净度三昧经卷第二

屏沙王白佛言:「何谓为八王日者,当何以知之?」

佛告王:「八王日者,诸天、帝释、參佐镇臣三十二人、四镇大王、司命、司录、五罗大王、八王使者,尽出四布覆行,持四王十五日、三十日所奏文书,案校地方人民、八夷鬼神、飞鸟、走狩、立行善恶,知与文书同不。地狱王亦遣辅臣、小王、都录、监司、廷尉、邮公、伏夜将军、五帝使者,同日同时俱出,承天竹使符,统摄众生,禁检非法,捕恶赏善。有罪即效,重犯者即收神录命。福多者移书,关下天上、地狱,增寿益算,除死定生。一岁八出,故谓八王日。

「欲知日者,立春、春分、立夏、夏至、立秋、秋分、立冬、冬至,此日最急。岁终事毕,考课结定罪福,决死定生为急。终到立冬属春。立冬、冬至是为八王日。前一日夜半竟后一日夜半,是其时也。重犯者谓从前斋八王日犯过。福彊有救,安隐无他。天帝、将军、镇王、使者、司命、主者,用福故,原贳过之。到后斋王日复犯。是为重犯者。」

王白佛言:「何等为五官者?」

佛告王曰:「五官者亦大分治黎庶。天上五官主赏善。地狱中亦有五官,与主五道。大鬼神王收捕罪人。

「六事罪属五官。一者行五逆罪,二者行十恶,三者不行五戒,四者不敬三尊,五者不畏天禁。何谓五官。一者仙官主禁杀。二者水官主禁盗。三者铁官主禁婬。四者土官主禁两舌。五者天官主禁饮酒。犯罪属地狱。五官呼名,各自有时。好杀无慈,心口行恶,为仙官所录。命在春。好盗贪求无厌劫人,为水官所录。命在冬。好婬欲,为铁官所录。婬鬼食其不净,并饮心血。病在心肝肾头目。命在秋。好酒醉乱,仁义不行,礼教废,为天官所录。命在夏。好妄言、两舌、恶口、传舌谗人、诽谤圣道,为土官所录。命在季月。五官主人根,人根从五事生,故有五官。乃自然之王也。五官及辅臣、小王、都录、监司、廷尉、邮公、伏夜将军、五帝使者,收捕罪人录命收神。死者不同。皆依本罪,故令不同。」

屏沙王白佛言:「流沙俗人,本所不知,本所不晓,肉眼浊翳,不见天神、鬼王,监伺来时,云何避之?」

佛言:「欲避天神、鬼王,以救大难者,则为欲求无量安稳无极之福。谛听思念,内著心中,莫忘莫失。」

王及大众皆言:「受教!一心奉持。」

佛言:「未得道者持五戒。上至具戒人,名曰戒眼。贪著吾我,不见圣谛。贪求益得,走作思虑,东西南北,四出治生。更相欺中,婬荡无度,杀生可口,酒乱无礼,不奉圣化,不畏禁忌,行来至趣,放心恣意。从其所欲,可足诸情。心乱如蕴,不觉行入三苦。自许以道,死后受殃,悔无所及。今得自在,欲求何道,随心得之。求大得大,求小得小。三乘之宝藏,譬如海水,取者便得。三涂之灾,亦复如是。六藏俱然。三善三恶,俱无吏将守也,求者便得。作罪得罪,作福得福,求道得道,自作自得。以心为本,身为行首,审谛求道。不欲与三恶道从事,不欲为地狱恶鬼所录,欲削除地狱名籍者,当追明师,从受五戒,具足奉行。九斋、八王之日,守持十事,立志令坚。何谓为十。一者斋日当诣佛寺,烧香散花,绕塔礼拜三尊,种道根栽。二者当从师受斋,如法持之,随师教令。三者坚持五戒。四者专心念道。五者闬诸情欲。六者念佛、念慧、念师恩重。七者不得念妻子、居家、财宝。一不得念,持心如真人。八者不得妄行来。九者深自责本罪。十者不得念一切人恶。当施立功德本,消灭殃罪。是为十事。

「九斋日者,先前一日,当自严设,断绝因缘,男女別坐,饮食香洁。至其斋日,令得清净,斋戒完具。八王日者,当先前一日,男女异处,守持十法,斋竟后一日夜半。所以尔者,诸天、帝释、四镇、辅臣、司命、使者,当下覆伺。灶君在人左右肩上,有左右契。左神男,右神女。男神疏善,女神记恶。先前一日夜半,尽共上天,校定罪福。各自求功,诤了罪福,毛分不错。诸天亦自有岁尽,簿书分明。灶君左右契重。复持九斋所记,校四王所结,知为同不。校事三日,决死定生。罚谪了定,事诺听还。罪数多者,灭寿夺算,条名尅死。岁月日时,关下地狱。地狱承书,即遣狱鬼,持名录召。鬼无慈心,死日未到,鬼随不远推排,强使作恶,欲速其命。或五年,或三年,一年,半岁,百日,一月,十日,三日,一日。罪恶之人,为鬼所使,妄作非法,稍近死地,命日促尽。其福多者,增寿益算,天遣善神营护其身,条名关移地狱,拔除罪名,除死定生。后得上天,为诸天所尊,生天地狱,各有迎人。人病欲死时,眼自见来迎者。应生天上者,天人持天衣、伎乐来迎之。应生他方者,眼见尊人为说妙言。应堕地狱者,眼见兵士持刀楯、矛戟、铁索围绕之。所见不同,口不能言。各随行所作,得其果报。罪轻微者榜擿之,谪者录神受罚,其人即病。各有日数、轻重不同,所系官亦不同。随行所属,天无枉滥,平直无二。随其所作,天网治之。」

屏沙王白佛言:「流沙受何罪徒谪,形竟何时?系在何官?愿示所在、罪过轻重、竟不竟。」

佛告王:「流沙所犯过,无花实,唯有根茎节。罪从心生,意恶嫉妒,毒心施人,意恶怀毒。天上所属星,被对下人,即病。星者天之光,人之精。精神被问,系在土官,受谪千七百九十日,罪乃竟。」

