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章 中观之诸法实相

第一节 总说

法相即诸法的相状义相与体相欲于诸法得如实知即应于诸法相作透彻的观察阿毘昙即是以智慧审观诸法的自相共相如《阿毘昙心论》發端就说「能知诸法自相共相名为佛」所以说佛有两种智总相智是知诸法共相的別相智是知诸法自相的佛弟子随佛修学于诸法作事理的深广观察其后即成为论藏所以说阿毘达磨(论藏)不违法相顺法相而知其甚深广大从来学者对于诸法的考察主要的是自相共相此外即诸法的相应不相应相摄不相摄因相缘相果相或加上成就不成就这都是法相《法华经》说「唯佛与佛乃能究尽诸法实相所谓诸法如是相如是性如是体如是力如是作如是因如是缘如是果如是报如是本末究竟等」就是说佛才能如实而知诸法的性果等法相这十者在世亲的《法华经论》和旧译的《正法华经》都只说有六种罗什法师的译有十种可能是根据的梵本不同这如龙树《大智度论》卷三二说「一一法有九种」九种是法(即相)限碍开通方便卷三三说到业所作凡七相卷二七说到性因缘果报凡七相由此比类观察可知《法华经》的十相实有所据在印度对于法相的观察就有多少差別的这裡可以分三类来观察(一)(二)(三)三类以外《法华经》有本末究竟这是穷源竟委的意思《大智度论》卷三二有限碍开通方便与台宗十法成乘中的「通塞」相近卷二七又多说得失二种无论是说性说相乃至因果都是就某某法而作如是观察的离开了存在的事实这些相都无从安立古代阿毘昙论师即是侧重一一法上一一相之考察的然而这九相或十相所以应作如此观察者即因为这些是法法所共有的存在于时空而变动不居者必然具备这些所以这些即是诸法共通的法则现在即从这诸法的法则去说明当然佛所了知的不仅是此共通的法则而已

第二节 性

相二名在佛法中是可以互用的性可以名为相相也可以名为性如《大智度论》卷三一说性有二种总性別性又说相有二种总相別相虽说性说相而内容是同一的如《解深密经》说遍计所执相依他起相圆成实相而余处则称为遍计所执性依他起性圆成实性故性相不妨互用如《大智度论》卷三一「性相有何等异答曰有人言其实无异名有差別但若性相合说在一起则应该有它的不同含义所以又「有人言相小有差別性言其体相言可识性指诸法体性相指诸法样相又依论说体性是内在的相貌是外现的又性是久远的末后的相是新近的初起的「性」「相」两相含义极多这裡且略辨四类

约初后(远近)论性相《大智度论》卷六七「是相积习成性譬如人嗔日习不已则成恶性我们的思想行为起初或善或恶或贪或嗔即是相如不断的起作久后会积习成性等到习以成性常人不了每以为本性如此佛说众生有贪性人嗔性人痴性人等这都由久久积习而成性的并非有定善定恶的本性《大智度论》卷三一「如人喜作诸恶故名为恶性好集善事故名为善性如《十力经》中说佛知世间种种性佛以种种界(即性)智力知众生根性等不同俗谓「江山易改禀性难移」这不过是说习久成性从串习而成为自然而然的不容易改换而已人生下来受父母的教养和师友的熏陶社会的影响不同养成多少不同的性格或是因为宿因善恶的潜力或生理机能的差別成为不同的性格嗜欲等这些都是积渐而成的不但人的性格如此一切法也是如此的因为一切法无不表现在时间中依幻论幻有时间相即不无前前后后的相续性前前的对于后后的有影响即有熏习相虽不即是性但由不断的起作即由相的积习而成性从微至著从小到大都有此由相而成性的意义所以性不是固定的本然如此的依中观说人之流转六趣都因熏习的善恶而定其升降的凡夫如此菩萨等圣贤也如此无不是由积渐而成有人说佛性人人本具还有约无漏种子说某些人有佛性某些人无佛性这都是因中有果论者依中观说众生没有不可以成佛的以众生无决定性故这是说生天为人都没有定性都是由行业的积习而成等到积习到成为必然之势也可以称之为性但没有本来如此的定性所以遇善习善可升天遇恶习恶即堕地狱乃至见佛闻法积习熏修可以成佛《中论观四谛品》说「虽复勤精进修行菩提道若先非佛性不应得成佛论中的意思是说如执诸法实有那就凡性圣性两不相干那么众生既都是凡夫性——异生性不是圣性没有佛性即使精进修行也就没有成佛的可能了其实不然众生虽是凡夫以无凡夫的定性故遇善缘而习善發菩提心修菩萨行就可以久习成佛《法华经》说「知法常无性佛种从缘起是故说一乘」也是此义古德为佛性本有的教说所惑颠倒解说以为龙树也是主张要先有佛性才可以成佛的我早就怀疑后来在北碚访问藏译才知是古德的错解论文是龙树评破萨婆多部固执实有性的善性恶性无不从积久成性中来无天生的弥勒也没有自然的释迦不过是缘起法中由于久久积习渐成为强有力的作用而有非此不可之势常人不知缘起偏执自性有所以将积渐成性为本性或习性以外另立本性性虽有自尔的不变的意思但不过是相对的能在未遇特殊情况及未有另一积习成性时可以维持此必然的性质及其倾向

