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比丘尼附随毘尼藏之组织

第一节 比丘尼毘尼

第一项 比丘尼毘尼的内容

佛教的僧伽(saṃgha)体制比丘(bhikṣu)与比丘尼(bhikṣunī是分別组合的所以佛教有「二部僧」的存在僧伽的组合既有比丘僧比丘尼僧的差別所有的僧伽规制也自然有些不同所以在「律藏」的部类中比丘尼律(bhikṣunī-vinaya)也有独立的部分如上面所说〈波罗提木叉(经)〉〈波罗提木叉分別〉(或作〈经分別〉)(摩得勒伽与)「犍度」都是依比丘而说的比丘尼部分论理也应该这样大众部(Mahāsāṃghika)的《僧祇律》确乎是这样的但上座部系(Sthavira)的「律藏」多少的变化了

属于上座分別说部系(Vibhajyavādin)的三部律大致相同《铜鍱律》属于比丘尼的有三部分1.〈经分別〉中的〈比丘尼分別〉是比丘尼「波罗提木叉经」的分別广说2.〈犍度小品〉中的〈比丘尼犍度〉是「戒经」以外的尼众不共规制的类集3.「比丘尼波罗提木叉」就是比丘尼的「戒经」《四分律》也有三部分1.「尼戒」2.〈比丘尼犍度〉3.《四分比丘尼戒本》是从《四分律》抄出来的《五分律》的三部分是1.「尼律」2.「比丘尼法」3.《五分比丘尼戒本》也是从《五分律》中抄出来的

属于上座说一切有部系(Sarvāstivāda)的二部律略有不同《十诵律》1.「尼律」为第七诵2.「比丘尼法」这是属于「杂诵」「杂法」与「后二十法上」相当3.「十诵比丘尼波罗提木叉戒本」也是从《十诵律》抄出的《根本说一切有部律》1.《根本说一切有部苾刍尼毘奈耶》唐义净译共二〇卷2.「比丘尼法」部分在《根有律杂事》——八门中第六门五颂起第八门六颂止3.《根本说一切有部苾刍尼戒经》也是唐义净所译的说一切有部律「比丘尼法」部分还含摄在「杂诵」或「杂事」中而分別说部系已独立而成为犍度了五本对勘显然是同一原本而传诵不同

大众部的《僧祇律》有关于比丘尼的有五部分1.比丘「杂诵跋渠法」中有「比丘尼法」2.《僧祇律》的比丘尼律与比丘律的组织一致先明「比丘尼毘尼」(「比丘尼波罗提木叉分別」)3.次明「杂跋渠」先別出五跋渠接著如《律》卷四〇(大正二二五四八上)

「比丘杂跋渠中別住伞盖刀治革屣同床卧坐伎乐——九事应出不说余残十三跋渠比丘尼別杂五跋渠」

这是说明「杂跋渠法」的共与不共比丘律中「杂诵跋渠法」共有一四跋渠现在应除去「九事」「应出不说」是应该除去而不说在比丘尼律中余残的还有一三跋渠这是比丘与比丘尼通用的「比丘尼別杂五跋渠」就是上面所说的五跋渠是比丘尼不共的为什么要除去九事呢或不是比丘尼所能违犯的如「別住」(异住)或是已制为「学处」(sikṣāpada如「蒜」「伞盖」等4.明「威仪法」如《律》卷四〇(大正二二五四八上)

「威仪中阿练若浴室厕屋缝衣簟应出不说」

比丘尼没有另外制立的威仪就在比丘的「威仪法」七跋渠中除去「阿练若」等四事因为比丘尼的「杂跋渠」中已禁止比丘尼住阿练若浴室中浴开厕坐在缝衣簟上缝衣所以这四项法制是不适用于比丘尼的5.《摩诃僧祇比丘尼戒本》这也是从《摩诃僧祇律》所抄出的

「比丘尼戒经」(「戒本」)虽作为「说波罗提木叉」仪轨而单独流行或依之而翻译然主要内容总不出于〈波罗提木叉分別〉所以在汉译中戒经都从各部广律中抄录出来(加上仪轨)这样「律藏」的比丘尼部分「比丘尼波罗提木叉分別」——「比丘尼毘尼」而外有关比丘尼的不共规制在上座部中就是分別说系的「比丘尼犍度」(「比丘尼法」)说一切有部「杂诵」或「杂事」中的「比丘尼法」了在《僧祇律》中虽分说为三然(1)比丘「杂诵跋渠法」中的「比丘尼法」专明「八敬法」而含有二年学法戒白四羯磨受具足及遣使受具足这是著重于「受具足」的(2)比丘尼不共的「杂跋渠」仅有五跋渠(3)「威仪法」比丘尼并没有不共的所以只是二类将「比丘尼法」与「杂跋渠」结合起来与上座部分別说系的〈比丘尼犍度〉大致相同只是简略些而已兹列举《僧祇律》的内容如下

  • (「比丘尼法」)1八敬法(二年六法白四羯磨等)

  • (杂跋渠)1坐2簟席3缠腰4覆袯衣5著严饰服6合严饰服出家7畜使女8畜园民女9僧祇支10浴衣

  • 11拍阴12胡胶形13洗齐指节14月期衣15女人浴处浣16男人浴处浣17客浣衣处浣18悬注19流水20种种根出精

  • 21羯磨22憍舍耶衣23覆肩衣24客庄严25优钵罗华26须曼那华27结鬘28纺缕29坏威仪

  • 30钵(弃死胎)31覆钵32开厕33浴室34阿练若处35受迦𫄨那衣36舍迦𫄨那衣(上二为二众各別举行)

  • 37食比丘不净比丘尼净38食比丘尼不净比丘净39比丘得使尼受食40比丘尼得使比丘受食41三因缘非比丘42三因缘非比丘尼(上二是转根)43无残食44上座八人余次第坐

上座部系的〈比丘尼犍度〉与《僧祇律》的内容相近这是可以比对而知的上座部系的《十诵律》有一特殊的情形就是以受二年学法的「六法坛文」编入波逸提一一一事以白四羯磨受具足的「比丘尼坛文」编入波逸提一二七事以「比丘尼八敬法」附于「尼律」的末后这一编列是没有什么意义的却表示其独特的组织这些部分在《僧祇律》中本为「杂诵跋渠法」的「比丘尼法」而与比丘尼的「杂跋渠」分离所以说一切有部「杂诵」或「杂事」中的「比丘尼法」近于《僧祇律》中比丘尼的「杂跋渠」没有別立「比丘尼法」(犍度)所以分编在「尼律」中分散在二处在组织上虽说是古形的但分別说部系结合为一〈比丘尼犍度〉在组织上确是整齐得多

第二项 八敬法

在佛教的僧伽体制中比丘尼僧是独立的但这种独立仅是形式的而实际是比丘的附属体依比丘僧的存在而存在这种事实使律部的比丘尼部分与比丘律截然不同比丘尼律只是以比丘的律制为主而略辨其不同而已比丘尼律并非出于比丘尼僧的结集而成于比丘的上座们所以比丘僧的著名上座「持二部律」是重要的条件现存比丘尼的律部是佛世的比丘尼制通过上座们的裁定而形成的这应该是与事实相去不远的结论

「八敬法」(aṭṭha garudhamma或译八尊敬法或作八不可越法等传说为佛的姨母——摩诃波阇波提(Mahāprajāpatī请求出家释尊提出如女众接受「八敬法」才准予出家「八敬法」不是別的是比丘尼僧属于比丘僧的约法(八章)说明了比丘尼在佛教中的地位也就是比丘尼承认比丘僧的优越领导权这是理解比丘尼律發展中的重要环节有关八敬法的现存记录也有一二条的歧异先列举各本而对列如下

铜鍱律
十诵律
明了论
僧祇律
根有律
五分律
四分律
受具百岁应礼迎新受具比丘
 1
 1
 2
 1
 6
 8
 1
不得无比丘住处住
 2
 4
 7
 7
 3
 2
 7
半月从比丘众请教诫问布萨
 3
 6
 3
 6
 2
 1
 6
安居已于两众行自恣
 4
 5
 8
 8
 8
 3
 8
犯尊法于两众行半月摩那埵
 5
 3
 4
 5
 7
 7
 5
二年学法已于两众请受具足
 6
 2
 1
 2
 1
 4
 4
不得骂詈谗谤比丘
 7
 
 5
 
 5
 5
 2
不得向白衣说比丘过失
 
 
 
 
 
不得说(举)比丘罪
 8
 8
 6
 3
 4
 6
 3
问比丘经律不听不得问
 
 7
 
 
 
 
 
不得先受
 
 
 
 4
 
 
 

「八敬法」的内容与部派的不同意见现在依《铜鍱律》的次第而略为叙说1.比丘尼受具足即使已经百岁对于新受具足的比丘也要礼拜迎接以表示尊敬这是不论年资与德学的在僧伽体制中比丘尼是在比丘以下的在「尼律」的「波逸提」(pātayantikā)中《十诵律》(一〇三)《四分律》(一七五)《五分律》(一七八)有见新戒比丘不起立礼迎戒

2.比丘尼不得在附近没有比丘的地方作三月的夏安居因为附近没有比丘在安居期间就不能半月半月的请教诫了这与下一敬法是基于同一理由的在「波逸提」中《铜鍱律》(五六)《四分律》(一四三)《五分律》(九一)《十诵律》(一四九)《根有尼律》(一二八)都有无比丘住处安居戒的制立

3.佛制半月半月「布萨」「说波罗提木叉」比丘尼要在尼僧中布萨说戒还要推派一位比丘尼代表大众到比丘僧处「请教诫人」「问布萨」这点《僧祇律》与《铜鍱律》相合代表到了比丘住处向一位「知识比丘」请代为「问布萨」与「请教诫」那位比丘在大众中宣说「比丘尼僧和合礼比丘僧足与清净欲问布萨请教诫」如是三说问布萨是比丘尼众虽自行布萨清净还要向比丘僧报告清净「请教诫人」是请求比丘僧推派比丘去教诫比丘尼这一敬法《四分律》《五分律》《根有律》但说「请教授」而《十诵律》与《律二十二明了论》更局限为「请授八敬法」这在「比丘尼戒经」的「波逸提」中《十诵律》(一五一)《四分律》(一四一)《铜鍱律》(五九)《五分律》(一〇〇)《根有尼律》(一二六)都有半月不求教授戒而《僧祇律》(一三二)为半月僧教诫不恭敬(不去听)「问布萨」只有《根有尼律》(一二七)制有「无苾刍住处作长净学处」在佛教的流传中这已专重在半月请求教诫了

4.三月安居终了举行「自恣」请別人尽量举發自己的过失以便發露而回复清净比丘尼在比丘尼僧众自恣第二天一定要到比丘僧住处与比丘僧和合举行自恣请比丘们举發以求清净在「尼律」的「波逸提」中《铜鍱律》(五七)《四分律》(一四二)《五分律》(九三)《十诵律》(一五〇)《根有尼律》(一二九)都有不于二部众中作自恣戒

5.依《铜鍱律》尼众犯了「敬法」的要在二部僧中行摩那埵这是「僧残」(saṃghāvaśeṣā)的忏除法——但比丘的忏法行六夜摩那埵而比丘尼要行半月显然是处分加重了违犯「敬法」的比丘尼除了在尼众中「行随顺法」还要每天到比丘住处报告我行摩那埵已过了几夜还有几夜请僧伽忆持半月终了还要在二部僧(共四十人)中出罪《明了论》说「犯随一尊法于二部僧应行摩捺多法」与《铜鍱律》相合《僧祇律》说「若比丘尼越敬法应二部众中半月行摩那埵若犯十九僧伽婆尸沙应二部众中半月行摩那埵」这不只是违越「敬法」而且是犯僧残罪《四分律》《十诵律》《根有尼律》就只说是犯了「僧残」罪《五分律》说「麁恶罪」在佛教的發展中这一「敬法」的重点已转移为犯僧残罪的处分了

