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 二法三法發趣之释
于二法三法發趣,「缘因.善法而因.善法从因缘生」者,由唯提出如是之问而略说。然由「缘善.无贪而无嗔.无痴」等之论法,应可广说。依前所说之理趣,「得知假如不说」,其意思是不说一句或一缘。然而凡如是所略说者应知如是之所作。
因为结合因二法与善句,于相缘分,依顺与逆者说一切可得之缘,但不说顺逆、逆顺之论法及俱生分等,惟说「如相缘分应广说」。
于问分,问而不答,惟作缘之提出,说依顺逆可得之诸缘。而且,如善句与如[P.667]是之不善.无记句与因二法相结合,说「因.善二法三法应广说」。
其次,依「因.乐受相应法」等之论法,而说因.受二法三法等二十一之二法三法。然而,名因是有见有对或非无见有对,是故因句与有见有对.无见有对句不相结合。如是应得顺,因二法与二十二之三法相结合,再者,是等以有因二法为始而以有诤二法为终,与一切之二法相结合。
此中,其各句不能与各句相结合者,言其各別于本文乃不可得。如此于此处一之二法与二十二之三法相结合,再与他〔之二法〕与二十二〔之三法〕,他〔之二法〕与二十二〔之三法〕,如是顺序于百之二法中得与二法句及二十二之三法相结合,如是取得二十二之三法而说摄入百之二法中,名二法三法。此中,于各別之个处以示论法而于本文所省略之个处,应知顺已述之论法而广说。
[P.668]第八 三法二法發趣之释
于三法二法發趣,亦「缘善.因法而善.因法从因缘生」唯提出问而说。
此中,如先相结合因二法与善句,依一切缘于一切分而如略说。如是于此处与善三法相结合,依一切缘于一切分而略说。而且,如因句,如是非因句亦与善三法相结合,以善三法因二法而终。
其次,依「乐受相应因法」等之论法,而说受三法因二法等二十一之三法二法。如是二十二之三法与因二法相结合,复以是等〔三法〕与有因二法为始有诤二法为终之一切二法如实得以结合。于此处,各別不相结合之句,于各別之本文中被置弃。如是取百之二法而说摄入二十二之三法中,名为三法二法發趣。于此处亦依各別之论法,本文所略说者,应知由各別之论法而广说。
[P.669]第九 三法三法發趣之释
于三法三法發趣,亦「缘善.乐受相应法而善.乐受相应法从因缘生」唯提出问而略说。
而于此处以善三法与受三法等,又以受三法等与善三法〔相结合〕,如是同于三法中摄入三法。各各不相结合之句得如实舍去,于一切缘说分与〔问数〕算法,是故,而知彼等善考察本文。然,如应知以善三法与受三法等,及以受三法与〔其善三法〕相结合。余一一之三法,应知余者与彼等相结合。
第十 二法二法發趣之释
于二法二法發趣,亦「缘因有因法而因有因法从因缘生」唯提出问而略说。
于处,以因二法与有因二法等、或以有因二法等与〔其因二法〕相结合。又,以一一之二法与其余、其余与彼等顺次相结合。因此,此之二法二法發趣与名二法中者而说摄入二法而说之。是故,于此处应知一切之二法与俱一切之二法相结合。[P.670]然而,本文所省略且将各不相结合之句即弃之不说。
第十一 顺發趣之释
以上
依注释所说之偈颂,于所明法顺發趣之六论法为终。尚且此中由缘于一一之發趣有一一顺等之四种论法,如是,依〔顺之〕一法门,以二十四之论法庄严顺發趣应知之。
第十二 逆發趣之释
现依善等句之否定,法逆性之〔其〕故而得名,为说逆發趣,以「缘非善法而非善法从因缘生」等为始。
[P.671]此中,「缘非善法」者是遮善之缘,而「非善法生」者是遮善之出生,是故「缘不善.无记之一蕴而不善.无记之三蕴与心等起之色」,依如是等之论法,于此处之问答应知之。
