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时章第五
论曰:于几时中修习十地正行得圆满?
释曰:此十地是菩萨大地,修行之时不可同于二乘。何以故?不唯为自身所济度多故、所修方便多故、所应至处最高远故、譬如王行不可同于贫人故,大小乘修行时有长短。欲显此义,故问修行时。
论曰:有五种人,于三阿僧祇劫修行圆满、或七阿僧祇劫、或三十三阿僧祇劫。何者为五人?行愿行地人,满一阿僧祇劫。行清净意行人、行有相行人、行无相行人,于六地乃至七地,满第二阿僧祇劫。从此后无功用行人,乃至十地,满第三阿僧祇劫。
释曰:何等为五?一有一人,谓愿乐行人;二有三人,谓清净意行人、有相行人、无相行人;三有一人,谓无功用行人。是名五人。愿乐行人自有四种,谓十信、十解、十行、十回向。为菩萨圣道有四种方便,故有四人。如须陀洹道前有四种方便。此四人名愿乐行地,于第一阿僧祇劫修行得圆满。此地若已圆满,此观行人未得清净意行,以未证真如、未得无分別智故。无分別智即是清净意行。又犹同二乘心故,非清净意行。又未至菩萨不退位,故非清净意行。如世第一人未得无流心,说为不清净。无流心所缘法相无有忘失故,得无流心,说为正定位。有流心有忘失故,不得受正定名。菩萨亦尔,未入初地不得正定名。此不清净意行人若见真如,即入清净意行地,从初地至十地同得此名。清净意行人自有四种,初一从通立名,谓清净意行。后三从別立名,谓有相行、无相行、无功用行。此清净意行人,从第六地以还,说名有相行。有相行者境界相有四种:一有分別相、二无分別相、三品类究竟相、四事成就相。有分別相者,定所缘境等,分为毘钵舍那境,若无分別为奢摩他境。缘此境生舍是定相,缘定境无分別真如起,名无分別相。品类究竟相者,谓如理如量二修。事成就相者,谓菩萨地地中转依。第七地是无相行有功用,如来所说十二部法门相乃至十二缘生相,熟思量故,不缘法门相直通达真如味。此通达离功用则不成故,说此地为无相行有功用。清净意行、有相行、无相行三人,第二阿僧祇劫修行得圆满。若人入八地,有无相行,无功用未成就。若八地圆满,于八地无相行无功用已成。于九地、十地,无相行无功用未成满,第三阿僧祇劫此无相无功用乃成。譬如须陀洹、斯陀含、阿那含三位,制立为五人。若三位,云何制立为五人?由位差別故成五人。从初方便至须陀洹为第一人,家家为第二人,斯陀含为第三人,一种子为第四人,阿那含为第五人。菩萨位亦尔,初地为第一位,从二地至七地为第二位,从第八地至第十地为第三位,亦得制立为五人。从方便至初地为第一人,从二地至四地为第二人,五地至六地为第三人,七地为第四人,八地至十地为第五人。复次由等声闻位地,应知菩萨十二地次第亦如此。如声闻性地,菩萨初位亦如此。如声闻修正定位加行,谓苦法忍等,菩萨第二位亦如此。如声闻已入正定位,菩萨第三位亦如此。如声闻已得不坏信,住圣所爱戒位,为灭上地惑,菩萨第四位亦如此。如声闻依戒学引摄依心学,菩萨第五位亦如此。如声闻已得依慧学位,菩萨第六第七第八位亦如此。如声闻不复思量境界是无相三摩提加行,菩萨第九位亦如此。如声闻已成就无相定位,菩萨第十位亦如此。如声闻已出无相三摩提住解脱入位,菩萨第十一位亦如此。如声闻住具相阿罗汉位,菩萨第十二位亦如此。此十二人,菩萨五位所摄。第一位摄第一、第二、第三三人,第二位摄第四、第五、第六三人,第三位摄第七、第八两人,第四位摄第九一人,第五位摄第十、第十一、第十二三人。若约声闻五位亦得摄十二人,不异菩萨位摄。
论曰:复次云何七阿僧祇劫?
