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易禅解卷第二
上经之二
(震下坎上)
屯:元亨,利贞。勿用有攸往,利建侯。
〈彖〉曰:屯,刚柔始交而难生,动乎险中,大亨,贞。雷雨之动,满盈,天造草昧;宜建侯而不宁。
「乾」「坤」立而刚柔交,一索得「震」为雷,再索得「坎」为雨,非难生乎!由动故「大亨」,由在险中故宜「贞」。夫雷雨之动,本天地所以生成万物,然方其盈满交作时,则天运尚自草乱昧瞑。诸侯之建,本圣王所以安抚万民,然方其初建,又岂可遽谓宁贴哉?佛法释者,无明初动为「刚」;因明立所为「柔」。既有能所,便为三种相续之因,是难生也。然此一念妄动,既是流转初门,又即还灭关窍,惟视其所动何如耳!当此际也,三细方生、六麤顿具,故为「雷雨满盈,天造草昧」之象,宜急以妙观察智重重推简,不可坐在灭相无明窠臼之中。盖凡做功夫人,若见杂念暂时不起,便妄认为得力,不知灭是生之窟宅,故不可守此境界,还须推破之也。
〈象〉曰:云雷,屯;君子以经纶。
在器界,则有云雷以生草木;在君子,则有经纶以自新新民。约新民论经纶,古人言之详矣!约自新论经纶者,竖观此心不在过、现、未来,出入无时,名为「经」;横观此心不在内、外、中间,莫知其乡,名为「纶」也。佛法释者,迷于妙明明妙真性,一念无明动相即为「雷」,所现晦昧境界之相即为「云」,从此便有三种相续,名之为屯。然善修圆顿止观者,只须就路还家,当知一念动相即「了因智慧性」;其境界相即「缘因福德性」。于此缘了二因,竖论三止三观名「经」,横论十界百界千如名「纶」也。此是第一观不思议境。
初九:磐桓;利居贞,利建侯。
有君德而无君位,故「磐桓」而「利居贞」;其德既盛,可为民牧,故「利建侯」以济屯也。佛法释者,一念初动,一动便觉,不随动转,名为「磐桓」。所谓不远之复,乃善于修证者也。由其正慧为主,故如顿悟法门。
磐桓不进,似无意于救世,然斯世决非强往求功者所能救,则居贞乃所以行正耳。世之屯也,由上下之情隔绝,今能以贵下贱,故虽不希望为侯,而大得民心,不得不建之矣。佛法释者,不随生死流,乃其随顺法性流而行于正者也。虽复顿悟法性之贵,又能不废事功之贱,所谓以中道妙观遍入因缘事境,故正助法门并得成就,而大得民。
六二:屯如,邅如。乘马,班如。匪寇,婚媾。女子贞,不字;十年乃字。
柔德中正,上应九五,乃乘初九得民之侯,故「邅如、班如」而不能进也。初本非寇,而二视之则以为寇矣!吾岂与寇为婚媾哉?宁守贞而不字,至于十年之久,乃能字于正应耳!吴幼清曰:「二三四在坤为数十,过坤十数,则逢五正应而许嫁矣!」佛法释者,此如从次第禅门修证功夫,盖以六居二,本是中正定法,但不能顿超,必备历观练熏修诸禅方见佛性,故为「十年乃字」。
〈象〉曰:六二之难,乘刚也;十年乃字,反常也。
「乘刚」故自成难,非初九难之也,数穷时极,乃反于常,明其不失女子之贞。佛法释者,「乘刚」即是烦恼障重,故非次第深修诸禅,不足以断惑而反归法性之常。
六三:即鹿无虞,惟入于林中。君子几,不如舍,往吝。
欲取天下,须得贤才,譬如逐鹿须借虞人。六三自既不中不正,又无应与,以此济屯,屯不可济,徒取羞耳。佛法释者,欲修禅定,须假智慧,自无正智,又无明师良友,瞎炼盲修,则堕坑落堑不待言矣!君子知几,宁舍蒲团之功,访求知识为妙。若自信自恃,一味盲往,必为无闻比丘,反招堕落之吝。
〈象〉曰:即鹿无虞,以从禽也;君子舍之,往吝,穷也。
尧舜揖让,固是有天下而不与;汤武征诛,亦是万不得已,为救斯民,非富天下。今六三不中不正,居下之上,假言济屯,实贪富贵,故曰「以从禽」也。从禽已非圣贤安世之心,况无应与,安得不吝且穷哉?佛法释者,贪著味禅,名为「从禽」,本无菩提大志愿故。
六四:乘马,班如,求婚媾,往,吉无不利。
柔而得正,居「坎」之下,近于九五,进退不能自决,故「乘马」而「班如」也。夫五虽君位,不能以贵下贱,方「屯其膏」;初九得民于下,实我正应,奈何不急往乎?故以吉无不利策之。佛法释者,六四正而不中,以此定法而修,则其路迂远难进;惟求初九之明师良友以往,则「吉无不利」矣。
〈象〉曰:求而往,明也。
佛法释者,不恃禅定功夫,而求智慧师友,此真有决择之明者也。
九五:屯其膏,小贞吉;大贞凶。
屯难之世,惟以贵下贱,乃能得民;今尊居正位,专应六二,膏泽何由普及乎?夫小者患不贞一,大者患不广博,故在二则吉,在五则凶也。佛法释者,中正之慧固可断惑,由其早取正位,则堕声闻、辟支佛地,所以四弘膏泽不复能下于民,在小乘则速出生死而吉,在大乘则违远菩提而凶。
〈象〉曰:屯其膏,施未光也。
非无小施,特不合于大道耳。
上六:乘马班如,泣血涟如。
以阴居阴,处险之上,当「屯」之终,三非其应,五不足归,而初九又甚相远,进退无据,将安归哉?佛法释者,一味修于禅定,而无慧以济之,虽高居三界之顶,不免穷空轮转之殃,决不能断惑出生死,故「乘马班如」;八万大劫,仍落空亡,故「泣血涟如」。
〈象〉曰:泣血涟如,何可长也?
