涅槃第二卷疏私记(一末)
○释纯陀品
文云开破今昔常无常义者。昔谓鹿苑无常。法华开竟。若论破义。方等般若节节有之。谓常无常。表至今经约常名破。开义同前。法华以说开外。犹带于权。兼被末代。显双游义也。
于义则密者。品云寿命。寿是无常。开昔无常同归常寿。故云密也。
于文则疎者。不分纯陀哀叹等文。故云疎也。
谢氏从人从事题品者。人即纯陀。事即哀叹。文开两品。谢公治定名之为密。阙于寿命。于义则疎。
今明下今家正释。
俱无得失者。依前分文。互有得失。今明涅槃施涅槃明常。食又是命。文义具足也。
随人则施常命者。下文施汝常住色力。今等昔五果无差別也。
随事则施常修者。哀叹品末。广斥三修。新伊三德。名为常修也。
二恒之数者。意难纯陀即是优婆塞二恒之数。一三四恒。何不別立品也。今由难意。文列十意。以功能多。故得別立名。一时众先供后请者。众即五十二众皆请也。二时众三请者。二恒之中。及魔王等有三请之文也。三因受大会者。如来先纯陀供。化佛受大会。因纯陀故也。四因开常者。犹施食故。获得常住五果。开苦无常即是于常也。请住腾请广如下文。七金口叹者。南无纯陀心如佛心等。八大众叹者。而为我等之所瞻仰。九当徒问答者。与文殊论议。事非私隐。故云当徒。十往昔誓愿者。为迦叶佛时發心。愿我释迦涅槃之时。献最后供也。
他明五让谓贱让贵者。纯陀是功巧之子为贱。诸王长者等即是贵也。
凡让圣。诸天等皆是圣也。
麤让妙。粳粮是麤诸天等为妙也。
少让多者。上文五十二众即是多。纯陀一人为少也近让远者。纯陀城中人为近。东方无边身菩萨等为远也。
问何故昔默今默者。昔四阿含中。只有嘿受。今涅槃嘿而不受也。
时众无奇者。无上十异之奇也。
缘弱不感者。昔无愿力故也。
令追责往缘者。迦叶佛内。以發心也。
则后供息心者。大众见嘿。故后供不来。若来即妨受纯陀施。皆为生其物善也。
开无常显常等者。将上不能字冠下。
是佛境界者。四悉因缘。皆是第一义。是佛境界。摄八万四千法藏。故不可尽也。
子之与陀二文互出者。此文无子。彼经无纯。陀即同有。故云互耳。
不应名德两分者。名以召体。体只是德。得其妙名也。
略示十妙者。如法华玄迹门十妙。具足自行因果。化他能所同也。今略会之。初义妙文云诸境界者。即与法华第一境妙同也。二解妙者。解只是智。即一心三智。第二智妙同也。照穷理性者。智契于理。名为照寂。境智不二即合宜也。三檀妙由行。行故即能布施。故与第三行妙同。四位妙名同者。盖诸无学谓是前之两教二乘也。尚与文殊等。况无学邪。五德妙者。德谓三德。与第五三法妙同。三法且三德故也。下之五妙前三名同。
四云因妙者。文中既云能与众生作良福田。即是彼经眷属妙同也。益妙即与利妙同也。
等法王子者。即与文殊诸大菩萨等。故云等法王子也。
东方佛使者。无边身菩萨为佛所使。一一毛孔。皆容城邑人民。故云神通也。
物妙非妙等者。诸天献供。皆陪于前。名之为妙。粳粮为麤。今麤却成妙。故麤非麤等也。
巧兴五难善覆有为者。如下文發角难。名之为巧。文殊覆于无为。纯陀覆于有为。故云有为无为且共置之等也。
故名纯陀品者。仍酬前难別立品名耳。
若依经应言十大者。经谓今经。以大为称故。妙之与大者。只是一体。左右之殊耳。
拟对此土杂类者。纯陀是俗。与杂类同。以为其首。能引故也。
岂容分隔者。意云此土他土声闻菩萨及杂类等。同一涅槃之会。岂有分张说之。言不累施。作其前后也。
前明通意者。前序文中。以通说竟序其五章。今作別说耳。以別从通。五章义足。以通成別。立其绝名也。
此品为四者。初明辨供以明常。二明请住以明常。三明论议以明常。四明权供以明常。
不食是常破于无常者。昔教五果。法华开竟。今之双用。名破论闻显非常非无常。二施果报。等无差別也。
以不住破住者。住即无常。涅槃非去。何得请住也。
意在开密者。昔未说故。名之为密。今明不食。即是其开。待纯陀供。意在于此也。
住非圆极者。住是有为无常之法。故非极也。
若置非求是者。是亦成非。即非是是者。有为无为。二是俱非。故云是是。显双非理故也。
车穷理尽者。有为无为。名之为事。且共置之。名为理尽。低头饮泪。领解之意也。
通別者者。常等名通。四德名別。
局于圆法者。一一德中。皆具四德。故以三意释之。令得理显也。
失于圆旨者。旨是教意。三德之体一一具四。双非双游等义不可失也。
经论所害者。为他所破。待对之义故。
中论云若法为待成等者。待常说无常。待无常说于常也。
今言常者。下即绝待义也。
二施果报等无差別者。常无常者。不当通別皆双非。故云无差也。
