敦煌本《坛经》校释疏义
第一章
§01 经文
一、正文〔§01.01.〕~〔§01.04.〕
惠能大师于大梵寺讲堂中,升高座,说摩诃般若波罗蜜法,授无相戒。〔§01.01.〕其时座下僧尼道俗一万余人,韶州刺史韦据及诸官寮三十余人、儒士余人,同请大师说摩诃般若波罗蜜法。〔§01.02.〕刺史遂令门人僧法海集记,流行后代,与学道者承此宗旨,递相传授,有所依约,以为禀承。〔§01.03.〕说此《坛经》。〔§01.04.〕
二、校记并诸家录校复议
§01.01. 惠能大师于大梵寺讲堂中,升高座,说摩诃般若波罗蜜法,授(1)无相戒。
§01.02. 其时座下僧尼道俗一万(1)余人,韶州刺史韦据(2)及诸官寮三十余人、儒士(3)余人(4),同请大师说摩诃般若波罗蜜法。
(1)「一万」,敦博本、斯本、旅博本同。
诸本录文同。
梅挺秀认为,当时没有可以容纳一万余人的讲堂,亦无扩音设备。故此处的「万」,当依据惠昕等本改为「千」。可备一说。
(2)「韦据」,敦博本作「违处」,斯本作「䓁据」,据旅博本及敦博本、斯本下文行文所出「韦据」改。
孟本据兴圣寺本校斯本「䓁」字作「韦」,「据」字照录。周本将「违」理校作「韦」,「处」字径录。李申本、邓辽本、黄本据旅博本及敦博本下文行文校作「韦据」。李富华本径改作「韦琚」。杨本据惠昕本等校作「韦琚」。潘本据旅博本校为「韦据」。中岛本径录周本之「韦处」。
复议:宋代本觉《历代编年释氏通鉴》、赞宁《高僧传》、道原《景德传灯录》、契嵩《传法正宗记》、祖琇《龙兴编年通论》、宗鉴《释门正统》、本觉《释氏通鉴》、李遵朂《天圣广灯录》、绍昙《五家正宗赞》、正受《嘉泰普灯录》、宝昙《大光明藏》、普济《五灯会元》等历代禅宗典籍及《郡斋读书志》等教外著作,并作「韦据」,与旅博本相同。而「韦琚」一词,在《电子佛典集成》中找不到词例。
李申本、潘本、邓辽本、黄本为正。孟本在有敦煌本可据的情况下,据其他材料校改,不妥。周本在有敦煌本可据的情况下理校,且「处」字失校,不妥。杨本不用敦煌本而依据其他材料校改,从而致误,尤为不妥。李富华本径改且改错,尤为不妥。中岛本径录周本,从而致误,尤为不妥。
(3)「士」,斯本、旅博本均作「土」,据敦博本改。
孟本据敦博本校作「士」。其余诸本均径录为「士」。
复议:孟本为正。其余诸本失校,不妥。
(4)「余人」,敦博本、斯本、旅博本同。此上有脱文,脱漏參加人数。
孟本、周本、中岛本径录。杨本、潘本、邓辽本、黄本或据惠昕本、或据兴圣寺本、或据惠昕等三本校补作「三十余人」。李申本照录,但出校记说明数种校本改作「三十余人」。李富华本径补作「三十余人」。
复议:敦煌本「余人」之上肯定脱漏人数。但各相关资料对參加此次法会人数的记载不同。如惠昕等本作「刺史官寮(僚)等三十余人,儒宗学士三十余人」,金山天宁寺本、大乘寺本作「刺史官僚儒宗学士六十余人」,而宋本觉编集《释氏通鉴》卷八參考《坛经记》则称「刺史官寮等三十余人」。故所脱漏的具体人数难以确证。此处宜出校记说明,不应径补。
李申本为正。孟本、周本、中岛本失校,不妥。杨本、潘本、邓辽本、黄本依据非敦煌材料改动敦煌本,且无确证,不妥。李富华本径补,尤为不妥。
§01.03. 刺史遂(1)令门人僧法海集记,流(2)行后代(3),与学道者承(4)此宗旨,递相传授(5),有所依(6)约,以为禀承。
(1)「遂」,敦博本、斯本、旅博本同。
孟本作「韦遂」。其他诸本并作「遂」。
复议:诸本均为正。孟本擅自增字致误,尤为不妥。