佛法释者,八万大劫,究竟亦是无常。
(坎下艮上)
蒙:亨。匪我求童蒙,童蒙求我。初筮告,再三渎,渎则不告,利贞。
再索得「坎」,既为险为水;三索得「艮」,复为止为山。遇险而止,水涵于山,皆蒙昧未开發之象也。蒙虽有蔽于物,物岂能蔽性哉?故「亨」。但發蒙之道,不可以我求蒙,必待「童蒙求我」。求者诚则告之必达;求者渎则告者亦渎矣!渎岂發蒙之正耶?不愤不启,不悱不發,孔子真善于训蒙者也。佛法释者,夫心不动则已,动必有险,遇险必止,止则有反本还源之机,「蒙」所以有亨道也。蒙而欲亨,须赖明师良友,故凡为师友者,虽念念以教育成就为怀,然须待其求我,方成机感;又必初筮则告,方显法之尊重。其所以告之者,又必契理契机而贞,然后可使人人为圣为佛矣。
〈彖〉曰;蒙,山下有险,险而止,蒙。蒙,亨,以亨行时中也。匪我求童蒙,童蒙求我,志应也。初筮告,以刚中也。再三渎,渎则不告,渎蒙也。蒙以养正,圣功也。
山下有险,即是遇险而止,故名为「蒙」。蒙之所以可「亨」者,由有能亨人之师,善以时中行教故也。虽有善教,必待「童蒙求我」者,彼有感通之志然后可应,如水清方可印月也。「初筮即告」者,以刚而得中,故应不失机也;「渎则不告」者,非是恐其渎我,正恐渎蒙而有损无益也。及其蒙时,即以正道养之,此圣人教化之功,令彼亦得成圣者也。
〈象〉曰:山下出泉,蒙。君子以果行育德。
溪涧不能留,故为「果行」之象;盈科而后进,故为「育德」之象。自既果行育德,便可为师作范矣。佛法释者,此依不思议境而發真正菩提心也。菩提之心不可沮坏,如泉之必行;四弘广被,如泉之润物。
初六:發蒙,利用刑人,用说桎梏;以往,吝。
以九二、上九二阳为师道,以余四阴爻为弟子。初六以阴居下,厥蒙虽甚,而居阳位,又近九二,故有可發之机。夫蒙昧既甚,须用折伏法门,故「利用刑人」,所谓「朴作教刑」也。然既「说桎梏」之后,当羞愧惩艾而不出,若遽有所往,则吝矣。
〈象〉曰:利用刑人,以正法也。
以「正法」而朴作教刑,岂嗔打之谓哉?
九二:包蒙,吉。纳妇,吉。子克家。
以九居二,知及之、仁能守之,师之德也。苏眉山曰:「童蒙若无能为,然容之则足为助,拒之则所丧多矣!明不可以无蒙,犹子不可以无妇。子而无妇,不能家矣。」佛法释者,定慧平等,自利已成,故可以包容覆育群蒙而吉,以此教授群蒙修行妙定,名「纳妇吉」。定能生慧,慧能绍隆佛种,为「子克家」。妇是定,子是慧也。
〈象〉曰:子克家,刚柔接也。
明纳妇而云「子克家」者,以定必發慧,慧必与定平等,而非偏也。
六三:勿用取女,见金夫,不有躬,无攸利。
以阴居阳,不中不正,乃驳杂之质,宜从上九正应处,求其击蒙之大钳锤,方可治病。今贪九二之包容慈摄,殆如「女见金夫」而失节者乎!佛法释者,不中不正,则定慧俱劣,而居阳位,又是好弄小聪明者,且在「坎」体之上,机械已深,若使更修禅定,必于禅中發起利使邪见;利使一發,则善根断尽矣。
〈象〉曰:勿用取女,行不顺也。
「行不顺」,故须恶辣钳锤以煆炼之,不可使其修定。
六四:困蒙,吝。
〈象〉曰:困蒙之吝,独远实也。
非实德之师友远我,我自独远于师友耳!师友且奈之何哉?