即通而別者。亦应云即別而通等。即通而別一即即四故。即別而通四即一故。即非通別大涅槃故。不一二三。例之可见也。
为开双非之教者。施与常果名之为开也。
且共置之即解脱德者。论解其疑。疑去即证解脱也。
上中下善者。序正流通也。此文虽无流通之段。准古人分章。义亦有之也。
优婆塞如前释者。如前二恒之中分判之。乃至次不须开迹显本等文也。
浅让深者。且约迹说。下文既等法王之子。位皆十地。浅亦非浅也。
将作大匠者。官名也。
一本五十者。应是六卷本也。双卷者。两卷泥洹经也。
或当如此。是他人义。未必定判也。
即是以财让法者。且依文意。立十让名。若下文因食。开常。还是其法也。
可意果者。只是世间人天之果。不免轮回也。
无漏果者。即前两教也。
舍身威仪者。舍坐仪也。
冠剑珮等者。此列不次第。应云车履珮等故也。
天冠天衣等者。约有从诸天来听法故也。
佛威仪者。即不起灭定。现诸威仪。故云不共等法也。
或可下约教判。
或即俗服者。约圆释也。
日是阳精者。阳表于明。明即智也。
膝表于行者。行以进趣为义。故云以行契理也。
可解他经者。谓方便教。亦具四悉。第一义理。偏小之行。契于偏理也。今开偏行即是常行。契于常理。故云以行到理是第一义也。如世敛手则表教也。教是上圣被下之言。如世下人恭敬于上。故敛手也。
合经合已者。即权而实。即实而权。权实不二故。云合耳以感祈佛者。受舍成缘。当祈果也。
咸归圆因者。即佛因也。故经云大乘因者诸法实相。故云圆因。法华疏云。以汝之果为我因。以高归下也。
哀者慈悲法门者。指此一字。即是无缘大悲之法宝。亦是一体三宝具足。故云无供之众也。
供若无受者。如来去世。无受供人。又与无师之义同。云供无由供也。
欲凭舟航者。以三德涅槃为舟航也。故上文云。无上法船于兹沈没。故须请也。
一所失故请者。将下所求。释于所失之意。只缘无主亲师名为失。求于一体三宝。即是主亲师存。故相从以陈请也。
若无主忠无所护者。如国之无主。忠良不安。法王若去。众生无福也。
既不为主护又无主可护等者。一一两重释者。皆约机应释之。故有两重也。
无荣无禄者。无荣则失位。无禄则失财。位即证果。财即万德也。
无生无阴者。生谓生长。生于法身长慧命。若其无亲。法身不生。阴覆亦失也。
无训无成者。训谓初發心时。师能训导成。即地住已上。亦是分成之意。乃至究竟成也。
求将来食者。只是大涅槃食也。故下文云。烦恼为薪。智慧为大。成涅槃食等(云云)。
若从如来即兼诸义者。一体三宝如来冠之。三义具足。故云兼也。亦是主亲师之三益。名之为诸也。
现见族姓者。如此方雀虑之流等也。
于义不便者。以无优劣也。
异隔差別者。九界不同也。
其味混杂者。即诸界无常生灭。受报不同。名之为杂也。
亡家亡国者。无亲故亡家。无主故国灭。家国既无。一体三宝。隐而不现也。
丧失善法等者。一体三宝以为善法。亦是无荣禄之善法也。
善恶隔绝者。人天为善。四趣为恶。轮回五道。故言远至等也。
非己本源者。以涅槃为本源。生死为他国。今唯有生死。故云他也。
通失三性者。正因缘了三佛性也。失正因故义如无亲。失缘因故义如无主。失了因故义如无师。故云义说为无也。
此举异以请不异者。举四姓九界之异。请三因一体之不异也。
偏除烦恼唯少分者。方便菩萨及前声闻但除界内菩萨名偏。以圆望之。故云少分也。
惟悕天雨者。第一义天圆乘法雨。故云唯悕。悕即求也。
随顺机缘通別两请者。上法说中欲请如来等。即一而三。论一体也。名之为通。譬中別请三因。亦是即三而一。名之为別。论一体也。皆为机缘不同。有此通別耳。
显缘因性者。既云除贫。而与荣禄也。
显了因性者。法雨是圆乘教法。法能训故。令成般若也。
显于正因者。亲能生养。长于法身。即是许其秘藏之义。能覆诸子也。
是三如一者。主亲师三。同体无异。故云如一。书云人生在三。事之如一。即其义也。
云何此解者。他意谓。师子吼品始。广论三因佛性之义。此属施文。何得此解也。
今答意者。佛性是常。此经始终只明常住。承蹑有由。故云初若不开。开谓开常。后何所蹑者。即是斥他意也。
施其常命者。常住慧命也。施其常安主能安民也。
施其常辨者。师能辨说也。
自他内外等者。自身为内。他身为外。准请文。亦是九界为外。佛界为内。依正不二。故云等无差別也。
略从人天乃至方便菩萨者。即是七方便人也。
役力农作者。以力役财。以恶役善也。
譬三菩萨者。通別圆也。圆教住前七信已上。正除尘沙。故云三也。
则佛性显者。则三因佛性显也。
正在于此者。意在主亲师三也。
