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明入正理论本文

因明入正理论梵本论题无因明二字藏本论题量论入正理论「正理」正确的道理古代印度通用此名「正理」大体相当于逻辑学的论证那一部分不是全部逻辑学

「入」有两重意思了解正理这门学问的门径陈那对因明学有相当大的贡献他有一本这方面的书名《正理门论》(玄奘译出《入论》后二年也将此书译出)《入正理论》也可以说是了解《正理门论》的初步读物

「因明」是佛家讲逻辑的一个特定术语并不是印度一般学者共用的术语印度一般学者都用「正理」一词「因」理由「明」学说学问佛家要树立自己的学说这就需要加以论证论证又必须有理由理由正确才能服人这样便有了因明这一专讲理由的学问这就是因明从现在發现的梵本看《入论》的标题就叫《入正理论》「因明」二字是玄奘翻译时加上去的玄奘之所以加这两个字是为了便于表明此书是因明一类的以简別其他著作这一类的书从前无人传中国人对它比较生疏玄奘给加上「因明」二字就更为醒目

此书的体裁分两个部分开头有个颂接著有一长行这属于标宗的(纲领)即先把中心思想提出来然后是用长行进行解释但解释很扼要这些都属于第一部分由于解释很扼要论的最后又有一个颂指出还要从別的方面加以丰富这是第二部分

商羯罗主是《入论》的作者商羯罗是梵语的音译意思是人的骨架印度人相信自在天说他为了教化众生从天上降到人间变现各种形相人的骨架是他通过苦行而变现的一种形相所以印度人便把商羯罗作为自在天的別名此论作者的父母由于没有儿子祈祷自在天生了商羯罗主因而以自在天命名「主」是由自在天作主的意思商羯罗主也简称天主

商羯罗主的历史没有什么记载但可以做一些推想他父母既相信自在天他一定是婆罗门种姓相传他是陈那的学生陈那活动于南印度商羯罗主也可能是南印度人关于商羯罗主的著作现在只知道有《入论》这一部是否还有其他的就不清楚了陈那关于因明的论述前后有变化而在《入论》里所见到的陈那观点还是早期的陈那晚年对因明有發展但在《入论》里并无反映据此推测商羯罗主也许是陈那早年的学生

现存梵本《入论》无作者名西藏给误为陈那商羯罗主的历史又毫无记载就连玄奘那本记载印度学者很详细的《大唐西域记》也未提到他因而现代学者有人对《入论》是否为商羯罗主所作也还提出疑问对这个问题我们是这样看的此论为玄奘所译作者的名字也是他加的他在印度听说此论的作者为商羯罗主大概是有根据的

关于此书的翻译过程以及有什么人參加在《后序》中有记载(金陵刻经处刻的《因明大疏》附录了《后序》可參考)

总述要义

能立与能破 及似唯悟他(梵藏二本此句末有故字)
现量与比量 及似唯自悟(同上)

「能立与能破」凡成立一种理论无非为两方面让別人了解这叫「悟他」使自己了解这叫「自悟」用什么悟他呢就是能立与能破「立」成立自己有什么主张用正确的理由加以证明于是自己的主张成立了这叫「能立」「能立」是通过语言实现的因为欲表示自己的主张必须通过语言不同意別人的主张也要拿出理由来进行反驳反驳有两种方式(一)用自己的理由反驳敌论(二)指出敌论自身的理由不充分或有错误总括这两种反驳谓之「能破」这也要通过语言来实现

「似」即「似能立」与「似能破」能立与能破中有的是真的能立与能破也有的是假的能立与能破单说这个「似」字即似是而非的意思「似能立」与「似能破」就是假的能立与假的能破这是不能悟他的但论者的主观愿望还是想悟他因而作为论证格式还是可以提出来的所以《颂》说「能立与能破及似唯悟他」这样悟他便包括四种格式能立能破似能立似能破

「唯悟他」能立与能破的语言都是用来叫別人理解的所以是悟他如《颂》说「能立与能破唯悟他」「唯」只是「唯悟他」只用来悟他这里的「他」主要指敌论者但印度人在辩论时除立敌双方外还有中证人这个「他」也包括中证人

「现量与比量及似唯自悟」这后两句不是用语言表示的而是存在于思维里面的所以是自悟印度学者一般认为思维是用一定工具来求得知识的过程他们称此为「量」(Pramāna)丈量量度此地用「量」字即借其这种意思「量」分为「现量」与「比量」现量是明显的现前的如眼看耳听现量一般指人的感觉由感觉而得到的知识是从现量得来的由感觉而得到的知识本身也叫现量以现量为起点思维进一步展开活动就到了比量即以看到听到的为基础而推及未看到未听到的叫比量比即比度比较也可叫推论类推从现量到比量这段过程是很长的但现量与比度乃是这长过程中具有代表性的环节(关于现量与比量在后面第五部分中还要讲到)现量比量都是个人的认识活动即用来给自己了解的所以都是自悟这里也有真的偽的因而也包括四义现量比量似现量似比量这些都是用来自悟的所以《颂》说「现量与比量及似唯自悟

《颂》中说能立与能破属于悟他现量与比量属于自悟其实这也不能机械地理解悟他自悟是指论证的目的而言能立能破现量比量则是指论证的过程与思维的过程而言因此这里必然要有交错的关系见表

     ┌─现量──自悟(感觉)   量─┤   ┌─自悟(思维)     └─比量┤         └─悟他(用语言说出来此即能立能破)

能立与能破也属于比量里悟他的那部分比量并非完全属于自悟

如是总摄诸(二本(梵本藏本下同)无此字)论要义

「如是」如颂所说

「总摄」总的包括《大疏》(窥基《因明入正理论疏》以下凡引此书均简称《大疏》)「总摄者以略贯多

「诸论」主要指此论但也包括其他讲因明的论著《大疏》「诸论者今古所制一切因明

「要义」主要指此论的中心意义(此论有两门八义)同时也指一切因明论著的中心意义

以上是总的论述是纲领性的接下去便提出八义来详细解释不过解释的次序与颂文不完全一致开头讲「能立」跟著讲「似能立」再次讲「现量」「比量」「似现量」「似比量」按颂文的次序讲完「能立」便应接著讲「能破」讲完「似能立」便应接著讲「似能破」但论主未按这种次序讲而是把「能破」与「似能破」放到最后论主所以要这样变动主要是为了讲解方便

能立

此中宗等多言名为能立由宗因喻多言开示诸有问者未了义故

「此中宗等多言」《入论》共讲了八个问题即能立能破等「此中」这八个问题之中《大疏》「此论所明总有八义且明能立未论余七简去余七持取此一故称『此中』是简持义」「宗等」「多言」能立是为了让別人理解的这需要通过语言用语言表示宗叫「宗言」表示因叫「因言」表示喻叫「喻言」印度梵语的实词有数的区別一数为一言二数为二言三数以上为多言喻是三数所以说「多言」

「诸有问者」主要指论敌同时也指中间证义的人

「能立」是为他的比量即为了使別人理解的比量既是为他的就需要有一定的格式不能随便印度一般的论证格式多用五支陈那以前的因明也用五支陈那对因明有所革新把五支改成三支删去合仅留宗一般称陈那以前的因明为古因明称陈那的为新因明三支格式很像形式逻辑的三段式不过次第不同

   形式逻辑    陈那的三支因明格式   大前提     宗   小前提     因   结 论     喻

三支因明的「宗」相当于形式逻辑的「结论」为什么因明把「宗」(结论)放在前面呢因为印度提出论证都是在辩论的场合所以有必要先把结论提出来然后再一步一步地去论证因明不像形式逻辑那样把三支格式看成从已知到未知的方法此论是阐發陈那因明观点的论著所以也是三支格式

整个这句话的意思是立论者提出自己的论题以后敌论者和证义人未必能明了或接受因而要加以论证喻(宗等多言)就是论证自己的论题以便使敌论者和证义人了解与接受的由于宗等多言能使诸有问者了解和接受立论者的论题所以叫「能立」

此中宗者谓极成有法极成能別差別性故(二本此句云由极成能別之所差別今译改第三转为第五转又加性字故云差別性故)(二本此上有「唯」字)自乐为所成立性(二本次有句云不为现量等违害考系后人所补)是名为宗如有成立声是无常

能立有三个部分这一段是谈「宗」的是给「宗」下的定义

「宗」所推崇的所主张的

「极成」至极的成就《大疏》卷二「至极成就故名极成」既然是至极的成就就不是立敌某方单独承认的而必须是双方共同承认的所以极成也就是双方共许的意思《大疏》卷二「共许名为至极成就」例如立论者立「声是无常」宗声和无常这两个概念的内涵与外延都必须是立敌双方共许的双方共许的就是极成

「有法能別」即主词宾词如以「声是无常」为例声是有法无常是能別这里的「法」作属性或性质解无常是声的属性所以叫「法」声是具有无常这种属性的事物所以叫「有法」声和无常构成为宗它们的关系是声是被差別的无常是能差別所以把无常叫「能別」可见宗就是能別对有法(也叫所別)加以差別才构成的既然如此这两者便缺一不可两者单说各为「宗依」合起来说则为「宗体」

