敦煌本《坛经》校释疏义第四章
§04 经文
一、正文〔§04.01.〕~〔§04.13.〕
「五祖忽于一日唤门人尽来。〔§04.01.〕
「门人集讫。〔§04.02.〕五祖曰:『吾向汝说,世人生死事大。〔§04.03.〕汝等门人终日供养,衹求福田,不求出离生死苦海。〔§04.04.〕汝等自性迷,福门何可救汝?〔§04.05.〕汝总且归房自看,有智慧者,自取本性般若之智,各作一偈呈吾。〔§04.06.〕吾看汝偈,若悟大意者,付汝衣法,禀为六代。〔§04.07.〕火急作!』〔§04.08.〕
「门人得处分,却来各至自房。〔§04.09.〕递相谓言:『我等不须呈心用意作偈,将呈和尚。〔§04.10.〕神秀上座是教授师,秀上座得法后,自可依止。〔§04.11.〕请不用作。〔§04.12.〕』
「诸人息心,尽不敢呈偈。〔§04.13.〕
二、校记并诸家录校复议
§04.01. 「五祖忽于一日唤门人尽来。
§04.02. 门人集讫(1)。
(1)「讫」,敦博本、斯本均作「记」,据文意改。
孟本径录作「讫」。周本、杨本、中岛本理校作「已」。李申本、潘本、黄本理校作「讫」。李富华本径改作「已」。邓辽本据阎校本校作「讫」。
复议:「讫」、「记」字形相近,故被误写。
李申本、潘本、邓辽本、黄本为正。孟本失校,不妥。周本、杨本、中岛本理校作「已」,不妥。杨本此条校记行文不规范,容易产生歧义。李富华本径改作「已」,尤为不妥。
§04.03. 五祖曰:『吾向汝(1)说,世人生死事大。
(1)「汝」,斯本作「与」,据敦博本改。
孟本、李申本、潘本、邓辽本据敦博本校作「汝」。周本、李富华本、杨本、黄本、中岛本径录作「汝」。
复议:孟本、李申本、潘本、邓辽本为正。周本、李富华本、杨本、黄本、中岛本失校,不妥。
§04.04. 汝等门人终日供养,衹求福田,不求出离生死苦海。
无。
§04.05. 汝等自性(1)迷,福门何可救(2)汝?
(1)「性」,斯本作「姓」,据敦博本改。
孟本、潘本据敦博本校作「性」。周本、李申本、李富华本、杨本、邓辽本、中岛本、黄本径录作「性」。
复议:孟本、潘本为正。周本、李申本、李富华本、杨本、邓辽本、中岛本、黄本失校,不妥。
(2)「救」,敦博本作「求」,据斯本改。
孟本、潘本径录作「救」。周本、李富华本、杨本、邓辽本、中岛本径录作「求」。李申本据斯本校作「救」。黄本据斯本、惠昕等三本校作「救」。
复议:李申本、黄本为正。孟本、潘本失校,不妥。周本、李富华本、杨本、邓辽本、中岛本失校且错,尤为不妥。
§04.06. 汝(1)总(2)且归房自看,有智(3)慧(4)者,自(5)取本性(6)般若之(7)智(8),各作一偈呈吾。
(1)「汝」,敦博本、斯本均作「汝」。
孟本、李申本、潘本、黄本作「汝」。周本、中岛本理校作「等」。李富华本径改作「等」。杨本据惠昕本校作「等」。邓辽本据惠昕本、西夏本校作「等」。
复议:孟本、李申本、潘本、黄本为正。周本、中岛本理校作「等」,不妥。李富华本径改作「等」且错,尤为不妥。杨本、邓辽本据非敦煌材料错改敦煌本,不妥。
(2)「总」,敦博本、斯本均作「总」。
孟本、周本、李申本、李富华本、杨本、潘本、邓辽本、中岛本均作「总」。黄本据惠昕等三本校作「等」。
复议:孟本、周本、李申本、李富华本、杨本、潘本、邓辽本、中岛本为正。黄本据非敦煌材料错改敦煌本,不妥。
(3)「智」,斯本作「知」,据敦博本改。
孟本、周本、杨本、潘本、邓辽本、黄本据敦博本校作「智」。李申本、李富华本、中岛本径录作「智」。
复议:孟本、周本、杨本、潘本、邓辽本、黄本为正。李申本、李富华本、中岛本失校,不妥。
(4)「慧」,敦博本作「事」,斯本作「惠」,据文意改。此处「慧」、「惠」相通。
孟本、潘本径录作「惠」。周本、李申本、杨本、黄本理校作「慧」。李富华本径改作「慧」。邓辽本、中岛本据斯本校作「惠」。
复议:周本、李申本、杨本、邓辽本、中岛本、黄本为正。孟本、潘本失校,不妥。李富华本径改,尤为不妥。
(5)「自」,斯本作「白」,据敦博本改。
孟本据敦博本校作「自」。周本、李申本、李富华本、杨本、潘本、邓辽本、中岛本、黄本径录作「自」。
复议:孟本为正。周本、李申本、李富华本、杨本、潘本、邓辽本、中岛本、黄本失校,不妥。
(6)「性」,斯本作「姓」,据敦博本改。
