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佛谱卷第三
第五色无色天门(凡二十三位)
谱曰。色界诸天。具有色受想行识五阴。无色界天。唯有受想行识四阴。虽分二界八地。(初禅名离生喜乐地。二禅名定生喜乐地。三禅名离喜妙乐地。四禅名舍念清净地。并四空天。即为空处等四地。共名八地也。)然同属天趣。同名定地。故合为一门也。约二十五有分別者。初禅两天为一有。大梵虽在初禅。自为一有。以我慢最重故。二禅三天为一有。三禅三天为一有。四禅前三天为一有。无想虽在四禅。自为一有。以唯是外道所感果故。五不还天。虽亦在四禅中。自为一有。以唯是那含圣人所寄居故。四空即为四有。虽无色质。不可说其方隅处所。而心王心所。犹有所缘空处。识处。无所有处。非非想处。定果法尘。非我计我。爱见未除。未出因果轮回法故。钝根乐定那含。寄四空处。无別处所。即属四空处摄。故此色无色天。祇十一有。并前欲界十有。及四恶趣。即为四有。共成二十五有。当知有因即集谛。有果即苦谛也。
梵众天 (那那。南洲 那谟。四王天 谟谟。忉利天 阿阿。梵辅天 阿弥。大梵天 弥弥 阿陀。皆少光天 弥陀。无量光 陀陀。光音天 那佛。少净天 谟佛。无量净 阿佛。三果 弥佛。离欲地 陀佛。別五住 佛佛。上品上生)
谱曰。超六欲天。远离饮食婬欲睡眠三种过患。故名为梵。梵者。清净离染之谓也。通而言之。四禅皆名梵天。皆清净故。別而言之。初禅创离欲染。独得梵名。大佛顶经云。爱染不生。无留欲界。是人应念身为梵侣。名梵众天。(文)盖以欲界习定。创得初禅。禅力未深。故命终后生为梵民。寿二十小劫。身半由旬。 那那等三。见思所牵。故退生欲界。阿阿等六。福善渐胜。故渐阶上天。那佛。谟佛。虽杂烦恼。而慧力较强。故亦从升进。阿佛。则见生灭理。便得不还。弥佛。则悟无生门。成离欲地。陀佛。则真谛先明准位应同五住。佛佛。则慈尊授手。刹那便悟佛乘。
梵辅天 (那那。南洲 那谟。四王 谟谟。忉利 阿阿。大梵 阿弥。少光 弥弥 阿陀。皆无量光 弥陀。光音 陀陀。少净 那佛。无量净 谟佛。徧净 阿佛。三果 弥佛。离欲地 陀佛。五住 佛佛。上品上生)
谱曰。大佛顶经云。欲习既除。离欲心现。于诸律仪。爱乐随顺。是人应时能行梵德。名梵辅天。(文)盖以在欲界中。既得初禅。数数修习。禅力渐深。故命终已。得为梵臣。寿四十小劫。身一由旬。退则与梵众大同。进则较梵众小胜。至于悟入法门。亦无异也。
大梵天 (那那。天修罗 那谟。铁轮王 谟谟。金轮王 阿阿。少光天 阿弥。无量光 弥弥 阿陀。皆光音天 弥陀。少净天 陀陀。无量净 那佛。请法梵王 谟佛。亦请法 阿佛。三果 弥佛。离欲地 陀佛。五住 佛佛。上品上生)
谱曰。大佛顶经云。身心妙圆。威仪不缺。清净禁戒。加以明悟。是人应时能统梵众。为大梵王。(文)盖以在欲界中。数习初禅。次复诃厌觉观。舍弃初禅。入中间禅。已离觉染。未离观染。名为无觉唯观三昧。于中为求作梵王故。兼修四无量心。故命终已得为大梵。寿六十小劫。身由旬半。由其恒怀大慢。自谓我是一切众生之父。故那那等。便堕修罗及人王类。由其为世界主。凡遇佛出。必先请转法轮。故那佛。谟佛。皆为请法梵王。余如前说。(初禅天竟)