约内外说性相《大智度论》卷三一「相不定从身出性则言其实相是从内而现于外的是不一定符合于内在的性才是实际的佛常说「或有生似熟或有熟似生」即是说内在的真实性不一定与外表的形式相同并且有时是相反的《大智度论》卷三一举喻说「如见黄色为金相而内是铜如人恭敬供养时似是善人是为相骂詈毁辱忿然嗔恚便是其性」论中的故事是说有主妇常常供养恭敬被人称赞为性情好女婢为试验她是否真正性善早上侭睡主妇虽呼也不起起后也不作事到吃饭时主妇唤来用膳她还嫌饭菜没有作好主妇实在忍不得了大發雷霆嗔忿斥骂这时凶恶的性情完全暴露出来由此可知外现的善可能是表示内在的善确是「诚于中形于外」表裡一致性相一如的但也可能是假充善人的如佛呵提婆达多虽外现忿怒相而内怀慈悲内性与外相可能不一致非审细的考察不知佛有种种界智力才能深见他的内性而教导他如化央掘摩罗等

约通別说性相佛法中常说为自相共相《大智度论》名为总相別相总性別性此总与別依《大智度论》卷六七即名为相与性即诸法的共通性为相不共的名为性《大智度论》卷三一「总相者如无常等別相者诸法虽皆无常而各有別相如地为坚相火为热相此说无常等是诸法共相地坚相火热相乃至色变碍相受领纳相等即是自相地以坚为相这是论师从假有的分析所得到的结论如析色法为地水等和合而成地是极微的存在无论如何分析也不会失却(卷六七称之为常法)坚的特性此坚的特殊性唯属于地而不属于別的所以是地的自相又如眼根以见为性有见即知有眼眼以见为特性此性不通他法故名自性这种自相——特性都被看作自性有的实则从极小的到极广大的一切缘起法各有它特殊的性质或性能但这是从缘起法中显出他的主要特征并非除此以外没有別的性质也不是此一特殊性质是可以独特存在的中观者说眼以见为性这是可以这样说的但若说见性为不失自相的即非中观者所许《大智度论》卷三一评云「火能烧造色能照二法和合故名为火云何言热是火性复次热性从众缘生此说缘起法不单是一性的如火不但是以热为性火發光即能照烧物即成烧照与烧都可以说是火的特性何独执热为火性呢当知缘起法是依存于众多关系的它和合似一而有极其复杂的内容不过为了记別在众多的关系性质中把那主要的明显的特征随从世俗立名标立为某法的自性那裡可以想像为自性存在的《中论》在破眼以见为性——自相时说「见若未见时则不名为见而言见能见是事则不然眼之所以能见必依对象光线空间意识等缘方成其见事不能定说见为眼之自性与众缘无关如眼定以见为性闭目时何以无所见这岂不又应以不见为性吗因此可知见非眼之自性非独存的自性但中观者在世俗谛中非不承认有相对的特性如根识三法(主要的因缘)合时有见事缺一则不成为见见是缘起的作用然而从主要的特胜的观点说见后而分別这是识的——其实分別也是缘起的自性所见所了的山水人物所以如此可以说是对象——色的自性能见色而能引起了別这可以说眼的自性这样的相对的自性是缘起的是极无自性的自性既指一一法的特性共相即指一一法上所共通的如说无常不仅此灯是无常一切有为法莫不是无常的即通于生灭的诸行无常如是无我也如是阿毘昙论师的解说一一法的特殊性不失自相的名为自性在观察时可适用而遍通到一切法(或一部分)立名为共相如可见不可见有对无对有漏无漏有为无为等皆是共相《品类足论辩千问品》中列有二十个论题每个论题都以五十种问答即是共相的观察论中的诸门分別也是共相观在许多共相中如诸行无常诸法无我等尤为佛弟子重视的共相因为观此才能得解脱此共相西人曾有二种说法有以为共相并没有共相之为物仅是抽象的意识上概括的类概念有以为这是诸法的理型比具体的确实具体的即依据此理型而实现的依佛法说共相约遍通一切法说而它即是一一法的也可说为自性究极的遍一切一味的共相即空相空是法法如此而平等普遍的不是可以局限为某一法的佛弟子真能于一法而悟入此平等空性即于一一法无不通达因为是无二无別的空性即一切法的实相即一一法的究极真理并非离別別的诸法而有共通遍在之一体的无二无別而不碍此无限差別的所以不妨说为色自性声自性等如世间的虚空遍一切处既于方器见方空圆器见圆空不离开方圆而別有虚空而虚空无碍无別也不即是方圆依此以观共相即知共相为不离自性而不即是自性的从世谛法相的立场去观察共相——共通的法则公式等即是缘起不可说一不可说异不但不是意识概括的抽象产物也不是隐蔽于诸法之后或超越于诸法之上的什么东西

约名(相)实说性相《大智度论》卷五一「此性深妙云何可知以色(等)相力故可知此即借相以知性相指能知某之所以是某者如见了扮角的脸谱和服装就知道他是谁性即一切法之自体本是离名绝相——不但理性绝相事性也不如名相所表现而即为如此的非语文意想(符号)所能表达的但所以知有法性不能不依语文意识的所了相而显出它的实性此与认识论有关为佛法重要论题之一

此更可分为二层去说即相与可相约一一事物的借相知性说事事物物——性的所以确定他是有即由于有某种相为我们所知的相有表示此法自性的作用是能相性即是可(所)相我们借此相的表示得以了知此法是有的而且是不同余法的所以凡是存在的即不能不是有相的《中论》说「是无相之法一切处无有」

