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曰:复次摩诃僧祇部阿含中,由根本识別名,此识显现,譬如树依根。
释曰:此识为一切识因故,是诸识根本。譬如树根,芽节枝叶等所依止,说名树根。若离此根,芽等不成;此识为余识根本亦尔。
论曰:弥沙塞部亦以別名说此识,谓穷生死阴。何以故?或色及心有时见相续断,此心中彼种子无有断绝。
释曰:云何说此识为穷生死阴?生死阴不出色心,色有时有诸定中相续断绝,如无色界;心亦有时有诸定中相续断绝,如无想天等。于阿梨耶识中,色心种子无有断绝。何以故?由此熏习种子,于穷生死阴恒在不尽故,后时色心因此还生。于无余涅槃前,此阴不尽,故名穷生死阴。
论曰:是应知依止阿陀那、阿梨耶、质多、根本识、穷生死阴等。
释曰:此三是大乘中所立名,质多是通大小乘所立名,根本识是摩诃僧祇部所立名,穷生死阴是弥沙塞部所立名。等者,正量部立名果报识,上座部立名有分识。
论曰:由此名,小乘中是阿梨耶识已成王路。
释曰:由此众名广显本识,是故易见犹如王路。言王路者有三义:一直无歧、二广平熟、三光明无障。本识亦尔,直无歧,譬定无疑。广平熟,譬大小乘俱弘此义。光明无障,譬引无量道理以证此识,故譬王路。
论曰:复有余师执,心意识此三但名异义同。是义不然。
释曰:此义约小乘还反质小乘。小乘云阿梨耶识、阿陀那识,由自僻执,于同义异名中立为异义。此说不然。何以故?
论曰:意及识已见义异,当知心义亦应有异。
释曰:小乘中立意及识名义俱异,能了別名识,若了別已谢能为后识生方便名为意故。识以了別为义,意以生方便为义。如小乘中二名有二义,本识有体无名,故知心名应目本识,此义不可违。
论曰:复有余师执,是如来说世间喜乐阿梨耶。
释曰:小乘诸师约阿梨耶名起执不同。阿梨耶者欲显何义?爱著境界名阿梨耶。
论曰:如前所说,此中有五取阴,说名阿梨耶。
释曰:此爱著境,其义不同。或执是五取阴,取是贪爱別名,贪爱所缘自五阴名为取阴。此取阴是众生爱著处故,说名阿梨耶。
论曰:复有余师执,乐受与欲相应,说名阿梨耶。
释曰:此五阴非爱著处。若无乐受、于乐受若无颠倒,云何于五阴生爱著?是故于乐受中,由欲颠倒心未灭故,此乐受是爱著处。五阴与乐受相应故,说五取阴为爱著处,是故乐受正为爱著处。
论曰:复有余师执,身见说名阿梨耶。
释曰:若人说乐受是爱著处,是义不然。此受由能安乐自我,爱自我故爱此乐受。譬如人爱寿故,爱寿资粮;如此爱我故,爱我资粮。
论曰:如此等诸师。
释曰:为摄余执,有说寿命是爱著处、有说道是爱著处、有说六尘是爱著处、有说见及尘是爱著处。
论曰:迷阿梨耶,由阿含及修得,是故作如此执。
释曰:如此小乘中诸师,不了別阿梨耶识。云何不了別?不了別有二种:一由教、二由行。教谓小乘阿含,是阿含不如理决判此识义故,依阿含迷于此识。行谓麁浅道,无道理能证此识义故,由行亦迷此识。
论曰:由随小乘教及行,是师所立义不中道理。
释曰:诸师依小乘教,及离阿梨耶识立別名。若约小乘道推度,此义亦不中小乘理,为自悉檀所违故。
论曰:若有人不迷阿梨耶识,约小乘名成立此识,其义最胜。
释曰:不迷人是菩萨。由阿含及行,诸佛观人根性,依根性立阿含,于下品者有秘密说,于上品者无秘密说,是故具明诸识。由此阿含,菩萨不迷此识。由行者若人修行能破欲界惑,则见自身为色惑所缚,乃至无色界亦尔。若修行出无色界,见身被缚在阿梨耶识中,为灭此缚故修十地。诸菩萨由甚深行故,不迷此识。若人能了別此识,以小乘名目此识,名义相称故,成立名义则为最胜。
论曰:云何最胜?