少光天 (那那。南洲 那谟。忉利 谟谟。梵众 阿阿。无量光 阿弥。光音 弥弥 阿陀。皆少净 弥陀。无量净 陀陀。徧净 那佛。福生 谟佛。福爱 阿佛。三果 弥佛。离欲地 陀佛。五住 佛佛。上品上生)
谱曰。不论人中。天上。欲界。初禅。但于无觉唯观三昧。不住不著。专精求进。创得无觉无观三昧。入第二禅。(从二禅去。乃至非非想定。一切皆名无觉无观三昧。)禅力未深。命终得生少光天中。佛顶经所谓澄心不动。寂湛生光也。火灾不到。寿二大劫。身二由旬。 那那等二。见思所牵。还生欲界。谟谟。染著禅味。退生初禅。余如前。可例知。
无量光天 (那那。南洲 那谟。忉利 谟谟。梵辅 阿阿。光音 阿弥。少净 弥弥 阿陀。皆无量净 弥陀。徧净 陀陀。福生 那佛。福爱 谟佛。广果 阿佛。三果 弥佛。离欲地 陀佛。五住 佛佛。上品上生)
谱曰。人中天上。数习第二禅力。命终得生此天。佛顶经所谓光光相然。照耀无尽。映十方界。徧成璢璃者也。寿四大劫。身四由旬。余如前说。
光音天 (那那。银轮王 那谟。忉利天 谟谟。大梵天 阿阿。少净天 阿弥。无量净 弥弥 阿陀。皆徧净 弥陀。福生 陀陀。福爱 那佛 谟佛。皆广果 阿佛。三果 弥佛。离欲地 陀佛。五住 佛佛。上品上生)
谱曰。人中。天上。深入第二禅力。兼修四无量心。命终得生此天。佛顶经所谓吸持圆光。成就教体。發化清净。应用无尽者也。寿八大劫。身八由旬。 问。那那何故作银轮耶。答。在天既为天王。退生人道。余福亦应作人王也。问。那佛。谟佛。何故皆广果耶。答。佛表觉慧。不应反生四空暗昧八难之处。此外无余可进。故同在广果耳。问。何故欲界人天。其退以渐。色界天退。直至下地。答。世间禅法。从来难进易退。故退初禅。必起欲界烦恼。若退二禅。必起或初禅或欲界烦恼。乃至若退四禅。必起下四地中随一烦恼。所起烦恼。亦多增上。如石压草。如冰夹鱼。如蛇启蛰。如水溃防。故也。(二禅天竟)
少净天 (那那。忉利 那谟。梵众 谟谟。少光 阿阿。无量净 阿弥。徧净 弥弥 阿陀。皆福生 弥陀。福爱 陀陀。广果 那佛 谟佛。皆忍位 阿佛。三果 弥佛。离欲地 陀佛。六住 佛佛。上品上生)
谱曰。不论人中。天上。梵天。光天。但于二禅不住不著一心精进。创证第三禅者。命终即生此天。水灾不到。寿命十六大劫。身长十六由旬。 那那。表起欲界惑染犹有余福。故生忉利。 那谟。表起初禅惑染。故生梵众。 谟谟。表起二禅惑染。故生少光。 那佛谟佛。未断惑种。依于三禅而修出世行观。故拟忍位。 陀佛。残思将尽。故成六住。 余并如前。
无量净天 (那那。忉利 那谟。梵辅 谟谟。无量光 阿阿。徧净 阿弥。福生 弥弥 阿陀。皆福爱 弥陀。广果 陀陀。空处 那佛 谟佛。皆忍位 阿佛。三果 弥佛。离欲地 陀佛。六住 佛佛。上品上生)
谱曰。数修第三禅力。命终得生此天。寿三十二大劫。身三十二由旬。
徧净天 (那那。金轮 那谟。大梵 谟谟。光音 阿阿。福生 阿弥。福爱 弥弥 阿陀。皆广果 弥陀。空处 陀陀。识处 那佛 谟佛。皆忍位 阿佛。三果 弥佛。离欲地 陀佛。六住 佛佛。上品上生)