(2)「流」,敦博本作「𧨆」,据斯本、旅博本改。
孟本、周本、李申本、李富华本、杨本、潘本、中岛本、黄本径作「流」。邓辽本据斯本、旅博本校作「流」。
复议:此字应为「流」,涉上「记」字,偏旁写作「言」。乃敦煌遗书常见之俗写变形字。
邓辽本为正。其余诸本失校,不妥。
(3)「代」,敦博本、斯本、旅博本同。
潘本理校作「代」,校记称「原卷『代』作『伐』。敦煌俗写『代』、『伐』不分。」其余诸本径录为「代」。
复议:斯本、旅博本字形略异,右边「弋」中横上一点,写到横下,形似「丿」。查斯本《坛经》,共有23个「代」字,其右上之点,往往写在「一」下,有时还写成「丿」。此乃敦煌写本「代」字之俗写变形。在其他敦煌遗书中亦时有出现。
诸本为正。潘本辨字有误。潘本称「敦煌俗写『代』、『伐』不分」,缺乏举证。
(4)「承」,敦博本、斯本、旅博本同。
潘本录为「承」,出校记称:「原卷作永,敦博本作承。」其余诸本径录为「承」。
复议:诸本为正。潘本辨字有误。
(5)「授」,敦博本作「受」,据斯本、旅博本改。
孟本、李申本、李富华本、潘本径改作「授」。周本、杨本、邓辽本径录敦博本作「受」。中岛本、黄本理校作「授」。
复议:孟本、李申本、李富华本、潘本径改,不妥。周本、杨本、邓辽本失校,不妥。中岛本、黄本有校本而理校,不妥。
(6)「依」,斯本作「于」,据敦博本、旅博本改。
孟本据敦博本校作「依」。周本、李富华本、杨本、中岛本径录作「依」。李申本校作「依」,说明斯本作「于」。邓辽本校作「依」,认为「依」、「于」为唐五代河西方音互通字。潘本校作「依」,认为「依」通「于」,为敦煌俗写。黄本径录作「依」,但在附录四《敦煌两本六祖坛经代用字对照表》中罗列二者以为对照。
复议:孟本、李申本、潘本、邓辽本为正。周本、李富华本、杨本、中岛本、黄本失校,不妥。
§01.04. 说此《坛经》。
无。
三、注释
讲堂——讲经说法的堂舍。
高座——讲经、说法、说戒时,为讲经、说法、说戒人设置的比通常席位较高的床座。《一切经音义》卷三六:「师子座者,转法轮人所坐之座,俗名『高座』。」
佛教典籍中,在叙述讲经、说法、说戒时,往往将讲堂、高座相提并论。如《六度集经》卷八:「睹梵志五百人,会讲堂施高座。」《菩萨璎珞经》卷一一:「一一摩尼珠现百千亿七宝讲堂,一一讲堂现百千亿七宝高座,一一高座现百千亿如来至真等正觉。」刘宋释慧林《龙光寺竺道生法师诔》亦有「隐讲堂之空觌,恻高座之虚闻」之说。
摩诃般若波罗蜜法——意谓「大智度法」。这里是将慧能的教诲说成是以无上般若智慧以觉悟成佛的法门。參见标题章对「摩诃般若波罗蜜经」的注释。
僧尼道俗——即僧俗。丁福保《佛学大辞典》「道俗」条:「出家之人曰道,在家之人曰俗。」《佛光大辞典》「道俗」条:「出家众(道)与在家众(俗)之并称。又称僧俗、缁素、缁白。」僧尼属出家众,故僧尼与道俗相提并论,有语义重复之嫌。检索《电子佛典集成》,可知「僧尼道俗」一词最早出现于《坛经》,后来又在禅宗语录和慧超《往五天竺国传》等数种佛教史籍和清代净土宗文献中出现。则该词很可能是受《坛经》影响而逐渐成为指代僧俗的一个专有名词。
刺史——古代官名,自汉设立。本为朝廷所派督察地方郡县之官,后沿为地方官职名称。隋炀帝、唐玄宗两度改州为郡,改称刺史为太守。后又改郡为州,称刺史。此后太守与刺史互名。清顾炎武《日知录.隋以后刺史》:「汉之刺史,犹今之巡按御史;魏晋以下之刺史,犹今之总督;隋以后之刺史,犹今之知府及直隶知州也。」因此在宋宗鉴集《释门正统》中,韶州刺史韦据又被称为「韶守」,即「韶州太守」。