悉皆是贫者。圆教住前未证法身。义云是贫。秘藏未开故也。
虽少不同者。人天菩萨俱譬界内。名为少耳。胜劣天殊也。
意或在此者。从浅至深。人天上合况菩萨邪。仍是不定。故或言也。
经云沙卤(力古反)说文云卤恶方咸地。故字从西省下象盐形也。天生曰卤。人生曰盐。盐在西方也。
初历法合者。历七方便之法也。仍略人天不合者。是可生三乘机处。非出世二乘菩萨法也。
经云甘露法雨者。法雨语通诸教。甘露唯圆。常住之教。如天甘露不死之药也。
体有于戒者。涅槃三德之体。有无作尸罗五支戒等(云云)。定即楞严。慧即三智之慧。今从人说。虽有一体。犹是偏小之戒定慧。故云少善也。
经云拯及无量者。即九界四姓之众生也。
众多而供足者。多即一故供少而周多者。一即多故。不可以一忍。不可以多思。故云难思之供。供难思众也。
事三如一者。我及众生同罗睺罗。皆是一子也。
举世尊许为主等者。主与其禄。师与其成。亲与其生。故云三求遂克也。
事火即师义者。火能于万物。犹如师训也。
奉释即主义者。犹如帝释。为三十三天之主。诸天所奉也。故注云云耳。
如学等者。前两教二乘也。
须弥宝山者。以四宝所成。喻四菩萨也。
檀林师子等喻喻戒定慧者。引上文意。合成师弟三学具足。檀林喻戒。师子喻慧。山喻定也。
世所崇仰者。今文意即是。为前三教四种菩萨之所崇仰。故号世尊也。
遍对一切者。种智依正。对一切解。九界差別。各各不同故也。
一切种智为佛者。能觉智故。名之为佛也。
印其法譬两请者。一善哉印于法请。一善哉印其譬请。皆具主亲师义。故云善哉善哉。
许三下注云云者。文中阙亲。常命即是亲义。故云我今施汝等。
楞严七百等者。东方佛寿。同释迦也。
犹是无常者。光宅所释。意云品名无量寿。犹是有量之佛。当来补处故。亦同阿弥陀。此云无量寿。亦有观音补处。同无常也。
如此说下今破也。
偏摘诸经者。方等楞严般若非一。名之为诸。又引法华显露之说。同归无常也。
二途俱失者。如汝所释。失却前两教中兼带大乘之常。又失法华开显之常。涅槃非常非无常义。以涅槃对前教。故云二途也。
般若佛母者。实相般若。能生一切故。涅槃佛师者。诸佛所师所谓法也。佛性之法为师也。
楞严三佛者。同法身故。
云何一乘还破一乘者。将佛性一乘破法华一乘也。
故知或于方便者。体内体外俱不知。即权实俱迷也。
迷于部教者。部即摄教。教不摄部。如方等部具其四教。般若具三。大师判为兼但对带。良由于此。方等般若中常与涅槃何异。
以当现常者。现有佛性之常。及当有为常也。
无所间然者。谓常与无常。皆悉具于三德四德秘藏。遍一切处。何得间之也。
如避空求空者。只前无常即是于常。不须避也。
亦是显發方便密教者。昔无常被覆。常等未开。名之为密。今开无常即是于常。名之为發。發是开义。故云显發也。
斯教之喉衿者。人之要者不过其喉。衣之衿等。常义亦尔。
众经之心首者。如身以心首为主。遍摄诸法。常义亦尔。遍诸心首也。
窟宅者。三德秘藏。为大涅槃宅也。
本为大事者。如来出世。以因果化仪。名之为事。故分字释也。
常机常感者。即不思议感应。为因缘也。
常立诸法者。立谓建立。一乘之体。因果所取。故名为事也。
师弟俱常者。常是佛师。佛是弟子。师弟不二。故曰俱常也。
不动果报者。常住果也。
净是正法者。以般若为正法。能生智故。
先所修习四法相貌者。斥三修文。即无常无我等为四法也。
治其本病者。是真常作其邪解。名之为病。依本而说。故云本病也。
无二二用者。即体而用。故云二也。
常间隔下结四悉意。皆不思议也。结文仍不次第。初即世界。第二妙理即第一义。为人第三。对治第四。亦是显不次而论次。名常四悉也。
埋没圆能等者。埋圆四悉。毁害诸常。论常即释论。皆有双非之义。故云害也。
难可毁坏者。不为六道偏小之所坏也。
说有三世者。事有三世。理无三世。故引净名非谓菩提等。菩提名果。涅槃名果果。故非三世也。
宁会得旨者。即是下文四出偈。三世有法无有是处等四处出之。名四出也。古人亦名为涅槃四柱。如屋无柱。其舍即倾。涅槃之意。亦复如是也。
次我今为汝下。历七方便一一开文。如文。
自此之前者。迦叶童子自叙。未闻涅槃之前。皆偏曲故。名之为邪。非谓同于外道邪也。
开诸有余者。七方便皆开入无余也。
作亲开正者。令生法身故。作主开缘者缘显正故。作师开了者。三因具足故。故能荣能生能成。同入秘藏也。
开境界性者。六道阴入界等即因性。故云境界也。亦乞开五种佛性。故云果性等也。
何人等者。人即七方便人。法七方便法。教行等之悉倒。何位者。证得之位。何用者。诸方便人化物之用也。