六五:童蒙,吉。
以六居五,虽大人而不失其赤子之心,故为「童蒙」而「吉」。盖上亲上九之严师,下应九二之良友故也。苏眉山曰:「六五之位尊矣!恐其不安于童蒙之分,而自强于明,故教之曰:『童蒙吉。』」
〈象〉曰:童蒙之吉,顺以巽也。
学道之法,顺则能入;设行不顺,则入道无从矣。
上九:击蒙,不利为寇,利御寇。
阳居阴位,刚而不过,能以定慧之力,击破蒙昧之关者也。然训蒙之道,原无实法系缀于人,所谓但有去翳法,別无与明法。若欲以我法授彼,则是「为寇」;若应病与药,为其解粘去缚,则是「御寇」也。
〈象〉曰:利用御寇,上下顺也。
无实法系缀于人,则三根普接,契理契机,故上下皆顺。
(乾下坎上)
需:有孚,光亨,贞吉。利涉大川。
养蒙之法,不可欲速,类彼助苗,故必需其时节因缘。时节若到,其理自彰,但贵因真果正,故「有孚」则「光亨」而「贞吉」也。始虽云「需」,究竟能度生死大川,登于大般涅槃彼岸矣。
〈彖〉曰:需,须也,险在前也。刚健而不陷,其义不困穷矣。需,有孚,光亨,贞吉,位乎天位,以正中也。利涉大川,往有功也。
险在前而知须,乃是「刚健」之德,不妄动以自陷耳!「坎」何尝拒「乾」哉?且「坎」得「乾」之中爻,与「乾」合德。今九五位乎天位,素与「乾」孚,则「乾」之利涉,往必有功,可无疑矣。佛法释者,譬如五百由旬险难恶道,名「险在前」。智慧之力不被烦恼所陷,故终能度脱而「不困穷」。「坎」中一阳,本即乾体,喻烦恼险道之性本如来藏,以此不生不灭之性为本修因,则从始至终,无非称性天行之位。从正因性,中中流入萨婆若海,故「利涉大川」,从凡至圣而「有功」也。
〈象〉曰:云上于天,需。君子以饮食宴乐。
果行育德之后,更无余事,但「饮食宴乐」,任夫云行雨施而已。佛法释者,助道行行为「饮」、正道慧行为「食」;以称性所起缘了二因庄严一性,如云上于天之象,全性起修、全修在性,不借劬劳肯綮修证,故名「宴乐」。此是善巧安心止观,止观不二,如饮食调适。
初九:需于郊,利用恒,无咎。
温陵郭氏云:「此如颜子之需。」佛法释者,理即位中,不足以言需;名字位中,且宜恒以闻熏之力资其慧性,未与烦恼魔军相战也。
〈象〉曰:需于郊,不犯难行也;利用恒,无咎,未失常也。
九二:需于沙,小有言,终吉。
〈象〉曰:需于沙,衍在中也。虽小有言,以吉终也。
九三:需于泥,致寇至。
郭氏云:「此如周公之需。」佛法释者,相似位中,将渡生死大河,故有以致魔军之来而后降之。
〈象〉曰:需于泥,灾在外也;自我致寇,敬慎不败也。
灾既在外,故主人不迷,客不得便,但以愿力使其来战,以显降魔成道之力。而三观之功,敬而且慎,决无败也。
六四:需于血,出自穴。
郭氏云:「此如文王之需。」佛法释者,魔军败衄,超然从三界穴出而成正觉矣。
〈象〉曰:需于血,顺以听也。
未尝用力降魔,止是慈心三昧之力,魔军自退,而菩提自成耳。
九五:需于酒食,贞吉。
郭氏云:「此如帝尧馆甥之需。」佛法释者,魔界如即佛界如,惟以定慧力庄严而度众生,故为「需于酒食」。
〈象〉曰:酒食贞吉,以中正也。
上六:入于穴,有不速之客三人来,敬之,终吉。
郭氏曰:「此如仁杰之结交五虎。」佛法释者,不惟入佛境界,亦可入魔境界,还来三界广度众生,观三界依正因果诸法,无不现现成成,即是一心三观,故常为三界「不请之友」,而三界众生有「敬之」者必「终吉」也。
〈象〉曰:不速之客来,敬之终吉,虽不当位,未大失也。
既同流三界,虽不当佛祖之位,而随类可以度生。设众生有不知而不敬者,亦与远作得度因缘,而「未大失」也。
(坎下乾上)
讼:有孚,窒,惕,中吉,终凶。利见大人,不利涉大川。
