素食——不肉食,千百年来为我国佛教界的传统美德,符合深刻而崇高的佛教精神!唯有具备深厚文化根柢的中国佛徒,才能把它充分的發挥出来,不但成为个人的行持,深入人心,而且戒杀、禁屠,曾影响到国家的政制。素食的意义,虽并不是一般素食者所完全了解,但到底是我国佛教界的优良特色!可惜!近三十年来,复杂的因素侵袭它,素食制逐渐的衰落,种种邪论谬说大大的流行起来!这不能不说是我国佛教精神可悲的没落!难怪真诚护法的佛子,如印光大师等,要为此而痛心疾首、大声疾呼!
佛教徒为什么要素食?是否一定要素食?能否做到彻底的素食?为什么不能吃荤?这一类问题,时常有人问起。这确是社会人士所容易误解的,一般初学所急需了解的,也是护持中国佛教所不容忽视的。首先,我们要知道:在佛法中,荤是荤辛,指葱、蒜、薤、韭等臭味极重的蔬菜。如大家吃它,倒也彼此无所谓;一人、少数人吃,而大众不吃,那股怪味,別人闻到了是不免恶心的。所以佛弟子避免食它,如由于治病而不能不食,即不许參加群众的集会,以避免別人的嫌厌。佛教遮制食荤,本义如此,与一般所说的不食荤(不食肉),并不相同。至于一般所说的素食,大体上与蔬食及不肉食相近。然依佛法说:佛教徒并非绝对的蔬食(吃菜)主义者,蔬菜中的荤辛——蒜、薤等是不食的;也不是绝对的反肉食(从动物而来的食品)者,牛羊的乳酪,是佛所许食的。所以佛法不是一般所想像的食菜、不食肉,佛教徒的不食肉,只是「不杀生」的实践。
不杀生,为佛教处世利生的根本法则。一切戒行——道德的行为,都是以此为根源的。如归依是初入佛门的信行,归依时就说:「从今日乃至命终,护生。」实践护生,就不能不受戒。五戒、十善戒,首先是不杀生。归纳戒善的意义,是这样:不杀,是不伤害他人的内命;不盗,是不侵害他人的外命。尊重他人的身命、财产,所以能护人的生。不邪淫,是不坏他人的家庭和谐,所以能护家族的生。不妄语,使人类能互谅互信,不欺不诤,所以能护社会、人类的生。如离去护生的精神,对人、对世的一切行为,都恶化而成为不善的邪行了!所以,「护生」为佛法的重要核心,是佛教所本有的,大乘佛法所彻底發扬的。慈悲为本的不杀生、不食肉,都根源于此。
有的主张不妨食肉,有的认为非食肉不可。这些肉食者的见解,极为庞杂,而最欺人的,是挂起一面虚偽的科学招牌,认为:我们不能不杀生,非杀生不可;所以从不杀生而来的不肉食,毫无意义。他们以为:草木也有生命,所以蔬食还是不免杀生。又以为:素食(不肉食)是不能彻底的,饮一口水,水中就有多少生物!吸一口空气,空气中就有多少生物!如真的不杀生、不肉食,那就不能饮水、不能吸空气,唯有死亡而已。又以为:如基于仁慈的见地,如儒家的「君子远于庖厨」等,那只是不彻底的自我欺骗。这种见解,在一般社会人士,可说情有可原,如部分的佛教徒也附和而如此说,这不免太笑话了!听说日本的佛教界也有这种类似的见解,我很难相信。日本的佛学,听说相当昌明,怎么会说出这种外行话来?也许偶有不入流的学者,顺从口舌而附和世俗的谬说吧!
佛法所说的杀生与不杀生,有著善恶——道德与不道德的性质。这不属于物理、化学的科学世界,也不是显微镜与望远镜底下的东西(在物理科学中,善与恶是无法分別的);这是属于情理參综的道德世界,心色相关、自他相关的有情世界的东西,应从情理、心境的关系中去说明。先从所杀的对象来说:杀生,指杀害有情识的众生(近于一般所说的动物)说。有情识的众生,都有求生恶死的意欲,如受到伤害或死亡,会引起恐怖、苦痛,引起怨恨、愤激、敌对的行为。例如人与人间的相杀,会造成彼此积怨、相仇相杀的敌对情形。草木是无情识的众生,虽也有繁殖、营养等生命现象,但受到伤害时,仅有物理的反应,而不会有心识的反应。如砍伐草木,不会激动草木引起彼此相仇害的敌对性,更不影响自己保有残杀的业感力。所以佛法所说的杀生,著重在对方有否心识的反应,会不会因此引起相仇相敌的因果系。「食蔬也是杀生」的论调,显然没有弄清楚这种事实,没有明白杀生所以要禁止的真实意义!
