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经典部类概论
第一节 经典的部类
第一项 经典的实存部类
「佛法」圣典的集成,「律藏」(Vinaya-piṭaka)而外,就是「经藏」(Sūtra-piṭaka),也就是「五部」(或称「五阿含」)、「四阿含」的集成。「经藏」集成的研究,比起「律藏」来,实在是困难得多,主要是由于「文献不足」。「五部」、「四阿含」的现存经典,都是部派所传的。巴利语(Pāli)的「五部」,完整的保存了铜鍱部(Tāmraśāṭīya)的传承,这是很难得的!但不容忽视的,这是铜鍱部,是上座部(Sthavira)中,分別说系(Vibhajyavādin)的一部。充其量,也只能代表分別说系的「经藏」。汉译的,有《四阿含经》(西藏没有大部的传译),但不是属于同一部派。《杂阿含经》与《中阿含经》,是说一切有部(Sarvāstivāda)所传的。《杂阿含经》已有所残失;而说一切有部所传的《长阿含经》、《增一阿含经》,并没有传译过来。汉译的《长阿含经》,是分別说系法藏部(Dharmaguptaka)所传的。《增壹阿含经》是大众部(Mahāsāṃghika)的末派所传。所以各部派的「五部」或「四阿含」,现存的非常不完备;尤其是大众部——大众部本派的诵本。凭现有的文献,而作经典集成的研究,不能取三大系的经典来作相互的比较,实难有良好的成就。最多也只能约略推见上座部(没有再分派)时代的经典情形。
现存的「五部」与「四阿含」,都存有部派的色彩。不同的部派,有不同诵本的经典;都是「依自阿笈摩」而成立自宗的。我们相信,在师资传承中,当独立而成为一宗时,对于经律,都会有一番结集与整理的;一宗的经与律,也就大体凝定。但同一部派,传承得久了,或化区太广大了,内部会有不同的学系(可能發展而成为另一宗派),所传也就多少有所差异。所以同一部派的圣典,在组织上,教相上,会多少有些不同的。论断某一圣典为属于某一部派,应著重大体,不能因枝末而异议的。
现存而属于分別说系铜鍱部的,「经藏」分为「五部」:1.《长部》(Dīgha Nikāya);2.《中部》(Majjhima-nikāya);3.《相应部》(Saṃyutta-nikāya);4.《增支部》(Aṅguttara-nikāya)5.《小部》(Khuddaka-nikāya)。关于《小部》的内容,锡兰、缅甸所传的部类,多少略有出入,如下:
属于分別说系法藏部的,有汉译的《长阿含经》,与《长部》相当。
属于分別说系饮光部(Kāśyapīya)的,有汉译的《別译杂阿含经》,与《相应部》的 〈有偈品〉等相当。
属于说一切有部的,有汉译的《杂阿含经》、《中阿含经》——二部,与《相应部》及《中部》相当。
属于大众部末派(或是说出世部所传)的,有汉译的《增壹阿含经》,与《增支部》相当。
此外,大部内一经或数经的別译,汉译的还有不少。在下面如有所论及的,再为说到。
第二项 部派传说的部类
现存的经典,极不完备。然在传说中,各部派所传的「经藏」内容,有部分的记录下来,可贡參考,多少能了解到各部「经藏」的组织与内容,再为列举如下:
一、大众部(Mahāsāṃghika)所传,如《僧祇律》卷三二(大正二二.四九一下)说:
「文句长者,集为长阿含。文句中者,集为中阿含。文句杂者,集为杂阿含,所谓根杂、力杂、觉杂、道杂,如是比等名为杂。一增、二增、三增乃至百增,随其数类相从,集为增壹阿含。杂藏者,所谓辟支佛、阿罗汉自说本行因缘,如是等比诸偈诵,是名杂藏」。
大众部所传,阿难(Ānanda)集「法藏」;法藏的内容,是「四阿含」与「杂藏」。关于「杂藏」的文句,《原始佛教圣典之成立史研究》,以为「辟支佛阿罗汉自说」,是「譬喻」;「本行」是「本生」;「因缘」是「因缘」;「如是」是「如是语」;「等比」是「方等」;「诸偈」是「伽陀」;「诵」,可能是「祇夜」。这一破句的读法,可说巧妙极了!但是依律文的原意来说,这是不妥当的!「如是等比」,是「如是等类」的意思。如《僧祇律》上文说到:「如是比等名为杂」,「如是比等」,与「如是等比」的意义一样。而且,《僧祇律》译为「本生」、「如是语」、「方广」,并没有译为「本行」、「如是」、「等比」。所以《僧祇律》所说的「杂藏」,是举「辟支佛阿罗汉自说本行因缘」为例。「如是等比诸偈诵」,是「这一类的众多偈颂」的意思。译文的文义分明,是不许任意別解的。「辟支佛阿罗汉自说本行因缘」,与汉译的《五百弟子自说本起经》等相当。《僧祇律》在说明了结集的内容,接著说到「法」与「毘尼」的师资传承(大正二二.四九二下)说:
「从尊者道力闻:毘尼、阿毘昙、杂阿含、增壹阿含、中阿含、长阿含」。
与结集的内容相对比,毘尼(vinaya)是「毘尼藏」;阿毘昙(Abhidharma)等是「法藏」。「四阿含」以外的阿毘昙,显然的与「杂藏」相当。依《僧祇律》说:「九部修多罗,是名阿毘昙」。所以大众部的「杂藏」,是与九部经有关的诸偈颂;「自说本行因缘」,就是偈颂的一种。
大众部的末派所传,略有变化。依〈增壹阿含经序〉:「方等大乘义玄邃,及诸契经为杂藏」。那时的《杂藏》,已有「方等大乘」在内。但在《增壹阿含经》的部分释论——《分別功德论》卷一(大正二五.三二中)说:
「杂藏者,非一人说。或佛所说,或弟子说,或诸天赞诵,或说宿缘,三阿僧祇菩萨所生:文义非一,多于三藏,故曰杂藏」。
「诸方等正经,皆是菩萨藏中事。先佛在时,已名大士藏。阿难所撰者,即今四藏是也。合而言之,为五藏也」。
在大众部的流传,「杂藏」的开展中,略有三阶段:起初以九部经为「杂藏」。其次,方等大乘,也包括在内。末了,方等大乘独立而自成「菩萨藏」,「杂藏」又回复了旧有的体制。
二、分別说部(Vibhajyavādin)所传,又有三部。1.铜鍱部(Tāmraśāṭīya)所说,如《铜鍱律.小品》,以《长部》的《梵网经》、《沙门果经》为例,而说有「五部」虽所说不详,但与现存的相合。
2.化地部(Mahīśāsaka),如《五分律》卷三〇(大正二二.一九一上)说:
「佛在何处说《增一经》?在何处说《增十经》、《大因缘经》、《僧祇陀经》、《沙门果经》、《梵动经》?何等经因比丘说,何等经因比丘尼、优婆塞、优婆夷、诸天子、天女说」?
「此是长经,今集为一部,名长阿含。此是不长不短,今集为一部,名中阿含。此是杂说,为比丘、比丘尼、优婆塞、优婆夷、天子、天女说,今集为一部,名杂阿含。此是从一法增至十一法,今集为一部,名增壹阿含。自余杂说,今集为一部,名为杂藏」。
在發问一段中,举《增一经》、《增十经》、《大因缘经》、《僧祇陀经》、《沙门果经》、《梵动经》——六经,这都是属于《长阿含》的。因比丘、比丘尼等说,是《杂阿含》。「杂藏」部分,也没有详说。在「四阿含」以外,別立「杂藏」,与大众部相合。
3.法藏部(Dharmaguptaka)所传,如《四分律》卷五四(大正二二.九六八中)说:
「《梵动经》在何处说?《增一》在何处说?《增十》在何处说?《世界成败经》在何处说?《僧祇陀经》在何处说?《大因缘经》在何处说?《天帝释问经》在何处说?阿难皆答:如长阿含说。彼即集一切长经为长阿含;一切中经为中阿含;从一事至十事,从十事至十一事,为增一(阿含);杂比丘、比丘尼、优婆塞、优婆私、诸天、杂帝释、杂魔、杂梵王,集为杂阿含。如是生经、本经、善因缘经、方等经、未曾有经、譬喻经、优婆提舍经、句义经、法句经、波罗延经、杂难经、圣偈经,如是集为杂藏」。
法藏部也是在「四阿含」以外,別立「杂藏」的。所举《梵动经》等七部,属于《长阿含》。「杂藏」的内容,共十二种,部分与「十二部经」相近。
三、说一切有部(Sarvāstivāda)系中,《十诵律》传说结集「三藏」。但举《转法轮经》为例,泛说「一切修多罗藏集竟」。根本说一切有部(Mūlasarvāstivādin),所说较详。「经藏」部分,如《根有律杂事》卷三九(大正二四.四〇七中——下)说:
「诸阿罗汉同为结集:但是五蕴相应者,即以蕴品而为建立。若与六处十八界相应者,即以处界品而为建立。若与缘起圣谛相应者,即名缘起而为建立。若声闻所说者,于声闻品处而为建立。若是佛所说者,于佛品处而为建立。若与念处、正勤、神足、根、力、觉、道分相应者,于圣道品处而为建立。若经与伽他相应者,(于伽他品处而为建立):此即名为相应阿笈摩。若经长长说者,此即名为长阿笈摩。若经中中说者,此即名为中阿笈摩。若经说一句事、二句事,乃至十句事者,此即名为增一阿笈摩」。