韦据——人名。依据各种佛教典籍,他曾任韶州刺史、广州都督(一作刺史)和殿中侍御史。除请惠能说法外,他还在惠能死后为惠能立碑。籍贯和生卒年不详。
官寮——官,官员;寮,属寮。这里泛指參与法会的官员及其属寮。
儒士——儒,儒生;士,士大夫。这里泛指參与法会而没有官职的其他知识分子。
门人——门下弟子。
学道者——学习佛教的人。印度佛教有一套与中国传统文化不同的名词概念,佛教初传中国时,为便于国人理解印度来的佛教,往往用中国固有的名词概念来翻译和比附佛教名词概念,这就是所谓的「格义」。这里的「道」指佛道,成佛之道,成佛的道理或方法。是用道家名词概念来比附佛教名词概念的产物。
宗旨——宗门要旨。这里指禅门要旨。
递相——即代相、迭相。此处意为一人接一人,一代接一代。邓辽本释为「互相」,不确。
依约——依,依止、依据、依凭;约,约束、规范。这里指遵循的标准。
禀承——传承。禀,赋予、传授;承,承受、承接。
四、分段标点复议
(一)分段
诸录校本分段不同。孟本、李申本、潘本、中岛本、黄本作一个自然段。周本、李富华本、杨本作两个自然段。邓辽本作三个自然段。
复议:这部分文字相当于传统佛经的「序分」。据传为东晋道安所立的三分科经,将佛经分为序分、正宗分和流通分。序分,为诸经之开端,常以「如是我闻:一时佛在」等语,说明「闻、信、时、主、处、众」等六事,即明确指出时间、地点及与会人物,使众生知所闻之法确实无误,以证明经中所说为真确可信者,故又称通序、证信序和六事证信。本节叙述《坛经》的由来和因缘,不仅说明《坛经》为请说经,还明确记述了说法者、说法地点、所说内容、听闻者、记述者等内容。与传统佛经的序分正相符合,表明其自立为「经」的身份。其内容联系紧密,且无对话等其他因素,为避免行文琐碎,应按照佛经序分传统,作为一段。
(二)分句及标点
诸本分句情况大体相同,为三句。唯孟本为四句。《校释疏义》分为四句,有关问题简述如下:
〔§01.01.〕
周本在「摩诃般若波罗蜜法」上加书名号不妥。
〔§01.02.〕
1.「僧尼道俗」,黄本断为「僧尼、道俗」。如前所述,该词出自《坛经》,且此后一直作为一个专有名词来用,故不应断开。
2.「诸官寮三十余人、儒士余人」,孟本、李申本、潘本、邓辽本、中岛本、黄本均作「诸官寮三十余人,儒士余人」。此处用顿号更为合适。
3.周本在「摩诃般若波罗蜜法」上加书名号不妥。
4.孟本将〔§01.02.〕分为两句,语意不尽连贯,不妥。
〔§01.03.〕~〔§01.04.〕
〔§01.03.〕~〔§01.04.〕,诸本均合作一句。但〔§01.03.〕主语是韦据,叙述韦据让法海集记《坛经》,以流传后代。〔§01.04.〕主语是惠能,叙述惠能开始「说此《坛经》」。故应分为两句。
五、疏义
本章为流通分,语义浅显明瞭,没有需要特別予以疏释之处。在此仅谈谈敦煌本《坛经》及它与其他《坛经》的关系。
(一)敦煌本《坛经》不是「《坛经》原本」
周绍良主张敦煌本《坛经》为「《坛经》原本」、「慧能原本」,所以将周本命名作《敦煌写本坛经原本》,并在《敦煌写本〈坛经〉之考定》中说:「我相信敦煌本《坛经》是慧能原始的本子」、「总结这些论据,完全可以肯定敦煌本《坛经》它应该是法海集记的原本,是毋庸置疑的」。应该如何看待周绍良的这一观点?方广锠曾当面请益,周绍良明确回答:「我这是一家之言,大家可以讨论。」也就是说,周绍良并不认为这是最终结论,衹是提出一种可能性,供大家探讨。