释曰:欲显余部別执,故言复次。七阿僧祇劫时,与前三阿僧祇劫时,为等、为有短长?此执等三阿僧祇劫,但有別义开为七数。第一大劫阿僧祇度愿行地,得行欢喜地。第二大劫阿僧祇,从欢喜地度依戒学地、依心学地,得行烧然地。第三大劫阿僧祇,从烧燃地度依慧学地,得行远行地。又一大劫阿僧祇,名无相不定行,度无相有功用地。又一大劫阿僧祇,名无相定行,度无相无功用地。又一大劫阿僧祇,名无相胜行,度无碍辩地。又一大劫阿僧祇,名最胜住,度灌顶地。阿僧祇有二种,一谓阿僧祇劫。何以故?由此劫日夜半月月时行年双等时不可数故,名阿僧祇劫。二谓劫阿僧祇。何以故?于此劫中菩萨修行,若以劫为量,此劫又不可数,故名劫阿僧祇。由前阿僧祇劫中时不可数,由后阿僧祇劫又不可数。经若干大劫阿僧祇得无上菩提?今定三大劫阿僧祇得无上菩提,不过不减。若菩萨修行最上品正勤,能超无数小劫或超无数大劫,唯不能超大劫阿僧祇。约除皮、肉、心三烦恼故,立三阿僧祇劫。第一劫阿僧祇菩萨心未明利,方便未成正勤犹劣,是故实经一大劫阿僧祇时,方度愿行地。此位功行与时相符。第二大劫阿僧祇,若以功行约时,应经九劫阿僧祇,由菩萨心用明利方便已成正勤又胜,经时虽少得功行多,功超八大劫阿僧祇,止经第二一大劫阿僧祇。第三大劫阿僧祇,若以功行约时,应经二十一大劫阿僧祇,由菩萨智慧方便正勤最胜,经时虽少功行弥多,功超二十大劫阿僧祇,止经第三一大劫阿僧祇。
论曰:地前有三,地中有四。地前三者,一不定阿僧祇、二定阿僧祇、三授记阿僧祇。
释曰:复有別部执七劫阿僧祇,为行有浅深、境有真俗及第一义故。地前经三劫阿僧祇,缘此三境有三种行。一依第一境,有白法与黑法相杂,名少分波罗蜜。二依第二境,有非黑白法与白法相杂,名波罗蜜。三依第三境,有非黑白无杂法,名真波罗蜜。即约此三,立三阿僧祇。一不定阿僧祇,以黑白相杂与凡夫不异故。二定阿僧祇,已得无流法,与有流法相杂。已得无流法,定犹相杂故,未可授记。三授记阿僧祇,但是无流法,不杂余法。但无流法故,定不杂余法,故可授记。故地前经三劫阿僧祇。
论曰:地中有四者,一依实谛阿僧祇、二依舍阿僧祇、三依寂静阿僧祇、四依智慧阿僧祇。
释曰:初地至三地名依实谛地,初地發愿,二地修十善法,三地修习诸定,并依境界故,名依实谛地。四地至六地名依舍地,四地修道品,五地观四谛,六地观十二缘生,并依道舍惑故,名依舍地。七地、八地名依寂静地,以七地无相有功用,八地无相无功用故,名依寂静地。九地、十地名依智慧地,以九地自得解胜,十地令他得解胜故,名依智慧地。谛有三种,一誓谛、二行谛、三慧谛。誓谛者,从初發心立誓为利益他。