在结集的传说中,说一切有部但立「三藏」,但说「四阿笈摩」。然属于「杂藏」的部分内容,说一切有部也是有的。如《十诵律》所传「多识多知诸大经」,共十八种,末后三种为:「波罗延(晋言过道经),阿陀婆耆耶修妬路(晋言众德经),萨耆陀舍修多罗(晋言谛见经)」,都是属于「杂藏」的。说一切有系所说而与「杂藏」相关的,还有《十诵律》;《根有律药事》;梵本《譬喻集》(divyâvadāna);Gilgit 發见的梵本《根有律皮革事》(藏译本同);《杂阿含经》所说,虽多少不一,而其中似有一定的次第。
上来八部的次第,大致相合。《杂阿含经》,仅〈义品〉与〈牟尼偈〉相倒。梵本《根有律皮革事》,也只是移〈上座颂〉与〈上座尼颂〉在下面而已。这八部的次第,应为〈嗢拕南〉、〈波罗延〉、〈见真谛〉、〈上座颂〉、〈上座尼颂〉、〈世罗颂〉、〈牟尼颂〉、〈义品〉。末后一部,多一「经」字,这是通于上面诸经的。如《十诵律》的《萨耆陀舍修妬路》;《根有律杂事》的《众义经》;《杂阿含经》的《牟尼偈修多罗》;Gilgit 梵本的「arthavargīyāṇi ca sūtrani」,都是总结前面各部的。
说一切有部系,但立「三藏」,然也不妨随俗而称为「杂藏」的,如《阿毘达磨顺正理论》卷一(大正二九.三三〇中)说:
「如世尊说:老耄出家,持吾三藏,甚为难得!若谓此言依杂藏说,理必不然,以彼即是经差別故;曾无处说別持彼(杂藏)故;唯有处说持素怛缆及毘奈耶、摩呾理迦,而无別处言持杂藏」。
以阿毘达磨论师为主流的说一切有部,不立「杂藏」,认为只是「经藏」(只有四阿笈摩)的差別。说一切有部正统,对于这些被称为「杂藏」的部类,有他独到的卓越的看法,这是我们所不容忽略的!
四、先上座部(Pūrvasthavira)转名雪山部(Haimavata)的《毘尼母经》,也有结集的传说,如卷四(大正二四.八一八上)说:
「诸经中所说,与长阿含相应者,总为长阿含。诸经中所说,与中阿含相应者,集为中阿含。一二三四乃至十一数增者,集为增壹阿含。与比丘相应,与比丘尼相应,与帝释相应,与诸天相应,与梵王相应,如是诸经,总为杂阿含。若法句,若说义,若波罗延;如来所说,从修妬路乃至优波提舍,如是诸经与杂藏相应者,总为杂藏。如是五种,名为修妬路藏」。
《毘尼母经》所传,近于《四分律》。在「杂藏」中,先举《法句》、〈义说〉(应该就是〈义品〉)、〈波罗延〉——三部;然后总举佛说的「十二部经」中,与「杂藏」相应的部分。上面列举的结集传说,对于「经藏」的分类,显然有三系不同:1.铜鍱部总称为「五部」(五尼柯耶 pañca-nikāya)——长、中、相应、增支、杂;或总称为「五阿含」(五阿笈摩 Panca āgama)。杂部(Khuddaka-nikāya)与其他四部,名称与地位,都是平等的。2.大众部、化地部、法藏部、雪山部,称长、中、杂、增一为「阿含」,而称「杂部」为「杂藏」。这虽然都是「经藏」,而有「阿含」与「杂藏」的差別。3.说一切有部,「经藏」只有四种「阿含」,没有「杂藏」,因为这只是「经之差別」,没有独立而成大部的必要。在这三类不同的组织中,大众部、先上座部——雪山部、化地部、法藏部的见解,应代表初期的意见。在律的结集中,经是「波罗提木叉」(Prātimokṣa),是「佛说」;而推行于僧伽中的僧伽规制,渐集为「摩得勒伽」(mātṛkā),而被称为「杂诵」。在经的结集中,显然的也有同样的倾向。经,集成而名为「阿含」;而流传于僧伽及民间的偈颂、传说,也渐次集成,名为「杂藏」。说一切有部(不立「杂藏」)的立场,是重视修多罗的最初集成,「阿含」为佛法根本的立场。
第二节 四阿含与九分教
有关经典成立的研究,近代学者虽多少有偏重巴利语(Pāli)的倾向,而忽略其部派的实际意义,但成就不能说不大。随研究而来的,有「九分教」与「四阿含」的先后;「九分教」与「十二分教」的先后;「四阿含」的同时成立或先后集成等问题。有关「四阿含」与「九分教」的先后,这裡先略为叙说。