「差別性故」这四个字与梵文不尽同玄奘所以要这样译是为了凑四字一句的格式如按梵文原原本本地译出来这句话应这样「宗是极成有法由极成能別加以差別尔后才构成为宗的」梵文的「差別性故」本来是第三啭声是「由」的意思玄奘给改为第五啭声是「所以」的意思因之译成「故」经过这样改动仍然凑不足四个字于是又加了个「性」字其实这里的「性」字并无什么特殊意思仅指实有其事

「随自乐为所成立性」这句话有两重意思(一)既然立宗就是为了辩论为了使自己的主张成立宗有宗依和宗体宗依是辩论双方共许的宗体则为敌论所不许如双方皆许即无立宗之必要换句话说立宗的目的就在于成立不同于敌论的自己的主张所以「随自乐为」的第一层意思就是违他顺自(二)「随自乐为」有随自己愿意立什么就立什么的意思可以立「声是无常」也可以立「生是苦」「万法皆空」等等

「如有成立声是无常」这是举的例子之所以举声为例也是有缘由的正统婆罗门以《吠陀》(《明论》)为圣典吠陀是口传下来的那么在传诵过程中会不会有错误呢婆罗门学者认为吠陀既然是圣典就不会传诵错误何以证明呢这就进一步论到声是常或无常的问题声包括物体發的声和人發的声他们认为声在第一次發出后就不会消逝第二次第三次的重复也还是原来那样毫不变动有如现在的录音所以他们说声是常承认「声常」就可以进而为他们认为吠陀是绝对权威进行辩护了婆罗门一系的如弥曼差派(声论)吠檀多派以及文典家都这样主张但婆罗门系以外的如数论胜论正理以及佛教则主张声无常这样声常或无常的命题便成为印度各学派常举的例子了

因有三相何等为三谓遍(二本因初相缺此「遍」字又二三相作定有定无)是宗法性同品定有性异品遍无性云何名为同品异品谓所立法均等义品说名同品(二本此句云由所立法总相平等之义说名同品)如立无常瓶等无常是名同品(藏本此句译意云瓶等亦是无常故为同品盖以瓶等为品也)异品者谓于是处无其所立若有是常见非所作(「见」字意谓心目验知)如虚空等(二本缺此「等」字后文同)此中所作性或勤勇无间所發性遍是宗法于同品定有性(二本缺此「性」字次句同)异品遍无性是无常等因

「因有三相」理由形式因有三相即因有三种形式「相」虽然是形式而形式关系到内容所以「相」又有性质的意义(整理者注《大疏》释「相」为「向」为「边」颇费解吕师在《因明纲要》中曾释为「表征」熊十力先生表示同意「吾友吕秋逸释相即表征甚是」(《因明大疏删注》第二十页)这里释相为「形式」并指出相有性质的意义这些都与「表征」相一致是对「表征」的进一步解释)

「遍是宗法性」这是「因」的第一相这里的「宗」指的是宗里的有法「宗法」是有法的性质或属性有法有多种属性如声有无常所作等属性论主要建立无常这一属性但这是敌论所不同意的因此就要以无常以外的属性为理由(此属性必须为敌论所同意)这就要遵守「遍是宗法性」这条规则如以所作性为理由

声是无常

所作性故

「遍是宗法性」是说所有的声都必须具有「所作」这一属性换言之如果有的声不是因所作而产生的以所作为理由就违背「遍是宗法性」这条规则因的范围等于或超过有法是可以的而不足便不能成立如图(以S代表有法M代表因)

「同品」论文对同品是这样定义的「谓所立法均等义品说名同品」所立法是相对能立法说的所立法是宗中法是立论者所要成立的如立声是无常此无常就是所立法能立法是因中法如所作性能立法是能成立所立法的所以叫能立法玄奘在翻译「所立法均等义品」这句话时给简化了看上去有些费解如按梵文原文应这样「具有与所立法由共通性而相似的那种法的才是同品」(大意)所谓「由共通性而相似」并不是两者全同而是相等如声是无常瓶等也是无常瓶可以作为同品但声的无常是生灭无常瓶等的无常则是成坏无常声瓶只在无常这一点上由共通性而相似

「同品定有性」这是说在诸多同品中要求一部分同品有因至于多少同品有倒无关系但一定要有哪怕只有一个同品有也可以这叫「定有」如立声无常宗以勤勇无间所發(人的活动)为因同品是很多的但有的同品有因有的同品则无因这无妨因为「同品定有性」只要求定有并不要求遍有如图(见一五二〇页)

碗等是同品是勤勇无间所發有因雾等也是同品但非勤勇无间所發没有因

「同品定有性」是因的第二相

「异品」《论》文是这样解释的「异品者谓于是处无其所立若有是常见非所作如虚空等」这是说在某一个地方的法没有所立法的性质的就是异品如虚空印度人以为虚空是自然存在的不待造作永恒存在绝无变化所以虚空是常虚空没有无常的性质所以是异品

「异品遍无性」这是因的第三相是说在异品中完全没有因哪怕有一个异品有因也不成

「此中所作性或勤勇无间所發性遍是宗法于同品定有性异品遍无性是无常等因」这句话是结语就是说所作性或勤勇无间所發性具备了做「因」的三个条件可以成为成立「声是无常」的因「等」指除了立无常外还可以立別的「勤勇无间所發性」比「所作性」的范围狭如所作性可以包括瓶而勤勇无间所發则不能包括电因为电不是勤勇无间所發的据《大疏》说这里既用所作性又用勤勇无间所發性是有针对的所作性是针对声生论的因为他们主张内外声皆常住勤勇无间所發性是针对声显论的因为他们主张内声常住

喻有二种一者同法(梵本此句第三啭声云由同法次句云由异法下释文亦同)二者异法同法者若于是处显因同品决定有性(二本此句意云显因于同品定有)谓若所作见彼无常譬如瓶等异法者若于是处说所立无因遍非有谓若是常见非所作如虚空等此中常言表非无常非所作言表无所作如有非有说名非有(梵本此句意云如无彼有说名非有)

「喻」比喻即根据「见边」来进行推比「见」经验(经验包括两种学问的和常识的)「边」究竟至极「见边」即经验的终极「喻」在论证式中起什么作用《大疏》卷四「无著云『立喻者谓以所见边与未所见边和合正说』师子觉言『所见边者谓已显了分未所见边者谓未显了分以显了分显未显了分令义平等所有正说是名立喻』」这是说喻的作用就是和合已知与未知用已知证成未知喻有二种同喻和异喻

「同法」「异法」梵本仅有相同相异之义这里的「法」并无意义也可以叫「同喻」「异喻」

「同法者若于是处显因同品决定有性谓若所作见彼无常譬如瓶等」同喻是表示因中法(如所作)与宗中法(如无常)之间的关系的这句话的意思是如果在某处显示出同品定有性该处便是同喻同喻要这样若是所作便会从经验上得知它是无常譬如瓶等(整理者注《大疏》把同品分为因同品与宗同品这是不对的吕师在《因明纲要》中说「窥师所据在《小论》解同喻处『显因同品决定有性』一句以『显因同品』为读遂立名目解作因同品处决定有宗于是广衍其说释喻释因触处葛藤莫由拔豁」(第二十五页)窥师之说影响长远直至近世仍有沿袭但熊十力先生则同意吕先生的说法他在《因明大疏删注》中说《疏》解同品区为宗同品因同品于异品亦尔词义纠纷此姑不录「吕秋逸《因明纲要》尝驳之甚是」(第二十六页))唐人复把喻分为喻体和喻依(喻所依据的材料)两部分这样分了以后运用起来只说喻依(譬如瓶等)就够了喻体(若有所作见彼无常)一般可以省略因为有了喻依喻体是可以想像到的喻依不能省省了喻依便缺了同品

「异法者若于是处说所立无因遍非有谓若是常见非所作如虚空等」「所立无」就是无所立即没有无常这句话的意思是如在某处没有所立法(无常)的性质从而完全没有因该处便是异喻「若是其常见非所作如虚空等」这里的喻体是「若是其常见非所作」喻依是「如虚空等」异喻也可以省略喻体只说喻依跟同喻一样异喻的喻体也可根据喻依推想出来

「此中常言表非无常非所作言表无所作如有非有说名非有」异喻和同喻在性质上还是有別的同喻有实在的事异喻则不同它是从反面论证宗义的所以不一定实有其事如佛家只讲无常并不承认常所以说「若是其常」并不是真有常那么说「常」是什么意思呢「常言表非无常」说常是为了否定无常说「非所作」是什么意思呢「非所作言表无所作」说「非所作」只是对「所作」的否定「如有非有说名非有」为了否定「有」故说「非有」并不是真有「非有」

喻体中包括因中法和宗中法如立声无常宗以所作性为因同喻的喻体即包括所作和无常异喻的喻体则包括非所作和非无常其说话次序有一定的格式不能随意变动按《理门论》说同喻说话的次序应为「说因宗所随」因在前宗后随「若是所作见彼无常」异喻的说话次序应为「宗无因不有」宗在前因在后「若是常见非所作」如果次序颠倒便成似喻同喻如说「若是无常见彼所作」这就成为同品遍有而不是同品定有了因为并不是所有无常皆是所作如电雨皆是无常但皆非所作异喻如说「若非所作见是常」这就成为异品定无而非遍无因为非所作并非皆是常形式逻辑三段论式里有中词它出现在两个前提里必须一度周延这才能使论证无误因明不用这样的规则而用两个比喻(同喻和异喻)这也能保证论证无误如同喻说「若所作见彼无常」这不是全称判断而是假言判断那么是不是说「所作」还有常呢异喻解决了这个问题异喻「若是其常见非所作」这两个判断就可以证明「凡所作皆无常