我们认为,敦煌本《坛经》并非《坛经》原本,理由如下:
第一,《校释疏义》标题章已经指出,早期流传的《坛经》,标题使用比较自由,没有定于一尊。而敦煌本《坛经》的标题,应是神会滑台大会以后形成的。也就是说,起码就标题而言,敦煌本《坛经》就不是《坛经》原本。
第二,敦煌本《坛经》中有这样一段文字:
「上座法海向前言:大师,大师去后,衣法当付何人?大师言:法即付了,汝不须问。吾灭后二十余年,邪法辽乱,惑我宗旨,有人出来,不惜身命,定佛教是非,竖立宗旨,即是吾正法。衣不合传。汝不信,吾与诵先代五祖传衣付法诵。若据第一祖达磨颂意,即不合传衣。」
很显然,这段文字是滑台大会之后,由神会系僧人增补的。也就是说,就内容而言,敦煌本《坛经》也有《坛经》原本中不应有的内容。
第三,神会,生于668年,卒于760年。惠能的另外一个弟子南阳国师慧忠,生年不详,卒于775年,比神会晚15年。《景德传灯录》卷二八载,慧忠生前曾發出这样的感慨:
「吾比游方,多见此色,近尤盛矣。聚却三、五百众,目视云汉,云是南方宗旨。把他《坛经》改换,添糅鄙谭,削除圣意,惑乱后徒,岂成言教。苦哉!吾宗丧矣。」
可见,惠能死后不久,他的直传弟子还在活动的时候,已经有人篡改《坛经》。这可以视为敦煌本非《坛经》原本的背景。
第四,《全唐文》卷七一五载韦处厚(773~828)撰《兴福寺内道场供奉大德大义禅师碑铭》,该碑铭对九世纪初期中国禅宗的發展态势有一个简略的叙述,其中提到神会系,谓:「洛者曰会,得总持之印,独曜莹珠。习徒迷真,橘枳变体,竟成《坛经》传宗。」这段话对神会评价甚高,但对神会系门徒批评很严厉。文中借用「橘生淮南则为枳」的典故,指斥神会系弟子已经丢掉了神会禅学的真精神,其表现形式,就是「竟成《坛经》传宗」。
什么叫「竟成《坛经》传宗」?胡适解释为:这说明「《坛经》是神会门下『习徒』所作」,这显然有点牵强附会。这句话的真实含义,其实就是敦煌本《坛经》第一章所说的:将《坛经》「流行后代,与学道者承此宗旨,递相传授,有所依约,以为禀承」。也就是说,凡是神会系的弟子,均以《坛经》作为传法、得法的凭证。这种解释,可以在敦煌本《坛经》中找到内证。敦煌本《坛经》有文称:
「大师言:十弟子,已后传法,递相教授一卷《坛经》,不失本宗。不禀受《坛经》,非我宗旨。如今得了,递代流行。得遇《坛经》者,如见吾亲授。十僧得教授已,写为《坛经》,递代流行。得者必当见性。」
据说直到六祖为止,禅宗一直把一件袈裟当作佛法的表征,代代相传。故有「衣法」之说。而从惠能开始,衹传法,不传衣。于是,《坛经》被所有禅宗南宗弟子奉为圣典,但神会系弟子以「《坛经》传宗」的做法,受到其他禅宗派別的批评。如前所述,敦煌本《坛经》中偏偏又有以「《坛经》传宗」的论述。如果《坛经》原本中也有以「《坛经》传宗」的内容,所有的南宗弟子都以「《坛经》传宗」,韦处厚又如何能够因此而专门批评神会系的弟子呢?这也说明,敦煌本《坛经》与敦煌原本不能等同。
因此,敦煌本《坛经》不可能是《坛经》原本,而应该是经过神会系弟子修订的神会系传本。
(二)敦煌本《坛经》是现存年代最古老的《坛经》
敦煌本《坛经》虽然不是《坛经》原本,但周绍良的另一个观点「敦煌發现的古写本禅宗六祖慧能《坛经》,是世界上最古老的一本《坛经》」,至今依然可信。
我们考察过现存的斯本、敦博本、北本、北残片原件,也考察过现已不知下落的旅博本现存照片。可以肯定,所有的敦煌本《坛经》都源自同一祖本。而这一祖本,最迟也应在晚唐(亦即敦煌的归义军统治时期)传入敦煌。而现在所传的其他《坛经》,无论是惠昕本、契嵩本、德异本、宗宝本,还是其他什么本子,年代没有超越敦煌本的。
