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摄大乘论》者,盖是希声大教,至理幽微,超众妙之门、闭邪论之轨,大士所作,其在兹乎!若夫实相宗极,言亡而虑断;真如体妙,道玄而理邈。壮哉法界,廓尔无为,信矣!大方超然域外,是以王城三止、宝殿三加,至人垂范良有以也。佛去世后千一百余载,群机将扣,感而遂通。北天竺国有二开士,结师资而接武、连花萼以承芳,无著阐于纮纲,所以俊撰论本;婆薮扬其名理,所以克精注述。诸论宗归,所明各异:法华论旨,引三车而共辙;鞞沙幽致,开十住以同阶。至如此论,众名坦荡,似王路之无枝;藏识常流,譬洪川之长注。三性殊旨混为一心、六度虚宗俱拪彼岸,蹑十地之龙级、淤三学之夷路,涅槃无处,运悲慧之两融;菩提圆极,齐真应之一揆。言摄大乘者,摄谓能摄,蕴积苞含,摄藏名摄。言大乘者,理必绝待,假大称之,名曰大乘。其义郭周,体性该博,谓为大也。所行功德能至能证,名之为乘。论者,无著菩萨之所制造,穷源尽理、清微朗畅,谓为论也。释者,婆薮论师之所注解,清辩剖扸、文理俱腾,其为释焉。以梁大清二年,南身毒优禅尼国有真谛三藏,道超世表、学冠群英,以法济时,来仪建业。属梁季将溃,旋路岭南,广州刺史阳山公欧阳𬱟屈请停止,为菩萨戒师。世子衡州刺史欧阳纥复请翻译。有丹阳义学僧僧宗慧恺传语笔受,任得其人。论本释论十有五卷,余以庸浅钻仰无坠,聊述所闻以示来哲。
豫章郡守王钦,开皇元年五月奏,此论与迁持论不殊。
夫至道弘旷无思不洽,大悲平等诱进靡穷,德被含生理非偏漏,但迷涂易久沦惑难息,若先谈出世则疑性莫启,故设教立方各随性欲。唐虞之前图谍简少,姬周以后经诰弘多,虽复制礼作训并导之以俗法,而真假妙趣尚冥然未睹,故迹隐葱岭已西、教秘沧海之外,自汉室受命方稍东渐,爰及晋朝斯风乃盛,梁有天下弥具兴隆,历千祀其将半、涉七代而迄今。法兰导清源于前,童寿振芳尘于后,安、叡骋壮思以發义端,生、肇擅玄言以释幽致,虽并策分鏕同澜比派,而深浅竞驰照晦相杂。自兹以降笃好愈广,莫不异轨同奔传相祖习,而去取随情、开抑殊轸。慧恺志渐负槖、勤愧聚萤,谬得齿迹学徒禀承训义,游寓讲肆多历年所,名师胜友备得咨询,但综涉疎浅钻仰无术,寻波讨源多所未悟。此盖虑穷于文字、思迷于弘旨,明發兴嗟负心非一,每欲顺风问道而未知厥路。有三藏法师是优禅尼国婆罗门种,姓颇罗堕,名拘罗那他,此土翻译称曰亲依,识鉴渊旷、风表俊越,天才高杰、神辩闲纵,道气逸群、德音迈俗,少游诸国历事众师,先习外典备通书奥,苞四韦于怀抱、吞六论于胸衿,学穷三藏贯练五部,研究大乘备尽深极。法师既博综坟籍妙达幽微,每欲振玄宗于他域、启法门于未悟,以身许道无惮远游,跨万里犹比隣、越四海如咫尺。以梁太清二年方届建业,仍值梁季混淆横流荐及,法师因此避地东西,遂使大法拥而不畅。末至九江及游五岭,凡所翻译卷轴未多,后适闽越敷说不少。法师每怀慷慨,所叹知音者希,故伯牙绝弦、卞和泣璧,良由妙旨之曲难辩、盈尺之珍罕別。法师游方既久,欲旋反旧国,经涂所亘遂达蕃禺。仪同三司广州刺史阳山郡公欧阳𬱟,叡表岳灵、德洞河府,经文纬武、匡道佐时,康流民于百越、建正法于五岭,钦法师之高行、慕大士之胜规,奉请为菩萨戒师,恭承尽弟子礼。恺昔甞受业,已少涤沈弊,服膺未久便致睽违,今重奉值倍怀蹈舞,复欲飡和禀德、访道陈疑,虽慇懃三请而不蒙允遂,怳然失图心魂靡托。