已说宗等如是多言开悟他时说名能立如说声无常者是立宗言所作性故者是宗法言若是所作见彼无常如瓶等者是随同品言若是其常见非所作如虚空者是远离言唯此三分说名能立(二本此句云说名为支)按梵文的次序「如是多言」属上句玄奘为了使之符合汉语习惯改属下文

这种情况在译文中常出现如说「声是常」就是汉语习惯若按梵语说「声常」就可以了声与常之间并不需要加系词如是否定只在词前加前缀「非」「无」「不」等即可

这段话是总结这里没有用宗喻等旧名而用了立宗言宗法言随同品言远离言等新名因为旧名并不能表示三支的实质拿「喻」这个旧名来说喻也是表示理由的用「喻」这个词并不准确用新名便可以表示三支的实质「立宗言」是要成立的宗言如说「声是无常」「声是无常」是要成立的「宗法言」是成立宗宗法的理由如说「所作性故」此所作性故就是成立无常宗的理由「随同品言」是说与同品定有相随如说「若是所作见彼无常譬如瓶等」「远离言」是说与宗因远离即异品遍无如说「若是其常见非所作如虚空

「唯此三分说名能立」据《大疏》解释唯宗法言随同品言远离言三分是能立《大疏》卷四「若顺世亲宗亦能立故言宗等喻三名为多言立者以此多言开悟敌证之时说名能立陈那已后举宗能等取其所等一因二喻名为能立宗是能立之所立具故于能立总结明之

似能立

下面讲似能立

这部分是对《理门论》说法的整理和补充似能立的过失共三十三种宗过九因过十四喻过十以前研究因明的曾把这部分提出来作为研究三支比量怎样才能正确的入门知道怎样是不正确的而避免了过失自然就会达到正确从商羯罗主到法称似能立还是有改动的法称对这部分有所批判好多都删去这对以后有很大影响唐人对这三十三过很重视但有很多节外生枝有的地方还是搞不清楚日本关于这方面的著述相当多

能立有宗喻三支似能立亦有似宗似因似喻三类首先讲的是似宗

似宗

虽乐成立由与现量等相违故名似立宗

这句话的意思是虽然立宗是「随自乐为」但事实上还是有不被允许的如跟现量(感觉经验)等相矛盾就不能成立梵本在前面讲宗时还在「随自乐为所成立性」后面附有一句话「不为现量等违害」这是为了跟后面相配合其实不加这句话更合理

这里的现量指的是立论者和敌论者共同承认的《理门论》在这里加有「极成」二字

谓现量相违比量相违自教相违世间相违自语相违能別不极成所別不极成俱不极成相符极成

似宗有九种相违五不极成三相符极成一《理门论》只举了前五种《入论》加了后四种

下面是举例说明

此中现量相违者如说声非所闻

「声非所闻」这个宗立不起来因为与感觉经验相矛盾与感觉经验相矛盾的过失叫现量相违

比量相违者如说瓶等(二本缺此字)是常

比量比现量高已由感觉上升到推理从推理可以知道瓶等决不可能常住不坏如说「瓶等是常」这个宗就立不起来这叫比量相违

自教相违者如胜论师立声为常

「自教」立论者自己素所主张的这里的「教」字不是宗教的教立论者所立的宗不能跟自己原来的主张相矛盾胜论师原本主张声是无常可是他们如果立「声为常」这个宗就跟自己原来的主张相矛盾这叫自教相违

世间相违者如说怀兔非月有故(二本缺此句)又如说言人顶骨净众生分故犹如螺贝

立宗者立宗必在一定国度一定地区这样他所立的宗就不应与当地的风俗习惯传说相矛盾如说「怀兔非月以有体故如日星等」这个比量的宗就不能成立因为印度人以为月亮里的阴影就是兔子他们把月亮也叫怀兔(月中怀兔的神话可參见《大唐西域记》卷七)所以如立「怀兔非月」这个宗在印度就不能成立因为这违背印度人共认的神话传说

印度有一外道把人的顶骨串起来作为装饰品印度人一般都认为顶骨是死人的东西不净如果此外道立比量云「人顶骨净众生分故如螺贝」这个比量的宗就不能成立因为违反了印度人的常识看法「众生」有生命的「分」部分据《纂要》说此三支比量的因喻也有过

自语相违者如言我母是其石女

立宗者所立的宗不可前后矛盾如说「我母是石女」就前后矛盾既说我母就含有生儿女之意再说是石女(石女不能生育的女子)就是自语相违《理门论》举了另外一个例子「如立一切言皆是妄」《大疏》卷五说「有外道立一切言皆是虚妄陈那难言若如汝说诸言皆妄则汝所言称可实事既非是妄一分实故便违有法一切之言

能別不极成者如佛弟子对数论师立声灭坏

「能別」宗中法如无常

立论者所立的法必须敌论也同意才成因此立论者要看对方而决定如何立宗如佛弟子对数论师立「声是灭坏」就不能成立因为数论师不讲灭坏他们认为一切事物都是从自性转变出来的「有」转变为「无」「无」转变为「有」声也是转变出来的声只能转变但并不灭坏因而对他们立「声是灭坏」这个宗就犯能別不极成的过失

所別不极成者如数论师对佛弟子说我是思

这是说立论者所立的宗其前陈也应为双方共许如不共许就犯所別不极成的过失数论师主张有神我神我有意识会思虑数论师以这种观点对佛家立「我是思」这个宗就不能成立这个宗的后陈(整理者注前陈和后陈即有法和法这是唐人的说法《因明纲要》「《大疏》卷一更名有法为前陈能別为后陈此特可就译文言之若梵语云阿尼陀耶赊薄陀无常先声与此(声无常——引者)相反故《般若灯论》直译梵言每曰「无常声」也分前后陈遂成颠倒」(第六页))是双方共许的因为佛家以思为心所有法但前陈不为佛家所许佛家主张无我

俱不极成者如胜论师对佛弟子立我以为和合因缘(二本此句云为乐等和合因缘)

「俱不极成」能別与所別都不为双方所共许就是俱不极成如胜论师对佛弟子立「我为和合因缘」什么是「和合因缘」《大疏》卷五「和合因缘者《十句论》云我云何谓是觉非法等和合因缘起智为相名我谓和合性和合诸德与我合时我为和合因缘和合始能和合令德与我合不尔便不能」这是说胜论师主张有个我以它为和合的因缘使德句中觉等九德和合生起「我」的理解这种相貌就叫「我」我能使诸德和合所以我是和合的因缘如果没有「我」诸德就不会和合德句中的觉等不能自己和合佛弟子既反对有抽象的「我」存在也反对因缘和合所以胜论师对佛弟子立「我为和合因缘」这个宗的前后两项都不极成

相符极成者如说声是所闻

「相符极成」宗体极成即立敌双方都承认的如说「声是所闻」这等于废话

如是多言是遣诸法自相门故不容成故(二本此句云无真实解故)立无果故名似立宗过

这是对宗过的总结「多言」九种过失

「遣诸法自相门」指前五项过失「自相」自性也是用语言说出来的如果是意许的则为差別「门」能通生敌证智为「门」「遣」遣除违背前五项不能通生敌证智即不能使敌证了解所立宗义所以违此门

「不容成」指第六八项过失

「立无果」指第九项过失

这九种过之间并不是毫无瓜葛而是有包含的如比量里有现量世间里有现量比量等等但也不能像窥基那样分得过于繁窥基共给分成二千三百四十种太繁了

似因

这一部分的分量相当大

已说似宗当说似因(二本缺此句)不成不定及与相违是名似因

「已说似宗」按梵文应连属上文玄奘为了随顺汉文习惯挪到这里

此下说「因」的错误因过共十四种违背因的第一项(遍是宗法性)就犯「不成」的过失违背因的第二项(同品定有性)或第三项(异品遍无性)就犯「不定」的过失不定过比较复杂违背第二项和第三项就是相违

不成有四一两俱不成二随一不成三犹豫不成四所依不成

这是总举四不成的名字下面举例说明

如成立声为无常等若言是眼所见性故两俱不成

《大疏》卷五「能立之因不能成宗或本非因不成因义名为不成」如立声无常而以「眼所见」为理由就不成因义「眼所见」与「声无常」毫无关系违背了遍是宗法性犯了「不成」的过失很显然以「眼所见」为因立敌双方都不会同意所以叫「两俱不成」

所作性故对声显论随一不成

如果胜论师对声显论立「声无常」以「所作性」为因就不能成立声显论不承认声为造作而生这叫「随一不成」「随一」任何一方

声论都认为声是常声论中有两派声生与声显印度哲学派別中的弥曼差派就是声显派声生派属于哪一派还不清楚据宇井伯寿说声生派主张声在發生之前无有一旦發生就不会消灭所以声是常声生派认为一切声音(物声人声)都包括在声之内又声音一旦發生也就成为概念(名言)概念一产生就不消灭如说「天」此词一产生就永远被人运用所以是常宇井认为声生论的声不是音响而是指的概念声显论则主张声本来就有不过未显现一旦被说出就成为显现的了也是常声显论说的声是人声也通于概念胜论师则认为音响与语言的声都无常而概念却是常

于雾等性起疑惑时为成大种和合火有而有所说犹豫不成(藏本此句云如成立火于雾等事尚有猷豫而遽说为大种和合即是犹豫不成)