「九分教」与「十二分教」,旧译为「九部经」与「十二部经」。「十二分教」的名目,玄奘译为:「契经」、「应颂」、「记说」、「伽陀」、「自说」、「因缘」、「譬喻」、「本事」、「本生」、「方广」、「希法」、「论议」。「九分教」,就是十二分中的九分,虽有多种的不同传说,依据较古的传说,应以「契经」、「应颂」、「记说」、「伽陀」、「自说」、「本事」、「本生」、「方广」、「希法」——九分为正。「九分教」的原语为 navaṅga-vacana navaṅga-[buddha]-vacana,「十二分教」为 dvādaśâṅga-vacana。分(Aṅga)是支分的分,所以这是教法的分类,九部分或十二部分。
古代的结集传说,出于律部(犍度与本母)。据持律者的传说,阿难(Ānanda)集一切经为四阿含或五部,并没有说到依九分教(或十二分教)而集成四阿含。近代学者,开始注意这一问题,是由于發见了《岛史》(南传六〇.二六)的传说:
「五百长老,住七叶窟,分別师之九分教。师之九分教:修多、祇夜、和伽罗那、伽陀、优陀那、伊帝目多伽、阇多伽、阿浮多、毘陀罗;以此不灭之正法,分类名为『品』、『五十集』、『相应』、『集』,为阿含藏经典之集成」。
《岛史》(Dīpavaṃsa)为锡兰最古的编年史诗,约作于西元四、五世纪间。依九分教而集成阿含藏(Āgamapiṭaka),在中国也有类似的传说,如《般泥洹经》卷下(大正一.一九〇下——一九一上)说:
「众比丘会共议:佛十二部经,有四阿含。……即选众中四十应真,从阿难受得四阿含」。
《般泥洹经》,是《长含》《游行经》(《大般涅槃经》)的別诵本,不知属于什么部派;传为「东晋失译」(约西元四世纪译)。《出三藏记集》卷九(大正五五.六四下),道安序也说:
「阿难既出十二部经,又采撮其要,迳至道法,为四阿鋡暮;与阿毘昙及律,并为三藏焉」。
《岛史》与《般泥洹经》所说,佛法——九分教或十二部经,是通于经与律的;四阿含仅是其中的一分。以九分教或十二部经,集为三藏的传说,现存西元二世纪以来的论书,大抵如此。所以《原始佛教圣典之成立史研究》,论证九分教为「通于经律之全体」,当然是没有问题的。然而,在古典的结集传说中,没有说到依九分教而集成四阿含;所以说九分教为四阿含以前的圣典形态,还是不能不审慎考虑的问题。
九分教是法的分类,还是通于律呢?古代持律者所传,如《铜鍱律.经分別》(南传一.一三)说:
「舍利弗!拘搂孙佛、拘那含牟尼佛、迦叶佛、广为声闻弟子说法不厌,为弟子多说修多、祇夜、记说、伽陀、优陀南、如是语、本生、未曾有、毘陀罗;为诸弟子制立学处,制说波罗提木叉。诸佛世尊、大声闻等灭后,种种名、种种族、种种种、种种姓出家,后诸弟子梵行久住」。
佛法的是否久住,在乎是否广为弟子说法——九分教;为弟子制立「学处」,制「说波罗提木叉」,文段非常分明。九分教是说的,是法的理解(修证);「学处」、「说波罗提木叉」,是制的,是僧伽的制度。九分教的古义,在持律者看来,显然是所说的法,而是与律相对的。律宗所说的「化教」与「制教」,正可为这一段文字的说明。
九分教(或十二分教)的组成,最早见于《中部》(《中含》),《增支部》(《增一含》)。凡《中部》与《增支部》而说到九分教的,都是约「教法」说的。如「知法」是知九分教;「知义」是知九分教的意义。「学法」(九分教),是「以慧而究明其义。以慧而究明其义者,……适于真正目的。以能善解法故,永得饶益」。多闻持法,不一定是多听九分教法。如「一四句偈、知义、知法、法随法行,是名多闻持法者」。对于九分教法,「法来入耳(听闻),熟习其语,意善观察,见善分析。不失念而死故,生于天上」。怎样才能多闻?「通达于法(九分教)。如所听闻,如所通达而广为他说,……广为他读,……广为讽诵,……心随寻伺,意随观察。何处有多闻,传阿含,持法、持律、持母长老比丘,时彼比丘往诣其处:大德!是义云何」。依上文证,九分教——法,是学习通达的。多闻持法的,重于法义的闻持。说到九分教的,都近于「十法行」,而为闻思修的修学过程。所以九分教与十二分教,虽在佛教的流传中,早已总摄三藏,更不要说通于法与律了。但论到九分教组成的早期意义,我觉得这是经师所传,一切经法的九类。