更有善恶者。人天为善。四趣是恶也。
竖深横广等者。七方便人皆倒。涅槃之底名为深。横收九界之善恶。故云为广。广故无边。深故无底也。
能建大义者。以佛性之义为大也。
具摄因果等者。因即三因。果是三德四德。果用无尽。故方万德也。
五法并常者。以常冠之。无非常也。
非色为色者。法身无色。应身为色也。
用无穷者。善恶之用。九界不同。故无穷也。
佛具此五故以施人者。只由众生身中同具此五。故此五示之名施。非谓別施。故法华中等赐大车。是子本有名之为等。子无尽故。施亦无尽也。
中间可知者。鹿苑之后。涅槃之前。二苏为中。皆有常无常义。未云二果无差。故云可知也。
是常法印者。实相之印。犹如虗空。通印诸法。无非常也。
即是行常者。初后二施皆檀波罗。六度具足。名之为行也。
必有其人者。能施所施。皆是人常也。
有种种义者。如下答文。善男子如来已于无量等。度答三身四身之义。故云种种也。
初后皆受皆食皆不食者。初皆食约无常。不不食法身。即五分法身也。后皆食约开开常。皆不食约常身。同入秘藏故也。开前不食即后不食。故云等也。又约两重初后。若大缘所见华严为初者。华台受职。顶受光明。即是顶受于食。后者即是今经。开于常宗。受纯陀施。名之为食。入般涅槃。即是不食也。故重初尘蒙之时。受于乳粥。名之为食。后诣纯陀舍。食檀身羮。入般涅槃。名为不食。小缘所见也。故有大小两缘。皆有食不食等也。
若依楞严下约教判。中间二苏皆空故等。摩诃衍门色即空故。始自色心。终乎种智。无非是空。故云等也。
若依释论下证般若教。诸法实相者取不共般若。故云等也。若共般若。同前衍门空。故等也。不共般若实相与法华无別。故不云法华。法华又与涅槃同味。与涅槃常等也。
历一切法等者。法约九界之法。教即七方便人。皆是双非之理。故云等也。
三指分明者。中道见性也。今是非常非无常名为中道。止观文中喻于三观。中观中道。能所不二也。
大觉者。大是妙之別名。大即妙也。
如此诸常者。六即不同。皆名为常。故云诸也。六者简滥。即者简离。故依圆常以判之。
阿耨菩提翻名可知者。此翻为无上道。亦云果智也。
法理具足者。法谓教法。理即三德。涅槃之理。开前偏教偏理。皆入圆常。故云其足。一开一切开等。若不云一切。未名具足也。
依而行施者。依三德涅槃之施无作之檀。故云具足也。
经云得菩提等者。菩提是果。涅槃是果果。秘藏名同。云具足也。
初总非不然者。前劣后胜故也。
冶城者。寺名。秀法师。在上无解。开善藏法师。亦同在彼。名目不同者。未见文也。
一有智断等者。烦恼未尽即无断。未得种智即无智。后施者。难智断具足也。
有圣号等者。众生无圣号。佛是圣人。同天中天。故有圣号。
具度眼等者。度即六度。眼是五眼也。
经云乃至慧眼者。不云天眼。意云天眼同于肉眼。但有障无障別耳。
得五果不得五果者。持小望大。大乘不食。只是世间之果。故云不消等。
经云消化者(呼瓜呼覇二反)。说文云。化变也。谓变化无常也。
初既备举者。初明自他。后四皆合。自他文足。且云是自意不烦文也。
芰角难解者。将小缘初。难大缘后。将后竝初。文义交角。故云难解。芰字(奇寄反)草名也。
眷属菩萨者。以释迦为眷属。应是未成以前说。
遣大弟子。即无边身菩萨是也。
则泾渭皎然者。泾渭清浊。大小所见。清浊自分也。
胜天王等者。四相不同。证于初也。
像法决疑经者。证后涅槃亦有四相。大师判结涅槃经。故以引之也。
今更对教主等者。四教教主不同也。
未有通明者。六通三明也。
能五益他者。受乳粥施。即是益他也。
初成为难者。三十四心断结之时也。
入圣人位者。到七地之时。舍外凡法。证罗汉地。故云圣也。仍未有天中天名到佛地故。
非是正使无常之身者。异藏菩萨。故云非也。
已具亡三三檀者。三轮空故。能施所施物体皆亡。小般若云无住相布施也。
未得佛眼者。得菩萨地。未到佛地故也。
佛答我成佛无量阿僧祇者。如法华中。开权显实开迹显本寿量之文也。
示初成初受后成后受等者。即是大小二缘所见。初后两重之迹。以为初后也。
岂可以见劣之初者。三藏佛初。难胜见之后者。大缘所见。涅槃之后也。其义明矣。开昔五果。成今五果。如法华中指客作子即长者儿。更无异途。故云等无差別也。
身有离合者。前难虽离为四。合是无常也。佛答虽离五身。金刚从喻。喻于常法二身。故云四身五身等也。经将无字。冠烦恼身。无即是破。破于四身。故云无后边身。后边即是无常。故但破三身。无常即常。亦是双用。故经不言也。
殆绝者。殆犹危也。几也。故书云。人生几亡也。
