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菩萨行论广解卷二
戊二、發二菩提心已,学菩萨行之法。分二:
己一、受持菩提心之法;己二、学波罗蜜多行之法。初中分二:
庚一、加行支分,先修顶礼、供养、皈依,次由四力完备之门忏除罪障违缘;庚二、先修随喜众善等积集资粮,顺缘次正受持菩提心。初中分二:
辛一、释论文;辛二、出品名。初中分四:
壬一、供养;壬二、顶礼;壬三、皈依;壬四、忏悔。初中分二:
癸一、供养所为;癸二、正修供养。今初:
应供品丰盈,意乐加行恭敬,善修供养。何故供养?为应受持出生一切有情妙善资粮之妙宝心故。于何境供养?于诸如来,及诸圣者正士所说之法宝,自性清净及忽然离垢之大乘灭道谛圣观自在妙吉祥等佛子,诸功德大海也。
癸二、正修供养。分三:
子一、无主执持物供;子二、自身供;子三、心力变现供。初中分三:
丑一、供物;丑二、如何供养;丑三、供无主物之因。今初:
世间无主摄持之花如莲花等,尽其所有诃黎勤等果,所有冰片等药类,尽世间所有金银等宝,湖海等所有悦意净水,金等八宝山,如是园林方境寂静适悦之处,树林自放众花以为庄严,果树果熟纍纍下垂,天龙等世间俱生和合转变出生上妙薰涂等香,随欲出生之如意树,及众宝所成之树,如意大海浴池,以莲花为庄严,其中凫雁和鸣,哀雅悦耳,不劳耕种自然出生之香稻,以及別余堪供三宝之诸庄严俱,悉以奉献。或有不知论义者,于论文次第別作余解也。
丑二、如何供养:
遍虚空界广博无边所有一切无主摄持之物,我悉以慧心摄取,于供养境,诸能仁殊胜士夫及诸佛子,恭敬善为奉献。诸功德生处正士,悉皆具大悲心,愿悲愍忆念,受我此供。
丑三、供无主物之因:
或问何故唯以心力出生为供,应真以彼彼悦意实物为供也。我先未积广大福德,所欲受用不能具足,极为贫乏,別余自能主宰之供养资财,我毫无所有,依怙深心一向专为利他,于此等无主摄持之物,为利益我故,愿以神力纳受也。
子二、自身供:
我有应供献之身,应以为献,我于自身能自主宰,以多方便,舍我所心,于诸佛佛子前,永久奉献,愿诸殊胜勇识,普垂纳受。信心恭敬,愿为臣民,依教而行。自供养已,凡有所作,我悉为诸尊之所摄持,依凭救护,一切怖畏,悉皆远离,不怖生死,离诸怖畏,利益有情。自于昔时无义所积诸罪,悉皆清净超越,別余诸罪,自今以后,宁舍生命,誓不再造。
子三、心力变现供。分二:
丑一、有上供;丑二、无上供。初中分十二:
寅一、浴具;寅二、天衣;寅三、庄严;寅四、涂抹;寅五、花鬘;寅六、薰香;寅七、肴馔;寅八、灯明;寅九、无量宫;寅十、伞盖;寅十一、音乐;寅十二、供品恒时不断之加持。初中分三:
卯一、浴室;卯二、献浴;卯三、拭身。今初:
献浴之浴室,以旃檀等洒之,气极芬馥,水晶为地,朗彻光莹。梁楝楹柱,悉皆拂拭,宝光辉耀,悦可人意,上垂珍珠为饰之华盖,光辉灿然,以为庄严,于此室中而请供浴也。
卯二、献浴:
于诸佛菩萨,以众多金等宝瓶满盛妙香和合之悦意香水及众妙花,以众多美妙歌乐而请浴也。
卯三、拭身:
次于诸圣之身,以无比柔软清洁之衣,遍沾妙香,而为涂拭。
寅二、天衣:
涂拭之后,于诸圣前,以妙色染成之天衣极其芬馥,敬为奉献。若用在家服饰者,则以种种形式色彩之细软妙衣而为奉献。
寅三、庄严:
耳环等百千等殊胜庄严,等者等取环钏等。以之奉献圣普贤王、不败文殊、观世音自在等,以为庄严。