行谛者,如所立誓修行与誓相应,如誓实行亦实。慧谛者,为成就此行及安立前誓,于方便中智慧与行誓相应,智慧为胜。此三皆实、无倒、不相违,故名为谛。菩萨如昔所立誓,今作众生利益事故,依谛住。菩萨能舍六度障,故依舍住。菩萨六度功德相应,故依寂静住。菩萨由自行六度,善解利他方便,故依智慧住。菩萨立誓不违求者之心,必皆施与,由立此誓不违誓故实能施与,随其所施悉生欢喜,故依谛行施。菩萨能舍财舍果,故依舍行施。菩萨于财物受者行施及减尽中,不生贪嗔无明怖畏,故依寂静行施。如应如时如实施与,于前三中此用最胜,故依智慧行施。如昔所立誓,不违先所受戒,舍离恶戒,一切恶行寂静,此中智慧为胜,故依谛等行戒。如昔所立誓,能忍能舍分別他过失,嗔恚上心寂静,此中智慧为胜,故依谛等行忍。如昔所立誓,能作利益他事,能舍离忧弱心,恶法寂静,此中智慧为胜,故依谛等行精进。如昔所立誓,能思修利益众生事,舍离五盖等,心常寂静,此中智慧为胜,故依谛等行定。如昔所立誓,了达利益他方便,舍离偏非方便,无明焦热已得寂静,能证一切智,故依谛等行般若。随应知境及昔誓,应知是依谛义。舍离类欲惑欲,应知是依舍义。一切邪业永息,应知是依寂静义。随觉及通达,应知是依慧义。三谛所摄能违三失,是名依谛。三舍所摄能违三失,是名依舍。三寂静所摄能违三失,是名依寂静。三慧所摄能违三失,是名依智慧。依谛摄依舍寂静慧,随顺昔誓故、不相违故。依舍摄依谛寂静慧,能舍所对治故、是一切舍果故。依寂静摄依谛舍慧,惑及业焦热寂静故。依慧摄依谛舍寂静,智慧为先故、智慧所随故。是故六波罗蜜依谛所生、依舍所摄、依寂静所长、依智慧所净。何以故?依谛是彼生因,依舍是彼摄因,依寂静是彼长因,依慧是彼净因。初以谛为依,誓言真实故。中以舍为依,先已立誓,为他能舍自爱故。后以寂静为依,一切寂静为后故。初中后以慧为依,若此有彼有、若此无彼无故。四依与十地相摄云何?从初地至三地依谛为胜。何以故?此中菩萨但修治观真境,于道品等功行未成,故依谛摄三地。从四地至六地依舍为胜。何以故?此中菩萨修治观真境已成,于真境无功用心,但为对治惑成就道品等,由修治道品观行、四谛观行、十二缘生观行,能舍一切惑故。依舍又摄二地。七地八地依寂静为胜。何以故?由菩萨道已成就,诸惑多灭多伏,不复能触心。此二地无相及无功用观行已成就,心地转细,安住寂静故。依寂静又摄二地。九地十地依智慧为胜,一自解胜、二令他解胜,皆能自利利他。己度寂静位,多行利益他事,若离智慧行无別利他方便。由此二地多行智慧故。依智慧又摄二地。为此义故,別部执有七阿僧祇。
论曰:复次云何三十三阿僧祇?