九分教,无论是法的,或是通于法与律的,依九分教而集成四阿含,仅有部分的意义。九分教(或十二分教)与四阿含,在基本精神上,有一重大的差別。「佛法」,从佛的证觉而宣流出来,本于佛说,那是无可疑的。然而,佛法就可以称为「佛说」吗?《增支部》标九分教为「沙门瞿昙之法」;《岛史》称为「胜者之九分教」。说得更确切的,如说:「十二部经,如来所说」。「谓佛所说十二部经」。「汝等持我所说修多罗……优波提舍等法」。「佛所宣说」。「如来所说,从修多罗乃至优波提舍」。九分教或十二分教,在古来的传述中,都是标明为「佛说」的。然在阿含中,集成的佛法,是不限于佛说的。佛说的以外,诸大弟子所说,都集录在内。又如《蜱肆经》、《瞿默目连经》等,佛涅槃以后弟子所说的,也都集在裡面。这还可说「佛涅槃未久」,而如《增壹阿含经》,那罗陀(Nārada)为文荼王(Muṇḍa)说法,是佛灭后四五十年的事了。此外,如《相应部.有偈品》中诸天所说的,也集录起来。时间上,从佛世到佛涅槃以后。说法者,从佛到诸大弟子、诸天。「阿含」所集录的佛法,是以佛为本的;将流传于僧伽内部,社会民间的佛法,一起集为「阿含」,所以《成实论》卷一(大正三二.二四三下)说:
「是法根本,皆从佛出。是诸声闻及天神等,皆传佛语。如比尼中说:佛法名佛所说,弟子所说,变化(人)所说,诸天所说。取要言之,一切世间所有善语,皆是佛说」。
《成实论》文,是依「律藏」及《增支部》而作此解说的。这是原始结集以来的「教法」真相,也正是集经为「阿含」的指导方针。当「九分教」组成时,虽不一定有称为「阿含」的部类,而传诵的经法,确已不少。组为九分,而标揭为「如来所说」,是当时经师们推重经法的表示。后来集成的经(律部也受此影响),「佛说」与「佛法」不分,显然是受了「佛说九分教」(或「十二分教」)的影响。离佛的时代远了,崇仰佛陀的信念,也逐渐加强;「佛法」也嬗变为「佛说」了。
依「九分教」(十二分教)而集成「四阿含」,或先有「四阿含」而后有「九分教」,这在近代学者,有著浓厚的论究兴趣。在这裡,概略的表示我的意见。「九分教」的类別,是逐渐形成而后综合组成的。「四阿含」,在原始结集时,就有部分的集成。当然,原始集成的,并不是四部,也未必称为阿含,但确是阿含部的根源。在这集成的原形中,又不断的集录、分化,最后形成四部,而确立「四阿含」的部类。「四阿含」不是一下子编成的;也不是先组成九分教,然后重组改编的。所以严格说来,依「九分教」而集成「四阿含」,是一项意义模糊的传说。然在「四阿含」没有完成以前,「九分教」的类別,已经组成。在《中部》,尤其是《增支部》,所集录的经法中,充分表示了「九分教」的已经成立。在这一意义上,可能成为先有「九分教」,后有「四阿含」的传说。所以说,依「九分教」而集成四阿含,仅有相对的部分意义。原始结集所集成的,就是阿含的根源部分。那时还没有组成「九分教」,而有其中的一部分(几支)。从这一意义来说,「九分教」与「四阿含」,应该说是同时發展,而(「九分教」)先、(「四阿含」)后完成。在下面论究「九分教」,及「四阿含」的成立时,将本著这一原则,从事实而予以阐明。
第三节 四部阿含的次第与宗趣
第一项 阿含与传承
「经藏」的内容,有五部与四部的差別。名称上,有称为阿含(āgama),称为尼迦耶(Nikāya)的差別。尼迦耶——部,是部类,铜鍱部(Tāmraśāṭīya)所传的巴利语圣典,是称为尼迦耶的(也有称为阿含的),这应该是佛教界初期的称谓。然在经法的流传中,各部派大都称之为阿含,因为阿含有著更深一层的意义。阿含,古来或音译为阿鋡暮、阿笈摩。义译不一,一般以玄奘等传译为正。如《瑜伽师地论》卷八五(大正三〇.七七二下——七七三上)说:
「如是四种,师弟展转传来于今;由此道理,是故说名阿笈摩」。
据此,阿含是「展转传来」的意思,也可以简译为「传」。然所说的「展转传来」,不只是文句的师弟传授,而更有实质的意义。后代学者的解说,似乎忘失了阿含的实质意义,而解说为:集种种经为四大部,而称此大部为阿含。其实,在大部集成以前,阿含一词,早已在佛教界流行,如《中部.牧牛者大经》(南传九.三八五)说:
「彼比丘多闻,传阿含、持法、持律、持母」。