天在上而水就下,上下之情不通,所以成「讼」。然「坎」本得「乾」中爻以为体,则迹虽违,而性未尝非一也。惕中则复性而吉,终讼则违性而凶。「利见大人」,所以复性也;「不利涉大川」,诫其逐流而违性也。佛法释者,夫善养蒙之道,以圆顿止观需之而已。若烦恼习强,不能无自讼之功。讼者,忏悔克责,改过迁善之谓也。有信心而被烦恼恶业所障窒,当以惭愧自惕其中而吉,若悔之不已,无善方便,则成悔盖而终凶,宜见大人以决择开發断除疑悔,不利涉于烦恼生死大川而终致陷没也。
〈彖〉曰:讼,上刚下险,险而健,讼。讼,有孚,窒,惕,中吉,刚来而得中也。终凶,讼不可成也。利见大人,尚中正也。不利涉大川,入于渊也。
刚而无险,则不必自讼;险而无刚,则不能自讼。今处烦恼险恶窟中,而慧性勇健,所以有自讼改过之心也。所谓「有孚,窒,惕,中吉」者,以刚德来复于无过之体,仅取灭罪即止,不过悔以成盖也。所谓「终凶」者,悔箭入心,则成大失,故不可使其成也。所谓「利见大人」者,中正之德有以决疑而出罪也。所谓「不利涉大川」者,心垢未净,而入生死海中,必至堕落而不出也。约观心者,修慧行名「见大人」,修禅定名「涉大川」。「需」约无过之人,故可习定;「讼」约有过之人,习定则發魔事也。
〈象〉曰:天与水违行,讼,君子以作事谋始。
天亦太极,水亦太极,性本无违,天一生水,亦未尝违。而今随虚妄相,则一上一下,其行相违,所谓:「意欲洁而偏染者」也。秖因介尔一念不能慎始,致使从性所起烦恼,其习渐强,而违于性,故君子必慎其独,谨于一事一念之始,而不使其滋延难治,夫是之谓善于自讼者也。佛法释者,是破法遍,谓四性简责,知本无生。
初六:不永所事,小有言,终吉。
〈象〉曰:不永所事,讼不可长也。虽小有言,其辩明也。
九二:不克讼,归而逋,其邑人三百户,无眚。
刚而不正,不能自克以至于讼。然犯过既重,何能无损?但可逋逃,处于卑约,庶免灾耳。此如佛法中,比丘犯戒,退作与学沙弥者也。
〈象〉曰:不克讼,归。逋,窜也。自下讼上,患至掇也。
佛法释者,自既犯戒而居下流,欲以小小忏悔而复上位,罪必不灭,且乱法门矣。
六三:食旧德,贞厉,终吉。或从王事,无成。
六三阴柔,不敢为恶,但谨守常规,小心翼翼,故得终吉。然是硁硁之士,恐不足以成大事也。
〈象〉曰:食旧德,从上吉也。
自立则不能,附人则仍吉,所谓倚松之葛,上耸千寻也。佛法释者,虽非大乘法门,若开权显实,则彼所行亦即是菩萨道,故必从上乘圆顿之解方吉。
九四:不克讼,复即命,渝,安贞吉。
九四亦是不正之刚,故不能自克以至于讼,然居乾体,则改悔力强,故能复归无过,而悟性命渊微之体,是则反常合道,犹佛法中因取相忏而悟无生者也。
〈象〉曰:复即命,渝,安贞不失也。
九五:讼,元吉。
刚健中正,有不善未尝不知,知之未尝复行,乃至小罪恒怀大惧而不敢犯,大善而吉之道也。佛法则性业、遮业三千八万无不清净者矣。
〈象〉曰:讼,元吉,以中正也。
上九:或锡之鞶带,终朝三褫之。
过极之刚,不中不正,数数犯过,数数改悔。就改悔处,薄有惭愧之衣,犹如「鞶带」;就屡犯处,更无一日清净,犹如「三褫」也。
〈象〉曰:以讼受服,亦不足敬也。
(坎下坤上)
师:贞丈人吉,无咎。
夫能自讼,则不至于相讼矣。相讼而不得其平则乱;乱则必至于用师,势之不得不然,亦拨乱之正道也。但兵凶战危,非老成有德之丈人何以行之?佛法释者,「蒙」而无过,则「需」以养之;「蒙」而有过,则「讼」以改之。但众生烦恼过患无量,故对破法门亦复无量。无量对破之法名之为「师」,亦必以正治邪也。然须深知药病因缘,应病与药,犹如老将善知方略善知通塞,方可吉而无咎。不然,法不逗机,药不治病,未有不反为害者也。
〈彖〉曰:师,众也;贞,正也。能以众正,可以王矣。刚中而应,行险而顺,以此毒天下,而民从之,吉,又何咎矣?