屏沙王白佛言:「我见人,日日犯恶,强健无病者何?天神岂不知邪?犯大过亦无死者,犯小过亦无受病谪者,复有守善,死亡不利,疾病纵横,更相注渎,善恶不分。孩儿无过,复有病者、死者。何因复尔?愿释所疑,令知本罪。」

佛告王曰:「所问大善。善思念之。当为一切解释愚痴,令得开解。」

佛言:「三界颠倒,甚难了理。非阿罗汉、辟支佛之所能知。人根深远,受形无数。或尊或卑,或贵或贱。或父为子,或子为父,或母为女,或女为母,或母为妇,或妇为母,或兄为父,或父为兄,或姊为母,或母为姊,或姊为妇,或妇为姊,或弟为父兄,或父兄为弟。或师为弟子,或弟子为师,或师为父,或弟子为子。或君为子,或子为君,或君为臣,或臣为君,或父为君,或君为父,或父为臣。或母姊为君妇,或君妇为母姊,或己妇为君妇,或君妇为己妇。或兄为君、弟为臣,或弟为君、兄为臣,或师为君,或弟子为臣,或太父为君父,或师为太父,或弟子孙子臣为太父。或怨家为子,或为父兄,或怨家为兄弟,或怨家为父母,或怨家为妇及姊妹,或怨家为君为臣,或怨家为伯叔,或为外家内亲,或怨家为奴婢僮仆,或怨家为朋友亲厚知识,或怨家为将主,或部民,或怨家为邻里。或父杀子,或子杀父,或兄杀弟,或弟杀兄,或母杀子,或子杀母,或夫杀妇,或妇杀夫,或姑杀妇,或妇杀姑,或母杀女,或女杀母。或君杀臣,或臣杀君,或奴婢杀大夫,或大夫杀奴婢,或奴婢杀大家,或大家杀奴婢。或祖父母杀孙子,或孙子杀祖父母,或师杀弟子,或弟子杀师。或父食子肉,或子食父肉,或兄食弟肉,或弟食兄肉,或母食子肉,或子食母肉,或夫食妇肉,或妇食夫肉,或君食臣肉,或臣食君肉,或师食弟子肉,或弟子食师肉,或妇食弟肉,或弟食妇肉,或怨家相食肉,或大夫食奴婢肉,或奴婢食大夫肉。如是颠倒。或奴婢为父母兄弟,或父母兄弟为奴婢,或伯叔为奴婢,或奴婢为伯叔,或奴婢为君将主,或君将主为奴婢。或父母为牛马驴骡雁肤猪羊犬,或兄弟为牛马猪羊犬,或为驴骡雁驮,或子为雁马驴骡牛羊猪犬。

「人在生死海颠倒。或高或下,或尊或卑,或贵或贱,或亲或疏。幡覆颠倒,更相茹食、乘骑,无有上下。宿命相仇嫉,更相杀害,共相食啖。因为怨结,或在鬼神中,来相杀害;或天上来,为民主识宿命;或在龙、阿须伦中识宿命;或在地狱中识宿命;共相遭逢。对有大小,德行各有厚薄,德有胜贫。宿对恶责,适相遭逢,恶心自起,便欲相杀,以报宿怨。虽受天身,十结未解,得对便起。宿命福强,今虽行恶,宿福退救,不逢苦厄。未遭宿怨,其罪未熟。至其熟时,自受其殃。贞良现祸,以宿福薄,为故世罪所追,遭逢宿怨。对至不救,其福未熟。至其德熟,自受其福。殃福自追,如形影逐人,都无与者。作是得是,自作自得,不作是即无对,亦无所得。一切皆由因缘生。孩儿无过,而有病者、死亡者,当知是人宿命。故世鱼猎、探捞、破卵、杀生众多。故得短命,过生而去。

「一切罪福,命之长短,苦乐忧喜,皆由种生,获其类报。种福得福,种罪得罪,种长命得长命,种短命得短命,种好得好,种丑得丑。如人种麦得麦,种粟得粟,种麻得麻。随其本种,生其类报。人之种行,亦复如是。王不足疑也。

「持一戒完者,一天令五神护之,持五戒具者,令二十五神营救门户。上至六天,凡有百五十神,番代拥护,不令衰耗。」

诸天欢喜皆言:「善哉。当共护之。」

「如是持戒完具者,十方现在诸佛皆称欢。是善男子善女人临寿终时,佛皆分身往迎之,不使堕恶道。若戒羸者,当益作福德:布施、持戒、忍辱、精进、一心、智慧,燃灯、烧香、散花、礼拜。益持斋戒,亦复得度。戒不完者,诸天善神稍远离之。犯一戒者,二十五神去之;犯五戒者,百五十神尽弃离远之。恶鬼稍娆近,因衰病之,耗乱其家。遂致衰丧不利,财物不聚,所向不偶,死入地狱。虽戒完具,不持九斋,如六畜不生乳,树无果实,妇不生子,种谷不滋,治生无利,折耗失本。作吏无衣帻,使者无传,宁有信用者不?不持斋者,如人裸身,无有四时衣。如人倮形无衣,宁可用入众贵人中不也?」

王曰:「不可也。」

佛言:「弟子不持斋,斋不如法,无清净福。戒倮无护,为无辅助,如人孤独,无有臣子。倮形无衣,露居无舍,必有恐畏。

「不持斋,有五事勤苦。何谓五事苦也?一者恒生秽浊处。二者所生之处虽得人身,难与三尊会。三者更生信道难。四者更生求师难得。五者世世求道难得定。是为五事苦。复有五事苦。一者恒生多事处。二者生多惊怖处。三者生五从残处。四者恒生剧苦地。五者生边地无福之处。是为五事苦。合为十苦剧也。

「复有五事自侵欺。一者不用佛教。二者不用师教。三者言我持斋,不从师、明经道士受斋。四者不受法化。五者持斋不完。为自侵欺,亡失大福。复有五事,亡失大福。何谓为五?一者恒生愚家。二者难得出家。三者所生贫匮家。四者不得升入道场。五者顽愚难化。是为五事。

