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十八界
第一节 界的内容
复有十八界,谓眼界、色界、眼识界;耳界、声界、耳识界;鼻界、香界、鼻识界;舌界、味界、舌识界;身界、触界、身识界;意界、法界、意识界。眼等诸界及色等诸界,如处中说。六识界者,谓依眼等根缘色等境,了別为性。意界者,即彼无间灭等;为显第六识依止及广建立十八界故。如是,色蕴即十处、十界及法处、法界一分。识蕴即意处及七心界。余三蕴及色蕴一分并诸无为,即法处、法界。
第二节 界的意义
问:界为何义?答:任持无作用性自相是界义。
界的定义,实际上就是「任持自相」,或者是「任持自性」。这个「界」字,在梵文裡面,是一种特殊的性质,「特性」。这种特性它是不会失去的,不失自性,能保持这一种特性,所以叫「任持」。如果说没有这个自性,没有这种特性了,那就不叫做这个法了。比方说地坚性,水湿性,地有「坚」的特性,怎么样它都永远保持这一个特性,假使没有这个特性,那就不叫「地」了。水,怎么样也有湿的特性,如果没有这个湿了,那就不是水了。所以,十八界之中,眼界、耳界、鼻界,一一界就有一一法的特性,和其他的都不同。保持这种特性,所以叫「任持自相」。「自相」,或者叫「自性」,是一样的意义。
不过,这个地方很特別的加个「无作用」在裡面。我们平常讲,每一法有每一法的作用,什么叫「作用」呢?就是对于其他的、对外的,有一种影响力量。但是在大乘法或者像经部师来说,因缘和合之下,出现一个形象,好像是可以说有某种作用,其实这个作用是虚假的,没有实体,没有自性。因为没有实质的、真实的作用,都是如幻如化的,所以叫「无作用」。举个例子来讲,军队裡面,一根枪、二根枪、三根枪,三根枪一架,就架成一个枪架子,架起来了。一根枪架不起来,两根枪也架不起来,三根枪就成了。是那一根枪的力量呢?要说的话,三根枪都有力量,其实,力量等于对消,结果就成了这样子。我们暂且把「无作用性」拿掉,先瞭解「界」是一一法的特性,保持特性不失掉的。
佛平常用的法门,就是蕴、处、界这三种法门。五蕴的内容少一点,没有无为法,十二处、十八界都是一样的。既然是这样,那么佛何必又说十二处、又说十八界呢?内容是一样的,为什么要说不同的法门呢?依这一个意义,下面就引起问题。
第三节 蕴处界对治的用意
问:以何义故说蕴、界、处等?答:对治三种我执故,所谓一性我执、受者我执、作者我执,如其次第。
问:为什么说蕴、界、处这三种法门呢?各各差別说这三种法门的用意何在?答覆说:众生是执著我的,但执著我有三种不同的意义,所以佛就说五蕴、十二处、十八界三种法门,来对治三种我执。
第一种,叫「一性我执」。对治执著我是一个实体的众生,就说五蕴法门。「一」是一分。色、受、想、行、识这五种东西,怎么能够说是一个我呢?受是我,那想就不是我;想是我,行就不是我,究竟什么是「我」?因为要对治执著这个「我」是一个实体的「一性我执」,所以说五蕴法门,表明这只是色、受、想、行、识五蕴而已,并没有这个实我。
第二种,叫「受者我执」。有的人以为这个「我」是受者,是受苦、受乐、受业报、受什么的一个实我,那么佛就说十二处法门。一切法当中,不过是六根、六境,眼、耳、鼻、舌、身、意是六根,色、声、香、味、触、法是六境,一切法不出于这六根、六境,那有一个实际的我可以受?没有这个实际的受者我,不存在的。因为要破除「受者我执」,所以说十二处法门。