孟本、李申本、潘本据敦博本校作「性」。周本、李富华本、杨本、邓辽本、中岛本、黄本径录作「性」。
复议:孟本、李申本、潘本为正。周本、李富华本、杨本、邓辽本、中岛本、黄本失校不妥。
(7)「之」,斯本作「知」,据敦博本改。
孟本、李申本、潘本、黄本据敦博本校作「之」。周本、李富华本、杨本、邓辽本、中岛本径录作「之」。
复议:孟本、李申本、潘本、黄本为正。周本、李富华本、杨本、邓辽本、中岛本失校,不妥。
(8)「智」,敦博本作「知」,斯本作「之」,据文意改。此处「知」通「智」。
孟本、李富华本径录作「智」,斯本异文失校。周本、杨本、中岛本理校作「智」,斯本异文失校。李申本校作「知」。潘本、黄本理校作「智」,并指出斯本作「之」。邓辽本录作「知」,斯本异文失校。
复议:李申本、潘本、黄本可为正。孟本、李富华本径改,且对斯本异文失校,尤为不妥。周本、杨本、中岛本、邓辽本对斯本异文失校,不妥。
§04.07. 吾看汝偈,若悟(1)大意者,付汝衣法,禀为六代(2)。
(1)「悟」,斯本作「吾」,据敦博本改。
孟本、李申本、潘本据敦博本作「悟」。周本、李富华本、杨本、邓辽本、中岛本、黄本径录作「悟」。
复议:孟本、李申本、潘本为正。周本、李富华本、杨本、邓辽本、黄本、中岛本失校,不妥。
(2)「代」,敦博本、斯本同。
孟本、周本、李申本、李富华本、杨本、邓辽本、中岛本、黄本均作「代」。潘本谓斯本作「伐」,据敦博本改。
复议:孟本、周本、李申本、李富华本、杨本、邓辽本、中岛本、黄本为正。潘本辨字有误,不妥。
§04.08. 火急作(1)!』
(1)「作」,斯本作「急」,据敦博本改。
孟本、潘本校作「急」,孟本漏校记号。周本、李富华本、杨本、邓辽本、中岛本、黄本径录作「作」。李申本校作「作」。
复议:「火急急」、「火急作」,两俱可通。
孟本、李申本、潘本为正。周本、李富华本、杨本、邓辽本、中岛本、黄本失校,不妥。孟本漏校记号,不妥。
§04.09. 「门人得处分,却来各至自(1)房。
(1)「自」,斯本作「白」,据敦博本校作「自」。
孟本、潘本据敦博本校作「自」。周本、李申本、李富华本、杨本、邓辽本、中岛本、黄本径录作「自」。
复议:孟本、潘本为正。周本、李申本、李富华本、杨本、邓辽本、中岛本、黄本失校,不妥。
§04.10. 递相谓言:『我等不须呈(1)心用意作偈,将呈和尚。
(1)「呈」,敦博本、斯本均同。
孟本、周本、李申本、中岛本录作「呈」。李富华本径改作「澄」。杨本、邓辽本、黄本据惠昕本校作「澄」。潘本据兴圣寺本校作「澄」。
复议:孟本、周本、李申本、中岛本为正。李富华本径改且错,尤为不妥。杨本、潘本、邓辽本、黄本据非敦煌材料改敦煌本且错改,不妥。
§04.11. 神秀上座是教(1)授(2)师,秀上座得法后,自可依(3)止。
(1)「教」,敦博本作「故教」,据斯本删。
孟本、周本、杨本、邓辽本、黄本、中岛本校作「教」。李申本据敦博本校作「故教」。李富华本、潘本径录作「教」。
复议:孟本、周本、杨本、邓辽本、黄本、中岛本为正。李申本作「故教」不妥。李富华本、潘本失校,不妥。
(2)「授」,敦博本作「受」,据斯本改。
孟本、李富华本、潘本径录作「授」。周本、中岛本理校作「授」。李申本、杨本、邓辽本、黄本校作「授」。
复议:李申本、杨本、邓辽本、黄本为正。孟本、李富华本、潘本失校,不妥。周本、中岛本有本可据而理校,不妥。
(3)「依」,斯本作「于」,据敦博本改。
孟本、李申本、潘本、邓辽本据敦博本校作「依」。周本、李富华本、杨本、中岛本、黄本径录作「依」。
复议:孟本、李申本、潘本、邓辽本为正。周本、李富华本、杨本、中岛本、黄本失校,不妥。
§04.12. 请(1)不用作。』
(1)「请」,敦博本、斯本同。
孟本、周本、李申本、中岛本录作「请」。李富华本、潘本径改作「偈」。杨本、邓辽本、黄本据铃木本校作「偈」。
复议:孟本、周本、李申本、中岛本为正。李富华本、潘本径改且错,尤为不妥。杨本、邓辽本、黄本据铃木本校改敦煌本且错,不妥。
§04.13. 诸人息(1)心,尽不敢呈偈。
(1)「息」,敦博本作「识」,据斯本改。
孟本、李富华本、中岛本径录作「息」。周本、杨本、潘本、邓辽本、黄本据斯本校作「息」。李申本校作「识」。
复议:周本、杨本、潘本、邓辽本、黄本为正。孟本、李富华本、中岛本失校,不妥。李申本作「识心」,不妥。
