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论卷第二
问曰:经说有为法有三相:生、住、灭。万物以生法生、以住法住、以灭法灭,是故有诸法。
答曰:不尔。何以故?三相无决定故。是三相为是有为能作有为相?为是无为能作有为相?二俱不然。何以故?
若生是有为,应有三相生住灭。是事不然。何以故?共相违故。相违者,生相应生法、住相应住法、灭相应灭法。若法生时,不应有住、灭相违法。一时则不然,如明暗不俱。以是故,生不应是有为法;住、灭相亦应如是。
问曰:若生非有为,若是无为,有何咎?
答曰:若生是无为,云何能为有为法作相。何以故?无为法无性故。因灭有为名无为,是故说不生不灭名无为相,更无自相。是故无法,不能为法作相,如兔角龟毛等不能为法作相。是故生非无为;住、灭亦如是。复次:
是生、住、灭相,若一一能为有为法作相?若和合能与有为法作相?二俱不然。何以故?若谓一一者,于一处中或有有相、或有无相,生时无住、灭,住时无生、灭,灭时无生、住。若和合者,共相违法,云何一时俱?若谓三相更有三相者,是亦不然。何以故?
若谓生、住、灭更有有为相,生更有生、有住、有灭。如是三相,复应更有相,若尔则无穷。若更无相,是三相则不名有为法,亦不能为有为法作相。
问曰:汝说三相为无穷。是事不然。生、住、灭虽是有为,而非无穷。何以故?
法生时通自体七法共生:一法、二生、三住、四灭、五生生、六住住、七灭灭。是七法中,本生除自体,能生六法。生生能生本生,本生能生生生,是故三相虽是有为,而非无穷。
答曰:
若是生生能生本生者,是生生则不名从本生生。何以故?是生生从本生生,云何能生本生。复次:
若谓本生能生生生者,是本生不名从生生生。何以故?是本生从生生生,云何能生生生?生生法应生本生。而今生生不能生本生,生生未有自体,何能生本生?是故本生不能生生生。
问曰:是生生生时,非先非后能生本生,但生生生时能生本生。
答曰:不然。何以故?
若谓生生生时能生本生可尔,而实未有,是故生生生时不能生本生。复次:
若谓是本生生时能生生生可尔,而实未有,是故本生生时不能生生生。
问曰:
如灯入于暗室,照了诸物亦能自照。生亦如是,能生于彼亦能自生。
答曰:不然。何以故?
灯体自无暗,明所及处亦无暗,明暗相违故。破暗故名照,无暗则无照,何得言灯自照亦照彼?
答曰:
灯生时名半生半未生,灯体未成就,云何能破暗?又灯不能及暗,如人得贼乃名为破。若谓灯虽不到暗而能破暗者,是亦不然。何以故?
若灯有力,不到暗而能破者。此处燃灯,应破一切处暗,俱不及故。复次灯不应自照、照彼。何以故?
若灯与暗相违故,能自照亦照于彼。暗与灯相违故,亦应自蔽蔽彼。若暗与灯相违,不能自蔽蔽彼。灯与暗相违,亦不应自照亦照彼。是故灯喻非也。破生因缘未尽故,今当更说。
是生自生时,为生已生?为未生生?若未生生,则是无法,无法何能自生?若谓生已生,则为已成,不须复生,如已作不应更作。若已生、若未生,是二俱不生,故无生。汝先说生如灯,能自生亦生彼,是事不然;住、灭亦如是。复次:
生名众缘和合有生,已生中无作故无生,未生中无作故无生。生时亦不然,离生法生时不可得、离生时生法亦不可得、云何生时生?是事〈去来〉中已答。已生法不可生。何以故?生已复生,如是展转则为无穷,如作已复作。复次若生已更生者,以何生法生?是生相未生。而言生已生者,则自违所说。何以故?生相未生而汝谓生。若未生谓生者,法或可生已而生、或可未生而生。汝先说生已生,是则不定。复次如烧已不应复烧、去已不应复去,如是等因缘故,生已不应生。未生法亦不生。何以故?法若未生则不应与生缘和合,若不与生缘和合则无法生。若法未与生缘和合而生者,应无作法而作、无去法而去、无染法而染、无恚法而恚、无痴法而痴。如是则皆破世间法,是故未生法不生。复次若未生法生者,世间未生法皆应生,一切凡夫未生菩提今应生菩提,不坏法阿罗汉无有烦恼今应生烦恼,兔等无角今皆应生。但是事不然,是故未生法亦不生。
问曰:未生法不生者,以未有缘、无作、无作者、无时、无方等故不生。若有缘、有作、有作者、有时、有方等和合故,未生法生。是故若说一切未生法皆不生,是事不尔。
答曰:若法有缘、有时、有方等和合则生者,先有亦不生、先无亦不生、有无亦不生。三种先已破,是故生已不生。未生亦不生、生时亦不生。何以故?已生分不生,未生分亦不生,如先答。复次若离生有生时者,应生时生。但离生无生时,是故生时亦不生。复次若言生时生者,则有二生过:一以生故名生时;二以生时中生。二皆不然。无有二法,云何有二生?是故生时亦不生。复次生法未發则无生时,生时无故生何所依?是故不得言生时生。如是推求,生已无生、未生无生、生时无生,无生故生不成,生不成故住、灭亦不成。生、住、灭不成,故有为法不成。是故偈中说去未去去时中已答。
问曰:我不定言生已生、未生生、生时生,但众缘和合故有生。
答曰:汝虽有是说,此则不然。何以故?
