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易禅解卷第七
下经之三
(离下震上)
丰:亨,王假之,勿忧,宜日中。
〈彖〉曰:丰,大也。明以动,故丰。王假之,尚大也;勿忧,宜日中,宜照天下也。日中则昃,月盈则食,天地盈虚,与时消息,而况于人乎?况于鬼神乎?
明而不动,动不以明,皆非王者之道,皆不可以致丰,故惟王乃能尚大耳!所谓「勿忧,宜日中」者,亦非止之令其不昃,正宜用其明以照天下,则不为丰所蔽也。至于「昃、食、盈虚」,虽天地,不能违时,徒忧何益?
〈象〉曰:雷电皆至,丰,君子以折狱致刑。
初九:遇其配主,虽旬无咎,往有尚。〈象〉曰:虽旬无咎,过旬灾也。
他卦六爻,每以阴阳相应为得,所谓「沉潜刚克,高明柔克」也。惟「丰」六爻,则阳与阳相得,阴与阴相得,所谓「强弗友刚克,燮友柔克」也。初九刚正,遇九四为其配主,互相砥砺。故「虽旬无咎」,而「往有尚」。若不速往,至于过旬,不免日中则昃而有灾矣!
六二:丰其蔀,日中见斗,往得疑疾。有孚,發若,吉。〈象〉曰:有孚發若,信以發志也。
六二为「离」之主,至明者也。上与六五柔中合德,可以互相资益,而六五为九四所隔,如「丰其蔀」而「日中见斗」者焉。夫六五燮友,可以诚感,而不可以急应,故往则反得疑疾,惟「有孚,發若」则吉。盖「信」以除疑;「發」以撤蔀也。蔀本无实,因疑故有,志發则疑除,疑除则蔀撤,而见九二之日矣!五本贤君,故其志可發。
九三:丰其沛,日中见沫,折其右肱,无咎。〈象〉曰:丰其沛,不可大事也;折其右肱,终不可用也。
以刚正而居「离」体,可以照天下者也。应于上六,阴阳交而霈然大雨,故于日中但见水沫纷飞,失王假尚大之事,终不可以有为矣!明莫若左、动莫若右,上六居「震」之极,妄动自伤,故在九三如折右肱,此上之咎,非三咎也。
九四:丰其蔀,日中见斗;遇其夷主,吉。〈象〉曰:丰其蔀,位不当也;日中见斗,幽不明也;遇其夷主,吉行也。
以阳刚为「震」之主,兴云蔽日,故为「丰蔀,见斗」,幸遇初九刚正,如日方升而往有尚,力能等我而为夷主,相与摧散阴霾,行照天下,不失丰亨之义,故吉也。六二之「丰蔀见斗」,乃指六五被九四所蔽,今九四则自「丰其蔀」,致使「日中见斗」,故以「位不当」,「幽不明」责之。
六五:来章,有庆誉,吉。〈象〉曰:六五之吉,有庆也。
柔中居尊,而六二以信發之,虽全赖彼离明之德,亦实由我能来之也。君臣合德,天下胥蒙其庆矣!
上六:丰其屋,蔀其家,闚其户,阒其无人,三岁不觌,凶。〈象〉曰:丰其屋,天际翔也;闚其户,阒其无人,自藏也。
以阴居阴,处「震」之极,「丰」之上,拒绝「离」明,惟恐容光之或照及我也。故「丰其屋」则堂高数仞,飞檐斜桷,若欲翔于天际者;「蔀其家」则多设覆蔽,深自藏隐,纵闚户而阒若无人者。此乃从暗至暗,虽至三岁犹不相觌,凶何如哉?「三岁」,言其甚久,亦以隔于九三,共三爻故。
(艮下离上)
旅:小亨,旅贞吉。
〈彖〉曰:旅,小亨。柔得中乎,外而顺乎刚、止而丽乎明,是以小亨,旅贞吉也。旅之时义大矣哉!