在常人的自性妄见中于相及可相不能了解为缘起的于是有执为是一的也有执为是异的执一者以为相与可相一体执异者以为体性形相各有自性如胜论师执「实」是体「德」是相这在佛法裡批评的地方很多《中论观六种品》和《十二门论》〈观有相无相门〉〈观一异门〉等都曾论评过本来诸法是离相无可相离可相无相的如长颔两角等为牛相我们唯从此等相而知有牛离此角等相外无別牛体有牛也必定有此等牛相所以计执为各別有性的纯粹是抽象的割裂的但相也不即是可相以可相是缘起幻现的存在合一性而在缘起和合所有的种种差別即是相我们的认识根识(感觉)是依根而別別了知的如眼见它的色相形态身触它的坚软冷暖耳听它的音声等是直见现前的是仅见外表的是各別的在意识中才获得一整体的有内容的「牛」的认识于是乎有所谓相与可相无论在认识上对象上常人不能了达缘起不是把它看成一体便是相与可相的別立自性见就是那样的此上所说因相而知性——可相即约存在与样相说佛法中更有所谓「标相」也是可以借此而知性的但这是依于比量的推比而知相与可相间的关系绝为松懈如见招牌知有酒店但也有酒店而不置此招牌者又如见烟知火烟为火相但无烟还是可以有火的所以《大智度论》卷六七「如见烟知火烟是火相而非火也故约相对而分別说如以坚相而显地性可假说坚即是地的以烟为火相烟不即是火的在相与可相的不一不异中有此似一似异的二者

即事相与理性《大智度论》卷四六「若有为法性若无为法性是性非声闻辟支佛作非佛所作亦非余人所作有为法性即无常性一切有为法法尔如是无为法性即寂灭性此有为无为的常遍法性也可说借相而知凡有为法有生灭的三种相此三相是遍通一切有为法的众生见此生灭的现象即知一切是有为(行)性的即依现见的生灭相而知无常性依不生不灭相而知寂灭性如依缘起法的相依相待而知无自性从別別的表面的事相悟解到遍通的法尔的深刻的理性这是以相知性的又一义此如《大智度论》卷三一「有为性三相无为性亦三相不生不住不灭关于无为法性从本性寂灭说相与性即现相与空性如《大智度论》卷五一「诸佛观色相毕竟清净空性自尔故佛观一切法毕竟空即是于缘起的现相上而通达之所悟入的空性非由观之使空是从本以来法尔如此的所以说「性自尔故」所以佛所说法性空寂并非玄学式的本体论而是从现实事相中去深观而契会的性之所以是空的即由相的缘起性唯有缘起才能显出空寂性这从別別事相以见事理之法性由一切现有以达毕竟空性比之「相与可相」是更深入了

此有一大论题即「此性深妙以相可知」于此有两大派的不同实在论者——如萨婆多部等以为心识有显了对象的作用凡是可知者即是存在者在识的了境上总名与总相即概念的类名与意义虽不是对象(性)自身而由此能诠能显以了得客观的法性名言——名句文心识有指向对象显了对象的作用他们以为凡是所知的皆是有的如不是有的即不能成为所知的佛说六识必由根境为缘而生无境即不能成为认识如萨婆多部说过去未来皆是实有若问何以知是有的即说以可知故有的才成为可知的不但一般的是有而可知连梦中所见的也以为是有的不过错乱而已唯心论者说凡是有的必是依心识而存在的一切不过是自心所幻现的是自心所涵摄的是自心表象的客观化——物化我们所知道的不出于心识名言这即是必由心识的了相而知性被解说为并无心外的存在所以「若人识得心大地无寸土」