6.式叉摩那(śiksamāṇā)学满了二年的学法戒以比丘尼为和尚在比丘尼僧中「十僧现前白四羯磨受具」然后「即日」就要去比丘僧处「和合僧二部众十众以上」再受具足戒这是比丘尼的受具要经过比丘僧的认可

7.比丘尼不得骂詈谗谤比丘这一敬法《僧祇律》与《十诵律》是没有的而《四分律》与《五分律》更附有不得向白衣说比丘过失的规定这是各部律出入最大的一条在「尼律」的「波逸提」中《铜鍱律》(五二)《四分律》(一四五)《僧祇律》(九一)有不得呵骂比丘戒《五分律》(一三一)別有不得向白衣说比丘过失戒

8.无论如何比丘尼不能说——举發比丘或见或闻或疑的过失而比丘却可以举發比丘尼《明了论》作「比丘尼不得问难比丘及教比丘学」据下文「安居竟以三处请比丘僧说问难如法受僧正教」可见「问难」就是诘问过失的意思上二条包含了不得举發比丘的过失不得为了忠告而指责比丘的过失不得呵骂比丘《僧祇律》与《十诵律》是作为同一敬法的举發比丘罪犯现存的各部律中都没有制立学处

《十诵律》別有「问比丘经律不听不得问」一事这也是不准比丘尼问难但专指问难经律这是为了维护比丘的尊严《铜鍱律》(九五)《四分律》(一七二)《五分律》(一八五)《根有尼律》(一六九)都制有这一学处虽然在八敬法中并没有这一条《僧祇律》別有「不先受」的敬法这是信众如以饮食房舍床褥布施比丘尼尼众就要让他先供养比丘然后才可以接受《十诵律》的不得辄问是法义的谦让《僧祇律》的「不先受」是财利的谦让总之什么都得让比丘一著

如上面所说比丘尼的出家受具足半月半月布萨每年的三月安居安居终了的自恣这些重要法事都不能离开比丘而进行平日比丘尼礼敬比丘不能说比丘罪比丘却可以说而且如犯了麁重非得比丘(二十众)僧同意是不能出罪的论法是不准随意问难的论财要让比丘众先受的这一比丘尼从属于比丘必须服从比丘僧的优越权威的「八敬法」不是別的是比丘尼在僧伽体制中的真相

分別说部(Vibhajyavādin说一切有部(Sarvāstivāda)的传说佛以「八敬法」为女众出家的根本法如说「今听瞿昙弥受八不可越法便是出家得具足戒」因而有摩诃波阇波提「受(八)重法具足」的传说然而这一传说并不是一致的大众部(Mahāsāṃghika)的《僧祇律》就没有瞿昙弥(Gautamī)以「八敬法」得具足的话正量部(Saṃmatīya)的《明了论》说「比丘尼三种圆德一由善来比丘尼方得二由遣使方得三由广羯磨方得」依此瞿昙弥是属于「善来得」的而且当时的大众就有瞿昙弥没有受具足的传说如承认这一传说瞿昙弥是以「八敬法」受具足的那瞿昙弥领导的释女呢也同样的传说不一1.也是「八敬法」受具的如《毘尼母经》等2.摩诃波阇波提为和尚尼在比丘十众中白四羯磨受具如《铜鍱律》等3.泛说「现前白四羯磨得」如《十诵律》等所以以「八敬法」为女众出家的根本法瞿昙弥受「八敬法」就是出家受具足只是部分的传说而已而且女众还没有出家就制定「八敬法」制立二年学六法这与「随缘成制」的毘尼原则显然是不合的

在律部中「八敬法」出于〈比丘尼犍度〉〈比丘尼法〉是从〈杂诵跋渠〉〈杂事〉中来的也就是本于「摩得勒伽」(mātṛkā所以「八敬法」是僧伽规制而后被集录出来的《铜鍱律》第五敬法作「犯尊(敬)法于二部众中半月行摩那埵」《原始佛教之研究》以为「犯尊法」不如《四分律》等「犯僧残」为合理然「犯尊法」不只是《铜鍱律》所说也是正量部《明了论》(「随一尊法」)《僧祇律》(「越敬法」)所说而《铜鍱律》《僧祇律》《正量部律》本书第三章中曾论证其为较古形的所以「犯尊法于二部众中半月行摩那埵」虽不合于现存的比丘尼律然应重行认识其古典的意义凭借这一古义的启發相信「敬法」是女众在僧伽体制中的根本立场——尊敬比丘僧在修证的立场比丘与比丘尼完全平等然在当时的现实社会中男女的地位是悬殊的女众的知识差体力弱眷属爱重在男女不平等的社会中不可能单独地组合而自行發展必须依于比丘僧的教授教诫在比丘「波罗提木叉」(「波逸提」)中已制有教诫比丘尼的学处教诫比丘尼不是比丘的权利而是名德上座应尽的责任与义务从「正法住世」的观点比丘尼应奉行「敬法」违犯敬法是不承认比丘僧的摄导地位这等于破坏僧伽体制不尊敬比丘僧所以要在二部众中行摩那埵向比丘僧认罪

从经律的传说看来摩诃迦叶(Mahākāśyapa)与阿难(Ānanda曾有意见上的出入女众出家一致认为释尊是经阿难的一再劝请而后同意的比丘尼僧已成为事实但对佛教带来了更多的问题比丘僧中的部分上座如摩诃迦叶一流对女众出家没有好感因而对阿难不满这一传说说明了女众出家在比丘僧中曾引起不同的意见——同情或嫌厌释尊涅槃后成为佛教主流的上座们迫使阿难承认求度女众的过失对于比丘尼僧的加强管教那是当然的事了「八敬法」就是源于比丘尼的「敬法」——尊敬比丘僧服从教导的实施方案尊敬比丘僧的条例固有的或增订的及旧有的「敬法」(第五条)共为「八敬」「八敬法」的成立早在部派分立以前在佛教主流(老上座们)的主持影响下完成成为全佛教界所公认但这么一来显然是过分严厉了如见比丘来而没有起来礼迎就要在二部众中半月行摩那埵不但是过分荷刻而且也窒碍难通所以犯敬法而二部众中出罪的规定渐演化而成为「犯僧残」的处分《僧祇律》并说「犯敬法」与「犯僧残」表示了这一制度的逐渐嬗变从《僧祇律》看「八敬法」仍然是僧伽规制还没有演化为「波罗提木叉」的学处在「尼律」的「波逸提」中与「八敬法」相关的有(一三二)「半月僧教诫不恭敬」(一〇七)「隔宿去大僧处受具足」(九一)「呵骂比丘」但《僧祇律》所说不是不往求教诫而只是不恭敬不去听不是不在二部僧中受具足只是时间延迟隔了一天才去这都不是违犯「敬法」「呵骂比丘」也不是犯「敬法」(《僧祇律》没有这一款)犯「八敬法」起初是沿用旧例要在二部众中半月行摩那埵但敬法的具体化——「八敬法」如见比丘而不起礼迎都不能看得太严重决不能看作破坏僧伽体制否认比丘僧的领导于是「犯敬法」而要半月行摩那埵的古制渐嬗变为「僧残」的处分八敬法也就渐化为学处而编入「比丘尼波罗提木叉」的「波逸提」中这是上座部律师的新学风《铜鍱律》保存了「犯敬法于二部众中半月行摩那埵」的古制又在「波逸提」中加入(五二)「骂比丘」(五六)「无比丘住处安居」(五七)「不于二部众中自恣」(五九)「半月不请教诫人」——犯「敬法」的新制古制与新制混合不自觉的陷于矛盾《僧祇律》的「波逸提」中没有「越敬法」的学处不能不说是古形了

第三项 比丘尼戒经

在律藏中〈比丘尼波罗提木叉分別〉(或名〈比丘尼分別〉〈比丘尼律〉)自成一部然比丘尼僧是依比丘僧的比丘尼毘尼部分也由持律的上座比丘结集传持下来所以比丘尼律有「共戒」与「不共戒」的分別比丘戒而可为比丘尼所通用的名为「共戒」比丘尼所特有的名为「不共戒」作为「说波罗提木叉仪轨」的「比丘尼戒经」当然是叙列全部的戒条而在〈波罗提木叉分別〉中就不是这样如《铜鍱律》与《十诵律》没有提到共戒只列举不共戒而加以分別《僧祇律》等或但举共戒的「结颂」或但列共戒的条文即使叙述事缘也不多加分別这可以了解在律藏的结集过程中持律的上座比丘是以比丘律为主的比丘律部分首先成立比丘尼部分形成附属只略举「不共戒」而已

比丘的「波罗提木叉」分为八部加上「戒序」及「法随顺法」《僧祇律》称为「十修多罗」比丘尼的「波罗提木叉」各部律都没有「不定法」(aniyata仅有七部《僧祇律》(加序及法随顺法)为九部这是组织上的差別汉译的各部「比丘尼戒经」除《根有尼戒经》外都是从〈波罗提木叉分別〉中抄出所以应以各部的广律为主来论究其条文的多少比丘尼究竟有多少戒现存的各部律所传差別极大特別是「波逸提法」(pātayantika兹列举各部律的条文多少如下

〔僧祇律〕
〔铜鍱律〕
〔四分律〕
〔五分律〕
〔十诵律〕
〔根有尼律〕
不共
不共
不共
不共
不共
不共
波罗夷
8
4
4
8
4
4
8
4
4
8
4
4
8
4
4
8
4
4
僧残
19
6
13
17
7
10
17
7
10
17
7
10
17
7
10
20
7
13
舍堕
30
19
11
30
18
12
30
18
12
30
18
12
30
18
12
33
19
14
波逸提
141
70
71
166
70
96
178
69
109
210
69
141
178
71
107
180
72
108
悔过
8
8
8
8
8
8
8
8
8
8
11
1
10
众学
64
64
74
74
99
99
99
99
107
107
98
98
灭诤
7
7
7
7
7
7
7
7
7
7
7
7
   合计
277
170
107
310
180
130
347
204
143
379
204
175
355
214
141
357
208
149

如上表列举的诸本不同先略为分別「波罗夷」(pārājikā在共同的四波罗夷外加四波罗夷成八波罗夷性质最严重是各部律所一致的

「僧伽婆尸沙」(saṃghāvaśeṣā译为僧残众教等上座部系(Sthavira)律(除根本说一切有部)共一七僧残共戒凡七条《僧祇律》——大众部(Mahāsāṃghika)所传有两点不同1.共戒中没有「汙他家戒」而多一「夫主不听辄度戒」有夫的妇女没有得到丈夫同意有抚养儿女等责任任意的引度出家每增加社会与寺院的困扰这一戒在上座部系中属于「波逸提」2.上座系律有「四独戒」内含独渡水独入村独宿独在后行在《僧祇律》中分为三戒——「独入村」「独宿」「独渡」所以多出二戒共一九戒《根有尼律》没有「诤讼相言(涉讼)戒」而多一「索亡人物学处」可说是诤讼的不同解说「四独戒」分为四戒所以共有二〇戒对于「四独戒」从《僧祇律》与《根有尼律》的分为多戒来说可能古义是各別的——事缘也是各別的后经上座部律师的整理因意义相近才合为一戒