用众以正,谓六五专任九二为将,统御群阴,此王者之道也。兵者不得已而用之,犹药治病,故名为「毒天下」。佛法释者,师是众多法门,「贞」是出世正印也。能以众多法门正无量邪惑,则自利利他,可以为法王而统治法界矣。刚中则定慧庄严、随感而应,虽行于生死险道,而未尝不顺涅槃。以此圆顿妙药,如毒鼓毒乳毒于天下,而九界之民皆悉从之,吉又何咎矣?
〈象〉曰:地中有水,师。君子以容民畜众。
地中有水,水载地也。君子之德犹如水,故能容阴民而畜坤众。容民即所以畜众,未有戕民以养兵者也,为君将者奈何弗深思哉?佛法释者,一切诸法中,悉有安乐性,亦悉具对治法。如地中有水之象,故君子了知八万四千尘劳门,即是八万四千法门,而不执一法、不废一法也。此是善识通塞,如抚之则即民即兵,失之则为贼为寇。
初六:师出以律,否臧凶。
大司马九伐之法名之为「律」,师出苟不以律,纵令徼幸成功,然其利近、其祸远,其获小、其丧大,故「凶」。《孟子》所谓:「一战胜齐,遂有南阳,然且不可也。」佛法释者,初机对治之法,无过大小乘律,若违律制,则身口意皆悉不善而凶矣。
〈象〉曰:师出以律,失律凶也。
九二:在师中,吉,无咎。王三锡命。
以大将才德,膺贤主专任,故但有「吉」而「无咎」也。陈旻昭曰:「九二以一阳而五阴皆为所用,不几为权臣乎!故曰:『在师中,吉』,以见在朝则不可也。」佛法释者,有定之慧,遍用一切法门自治治他,故「吉」且「无咎」,而法王授记之矣。
〈象〉曰:在师中,吉,承天宠也;王三锡命,怀万邦也。
自古未有无主于内而大将能立功于外者。九二之吉,承六五之宠故也。为天下得人者谓之仁,故三锡命于贤将,即所以「怀万邦」。佛法释者,承天行而为圣行、梵行等,所谓一心中五行,故为法王所宠,而授记以广化万邦也。
六三:师或舆尸,凶。
不中不正,才弱志刚,每战必败,不言可知。佛法释者,不知四悉因缘,而妄用对治,反致损伤自他慧命。
〈象〉曰:师或舆尸,大无功也。
六四:师左次,无咎。
虽柔弱而得正,不敢行险侥幸以自取败,故「无咎」也。佛法释者,此如宣律师不敢妄号大乘。
〈象〉曰:左次无咎,未失常也。
六五:田有禽,利执言,无咎。长子帅师,弟子舆尸,贞凶。
柔中之主,当此用师之时,仗义执言以讨有罪,固无过也,但恐其多疑而不专任九二之长子,故诫以「弟子舆尸」虽正亦凶。佛法释者,「田中有禽」,妨害良禾,喻心有烦恼,妨害道芽也。「利执言」者,宜看经教以照了之也。然看经之法,依义不依语、依了义不依不了义、依智不依识。若能深求经中义理,随文入观,则如长子帅师;若但著文字、不依实义,则如「弟子舆尸」,虽「贞」亦「凶」,此如今时教家。
〈象〉曰:长子帅师。以中行也;弟子舆尸,使不当也。
上六:大君有命,开国承家,小人勿用。
方师之始,即以失律凶为诫矣。今师终定功,又诫「小人勿用」,夫小人必徼幸以取功者耳!苏氏云:「圣人用师,其始不求苟胜,故其终可以正功。」佛法释者,正当用对治时,或顺治或逆治,于通起塞、即塞成通,事非一概。今对治功毕,入第一义悉檀,将欲开国承家,设大小两乘教法以化众生,止用善法,不用恶法。倘不简邪存正,简爱见而示三印一印,则佛法与外道几无辨矣。
〈象〉曰:大君有命,以正功也;小人勿用,必乱邦也。
(坤下坎上)
比:吉。原筮元永贞,无咎。不宁方来,后夫凶。
用师既毕,践天位而天下归之名「比」,「比」未有不吉者也。然圣人用师之初心,但为救民于水火,非贪天下之富贵。今功成众服,原须细自筮审,果与元初心相合而永贞乃「无咎」耳。夫如是,则万国归化,而「不宁方来」,彼负固不服者,但自取其凶矣。佛法释者,善用对破法门,则成佛作祖,九界归依名「比」。又观心释者,既知对破通塞,要须道品调适,七科三十七品相属相连名「比」。仍须观所修行,要与不生不灭本性相应,名「原筮元永贞,无咎」。所谓圆四念处,全修在性者也。一切正勤根力等,无不次第相从,名「不宁方来」;一切爱见烦恼不顺正法门者,则永被摧坏而「凶」矣。