中观者从缘起观的立场即不作此等说有人引《大智度论》卷一五所说「若诸法实有不应以心识故知有若以心识故有是则非有」以为空宗所说与唯识者的见解一样不知原文接著说「地坚相以身根身识知故有龙树不但以心识故知有也以根——生理机构——故知有即使说依心故知有也只是三空中的观空非自性空正宗应该知道「以心识故有是则非有」这是正确的但不是唯识的因为中观者显示诸法的存在是「因果系」的依因果缘起以说明它是有也依因果缘起说明它的自性空能知所知的「能所系」也是缘起(所缘缘)的内容之一但在中观者论及诸法因缘生时不一定含摄「能所系」在内《中论》等现在不难考见所以即没有能所关系它也还是可以存在的因为除了心识其余的无限关系并未消失故有一重要意义即凡是有的必是可知的但不知的并不即是没有除非是永不能知的世间许多微细的东西古人不知平常人也不知但由显微镜的助力而知这不能说是因知而后有的如遥远的星球常人不知以望远镜相助而知自然是相依相关的运行不息这决不依心识的了知而有一切是缘起相依的存在即一切为因果的幻网能知所知的关系即为因果系中的一环因果系不限于心境——物的系络所以诸法在没有构成认识的能所系时在因果系中虽还不知是如何存在的但不能说是没有的等到心随境起境逐心生构成能所系的知识则心境幻现知道它是如何的而且即此所识相而确定它是有性——存在的能所系的存在不像实在论者那样以为仅是显了因果系的如何存在而是由于能所关涉而现为如此的存在所以中观者世俗谛安立——施设诸法为有不即是客观实在性的如此而有这与心识根身有莫大关系尤其不能离意识的名言而存在若离开心识名言即不能知它是如此如此而有的但依于心识不即是主观的心识所以与唯识者所见不同所认识的是因果能所相依相涉的幻相离开能所系即不会如此的离开因果系也不会如此的极无自性而为缘起——因果能所交织的存在依于能所系(含摄著因果系)的「境相」此相不即是缘起法性就是因果系的「事相」也不即是缘起法性这都不过缘起幻相所以经上说「诸法无所有如是有如是无所有是事不知名为无明妄执为法性即如此如此有不过自性妄执而已从如幻的缘起事相而论都只是相对的现实而不足为究竟的真实——性这可以略举二义业果如幻之随类別识相对性例如人的认识与旁生等的认识不必同因众生的业力不同所感果报不同形成一类一类的众生从各类业感六根而發识所幻见而了知的法相也就不能相同在各自类中可以安立为各各的真实而总论众生所见即不过是相对的真实心境如幻之随智別识相对性即使同样是人由于根识的大体一致似乎可以發见诸法的真实但小孩所见者与大人所见不一致原始人类所知的世界与近代人类所知的世界也大大不同由于智力的增进不断的改变不断的修正不断的深刻不断的扩大过去看为绝对真实的不是被废弃便是被修正什么也不是绝对的真实性陷于自性见之中不能彻底掀翻过来是再也不能体会究竟法性的唯有从闻思修中扫除自性妄执圣者才能在相对的一一相上体现诸法绝对的毕竟空性特別是「唯佛乃能究尽诸法实相」所以未能彻证真如以前不能通达诸法的真实性都不过理解一些相对的现实相对的真理必由引發无漏般若证诸法的如实性才能与诸佛一鼻孔出气平等平等无二无別究竟究竟从修学的过程可以说借缘起幻相以悟入法性但这还是加行观中的二谛观察由世俗入胜义真能通达诸法实性那时无能无所不因不果即一切因果能所而离一切因果能所相不可安立所以说「凡所有相皆是虚妄若见诸相非相则见如来」——即诸法如义

第三节 体

对用而说体与性中国学者向来看作同一的但佛法中不尽如此体与性也有不同如《俱舍论》说「许法体恒有而说性非常性可以作性质等说如说无常性无我性等即与法体不同体与性也有同一的如萨婆多部说诸法各住自性自体也即自性的异名然萨婆多部的自性指一一法的终极质素说与说宇宙大全的实体不同总之佛法说体指一一法的自体说不作真如法性等说真如十二名中没有称为体的现存的龙树论裡也没有以体为本体本性的此中力三者合起来说別处也不曾见到然在《中论观作作者品》中有大同的词句有作如是说「现有作有作者有所用作法此中所说的作即佛典常用的「羯磨」(karma即是业作者(kāraka即能起作用的假我或法如外道以世间一切作业归于神以神为作者或以自我为作者等佛法虽可说有作者但这不过是顺俗假说并无真实的作者如说眼能见见是眼之用即假名眼为见者故此处所说作者与体义相当依《顺正理论》卷三解作者有二家约一一法的自性——法性说约因缘和合相续的假名说依中观说离众缘和合无有別存的作者即別存的作用也没有作者与作用皆不过依缘和合的假有如《华严经》说「诸法无作用亦无有体性由此体——作者与作用都约缘起假名说《中论》三名中的「作法」罗什每置一「所」字「诸可有所作」「无所用作法」原语为 kriyā指所有的作用或力用言作即运动所以或译为力作用等这样今以论的作(业)作者作法配合于体用三者即是体即作者作即是(作)业力即作用如将作与作法合名为「用」即成为体与用体用与性相不同相是「形他以显自」的如说白色白即不同于黑有不同于其他的特相知道此法是什么凡所认识的必有与他不同的特殊形态依不同他法而知是此法而不是彼法即因此相而知某法体性这是性与相的主要意义体与用即不同用指法体的活动(此用不同于彼用也可以称为相的相广而用狭)也与他法有关但不同相的以特殊形态而显出自己用是从此法可与他法以影响从影响于他而显出此法的作用所以相是静态用是动态用即与因果有关《中论》说「现有作有作者有所用作法三事和合故有果报」可知即依法的作用而知有因果因为凡是存在的——法体必有作用有用决非自性的必然地关涉于他法而成立的即由作用关系于他法说为因果对于作用《顺正理论》卷五二有二种释约正现在的名为作用约过去未来——不现在前所有力用即名为功能体与用依佛法说是不一不异的如从众缘和合而成的即是体指缘起和合性的总体用即和合性上所起的种种作用体与用是不可以相离的但也不即是一作者与作业即体与用的关系如《中论观作作者品》说「因业有作者因作者有业成业义如是更无有余事作者的动作即指事业常人每引起错觉以为另有一物名为业作者是作者业是业论颂正破此以作者非业而成为別于作者之业的由作者而作业故应作者不离作业业义有宽有狭狭即吾人造善业恶业名之为业宽则举凡眼见耳闻鸟飞花落等无不是业凡是作者即有业有业必有作者作者与业是不一不异的力虽可以总名为用然作与力別说到底有什么意义约法的现在作用说二者是无差別的因为法必有用用即是力也即是活动活动即是业但作用专在当前的动作说业却动词而名词化的即通于过去未来如眼见的见是一种动作然见也可能作为一件事情如说人作善业恶业此即依人的身心活动而显业相业即动作之义依动作名业业作了刹那灭后即应没有然法法不失势用仍在刹那灭入过去不像现在那样有明显的活动即动作的潜在——过去化在名言上即动词的名词化所以依作用和业的字义去解说事业的业与作用的用可以作如是观对现在当前的法体名为用或作用亦可名业对刹那灭后的法——作者即特名之为业了《顺正理论》作用与功能的分別意义也大概相同无不如幻约世俗名言说可有如是的相对差別