释曰:有诸大乘师,欲显行有下中上、欲显为得未得方便、欲显已得不失方便、欲显已得不失增上方便、欲显入住出三自在故,分阿僧祇为三十三。
论曰:方便地中有三阿僧祇,一信行阿僧祇、二精进行阿僧祇、三趣向行阿僧祇。
释曰:地有二种,一方便地、二正地。未入正地,于方便中有三阿僧祇。此中菩萨奉事诸佛,心發愿口立誓,信如来正说,及信如来,修信根为胜。何以故?未证法明故。约修信根立一阿僧祇,名为信行。若菩萨已证法明,信根转坚,决定知果必应可得,此中菩萨精进为胜。何以故?于得方便心已明了,不惜乐厌苦修精进故。约修精进又立一阿僧祇,名精进行。若菩萨精进成就,心得清净、惑障已除,此中菩萨趣向为胜。何以故?于真如观求得之心生起相续,无背舍故。约此趣向,又立一阿僧祇,名趣向行。
论曰:于十地中,地地各三阿僧祇,谓入、住、出。
释曰:为除皮烦恼障入初地,为除肉烦恼障住初地,为除心烦恼障出初地。何以故?地地菩萨烦恼有三品,上品名皮、中品名肉、下品名心。上品者下品道所破,中品者中品道所破,下品者上品道所破。乃至第十地,其义亦尔。约此三品,故各立三阿僧祇,是故异部执有三十三阿僧祇。此三十三阿僧祇,与前三阿僧祇亦等,无有短长,义如前释。前已说有三种阿僧祇劫竟。菩萨经如此劫,修行得无上菩提。菩萨于无始生死中,恒行施等行,恒奉事出世诸佛,从何时修行为始?或说三阿僧祇、或说七阿僧祇、或说三十三阿僧祇。为显此义故。
释曰:菩萨有二种力,一善根力、二善愿力。善根力者,一切散乱所不能违。善愿力者,于一切时中恒值佛菩萨为善知识。
论曰:心坚进增上。
释曰:由事善知识,不舍菩提心,生生及现世恒增长善根,无复减失。
论曰:三种阿僧祇,说正行成就。
论曰:如此已说入因果修差別,云何应知依戒学差別?
释曰:前于入因果修差別中已约诸地明修差別,未明菩萨依戒学与二乘有差別故,问云何应知。
论曰:应知如于菩萨地正受菩萨戒品中说。
释曰:地有二种,一《十地经》、二《地持论》。《十地经》于二地品中广说正受菩萨戒法,《地持论》于尸罗波罗蜜品中广说正受菩萨戒法,应如此知。
论曰:若略说由四种差別,应知菩萨戒有差別。
释曰:若广释戒有十一种义,一名、二名义、三相、四因、五果、六对治、七清净、八不清净、九得方便、十立难、十一救难。若不依此解,名为略说。又若具明九品差別为广,若说四品差別为略。
论曰:何者为四?一品类差別。
释曰:一切菩萨戒若以品类摄之,不出三种。
论曰:二共不共学处差別。
释曰:于性戒中名共学处,于制戒中名不共学处,此二中菩萨与二乘皆有差別。
论曰:三广大差別。
释曰:此戒与二乘一向不同。
论曰:四甚深差別。
释曰:如来不于二乘中说,亦非二乘所行。
论曰:品类差別者有三种,一摄正护戒。
释曰:谓比丘、比丘尼、式叉摩尼、沙弥、沙弥尼、优婆塞、优婆夷,此戒是在家出家二部七众所持戒。
论曰:二摄善法戒。
释曰:从受正护戒,后为得大菩提,菩萨生长一切善法,谓闻思修慧及身口意善乃至十波罗蜜。
论曰:三摄众生利益戒。