谱曰。深入第三禅力。兼修四无量心。命终得生此天。寿六十四大劫。身六十四由旬。 那那为金轮者。亦以天王余福。仍为人王。十善与乐也。(三禅天竟)
福生天 (那那。梵众 那谟。少光 谟谟。少净 阿阿。福爱 阿弥 弥弥。皆广果天 那陀。无想 谟陀。空处 阿陀。识处 弥陀。无所有处 陀陀。非非想 那佛。世第一 谟佛。无烦天 阿佛。四果 弥佛。已办地 陀佛。別七住 佛佛。方 便净土)
谱曰。不论人中。天上。初二三禅。但于三禅不味不著。一心精进。创证第四禅者。命终得生此天。果报微妙。宫殿随身。并如云之地亦所不须。故他经中亦名为无云天也。三灾俱不能到。寿一百二十五大劫。身一百二十五由旬。 那那生梵众者。退起初禅染故。问。何不起欲染耶。答。四禅力胜。其退亦当以渐故。 那谟生少光者。退起二禅染故。 谟谟生少净者。退起三禅染故。 弥弥亦广果者。未得上地定力。不能越色界故。 那陀生无想者禅波罗密云。外道行人。虽得四禅。而见有心识之患欲求涅槃无想寂灭。不知破色。直用邪智灭心入无想定也。 谟陀生空处者。已得空定故。 那佛世第一者。见种未断依于四禅修出世慧。无间必發真故。 谟佛生无烦者。余思未断得出世慧。于同分地。人不还圣位故。 阿佛四果者。依舍俱禅断见思故。(第四禅已上皆名舍俱禅。而第四禅断惑力胜。) 弥佛已办地者。于无生门出三界故。 陀佛七住者。次第门中见思先尽故。 佛佛方便净土者。仗他佛力。不滞空寂故。
福爱天 (那那。梵辅天 那谟。无量光 谟谟。无量净 阿阿 阿弥 弥弥。皆广果 那陀。无想天 谟陀。空处 阿陀。识处 弥陀。无所有处 陀陀。非非想 那佛。世第一 谟佛。无烦天 阿佛。四果 弥佛。已办地 陀佛。別七住 佛佛。方便净土)
谱曰。数修第四禅力。命终得生此天。寿二百五十大劫。身二百五十由旬。余如上说。
广果天 (那那。大梵天 那谟。光音天 谟谟。徧净天 那陀 谟陀。皆空处 阿陀。识处 弥陀。无所有 陀陀。非非想 那佛。世第一 谟佛。无烦天 阿佛。四果 弥佛。已办地 陀佛。七住 佛佛。方便净土)
谱曰。深入第四禅力。兼修四无量心。命终得生此天。寿五百大劫。身五百由旬。 那那大梵者。有福慧故。纵退四禅。起初禅染。还为梵王。统御世界也。那陀亦空处者。有福慧故。纵取深定。但当销碍入空。不堕外道邪径也。
无想天 (那那。阿鼻狱 那谟。下品畜 谟谟。无财鬼 那佛。畜修罗 谟佛。十仙 阿佛。西洲 弥佛。东洲 陀佛。南洲 佛佛。王三昧)
谱曰。由于人中。天上秉外道邪说。厌患麤想。数修习力。伏除欲界初二三禅贪染。依第四禅。灭除前六识心心所法。令不现行。心灭为首。名无想定。得此定已。不退不失。命终即生无想天中。(亦在四禅众同分地)寿亦五百大劫。身亦五百由旬初生半劫。犹有微想。作意入定。六识不行。共经四百九十九大劫。如其本时习定之相。不动不摇。无所分別。(或先是婆罗门。则如先婆罗门坐。或先是无闻比丘。则如先结加趺坐。)至后半劫。由种子力。想心复生。便从此没。决堕欲界。 那那。则不知自实未证涅槃。妄谓罗汉身遭后有。以谤法故。堕阿鼻狱。 那谟。则见思并重。又无㝛福。故为下畜。(修定之福在无想天已享尽故。)暗钝愚迷。 谟谟。则爱网牢密。又无片善。故为无财。(修定之善。在无想天亦酬毕故。)纯苦无乐。 阿阿等施戒禅定。彼天总不能修。又彼寿长。故皆不行。 那佛。谟佛。虽仗佛免堕三涂。一则杂见而为下劣修罗。一则贪命而为十仙邪趣。 阿佛。弥佛。陀佛。福慧相资。所以得生三洲善道。 佛佛。则入虚空三昧。以破无想之有。便能圆具一切诸三昧也。