在外故名为「旅」,处「旅」莫尚于柔,用柔莫贵于得中;得中则能顺刚,而天下无难处之境矣!「止」故能随寓而安;「丽明」故能见机而作。此「旅」之贞,即「乾」之贞;即「坤」之贞;即大易之贞也。从来大圣大贤,自天子至于庶人,无不全以「乾」、「坤」、大易之贞而处「旅」;无不即于「旅」时而具见「乾」、「坤」、大易之贞者,讵可以造次而忽其时义之大哉?佛法释者,下三土无非旅泊,于三土中作大佛事,故时义大,若以寂光法身视之,仍名「小亨」。
〈象〉曰:山上有火,旅。君子以明慎用刑而不留狱。
山如亭舍,火如过客,君子之省方巡狩也。法「离」之明,法「艮」之慎,故刑可用而狱不可留。盖设使留狱不决,则不惟失「离」之明,亦且失「艮」之慎矣!观心释者,念起即觉,觉即推破,不堕掉悔也。
初六:旅琐琐,斯其所取灾。〈象〉曰:旅琐琐,志穷灾也。
阴柔在下,不中不正,旅而琐琐者也。「琐琐」犹云屑屑,由无高明远大之志,所以自取其灾。
六二:旅即次,怀其资,得童仆,贞。〈象〉曰:得童仆,贞,终无尤也。
当「旅」之时,各以在上相近之爻为次、为处、为巢,而阴宜依阳、阳宜附阴。今六二阴柔中正,顺乎九三之刚,故为「即次」。以阴居阴,而在「艮」体,为「怀其资」。下有琐琐之初六,而无二心于我,为「得童仆,贞」。夫「即次,怀资」犹属外缘;「得童仆,贞」则由内德。有德如是,可谓「旅贞吉」矣!故「终无尤」。
九三:旅焚其次,丧其童仆,贞厉。〈象〉曰:旅焚其次,亦以伤矣;以旅与下,其义丧也。
三以四为其次,而以阳遇阳,又属「离」体,故「焚其次」,而亦可伤矣!又复过刚不中,处此旅时,犹不知所以善与其下,致使童仆离心远去,此岂人之罪也哉?
九四:旅于处,得其资斧,我心不快。〈象〉曰:旅于处,未得位也;得其资斧,心未快也。
君子行役,志元不在「资斧」,九四近附六五,聊可处矣!以阳居阴,阴为资斧,犹云资粮,可以致用,故名「资斧」。然五方在「旅」,不能即大用我以行其志,故虽获于处,而犹「未得位」也。既未得位,故虽「得其资斧」,而于行道之心仍「未快」也。
六五:射雉一矢,亡,终以誉命。〈象〉曰:终以誉命,上逮也。
此正所谓「柔得中乎,外而顺乎刚」者也。虚心以招天下之贤以济吾旅,如射雉者,虽或亡其一矢,终必得雉,故人誉之,天命之矣!盖以人合天,天必祐之,名为「上逮」。
上九:鸟焚其巢,旅人先笑后号咷。丧牛于易,凶。〈象〉曰:以旅在上,其义焚也;丧牛于易,终莫之闻也。
处「旅」莫尚于柔,今以刚不中正,而在「离」极,更无覆护之者,如「鸟焚其巢」矣!先则以处高为乐故「笑」;后则以焚巢无归故「号咷」。「离」本有牝牛之德,乃以任刚傲慢,不觉丧之,凶何如哉?然巢之焚,由其以旅在上,乃是高亢加人,故义能招之,岂可归咎于命数?牛之丧,由其不知内省,骄矜自是,故祸生于所忽,而终莫之闻,岂可怨尤于他人?
(巽下巽上)
巽:小亨,利有攸往,利见大人。
善处旅者,无入而不自得,不巽则无以自容矣!「巽」以一阴入于二阳之下,阴有能而顺乎阳以致用,故「小亨」而「利有攸往,利见大人」也。观心释者,增上定学,宜顺于实慧以见理。
〈彖〉曰:重巽以申命。刚巽乎中正而志行,柔皆顺乎刚,是以小亨,利有攸往,利见大人。
君子之在「旅」也,得乎丘民而为天子。民有能而顺乎君,君则殷勤郑重申吾命以抚绥之。盖由刚「巽」乎中正之德,故其志得行,故柔皆顺之也。刚不中正,则不足以服柔;柔不顺刚,则亦不得小亨矣!「利有攸往,利见大人」,正所以成其「小亨」。不往不见,何以得亨也哉?