周绍良在《敦煌写本〈坛经〉之考定》一文中,从方言、俗语、历史背景等诸方面,对敦煌本《坛经》是唐代作品作了详尽的考察,他的考察是具有说服力的,很多地方对我们今天重新整理敦煌本《坛经》都具有很大的启發意义。由此应该指出,虽然敦煌本《坛经》不是《坛经》原本,但由于它是现知年代最早的《坛经》唐代写本,与其他诸本相比,它的形态与所谓「原本」最为接近,与「原本」有著最为亲密的继承关系。
站在上述立场上,我们认为,周绍良的如下两个观点,应该引起我们的特別重视:
第一,在《坛经》演变史上,曾经出现过一种所谓「古繁本」的说法。这种说法是靠不住的,我们不应该再让这种说法来干扰我们对《坛经》的研究。
第二,现存的各种《坛经》诸本,都无法与敦煌本比拟,「也都没有资格用这些本子来质疑这本古写本《坛经》」。从周绍良的这一观点,我们的逻辑推论是:凡用后代的诸本来质疑、修订敦煌本《坛经》的做法,都是站不住脚的。
(三)敦煌本与惠昕本、契嵩本
杨本在其附编(二)「《坛经》敦博本的学术价值和关于《坛经》诸本演变、禅法思想的探讨」一文中,专设「《坛经》诸本的演变」一节,讨论了《坛经》的祖本、敦煌原本、惠昕本、契嵩本、德异本和曹溪原本、宗宝本诸本之间的演变情况及异同,并专门用图表来表示其演化过程。《坛经》诸本的演变是个绝大的题目,需要进一步认真研究。这里仅谈谈敦煌本与惠昕本、契嵩本的关系。
杨曾文在上文中认为,《坛经》祖本(亦即周绍良所说「《坛经》原本」)约产生于713到732年,现已不存。从「《坛经》祖本」演化出两种传本:「敦煌祖本」与「惠昕原本」。「敦煌祖本」是现存诸种敦煌本《坛经》的底本,而从「惠昕原本」则演化为现在的惠昕本(约形成于967年)与契嵩本(约形成于1065年)。
也就是说,杨曾文主张惠昕本是与敦煌本并立的两个不同的系统,而契嵩本由惠昕本演化而来。我们认为这个观点应该再作探讨。
如前所述,敦煌本《坛经》是神会系传本,这已经成为学术界大部分研究者的共识。为什么说它是神会系传本,因为该本具备一些神会系传本特有的,可称为招牌的内容。什么是神会系《坛经》的招牌内容呢?最典型的有两条:
其一,预言神会滑台大会的:「吾灭后二十余年,邪法辽乱,惑我宗旨,有人出来,不惜身命,定佛教是非,竖立宗旨,即是吾正法。」
其二,韦处厚所谓「竟成《坛经》传宗」。
上述第一条,敦煌本的原文作:
「上座法海向前言:大师!大师去后,衣法当付何人?大师言:法即付了,汝不须问。吾灭后二十余年,邪法辽乱,惑我宗旨,有人出来,不惜身命,定佛教是非,竖立宗旨,即是吾正法。衣不合传。汝不信,吾与诵先代五祖传衣付法诵。若据第一祖达磨颂意,即不合传衣。」
禅宗既然标榜「以心传心」,则付法正统为头等大事。惠能所以成为正统,是因为得到五祖的法衣这一标志,证明他为正统。六祖以后,法衣不传,诸弟子中谁为正统?上面这段话,用法海问话、惠能回答的方式,宣布衹有神会才是真正的正统。
我们知道,《坛经》中明确记载,法海在惠能十大弟子中居首,就连《坛经》也是他集记的。这一点从来没有任何人怀疑。但上述纪事却宣布,虽然法海地位崇高,实际并没有得到惠能的付法。惠能的法,已经付给了神会。这种内容,当然衹有神会系传本才会出现。
上述第二条,是韦处厚的记载。如果我们没有资料怀疑韦处厚上述记载的正确性,也就必须承认,凡是具有以「《坛经》传宗」内容的《坛经》,就是神会系的传本。
