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住毘婆沙论卷第四

调伏心品第七

问曰:

如上品说:「三發心必成,余四不必成。」云何为成?云何不成?

答曰:

若菩萨發菩提心,行失菩提心法,是则不成;若行不失菩提心法,是则必成。

是故偈说:

菩萨应远离,  失菩提心法;
应一心修行,  不失菩提法。

「远离」,名除灭恶法,不令入心;若入,疾灭。

「失」,名若今世、若后世忘菩提心,不复随顺修行——应远离如是法。

若不失菩提法、不忘菩提心,应常一心勤行。

问曰:

何等法失菩提心?

答曰:

一、不敬重法,  二、有憍慢心,
三、妄语无实,  四、不敬知识。

有是四法者,若于今世死时、若次后世,则忘失菩提心,不能自知我是菩萨,不复發愿,菩萨行法不复在前。

不恭敬法者:法,名诸佛所说上、中、下乘。取要言之,是诸佛如来所用教法。于此法中不恭敬、供养、尊重、赞叹;不生希有想、难得想、宝物想、满愿想,是法能失菩提心。

慢心者:自高其心,未得谓得、未证谓证空、无相、无愿,若无生忍法,若六波罗蜜,若菩萨十地,如是等及诸余从修生者,于此法中未得谓得。

妄语者:有属突吉罗,有属波夜提,有属偷兰遮,有属僧伽婆尸沙,有属波罗夷。

或有人言:有第六妄语,是妄语心生忏悔。

上五妄语,初轻后重;第六者最轻。

属波罗夷者:自无过人法,若口言,若形示,趣以方便,现有此德。

属僧伽婆尸沙者:若口言,若形示,于彼比丘四事中,以一一有根、无根事谤。

属偷兰遮者:欲以有根、无根事谤而说不成。

属波夜提者:以无根僧伽婆尸沙事谤。

属突吉罗者:除入四种罪,余妄语是。

自心除灭者:若说戒时,自知有小罪,不得向他说,即自心悔。

问曰:

是妄语者但在比丘,不在白衣。而此论通在家、出家?

答曰:

凡知事实尔,而异知说者,此论中说是总相妄语,以有众生分別故、事分別故、时分別故、五众罪分別故、住处分別故,则有轻重。虽轻妄语,习久则重,能失菩提心。

众生分別者:断善根、邪见者,及余深烦恼者,是则为重。

事分別者:若说过人法、破僧是。

时分別者:出家人妄语,则重。

五众罪分別者:如波罗夷、僧伽婆尸沙罪则重。

住处分別者:僧中妄语,若证时则重。

不恭敬善知识者:不生恭敬、畏难想。

多行此四法,则失菩提心。

问曰:

但是四法能失菩提心?更有余法?

答曰:

悋惜最要法,  贪乐于小乘,
谤毁诸菩萨,  轻贱坐禅者。

悋惜要法者:师所知甚深难得之义,多所利者贪著利养,恐与己等故,秘惜不说。

贪乐小乘者:不得大乘滋味故,贪乐二乘。

谤诸菩萨者:无罪而言有罪,名为谤。「菩萨」义先已说。此人无过而妄加其罪,若实有罪而论说者,此虽有罪,比前为轻。何以故?《经》说:「诸菩萨若实有罪,若无有罪,皆不应说。」

轻贱坐禅者:若在家、出家,为断诸烦恼故,勤行精进,为遮一切烦恼,集助佛道法。此人或不善论议、或无才辩、或无重威德,无智之人而轻贱之,则得重罪。

复次,若于善知识,其心怀结恨,亦有谄曲心,贪诸利养等。

善知识义:先已说。

于此教化说法者生嫌恨心,如嫌父母,得重罪。

谄者,心佞媚。

曲者,身、口业现有所作。

贪利养等者,贪著利、乐、称誉。以此法坏质直心故,不能深起善根;如恶色染衣,更不受好色。

复次——

不觉诸魔事,  菩提心劣弱;
业障及法障,  亦失菩提心。

不觉魔事者:若不知诸魔事,则不能制伏;若不制伏,则失菩提心。

问曰:

何等是诸魔事?