三、注释
生死事大——佛教命题,指解脱生死。佛教认为人生所以痛苦,是因为无法从生死轮回中解脱出来。因此,如何超脱生死轮回,达到涅槃境界是人一生最大的事情。
供养——《佛光大词典》云:「梵语 pūjanū,巴利语同。又作供、供施、供给、打供。意指供养食物、衣服等予佛法僧三宝、师长、父母、亡者等」。此处指以香、华、灯明、饮食、资财等物供养三宝。
福田——田地以生长为义。佛教认为供养三宝、父母、悲苦者,则能够得到各种福报。好像农夫把种子播撒在田地里,有秋收之利益。所以把供养三宝的行为,称为种福田。而三宝、父母、悲苦者等供养对象,即称为福田。
此处「衹求福田」,指衹求供养三宝,积累功德。
自性——指事物本身固有的,区別其他事物的质的规定性。此处指佛性,是众生固有的不生不灭的与佛相应的本性。禅宗认为人人均有佛性,衹是有人能够认识、觉悟,有人不能认识、觉悟。不能认识、觉悟自己固有的佛性,就是「迷」。
福门——由种福田,可以得到功德。因此,凡是通向能得到功德的道路、门径,均可称为「福门」。唐窥基《金刚般若经赞述》卷二称:「今令受持、读诵,發生智慧故,方得菩提。定是福门故,但能助道也。」把禅定也视为仅能得到功德的福门。福门可以助道,但不能真正得到解脱。
本性般若之智——「本性」,这里指人的本性,亦即自性、佛性。般若之智,「般若」,梵语 prajñā。意为智慧,佛教特指通过修习八正道、诸波罗蜜等而显现的,可以引导人到达解脱彼岸的真实智慧,故佛教称般若为「诸佛之母」。为了体现这一智慧的宗教神秘性,佛教对此词一般不用意译而采用音译,作「般若」、「波若」、「般罗若」、「钵剌若」等。故「般若之智」一词本身为同意重复。在佛教看来,佛性与般若,性质是相应的,仅是从不同角度的不同定名。这里的「本性般若之智」,指的就是人内在的佛智。
偈——梵文作 gāthā,音译作伽陀、偈陀。意译为偈颂、颂。梵文的偈颂是由特定音节数与长短组成之韵文,形式与中国的诗相似。故翻译为汉文时,往往翻译为诗的形式。
大意——「大意」原指某事物的基本含义,佛教中常指某经论的基本内容。即一部经论中,初分大意,谈教起因由及其纲要。禅宗又用该词指代禅宗的根本宗旨,即所谓「祖师西来意」,也就是见性。《坛经》中的「大意」一词,意义亦不相同。此处指禅宗根本宗旨。
衣法——衣,指传说由菩提达摩从印度带来,由禅宗祖师代代相传的袈裟;法,指禅宗心法。按照《坛经》的观点,禅宗心法,由祖师一代一代以心传心;袈裟则作为传法的表征。得到衣法,即为正统的新一代祖师。
呈心——显露心地。
上座——指教团中出家年数(法腊)较长而居上位的僧尼,有时亦为对僧人之尊称。此处乃对神秀的尊称。
教授师——原指佛教戒场中五种阿阇梨之一,是专门教授弟子威仪、作法的规范师。此处可能指神秀平时在教团中作为弘忍助手,帮助教授弟子。
依止——即依存而止住的意思。一般意为依赖于有力、有德者之处而不离,称为依止。这里指众弟子认为将来可以依赖、依靠上座神秀的指导进行佛教修持。
四、分段标点复议
(一)分段
诸录校本对第四章,共有三种分段法:
1.周本、李申本、李富华本、杨本分两段:〔§04.01.〕~〔§04.08.〕为一段,〔§04.09.〕~〔§04.13.〕为一段。
2.邓辽本分四段:〔§04.01.〕为一段,〔§04.02.〕~〔§04.08.〕为一段,〔§04.09.〕~〔§04.12.〕为一段,〔§04.13.〕为一段。
3.孟本、中岛本、黄本将〔§04.01.〕~〔§04.08.〕分为一段,从〔§04.09.〕起直到下文〔§05.02.〕合为一段。潘本将〔§04.01.〕~〔§04.08.〕分为一段,从〔§04.09.〕起直到下文〔§06.02.〕合为一段。
复议:上述周本、李申本、李富华本、杨本分为两段,邓辽本分为四段,两种分法的段落数虽然不同,意趣是一致的。衹是邓辽本的分段法将弘忍召集门人、门人相互议论这一事件的过程及其结果㓰分得更加清楚。故《校释疏义》采用邓辽本的分段法。
孟本、中岛本、黄本虽然也分为两段,但将〔§04.09.〕~〔§04.13.〕与〔§05.01.〕、〔§05.02.〕合为一段,将不同的事件与语境混杂在一起,不妥。潘本将此段文字截止到神秀写完偈颂,尤为不妥。
(二)分句及标点