第三种,叫「作者我执」。印度的外道讲起「我」来,是各式各样的。有的说这个「我」是专门受报,不造业的。有的讲这个我能够做业的,造种种善、造种种恶,就是这个「我」做的。执著这种我的,叫「作者我执」,执著我是作者。因此,佛也说十八界。作者,谁是作者?一切法不出十八界。十八界,法法是无作用任持自性,那有作者?这个地方,「无作用」就派上用场了。所以,无作者,没有这个「作者我」。佛是以这三种特殊的意义,所以各各差別说蕴、说处、说界。
这部论说蕴、处、界,就是综合一切法在这裡面,一切法也不出于这些法。佛法裡面每每讲「一切法」,一切法就是这许多东西。下面这一大段,佛教裡的名字叫「法门分別」,就是把这许多法加以分类。分类,要有个标准,以什么来分类。这个法门分別,就好像我们的户口调查一样。什么都是男的,什么都是女的,分成两大类,是男是女,一分的话就知道了。这个是一向在台湾住的?还是从大陆来的?是国民党?还是青年党?还是民社党?还是什么党都没有的?一分类就知道了国民党有多少,青年党有多少,没有党的有多少。比方说信什么教的:信佛教的,信基督教的,信天主教的,信摩门教的,信一贯道的,什么都不信的。分一下,就知道了多少人信什么。等于这个样子的一种分类法,佛法的名字叫法门分別,使我们对这一切法能更加清楚,一目了然。懂得这个道理,记清楚了以后,比方我们说到某人:某人是女的,是台湾人,没有党派,信佛的,今年几岁,做什么事的。一样一样把它说得很清楚,他这个人是怎么样的一个人就知道了,这一种叫法门分別。懂得这个法门分別,对于一一法就非常清楚,没有混乱,这是印度论师所用的一种方法。我形容这个就像调查表,把一切法拿著调查表来分类,表裡面一看就清楚。下面讲的就是这个,否则不晓得知道这许多要做什么。这个法门分別有二法门、三法门、四法门,很多法门的。
第四节 十八界的诸门分別
第一项 有色、无色
复次,此十八界几有色?谓十界、一少分,即色蕴自性。几无色?谓所余界。
这是第一门,叫色无色门。在十八界之中,有几种是有色的?几种是无色的?现在答覆说:「十界」还有「一少分」是「有色」的。十界,就是眼、耳、鼻、舌、身,色、声、香、味、触。一少分,就是法处所摄色——无表色,这个不在色界裡面,是属于法界的,所以叫一界的少分。因此,有色的就是「色蕴自性」,简单讲就是五蕴裡面的色蕴。
「几」种「无色」呢?除了色蕴自性以外,其他的一切都是无色的。受蕴、想蕴、行蕴、识蕴、无为法,都是无色的。这就是以有色、无色来分別这十八界。
第二项 有见、无见
几有见?谓一色界。几无见?谓所余界。
第二,几种界是有见的?几种界是无见的?有见,就是我们平常眼睛就看得到的,这只有色界一种。色界的色,是我们眼睛所见的对象,和色蕴的色是不同的,上面「几有色」、「几无色」的「色」,是物质的意思,两个不同。所以,可见的,只有色界,像青、黄、赤、白,长、短、方、圆。十八界裡面其余的十七界,都是无见的,都是看不到的。
第三项 有对、无对
几有对?谓十色界,若彼于此有所碍故。几无对?谓所余界。
第三个叫做「有对无对分別」,「有对」就是有碍的意思,有质碍的。比方手碰到东西,两个有障碍了,这个就叫「有对」。在十八界之中,眼、耳、鼻、舌、身,色、声、香、味、触这十种,就是十色界,我们普通叫物质。物质是有障碍的、有对碍的,有了这个东西,第二个就放不下去了。「若彼于此有所碍故」,因为彼对于此(彼此之间)有所障碍了。换一句话,在物质方面来讲,在一个空间当中,有了这个物质,就容不下第二个物质。假使有个房子在这裡,要在这裡再建个房子,那不成,怎么建呢?除非把这个房子打掉了,房子没有了,空空的,才可以再重新建。有了东西在那裡,不能建。不说別的,这个地方我们搬了几个收音机在这裡,你要再搬上去,这个位置就不成了,它占据了,有障碍了。色界就是这样,有十个界。