寅四、涂抹:
以遍满三千界内香气芬腾之妙香,如冶纯金善为炼磨,涂抹一切能仁自在之身,光明焕發,威光赫然也。
寅五、花鬘:
应于殊胜供境能仁自在前而为供养。以何供养?谓以悦意曼陀罗,妙莲优钵罗等,芬芳散布,取善为贯串之花餯而为供养也。
寅六、薰香:
次以沉檀等夺意妙香,遍满十方,妙香云聚,而为供养。
寅七、肴馔:
殊胜甘美之肴馔,及殊胜羹汤等,具种种色香味之饮食天馔,于诸佛、佛子而为供养。
寅八、灯明:
金莲花盏,络绎排列,成为环鬘。其中安置光明炽然宝炬,以为供养。
寅九、无量宫:
净地善为扫除,涂以妙香,散洒众花,芳香悦竟。无量宫内,诸天女等,歌扬赞咏,韵音悦耳,珍珠众宝,流苏垂复,以为庄严,光明无量,严饰上空,以为虚空庄严,光明无量,严饰上空,以为虚空庄严。此皆以奉献具足大悲自性者也。
寅十、伞盖:
众宝所成严丽伞盖,以金为柄,于其轮围,以众宝所成悦意严饰之具,而为庄严。妙相端严,见者爱念,张之常时奉献诸能仁自在者也。
寅十一、音乐:
除前已供养之外,复有別余供云聚,苏鼓等乐器及悦耳韵音,有情略一经耳,便能解除苦痛,适意餍心,如云普覆,随处出生也。
寅十二、供品恒时不断之加持:
十二部经及灭道谛摄一切法宝,意之所依具舍利藏之诸塔庙,绘造等像前,悉以宝花等供养,尽轮回际恒时不断,如雨降霖也。
丑二、无上供:
如文殊、普贤等已得自在之菩萨,变现凡所纳受之供物,遍满虚空,供养诸佛。我亦如是供于天人依怙之诸如来及诸佛子也。
壬二、顶礼。分二:
癸一、语赞;癸二、身礼。今初:
于诸悲智等功德大海,我以赞扬无边功德之韵音支分大海而为赞咏。韵音语也。支分其音也。海言其多也。想一一身出无量首,一一首出无量舌,而为赞叹。又于诸圣众,我虽未作赞扬妙音时,亦定有无量妙音云,随时随处出生想。
癸二、身礼。分三:
子一、礼三宝;子二、礼發菩提心所依;子三、礼和尚、阿阇黎等。今初:
三世过去未来一切佛,教证等法,及诸贤圣菩萨僧前,我化量等佛刹微尘数身,恭敬顶礼。
子二、礼發菩提心所依:
菩提心所依者,谓發心之因大乘经典及为發心缘之补特伽罗,及于彼發心之处所,并佛像塔寺等,我皆顶礼。
子三、礼和尚、阿阇黎等:
说別解脱戒先后圆满之和尚,及依谁授戒之阿阇黎,及致力解脱道而荷担殊胜净戒者,我皆顶礼。
壬三、皈依:
皈依之义,谓心念口言,许为救度怖畏痛苦之所依也。此中分因皈依及果皈依,初谓以已成就之三宝为救度怖畏所依,次谓以自相续所证佛及法宝为救度怖畏所依。依何皈依之因,了知皈依境之功德及殊胜承许皈依,不皈依余,此四者是皈依之法也。皈依诸学处如上师所作《波罗蜜道次第广论》所说应知,此中不录。破许道谛非胜义皈依之邪说,总释皈依之类別,及世俗胜义皈依之差別等,如大乘传承上论师,广解释竟应知。此中所说,是以他相续已成就之大乘三宝,及自相续当出生之三宝为所缘境,从今时起,乃至无上菩提果位,于菩提树下现证法身中间,一切时中,皈依诸佛,于大乘法宝及诸贤圣菩萨僧亦如是皈依。皈依已成就之佛为开示圣道之导师,皈依自相续所证之法宝为正皈依,皈依已成就之大乘圣人,为修皈依之助伴也。
壬四、由四力完备之门忏除罪障:
总科分者,谓从初即应励力不染罪,虽励力而由放逸或烦恼重等故,仍犯罪行,不可漠然置之,于大悲导师所说诸补治方便,应当励力。又堕之补治,应依上下诸部之戒,別別所说而作。罪之补治,应由四力之门而作。《佛说四法经》云:「弥勒菩萨摩诃萨,若具四法,虽造积罪障,亦能压服。四法云何?谓摧坏遍行力,对治遍行力,遮止罪行力,及依止力也。」造积之业定应受报者,以彼尚能压服,况不定业?此中初力,谓于已作不善业,再再追悔。欲生此力,于不善业生三种果之理,应当善修。生第二力,如《集学论》所说,依甚深经修空性,依念诵,依佛菩萨像,依供养,依持名等。第三力者,以后谨慎防护不善业。第四力者,修菩提心等。本论广明初力。此中又于造罪之时分、因缘、加行、境、分齐等,应当忆念。
別別之义有四,谓癸一、摧坏遍行力;癸二、依止力;癸三、对治遍行力;癸四、遮止罪业力也。初中分四:
子一、观察如何造罪之理而悔;子二、怖畏带罪而死,而修追悔皈依;子三、广细思维无义造罪之理而修追悔;子四、思维惧罪之相。初中复分四:
丑一、显明了知忏悔之境;丑二、由时因种类等门,总忏所造罪;丑三、忏于殊胜境所造有力之罪;丑四、思维不乐之果,追悔求忏。今初:
一切诸方安住圆满大觉菩萨具大悲者前,追悔先所作罪,合掌启请而求忏悔也。
丑二、由时因种类等门,总忏所造罪:
从无始流转生死以来,生生世世,现世余生,我由昧于业力异熟故,自作教他造一切罪,或由昧于业果之愚痴惑乱,于他作罪自心随喜,所有一切罪愆,我应见罪追悔。如是思维,于诸依怙前,志心忏悔,无有覆藏。
丑三、忏于殊胜境所造有力之罪:
我由愚迷于三宝父母或师长等余福田境,因于烦恼三毒之门,依身语意等生罪之门,所作一切损害,当善忏悔。
丑四、思维不乐之果,追悔求忏:
我为罪人,具众罪失,为能与地狱等果之因,凡我所作一切断命等罪,能生极大痛苦,极恶难容者,悉皆忆念忏悔。
子二、怖畏带罪而死,而修追悔皈依:
此罪若不立即忏悔,我罪未净,与罪共存,死主先来,死已当生恶趣,恳祈速疾救护于我,以何方便,定令解脱此罪。若罪未净前,未必便死,何须速为救护耶?死王倏尔即来,虽刹那顷,亦不可保信。罪已作净治,或复未作,不相待也。不问所作之事已竟未竟,补特伽罗有病无病,悉可于寿算未终之前,倏尔而死,生命可几时不死,亦难保信。以不可保信故,有罪应速净治也。
子三、广细思维无义造罪之理而修追悔。分四:
丑一、追悔不知亲眷身财等不可保信,为彼造罪;丑二、死时仅成忆念境之喻;丑三、追悔现见如是不可保信,仍为彼等造罪;丑四、追悔不悟自身不定何时当死而造罪。今初:
眷属资财及俱生之躯体,悉当舍离,独往他世。悔我不知此理,于亲守护,非亲摧害,因之造种种罪。诸非亲者,转瞬成空;诸亲眷等,亦复如是。乃至我尚空无,故不应为彼等故而造诸罪。如是亲眷资财等莫不皆空,纤毫不可保信。为彼等故而起贪嗔造罪,应追悔也。
丑二、死时仅成忆念境之喻:
譬如梦中,略受微乐,醒时仅成忆念之境。如是先时受用一切逸乐之法,死时彼彼悉皆仅成忆念之境。以此之故,惟应再再摈息诸务,专力于佛法。一切过去之法,彼彼悉不可见,仅有忆念之境而已。
丑三、追悔如是现见不可保信,仍为彼等造罪:
复次或即于此清醒之时,曾经亲见众多怨亲悉皆亡逝,而为彼等所造罪业难堪苦果,当前现在。如云「他人不能代受苦,何苦为他造罪业」也。此追悔为他造罪,应再再思维也。
丑四、追悔不悟己身不定何时当死而造罪。分二:
寅一、总;寅二、別。今初:
如是我空言死无定期,须臾倏忽,实未证知,由愚痴欲贪嗔恚造种种罪,由斯诸罪当堕恶趣,故应思维决定必死,死无定期,死时除佛法外余悉无益,且思维恶趣过患,再再修习追悔已作之罪。
