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录

真唯识量

「真唯识量」也叫「唯识比量」这个比量是窥基在《因明大疏》中向世人介绍的《大疏》把这个比量叫「唯识比量」后来才传为「真唯识量」这个比量是成立唯识理论的所以叫「唯识比量」由于它很好地运用了因明格式和规则从唯识派立场看好像它是成立唯识理论的颠扑不破的比量所以后来又把它叫「真唯识量」

「真唯识量」是在与別人辩论中产生的也就是说这个比量是有所针对的因此要了解它的意义必须首先了解其产生的背景《大疏》卷五说

(玄奘)大师周游西域学满将还时戒日王王五印度为设十八日无遮大会令大师立义遍诸天竺简选贤良皆集会所遣外道小乘竞申论诘大师立量时人无敢对扬者大师立唯识比量云「真故极成色不离于眼识自许初三摄眼所不摄故犹如眼识

这是窥基所叙述的唯识比量的来历从这个叙述看玄奘在印度十八日无遮大会上所提出的理论是「唯识比量」慧立撰彦悰笺的《大唐大慈恩寺三藏法师传》卷四对此事讲得更详细据《三藏法师传》记载玄奘在印度留学时南印度有个名叫般若毱多(智护)的老婆罗门他是国王灌顶的老师此人也懂当时流行的小乘正量部佛学他看不起大乘唯识学说著《破大乘论》七百颂此论很受小乘各部的推重尤其是得到正量部的欣赏般若毱多将此论呈给国王并吹嘘说大乘人连此论的一个字也破不了国王说不一定鼷鼠自谓比狮子还雄但当它真地见到狮子时便魂飞魄散了你若见到大乘人并和他们辩论也可能这样般若毱多不服气要求与大乘人对决国王答应了他的要求致书那烂陀寺戒贤要他派人来辩论戒贤打算派海慧智光师子光和玄奘四人前去海慧等三人不敢去玄奘说小乘三藏我也曾学过小乘的教旨决不能破大乘诸位不必忧虑还是去吧纵然失利由我中国僧人负责海慧等人听了这番话才放心愿意前往后因其他原因未去成但玄奘针对般若毱多的《破大乘论》写成《制恶见论》一千六百颂(已不存)此论很得那烂陀寺学者称赞后来戒日王知道此事将论要去戒日王看后也极力推崇「日光既出则萤烛夺明天雷震音而鎚凿绝响」(《三藏法师传》卷五)可见戒日王认为此论完全能够驳倒小乘的说法戒日王还把论文交给众学者看请他们驳难结果无人能驳据说那里有位上座名提婆犀那(天军)解冠群英学该众哲经常诽谤大乘学说他知道有此论后连看都不敢看就走避了戒日王还怕不一定全印度都能信服便特意为玄奘召开了一次无遮(无条件限制)大会请全印度沙门婆罗门外道来反驳这次大会是在曲女城开的所以有时也称此次大会为曲女城大会据《三藏法师传》说玄奘登主位为论主先申明作论的原委然后请一个人在大会上宣读论文还抄写了一份悬挂在门外让那些不能參加会的人看玄奘声言如果有人能驳倒此论的一个字甘愿斩首相谢大会开了十八天无人敢驳以玄奘取胜宣告结束

