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 般若波罗蜜法门
第一节 般若经的部类
第一项 般若经部类的次第集成
般若波罗蜜(prajñāpāramitā),为六波罗蜜——六度之一。在菩萨修学的菩提道中,般若波罗蜜有主导的地位,所以般若波罗蜜是遍在一切大乘经的,可说是大乘法门所不可缺少的主要部分。在大乘经中,有特重般若波罗蜜,以般若波罗蜜为中心而集成圣典;这部分圣典,也就取得了《般若波罗蜜经》的专称,成为大乘经中重要的一大类——「般若部」。《般若经》的部类,著实不少!这些般若部类,在佛教史上所见到的,是在不断的增多中,从二部、三部、四部、八部到(唐玄奘译出的)十六部;以后还有称为《般若经》的传译出来。大概的说,《般若经》的集出,是从「大乘佛法」兴起,一直到「秘密大乘佛法」传布的时代。当然,最受人重视的《般若经》,是属于「大乘佛法」时代的,尤其是代表初期大乘佛法(西元前一世纪中,到西元二世纪末)的部分。为了说明代表初期大乘的《般若经》,所以叙述《般若经》在佛教史上次第增多的情形,也就可以推定代表初期大乘的《般若经》。
一、「二部」:在中国佛教史上,《般若经》的传译与传说,应该是从「一部」到「二部」。不过最初传译过来的时候,只有这一部,不知道还有其他的《般若经》,也就没有引起《般若经》的部类问题。《般若经》最早传译过来的,是汉灵帝光和二年(西元一七九)译出的《道行般若经》,十卷,三十章(品),或名《摩诃般若波罗蜜经》。到了魏甘露五年(西元二六〇年),已从传说中知道有两部《般若经》了,如《出三藏记集》卷一三〈朱士行传〉(大正五五.九七上——中)说:
「士行尝于洛阳讲小品,往往不通。每叹此经大乘之要,而译理不尽。誓志捐身,远迎大品。遂于魏甘露五年,發迹雍州,西渡流沙。既至于阗,果写得正品梵书,胡本九十章(品),六十万余言。遣弟子不如檀,晋言法饶,凡十人,送经胡本还洛阳。……送至陈留仓垣水南寺。河南居士竺叔兰,善解方言,译出(为)放光经二十卷」。
朱士行在洛阳所讲的「小品」,就是《道行般若经》。这部经,古人评为「道行颇有首尾隐者,古贤论之,往往有滞」。士行知道有广本的《般若经》,所以到于阗去访求的。等到晋元康元年(西元二九一年),竺叔兰译出了《放光般若经》,与《道行般若经》相对,古人就称之为「大品」与「小品」。这二部,有著共同的部分,古人是相信从「大品」抄出「小品」的,如道安(西元三一二——三八五)〈道行经序〉说:「佛泥曰后,外国高士抄九十章为道行品」。支道林(西元三一四——三六六)〈大小品对比要抄序〉说:「先学共传云:佛去世后,从大品之中抄出小品」。「大品」与「小品」的名称,一直传下来。鸠摩罗什所译的《摩诃般若波罗蜜经》,二十七(或二十四)卷本,称为《新大品经》;七卷本称为《新小品经》。「大品」与「小品」,也就是《般若经》的广本与略本。
二、「三部」,「四部」:鸠摩罗什(Kumārajīva)来华的时代(西元四〇一——四一五顷),中国佛教界知道了《般若经》有三部,如《大智度论》(西元四〇二——四〇五译出)卷六七(大正二五.五二九中)说:
「般若波罗蜜部党经卷,有多有少,有上中下——光赞、放光、道行」。
《智度论》所说的《般若经》,有上中下,也就是《光赞般若》、《放光般若》、《道行般若》。《智度论》又说到:「如小品、放光、光赞等般若波罗蜜,经卷章句有限有量,般若波罗蜜义无量」。这与上文所引的,内容完全相合,只是顺序颠倒了一下。《光赞》、《放光》以外的《小品》,就是《道行经》。晋译的《光赞》,现存十卷,是残本。但古代有一传说:「光赞有五百卷,此土零落,唯有十卷」。《光赞》五百卷说,可能是十万颂《般若》的古老传说。《大智度论》卷一〇〇(大正二五.七五六上)说:
「此中般若波罗蜜品,有二万二千偈;大般若品有十万偈」。
十万偈的《般若经》,是三品中的上品,《大智度论》是称之为《光赞》的。《大智度论》是《般若经》的注释,所依的经本——「二万二千偈」,就是鸠摩罗什所译的《新大品经》;与竺叔兰所译的《放光般若》,竺法护所译的《光赞》残本,都是三品中的中品。三部般若,是在二部——《大品》、《小品》以外,更多了一部十万偈本。龙树(Nāgārjuna)造《大智度论》,在西元三世纪初,当时印度已有了三部《般若经》;但传说来中国,已是五世纪初了。不过,如采取「光赞五百卷」说,那么竺法护译出《光赞》的时候(西元二八六),中国佛教界可能已听说过「三部般若」了。
「四部」说,见于僧叡的〈小品经序〉(大正八.五三七上):
「斯经正文,凡有四种,是佛异时适化广略之说也。其多者,云有十万偈;少者六百偈。此之大品,乃是天竺之中品也。随宜之言,复何必计其多少」!
僧叡本来是道安的弟子,后来成为罗什的门人。罗什译《新小品经》七卷(现在分作十卷),是弘始十年(西元四〇八)。僧叡为《小品》作序,说到了《般若经》有四部,就是在三部外,加一部六百偈本。吉藏的《金刚般若疏》卷一(大正三三.八六中)说:
「有人云:当以金刚足前三部以为四也。然金刚止有三百许偈,叡公云少则六百偈,故知未必用金刚足之」。
《金刚般若》也是罗什当时译出的,三部以外加《金刚般若》,合成四部,是极有可能的,只是偈数少一些。
三、「八部」:北魏永平元年(西元五〇八),菩提留支(Bodhiruci)到中国来,译出了《金刚般若波罗蜜经》一卷,《金刚般若波罗蜜经论》三卷。这部论是世亲(Vasubandhu)所造的,留支又依据世亲的论释,造《金刚仙论》十卷。《金刚仙论》有「八部般若」,也就是菩提留支传说的般若部类,如《论》卷一(大正二五.七九八上)说:
「八部般若,以十种义释对治十。其第一部十万偈(大品是);第二部二万五千偈(放光是);第三部一万八千偈(光赞是);第四部八千偈(道行是);第五部四千偈(小品是);第六部二千五百偈(天王问是);第七部六百偈(文殊是);第八部三百偈(即此金刚般若是)」。
论文中的小字,是后人所附加的,是为了推定「八部般若」的实体而下的注说。所以有关「八部般若」,后人的传说都相近,而确指是什么经,如《金刚仙论》所说;智者《金刚般若经疏》所说;吉藏《金刚般若疏》所说;圆测《解深密经疏》所说,彼此的异说就相当多了。其实,「八部般若」的前七部,偈颂多少与次第,都与《大般若经》十六会中的前七会相合。第八部三百偈的,是十六会中「能断金刚分」第九。以「八部般若」比对《大般若经》的前十会,缺第八「那伽室利分」、第十「理趣般若分」。「理趣般若分」与「秘密大乘」有关;在西元六世纪初,大概还没有成立。「那伽室利分」与旧译《濡首菩萨无上清净分卫经》相当,但旧译没有称为《般若经》,古人也没有看作般若部类。这部经而被编为般若部类,在印度也许是以后的事。
四、「十六会」:唐贞观十九年(西元六四五),玄奘从印度回国。显庆五年(西元六六〇),开始翻译《大般若波罗蜜多经》——《大般若经》,全部梵本二十万颂,分十六会,译成六百卷,内容如下:
玄奘所译的《大般若经》十六会,可以分为三大类。前五分是第一类:前三分虽广略悬殊,然内容都与古说的「大品」相同。四分与五分,是古说的「小品」类。这二类,文段与内容,都有共同的部分,是同一原本的分化。中(六——一〇)五分为第二类:这是彼此不同的五部经;玄奘以前,曾译出前四部(六——九),只有「般若理趣分」是新译。这部与「秘密大乘」有关的「般若理趣分」,过去虽没有传译,以后却不断的传译出来。经典的集出,有时代的前后,这是最可以证明的了。后六分为第三类:这是从般若法门的立场,将六波罗蜜多分別的集出来。
传说于中国的般若部类,是从(一部)二部、三部、四部、八部,到十六部,表示了《般若经》在不断的發展中。如从中国译经史上去看,首先是略本,广本,然后是《濡首般若》、《金刚般若》、《文殊般若》、《胜天王般若》,到唐代才译出《理趣般若》等,反映了印度《般若经》传出的次第。
第二项 现存的般若部类
《般若经》传布而被保存下来的,主要是华文译本,还有藏文译本,及部分梵本。这裡略加叙述,以为论究初期大乘中,《般若经》成立与發展的依据。
一、「下品般若」(依《大智度论》三部说,称为「下中上」):这是中国古代所传的「小品」类。现存的华文译本,共有七部:
「下品」类七部中,1.《道行般若经》,汉灵帝光和二年(西元一七九)译出,是华文中最古译出的《般若经》。然现存经录最早的《出三藏记集》,存有矛盾的记载。在支谶(Lokakṣema)译的十卷本外,又说竺朔佛在灵帝时译出的《道行经》一卷,道安「为之序注」。这是支谶的为十卷本,竺朔佛(或作竺佛朔)的为一卷本。然道安的〈道行经序〉说:「外国高士抄(大品)九十章为道行品;桓、灵之世,朔佛赍诣京师,译为汉文」。又〈道行经后记〉说:「光和二年十月八日,河南洛阳孟元士口受(原作「授」),天竺菩萨竺朔佛,时传言者——译(者)月支菩萨支谶」。似乎十卷本是二人的合译。道安为一卷的《道行经》作「序注」;现存支谦的《大明度经》的〈道行品〉,附有注说,应该就是道安注。但这是依据《大明度经》而作注,与支谶的十卷本不合。现仅存十卷本,一般作为支谶译。这部《道行般若经》,以下简称为「汉译本」。