无烦天 (阿阿。无热天 阿弥。善见天 弥弥 阿陀。皆善现天 弥陀 陀陀。俱色究竟天 那佛。谟佛。皆四果 阿佛。师子奋迅三昧 弥佛。超越三昧 陀佛。圆十信 佛佛。圆十住)
谱曰。此于第四禅舍念清净众同分中。复有此五不还天。乃三果圣人已断下四地染未断上地染者所寄居也。初无烦者。乃杂修禅下品所感。谓行人先入第四禅已。于此定中。先起多念无漏心相续现前。次起多念有漏心相续现前。又起多念无漏心相续现前。如是渐渐减至二念无漏二念有漏二念无漏时。名杂修加行成满。次起一念无漏。一念有漏。一念无漏。名为根本成满。以用无漏夹熏有漏。色定转明。果报转胜。由此资于故业。故命终后得生此天。寿千大劫。身千由旬。但有升进。永不退转也。一遇佛字。便出尘界。成阿罗汉。阿佛。弥佛。则兼入熏禅修禅。增长功德。陀佛。则按位入圆。佛佛。则胜进入圆。并赖开显之力。
无热天 (阿阿。善见 阿弥。善现 弥弥 阿陀 弥陀 陀陀。皆色 究竟天 那佛 谟佛。皆四果 阿佛。师子奋迅三昧 弥佛。超越三昧 陀佛。圆十信 佛佛。圆十住)
谱曰。二无热者。乃杂修禅中品所感。用前下品根本三心为加行。更引一念无漏一念有漏一念无漏三心为根本。资其故业。即生此天。寿二千大劫。身二千由旬。余如上说。
善见天 (阿阿。善现天 阿弥 弥弥 阿陀 弥陀 陀陀。皆色究竟天 那佛 谟佛。俱四果 阿佛。师子奋迅 弥佛。超越 陀佛。圆信 佛佛。圆住)
谱曰。三善见者。乃杂修上品所感。用前六心皆为加行。更引三心为根本。资其故业。得生此天。寿四千大劫。身四千由旬。余亦如前。
善现天 (阿阿 阿弥 弥弥 阿陀 弥陀 陀陀。皆色究竟天 那佛 谟佛。皆四果 阿佛。师子奋迅 弥佛。超越 陀佛。圆信 佛佛。圆住)
谱曰。四善现者。乃杂修上胜品所感。用前九心皆为加行。更引三心为根本。资其故业。得生此天。寿八千大劫。身八千由旬。余并如前。
色究竟天 (阿阿 阿弥 弥弥 阿陀 弥陀 陀陀。皆四果 那佛。师子 谟佛。超越 阿佛。辟支佛地 弥佛。菩萨地 陀佛。圆信 佛佛。通教佛地)
谱曰。五色究竟天者。乃杂修禅上极品所感。用前十二心皆为加行。更引三心为根本。资其故业。得生此天。寿一万六千大劫。身一万六千由旬。 阿阿等六皆四果者。边际定力。稍加功行。便出尘界故也。那佛师子奋迅三昧。谟佛超越三昧者。增益胜定功德故。阿佛辟支佛地。弥佛菩萨地者。即便回心入大乘故。佛佛通教佛地者。即于此天示现世间最高大身。成等正觉。乃是界内利根所见之相。实是圆住已上所示现故。(四禅天竟 已上色界十八天竟)
空无边处天 (那那。无间狱 那谟。中品畜 谟谟。少财鬼 阿陀。识处 弥陀。无所有 陀陀。非非想 那佛。十仙 谟佛。南洲 阿佛。钝那含 弥佛。离欲地 陀佛。六住 佛佛。王三昧)