〈象〉曰:随风巽,君子以申命行事。
风必相随继至,乃可以鼓万物;君子必申明其命,笃行其事,乃可以感万民,故曰「君子之德风。」
初六:进退,利武人之贞。〈象〉曰:进退,志疑也;利武人之贞,志治也。
初六,「巽」之主也。「巽」主于入,而阴柔每患多疑,故或进而且退。夫天下事本无可疑,特其志自疑耳!决之以「武人之贞」,则志治而天下事不难治矣!此所云「武人之贞」,即〈彖〉所云「有攸往而见大人者也。」
九二:巽在床下,用史、巫纷若,吉,无咎。〈象〉曰:纷若之吉,得中也。
九五阳刚中正,为「巽」之主,如坐床上,则九二「巽」德之臣,固宜在床下矣。然以刚中得初六之顺,未免有僭窃之嫌,故必用「史」以纪吾所行;用「巫」以达吾诚悃。「纷若」不敢稍疏,乃得中而「吉,无咎」也。
九三:频巽,吝。〈象〉曰:频巽之吝,志穷也。
以刚居刚,非能巽者,勉强学巽,时或失之。盖志穷则不止于志疑,疑可治而穷则吝矣。
六四:悔亡,田获三品。〈象〉曰:田获三品,有功也。
阴柔得正,为「巽」之主,顺乎九五阳刚中正之君,此休休有容之大臣,天下贤才皆乐为用者也,故如「田获三品」而有功。三品者,除九五君位,余三阳皆受其罗网矣。
九五:贞吉,悔亡,无不利。无初有终。先庚三日,后庚三日,吉。〈象〉曰:九五之吉,位正中也。
虽有其德,苟无其位,则不敢变更;虽有其位,苟无其德,则不能变更。九五盖德位相称者也,故得其巽之贞,而亦「吉」亦「悔亡」亦「无不利」。然事既变更,则是无初,变更得正,所以有终。又必丁宁于未更三日之先,且豫揆度于既更三日之后,则吉也。盘庚以之。
上九:巽在床下,丧其资斧,贞凶。〈象〉曰:巽在床下,上穷也;丧其资斧,正乎凶也。
以阳刚居卦上,举凡九五、九二之能巽者,皆在我床下矣!而我方上穷而不知,故初六、六四之「资斧」,皆为二、五所用,而不为我用。其凶也,是其正也,何所逃乎?
佛法释六爻者,初是「世间事禅」,有进有退;二是「空慧」,宜史巫以通实相;三是「乾慧」,不能固守;四是「出世间禅」,多诸功德;五是「中道正慧」,接別入圆,故无初有终;上是「邪慧」,灭绝功德。
(兑下兑上)
兑:亨,利贞。
〈彖〉曰:兑,说也。刚中而柔外。说以利贞,是以顺乎天而应乎人;说以先民,民忘其劳;说以犯难,民忘其死。说之大,民劝矣哉!
刚中则无情欲偏倚之私;柔外则无暴戾粗浮之气,此说之至正,天地同此一德者也。以此德而先民,民自忘劳;以此德而犯难,民自忘死,即此是说之大。民自劝而胥化于善,非以我劝民也。
〈象〉曰:丽泽兑,君子以朋友讲习。
泽相丽则不枯竭,学有朋则不孤陋。以文会友,讲也;以友辅仁,习也。讲而不习则罔;习而不讲则殆。讲则有言不背于无言;习则无言证契于有言。又讲则即无言为有言;习则即有言成无言矣!
初九:和兑,吉。〈象〉曰:和兑之吉,行未疑也。
刚正无应,和而不同,得「兑」之贞者也,无私故未有疑。
九二:孚兑,吉。悔亡。〈象〉曰:孚兑之吉,信志也。
刚中则诚内形外,自信其志,亦足以取信于天下矣!