衡州刺史阳山公世子欧阳纥,风业峻整威武贞拔,该阅文史深达治要,崇澜内湛清辉外溢,钦贤味道笃信爱奇,躬为请主兼申礼事,法师乃欣然受请许为翻译。制旨寺主慧智法师,戒行清白、道气宏壮,志业闲瞻、触途必举,匡济不穷、轮焕靡息。征南长史袁敬德,履行冲明、志托夷远,徽猷清兰、氷桂齐质,弼谐蕃政民誉早闻,兼深重佛法崇情至理。黑白二贤为经始檀越,辰次昭阳、岁维协洽、月吕姑洗、神纪勾芒,于广州制旨寺便就翻译。法师既妙解声论善识方言,词有以而必彰、义无微而不畅,席间函丈终朝靡息,恺谨笔受,随出随书,一章一句备尽研核,释义若竟方乃著文。然翻译事殊难,不可存于华绮,若一字參差则理趣胡越,乃可令质而得义不可使文而失旨,故今所翻文质相半。与僧忍等同共禀学,夙夜匪懈无弃寸阴,即以其年树檀之月文义俱竟,本论三卷、释论十二卷、义疏八卷,合二十三卷。
此论乃是大乘之宗极、正法之秘奥,妙义云兴、清词海溢,深固幽远,二乘由此迷坠;旷壮该含,十地之所宗学。如来灭后将千一百余年,弥勒菩萨投适时机,降灵俯接忘己屈应,为阿僧伽法师广释大乘中义。阿僧伽者,此言无著。法师得一会道、体二居宗,咏玄鉴极凝神物表,欲敷阐至理故制造论,唯识微言因兹得显,三性妙趣由此而彰,冠冕彜伦、舟航有识。本论即无著法师之所造也。
法师次弟婆薮槃豆,此曰天亲,道亚生知、德备藏性,风格峻峙、神气爽發,禀厥兄之雅训,习大乘之弘旨。无著法师所造诸论,词致渊玄理趣难晓,将恐后生复成纰紊,故制释论以解本文,笼小乘于形内、挫外道于笔端,自斯以后迄于像季,方等圆教乃盛宣通。
释曰:此品有三章,一、无等圣教;二、十义次第;三、众名。
论曰:摄大乘论,即是阿毘达磨教及大乘修多罗。
释曰:此言依何义?因何而起?依一切所知依甚深广大诸法实性。若离佛菩萨威力,何人有此功能能说此义!云何造论?由此相说,若离阿毘达磨名则不知此论是圣教,为此义故。又为显经名,譬如《十地经》。今造此论其用云何?众生无知疑倒,欲令得解。复次此论说阿毘达磨大乘修多罗名者,欲显如来法门別类,及显此论別名。言大乘者,欲简小乘阿毘达磨。何故不但说阿毘达磨名,复说修多罗名?有阿毘达磨非是圣教。复次说阿毘达磨名者,显此论是菩萨藏。复次立藏者欲何所为?为灭自惑,于大乘中是菩萨烦恼。何以故?诸菩萨以分別为烦恼。阿毘达磨者,甚深广大法性为相。此菩萨藏凡有几种?亦有三种,谓修多罗、阿毘达磨、毘那耶,此三由上下乘差別故成二种,谓声闻藏、菩萨藏。此三及二云何名藏?由能摄故。此摄何法?一切应知义。云何成三?有九种因。別立修多罗者,为对治他疑惑。若人于此义中起疑,为令得决定智故,立修多罗。为对治受用二边故,別立毘那耶。由佛遮有罪过受用立毘那耶,对治乐行边;由佛随喜无罪过受用立毘那耶,对治苦行边。为对治自见取偏执故,別立阿毘达磨,能显无倒实法相故。复次为说三种修学故別立修多罗,为成依戒依心学故別立毘那耶。何以故?若人持戒则心无悔,由无悔等能次第得定。为成依慧学故別立阿毘达磨。何以故?能简择无倒义故。复次正说法及义由修多罗。成就法义由毘那耶。何以故?若人修行惑,毘那耶得通达此二法及义。法义决定胜智由阿毘达磨。由此九因缘故立三藏。此三藏通用云何?为解脱生死是其通用。云何得解脱?能熏、觉、寂、通故得解脱。