「复有五事难。何谓为五?一者生中国难。二者生贵人家难。三者求作沙门难。四者求智慧难。五者求解脱难。复有五事难。何谓为五?一者生佛前难。二者求安隐难。三者求三昧定难。四者断绝生死难。五者求清净难。复有五事难。何谓为五?一者若后罪毕得为人主,安国难。二者若后为天,度人难。三者除罪难。四者求六度难。五者解十结离著难。是为五难。

「不持斋者,有是三十五难,难得度脱。」

佛言:「末世时人,作佛弟子,为世事所逼,役荷民穷,衣食不充,热恼自随,不得从心。所愿不成,皆宿命不持斋,不精进,懈慢不从师教令。或持斋,或不持斋,或有布施,或不布施,有无多少,各随所作德本,受其殃福。或在他方清净佛国,不行清净,漏行所致,福不还生天,罪不应堕地狱,.谪来生阎浮提续人种,令不断绝。或从天上来生阎浮提,或从人道中来生,或从三恶道中罪毕,得生为人。五道中生死交符,更相换代,昼夜往来,日日不绝,譬如天雨,以续人种,故不断绝。皆由宿命斋戒不如法,谪来生是家。衰末五烧,毒燃浊世,受是十苦之恼、十自侵欺之患,堕十五缀碍之难。回流三界,十二轮转生死不绝,受苦无竟。但坐宿命不奉大人重训,弃正行邪故,受是三十五苦恼,不得度脱。」

无尽意菩萨白佛言:「世尊每授人戒,并持九斋。皆言尽形寿。今复教弟子斋日,更受斋法,何因得尔?经法至重,如是为慢法弟子耶?」

佛告无尽意菩萨:「佛授人戒,欲度脱。居家修道,当持五戒行。岁三斋除三毒,月六斋制六贼,九斋除九恼,灭九思,愈九病,闬绝十二恶道,开十二门,令至泥洹。士女持斋戒,常令究竟,尽毕形寿。然弟子受戒以后,故有欲著,经营居家。畜养妻子,县官之缘,奴婢,债主役使,衣食之求,贩卖治生,垦地种殖,杀生萌类。贪求无厌,放心恣意。三毒猛盛,六神各逐所欲,心垢积厚。垢秽之罪引人入冥室,受苦无竟。已闻道门,当令闭塞三涂八难之处,令得至泥洹清净无为。犹如长者有大宽堂舍,以圈牛马羊猪,满中作粪。节日已逼,贵客当来。无余坐堂,不及除扫。即以沙土而覆粪上,唤客前坐。主人设好美食,种种香美食客。至暮时,客还去。主人续圈牛马猪羊,屎尿满圈。上至七日,杂畜众多,屎尿以厚。有远方贵客来,不及除粪。如前以沙土覆上,复用过客。遭年六中,凡百二日,过客百日过,蕴圂粪各有百二重。弟子斋日不从师、明经道士受斋,便言我已见经,晓解斋法了了。自于舍持斋,专精勤进,念道不懈,清净无欲,已灭秽念,持心如真人而无瑕垢。譬如长者,以好沙土覆粪屎尿上。善男子善女人,受佛五戒、十戒为尊者子,当令如法。人身譬如大堂舍,马牛猪羊譬如外五欲之利,粪譬如恶念也。至自持斋清净者,如土覆粪上。用不从师受,自净斋日,自言我晓斋法,因自持斋,如法奉行清净斋日。犹如沙土覆屎尿不净。罪福相累,重数分明。后当受罪福之报,一一不失。一念受一身,善念受天上、人中身,恶念受三恶道身。百念受百身,千念受千身。一日一夜种生死根,后当受八亿五千万杂类之身。百岁之中,种后世栽,甚为难数。魂神遂种受形,遍三千大千刹土中,地间无有空地。于是佛愍念十方,哀伤弟子回流没溺,沈没爱海,生死苦恼。故设法桥,化度无福,令得解脱。弟子心迷习俗,劳垢日生。佛以三渊法水,洗治弟子六衰之垢,令得解脱。前斋日已过,七日之中罪垢复生,重复斋福。罪垢未厚,复到后斋。大慈愍伤,开法惠水,洗去欲垢,令得清净。犹如除粪到本净地,香洁可居。弟子斋日,恭肃清净,惊怖监司,畏惧神明。斋日当弃家居缘务,就诣塔寺,礼拜三尊,从师受三自归、八关斋,于庙堂如法持之,犹如除粪到净地。斋过后,男女更相染汙,到后斋悔过、三自归,思惟前斋,七日、或五日,其间所施行身口意,凡犯几过。至心恳恳,首过三尊,慎无覆藏著耻。须臾之间而不自首过,后长受痛,无竟已时。悔过、首罪,更受三自归,受清净斋。斋福相接,间无罪垢,清净得度。」

无尽意菩萨白佛言:「世尊慈恩,愍念弟子,剧如慈母念其赤子。子不念母育养之恩,弟子亦复如是。」

佛言:「如是如是。但用愚痴无黠故。」

佛说是时,八百比丘漏尽意解,三百菩萨入净光三昧,三万天人發无上正真道意,三万二千清信士,万二千八百清信女皆见道迹,千亿天人皆远尘离垢,三十亿凡士、二十亿凡女悉得法眼,前受五戒,莫不欢喜。作礼皆言:「幸赖得闻清净妙法,以救生死,制断三流,四渎,浇灭三毒之炽火,荡涤六情之垢,渐近清净,守斋无为,渐近泥洹。」

