泛论中国佛教制度

佛教当然是「正法」中心的然佛法弘传于人间而成为佛教时正法就流布为「法」(经)与毘尼(律)两大类这二者有他相对的特殊性能大概的说这是智的与业的义理的与制度的个人的与团体的契真的与通俗的实质的与仪式的行善的与息恶的这些相对的差別不是可以机械地孤立而有相应的相依相成的关系佛教是这二者的总和因此必须是二者的均衡發展适当配合也就是说必须尊重二者的独特性能从综贯的协调中给予充分的發展这才能成为完整与健全的佛教不然偏颇的畸形發展势必成为病态的偏枯的不幸得很佛教早就偏于法的發扬了起初保守的上座们固执毘尼——戒条与规制而成为教条繁琐的仪制于是乎激起反抗甚至极端地轻视毘尼毘尼的固定化与普遍忽略引起佛教僧众的无法健全「龙蛇混杂」偏于法的發扬与毘尼脱节不但失去了集体的律治精神法也就堕入了个人的唯心的窠臼

弘扬佛法整兴佛教决不能偏于法——义理的研究心性的契证而必须重视制度佛教的法制是毘尼所宣说的这裡面有道德准绳有团体法规有集体生活有经济制度有处事办法论僧制或佛教制度而不究毘尼或从来不知毘尼是什么这实是无法谈起的所以热心中国佛教行政制度的大德们实在有论究教制的必要

释尊的时代毘尼主要是为出家众而建立的「六和」僧制并不通于在家众(所以毘尼不许白衣阅读)这是时代使然古代的佛教出家众有团体组织而在家众是没有的现在在家众应有团体组织与僧众混合为一吗別立在家众的集团吗无论如何对于如来所制的团体原则也还有遵循的必要

律制或者说僧制到底是什么关于这首先应确切地认定僧制与政治的本质同一性从僧制的来源去看就会明白「僧伽」译为众就是群众但不单是多数人散漫的乌合一群而是有组织有纪律的集团所以或意译为和合众大体同于神教者的教会僧伽与另一种名为「伽那」的都是印度固有的团体名称这或者是政治组织——某一区域(律中称为「界」)内的宗族会议或人民集会或是商工业的组合制度古代的印度社会(实是古代社会共通的)进入父家长的宗法社会时人口繁衍而渐次形成家族部族种族的集团部族以及种族内的事件由各部族的首长或全族成员的会议来决定国王或是推选的或是世袭的但权力大都有限这种古代的共和民主制自来就与狭隘的种族偏见相结合所以贵族的民主脚下踏著无自由无产业的奴隶层在印度这就是首陀罗族等到时代演进奴隶层开始反抗时这种政治便走向没落代以王权的专制政治王权的扩充是在推翻贵族宽待奴隶阶层而逐渐完成的释尊时代的东方印度恒河东北的后进民族如跋耆摩罗还过著古代的民主生活恒河南岸的摩竭陀已倾向于王权的集中当时东方新宗教的勃兴都是适应这一政治倾向反抗婆罗门教而鼓吹种族平等这些新宗教都有教团的组织其中如耆那教称为伽那佛教称为僧伽这种宗教集团——僧伽或伽那都是參照于政制而使合于宗教目的政治制度与僧伽制度可说是同源异流佛教对于僧伽的一切称为「僧事」就是众人的事政治不也就是众人之事的治理吗所以僧制与政制本质上同是人类的共处之道不过对象不同而已多数人的集合共处不能无事有事就不能不设法去解决如何消除内在的矛盾如何促进和乐的合作如何能健全自己而适合生存如何能走向更合理的境地如何能实现理想的目标政治制度与僧伽制度由此产生也由此而有演变不过佛教僧制虽取法当时的政治与其他宗教的组织制度然在佛的正觉中体悟到事事物物的依存关系——缘起性体悟到缘起诸法的「无常性」「无我性」「寂灭性」从这正觉的大悲中建设僧伽制度自有他卓越的特色肯定人类平等否认贵族与贱族主人与奴隶的阶別男女平等而并不模倣帝国形态保持民主自由的制度唯有从佛的根本教义与僧制的原则中才能理解佛教的处群治事之道

有佛教有僧伽就有制度教制是必须顾全到古代的佛制演变中的祖制适合现实情况的修正或建立佛教传来中国的时候印度的佛教早已在不大重视毘尼的情况中部分的重律学派也只是繁琐仪制的保守拘守小节忽略时空的适应不能發扬毘尼的真精神所以中国的佛教僧制起初虽仿效印度「依律而住」而实不曾有过像样的僧制在佛教继长增高的阶段(会昌以前)僧伽的混滥秽杂每与佛教的扩展成正比例南朝的佛教北魏文帝复法以后的佛教(特別是元代的喇嘛)莫不如此所以佛教在中国可说教义(法)有著可赞美的一页而教制——律制是失败的然佛教不能不有足以维持佛教的僧制不能不有适应环境的僧制等到發觉形式勦袭的印度僧制不能完成任务时中国的佛教僧制就向两方面演化