《校释疏义》将本节分为13句,进行标点。诸录校本分句、标点情况各有不同,大抵属于语感的不同,但也有属于对文本的理解乃至涉及录校的问题。
〔§04.01.〕
孟本、周本、李申本、李富华本、邓辽本、中岛本处理为一个完整的句子。其中孟本将其分为两个句段。
潘本、黄本将本句与下句〔§04.02.〕各做一个句段,合作一句。
杨本将本句与下句〔§04.02.〕、〔§04.03.〕合作一句。
复议:〔§04.01.〕句型完整,意义周全,可独立成句。如果将它与〔§04.02.〕合作一句,则两句组成因果复句,自然亦可。但杨本处理欠妥,详见下文。
〔§04.02.〕
孟本、周本、李富华本、邓辽本、中岛本将本句与下句〔§04.03.〕合作一句。
李申本将本句及〔§04.03.〕、〔§04.04.〕合作一句。
杨本将本句与上句〔§04.01.〕、下句〔§04.03.〕合作一句。
潘本、黄本将本句与上文〔§04.01.〕合作一句。
复议:本句分句,可大致分为两类:
第一类:文意到此截止,句末为句号。如潘本、黄本。
第二类:文意到此不完,与下文相连。如其余七个录校本。
我们认为,本句句型完整,意义周全,可独立成句。如前所述,它也可与〔§04.01.〕合作一句。但不宜与〔§04.03.〕、〔§04.04.〕等引述弘忍部分讲话的内容合作一句。
此类句式,是否可以与整个引述句合为一句,应该根据具体情况,加以区別。
〔§04.03.〕~〔§04.04.〕
孟本、周本、李富华本、杨本、潘本、邓辽本、中岛本、黄本分为两句。
李申本合作一句。
复议:此处分作两句或一句,以及句内标点的使用虽有不同,均属语感问题,没有是非正误之分。
〔§04.05.〕~〔§04.06.〕
以上两句,诸录校本或合作一句,或分为二句,或分为三句。同样的分句法,句内标点也往往不同。这里又涉及录校及对文意的理解。为避文繁,在此仅就关键问题择要举例说明。
杨本分句标点作:汝等自性迷,福门何可求?汝等总且归房自看,……。
李申本分句标点作:汝等自性迷,福门何可救汝。汝总且归房自看,……。
其他诸种录校本,或与杨本相似,或与李申本相似,在此不一一列举。
复议:按照李申本的录校分句标点,「汝等自性迷,福门何可救汝」之后,紧接下句「汝总且归房自看」云云,文从字顺。按照杨本的录校分句标点,「福门何可求」之后,「汝」字必须下属。这样下文变成「汝汝总且归房自看」云云,文字别扭,窒碍不通。于是,杨本依据惠昕本等后出的《坛经》版本,改敦煌本之「汝汝」为「汝等」。
结论,李申本等录校、标点正确;杨本录校错误,造成破句与标点错误。參见本书第十辑《敦煌本〈坛经〉录校三题》。
〔§04.07.〕~〔§04.08.〕
孟本、周本、杨本、潘本、邓辽本、中岛本、黄本分作两句。
李申本、李富华本合作一句。
复议:诸本虽有分句不同,句内标点不同,均属语感问题。
〔§04.09.〕
孟本、李富华本、杨本、潘本、邓辽本、黄本将本句与下文〔§04.10.〕合作一句。
周本、中岛本作:门人得处分,却来各至自房,递相谓言:『我等不须呈心。
李申本独立成句。
复议:本句形态完整,可以独立。如前讨论〔§04.02.〕所述,将这样的句子与引述句中的部分内容合作一句,不妥。周本、中岛本不但将本句与引述句的部分内容合为一句,且句末破句,尤为不妥。
〔§04.10.〕
孟本、李富华本、杨本、潘本、邓辽本、黄本将本句与上文〔§04.09.〕合作一句。
周本、中岛本将本句分为两个意群:前一意群「我等不须呈心」与上文〔§04.09.〕合作一句;后一意群「用意作偈,将呈和尚」与下文〔§04.11.〕合作一句。
李申本独立成句。
复议:本句意义完备,是一句联动式单句,应独立成句。句中「呈心用意」是一组动宾式联合词组,作为「作偈」的状语,不应分开。周本、中岛本此处破句,尤为不妥。
〔§04.11.〕
孟本、李申本、杨本、潘本、邓辽本、黄本将本句与下文〔§04.12.〕合作一句。
周本、中岛本如前所述,与上文〔§04.10.〕后一意群合作一句。
李富华本独立成句。
复议:本句独立成句,或与下文〔§04.12.〕合作一句,均为点校者语感,不存在是非问题。周本、中岛本破句不妥,已如上述。
〔§04.12.〕
诸家同。
五、疏义
从本节起,敦煌本《坛经》叙述惠能得法因由。
在此,先对诸录校本的异文略作探讨。