这是说理由不确定如立「彼处有火」(这里的火是大种和合火即燃烧著的火其中包括风地等不是性火性火触处可有立乃相符)理由是「见有烟故」这必须确定知道是烟才成不能犹豫如犹豫(不能断定为烟)就犯「犹豫不成」的过失关于「于雾等性」《大疏》卷六解释说「西方湿热地多藂草既足螽虻又丰烟雾时有远望屡生疑惑为尘为烟为蚊为雾由此论文『于雾等性』」这是说远远望去是尘是雾是蚊是烟还不能断定就说「此处有火」这就犯犹疑不成的过失

虚空实有德所依故对无空论所依不成

胜论有六句义一实二德实句义中有地实句义是体德句义是属性胜论师认为有六德(数別性声)要依实句义中的空才可以存在所以他们立「空实有」以「德所依」为因是可以的但对于经部就不行因为经部根本不承认虚空为实有如果对经部立「空实有」宗就犯有法不极成的过失有法不极成因就没有所依有这种过失就叫「所依不成」

以上讲的是「不成」是与遍是宗法性相违的因下面讲「不定」

不定有六一共二不共三同品一分转(藏本译此转字意云于彼境中有以下均同)异品遍转四异品一分转同品遍转五俱品一分转六相违决定

这里把六不定的名字列了出来后面是举例说明

「不定」没有遵守因的第二相或第三相以致不能成为正因《大疏》卷六「因三相中后二相过于所成宗(肯定的如说声是无常)及宗相违(否定的如说虚空非无常)二品(同品异品)之中不定成故(违背同品定有或异品遍无因而不能成立)名为不定

正理派也讲不定相违但没有陈那讲得详细《入论》继承了陈那思想所以它对于因过的阐述也是依据陈那的说法

为了更清楚地了解《入论》关于「不定」「相违」二因先讲一下陈那的「九因轮」陈那对「因」做了严密的研究著有小品《因轮论》据义净所传陈那著有《因门论》想必就是《因轮论》此书原本已不存但藏文有《因轮论》(《内学》第四辑载有汉译)大概就是此书的译本此论很简略只有十一个颂论末题有题目《九宗法(因)轮论》此论的第三颂说

又〔宗法〕于同品有无及彼俱二
异品亦复然三者各三相

陈那的《理门论》也有这样意思的颂

宗法于同品谓有非有俱
于异品各三有非有及二

这两个颂的意思是因法在同品里有三种关系无有亦有亦无在异品里也有这三种关系同品异品各开三项同品成九异品也成九如图

将两轮重合并将异品轮从右向左按反时针方向转动两格成如下图(本应圆形今为方便改作方形)

   ┌───────┬───────┬───────┐   │   异 俱 │   异 俱 │   异 俱 │   │(隅)    │(边)    │(隅)    │   │   同 有 │   同 无 │   同 俱 │   ├───────┼───────┼───────┤   │   异 无 │   异 无 │   异 无 │   │(上)    │(中)    │(下)    │   │   同 有 │   同 无 │   同 俱 │   ├───────┼───────┼───────┤   │   异 有 │   异 有 │   异 有 │   │(隅)    │(边)    │(隅)    │   │   同 有 │   同 无 │   同 俱 │   └───────┴───────┴───────┘

这里哪个对哪个错

上下二正因两边二相违
四隅共不定中央乃不共

举出例子则可成下图

     ┌──────────┬──────────┬────────────┐     │    共不定   │    相违    │    共不定     │     │(三)同有异俱   │(六)同无异俱   │(九)同异皆俱     │     │   如瓶如电空│   如空如瓶电│   如空如业瓶│     │   声勤發无常故│   声常勤發故 │   声常无触对故  │     ├──────────┼──────────┼────────────┤   因 │    正因    │    不共不定  │    正因      │   句 │(二)同有异无   │(五)同异俱无   │(八)同俱异无     │   九 │   如瓶如空  │   (如瓶)如空│   如瓶如空  │     │   声无常所作故│   声常所闻故 │   声无常勤發故  │     ├──────────┼──────────┼────────────┤     │    共不定   │    相违    │    共不定     │     │(一)同异品俱有  │(四)同无异有   │(七)同俱异有     │     │   如空如瓶  │   如空如瓶  │   如电如瓶  │     │   声常所量故 │   声常所作故 │   声非勤發无常故 │     └──────────┴──────────┴────────────┘

《九句因》中有正因与似因八正因六相违余五不定下面谈谈不定

①「共不定」若立一因于同异品皆有名共四隅

②「不共不定」于同异品皆无中央

③「同品一分转异品遍转」于同品一部分中有一部分中无这叫同品一分转也叫同俱于异品中全都有这叫异品遍转左下隅

④「异品一分转同品遍转」于异品一部分中有一部分中无这叫异品一分转也叫异俱于同品中全都有这叫同品遍转右上隅

⑤「俱品一分转」于同品异品都一部分有一部分无也叫同异皆俱右下隅

陈那对「因」研究得很深提出两个新观点(一)同品一部分有可作为正因九句因第八句(二)用不共不定来说明因的过失九句因中第五句这两点是以前未提出过的

下面是举例说明

此中共者如言声常所量性故常无常品皆共此因是故不定为如瓶等所量性故声是无常为如空等(二本无此字)所量性故声是其常

这是说的「共不定」九句因中的第一句

若立一因于同品异品皆有叫「共不定」例如立声是常以所量(认识对象)性为因这不但同品有异品也有违背异品遍无性论证式

所量性故

如空(同品)如瓶(异品)

「常无常品皆共此因」空等常法为同品瓶等无常法为异品同品异品皆共此因故不定这个因可以反成异宗论证式

声无常

所量性故

如瓶(同品)如空(异品)

言不共者如说声常所闻性故常无常品皆离此因常无常外余非有故(二本此句意云除常无常外更无余类法故)是犹豫因此所闻性其犹何等

这是说的「不共不定」是九句因中的第五句

若立一因于同品异品上都没有如立声常以所闻性为因这个因在同品和异品上都没有论证式

声常

所闻性故

如空(同品)如瓶(异品)

这样的因毫不能证明所立宗因为因明的逻辑推论是建立在同喻和异喻上但所闻性因在同喻和异喻上都没有这怎么能进行推论呢《大疏》卷六「举因无喻因何所成」不共不定跟共不定还有点不同共不定因可以反成异宗不共不定因则不能所闻性仅在声上有所以说「此所闻性其犹(如)何等」(这样的所闻性可以用什么来类比呢

这样的因也叫「犹豫因」所谓犹豫即疑惑亦即不定的意思

这种因是不正确的此因虽然可以用语言表达而在思维里却毫无用处后来法称把它废掉但其他因明师还是把它当作因的一种过失而保存下来

同品一分转异品遍转者如说声非勤勇无间所發无常性故此中非勤勇无间所發宗以电空等为其同品此无常性于电等有于空等无非勤勇无间所發宗以瓶等为异品于彼遍有此因以电瓶等为同法故亦是不定为如瓶等无常性故彼是勤勇无间所發为如电等无常性故彼非勤勇无间所發

这是讲的「同分异转」(同品一分转异品遍转)相当九句因中的第七句转是有的意思也可以作包含解

如立声非勤勇无间所發为宗以无常性为因以电空等为同品这样无常性因只能在电等中有在空等中便没有这就是同品一分转按陈那的规则同品中一部分有因并不错但异品就不行了这里的异品是瓶等无常性因在瓶等异品里却遍有这叫异品遍转违背了异品遍无是不定因

如果无常性因以电瓶等为同法(同品)这对所立宗是否为勤勇无间所發就不能决定可以构成两个相异的宗论证式

(一)宗声是勤勇无间所發

无常性故

如瓶等(同品)

(二)宗声非勤勇无间所發

无常性故

如电等(同品)

喻是论证宗的电等都是同喻但它们却分別论证了两个相反的结论这也是不定

异品一分转同品遍转者如立宗言声是勤勇无间所發无常性故勤勇无间所發宗以瓶等为同品其无常性于此遍有以电空等为异品于彼一分电等是有空等是无是故如前亦为不定

这是讲的「异分同全」(异品一分转同品遍转)相当九句因的第三句其论证式为

声是勤勇无间所發

无常性故

如瓶等(同品)如电空等(异品)

在所有的同品里都有因这叫同品遍转在异品里却是部分有(如电)部分没有(如空)这叫异品一分转违背了异品遍无的规则所以也是不定

「是故如前亦为不定」前因是无常性这里也用无常性此因可成立声是勤勇无间所發亦可成立声非勤勇无间所發所以说「是故如前」(见前(二))

俱品一分转者如说声常无质碍故此中常宗以虚空极微等为同品无质碍性于虚空等有于极微等无以瓶乐等为异品于乐等有于瓶等无是故此因以乐以空为同法故亦名不定

这是讲的「俱分不定」(俱品一分转)因于同品里一部分有于异品里也是一部分有相当九句因的第九句其论证式为

声常

无质碍故

如虚空极微(同品)如瓶乐(异品)

同品的虚空有因而极微就没有因为极微有质碍异品的瓶有因而乐就没有乐是苦乐的乐故无质碍这就是俱品一分转即同异皆俱这样的因犯了缺因的第三相(异品遍无)的过失

这也犯了可以把原来的同品与异品并为同品的过失论证式

声常

无质碍故

如乐虚空(同品)