无尽意菩萨白佛言:「善男子善女人,受佛五戒、十戒,得为尊者子。应在尊者坐次不耶?」

佛言:「若善男子善女人,受佛十戒、五戒,得为尊者子。居家臭秽,不得共尊者、比丘同床席坐,应当別坐。尊者、比丘坐复尊过于国王、太子、长者之坐。皆有大尊天神卫侍左右。白衣不应共坐。正使出家持十戒作沙弥,亦不应共坐起、饮食。正使具戒大沙门,犯戒,心不清净,尚不应共坐。何况白衣持五戒、十戒者。亦不应与白衣凡人共坐起,汙尊者子。杀生、婬盗、两舌、醉乱、无礼无义,屠儿偷僧物,不当往来交易借贷。与之萨渎,亏损道行,共相汙染,引人入地狱门,自作留难,堕隧恶道。为人证任,系缀三界,不得时度。愁苦忧恼,痛不可言。

「如人与盗贼为友,其贼有罪,王收捕著狱,五毒治之。狱吏问贼:『卿与谁为友?具说意状。』囚言:『我与某长者为友。』即便闻王,王即下外部录召长者。长者来到。王便问曰:『闻卿好人,贵人之种,何不自爱,择善人为友,反与不肖恶人为友?今日为此死罪囚所引。卿复作囚,云何?』长者白王言:『此囚亦好人君子,与我中外兄弟,或言婚亲士大夫。邂逅遇事耳。』王言:『此无罪人,与同罪者,亦当死。卿欲云何?』长者对曰:『实自不知。虽与囚为友,实不见不知。愿王圣心采察明。某口口守善,未曾犯恶。某有为佛弟子。』王言:『卿为智人,何不教令禁检?纵而置之,卿为已共,同心作贼。坐与为友,或教之,或为作方便。卿虽不能禁止者,何不远避之?且往诣狱。罪人若不怨卿,辞不及卿者,放卿使去。』

「弟子与凡人凶愚无戒行者、犯戒者共相交往,后为俗人所引,入地狱。地狱主问弟子:『卿为佛弟子,何不持佛经戒,教卿知识、邻里、朋友、亲族?卿为智人,纵而置之,无有慈心,不念众生。今此罪人引卿云:何不教我?我愚痴不晓佛道。谓死生不属佛,谓天云为大,死生属天,不知有地狱。不教我,不度我如是。罪人怨乱云:卿无慈心,不相念度。卿促人为罪。卿不能教度者。何不远避之?』弟子对曰:『我谓但自持戒,守善为佳。德行不高,实不能度。人又不用我言。愿王原救,除我过罪。我是佛弟子,尊者子也。』」

佛言:「清信士女,当自慎护,令清净。慎无与凡人为友、为侣,引人入地狱中也。」

无盖慈菩萨白佛言:「凡夫士女,前世持佛五戒,今得人身,依道而生。贫富贵贱,好丑长短,苦乐不同,安危事异。或有复还信佛者、不信者。其意云何?愿释所疑,当令大众而得开解。」

佛言:「善哉善哉。忧念人民乃尔。」

佛告无盖慈菩萨:「人有六事,得生富贵家。何等为六?一者用善师教。二者喜布施。三者持九斋、五戒不犯。四者行忍辱。五者一切行恭敬。六者孝事二亲,礼拜三尊。是为六事。生豪富家复有十事。生则知道,信佛、三尊。一者立愿。二者精进持九斋不废。三者不行八邪业。四者不使巫师卜问解除。五者不祠天求福。六者不事外道,不称叹外道。七者不为邪业。八者不为蛊道。九者不行幻术。十者不与夷人从事。是为十事。行恒生中国,便能信佛、三尊,后世升天福堂,累劫无患。人不能奉行此十事者,生堕边方八难处、贫贱家。又不信道,或不值佛世,常在冥室,陷堕六川,累劫不出。」

无盖慈菩萨白佛言:「持五戒,行布施,得生富贵家,当得老寿。复有少死者何?」

佛言:「杀生作施,虽富不寿。」

无盖慈菩萨白佛言:「贫富痴黠不別。富而痴者,贫而黠者,长短不同,好丑亦尔。其意云何?」

佛言:「皆由宿命作人时,修行所致,种德不同。故布施不行忍辱,不喜闻经,后世富且愚。持戒、读经、行忍辱,不布施,后世聪明、黠慧、辩才、多智、端正且贫。长短不同者。好喜广学,广智慧,广教人起立迎人,后世得好身形,智慧中王。不能广智慧,有慧乍欲语人,乍不欲语人,起立迎人,短且愚。人之种行随本种,自得其报。」

说是语时,二千万比丘漏尽意解,十万菩萨皆得信忍,四十万天人皆入六度三昧定,四方菩萨、弟子、行者、诸天、人民不可计数。从四方稍来,满八十里广纵间无空地,闻佛说经,莫不欢喜。三十万清信士、七万清信女皆得六慧智度无极,八千比丘尼皆得柔顺忍,二十亿天人發无上正真道意,百万鬼神、龙、阿须伦、乾沓和、阅叉等皆發无上正真道意,地狱王官属千亿重發无上正真道意,愿毕形寿,得作沙门,奉行清化,福度众生。

尔时法意菩萨下坐,长跪叉手白佛言:「多陀阿竭为如本无法,随法度,无人民。」

佛告法意菩萨:「多陀阿竭不见本无法,亦不见随法度者,亦不见有三界,亦不见有诸天人民,亦不见有人,亦不见无人,亦不见生,亦不见灭,亦不见度,亦不见度者,亦不见吾我,亦不见五阴、六衰,亦不见身心意识,亦不见地水火风空,亦不见四大合时,亦不见不合时,亦不见色痛痒思想生死识,亦不见诸法来时,亦不见诸法去时,亦不见色痛痒思想生死识本,亦不见地水火风本、无有本。」

说是三昧时,八万菩萨皆得阿惟颜,如本无无所有。七万菩萨得不退转,二十万比丘逮得无所从生法忍,百万天人得不起法忍,五百清信士得净意解脱三昧,七千万清信士下发作沙门,皆得信忍,十亿凡士、三十万凡女皆發无上正真道意,前受五戒,八百龙王皆發无上正真道意。