寅二、別。分四:
卯一、怖畏生命惟灭无增,决定必死,恐带罪而死;卯二、罪若未净,现生亦须受苦;卯三、生大怖畏之故;卯四、后时苦逼之理。今初:
行住卧三,一切时中,日夜刹那不停,此生寿命恒时损灭,绝无增益,如是岂不可推知我决定死?知必死也。且何时死亦不决定,故于净罪应须励力。消竭者,言日夜时时消竭也。
卯二、罪若未净,现生即须受苦。分三:
辰一、罪若未净,命断之苦,亲友等不能救;辰二、惧未作福;辰三、忧悔逼恼。今初:
若未作福,死时我卧床上,纵多亲友,悲恋环绕,断命时之苦,唯我独自受之,彼等不但不能为除怖畏,为可怖狞恶死王使者所执,虽有亲知友善何益何补?唯有佛法,能为救护也。
辰二、惧未作福:
其时唯皈依护戒等福德,堪为依怙,奈余今亦未曾修积,言悔未作善也。
辰三、忧悔逼恼:
于皈救处哀呼依怙,悔我昔时由放逸故,于有如是恶趣怖畏,未思未见,为无常亲怨现生之事,恒造众罪。
卯三、生大怖畏之故:
或有罪人,为断肢体,被人牵引,赴于刑场,其时犹复设惶恐惧,况人唇吻乾燥,面色憔悴,眼根失坏,由先业异熟所变,显现异相,见与己异类之死王使者,状极可畏,来相攫捕,极可怖畏,垂死病苦所缠,其苦恼衰损,生大怖畏,更何待言。故应追悔也。
卯四、后时苦逼之理:
生地狱已,见诸狱卒之时,起极大怖畏,哀呼谁人善能救我脱此怖畏,张目露睛,仓皇四顾,寻求皈救。如是寻求,仍见四方无皈救处,嗒然失望,故应自今即皈依三宝也。故于彼地狱中,若无救护可脱此怖,其时任我如何,亦绝无脱离之道,故于脱离怖畏之因,从今时起即应励力也。
癸二、依止力。分三:
子一、从今时起依止皈依三宝;子二、依止具足愿力菩萨;子三、皈依之后如教修行。今初:
生恶趣时,欲求救护,已不得可。佛为有情依怙,为救护一切有情常勤精进,希有神力能脱怖畏,故有大力能除诸怖,故应从今迅即皈依。又依佛心所证之法,能除生死怖畏,是为法宝。并及获得圣位之菩萨僧,亦应如是正作皈依,认为修道之伴侣。
子二、依止具足愿力菩萨:
我为惧恶趣诸怖畏故,称念具大愿力普贤菩萨,奉献我身,恳祈救我脱诸怖畏。又于妙吉祥前,不由他劝,以清净心,自以我身,而为供献。任运恒常作利他事,大悲心行,无有动乱,观音依怙之前,亦惨切哀呼,而求救援。云何哀呼?谓恳祈于我罪人而施救护也。如是于菩萨圣者虚空藏及地藏等诸圣众者,谓弥勒除盖障等,一切大悲依怙之前,求觅皈救。志心呼言,愿乞救护。金刚手者,死王使者守护地狱嗔有情者,见之即四散逃窜,故皈依金刚手。
子三、皈依之后如教修行:
我昔违越诸尊教言,而作诸恶,未作诸善,今见无边生死恶趣,极大怖畏,皈依诸圣,于取舍处,依教修行,愿乞速疾为除怖畏也。
癸三、对治遍行力。分二:
子一、应励力净罪之因;子二、应速励力。初中分二:
丑一、以病喻明应速净罪;丑二、以险地喻明应净罪。初中分三:
寅一、法喻安立;寅二、三毒之病,过患特大,故疗彼之药珍贵;寅三、应依圣教妙药修行。今初:
风胆等扰动寻常之病,恐由彼致死,尚须依医言治病之法而行,况无始以来所患贪欲等三毒重病,为百千众罪之源,常相逼恼,应依止对治力,遵佛医王教示,以除其病,更何待言,应致力罪垢之对治也。
寅二、三毒之病,过患重大,疗彼之药珍贵:
如于菩萨起嗔心等,即其一端,已较尽陷南阎浮提之人于地狱中,灾祸尤大。疗彼之药修对治道之法等,除佛经外,別余梵天等处,诸方遍求终不可得,以不可得故珍贵也。