《因明大疏》说玄奘在大会上拿出来的是「唯识比量」而《三藏法师传》则说拿出来的是《制恶见论》那么究竟拿出来的是什么呢把这两种资料联系起来可以推想「唯识比量」当是《制恶见论》的主要内容这可以从「唯识比量」与正量部的学说看得出来正量部学说与大乘唯识理论在对待心境的问题上刚好相反大乘唯识理论(以唯识比量所要建立的为代表)主张心外无境虽然其他小乘诸派也不同意这种主张但正量部反对得尤为强烈正量部主张心外有境心境各別境非刹那灭色法可以住一时期心却刹那灭(小乘有部认为色也是刹那灭)所以正量部认为心境完全不同「心之缘境如手取物」般若毱多《破大乘论》的主要内容大概就是正量部的观点玄奘的《制恶见论》恐怕就是集中地驳斥了这一点玄奘在无遮大会上提出来的很可能是《制恶见论》那么窥基说玄奘在大会上提出来的是「唯识比量」又怎么解释呢据我们推想拿到大会上去的是《制恶见论》但此论以「唯识比量」为纲所以窥基才说拿到会上去的是「唯识比量」这样做法并非始于玄奘在玄奘去印度以前一些时候也曾有人这样做过如清辨的《掌珍论》就是以一个比量为纲对瑜伽理论进行了驳斥《制恶见论》很可能就是效法这种方法写成的可惜此《论》早已不存我们也只能根据当时情况进行推测

在未具体分析「真唯识量」之前先讲一讲原委是有用处的因为因明的比量不是纯抽象的推理而是跟人家辩论产生的是具体的有针对的因此提出一个比量必须指出此比量發生在什么时候什么地方论敌双方的面目只有如此议论才有著落

根据上面的叙述来看可知玄奘所立的比量是依据瑜伽行唯识学说对小乘正量部提出的驳难进行反驳难的就是说先有小乘正量部破大乘唯识的理论而后才有大乘唯识对正量部的反击当然也连带著反对了一般小乘这个背景是很重要的如果没有这个背景玄奘所提出的比量就犯不极成的过失因为參加无遮大会的有各方面的人士除佛教大小乘学者外也还有佛教以外的学者參加但由于玄奘所立的比量主要是针对正量部的而且又是对正量部责难的反驳所以虽然參加的人很复杂此比量也不会有不极成的过失

「唯识比量」基本上是按著前人的因明立量规则所立的但其中也有玄奘的發展与活用这样「唯识比量」与以前因明家所立的量比较起来就显得有特色了那么这个比量的特殊的地方在哪里呢其最大的特征就是运用了「简別」的方法由于玄奘在此比量里加了「简別」语从而不但不犯错误反而显得更加确定再者这个比量是有深厚根据的由于有这两个特征「唯识比量」是符合因明规则的而且推理严密周到无隙可乘

下面我们分析「唯识比量」本文

真故极成色不离于眼识

自许初三摄眼所不摄故

犹如眼识(同品)

这是一个完整的因明论证式这里虽然缺喻体和异喻但按规定这些都可以省很明显这个论证式跟以前的是有不同的这里面有几个「简別」(限制语)如「真故」「极成」「自许」等现在暂不谈「简別」先把三支论式逐一分析一下

宗——宗里的真正有法是「色」法是「不离于眼识」论主立此宗的目的在于成立境不离识识外无境境有多种识也有多种这里仅以「色」代表境以「眼识」代表识只要色「不离于眼识」可以成立余者如声不离于耳识等也能成立此如《观所缘论》一样只讲前五识

因──这个比量的真正理由是就一组能缘与所缘的关系所构成的性质说的「初三」是十八界六个组合中的第一组即眼根色尘眼识一组因为它们是第一组所以叫「初三」「初三摄眼所不摄」表示色与第一组中三者的关系色对色尘来说自然是它所能包括的(摄包括)色对眼根来说眼根与色不發生直接关系眼识缘色只以眼根为所依所以说「眼所不摄」「眼所不摄」就是眼根所不摄看来重要的是色对眼识的关系眼识是能缘色境是所缘所以整个「因」就是一组能缘与所缘的关系换言之成立色「不离于眼识」就是从能缘与所缘的第一组之间的关系来找理由