第四节 因

先说因与缘梵语虽是两个字但在《阿含经》裡常常联用似乎没有什么不同如说「二因二缘生于正见」二因二缘即是多闻熏习与如理思惟二者由此观之因与缘不能说定有差別但从文字使用的习惯去考察也可以说有一些差別如处处说为因果而不说为缘果只见名为缘起法缘生法不曾见名为因起法因生法由此名字的应用不同可以看作缘约法的力用说——古人解说为「有力能生」凡此法于彼法可有作用即名之为缘因则约法的性质说如世间有种种差別各有相生相依的关系不同即成各各的因果系所以因有显示法体的性质缘从力用而得名还有依梵文的《中论》考察罗什所译的因缘原文略有三种不同(一)是缘起(二)是四缘中的因缘(三)是因与缘因与缘的结合词在梵文中少有不同梵文有一言二言多言「因」字多用一言即表示是单数的「缘」字用多言即表示是复数的可见缘是种种和一般的因是主要的一法的成立必依种种缘而成在此种种缘中最主要者名为因一般者名为缘这样因与缘可作这样的分別因显体性而缘明作用因为主要的而缘为一般的论到果与报对因而说果有某种因即得某种果报也是果不过是果中的特別果梵语 vipāka奘师译为异熟报即异熟的古译异熟即异类而熟因是善恶果为无记但这如大众部说善因感善果恶因感恶果即没有异类的意义所以异熟的本意应为异时而熟即过去的业因感今后善恶的结果报指果中有善恶性与一般的因果不同佛法讲因果通明一切约道德与不道德的果说即名为报因与缘果与报虽不无差別如通泛的说可总名因果

唯识宗的因果说著重在诸法的「自性缘起」依唯识义说眼识的生起由于眼识的种子眼识种子对眼识名因其余明空等为缘这种自性缘起的因果论主要的根据在一「界」字界与法的语根 Dhṛ 相同有持义有任持自相不失不变义所以十八界古译有名为十八持的持的意义即保持特性有决定如此的性质一切法的差別都是在这决定特性上去分別的在《阿含经》裡界是种类的意思一类一类的法即是一界一界的种类可从两方面说如眼界凡具有眼之特性的皆眼界摄由此义可类括一切眼又从眼界异于其他的耳界等可显示眼界的特殊所以界义一在表明类性一在显示別性约此意义《阿含经》中说有无量无边的界如三界四界六界十八界等细究界字的意义即是一类一类的各自同其所同异其所异的从世间的现象说世间实可以分成无量无边的界西北印度的一切有部偏重于此(阿毘达磨以〈界品〉为首)即落入多元实在论他们以为事物析至不可再分的微质即是法的自性即界各各事物都有此最极的质故看一切法是各各安住自性的不失自相的他们虽也讲因缘生但觉得法的自性早就存在生起是使它呈现到现在经部师及唯识者不同意这种三世实有论但将法法的自性修改为法法各有自种子——潜能存储于心识或赖耶识中法的生起即从潜在的自种子而现行依经部师种子即名为界世亲解释为种类与种族——能生《恶叉聚经》有「众生从无始来有种种界」种子论者就解说为众生无始来有种种的种子故说「无始时来界一切法等依界字本义为种类——同类与別类由于想像「自性不失」为实有的本来存在从此本来存在而现行即引申为因义所以说界为种族义即成为眼从眼生耳从耳生的自性缘起依中观者说不失自性是相对的法法皆是因缘的存在离却种种因缘不可得决非具体而微的潜因的待缘显现而已若看成各自有各自的种子于是说有无量无边的种子生无量无边现行这与因缘说的精神也不大恰当佛为什么要说因缘生诸法因为法既从因缘生则在因缘生法的关系中什么不是固定的可以改善其中的关系使化恶为善日进于善而离于恶若看成自性存在的已有的那不是化恶为善不过消灭一些恶的另外保存一些善的唯识学的因果说是很精细的但没有脱尽多元实在论的积习

华严宗的法界缘起说——是增上缘的极端论达到了一法之生起其他一切的一切都为此法作缘所以一法以一切法为缘一切法亦以此一法为缘唯识者所明的界重在最极根本而又极小的华严者讲界是极宽泛而又广大的华严宗高谈圆融以一法可为一切法的缘此一法即圆具一切法一切法都无不遍在一切法中但佛说因缘那能这样的宽泛不著边际因缘说的主要意义在指出较主要的切近的因缘来以便于把握事象的原因所在而予以改善否则一切是无量无边以一切一切为因缘这使人从何下手而实践呢故因缘论可不必讲到那样玄妙宽泛除了某些主要的因缘外其余的一切虽间接有关但在此法存在于此特定时空中这一切的一切并不是都与此法存在有必然关系有些简直有等于无有些学者赞美圆融于是主从不分亲疏不別弄到一切染净迷悟邪正都无法说明故因缘论必须从何者为生法的主因何者为生法的疏缘以明因缘生法中观者既不同法法各有自性的各从自种其小无内的缘起也不同一切法皆入一法一法待一切法其大无外的缘起唯有能知因果缘起的本义才能于因缘生法中得有进而改善因果系的下手处