生时生已种种因缘破,汝今何以更说众缘和合故有生?若众缘具足、不具足,皆与生同破。复次:
众缘所生法,无自性故寂灭,寂灭名为无此无彼无相,断言语道、灭诸戏论。众缘名,如因缕有布、因蒲有席。若缕自有定相,不应从麻出。若布自有定相,不应从缕出。而实从缕有布、从麻有缕,是故缕亦无定性、布亦无定性。如燃、可燃因缘和合成,无有自性,可燃无故燃亦无、燃无故可燃亦无。一切法亦如是,是故从众缘生法无自性,无自性故空,如野马无实。是故偈中说生与生时二俱寂灭,不应说生时生。汝虽种种因缘欲成生相,皆是戏论,非寂灭相。
问曰:定有三世別异。未来世法得生,因缘即生。何故言无生?答曰:
若未来世中有未生法而生,是法先已有,何用更生?有法不应更生。
问曰:未来虽有,非如现在相,以现在相故说生。
答曰:现在相未来中无,若无,云何言未来生法生;若有,不名未来,应名现在,现在不应更生。二俱无生,故不生。复次汝谓生时生亦能生彼。今当更说。
若生生时能生彼,是生谁复能生?
若生更有生,生则无穷。若是生更无生而自生者,一切法亦皆能自生,而实不尔。复次:
凡所有生,为有法有生?为无法有生?为有无法有生?是皆不然,是事先已说。离此三事更无有生,是故无生。复次:
若法灭相,是法不应生。何以故?二相相违故。一是灭相,知法是灭。一是生相,知法是生。二相相违法,一时则不然,是故灭相法不应生。
问曰:若灭相法不应生,不灭相法应生。
答曰:一切有为法念念灭故,无不灭法。离有为,无有决定无为法。无为法但有名字,是故说不灭法,终无有是事。
问曰:若法无生,应有住。
答曰:
不住法不住,无住相故。住法亦不住。何以故?已有住故。因去故有住,若住法先有,不应更住。住时亦不住,离住、不住更无住时,是故亦不住。如是一切处求住不可得故,即是无生。若无生,云何有住?复次:
若法灭相,是法无有住相。何以故?一法中有二相相违故,一是灭相、二是住相。一时一处有住灭相,是事不然,是故不得言灭相法有住。
问曰:若法不灭,应有住。
答曰:无有不灭法。何以故?
一切法生时无常,常随逐无常有二:名老及死。如是一切法常有老死,故无住时。复次:
若有住法,为自相住?为他相住?二俱不然。若自相住,则为是常。一切有为法从众缘生,若住法自住,则不名有为。住若自相住,法亦应自相住。如眼不能自见,住亦如是。若异相住,则住更有住,是则无穷。复次见异法生异相,不得不因异法而有异相,异相不定故。因异相而住者,是事不然。
问曰:若无住,应有灭。
答曰:无。何以故?