喻──这里仅用了同喻的喻依(如眼识)这是符合因明规则的按同品定义与所立法由共通而相似的那种法就是同品眼识与色由不离眼识这一共同点而相似可以作为同品实际上能够作为「色」的同品的也只有眼识因为具有「不离于眼识」这种特性的只有色与眼识不过这里出现这么一个问题喻中的眼识与宗中的眼识有什么区別这一点玄奘本人和窥基都未做说明宋代延寿在《宗镜录》卷五十一里做了解释他认为宗中的眼识是自证分喻中的眼识是见分宗中的色则是相分按陈那的说法眼识缘色是见分缘相分见分缘相分必有所知这叫自证分如图见分相分都不离于自证分被自证分所包括所以眼识(见分)可以作为色(相分)的同品

下面讲「简別」

比量中为什么要加「简別」为了说明这个问题先解释一下比量的三类(一)共比量比量的三支除立论者的主张(宗体)以外別的(宗依因的三相喻依喻体)都要极成即都要为立敌双方所共许其共许的程度不仅限于言陈还要照顾到意许否则就要犯不极成的错误这种错误如同违反形式逻辑的同一律一样如果是双方共许的就叫极成谓之共比量(二)他比量有时为了破对方的理论或主张而替对方假设如说「照你所说这就不是双方共许仅为对方所许这叫他比量在辩论时一般用「汝执」或「执」来表示加了这类限制词便可以避免犯自教相违的过失(三)自比量对方来破或有人来求教时为了给自己的主张做辩护或为了教人要立「救量」或「教量」而这「救量」或「教量」又不是对方所同意的或对方暂时还未了解自己的话时这样的量就是自比量在这种情况下一般用「自许」来表示比量既有三类在论辩中就需要加以明确这样在比量中加「简別」就是必须的了

「唯识比量」是共比量就是说它所立的主张是要让大家都同意而不是要某家单独同意因此「唯识比量」的三支各部分除宗体外皆须极成但事实上唯识家的理论决不是大家所都能同意的在这种情况下为了要使自己的量站得住就要加「简別」这是玄奘对因明规则的贡献

下面具体分析一下各个「简別」的意义

(一)对「宗」的简別

宗的全文是「真故极成色不离于眼识」这里的「真故」「极成」就是简別词假如不用简別词仅说「色不离于眼识」就犯世间相违过因为人们从常识上知道色是离眼识而独立存在著的加上简別词就避免了这种相违

「真故」由于胜义「真故」管到宗体即管到「极成色不离于眼识」就是说从胜义上说极成色是不离于眼识的胜义也就是所谓「高深的道理」加了「真故」二字就表示用高深的道理谈问题从常识上看好像色离识有但从高深道理来看便知色不离识既然是用高深道理谈问题就「无违于非学世间又显依大乘殊胜义立非依小乘亦无违于阿含等教色离识有亦无违于小乘学者世间之失」(《大疏》卷五)佛教把整个人类分为两部分学者世间与非学世间学者世间即佛教各派非学世间即佛教以外的外道和普通人非学世间的人认为色离识有从大乘唯识派看来这种看法当然是很浅薄的学者世间又有大乘和小乘「小乘共许心外有其实境」(延寿《宗镜录》卷五十一)《阿含经》为了向小乘人说教也说色离识有这样如要立「色不离于识」就需要加以简別玄奘用了「真故」二字这就表示色不离于识是依大乘殊胜义而立的加了这种简別就无违于非学世间也无违于小乘学者世间以及《阿含经》的经文了

「极成」此管色「唯识比量」的色并不包括所有的色用极成对色加以限制就表示这里的色仅是立敌双方共同认可的例如小乘主张有「最后身菩萨染污色」「佛有漏色」这是大乘不承认的如果把这两种色也包括在宗有法里就犯「一分自所別不成」的过失「所別」即宗中有法亦即色「一分」即一部分「自」即立者「一分自所別不成」就是宗中有法的一部分不被立者自己承认同时也犯「一分违教」的过失即有一部分违背自己主张的过失再从大乘这方面看大乘主张有「他方佛色」和「佛无漏色」这又是小乘不承认的小乘不闻他方佛名所以不承认有「他方佛色」再者小乘计所受身仍非无漏所以不承认「佛无漏色」如果不把这两种色(他方佛色佛无漏色)简除就犯「他一分所別不成」的过失「唯识比量」用极成对色加以简別这表示除了双方各不承认的以外其他所有的色皆是双方共许的