《增一阿含》裡讲到四缘迦旃延尼子创说六因各家的说法多不同像萨婆多部说有六因《舍利弗毘昙》说十种因《瑜伽师地论》也说十因《成实论》说三种因《楞伽经》说六种因等关于缘如通常说的四缘《舍利弗毘昙》说十缘南传的论中有明二十四缘的这些都是见到因果方式的不同而安立种种名称的因果本来极为宽泛凡有相互依存关系的都可说是因果关系例如母子母是因子为果子出胎后可离开母体甚至与之不再發生连系又如纱为因布为果此即不同母子的因果关系纱织成布布即不能离纱而有见布时亦可见纱又如水是氢氧化合成的但成了水以后氢氧的性质形态就不见了因果是可以有各式各样不同形态的

因果的形态很复杂现在略说二种前后的因果如修学佛法渐次增进到成佛但现在造成佛的因而佛果要到很长久的未来才能实现等到果实现时因又早已过去了这前后遥隔怎能构成因果关系呢《大智度论》卷五四「初發意回向与佛心作因缘而初發意回向时未有佛心佛心中无初回向心虽无而能作因缘或者以为因果二者非同时现在不能成为因果回向心与佛心前后既远远的相隔如何能成为因果龙树约二义来解答(一)约第一义谛说现在心未来心皆无自性心虽有现在未来等的缘起相而性自本空在毕竟空寂中心心无碍无有差別以此现象虽前后各別而实无碍于因果的成立(二)约世俗谛说如《大智度论》卷七五说「初心不至后心后心不在初心云何增益善根得无上道」「佛以现事譬喻答如灯炷非独初焰燋亦不离初焰非独后焰燋亦不离后焰而灯炷燋此中佛答修行为因得成佛果引灯炷作喻灯炷之燋非第一念發光时燋亦非第二第三念發光时燋而结果灯炷确是燋了由此炷之燋不即是第一第二第三念时燋亦不离第一第二第三等念时燋修行证果亦然依前后因缘展转增长自可渐成佛果一切前后间的关系皆是不即此也不离此的念念心刹那灭而念念的功用力势不失此虽有类似唯识的熏习然不许如唯识所说的种子各自存立而是展转增长前后相待的业用不失这样依佛法讲因果是前后势用展转增盛的不可以现在的一点小善小恶而忽之因为它积渐以久势用会强大起来而自得其果的

和合的因果这是各学派所周知的如房屋是以砖人工等和合而成功房屋是果瓦等即是因在众多的有关屋事的材料中任何一物都不会现有房屋的形状与作用合堆在一起也不会有屋的形状与作用但经过各种材料的适当配合即可有房屋的形状作用了故砖瓦等对于房屋的因果关系也是不即不离的《大智度论》卷七四说「如以泥为瓶泥非即是瓶不离泥有瓶亦不得言无瓶」即是此义又《中论观邪见品》说「今我不离受(取阴)亦不但是受非无受非无此即决定义处处经中都说无我众生所执之我不过是五蕴和合的假相而已于是有人误以我为色等五蕴实法所合成我是无而色等法可有中观者说五蕴和合实(自性)我虽无如幻的假我可有不是什么都没有可有假我的作用起灭等但依五蕴而成立五蕴变化我亦随之变化假我不即五蕴亦不离五蕴颂文说「非无此即决定义」在佛法的缘起因果法裡我与法虽中无实性可得然非不可安立因果相因果是决定如此的因缘和合生果与算学的二数相加不同一加一等于二二与一和一的量相同但在具体的因果事实上就不是这样了五蕴和合为假我假我不能视为五蕴的总和而已此种假我虽无实体可得但此用确有与五蕴不同处这如几条直线別別的散立那不过是直线如合成三角形或方形即各有特性与作用不能说三角形或方形即是几条直线但并不离直线而有佛法的因缘生果也如此果不即是因缘亦不离因缘这是中观宗的因果特义不离因缘所以即因缘求不可得离因缘求不可得果的自性是决不可得的不即因缘所以如幻的果事用相宛然甚至可约用相的特色相对的假名为自性

前后性的因果是约异时因果说的和合性的因果是约同时因果而说的萨婆多部讲同时因果异时因果经部但说以前引后不说因果同时中观者依世俗谛说凡是存在而可称为因果的必有能生所生能起所起义必有前后性如同时即如牛两角不能成立因果义反之凡可称为因果的因果必有相依关系待果名因待因名果所以又必有和合的同时性否则有前因时无后果有后果时无前因彼此不相及也不能成立因果义所以从如幻因果说因果本是不能这样异时同时的割裂开来的时间必是向前后两端申展而又前后不相离的此处分別说此同时因果异时因果也不过从其相对的显著的形态而加以分別罢了考佛所说的十二缘起即统此异时同时因果而有之如无明缘行乃至生缘老死无论说它是三世因果或二世因果总是有它的前后性如识缘名色名色缘识即是展转为缘「犹如束芦相依而转」即和合性的同时因果萨婆多部说十二缘起每支都具有五蕴即每支为和合聚不过约显现的特胜说此是行此是识等