原来的异品(乐)此地却可以作同品也是不定

相违决定者如立宗言声是无常所作性故譬如瓶等有立声常所闻性故譬如声性

此二皆是犹豫因故俱名不定(藏本此句意译云二义随一可得相违故两俱为犹豫因性)

以上说的是五种不定另外还有一种不定叫相违决定这种过失不在九句因中这一段讲的就是相违决定如胜论对声生论立这样的量

声无常

所作性故

同喻如瓶等(只举同喻就行异喻可以假设故可省)从这个比量的「因」本身来看

没有过失的因为它具备了三相但是除立论者可以用这个因之外敌论者也还可以找到別的因成立相反的宗如声生论就可以针对胜论立这样的量

声常

所闻性故

如声性(同品)

这里的「因」也具备三相而且胜论也不反对这就造成相违决定「相违决定」因各自决定成立相违之宗犯这种过失好像犯违反形式逻辑的矛盾律和排中律的过失一样矛盾律是说相反的两个判断不能俱是排中律是说相反的两个判断不能俱非相违决定就违反了此二律亦成不定如果是一般人之间的辩论声生论的因(所闻性)是不共不定的过失即九句因中的第五句但这里是针对胜论立的胜论又不反对这样胜论立的量和声生论立的量便皆是犹疑因俱名不定

胜论之所以承认声生论立的比量主要是因为胜论也主张有声性下面谈一下这个问题声性的性指一事物与別事物借以区別开来的性质不论胜论还是声生论都认为「所闻」与「常住」是声的性质但对于这两种性质的由来胜论与声生论的解释是不同的胜论以为声性是同异性胜论有六句义和合实即本体德即相性质属性业即作用这三者都是实在的和合本来表示事物之间的关系但胜论把它们也看成实在的相当类相当种如图

类是上位概念种是下位概念异也可以说是事物的共性和个性它们的关系是相对的但也有极限同的极限是上同(存在大有)异的极限是边异上同与边异之间既有同也有异谓之俱分胜论所说的声性就是声的同异性凡声都具有所闻与常住性这是声的同性而声又与色等区別这是异性用现代用语来说声性即声这一概念的内涵和外延声生论的声性则是「新生缘具方始可闻」(《大疏》卷五)并且常住侭管两家的解释不同但他们都以为声的性质是所闻与常住这样声生论的论证胜论也得承认既然承认这个就与自己所立宗及所提理由發生矛盾而成相违决定其实这两家是犯了没有遵守概念的同一性的过错胜论立声无常这个声是一般的声即现实的声而声论的声则是概念的声

在發生立敌矛盾时怎样解决古因明主张「杀迟棋后下为胜」即先负后胜的办法解决陈那反对这种办法他主张「现教力胜故应依此思求决定」(《理门论》)就是说他主张用感觉经验(现)和所宗的学说(教)来断定

这种不定在思维中是不存在的所以法称把它取消但陈那商羯罗主却把它保留下来为的是给下面的四相违打下基础

以上讲的是不定因下面讲相违因

相违有四谓法自相相违因(二本此过名云颠倒能立法自相因余三相违立名例同)法差別相违因有法自相相违因有法差別相违因等(二本无「等」字)

这是列名

立论者所举之因如缺少第二和第三相即缺少同有异无或同俱异无就成为相违因所谓相违因就是所举之因正好成立相反的主张如立声常相违因恰好证明声无常

相违本来很简单举一个例子就可以说明但那时却搞出四种来这是因为在辩论中除言陈(公开说出来的)之外还有意许如佛家立声无常其实他们除想立声无常之外还想立无我但无我并不公开说出来这样在辩论中除公开的之外也还包含意许的争论相违也就随著复杂起来

「宗」有两部分有法与法有法与法各有言陈与意许从而构成四种相违法的言陈是法自相(即法本身)法的意许是法差別有法的言陈是有法自相有法的意许是有法差別如下表

     ┌─自相──言陈     ┌─自相──言陈   法─┤         有法─┤     └─差別──意许     └─差別──意许

所举之因如不能成立法自相反而成立了相反的法自相就叫「法自相相违因」如不能成立法差別反而成立了相反的法差別就叫「法差別相违因」有法也是这样的

从前研究因明的人都认为四相违是三十三过中最难懂的专讲四相违的著述很多如日本的八十余种因明著述中有近二十种是讨论四相违的但他们还是未搞清楚早年宇井伯寿也进行过这方面的研究理解得还比较合理因为后三种相违牵涉到胜论和数论的学说宇井在这方面有研究帮助了他的理解但也不能说理解得很全面直到现在对于后三种相违也不是一般人都清楚的

此中法自相相违因者如说声常所作性故或勤勇无间所發性故此因唯于异品中有是故相违

这段是讲「法自相相违」这种过失在九句因中相当第四六句其论证式为

声常

所作性故(或勤勇无间所發性故)

如空(同品)如瓶(异品)

所作性或勤勇无间所發性因在同品中没有在异品中反而倒有了违背了因的第二和第三相立论者的言陈是成立声常但他所举的因正好成立无常所以名「法自相相违」这是根本的相违后三种相违都是从它变化出来的

法差別相违因者如说眼等必为他用积聚性故如卧具等此因如能成立眼等必为他用如是亦能成立所立法差別相违积聚他用诸卧具等为积聚他所受用故(梵本此段文云如说眼等是为他者积聚性故如卧褥坐具等分犹如此因能成眼等是为他性如是此因亦能成立所谓他者(梵本补注云神我)是积集性两俱决定故藏本此段译文讹略)

这一段说的是「法差別相违」

后三种变格相违因是佛家立的他们立这三种相违有其实践目的他们想用因明驳倒別家学说立「法差別相违因」就是为了驳倒数论最主要的主张──神我数论的哲学体系是二元论其最高哲学范畴有二神我和自性数论以五种理由成立神我头一种就是「积聚为他故」(见陈真谛译《金七十论》七十论即七十颂为了表示此论珍贵冠以「金」字其中第十七颂即是说成立神我的理由)如果这个命题能成立神我便能随之成立所以数论必须论证「积聚为他」的命题人们从经验中得知一切积聚而成之物都供他受用(积聚为他)如床席皆积聚而成皆为他用既然如此皮都是积聚而成也应该为他使用其论证式为

眼等必为他用

积聚性故

同喻如卧具等

仔细看来这个论证式的意义是含糊的这里的「他」指的是什么数论所说的「他」就是「神我」眼等必为「他」用就是为「神我」所用但「神我」不极成不能明确地说出来只好立「他」其实这个「他」的含义有区別可以是积聚性的他也可以是非积聚性的他数论的本意是想立非积聚性的「他」非积聚性的「他」就是「神我」所以非积聚性的「他」如能成立「神我」也随著成立但非积聚性的「他」也不极成不能明确说出来于是便用了一个含糊的概念——「他」数论用这类不明确的概念为的是想造成这样的推理既然积聚性的东西必为他用那么如果这里的「他」是积聚性的他就必为另外的他所用但此地的「他」是能用不是被用因而他应该是非积聚性的数论的意许是立「神我」却兜了这么一个圈子

佛家反对有「神我」用相违决定来出过其论证式为

眼等必为积聚性他用

积聚性故

同喻如卧具

数论的比量所犯的过失是「法差別相违」所谓「法差別相违」就是立论者所举的「因」不但未能证成其意许的法反而证成了与意许相反的法数论想用积聚性因证成非积聚性的「他」但佛家却用此因证成了积聚性的「他」用形式逻辑的规则来看数论的论证式犯了四名词的错误(大词非同一概念)在宗里要成立的是非积聚性他而在喻里却用了积聚性他把喻体喻依说全是这样的

若积聚性故见为积聚他用如卧具

卧具是为人所用的人是积聚体这是数论也同意的所以积聚性因恰好证明为积聚性他所用

有法自相相违因者如说有性非实非德非业有一实故有德业故如同异性(二本次下文云犹如此因能立有体之物非是实等如是此因亦能成立有体之物非是有性)此因如能成遮实等如是亦能成遮有性俱决定故

这是讲的「有法自相相违因」

有法的自相相违因和差別相违因的例子都是有关胜论的胜论的根本经典是《胜论经》这部《经》讲到六句义其中关于有性的解释很多这里仅引与自相相违差別相违有关的四条

(一)一七(《胜论经》共十卷七表示第一卷第二章第七经)说「对实业使生存在之观念之原因者为『有性』」人们怎么知道实业为有呢由于有「有性」的缘故

(二)一八又接著说「有性异于实」这是说「有性」是实业之外的独立的一句

(三)二二三说「有一实故非实」这是说「有性」非实(德业亦然)因为「有性」有一实既然有实其本身就不是实为什么要说「有一实」因为实有九种皆一一为有之所依不能说「有实故非实」这样说很可能被人认为以多实为所依譬如德句也以实为所依德有二十四种并非每德皆以一实为所依如合便以几个实为所依再如和合句(使实与德业结合起来)就更不是以一实为所依

(四)一九说「有德业故非德业」这与「有一实非实」一样有德其自身就不能是德(业亦然)