其他的,还有八个界。如眼识、耳识、鼻识、舌识、身识、意识、意界,这是七心界。我们的心心所(我们的精神作用)当然是没有障碍的,一下子想到天上,一下子想到地狱,一下子想到西方极乐世界,快得很。无为法、心心所法、不相应行,这些都是无障碍的,所以说除十色界以外,都是「无对」。
第四项 有漏、无漏
几有漏?谓十五界及后三少分;谓于是处烦恼起故,现所行处故。几无漏?谓后三少分。
下面,有漏无漏分別。有漏、无漏,我们佛教徒时常讲,其实,很难讲。照名字上讲,「漏」,就是烦恼,经上讲有烦恼就是「有漏」,没有烦恼就是「无漏」,比方一个人没有烦恼了,那他就无漏了。说是这么说,再仔细想一想看,比方释迦牟尼佛、阿罗汉,都没有烦恼了,那他们的手、眼睛、耳朵、鼻子、大便、小便这许多,是有漏?是无漏?还是有漏的。这个,部派裡面就分了,有的说「佛身无漏」,有的像说一切有部这一类讲人间的佛教的,说佛的身体是有漏的。无漏,是心理上烦恼没有了,因此可以究竟解脱,这叫无漏;身体是业报所感的,还是有漏的。
下面讲有漏的定义,「谓于是处烦恼起故,现所行处故」,就是对于这一个地方,可以起烦恼的,这个就是有漏法。如果是无漏法,不可能在这个上面起烦恼。「现所行处故」,就是成为烦恼现起来所行的境界,这不是说自己起烦恼。戒律裡面有这样一个故事,释迦牟尼佛出去了,有个人带了一个很美的女儿出来,她对佛生起一种爱欲的欲念来了。依这一个故事来讲,佛的三十二相相好庄严,但还是有漏法。怎么说呢?因为別人可以在这个身体上起烦恼,这个就是有漏,不是说自己心裡有没有漏;像阿罗汉,都是这样的。我们的这个身体,是前生业报所感的有漏之法,在阿毘达磨论师来看,佛也不例外,都是一回事。比方提婆达多,假使看到了佛的话,看到了就浑身烦恼,看到了就恨、就气,就是这个道理。因为他看到了佛表现在外面的形态,他会起烦恼的,可见得这还是有漏法。不但起,而且还会增长烦恼;这裡是这样子说,有的真正严格的讲,叫做「随增烦恼」。真正的无漏法,比方说涅槃、无漏的戒定慧、五分法身之类,別人不可能在这上面起烦恼。涅槃,不引起人家烦恼的。这个地方讲的,是这样子的定义。不要以为我目前没有烦恼,好像我什么都没有烦恼了,也不对,身体是业报所感,还是有漏的。
因此,几个是有漏?「谓十五界及后三少分」。眼、耳、鼻、舌、身,色、声、香、味、触,眼识、耳识、鼻识、舌眼、身识,这「十五界」都是有漏的。「后三少分」,有漏的意界,有漏的意识界,法界当中像不相应行法、烦恼心心所法这一部分,都是有漏的。十五界是有漏法,后面这三种,一部分是有漏,一部分是无漏。所以,「几无漏?谓后三少分」。几个是无漏呢?就是十八界中意界、意识界、法界这三种界中有一部分是无漏的。比方意识,我们的意识是有漏的,但是圣者他可以起无漏的意识,所以,圣者可以分別一切法。不要误听「无分別」,无分別是一种不正确的分別,甚至佛也还会分別一切法,像佛的一切种智,一切法无所不知的。当然,后来大乘法不是这样讲,而现在我们讲的这许多阿毘达磨,都是从《阿含》、戒律来的。法界裡面,无为法都是无漏的。在法界的心所法裡面,善心所法及遍行、別境裡面的一部分,都可以归成无漏法;烦恼、随眠这许多,则都是有漏的。真正分別有漏、无漏,是这样子来分別的。
第五项 系、不系
几欲界系?谓一切。几色界系?谓十四,除香、味及鼻、舌识。几无色界系?谓后三。几不系?谓即彼无漏。