由闻思三藏故能熏,由熏故觉,由觉故寂,由寂故通,由通故得解脱。若略说三藏,各有四义。菩萨若能了別此义则具一切智,若声闻能了一句一偈义则至流尽。云何一一藏各有四义?修多罗四义者,一依、二相、三法、四义。能显示此四义,故名修多罗。依者,是处、是人、是用,依此三佛说修多罗,故名依。相者,谓真俗二谛相,故名相。法者,阴、界、入、缘生、谛、食、定、无量、无色、解脱、制入、遍入、助道、无碍辩、无诤等,故名法。义者,所作事,故名义。生道灭惑是事。阿毘达磨四义者,一对、二数、三伏、四解。对者,是法对向无住处涅槃。何以故?能显谛道门,故名对。数者,诸法中随一法,或以名、或以別相、或以通相等数数显此一法,故名数。伏者,此法能伏诸说,立、破二能由正说依止等方便故,故名伏。解者,由阿毘达磨修多罗义易解,故名解。毘那耶有四义者,一由罪过、二由缘起、三由还净、四由出离。罪过者,谓五篇七聚罪。缘起者,或四或八。四者,一无知、二放逸、三烦恼炽盛、四轻慢。八者,一由心不由身口、二由身不由心口、三由口不由身心、四由心身不由口、五由身口不由心、六由心口不由身、七由身口心、八不由身口心。还净者,由善心不由治罚,善心者如本受持对治。出离者有七事,一各各發露遮相续;二受与学罚;三先制后开,先已制戒,后由別意故开;四更舍,若大众聚集同意如本更舍,先犯罪人是时还净;五转依,比丘、比丘尼转男女二根,若不共罪;六如实观,由四种法欝陀那观察诸法,又如对治法相恒观察自罪;七法尔得,若见四谛,小随小罪不更故犯,由法尔所得。复次毘那耶有四义应知:一人,佛世尊依此立戒。二立制,已说过失,大师集众立学处。三分別,已略立制,更广解释。四决判,此立制中云何犯罪、云何不犯。今当释本文。
论曰:佛世尊前。
释曰:欲显恭敬及无异言。
论曰:善入大乘句义菩萨摩诃萨。
释曰:已得陀罗尼等功德,由此功德于文句及义善能摄持,又能如理显说,故名善入。何故但言菩萨摩诃萨而不说名?欲显诸菩萨摩诃萨众通有此能。何故说两名?欲显具足二行。
论曰:欲显大乘有胜功德依大乘教。
释曰:唯大乘中有胜功德,余乘中无。为明大乘不共德故,言欲显大乘有胜功德依大乘教。
论曰:说如是言:诸佛世尊有十胜相,所说无等过于余教。
释曰:此言欲何所明?为显大乘有胜功德为实有及利他故。诸佛世尊,如十号中解。
释曰:由依止等十相异故胜。十义为因,言说为果。以义胜故,所说无等。
论曰:一、应知依止胜相。
释曰:应知者,谓净不净品法,即是三性。此三性依止三性因,即是胜相。由此依止胜相,如来言说亦胜。即是阿黎耶识依止,即是胜相。譬如石子乃至智果胜相亦如是。
论曰:二、应知胜相。
论曰:三、应知入胜相。
论曰:四、入因果胜相。
释曰:入唯识因,即是施等世间六波罗蜜,在愿乐位中。入果即入唯识后六波罗蜜在通达位中转成果,名出世间。
论曰:五、入因果修差別胜相。
释曰:入因果即世出世六波罗蜜。修者谓四德数习,此修地地不同,故名差別,即是欢喜等十地。
论曰:六、于修差別依戒学胜相。
释曰:谓于修差別诸地中戒学,依戒菩萨修观,即十地中菩萨一切戒,于诸恶法无复作心。
论曰:七、此中依心学胜相。
释曰:学义如前解。心即是定,定以一心为体,依一心修习。谓一切菩萨定,名依心学。
论曰:八、此中依慧学胜相。
释曰:为能得果名依慧。以慧为依止,發修行心,是依慧即是无分別智。