(二)对「因」的简別

玄奘在因支里所用的简別是「自许」自许就是自宗的主张为什么要加自许为了说明这个问题首先谈一下玄奘这个「唯识比量」的理论渊源到玄奘那时候讲唯识的一般都以护法的《三十颂释》为根本典据玄奘译的《成唯识论》就是以护法释为标准广收其他各家注加以糅杂而成的我们从《成唯识论》里可以看出玄奘的「唯识比量」的骨干部分在护法的《三十颂释》里就已经有了《唯识三十颂》的第十七颂说

是诸识转变 分別所分別
由此彼皆无 故一切唯识

这一颂可以说是唯识理论的总结性说法护法从两方面对此颂做了解释一是教二是理理就是用因明比量加以论证护法共用了四个比量其中第三个比量是这样的

此亲所缘定非离此

二随一故

如彼能缘(參见《成唯识论》卷七)

我们先就这个比量本身做些解释「亲所缘」即是相分「定非离此」的「此」是代词代「识」在这个比量里宗的意思是相分定非离识理由是二随一「二」即见分和相分「二随一」是说见分和相分都被识所包括喻(同喻)里的「能缘」即是见分见分也定非离识所以可以作相分的同品如图

从这个论证式可以看出玄奘的「唯识比量」的骨干在护法的著述中即有了「唯识比量」里的宗跟护法的几乎完全一样所不同的是「因」玄奘未用「二随一」而用了「自许初三摄眼所不摄」为什么单在「因」上加以改动呢这是由当时情况决定的玄奘是唯识家不能违背自宗的典据因此必须继承前人的说法保持其骨干部分但玄奘那时候唯识学说遇到正量部的反对玄奘要对他们进行反击并战胜他们就不能原封不动地照搬旧说而必须做些改动或發展这里面最重要的就是提出新理由就是说他必须用更加充分的根据证成唯识这就是为什么玄奘的「唯识比量」特別在「因」支上与前人不同的原因

下面就谈一下玄奘对「因」支的改动首先看看「初三摄眼所不摄」这两部分缺一不可如只说「眼所不摄」而不说「初三摄」就会构成不定的过失可以作成这样的论证式

极成之色定不离眼识

眼所不摄故

如眼识

这个比量的理由是不决定的因而也可以换成这样的论证式

极成之色定离眼识

眼所不摄故

如后五三

「后五三」(十八界六组中的后五组)是定离眼识的可以作色的同品「后五三」也是眼所不摄所以如果以「眼所不摄」为因这个论证式是可以成立的如果立论者许「如后五三」恰好证明「极成之色定离眼识」因为大乘唯识学者许「后五三」离眼识如果立论者硬要立「极成之色定不离识」以免犯不定之过那就会构成另一种错误——违自宗的错误

如果单说「初三摄」不说「眼所不摄」将会构成什么过失呢《大疏》卷五说有三过即不定法自相相违和决定相违其实只有不定过可以立这样的比量

定不离眼识

初三摄故

如眼识

但也可以立这样的比量

非定不离眼识

初三摄故

如眼根

「初三摄」的因太宽可以用眼根为同喻眼根也是初三但眼根可以不离眼识(根为识依)也可以离眼识(根识各別根是色法识是心法)因此就不能说「定不离眼识」只可说「非定不离眼识」这就构成不定过

下面谈「简別」

「因」里所用的「简別」仅是「自许」单说「初三摄眼所不摄」还不能确保理由的正确还必须加「简別」词玄奘是用「自许」加以简別的这非常重要「自许」一般用于自比量「自许」是在因中加的但它可以影响到宗喻三支至少可以影响到因的全体而玄奘在这里所用的「自许」却不是自比量而是共比量因为这里的「自许」只管「初三」并不管因的全体换言之这里的「自许」仅对「初三」加以限制而并不对因的全体加以限制这是被允许的如以初三里的色为例色要不要极成呢一般是要极成的但可以变通即可以保留「自许」的部分如图