2.《大明度经》,《出三藏记集》作「明度经,四卷,或云大明度无极经」。这部经的译者,经录中有不少的异说。然音译少,文字又简要,与支谦译的特性相合,简称「吴译本」。
3.《摩诃般若波罗蜜钞经》,题作「符秦天竺沙门昙摩蜱(Dharmapriya)共竺佛念译」。译出的经过,如《出三藏记集》卷八〈摩诃钵罗若波罗蜜经抄序〉(大正五五.五二中)说:
「建元十八年正,车师前部王名弥第来朝。其国师字鸠摩罗跋提献胡大品一部,四百二牒,言二十千首卢。首卢三十二字,胡人数经法也。即审数之,凡十七千二百六十首卢,残二十七字,都并五十五万二千四百七十五字。天竺沙门昙摩蜱执本,佛护为译,对而捡之,慧进笔受。与放光、光赞同者,无所更出也。其二经译人所漏者,随其失处,称而正焉。其义异不知孰是者,辄并而两存之,往往为训其下。凡四卷,其一纸二纸异者,出別为一卷,合五卷也」。
《出三藏记集》卷二,〈新集经论录〉(大正五五.一〇中)说:
「摩诃钵罗若波罗蜜经抄,五卷,……晋简文帝时,天竺沙门昙摩蜱,执胡大品本,竺佛念译出」。
《摩诃般若波罗蜜经抄》五卷,译者虽有佛护与竺佛念的异说,但都是昙摩蜱执「胡大品」本。现存的《摩诃般若波罗蜜钞经》,内容是「小品」,显然与「执胡大品」说不合,所以《开元释教录》,怀疑道安所说,而说「或恐寻之未审也」。鸠摩罗跋提(Kumārabuddhi)所献的梵本,「四百二牒」,「凡十七千二百六十首卢,残二十七字」,道安说得那样的精确,是不可能错误的。依道安的「抄序」,这是抄出,而不是全部翻译。昙摩蜱等依「大品」二万颂的梵本,对勘《放光》与《光赞》。如相同的,就不再译了。如二经有漏失的,就译出来。如文义不同而不能确定的,就「两存」——在旧译以外,再出新译,又往往加以注释。《摩诃般若波罗蜜经抄》,并不是「大品」的全部翻译,而只是「经抄」,也就是一则一则的「校勘记」,所以只有四卷或五卷。这部「经抄」,早已佚失了。现存而名为《摩诃般若波罗蜜钞经》的,内容是「小品」。隋法经等撰的《众经目录》说:竺法护曾译出「新道行经十卷,一名新小品经,或七卷」。《原始般若经之研究》,依铃木博士说,推定现存的《摩诃般若波罗蜜钞经》,为东晋竺法护所译。现存的《摩诃般若波罗蜜钞经》,不但是「小品」类,而且还是残本。文字采用「汉译本」的很多,以「汉译本」来对比,在《钞经》卷三〈清净品〉,卷四〈本无品〉中间,缺少了〈叹品〉、〈持品〉、〈觉品〉、〈照明品〉、〈不可计品〉、〈譬喻品〉、〈分別品〉——七品。在卷五〈释提桓因品〉以下,又缺了〈贡高品〉、〈学品〉、〈守行品〉、〈强弱品〉、〈累教品〉、〈不可尽品〉、〈随品〉、〈萨陀波仑品〉、〈昙无竭品〉、〈嘱累品〉——十品。共缺少十七品,约五卷。所以现存的《钞经》五卷本,可以确定的推为竺法护所译。不知为了什么,也许是「五卷」的关系,竟被误传为昙摩蜱等所出的「经抄」!现存的《摩诃般若波罗蜜钞经》,是竺法护所译的,以下简称「晋译本」。
4.《摩诃般若波罗蜜经》,或作《小品般若波罗蜜经》,十卷,是姚秦弘始十年(西元四〇八),鸠摩罗什(Kumārajīva)所译的,今简称为「秦译本」。
5.《大般若波罗蜜多经.第四分》(从五三八卷起,五五五卷止),共十八卷。
6.《大般若波罗蜜多经.第五分》(从五五六卷起,五六五卷止),共十卷。这是唐玄奘所译的《大般若经》中,与「小品」相同的;十六分中的第四与第五分。今简称为「唐译四分本」、「唐译五分本」。
7.《佛说佛母出生三法藏般若波罗蜜多经》,二十五卷,施护(Dānapāla)译,约译出于宋太平兴国七年(西元九八二)以后,简称「宋译本」。
在这华文的七种译本外,属于「小品」《般若经》的藏译本,也有两部:1.胜友(Jinamitra)所译的壹万颂本:Ḥphags-pa śes-rab-kyi-pha-rol-tu-phyin-pa khri-pa shes-bya-ba theg-pa chen-po-mdo。2.释迦军(Śākyasena)、智成就(Jñānasiddhi)等所译的八千颂本:Ḥphags-pa śes-rab-kyi-pha-rol-tu-phyin-pa brgyad-stoṅ-pa。梵本方面,有尼泊尔所传的八千颂本:Aṣṭasāhasrikāprajñāpāramitā,实数为八千一百九十颂。
如将华文译本七部,藏文译本二部,及梵文本一部,而比对同异,那么可以分为二类:华文的「唐译四分本」、「宋译本」及「梵文本」为一类。「唐译四分本」,二十九品,如增入略去的〈常啼品〉、〈法涌品〉、〈嘱累品〉,共三十二品,与「宋译本」及「梵文本」相合。「汉译本」、「吴译本」、「晋译本」、「秦译本」,及「唐译五分本」,虽品数略有參差,而文义相近。藏文本二译,从颂数来说,似乎是「唐译四分本」的不同译出。《至元法宝勘同总录》,以为藏译的一万颂本同于「唐译四分本」,八千颂本同于「唐译五分本」,怕未必正确!「唐译五分本」,译成十卷,不可能有八千颂的。
二、「中品般若」:属于「中品」的《般若经》,华文译出的共五部。1.《光赞般若波罗蜜经》:如《出三藏记集》卷七,道安所作的〈合放光光赞略解序〉(大正五五.四八上)说:
「光赞,护公执胡本,聂承远笔受。……寝逸凉土九十一年,几至泯灭,乃达此邦也。斯经既残不具。……会慧常、进行、慧辩等,将如天竺,路经凉州,写而因焉。展转秦雍,以晋泰元元年五月二十四日,乃达襄阳」。
《光赞般若经》,是竺法护于太康七年(西元二八六)译出的,但当时没有流通,几乎佚失了。后来在凉州發见,才抄写「送达襄阳,付沙门道安」。不但已经过了九十一年,而现存十卷二十七品(失去了三分之二),已是残本。这部残本,今简称为「光赞本」。
2.《放光般若波罗蜜经》:这是朱士行在于阗求来的,译成二十卷,九十品。传译的经过,如《出三藏记集》卷七,〈放光经后记〉(大正五五.四七下)说:
「朱士行……西至于阗国,写得正品梵书,胡本九十章,六十万余言。以太康三年,遣弟子弗如檀,晋字法饶,送经胡本至洛阳。住三年,复至许昌。二年后,至陈留界仓垣水南寺。以元康元年五月十五日,众贤者共集议,晋书正写。时执胡本者,于阗沙门无叉罗;优婆塞竺叔兰口传(译);祝太玄、周玄明共笔受。……至其年十二月二十四日,写都讫。……至太安二年十一月十五日,沙门竺法寂来至仓垣水北寺,求经本。写时,捡取现品五部,并胡本,与竺叔兰更共考校书写,永安元年四月二日讫」。
太康三年(西元二八二),经本送到了洛阳;元康元年(西元二九一),才在仓垣水南寺译出;到永安元年(西元三〇四),才校成定本。梵本「六十万余言」,约一万九千颂,今简称为「放光本」。
3.《摩诃般若波罗蜜经》:姚秦弘始五年(西元四〇三),鸠摩罗什在长安逍遥园译,今作三十卷。依《大智度论》,梵本为二万二千颂,今简称为「大品本」。
4.《大般若波罗蜜多经.第二分》:玄奘从显庆五年起,到龙朔三年(西元六六〇——六六三),译成《大般若波罗蜜多经》全部,分十六分,共六百卷。其中第二分,从四〇一卷起,四七八卷止,共七八卷,今简称为「唐译二分本」。
5.《大般若波罗蜜多经.第三分》:从四七九卷起,五三七卷止,共五九卷,简称「唐译三分本」。
属于「中品」类的藏文译本,也有二部:1.Śes-rab-kyi-pha-rol-tu-phyin-pa stoṅ-phrag-ñi-śu-lṅa-pa,依《至元法宝勘同总录》,与「唐译二分本」相同。2.Ḥphags-pa śes-rab-kyi-pha-rol-tu-phyin-pa khri-brgyad-stoṅ-pa shes-bya-ba theg-pa chen-poḥi mdo,依《至元法宝勘同总录》,与「唐译三分本」相同。
属于「中品」般若的梵本,现存 Pañcaviṃśatisāhasrikā Prajñāpāramitā,即二万五千颂般若,与「唐译二分本」相当。
三、「上品般若」:玄奘所译《大般若波罗蜜多经.初分》,译为四百卷,就是传说中的「十万颂」本。依《贞元新定释教目录》,梵本实为十三万二千六百颂,今简称「唐译初分本」。藏文所译的《十万颂般若》,题为:Śes-rab-kyi-pha-rol-tu-phyin-pa stoṅ-phrag-brgya-ba,依《至元法宝勘同总录》,与「唐译初分本」相同。现存梵本的《十万颂般若》(Śatasāhasrikāprajñāpāramitā),依《八千颂般若》梵本刊行者 R. Mitra 所见,梵本分为四部分:第一部分为二万六千九百六十八颂,第二部分为三万五千二百五十九颂,第三部分为二万四千八百颂,第四部分为二万六千六百五十颂;四部分共有十一万三千六百七十七颂。