若法已灭则不灭,以先灭故。未灭亦不灭,离灭相故。灭时亦不灭,离二更无灭时。如是推求,灭法即是无生,无生何有灭?复次:
若法定住则无有灭。何以故?由有住相故。若住法灭,则有二相:住相、灭相。是故不得言住中有灭,如生死不得一时有。若法不住,亦无有灭。何以故?离住相故。若离住相则无法,无法云何灭?复次:
若法有灭相,是法为自相灭?为异相灭?二俱不然。何以故?如乳不于乳时灭。随有乳时,乳相定住故。非乳时亦不灭,若非乳不得言乳灭。复次:
如先推求,一切法生相不可得,尔时即无灭相,破生故无生,无生云何有灭?若汝意犹未已,今当更说破灭因缘。
诸法有时,推求灭相不可得。何以故?云何一法中亦有亦无相?如光影不同处。复次:
法若无者则无灭相,如第二头、第三手,无故不可断。复次:
如先说生相,生不自生亦不从他生。若以自体生,是则不然,一切物皆从众缘生。如指端不能自触,如是生不能自生。从他生亦不然。何以故?生未有故,不应从他生。是生无故无自体,自体无故他亦无,是故从他生亦不然。灭法亦如是,不自相灭、不他相灭。复次:
汝先说有生、住、灭相故有有为,以有有为故有无为。今以理推求,三相不可得,云何得有有为?如先说,无有无相法,有为法无故,何得有无为?无为相名不生不住不灭。止有为相故名无为相,无为自无別相,因是三相有无为相。如火为热相、地为坚相、水为冷相,无为则不然。
问曰:若是生、住、灭毕竟无者,云何论中得说名字?
答曰:
生、住、灭相无有决定,凡人贪著谓有决定。诸贤圣怜愍欲止其颠倒,还以其所著名字为说,语言虽同其心则异。如是说生、住、灭相,不应有难。如幻化所作,不应责其所由,不应于中有忧喜想,但应眼见而已。如梦中所见不应求实,如乾闼婆城日出时现而无有实,但假为名字不久则灭。生、住、灭亦如是,凡夫分別为有,智者推求则不可得。
问曰:现有作、有作者、有所用作法,三事和合故有果报,是故应有作者、作业。
答曰:上来品品中破一切法皆无有余。如破三相,三相无故无有有为,有为无故无无为。有为无为无故,一切法尽无作、作者。若是有为,有为中已破。若是无为,无为中已破。不应复问。汝著心深故而复更问,今当复答。
若先定有作者、定有作业,则不应作。若先定无作者、定无作业,亦不应作。何以故?
若先决定有作业,不应更有作者;又离作者应有作业。但是事不然。若先决定有作者,不应更有作业;又离作业应有作者。但是事不然。是故决定作者、决定作业,不应有作。不决定作者、不决定作业,亦不应有作。何以故?本来无故。有作者、有作业尚不能作,何况无作者、无作业。复次:
若先定有作者、定有作业,汝谓作者有作,即为无因,离作业有作者、离作者有作业,则不从因缘有。
问曰:若不从因缘有作者、有作业,有何咎?
答曰:
若堕于无因,一切法则无因无果。能生法名为因、所生法名为果,是二即无。是二无故,无作、无作者亦无所用作法,亦无罪福。罪福无故,亦无罪福果报及涅槃道。是故不得从无因生。
问曰:若作者不定,而作不定业,有何咎?
答曰:一事无尚不能起作业,何况二事都无。譬如化人以虚空为舍,但有言说,而无作者、作业。
问曰:若无作者、无作业,不能有所作;今有作者、有作业,应有作。
答曰:
作者定不定,不能作定不定业。何以故?有无相违故,一处不应有二。有是决定、无是不决定,一人一事云何有有无?复次:
若有作者而无业,何能有所作?若无作者而有业,亦不能有所作。何以故?如先说。有中若先有业,作者复何所作?若先无业,云何可得作?如是则破罪福等因缘果报。是故偈中说「有不能作无,无不能作有,若有作作者,其过如先说。」复次:
定业已破,不定业亦破,定不定业亦破;今欲一时总破,故说是偈,是故作者不能作三种业。今三种作者,亦不能作业。何以故?
作者定、不定、亦定亦不定,不能作于业。何以故?如先三种过因缘。此中应广说,如是一切处求作者作业,皆不可得。
问曰:若言无作、无作者,则复堕无因。
答曰:是业从众缘生,假名为有,无有决定。不如汝所说。何以故?
业先无决定,因人起业;因业有作者,作者亦无决定。因有作业,名为作者,二事和合故得成作、作者。若从和合生则无自性,无自性故空,空则无所生。但随凡夫忆想分別故,说有作业有作者;第一义中无作业、无作者。复次:
如作、作者不得相离,不相离故不决定,无决定故无自性。受受者亦如是,受名五阴身,受者是人,如是离人无五阴、离五阴无人,但从众缘生如受受者。余一切法亦应如是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