这个地方是四门分別,欲界系、色界系、无色界系、不系,分做四门。「系」,就是系缚,没有得到解脱以前叫做「系」,等于缚住了的意思一样,叫系缚。三界就是三界生死,三界是生死法,生死在三界之中,所以三界都是系。凡是三界之内的欲界系、色界系、无色界系,都是有漏法。所以,这个地方讲「系」和「不系」,以三界及十八界来分配。「欲界系」有几界呢?「谓一切」,十八界。换一句话,欲界裡面,有漏的十八界都有的。
色界所系的呢?只有十四界,没有香、味,也就是没有鼻识和舌识。到了色界以上,初禅、二禅、三禅、四禅,生在这一种色界禅禅定境界之中的,没有鼻识、舌识。鼻识所闻到的是香气,舌识所尝到的是味,没有鼻识界、舌识界,也就没有香界、没有味界,可是鼻子、舌头是有的,色界天有庄严的相。鼻子是有的,只是它不發展,不像我们这个欲界一样起这许多烦恼。所以,如果色界天要借识起这一个作用的话,他要起欲界识,才能够闻到欲界的香气,才能够尝到欲界的滋味。所以,香界、味界、鼻识界、舌识界,这四种界都是欲界的境界,色界是没有的。
到了无色界,只剩三个界了。无色界就是没有色了,眼、耳、鼻、舌、身,色、声、香、味、触都没有了,那么眼识、耳识、鼻识、舌识、身识当然也就没有了。没有前五根与前五种境界,当然相应的五识就没有了。所以,无色界只剩意界、意识界、法界这后三界。
用三界系来配十八界,欲界有十八界,色界只有十四界,无色界只有三界。那么,「不系」就是无漏法。比方涅槃,涅槃是超出三界,不属于三界,它是无漏法。其实,无漏的戒、定、慧,这些无漏法都是「不系」。
所以,佛法这个道理讲起来,非常可以加以分別的。比方我们现在是人,住在欲界,那么我们平常的时候就有这十八界的法。假使生在欲界,修行证道了,不要讲大菩萨,证初果这一个时候的智慧,就是无漏法门,不属三界,出三界了。这个智慧所证到的四谛真理之类,或者大乘法讲证到真如、无我之类的,都是不属三界生死的。所以,解脱,并不是一定要离开我们这个世界才去解脱。在这个世界中,只要无漏智慧起来的时候,这种境界都已是不属于三界生死。在定中证了初果的圣者,证悟了以后,不能老是这个样子,他要出定的。一出定以后,这个世间的法又生起来了。眼识就有所看见,耳识有所听到,还是有漏法,还是属于三界生死。所以,圣人生病的时候还是会生病,大小便还是要大小便,苦恼的时候也有苦恼,冷起来也会怕冷,圣人也是一样。这就叫「系不系分別」,分四类。
第六项 蕴所摄、取蕴所摄
几蕴所摄?谓除无为。几取蕴所摄?谓有漏。
这个叫「蕴取蕴分別」。「蕴」和「取蕴」,这两个名字有分別的。除了无为,其他的一切有为法,都属「五蕴」。「五取蕴」,古代有的翻译「五取阴」,纯粹是有漏法。
「取」是一种烦恼,像我们生死众生的这个五蕴身,就是叫「五取蕴」。因为前生「爱缘取,取缘有,有缘生」,我们这个生死身的五蕴法,从「取」所生,从「取」来的,所以叫「取蕴」。五取蕴不但是从「取」来的,还会再生起「取」烦恼,生后面的五取蕴。同时,我们现在就很多时候与「取」相应,取的烦恼时常生起。所以,有漏的生死法,叫做「取蕴」。
比方佛、阿罗汉,甚至于证悟了的圣人,他们的五蕴还是五蕴,眼、耳、鼻、舌、身这许多,色、声、香、味、触之类的,还是有漏法。但是,他们已不叫「五取蕴」,叫「五蕴」,因为已经得到解脱了。圣人的五蕴之所以还是叫做「五蕴」,因为还是从取所生的,不过,不会再生起取来就是了。所以,「取蕴」就是有漏法,「蕴」可能是有漏,也可能无漏,不限的。