加了「自许」就把立者色也包括进去这是以色为例眼根眼识也如此在一般情况下不能加「自许」但玄奘立「唯识比量」的情况特殊是可以加的一者玄奘的「唯识比量」是针对正量部的出过立的正量部是用唯识家比量的自身矛盾来出过的既然如此唯识家当然可以用自宗的所许来救再者在比量里用语言表示出来的意思是「自相」言外意许的意思是「差別」「唯识比量」里用语言表示出来的色(有法)是极成的极成色应该离识因小乘不承认色不离识但「唯识比量」里意许的色则不是极成的而是不离眼识的这层意思在宗支里看不出来但一进入因支便暴露出来在这种情况下如不加「自许」敌者就可据以作「有法差別相违」量玄奘在因中加了「自许」就避免了这种错误而且当敌论来出过时「自许」便可以起作用那么正量部可能从哪方面出过呢正量部虽然主张眼识缘外色但在这里他们勿须提出自己的主张仅用玄奘的比量自身的「有法差別相违」就可以对玄奘加以驳斥玄奘继承了陈那护法等人的带相说认为眼识色乃是自己的见分通过相分(影像色)来缘第八识的相分(本质色)所以眼识直接缘的是相分(影像色)相分色是不离眼识的玄奘的本意虽然如此但如果在因支里不加「自许」字样则不能确定此意思別人可以理解为缘本质色本质色是离眼识的如图

可见如不在因中加「自许」相同的因喻可以得出两个相反的结论构成「有法差別相违」过敌论可以针对玄奘的比量立这样的量

极成之色非是不离眼识色

初三所摄眼所不摄故

犹如眼识

玄奘预想到正量部可能在这方面来破即出玄奘「唯识比量」的「有法差別相违」过便在因中加了「自许」这就可以复出正量部相违量的「不定」过其论证式为

极成之色是不离眼识色

初三所摄眼所不摄故

如自许他方佛色

「他方佛」只是观念上的佛如净土所信仰的佛虽具足三十二相但这种佛色仅存在于眼识的相分正是由于先在因中加了「自许」才可以把「自许」转到同品上去因既然加了「自许」喻当然也可以加「自许」他方佛色是定不离眼识的正量部的比量本身既有不定过就说明玄奘的「唯识比量」并未犯「有法差別相违」过「凡显他过必自无过成真能立必无似故」(《大疏》卷五)这是用了指出对方错误而显示自己正确的方法

当然如果正量部不是用玄奘比量本身矛盾出过而是用双方共许的理由出过玄奘就不能用「自许」如用则犯无体俱不成的过失因为正量部根本不承认有他方佛色

总之玄奘的「唯识比量」是有根据的组织得很严密当然这也只能服人之口而不能服人之心

「真唯识量」传入新罗以后据说元晓(新罗人)曾给作了决定相违新罗还有一位高僧名顺憬曾来过中国他在新罗很有名气据传他持戒谨严不愿意讲话说四句颂都嫌多喜欢入静元晓把所作决定相违交给顺憬憬不能解释把它寄到长安请玄奘解释此时玄奘已死窥基乃代为解答(有说此决定相违量为顺憬所作)

决定相违量

真故极成色定离于眼识

自许初三摄眼识不摄故

如眼根

这个比量如单独成立从因明规则看是合适的如作违量则有过失照窥基的解释此比量犯六种过

(一)《大疏》卷五说「凡因明法若自比量宗因喻中皆须依自他共亦尔立依自他共敌对亦须然名善因明无疏谬矣前云唯识依共比量今依自立即一切量皆有此违如佛弟子对声生论立声无常所作性故譬如瓶等声生论言声是其常所闻性故如自许声性应是前量决定相违彼既不成故依自比不可对共而为比量」这段话的意思是①所立的比量三支或自或他或共须一致如宗支是自比因喻二支亦应是自比共亦然②立者量如是共比违量也须共比立者量如是自比违量则应是他比立量者如是他比违量则应为自比如表