论曰:九、学果寂灭胜相。
释曰:谓灭差別有三种,一最胜、二品类、三自对。解脱定智障灭,即是无住处涅槃。
论曰:十、智差別胜相。
释曰:谓已离一切障智。智即无分別智,名对治道差別。即佛如来智已离一切随眠障,此智无分別智差別。
论曰:由此十义胜相,如来所说过于余教。如此释修多罗文句,显于大乘真是佛说。
释曰:云何能显?由此略释文句,显十义于小乘中无,唯大乘说。
论曰:复次云何此中略释能显大乘胜于余教?令此略释显斯十义,唯大乘有,小乘中无。何者为十?谓阿黎耶识说名应知依止相。三种自性,一依他性、二分別性、三真实性,说名应知相。唯识教,说名应知入相。六波罗蜜,说名入因果相。
释曰:何以故?由唯识道得入三性愿乐位。六波罗蜜虽是世法,能引出世法,能生唯识道故,说是入三性因。菩萨已入地出世清净六波罗蜜,即是入三性果。
论曰:菩萨十地,说名入因果修差別相。
释曰:出世十种菩萨地,是名入因果修差別。
论曰:菩萨所受持守护禁戒,说名于修差別戒学相。首楞伽摩、虚空器等定,说名心学相。无分別智,说名慧学相。无住处涅槃,说名学果寂灭相。三种佛身,自性身、应身、化身,此三说名无分別智果相。
释曰:于地中有三种修观,说名三种依学。此学果即是灭,谓灭三障。无分別智名依慧学,此智若约声闻无四倒分別名无分別;若约菩萨无一切法分別名无分別。二无分別,异相如此。三种佛身是无分別智果,若离自性身,法身不成,譬如眼根。若离法身,应身不成,譬如眼识离根不成,应知此二由能依所依故得相应。若离应身,已入大地菩萨无受用法乐。若无受用法乐,菩提资粮不具足,譬如见色。若离应身,化身不成。若无化身,诸菩萨在愿乐位中,声闻瘦澁愿乐初發修行,皆不得成;是故决定应有三身。
论曰:如此十种处,唯大乘中有,异于小乘,故说第一。
释曰:此十法是无上菩提因,次第相引乃至无上菩提。
论曰:佛世尊但为菩萨说此十义。
释曰:大乘但是佛说,小乘则共说。大乘但为菩萨说,不为二乘说。由此三义,故胜小乘。
论曰:故依大乘,诸佛世尊有十胜相,所说无等过于余教。复次云何此十胜相所说无等能显大乘,是如来正说遮小乘决非大乘?于小乘中未曾见此十义,随释一义但见大乘中释。复次此十义能引出无上菩提,成就随顺不相违。
释曰:三义证十义能引无上菩提,以是无上菩提因故。成就者,若约圣教及正理简择思惟,此十义成就,不可破坏,譬如已见导师所说道相。随顺者,若人观行在修位中,此十义随顺修观而住,譬如导师所说道随顺而住。不相违者,于十地中无障因,譬如导师所说道中无劫盗虎狼等障。复有地地中生死涅槃不相妨碍,是故十义能引无上菩提。
论曰:为诸众生得一切智智。
释曰:由此十义具足三德,谓无等境、无等行、无等果。若人闻思修此,必得无上菩提,故言为诸众生得一切智智。
论曰:而说偈言:
十义次第章第二
论曰:云何十义如此次第说?菩萨初学应先观诸法如实因缘,由此观故于十二缘生应生聪慧,次后于缘生法应了別其体相,由智能离增益损减二边过失。如此正修应通达所缘如实诸相,次后从诸障应解脱,次心已通达应知实相。是先所行六波罗蜜应更成就,令清净无复退失。由依意内清净故,次内清净所摄诸波罗蜜,依十地差別应修,随一三阿僧祇劫。次菩萨三学应令圆满,圆满已是学果涅槃及无上菩提次后应得。修十义次第如此。此次第说中,一切大乘皆得圆满。