佛法所说因果其义极为深隐如萨婆多部深究至极微细的原质而说同时异时的因果如五蕴和合为我以为此是假法不是真实的因果唯识者也说假法非因果这与中观者的因果义绝然不同依中观者说假法才能成立因果因为凡是因缘所成的法(也即是因果的关系)都是假法假法即是无自性的无自性才能安立因果幻相有实性的因果义依中观者看简直是不通的这如《中论》〈观因缘品〉〈观因果品〉等所说《般若经三假品》说三种假依此三假可以看出三类不同的因果关系名假名即名称凡吾人所觉为如此如此的概念或是说为什么的名字都是名假此名假是约认识的关系说因为心识中所现起的相或是说出的名称虽大家可依此了解对象然这是依名言观待而假立的名称与法的体性并不一致如说「火」火不即是实火所以不烧口故名是假但若唤「持火来」而人不持水来故火名也有世俗之用受假梵文的原义应译为取依梵文是施设安立义《中论》「亦为是假名」的假名即是此「取施设」取有攫而团拢的意义如房屋是因种种瓦木所成此房屋即是取假常说的和合假与此取假义同依龙树菩萨说此取假中可分多少层如人是皮骨筋肉等所成故人是取假随取一骨一皮也各是众缘所成也是取假故取假可从粗至细有许多层次总之凡以某些法为材质而和合为所成的他法皆是取假法假即是法施设义此中的法即等于萨婆多部所说各有自性的诸法他们以为分析至最后有其最终的实在彼等指此最终的实在为实有而以和合有者为假有依《般若经》说此实法即是法施设这也是因缘所显的假相并非离因缘而存在受假如瓶人我等即常识所知的复合体凡夫执为实有法假类于旧科学者分析所得的不可再分析的实质一分小乘学者执此为实有中观者悟解为法假近于近代科学者所知即电子也还是复合的组织的东西依中观者所见没有其小无内的小一——自性一所以缘起法的基础决非某些实质的堆集但就现象而分別其相对的特性《大智度论》曾分为五法佛于余处说四大为能造色等为所造这是约物质方面说的约精神说则总名识心所等即心识所有的作用此精神物质的五法可作为万有的基础但此五者也是假施设的即是法假《大智度论》所明的三假是显示修行次第的即由名假到受假破受假而达法假进破法假而通达毕竟空依此因果假有义上有从粗至细的不同安立故因果可有种种的形态不同

上章曾提到一切法刹那灭何以能一期相续如「大地劫住」「人生百岁」虽知道他刹那不息的在变而到底是一期相续了这应加以解说凡是某一事态的存在与消失无不由于因缘确乎是「此有故彼有」「此无故彼无」的但因缘与果有亲疏的差別有层次的差別这是说一法的存在与生起是由极其复杂甚至说以一切法为因缘而起但在极复杂的因缘中有主因与疏缘总是由主因(也不是唯一的)限定其特相由种种疏缘助成他如引业满业之类某法的存在即由此亲因疏缘和合的假有只要因缘——实在是主因没有大变动那疏缘虽有些变动或有或无某法的存在能延续下去进一步此主因与疏缘的存在本身也由于因缘决定的也是只要主因不变即使疏缘有些变动还是能一期相续的在这层层的因果网中侭管是缘在变因也在变但在主因还能延续以前果相能延续下去如主因所依的主因变了或疏缘的变化过大影响主因的存在由于主因的突变那果相才不能延续原有形态而走上灭无之路延续不变是相对的安定实是刹那变动的要知道果事的幻相依于因缘因缘是无常的依因缘而有者即使是延续实际也还是刹那变动的因与缘即使维持原有的形态但主因与疏缘所依的主因与疏缘层层推论是不能一无所变的例如某法以甲因及乙丙为缘此甲因又以丁戊为因庚为缘乙缘又以辛为因癸为缘丙缘又以子丑为因辰为缘假使第二刹那甲因仍以丁戊为因而以己巳为缘那甲因虽以主因不变而维持原有的形态而实则疏缘已渐变依因缘而成的甲与前刹那也不尽相同了假定乙缘的主因变化丙缘的主因未变那么某法的疏缘已仅是丙缘及新起的午未为缘此第二刹那的某法甲因未变而实际也不尽同乙缘消失丙缘还在而有午缘未缘的新起此时虽主因的甲大体仍旧而某法能延续原有形态而依甲因及丙未缘所现的假相刹那间已早不同前念了近人说质变与量变即近于因变与缘变然在刹那生灭的如幻观中因不变或说依主因形成的特质不变不过相对的假说实则此因或质也未尝不在潜移变化中由于主因疏缘不息的变不离因缘而有果事果相也不能不在刹那变化中由于果相的不即因缘所以在主因的相对安定下果相能一期延续刹那即灭与长时相续毫无矛盾也可以说绝无自性所以刹那灭不即因缘而幻相宛然所以能相续