〈彖〉曰:比,吉也。比,辅也,下顺从也。原筮,元永贞,无咎,以刚中也。不宁方来,上下应也。后夫凶,其道穷也。
比则必吉,故非衍文,余皆可知。佛法释者,约人则九界为下,顺从佛界为辅;约法则行行为下,顺从慧行为辅。「刚中」,故能全性起修、全修在性。上下应者,约人则十界同禀道化,约法则七科皆会圆慧也。「其道穷者」,约人则魔外不顺佛化而堕落,约法则爱见不顺正法而被简也。
〈象〉曰:地上有水,比。先王以建万国,亲诸侯。
「建万国,亲诸侯」,即所谓开国承家者也。佛法释者,地如境谛,水如观慧;地如寂光,水如三土差別,皆比之象也。约化他,则建三土刹网,令诸菩萨转相传化;约观心,则立阴界入等一切境以为發起观慧之地。观慧名「诸侯」也。此是道品调适,谓七科三十七品相比无间。
初六:有孚比之,无咎。有孚盈缶,终来有他,吉。
柔顺之民,率先归附,「有孚」而「无咎」矣。下贱之位,虽如缶器,而居阳位,有君子之德焉,故为「有孚盈缶」,将来必得征庸,「有他吉」也。约佛法者,初六如人道、六二如欲天、六三如魔天、六四如禅天、九五如佛为法王、上六如无想及非非想天。今人道易趣菩提,故「有他吉」。约观心者,初六如藏教法门、六二如通教法门、六三如爱见法门、六四如別教法门、九五如圆教真正法门、上六如拨无因果邪空法门。今藏教正因缘境,开之即是妙谛,故「有他吉」。
〈象〉曰:比之初六,有他吉也。
六二:比之自内,贞吉。
柔顺中正之臣,上应阳刚中正之君,中心比之,故正而吉也。佛法释者,欲天有福,亦复有慧,但须内修深定,又通教界内巧度,与圆教全事即理相同,但须以内通外。
〈象〉曰:比之自内,不自失也。
六三:比之匪人。
不中不正,居下之上,又无阳刚师友以谏诤之,故曰「比之匪人」。佛法释者,魔波旬无一念之善,又爱见决不与佛法相应。
〈象〉曰:比之匪人,不亦伤乎?
六四:外比之,贞吉。
柔而得正,近于圣君,吉之道也。但非其应,故名「外比」,诫之以「贞」。佛法释者,色界具诸禅定,但须發菩提心,外修一切差別智门,又別教为界外拙度,宜以圆融正观接之。
〈象〉曰:外比于贤,以从上也。
九五既有贤德,又居君位,四「外比」之,理所当然,亦分所当然矣。
九五:显比。王用三驱。失前禽,邑人不诫,吉。
阳刚中正,为天下之共主,故名「显比」。而圣人初无意于要结人心也,如成汤于四面之网解其三面,任彼禽兽驱走,虽「失前禽」,邑人亦知王意而不警诫,此所谓「有天下而不与」,吉之道也。佛法释者,法王出世,如杲日当空名「显比」。三轮施化,又初中后三语诱度,又令种熟脱三世得益,名「王用三驱」。于无缘人善用大舍三昧,即诸佛弟子亦不强化无缘之人,名「失前禽,邑人不诫」。观心释者,实慧开發,如赫日丽天名「显比」。一心三观,又转接会前三教,名「王用三驱」。觉意三昧,随起随观,不怕念起,只怕觉迟,一觉则归于正念,不以前念之非介怀,名「失前禽,邑人不诫」。
〈象〉曰:显比之吉,位正中也;舍逆取顺,失前禽也;邑人不诫,上使中也。
上六:比之无首,凶。
阴柔无德,反据圣主之上,众叛亲离,不足以为人首矣。佛法释者,穷空轮转,不能见佛闻法,假饶八万劫,不免落空亡。观心释者,豁达空,拨因果,自谓毘卢顶上行,悟得威音王那畔,又那畔实不与真实宗乘相应,业识茫茫,无本可据,生死到来,便如落汤螃蟹也。
〈象〉曰:比之无首,无所终也。
从「屯」至此六卦,皆有「坎」焉。「坎」得「乾」之中爻,盖中道妙慧也,其德为陷为险。夫烦恼大海,与萨婆若海,岂真有二性哉?且从古及今,无不生于忧患、死于安乐,故四谛以苦居初,佛称八苦为师。苦则悚惕而不安,悚惕不安则烦恼海动而种智现前矣。圣人序卦之旨,不亦甚深也与?