四、「金刚般若」:这是《般若经》流通最盛的一部。译为华文的,共六部:1.姚秦鸠摩罗什译。2.魏菩提留支(Bodhiruci)于永平二年(西元五〇九)译。3.陈真谛(Paramārtha)于壬午年(西元五六二)译。这三部,都名为《金刚般若波罗蜜经》,各一卷。4.隋达磨笈多(Dharmagupta)于开皇十年(西元五九〇)译,名《金刚能断般若波罗蜜经》,一卷。5.唐玄奘于贞观二十二年(西元六四八)译,名《能断金刚般若波罗蜜多经》,一卷;编入《大般若经》五七七卷,即第九分〈能断金刚分〉。6.唐(武后时)长安三年(西元七〇三),义净于西明寺译出,名《能断金刚般若波罗蜜多经》,一卷。汉译本而外,有西藏译本。其中德格版,与菩提留支,尤其是真谛的译本相合。而北京版所收的,却与达摩笈多,尤其是玄奘译本相近。本经也存有梵本。斯坦因(A. Stein)在炖煌千佛洞,發见有于阗译本。依汉译本而论,菩提留支译本,真谛译本,达磨笈多译本,玄奘译本,义净译本——五部,都属于瑜伽系所传,与无著(Asaṅga)、世亲(Vasubandhu)的《金刚经论释》有关。
五、「那伽室利般若」:唐译《大般若经》卷五七六,第八〈那伽室利分〉一卷。在中国译经史上,这部经的译出很早,如《出三藏记集》卷四,〈新集续撰失译杂经录〉(大正五五.二一下)说:
「濡首菩萨无上清净分卫经,二卷(一名决了诸法如幻化三昧经)」。
失译而「未见经文」的,又有「濡首菩萨经,二卷」,注:「疑即是濡首菩萨分卫经」。这部只听说经名,而没有见到经文的,僧祐推断为就是《濡首菩萨无上清净分卫经》。隋法经的《众经目录》,只有一本,「宋沙门释翔公于南海译」。《历代三宝纪》却分作二部:一部是后汉严佛调译;一部是「宋世,不显年,未详何帝译。群录直注云:沙门翔公于南海郡出」。《历代三宝纪》的二部说,当然不足信;传为宋代的翔公译,也未必可信。从《濡首菩萨无上清净分卫经》的译语来说,虽相当的流畅明白,但译如是我闻为「闻如是」,文殊师利为「濡首」,紧那罗为「真陀罗」,无生法忍为「无所从生法乐之忍」等,有晋代(罗什以前)译品的特征,不可能是宋译。也许因为这样,《历代三宝纪》才有严佛调译的臆说。这是东晋,近于罗什时代的「失译」。在古代,这部经是没有作为「般若部」的。这是初期的大乘经,思想近于般若,而并非以般若为主题的。在菩提留支传说「八部般若」时代,这部经还没有被编入《大般若经》系统。
六、「文殊般若」:本经的华文译本有三:1.梁天监五年(西元五〇六),曼陀罗仙(Mandra)译,名《文殊师利所说摩诃般若波罗蜜经》,或作《文殊般若波罗蜜经》,二卷。2.梁僧伽婆罗(Saṃghavarman)译,名《文殊师利所说般若波罗蜜经》,一卷。僧伽婆罗起初參预曼陀罗仙的译场;在曼陀罗仙去世后,又依据曼陀罗仙的梵本,再为译出。3.唐玄奘译《大般若波罗蜜多经》(卷五七四、五七五)第七分——〈曼殊室利分〉。曼陀罗仙本,「初文无十重光,后文有一行三昧」;僧伽婆罗本,「初文有十重光,后文无一行三昧」。玄奘译本,与曼陀罗仙本相合。曼陀罗仙的译本,被编入《大宝积经》第四六会。这部经,也有藏译本与梵本。「文殊般若」是以「般若波罗蜜」为主题,成为一部独立的经典。但特別重视「众生界」、「我界」、「如来界」、「佛界」、「法界」、「不思议界」,流露了后期大乘佛法的特色。不过还在演进过程中,没有到达「如来藏」(或「如来界」)、「佛性」(佛界)说的阶段。
七、「胜天王般若」:「天王问般若」,菩提留支所传的「八部般若」,已经说到。到了陈天嘉六年(西元五六五),月婆首那(Upaśūnya)才译为华文,名《胜天王般若波罗蜜经》。这部经的梵本,是于阗沙门求那跋陀(Guṇabhadra),在梁太清二年(西元五四八),带到建业来的。全部十六品,分为七卷。《胜天王般若》与唐玄奘所译《大般若波罗蜜多经》的第六分相当;唐译为八卷(五六六卷起,五七三卷止),十七品。
《胜天王般若波罗蜜经》,与两部经有关,可说是两部经(与另一部经)的辑集所成,这两部就是《宝云经》与《无上依经》。《宝云经》,先后共有四译:1.《宝云经》,七卷,梁天监二年后(西元五〇三——),曼陀罗仙译。2.《大乘宝云经》,七卷,梁曼陀罗仙共僧伽婆罗译。3.《宝雨经》,十卷,唐达磨流支(Dharmaruci)译。4.《佛说除盖障菩萨所问经》,二十卷,赵宋施护等译。这四部是同本异译,经中说到:除盖障菩萨从东方世界来,提出了一百零几个问题,从「云何菩萨具足于施」,到「云何菩萨速成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佛对每一问题,都以「十法」来解答,体裁与《华严经》相近。末了,诸天赞叹供养,叙述伽耶山神长寿(或作「不死」)天女事;最后赞叹结劝受持。其中不同的是:《大乘宝云经》末,缺少了长寿天女一段,反多了〈宝积品〉。〈宝积品〉的内容,与《古宝积经》(《大宝积经》的〈普明菩萨会〉)相同,这是将《古宝积经》为品,而附在这部经的末后。《宝雨经》在佛从顶上放光后,插入月光天子事。佛预记说:「汝于此赡部洲东北方摩诃支那国,位居阿鞞跋致。实是菩萨,故现女身,为自在主(王),经于多岁,正法治化」。译经者是武则天皇帝大周长寿二年;女王授记,本来是南印度,译者适逢女主称帝,也就编在《宝雨经》裡,从南印度转化为东北的大中国了。再说《无上依经》,二卷,是梁真谛绍泰三年(西元五五七)译出的,全经分七品:〈校量功德品〉、〈如来界品〉、〈菩提品〉、〈如来功德品〉、〈如来事品〉、〈赞叹品〉、〈嘱累品〉。〈校量功德品第一〉,本来是一部独立的经典,与失译的《未曾有经》,玄奘译的《甚希有经》,为同本异译;内容为称赞供养佛舍利,造塔的功德。佛的舍利,也称为「佛驮都」、「如来驮都」。驮都(dhātu),译为界,所以佛舍利是被称为「佛界」或「如来界」的。也就因为这样,从佛舍利的「如来界」,说到与「如来藏」同意义的「如来界」。《无上依经》的〈如来界品〉,说如来界(在众生位),也名「众生界」的体性。〈菩提品〉说明依如来界,修行而得菩提。说佛果的种种功德;依佛功德而起种种的业用。从〈如来界品〉到〈如来事(业)品〉,对如来藏说作了系统的有条理的叙述。
依《宝云经》及《无上依经》,来比对《胜天王般若波罗蜜经》(十六品),内容的相同,是这样的:1.《胜天王般若波罗蜜经.通达品》:先序说东方离障菩萨(即除盖障菩萨)等十方菩萨来集,次答依般若而修的十波罗蜜。2.〈显相品〉:从「如地」到「能作法师,善巧说法」。3.〈法界品〉:先答「通达法界」、「远离众相」,到「知邪正路」。在「远离众相」下,《胜天王般若》多了一段「时众得益」。4.〈念处品〉:从「心正不乱」,到「如来威神之力」。上来四品,与《宝云经》相合。5.〈法性品〉:从品初到「行般若波罗蜜,通达如是甚深法性」,与《无上依经》的〈如来界品〉相合,如说:
「在诸众生阴界入中,无始相续所不能染法性体净。一切心识不能缘起,诸余觉观不能分別,邪念思惟亦不能缘。法离邪念,无明不起,是故不从十二缘生,名为无相;则非作法,无生无灭,无边无尽,自相常住」。
「一切众生,有阴界入,胜相种类,内外所现,无始时节相续流来,法尔所得至明妙善。此处,若心意识不能缘起,觉观分別不能缘起,不正思惟不能缘起。若与不正思惟相离,是法不起无明;若不起无明,是法非十二有分起缘;若非十二有分起缘,是法无相。若无相者,是法非所作,无生无灭,无减无尽,是常是恒是寂是住」。
〈法性品〉后段,从「通达世谛」,到「修如是行,得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又是《宝云经》中的解答问题。接著,诸天赞叹供养,到赞叹受持——〈法性品〉终了,也都与《宝云经》相合。《胜天王般若波罗蜜经》6.〈平等品〉,7.〈现相品〉,8.〈无所得品〉,9.〈证劝品〉,10.〈述德品〉,11.〈现化品〉,12.〈陀罗尼品〉,13.〈劝诫品〉——八品,是辑集另一部大乘经。文中提到了舍利弗、须真胝天子、善思惟童子、文殊师利等,在现存的汉译大乘经中,应该是可以比对出来的。14.〈二行品〉:这又是《无上依经》。《无上依经.菩提品》十义,与〈二行品〉的「五者作事,六者相摄,七者行处,八者常住,九者不共,十者不可思惟」部分,及〈如来功德品〉的大部分相当(八十种好止)。15.〈赞叹品〉:赞叹的偈颂,与《无上依经》的〈赞叹品〉相合。16.〈付嘱品〉:「受持此修多罗有十种法」,与《无上依经》的〈嘱累品〉相合。从上来的比对,《胜天王般若波罗蜜经》,是纂集了《宝云经》、《无上依经》,及另一部大乘经而成的。属于后期大乘,明白可见!