谱曰。不论人中。天上。初二三四禅中。但除无想五不还天。余修空处定者。若得成就。则命终便生此天。既无色阴。不可说有方隅处所。唯有微细第六意识所缘无边虚空为其处也。寿二万大劫。 穷空不归。迷漏无闻。故那那等堕三恶趣。 唯耽暗定。故阿阿等三不行。 定力渐深。故阿陀等三上进。 那佛。谟佛。虽仗佛力。不堕三涂。一则身见重故。还为十仙。一则起欲染故。仍生此地。 阿佛创达无漏。故同乐定那含。 弥佛忽悟即空。故成衍门离欲。 陀佛。于次第门。准位应同六住。名为正心。 佛佛观空实相能入三昧中王。名为无碍
识无边处天 (那那。无间狱 那谟。中品畜 谟谟。少财鬼 阿陀。无所有处 弥陀 陀陀。皆非非想处 那佛。十仙 谟佛。南洲 阿佛。钝那含 弥佛。离欲地 陀佛。六住 佛佛。王三昧)
谱曰。不论欲界。色界。空处。但修识处定成。命终即生此天。唯以微细第六意识所缘无边心识为其处也。寿四万大劫。余同前说。 其王三昧。名之为常。
无所有处天 (那那。无间狱 那谟。中品畜 谟谟。少财鬼 阿陀 弥陀 陀陀。非非想 那佛。十仙 谟佛。南洲 阿佛。钝那含 弥佛。离欲地 陀佛。六住 佛佛。王三昧)
谱曰。不论欲界。色界。空处。识处。但修无所有处定成。命终即生此天。唯以微细第六意识所缘非空非识境界为其处也。寿六万大劫。其王三昧。名之为乐余如前说。
非想非非想处天 (那那。无间狱 那谟。中品畜 谟谟。少财鬼 那佛。十仙 谟佛。南洲 阿佛。四果 弥佛。已办地 陀佛。七住 佛佛。王三昧)
谱曰。不论欲色二界。空等三处。但修非非想处定成。命终即生此天。唯以极微细第六识所缘非有非无境界为其处也。寿八万大劫。居三有极顶。更无可进。故阿陀等不行。 问。毗婆沙论。明有顶不發无漏。如何阿佛得证四果。答。若遇阿佛。表其无漏善根成熟即退借无所有定發真。顿断见惑及余残思。出三界也。 其王三昧。名之为我。
钝根阿那含 (那佛 谟佛。俱四果 阿佛。师子奋迅三昧 弥佛。超越三昧 陀佛。圆十信 佛佛。圆十住)
谱曰。按经论中。三果圣人。断下四地思尽得第四禅。于中有二根性。一者乐慧则修夹熏禅。生五净居。(即无烦等五不还天)二者乐定。则修四空定。生无色界。乐慧根利。即于色界速出生死。乐定根钝。故于无色界迟出生死也。此即四空界摄。无別处所。不同净居。別为一有。然虽在无色界。不同凡夫外道。仍受轮回。是故须別明之。 那佛谟佛皆四果者。一遇佛字。便是金刚喻定。能断有顶微细俱生惑也。问。那谟二字既表见爱。若有见爱。何成四果。答。界内见惑。初果先已断尽。界内爱染。四空之所存者无几。今遇佛字。安得不断。此那谟字。正表界外见爱。所谓无明別惑。由此无明。沈空滞寂。故为定性声闻。设非无明所障。何不入摩诃衍。 阿佛。弥佛。顺其乐定之习。故入熏修两禅。增长出世功德。 陀佛定慧均平。故按位入圆。 佛佛纯是佛慧。故胜进入圆。
第五色无色天门竟
第六生善灭恶门(凡六位)
谱曰。听法。护法。请法。令六道凡夫生出世善。作法取相无生三忏。令三障重罪皆得灭除。故为入佛法之初门。