这四条的意思是(一)「有性」是使人产生存在(有)观念的原因(二)由于「有」有一一实(包括德业)所以「有」本身不是实(包括德业)而是离实业別存的

以上是同句(有句)的特征这是第四句第五句是同异句实际上是异句同异分等级是相对的如张三李四都是人这是「同」但张三又不是李四这是「异」胜论立同异句在于指出九种实(地意)虽同为实但又互不相同并且都不同于德同异性与有性不同有性使人产生「有」的了解而同异性则使人产生「异」的了解但同异性与有性有共同的地方有性有一实(包括德业)而非实(包括德业)同异性也这样有一实(包括德业)而非实(包括德业)于是胜论便以同异性为同喻作成逻辑论式以证明有性非实等即证明有性离实等別存

从因明角度看胜论的比量是有过失的不过这里的过失与前面讲的「法差別相违」不同前面的比量是数论对佛家立的数论的同喻(如卧具)为立敌双方共许可以跟佛家讲这里的比量则不同同喻的同异性对佛家来说不极成佛家根本不承认同异性这个比量乃是胜论对自宗人立的佛家只不过是站在旁观的立场出过《入论》译出后唐人还叙述了一个与这个过失有直接关系的故事是否胜论宗里原来有此说就不清楚了不过这个故事是玄奘传来的也可能实有其事故事的梗概是这样的胜论祖师鸺鹠作成六句义后自己很满意想找人传下去后来找到五顶此人很不好讲话直到九千岁才回心转意从鸺鹠学习鸺鹠给他讲六句义讲实业时五顶都接受但讲到大有(有性)时五顶提出疑问以为大有在实业之外別有不合理业原自就有何必更有「有」呢鸺鹠看他不接受便先放弃大有接著讲同异句和合句五顶对同异句和合句也能接受于是鸺鹠便以同异句为同喻做论证式论证有性別有这样五顶便接受了鸺鹠的论证式是这样的

(一)宗有性非实

有一实故

如同异性

(二)宗有性非德

有一德故

如同异性

(三)宗有性非业

有一业故

如同异性

胜论以为这三个比量的因三相具足没有过失其实如加以分析过错就看出来了胜论在这里所立的宗目的不在于成立非实非德非业而是想通过成立所立法(非实非德非业)而成立「有性」可是他们所举的因却犯了跟有法自相(有法本身)相矛盾的过失这种因叫「有法自相相违因」因为此因(有一实故有德业故)除了成立有性非实等之外还可以成立「有性非有性」如《论》文所说「此因如能成遮实等如是亦能成遮有性」「遮实等」即非实非德非业「遮有性」即非有性佛家出过的论证式

汝所言有性非有性

有一实故有德业故

如同异性

胜论本想用「有一实故有德业故」来论证「有性」非实等他们还运用了同异性为同喻以为同异性有一实等而別存有性也有一实等也应別存其实他们不知道此因既可论证有性非实非德非业也可以论证有性非有性这是因为同异性有一实非实等却非「有性」同样有性也可以有一实非实等而非「有性」如《大疏》卷七说「同异能有于一实等同异非有性有性能有于一实等有性非有性

有法差別相违因者(梵本次下文云如即此因亦能颠倒前宗有法差別之与有作缘性而成立为与非有作缘性两俱极成故藏本此处译文讹略)如即此因即于前宗有法差別作有缘性亦能成立与此相违作非有缘性如遮实等俱决定故

前面的「有法自相相违因」的论证式在意许上是想成立「有性是作有缘性」「作有缘性」即作为使人了解为「有」的原因但前论证式并未明确说出来所以叫「有法差別相违」如把论证式列出来应是这样

有性是作有缘性

有一实故有德业故

如同异性

胜论虽然想立「有性是作有缘性」实际上把他们所举的因喻合起来所得的结论是「有性是作非有缘性」论证式是这样的

汝所言有性应作非有缘性

有一实故有德业故

如同异性

这里的因──有一实故有德业故可以证明「作有缘性」而同喻——同异性则只能作「同异」(即「非有」)的缘性不能作「有」的缘性「作非有缘性」即使人了解为「非有」的原因

后二相违的例子很特殊后来就不常用了以致去掉

似喻

上面讲的是因过下面讲喻过喻过共十种同喻过五种异喻过五种法称以后同喻过加了四种(三种犹豫不成及缺合言)共成九过异喻过也加了四种(三种犹豫不遣及缺离言)亦成九过

已说似因当说似喻(二本无此句)

似同法喻有其五种(二本此名云由同法似喻次似异法喻例同)

能立法不成所立法不成俱不成无合倒合

「因名能立宗法名所立同喻之法必须具此二因贯宗喻喻必有能立令宗义方成喻必有所立令因义方显今偏或双于喻非有故有初三」(《大疏》卷七)这是说正确的同喻必须具有能立与所立喻依如缺能立法谓之「能立法不成」如缺所立法谓之「所立法不成」如两者俱缺谓之「俱不成」「喻以显宗令义见其边极不相连合所立宗义不明照智不生故有第四」(同上)这是说喻体在于说明「因」与「宗中法」(能立与所立)的必然联说明了这种联才能令人了解宗义可是如果喻体不能说明这种联就不能说明宗义不能令人生智这种过失叫「无合」「初标能以所逐有因宗必定随逐初宗以后因乃有宗以因其逐返覆能所令心颠倒共许不成他智翻生故有第五」(同上)这是说在喻体里必须先说能立法后说所立法即「说因宗所随」倒过来就犯「倒合」的过失

似异法喻亦有五种所立不遣能立不遣俱不遣不离倒离

异喻法须无宗就是说异喻法必须与宗因相离离不开所立法谓之「所立不遣」离不开能立法谓之「能立不遣」两者都离不开谓之「俱不遣」看不出两者相离的关系谓之「不离」要先离所立后离能立次序颠倒谓之「倒离」

上面举了十种似喻的名字下面是举例说明

能立法不成者如说声常无质碍故诸无质碍见彼是常犹如极微然彼极微所成立法常性是有能成立法无质碍无以诸极微质碍性故

这里的「诸无质碍」应为「若无质碍」

这是讲的「能立法不成」其论证式为

声常

无质碍故

若无质碍见彼是常犹如极微

这是声论师对胜论立的比量声论师认为声是常而胜论则认为声无常故有争论声论师论证声常的理由是「无质碍」这一点两家都同意但声论举极微为同喻这就犯「能立法不成」的过失「极微」古代印度人所理解的物质最小单位极微是常住的永恒不灭具有所立法(常)的性质所以论文说「彼极微所成立法常性是有」但「声胜论计极微质碍故无能立」(《大疏》卷七)所以《论》文说「能成立法无质碍无以诸极微质碍性故

所立法不成者谓说如觉(藏本次出宗因如前)然一切觉能成立法无质碍有所成立法常住性无以一切觉皆无常故

这是沿用前面声论对胜论所立的量但改换了同喻例其论证式为

声常

无质碍故

若无质碍见彼是常犹如觉

「觉」心所法之总名亦即一切心理活动的总名心理活动是没有质碍的具有能立法所以《论》文说「一切觉能成立法无质碍有」但心理活动生灭无常缺少所立法(常住性)所以《论》文说「所成立法常住性无

俱不成者复有二种有及非有若言如瓶有俱不成(藏本次有有质碍故又非常性故二句)若说如空对非有论无俱不成

这是讲的「俱不成」即能立法与所立法均不成俱不成有二种(一)有体俱不成即《论》文中说的「有」「有俱不成」(二)无体俱不成即《论》文中说的「非有」「无俱不成」

(一)有体俱不成的论证式

声常

无质碍故

同喻如瓶

既不是常又不是无质碍能立法所立法俱缺所以是「俱不成」瓶是实有其物的所以是有体俱不成

(二)无体俱不成的论证式

声常

无质碍故

同喻如空

对无空论者立这个量同喻就缺少能立法与所立法因为无空论者根本不承认空的存在空(同喻)本身尚且没有能立法(无质碍)与所立法(常)就更加谈不上了这也是「俱不成」无空论不承认空为实有所以是无体俱不成

无合者谓于是处无有配合但于瓶等双现(二本云俱有)能立所立二法如言于瓶见所作性及无常性

这是讲「无合」的过失其论证式为

声无常

所作性故

同喻如于瓶见所作及无常

这是古因明师所用的论证式新因明认为这个论证式的宗因是可以的但同喻则犯了「无合」的过失因为这里的同喻喻体并未表明能立法与所立法之间的关系而只是把它们并列起来正确的喻体应当是「若是所作见彼无常」这就看得出所作与无常之间的必然联系了

倒合者谓应说言诸所作者皆是无常(二本此句云若是所作见彼无常与前文合以下举例文同)而倒说言诸无常者皆是所作

首先谈一下「诸所作者」的问题这里说「诸所作者皆是无常」梵本藏本都说「若是所作见彼无常」此论在前面能立那一部分里也是这样说的看来这是玄奘给改动了玄奘为什么要做这样的改动呢这是因为玄奘在翻译此论时还不可能發现这两个判断是不同的所以在翻译时便随意做了改动从形式逻辑观点看「诸所作者」是直言判断「若是所作」则是假言判断这两个判断在性质上还是不完全相同的「诸所作者皆是无常」主要表明某事物具有某种性质「若是所作见彼无常」主要表明事物的条件与结果之间的关系有人说因明不会有什么比形式逻辑特殊的地方仔细看来还是有不同的形式逻辑的三段论式是演绎推理而因明的三支则包含有归纳的意味所以因明的三支不仅在形式上与形式逻辑的三段论式不同就是在内容上也不完全相同形式逻辑的直言判断(全称肯定判断)结论预先就包括在前提里如说「诸所作者皆是无常」这个大前提里就包括声在内而因明三支的假言判断说「若是所作见彼无常」口气就活些并且因明的三支还要求举出例子「如瓶等」这就兼有归纳推理的意味了