八、「理趣般若」:与「般若理趣」有关的经典,有好几部,古人或说是同本,或说是別本。其实,可以分为三类:第一类是:1.唐玄奘译《大般若波罗蜜多经》(卷五七八)〈第十般若理趣分〉。2.唐菩提流志(Bodhiruci)于长寿二年(西元六九三)译,名《实相般若波罗蜜经》,一卷。3.唐不空(西元七六三——七七一)译,名《大乐金刚不空真实三么耶经》,一卷;《贞元录》作《般若理趣释》。这三部大同,惟玄奘译,末后多神咒三种;而菩提流志与不空所译的,在每段都附有「字义」。第二类是:4.唐金刚智(Vajrabodhi)译,名《金刚顶瑜伽理趣般若经》,一卷。5.赵宋施护(西元九八二——)译,名《徧照般若波罗蜜经》,一卷。这二部,大体与《大般若经》的〈理趣分〉相同,但后段又多说了「二十五甚深般若波罗蜜多理趣秘密法门」,也就是二十五种真言。第三类是:6.赵宋法贤(西元——一〇〇一)译《最上根本大乐金刚不空三昧大教王经》,七卷,二十五分。从初分到十四分初:「圆证此大乐金刚不空三昧根本一切如来般若波罗蜜多法门」止,大体与唐译〈理趣分〉相合,不过在每一分段,加入了「入曼陀罗法仪」。从此以下,都是金刚手宣说的种种修持法仪。《大般若波罗蜜多经》中的〈般若理趣分〉,是属于「秘密大乘」的。如说:「大乐金刚不空神呪」;「谓大贪等最胜成就,令大菩萨大乐最胜成就;大乐最胜成就,令大菩萨一切如来大觉最胜成就」。这不是明显的从大贪得大乐、从大乐而成佛吗?应用《般若经》义,而建立大乐为根本的秘密乘。依此而作实际修持,经第二类,到达第三类的「最上根本大乐金刚不空三昧」法门。
九、六分波罗蜜多:玄奘所译《大般若波罗蜜多经》,从十一到十六分,名〈布施波罗蜜多分〉、〈净戒〉、〈安忍〉、〈精进〉、〈静虑〉、〈般若波罗蜜多分〉。六波罗蜜多,分別的集成六部。〈布施分〉五卷,〈净戒分〉五卷,〈安忍分〉一卷,〈精进分〉一卷,〈静虑分〉二卷,〈般若分〉八卷:六部共二二卷(五七九卷起,六〇〇卷止)。六分中的〈般若波罗蜜多分〉,有藏文译本,也有梵文本。这部〈般若波罗蜜多分〉,在印度曾受到重视。如唐波罗颇迦罗蜜多罗(Prabhākaramitra),在贞观六年(西元六三二)译出的《般若灯论》,是清辩(Bhāvaviveka)所著的《中观》释论。在这部论中,每品末都引经以证明论义,几乎每品都引佛为极勇猛菩萨说,就是出于这部〈般若波罗蜜多分〉的。
一〇、「般若心经」:在《般若经》中,这是民间传诵最盛的短篇。译为华文的也最多,现在存有七种。1.《摩诃般若波罗蜜大明呪经》,推定为姚秦鸠摩罗什(西元四〇一——)译。2.《般若波罗蜜多心经》,唐玄奘于贞观二三年(西元六四四)译。3.《普遍智藏般若波罗蜜多心经》,唐开元二六年(西元七三八),法月(Dharmacandra)译。4.《般若波罗蜜多心经》,唐贞元六年(西元七九〇),般若(Prajñā)等译。5.《般若波罗蜜多心经》,唐大中一三年(西元八五九),智慧轮(Prajñācakra)译。6.《般若波罗蜜多心经》,唐大中年间(西元八四七——八五九)法成译,这是近代从炖煌石室所發见的。7.《佛说圣佛母般若波罗蜜多经》,宋太宗时(西元九八二——)施护译。此外,也有藏文译本与梵本;中国并传有玄奘直译梵音的《般若心经》。
华文的不同译本,主体都是相近的。罗什与玄奘的译本,没有序与流通,但西元八世纪以下的译本,都具备了序、正、流通——三分。般若、智慧轮、法成、施护译本,序与流通都相同;惟有法月译本的序分,多了观自在菩萨请说一节。古人以为这部经「出大品经」。其实,这部经以「中品般若」的经文为核心,而附合于世俗信仰的。「舍利弗!……无智亦无得」,出于「大品本」的〈习应品〉。「般若波罗蜜是大明呪,无上明呪,无等等明呪」,出于「大品本」的〈劝持品〉。以「中品般若」经文为核心,标「观世音菩萨」,说「度一切苦厄」、「能除一切苦」,以贯通观音菩萨救济苦难的信仰。「大明呪」等,《般若经》是赞叹般若力用的,现在就「即说呪曰」。这是在「中品般若」成立以后,适应世俗,转化般若而与世俗神秘仰信合流的经典。
一一、其他部类:被编入「般若部」的,还有几种:
1.《仁王护国般若波罗蜜经》,二卷,西元五世纪初,流传于中国。传说为罗什所译,是可疑的。唐永泰元年(西元七六五),不空(Amoghavajra)译出《仁王护国般若波罗蜜多经》,二卷,文义相近,只是多了护国消灾的陀罗尼呪。
2.《了义般若波罗蜜多经》短篇,宋施护(西元九八二——)译。前分是「中品般若」,佛告舍利弗(Śāriputra),菩萨「应当修习般若波罗蜜」的一部分。后分「应当断除十种疑惑」,是瑜伽学者对般若法门的扼要解说。
3.《五十颂圣般若波罗蜜经》,短篇,宋施护(西元九八二——)译,略摄「中品般若」「般若广说三乘」法门的大义。
4.《开觉自性般若波罗蜜多经》,四卷,惟净(西元一〇〇九——一〇二一)译。经上说「三性」:「色无性、假性、实性,受想行识无性、假性、实性」。又《经》卷一(大正八.八五五中)说:
「若有人言:如佛所说,色(等)无自性,不生不灭,本来寂静,自性涅槃。作是说者,彼于一切法即无和合,亦无乐欲。随其言说,作是知解,我说彼是外中之外,愚夫异生邪见分位」。
依这部经说,如照著佛说的话,以为色等无自性,不生不灭,那就是「外中之外,愚夫异生邪见分位」。一定要说:色等法是有的,才能「于彼色中有断有知」,「于大乐行而能随转」。这不但随顺有宗的见解,而更是引入秘密乘的「大乐行」。
5.宋天息灾(西元九八二——)译的《佛母小字般若波罗蜜多经》;6.天息灾译的《观想佛母般若波罗蜜多菩萨经》;7.施护译的《帝释般若波罗蜜多经》。这三部都是短篇,都含有秘密真言。那个时代,印度佛教都受到「秘密大乘」的影响了。
上面所叙述的十一大类中,代表初期大乘法的,是「下品」、「中品」、「上品」,及〈能断金刚分〉。本论将依此初期大乘的《般若经》,来论究初期大乘法门的主流。
第二节 原始般若
第一项 原始般若的论定
从上节的叙述中,可见古传的二部——「小品」与「大品」,三部——「上品」、「中品」、「下品」,与玄奘所译《大般若波罗蜜多经》的前五分相当,占全经的百分之九四,实为《般若经》的主要部分。《大般若经》的前五分(也就是古传的三部或二部),从十万颂到四千颂,文字的广略,距离是相当远的,然在内容上,彼此却有一部分是共同的。共同的一致部分,在论究《般若经》的集出过程,推定《般若经》的原始部分,都是值得重视的!二部、三部、五分间,到底那些是存有共同部分?现在依「中品般若」的「放光本」,「下品般若」的「汉译本」,对比如下:
「放光本」 「汉译本」 ┌───────┐ │〈放光品〉第一│ │ : │ │ : │ │〈舌相品〉第八│ └───────┘ 〈行品〉第九─────┐ : │ : │ 〈僧那僧涅品〉第一八 │ ┌──────────┐│ │〈问摩诃衍品〉第一九││ │〈陀隣尼品〉第二〇 │├──〈道行品〉第一 │〈治地品〉第二一 ││ └──────────┘│ 〈问出衍品〉第二二 │ : │ : │ 〈问观品〉第二七───┘ 〈无住品〉第二八──────〈难问品〉第二 : : : : 〈无尽品〉第六八──────〈不可尽品〉第二六 ┌───────┐ │〈随品〉第二七│ └───────┘ ┌──────────┐ │〈六度相摄品〉第六九│ │ : │ │ : │ │〈诸法妙化品〉第八七│ └──────────┘ 〈萨陀波伦品〉第八八────〈萨陀波伦菩萨品〉第二八 : : : : 〈嘱累品〉第九〇──────〈嘱累品〉第三〇
依「中品般若」的「放光本」说,全经可分为三部分:「前分」、「中分」、「后分」。「中(间部)分」,从〈行品〉第九,到〈无尽品〉第六八,共六〇品,占全经的三分之二。这部分,与「汉译本」的前二六品相当(广与略不同),仅在论到「大乘」时,「中品般若」多了〈问摩诃衍品〉、〈陀隣尼品〉、〈治地品〉——三品。这一部分,是「中品般若」与「下品般若」可以对同的部分。「前分」,从〈放光品〉第一,到〈舌相品〉第八,共八品,是「下品般若」所没有的。「中品般若」的后分,从〈六度相摄品〉第六九,到〈诸法妙化品〉第八七,共一九品,是「后分」的主要部分,也是「下品般若」所没有的。反之,「下品般若」有〈随品〉第二七,「中品般若」也没有。「中品般若」末后的三品,是举萨陀波伦(Sadāprarudita)求学般若的故事,为劝發求学般若的范例。劝学与末后嘱累流通部分,与「汉译本」的后三品相合,但不是「般若法门」的主体部分。在这两类经本的比对中,二本所共同的,可作为《般若经》基本部分的,是「中(间部)分」。