   立者原量共 自 他        ↑ ↑ ↑   敌者违量共 他 自

顺憬的决定相违首先就违背了这一规则玄奘的唯识比量(「前云唯识」)是共比量而顺憬的决定相违则是自比量如果可以这样那么一切量皆能有相违量如佛弟子对声生论立了这样的比量

声无常

所作性故

譬如瓶等

声生论便做了这样的决定相违

声是其常

所闻性故

如自许声性

前者是共比量后者则用了自比量这是不成的

(二)窥基指出顺憬的第二个错误是「宗依共已言极成因言自许不相符顺」(《大疏》卷五)这是说顺憬的比量宗是极成的而因却是自许的这叫「不相符顺」即宗因喻三支不一致

(三)第三个错误是「因便有随一不成大乘不许彼自许眼识不摄故因于共色转故」(《大疏》卷五)这是说顺憬所立的因只是他们自许的大乘不承认所以犯「他随一不成」的过失小乘认为色离于识而大乘则认为色不离于识所以说「大乘不许」「因于共色转」这句话智周在《因明入正理论疏前记》卷中里做了解释「因于共色转者即小乘自许初三摄因于极成色上转故言共色也大乘不许」这是说顺憬所说的初三中的色是离于眼识的大乘也有一部分色是离识的如本质色所以离识的色是极成的是共色但作为违量用「共色」是不行的大乘不许大乘比量因中的色是不离识的是不极成的顺憬硬用自许的色就构成第三个错误他随一不成

(四)第四个错误是「同喻亦有所立不成大乘眼根非定离眼识根因识果非定即离故况成事智通缘眼根疏所缘缘与能缘眼识有定相离义」(《大疏》卷五)同喻是所立法的例证如缺同品即不能有所立法就叫「所立法不成」顺憬所犯的第四个错误也就在于此因为大乘的眼根「非定离眼识」(可以离也可以不离)大乘认为根与识是因果关系根识同时而起这可以说是「不离」但当人们修行还在因位的时候识缘色不缘根这又可以说是「离」可是修行达到果位的时候即具有了成事智(成所作事智)的时候识不但缘色而且缘根(通缘)这又可以说是「不离」即使是在果位作为亲所缘的眼根与识不离而作为疏所缘的眼根(本识的眼根)也还是离识的由此看来眼根与眼识「非定即离」(不是一定要离)如图(见一六一三页)

(五)第五个错误是「立言自许依共比量简他有法差別相违敌言自许显依自比眼识不摄岂相符顺」(《大疏》卷五)这是说玄奘用「自许」只是为了说明他的比量未犯「有法差別相违」的过失并不是自许整个因而顺憬的「自许」却是自许整个因玄奘立的因是共比而顺憬的因则是自比这怎么能与宗喻一致呢

(六)第六个错误是「彼比量宗喻二种皆依共比唯因依自皆相乖角」(《大疏》卷五)这是说顺憬的比量宗喻二种是共比量唯独因是自比量这就成为两相反对的了如两角对峙

因明入正理论疏评介

《因明入正理论疏》(通行刊本八卷)唐基师撰

基师(通称窥基六三二~六八二)系元魏时尉迟部的后裔十七岁时(六四八)依止玄奘出家经过了十一年(六五九)參加译经编纂《成唯识论》并深入研究了因明但到玄奘去世乾封年(六六六~六六七)后他才作《因明入正理论》的注疏迄于晚年还未写定在解释喻过「能立不成」处(本疏刊本第七卷末)便中止了以下各段还是他的门人慧沼继续完成的