六三:来兑,凶。〈象〉曰:来兑之凶,位不当也。
六三为「兑」之主,何以凶哉?「乾」得「坤」之上爻而为「兑」,以阳为体,以阴为用者也。若内无其体,徒欲外袭其用以来取悦于人,则乱义必矣!君子所以恶夫佞者。
九四:商兑,未宁;介疾,有喜。〈象〉曰:九四之喜,有庆也。
九五:孚于剥,有厉。〈象〉曰:孚于剥,位正当也。
阳刚中正,诚内形外之至者也。故不惟可孚于君子,亦可孚于剥正之小人,使彼改恶从善、反邪归正,而「有厉」焉。盖既有其德,又有其位,故化道如此之盛耳。
上六:引兑。〈象〉曰:上六引兑,未光也。
上六亦为「兑」主,然既无其体,惟思以悦引人,则心事亦暧昧矣!三欲来四,上欲引五,其情态同。而三不当位,故凶;上犹得正,故不言凶。
(坎下巽上)
涣:亨,王假有庙,利涉大川,利贞。
悦而后散之,谓公其悦于天下,而不独乐其乐,故「亨」也。既能与民同乐,则上可以悦祖考,故「王假有庙」;远可以悦四夷,故「利涉大川」。而悦不可以不正也,故诫之以「利贞」。
〈彖〉曰:涣,亨。刚来而不穷,柔得位乎外而上同;王假有庙,王乃在中也;利涉大川,乘木有功也。
九二刚来而不穷,六四柔得位乎外而上顺于九五,此能扩充「兑」卦刚中柔外之德,而涣其悦于天下者也,安得不亨?又九五居上卦之中,此「王假有庙」以悦祖考之象;乘「巽」木而涉「坎」水,此远悦四夷决定有功之象,而贞在其中矣!
〈象〉曰:风行水上,涣。先王以享于帝立庙。
风行水上,不劳力而波涛普遍。先王享帝以事天,立庙以事先,尽其一念诚孝,即足以感通天下,恩波亦无不遍矣!故曰「明乎郊社之礼,禘尝之义,治国其如视诸掌乎!」
初六:用拯马壮,吉。〈象〉曰:初六之吉,顺也。
初居「坎」下,受四之风而用「拯」,拯则出水而登陆矣!「坎」于马为美脊,今初六顺于九二,故为「马壮」而「吉」。
九二:涣奔其杌,悔亡。〈象〉曰:涣奔其杌,得愿也。
此正〈彖传〉所谓「刚来而不穷」者也,当涣时而来奔据于杌,卓然安处中流,得其自悦悦他之愿,故「悔亡」。
六三:涣其躬,无悔。〈象〉曰:涣其躬,志在外也。
阴居「坎」体之上,六四上同上九之风而涣之,举体散作波涛以润于物,志在外而不在躬,故「无悔」也。
六四:涣其群,元吉;涣有丘,匪夷所思。〈象〉曰:涣其群,元吉,光大也。
此正〈彖〉所谓「柔得位乎外而上同」者也。阴柔得正,为「巽」之主,上同九五,下无应与,尽涣其群以合于大公,此则天下一家,万物一体,名虽为「涣」,而实乃有丘矣!圣人无己,无所不己,光明正大之道,岂平常思虑所能及哉?
九五:涣汗,其大号;涣,王居无咎。〈象〉曰:王居无咎,正位也。
發大号以与民同悦,如汗之發于中而浃于四体。盖四之涣群,由五为王而居于正位,四乃得上同之,是故大号如汗涣于外,王居正位常在中,故无咎也。
上九:涣其血,去逖出,无咎。〈象〉曰:涣其血,远害也。
(兑下坎上)
节:亨。苦节,不可贞。
水以风而「涣」,以泽而「节」。节则不溃不涸,而可以常润,故「亨」。夫过于涣必竭,故受之以节,然过于节则苦,又岂可常守乎?
〈彖〉曰:节,亨,刚柔分而刚得中。苦节,不可贞,其道穷也。说以行险,当位以节,中正以通,天地节而四时成。节以制度,不伤财,不害民。
「得中」则不苦。苦则穷,穷则不可以处常;不苦则说,说则并可以行险。惟节而当位,斯为中正,惟中正故通而不穷。天有四时,王有制度,皆所谓「中正以通」者也。
〈象〉曰:泽上有水,节。君子以制数度、议德行。
若冕旒、若宗庙、若乐舞、若阶陛、若蓍龟、若爵禄等,皆有其数以为度。制使各得其节,则无过与不及,而不奢不俭。若见君、若事亲、若接宾、若居丧等,皆根乎德以成行。议使各当其节,则无过与不及,而可继可传。如泽节水,称其大小浅深,要使不溃不涸而已。
初九:不出户庭,无咎。〈象〉曰:不出户庭,知通塞也。
节之义亦多矣!或时节、或裁节、或品节、或名节、或樽节、或符节、或节制、或节文、或节限、或节操。今且以时节言之,刚正而居下位,九二塞于其前,故顺时而止,「不出户庭」。既知裁节,则品节、名节皆善矣!复以节制言之,上应六四,水积尚浅,故宜塞使不流也。
九二:不出门庭,凶。〈象〉曰:不出门庭,凶,失时极也。
六三:不节若,则嗟若,无咎。〈象〉曰:不节之嗟,又谁咎也?