光明者即是智慧者。引下文德王品。此是大缘初受顶光明之食等(云云)。
大小双非等者。皆显中道也。食非不食身。非不食非是常身。皆二边故。乃即金刚亦复如是。玄而复玄者大小双非。即是一玄。约其久远。非迹不食。又是一玄。故云复也。
无差明矣者。结其答意。纯陀何故强持无常。而难于常。诸难例此也。
通佛亦尔者。若论菩萨。断不断异。证果之时。皆未见性故也。
入金刚定者。等觉菩萨断一品无明。即入妙觉。故云明见佛性也。
智断无殊得名时异者。大乘智断。初证菩提智亦得于断。后入涅槃智断亦具。得名不同耳。
有轮王相是人中天者。虽是人王游四天下。亦云飞行皇帝。故云人中天也。
即初果位乃至不得作净天之天者。即是净居天之三果人也。
乃至者。越于二果故也。
犹是众生者。未断烦恼同于凡夫也。
得菩萨道者。初地初住因破界内烦恼魔。得法性身。破阴死魔者。分破二死也。
得不动三昧者。等觉菩萨入金刚定。正破天魔也。
无常等四倒之魔者。具足应云常无常等八倒魔也。
不见理檀者。檀不具足。能到彼岸也。
财法事理者。檀是于事。即事而理。故云法也。
今佛答法檀一事者。通达十二部经大乘之法。施于众生。即是檀也。
余度五眼者。五度四眼。度约于行。眼约于谛。故云度眼也。
经云实亦不食者。法本无食。为众生故。受纯陀耳。
请住未申者。五十二众。既未蒙允许。故不敢请也。
众未能达者。但睹其应迹。未达法身之本。故云深奥也。
夫如来者下他解意。谓十方如来。故云夫也。本无去住。法身心体也。只者是住。众生见去。诸佛见住也。
去相宛然而恒在者。佛现涅槃。双林示灭。名之为相。而恒在者。其实不灭也。故法华云众见劫尽等。常在灵鹫山及余诸住处。即是非灭现灭也。
住相不去而常去者。如来现生王宫出家等。名之为相。而常去者。如法华云众生不能生难遭之想恒惜恣之心等。即非生现生也。
若尔下今难意。斥大小去住自是如来于众者。即五十二众及纯陀等。有何益耶。
注云云者。难意如此也。破无量恶。如下用文。破邪入正等。皆断烦恼。故经云应如来灭度而得度者。即其义也。且举纯陀一人。即具四悉益也。
悉为缘耳等者。故知纯陀。能为五十二众。作四悉得益者。住之缘也。
亦去住者。应身见去。法身常住。宜见去住。皆得益也。非去非住。准理说之。
嘉名先立者。善也。善瑞先彰。故云妙义。
绝伦葢世者。五十二众。不可为俦也。
得大名利者。名即十妙。利即五果。自利利他。名为大也。
十让居后者。居大众之后也。五果当先。让虽居后。供即先当也。
用满檀度者。利他之用。令众檀满。名之为德也。
满足贯上四俱足故者。名利德等皆满足也。
更举六难者。如经人身。持戒。值佛。生行。闻法。献供。后转难前。故云复难于是也。
华表轮王者。华理三千年一现。现即大海轮王路现。轮王当出。故云表也。
作法王者。德愿既满同轮王兆。故云必作法王也。
于他为难者。且据不值佛者为难。故云纯陀易也。
众莫能先者。合上孤明独秀之意也。
名与法合者。既称为妙。妙即实相。与法宝合也。
心与佛合者。不思议心三智具足。故与佛合也。名与僧合。智契于境。和合名僧。一体三宝。与佛无异也。
叹其得主心如佛心者。犹如忠臣。能应主心也。纯陀居众之首。心同佛心也。
而等梵王者。梵王是请佛之主。与纯陀请佛。开常意同。故云等也。
如有端首者。众叹之首。独一人故也。故云文殊为首等。
复是一让者。前有十。故更著复言。即成十一也。
善利所离者。既得于戒。任运离四恶趣也。
佛不染世法者。不为世间八法之所行也。以不染人说此法故。故云闻法难也。
不愿诸有者。不求人天二十五有等也。
总明三宝益者。如来即佛宝。僧中即僧宝。演说即法宝。故云益也。
是善权益者。云喻应力。慧云既腾。烦恼顿尽。故云清凉也。
此明亲益者。实智之母。权智为父也。
拨乱反正者。一切邪从皆归于主。无明黑暗。乱于行人。圣日高悬。大夜斯朗。故云主益也。
夫六难展转相依者。得人身者由持戒故。既得人身。则能见佛出世。由佛出世。得值佛生信闻法。由闻法故。供佛涅槃也。
无佛亦有者。人身持戒闻法等三。佛不出世。此三亦有。或于独觉闻法故也。自失己利。不得五果。又障他人。令他不得五果故也。
汝自𫓴盾者。语相违也。供即是去。今复请住。前后不同。故云𫓴盾。𫓴盾广如止观记中释也。
至存弥亡至亡弥存等者。住即是存。去即是亡。应身见去。法身见住。经云吾今此身即是法身。故以弥存也。皆云至者。本无去住。为众生故而云去住。如来之身不当去住。故云非存非亡。约三谛三谛三身等释也。上约三身论其存亡。约三三谛住不住也。