第七项 善、不善、无记
几善?几不善?几无记?谓十通三性,七心界、色、声及法界一分;八无记性。
十八界裡面,有几种是善的?几种是不善的?几种是无记的?先简单解说一下「善」、「不善」、「无记」。一种心理的作用也好,活动也好,我们的行为也好,这样子做了,对己、对人有利,将来能够感到好的果报的,这个叫做善。假使这种心、这种行为,对自、对他都没有利益,或者是伤害別人,将来(主要是未来生中)要受苦果的,这个叫恶业、不善业。另外有一种叫无记,也不能说是善的,也不能说是不善的,比方这手或者头动一下,无所谓善、不善,这个就叫「无记」。
知道了善、不善、无记的定义,那么就可以分別了。「十通三性」,有十个界通于善、恶、无记的。那几个呢?「七心界、色、声及法界一分」。「七心界」,就是意界和前面的六识界——眼识、耳识、鼻识、舌识、身识、意识,这可以是善,也可以是不善,也可以是无记。「色、声」,色、声怎么能够说是善和不善呢?比方我用我的声音说几句好话,因为这个声音说的是好话,就是善的——善的语业。假使骂人、挑拨离间,这几句话讲了,这个声音就是不善的。比方杀、盗、淫,都要用身体去做的,这一种当然是坏的,是不善。手裡拿东西去布施给人,看到一个人跌倒了,把他扶起来,这样的行动就是善。身业属于色法,语业属于声法,这两种是表示我们内心的一种意义,所以,色界和声界(就是身业和语业),通于善、恶。如果只是發出啊啊的声音,头动一动、仰一仰,这个声界和色界就是无记,无所谓善、恶。这是简单地讲,其实,我们的眼根、耳根、鼻根、舌根、身根,都是前生业报所感到的,现在都是无记法,叫做「无覆无记」。前生业报所感的,都是无记;去杀、动手、骂,这不是前生业报,是现在做的,这才有善、有恶。那么,香、味、触,这裡面是没有善、恶的。「法界一分」通三性,比方我们讲「念」:「失念」,这是属于烦恼的;假使是说信、进、「念」、定、慧,这是无漏的,是善法;假使普普通通的记著,像读书一样的这样过去的,这种念,那是无记。法界裡面很多是通于三性的。
其他八个,都是「无记性」。眼、耳、鼻、舌、身这五界,是无记的,业报所感的。还有香、味、触这三界没有善、恶。这八种都是无记法,没有善、恶的。
第八项 内、外
几是内?谓十二,除色、声、香、味、触及法界。几是外?谓所余六。
六根,这属于「内」。众生之所以为众生,众生的生命自体就是眼、耳、鼻、舌、身、意六界,这六界当然是属于「内」。还有眼识、耳识、鼻识、舌识、身识、意识,这六种识是心理活动、心理作用,当然属于「内」。其他的色、声、香、味、触及法界,都是以六识所缘的境界,所以这个就是「外」。换一句话,「外」就是色、声、香、味、触及法界;除了这六个「外」以外,剩下的十二个就属于「内」。
第九项 有缘虑、无缘虑
几有缘?谓七心界及法界少分心所法性。几无缘?谓余十及法界少分。
这个有缘、无缘的「缘」,与我们普通讲的我和你有缘,两个人很有缘的「缘」不同。这个缘是「缘虑」的缘,单单一个「缘」字,容易误解,加个「虑」字——缘虑。心能够去了別境界,能够去缘虑境界的,叫做「有缘」;不能够去缘境界的,就叫做「无缘」。
「七心界」,这个当然是有缘虑的,是能缘法。法界当中的少分,就是心相应法,所以是「心所法性」。叫「法界少分」,是法界当中的一部分,就是属于心所法的这一部分,遍行、別境、善、烦恼、不定这许多,这都是有缘虑的法。其他的,都是没有缘虑的,眼、耳、鼻、舌、身这五根,色、声、香、味、触这五尘,法界当中的一部分,像无为法、不相应行,这种都是没有缘虑的。