答曰:

说应布施、持戒、忍辱、精进、禅定、智慧波罗蜜时,及说大乘所摄深义时,不疾乐说。

若乐说,于其中间,余缘散乱。若书读、解说、论议、听受等,慠慢自大,其心散乱,缘想余事,妄念戏笑。

互相讥论,两不和合,不能通达实义,从座而去,作是念:「我于此中,无有受记,心不清净。亦不说我城邑、聚落、居家生处。」是故不欲闻法,不得滋味,从座而去。

舍大乘所说诸波罗蜜,及于声闻、辟支佛自调度经中求萨婆若。

若书读、解说、听受等时,欲乐说余种种事,破散般若波罗蜜。所谓说方国聚落、城邑园林、帅事贼事、兵甲器仗、憎爱苦乐、父母兄弟、男女妻子、衣服饮食、卧具医药、资生之物,心则散乱,失般若波罗蜜。

又说:贪恚痴、怨家亲属、好时恶时、歌舞伎乐、忧愁戏笑、经书文颂、往世古事、国主帝王、地水火风、五欲富贵、及利养等世间诸事,令心喜悦。

若魔化作比丘、比丘尼形,以声闻、辟支佛经因缘令得,而作是言:「汝应习学是经,舍本所习。」

听法之人,不乐听受;说法者,其心懈怠,各有余缘。

听者须法,而说者欲至余方。说者乐说,而听者欲至余方。

说者多欲,贪诸利养;听者无有与心。

听者信心,乐欲闻法,而说者不乐为说。说者乐说,听者不乐。

或时有说:「地狱诸苦,不如此身尽苦,早取涅槃,是最为利。」

说:「畜生无量苦恼,饿鬼、阿修罗种种过恶。」

说:「诸生死多有忧患,汝于此身,早取涅槃,是最为利。」

又称赞世间尊贵富乐,称赞色、无色界功德快善,生此中者,是为大利。

称赞须陀洹乃至阿罗汉果功德之利:「汝于此身证此诸果,是汝大利。」

又说法者乐于眷属,听法者不欲随从。

说法者欲至饥乱不安隐国土,语听者言:「汝今何用随我至此诸国。」即生厌懈,而不随逐。

说法者贵敬檀越,数行问讯,使听法者不得听受。

于深法中令生疑惑:「此非诸佛所说经法,我所说者是佛经法。若菩萨能行是法,得证实际。」

如是等,种种因缘,两不和合。当知是等,悉是魔事。

取要言之,于一切善法有障阂者,皆是魔事。

菩提心劣弱者:诸烦恼有力故,道心劣弱,无有势力,于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志愿永绝。

业障者:虽有种种业障?此中说能令求大乘人退转者是。

法障者:乐行不善法。恶空、无相、无愿及诸波罗蜜等诸深妙法。

如是四法能失菩提心。

复次——

许施师而诳,  其罪甚深重;
人无有疑悔,  强令生疑悔;
信乐大乘者,  深加重嗔恚,
呵骂说恶名,  处处广流布;
于诸共事中,  心多行谄曲。
如此四黑法,  则失菩提心。

施师不与者:应施师物,若许、若未许,而后不与。若与,非时与、非处与、不如法与——此是世间外道法。佛法中从师得经法,若有财物,供养法故,则以与师,若无无咎。

无有疑悔,令生疑悔者:此人实不破戒,有少罪相而言大罪;若破正命威仪、若破正见,皆令生疑悔。

嗔大乘人者:有人乘大乘、无上乘、如来乘、大人乘、一切智人乘,乃至初發心者,于此人中,深生嗔恚,呵骂讥论,说其恶名,令广流布。

共事谄曲心者:于和上、阿阇梨、诸善知识所,不以直心亲近,习行曲心故。乃至未曾所识,亦行谄曲。

四黑法者:「黑」,名垢秽不净,能失菩提心。如说:

转此五四法,  世世修善行;
如是则不失,  无上菩提心。

五四合为二十法,是失菩提心。转此法,修习行,世世不忘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心。

转者:转上五四法,所谓恭敬法、破慢心、远离妄语、深尊重善知识。余应如是知。

问曰:

以何等法世世增长菩提愿?又后复能更發大愿?

