辩中边论要义
一 依心性本净客尘所染立宗义
心性——心法性——无有不净者——空性 客尘──心法──无有不染者──虚妄分別
此二原不相离以虚妄分別言客尘……又以空性说心性,空虚妄因为空。以此中有空彼亦有此说性空尘染,以不相离,虽欲不染,亦不可得。
虚妄分別可谓之「心」,空性可谓之「心性」,此二原不相离,佛学所言境行果之一切安排,一切建立,无不从此發生。
┌染──依虚妄分別 染净缘起┤ └净──依空性(空性亦名法界,一切净法之因,一切净法由此生也)
《起信论》标宗一心二门,以为染净同出一源,此大错也。
又如转依,旧以为一心之转亦错。此应注意所转之依,非徒言转,转者转换转移,非一法之变化也。
为学之要,应去虚妄显明空性,即舍染取净而已。如不知依据,不知何染何净,安知取舍。
种子==种性==欲 善法——涅槃寂灭(一切善法中至善者即唯涅槃) 善法欲==烦恼寂灭欲==發涅槃心
二 虚妄分別总说义
总者概括三界心心所谓之虚妄分別,今总心心所而言显现。
显现能取有「我」及「了」(第七识,前六识)显现所取有「义」及「有情」(根身器界八识相分)
显现之所依即一切种子识(第八识)
相依执起,非实如是,此可明所取之不实也。能取与所取相待而成,既无实执相,能取如彼之执亦复非真,故能所均不实也。此之谓虚妄分別
三 能所取待余心执是遍计所执义
虚妄分別既是总说,一念之起,诸心心所莫不相关。
此心所现能所取相,自体因缘所生是依他法,若为他心之境,则不实执实,生颠倒相,为遍计法。
虚妄之显现,即依所执名言熏习而起,可谓之待执而现。虚妄之执著,又依显现而起,可谓之待现而执,故两者亦是不离。
依他之能所取,如幻如化,不能谓无;遍计之能所取,龟毛兔角,不能谓有。虚妄分別以是有而不实。《论》言「虚妄分別有,于此二都无」,合而见其自性也。
「虚妄分別有,于此二都无」,此即同于下文「依止虚妄分別境故,说有遍计所执自性;依止虚妄分別性故,说有依他起自性」,实一虚妄分別而已,于自为性,对他为境,同时间事。
本论下文明说遍计所执性无体不可得,但是遍知。依他起始有断义,可知断乃正对依他而言,故《论》颂又云「虚妄分別性,许灭解脱故。」虚妄分別自身是依他,断有何碍。
四 虚妄分別能生长杂染义
虚妄分別通为染法,以染之所由出也。
本论以有支(十二有支)归之于虚妄分別,则尤为特见,推其所本,在《华严》、《十地》经之三界唯心。三界唯心者,即三界由十二有支而成,皆一心所作也。《十地》又据佛所常说「心为法本」等义,可知佛说,无论大小乘等,无一而不归著于心者,本论以心法贯澈始终,并断定其为染法,要可知矣。
五 以空性说心性义
甲.所谓空者乃空实能所取,有实能所取是妄,空实能所取为真,故染净真妄之分,即在于空不空,此义即本论所说「无二」为「空相」也。
乙.心性本具而不显,以有实能所取为障故,空彼则显也。由何而空,于心上空,心空执相则可以显性。故无二(能所取)为一义,而有能所取之无又为一义;亦即二空为一义,二空所显又为一义也。
所谓三性,实因分法与相而言之。相可通,法则不可混。以一切法上皆可有三性相,而三性法则不可乱也。空性之谓心性乃圆成法,妄心之二取空乃圆成相。因心之二空相而显心性之空性法,通途谓之二空所显真如是也。由此可知由染趋净之道无他,借妄上圆成相,引显净上圆成法而已。圆成法自有其圆成相,由相相通而得引显,本论虚妄分別以「二空」为其圆成相,空性以「无二」为其圆成相,此即二相相通。又空性由无二说到有二无,则其引显者也。
六 心性中摄正智二灭义
何以正智为圆成耶?以不颠倒故。
无为法有寂静,有彼所观义。
┌能证道──道即摄正智 寂静┤ └所证灭
正智何以为无为?安慧释以非杂染因缘所为故。本论以正智摄于圆成摄于无为者,以与真如相俱也。真如所缘,正智能缘,两法相待而成,故说真如必及于正智,说真如为圆成为无为,即不能不说正智为圆成为无为也。为心性之空性即圆成无为法异门,概正智于中可不待言。且详析其内容,因虚妄分別灭而得解脱,故有「所证灭」。谁能证耶?有能证智。云何证耶?有所观真如。是即具备三法,通言涅槃三德,大体似之。