《因明入正理论》(一卷商羯罗主造)是玄奘从事译经的第三年(即贞观二十一年公元六四七年)中所译因明这一种学问在当时还是极为新鲜的所以奘门竞行学习过了一年玄奘又译出《因明正理门论》(一卷陈那造)充实了研究资料于是其时著名的神泰靖迈明觉三家的《入正理论疏》便在永徽初年(六五〇~六五二)撰成了接著又有文轨玄应文备璧公诸师的注解这些注书各记所闻并參照《理门论》加以發挥一时颇为流行基师的《论疏》就是在这些著述基础上抉择取舍而成的

基《疏》内容于解释《入论》本文之前有短短的序论三段(本疏刊本卷一)叙所因略述因明的源流世亲陈那的著作本论的缘起并说到玄奘在赴印途中迦湿弥罗国僧称(Sam'ghayas'as)论师处开始学习了本论后在那烂陀寺戒贤(Silabhadra)门下更穷尽了幽微回国不久便译出了本论解论名窥基采取了当时神泰文备文轨靖迈四家之说加上他自己的见解一共五释未予轩轾但据其最后所解以正理指陈那的著作(特別是《理门论》而言)似乎更为合理本段末尾还解说了本论作者商羯罗主得名的由来可惜未详其身世明妨难解释对于因明这一名称的七种疑难大都是当时存在的异论

本《疏》解释论文大分两段第一大段解释论首总标纲领的摄颂以及随后详解的长行第二大段解释论末显略指广的结颂首段解释摄颂中对于所标出的八门(也就是八义真似能立真似能破真似现量和真似比量)二益(也就是二悟自悟悟他)都有简明扼要的说明如说真能立是三支具足而且一无过失真能破有显过和立量的不同真现量是定心或散心之照符前境明局自体真比量是以共许因成立未许宗能生决定智等无一非精粹之谈随后还推论到瑜伽学系论书解说这些义门的沿革

其次解释本论长行因为本论结构还是依据《理门论》以立破为纲故在真似能立之后接著就说真似二量(这是视二量为能立的工具所以这样的安排)再说真似能破一共六段和摄颂的顺序不同基师体会这样的精神在释文里也就偏详于立破他解释真能立的一部分有不少精到的见解如解三支比量的宗支处(本《疏》刊本卷二初)指出宗依(构成宗支的主辞即「有法」和宾辞即「能別」两个部分)与宗体(由能別解释有法所得的整个意义)之应严加区別又宗体在四种悉檀(即普遍的自宗的旁推的随意的)里应取第四随自意乐而建立不受拘束又解因支处(本《疏》刊本卷二末)指出因有启發作用的生因和了解作用的了因二者又各有言智三方面(合成六因)而就立量悟他来说因支是应该以言生和智了二因为其实质的又解喻支处(本《疏》刊本卷三)辨析到异喻用在止滥(即遮止因法通于宗的对立面)无妨用无体之法为喻依由此再推到三支之有体无体应当互相适应(立有体的宗则因喻俱应有体立无体宗则不拘见本《疏》刊本卷四)这些议论虽在其他论书里(如《广百论释》曾谈到因法的有体无体等)旧疏里(如文轨的疏文曾谈到宗依宗体和四悉檀等)已见其端倪但作出具体详尽的發挥则是基《疏》所独有

就在这些释文里基师也随时纠正各家旧疏的错误最显著的例子即是本《论》之解释宗支有一句译文是「极成能別差別性故」(意谓宗是由于双方共许的「能別」区別了而成的)文轨等旧疏改作「差別为性」来解释这不但违反因明的轨辙而且不懂中印语文的规律贻误学人为害不浅故基师予以严厉的谴责而毫无宽假(见本《疏》刊本卷二)