言之者讷者。不可口议。净名杜口也。
取之者失者。不可意思也。若取于住则失于去。若取于去则于住。去住皆亡。故云绝其情虑也。
知有六种下注云云者。应令缘之六即而知。纯陀住十住地。即分真知。未是究竟知也。境界遮者。意在于此也。
下自息望。纯陀既腾众请。纯陀尚被于抑。众则息也。
称机隐显者。去即是隐。住即是显。或时用住。无常用常。或时用去。常用无常。即用为体。无常即常。即体而用。常即无常。体用俱寂。即非常非无常。体用双照。双用无无常。二鸟双游俱息。意在于兹也。此经始终不出三谛。章安所用。深得其旨也。
遍一切法悉开为常者。始自阿鼻。终乎等觉。无非常住。故云一切也。岂定自他即是胜他即是劣。谓常无常等。若定执他则失于自。若定执自则失于他。今自即他。故云能作如此胜用也。
若用于常故无劳请者。常即是住故。若用无常复不须请者。无常是去。请复何益也。
故举二用者。诸佛境界即是常用。诸行性相是无常用。故云二也。
遮言不应者。常无常用。皆不应请也。
一行苦观者。经云众生苦一句正标苦观。流转一句苦家之相。三界下正释苦观也。
经云有道本性相者。有即三有二十五有等。道是六道本家之性。性以据内。本家之相。相以据外。揽而可別。能了此本。故云空无也。
次二行无我观者。经云烦恼所缠褁者。凡言我者。以自在为义。今既被缠褁即不自在。故言无我也。
最后无余者。涅槃正是无常之体也。
度此彼之彼岸者度生死小乘涅槃之此彼。到于中道涅槃之彼岸。于诸彼此者。即是双非双用诸教涅槃皆自在也。
三谛一谛一谛三谛等者。约体用相即。即用而体。三谛一谛。即体而用。一谛三谛。体用俱寂。即非三非一。体用俱照。而三而一也。
若一空一切空云何请住者。空无住相。去亦无去。故云一切也。乃至者。文略。应云一假一切假。假既非实。云何请住等。一中一切中者。中道之理。不当去住。今云何请。故以遮也。
云何下略斥他释耳。
以显此意者。显佛境界意也。
明一空一切空者。常即无常故。一假一切假者。无常即常故。一中一切中者。双用常无常。故云境界意也。
在后更释者。广如下文。文殊议论中。诸行性相悉皆无常等。
诚如圣言者。领遮六难之意也。
悭结漏断者。此名犹通。即是分断无明细惑。断德成也。
均大菩萨者。文殊师利法王子等。
拔渊泉之下者。譬如幼年。处云霄之上者。等大菩萨也。
谢无常用者。正是领上涅槃深奥之义。是无常用。故以谢之。
大众苦至如来未然者。纯陀以腾请竟。又自慇懃。皆遮未许。然谓然诺也。
终无变吐者。意云众生请住。不生厌恶之心也。
不可偏取者。佛及众生。俱如饥渴。二种之意去住皆益。终无厌怠。是故喻之也。
时众未解者。未解双游双非之意也。
四悉意思之者。为无为不同即世界。时众未解正为生善故也。方便为傍。权示问答。文殊覆于无为。广说有为。即是权巧。破于纯陀对治意也。二用为傍者。正显如来境界第一义也。
以不住破住者。无常破常也。
回惑自迷者。执于二边。遂语生解。未知双用也。
拒抗纷纭者。文殊拒纯陀抗。诤论难解。故云且共置之也。
悬指如来者。至哀叹品。广斥三修说也。
举是显非者。举中道之是。显有为无为非也。
能问能答者。具二庄严也。
胜非胜者。常即无常。负非负者。无常即常。显于双非。故云等也。
约斯事理者。文殊约事。纯陀约理。亦得为傍也。
文殊明空三昧者。文殊古佛。文明大乘。与净名对谈。皆论不思议空也。纯陀是俗。即是于有。相待之言。未成绝义。故云还应是有也。
有去无无还得是无者。执有对今大乘之无。无小乘之有。故云无无也。文中合更应言无者有有。还得成有也。
适物所宜者。宜见于负文殊现负。宜见于胜文殊现胜。非谓文殊随负也。
互槌砧者。文殊为砧。纯陀为槌。为成机器也。
胜负双舍者。催令献供。正是其时。显于中道常住之体也。
各执二用显体为俱是者。无常用常为体。常用无常为体。故云是也。
伤体俱非者。执无常。伤于常体。执常。伤于无常用体。故云非也。
各辨体用者。无常用无常为体。常用常为体。当体为是不用为非故。故云一是一非也。
即俱非是非非者。非上一是。非上一非。故云非非。显其俱是是也。文中亦应更云即体而用。略耳可解。二复宗者。复献供之宗也。
同劣号者。如来法身是胜。同于诸行无常之劣也。
群有劳累者。二十五有。累我行人也。
三见一闻者。远者闻之。近者见之。故举非想也。
暗惑上法者。同于愚人。不识上下也。
混和下法者。将上和下。名之为混也。
失胜名者。号天中天也。及尊胜法者。即常法也。
若使诸行等者。将下类上。辱其尊号等也。
