空,即是见到一切法空。有的译本,在五蕴下加个『等』字,即等于下文所要讲的十二处、十八界、四谛、十二缘起等。空性,是要在具体的事实上去悟解,依有明空,空依有显,若离开了具体存在的事物,也不知什么是空了。所以佛经明空,总是带著具体的事实的,如说五蕴空,十二处空等。蕴,是积聚的意思,即是一类一类的总聚。佛把世间法总分为五类:色、受、想、行、识。一切物质的现象,总摄为色;精神的现象,开为受、想、行、识四种,总名之曰五蕴。色蕴的色,不是青黄等色,也不是男女之色。此色有二义:一、质碍义,二、变坏义。质碍义者:凡是有体积、占有空间位置的,如扇子有扇子的体积和扇子所占据的方位,钟有钟的体积和钟所占据的方位;扇子与钟都是有质碍的,两者相遇即相障碍而不能并容。变坏义是:有体积而存在的,受到另一质碍物的冲击,可能而且是终久要归于变坏的。有此二义,即名为色,即等于近人所说的物质。旧科学家所说物质最终的单元,依佛法也还是要变坏的。常人见到现存事物的表面,不了解事物内在的矛盾,于是设想物体最后固定的实体。其实,一切色法——物,自始至终即在不断的冲击、障碍,向著变坏的道路前进。
关于心理活动,佛把它分为受、想、行、识。心理现象不如物质现象的容易了知,最亲切的,要自己从反省的工夫中去理解。佛观察心理的主要活动为三类:一、受蕴:在我们与外境接触时,内心上生起一种领纳的作用。如接触到可意的境界时,内心起一种适悦的情绪,这名为乐受;接触到不适意的境界时,内心起一种不适悦的情绪,即是苦受。另有一种中容的境界,使人起不苦不乐的感觉,此名舍受。二、想蕴:想是在内心与外境接触时,所起的认识作用,举凡思想上的概念以及对于外境的了解、联想、分析、综合都是想的作用。三、行蕴:此行是造作的意思,与外境接触时,内心生起如何适应、改造等的心理活动,依之动身發语而成为行为。行是意志的,以此执行对于境界的安排与处理。其他的心理活动,凡是受、想所不摄的,都可以包括在这行蕴裡。四、识蕴:此也是心理活动,是以一切内心的活动为对象的。就是把上面主观上的受、想、行等客观化了,于此等客观化了的受、想、行,生起了別认识的作用,即是识蕴。识,一方面是一切精神活动的主观力,一方面即受、想等综合而成为统一性的。
这五蕴,是佛法对于物质、精神两种现象的分类。佛不是专门的心理学家或物理学家,佛所以要这样说的,是使人由此了知五蕴无我。一般人总直觉的有一个自我存在,佛为指出自我是没有的,有的不过是物质与精神现象所起的协调作用而已。若离此五蕴,想找一实体的自我,是找不到的。身体是色,情绪上的苦乐感觉是受,认识事物的形相是想,意志上所起的欲求造作是行,了別统摄一切心理活动的是识,除此各种活动以外,还有什么是实体的自我呢?佛为破众生实我计执,故说五蕴。有些小乘学者以为佛说五蕴无我,我确是无的,而五蕴法是有情组织的原素,是实有的。这是不知佛意,我执虽稍稍除去,法执又转深,故说:五蕴皆空。五蕴中的自我固不可得,五蕴法的自身也不可得。因为五蕴法也是由因缘条件而存在的,由此所起的作用和形态,都不过是关系的假现。如五蕴的某一点是真实的,那么,这就是我了。真实的自我不可得,故五蕴皆空。但这种假现的作用与形态,虽空而还是有的。如氢氧合成的水,有解渴、灌田、涤物等作用,有体积流动的形态,从此等形态作用上看,一般即认为是实有的。然若以甚深智慧来观察,则知任何作用与形态,都是依关系条件而假立的,关系条件起了变化,形态也就变化了,作用也就不存在了。事物若是有实体性,则事物应永远保持他固有的状态,不应有变化,应不受关系条件的变动。事实上,一切法都不是这样,如剥芭蕉一样,剥到最后,也得不到一点实在的。诸法的存在,是如幻不实的,需要在诸法的当体了知其本性是空,这才不会执为是实有了。
一分学者,以为我无而法有,这是因于智慧浅薄的缘故。在同一因缘法上,智慧深刻者,即能知其法空,所以说行深般若波罗蜜多时,照见五蕴皆空。有的译本,译照见五蕴皆空为照见五蕴等自性皆空,自性就是含摄得不变、独存的实体性,此实体性不可得,故曰皆空,而不是破坏因缘生法。空从具体的有上显出,有在无性的空上成立,空有相成,不相冲突。这和常人的看法很不相同,常人以为有的不是没有,空是没有的不是有,把空和有的中间㓰著一条不可沟通的界限。依般若法门说:空和有是极相成的,二者似乎矛盾而是统一的。佛法是要人在存在的现象上去把握本性空,同时在毕竟空的实相中去了解现象界的缘起法。能这样的观察、体验,即得度一切苦。彻底的度苦,必须体验空性,了知一切法空,生死间的苦痛系缚,才能彻底解除。所以在说了『照见五蕴皆空』后,接著说「度一切苦厄」。苦是苦痛,厄是困难。众生的苦痛困难,不外内外两种:属于内自身心的,如生老病死等;属于外起的,如爱別离、怨憎会、求不得等。这一切的苦难,根源都在众生把自己看成有实体性而起,大至一国,小至一家,互相斗争,苦痛丛生,即都是由于不了我之本无,于是重自薄他,不惜牺牲他人以满足自己。我这样想这样做,你也这样想这样做,于是彼此冲突,相持不下,无边苦痛就都跟著来了。若知一切法都是关系的存在,由是了知人与人间是相助相成的,大家是在一切人的关系条件下而生活而存在,则彼此相需彼此相助,苦痛也自不生了。物我、自他间如此,身心流转的苦迫也如此。总之,若处处以自我为前提,则苦痛因之而起;若达法性空——无我,则苦痛自息。菩萨的大悲心,也是从此而生,以能了知一切法都是关系的存在,救人即是自救,完成他人即是完成自己,由是牺牲自己,利济他人。个人能达法空,则个人的行动合理;大家能达法空,则大家行动合理。正见正行,自能得到苦痛的解放而自在。
以上是经的总纲,下面依此广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