听法杂众 (阿阿。南洲 阿弥。四王天 弥弥 阿陀。皆忉利天 弥陀。夜摩天 陀陀。兜率天 那佛。声闻心 谟佛。支佛心 阿佛。事度心 弥佛。体空观 陀佛。次第观 佛佛。圆顿观)
谱曰。有间地狱。畜生。饿鬼。修罗。恶人。并得承佛僧力。听闻正法。生其世出世间善根。正听法时。对治见思。令不现起。故那那等不行。若生世间有漏善根。即感人天乐报。如阿阿至陀陀等。若生出世无漏善根。即解三乘四教。如那佛至佛佛等。
护法八部 (阿阿。初果 阿弥。见地 弥弥。薄地 阿陀。初住 弥陀。七住 陀陀。十住 那佛 谟佛。皆圆五品 阿佛。圆十信 弥佛。上品中生 陀佛。上品上生 佛佛。圆十住)
谱曰。八部者。一天。二龙。三夜叉。四乾闼婆。五阿修罗。六迦楼罗。七紧那罗。八摩睺罗伽。(梵语提婆此翻为天。虽通指三界诸天。而护法者。唯欲界六天为多。以其近在散地故也。梵语那伽。此翻为龙。畜生趣摄。梵语夜叉。此翻勇健。亦翻暴恶。鬼趣所摄。梵语乾闼婆。此翻香阴。亦翻寻香行。乃是天帝乐神。亦鬼趣摄。梵语阿修罗。此翻无端正。亦翻非天。虽有四种。自为一趣。梵语迦楼罗。此翻金翅鸟。亦畜生趣所摄。梵语紧那罗。亦云真陀罗。此翻疑神。新翻歌神。亦鬼趣摄。梵语摩睺罗伽。此翻大腹行。▆大蟒神。亦畜生摄。)祇是天。阿修罗。鬼。畜。四趣摄耳。以其并有业报神通福力。故若遇善知识。發净信心。便能护持正法也。既护正法。能伏见思现行。故那那等不行。阿阿。则创悟生灭四谛。故成初果阿弥。则创观生即无生。故成见地。弥弥。则重虑无生。故成薄地。阿陀。则次第门中。创见真谛。故为初住。弥陀。则纯善定力。能別苦轮。故为七住。陀陀。则诸禅三昧。能达界内种种法门。故为十住。那佛。谟佛。则虽有烦恼。如无烦恼。故为圆五品位。阿佛。则麤垢任运先落。故为圆信。弥佛。陀佛。则以戒定功德。回向如来大愿海中。故生净土。佛佛。则开佛知见。为佛之所护念。故成圆十住也。
请法梵王 (阿阿。三果 阿弥。离欲 弥弥。已办地 阿陀。五住 弥陀。十住 陀陀。十行 那佛。谟佛。圆五品 阿佛。圆十信 弥佛。上品上生 陀佛。圆十住 佛佛。实报净土)
谱曰。欲界六天。未离散地。故五欲习强。而威神不远。二禅以上。已离觉观。故德位虽贵。而号令不行。唯初禅大梵天王。劫初成时。最先受生。余诸天人并呼为父。故三界中其权独重。虽以具大我慢。圣者不生其中。实则诸佛道成。彼必首为请主。既已请转法轮。即便能伏烦恼。故那那等不行。阿阿。则创见四谛。先断欲尘。故成三果。阿弥。则初悟即空。久离欲染。成离欲地。弥弥。则重虑即空。断余残使。成已办地。阿陀。则无量门中。还齐三果。故为五住。弥陀。则功行稍进。界内理明。故为十住。陀陀。则三昧门中。起诸幻化。故为十行。那佛。谟佛。则具缚凡夫。能知秘藏。故登五品。阿佛。则麤垢先落。能净六根。故成圆信。弥佛。则慈心具戒。随佛往生。陀佛。则定慧圆明。顿开佛眼。佛佛。则以修显性。入无障碍法界也。
作法忏 (那那。上品恶 那谟。中品恶 谟谟。下品恶 阿阿。南洲 阿弥。铁轮王 弥弥 阿陀。皆四王天 弥陀。忉利天 陀陀。夜摩天 那佛。兜率天 谟佛。取相忏 阿佛。无生忏 弥佛。业清净戒 陀佛。余清净戒 佛佛。念清净戒)