佛法裡面,这些地方分得很细。比方我们眼睛看到的东西,我们总说我眼睛能够看到,好像我眼睛能够知道一样;佛法裡讲的,不是这样。眼睛是取这个境界,好像照相机一样,啪!照出相来,取这个境界。能知道的,那是眼识,不是眼根。眼根只会取境界,不会缘境界。比方眼根,好像照相机,啪一下,照下来。照出相片来,人再看看,这是什么,就知道了,这裡面还有认识。我们眼睛裡面的瞳仁一看,就把外面的影像照到裡面去,这就是它取到这个境界,拿现在的话讲,这是一种生理作用。等到知道是什么,那是一种心理的活动、心理作用,是与眼识相应的心所法。我们平常讲我眼睛看到、耳朵听到,好像眼睛、耳朵就会知道,其实,眼睛、耳朵、鼻子不会的。什么道理呢?因为如果心注意到另一边的事情上,即便眼睛睁得大大的,眼睛是看了这个,但是不会知道,因为心不在,心注意到另一边去了。可见眼睛不会知道的,眼睛只会取这个相,眼识才会知道。所以,这叫「有缘」;其他十个,眼、耳、鼻、舌、身,色、声、香、味、触,及法界的少分,那就是「无缘」法。
第十项 有分別、无分別
几有分別?谓意识界、意界及法界少分。
这裡说只有意识界、意界及法界少分这三种是「有分別」的,没有说到「无分別」。换一句话,其他的十五界及法界少分,就是没有分別了。
佛法的名字,有许多讲起来很难讲。比方这裡说到「有分別」,眼识有没有分別呢?其实眼识也有分別的,但是,这一个分別的名字叫「自性分別」,它是直觉的就知道。耳朵听到的话,因耳根引起耳识,它是一种直觉的知道,这一种叫「自性分別」。但是,真正的说要去研究研究,要去瞭解瞭解,那这一种的分別,眼识、耳识、鼻识、舌识、身识都没有的。我们普通讲「分別」,是分別这是这样、那是那样,是指对事、理种种方面的分別这一类。换一句话,这是什么人,我要认识这个人的话,那眼识是不成的,没有这个作用。它虽然看到这个人是个什么样子,但是,要知道这是什么人,那不是它的事,是意识的事了。所以,意识才是有分別的,我们一天到晚的分別,主要都是意识。意识裡面还有意界,末那识执我的,就是这意界。
法界当中的心所法,如果与五识相应,那么这个心所法也没有分別,也是自性分別;如果是与意识相应,不管是善的、是恶的,只要是与意识相应,那这种心所法也是有分別。所以,这裡说的有没有分別,也不是说五识什么都不晓得,它知道,只是它这是叫做自性分別,它没有我们普通说的这个分別的作用。
第十一项 有执受、非执受
几有执受?谓五内界及四界少分,谓色、香、味、触。几非执受?谓余九及四少分。
比方我们这个人,不管是说物质的也好,心心所法也好,其实是各式各样和合而有的。人之所以能成为一个有机的人,能够统一活动,成为像我们的身心之类的,是阿赖耶识所执受的。所以,简单说,属于我们众生的,就是「有执受」的。比方桌子、山河大地、草木、丛林、土、泥这许多,就是「非执受」。
所以,「有执受」就是属于众生法。「谓五内界」——眼、耳、鼻、舌、身,还有「四界」的「少分」——色、香、味、触,这都为心心所法所执受的,属于「有执受」。我们这个人,有眼、耳、鼻、舌、身,这个没有问题。我自己看到我的手,手是「色」。我这个身根去触,不一定触別的,我的手自己碰自己,也是身根触,也有「触」。不但我吃东西的时候是有滋味的,没有吃东西的时候,其实裡面还是有「味」的。我们人身体上也有一种气息、一种气味,这是「香」。这种都是有执受的。