现在讲「倒合」倒合就是在喻体里颠倒了能立法与所立法的次序它们的次序应是「说因宗所随」即能立法在前所立法在后如说「若是所作见彼无常」如果次序颠倒说「若是无常见彼所作」就是倒合事实上无常并非全是所作如瓶等无常是所作而电等也是无常但并非所作

如是名似同法喻品

这是似同法喻的结语下面讲似异法喻

似异法中所立不遣者且如有言诸无常者见彼质碍譬如极微由于极微所成立法常性不遣彼立极微是常性故能成立法无质碍无

这是讲的「所立不遣」论证式是

声常

无质碍故

异喻诸无常者见彼质碍如极微

「不遣」即不离「所立不遣」即异喻依离不开所立法异喻依极微有质碍与能立法(无质碍)远离可以成立所以《论》文说「于能成立法无质碍无」但极微是常与所立法(常)不离所以犯「所立不遣」的错误

能立不遣者谓说如业但遣所立不遣能立彼说诸业无质碍故

这是讲的「能立不遣」「能立不遣」即异喻喻依不离能立法如把前喻例改换成「业」则犯这种过失「业」无常与所立法(常)远离可以成立但「业」无质碍与能立法(无质碍)不离犯「能立不遣」的过失

俱不遣者对彼有论说如虚空由彼虚空不遣常性无质碍性以说虚空是常性故无质碍故

这是讲的「俱不遣」是声论对萨婆多部(佛教小乘有部)立的量其论证式是

声常

无质碍故

异喻若是其常见彼无质碍如虚空

「对彼有论」即对有空论者萨婆多部主张虚空实有可称「有论」但此部所说的虚空是常无质碍如果对萨婆多部以虚空为异喻例就与所立法(常)能立法(无质碍)都不离因而犯「俱不遣」的过错

不离者谓说如瓶见无常性有质碍性(藏本举例云如空见常及所作)

这里的「不离」和后面的「倒离」都是讲异喻体的过失

异喻体不能显示与宗因远离谓之「不离」其论证式为

声常

无质碍故

异喻见无常性有质碍性如瓶

异喻是从反面论证宗义的这里的异喻体——无常性与有质碍性——各自独立不能显示与宗因远离从而不能从反面论证无质碍与常的联正确的异喻应这样说

若是无常见彼质碍如瓶

这显示出无常与有质碍的联从而从反面显示出无质碍与常的联但应看到这仅是为了指出「不离」的过失才举这样的异喻其实这个异喻本身就不能成立因为并不是一切无常皆有质碍如电是无常但并无质碍

倒离者谓如说言诸质碍者皆是无常(藏本举例云应说若是其常见非所作云云)

异喻体虽然表示出与宗(所立法)因远离但关系颠倒了这叫「倒离」其论证式为

声常

无质碍故

异喻诸质碍者皆是无常如瓶

这就把无常与质碍的关系说颠倒了并不是一切有质碍的东西皆无常如极微有质碍但不是无常由于异喻体本身有「倒离」过便不能从反面论证无质碍与常的联

如是等似宗因喻言非正能立(二本云为似能立与前文相合)

这是似能立这部分的结语不过这里用了「非正能立」的名字下面讲现量等

现量 比量 似现量 似比量

《入论》讲因明共讲了八义按著《颂》的次序讲完能立与似能立以后接著该讲能破与似能破了但作者为了讲解方便把现量比量似现量似比量提到前面《理门论》也是按这个次序讲的

复次为自开悟当知唯有现比二量

陈那以前外学(如正理派)和古因明师都谈量不过种类很多除现比二量外还有譬喻量声量义准量无体量譬喻量也叫喻量「如不识野牛言似家牛方以喻显故」(《大疏》卷一)我国的孟子好辩他进行辩论时很多场合就是以喻量为工具声量也叫圣教量这完全是以经典为根据的量义准量即举一个而推知另一个「谓若法无我准知必无常无常之法必无我故」(同上)无体量是从反面来类推如「入此室中见主不在知所往处如入鹿母堂不见苾刍知所往处」(同上)陈那把这些量加以简化只留现比二量为什么要这样做这是由所量(认识对象)决定的有几种认识对象就有几种量对象不外两种自相境与共相境不论什么时间也不论什么地方只要是亲切经验到的就是自相与概念联系的则是共相既然所量有二能量也应有二认识自相的量是现量认识共相的量是比量声量喻量义准量无体量都可以归入比量陈那把这些量归为二类不仅名目不同内容也不同了

这里虽然说现比二量是「为自开悟」的其实也包括悟他如《理门论》说「如是应知悟他比量亦不离此得成能立

此中现量谓无分別(二本云离分別)若有正(二本无此字)智于色等义离名(二本云名字种类)种等所有分別现现別转(二本此句云于一一根各別而转梵本原以二眼字表一一根故今意译现现)故名现量

「正智」认识的主体「义」「名种」名相当概念种的性质高一些相当范畴「现现」根根

商羯罗主给现量下的定义是「无分別」这是继承了陈那的说法「用离分別这一条件来限定现量的性质原是陈那的创见在他以前佛家旧说和他宗异说都是从现量的表面即各种感官和它们对象接触的关系上找解释但陈那著眼于思维的阶段而以没有达到分別的程度为现量的界限一超过这界限便不是真正现量或者竟成为比量了什么是分別呢这是思维从可以用名言(概念)解释的角度去了解对象换句话说也就是在思维上构成适用名言(概念)表白的心象这样的心象并非单纯从感觉而来乃是和別种经验的记忆發生联想加了判断而后构成的概括地说这时思维活动已经是到达了概念的范围了」(讲者《印度佛学源流略讲》第三二五~三二六页)用现代心理学用语来说现量即是感觉不过现代心理学不如印度佛学细密当然并不是说印度佛学正确只是说它细密而已现量可说是纯粹感觉主要是前五识——眼身的活动也包括与这些识同时而起的意识的活动这个意识不是全部第六意识而是与前五识同时而起的「俱意」的活动前五识与外界發生接触留影像在第六识上它可以继续开展下去前五识缘境的自相但不做任何分別即所谓「正智于色等义离名种等所有分別」比如眼识缘色并不起「色」的概念也不起「红」「白」等概念如起便不是现量了而且根与根之间无任何联这叫「根根別转」即论文中说的「现现別转」如眼根缘色时耳根就不參与眼耳毫无联如有联系就成为知觉了但根与境發生作用时必有俱意随之如不随根就不会起作用

言比量者谓借众相而观于义(二本无此「众」字又相字作标相 Linga)相有三种(二本作相即相状 Rupa与前标相字异)如前已说由彼为因于所比义有正(二本均无此字)智生了知有火(二本云此处有火)或无常等(二本云声无常)是名比量

「众相」因相因相有三故名众相

「所比义」宗中法如无常

这句话的意思是借助于因的三相而对所立法进行观察比度结果产生了正确认识如知道〔此山〕有火或知道〔声〕是无常就是比量

为了说明正智的结果这里举了两个例子一是了知有火二是了知无常为什么举这两个例子呢因为「因」有两类即现量因和比量因「以其因有现比不同果亦两种无常別了火从烟现量因起了无常等从所作等比量因生」(《大疏》卷八)知道有火是由于看到烟的缘故以看到烟为理由推知有火是现量因知道无常是根据所作性推论出来的这不可见是比量因

于二量中即智名果是证相故(梵本此二句云彼智即是果以证量为相状故藏本意译第二句云以是色等分別性故)如有作用而显现故亦名为量(梵本此句云似有作用而了知故为量藏本意译云彼智亦即是量是能作境之正知故)

「二量」现量比量「即」不离「证」了解正确「量」量果

这两句话是解释量果的什么是量果量的过程是用能量(根等)量(丈量衡量)所量(色等)此过程必有结果这个结果就是量果「如尺秤等为能量绢布等为所量记数之智为量果」(《大疏》卷八)

关于什么是量果的问题当时印度各派有很多人不同意陈那等人的说法有人难曰「汝此二量(现比二量)无常等为所量比量智为能量何者为量果」(同上)这是一难萨婆多等难曰「汝大乘中即智为能量复何为量果」(同上)诸外道难曰「境为所量诸识为能量神我为量果汝佛法中既不立我何为量果智即能量故」(同上)这一派主张在知之外有神我对所量产生了解所以得量果的是神我如看见是神我看见以上三种质难的共同点是智只能是能量而不能是量果本论这两句话就是对这些质难的反驳在反驳中也同时阐明了自己的观点陈那商羯罗主所说的量果指的就是「智」本身换言之「智」里包含著能量和量果所以《论》文说「于二量中即智名果」《大疏》卷八解释得很清楚「于此二量即智名果即者不离之义即用此量智还为能量果」此即一身二任之义为什么「智」又叫作量果呢智是能量但在丈量后必有结果智能了解此结果所以智也是量果《论》文说「是证相故」指的就是这个意思「是证相故」是说二种量(现比)都以证为相「以证为相」就是在心上呈现行相既然是在心上呈现行相当然是量果以现量智证相叫现观以比量智证相是理证这叫应理