谱曰。大小七众。犯诸轻戒。以殷净心。不敢覆藏。向他清净师友發露悔除。名作法忏。一往但能除灭小罪。不能除灭根本重罪也。 那那等三。烦恼习强。悔已复犯。遂成三品十恶。 阿阿。则罪灭福生。不失人道。 阿弥则加以善力。堪作人王。 弥弥。阿陀。则十善稍增能为护世。 弥陀。则十善倍胜。忉利可生。 陀陀。则资以定力。夜摩可往。 那佛。则欲觐补处得上四天。 谟佛。则深觉过患进修取相。 阿佛。则欲拔罪本。直观无生。 弥佛。则忏力精纯。初登大乘净戒。 陀佛。则摄心妙忏。能净无量律仪。 佛佛。则顿發无漏真明。永不忘失正念。
取相忏 (阿阿。別相念 阿弥。总相念 弥弥。性地 阿陀。六心 弥陀。八心 陀陀。十心 那佛。愿升内院 谟佛。求生净土 阿佛。业清净戒 弥佛。余清净戒 陀佛。觉清净戒 佛佛。无上道戒)
谱曰。七众若犯根本大戒。依小乘律。不通忏悔全依大乘教法。立坛结界。净治三业。昼夜六时。勤修五悔。哀求诸佛菩萨冥显加被。祈复净戒。故名为取相忏。能灭根本重罪。但未即灭七逆罪耳。(七逆者。一出佛身血。二弑父。三弑母。四弑和尚。五弑阿阇黎。六破羯磨转法轮僧。七弑三乘圣人。须更修无生忏。)既结坛仪。不起惑业。故那那等不行。既灭重罪。随功行之浅深渐登观行。阿阿。则初修四种念处。阿弥。则念处慧力稍深。弥弥。则接彼相似空性法流。阿陀等三。则仰信中道。渐能伏见思惑。那佛等二。则或求亲觐补处或图永侍慈尊。阿佛。则根本坚明。弥佛。则律仪成就。陀佛。则定其得發。佛佛。则圆满戒度。
无生忏 (那那。声闻心 那谟。声闻心 谟谟。辟支心 阿阿。事度心 阿弥。性地 弥弥。八人地 阿陀。初發心住 弥陀。七住 陀陀。十住 那佛。求生净土 谟佛。圆五品 阿佛。圆十信 弥佛。上品上生 陀佛。方便净土 佛佛。圆住)
谱曰。不论轻罪。重罪。十恶。七逆。先用作法取相而导其流。随即观罪性空以塞其源。所谓若欲忏悔者。端坐念实相。众罪如霜露。慧日能消除。是名无生忏也。设无清净师友可向作法。又无如意助缘可立坛仪。则应秉质直心。立决定志先向十方三宝。悔除所犯。誓不更造。次于阿兰若处。如理思惟。观罪无生。此即所谓宁可缺于前前。不可缺于后后。勤而行之。亦必灭罪证理也。然所观无生。通乎四教。或因缘生灭。无实我法。故名无生。或因缘即空。如幻如梦。故名无生。或因缘即假。虚妄有生。而中道之体双非空有。故名无生或因缘即中。深达罪相即是实相。不可思议。故名无生。今那那等三。见思垢重。智慧狭劣。故虽观无生。仍趣偏径。阿阿。则生灭门中创發大愿。成事度心。阿弥。则观生无生得相似解。故成性地。弥弥。则纯观无生。發真不远。为八人地。阿陀。则次第门中。创见真谛。故为初住。弥陀。则十善已纯。能出三界故为七住。陀陀。则三昧力胜。通诸法门。故为十住。那佛。则志在带业横超。故为求生净土。谟佛。则具缚能知秘藏。故为圆五品位。阿佛。则麤垢已除。故登圆十信位。弥佛。则具戒见佛。故得上品上生。陀佛。则定慧相资。舍分段而获意生。佛佛。则性修不二。开佛眼而登圆住。
第六生善灭恶门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