佛法的杀生,专约有情的众生说。虽是一样的有情,由于对人的关系不同,杀生的罪过也有轻重。如杀人,这是重罪。如杀害对自己、对人类有恩德的父母、师长、圣贤,那是罪大恶极了!如杀害牛羊鸟雀虫鱼,虽是有罪的,但过失要轻得多。同时,杀生罪的构成,应综合杀者的心境来论定。这又可略分三类:一、明确的知道对方是有情,由于贪、嗔、邪见,经审虑而起决定杀害的意欲。这样而杀人,固然是极重罪;杀畜生,罪过也还不轻。二、如牛羊虫蚁等众生,不但应该避免杀害,也是可以避免杀害的。如不能警策自己,漫不经心的在无意中伤害它,这虽然有罪,不过是「恶作」轻罪了。三、如杀伤时,不但没有杀害的心,也没有知道有众生,这如平常的饮水与呼吸一样。这即使有所伤害,是不成立杀生罪的。佛法所说的杀生,指构成罪恶的杀生;这与世间的法律大体相近,不过彻底一些罢了!如世间的法律中,蓄意杀人、无意中过失杀人,犯罪是轻重不等的。又如失性的狂人、愚𫘤的幼稚,即使无意中造成伤害的事实,也不成立杀罪。
佛法所说的杀生与不杀生,是合情合理的,不是难懂的。而挂起科学招牌的杀生论者,却把它混沌一团,看作无关于情理、心境的——非人的事实,这才从不能避免杀生,作出不妨杀生、非杀生不可的结论。照他们这种见解来推论,世间不免斗争,就应该不妨残酷的斗争,或非残酷的斗争不可;对于反对残酷斗争而倡导不相侵害的和平,也应该被反对了。这些杀生论者,不是別的,是真理与道德的抹煞者!如佛教徒而附和此说,那无疑是「破见」的痴人!
有以为:佛教徒,就是出家的僧众,也不妨食肉。因为依据经律的记载,释尊与弟子都是不禁肉食的。到现在,锡兰、缅甸、暹罗的僧众,生活起居,还近于印度旧制,也都是肉食的。蒙、藏的喇嘛,日本的僧侣,也都是如此。这可见,不肉食是中国内地佛徒的特殊习惯,并非佛教徒必守的规戒。这种依据各佛教国的事实来说明,看来极有道理!然而这裡有一先决问题,不能不弄明白——佛教以护生为处世利生的指导精神,以此为崇高的理念,而使人从实际的生活中,不断向上进步。这必须透过时地因缘,从可能处做起,逐渐的提高扩大,不能一概而论,成为空洞的高调。所以佛法有人天法、出世法等级別。我们应该谅解渐入的方便的,引导而进入彻底的究竟的法门,而不能偏滞于不彻底的部分。
不错,印度佛教——佛世与后来的弟子们,是肉食的,然而并不杀生。在戒律中,不但严禁杀人,并不得故意害众生命;连水中有微虫,还得常备漉水囊,以免无故的伤害。不杀生,无疑是佛法严格贯彻的。然因为佛与弟子过著乞食的生活,只能随施主家所有的,乞到什么就吃什么。佛与弟子决不许为了口舌的嗜好,亲自去伤害众生,或非要肉食不可。为了游化乞食的关系,随缘饮食,不能严禁肉食。既不起心去杀,也非专为自己而杀,这虽然肉食,并不曾违犯杀生戒。所以当时的肉食制,也有限制:对于施主供施的肉食,看到他为自己而杀,或者听人说是为了自己而杀的,或者疑惑是特为供养自己而宰杀的,就谢绝而不受。因为这样的肉食,众生由我而死,本是可以避免的而不知避免,是违犯不杀生的。佛法的遮禁肉食,并不因为它是肉,而因为是杀生。一般不知道不杀生的意义,不知为了不杀生而不食肉,并非为了是肉而不食肉,这才不免异说纷纭了。这样,过著乞化生活的比丘,只要是不见、不闻、不疑,肉食是不犯杀生戒的。然而如受某一信徒的长期供养,那就应该告诉他,不要为自己而特设肉食。否则岂不明知他为自己杀生,怎可推诿为佛所许可的!如肉食惯了,觉得非肉食不可,这是为味欲所拘缚,即使他是锡、缅、暹等地的僧众,也是根本违犯了佛陀的慈训,丧失了佛教的精神!