「尼萨耆波逸提」(Niḥsargikā-pātayantika译为舍堕《根有尼律》例外的共三三戒其他都是三〇尼萨耆波逸提比丘也是三〇所以比丘尼的三〇舍堕是以比丘律为基准的除去不共于比丘尼的以有关比丘尼的来补足除去多少就加入多少如《僧祇律》卷三七(大正二二五二七中)所说

(比丘尼萨耆波逸提中)「从比丘尼取衣」及「浣染」「淳黑」「三分白」「憍奢耶」「六年」「尼师坛」「三由旬」「擘羊毛」「雨浴衣」「阿练若处」——此十一事应(除)出不说(故共戒为一九事)更有(不共戒)十一事(十事)应内旃跋渠(旃即毡毡跋渠是第二跋渠)残(余)从初跋渠初跋渠(初跋渠三字似衍文)中出「取比丘尼衣」(以)「捉金银」补出「浣故衣」以「卖买」补后跋渠中出「雨浴衣」以(第二跋渠)「卖金」补出「阿练若处」,以(不共戒)「抄市」补处一跋渠二跋渠(各除二事各补二事)数不减

《僧祇律》以「长钵」为共戒《根有尼律》以「非亲里比丘浣故衣」为共戒所以共戒有一九余部律共戒一八不共戒的内容不但大众分別说说一切有——三系间不合分別说系中《四分律》与《五分律》也比《铜鍱律》多了「多畜器物」及「许衣而不与」(或作辞衣而又取)——二事《十诵律》与《根有尼律》所差的更大大抵比丘尼舍堕是部派分化时代的共同传说而彼此的开合不同取舍不同形成极度的纷歧各部完全相同的不共戒仅「多畜钵」「乞重衣」「乞轻衣」——三事而已

波逸提比丘尼的「尼萨耆波逸提」侭管出入很大而有「三十舍堕」作范围所以学处的条数相近而「波逸提」各派的取舍自由《僧祇律》不共戒七一而《五分律》多达一四一比丘尼「波逸提」的古形是很难想像的现略为整理有三系——大众分別说(Vibhajyavādin说一切有(Sarvāstivāda)(取多数)相同的有二系——大众与分別说相同的分別说与说一切有(上座部派)相同的类列如下但文句含义事缘是难得一致的这也只能作为大概的了解而已

Ⅰ大众分別说说一切有部相同的

僧祇律
铜鍱律
四分律
五分律
十诵律
根尼律
1自手与俗人外道衣
 72
 28
 107
 87
 132
 142
2雨浴衣应量作
 75
 22
 102
 82
 128
 139
3自煮(生)食
 78
 7
 76
 166
 76
 77
4比丘食时以水扇供
 79
 6
 75
 143
 77
 78
5食蒜
 80
 1
 70
 70
 72
 73
6作医(咒术)自活
 82
 49
 117 169
 144 146
 140
 150
7授俗人医方
 83
 50
 118 170
 145 147
 141
 151
8为俗人作务
 84
 44
 113
 148
 142
 153
9自咒诅咒诅人
 87
 19
 88
 134
 93
 91
10自打啼哭
 88
 20
 89
 132
 92
 90
11不自审谛嫌责他
 89
 18
 87
 133
 94
 92
12悭护他家
 90
 55
 149
 89
 156
 133
13减十二雨畜众
 92
 74
 131
 102
 106
 106
14减十二雨僧不听而畜众
 94
 75
 132
 103
 107
 107
15减十二雨童女与受具
 96
 71
 121
 
 116
 115
16满十二雨童女不与学戒而与受具
 97
 72
 122
 
 121
 116
17学戒满(二十)僧不听与受具
 99
 73
 124
 114
 122
 
18适他妇减十二雨与受具
 100
 65
 125
 104
 108
 109
19适他妇满十二雨不与学戒与受具
 101
 66
 126
 105
 109
 
20不二年教诫
 104
 68
 128
 121
 114
 112 113
21不二年供给和上
 105
 69
 129
 121
 113
 
22年年度弟子
 106
 82
 138
 118
 126
 124
23许学戒满受具而不与
 110
 79
 136
 111
 125
 
24乘乘
 111
 85
 159
 141
 145
 
25持伞盖著革屣
 112
 84
 158
 142
 148
 157
26同敷床褥卧
 114
 
 
 
 
 
27受房床褥不舍而去
 115
 48
 
 97
 139
 149
28先不白入比丘住处
 116
 51
 144
 101
 153
 
29无伴异国游行
 118
 38
 97
 96
 98
 103
30国内游观林园废墟
 119
 37
 98
 198
 97
 95 104
31共一比丘空静处坐
 120
 
 
 75
 80
 82
32共男子屏处坐
 121
 12
 80
 76
 82
 81
33与男子近处共语耳语
 122
 14
 82
 80
 91
 86 87
34暗处有男子无灯而入
 123
 11
 86
 128
 84
 
35观伎乐
 124
 10
 79
 174
 161
 
36不为息灭诤事
 125
 45
 111
 
 
 148
37使俗女涂香揩摩洗浴
 126
 88
 150
 153
 
 166
38使比丘尼揩摩
 127
 90
 152
 
 
 161
39使沙弥尼揩摩
 128
 92
 154
 
 
 163
40使式叉摩那揩摩
 129
 91
 153
 
 
 162
41使俗人妇女揩摩
 130
 93
 155
 
 
 164
42半月僧教诫不恭敬
 132
 58
 140
 110
 152
 
43辄听男子破隐处痈
 133
 60
 147
 168
 162
 159
44安居中游行
 134
 39
 95
 92
 95
 101
45安居竟不去
 135
 40
 96
 94
 96
 102
46先共住后嫌诃恼
 136
 35
 94
 167
 86
 98
47他先安住后来恼乱
 137
 33
 92 173
 
 101 100
 
48隔墙弃掷不净
 138
 8
 78
 135
 78
 78
49生草上大小便
 139
 9
 77
 137
 77
 79

Ⅱ大众与分別说系相同的

僧祇律
铜鍱律
四分律
五分律
1辄著他衣
 71
 25
 106
 
2僧祇支应量作
 74
 96
 160
 181
3自手与俗人外道食
 81
 46
 112
 130
4与俗人习近住
 86
 36
 99
 
5呵骂比丘
 91
 52
 145
 
6学戒不满学与受具
 98
 
 123
 115
7一众清净停宿大僧受具足
 107
 
 139
 119
8不知教诫反嫌责他言
 109
 76
 133
 107

Ⅲ分別说与说一切有系相同的

铜鍱律
四分律
五分律
五分律
根尼律
1食蒜
 1
 70
 70
 72
 73
2剃隐处毛
 2
 71
 74
 73
 74
3相拍
 3
 74
 71
 75
 76
4独与男子露处坐
 13
 
 78
 83
 83
5胡胶形
 4
 73
 72
 85
 94
6白衣家坐不语辄去
 15
 83
 
 143
 95
7不语主辄坐
 16
 84
 129
 144
 96
8不语主辄敷卧具
 17
 85
 164
 105
 97
9同活尼病不护视
 34
 93
 123
 102
 99
10往天祠王宫园林
 41
 100
 99
 99
 105
11度妊女
 61
 119
 116
 
 111
12度忧嗔女
 79
 135
 
 118
 118
13(父)夫不听辄度
 80
 134
 126
 124
 121
14从索衣
 79
 137
 108
 123
 122
15半月不求教诫
 59
 141
 100
 151
 126
16无比丘住处安居
 56
 143
 91
 149
 128
17不于二部众自恣
 57
 142
 93
 150
 127
18呵骂尼众
 53
 146
 
 
 131
19遮与僧衣
 26
 105
 88
 134
 144
20遮出功德衣
 30
 109 110
 185
 136
 146
21遮如法分衣
 27
 108
 84
 137
 147
22自手纺绩
 43
 114
 163 197
 146
 155 156
23度淫女不令远去
 70
 129
 112
 115
 160
24麻滓油涂身
 89
 151
 154
 164
 168
25辄问比丘义
 95
 172
 186
 158
 169
26著妇女庄严
 81
 157
 161
 160
 170
27裸形洗浴
 21
 101
 81
 159
 
28受请而不食
 54
 148
 
 157
 
29过五日不著大衣
 24
 104
 
 131
 
30缝衣过五日
 23
 103
 85
 130
 
31度乳儿妇
 62
 120
 117
 119
 
32见比丘不起
 
 175
 178
 103
 
33畜庄严具
 
 177
 158
 166
 176 177 178 179 180

在「尼律」(不共)「波逸提」的比对中發见了三系所共的凡四九戒大众与分別说系相同的有八戒这五七戒不妨说是「波逸提法」的原形大众部在發展中又有所增订成七一戒(有些戒条可能本来相同而传说为彼此不合特別是有关度众受具的部分但无从断定)《僧祇律》所没有而为分別说与说一切有系所共的有三三戒将三三戒与前五七戒综合起来共九〇戒这是近于上座部尼律(不共)「波逸提」的原形在这九〇戒中《铜鍱律》有八七戒与《铜鍱律》九六「波逸提」所差仅有九戒可见《铜鍱律》在上座分別说部中不失为较古的一部分別说系的《四分律》与《五分律》说一切有系的《十诵律》与《根有尼律》又各有所重而更为增订这才形成更大的距离在这几部律中《五分律》与《根有尼律》完成的时代最迟

上座部系的律师在不断的增订「波逸提法」但所说的增订并非一切创新主要是将僧伽所习惯推行的成规条文化而成为「波罗提木叉」的一分这可以举例说明的1.「八敬法」本不是「波罗提木叉」《僧祇律》本也还是这样但在上座律中增订了有关「八敬法」的——「见比丘不起立礼迎」「无比丘住处安居」「半月不请求教诫」「不于二部众中行自恣」骂比丘」如本章上一节所说《五分律》更增订(一九〇)「一众受具足」(一三一)「向白衣说比丘过」这是八敬法化为学处的明证2.比丘尼的例行规制也形成「杂跋渠」《僧祇律》有五跋渠共四四事「杂跋渠」的内容有些也化而为学处编入「波逸提」中《僧祇律》已开此风气上座律更大大的增订起来例如

〔杂跋渠〕
〔僧祇律〕
〔铜鍱律〕
〔四分律〕
〔五分律〕
〔十诵律〕
〔根有尼律〕
3缠腰
  
  
  
  156
  
  147
4著严饰服
  
  81
  157
  161
  160
  170
9僧祇支
  74
  96
  160
  181
  
  
10浴衣
  75
  22
  102
  82
  128
  139
11拍阴
  
  3
  74
  71
  75
  76
12胡胶形
  
  4
  73
  72
  85
  94
13洗净过分
  
  5
  72
  73
  74
  75
14月期衣
  
  47
  
  
  133
  143
15悬注
  
  
  
  202
  
  
16流水
  
  
  
  201
  
  
28纺缕
  
  43
  114
  163
  146
  155 156

「八敬法」与「杂跋渠」的条文化增编入「波逸提法」是上座部律的共同倾向还有值得一说的是上座律中制为「波逸提」的有些在《僧祇律》中制为「僧残」与「尼萨耆波逸提」了如「夫主不听辄度」《僧祇律》为「僧残」而上座系律部属于「波逸提」又如《僧祇律》「舍堕」中(一七)「拆衣不缝过五日」又(一八)「取衣许受而不与受具」在上座系律中都是「波逸提」从「犯敬法」本为二部众中行摩那埵(同于「僧残」)而渐演化为「波逸提」属于「僧残」与「舍堕」的也转化为「波逸提」而论佛灭以来比丘僧(比丘尼律的集成者)对比丘尼的管教起初是异常严厉的但在部派一再分化过程中(西元前二〇〇——一〇〇)显然已大为宽容在比丘尼律部的编集中琐细的规章却越来越繁重这是从比丘尼律成立研究中所得的结论