其次解释似能立一部分此分从本《论》的结构来看可说是最大特点之所在因为陈那的著作《理门》《集量》等论书里虽已对于三支过失作了全面的说明而文义比较散漫而隐晦《入论》乃加以整理明确并有所补充(如宗过的后面四种)于是厘然列出宗九过因十四过喻十过而合成三十三过又各各举了确切的范例使人一目了然可谓极其精彩(后人学习因明的也从研究三十三过而入可收「思过其半」之效)基《疏》对这部分的解释尽了很大的努力以篇幅言几占现存全《疏》的一半(三卷有余)他为了明确勘定每一种过失的特征与其可能运用的范围作出种种的分析如解各过都举出全分的一分的两类四句(此即以正面对自许他许共许而为三句反面全非又为一句)而勘定其是非(一三句是过失四句则不然)另外又在各支过失可以兼备的方面错综排列出所有的句式以为真似的勘定以宗过一类为例九过互具再加以全分一分四句的分別即可演绎出二千三百零四种句式(见本《疏》刊本卷五)这虽不免过于形式化但从其可能性上究极奥蕴不得不说是基《疏》对于因明理论的一种發展

既由于三支过失的勘定和所对而言者(自共三方面)有关基《疏》从这一点更推论到比量之运用于破他自救乃至预留防过地步等等也可在三支上预加限制的言词(如只是自宗承认的加「自许」他宗承认的加「汝执」两家共认而非泛泛之谈则加「胜义」或「真故」等)把这些预加限制的言词提了出来并不成为过失(在护法清辨的著书里此例极多)这样就有了「自比量」「他比量」「共比量」的区別又在共比量里还可扩大因支的范围加上自许或他许的部分以成「自共比」或「他共比」三支比量的运用乃益灵活而广泛基《疏》对于这些用法一再透辟地阐明其意义并举出玄奘在印度时所立「唯识量」和改订的胜军「大乘是佛说」量来作为例子而详加解释又对顺憬的反对唯识量作了批判(见本《疏》刊本卷五卷六)基《疏》在这一方面的發展对于当时的佛学讲论著述以及理解护法清辨等论书均有很大的实用意义

本《疏》原稿不全只到解释喻过的开端为止以下十种喻过真似二量真似能破各段都付阙如这是很可惜的不过慧沼(六五〇~七一四)依据本《疏》的精神很好地替它补足了特別是二量部分《疏》文未及详说但另写了「二量章」收在《法苑义林章补缺》之内极便于研究慧沼补写的这一部分《疏》文后来单行即题名《因明入正理论续疏》(因为有人曾将《续疏》删成节本后世也误会为基师原作《略疏》其《续疏》不过是添加细注而已參照内学院校刊本《因明入正理论续疏》卷末校记)此外文轨旧疏解释似能破一段曾引《理门论》中十四过类一段详细解释也曾被后人误认为窥基手笔改题为《因明理门十四过类疏》刊本单行

本《疏》内容极其丰富几涉及因明全部的问题因此通称为《大疏》其书一出所余同类章疏为之晦彩大半零落失传在慈恩宗内奉本《疏》为圭臬备致推崇更不待言像慧沼除作了《续疏》而外还撰有《入正理论义断》三卷《纂要》一卷引申本《疏》之说其后智周(六七八~七三三)更对本《疏》作了《略记》一卷《前记》三卷《后记》一卷(未全)解释益加详细另有道邑的《记》三卷清素的《记》三卷现已散失又本《疏》从中唐时传到日本后讲习极盛著述亦多其中还保留了不少唐人旧说足供研究其流传后世的主要著述有善珠的《因明论疏明灯钞》六卷明诠的《因明大疏导》并《里书》九卷藏俊的《因明大疏钞》四十一卷良遍的《因明大疏私钞》三卷此外还有凤潭的《因明论疏瑞源记》八卷征引该博解释细致尤为风行又本《疏》解释因四相违过一段素称难解日人对此也特別研究另作注书著名之作有真兴的《因明四相违略私记》二卷源信的《因明论疏四相违略注释》三卷等

内容源自:漢文大藏經,繁转简后提供

因明入正理论讲解及相关论著(卷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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