传统认为,整理古籍,关键在于能够發现一个善本,然后依据这个善本确定文本的文字。但我们在实践中發现,所谓「善本」,实际都是相对的。可以说,现在传世的古代典籍,几乎都有错误,衹是错误的多少与大小不同。就我们现在整理的敦煌本《坛经》来说,情况更是如此。敦煌本《坛经》是写本,写本因其均为手抄,质量往往因抄手而异;敦煌本《坛经》是个人保存的传本,内容形态也会因人而异。因此,虽然敦煌本《坛经》的抄写质量的确存在差异,但没有一个写本是没有错误的。这就需要我们在录校工作中实事求是地对待每一个写本。如果在整理敦煌本《坛经》的过程中,如果心怀「善本」、「劣本」之类的先入之见,往往会干扰我们的录校工作。正确的态度应该是对所有的底校本一视同仁,认真校勘各本文字,择善而从。这种整理方法,要求整理者具备相关的佛学知识,对整理对象要有起码的了解与研究;要求整理者在各种异文面前,要兢兢业业,认真分析,决定取舍。如果缺乏必要的佛学知识,粗枝大叶,不加思考,仅仅按照自己心目中的所谓「善本」去取舍文字,必然会出错误。
本节中就有几处文字,值得探讨。
(一)「福门」问题
〔§04.04.〕~〔§04.06.〕这样说:
汝等门人终日供养,衹求福田,不求出离生死苦海。〔§04.04.〕汝等自性迷,福门何可救汝?〔§04.05.〕汝总且归房自看,有智慧者,自取本性般若之智,各作一偈呈吾。〔§04.06.〕
对其中的「汝等自性迷,福门何可救汝?汝总且归房自看,……」一段,由于文中之「救」,敦博本作「求」,斯本作「救」,加上受惠昕等本的影响,各家校勘录文互有差异,今具列如下:
孟本作:「汝等自性迷、福门何可救汝。汝总且归房自看。……。」
周本作:「汝等自性迷,福门何可求,汝等总且归房自看,……。」
李申本作:「汝等自性迷,福门何可救汝?汝总且归房自看,……。」
李富华本作:「汝等自性迷,福门何可求?汝等总且归房自看,……。」
杨本作:「汝等自性迷,福门何可求?汝等总且归房自看,……。」
潘本作:「汝等自性迷,福门何可救汝。汝总且归房自看,……。」
邓辽本作:「汝等自性迷,福门何可求?汝等总且归房自看,……。」
中岛本作:「汝等自性迷、福门何可求、汝等总且归房自看,……。」
黄本作:「汝等自性迷,福门何可救汝?汝等且归房自看,……。」
考察九家录文可知,诸录校本或依据斯本作「救」,或依据敦博本作「求」,由于这种取舍的不同,影响到下文「汝汝」的解读,由此出现种种录文形态。如将诸家录文标点的差异暂且不计,可将关键性的区別归纳为如下三种情况:
按照孟本、李申本、潘本的录文,这段文字大体为:
汝等门人终日供养,衹求福田,不求出离生死苦海。汝等自性迷,福门何可救汝?汝总且归房自看,有智慧者,自取本性般若之智,各作一偈呈吾。
在这里,弘忍批评了门人「终日供养,衹求福田」的风气,指出:福门不能救人出离生死苦海,而应自证般若之智。但是,弘忍没有否认求福田本身,他所讲的,衹是求福田这一门径不能使人得到最终的解脱。
按照周本、李富华本、杨本、邓辽本、中岛本的录文,这段文字则为:
汝等门人终日供养,衹求福田,不求出离生死苦海。汝等自性迷,福门何可求?汝等总且归房自看,有智慧者自取本性般若之智,各作一偈呈吾。
按照上述录文,似乎弘忍的观点是:当自性迷时,求福田是无济于事的,而自性不迷,才可以求福田。
上述两种录文,哪一种符合佛教的思想、禅宗的思想呢?显然是第一种。
此外,按照第一种录校,「汝等自性迷,福门何可救汝」之后,紧接下句「汝总且归房自看」云云,文从字顺。按照第二种录校,「福门何可求」之后,「汝」字必须下属。这样下文变成「汝汝总且归房自看」云云,文字别扭,窒碍不通。于是,录校者依据惠昕本等后出的《坛经》版本,改敦煌本之「汝汝」为「汝等」。这种依据后出《坛经》版本改动敦煌本的做法显然是不妥当的。
至于第三种黄本录文,就「救」、「求」的取舍,应该归为第一种类型。但是,黄本没有弄明白「总」字的含义,又受了第二种录文用惠昕本擅改敦煌本的影响,自行删去「总」字,对古籍整理来说,这种做法自然是不妥当的。
(二)「呈心」问题
对于弘忍的要求,门人的反应如何呢?〔§04.10.〕这样说:
我等不须呈心用意作偈,将呈和尚。〔§04.10.〕
上文「呈心」,诸录校本中孟本、周本、李申本、中岛本均录作「呈心」。李富华本、杨本、潘本、邓辽本、黄本作「澄心」。到底哪一个更加正确呢?