「波罗提提舍尼」(Pratideśanīyā译意为「悔过」除《根有尼律》外都是八波罗提提舍尼而又都是不共戒《十诵律》虽同为八戒而缺「蜜」与「黑石蜜」却有「熟酥」与「脯」《根有尼律》合为一〇戒又加共戒——「学家受食戒」成为一一《根有尼律》显为晚出的综合

「众学法」(saṃbahula-śaikṣa都是共戒所以大体上与比丘的「众学法」相同现存的《僧祇比丘尼戒本》误为七七条其中关于内衣的九戒被衣的四戒无疑是从比丘「众学法」中抄录时的笔误如《僧祇律》卷二一(大正二二三九九中——下)

「六群比丘下著内衣高著内衣象鼻著内衣(九事)与诸比丘结戒整齐著内衣应当学

「六群比丘下被衣高被衣婆罗天被衣婆薮天被衣(四事)与诸比丘结戒齐整被衣应当学

《僧祇律》文列举种种不如法著内衣九事被衣四事然后制成二戒——「齐整著内衣」「齐整被衣」现存的《僧祇比丘尼戒本》总共列举十五戒显然是不足依据的《僧祇律》的比丘「众学法」六六戒而比丘尼「众学法」应为六四如《僧祇律》卷四〇(大正二二五四四下)

众学法广说如比丘中唯除六群比丘尼生草上水中大小便余者尽同

比丘尼的「众学法」应除去二条因为「生草上大小便」「水中大小便」已制为「波逸提」(一三九一四〇)了《五分律》也说「比丘尼除大小便生草菜上余皆如上」「生草上大小便」已制入「波逸提」(一三七)而《五分比丘尼戒本》「众学法」中仍列入「不大小便生草菜上除病应当学」也是错误的在「众学法」一〇〇中也应除一而为九九这样《四分律》「波逸提」的七七与「众学法」的四九相重复这都是传录的不审应除去一条《四分律》的「众学法」应为九九说一切有部的《十诵律》与《根有尼律》都没有重复的过失

「灭诤法」(Adhikaraṇaśamathā七灭诤都是共戒处理僧伽纷诤的法规与比丘是完全一样的

关于比丘尼戒的条数除上面所说的六律而外还有正量部所传的「比丘尼律有九十九戒」「九十九戒」是约不共戒说的如前第三章中说到正量部的比丘律是二百戒依此可推算出正量部比丘尼戒的条数正量部为上座部系可依上座部的共义来推算正量部的不共戒除「波罗夷」四「僧残」一「舍堕」一〇二「悔过」八——共三四戒外「波逸提」应为六五合「九十九戒」的大数这样加上共戒「波罗夷」四「僧残」七「舍堕」一八「波逸提」七〇(这或有一条的差异)学法四九(五〇除一)灭诤七——共一五五戒共戒与不共戒合计总数为二五四戒这虽然没有明文但是可以推算而知的所差的多不过一戒而已

比丘尼律的集成是持律的上座比丘的功绩佛灭以后部派分裂以前对比丘尼的处理极严当时所诵的「戒经」随「比丘戒经」的完成而完成除去不适用于尼众的而加入比丘尼的不共戒当时所诵的「戒经」可能在「二百五十戒」(如正量部所传)左右那时在比丘的「摩得勒伽」(杂跋渠)中附有「比丘尼法」——「八敬法」而其他的不共规制也集为「杂跋渠」等到部派分裂再分裂对比丘尼的教诫也放宽了各派自由取舍而波逸提的数目才不断增加「八敬法」与「杂法」部分在上座部中类集为一说一切有系附属于比丘的「杂法」或「杂事」分別说系別集为〈比丘尼犍度〉或〈比丘尼法〉比起《僧祇律》的「五杂跋渠」内容也增广多了比丘尼戒数的多少距离很远因为比丘尼律在持律比丘的编集中没有被重视也没有严格的公认传说等到部派一再分裂各自为政对比丘尼戒的集成更没有标准可说从比丘尼戒条数的多少杂跋渠(比丘尼犍度)内容的广略对于比丘尼律的集成各部律(尼律)的先后应该是《僧祇律》《铜鍱律》《四分律》与《十诵律》《五分律》与《根有尼律》至于比丘尼的〈波罗提木叉分別〉那当然因「波罗提木叉」的编定而渐次成立了

第二节 附随

第一项 列举部类

「毘尼藏的主体」是「二部波罗提木叉分別」与诸「犍度」这已在前面论究过了此外《铜鍱律》有「波利婆罗」(Parivāra译意为「附随」是附属于律部的有关部分汉译的律部虽没有「附随」部的名称但在〈波罗提木叉分別〉「犍度」(诸事)以外确乎也还有部类存在现在就以「附随」为名而观察〈波罗提木叉分別〉及「犍度」以外的部分

关于「附随」部分各部律是极不一致的或有或没有或多或少或短篇或大部这与经藏的「小部」一样内容的性质不一虽有古典在内而多数是集出稍迟的大概的说这是部派佛教时代成立的部分

现存的各部律《僧祇律》与《五分律》是没有「附随」部分的《四分律》有「调部」(卷五五——五七)「毘尼增一」(卷五七——六〇)——二部推定为属于雪山部(Haimavata)的《毘尼母经》所传的「毘尼藏」除「比丘经」「比丘尼经」「诸犍度」外有「母经」「增一」——二部《铜鍱律》的「附随」共一九种

  • 大分別

  • 比丘尼分別

  • 等起摄颂

  • 无间省略

  • 问犍度

  • 增一法

  • 布萨初解答章义利论

  • 伽陀集

  • 诤事分解

  • 一〇別伽陀集

  • 一一呵责品

  • 一二小诤

  • 一三大诤

  • 一四迦𫄨那衣分解

  • 一五优波离(问)五法

  • 一六等起

  • 一七第二伽陀集

  • 一八發汗偈

  • 一九五品

说一切有部(Sarvāstivāda)的《十诵律》后三诵——「增一法」「优波离问法」「毘尼诵」都是「附随」部分前面曾分析内容知道这三诵虽以「增一法」「优波离问」「毘尼」为主体而更附有其他部分总共可分一二部分其中「优波离问法」含有「问波罗提木叉」「问七法八法」「问杂事」——三事可合为一部〈五百比丘结集品〉〈七百比丘结集品〉一般都附属于〈犍度〉部分可以除去不论这样实有八部依《十诵律》的部分异译——《萨婆多部毘尼摩得勒伽》更有「毘尼三处摄」一段这样《十诵律》系的「附随」部分共有九种

  • 问七法八法(与「尼陀那」相当)

  • 增一法

  • 众事分

  • 优波离问

  • 摩得勒伽

  • 毘尼相

  • 毘尼杂(与「调部」相当)

  • 杂品因缘品(与「目得迦」相当)

  • 毘尼三处摄

上面是说一切有部的《十诵律》系《根本说一切有部律》有没有「附随」部分呢唐义净所译的不完全而又有失落西藏所传的也不完全大概说来《根有律》也有「附随」部分与《十诵律》相近如《根本萨婆多部律摄》卷一(大正二四五二五上)

佛说广释并诸事尼陀那及目得迦增一乃至十六文邬波离尊之所问摩纳毘迦申要释毘尼得迦本并母我今随次摄广文令乐略者速开悟

颂中前六句列举毘尼藏的内容后二句是《律摄》的作者表示有所依据而自作略说所举毘尼藏的内容中「佛说」是二部「波罗提木叉」(经)「戒经」的条文为佛所制定的「广释」是〈波罗提木叉分別〉也就是「广毘奈耶」「诸事」是「律事」——十六或十七事及「律杂事」上来三部分是「律藏」的主体义净都曾经译出但部分的「律事」已经失落以下都是「附随」部分「尼陀那」「目得迦」义净已经译出「增一乃至十六法」是「增一法」「邬波离尊之所问」是「优波离问」「毘尼得迦」是「毘尼杂」就是「调部」「本母」就是「摩得勒伽」这些都是《十诵律》所有的「摩纳毘迦申要释」不能确指与《十诵律》及《毘尼摩得勒伽》相对比这不是「众事分」一定是「毘尼相」了

第二项 別论附随的部类

先从说一切有部(Sarvāstivāda)的「附随」部分说起

「尼陀那」「目得迦」唐义净译《根本说一切有部尼陀那》五卷《根本说一切有部目得迦》五卷又合成十卷这两部在各种记录中一向是连结在一起的义净所译是《根有律》系本《十诵律》系本分在二处与「尼陀那」相当的在「增一法」前与「目得迦」相当的在〈毘尼诵〉末分为〈杂品〉与〈因缘品〉关于这二部分汉译《十诵律》是错乱的如「目得迦」部分附于〈毘尼序〉中《十诵律》以「五百结集」「七百结集」为「毘尼藏」成立的由序立〈毘尼序〉「目得迦」怎么可称为〈毘尼序〉呢〈杂品〉与〈因缘品〉其实就是「目得迦」与「尼陀那」的义译称「目得迦」部分为〈杂品〉与〈因缘品〉而将「尼陀那」(因缘)部分编在別处在这点上《十诵律》是不免错乱的比对义净所译《十诵律》「增一法」前部分应正名为「尼陀那」——「因缘」〈因缘品〉与〈杂品〉应合为一部正名为「目得迦」——「杂」

「尼陀那」(nidāna译为「因缘」「目得迦」的原语呢《十诵律》与《毘尼摩得勒伽》说到「毘尼」部类时曾这样说

  • Ⅰ增一无本起因缘比尼共不共

  • Ⅱ增一余残杂说若共若不共

  • Ⅲ增一中目多伽因缘中共不共毘尼中

  • Ⅳ增一散毘尼共戒不共戒

与「散毘尼」相当的是「杂说」散是零散杂乱的意思这是「因缘」「目多伽」二部的总称义净所译的二部各有五卷而又总合为十卷可见这二部是或合为一的与「散毘尼」或「杂说」相当的是「目多伽因缘」或「无本起因缘」可见「无本起」是「目多伽」「尼陀那」是「因缘」这使我们注意到「十二部经」中「尼陀那」与「伊帝目多伽」在说一切有部中也是次第相连的「伊帝目多伽」原语为 itivṛttaka, ityuktaka「伊帝目多伽」也有简称为 vṛttaka与「目多伽」恰好相合「目多伽」多数义译为「本事」或译为「本末」「本事」的意义就是「无本起」到第八章「九分教与十二分教」中去解说或译「相应」「此应」「所应」所以译为「相应」「此应」「所应」因为「相应」的梵语 saṃyuktayukta 相近「相应」在汉译中从来都是译为「杂」的所以「无本起」或「杂说」就是「目得迦」vṛttaka 的意译这是「毘尼」中的「本事」与「因缘」

「尼陀那」的《根有律》本分为五门五门各立子颂这是为了便于记诵并非内容的章段依《十诵律》本(卷四八)内容很明白这是对于「七法」「八法」——「犍度」部分的补充说明部分材料从律中集录出来而组成一新的部类其内容段落如下

  • 受具足戒(大正二三三四六上)

  • 布萨(大正二三三四六上——三四六下)

  • 安居(大正二三三四六下——三四七上)

  • 皮革(大正二三三四七上)

  • (大正二三三四七上——中)

  • (大正二三三四七中——下)

  • (大正二三三四七下——三四八上)

  • 迦𫄨那衣(大正二三三四八上——中)

  • 瞻波(大正二三三四八中)

  • 一〇般茶卢伽(大正二三三四八中——下)

  • 一一僧残悔(大正二三三四八下——三四九中)