同样的文句,在《增支部》中,也有好几处。在持法者(dhammadhara)、持律者(vinayadhara)、持母者(mātikādhara)外,又別说传阿含(Āgatāgama)。āgama 是由彼而此——「来」的意义。如四果中的「一来」(sakṛdāgāmin)、「不来」(anāgāmin),都是译 āgāmi 为来的。阿含是「来」,是「展转传来」,有传授传承的意思。如《楞伽阿跋多罗宝经》所说:「从本已来,成事相承」;就是《入楞伽经》的「阿含」(梵本作 āgama)。在经法的展转传来中,师资授受,不仅是文句的暗诵。在经典的结集过程中,有的是短篇,异常复杂。或详或略,或具足,或少分,甚或近乎矛盾。在师资的展转传来中,也传承了经法的文义与意趣。传授这种传承的,名为「传阿含」者。「传阿含」者,早在大部集成以前,因经法的传通而得名。等到大部集成,还是由人传承传授下去,也就因此而被称为「阿含」了。
我国古译阿含为「趣」与「归」。如晋代道安,解为「秦言趣无」。僧肇〈长阿含经序〉说:「秦言法归。……譬彼巨海,百川所归,故以法归为名」。《善见律毘婆沙》卷一(大正二四.六七七上)说:
「容受聚集义名阿含。如修多罗说:佛告诸比丘:我于三界中,不见一阿含,如畜生阿含,纯是众生聚集处也」。
《善见律毘婆沙》,举「畜生阿含」为例。畜生阿含,就是畜生趣(tiryagyonigata tiracchānagatiyo)。趣是趣向、去处,实与道安等传说相近;是以 gata(去的意思)转释阿含的。
在《阿含经》集成的研究中,有关传承事项,本是可以不必说的。但在佛教中,尤其是对于《阿含经》的集成,而形成部派的过程中,传承是有重要意义的。古人对于佛法的胜解,不是近代学者那样,专从文字与意义上去研究,而是佛法宗要,经文意义,修持方法,与异文异义的解说会通,主要从传授传承中去获得的。这是尊重古代圣贤的意见,认为唯有这样,才能理解经法的真意。虽然时间久了,传承间会有多少不同,而逐渐形成派別。但口口相传的佛法,到底这样的流传了下来。
觉音(Buddhaghoṣa)在 Sumaṅgalavilāsinī(《长部》注)序中说:第一结集以后,《长部》由阿难(Ānanda),《中部》由舍利弗(Śāriputra),《相应部》由大迦叶(Mahākasyapa),《增支部》由阿那律(Anuruddha)系统的学者,分別传承宏通。汉译的《增一阿含经.序》,也说:「阿难以此增一,付授优多罗,不嘱累余比丘」。南北的不同传说,未必与事实相符合,但说明了四部阿含,是由比丘们传承下去,而传承间存有不同学系的那个事实。由于传承不同,容易引起分化。就在同一部派中,也会因所重不同而引起歧见。如 Sumaṅgalavilāsinī 序说:长部师(Dīghabhāṇaka)与中部师(Majjhimabhāṇaka),对于《所行藏》、《譬喻》、《佛种姓》、《小诵》——四部,意见不同。长部师将这四部,从「经藏」(「小部」)中除去。「四阿含」(四部)是公认的圣典;长部师与中部师,就是特重《长部》与《中部》的经师。
在古代的结集传说中,四部阿含的次第,也有所不同。这不是偶然的,而是表示著一种意义。现存部派所传的异说,共有四种,可分为二类。第一类早期的传说,是:
┌(一)长.(二)中.(三)杂(相应) 大众部等说───┤ └(四)增一(增支) ┌(一)相应.(二)中.(三)长 说一切有部说──┤ └(四)增一
初是大众部(Mahāsāṃghika)、雪山部(Haimavata)、铜鍱部、化地部(Mahīśāsaka)、法藏部(Dharmaguptaka)的共同传说;次是《瑜伽师地论》,代表说一切有部(Sarvāstivāda)的古义。这二说看来不同,而主要的不同,是「长」.「中」.「杂」;与「杂」.「中」.「长」——次第恰好相反的不同。而「增一」的列在最后,是彼此一致的。这二类传说,我以为都是对的。大众部等传说,是四部完成的排列次第——后来居先,是部派未分以前的一般意见。而说一切有部所传,是次第形成的开展过程,代表更古老的传说。
第二类后起的传说,是:
根本说一切有部说─(一)杂.(二)长.(三)中.(四)增一
大众部末派说───(一)增一.(二)中.(三)长.(四)杂
《根有律杂事》所说,与说一切有部旧义,「长」与「中」的次第变化了。大众部末派说,见《增壹阿含经.序》,与大众部的古义不合。这是特重「增一」的一派,是将根本说一切有部的传说,全部颠倒过来。在这二类不同的传说中,初期的二种传说,将受到本书的重视。