所谓在心上呈现行相就是相分在见分上的反映这是心的作用所以《论》文说「有作用而显现」然而缘起法本来无所作所以这里用了「如」字「如有作用而显现」如即好像即好像有作用而显现其相

虽然是「好像」但毕竟还是可以叫作量的所以《论》文说「亦名为量」

以上讲的是现量与比量下面讲似现量似比量

有分別智于义异转名似现量(二本此句云与余境分別相俱之智为似现量余境谓共相对自相为余也)谓诸有智了瓶衣等分別而生由彼于义不以自相为境界故名似现量

「义」「转」生起

「有分別智于义异转名似现量」《大疏》卷八解释这句话说「有分別智谓有如前带名种等诸分別起之智不称实境別妄解生名于义异转名似现量」真现量是离名(概念)种(范畴)分別的但是在了境时如果带有名种等那就不是如事物本身那样去认识了而是执此为此或执彼为彼这就叫「別妄生解」即似现量比如在认识外境时有了「红」的认识这就是有分別的认识是没有离开概念的认识因为「红」是概念是由比较抽象而得到的认识这样的认识不是在自相的无分別的范围内转而是在分別的范围内转了这就是「不称实境別妄生解」

似现量并不是比量比量缘共相似现量却缘自相而生分別如对瓶衣等的认识衣等皆由四尘(色触)而成现量认识事物的特点是「根根別转」就是说眼识缘色耳识缘声乃至身藏缘触各识皆不缘余分衣等皆由四尘而成真现量智就不可产生瓶衣等认识如果有了瓶衣等认识(「诸有智了瓶衣等分別而生」)就是「不以自相(四尘)为境界」而是于此共相瓶衣假法上转这就违反了现量无分別的定义不是根根別转而是与概念相联系的了

若似因智为先所起诸似(梵本无此字下文似所比同)义智名似比量似因多种如先已说用彼为因于似所比诸有智生不能正解名似比量

「似因智」根于错误理由的智慧「似义智」对境界作错误了解的智慧「似因」因的过失共十四种如前已说「有智」对某种事物的了解

这段话的意思是以错误的理由为根据进行推断其结果是对境界产生错误的认识这就叫似比量如见雾而说为烟并据此而推断有火就是似比量

能破 似能破

下面讲能破与似能破

复次若正显示能立过失说名能破(藏本此句意译云诸说能立过之言说名能破)

正确地指出能立犯的错误为「能破」破是针对立而有的破必须以立为前提就是说先有立然后才能有破没有立也就谈不上破破者的主观愿望是想摧破立者的过错但实际上未必能做到能不能摧破立者的能立要看自己的能破是否真实真能破需具备两个条件(一)能立必须有过即能立不真实而是似能立(二)必须正确地指出似能立的过错具备这两条便能成为真能破

谓初能立缺减过性(二本此下云现量等违害宗过因过不成因性等喻过能立不成等)立宗过性不成因性不定因性相违因性及喻过性显示此言开晓问者故名能破(藏本此句意译云闻者悟时乃为能破)

这段分两部分(一)辩缺支过即《论》文中说的「缺减过性」论主为了强调这种过所以加了「初」字(二)辩支失即《论》文中说的「立宗过性」「不成因性」「不定因性」「相违因性」「喻过性」其实按照陈那的观点第二部分(辩支失)除「立宗过」外都可包括在第一部分(辩缺支)里

首先谈缺减过按立量规定能立应有一定支数不足者为缺但对缺减过的解释各家的说法还有不同「古师有说八为能立阙一有八阙二有二十八乃至阙七有八阙八有一」(《大疏》卷一)从世亲起以宗因喻三支为完备不足者为缺缺一有三缺二有三缺三有一合为七陈那以「一因二喻」为能立不讲三支而以是否具足因之三相为是否缺减的标准「陈那菩萨因一喻二说有六过即因三相六过是也阙一有三阙二有三无阙三者」(《大疏》卷一)但也有人主张应有「缺三有一」玄奘在印度住的那烂陀寺里有一位名叫贤爱的论师他的观点与陈那一致主张除去第七他认为如三相俱缺则不足以立宗根本谈不上缺不缺(整理者注吕先生早年对这个问题曾有过论述「能立三相缺一有三缺二有三全缺有一合为七式陈那贤爱省其第七然以理征此仍可立」《因明纲要》第三十七页前)

《大疏》列的七式

(一)缺一有三(缺因的一相有三种情况)

(1)缺初相如数论师对声论立量

声无常

眼所见故

如瓶盆(同品)如虚空(异品)

此缺「遍是宗法性」眼所见与声没有关系

(2)缺第二相如声论对萨婆多部立量

声常

所闻性故

如虚空(同品)如瓶盆(异品)

此缺「同品定有性」虚空不具有所闻性

(3)缺第三相

声常

所量性故

如虚空(同品)如瓶盆(异品)

此缺「异品遍无性」盆等也是所量

(二)缺二有三(缺因的二相也有三种情况)

(1)缺初相与第二相如声论对佛弟子立量

声非勤發

鼻取故(金陵刻经处本为「眼所见故」)

如虚空(同品)如瓶盆等(异品)

此缺「遍是宗法性」鼻所取与声无关又缺「同品定有性」虚空非鼻所取

(2)缺初相与第三相如对佛弟子立量

我是常

非勤勇无间所發故

如虚空(同品)如电等(异品)

此缺「遍是宗法性」佛弟子不承认我又缺「异品遍无性」电等亦非勤勇无间所發

(3)缺第二第三相诸四相违即缺第二第三相因四相违因刚好于同品无于异品有

(三)全缺有一(因三相俱缺)

如声论对胜论立量

声常

眼所见故

如虚空(同品)如盆等(异品)

此缺「遍是宗法性」眼所见与声无关又缺「同品定有性」虚空中没有眼所见又缺「异品遍无性」盆等为眼所见

其次谈支失后五种是破支失的支失过共三十三种立宗过有九不成因过有四不定因过有六相违因过有四喻过有十此三十三过前面已讲过从略

用语言把缺支过支失过显示出来能开晓问者就是能破指过之言可以立量以表示原来立量的错误如出相违决定过就非立量不可

上面讲的是能破下面讲似能破

若不实显能立过言名似能破谓于圆满能立显示缺减性言于无过宗有过宗言于成就因不成因言于决定因不定因言于不相违因相违因言于无过喻有过喻言如是言说名似能破以不能显他宗过失彼无过故

如果不是实实在在地指出能立的过错就是说能立本无过硬说有过就是似能破再者能立本来错了但未能如实指出反而弹诘未错的地方这也叫似能破不过这一点《入论》说的并不明确好像似能破所破的都是真能立窥基就是这样理解的如他说「能破之境体即似立似破之境即真能立」(《大疏》卷一)但慧沼明确指出似能立所破的并非皆是真能立他说「又他过量不如实知于非过支妄生弹诘亦是不能显他过失以无过故设立量非不如其非正能显示亦似能破」(支那内学院本《因明入论续疏》卷二金陵刻经处本《大疏》无此语

陈那以前外论(如正理派)与古因明师都很重视这部分对这部分研究得很细致这是因为当时诡辩很盛行似能立往往以诡辩形式出现別人不错硬说人家错为了驳斥诡辩对似能破的研究也就格外注意了正理派讲十六句义第十五句就是讲似能破的正理派把似能破叫「误难」(错误的辩难)他们把误难总结为二十四种后来古因明师也在很大程度上采用了他们的说法有人采用二十种(如《方便心论》)有人采用二十二种(如世亲的《如实论》)陈那在作《理门论》时对这部分重新加以整理总结归并为十四种名为「过类」其所以叫这样的名字是因为能破本来是出人家过的但结果适得其反不但未能正确指出人家的错误自己反而错了这是与过为类的所以叫「过类」文轨作《入论疏》对这部分做了较为详细的说明其中还引用了《理门论》窥基的《大疏》对这部分讲得很简略后人看文轨讲得好便把这部分拿出来单独流行名《十四过类疏》但后人却认为是窥基作(整理者注关于十四过类可參阅讲者的《因明纲要》第四十五页至第五十一页)仔细推求起来十四过类最后还是未超出三十三过的范围所以《入论》只谈了六种似能破把十四过类略去

总结

且止斯事

以上是略说仅是入广之由故云「且止斯事」即姑且谈以上八义

已宣少句义  为始立方隅
其间理非理  妙辩于余处

《入论》共有两大部分(一)标宗随解分(二)显略指广分此即第二分上二句显略下二句指广

这首颂文的意思是已说了简略的意思虽然说得很少但可以由此隅反(举一反三之意)这里讲的对与不对之处另在別的著述里如《理门》《因门》《集量》等论里都详细讲到了


校注

[A1] 此图在原书错置于后页今依文义往前移至本页
[A2] 像【CB】象【吕澂】
[A3] 系【CB】系【吕澂】
[A4] 系【CB】系【吕澂】
[A5] 系【CB】系【吕澂】
[A6] 系【CB】系【吕澂】
[A7] 系【CB】系【吕澂】
[A8] 系【CB】系【吕澂】
[A9] 系【CB】系【吕澂】
[A10] 系【CB】系【吕澂】
[A11] 系【CB】系【吕澂】
[A12] 系【CB】系【吕澂】
[A13] 系【CB】系【吕澂】
[A14] 系【CB】系【吕澂】

内容源自:漢文大藏經,繁转简后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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