众生得佛恩者。如法华中四大声闻领解有其十恩难报。自从拔苦与乐。乃至遍覆法界之恩。今且云四事供养耳。
非那罗延力者。佛非报得力也。
今以女譬慈者。以无缘慈。能生实解也。
博地无益者。下愚不可以强贤也。
极圣不劳劝者。上智不可使其愚也。故云不上不下。即中流之徒也。
發心已去未足已还者。一释。住地已上。等觉已前。皆须呵劝。二云。取初發心名字位已上。至于住地已前。名为未足也。
无有居家至五果者。即是无有大乘之家。家是身之所依。三德之体。为家也。
女虽贫病有生子义者。虽为烦恼所覆之。于智断有生佛性之义也。
乞丐者(古赖反)。苍篇。乞行请求也。通俗文。求愿曰丐。体从人从亡。谓人亡则行求丐也。
痴散所逼者。无智曰痴。无定曰散也。
则素丝易染者。名字为素丝。观行为易染。
方隅者。四角曰隅。名字观行。略知中道名方也。又云圆为方。前三教为隅也。
观五阴为逆旅者。达此舍空。犹如客宿。五阴从无明生如募合。念念者老死。如朝散也。
樊灼愍之者。灼者明也。有智之人入观法。傍行六度。故愍之也。
可譬怀胎者。然心三智。事理圆修。名入圣胎也。
生清净解者。能观三道即是三德。六根互用。名清净解也。
慈悉倚伏者。到相似位。已断见思。名之为伏。无明未破名倚。或慈为强。无明为弱等也。
内业障者。即是见思。外业障者。即是尘沙。内外俱障故也。
不舍正说者。能观三障即是三德也。故云说阴界入等。苦道即法身非常非无常也。结业即解脱非缚非脱也。烦恼即般若非明非暗也。
得生梵天者。第一义天。初住分得。妙觉究竟。故云两慈也。
不应偏运者。只是观不得观于如来等也。
经云未有慧眼者。大乘究竟慧眼。如经。愿得如世尊慧眼第一净。
乖理不得偏说者。正是有为无为。显大教中道之理也。
此中三文广有所破者。通前四慈。皆不得偏。显成正理。名为广也。
先开偏说者。经云应说如来定是无为。无为即是偏也。
次释见机。经云何以故能为众生生善法。只是大涅槃心。有无缘慈也。故提譬帖合。
六卷名丈夫譬者。意谓丈夫。能远行也。
理寂而照者。理性三德。法身体安。名之为寂。般若内明。故云而照。解脱顺缘。名之曰行也。
始末两间通称中耳者。始从理即。乃至究竟。中间四即。故云两间。望前望后。故得两也。
生死拘逼者。未出三界。名之为拘。六道轮环。名之为逼也。
谦卑请益者。位在名字为卑。顺理求解名请也。
权托阴入如舍者。能观三道。知皆非实。为权托。仍与阴居。故云如舍也。
无明所魇如卧者。麤无明卧只是伏。沈醒不醒等者。无明未破。卧而复寐。故云不醒也。
故言卒起者。无常之法去无所之。表无迳路。故云卒起也。
此略举一者。只是文略。既有于报。报必有业。业由烦恼。故举一而具三也。
昔时未得者。观行已前。名之为昔。得似解六根互用。故云惊也。相似转深。为悟也。
如入海见平者。借大论文。如人入海见于平相无有山林。渐渐转深必定知去。相似位人知必破无明。名为死也。
但在白法者。六根清净。名为白法。凡夫五品。名为黑法。到分真时。非白非黑。即三谛义也。
是为可耻者。无惭愧人譬小乘观。如法华中形体羸瘦等也。
生忉利天者。分真初住位成证天然之理。破一品无明。无功用道任运至于妙觉究竟之位。故云此譬两成也。
经云展转常生安乐之处者。安乐只是涅槃三德秘藏。始从初住终乎妙觉。故云展转也。
经云以是缘故者。指于六位之缘也。
经云有惭愧者者。惭于第一义天。愧于圣人。即初住位。
经云持戒比丘者。即是持于大乘究竟戒也。文殊既久持大乘。不应说于无常也。
若尔下他难。难云三十二合臣不许合主。故引八十好以难主也。今用合分真之位三十二相。亦是合主八十反。即合究竟主也。
长寿因缘者。长寿是果。因缘是因。假因缘成长寿果也。
文殊止一言呵劝者。如上文云汝今不应發如是言。即是呵辞。乃至应如是学。即是劝也。
圣人但说己法不说他法等者。纯陀既是十地之位。说于六慈。故云己法。前方便教。名之为他。未证位人。虽说圣法。亦名他法也。
妨于大后用破小初者。意云纯陀若不执小初难于大后。如来即不得用大破小。又未来世执于小者。亦不被破。此有两意。故云妨也。
乃是新众者。即是涅槃之会。新来之人。不历五味。得闻常住而执小者。故引法华毫善不亡。涅槃自指八千之徒等。
除佛灭者。开除不成上慢。此为灭后执小作仪。以大后破之。云佛灭后也。
非聊尔人者。即证纯陀本居高位也。如法华疏中释那律云。乃是净饭王之姪儿。斛饭王之次子。世尊之堂弟。阿难之从兄。罗云之叔。非聊尔也。故周公难曰。我是文王之子。武王之弟。成王之叔。天下非贱人也。