这裡面有个「声音」是非执受的。比方外面的声音,风吹、草动的声音,或者是水流的声音,这是非执受的。那么,我们讲话的声音,怎么也是「非执受」呢?执受的,就是在我们身上的;讲话的声音是进进出出的气的活动,「声音」不能说是在我们身上的,这是气息在那裡进出,所以,声音是「非执受」。而且,凡是执受的东西,它很稳定的。声音不稳定,不發就不發的,没有声音就根本没有声音,但是色、香、味、触,一直都在那裡的。所以,「有执受」法就是这五内界及色、香、味、触四界少分,其他的都是「非执受」法。至于心心所法,是能够执受的,所以也不在其内,也是非执受。
第十二项 同分、彼同分
几同分?谓五内有色界,与彼自识等境界故。几彼同分?谓彼自识空时,与自类等故。
最后一个很特殊,上面讲到「众同分」,现在这个地方不是「众同分」,叫「同分」、「彼同分」。
这个「同分」,就是同类的意思。「五内有色界」,就是眼、耳、鼻、舌、身这五根。比方眼根去取色境界,眼识就起来瞭解这个色境界,这个眼识就是眼根的「自识」。眼根取色正在起眼识,眼根去看这个色,眼识去分別这个色,根「与彼自识等境界故」。眼、耳、鼻、舌、身这五根,在生起自识的时候,因为和自识的境界是同一个境界,所以叫「同分」。
「彼同分」,佛法裡这个名字很特別的,「谓彼自识空时,与自类等故」。比方眼睛看,眼识再瞭解,这个时候叫「同分」。眼睛不看了,这时候眼识也不起了,就是只有眼根,眼根自类相等,与眼识没有同境界的意义,这叫「彼同分」。换一句话,有一点像「非同分」,虽然不是上面的「同分」,它没有与彼同,没有与其他的相等,可是它还是自己同,还是有「同分」,这叫「彼同分」。
※ ※ ※
这许多名词(名相),我们这么简要讲讲,有很多也不太好懂。真正的研究,要慢慢慢慢去理解,參考很多注解,慢慢地懂起来。
佛说的经很多,佛说的道理也很多,也很困难,不容易瞭解。后来的佛弟子,就把佛说过的五蕴、十二处、十八界这许多名词收集起来,慢慢慢慢归类,得出这么一个一种有多少、佛说的就是这许多的归类。各式各样的说法,说来说去,主要的就是这些问题,都是依这些事情讲的。不管讲善、恶,讲起烦恼、系缚,讲生死、解脱,讲来讲去,都是讲这些问题。
所以,把这些基本名词知道了以后,其他的佛法,慢慢慢慢瞭解。这种基本的,我叫做「基础佛学」,要瞭解佛法,这是一种基础。我们中国人有的人欢喜讲得很高妙,一下子讲心、讲性,讲有、讲空,头头是道,可是,实际上这种基础佛学没有,很空洞的,经不起问的。讲得好像有道理,真正一个问题一研究的话,就答不出来了。阿毘达磨对每一个问题,都依据这个根本讲的。比方说业报、感业,「业」是什么?它是什么情形的?业报是怎么感的?所讲的种种,都是依据这个根本讲的。
这个看似很浅,可是,真正对于我们生死轮回、涅槃、解脱、修行裡面许多的问题,讲得很具体。所以,现在做一个中国佛教徒的话,当然,高妙的也要学一点,但是,如果没有这种基础的话,那就叫空谈心性了。专门讲上乘的、高的道理,下面没有基础,不成!所以,我并不是讲什么高妙得很的,我们从前都还是从基础的学来的。虽然我不太讲这许多事情,《妙云集》裡也都没有,向来不讲这许多的,但是,没有这许多的基本知识,其实是不成的。当然,有许多问题,各部各派讲的、解说的,有一点不同的地方也有的,但是,本论所讲的是主要的。
校注
【经文资讯】《印顺法师佛学著作集》第 44 册 No. 42 大乘广五蕴论讲记