  • 一二卧具(大正二三三四九中——下)

  • 一三杂法(大正二三三四九下——三五二中)

末后一段明建塔及种种庄严供养最后明菩萨像如说「白佛言世尊如佛身像不应作愿佛听我作菩萨侍像」当时还没有造佛像的习惯而是供养在家的(释迦)菩萨像庄严供养并举行佛的生日会及般遮于瑟(Pañca-vārṣika)大会义净译的《根有律》本与《十诵律》的次第内容都略有出入五门中的第五门专明菩萨像事如说「我今欲作(菩萨)赡部影像」「为菩萨时经于几岁而除顶髻佛言五岁我今欲作五岁大会」依《根有律》本菩萨像是(赡部)金色的而以印度一般的五年大会(般遮于瑟)附合于菩萨的五岁而除顶髻成为佛化的五年大会塔像的庄严在「尼陀那」中充分表现出来

「目得迦」的《十诵律》本就是〈杂品〉及〈因缘品〉(卷六一)虽说到受戒安居等事而重在僧伽的日常生活——衣特注重有关物资与死人衣物的分配比丘与比丘尼等五众的分配关于「僧伽婆尸沙」(僧残或众教)如上座及众所知识的大德犯了而不便于「行波利婆沙行摩那埵」佛说「若一心生念从今日更不作是时即得清净」共有六种人犯了「僧残」都可以「一心生念」而得清净这与僧残悔的固有律制显然有了实质上的变化《根有律》本也这样说得更彻底「凡是罪者我说由心能从(心)罪起不由治罚」轻视毘尼的「作法忏」而有「罪从心生罪从心忏」的意趣说一切有部律的精神在转变中《根有律》本也分五大门内容要简略些比起《十诵律》来多了建塔造像等事而且说「我欲奉请赡部影像来入城中广兴供养」这与晋法显在于阗所见的「行像」情形相合佛教从阿育王(Aśoka)以来供塔的风气大盛在北印度西元前一世纪造像的风气也隆盛起来说一切有部特有的「尼陀那」与「目得迦」都说到菩萨像(还没有造佛像)根本说一切有部本更为重视《尼陀那》与《目得迦》的成立应为西元前后的事

「增一法」《十诵律》的「增一法」为十诵的第八诵(卷四八——五一)集录律家的名相以增一法编成次第从一法到十法有前十法后十法——二段应该是不同的二部增一法的合编《十诵律》部分异译的《毘尼摩得勒伽》也有「增一法」部分与后十法相近但也没有完全相合这都是以「十」数为止的说一切有部的「增一法」一向保持古义以「十」为止而其他的部派有十一法《根有律》所传的「增一乃至十六文」显然是从一法到十六法不但有了补充与改编也失去了说一切有部的特色

《毘尼母经》所传也有「毘尼增一」但没有传来分別说部(Vibhajyavādin)系中《四分律》有「毘尼增一」(卷五七——六〇)从一法到十一法以下又举三法十三种人十七法二十二法十一法下有三法等次第不顺这应该是再编附入的《铜鍱律》「附随」第六章名「增一法」从一法到十一法而止列举名数没有详列内容

从契经的《长阿含经》《增壹阿含经》以来佛教界广泛的使用「增一法」为名数的类集阿毘达磨论者的随类纂集也是应用这一方法的律部中「毘尼增一」的集成为上座部(Sthavira)律者具有阿毘达磨倾向者所集成「增一法」的应用于律部起源不会太迟然集成现形的「增一法」已是部派时代含有部派的特色如《十诵律》的「十遮受戒法」《四分律》的「十三种人」《铜鍱律》的「十一种人」

「优波离问」说一切有部律中这是重要的一部在《十诵律》中属第九诵(卷五二——五五)分三部分1.「问波罗提木叉分別」2.「问七法八法」在「八法」的「灭诤」中附有「破僧」3.「问杂事」裡的「杂事」并非「杂诵」的「杂法」与「杂事」而是

  • 问受具足(大正二三四〇五上)

  • 问皮革(大正二三四〇五上——中)

  • 问药(大正二三四〇五中——下)

  • 问衣(大正二三四〇五下——四〇六中)

  • 问迦𫄨那衣(大正二三四〇六中——四〇七上)

  • 问拘舍弥——破僧(大正二三四〇七上——四〇八中)

  • 问瞻波——羯磨(大正二三四〇八中——四〇九中)

  • 问般茶卢伽等(大正二三四〇九中——下)

全部体裁为优波离(Upāli)问佛答依〈波罗提木叉分別〉及〈七法〉〈八法〉的内容作为明确的问答律中意义不明显的适应实际情形而值得论究的都给予分別这是一部对各种疑难问题分別详备的问答集这当然是成立于〈波罗提木叉分別〉及〈七法〉〈八法〉以后的「问杂事」部分实为另一部问答集如异译「毘尼摩得勒伽」卷一中起卷三中止为〈问波罗提木叉分別〉及问〈七法〉〈八法〉「问杂事」部分却在卷七前后不相连续所问也是〈七法〉〈八法〉部分可见这本为不同的问答集以传说为同是优波离所问而集合成一部的《毘尼摩得勒伽》后三卷为〈优波离问波罗提木叉分別〉部分的重出《十诵律》本比起《毘尼摩得勒伽》本略有增广这是在流行中又有所补充了

《十诵律》《毘尼摩得勒伽》《根有律杂事》凡论到「毘尼藏」内容的都没有说到「优波离问」「优波离问」的见于记录的现存的文记似乎以《大智度论》(西元二三世纪作)为最早「优波离问」的完成比「增一」「毘尼」「尼陀那」「目得迦」还要迟些「优波离问」或是新事件的论定如说「若盗佛舍利得何罪若盗经卷得何罪」那时不但舍利流布书写的经卷也流行了而在理论或传说中被认为可能發生的情形也加以解答一再论到变化他方非人成为「优波离问」的特色如淫戒论到「若比丘咒术作畜生形行淫与非人女行淫」盗戒有「取拘耶尼人(西洲)物取郁单越(北洲)物取非人金鬘」杀戒有「以咒术变身作畜生形夺人命若人怀畜生(胎)畜生怀人」甚至说到将钱寄放在非人处的如说「是衣价属人寄在天夜叉罗刹饿鬼拘槃荼毘舍遮等非人边」佛教在当时教团与社会的观念中比丘持戒的行为与咒术变化他方鬼神等的关系竟这样的密切

「摩得勒伽」《十诵律》与《毘尼摩得勒伽》所有「摩得勒伽」(mātṛkā)部分上一章已有详细的论列标举项目是上座部古形的本母解释也极为简要不失为说一切有部所传的律部古典分別说系依此而类集为种种犍度一切编入犍度「本母」也就不被重视而逐渐遗忘了论法义「摩得勒伽」已不再有独到的内容然在犍度部分成立的理解上「摩得勒伽」是明灯一般的照亮了發展与成立过程

「毘尼杂」(毘尼)《毘尼摩得勒伽》标为〈毘尼摩得勒伽杂事〉(卷三——四)在《十诵律》中为第十诵的主体(卷五七中——五九)〈毘尼诵〉是依此得名的《毘尼摩得勒伽》称为「杂事」而在《十诵律》或与「毘尼相」合标为「二种毘尼及杂诵」所以推论这是「毘尼相」与「毘尼杂」的总称这部分应称为「毘尼杂」《根有律》所传的「毘尼得迦」可能就是这一部

这是毘尼(vinaya)的判决的种种实例在本书第四章中已有所论列这种疑难的判决实例起初在「摩得勒伽」中标名「毘尼」而累积起来在〈波罗提木叉分別〉与「犍度」的分別类编中《铜鍱律》编入〈波罗提木叉分別〉《根有律》与《十诵律》也部分的编入《五分律》別立「调伏法」是属于「犍度」部分的这些成立比较早而《四分律》別立为「调部」《十诵律》別立〈毘尼诵〉(《根有律》为「毘尼得迦」)增入更多的事例完成的时代要迟些这已是〈波罗提木叉分別〉「犍度」部分的集成以后形成「附随」的部分如推求其渊源是有古老的「摩得勒伽」为原形的

「毘尼相」《十诵律》「摩得勒伽」以后标名「二种毘尼及杂事」元等本都作「毘尼相」开始说「三事决定知毘尼相本起结戒随结」末了说「如是事应筹量轻重本末已应用」这部分《毘尼摩得勒伽》缺《毘尼母经》(卷七八)在解说「摩得勒伽」以后开始也说「犯罪凡有三种一者初犯罪缘二者因犯故制三者重制是故三处得决所犯事复有三处决了非犯一者二者三者重制 是名三处决断(不)犯」末了也说「推求所犯轻重聚及起处缘可灭不可灭经」虽然二本的详略悬殊次第也略有參差然而这是本于同一原形而流传演变不同是毫无疑问的

《十诵律》本初明「三事决定知毘尼相」有标而没有解说《毘尼母经》初约四波罗夷明犯与不犯次约「一尼师坛针筩道行人人(约受具说)房」而明犯与不犯其次《十诵律》明「二种毘尼」如卷五七(大正二三四二三中)

「复有二种比尼诤比尼犯比尼复有二种比尼净(诤)比尼烦恼比尼复有二种比尼比丘比尼比丘尼比尼复有二种比尼遍比尼不遍比尼」

对于上列的种种毘尼分別解说而对遍与不遍的解说为最广《毘尼母经》对于遍不遍的解说更广《十诵律》明犯毘尼时如卷五七(大正二三四二三中——下)

「云何犯比尼五众犯定犯摄犯比尼」

「云何五众(原刻作「种」)所谓波罗夷僧伽婆尸沙波逸提波罗提提舍尼突吉罗犯是五众犯应求本起应觅除灭」

「本起者五众罪所起因缘有身犯非口非意有口犯非身非意有身意犯非口有口意犯非身有身口意犯无但意犯是名犯起因缘」

「有犯下罪心念便除灭有犯中罪从他除灭有犯须出罪羯磨有犯不可除灭犯出罪羯磨有二种一者覆藏二者不覆藏覆藏者随覆藏日与別住不覆藏罪但与六日六夜摩那埵犯不可治则不可除灭」

这一部分《毘尼母经》立「七罪聚」说「所犯因六处(身痴)起应推六处忏悔」罪的本起与除灭《僧祇律》的「杂诵跋渠法」(卷二五二六)也有详广的分別在上座部系的「摩得勒伽」中有犯聚《十诵律》本为(53)「阿跋提」(犯)(64)「摄无罪」《毘尼摩得勒伽》为(52)「犯聚」(60)「罪聚」《毘尼母经》为(49)「犯」(58)「集犯」而《僧祇律》合于「別住摩那埵阿浮呵那毘尼摄」这是对毘尼的判决犯与不犯而作深广的分別本来出于「摩得勒伽」其后虽自成部帙仍旧附于「摩得勒伽」而宏传《十诵律》本与「摩得勒伽」的简要相称应成立于说一切有部初成立的时代《毘尼母经》的解说更广又多新的内容然用来对读《十诵律》本是更容易了解这一部分的内容

「众事分」这一部分《毘尼摩得勒伽》编于最初及「优波离问」的前面《十诵律》编于「增一法」后接著就是「优波离问」这部分与「优波离问」相连是二本所同的这是说一切有部所独有的称为「众事分」也与「六分阿毘达磨」的一分——「众事分」(奘译名「品类足」)相同初是「法门分別」如「问犯毘尼罪作无作耶犯罪作无作」这样的「作无作」「色非色」等二法门「过去未来现在」等三法门纯为阿毘达磨的论门分別其次「犯不犯分別」以同一情形而有犯与不犯犯此或犯彼等为主题而分別也是阿毘达磨式的在这部分中看出阿毘达磨的论式已相当的详备而细密末以「杀化人得何罪」为结束应与「优波离问」完成的时代相当