(乾下巽上)
小畜:亨。密云不雨,自我西郊。
畜,阻滞也。又读如蓄,养也。遇阻滞之境,不怨不尤,惟自养以消之,故「亨」,然不可求速效也。约世法,则如垂衣裳而天下治,有苗弗格。约佛法,则如大集会中魔王未顺。约观心,则如道品调适之后,无始事障偏强,阻滞观慧,不能克证。然圣人御世,不忌顽民;如来化度,不嫌魔侣。观心胜进,岂畏夙障?譬诸拳石,不碍车轮;又譬钟击则鸣,刀磨则利。猪揩金山,益其光彩;霜雪相加,松柏增秀,故「亨」也。然当此时虽不足畏,亦不可轻于取功,须如「密云不雨,自我西郊」,直俟阴阳之和而后雨耳!盖凡云起于东者易雨,起于西者难雨,今不贵取功之易,而贵奏效之迟也。杨慈湖曰:「畜有包畜之义。故云:『畜君何尤?』此卦六四以柔得近君之位,而上下诸阳皆应之。是以小畜大,以臣畜君,故曰小畜。」其理亦通,其六爻皆约臣畜君说亦妙。陈旻昭曰:「小畜者,以臣畜君,如文王之畜纣也。『亨』者,冀纣改过自新,望之之辞也。『密云不雨,自我西郊』者,言秖因自我西郊,故不能雨,怨己之德不能格君,乃自责之辞,犹所云:『臣罪当诛,天王圣明也。』」六四则是出羑里时;九五则是三分天下有二,以服事殷之时;上九则是武王伐纣之时,故施己行而既雨。然以臣伐君,冒万古不韪之名,故曰:「君子征凶」。
〈彖〉曰:小畜,柔得位而上下应之,曰小畜。健而巽,刚中而志行,乃亨。密云不雨,尚往也;自我西郊,施未行也。
既畜矣,而云「小」者,以在我之柔德既正,又有上下之刚应之,所以一切外难不足扰我镇定刚决之德,反借此以小自养也。「健」则无物欲之邪;「巽」则无躁动之失;「刚中」则慧与定俱,故其志得行而亨也。云虽密而「尚往」,则修德不妨益进;自西郊而「施未行」,则取效不可欲速。
〈象〉曰;风行天上,小畜。君子以懿文德。
鼓万物者莫妙于风。「懿文德」,犹所谓远人不服,则修文德以来之。舞干羽于两阶而有苗格,即是其验,故曰:「君子之德风」也。观心,则遍用事六度等对治助开,名「懿文德」。
初九:复自道,何其咎?吉。〈象〉曰:复自道,其义吉也。
九二:牵复,吉。〈象〉曰:牵复在中,亦不自失也。
九三:舆说辐,夫妻反目。〈象〉曰:夫妻反目,不能正室也。
六四:有孚,血去惕出,无咎。〈象〉曰:有孚惕出,上合志也。
九五:有孚,挛如;富以其邻。〈象〉曰:有孚,挛如,不独富也。
上九:既雨既处,尚德载,妇贞厉。月几望,君子征凶。〈象〉曰:既雨既处,德积载也;君子征凶,有所疑也。
时当「小畜」,六爻皆有修文德以来远人之任者也。初九刚而得正,克己复礼,天下归之,故「吉」。九二刚中与初同复,故亦得吉。九三过刚不中,恃力服人,人偏不服,故「舆说辐」而不能行,尚不可以齐家,况可服远人乎?六四柔而得正,能用上贤以成其功,故「惕出」而「无咎」。九五阳刚中正,化被无疆,故能「富以其邻」。上九刚而不过,又居「小畜」之终,如密云之久而既雨,远近皆得安处太平,此乃懿尚文德至于积满故能如此。然在彼臣妇宜守贞而时时自危,不可恃君有优容之德而失其分。世道至此,如月几望,可谓圆满无缺矣!其在君子,更不宜穷兵黩武以取凶也。
佛法观心释者,修正道时,或有事障力强,须用对治助开;虽用助开,仍以正道观慧为主。初九正智力强,故事障不能为害,而「复自道」。九二定慧得中,故能化彼事障反为我助而「不自失」。九三恃其乾慧,故为事障所碍,而定慧两伤。六四善用正定以發巧慧,故「血去」而「惕出」。九五中正妙慧,体障即德,故能「富以其邻」。上九定慧平等,故事障释然解脱,如「既雨既处」而修德有功。夫事障因对助而排脱,必有一番轻安境界现前,名之为「妇」。而此轻安不可味著,味著则生上慢,自谓上同极圣,为月几望。若信此以往,则反成大妄语之凶矣,可不戒乎?