国家的管辖制这因为佛教發达僧众跟著杂滥起来影响社会影响国家国家不能不出来干涉我们应该记著这是佛教的耻辱古代有多少正信的缁素明裡暗裡在痛心然而僧众不能健全不能自治也就不能怪政治的干涉古代的政治干涉大体是善意的如淘汰僧众禁止私立寺院试经得度等等(如恶意即灭法)如姚兴是佛教的大护法他却立僧䂮为僧正梁武帝更是有名的护法但他不忍见僧众的秽滥甚至想自己出来作大僧正国家的管辖对于不健全的佛教实际是有益的这种管辖制是国家通过佛教来管理可说是以僧治僧姚兴立僧䂮为僧正是这一制度的开始后代的僧统僧录司等都是

禅僧的丛林制形式勦袭的律制自有碍难通行的地方全盘印度化或者中国本位化在东晋末年已引起争论了谈玄说妙的南朝当然不能有什么革新强毅实行的北方却有新的制度出现如禅僧的「別立禅院」三阶教的自成家风舍戒入俗的三阶信徒也是「別立科纲」別立禅院的禅僧在唐代适应山林农村环境參照佛陀的僧制创设丛林制度「一日不作一日不食」他们「辟土开荒」讲求经济自足这个制度配合著真參实悟的信心与精进(法的)确乎相当成功佛教的思想界虽已因固定保守而走向衰落亏了这丛林制度总算维持佛教一直到最近

这两种中国化的教制一是每一寺院的组织一是全国佛教的组织并行而不相悖一直维持到清末但中国是家庭本位的宗法社会而政治又缺少民主代议制所以寺院逐渐子孙化丛林也产生传法制倾向于各自为政不能从僧官制的统一中造成民主代议制的严密组合一盘散沙佛教与国家民族患著同样的毛病

自从西洋的势力侵入中国的一切都起著剧变国家多事简直顾不到佛教或者不重视佛教所以让他自生自灭的没落佛教内部的丛林古制老态龙钟不能适应新的剧变僧众的品质低落受到古制的束缚社会的摧残迅速的衰落下来禅宗的大德们除了造庙修塔而外还能作些什么中国佛教进入了从来未有的险恶阶段太虚大师看透了这点所以大声疾呼的提倡教制革新民国四年写成了《整理僧伽制度论》以后时势演变又写《僧制今论》《建僧大纲》等以虚大师的僧制思想来说虽有时迁就事实而根本主张还是想合于佛制僧事僧治可说是综合过去的二元的僧制——僧官制与丛林制统一在新的僧制中对于在家众有佛教正信会的建议(国内也有了居士林等组织)希望僧众与信众都有健全组织共同来复兴中国的佛教这虽然与现今南方的佛教国相合但在中国不但是墨守老祖规矩(不是佛的律制)的僧众要反对而时势也有些难以办到

早在民国元年中国佛教开始了一种新制度——中国佛教会这是一种僧俗混合组织的制度现在已被看作一向如此其实是从来未有的㓰时代的剧变依律制出家众的僧事白衣就是国王也不容直接过问现在的混合组织论法理颇有问题同时任何团体參加者有义务有权利而过去大陆的佛教会不一定如此这个出家在家的混合组织所问的是僧尼寺庙事件经费的来源也主要是从寺庙中来而在处理事务甚至创立法制由于僧众无人大都要烦劳在家众有的出家众不赞成如此而事实却不能不如此问题在佛教的外来压力太重而僧众缺乏组织能力缺乏向社会向政府的活动能力佛教——寺院僧众为了维持佛教自然而然的恳求护法们出而护持这裡面有久已信佛的有临时信佛的甚至有根本没有信心的有军政名流豪商巨绅有时还要拉拢帮会外道而正信居士眼见佛教的多难也热心护法而不能不问老实说离开了在家众佛教会也许就成立不起来所以我觉得护法居士的參预教会并不合(佛)法或者不免人事庞杂邪正混滥而事实却不能不如此

我们应认清现阶段的中国佛教制度的特殊意义希望在这现存的组织中力求进步求僧众与信众的品质提高(品质主要是正信正见正行)完成护法责任进一步的促进而使發展到更合于佛法的教制僧制


校注

[A1] 民国四二年撰
[A2] 《景德传灯录》卷6「別立禅居」(CBETA, T51, no. 2076, p. 251, a6)
[A3] 《敕修百丈清规》卷2(CBETA, T48, no. 2025, p. 1119, b2)

内容源自:漢文大藏經,繁转简后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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