《般若经》有「上品」、「中品」、「下品」。依唐译《大般若波罗蜜多经》,「中品」又有二本,「下品」也分二本,到底彼此关系是怎样的呢?《佛母般若波罗蜜多圆集要义论释》卷一(大正二五.九〇二中)说:
「今此但说八千颂者,为彼听者最胜意乐所宜闻故,是故颂略。……非般若波罗蜜多法中义有差別,但为软中上品所有根性,随欲摄受,是故世尊由此因故,少略说此(八千颂)般若波罗蜜多」。
《般若经》的「上品」、「中品」与「下品」,偈颂的增多或减少,都是世尊为了适应听众的根性。这样,「上品」、「中品」、「下品」,《大般若经》的前五分,都是佛应机所作不同的宣说。在中国,如圆测的《大般若经》第二分序说:「疑繁而诲自广,悟初而访逾笃。所以重指鹫阿,再扣龙象」。第四分序说:「恐野马之情未戢,故灵鹫之谈复敞」。「重」、「再」、「复」,都表示了说而再说。「上品」、「中品」、「下品」,《大般若经》的前五分,都是佛的说而又说,这是古代最一般的解说。
中国古代有一项传说,「下品」(古称「小品」)是从「中品」(古称「大品」)抄略(节录)出来的,如《出三藏记集》卷七,道安的〈道行经序〉(大正五五.四七中)说:
「佛泥曰后,外国高士抄(「大品」)九十章为道行品。……然经既抄撮合成章指,……颇有首尾隐者。古贤论之,往往有滞。……假无放光(「大品」),何由解斯经乎」!
支道林所作的〈大小品对比要抄序〉也说:「盖闻出小品者,道士也。……尝闻先学共传云:佛去世后,从大品之中抄出小品」。「高士」、「道士」,都指出家的比丘。「小品」不是佛的再说,而是后人从「大品」中抄出来的。抄出时,多少变化而自成部类,所以道安也就直称之为「外国高明者撰也」。「小品」从「大品」中抄出的传说,可能是比较二本而得的结论。「汉译本」「颇有首尾隐者」,经文的起承段落,有些不分明,而「大品」却没有这种首尾、段落不明的情形,所以道安说:「假无放光,何由解斯经乎」!道安是推重「大品」的。支道林对比了「大品」与「小品」,發见了种种不同,如《出三藏记集》卷八〈大小品对比要抄序〉(大正五五.五六上——中)说:
「或小品之所具,大品所不载;大品之所备,小品之所阙」。
「小品引宗,时有诸异:或辞倒事同而不乖旨归;或取其初要,废其后致;或筌次事宗,倒其首尾;或散在群品,略撮玄要」。
支道林是主张「教非一途,应物无方」的,「大品」与「小品」,都有独到的适应性。然而「小品」到底是依据「大品」而抄出来的,所以说:「先哲出经,以胡为本;小品虽抄,以大为宗。推胡可以明理,征大可以验小」。也就因此,对那些「未见大品,而欲寄怀小品,率意造义」的中国学者,给以批评。这是与道安一样,要依据「大品」来通释「小品」的,可说是从「大品」抄出「小品」的必然结论。
近代日本的部分学者,继承了从「大品」抄出「小品」的传说,作更细密的研究,更扩充而论到《大般若经》的前五分,如渡边海旭的〈大般若经概观〉,干潟龙祥的〈般若经之诸问题〉。盐见彻堂的〈关于般若经之原形〉,以为先抄出「小品」的初品,其次抄出以下的各品。并推究先在经典,是与「小品」初品相当的,如「大品本」的〈三假品〉到〈无生品〉部分。凡继承从「大品」抄出「小品」的,对「小品」的法数简略,首尾不分明;为了书写流传不方便而抄出「小品」等理由,大抵与支道林所说的相近。
近代研究而可为一般学者所容认的,应该是先有「小品」而后扩展为「大品」说。日本椎尾辨匡的〈摩诃般若波罗蜜经解题〉,《佛教经典概说》,以为由《大般若经》的第四分——「小品」,渐次增广为「大品」。第六分以下,〈金刚般若分〉与「大品」同时,最迟的是〈般若理趣分〉。铃木忠宗的〈关于般若经之原形〉,也以为先有「小品」,并推论为近于「唐译第五分」。梶芳光运的《原始般若经之研究》,以广泛的比较,而推定「小品」为在先的。并考定《般若经》的發展体系为:
原始般若经→道行经系统→放光经系统→初会系统 文殊问般若经─────→第八会 金刚般若经──────→第九会
在二部、三部、五分中,推定为:从「原始般若」而《道行般若》——「下品」;从《道行般若》而《放光般若》——「中品」;更从《放光般若》而發展为「初会」般若——「上品」。这一《般若经》的發展过程,我完全同意这一明确的论定。
从「下品」中推究出「原始般若」,对般若法门特质的理解,發展的趋向,是非常必要的!椎尾辨匡以为「须菩提品最古」,盐见彻堂也说:先抄出「小品」的初品;以这部分的「大品」为先在经典。梶芳光运列举各本,以《道行经.道行品》(及各本与之相当)的一部分——从「佛在罗阅祇」起,佛赞须菩提:「菩萨作是学,为学般若波罗蜜也」止,为「原始般若经」。所说虽有些出入,但从〈道行品〉(或与之相当的「大品」)去推求「原始般若」,仍可说是一致的看法。以下,以「秦译本」(「小品」)为代表,參考其他经本,而加以论述。采用鸠摩罗什(Kumārajīva)译本取其文字比较畅达些。
第二项 原始的般若法门
说到「原始般若」法门,当然是从现存的《般若经》——「下品般若」中抉择出来的。但佛法的编集成经本,决不能想像为一般的「创作」。佛法是先有法门,经展转传授,然后编集出来;法门的传授,是比经典的集出更早存在的。以「原始般若」来说,这是深彻的体悟——般若的悟入无生。这是开示悟入的教授,初学者是不容易信解持行的。在少数利根佛弟子的展转传授中,当时流行的菩萨思想中,被确认为菩萨的般若波罗蜜,不会再退转(不退二乘)的法门。法门的传授,是不限于一人的;经过多方面的传授持行,到编集出来,那时可能已有大同小异的不同传述,集出者有将之综合为一部的必要。集出以后,有疑难的,附入些解说;有关的法义,也会增补进去:文段也就渐渐的增广起来。这样的综合,释疑,增补,在文字的啣接上,都可能留下些痕迹,再经过文字的润饰,才成为完整的经篇。「原始般若」如此,「下品般若」、「中品般若」、「上品般若」也如此;这也可说是经典集成的一般情形。对于「原始般若」,我也是从这样的观点,去研考「下品般若」的初品。现在依据「秦译本」,试为简要的分段,列举出来,分作高低排列,以便明显的看出「原始般若」的初形。
(一)序文(一)。
佛告须菩提:为诸菩萨说所应成就般若波罗蜜(二)。
须菩提答舍利弗:诸佛弟子敢有所说,不违法相,皆是佛力(三)。
(二)须菩提白佛:我不见不得菩萨,不见不得般若波罗蜜,当教何等菩萨般若波罗蜜?若闻此说,不惊不怖,是名教菩萨般若波罗蜜(一)。
菩萨行般若时,应如是学:不念是菩萨心。是心非心,心相本净,不坏不分別。若闻是说,不惊不怖,当知是菩萨不离般若波罗蜜(二)。
(欲学声闻、辟支佛、菩萨地者,应学般若波罗蜜;般若波罗蜜中,广说菩萨所应学法)。
(三)须菩提白佛:我不得不见菩萨,当教何等菩萨般若波罗蜜?不得菩萨法来去,而与作字言是菩萨,我则疑悔!菩萨字无决定、无住处,是字无所有故。若闻是不惊不怖,当知是菩萨住不退转地,住无所住(一)。
菩萨行般若时,不应色中住。若住色,为作色行;若行作法,则不能受般若、习般若、具足般若波罗蜜,不能成就萨婆若。色无受想,无受则非色;般若亦无受。如是行,名诸法无受三昧,一切声闻辟支佛所不能坏。是三昧不可以相得,……以得诸法实相故得解脱;得解脱已,于诸法中,乃至涅槃,亦无取无舍。是名菩萨般若波罗蜜,不受色等。未具佛十力、四无所畏、十八不共法,终不中道而般涅槃(二)。
菩萨行般若时,应如是思惟:若法不可得,是般若波罗蜜耶?思惟此而不惊不怖,当知是菩萨不离般若波罗蜜(三)。
答舍利弗:是法皆离,性相亦离。如是学,能成就萨婆若。一切法无生无成故,如是行者,则近萨婆若(四)。