我们认为,正确的录文应作「呈心」,理由如下:
第一,文本依据。敦博本、斯本等两个敦煌本子均为「呈心」。而凡作「澄心」者,或据后代《坛经》改动,或未出校记擅改,均不可信用。
第二,宗教修持。「呈心」,乃呈露心地之意。佛教修持是一种个人的行为,每个人的根基不同,机缘不同,付出的努力不同,修持所达到的境界也不同。修持者内心达到的境界,与他平时的外在表现,未必完全统一。正因为如此,五祖要求门人每人作一首偈颂,呈露心地,表明自己已经达到的修持境界。禅宗弟子,也往往通过各种呈露心地的方法,以得到祖师对自己修持境界的印可。
而「澄心」,则为「澄清」、「澄静」心境之意。如此处录文作「澄心」,则似乎弘忍门人即使修持到达某种境界,平时的心境仍在混沌、喧杂的状态中,要通过「澄心」这样的方法,才能让自己升华到某种境地。
我们知道,惠能禅主张「佛性本清净,何处有尘埃」,自然不可能赞同「澄心」这样的方法。那么主张「时时勤拂拭,莫使惹尘埃」的神秀禅,是否需要「澄心」呢?
神秀主张「看心」,实际上也可以说是一种「澄心」。但是,神秀的「看心」,或者「澄心」是一种渐进的修持过程。是通过不断地看心,逐渐地去除原来蒙在心地上的尘垢,使自己的真如佛性日益發挥效用。所以说,人们总结神秀禅的特点是「渐」。
由此,我们可以發现神秀的「看心」与上述诸家录文「澄心」的不同。即神秀的「看心」虽然是缓慢前进的过程,却是一个不断前进,有进无退的过程。而诸家录文中「澄心」所表达的意趣,却是一个进进退退的不断反复的过程。这显然不符合禅宗的思想。
(三)「请不用作」及「息心」问题
本节称:弘忍门人认为衹有神秀才有资格得法,大家以后都可以依止神秀,所以都不敢作偈。原文作:
「我等不须呈心用意作偈,将呈和尚。〔§04.10.〕神秀上座是教授师,秀上座得法后,自可依止。〔§04.11.〕请不用作。〔§04.12.〕」
「诸人息心,尽不敢呈偈。〔§04.13.〕
文中「请不用作」的「请」,敦博本、斯本均同。孟本、周本、李申本、中岛本均录作「请」。但李富华本、潘本、杨本、邓辽本、黄本或据铃木本,或径直录作「偈」。那么,这里到底应该是「请」,还是「偈」呢?
从内容看,此处「请」、「偈」似乎皆可通。但是:
第一,两个敦煌本均作「请」,而「偈」字无文本依据。
第二,从语境上分析,「请」有拜托之意。似乎在弘忍的门人中,神秀的势力相当强大。现在遇到教团领袖交接这样的大事,神秀一派的人马纷纷活动,要求其他门人不要作偈,即不得与神秀抢夺接班人的位置。如为「偈」,则上面的语境完全不存在。
那么,「请」、「偈」两字,到底何者为是?
敦煌本《坛经》下文交待,弘忍传法给惠能后,催促他连夜离开,说:「若在此间,有人害汝。」并叙述有数百人来追赶、捉拿他。那么,这里应该是「请」而不是「偈」,不是很清楚了吗?