释曰:此十义境界有次第、正行有次第、果有次第,由观此次第故,立十义次第。复次若人已了別诸法因,于十二缘生则得聪慧。何以故?由果从因生,不从自在天等不平等因生,亦不无因生,是故立因果二智。次是法从因生,菩萨应识其相。何者为相?分別性实无有体,执言是有,名为增益。实有真实性,执言是无,名为损减。增无损有是名二边,聪慧能离此二边。次所执唯有识,由此智故是相应可通达,由此通达无复障碍,次随顺入唯识。世间六波罗蜜依俗谛得,依真谛清净意所摄出世六波罗蜜亦应学。次于十地中随差別应修习,各三阿僧祇劫,不同声闻修得。何以故?声闻于三生中下对治种,成熟对治道。对治道成熟故,于第三生中解脱三界得阿罗汉果。次此差別修中,戒等三学应令圆满。次三学果涅槃烦恼障智障等灭,无上菩提及三身,此等应觉故,说如此次第。若立大乘,不出此法。何以故?若欲释缘生义,即入阿黎耶识中。若欲释法相,即入三性摄。若欲释得,即入唯识中。若欲释因果,即入唯识观处。若欲释地,即入因果处。若欲释三学,即入十地处。若欲释灭,即入三学处。若欲释无上菩提及三身,即入无住处涅槃摄。若说佛体及因果,其数如此,故说次第。复有別释:此十义能引无上菩提,生无虚无分別智故名成就。与四道理及三量不相违故名随顺,非先随顺后相违。如偈言:
故名不相违。能生一切智智者,于一切法无间如理如量智生故。复有別解:以后释前。
论曰:此初说应知依止立名阿黎耶识,世尊于何处说此识及说此识名阿黎耶?如佛世尊阿毘达磨略本偈中说:
释曰:今欲引阿含证阿黎耶识体及名。阿含谓大乘阿毘达磨,此中佛世尊说偈。此即此阿黎耶识界,以解为性。此界有五义:一体类义,一切众生不出此体类,由此体类众生不异。二因义,一切圣人法四念处等,缘此界生故。三生义,一切圣人所得法身,由信乐此界法门故得成就。四真实义,在世间不破,出世间亦不尽。五藏义,若应此法自性善故成内,若外此法虽复相应则成㲉。故约此界。佛世尊说:比丘!众生初际不可了达,无明为盖,贪爱所缚,或流或接,有时泥黎耶、有时畜生、有时鬼道、有时阿修罗道、有时人道、有时天道。比丘!汝等如此长时受苦,增益贪爱恒受血滴。由此证故,知无始时。如经言:世尊!此识界是依、是持、是处,恒相应,及不相离、不舍智无为恒伽沙等数诸佛功德。世尊!非相应相离舍智,有为诸法是依是持是处。故言一切法依止。如经言:世尊!若如来藏有,由不了故,可言生死是有。故言若有诸道有。如经言:世尊!若如来藏非有,于苦无厌恶,于涅槃无欲乐愿。故言及有得涅槃。复次此界无始时者,即是显因;若不立因,可言有始。一切法依止者,由此识为一切法因故,说一切法依止。若有诸道有及有得涅槃者,此一切法依止,若有是道则有果报,亦有由此果报众生受生,易可令解邪正两说分別有异,后后能得上品正行应得胜德。由烦恼依止故,生极重烦恼及常起烦恼。是果报等四种差別,名依止胜。能翻此四种,名依止下劣。生死中不但道等非有,涅槃义亦非有。何以故?若有烦恼则有解脱应知。依止中复有阿含,能证阿黎耶识名。
论曰:阿毘达磨中复说偈言:
释曰:诸法依藏住者,第二句释第一句。谓一切种子识,由烦恼业故变阿黎耶识相续,前果报、后成因。故名阿黎耶者,显义证名,以名目识。我为胜人说者,胜人谓诸菩萨,是菩萨境界依止及能障菩萨道故,为菩萨说。
论曰:此阿含两偈证识体及名。云何佛说此识名阿黎耶?