寅三、应依圣教妙药修行:
除烦恼病之药,即是能拔烦恼诸苦一切智之圣教,不依彼修行,惟思轮回无尽及恶趣之因,是极愚痴应诃谴处,故应志心于佛皈依,如佛所教而修行也。
丑二、以险地喻明应净罪:
寻常丘陵坑坎稍微险处,从彼颠堕,不过损伤肢节,惧颠堕故,犹须谨畏而住,况长居极险之地,从彼一堕千寻,如三万二千由旬等,应须谨慎,更何待言,故应励力依止烦恼对治法也。
子二、应速励力。分二:
丑一、从今即应励力依止罪之对治;丑二、更无理由可不怖苦故于修道不应懈怠。今初:
若作是思维,虽应励力对治,且待来月来年者,从今即须励力。不应谓惟尔许时不死,不励力修对治,坦然安坐懈怠而住。几时不死不可保信,我死亡坏灭之时,多分旦夕即至,决定无疑,不应懈怠,应即时奋力也。《迦腻迦书》云:「谓此事应明日作,即时不作非善哉,何时汝当归空无,决于明日定无疑。」
丑二、更无理由可不怖苦故于修道不应懈怠:
若谓惧死无益,不应恐怖,现前见闻所及,他人悉皆死亡,死后有堕落恶趣恐怖,而言不应怖死惧罪,是何正士施汝无畏?既绝无人施汝,而于对治不励力修,于罪及死云何决定能得解脱?既不解脱,死已我决归空无,何故不勤修对治?不应由懈怠故坦然安住,当励力修道也。
癸四、遮止罪业力。分三、
子一、追悔先罪防护未来;子二、忏先所作;子三、启请导师誓愿遮止罪业。初中分二:
丑一、断无义罪;丑二、日夜勤修脱罪之道。初中分二:
寅一、受用等不可保信不应贪著;寅二、于亲眷不应贪著。今初:
往昔轮回生死所受用者,悉皆不可保信,坏灭之后,有何心要余留,我今复可受用?毫无余留,故悔我不应为彼无义之事现行贪著,违上师教造作诸罪也。
寅二、于亲眷不应贪著:
我今无用之身尚生存时,及如是舍诸亲友,独行茕茕,不知何往,无有自在,尔时亲及非亲,悉皆能奈汝何?毫无补益,故不应贪著也。
丑二、日夜勤修脱罪之道:
从杀生等不善业,生地狱等苦,故我应日夜常思善不善业果之理,惟求如何定能解脱彼苦也。若于业果舍置不念未得决定者,是即于佛所喜爱之法中,未得决定,咸应于此致力也。或有自称于空性已得决定,而于业果不加顾虑者,显见其为颠倒解,于空依缘起义未得决定也。
子二、忏先所作。分二:
丑一、所忏之事;丑二、忏悔之法。今初:
我为昧于业果,愚痴所蒙,有无戒体之补特伽罗,随其所作罪类,自性罪或惟遮罪,如是所有一切罪中,任何所作不善之事。
丑二、忏悔之法:
于佛菩萨,现前观见如对目前,合掌思维,以怖苦心,再再顶礼,于彼诸罪,悉皆忏悔。
子三、启请导师誓愿遮止罪业:
以此之故,于诸导师之前,自承所作之罪,谓此所作之罪,是不善事,自今以后,宁舍生命,决不再作,应断其等流,而为防护也。
一切经论所说净罪之门甚多,而完全圆满之对治者,即以此四力完全圆满之忏悔法作忏悔是也。定受之罪,亦可依此清净,是《分別炽然论》及《八千颂大疏》所说也。我等于业果之分別既未善巧,虽略有所知,又不能如理取舍,日日多门造罪,故应常修四力忏悔之道,特应于净治發菩提心之障,励力观修。
结颂云:若为欲贪嫉妒骄慢心,罪力压伏胜心无由生,依身语意倒误诸所行,悉皆志心依怙尊前悔。
辛二、出品名:
入菩萨行论广解佛子津梁释忏悔品第二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