以上相品
七 由妄对真以说障义
妄者虚妄分別,真者空性,由妄对真而言其不离,即旧说之谓客尘所染。
本论以障字释染。
障乃对其本身能显,不能显为碍,于本身则无妨。故客尘所染,而心性不失其净。
显不自显由谁显耶?此即三乘道果,因此对道果有碍者一切名障。
障——不出烦恼,所知二障,烦恼障即九结烦恼所知障为不染污无明(与烦恼中染汙无明异)此皆虚妄分別所生。
烦恼,所知为障,亦即可谓虚妄分別为障。此障显空之道果而间接言障空性。
八 由真对妄以说真实义
真妄不离,本颂云「此中唯有空,于彼亦有此」,今由空性对彼虚妄而有真实之义。真实十种差別,根本在三性,根本中根本则为圆成,必待圆成真实以后依他、遍计真实始有安立处。
圆成真实者即空性,云何为根本耶?以二谛言胜义谛真实祇一真圆成,以净智所行而言真实亦祇一圆成。有胜义真实而后有世俗真实(依他,遍计),有净所行真实而后始有道理真实。《厚严经颂》「非不见真如而能了诸行,皆如幻事等,虽有而非真。」真如圆成,诸行依他,不见真如则不了依他。真如不见即真如不显,不成真实;依他不了即依他亦不能成真实;所以根本真实中圆成尤为根本也。依他与圆成不离,所谓「于彼亦有此」圆成以不离依他,名真实,依他亦以不离圆成而后始显,故相随而谓真实也。此由真对妄而说真实,明两者之不离,即旧说之谓「心性本净」。
胜义根本无分別智境,世俗无分別后得智境。世俗以言说为本,后得借言说安立差別,对如幻如化之法则名之依他,对龟毛兔角之法则名之遍计。此等名言,虽世俗所共许,而安立则非世俗所能,故其为世俗,乃胜义世俗,与一般世间依自己名言安立之世间世俗迥异,通言世俗谛,多于此误会,立说乃背驰矣。
又本论之立虚妄分別,乃后得智事,知虚妄分別之有而非真,亦后得智事。后得智之所知者非虚妄分別之法,乃虚妄分別之圆成相,虚妄分別之安立。故本论言「净智所行唯圆成实」又云「胜智之境谓真如」非后得智中尚有此虚妄分別也。后得智知圆成境而有分別安立者,安慧云意在引导众生而入真实,无安立则无由入,故谓之粗真实;若正证真实则无需乎此,故谓之细真实。此二谛之所由立也。因是而谈,云中道者,非依胜义胜义,乃依胜义世俗,即依后得智建立之世俗。故本论云「故说一切法,非空非不空。有无及有故,是则契中道」。有、无空、不空等乃后得智安立,借此引导众生离两边执,趋向真实,以此为道,谓之中道。若就胜义,胜义则无分別,无此等义矣。龙树《中论》颂「因缘所生法,我说即是空;亦名为假名,亦名中道义」。所谓说,所谓名可,见其为世俗。空非自空,乃说为空;假非自假,乃名为假。皆根本智后之安立,故与中边无异。
九 以十真实摄一切佛所说深密义
安立真实,即后得智之方便说法,故一切佛说皆可以真实概之。本论提要归为十类,而以三性真实为纲,凡佛所说真实无不归之三性。故三性为能显,其余为所显。
三性说乃了义说,亦深密说。
三性之原出于般若,《般若经》云「蕴等诸法,有遍计法,有分別法,有法性法」。
了义不了义之別,乃视所对众生能生正解与否,非系于说,乃系于解。三性解义曲当,故为了义,无所容疑。深密以般若教为不了义深密为了义,亦以深密说三性耳。
以上真实品
一〇 以无所得作意而修对治义
今明如何舍妄入真,则应谈修。修以对治说,对治原文为反对之意,指示修习方法,应据反对法也。此非舍妄而去妄,因修习反对起妄之法,则妄不生矣。故对治亦间接说之也。
大乘修对治殊胜方法——用无所得相作意。
作意谓思惟观察,无所得相谓无遍计所执相。遍计出于颠倒分別,由颠倒分別而有烦恼所知诸障,如是妄心相续无有穷已。今以反对而修,便无所执,执因既灭,惑果不生,由此说妄灭、真显。真即在不执著心所缘上显,故作意殊胜。