(四)须菩提告舍利弗:菩萨若行色行、生色行、灭色行、坏色行、空色行,我行是行:是行相,是菩萨未善知方便。若不行色,乃至不行色空,是名行般若波罗蜜。不念行,不念不行、行不行、非行非不行,是名行般若波罗蜜。一切法无受故,是名菩萨诸法无受三昧,一切声闻辟支佛所不能坏。行是三昧,疾得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一)。
菩萨行是三昧,不念不分別是三昧,当入、今入、已入,是菩萨从诸佛得受三菩提记。是三昧不可示,三昧性无所有故(二)。
佛赞须菩提:我说汝于无诤三昧人中最为第一,如我所说!菩萨应如是学,是名学般若波罗蜜(三)。
(1)佛答舍利弗:菩萨如是学,于法实无所学,不如凡夫所著。菩萨如是学,亦不学萨婆若,亦名学萨婆若,成就萨婆若。
(2)佛答须菩提:菩萨学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当如幻人学(一)。菩萨恶知识;菩萨善知识(二)。
菩萨(三)。
(五)须菩提白佛:我不得过去未来现在世菩萨。色无边故;当知菩萨亦无边。一切处、时、种,菩萨不可得,当教何等菩萨般若波罗蜜(一)?
菩萨者但有名字。如我毕竟不生,一切法性亦如是。此中何等是色不著不生!色是菩萨不可得,不可得亦不可得,一切处、时、种,菩萨不可得,当教何法入般若波罗蜜(二)?
菩萨但有名字。如我毕竟不生,法性亦如是。此中何等是色不著不生!诸法性如是,是性亦不生,不生亦不生,我今当教不生法入般若波罗蜜耶?离不生法,不可得菩萨行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若闻此说不惊不怖,当知是菩萨行般若波罗蜜(三)。
菩萨随行般若时,作是观诸法,即不受色。何以故?色无生无灭即非色,无生无灭,无二无別。若说色,即是无二法(四)。
(六)须菩提答舍利弗:我不欲菩萨有难行。(于众生生易想、乐想、父母想、子想、我所想,则能利益无量阿僧祇众生。)如我,一切处、时、种不可得,于内外法应生如是想。若菩萨以如是心行,亦名难行(一)。
菩萨实无生。菩萨无生,菩萨法亦无生;萨婆若无生,萨婆若法亦无生;凡夫无生,凡夫法亦无生。我不欲令无生法有所得,无生法不可得故(二)。
诸法无生,所言无生乐说亦无生(三)。
舍利弗赞须菩提:汝于说法人中最为第一!随所问皆能答故。须菩提说:随所问能答,是般若波罗蜜力。若菩萨闻是说,不疑不悔,当知是菩萨行是行,不离是念(四)。
众生无性故,离故,不可得故,当知是念亦无性、离、不可得。我欲令菩萨以是念行般若波罗蜜(五)。
依此「下品般若」「初品」的分段,不难看出《般若经》的原形。般若是体悟的修证法门,不是义理的叙述或解说,这是对般若的一项必要认识!从(一)经序——通序去看,「秦译本」等大体与「中品」相合,只是广略的不同。但古译的「汉译本」、「吴译本」,却特別说到「月十五日说戒时」。这是最古的译本,是值得重视的。古代的佛教界,在布萨说戒夜,大众集合「论法」。如《中部》《满月大经》、《满月小经》,都这样说:
「尔时,布萨日十五满月之夜,世尊为比丘众围绕,于空地坐」。
佛法是以修证为主的。在这大众集合问难中,传授下来,也發扬起来。依《般若经》序,月十五日说戒时,大众集合。世尊命须菩提(Subhūti),为菩萨说所应该修学成就的般若波罗蜜。须菩提宣说;容易引起疑问的,由舍利弗(Śāriputra)發问,须菩提答释。这是古代传说须菩提说般若,与古代的「论法」情形相合。重视这一意义,那么在初品的四.五段中间,佛为舍利弗说,为须菩提说——大段经文,与序文的命须菩提说不合。而且,须菩提所说,是启發的,反诘的,修证的;而佛说部分,却是说明的,因名定义的。所以,将佛说的大段除开,其余的文体与内容,都可说一致,这就是「原始般若」部分。
须菩提,是被称赞为:「无诤三昧人中最为第一」。「无诤」(araṇya),就是阿兰若。从形迹说,这是初期野处的阿兰若行,而不是近聚落住(与聚落住)的律仪行。从实质说,无诤行是远离一切戏论,远离一切诤执的寂灭。《中阿含经》卷四三《拘楼瘦无诤经》(大正一.七〇三下)说:
「须菩提族姓子,以无诤道于后知法如法」。
无诤行,经说是「无苦无烦无热无忧戚」的中道正行,是「真实不虚妄,与义相应」的正行。在所说「随国俗法,莫是莫非」中,说明了语言随方俗的不定性,不应固执而起诤论。《般若经》中,须菩提说的般若,是「不见菩萨,不得菩萨,亦不见不得般若波罗蜜」。「菩萨字无决定无住处,所以者何?是字无所有故」。「菩萨者但有名字」。这与无诤行的名字不定性,显然是有关系的。《三论玄义检幽集》卷五(大正七〇.四五九中——下)说:
「真谛云:此部执世出世法悉是假名,故言一切法无有实体;同是一名,名即是说,故言一说部」。
有关一说部(Ekavyāvahārika)的宗义,吉藏、法藏、窥基都采用真谛(Paramārtha)的传说。一说部的名义,或以为不是这样解说的。一说部的宗义,没有更多的证明,但西元六世纪真谛的时代,印度的一说部,是有这样宗义的。「诸法但名无实」,与原始般若是相符的。这一被认为菩萨般若波罗蜜的教授,可能与一说部有关。
在「下品般若」初品的三、四段,说到了大同小异的二种「三昧」,如《小品般若波罗蜜经》卷一(大正八.五三七下、五三八上)说:
「菩萨应如是学行般若波罗蜜,是名菩萨诸法无受三昧,广大无量无定,一切声闻辟支佛所不能坏」。
「是名行般若波罗蜜,所以者何?一切法无受故,是名菩萨诸法无受三昧,广大无量无定,一切声闻辟支佛所不能坏」。
「秦译本」与「宋译本」、「汉译本」,二种「三昧」的译语相同。「唐译四分本」,分別为「于一切法无摄受定」,「于一切法无取执定」。在梵本中,确有 sarvadharmāparigṛhīto samādhir 与 sarvadharmānupādāno samādhir 的差別,然「摄受」与「取执」(古译也作「受」)的意义是相近的。经文三段说:「若住色中,为作色行。……若行作法,则不能(摄)受般若波罗蜜。……若色无受,则非色……是名菩萨诸法无(摄)受三昧」。这是以不住一切法,不摄受一切法,名为「诸法无受三昧」的。四段说:「若行色……行,为行相。……菩萨不行色,不行色生,不行色灭,不行色坏,不行色空」。进一步说:「不念(我)行般若波罗蜜,不念不行,不念行不行,亦不念非行非不行。……是名菩萨诸法无受(执取)三昧」。这是以不取著一切法相立名的。这二种「三昧」,实为同一教授的不同传诵,由集经者纂集在一起的,并认为这都就是般若波罗蜜。「不住色(等五蕴)」,「不作行」,「不取著」,「不摄受」,是继承原始佛法的,是佛法固有的术语。但这样的「诸法无受三昧」,解说为菩萨修习相应了,就不会退转而堕入二乘,所以这是「不共二乘」,菩萨独有的般若波罗蜜。这裡想说到的,一、菩萨的般若波罗蜜,就是「诸法无受三昧」,但自般若法门兴起后,极力推重般若,不再提起这「无受三昧」了!从大乘经所见到的,以三昧为经名,以三昧为主题的经典,是非常多的。在部分的大乘三昧经中,推重阿兰若行,甚至说非阿兰若行不能成佛。大乘三昧,与阿兰若行的关系很深。般若法门也从阿兰若行中来,所以传说为(无诤三昧第一)须菩提说般若。等到大乘盛行,大乘三昧都传为菩萨们所修习传出了。二、「无受三昧」——般若波罗蜜,是菩萨行,不共二乘的。但般若的宣说者,是声闻弟子须菩提。须菩提自己说:「佛诸弟子敢有所说,皆是佛力。所以者何?佛所说法,于中学者能证诸法相。证已,有所言说,皆与法相不相违背,以法相力故」。依须菩提所说,佛弟子依佛所说法而修学,是能证得诸「法相」的,证了以后,能与「法相」不相违的。所以说「皆是佛力」,「以法相力故」。「佛力」,《大智度论》解说为:「我(弟子自称)等虽有智慧眼,不值佛法,则无所见。……佛亦如是,若不以智慧灯照我等者,则无所见」。原始般若的「佛力」说,与一般的他力加持不同;须菩提是自证而后随顺「法相」说的。在三段的「无受三昧」中,并举先尼(Śreṇika Parivrājaka)梵志的证入为例。菩萨特有的般若波罗蜜,似乎与声闻弟子有共通的部分。在二段的第三小节下,也插入了劝三乘共学般若一段。般若波罗蜜,到底是「但教菩萨」,还是「通教三乘」,成为教学上一个微妙的问题!