答曰:

乃至失身命,  转轮圣王位;
于此尚不应,  妄语行谄曲。
能令诸世间,  一切众生类,
于诸菩萨众,  而生恭敬心。
若有人能行,  如是之善法,
世世得增长,  无上菩提愿。

菩萨以是法,世世增长菩提愿,又复能生清净大愿。

若以实语故,死失转轮王位,及失天王位,犹应实说,不应妄语,况小因缘,而不实语。

又于眷属及诸外人离于谄曲。

又从初發心已来,一切菩萨生恭敬心,尊重称赞,如佛无异。

又当随力令住大乘。

阿惟越致相品第八

问曰:

是诸菩萨有二种:一、惟越致,二、阿惟越致。应说其相是惟越致?是阿惟越致?

答曰:

等心于众生,  不嫉他利养,
乃至失身命,  不说法师过,
信乐深妙法,  不贪于恭敬,
具足此五法,  是阿惟越致。

等心众生者:众生六道所摄,于上、中、下,心无差別,是名阿惟越致。

问曰:

如说:「于诸佛菩萨,应生第一敬心。余则不尔!」又言:「亲近诸佛菩萨,恭敬供养。余亦不尔!」云何言:「于一切众生,等心无二」?

答曰:

说各有义,不应疑难。于众生等心者,若有众生视菩萨如怨贼,有视如父母,有视如中人,于此三种众生中,等心利益,欲度脱故,无有差別。是故汝不应致难。

不嫉他利养者:若他得衣服、饮食、卧具、医药、房舍、产业、金银、珍宝、村邑、聚落、国城、男女等,于此施中,不生嫉妬,又不怀恨,而心欣悦。

不说法师过者:若有人说应大乘空、无相、无作法,若六波罗蜜,若四功德处,若菩萨十地等诸大乘法,乃至失命因缘尚不出其过恶,何况加诸恶事!

信乐深妙法者:「深法」,名空、无相、无愿及诸深经——如般若波罗蜜、菩萨藏等。于此法一心信乐、无所疑惑;于余事中,无如是乐,于深经中得滋味故。

不贪恭敬者:通达诸法实相故,于名誉毁辱、利与不利,等无有异。

具此五法者,如上所说,于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不退转、不懈废,是名阿惟越致。

与此相违,名惟越致。

是惟越致菩萨有二种:或败坏者、或渐渐转进得阿惟越致。

问曰:

所说败坏者,其相云何?

答曰:

若无有志干,  好乐下劣法,
深著名利养,  其心不端直,
悋护于他家,  不信乐空法,
但贵诸言说,  是名败坏相。

无有志干者:颜貌无色,威德浅薄。

问曰:

非以身相、威德是阿惟越致相,而作此说,是何谓耶?

答曰:

斯言有谓,不应致疑。我说「内有功德故,身有威德」,不但说身色、颜貌端正而已。「志干」者,所谓威德势力。若有人能修集善法、除灭恶法,于此事中有力,名为「志干」。虽复身若天王,光如日月,若不能修集善法、除灭恶法者,名为「无志干」也;虽复身色丑陋,形如饿鬼,能修善除恶,乃名为「志干」耳,是故汝难非也。

好乐下劣法者:除佛乘已,余乘比于佛乘,小劣不如故,名为下,非以恶也;其余恶事亦名为下。

二乘所得,于佛为下耳。俱出世间,入无余涅槃故,不名为恶。是故若人远离佛乘,信乐二乘,是为乐下法。是人虽乐上事,以信乐二乘,远离大乘故,亦名乐下法。

复次,「下」,名恶事,所谓五欲。又断常等六十二见,一切外道论议,一切增长生死,是为下法。行此法故,名为乐下法。

深著名利者:于布施财利,供养称赞事中,深心系念,善为方便,不得清净法味故,贪乐此事。

心不端直者:其性谄曲,喜行欺诳。

悋护他家者:是人随所入家,见有余人得利养、恭敬、赞叹,即生嫉妬、忧愁、不悦。心不清净,计我深故,贪著利养,生嫉妬心,嫌恨檀越。

不信乐空法者:诸佛三种说空法,所谓三解脱门。于此空法,不信、不乐、不以为贵,心不通达故。

但贵言说者:但乐言辞,不能如说修行;但有口说,不能信解诸法,得其趣味,是名「败坏相」。

若人發菩提心,有如是相者,当知是败坏菩萨。「败坏」,名不调顺。譬如最弊恶马,名为败坏,但有马名,无有马用。败坏菩萨亦如是,但有空名,无有实行。若人不欲作败坏菩萨者,当除恶法,随法受名。

问曰:

汝说:「在惟越致地中,有二种菩萨:一者、败坏菩萨,二者、渐渐精进后得阿惟越致。」败坏菩萨已解说;渐渐精进后得阿惟越致者,今可解说。

答曰:

菩萨不得我,  亦不得众生,
不分別说法,  亦不得菩提,
不以相见佛。  以此五功德,
得名大菩萨,  成阿惟越致。

菩萨行此五功德,直至阿惟越致。

不得我者,离我著故。是菩萨于内外、五阴、十二入、十八界中,求我不可得。作是念:

若阴是我者,  我即生灭相;
云何当以受,  而即作受者?
若离阴有我,  阴外应可得;
云何当以受,  而异于受者?
若我有五阴,  我即离五阴,
如世间常言,  牛异于牛主;
异物共合故,  此事名为有,
是故我有阴,  我即异于阴。
若阴中有我,  如房中有人、
如床上听者,  我应异于阴。
若我中有阴,  如器中有果、
如乳中有蝇,  阴则异于我。
如可然非然,  不离可然然,
然无有可然,  然可然中无;
我非阴离阴,  我亦无有阴,
五阴中无我,  我中无五阴;
如是染染者,  烦恼烦恼者,
一切瓶衣等,  皆当如是知。
若说我有定,  及诸法异相,
当知如是人,  不得佛法味。

菩萨如是思惟,即离我见;远离我见故,则不得我。

不得众生者:众生名异于菩萨者,离贪、我见故,作是念:「若他人实有我者,彼可为他,因有我故,以彼为他,而实求我不可得。彼亦不可得故,无彼亦无我,是故菩萨亦不得彼。」

不分別说法者:是菩萨信解一切法不二故,无差別故,一相故。

作是念:「一切法皆从邪忆想分別生,虚妄欺诳。」是菩萨灭诸分別,无诸衰恼。即入无上、第一义因缘法,不随他慧。

实性则非有,  亦复非是无,
非亦有亦无,  非非有非无。
亦非有文字,  亦不离文字,
如是实义者,  终不可得说。
言者、可言、言,  是皆寂灭相,
若性寂灭者,  非有亦非无。
为欲说何事,  为以何言说,
云何有智人,  而与言者言。
若诸法性空,  诸法即无生,
随以何法空,  是法不可说。
不得不有言,  假言以说空,
实义亦非空,  亦复非不空,
亦非空不空,  非非空不空,
非虚亦非实,  非说非不说。
而实无所有,  亦非无所有,
是为悉舍离,  诸所有分別。
因及从因生,  如是一切法,
皆是寂灭相,  无取亦无舍。
无灰衣不净,  灰亦还污衣,
非言不宣实,  言说则有过。

菩萨如是观,信解通达;于说法中,无所分別。

不得菩提者:是菩萨信解空法故,如凡夫所得菩提,不如是得。

作是念:

佛不得菩提,  非佛亦不得,
诸果及余法,  皆亦复如是。
有佛有菩提,  佛得即为常,
无佛无菩提,  不得则断灭。
离佛无菩提,  离菩提无佛,
若一异不成,  云何有和合?
凡诸一切法,  以异故有合,
菩提不异佛,  是故二无合。
佛及与菩提,  异共俱不成,
离二更无三,  云何而得成?
是故佛寂灭,  菩提亦寂灭,
是二寂灭故,  一切皆寂灭。

不以相见佛者:是菩萨信解通达无相法。作是念:

一切若无相,  一切即有相,
寂灭是无相,  即为是有相。
若观无相法,  无相即为相,
若言修无相,  即非修无相。
若舍诸贪著,  名之为无相,
取是舍贪相,  则为无解脱。
凡以有取故,  因取而有舍,
谁取取何事,  名之以为舍。
取者所用取,  及以可取法,
共离俱不有,  是皆名寂灭。
若法相因成,  是即为无性,
若无有性者,  此即无有相。
若法无有性,  此即无相者;
云何言无性,  即为是无相。
若用有与无,  亦遮亦应听,
虽言心不著,  是则无有过。
何处先有法,  而后不灭者,
何处先有然,  而后有灭者。
是有相寂灭,  同无相寂灭,
是故寂灭语,  及寂灭语者。
先亦非寂灭,  亦非不寂灭,
亦非寂不寂,  非非寂不寂。

是菩萨如是通达无相慧故,无有疑悔。不以色相见佛,不以受、想、行、识相见佛。

问曰:

云何不以色相见佛?不以受、想、行、识相见佛?