「毘尼三处摄」这是有关「羯磨」(karman)的短篇说一切有部摄一切羯磨为三类「白羯磨」「白二羯磨」「白四羯磨」《毘尼摩得勒伽》卷七(大正二三六一〇下)列举名数说

「问百一羯磨几白羯磨几白二羯磨几白四羯磨二十四白羯磨四十七白二羯磨三十白四羯磨」

《十诵律》也说到三类但没有详说《根本说一切有部百一羯磨》说「单白羯磨有二十二白二羯磨有四十七白四羯磨有三十二」这是说一切有部中二系的小小不同羯磨的分类也源于「摩得勒伽」的标目「白」「白羯磨」「白二羯磨」「白四羯磨」《毘尼母经》也如此虽举例而没有详说《僧祇律》「杂诵跋渠法」在「羯磨」「羯磨事」(也是「摩得勒伽」的项目)的解说中列举「白一羯磨者有二十八白三羯磨有八」又如卷二四(大正二二四二二中)

「应作白三羯磨白一羯磨不成就应作白一羯磨单白不成就应单白羯磨而作求听羯磨不成就」

《僧祇律》是分为四类的「求听羯磨」「(单)白羯磨」「白一羯磨」——一白一羯磨上座系称为「白二羯磨」「白三羯磨」——一白三羯磨上座系称为「白四羯磨」《铜鍱律附随》的末章——「五品」的初品也是四种羯磨义稍广而性质是一样的四类羯磨中「求听羯磨」五「单白羯磨」九「白二羯磨」七「白四羯磨」七分为四类而「白四羯磨」七也与《僧祇律》相近这是依「摩得勒伽」的「白」「白羯磨」「白二羯磨」「白四羯磨」——四项而来的然说一切有部以为羯磨仅有三类而「白」不是羯磨这样《僧祇律》与《铜鍱律》的「求听羯磨」「单白羯磨」在说一切有部中都是称为白羯磨的「百一羯磨」是详加搜简的结论《铜鍱律》等都只举当时著重的几类而已

说一切有部的「附随」部分共得九种「摩得勒伽」与「毘尼相」可说是说一切有部的古典其余的各部虽有渊源可寻而完成现存的部类形态是比较晚出的尤其是根本说一切有部所传的部分

《四分律》的〈附随〉部分——「毘尼增一」与「调部」已在上面附带的说到

《铜鍱律》的〈附随〉上面提到的仅「增一法」与「五品」中的「羯磨品」《铜鍱律》的〈附随〉与说一切有部的〈附随〉风格完全不同《铜鍱律》的〈附随〉可说谨守(传入锡兰的)古义——〈经分別〉与〈犍度〉的内容很少新的适应新的解说如「羯磨」事实上决不止这二十八种而维持某一阶段的成说不再求详备体裁方面除伽陀以外都为问答方式如(一)〈大分別〉(比丘波罗提木叉)(二)〈比丘尼分別〉(三)「等起摄颂」(八)「伽陀集」(一六)「等起」都是以「二部波罗提木叉」为问答对象「犍度」方面(一四)「迦𫄨那衣分解」而外重视「诤事」如(九)「诤事分解」(一二)「小诤」(一三)「大诤」(五)「问犍度章」只是略举罪数而已说一切有部也有有关「波罗提木叉」(没有比丘尼的)的问答及〈七法〉〈八法〉的问答如〈优波离问〉〈尼陀那〉等但是就事發问没有《铜鍱律》那样的综合而问答各种问题《铜鍱律》的「附随」是阿毘达磨论式的是分別说部中传入锡兰的学系重论而又守旧的部派所传的从著作的形式来说应与铜鍱部(Tāmraśāṭīya)的六论成立的时代相当「附随」的末了说到大智慧者提波(Dīpa为弟子们笔录这部附随(Parivāra这是从律部传入锡兰以来持律者所传的问答集为通达〈经分別〉与「犍度」的补充读物

第三节 结论毘尼藏的组织

三藏之一的「律藏」(Vinaya-piṭaka从现存各部派所传的来说组织与内容都是不一致的上来已经逐部的加以论究阐明每一部分的来源性质及其形成的过程现在再从「律藏」的全部组织论究「律藏」的初期形态从古形以说明后来的流演与分化

现存的六部律——《僧祇律》《五分律》《铜鍱律》《四分律》《十诵律》《根有律》这六部中《根有律》的传译不完全所以《根有律》的组织全貌没有其他五律那样的能给予明确的决定除《僧祇律》以外都是属于上座部(Sthavira)系统以《铜鍱律》所分的三大类〈经分別〉(或称〈波罗提木叉分別〉或称「毘奈耶」)〈犍度〉(或称「法」或称「事」)〈附随〉来分別五律的内容与次第的同异是这样

〔经分別〕
〔犍度〕
〔附随〕
〔五分律〕
1比丘
2比丘尼
3二十一法
〔铜鍱律〕
1比丘
2比丘尼
3二十二犍度
4十九章
〔四分律〕
1比丘
2比丘尼
3二十犍度4二结集
5增一6调部
〔十诵律〕
1比丘
5比丘尼
2七法3八法4杂诵
6增一等多种
〔根有律〕
1比丘
2比丘尼
3律事(一七)4律杂事
5增一等多种

〈经分別〉分比丘与比丘尼二部各律完全一致

「犍度」部分说一切有部(Sarvāstivāda)系中初分「七法」「八法」而其余的总名为「杂诵」的是《十诵律》将「杂诵」的「破僧事」独立与「七法」「八法」合为十七(起初是十六)「律事」称「杂诵」为「律杂事」的是《根有律》在组织上这二系虽小小不同而「杂诵」或「杂事」含有「比丘尼法」「威仪法」(或附入二结集)在内是说一切有部律所一致的分別说部(Vibhajyavādin)系中《五分律》为二十一法《四分律》为二十犍度及二次结集《铜鍱律》为二十二犍度这是进一步的将「杂事」或「杂诵」中的「比丘尼法」「威仪法」都独立而自成犍度分別说与说一切有的一致部分是上座律的原有形态此后再分化的部派都在这共同的基础上而各为不同的安立

「附随」部分《铜鍱律》的「附随」是自成一系的《四分律》属于分別说系在「经分別」与「犍度」部分与《铜鍱律》相近而在「附随」部分却与《十诵律》相近《四分律》有「毘尼增一」与「调(毘尼)部」《十诵律》的后三诵虽附有其他的部类而主要的部类是「增一法」「优波离问」「毘尼」与《四分律》相比只多一「优波离问」而已在分別说部的传承上《四分律》与《铜鍱律》(还有《五分律》)本来相近但在铜鍱部(Tāmraśāṭīya)与法藏部(Dharmaguptaka)成为独立的宗派确立一宗的「律藏」时一在锡兰一在印度本土已有地理上的距离形成各自的發展印度本土佛教的开展中「增一法」与「调部」的形成分別说与说一切有并没有太大的不同说一切有系向北方發展「优波离问」又逐渐的成立分別说部系中化地部(Mahīśāsaka)的《五分律》称「调部」为「调伏法」加入二十一法中因而没有「附随」部分在「律藏」的组织上代表了分別说部的早期形态

说一切有部的「附随」部分《十诵律》与《根有律》大致相同《十诵律》后三诵的主体——「增一法」「优波离问」「毘尼」与《根有律》的「增一乃至十六文邬波离尊之所问毘尼得迦(并本母)」次第相同这是「附随」的三大部其他的部类也就附在裡面《十诵律》末后的〈杂品〉与〈因缘品〉上一节已论证为文段错乱所以说一切有部的〈附随〉应次第如下

《十诵律》的全部组织次第是一到三诵为比丘的〈波罗提木叉分別〉四诵为〈七法〉五诵为〈八法〉六诵为〈杂诵〉七诵为〈比丘尼毘尼〉八诵为〈增一法〉九诵为〈优波离问〉十诵为〈毘尼〉(或译〈善诵〉)这一组织次第有最可注意的一点〈比丘尼毘尼〉——比丘尼的〈波罗提木叉分別〉编在第七诵没有与比丘的〈波罗提木叉分別〉相连而被〈犍度〉——〈七法〉〈八法〉〈杂诵〉所间杂考《大智度论》卷二(大正二五六九下)

「二百五十戒义作三部七法八法比丘尼毘尼增一忧波利问杂部善部如是等八十部作毘尼藏」

《大智度论》所说的毘尼藏内容与现存的《十诵律》大致相合只是将〈杂部〉(〈杂诵〉)从第六而移到第九然「比丘尼毘尼」没有与「二百五十戒义」——比丘的「波罗提木叉分別」相连而为「七法」「八法」所间断还是与《十诵律》一样「二部波罗提木叉分別」分散在前后是值得注意的一点《十诵律》的后三诵(附随部分)及异译的《毘尼摩得勒伽》中所说的毘尼藏内容虽略有出入而都有难解的同一文句如说

  • Ⅰ「若论毘尼时从何处求佛言应从比丘比丘尼中求七法八法增一中求同不同中求」

    「何处求戒相二波罗提木叉中十七事——毘尼事中增一中目多伽因缘中共不共毘尼中」

  • Ⅱ「毘尼摄者二部波罗提木叉并义解毘尼增一余残杂说若共若不共是名摄毘尼」

    「云何毘尼因缘谓二波罗提木叉毘崩伽十七毘尼事——七法八法善诵增一散毘尼共戒不共戒」

  • Ⅲ「二部波罗提木叉并义解毘尼增一无本起因缘毘尼共不共」

所叙的毘尼内容虽有增减次第也略有參差但大致相同「二部波罗提木叉并义解」与现存的《十诵律》本不合《毘尼摩得勒伽》的译者熟悉《根有律》「十七事」的传说所以《十诵律》的「毘尼」或「七法八法」都译为「十七事——毘尼事」「十七毘尼事——七法八法」「十七事」与「七法」「八法」并举比对《十诵律》可见是译者的增译在这三则文证中末了都说「共戒不共戒」「毘尼共不共」这是什么部类在《十诵律》中并没有「毘尼共不共」的部类那是什么意义呢

「毘尼共不共」的一致传说从《僧祇律》的组织研究中终于明白了这一意义《僧祇律》的全部组织形式上是比丘与比丘尼分立的

            ┌波罗提木叉分別(共二二卷)   比丘(主体)───┤            └杂诵跋渠法威仪法(共一三卷)            ┌波罗提木叉分別(共四卷半)   比丘尼(附属)──┤            └杂诵跋渠法威仪法(共半卷)

形式上比丘与比丘尼律分別的同样的组织而实际是「律藏」以比丘律为主比丘律与比丘尼律在文段的数量上不成比例以比丘的「波罗提木叉」分別解说而成「波罗提木叉分別」以比丘的僧伽规制(不成文法)标目而成「摩得勒伽」(由一部而分为二部三部)随标解说成为「杂诵跋渠法」与「威仪法」这都是以比丘为主的极关重要的「比丘尼法」——「八敬法」附于「杂诵跋渠法」中至于比丘尼律〈波罗提木叉分別〉部分只是将共比丘的共戒略举名目(内容在比丘律中)別出比丘尼的不共戒「杂跋渠法」与「威仪法」比丘尼的不共戒更少更不能与比丘的相提并论只略明共与不共而已「律藏」的古形是以比丘律为主体的末后略叙比丘尼戒的共与不共而完成「律藏」的全体