这样,我们可以根据这两条招牌内容来判断某个《坛经》是否神会系的传本。也就是说,如果某一《坛经》传本中具备这种神会系招牌的内容,就要考虑它是神会系传本的可能。反之,如果某一传本中没有那些内容,则它并非神会系传本。
先考察第一条「灭后二十余年,有人不惜身命定是非」问题。
惠昕本系的兴圣寺本有相应的内容,作:
「法海上座问曰:和尚去后,衣法当付何人?师曰:吾于大梵寺说法,直至今日,抄录流行,名《法宝坛经记》,汝等守护,度诸群生,但依此说,是真正法。师言:法海向前,吾灭度后,二十年间,邪法撩乱,惑我正宗。有一人出来,不惜身命,定于佛法,竖立宗旨,即是吾法弘于河洛,此教大行。若非此人,衣不合传。汝多不信,吾与汝说先祖达磨大师传衣偈颂。据此偈颂之意,衣不合传。」
惠昕本系的金山天宁寺本也有相应的内容,作:
「法海上座问曰:和尚去后,衣法当付何人?师言:吾于大梵寺说法,直至今日,抄录流行,名《法宝坛经》,汝等守护,度诸群生,但依此说,是真正法。师言:法海向前,吾灭度后,二十年间,邪法缭乱,惑我正宗。有一南阳县人出来,不惜身命,定于佛法,竖立宗旨,即是吾法弘于河洛,此教大行。师曰:汝今须知,衣不合传。汝若不信,吾与汝说先圣达磨大师传衣偈。据此偈意,衣不合传。」
惠昕本系的大乘寺本同样也有相应的内容,作:
「法海上座问曰:和尚去后,衣法当付何人?师言:吾于大梵寺说法,直至今日,抄录流行,名《法宝坛经》,汝等守护,度诸群生,但依此说,是真正法。师言:法海向前,吾灭度后,二十年间,邪法缭乱,惑我正宗。有一南阳县人出来,不惜身命,定于佛法,竖立宗旨,即是吾法弘于河洛,此教大行。师曰:汝今须知,衣不合传。汝若不信,吾与汝说先圣达磨大师传衣偈。据此偈意,衣不合传。」
相反,属于契嵩本系《坛经》的明版南藏本无相关内容。
再考察第二条以「《坛经》传宗」问题。
关于这个问题,敦煌本《坛经》是这样讲的:
「大师言:十弟子,已后传法,递相教授一卷《坛经》,不失本宗。不禀受《坛经》,非我宗旨。如今得了,递代流行。得遇《坛经》者,如见吾亲授。十僧得教授已,写为《坛经》,递代流行。得者必当见性。」
惠昕本系兴圣寺本作:
「师教十僧于后传法,以《坛经》迭相教授,即不失宗旨。汝今已得法了,递代流行。后人得遇《坛经》,如亲承吾教。若看《坛经》,必当见性。」
惠昕本系金山天宁寺本作:
「师教十僧已,报言:于后传法,迭相教授《坛经》,即不失宗旨。汝今得了,递代流行。后人得遇《坛经》,如亲见吾教。示十僧:汝等抄取,代代流行。若看《坛经》,必当见性。」
惠昕本系大乘寺本作:
「师教十僧已,报言:于后传法,递相教授《坛经》,即不失宗旨。汝今已得了,递代流行。后人得遇《坛经》者,如亲见吾。教示十僧:汝等抄取,代代流行。若看《坛经》,必当见性。」
同样,属于契嵩本系《坛经》的明版南藏本无相关内容。
限于篇幅,上述的探讨比较简单。但是,擒贼先擒王,抓住两条招牌性标志来考察敦煌本、惠昕本与契嵩本,我们可以可以發现敦煌本与惠昕本系(包括兴圣寺本、金山天宁寺本、大乘寺本等本)均有类似的招牌,而所谓契嵩本系《坛经》则没有这些内容。因此,我们的结论与杨曾文相反:惠昕本(包括兴圣寺本、金山天宁寺本、大乘寺本等本)与敦煌本一样,都属于神会系传本。衹是现有惠昕本系传本的定本年代较迟,加入了更多的改窜。而契嵩本与神会系无关,也就不可能由惠昕本演化而来。当然,这里不排除1065年的契嵩本在定稿时參考了967年的惠昕本的某些内容。