尔时大忍菩萨白佛言:「多陀阿竭以大慈哀念十方诸天人民,法雨三界,润泽群黎,莫不得过度者。多陀阿竭用意净故,所说清净,言辞清净,如法清净。忍者无猗,空无处所,心无端底。忍大勤劳,忍伏诸情,忍大生死,以无盖慈救众人病,令一切诸天、帝释、梵忍天、胜英、天子、国王、臣民、龙、鬼神莫不忍,弃诸欲态恶。忍本净根,根生茎节,茎节转生花实。生花实,复还本无无所有,忍守根门。以法化导,令入泥洹」

佛告大忍菩萨:「一切大圣皆行大忍,自致成本无。如来化导众生,忍不视色,眼则清净;忍不受声,耳则清净;忍不受香,鼻则清净;忍不受味,口则清净;忍不求细滑,身则清净;忍不多念,则心清净;忍不思想,则意清净。忍不分別上中下、好恶,识別万物为作名字,心无所著,意无所想,识无所別,则为识清净。外六事本清净,内六事本清净。外六事为泥洹,内六事为身本。外六入内,内六喜乐受之。受之者为不净,故使隧三涂。譬如婬妷女人,虽不行求男子,视外如贞,内常思念。有男子从远方来,寄宿外堂。夜人定静,时彼失声,不在远方。男子因往,亲近主人妇。妇人得男子,心中独喜,因留三日。外六、内六更相婬汙,诸情各受所习。婬妇女习爱男子,留三日者,谓心意识婬著情。外六为男子,内六为妇人。留者谓外六事与心意识共相可入。因种生死,婬于六欲,种罪根本。菩萨常行大忍,不婬六欲,内外清净,如本无清净。心意识清净无瑕秽,自致得佛道。」

解脱菩萨白佛言:「诸法无著无缚无脱。色无著无缚无脱,色之自然故。痛痒思想生死识本无,无著无缚无脱。何以故?本净故。地水火风本无,无著无缚无脱,本净故。吾我本无,无著无缚无脱。身心意识四事本空,无著无缚无脱。何以故?因没溺四渎水流,漏入三苦,不得解脱。」

佛言:「善哉善哉。解脱菩萨,如汝所说无有异。皆佛威神之所致。诸法如本无,无著无缚无脱。色痛痒思想生死识如本无,无著无缚无脱。地水火风如本无,无著无缚无脱。萨云若如本无,无著无缚无脱。多陀阿竭如本无无说经,无著无缚无脱。佛心与众生心等无有异。多陀阿竭本在凡夫。时心如凡夫,心无有异。亦六欲所溺,回流三界,随四颠倒,受形无数。更生更死,或男或女,或尊或卑,或贵或贱,受身周遍三千大千国土。持针刺地,皆中我故身。后见宝莲花如来、至真、等正觉、明行成为、善逝、世间解、无上士、道法御、天人师、号佛世尊。住世二十中劫时,佛为诸天人民说六度大法。我时儒童,往而观之,闻佛所说,心开意解,前受五戒、三自归命,持九斋,不失教法,行之不废,功积致佛。」

佛言:「欲求道远离罪门者,当奉佛经戒,追事明师,给事所须。当随师教,数数讲论。三润之法水洗心垢秽,心净得度。一切众生扰扰,但诤咽喉不急之事,万罪还自缠绕。或相害伤,忿怒成仇,皆由贪生,竞诤利欲。群迷雷同,不识道义。老死日加,常与罪对。溺于五阴、六衰、侵漏三苦,受罪无竟。是身如聚骨,连锁支柱,筋束而立。内盛臭处,外强文餝。身如画瓶,外以五彩餝之,内盛脓血、屎尿不净。愚者保之,长处生死,不得解脱。苦剧终身,囚系在于牢狱,无有出期。众生乐于生死,自沈五江,没于三澜,无有出期。但坐随六情,逐世荣名,嘘天雅步,尊身重名,虚偽无信。众态在内,如铁生垢,自消其形,都不觉知。人为六情所消,消灭人形,死不复生。谛观如是,当行布施,以戒神水浇除五阴之垢。建志求生,除死灭忧,关闭狱户,断绝苦本,便得泥洹。故心之自然,弃除五阴、六衰,解脱无有忧苦。」

净度白佛言:「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阿惟三佛,用一切众苦故,愍念众生永处七痛,变惶累劫,无有终竟。故演尊妙经典之要,等度一切三界群生,莫不解脱,安至泥洹。心空意净,六情澄清,澹然不起。荡除三界,三涂尽度,地狱虚空,莫不欢喜。逮入道门,无不获安,此彼无二,等度一切。德尊巍巍,恩盖天地。尊极无过佛者。」

佛告净度及四部众:「各各明听。吾当说之。一切诸天、人民、鬼神、龙、阿须伦、阅叉、乾沓和等,受佛重戒,治心秽病,求度世道者,持五戒,上至五百戒,为入律弟子。能与诸情诤者,乃为信顺道化,审谛畏罪。志欲求道者,勤持律行。畏顺县官,奉上敬下,如奴事大夫,朝廷肃清。以智教愚,以黠教痴。愚痴者,当勤诣智黠者问受,受则奉行,不得缺犯。若缺犯者,当寻聚众,随实至诚首过,不得隐回。有所畏难,居神著泥梨中,后悔无益。若有知法律者,见人有过,不纠举治之,为与同罪。何以故?坐共同一处故也。」

净度白佛言:「何谓为净?何谓为不净?何者可同一处,何者不可共一处?」

佛言:「人于生死地,持戒不犯如毛分者为净,犯戒者为不净。净者可共一处,不净者不可共一处。」

净度白佛言:「实尔!天中天。四部弟子,从生死急难之地,持五戒求人道,持十戒求罗漠道,持具戒求菩萨道。独立甚难,持律立行。自可不犯道禁,奈何禁他人?恶人犯戒,善人终不犯戒。善人奈何正恶人?」

佛言:「我法中不受大恶人。末世时,我弟子不承至法,用名誉故,取求弟子,至令有恶人耳。恶人犯戒,放逸傲慢,不畏禁戒者。持法律者,案法治之。小过笞之一百,中过笞之二百,福罚之。大过笞之三百,福罚之。不改、不首过者,长摈弃之。」