释曰:此语欲显立名之因。
论曰:一切有生不净品法,于中隐藏为果故。
释曰:一切谓三世,三世中取正生能生。不净品法,谓翻五种净品,名不净品。
论曰:此识于诸法中隐藏为因故。
释曰:诸法谓阿黎耶识果,即不净品等。阿黎耶识藏住此果中为因。
论曰:复次诸众生藏此识中,由取我相故,是故名阿黎耶识。
释曰:藏者以执义,约阿陀那识及意识说众生名。何以故?一切众生无无我执。我执若起,缘何境缘本识起?微细一类相续不断故。
论曰:阿含云,如《解节经》所说偈:
释曰:前引阿毘达磨偈为证,此中更引经偈为证。阿毘达磨以理为胜,经以教为胜,教必有理、理必顺教,此二名证。若离此二证,立义不成。此证从《解节经》出。佛告广慧菩萨:广慧!于六道生死,是诸众生随在众生聚,或受卵生、胎生、湿生、化生,此中得身及成就。初受生时,一切种识先熟合大长圆,依二种取,谓有依色根及相名分別言说习气。若有色界中有二种取,若无色界无二种取。广慧!此识或说名阿陀那。何以故?由此本识能执持身。或说名阿黎耶识。何以故?此本识于身常藏隐,同成坏故。或说名质多。何以故?此识色声香味触等诸尘所生长故。广慧!依缘此本识,是识聚得生,谓眼识乃至意识。依有识眼根缘外色尘,眼识得生。与眼识同一时共境,有分別意识起。若一眼识生,是时一分別意识生,与眼识共境。此眼识若共二识或三四五共起,是时一有分別意识与五识共缘境生。如大水流,若有一能起浪因至则一浪起,若二若多能起浪因至则多浪起,是水常流不废不断。复次于清净圆镜面中,若有一能起影因至则一影起,若二若多能起影因至则多影起,是圆镜面不转成影亦无损减。此本识犹如水流及镜面。依此本识,若有一能起眼识缘至则一眼识起,乃至若有五能起识因至则五识起。广慧!如此菩萨依法如智有聪慧,能通达意心识秘密义。诸佛如来如理如量,由如此义,不记说诸菩萨能通达意识心秘密义。广慧!诸菩萨由如实不见本识及阿陀那识等,于内于外不见藏住、不见生及长等、不见识眼色及眼识、不见耳声及耳识乃至不见身触及身识。广慧!诸菩萨依法如智有聪慧,能通达意心识秘密义。诸佛如来如理如量,由如此义,记说诸菩萨能通达意识心秘密义。复次引偈重释经所说义。执持识深细者,云何此识或说为阿陀那识?能执持一切有色诸根。谓能报持有依五根及相等习气故,此识亦名阿陀那。深细者,难灭难解故。法种子恒流者,一切不净品法能生熏习所依住,如水流念念生灭相续不断。于凡我不说者,诸凡夫人无甚深行、不求一切智、根钝故,不为凡夫及二乘说。彼勿执为我者,一相起,相续长。若众生依经起邪分別,即执此识为我。恐起邪执故,我不为说。
论曰:云何此识或说为阿陀那识?
释曰:前已引正理及正教证此识名阿梨耶,云何今复说此识名阿陀那?
论曰:能执持一切有色诸根,一切受生取依止故。何以故?有色诸根,此识所执持,不坏不失乃至相续后际。又正受生时,由能生取阴故,故六道身皆如是取。是取事用,识所摄持故,说名阿陀那。
释曰:今立道理,为成阿陀那名。道理者,能执持一切有色诸根。由此识执持有色五根,不如死人身在黑胀坏等有变异位。若至死位,阿梨耶识舍离五根,是时黑胀坏等诸相即起。是故定知由为此识所执持,一期中五根不破坏。一切受生取依止故者,此言重答前问。此识众生正受生时能生取阴,此取体性识所执持。由此识是正受生识,是故正受生时一切生类皆为此识所摄。一期受身亦为此识所摄,于阿梨耶识中身种子具足故。以是义故,阿梨耶识亦名阿陀那。
论曰:或说名心,如佛世尊言:心、意、识。
释曰:阿梨耶识及意,见此二义不同心义,亦应有异。此三异相云何?
论曰:意有二种,一、能与彼生次第缘依故,先灭识为意。又以识生依止为意。
释曰:若心前灭后生,无间能生后心,说此名意。复有意能作正生识依止,与现识不相妨。此二为识生缘,故名为意;正生者名识。此即意与识异。
论曰:二、有染污意,与四烦恼恒相应。
释曰:此欲释阿陀那识。何者四烦恼?