【版本记录】發行日期:2022-01,最后更新:2021-1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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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处讲了,还有十八界。十八界的名字,是三个、三个,「谓眼界、色界、眼识界;耳界、声界、耳识界;鼻界、香界、鼻识界;舌界、味界、舌识界;身界、触界、身识界;意界、法界、意识界」。因为我们有六根,外面就有六境,六根、六境生起六识,合起来就是十八界。这大部分在十二处裡面都讲过了,下面就依十二处去解说。
「眼等诸界及色等诸界,如处中说」,这个「处」,就是十二处的处。「眼等诸界」,是眼、耳、鼻、舌、身这五界。「色等诸界」,就是色、声、香、味、触、法。这些和十二处裡面所讲的一样。
「六识界者,谓依眼等根缘色等境,了別为性。」识的定义,就是「了別为性」。六转识要依六根缘六境,了別这六种境的,就是六识。
「意界者,即彼无间灭等;为显第六识依止及广建立十八界故。」「意界」,这个「即彼无间灭等」,佛法裡面这个名词叫做「无间灭意」。这裡解说起来,稍稍有阿毘达磨的特殊意义,没有讲末那识、阿赖耶识。照道理,阿赖耶识、末那识都包括在意界裡面的,这个有点不同,它现在是说一个特別的意界。
经裡面讲依意生识,识要依意而生起,特別像意识,要依意而生的。这个「意」,阿毘达磨论师向来讲是「无间灭意」。比方前一念心灭,后一念的心依此而起来,这前一念的心,对于后一念的心有引起它的特殊意义,这就是叫做「无间灭意」。我们心裡的心识活动,现在是眼识,接下去是意识,一下子是耳识,一下子又眼识,我们这个心动得很。前面的心心所法灭,后面的心心所法起来。这前面的叫做「意」,灭了之后,当中没有隔开,后面的接著起来,这叫「无间灭」。我们睡觉的时候,有时睡得昏昏沈沈,前六识都没有了,然后后面的六识再生起来了,这还是叫做无间灭。看起来好像间断了,其实当中并没有別的东西插进去隔开。好像两个人一前一后走路一样,虽然看起来两人好像空间上有一个距离隔开了,其实当中没有什么东西隔开的,两个人,前一个,后一个,还是无间的。所以说「意界者,即彼无间灭等。」这个「等」,可以包括阿赖耶识、末那识在裡面的。所以要这样子讲,「为显第六识依止及广建立十八界故」。因为要显出第六识是依前面的无间灭意而起的,所以立这个意界,这就和六识不同了。在十二处裡,就是一个意处;现在讲十八界,意界之外,还有六识界,六识界就是依意界而生起的。立意界,为了显示第六识的依止,「及广建立十八界故」,还要广建立十八种的界——六根、六处、六识。因此,六识之外,另外有个意界。其实,这个意界,包括阿赖耶识、末那识、无间灭意这许多在裡面。
上面是分开来讲,现在是蕴、处、界合起来讲。「如是,色蕴即十处、十界及法处、法界一分。」眼、耳、鼻、舌、身,色、声、香、味、触这十种,在处裡面是十种处,在界裡面也是十种界。无表色,普通都是叫「法处所摄色」,是法处所摄的色,在法界裡面也是叫色,所以说是「法处、法界的一分」。这些,就是色蕴。
「识蕴即意处及七心界。」识蕴,在十二处裡面就是「意处」,在十八界裡面叫「七心界」。意界加六识界,叫七心界。
「余三蕴及色蕴一分并诸无为,即法处、法界。」其他的受、想、行三蕴,及色蕴的一分(就是无表色),及无为法,叫做法处、法界。
原则上讲,十二处、十八界的内容一样,不过归类不同;五蕴小一点,没有无为法,专门是以有为法来讲的。所以,五蕴知道了以后,十二处、十八界也就知道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