第二项 四部阿含的宗趣
「四阿含」,无论是先后成立,或者是同时形成的,总之是有了四部阿含的存在。锡兰佛教,是传说「五部」或「五阿含」的,但以第一结集的「阿含藏」,分为四部:「品、五十集、相应、集」——四阿含,也是《岛史》(西元四五纪间作)所说。四部的地位,显然不是《小部》所可及的。然而,为什么集成四部?这四部有什么不同的特殊意义?起初,也许没有考虑到,但在四部形成的阶段,古人是应有这一构想的。近代的学者,当然可以从现存的部类中,探索其不同的目的。但在古代,那就是从传承而来的古说了。说一切有部的《萨婆多毘尼毘婆沙》卷一(大正二三.五〇三下——五〇四上),曾这样说:
「为诸天世人随时说法,集为增一,是劝化人所习。为利根众生说诸深义,名中阿含,是学问者所习。说种种禅法,名杂阿含,是坐禅人所习。破诸外道,是长阿含」。
大体说来,这一分类,是有实际意义的。在说一切有部中,「增壹阿含」是(持经)「譬喻师」,「中阿含」是「阿毘达磨者」,「杂阿含」是「禅师」所特重,近于事实。说一切有部论义特色,多半依(说一切有部的)「中阿含」而成立;「中阿含」重于分別法义,所以说是「学问者所习」。从《瑜伽师地论》,以「杂阿含」为佛法本源来说,「杂阿含」是「坐禅人所习」,也非常适合。这一传说,应有古老的传说为依据的。觉音(Buddhaghoṣa)有四部的注释,从注释的书名中,表现了「四阿含」(四部)的特色。
长部注:Sumaṅgalavilāsinī(吉祥悦意)
相应部注:Sāratthapakāsinī(显扬真义)
龙树(Nāgārjuna)有「四悉檀」的教说,如《大智度论》卷一(大正二五.五九中)说:
「有四种悉檀:一者,世界悉檀;二者,各各为人悉檀;三者,对治悉檀;四者,第一义悉檀。四悉檀中,总摄一切十二部经,八万四千法藏,皆是实,无相违背」。
「悉檀」,梵语 siddhānta,译为成就、宗、理。四种悉檀,是四种宗旨,四种道理。四悉檀可以「总摄一切十二部经,八万四千法藏」。龙树四悉檀的判摄一切佛法,到底根据什么?说破了,这只是依于「四阿含」的四大宗旨。以四悉檀与觉音的四论相对比,就可以明白过来。「吉祥悦意」,是「长阿含」,「世界悉檀」。如《阇尼沙经》、《大典尊经》、《大会经》、《帝释所问经》、《阿咤囊胝经》等,是通俗的适应天神信仰(印度教)的佛法。思想上,「长含」破斥了外道,而在民众信仰上融摄他。诸天大集,降伏恶魔;特別是《阿咤囊胝经》的「护经」,有「守护」的德用。「破斥犹豫」,是「中阿含」,「对治悉檀」。「中阿含」的分別抉择以断疑情,净除「二十一种结」等,正是对治的意义。「显扬真义」,是「杂阿含」,「第一义悉檀」。《增壹阿含》的「满足希求」,是「各各为人悉檀」。适应不同的根性,使人生善得福,这是一般教化,满足一般的希求。龙树的四悉檀,与觉音四论的宗趣,完全相合,这一定有古老的传承为依据的。彻底的说起来,佛法的宗旨,佛法化世的方法,都不外乎这四种。每一阿含,都可以有此四宗;但就每一部的特色来分別,那就可说「长阿含」是「世界悉檀」,「增一阿含」是「为人悉檀」;「中阿含」是「对治悉檀」;「杂阿含」是「第一义悉檀」了。这一佛法的四大方针,在佛法的实际应用中,也是一样。所以教人修习禅观,就有「四随」,如《摩诃止观》卷一上(大正四六.四下)说:
「佛以四随说法:随(好)乐,随(适)宜,随(对)治,随(胜)义」。
天台学者,早就以「四随」解说「四悉檀」。集一切佛法为四阿含,在古代的传承中,显然有一明确的了解。《萨婆多毘尼毘婆沙》,也是同一传说。由于说一切有部论师,过分重视「中阿含」,这才以究明「深义」为「中阿含」,而有小小的差异。千百年传来的四含宗义,在现在看来,仍不失为理解佛法开展的指针。
校注