佛教的出家制,本是适应印度当时的乞食生活。在这种生活情况下,对于一般食物,是无法十分拣择的,只能有什么吃什么。这是适应时地的方便,在释尊的悲心中,决不以三净肉为非吃不可。所以将佛陀精神充分的阐發出来,在《象腋经》、《央掘魔罗经》、《楞伽经》、《涅槃经》、《楞严经》等大乘经中,明朗地宣说:佛弟子不应食肉,食三净肉是方便说,食肉断大悲种,(故意杀生)食肉是魔眷属。大乘不食肉的教说,是绝对契合佛陀精神的。这并不是一种高调,是适合实情而可行的。因为比丘们,起初虽过著乞化的生活,在佛教發扬时,得到了从国王及信众布施而来的广大土地,虽由净人耕作、净人送供,而实是自己的东西;一部分,受某一信徒的长期供养(还是每日托钵的)。沿门乞化(临时上门乞化,或得或不得)的生活,逐渐变质。在这种情形下,如比丘而肉食,当然是为了自己的嗜欲而肉食,怎能说不犯如来的禁戒?所以大乘隆盛的时代,坚决地反对肉食。又如我国的寺院,都过著自耕、自买、自煮的生活。如我国的僧众而食肉,试问怎能不犯如来的禁戒?不要说大乘,声闻律也是不会许可的。有些为了自己要吃肉,而引证锡兰、缅甸等僧众的肉食为例,解说为中国僧众也不妨吃肉,这是不究实情的、顺从私欲的妄说!
蒙、藏的佛教徒,也是肉食的。蒙、藏为畜牧区(印度与中国内地,都是农业区),主要的食品,离不了牛羊。在这种环境下,不肉食是不大容易的。比例于乞食生活而受三净肉的方便,蒙、藏区的肉食,如能不自杀、不教他杀,是可以的,不犯杀生戒的。
另一肉食的主要理由,蒙、藏所重的佛教,是秘密乘,与声闻乘及大乘,是多少不同的。显教大乘所崇仰而趣求的佛果与菩萨大行,是大悲大智,示现柔和忍辱的慈容,特別表现了慈悲的德相。以此为典范来修学,重于慈悲,所以不食肉为信徒的戒行。密乘所崇仰的本尊,是(说是佛菩萨化身而)表现为忿怒、贪欲的夜叉、罗刹相。以欲界(三十三)天的夜叉、罗刹身——执金刚为理想,自己生起我就是金刚的天慢(也名为佛慢),向夜叉、罗刹学习,希望自己能成就夜叉相的金刚身。夜叉与罗刹,一向是饮血啖肉(残害人类)、邪行淫乱。在声闻与菩萨藏中,降伏他们、教化他们,要他们不再血食,远离淫乱,不杀生类,护持佛教。而密乘呢,向他们学习,看齐。所以学他们那样的肉食,向他们看齐,当然非肉食等不可。听说,食肉对于淫欲为道,是极有意义的。
从环境说,蒙、藏区的肉食,是不得已的方便。从信仰说,發心修学饮血啖肉,(说是佛菩萨化身)的夜叉法、金刚法,这是密乘学者的信仰自由,我们无话可说。对于现夜叉、罗刹相的本尊,当然不能以人的道德、以示现慈悲柔和相的菩萨行来批评。不过我们的浅见,总希望依菩萨乘法而化夜叉,不赞成依密乘而夜叉化。
约环境、约信仰,蒙、藏佛教徒的肉食,值不得批评,也值不得效法。如秘密乘而传入农业区的中国内地,肉食惯了,不能不肉食,就大有问题。不过中国的佛徒,既然想修学饮血啖肉的(说是佛菩萨化身的)金刚法,發心向夜叉、罗刹看齐,那我们没有別的,只能寄予慨叹的同情!但愿不久的将来,不致变成罗刹、夜叉的世界。
然而受有蒙、藏佛教影响的肉食论者,离奇的解说,愈来愈多。有的说:学密而非肉食不可,为了破执。这个世界,充满了肉食者、不肯素食者,不提倡素食以破肉食论者的妄执,却一味向少数的素食者引诱他们肉食,这是什么道理?难道肉食的密乘专为少数的素食者而说教吗?有的说:我们肉食,是为了要度它。照他们的解说,为牛羊加持念诵,就与它结得度的因缘了。假使真是为了度它,难道不想度你的父母、度你的儿女,为什么不吃你的父母、儿女?如以为父母、儿女另有更好的度法,那么普度众生,蜈蚣、癞虾蟆、粪蛆、蛔虫这一类众生,难道不用度它?为什么不吃它?肉食论者的一切诡辩终归徒然!老实的说吧:为了要吃它,所以说要度它;那裡是为了度它,所以要吃它!