释曰:显示小乘义过失,于大乘义中则无过失,是故大乘安立最胜。小乘过失者。
论曰:若执取阴名阿梨耶,于恶趣随一道中一向苦受处于彼受生。
释曰:恶趣即四恶趣。于四恶趣中随入一道,此道定是纯恶业果报,无余受相杂故,名一向苦受处。于彼中有时生乐受,此乐受于恶趣非果报果,但名相似果,唯以苦受为果报果。是罪人处恶趣受苦报,故言于彼受生。
论曰:此取阴最可恶逆。
释曰:生时住时不可忍,故言可恶。于此苦中,恒起灭离贪欲意,谓我何时当死?何时当舍离此阴?故名为逆。
论曰:是取阴中一向非可爱,众生喜乐不应道理。
释曰:此恶道阴一向是苦恼资粮,于中云何生爱?故喜乐乖理。若说取阴名阿梨耶,此义不成。
论曰:何以故?彼中众生恒愿取阴断绝不生。
释曰:彼中众生因此苦苦,愿乐灭现在阴,愿乐令后阴不更生。
论曰:若是乐受与欲相应,从第四定乃至上界皆无此受。
释曰:此受不遍三界,但生死一分中有此受。
论曰:若人已得此受,由求得上界则生厌恶。
释曰:若人已生乐处、已得有乐,定见此乐麁动是放逸处,难成易坏,起厌怖心求得上界寂静,则厌恶此乐,于乐处生离欲心,于不苦不乐中生喜乐心。
论曰:是故众生于中喜乐,不称道理。
释曰:若乐不遍三界,若受乐人求离此乐,立此乐为爱著处则不称道理。
论曰:若是身见正法内人信乐无我,非其所爱,于中不生喜乐。
释曰:若说身见是爱著处,是亦不然。何以故?佛法内人,或约闻慧或约思修慧,信无我及乐无我,發愿修道为灭我见,是故我见非其所爱。由求得无生智,令我见及我爱未来不更生,是故于中不生喜乐。此身见为一分众生所爱著、一分众生不爱著故,不可说身见为爱著处。
论曰:此阿梨耶识,众生心执为自内我。
释曰:六道众生起执著心,谓此法是我自内我,此内我自在清净,能证为相,由外具故或乐或苦。是人若起如此我见。
论曰:若生一向苦受道中,其愿苦阴永灭不起。
释曰:此人若有恶业因缘故堕一向苦受恶道,其计我清净、无变异,由外具但证变异及染污,起无有爱,愿我与外具永绝相离。何以故?
论曰:阿梨耶识我爱所缚故,不曾愿乐灭除自我。
释曰:由不了別此识,缘此识起我执,由我执起我爱,由此我爱不求灭我,欲安乐此我故求灭离外具。
论曰:从第四定以上受生众生,虽复不乐有欲乐受,于阿梨耶识中是自我爱随逐不离。
释曰:前已明众生于恶道中止求离苦、无欲舍我心。此中明众生在舍受处,无乐受可爱乐,厌恶乐受如恶道人厌恶苦受,无因缘于阿梨耶识中欲舍我爱,故阿梨耶识是爱著处。
论曰:复次正法内人虽复愿乐无我违逆身见,于阿梨耶识中亦有自我爱。
释曰:前复次约佛法外人,此复次约佛法内人。自有三品:一在正思、二在正修、三在有学。此三品人,二人伏我见,一人灭我见。何以故?前二人比知无我,后一人证知无我故。言违逆身见,于阿梨耶识中长时数习我爱,虽复违逆身见,于本识中我爱犹恒随逐。是故身见非爱著处,不应名阿梨耶。
论曰:以阿梨耶名安立此识则为最胜,是名成立阿梨耶別名。
释曰:由此爱著处名,比度诸师执名义不相称,若取此名比度第一名义相称,故引彼所立名成立本识则为最胜。此品中总摄诸名,引道理显本识故,称众名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