若以时节言之,阴不中正,居下之上,又为「悦」主,故始则恣情适意而「不知节若」;后则忧患洊至而徒有「嗟若」,自取其咎,无可以咎谁也。复以节制言之,上对上六,水已泛滥,而泽口不能节之,徒有「嗟若」而已,将谁咎乎?
六四:安节,亨。〈象〉曰:安节之亨,承上道也。
若以时节言之,柔而得正,居大臣位以承圣君,故为「安节」,所谓太平宰相也。复以节制言之,下应初九,塞而不流,任九五、上六之波及于物,而我独享其安,故「亨」。
九五:甘节,吉;往有尚。〈象〉曰:甘节之吉,居位中也。
阳刚中正,居于尊位,所谓当位以节者也。无过不及,故甘而吉;行之无敝,故「往有尚」;自「居位中」,故非失时极之九二所能阻碍。
上六:苦节,贞凶。悔亡。〈象〉曰:苦节贞凶,其道穷也。
若以时节言之,纯阴而居「节」之极,固守不通,故其道既穷,虽正亦凶。彼执为正,实非正也,惟悔而改之则不穷,不穷则凶可亡矣!复以节制言之,水以流下为其节操。六三「兑」口上缺,不能节制,故上六尽其流下之「节」而不稍留,遂至枯竭而为「苦节」,故曰「其道穷也」。
(兑下巽上)
中孚:豚鱼,吉。利涉大川,利贞。
四时有节,故万物信之,而各获生成;数度德行有节,故天下信之,而成其感应。「孚」者,感应契合之谓;「中」者,感应契合之源也。由中而感,故由中而应,如豚鱼之拜风,彼岂有安排布置思议测度也哉?「中孚」而能若豚鱼拜风,则吉矣!然欲致此道,则「利涉大川」而又「利贞」。盖不涉川,不足以尽天下之至变;不利贞,不足以操天下之至恒。不涉川,则不能以境炼心而致用;不利贞,则不能以理融事而立本也。
〈彖〉曰:中孚,柔在内而刚得中,说而巽,孚乃化邦也;豚鱼,吉,信及豚鱼也;利涉大川,乘木舟虚也;中孚以利贞,乃应乎天也。
合全卦而观之,二柔在内,则虚心善顺,毫无暴戾之私;分上下而观之,两刚得中,则笃实真诚,毫无情欲之杂。「兑」悦则感人以和;「巽」顺则入人必洽,故邦不祈化而自化也。「信及豚鱼」,犹言信若豚鱼,盖人心巧智多而机械熟,失无心之感应,不及豚鱼之拜风者多矣!故必信若豚鱼,而后可称「中孚」也。「巽」为木,为舟,浮于泽上,内虚而木坚,故能无物不载,无远不达。人之柔在内如虚舟,刚得中如坚木,斯可历万变而无败也。夫中孚即天下之至贞,惟利贞乃成中孚,此岂勉强造作所成?乃应乎天然之性德耳!试观飓风将作,豚鱼跃波,鱼何心于感风?风何心于应鱼?盖其机则至虚,其理则至实矣!吾人现在一念心性亦复如是,不在内、不在外,不在中间、不在过去,不在现在、不在未来,觅之了不可得,可谓「至虚」。天非此无以为覆、地非此无以为载、日月非此无以为明、鬼神非此无以为灵、万物非此无以生育、圣贤非此无以为道,体物而不可遗,可谓「至实」。夫十方三世之情执本虚,而心体真实,决不可谓之「虚」;天地万物之理体本实,而相同幻梦,决不可谓之「实」。是故柔与刚非二物,内与中非二处也。知乎此者,方可名「贞」,方可「涉川」,方「信及豚鱼」而「吉」矣!