释曰:略说有四种,谓随众生根性,安立众生于善道及三乘。复有四种,一拔济四恶道、二拔济不信及疑惑、三拔济憎背正教、四拔济愿乐下乘。云何此三与二乘有差別?二乘但有摄正护戒,无余二戒。何以故?二乘但求灭解脱障,不求灭一切智障;但求自度不求度他,不能成熟佛法及成熟众生,是故无摄善法戒及摄众生利益戒。
论曰:此中摄正护戒,应知是二戒依止。
释曰:若人不离恶,能生善及能利益众生,无有是处。故正护戒是余二戒依止。
论曰:摄善法戒是得佛法生起依止,摄众生利益戒是成熟众生依止。
释曰:摄善法戒先摄闻思修三慧,一切佛法皆从此生起。何以故?以一切佛法皆不舍智慧故。摄众生戒所谓四摄,初摄令成自眷属,背恶向善;第二摄未發心令發心;第三摄已發心令成熟;第四摄已成熟令解脱。此三种戒以何法为因?三根为別因,二根为通因。三根为別因者,精进根为第一戒因,智根为第二戒因,定根为第三戒因。二根为通因者,信、念二根通为三戒因。复次六法为因,一依善知识、二依正闻、三依正思、四依信根、五依厌恶生死、六依慈心。复次有四种因,一从他正受得、二从清净意得、三从厌怖对治得、四从不犯戒起恭敬忆念得。复次有四种因,能令菩萨戒清净,一能离犯戒因;二依止破戒对治,谓念处等;三依止寂静,谓不依止胜生处,回向为一切众生得涅槃故;四由具根本十善所成方便所随,非觉观所损,忆念所摄回向佛果故。此三种戒以何法为体?不起恼害他意、生善身口意业为体,离取为类。此三种戒以何法为用?正护戒能令心安住,摄善法戒能成熟佛法,摄众生戒能成熟众生。一切菩萨正事不出此三用,由心得安住无有疲悔故能成熟佛法,由成熟佛法故能成熟众生。
论曰:共学处戒者,是菩萨远离性罪戒。
释曰:杀生等名性罪,性罪必由烦恼起,染污心地后则作杀等业。又有制无制,若作此业皆悉成罪故,名性罪。又如来未出世及出世后未制戒,若人犯此罪,于世间中王等如理治罚。外道等为离此罪,立出家法,故名性罪。于性罪中,菩萨与二乘同离,故名共学处。
释曰:谓立掘地拔草等制,菩萨远离与二乘不同。何以故?
论曰:此戒中或声闻是处有罪、菩萨于中无罪,或菩萨是处有罪、声闻于中无罪。
释曰:如来制戒有二种意,一为声闻自度故制戒、二为菩萨自度度他故制戒。声闻菩萨立意受戒亦复如是,故此二人持犯有异。如声闻若安居中行则犯戒、不行则不犯,菩萨见游行于众生有利益,不行则犯戒、行则不犯。
论曰:菩萨有治身口意三品为戒,声闻但有治身口为戒。
释曰:戒类不同。菩萨戒以三业善行为体,声闻戒以身口善行为体。
论曰:是故菩萨有心地犯罪,声闻则无此事。
释曰:菩萨若有七种觉观等起菩萨心地罪犯菩萨戒,声闻则不如此。菩萨戒通相云何?
论曰:若略说所有身口意业事,能生众生利益、无有过失,此业菩萨皆应受学修行。
释曰:若有利益、有过失,不应行。譬如女人语菩萨言:汝取我。若汝不取我,有是处我应死。若我不死,必当杀汝。菩萨若随其语,彼则不死。又不起恶事则有利益,但取女人则成过失,故不应行。若无利益无过失,亦不应行。如二乘不能利他,亦无过失。有利益无过失,即是菩萨戒。应生闻慧为受,应生思慧为学,应生修慧为修行。
论曰:如此应知共不共戒差別。
释曰:如此菩萨与二乘于性戒中亦有差別,即心所持及非心所持。于制戒中亦有差別,谓利他不利他故,菩萨与二乘戒有差別。菩萨与二乘戒复有差別,谓广大差別。此广大有何义?复有几种?