《异部宗轮论》(大正四九.一五上)。 《望月佛教大辞典》卷五(四一七四上)说:锡、缅而外,泰国所刊「经藏」,仅有八种:《小诵》、《法句》、《自说》、《如是语》、《经集》、《义释》、《无碍解道》、《譬喻》。又汉译《善见律毘婆沙》卷一(大正二四.六七六上)说:仅有一四种,缺《小诵》一部。 前田惠学《原始佛教圣典之成立史研究》(六八四)。 《摩诃僧祇律》九部经的译语,见卷一(大正二二.二二七中)。 《摩诃僧祇律》卷一四(大正二二.三四〇下)。又卷三四(大正二二.五〇一下)。又卷三九(大正二二.五三六中)。 《增壹阿含经》卷一(大正二.五五〇下)。 《铜鍱律.小品》(南传四.四三〇)。 《十诵律》卷六〇(大正二三.四四八中——四四九上)。 《十诵律》卷二四(大正二三.一七四中)。 《十诵律》卷二五(大正二三.一八一中)。 《根本说一切有部毘奈耶药事》卷三(大正二四.一一中)。 Cowell and neil: the divyâvadāna, PP.20.34-35. N.Dutt: Gilgit manuscripts Ⅲ, Part 4, P.188。 《杂阿含经》卷四九(大正二.三六二下)。 《善见律毘婆沙》卷一(大正二四.六七七上)。《大阿罗汉难提蜜多罗所说法住记》(大正四九.一四中)。 《阿毘达磨大毘婆沙论》卷一二六(大正二七.六五九下)。 晋白法祖所译《佛般泥洹经》,为此经的同本异译。 前田惠学《原始佛教圣典之成立史研究》(一九一——一九四)。 《铜鍱律》文,《摩诃僧祇律》卷一(大正二二.二二七中);《弥沙塞部和醯五分律》卷一(大正二二.一下);《四分律》卷一(大正二二.五六九中——下):都有同样的记载。 《杂阿含经》卷四一(大正二.三〇〇下),《长阿含经》卷一二(大正一.七四中),都有「十二部经」说。然与之相当的《相应部.迦叶相应》(南传一三.二九九——三〇二);《长部.清净经》(南传八.一六三——一六五),都没有分教的明文。 《增支部.七集》(南传二〇.三六七——三六八)。《中阿含经》卷一(大正一.四二一上)。 《中部.蛇喻经》(南传九.二四六)。參考《中阿含经》卷五四(大正一.七六四中)。 《增支部.四集》(南传一八.三一二)。 《增支部.四集》(南传一八.三二四)。 《增支部.六集》(南传二〇.一一一——一一二)。 「有十法行:一、书写;二、供养;三、施他;四、若他诵读专心谛听;五、自披读;六、受持;七、正为他开演文义;八、讽诵;九、思惟;十、修习」:见《辩中边论》卷下(大正三一.四七四中)。 《增支部.五集》(南传一九.三二九)。 《岛史》(南传六〇.二六)。 《增壹阿含经》卷二一(大正二.六五七上)。 《般泥洹经》卷下(大正一.一八八上)。 《杂阿含经》卷四一(大正二.三〇〇下)。 《大集法门经》卷上(大正一.二二七中)。 《毘尼母经》卷三(大正二四.八一八上)。 宇井伯寿《印度哲学研究》卷三〈原始佛教资料论〉(三一二——三一五)。 前田惠学《原始佛教圣典之成立史研究》列举诸说(四八六——四八八)。 《增支部.三集》(南传一七.一九〇)。又〈四集〉(南传一八.二五九)。又〈五集〉(南传一九.二五〇——二五二)。又〈六集〉(南传二〇.一一一——一一二)。 《楞伽阿跋多罗宝经》卷一(大正一六.四八三下)。《入楞伽经》卷二(大正一六.五二二下)。 《出三藏记集》卷九(大正五五.六四下)。 《出三藏记集》卷九(大正五五.六三中)。 《望月大辞典》卷一(二〇下)。 《增壹阿含经》卷一(大正二.五五一上)。 前田惠学《原始佛教圣典之成立史研究》(六九二)。 《摩诃僧祇律》卷三二(大正二二.四九一下)。《毘尼母经》卷四(大正二四.八一八上)。《铜鍱律.小品》(南传四.四三〇)。《弥沙塞部和醯五分律》卷三〇(大正二二.一九一上)。《四分律》卷五四(大正二二.九六八中)。 《瑜伽师地论》卷八五(大正三〇.七七二下)。 《根本说一切有部毘奈耶杂事》卷三九(大正二四.四〇七中)。 《增壹阿含经》卷一(大正二.五五一上)。 《岛史》(南传六〇.二六)。 本节的内容,曾表示于拙讲的《阿含讲要》第一章,载《海潮音》二五卷。【经文资讯】《印顺法师佛学著作集》第 35 册 No. 33 原始佛教圣典之集成
【版本记录】發行日期:2022-01,最后更新:2021-1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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