佛命须菩提为菩萨说般若波罗蜜,须菩提没有与菩萨们问答,而只是对佛说。须菩提所说的话,在圣典中是另成一格的。须菩提并不说菩萨应该这样修般若,反而以否定怀疑的语句,去表达所应学应成就的般若。如说:「我不见菩萨,不得菩萨,亦不见不得般若波罗蜜,当教何等般若波罗蜜」(二)?「若法不可得,是般若波罗蜜耶」(三)?「如是一切处、一切时、一切种,菩萨不可得,当教何等菩萨般若波罗蜜」?「当教何法入般若波罗蜜」?「我今当教不生法入般若波罗蜜耶?」(五)菩萨与般若,都但有名言,没有实法,所以没有受教的人(菩萨),也没有所教的法(般若)。这似乎与佛唱反调,而其实是能这样了达的,「不惊不怖、不没不退」,正是菩萨所应修学成就的般若波罗蜜。这样的發明问答,古人称为「以遮为显」。又如所说的「诸法无受三昧」,是「不应色中住」(三);「不行色」等,「不念行」不行等(四)。不住一切,不念一切(也「不念是菩萨心」)(二),与佛化诜陀迦旃延(Sandha Kātyāyana)的「真实禅」——不依一切而修禅相合。第五段中,以「我」为例,说一切法(自性)性也这样。法性不生,不生也不生,这是不受(取)一切的不生不灭、无二无別的「无二法」。「无生」、「不二法」,是绝对的,超越差別、生灭的。第六段,因舍利弗的疑难,阐明不可取、不可得中,是无所谓难行与易行的;菩萨、萨婆若(佛)、凡夫,都是无生的;一切无生,就是说无生的语文,也是无生的。末了,以「无性」、「离」、「不可得」,说菩萨与众生平等:菩萨是应该这样的行般若波罗蜜。在〈初品〉中,将佛为舍利弗说,为须菩提说大段经文除开,就显出「原始般若」的一贯特征。从菩萨与般若,开示无可教,无可入;不应住,不应念,引入「无生」的深悟。
般若法门,是继承「原始佛教」而有所發展的。在上面「部派佛教分化与大乘」中,说到「次第见谛」派,是渐入的,先见苦谛——无常、苦、空、无我的。「一念见谛」派,是顿入的,直见灭谛——寂灭无相的。「部派佛教」虽有渐入、顿入的流派,但在未见道以前,总是先以无常、苦、无我(或加「不净」)为观门,起厌、离心而向于灭。厌离生死,趣向寂灭,厌离的情绪很浓厚。如〈初品〉第四段中,菩萨不行色,不行色生、色灭,不行色坏、色空:般若法门是不观生灭无常及空的。经上说:「不坏色故观色无常……;不作如是观者,是名行相似般若波罗蜜」。「不坏」是不变异的意思,般若法门是从色等如如不异——不生不灭去观无常的。这是渊源于原始佛教,接近「一心见谛」,而是少数深悟者,直观一切法不可得、不生灭而悟入的。
「能证诸法相。证已,有所言说,皆与法相不相违背,以法相力故」。
「以得诸法实相故」。
「诸法相尔」。
鸠摩罗什所译的「法相」、「法实相」,「唐译本」与「宋译本」,作「诸法性」、「诸法实性」;「吴译本」作「法意」,原语为 dharmatā。「以得诸法实相故」,「唐译本」作「以真法性为定量故」;般若法门是以「法性」为准量的。一切法性是这样的,所以不必从世俗所见的生灭著手,而直接的从「法性」——不生不灭、无二无別、无取无著而顿入。这是少数利根深智者所能趣入的,被认为菩萨的般若波罗蜜,不共二乘,因菩萨思想的流行而渐渐發扬起来。
第三节 下品般若
第一项 般若的传宏
在《般若经》——三部(五分)的次第集成中,由于「原始般若」的流通传布,首先编集成部的,是「下品般若」,也就是中国旧传的「小品」。「下品般若」的「汉译本」,共三十品,「秦译本」为二十九品。「秦译本」〈见阿閦佛国品〉第二十五,末后说:「说是法时,诸比丘众,一切大会天人阿修罗,皆大欢喜」,这表示经文已经结束了。「汉译本」与「吴译本」,虽没有这几句,但研究起来,这是「下品般若」古形的残留。如在〈见阿閦佛国品〉以前,是〈嘱累品〉第二十四(古本是不分品的),而二十九品又是〈嘱累品〉。「汉译本」没有这几句,而也有二次的嘱累,与「秦译本」相同。嘱累了又嘱累,在「下品般若」是毫无理由的。原来「中品般若」中,嘱累了以后,再广说菩萨的「方便道」,然后又嘱累而结束。两次嘱累,在「中品般若」是合理的,所以「下品般若」,起初是到此「皆大欢喜」而结束了,后四品是受了「中品般若」的影响而增补的。现在,先依前二十五品,理解「般若法门」的發展与宏扬。
「原始般若」是深彻悟入的法门,一般人所难以接受了解的,所以〈初品〉一再的说:「若闻此说,不惊、不怖、不没、不退」,是「不离般若波罗蜜行」的,「住不退转地」的,「已从诸佛得受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记」的。这样的深法,是少数人所能得的,如《小品般若波罗蜜经》卷二(大正八.五四二下)说:
「阎浮提少所人于佛得不坏信,乃至能發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心,行菩萨道者,亦复转少。憍尸迦!无量无边阿僧祇众生發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心,于中若一若二住阿毘跋致(不退转)地」。
「众生多行菩提,……少有菩萨能得阿毘跋致记者」,也是同一意义。经上又说:「般若波罗蜜甚深,难解难知,以是义故,我欲默然而不说法」。这是以释尊成佛不久,不想说法的故事,作为般若波罗蜜甚深的证明。然而,佛不想说法而终于说了!佛法流传开来,修学者的根性不一,钝根浅智也来修学了。同样的,「原始般若」的集成传布,起初是少数人事,而终于普及起来。般若法门继承佛法智证的特质,也就继承了「亲近善友,多闻正法,如理作意,法随法行」——闻思修为方便。所以不但要安住、修习、相应、不离般若,也要思惟、观察,及听闻,读,诵,受持。恰好那时的圣典,开始书写流传,所以般若法门,赞扬经卷的书写,供养经卷,及布施经卷的功德。(三)〈塔品〉,(四)〈明呪品〉,(五)〈舍利品〉,充分表示了,对于「法」——般若波罗蜜的尊重供养,代替了「佛」——舍利塔的尊重供养。这是般若深悟法门,所展开的通于浅易普及的方便。这一方便,与《法华经.法师品》所说的一样。「法师」(dharma-bhāṇaka),与通俗教化,音声佛事的「呗𠽋者」(bhāṇaka)有关。「呗𠽋者」著重读、诵、解说经法,名为「法师」。在大乘通俗教化中,为在家出家者的通称。
「善男子」、「善女人」,是「般若法门」所摄化诱导的,信受修行般若波罗蜜的一般大众。甚深的「般若波罗蜜法门」,要劝發一般人来信受,实在是不容易的!所以除了适应当时写经的风气,以读、(背)诵、书写、供养经卷为方便,更广说现世功德,以适应一般的宗教要求。如《小品般若波罗蜜经》卷二(大正八.五四二中)说:
「般若波罗蜜是大呪术,无上呪术。善男子善女人学此呪术,不自念恶,不念他恶,不两念恶。学是呪术,得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得萨婆若智,能观一切众生心」。
「呪术」(vidyā),或译为「明呪」。般若波罗蜜有不思议的威力,能成佛道,度众生,而现世更有不横死,不恐怖,没有疾病,不犯官非,不受鬼神恶魔的娆乱;经中有诵持般若波罗蜜,能退外道、恶魔的实验。般若甚深法门的广大流行,是得力于消灾免难等世俗宗教事仪的结合。这些世俗悉檀,在《阿含经》中,大都表现为(一般宗教所崇敬的)梵、释、天子们的赞叹、护持或问答。「下品般若」也是这样,帝释(Śakro devānām indraḥ)是「难问者」,有著重要的地位。而诸天、天子、天女,更不断的出入于般若法会,一再表示其赞叹与护持的真诚。读、诵、书写、供养,有不思议的功德,激發学习者的信心。相反的,对般若法门而不信的,怀疑的,诽毁的,罪恶比「五逆」要重得多。过去世听闻而舍去的,今世也会听闻而舍去。今世的信与不信,问义或不问义,疑悔或不疑不悔,都由于过去世的惯习,所以应该听闻、问义、「信解不疑不悔不难」。以因果、业报的观念,诱导善男子善女人的诚信修学。