释曰:我见是执我心,随此心起我慢。我慢者,由我执起高心,实无我起我贪,说名我爱。此三惑通以无明为因。谓谛实因果心迷不解,名为无明。
论曰:此识是余烦恼识依止。此烦恼识,由第一依止生,由第二染污。
释曰:此染污识由依止第一识生,由第二识染污。次第已灭说名意,余识欲生,能与生依止故。第二识名染污识,烦恼依止故。若人正起善心,亦有此识。
论曰:由缘尘及次第能分別故,此二名意。
释曰:以能取尘故名识。能与他生依止故名意。第二识是我相等,或依止能分別,故名意。
论曰:云何得知有染污心?
释曰:以何道理能成立此义?
论曰。若无此心,独行无明则不可说有。
释曰:独行无明其相云何?若人未得对治道,能障实慧惑名独行无明。此无明于五识非有。何以故?若人在于五识不能为障。何以故?若是对治道生处则是障处,于染污意识此亦非有。何以故?但由此惑心应染污故。与余惑相应共行,独行名则不成。若汝说第六识由独行无明染污,则第六识一向不清净,以此无明不暂息,云何施等心成善?以第六识恒与无明相应故。若有人说心与善相应生,此人则有过失。若第六识恒被染污,则不得引对治道生。若有人说染污心相应有別善心,此善心能引生对治道,故染污心即灭。若作此说则无过失。
论曰:与五识相似此法应无。何以故?此五识共一时有自依止,谓眼等诸根。
释曰:犹如眼识等五识,眼等五根同时为依止,意识必应有同时依止。若不立余识,亦无此依止,如眼识无依止不得生,意识亦应尔。
论曰:复次意名应无有义。
释曰:云何无义?若立前灭心为意,此但有名无义。何以故?意以了別为义,于无中云何可立?是识随六识前已灭,此意名不可得,不能了別,以无体故。
论曰:复次无想定、灭心定应无有异。何以故?无想定有染污心所显,灭心定不尔。若不尔,此二定应不异。
释曰:若人立有染污心,此人于无想定则说有染污心,于灭心定则说无染污心,对此人二定则有差別。若不如此,于二定意识不行故,二定则无异。
论曰:复次于无想天一期应成无流无失,无染污故,于中若无我见及我慢等。复次一切时中起我执遍善恶无记心中。若不如此,但恶心与我执等相应故,我及我所此惑得行,于善无记中则不得行。若立二心同时生,无此过失。若立与第六识相应行,有此过失。
释曰:于无想天生,若无染污心,一期生中则无我执及我慢等,此生便无流失,此定不应为圣人所厌恶。既为圣人所厌恶,故知此定有染污识。由我执恒相随,施等诸善常为我执所杂、我执恒随。若离无明,则无此事。此无明若离依止,则不得有。此无明依止若离阿陀那识,无有別体。
论曰:
论曰:此心染污故无记性摄。
释曰:此心是无明所依,于三性中此心属何性?由染污故属有覆无记性。何以故?有染污故。云何有染污?
论曰:恒与四惑相应。
释曰:不了无我境故起我执,由我执起我爱我慢,此四惑一切处恒起。
释曰:界以生性为义。离婬欲及段食欲,由色欲生,故名色界。离下二界欲,由无色欲生,故名无色界。此二界惑虽与第六麁识相应,不失无记性,由八定所藏故。此惑若在欲界,散心应成不善,由依止麁故。若与第二识相应,虽不在定中亦非不善,以依止最细故。若在色无色界,依止虽麁八定所摄,心软滑故亦非不善,能生生死亦非是善,故属有覆无记性。第二识所起惑亦尔,依止细故非不善,是生死因故亦非是善。
论曰:此心恒生不废。
释曰:此染污心三性中,八定、无想定、无想天处恒生不废。
释曰:第二识缘第一识起我执,若离第一识此识不得起,故知有第一识。今成就第二识,为显第一识故。
论曰:是故阿梨耶识成就为意,依此以为种子余识得生。
释曰:离第一识无別识体为第二识因及生起识因。佛说心名,此名目第二识。佛说识名,此名目六识。佛说意名,此名目第一识。何以故?第二识及生起识,若前已灭,后识欲生,必依第一识生;及能生自类故,说名意根。
论曰:云何此意复说为心?多种熏习种子所聚故。
释曰:第一识或名质多。质多名有何义?谓种种义及滋长义。种种者,自有十义:一增上缘、二缘缘、三解相、四共作、五染污、六业熏习、七因、八果、九道、十地。此义中各有多种义,故名种种。滋长有三义:一由此十法聚集令心相续久住、二此心能摄持一切法种子、三是种种法熏习种子之所滋长。种子者,谓功能差別因。所滋长者,谓变异为三界。由此义故,佛说第一识亦名质多。