终日说有者。有即非有。是常家之用故。故云非尽也。
终日说无者。无即非无。常无竭故。双非理极。故言所不及也。
是初去时者。意云诸时之中。皆施去时为胜也。
物新时者。施须及时也。
文殊同他见者。小乘之见也。
时众谓纯陀行浅者。纯陀既是城内巧之子。与俗辈同流。如来印赞。众疑皆息也。
经云亦复悦可一切众生者。众既具理三因。与我理同圆说。故云一切众生也。
两番关竝者。即是逆顺两竝。初竝云如来悦众生。亦应悦于我。若不悦于我。则不悦众生。我是一切众生数。故云圆悦则破。
即作伏竝者。意云如来既不悦我。汝亦不被悦。若独悦汝。成佛爱憎故也。
一无漏染者。若竞有为无为为悦可者。却成深爱烦恼。故云汝不应言如来悦可。
二释无漏意者。明佛无悦可。有为无为俱是颠倒故也。
明有普净悦可者。如经等视一切。名之为普。诸佛智慧即是其净。不应偏言有为无为。即一无为之言体具三德。及汝等一切众生。皆悉悦可也。
喻有无明者。无明爱水故也。
菩萨行故是不了了者。若论次第菩萨。如下文十地菩萨犹未明了也。
佛不行故者。住毕竟空。如金翅鸟。无明尽也。
冶城两譬者。意云初不知上智。驴乘智下不及于马。良马比于君子。故云上智。后譬鱼鼈之属不知升空。故云上境也。
灵味云者。寺名。初不知法身后不知应身等者。如经譬如国王者。即喻法王也。下身合云微密深奥等。即法身也。后譬云下观大海。即是应身。应于一切众生生死之海。故云见诸色像也。
注云云者。令释出之。今既无破斥。上来所释。各有理故也。
拂我执一途之义者。拂即除也。执于有为。皆为一途之见。非是究竟也。
试非实者。我亦试汝。非我实说。故云一途之见等。
汝推未详者。如经。不能筹量如来智慧等也。
核微研极等者。只是论义析征研核称理。名不思议耳。
说观皆寂者。前两重呵说呵观皆绝也。
前来诸瑞者。即上文召请文中九瑞也。
故知此光正为催供者。光表中道。供表是开常。中道义同也。
靳固弹呵者。呵其贪等。非其时速等三也。
会教合机者。说无为之法。会今一乘之教。合时众之机。符契圣心。名之为合也。扶上化下。意与纯陀不异。光表中道与纯陀会教同。令纯陀办供。亦是化下机合。故会二人皆由佛力也。
即知是事者。以三德涅槃因果为事也。
见色知心者。小乘之见不远。文中不破。文殊睹光其意即远。表当开常。故解佛意也。
经云非无因缘者。有二种之因缘。一催供之因缘。二佛入涅槃之因缘也。
催供故悲者。开佛入涅槃也。
未诺故嘿者。未敢彰今也。
次悲哭者。既闻發声三催。事穷理极。忧苦在怀。其心不畅。举声悲哭也。
先止乱者。非但纯陀。五十二众令观五门。意在于兹也。
三譬不净者如。经临。死之囚熟果段肉等皆是臰秽之物。囚居于不净之处。故譬不净也。文阙苦观。下结文中当观诸行。行即是苦。五门具足也。
譬无我观者。如经。如碓上下者。凡云我者以自在为义。既云上下。即无我也。
经云犹杂毒食者。无常等五。一一不同。名之为杂。皆是烦恼害于行人。名之为毒也。
我以入灭为哀愍者。即是无缘之慈。令汝及一切众生。俱得三德秘藏之法。我若不涅槃。令汝等不得。故入灭也。
经云及一切者。即五十二众也。
诸佛法皆尔者。如来为众故出。为众故入。缘宜不同。苦须愁恼也。
偈与下二偈意同者。如下文雪山童子偈。诸行无常等同也。
不能不悲等者。意云我虽知如来不入涅槃。为众生故悲。为众生故请也。
不能不度等者。如来令我得于五果故庆。又令众生得故悦也。
譬权实不得相离者。常无常用也。
适会权宜者。能用常无常。皆为众生不同。今皆住涅槃也。
不动果者。三德涅槃果也。
共行者。双流之行。涅槃即无常。非涅槃即常也。
涅槃经疏私记卷第二
校注
得疏作所 数疏作类 先疑受 他疏作旧 未疑等 互字疑剩 绝疑施 其疏作至 皆疑阶 答疏作受 忍疑思 嶷疏作凝 问疏作碍 乞疑是 倒疑例次同 度字疑剩 不疑皆 身疑耳 理疏作利 同疑因 者疑去 惜疑憍 竖等四字疏作竖深无底 从应作徒 则下疑脱失字 无疑常 他字疑剩 家疑寂次同 文疑又 识应作诫 募应作暮 合字疑剩 难疑叹 巧上疑脱工 漏应作偏次同 深疑染 二疏作三 能疏作不【经文资讯】《卍新续藏》第 37 册 No. 660 涅槃经疏私记
【版本记录】發行日期:2022-01,最后更新:2022-0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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