(兑下乾上)
履:虎尾,不咥人,亨。
约世道,则顽民既格,上下定而为「履」,以说应「乾」,故「不咥人」。约佛法,则魔王归顺,化道行而可履,以慈摄暴,故「不咥人」。约观心,则对治之后,须明识次位,而成真造实履。观心即佛,如「履虎尾」;不起上慢,如「不咥人」,「亨」也。
〈彖〉曰:履,柔履刚也。说而应乎乾,是以履虎尾,不咥人,亨。刚中正,履帝位而不疚,光明也。
「履」之道莫善于柔,柔能胜刚,弱能胜强。故善履者,虽「履虎尾」,亦「不咥人」;不善履者,虽履平地,犹伤其足。此卦以说应乾,说即柔顺之谓。臣有柔顺之德,乃能使彼刚健之主,中正光明,履帝位而不疚,否则不免于夬履贞厉矣!佛法释者,以定發慧,以修合性,以始觉而欲上契本觉,以凡学圣,皆名为「柔履刚」。得法喜名「说」,悟理性名「应乾」。不起上慢,进趣正位,则能以修合性,处于法王尊位如九五也。
〈象〉曰:上天下泽,履。君子以辩上下,定民志。
佛法释者,深知即而常六,道不浪阶,是为「辩上下定民志」。
初九:素履往,无咎。〈象〉曰:素履之往,独行愿也。
此如伯夷、叔齐之履。佛法释者,以正慧力,深知无位次之位次,以此而往,则不起上慢矣。
九二:履道坦坦,幽人贞吉。〈象〉曰:幽人贞吉,中不自乱也。
此如柳下惠、蘧伯玉之履。佛法释者,中道定慧进趣佛果,而不自满足,潜修密证,不求人知,故吉。
六三:眇能视,跛能履,履虎尾,咥人,凶。武人为于大君。〈象〉曰:眇能视,不足以有明也;跛能履,不足以与行也。咥人之凶,位不当也;武人为于大君,志刚也。
此如项羽、董卓之履。佛法释者,知性德而不知修德,如眇其一目;尚慧行而不尚行行,如跛其一足。自谓「能视」,而实不见正法身也;自谓「能履」,而实不能到彼岸也。高谈佛性,反被佛性二字所害。本是卤莽武人,妄称祖师,其不至于堕地狱者鲜矣。问:「六三为悦之主,〈彖辞〉赞其应乾而亨,〈爻〉胡贬之甚也?」答:「〈彖〉约兑之全体而言;〈爻〉约六三不与初二相合,自信自任而言。」
九四:履虎尾,愬愬,终吉。〈象〉曰:愬愬终吉,志行也。
此如周公吐握勤劳之履。佛法释者,定慧相济,虽未即证中道,然有进而无退矣。
九五,夬履,贞厉。〈象〉曰:夬履贞厉,位正当也。
此如汤武反身之履;亦如尧舜危微允执之履。或云:「此是诫辞,恐其为汉武也。须虚心以应柔悦之臣,乃不疚而光明耳。」佛法释者,刚健中正,决定证于佛性,从此增道损生,出没化物,不取涅槃以自安隐矣。
上九:视履,考祥,其旋,元吉。〈象〉曰:元吉在上,大有庆也。
此如尧、舜。既荐舜、禹于天,舜、禹摄政,尧、舜端拱无为之履。佛法释者,果彻因源,万善圆满,复吾本有之性,称吾發觉初心,故大吉也。
周易禅解卷第二
弟子戴从暹捐赀刻
校注
【经文资讯】《嘉兴藏》第 20 册 No. B096 周易禅解
【版本记录】發行日期:2022-01,最后更新:2019-1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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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乾」「坤」始立,「震」一索而得男,为动为雷;「坎」再索而得男,为陷为险。为云为雨,乃万物始生之时,出而未申之象也。始则必亨,始或不正,则终于不正矣,故元亨而利于正焉!此元亨利贞,即「乾」「坤」之元亨利贞也。「乾」「坤」全体太极,则「屯」亦全体太极也。而或谓「乾」「坤」二卦大,余卦小,不亦惑乎?夫世既「屯」矣!倘务往以求功,秖益其乱;唯随地「建侯」,俾人人各归其主,各安其生,则天下不难平定耳。杨慈湖曰:「理屯如理丝,固自有其绪;『建侯』,其理之绪也。」佛法释者,有一劫初成之屯;有一世初生之屯;有一事初难之屯;有一念初动之屯。初成、初生、初难姑置弗论,一念初动之屯,今当说之。盖「乾」「坤」二卦,表妙明明妙之性觉,性觉必明,妄为明觉,所谓:真如不守自性,无明初动,动则必至因明立所而生妄能,成异立同,纷然难起,故名为屯。然不因妄动,何有修德?故曰:「无明动而种智生;妄想兴而涅槃现。」此所以元亨而利贞也。但一念初生,既为流转根本,故「勿用有所往」。有所往,则是顺无明而背法性矣!惟利即于此处用智慧深观察之,名为「建侯」。若以智慧观察,则知念无生相,而当下得太平矣!观心妙诀,孰过于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