答曰:

非色是佛,非受、想、行、识是佛。

非离色有佛,非离受、想、行、识有佛。

非佛有色,非佛有受、想、行、识。

非色中有佛,非受、想、行、识中有佛。

非佛中有色,非佛中有受、想、行、识。

菩萨于此五种中不取相,得至阿惟越致地。

问曰:

已知得此法是阿惟越致,阿惟越致有何相貌?

答曰:

《般若》已广说,  阿惟越致相。

若菩萨观凡夫地、声闻地、辟支佛地、佛地,不二、不分別、无有疑悔。当知是阿惟越致。

阿惟越致有所言说,皆有利益。

不观他人长短好丑。

不悕望外道沙门有所言说,应知即知,应见便见。

不礼事余天。不以华香、幡盖供养。

不宗事余师。

不堕恶道。

不受女身。

常自修十善道,亦教他令行,常以善法示教利喜。乃至梦中不舍十善道,不行十不善道。

身口意业所种善根,皆为安乐度脱众生。

所得果报与众生共。

若闻深法不生疑悔。

少于语言;利安语、和悦语、柔软语。

少于眠睡,行来进止,心不散乱。威仪庠雅,忆念坚固。

身无诸虫。

衣服卧具,净洁无垢。

身心清净,闲静少事。

心不谄曲,不怀悭嫉。

不贵利养、衣服、饮食、卧具、医药、资生之物。

于深法中,无所诤竞。一心听法,常欲在前。以此福德,具足诸波罗蜜。于世技术,与众殊绝。观一切法,皆顺法性。

乃至恶魔变现八大地狱,化作菩萨而语之言:「汝若不舍菩提心者,当生此中。」见是怖畏,而心不舍。恶魔复言:「摩诃衍经非佛所说。」闻是语时,心无有异,常依法相,不随于他。

于生死苦恼,而无惊畏。闻菩萨于阿僧祇劫修集善根而退转者,其心不没。又闻菩萨退为阿罗汉,得诸禅定,说法度人,心亦不退。

常能觉知一切魔事。若闻「萨波若空,大乘十地亦空,可度众生亦空,诸法无所有亦如虚空」。若闻如是惑乱其心,欲令退转、疲厌、懈废;而是菩萨倍加精进,深行慈悲。

意若欲入初禅、第二、第三、第四禅,而不随禅生,还起欲界法。

除破憍慢,不贵称赞,心无嗔碍。

若在居家,不染著五欲。以厌离心受,如病服药。

不以邪命自活。不以自活因缘,恼乱于他。

但为众生得安乐故,处在居家。

密迹金刚常随侍卫,人及非人不能坏乱。

诸根具足,无所缺少。

不为呪术、恶药、伏人害物。

不好鬪诤。

不自高身,不卑他人。

不占相吉凶。

不乐说众事,所谓帝王、臣民、国土、疆界,战鬪、器仗、衣物、酒食,女人事、古昔事、大海中事。如是等事,悉不乐说。

不往观听歌舞伎乐。

但乐说应诸波罗蜜义。乐说应诸波罗蜜法,令得增益。

离诸鬪讼。

常愿见佛,闻他方现在有佛,愿欲往生。

常生中国。

终不自疑:我是阿惟越致?非阿惟越致?决定自知是阿惟越致。种种魔事,觉而不随。乃至转身不生声闻、辟支佛心。

乃至恶魔现作佛身,语言:「汝应证阿罗汉,我今为汝说法,即于此中成阿罗汉」,亦不信受。

为护法故,不惜身命,常行精进。

若说法时,无有疑难,无有阙失。

如是等事,名阿惟越致相。能成就此相者,当知是阿惟越致。

或有未具足者,何者是?未久入阿惟越致地者。随后诸地,修集善根,随善根转深故,得是阿惟越致相。

十住毘婆沙论卷第四


校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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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1] 生【CB】【丽-CB】,性【大】(cf. K16n0584_p0696c17)
[A2] 则【CB】【丽-CB】,即【大】(cf. K16n0584_p0697a09)

引用: 《十住毘婆沙论》卷4,CBETA T1521,半山经藏 https://book.bshf.org.cn/reader/T15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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