这一「律藏」的组织为原始佛教时代的原形上座部是重律的经持律者的精密论究「律藏」的组织逐渐演变主要为「杂跋渠法」与「威仪法」——「摩得勒伽」的僧伽规制逐渐分类而编集起来比丘的僧伽规制类编为「犍度」(或称「法」「事」)而比丘尼的「杂跋渠」(「威仪」是共同的)分量极少就与「八敬法」相合称为「比丘尼法」而编入「犍度」中这样「律藏」就成为三类比丘的〈波罗提木叉分別〉〈犍度〉比丘尼的〈波罗提木叉分別〉律分三部的体例传持(上座部)古形「律藏」的正量部(Saṃmatīya就在《明了论》(大正二四六六六上)中这样说

「律中如来所立戒有四百二十于婆薮斗律有二百戒于优波提舍律有一百二十一戒于比丘尼律有九十九戒」

如本书第三章所论《明了论》的三部律就是「波罗提木叉(并分別)律婆薮斗(vastu)——事律比丘尼律」那时的「律藏」初为比丘的〈波罗提木叉分別〉其次是「事律」——「七法」「八法」等末后为「比丘尼律」(还没有附随)这是本上座部时代的「律藏」原形《十诵律》的组织「比丘尼比尼」在「七法」「八法」「杂诵」——事律以下完全符合这一次第而说一切有部律的内容如上所引以「共不共毘尼」为末后也就是这一古形「律藏」传说的遗痕《十诵律》文是出于「摩得勒伽」及「众事分」特別是「摩得勒伽」是有古说为根据的现存的「摩得勒伽」本完成的时代佛教界的「律藏」已大为改观面对当时的佛教情形「二部波罗提木叉分別」前后相连也就说「二部波罗提木叉分別」而漠视《十诵律》的固有组织次第虽说「二部波罗提木叉分別」而还是传承古说以「共不共戒」为末后总之上座部律藏的原形如正量部所说《十诵律》所表示的组织是以「比丘波罗提木叉分別」「犍度」「比丘尼律」若共若不共为次第的

上座部分为分別说与说一切有依此而一再分裂在各部派成立完成自宗的「律藏」时佛教界的共同倾向比丘与比丘尼的〈波罗提木叉分別〉前后相连这不但分別说系的《铜鍱律》《五分律》《四分律》是这样说一切有系的《根有律》也是这样维持固有组织形态的就现存的资料所知只有正量部与《十诵律》但在《十诵律》的「附随」部分也随众而说「二部波罗提木叉分別」了

上座部系的「律藏」又有「附随」的成立地区不同学风不同虽有古说的渊源而更富有宗派的特色

再引二文以结束「律藏」部分的研究《舍利弗问经》(大正二四九〇〇中)

「时有一长老比丘好于名闻亟立诤论抄治我(旧)律开张增广迦叶所结(集)名曰大众律外采综所遗诳诸始学別为群党互言是非时有比丘求王判决王集二部行黑白筹宣令众曰若乐旧律可取黑筹若乐新律可取白筹时取黑者乃有万数时取白者只有百数王以皆为佛说好乐不同不得共处学旧者多从以为名为摩诃僧祇也学新者少而是上座从上座为名为他俾罗也」

铜鍱部所传《岛史》(南传六〇三四)

「大合诵比丘彼等弃甚深经律之一分而別作类似之经律彼等除(律之)摘要波利婆罗(附随)阿毘达磨论无碍解道义释本生之一分而別有所造」

《舍利弗问经》代表大众部(Mahāsāṃghika以为上座们把旧律增广了《岛史》代表铜鍱部(上座部的一派)以为大众部把「附随」除去了从律藏集成的立场说《舍利弗问经》的话是正确的然而律是适应时地而实用的持律的长老们禀承佛说深求佛意作深细的分別精密的组织是应该的在部派的分立中上座部正是重律的学派