佛告四部众:「不知法律者为未作沙门,为未持戒,非佛弟子。已知法律,不当慢法。受人意气,纵人入罪,死后共入铁城狱中。」

净度白佛言:「末世时人众,不用法律。一人之力那众何?而伏之?」

佛言:「能感佛恩,愍伤众生,福度一切,令得解脱者,大法欲危,没命济之。便以律戒,示天子、国王,以正佛法。

「不能尔者,为不行大慈,爱少弃多。且行忍辱,出群愚之众,独处山泽、树下、塚间,日慎一日。结伴不良,不如独行。独善无忧,奚用伴为?结友不固,久则成怨。今微相尅记,后成大怨。天神所识,生生相值。智者避之,愚者近之。延智曰明,延愚曰惑;习智成圣,习愚失行。一世能正心,三世受吉祥;一世心不正,三世受恼患。」

净度白佛言:「持法律沙门,当云何正居士,戒耶?」

佛言:「如父正子,如君正臣。不亦易耶?白衣居士,不如法教者,亦当持法律度之。」

净度白佛言:「白衣居士,悉应用法律罚治耶?」

佛言:「四部之众,尽用法律共相整顿,如长者恒賷不死之药。若饮食为病,若寒热为病,若中风为病,若鬼神所病,寻时服药,病则除差,长存不死。为佛弟子亦复如是。得持法律人,共相遭值,如见佛不异。常以三时,督厉弟子,不令罪生,如长者寻服不死之药。良药苦口以愈百病,苦言逆耳以利身行,此之谓也。」

净度白佛言:「佛每教弟子常默不语,今复设是教耶?」

佛言:「弟子之法,求道之初常默。是法所以持法律者,当语,用正众人故耳。」

净度白佛言:「不语者则为善,语则为不善。不善难居,善者易居。谁欲为不善乎?」

佛言:「大慈人乃能持法律,忧念一切令度脱,言如法语。如法者,是则为善;不偷、不谄、不二意,是则为善;不囚怀,不失正,是则为善;纠举奸非,令众度脱,是则为善。不谓默然。从而入罪门者,为不善也。度人者为善,不度人者为不善。舍小慈行大慈者为善。正真道教劝厉众生令發无上正真道意,是为最善。」