论曰:广大差別者,应知有四种,由四种广大故。
释曰:广大有四义,一以最胜义,专为他,不求报恩及生死果,又利益无穷。由此二义故名为胜。二长远义,三大劫阿僧祇修行故。三以圆满义,依真俗及利益他事三境,生福德智慧具足故。四以自在义,依大乘光等四种三摩提,为利益他,能行种种方便故。
论曰:一种种无量学处广大。
释曰:菩萨学处有二义,一种种、二无量。种种显多,无量显大。一切恶无不离,一切善无不修,一切众生无不度,故名种种。持此三戒,时节无际、功用无余,故称无量。
论曰:二能摄无量福德广大。
释曰:六度四摄因果各有九品,是名无量福德,如《地持论》说。如此无量福德聚,悉是菩萨戒摄。
论曰:三摄一切众生利益安乐意广大。
释曰:善教众生令离恶处安立善处,是名利益意。此功德于未来所得果报,愿一切众生如意受用,是名安乐意。又大悲拔苦名利益意,大慈与乐名安乐意。又令得一切出世事名利益意,令得世间胜事名安乐意。又此广大以四摄为体,前二摄名安乐意,后二摄名利益意。
论曰:四无上菩提依止广大。
释曰:由菩萨戒有三品及九品戒,能摄如来三种胜德及九种胜德故。正护戒为如来断德因,摄善法戒为如来智德因,摄众生戒为如来恩德因。九品戒为如来九德因,此如前说。由果广大,故因广大。果广大有三义:一从广大因生,谓三十三大劫阿僧祇修行十度十地等为因;二所得广大,谓一切智一切种智所摄如来恒伽沙数功德;三利益广大,谓利益凡夫及三乘乃至穷生死后际。此四种广大戒,并是无上菩提依止,但菩萨能修,二乘悉无此事,故称差別。
论曰:甚深差別者,若菩萨由如此方便胜智行杀生等十事,无染浊过失,生无量福德,速得无上菩提胜果。
释曰:如菩萨能行如所堪行方便胜智,今显此二义。若菩萨能知如此事,有人必应作无间等恶业。菩萨了知其心,无別方便可令离此恶行,唯有断命为方便,能使不作此恶。又知此人舍命必生善道,若不舍命决行此业,堕剧难处长时受苦。菩萨知此事已,作如是念:若我行此杀业必堕地狱,愿我为彼受此苦报;当令彼人于现在世受少轻苦,于未来世久受大乐。譬如良医治有病者,先加轻苦后除重疾。菩萨所行亦复如是,于菩萨道无非福德故、离染浊过失因此生长无量福德故,能疾证无上菩提。如此方便最为甚深,行益等行亦复如是。
论曰:复次有变化所作身口业,应知是菩萨甚深戒。
释曰:前明实事非显通慧,此下明通慧不论实事。菩萨戒有三品,即身口意业。除意业以无变化故,身口二业有时变化所作,亦是菩萨戒。此身口戒或现为善、或现为恶、或生怖畏、或生欢喜,皆令众生远离恶处安立善处。此戒难思量,故言甚深。非本身口所作,云何成戒?以能成就戒事,令众生离恶生善故。又此变化从菩萨意业生,菩萨以意业为戒故。
论曰:由此戒,有时菩萨正居大王位,或现种种逼恼众生,为安立众生于戒律中。
释曰:众生有二种,或宜欢喜教化,譬如拘物头花因凉月开敷,或宜逼恼教化,譬如莲花因烈日开敷。菩萨亦尔,如那罗王及善财童子,或现可爱事、或现可畏事,安立众生于善处。
论曰:或现种种本生,由逼恼他及逼恼怨对,令他相爱利益安心。
释曰:为化邪见众生不信因果,令得正信离恶修善故,化现种种本生。如毘荀陀王舍儿与婆罗门,是逼恼他。此儿是化作。何以故?菩萨无逼恼此人生彼人安乐故。又如药藏菩萨令眉𫄨罗王与毘提诃王互相逼恼,此亦是化作,后悉令相爱利益安心。菩萨行如此事有何利益?
论曰:生他信心为先,后于三乘圣道中令彼善根成熟。
释曰:先令于菩萨生信,后则能如菩萨教修行故,三乘善根皆得成熟。
论曰:是名菩萨甚深戒差別。
释曰:此实行及化身所行戒,非下地所能行、非二乘所能通达故,名甚深差別。
论曰:由此四种差別,应知是略说菩萨受持戒差別。
释曰:从他得名受,自清净意得名持。又初得名受,受后乃至成佛名持。又修行戒法名受,忆念文句名持。
论曰:复次由此四种差別,更有差別不可数量菩萨戒差別,如毘那耶瞿沙毘佛略经中说。
释曰:从此四种差別,更有差別不可数量。何以故?但于品类差別中取正护一戒,依二乘教分別则成四万二千。若以此戒及余二戒,依菩萨教分別,不可数量。毘那耶瞿沙毘佛略经中,广说菩萨戒有十万种差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