弄清敦煌本《坛经》的属性,有助于正确认识其价值并将其与惠昕等本作进一步比较研究。
六、原始资料
下面将诸种敦煌本《坛经》的第一章录文如下,以为參照。
- 敦博本:
- 003 惠能大师于大梵寺讲堂中升高座说摩诃般若波罗蜜法受无//
- 004 相戒其时座下僧尼道俗一万余人韶州刺史违处及诸官寮三十余//
- 005 人儒士余人同请大师说摩诃般若波罗蜜法刺史遂令门人僧法海//
- 006 集记流行后代与学道者承此宗旨递相传受有所依约以为禀承//
- 007 说此坛经/
- 斯本:
- 004 惠能大师于大梵寺讲堂中升高座说摩诃//
- 005 般若波罗蜜法受无相戒其时座下僧尼道俗一万余人韶//
- 006 州刺史䓁据及诸官寮三十余人儒土余人同请大师说摩//
- 007 诃般若波罗蜜法刺史遂令门人僧法海集记流行后//
- 008 代与学道者承此宗旨递相传授有所于约以为禀//
- 009 承说此坛经/
- 旅博本:
- 004 惠能大师于大梵寺讲堂中升高座说摩诃般若波罗蜜//
- 005 法受无相戒其时座下僧尼道俗一万余人韶州刺史韦据//
- 006 及诸官寮三十余人儒土余人同请大师说摩诃般若波罗//
- 007 蜜法刺史遂令门人僧法海集记流行后代与学道者//
- 008 承此宗旨递相传授有所依约以为禀承说此坛经/
校注
參见梅挺秀:《〈六祖坛经〉自说悟法传衣部分读记》,载《燕京学报》新二十期,北京大学出版社,2006年5月。本章凡引梅挺秀观点,均见此文,不再出注。 《大正藏》第54卷第546页上栏。 《大正藏》第3卷第47页下栏。 《大正藏》第16卷第100页下栏。 周绍良:《敦煌写本〈坛经〉之考定》,载《敦煌写本坛经原本》,文物出版社,1997年12月,第190页、第191页。 《大正藏》第51卷第437页下栏到第438页上栏。 「坛」,原文作「檀」,据文意改。 周绍良:《敦煌写本〈坛经〉之考定》,载《敦煌写本坛经原本》,文物出版社,1997年12月,第175页。 周绍良:《敦煌写本〈坛经〉之考定》,载《敦煌写本坛经原本》,文物出版社,1997年12月,第175页。 參见杨曾文:《〈坛经〉敦博本的学术价值和关于〈坛经〉诸本演变、禅法思想的探讨》,载《新版敦煌新本六祖坛经》,宗教文化出版社,2001年5月,第293页~第314页。【经文资讯】《藏外佛教文献》第 W10 册 No. ZW10n0086 敦煌本《坛经》校释疏义(标题章、第一章、第二章)
【版本记录】發行日期:2022-01,最后更新:2021-0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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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源自:漢文大藏經,繁转简后提供
(1)「授」,敦博本、斯本、旅博本均作「受」,理校作「授」。
孟本、潘本据兴圣寺(按:潘本误将「兴圣寺」写作「兴善寺」。以下遇到潘本误写,均直接改为「兴圣寺」,不再出注。)本校作「授」。周本、杨本、邓辽本、中岛本理校作「授」。李申本、李富华本、黄本径改作「授」。
复议:參见§00.04.校记(1)。
孟本、周本、杨本、邓辽本、潘本、中岛本为正。李申本、李富华本、黄本径改,不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