净度经卷第二


校注

「净度三昧经卷第二」,诸本无,据文意补。 「屏」,自此起,以斯4546号为底本。 「以知之」,北乙本作「知之以」。 「镇」,底本、北甲、乙本作「填」,据《经律异相49》改。 「镇」,底本、北甲、乙本作「填」,据《经律异相49》改。 「司」,底本、北甲、乙本作「伺」,据文意改。 「司」,底本、北甲、乙本作「伺」,据文意改。 「校」,底本作「佼」,据北甲、乙本改。 「司」,底本、北甲、乙本作「伺」,据文意改。 「关」,底本作「开」,据北甲、乙本改。 「将」,斯4546号为底本至此止,以下以斯4565号为斯乙本。 「军」,自此起以七寺本作底本。 「镇」,北甲、乙本、斯乙本作「填」。 「司」,底本、北甲、乙本、斯乙本作「伺」,据文意改。 「贳」,底本作「贯」,据北甲、乙本、斯乙本改。 「之到」,底本不清,据北甲、乙本、斯乙本改。 「后斋」,底本不清,据北甲、乙本、斯乙本改。 「曰」,底本不清,北甲、乙本、斯乙本无,据文意补。 「黎庶」,底本作「埿黎遮」,据北甲、乙本、斯乙本改。 「中」,底本不清,据北甲、乙本、斯乙本补。 「有五」,底本不清,据北甲、乙本、斯乙本补。 「道大鬼神王」,底本不清,据北甲、乙本、斯乙本补。 「行」,底本不清,据北甲、乙本、斯乙本补。 「戒」,北甲、乙本作「诫」。 「者」,北甲、乙本、斯乙本作「曰」。 「仙」,底本不清,据北甲、乙本、斯乙本补。 「者」,北甲、乙本、斯乙本作「曰」。 「土官主禁」,底本不清,据北甲、乙本、斯乙本补。 「名」,北乙本作「召」。 「慈心口行」,底本不清,据北甲、乙本、斯乙本补。 「官」,底本不清,据北甲、乙本、斯乙本补。 「无厌劫人为」,底本不清,据北甲、乙本、斯乙本补。 「在」,底本不清,据北甲、乙本、斯乙本补。 「肾」,底本不清,据北甲、乙本、斯乙本补。 「酒醉」,北甲、乙本、斯乙本作「饮酒」。 「废」,底本作「發」,斯乙本作「处」,据北甲、乙本改。 「天官所」,底本不清,据北甲、乙本、斯乙本补。 「夏」,北甲本作「忧」。 「好」,北甲、乙本、斯乙本作「喜」。 「也五官及辅」,底本不清,据北甲、乙本、斯乙本补。 「司」,北甲、乙本、斯乙本作「伺」。 「伏」,北甲、乙本、斯乙本无。 「屏」,底本作「洴」,据北甲、乙本、斯乙本改。下同。 「沙俗人」,北甲、乙本、斯乙本作「俗」。 「知本所不」,北甲、乙本、斯乙本无。 「神」,底本作「龙」,据北甲、乙本、斯乙本改。 「欲」,北甲本作「欲得」。 「求」,斯丙本从此起。 「稳」,底本不清,北甲、乙本、斯丙本无,据文意补。 「无」,底本不清,据北甲、乙本、斯丙本补。 「之」,北甲、乙本无。 「忘」,底本作「妄」,据北甲、乙本、斯丙本改。 「奉」,斯乙本至此止。 「持」,北甲本作「待」。 「戒」,北甲、乙本作「诫」。 「戒」,北甲、乙本作「诫」。 「人」,北甲、乙本、斯丙本无。 「戒」,北甲、乙本作「诫」。 「畏」,北甲、乙本、斯丙本作「畏化不畏」。 「至」,北甲、乙本、斯丙本作「进」。 「蕴」,底本作「温」,据北甲、乙本、斯丙本改。 「觉」,北甲本至此止。 「及」,底本作「益」,据北乙本、斯丙本改。 「求何」,底本作「何求」,据北乙本、斯丙本改。 「譬」,北乙本、斯丙本无。 「三」,底本无,据北乙本、斯丙本补。 「无」,底本作「死」,据北乙本、斯丙本改。 「得福」,北乙本、斯丙本无。 「作」,底本作「在」,据北乙本、斯丙本改。 「五」,斯丙本无。 「戒」,北乙本作「诫」。 「之日」,北乙本作「日之」。 「持」,底本作「治」,据北乙本、斯丙本改。 「为」,北乙本、斯丙本无。 「寺」,北乙本作「祠」。 「栽」,底本作「哉」,据文意改。 「戒」,北乙本作「诫」。 「者」,北乙本、斯丙本无。 「戒」,北乙本作「诫」。 「者」,北乙本、斯丙本无。 「日」,北丙本自此起。 「帝」,底本作「谛」,据北乙、丙本改。 「镇」,北乙本、斯丙本作「填」。 「司」,北乙本、斯丙本作「伺」。 「伺」,底本作「思」,据北乙、丙本改。 「君在人」,底本作「君人」,北乙、丙本作「君人在」,据文意改。 「有」,底本无,据北乙、丙本补。 「契」,底本作「势」,据北乙、丙本改。 「共上天」,底本作「告天上」,据北乙、丙本改。 「毛」,斯丙本至此止。 「分」,底本作「贪」,据北乙、丙本改。 「定」,底本无,据北乙、丙本补。 「定」,底本作「达」,据北乙、丙本改。北乙本作「定罚谪了定」。 「灭」,北乙本作「减」。 「名」,北乙、丙本作「占」。 「鬼」,北乙、丙本作「狱鬼」。 「远」,北乙本作「置」,北丙本作「置不」。 「五」,北丙本作「五十」。 「或」,北乙本无。 「或三年」,北丙本无。 「近」,底本作「延」,据北乙本改。 「寿」,北丙本作「寿命」。 「营」,底本作「荣」,据北乙、丙本改。 「各」,底本作「名」,据北乙、丙本改。 「病」,底本作「痛」,据北乙、丙本改。 「天」,北乙本无。 「楯」,北乙、丙本作「修」。 「行」,北乙、丙本无。 「榜」,北乙、丙本无。 「谪者」,底本无,据北乙、丙本补。 「滥」,北乙本作「览」。 「网」,底本作「内」,据北乙、丙本改。 「罪」,底本无,据北乙、丙本补。 「系」,底本不清,据北乙、丙本补。 「何」,北乙本作「阿」。 「示」,北乙、丙本作「告」。 「沙」,北乙、丙本作「沙王」。 「无花」,北丙本作「华无」。 「实」,底本作「宝」,据北乙、丙本改。 「意」,底本作「音」,据文意改。 「意」,底本作「音」,据文意改。 「强」,北乙、丙本作「彊」。 「病」,北乙本作「他」。 「邪」,北乙、丙本作「耶」。 「病谪」,北乙、丙本作「谪病」。 「疾病」,北丙本作「病疾」。 「孩」,底本、北乙本作「咳」,据文意改。 「所」,底本作「而」,据北乙、丙本改。 「曰」,北乙、丙本无。 北乙、丙本至此止。后有尾题,作「佛说净度三昧经卷上」。 斯丁本自此起。前有首题,作「佛说净度三昧经卷中」。 「为,斯丁本至此止。 「妇」,底本作「姊」,据文意改。 「如」,底本作「奴」,据文意改。 「奴婢」,底本作「婢奴」,据文意改。 「肤」,原文如此。 「或」,北丁本自此起。 「伦」,北丁本作「轮」。 「遭」,底本作「连」,据文意改。 「强」,北丁本作「彊」。 「遭」,底本作「连」,据北丁本改。 「对」,北丁本作「对报」。 「孩」,底本、北丁本作「咳」,据文意改。 「卵」,底本作「印」,据北丁本改。 「戒」,北丁本作「诫」。 「一」,底本无,据北丁本补。 「神」,底本作「福」,据北丁本改。 「五」,北丁本无。 「营救」,底本作「荣捄」,据北丁本改。 「番」,底本、北丁本作「幡」,据文意改。 「代」,北丁本作「伐」。 