与此相关的是「诸人息心」一句。此句敦博本作「识心」,斯本作「息心」。孟本、周本、李富华本、杨本、潘本、邓辽本、黄本、中岛本均作「息」。李申本校作「识」。
「息心」,意为打消作偈的心思。「识心」,可以有两种解释。一,了解自己的心。即自己了解自己修持水平不够,没有资格得法。二,识上文中讲「请不用作」人之心。这里应该是哪一种解释呢?从字面看,一般容易理解成第一种解释。但是,上文门人们都说没有必要呈心用意作偈,因此也就不存在「识心」的问题。因此,如果是「识心」,衹能采用第二种解释。
从整节语境看,弘忍發出招标广告后,弘忍的人马纷纷活动,整个教团陷入一种不正常的气氛。我们认为,这正是敦煌本《坛经》的作者所要营造的氛围。从这一点讲,这里录文以「息心」语意最为清晰明瞭。这个词表示,即使有那么几个不安分之徒,有心争夺接班人地位,但经过神秀势力的活动,也都偃旗息鼓,「不敢呈偈」了。如为「识心」,由于该词也可以理解为相当一部分人自己认为自己不够资格,主动放弃竞争。则与整节的氛围不谐调。故这里的录文,以「息心」为长。
通过上述异文的辨析,本节提示我们思考如下几个问题:
(一)弘忍「东山法门」的修持方法
《宋高僧传》卷十四谓:「天台止观包一切经义,东山法门是一切佛乘。」可见时人对东山法门评价之高。关于东山法门的修持方法,前此人们一直依据《入道安心要方便法门》、《蕲州忍和尚导凡趣圣悟解脱宗修心要论》、《达摩禅师论》等著作来研究。那些著作都从正面论述东山法门。敦煌本《坛经》虽然没有详尽论述东山法门,但从另一个视角为我们提供了研究东山法门的思考方向。应该说,这是一个不容忽略的方向。
(二)弘忍教团的内部生态
按照佛教传统解释,僧,意为「和」、「众」。乃「和合」之意,故又称「和合众」、「和合僧」。但我们在本节乃至敦煌本《坛经》以下各节所看到,却是另一番景象。僧团内部为了教团领导人的地位,拉帮结派,勾心斗角。如何看待敦煌本《坛经》中的这些叙述?这仅仅是敦煌本《坛经》文本的真实?是当年惠能大梵寺说法的真实?还是当年弘忍教团内部生态的历史真实?我们认为,在此不应作任何仓促的结论,而需要进行认真的研究。在研究中,我们必须考虑到敦煌本《坛经》的身份——它属于南宗神会系传本,这个传本在南宗、北宗的斗争中發挥过相当大的作用。学术研究,应该是有几分资料说几分话。我们相信,随著资料的进一步收集,弘忍教团内部生态、南宗北宗关系的谜团,一定可以逐步揭开。
当然,对于诠释主义者来说,历史的真相是不可复原的,一切不过是后人的诠释。因此,在他们的眼中,历史不过是任人装饰的少女,并讥笑一切力图还原历史真相的努力为「还原主义的渴盼」、「乌托邦式的历史学理念」。但在我们看来,依据真实、可靠、充分的历史史料,站在客观的、审慎的、全面考虑问题的立场上,通过种种去粗取精、去偽存真的科学研究,我们可以尽量接近、甚至完全把握历史的真相。
(三)弘忍传法问题
本节叙述弘忍以公开招标的方法选拔接班人。但是,在笔者所知范围内,似乎无论在弘忍之前,还是在弘忍之后,禅宗乃至整个佛教都没有采用过这种选拔接班人的方法。那么,弘忍为什么要采取这种方法呢?
梅挺秀认为:「东山门下僧徒上千,弘忍要培养接班人传授衣缽,应早就进行,安(此字疑衍——方按)不会临时取决于一场交心运动,作偈比赛。门人的反应是正确的:五祖要将衣法传给上座神秀。这从下面弘忍对神秀初偈的肯定,以及启發诱导他进步入门可以证明。但想不到中间杀出个砍柴佬,獦獠汉,打乱了他的部署。」(第218页)
梅挺秀上面这段话有点自相矛盾。他一方面肯定弘忍已经决定把衣法传给神秀,一方面又批评弘忍不应搞这场作偈比赛,以致冒出个惠能,自乱部署。梅挺秀凭什么说弘忍已经决定把衣法传给神秀呢?应该说,《坛经》本身并没有提供这方面的依据,梅挺秀是根据门人的反应推测的。
的确,从敦煌本《坛经》的描写看,神秀在弘忍教团中的势力很大,无人可以与他抗衡。既然神秀的势力这么大,既然弘忍已经决定把衣法传给神秀,那么,弘忍公开地、直接地把衣缽传给神秀就可以了。为什么还要进行这一场招标,难道是故弄玄虚?由此可见,梅挺秀的弘忍已经决定把衣法传给神秀的说法,恐怕不能成立。一种说法认为,弘忍为了表示自己大公无私,所以举行这场招标。熟悉丛林传统的都知道,在大家公认某人为接班人的情况下,一般不会有什么纠纷与争议。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弘忍为了表示自己的公正,标新立异,搞什么招标,未免有做秀之嫌。作为禅宗的祖师,弘忍大约不会去做秀。