〈象〉曰:泽上有风,中孚,君子以议狱缓死。
泽感而风应,风施而泽受,随感随应,随施随受,此中孚之至也。君子知民之为恶也,盖有出于不得已者焉。如得其情,则哀矜而勿喜,故于狱则议之;功疑惟重,罪疑惟轻也,于死则缓之。与其杀不辜,宁失不经也。如此,则杀一人而天下服,虽死不怨杀者矣!
初九:虞,吉。有他不燕。〈象〉曰:初九虞吉,志未变也。
君子戒慎乎其所不睹、恐惧乎其所不闻,皆是向一念未生前下手,即本体即功夫、即功夫即本体,故能遯世不见知而不悔,而天地位焉、万物育焉,所谓「暗然而日章」者也。才起一念,则名为「他」,则志变而「不燕」矣!小人而无忌惮,行险徼幸,皆从此一念构出,可不虞之于初也哉?「中孚」以天地万物为公,若专应六四,便名「有他」。
九二:鸣鹤在阴,其子和之;吾有好爵,吾与尔靡之。〈象〉曰:其子和之,中心愿也。
刚得中而居二阴之下,此正暗然日章者也。「鹤鸣,子和」,感应并出于天然,岂有安排勉强?故曰「中心愿」也。子无专指,但取同德相孚之人。
六三:得敌,或鼓或罢,或泣或歌。〈象〉曰:或鼓或罢,位不当也。
若以卦体合观,则三与四皆所谓柔在内者也。今以诸爻各论,则六三阴不中正,为「兑」之主,本应上九而彼方登天独鸣,不来相顾,近得六四,敌体同类。故有时欣其所得,则「或鼓」;有时怨其所应,则「或罢」;有时遥忆上九,则「或泣」;有时且娱六四,则「或歌」。皆由无德,不能当位故也。
六四:月几望,马匹亡,无咎。〈象〉曰:马匹亡,绝类上也。
柔而得正,阴德之盛者也,故如「月几望」焉。六三妄欲得我为匹,我必亡其匹,绝其类,乃上合于天地万物,为公之中孚而无咎也。
九五:有孚,挛如;无咎。〈象〉曰:有孚挛如,位正当也。
上九:翰音,登于天,贞凶。〈象〉曰:翰音登于天,何可长也?
(艮下震上)
小过:亨,利贞。可小事,不可大事。飞鸟遗之音,不宜上宜下,大吉。
君子之制数度议德行也。使其节如天地四时,则「豚鱼」亦「信之」矣!夫岂有过也哉?自其不能应乎天者,以「有他」而「不燕」,故过或生焉。然过从求信而生,过则小矣!过生,而圣贤为之补偏救弊,如行过乎恭;丧过乎哀;用过乎俭之类,未免矫枉过正,此亦所谓小过也。
夫求信而成小过,其过可改也,故「亨」;矫枉而为小过,其过可取也,故「亨」。然必要于得正而已矣!贞则小过便成无过;不贞则小过将成大过,是故当小过时,但可为小事以祈复于无过之地,不可更为大事以致酿成不测之虞。譬如飞鸟已过,遗我以音,不宜上而宜下,上则音哑而我不得闻、下则音扬而我得闻之。得闻鸟音,以喻得闻我过而速改焉,则复于无过之地。过小,而吉乃大矣。
〈彖〉曰:小过,小者过而亨也。过以利贞,与时行也。柔得中,是以小事吉也;刚失位而不中,是以不可大事也,有飞鸟之象焉。飞鸟遗之音,不宜上宜下大吉,上逆而下顺也。
小者即小事,小事有过,故仍不失其亨。设大者过,则必利有攸往乃亨矣!惟与时行,故虽过不失其贞。〈彖〉但言「贞」,〈传〉特点出「时、行」二字,正显时当有过,则过乃所以为贞。倘不与时行,虽强欲藏身于无过之地,亦不名为贞也。且人有刚柔二德,任大事则宜用刚,处小事则宜用柔。今此卦柔得其中,得中则能与时行,故「小事吉」。刚失位而不中,不中则不能与时行,故「不可以大事」。且卦体中二阳爻如鸟之背,外各二阴如舒二翼,有似飞鸟之象。鸟若上飞,则风逆而音哑;鸟若下飞,则风顺而音扬也。钱启新曰:「大过,大者过也,曰『刚过而中』;小过,小者过也,曰『柔得中』。其所谓过,皆有余之谓。大成其大,如独立遯世等事;小成其小,如过恭、过哀、过俭等事。初不是过刚过柔,更不是过中,故『大过』之后,受之以『坎』『离』之中;『小过』之后,受之以『既济』『未济』之中。君子以天下与世论,须是『大过』;以家与身论,须是『小过』。『大过』以刚大有余为用,刚中之能事;『小过』以柔小有余为用,柔中之能事。刚中又『巽』『兑』二柔之用;柔中又『震』『艮』二刚之用,都不是过中之过。又匪专以『坎』为刚中,『离』为柔中,故随小大而皆亨。」
〈象〉曰:山上有雷,小过。君子以行过乎恭;丧过乎哀;用过乎俭。
初六:飞鸟以凶。〈象〉曰:飞鸟以凶,不可如何也。
阴不中正,上应九四,宜下而反上者也,凶决不可救矣!