校注

《铜鍱律经分別》(南传二三三七——五六四) 《铜鍱律小品》(南传四三七八——四二三) 《铜鍱律波罗提木叉》(南传五三六——五六) 《四分律》卷二二——三〇(大正二二七一四上——七七八中) 《四分律》卷四八四九(大正二二九二二下——九三〇下) 《四分尼戒本并序》(大正二二一〇三〇下——一〇四一上) 《弥沙塞部和醯五分律》卷一一——一四(大正二二七七中——一〇一上) 《弥沙塞部和醯五分律》卷二九(大正二二一八五中——一九〇中) 《五分比丘尼戒本》(大正二二二〇六中——二一四上) 《十诵律》卷四二——四七(大正二三三〇二下——三四六上) 《十诵律》卷四〇四一(大正二三二九〇下——二九八上) 《根本说一切有部毘奈耶杂事》卷二九——三四(大正二四三五〇中——三七四下) 《摩诃僧祇律》卷三〇(大正二二四七一上——四七六中) 《摩诃僧祇律》卷三六——四〇(大正二二五一四上——五四四下) 《摩诃僧祇律》卷四〇(大正二二五四四下——五四八上) 《摩诃僧祇律》卷二六(大正二二四四二下——四四三上) 《摩诃僧祇律》卷三八(大正二二五三〇中) 《摩诃僧祇律》卷三九(大正二二五三八上) 《摩诃僧祇律》卷四〇(大正二二五四七中——下) 《摩诃僧祇律》卷四〇(大正二二五四四下) 《十诵律》卷四五(大正二三三二六中——三二七下) 《十诵律》卷四六(大正二二三三一中——三三四下) 《十诵律》卷四七(大正二二三四五下) 根本说一切有部关于尼众受戒的作法见于《根本说一切有部百一羯磨》(大正二四四五九下——四六五上) 《铜鍱律小品》(南传四三八〇——三八一)《十诵律》卷四七(大正二三三四五下)《律二十二明了论》(大正二四六七〇下)《摩诃僧祇律》卷三〇(大正二二四七一上——四七六中)《根本说一切有部毘奈耶杂事》卷二九(大正二四三五一上)《弥沙塞部和醯五分律》卷二九(大正二二一八五下)《四分律》卷四八(大正二二九二三上——中) 《十诵律》卷四五(大正二三三二四下)《四分律》卷三〇(大正二二七七六下——七七七上)《弥沙塞部和醯五分律》卷一四(大正二二九七下) 《铜鍱律经分別》(南传二五〇五)《四分律》卷二九(大正二二七六六中)《弥沙塞部和醯五分律》卷一三(大正二二八九上)《十诵律》卷四六(大正二三三三九中)《根本说一切有部苾刍尼毘奈耶》卷一九(大正二三一〇〇九上) 《摩诃僧祇律》卷三〇(大正二二四七五上) 《十诵律》卷四六(大正二三三三九下)《四分律》卷二九(大正二二七六五上——下)《铜鍱律经分別》(南传二五〇八)《弥沙塞部和醯五分律》(大正二二九〇上)《根本说一切有部苾刍尼毘奈耶》卷一九(大正二三一〇〇八下) 《摩诃僧祇律》卷三九(大正二二五四一下) 《根本说一切有部苾刍尼毘奈耶》卷一九(大正二三一〇〇八下) 《铜鍱律经分別》(南传二五〇六)《四分律》卷二九(大正二二七六五下——七六六中)《弥沙塞部和醯五分律》卷一三(大正二二八九中)《十诵律》卷四六(大正二三三三九中——下)《根本说一切有部苾刍尼毘奈耶》卷一九(大正二三一〇〇九上) 《律二十二明了论》(大正二四六七〇下) 《摩诃僧祇律》卷三〇(大正二二四七五上) 《铜鍱律经分別》(南传二四九八)《四分律》卷二九(大正二二七六七上——中)《摩诃僧祇律》卷三八(大正二二五三三上) 《弥沙塞部和醯五分律》卷一三(大正二二九三中) 《律二十二明了论》(大正二四六七〇下) 《铜鍱律经分別》(南传二五五三)《四分律》卷三〇(大正二二七七六上)《弥沙塞部和醯五分律》卷一四(大正二二九八中)《根本说一切有部苾刍尼毘奈耶》卷二〇(大正二三一〇一四下) 《弥沙塞部和醯五分律》卷二九(大正二二一八五下) 《十诵律》卷五六(大正二三四一〇上)《萨婆多部毘尼摩得勒伽》卷五(大正二三五九四上)《萨婆多毘尼毘婆沙》卷二(大正二三五一一上)《根本说一切有部毘奈耶颂》卷上(大正二四六一八中)《毘尼母经》卷一(大正二四八〇三中)《善见律毘婆沙》卷七(大正二四七一八中) 《律二十二明了论》(大正二四六六八下) 《铜鍱律小品》(南传四三八三)《弥沙塞部和醯五分律》卷二九(大正二二一八七中)《十诵律》卷四〇(大正二三二九三下) 《毘尼母经》卷一(大正二四八〇三中)《四分律》卷四八(大正二二九二三中——下)《萨婆多部毘尼摩得勒伽》卷五(大正二三五九四上——中)《根本说一切有部毘奈耶杂事》卷三〇(大正二四三五一下) 《铜鍱律小品》(南传四三八三)《弥沙塞部和醯五分律》卷二九(大正二二一八六中) 《十诵律》卷四〇(大正二三二九一上)《萨婆多毘尼毘婆沙》卷二(大正二三五一一中) 《铜鍱律小品》(南传四三八一) 平川彰《原始佛教之研究》(五二四) 拙作〈阿难过在何处〉可以參考(《海潮音》四十六卷一期一〇——一五 《摩诃僧祇律》卷三六(大正二二五一九中——下) 《铜鍱律经分別》(南传二五三八——五三九)《弥沙塞部和醯五分律》卷一三(大正二二九三上)《四分律》卷二八(大正二二七六二中——下)《十诵律》卷四六(大正二三三三〇中)《根本说一切有部苾刍尼毘奈耶》卷一八(大正二三一〇〇七下) 《根本说一切有部苾刍尼毘奈耶》卷六(大正二三九三六中) 原文过于简略所以在()中略加补注 《根本说一切有部苾刍尼毘奈耶》卷一八为「二尼同一床卧」戒(大正二三一〇〇三上)《四分律》卷二六作「同一床卧」「同一褥同一被共卧」二戒(大正二二七四四上——中)《铜鍱律经分別》也分为二戒(南传二四六六——四六七)《十诵律》卷四四分为三戒(大正二三三二〇下——三二一中)《弥沙塞部和醯五分律》卷一四更分为四戒(大正二二九五中) 《十诵律》卷四七有(一六八)「以刷刷头」(一六九)「使他刷头」(一七〇)「以梳梳头」(一七一)「使他梳头」(一七二)「编头发」(一七三)「使他编头发」——六戒(大正二三三四三中——三四四上)与《根本说一切有部苾刍尼毘奈耶》卷二〇畜「草刷」「细枇」「粗梳」(一七六——一八〇)等戒同本而传诵不同 《弥沙塞部和醯五分律》卷一四(大正二二九八下)又卷一三(大正二二九三中) 如本章本节第一项所列 《铜鍱律经分別》(南传二五三八——五三九)《弥沙塞部和醯五分律》卷一三(大正二二九三上)《四分律》卷二八(大正二二七六二中——下)《十诵律》卷四六(大正二三三三〇中)《根本说一切有部苾刍尼毘奈耶》卷一八(大正二三一〇〇七下) 「拆衣不缝过五日」如《铜鍱律经分別》(南传二四五三——四五四)《弥沙塞部和醯五分律》卷一二(大正二二八八中)《四分律》卷二六(大正二二七四九中——下)《十诵律》卷四六(大正二三三三五中)「取衣许受而不与受具」如《铜鍱律经分別》(南传二五三四——五三五)《四分律》卷二八(大正二二七六三下)《弥沙塞部和醯五分律》卷一三(大正二二九一中——下)《十诵律》四六(大正二三三三〇上)《根本说一切有部苾刍尼毘奈耶》卷一八(大正二三一〇〇七下) 《弥沙塞部和醯五分律》卷一〇(大正二二七七中) 《五分比丘尼戒本》(大正二二二一三中) 《律二十二明了论》(大正二四六六六上) 见本书第三章第四节 《毘尼母经》卷三(大正二四八一八上) 如本书第五章第一节第二项所说 《十诵律》卷四八(大正二三三四六上——三五二中) 《十诵律》卷六一(大正二三四五六中——四七〇中) 《十诵律》卷五七(大正二三四二四中) 《十诵律》卷五六(大正二三四一四上) 《萨婆多部毘尼摩得勒伽》卷一(大正二三五六九中) 《萨婆多部毘尼摩得勒伽》卷五(大正二三五九七下) 《增壹阿含经》卷一七(大正二六三五上)等《八犍度论》卷一七(大正二六八五三下) 《长阿含经》卷三(大正一一六下)又卷一二(大正一七四中) 《光赞般若波罗蜜经》卷一(大正八一五〇下) 《佛说意经》(大正一九〇一下) 《十诵律》卷四八(大正二三三五二上) 《根本说一切有部尼陀那》卷五(大正二四四三四中四三五上) 《十诵律》卷六一(大正二三四五八上——中) 《根本说一切有部目得迦》卷六(大正二四四三八中) 《根本说一切有部目得迦》卷八(大正二四四四六上) 《高僧法显传》(大正五一八五七中) 《萨婆多部毘尼摩得勒伽》卷七(大正二三六〇七上——六一〇下) 《根本萨婆多部律摄》卷一(大正二四五二五上) 參考拙作《说一切有部为主的论书与论师之研究》(七三——七八) 《十诵律》卷五一(大正二三三七三上) 《四分律》卷六〇(大正二二一〇一四上) 《铜鍱律附随》(南传五二三八——二三九) 《萨婆多部毘尼摩得勒伽》卷一——三(大正二三五六九下——五八二中) 《萨婆多部毘尼摩得勒伽》卷七(大正二三六〇五上——六〇七上) 《大智度论》卷二(大正二五六九下) 《十诵律》卷五二(大正二三三八〇上) 《十诵律》卷五二(大正二三三七九上) 《十诵律》卷五二(大正二三三八〇中——下) 《十诵律》卷五二(大正二三三八一中) 《十诵律》卷五三(大正二三三八九中) 《十诵律》卷五七(大正二三四二三中) 本书第四章第三节第一项 《摩诃僧祇律》卷二九三〇(大正二二四六四下——四七〇下) 《十诵律》卷五七(大正二三四二三中) 《十诵律》卷五七(大正二三四二四中) 《毘尼母经》卷七(大正二四八三九上——中) 《毘尼母经》卷八(大正二四八五〇下) 《毘尼母经》卷七(大正二四八三九上——八四二上) 《毘尼母经》卷七(大正二四八四三上——八四八上) 《毘尼母经》卷七(大正二四八四二中) 《毘尼母经》卷八(大正二四八四八中——八四九下) 《摩诃僧祇律》卷二五二六(大正二二四二九上——四三八中) 《十诵律》卷五六(大正二三四一二中——下) 《萨婆多部毘尼摩得勒伽》卷五(大正二三五九六上) 《毘尼母经》卷二(大正二四八一一中——八一三下) 《萨婆多部毘尼摩得勒伽》卷一(大正二三五六五上)《十诵律》卷五一(大正二三三七三下)与之相当「有所犯事应言白应言不白答言犯应言白」「白」是「作」字的讹写 《十诵律》卷五一(大正二三三七〇中)又卷四九(大正二三三五五下) 《根本说一切有部百一羯磨》卷一〇(大正二四四九九上) 《十诵律》卷五六(大正二三四一一下)《萨婆多部毘尼摩得勒伽》卷五(大正二三五九五中——下) 《毘尼母经》卷二(大正二三八一〇下——八一一上) 《摩诃僧祇律》卷二四(大正二二四二二上——中) 《铜鍱律附随》(南传五三八〇) 《铜鍱律附随》(南传五三八七) 《根本萨婆多部律摄》卷一(大正二四五二五上) 《十诵律》卷五一(大正二三三七八下) 《萨婆多部毘尼摩得勒伽》卷一(大正二三五六九中) 《十诵律》卷五六(大正二三四一四上) 《萨婆多部毘尼摩得勒伽》卷五(大正二三五九七下) 《十诵律》卷五七(大正二三四二四中) 本书第三章第四节
[A1] saṃgha【CB】Saṃgha【印顺】
[A2] bhikṣu【CB】Bhikṣu【印顺】
[A3] bhikṣunī【CB】Bhikṣuṇī【印顺】
[A4] bhikṣunī-vinaya【CB】Bhikṣuṇī-vinaya【印顺】
[A5] Mahāsāṃghika【CB】Mahāsāṁghikāḥ【印顺】
[A6] Sthavira【CB】Sthavirāḥ【印顺】
[A7] Vibhajyavādin【CB】Vibhājya-vādināḥ【印顺】
[A8] Sarvāstivāda【CB】Sarvāsti-vādāḥ【印顺】
[A9] sikṣāpada【CB】Sikṣāpada【印顺】
[A10] aṭṭha garudhamma【CB】P.aṭṭha garudhamma【印顺】
[A11] Mahāprajāpatī【CB】Mahāprajāpat【印顺】
[A12] 骂【CB】駡【印顺】
[A13] pātayantikā【CB】Patayāntikā【印顺】
[A14] saṃghāvaśeṣā【CB】Saṁghāvaśeṣā【印顺】
[A15] 麁【CB】麄【印顺】
[A16] śiksamāṇā【CB】Sikṣamāṇā【印顺】
[A17] 骂【CB】駡【印顺】
[A18] 骂【CB】駡【印顺】
[A19] 骂【CB】駡【印顺】
[A20] 麁【CB】麄【印顺】
[A21] Vibhajyavādin【CB】Vibhājya-vādināḥ【印顺】
[A22] Sarvāstivāda【CB】Sarvāstivādāḥ【印顺】
[A23] Mahāsāṃghika【CB】Mahāsāṁghikāḥ【印顺】
[A24] Saṃmatīya【CB】Sammitīyāḥ【印顺】
[A25] mātṛkā【CB】Mātṛkā【印顺】
[A26] 启【CB】启【印顺】
[A27] 强【CB】强【印顺】
[A28] 骂【CB】駡【印顺】
[A29] 骂【CB】駡【印顺】
[A30] 骂【CB】駡【印顺】
[A31] aniyata【CB】Aniyatau【印顺】
[A32] pātayantika【CB】Pātayantika【印顺】
[A33] pārājikā【CB】Pārājikā【印顺】
[A34] saṃghāvaśeṣā【CB】Saṁghāvaśeṣā【印顺】
[A35] Sthavira【CB】Sthavirāḥ【印顺】
[A36] Mahāsāṃghika【CB】Mahāsāṁghikāḥ【印顺】
[A37] Niḥsargikā-pātayantika【CB】Niḥsargikā-pātayantikā【印顺】
[A38] Vibhajyavādin【CB】Vibhājya-vādināḥ【印顺】
[A39] Sarvāstivāda【CB】Sarvāsti-vādāḥ【印顺】
[A40] 骂【CB】駡【印顺】
[A41] 妊【CB】姙【印顺】
[A42] 骂【CB】駡【印顺】
[A43] 骂【CB】駡【印顺】
[A44] 宽【CB】寛【印顺】
[A45] saṃbahula-śaikṣa【CB】Saṁbahulāḥśaikṣā【印顺】
[A46] 宽【CB】寛【印顺】
[A47] Haimavata【CB】Haimavatāḥ【印顺】
[A48] Sarvāstivāda【CB】Sarvāsti-vādāḥ【印顺】
[A49] 五二五【CB】一【印顺】(cf. 《根本萨婆多部律摄》卷1(CBETA, T24, no. 1458, p. 525, a10-13))
[A50] Sarvāstivāda【CB】Sarvāsti-vādāḥ【印顺】
[A51] nidāna【CB】Nidāna【印顺】
[A52] itivṛttaka【CB】Itivṛttaka【印顺】
[A53] vṛttaka【CB】Vṛttaka【印顺】
[A54] saṃyukta【CB】Saṃyutta【印顺】
[A55] yukta【CB】Yuytta【印顺】
[A56] vṛttaka【CB】Vṛttaka【印顺】
[A57] 大正二三【CB】[-]【印顺】
[A58] 大正二三【CB】[-]【印顺】
[A59] 大正二三【CB】[-]【印顺】
[A60] 大正二三【CB】[-]【印顺】
[A61] 大正二三【CB】[-]【印顺】
[A62] 大正二三【CB】[-]【印顺】
[A63] 大正二三【CB】[-]【印顺】
[A64] 大正二三【CB】[-]【印顺】
[A65] 大正二三【CB】[-]【印顺】
[A66] 大正二三【CB】[-]【印顺】
[A67] 大正二三【CB】[-]【印顺】
[A68] 大正二三【CB】[-]【印顺】
[A69] Pañca-vārṣika【CB】Pañca-varṣika【印顺】
[A70] 赡【CB】瞻【印顺】(cf. 《根本说一切有部尼陀那目得迦》卷5(CBETA, T24, no. 1452, p. 434, b20))
[A71] 赡【CB】瞻【印顺】
[A72] 赡【CB】瞻【印顺】(cf. 《根本说一切有部尼陀那目得迦》卷8(CBETA, T24, no. 1452, p. 446, a5-6))
[A73] Vibhajyavādin【CB】Vibhājya-vādināḥ【印顺】
[A74] Sthavira【CB】Sthavirāḥ【印顺】
[A75] 裡【CB】里【印顺】
[A76] 大正二三【CB】[-]【印顺】
[A77] 大正二三【CB】[-]【印顺】
[A78] 大正二三【CB】[-]【印顺】
[A79] 大正二三【CB】[-]【印顺】
[A80] 大正二三【CB】[-]【印顺】
[A81] 大正二三【CB】[-]【印顺】
[A82] 大正二三【CB】[-]【印顺】
[A83] mātṛkā【CB】Mātṛkā【印顺】
[A84] vinaya【CB】Vinaya【印顺】
[A85] karman【CB】Karma【印顺】
[A86] Tāmraśāṭīya【CB】Tāmra-śātīyāḥ【印顺】
[A87] Vinaya-piṭaka【CB】Vinayapiṭaka【印顺】
[A88] Sthavira【CB】Sthavirāḥ【印顺】
[A89] Sarvāstivāda【CB】Sarvāsti-vādāḥ【印顺】
[A90] 十七(起初是十六)【CB】十(起初是十六)七【印顺】
[A91] Vibhajyavādin【CB】Vibhājya-vādināḥ【印顺】
[A92] Tāmraśāṭīya【CB】Tāmra-śātīyāḥ【印顺】
[A93] Dharmaguptaka【CB】Dharmaguptakāḥ【印顺】
[A94] Mahīśāsaka【CB】Mahīśāsakāḥ【印顺】
[A95] 裡【CB】里【印顺】
[A96] Saṃmatīya【CB】Sammatīyāḥ【印顺】
[A97] vastu【CB】Vastu【印顺】
[A98] Mahāsāṃghika【CB】Mahāsāṁghikaḥ【印顺】
[A99] 禀【CB】禀【印顺】

内容源自:漢文大藏經,繁转简后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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