我们认为,单纯地从弘忍公开招标的举动看,难以推测弘忍到底想把接班人的位置交给谁。正像现代招标,事先无法知道到底谁能中标。但是,按照敦煌本《坛经》的描写,当时在整个弘忍教团众人心目中,神秀已经是接班人的不二人选。在这种局面下,弘忍还要特意搞一场作偈比赛,那么衹能说明一点:弘忍没有看上神秀,心目中另有人选。而这一点,正是敦煌本《坛经》中出现弘忍招标这一情节的原因。敦煌本《坛经》没有公开把这个原因讲出来,粗心的读者也许不能领会,但敦煌本《坛经》中,有一个人物领会了这一点,那就是神秀。敦煌本《坛经》下文描写,神秀得知弘忍招标,一时陷入进退失据的矛盾心态。显然,原本他以为自己已经坐稳接班人的位置,没有想到弘忍突出奇招,这才知道弘忍的真实想法,一时乱了方寸。
弘忍心目中的人选是谁?敦煌本《坛经》没有讲。但是,在神会的《南阳和尚问答杂征义》中,讲了这么一段故事:
弘忍主动到碓房找到惠能,又在夜间将惠能秘密唤入自己房内,谈了三天三夜,确认惠能的确「证如来知见」,便付嘱衣法,并让惠能连夜离开,以免遭害。
这段故事没有提到作偈比赛,但弘忍内堂传法,并让惠能连夜离开黄梅,则与敦煌本《坛经》一致。
敦煌本《坛经》是神会系的传本,《南阳和尚问答杂征义》是神会本人的著作。为什么在《南阳和尚问答杂征义》中没有作偈比赛这一重要情节呢?是否存在这样的可能,即惠能初上黄梅,便语出惊人,引起弘忍的注意。其后弘忍多次与他交接,得知惠能佛学水平堪能受法。但当时神秀名满教团,为了惠能得法具有正统性,便来了公开招标这一招。但这一招有点师徒串通的意味,所以《南阳和尚问答杂征义》中不提作偈比赛,而敦煌本《坛经》为了避嫌起见,把密室传法安排在作偈比赛之后。
当然,上述说法纯属大胆的假设,其中存在著不合理的成分。如果这个假设可以成立,弘忍当场肯定惠能偈颂,并公开授以衣缽即可,为什么还要假惺惺地说什么「此亦未得了」呢?如果说,这是为了保护惠能不受神秀势力的迫害,那么,弘忍将衣法私下传给惠能即可,又何必公开招标呢?所以,也有研究者提出,历史上也许根本不存在作偈比赛、私传袈裟这样的事实,这一切都是后人编造的。
我们也可以撇开一切玄虚与猜疑,做一个最最平实的推论:弘忍年事已高,需要选拔一个接班人。这个接班人,自然应该是解悟了佛法的精英。所以,他提出作偈比赛,想由此考查哪个人真正解悟了佛法,好把教团的领导权交给他。
总之,弘忍传法、惠能得法的故事,充满了戏剧性,也充满了悬念,充满了迷雾。历史的真相到底如何?还需要我们将来进一步的研究与發掘。
六、原始资料
- 敦博本:
- 021 五//
- 022 祖忽于一日唤门人尽来门人集记五祖曰吾向汝说世人生//
- 023 死事大汝等门人终日供养衹求福田不求出离生死苦海汝等自//
- 024 性迷福门何可求汝汝总且归房自看有智事者自取本性般//
- 025 若之知各作一偈呈吾吾看汝偈若悟大意者付汝衣法禀为//
- 026 六代火急作门人得处分却来各至自房递相谓言我等不须//
- 027 呈心用意作偈将呈和尚神秀上座是故教受师秀上座得//
- 028 法后自可依止请不用作诸人识心尽不敢呈偈/
- 斯本:
- 026 五祖忽于一日唤门人尽来门人集记五祖曰吾//
- 027 向与说世人生死事大汝等门人终日供养衹求福田//
- 028 不求出离生死苦海汝等自姓迷福门何可救汝汝总//
- 029 且归房自看有知惠者白取本姓般若知之各作一偈//
- 030 呈吾吾看汝偈若吾大意者付汝衣法禀为六代火//
- 031 急急门人得处分却来各至白房递相谓言我等不须呈//
- 032 心用意作偈将呈和尚神秀上座是教授师秀上座//
- 033 得法后自可于止请不用作诸人息心尽不敢呈偈/
校注
《大正藏》第33卷第142页中栏。 《大正藏》第50卷第796页中栏。【经文资讯】《藏外佛教文献》第 W11 册 No. ZW11n0094 敦煌本《坛经》校释疏义(第三章~第五章)
【版本记录】發行日期:2022-01,最后更新:2021-0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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