「戒」,北丁本作「一诫」。 「堕」,底本作「随」,据北丁本改。 「戒」,北丁本作「诫」。 「戒」,北丁本作「诫」。 「戒」,北丁本作「诫」。 「戒」,北丁本作「诫」。 「诸天」,北丁本无。 「远」,北丁本无。 「戒」,北丁本作「诫」。 「戒」,北丁本作「诫」。 「娆」,北丁本作「烧」。 「戒」,北丁本作「诫」。 「完」,北丁本无。 「妇」,北丁本作「妇人」。 「折」,北丁本作「逝」。 「帻」,底本作「责」,据北丁本改。 「有」,北丁本作「可」。 「裸」,北丁本无。 「衣」,北丁本作「衣也不持斋」。 「也」,北丁本无。 「戒」,北丁本作「诫」。 「倮」,底本作「保」,据北丁本改。 「有」,北丁本无。 「尊」,北丁本作「宝」。 「道」,北丁本作「道家」。 「生」,北丁本无。 「处」,北丁本无。 「剧」,北丁本作「处」。 「师」,北丁本无。 「家」,北丁本无。 「脱」,底本无,据北丁本补。 「隐」,北丁本无。 「六」,北丁本无。 「不持斋者有是三十五难」,北丁本无。 「逼」,北丁本作「迫」。 「役」,底本作「侵」,据北丁本改。 「荷」,应为「苛」之误。 「民」,底本作「氏」,据北丁本改。 「穷」,底本作「烦」,据北丁本改。 「皆」,北丁本作「皆有」。 「斋」,北丁本作「诫」。 「提」,底本作「利」,据北丁本改。 「提」,底本作「利」,据北丁本改。 「中」,北丁本无。 「续」,底本作「清」,据北丁本改。 「由」,北丁本作「从」。 「戒」,北丁本作「诫」。 「家」,底本无,据北丁本补。 「燃」,底本作「然」,据北丁本改。 「欺」,底本无,据北丁本补。 「邪」,底本作「耶」,据文意改。 「戒」,北丁本作「诫」。 「法」,北丁本无。 「无」,北丁本至此止。 「债」,底本作「责」,据文意改。 「贵」,底本作「遗」,据文意改。 「蕴」,底本作「愠」,据文意改。 「师明」,底本作「明师」,据文意改。 「栽甚」,底本作「哉其」,据文意改。 「间」,底本作「闻」,据文意改。 「海」,底本作「侮」,据文意改。 「慎」,底本作「顺」,据文意改。 「信」,底本作「净」,据文意改。 「涤」,底本作「条」,据文意改。 「隧」,应为「坠」之误。 「囚」,底本作「因」,据文意改。 「闻」,底本作「问」,据文意改。 「闻」,底本作「问」,据文意改。 「肖」,底本作「消」,据文意改。 「囚」,底本作「因」,据文意改。 「囚」,底本作「因」,据文意改。 「囚」,底本作「因」,据文意改。 「婚」,底本作「昏」,据文意改。 「囚」,底本作「因」,据文意改。 「采」,底本作「采」,据文意改。此字疑为衍字。 「佳」,底本作「往」,据文意改。 「慎」,底本作「顺」,据文意改。 「慎」,底本作「顺」,据文意改。 「盖」,底本作「尽」,据文意改。 「废」,底本作「痴」,据文意改。 「邪」,底本作「耶」,据文意改。 「堕」,底本作「随」,据文意改。 「正」,底本作「政」,据文意改。 「叉」,底本作「又」,据文意改。 「有」,底本作「有有」,据文意删。 「六」,底本作「亦」,据文意改。 「猗」,底本作「狩」,据文意改。 「无」,底本作「本」,据文意改。 「隧」,应为「坠」之误。 「心如」,底本作「心如心如」,据文意删。 「颠」,底本作「镇」,据文意改。 「御」,底本作「卿」,据文意改。 「往」,底本作「住」,据文意改。 「喉」,底本作「唯」,据文意改。 「锁」,底本作「隙」,据文意改。 「彩」,底本作「采」,据文意改。 「囚」,底本作「因」,据文意改。 「澜」,底本作「润」,据文意改。 「嘘天雅步」,底本作「嘘夭稚步」,据文意改。 「偽」,底本作「为」,据文意改。 「然」,斯戊本从此起。 「净度」,斯戊本作「净度菩萨」。 「要」,底本作「恶」,据斯戊本改。 「界」,斯戊本作「界之」。 「净」,斯戊本作「解」。 「澄清」,斯戊本作「清澄」。 「虚」,底本作「丘」,据斯戊本改。 「逮」,底本作「建」,据斯戊本改。 「德」,斯戊本作「功德」。 「巍巍」,底本作「魏魏」,据斯戊本改。 「恩」,斯戊本作「其恩」。 「极」,斯戊本作「独」。 「者」,斯戊本无。 「之」,斯戊本无。 「伦」,斯戊本作「轮」。 「戒」,斯戊本作「诫」。 「者」,斯戊本无。 「情」,斯戊本无。 「欲」,斯戊本无。 「奴」,斯戊本无。 「愚」,底本无,据斯戊本补。 「犯者」,斯戊本作「若犯」。 「梨」,斯戊本作「犁」。 「纠」,斯戊本作「幻」。 「坐」,斯戊本无。 「何谓为净」,斯戊本无。 「同」,斯戊本作「共」。 「人」,斯戊本无。 「者」,底本无,据斯戊本补。 「言」底本无,据斯戊本补。 「戒」,斯戊本作「诫」。 「律」,斯戊本无。 「行」,底本无,据斯戊本补。 「人」,斯戊本无。 「恶人」,斯戊本作「愚人乃」。 「法」,斯戊本作「治」。 「大」,斯戊本作「极大」。 「至」,斯戊本作「致」。 「戒」,斯戊本作「诫」。 「放」,斯戊本作「故」。 「笞」,底本作「苔」,据文意改。 「之」,斯戊本无。 「笞」,底本作「苔」,据文意改。 「之」,斯戊本无。 「笞」,底本作「苔」,据文意改。 「之」,斯戊本无。 「摈」,底本作「傧」,据斯戊本改。 「弃之」,斯戊本无。 「法」,斯戊本无。 「弟」,斯戊本无。 「法律」,斯戊本作「律法」。 「入」,斯戊本作「为」。 「中」,斯戊本无。 「世」,斯戊本无。 「何而」,斯戊本无。 「慎」,斯戊本作「填」。 「尅记」,斯戊本作「记尅」。 「成」,斯戊本作「转成」。 「所」,底本作「几」,据斯戊本改。 「相」,斯戊本作「自」。 「避」,底本作「延」,据斯戊本改。 「近」,底本作「远」,据斯戊本改。 「惑」,底本作「或」,斯戊本作「暗或」,据文意改。 「心」,底本无,据斯戊本补。 「恼患」,斯戊本作「苦恼」。 「戒」,斯戊本作「诫」。 「用」,底本作「治」,据斯戊本改。 「之」,斯戊本无。 「鬼神」,斯戊本作「为鬼」。 「差」,底本作「著」,据斯戊本改。 「罪」,斯戊本至此止。 「乎」,底本作「千」,据文意改。 「囚」,底本作「因」,据文意改。 「纠」,底本作「幻」,据文意改。 「为善」,底本作「为善为善」,据文意删。 底本在尾题下有题记,作:「以法胜寺本,一校了。圆庆之。清水寺居,书写毕。」

引用: 《净度三昧经》卷2,CBETA ZW0063,半山经藏 https://book.bshf.org.cn/reader/ZW006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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