六二:过其祖,遇其妣;不及其君,遇其臣,无咎。〈象〉曰:不及其君,臣不可过也。
设欲上进,则必过九四之祖,遇六五之妣。然两阴不相应,而六二阴柔中正,居于止体,故不复上及六五之君,但遇其九四之臣,以知九四虽臣,而实有德,决不可过故也。二与四同功而异位,故有相遇之理。太公避纣而遇文王,此爻似之。
九三:弗过防之,从或戕之,凶。〈象〉曰:从或戕之,凶如何也?
重刚不中,而应上六。如鸟身不能为主,反随翼而高飞,既弗肯过防闲之,必有从而戕之者矣!其凶何如?
九四:无咎,弗过遇之,往厉必戒,勿用永贞。〈象曰〉:弗过遇之,位不当也;往厉必戒,终不可长也。
九三信其刚正,自以为无咎者也,乃弗防而致戕。九四居位不当,自知其有咎者也,乃周公许其无咎。何哉?盖人惟自见有不足处,方能过于省察。尧舜其犹病诸、文王望道未见、孔子五十学《易》、伯玉寡过未能,皆此意耳!四与初应,故「弗过」而「遇之」,但使初来听命于四,则四为主而「无咎」。设使四往听命于初,则初反为主,喜上而不喜下,初得凶,而四亦甚厉矣!故「必戒」而「勿用」,须是永守其不宜上宜下之贞,乃可长也。
(离下坎上)
既济:亨小,利贞。初吉,终乱。
君子之于事也,恭以济傲;哀以济易;俭以济奢。凡事适得其中,则无不济者矣!无不济故亨,不惟在大,而亦及小,盖无所不亨者也。然安不忘危、存不忘亡、治不忘乱,乃万古之正理。试观舟不覆于龙门而覆于沟渠、马不蹶于羊肠而蹶于平地,岂谓沟渠平地反险于龙门羊肠哉?祸每生于不测,患莫甚于无备故也,故必「利贞」以持之。不然,方其初得既济皆以为吉,终必以此致乱,不可救矣!如水得火济而可饮可用,然设不为之防闲,则火炎而水枯,水决而火灭,不反至于两伤乎?