一分内地的佛教徒,既不生长畜牧区,又不奉行秘密教,却援引蒙、藏佛教徒的肉食,为自己的肉食作辩护,真是可怜可笑!
日本佛教,过去承受中国的佛教;一直到现在,真宗而外,大本山还过著素食的生活。从真宗开始,带妻食肉,其他的宗派也跟著学,这才渐与中国佛教脱节。日本佛教,虽有僧侣,但大都不曾受出家戒;实际上,可说是在家众的佛教。说日本佛教是超脱声闻乘的出家制,进入在家本位的菩萨乘,倒不如说是从出家的声闻制,退居一般的人乘。日本佛教徒的肉食,我们是不应该用严格的、崇高的标准去评论他们。
护生,是佛教的根本精神。这是一贯的原则,而在实践上,是不能不适合环境,不能不适合根性的。从环境说:或由于乞食制,而方便的许受三净肉;或由于畜牧区,而方便的习行肉食。这只要不自杀、不教他杀、不直接为自己而杀,肉食是不违背不杀生戒的。然如中国的僧众,自买自煮,这是无论如何,肉食总是有违犯的。环境有它的特异性,不可一概而论,而佛法的大悲护生,应始终作为最高的理想,切不可偏执方便来反对究竟!
从根性说:如真为大乘根性,学大乘法,那应该绝对的禁断肉食,长养慈悲。如是著重为己的声闻,如来有三净肉的方便。如为一般信众,既不曾發出离心,更不曾發菩提心,实还是仰望佛法的人天乘;这除了不得杀人而外,对于畜生类的杀伤与啖食,虽然是杂染的、过失的,却不能严格的苛责。因为无始以来,颠倒轮回,众生一向是如此的。为了引导他们趣入佛法,不妨于白月、黑月(中国通用朔望),或六斋日,或短期的,勉励学众来严持不肉食戒,以为趣入佛法的加行。换言之,对于一向肉食的信众,一下的禁断肉食,不如方便的渐次引入的好。
中国佛教徒,素食惯了,每误会为「学佛非素食不可」。对于学佛而肉食的,存著轻蔑心、毁谤心。这不但使肉食者不敢学佛,更引起肉食论者的邪谬反应。肉食者肉食惯了,或者舍不了口舌的滋味,于是乎造作种种理论,从不妨肉食,说到非肉食不可;不但学佛可以食肉,而且反对素食者。以肉食为合理的、应该的,反对素食、破坏素食的种种道理,都是不成道理的道理!希望劝人肉食而自己非肉食不可的朋友,少作谤法恶业。朋友!这是断灭佛种的谬说呀!
校注
【经文资讯】《印顺法师佛学著作集》第 21 册 No. 21 教制教典与教学
【版本记录】發行日期:2022-01,最后更新:2021-12-09
【编辑说明】本资料库由中华电子佛典协会(CBETA)依《印顺法师佛学著作集》所编辑
【原始资料】印顺文教基金会提供
【其他事项】详细说明请參阅【中华电子佛典协会资料库版权宣告】
内容源自:漢文大藏經,繁转简后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