校注

[A1] 《妙法莲华经》卷1〈2 方便品〉(CBETA, T09, no. 262, p. 5, c10-13)
[A2] 《大智度论》卷32〈1 序品〉(CBETA, T25, no. 1509, p. 298, c6-7)
[A3] 《大智度论》卷27〈1 序品〉「一切法各各相各各力各各因缘各各果报各各性各各得各各失」(CBETA, T25, no. 1509, p. 260, b4-5)果=异【宫】
[A4] 《大智度论》卷31〈1 序品〉(CBETA, T25, no. 1509, p. 293, a29-b1)
[A5] 《大智度论》卷31〈1 序品〉(CBETA, T25, no. 1509, p. 293, b3-4)
[A6] 《大智度论》卷67〈45 叹信行品〉(CBETA, T25, no. 1509, p. 528, b25-26)
[A7] 《大智度论》卷31〈1 序品〉(CBETA, T25, no. 1509, p. 292, c3-5)
[A8] 《中论》卷4〈24 观四谛品〉(CBETA, T30, no. 1564, p. 34, a24-25)
[A9] 《妙法莲华经》卷1〈2 方便品〉(CBETA, T09, no. 262, p. 9, b8-9)
[A10] 《大智度论》卷31〈1 序品〉(CBETA, T25, no. 1509, p. 293, b8)
[A11] 《劝發诸王要偈》卷1「有人生似熟或复熟似生或二俱生熟明者谛分別」(CBETA, T32, no. 1673, p. 748, c3-4)
[A12] 《大智度论》卷31〈1 序品〉(CBETA, T25, no. 1509, p. 293, b8-11)
[A13] 《大智度论》卷31〈1 序品〉(CBETA, T25, no. 1509, p. 293, a27-29)
[A14] 《大智度论》卷31〈1 序品〉「如火能烧造色能炤二法和合故名为火若离是二法有火者应別有火用而无別用以是故知火是假名亦无有实若实无火法云何言热是火性复次热性从众缘生」(CBETA, T25, no. 1509, p. 292, c29-p. 293, a4)炤=照【石】
[A15] 《中论》卷1〈3 观六情品〉(CBETA, T30, no. 1564, p. 6, a19-20)
[A16] 《大智度论》卷51〈23 含受品〉(CBETA, T25, no. 1509, p. 428, a21-22)
[A17] 《中论》卷1〈5 观六种品〉(CBETA, T30, no. 1564, p. 7, b15)
[A18] 《大智度论》卷67〈45 叹信行品〉(CBETA, T25, no. 1509, p. 528, b26-27)
[A19] 《大智度论》卷46〈18 摩诃衍品〉(CBETA, T25, no. 1509, p. 394, a5-7)
[A20] 《大智度论》卷31〈1 序品〉(CBETA, T25, no. 1509, p. 293, a21-22)
[A21] 《大智度论》卷51〈23 含受品〉(CBETA, T25, no. 1509, p. 428, a18-21)
[A22] 《大智度论》卷51〈23 含受品〉「此性深妙云何可知以色相力故可知」(CBETA, T25, no. 1509, p. 428, a21-22)
[A23] 《大智度论》卷15〈1 序品〉(CBETA, T25, no. 1509, p. 171, a9-10)
[A24] 《大智度论》卷15〈1 序品〉(CBETA, T25, no. 1509, p. 171, a10-11)
[A25] 《摩诃般若波罗蜜经》卷3〈10 相行品〉(CBETA, T08, no. 223, p. 238, c24-25)
[A26] 《妙法莲华经文句》卷7〈释化城喻品〉「唯佛与佛乃能究竟诸法实相也」(CBETA, T34, no. 1718, p. 102, c14)竟=尽【甲】
[A27] 《金刚般若波罗蜜经》卷1(CBETA, T08, no. 235, p. 749, a24-25)
[A28] 《阿毘达磨俱舍论》卷20〈5 分別随眠品〉(CBETA, T29, no. 1558, p. 105, b2)
[A29] 《中论》卷2〈8 观作作者品〉(CBETA, T30, no. 1564, p. 12, b6)
[A30] 《大方广佛华严经》卷13〈10 菩萨问明品〉(CBETA, T10, no. 279, p. 66, b6)
[A31] 《中论》卷2〈8 观作作者品〉(CBETA, T30, no. 1564, p. 12, c9)
[A32] 《中论》卷2〈8 观作作者品〉(CBETA, T30, no. 1564, p. 12, c5)
[A33] 《中论》卷2〈8 观作作者品〉(CBETA, T30, no. 1564, p. 12, b6-7)
[A34] 《中论》卷2〈8 观作作者品〉(CBETA, T30, no. 1564, p. 13, a17-18)
[A35] 《大智度论》卷4〈1 序品〉(CBETA, T25, no. 1509, p. 94, a4-5)
[A36] 《成唯识论》卷2「如契经说一切有情无始时来有种种界如恶叉聚法尔而有」(CBETA, T31, no. 1585, p. 8, a22-23)
[A37] 《摄大乘论本》卷1(CBETA, T31, no. 1594, p. 133, b15)
[A38] 《大智度论》卷54〈27 天主品〉(CBETA, T25, no. 1509, p. 444, b26-28)
[A39] 《大智度论》卷75〈57 灯炷品〉(CBETA, T25, no. 1509, p. 585, c2-4)
[A40] 《大智度论》卷75〈57 灯炷品〉(CBETA, T25, no. 1509, p. 585, c16-18)
[A41] 《大智度论》卷74〈57 灯炷品〉(CBETA, T25, no. 1509, p. 581, c13-15)
[A42] 《中论》卷4〈27 观邪见品〉「今我不离受亦不即是受非无受非无此即决定义」(CBETA, T30, no. 1564, p. 37, a17-18)即=但【宋】【元】【明】
[A43] 《瑜伽师地论》卷93(CBETA, T30, no. 1579, p. 827, c23-24)
[A44] 《中论》卷4〈24 观四谛品〉(CBETA, T30, no. 1564, p. 33, b12)
[A45] 《异部宗轮论》卷1(CBETA, T49, no. 2031, p. 17, a17-18)

内容源自:漢文大藏經,繁转简后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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