〈彖〉曰:既济,亨小者,亨也;利贞,刚柔正而位当也;初吉,柔得中也;终止则乱,其道穷也。
小者尚亨,则大者不待言矣。六十四卦,惟此卦刚柔皆当其位,故「贞」。六二柔得其中,为「离」之主,以此济水,水方成用,故「初吉」。然设以为既无不济,便可终止,则必致水决火灭、火炎水枯之乱,或任其火烬水竭,故曰「其道穷也」。
〈象〉曰:水在火上,既济。君子以思患而豫防之。
方其既济,似未有患,患必随至。故君子深思而豫防,即〈彖〉所谓「利贞」者也。《说统》云:「体火上之水以制火而防其溢;体水下之火以济水而防其烈。」
初九:曳其轮,濡其尾,无咎。〈象〉曰:曳其轮,义无咎也。
六二:妇丧其茀,勿逐,七日得。〈象〉曰:七日得,以中道也。
九五阳刚中正而居君位,二以阴柔中正应之,必有小人欲为离间而窃其茀者。二得中道,故安然不寻逐之,惟「勿逐」乃七日自得,逐则失中道而弗得矣!「勿逐」二字,即思患豫防之妙。
九三:高宗伐鬼方,三年克之,小人勿用。〈象〉曰:三年克之,惫也。
以重刚居明极,「高宗伐鬼方」之象也。然且三年克之,困惫甚矣!况刚明未必如高宗者乎?况可用小人以穷兵黩武殃民贼国乎?奈何不思患而豫防之也。
六四:𦈡有衣袽,终日戒。〈象〉曰:终日戒,有所疑也。
九五:东邻杀牛,不如西邻之禴祭,实受其福。〈象〉曰:东邻杀牛,不如西邻之时也;实受其福,吉大来也。
「离」东「坎」西,下卦尽「离」明之用以致济,犹如杀牛。九五以「坎」中刚正之实德而享受之,曾不费力,犹如「禴祭」。盖虽有其德,苟无其时,不能致此;虽有其时,苟无实德,亦不能致此也。而思患豫防之旨,则在以诚不以物中见之。
上六:濡其首,厉。〈象〉曰:濡其首,厉,何可久也?
以阴柔居险之极,在济之终,所谓终止则乱,不能思患豫防者也,如渡水而「濡其首」,不亦危乎?
(坎下离上)
未济,亨;小狐汔济,濡其尾;无攸利。
既有既济,必有未济,以物本不可穷尽故也;既有未济,必当既济,以先之既济原从未济而济故也,是以有亨道焉!然未济而欲求济,须老成、须决断、须首尾一致,倘如「小狐」之「汔济」而「濡其尾」,则无所利矣。
〈彖〉曰:未济,亨,柔得中也;小狐汔济,未出中也;濡其尾,无攸利,不续终也。虽不当位,刚柔应也。
六五之柔得中,所谓老成决断,而能首尾一致者也。未出中,言尚未出险中,此时正赖老成决断之才识,首尾一致之精神,而可「不续终」如小狐乎。然虽不当位,而刚柔相应,则是未济所可以可亨之由。
〈象〉曰:火在水上,未济。君子以慎辨物居方。
物之性不可不辨,方之宜不可不居,故君子必慎之也。如火性炎上、水性润下,此物之不可不辨者也。炎上而又居于上,不已亢乎?是宜居下以济水;润下而又居于下,将安底乎?是宜居上以济火。此方之不可不居者也。如水能制火亦能灭火;火能济水亦能竭水。又水火皆能养人,亦皆能杀人,以例一切诸物无不皆然,辨之可弗详明,居之可弗斟酌耶?
初六:濡其尾,吝。〈象〉曰:濡其尾,亦不知极也。
九二:曳其轮,贞吉。〈象〉曰:九二贞吉,中以行正也。
刚而不过,以此曳轮而行,得济时之正道者也。由其在中,故能行正,可见中与正不是二理。
六三:未济,征凶,利涉大川。〈象〉曰:未济,征凶,位不当也。
阴不中正,才德俱劣,故往必得凶,然时则将出险矣!若能乘舟以涉大川,不徒自恃其力,则险可济也。
九四:贞吉,悔亡。震用伐鬼方,三年有赏于大国。〈象〉曰:贞吉,悔亡,志行也。
刚而不过,如日方升,得济时之德之才之位者也。故「贞吉」而「悔亡」,于以震其大明之用,伐彼幽暗鬼方,三年功成,必有赏于大国矣!济时本隐居所求之志,今得行之。
六五:贞吉,无悔。君子之光,有孚;吉。〈象〉曰:君子之光,其晖吉也。
上九:有孚于饮酒,无咎。濡其首,有孚,失是。〈象〉曰:饮酒濡首,亦不知节也。
周易禅解卷第七
弟子崇存大弘仝募刻
校注
【经文资讯】《嘉兴藏》第 20 册 No. B096 周易禅解
【版本记录】發行日期:2022-01,最后更新:2019-1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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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有妻妾则丰;国有多士则丰;观心有事禅助道则丰。丰则必亨,然非王不足以致丰,丰则可忧,而勿徒忧,但宜如日之明照万汇可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