龙树说空,今说无所得。无所得者,无得遍计。空者空诸戏论,方便有不同耳。
今论无所得方便,即唯识本论所谓入无相方便相。虚妄分別者,因他执而现能所,又执他而现能所。今观能所相空则无所有现无所有执,如是谓之分別不生,如是谓之妄灭。故妄灭本于无所得相也。无所得相非徒无二,亦复是二无,即空性相故。修对治而空性相渐显,由是能入真实也。入有分位,以空性差別分,有不净、净不净、清净三位。净不净者,即显不显也。有位即有果,亦复以此相分。
一一 以无颠倒修菩提分为地前行义
三十七菩提分分为三位(地前、地上见,地上修),四念处至五根五力为地前行,七觉支八道支通地上见修道。地前异生,地上有学无学,地前修颠倒顺无颠倒。无颠倒者,以真实为境之见道,颠倒者凡夫修习之心,用凡夫心而能随顺真实义行者,以其从清净法界等流,多闻熏习而生也。
凡夫初修菩提分从四念处始:身、受、心、法,随举一法,皆可观之为境,皆可观其由识分別,唯识可得,即实境不可得也,此为境无所得智。再以唯识为境,而观所了既无实境,自亦非实,能了故亦不可得,此为识无所得智。能所取既皆无所得,从是推究二取所依之分別。所取不可得者,无所执之所取相,亦无所显之所取相。能取不可得者,无所执之能取相,亦无所显之能取相。所执之实相与所现之幻相相随而起灭故。如是在境识无所得智之中,依他起成为无能所取之唯分別,此即唯识之真义。
唐人乃以为无见相分,但一自证云云,实为大谬。
唯识于后得智境,则谓之唯识性者,即唯识之离言自性,此为唯识法性,故以唯识性別之,真实唯识则指此也。
以上修对治分位得果三品
一二 以法与法界为所缘建立无上乘义
无上乘——以十波罗密为道,无住涅槃为果。
般若者自受法乐,成熟有情。成熟之用全赖后得智,此即从般若开出之后四度也。
十度以所缘而无上,今说所缘为法与法界。法即后得智所安立法;法界即后得智所缘之差別真如,即为安立之所依:一为诸法,一为诸法离言自性,两者不能离也。安立有关对治,有对治即有所治,故虚妄分別等亦复为后得智之所安立也。
法界谓之诸法共相者,此非言唯一法界为诸法之所共,乃说诸法法界无有差別也。故共相者同相,与自相之为別相相对。于后得智中,依法界而施设法,有条不紊,此岂于混沌一法界支离破碎而施设一切哉!如其法界而施设其法,分分如是而施设之,不欲其不为別不可得也。至于根本智,总相以观法界,见其同而泯其异,与此说法界仍是一法,特可从能知方面施以区別,常说一真法界与二空所显则出于此也。一解,根本智总相观,后得智別相观,如入室先由门入,门为总,而室中物则非总,其相固不可混也。
一三 以止观修习正行义
论本以三无上成立无上乘,实止一「行」而已。正行即行之本,法所缘即行之依处,修证即行之果,三者皆行也。
行有六义,义皆相贯而非并列。正说如何行者,在第三修止观,是为最要。此止观行为随法行,谓于当止当观之法、随顺而行也。随止即有无散乱转变行,由散乱而变无散乱,随观即有无颠倒转变行,由颠倒而变无颠倒。无散乱离六散乱,所以令心不离定。无颠倒有十无倒,所以令心依三性而为中道观。
初无倒为文,而从经解即圆成实性——一切止观法皆依于教,教依于文,故文于十无倒为最先。文不离名言,名以诠一切法。遍计所执,依名构画,生诸颠倒;反之圆成实,亦由名得其离言自性,即得法之自相。故观文无倒得名之离言自性,即得圆成实也。十无倒、全依三性观,大都如此。由此等观行于中道,故论次以离二边行,明其所为行即十波罗密;以止观行,则止观应通于十波罗密。
【经文资讯】《吕澂著作集》第 C03 册 No. LC03n0003 西藏佛学原论及佛学论著选集
【版本记录】發行日期:2022-01,最后更新:2020-1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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