论曰:云何于声闻乘不说此心相及说阿梨耶、阿陀那名?微细境界所摄故。
释曰:问名问名体,答通答两问。此识于所知中最微细,以非二乘所缘故。此识亦是境界,若求佛果人必须通达此识,此识是应知等九义所依藏故,故名所摄。复次菩萨有微细境界藏,此识难解,故属微细境界藏摄。
论曰:何以故?声闻人无有胜位,为得一切智智。
释曰:何故于声闻乘不说微细境界?声闻人不作正勤求知如来境界,修行唯为自利故。诸声闻人惑障,由苦等智麁浅观行可得除灭。
论曰:是故于声闻人离此说,由成就智令本愿圆满,故不为说。
释曰:诸佛见声闻人少欲知足,求除自惑障。此障若离此智,由余智可得灭除,本愿得成。不为解脱他障、不發愿求如来法身修行微细甚深道,故不为说。
论曰:诸菩萨应有胜位,为得一切智智,故佛为说。
释曰:诸菩萨求灭自他惑障及智障故、修行正勤故,为诸菩萨说。
论曰:何以故若离此智得无上菩提,无有是处?
释曰:若离甚深微细境,十种次第修则不得成。若离此修心,烦恼易除、法身易得,无有此义。
论曰:复次此识于声闻乘,由別名如来曾显。
释曰:复有別道理可信此识是有。何以故?于声闻乘,此义由別名处处显现。
论曰:如《增一阿含经》言:于世间喜乐阿梨耶、爱阿梨耶、习阿梨耶、著阿梨耶,为灭阿梨耶,如来说正法。
释曰:初句略说根本,后以三句约现在过去未来更广释之。著阿梨耶者,约现在世。习阿梨耶者,约过去世。爱阿梨耶者,约未来世。复有別释:喜乐阿梨耶是现在世。云何现在世?喜乐阿梨耶由过去世著阿梨耶故。由过去现在数习阿梨耶,是故未来爱阿梨耶。复次或执此四句义不异。若不异云何有四句?如决定藏论所明,有二种爱,谓有爱、无有爱。有爱即三界爱,无有爱谓爱三界断。喜乐者,若人生在欲界,缘已得尘生喜缘。未得尘生乐著者,若人生在色界,未离欲色界,贪著色界生及色界尘,由已得色界定,于定生染,不乐所未得定,于中执为解脱,故说名著。习者,若人生无色界,未离欲无色界,先且观欲界过失。生色界欲,后观色界过失,舍色界欲生无色界欲。此欲由习诸定所成,故说名习。此三名有爱。依常见起爱者,若人多行恶,畏受苦报,或执断见求不更生故,说名爱。此一即无有爱,依断见起。或约四倒释四句,或约四爱释四句,即饮食衣服住处有无有爱。或欲显自法辩,令弟子得法辩因。或欲显一义有多名。或欲令钝根人,若忘此义由別名还得忆。或欲令钝根人,因重说名故得解。或欲令別方弟子若不解一名,由余名得解故,说四句名异义同。
论曰:世间乐听。
释曰:依信智两根。
论曰:故属耳。
释曰:显离散乱心,即是定根。
论曰:作意欲知。
释曰:显起恭敬不放逸,即是念根。
论曰:生起正勤。
论曰:方得灭尽阿梨耶。
释曰:此明道果,即是尽无生智。
论曰:乃至受行如来正法及似法。
释曰:如教而行,是名受行。如来所说名句味称正法,名句味所目义称似法。复次正法谓正说,似法谓正行正得。复次正法以阿含为体,似法以所得为体。
论曰:由如来出世是第一希有,不可思议法于世间显现。如本识,此如来出世四种功德经由別义于声闻乘此识已显现。
释曰:別义有三种,一別意,如来欲说自出世功德,非欲显阿梨耶识。此识与功德相应,故说此识。二別名,如来但说名不说义。三別义,微细境所摄,于二乘不宜说,但由义相应故,说名不释义。
校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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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本记录】發行日期:2022-01,最后更新:2020-0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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