然,于各缘所得之〔问〕数者,于本文如实叙述。又,一切答之相等诸分亦显示于此。是故,于此处完全依上来所说之理趣,其考察而顺本文应知之。然而,于二法發趣、二法三法發趣、三法二法發趣、三法三法發趣、二法二法發趣,亦如于此处。以上为
依于注释所说之偈颂,于所明法逆發趣之六论法所广说。尚且,此中由缘一一之發趣有各各顺等之四种论法,如是,依〔逆之〕一法门,以二十四论法庄严逆發趣应知之。
[P.672]第十三 顺逆發趣之释
今于对善等之诸法,不遮缘法而缘生者,为示依遮善等之性,依法之顺逆性所得之顺逆發趣,而「缘善法而非善法从因缘生」等为始。
此中,认为「缘善法」者即是善缘,「非善法生」者是否定。是故,依「缘善之〔四〕蕴而心等起之色」等之论法,以示其答。即观察其全本文而应善考究之。因为,一切与其相等者,或一切于其所得者,又于是等之缘是等之答数,一切皆所示于本文,是故此处之义即如之本文。又如于此处,于二法發趣等亦如是。以上为
依于注释所说之偈颂,于所明法逆顺發趣之六论法为终。然而此中,对于缘一[P.673]一之發趣,有各各顺等之四种论法,如是依逆顺發趣是依一法门,依二十四之论法所庄严应知之。
第十四 逆顺發趣之释
今或于善等之法是否定缘法而所缘生者不否定不善等性,依法之逆顺性所得以示逆顺性,缘非善法而不善乃从因缘生等为始。
此中,「缘非善法」者,是否定善缘。「不善法生」者,是认为不善之生。如何非善是不善或无记,而且若作其俱生缘所生之善者,是故,依不善、无记而说。此中缘不善之一蕴而三蕴与心等起之色,如是缘非善法而答应知之。
然,言「无记法从因缘生」之此问,是缘异熟无记、唯作无记之一蕴而三蕴与心等起之色所答同。以上于一切问而不答者顺于义而答,所答者乃现于本文而答。于[P.674]一一之三法二法,分类缘数种类之一切,是上来顺其理趣之所说应知之。以上为
依于注释所说偈颂,于所明法逆顺發趣之六论法为终。然,此中,对缘于一一之發趣各各有顺等之各四论法,如是逆顺發趣是依一法门由二十四之论法所庄严应知之。
后之释
如是,依法顺等之四發趣,依于一一二十四之论法,而有九十六论法。此中,〔且〕若不取缘之论法,于一一之發趣,依二法三法等各六种论法,依二十四论法而庄严發趣大论是应知之。
然任何人,依善所缘法.不善所缘法等之论法而名为建立所缘论母,依「善所缘[P.675]法是依善所缘法之因缘为缘」等之论法而说名为所缘發趣,更依触等而提出名为触發趣之说。然而,于本文中亦于注释中所不见,且于此处不令思议。然而于此处,唯依结集能上之本文而作释是应知之。以上为
以上为
以上大發趣论释终。
依最上清净、信、觉、精进而庄严,集聚戒行、平、和等之德行,得予彻底理解自宗他宗,具足智慧与明晰,于三藏作种种之学习,于大师之教及注释,显示无缺之智,为大文法家;音节善而生乐,出最大语,具足音色,适切考虑而语,优美使用语言,为大诗人;随伴發达无碍解,庄严六通无碍解等类之德,善安住于上人法,發辉上座之传统,智者等住于大寺,庄严长老等之传统,极广大清净之智者,依觉音与诸师取名之长老,此全阿毘昙之注释所作皆完成。
以上后之释终。
名为第一义解明,界论等五轮之注释终。
【经文资讯】《汉译南传大藏经》第 60 册 No. 29 發趣论(第11卷-第12卷)
【版本记录】發行日期:2022-01,最后更新:2020-0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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