弥勒(Maitreya)菩萨,是公认的未来佛;弥勒成佛时,也是说般若波罗蜜的。弥勒是在净土成佛的;弥勒往昔行菩萨道时,「但以善权方便安乐之行,得致无上正真之道」。善巧方便的安乐行,就是忏悔、随喜、回向,如说:「我悔一切过,劝助(「随喜」的旧译)众道德,归命礼诸佛,令得无上慧」。适应佛教界的弥勒信仰,「下品般若」立〈回向品〉,由弥勒菩萨说「随喜回向」。弥勒所说的「随喜回向」,是无相的「随喜回向」,也就是与般若波罗蜜相应的;般若法门容摄了方便安乐行。
以读、诵、书写,供养经卷为方便,随喜功德而回向佛道为方便,适应一般社会大众,「原始般若」从传统佛教中出来,急剧的發展起来。在「下品般若」集成时,般若法门已流行于印度的北方,如《小品般若波罗蜜经》卷四(大正八.五五五上——中)说:
「如来灭后,是般若波罗蜜当流布南方,从南方流布西方,从西方流布北方。舍利弗!我法盛时,无有灭相。……后五百岁时,般若波罗蜜当广流布北方」。
般若是兴起于南方的,后来流行于北方,是与事实相合的。北方,是乌仗那(Udyāna)、犍陀罗(Gandhāra)为主的罽宾区。说到南方,「吴译本」作「释氏国」;《阿育王传》也说「南方有王名释拘」。南方的「释拘」,是赊迦族(Śaka)而建国于南方的,以那私迦(Nāsik)为首府,占有沿海地区。邬阇衍那(Ujjayinī)为首府的牧伯,《大庄严论经》也称之为「释伽罗王」。这一地区的佛教,以分別说系(Vibhajyavāda)为主,与案达罗(Andhra)地方的大众部系(Mahāsāṃghika),呼吸相通。「原始般若」是从南方教区中兴起的;等到「下品般若」的集成,却在北方。那时,北方的般若法门,已大大的流行了。上来,依「下品般若」所说,看出甚深般若普及教化的情形。
「下品般若」的经文,用纯粹的散文写出,散文的表示意义,比偈颂要明确得多。全经以「五阴」为观境,与《阿含经》的〈蕴相应〉相合,佛是多依「五阴」来开示的。「般若法门」不是「阿毘达磨」,不用到处列举「蕴处界」的。为了说明意义,「般若法门」少谈理论而多用譬喻,每连举多种譬喻来表示,这正是普及弘传所必要的。如受持般若功德,举摩醯、道场(〈塔品〉),善法堂、奉事国王、宝珠等譬喻(〈舍利品〉)。久行菩萨而临近受记的,如梦见坐道场、近城邑聚落、近大海、华叶将生、女人将产不久——五喻(〈不可思议品〉)。舍般若波罗蜜而取余(二乘)经的,如狗不从主人而反从作务者乞食、舍象观象迹、舍大海而求牛迹水、舍帝释殿而取法日月宫殿、舍轮王而取小王、舍百味食而反食六十日饭、舍无价宝珠而取水精—七喻(〈魔事品〉)。诸佛护持般若,如诸子的护念生母(〈小如品〉)。不得般若波罗蜜方便,是会堕落二乘的,如船破而不取板木浮囊、持坏瓶取水、船没有庄治就推著水中、老病者远行——四喻(〈船喻品〉)。不为般若所护而证实际的,如大鸟的翅膀没有长成,就从高处飞下来一样(〈大如品〉)。思惟般若的功德极多,如忆念女人,念念不忘一样(〈深功德品〉)。善根增长,能得菩提,如前焰后焰烧炷一样(〈深功德品〉)。菩萨观空而能够不证,如勇健者率众脱险、鸟飞虚空、射箭不落——三喻(〈恒伽提婆品〉)。行般若波罗蜜,不念不分別,如虚空、幻所化人、影、如来、如来所化人、机关木人——六喻(〈称扬菩萨品〉)。幻所化与虚空,更是到处引用为譬喻的。「下品般若」是重经法的,多用譬喻说法的,与「持经譬喻者」的风格相近。我以为,以通俗譬喻而表达深义的,是「持经譬喻者」。可能各部派内,都有这一类人,不过北方说一切有部(Sarvāstivāda)的经师,特別兴盛,有明确的传说罢了。
第二项 般若的次第深入
「原始般若」中说「不离般若波罗蜜行」、「住不退转地」、「一切声闻、辟支佛所不能坏」、「能成就萨婆若」、「近萨婆若」、「从诸佛受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记」、「行般若波罗蜜」。这是著重不退转菩萨的,所以说:「是深般若波罗蜜,应于阿毘跋致菩萨前说,是人闻是,不疑不悔」。但般若的普遍流行人间,信受般若波罗蜜的,不只是不退转菩萨。邻近般若现证不退的,是久行菩萨,如《小品般若波罗蜜经》说:
1.「若菩萨摩诃萨,能信解深般若波罗蜜,当知是菩萨如阿毘跋致。何以故?世尊!若人于过去世不久行深般若波罗蜜,则不能信解」。
2.「般若波罗蜜如是,谁能信解?须菩提!若久行菩萨道者」。
3.「若未受记菩萨,得闻深般若波罗蜜,当知是菩萨久發大乘心,近于受记,不久必得受记」。
4.「如是法者,谁能信解?须菩提!若菩萨于先佛所久修道行,成就善根,乃能信解」。
「久行菩萨」,是久發菩提心,于诸佛所久远修行,多植善根的菩萨,这是能信解修行深般若波罗蜜的。进一步说,新学菩萨诚然不容易信解般若波罗蜜,但也不是不可能的,如《小品般若波罗蜜经》说:
1.「新發意菩萨闻是说者,将无惊怖退没耶?佛告须菩提:若新發意菩萨随恶知识,则惊怖退没;若随善知识,闻是说者则不惊怖退没」。
2.「弥勒言:须菩提!如是回向法,不应于新發意菩萨前说。所以者何?是人所有信乐恭敬净心,皆当灭失。须菩提!如是回向法,应于阿毘跋致菩萨前说。若与善知识相随者说,是人闻是不惊不怖不没不退」。
初学者修学般若波罗蜜,「善知识」是必要的。如有善知识的教导,初学者也可能信解般若波罗蜜的。善知识以外,善男子善女人来听闻、读、诵、书写、供养、如说而行的,还能得诸天的护持,诸佛的护持,所以能不受恶魔的娆乱。这样,深彻的般若波罗蜜法门,不退转菩萨,久行菩萨,初学,都可以修学了。般若法门就这样的广大流行起来!这是「下品般若」所说到的。
在「般若法门」流行中,传统佛教的声闻弟子,能否信解般若法门呢?「原始般若」的兴起,与传统的佛教,关系极深!「原始般若」的宣说者,發问者,是无诤行第一须菩提(Subhūti)、智慧第一舍利弗(Śāriputra)。「下品般若」(及「原始般若」增补部分)中,更有多闻第一阿难(Ānanda)、论议第一摩诃迦旃延(Mahākātyāyana)、说法第一富楼那(Pūrṇamaitrāyaṇīputra)、辩才第一大拘𫄨罗(Mahākauṣṭhila)。声闻弟子能为菩萨说般若波罗蜜;般若波罗蜜是嘱累阿难的。佛对阿难说:「阿难!……若以六波罗蜜为菩萨说,汝为弟子,功德具足,我则喜悦」!这表示了般若法门,是渊源于声闻佛教的。般若法门兴起流行时,传统的声闻弟子,部分是信受般若的。虽然自己还是声闻行者,却能容受般若,随喜赞扬般若,真如《法华经》所说那样:「内秘菩萨行,外现是声闻」。但维护传统而拒斥般若法门,加以毁谤的,也不在少数,这在经中是称之为魔事的,如说:
行般若波罗蜜的菩萨,尊重声闻圣者,认为声闻圣者的悟证,不离菩萨无生忍,与菩萨有著相同的一分。所以说到般若波罗蜜的信受者,在菩萨以外,提到了「具足正见者」与「满愿阿罗汉」。「具足正见者」,是已见圣谛的(须陀洹初果以上)。四果圣者不离菩萨的无生忍,当然能信解般若波罗蜜了。这也表示了,不信般若波罗蜜的,决不是圣者,或是(自以为然的)增上慢人,或是恶魔所化,受恶魔所惑的人。菩萨行六波罗蜜,是一般所能承认的。但说到般若波罗蜜,传统的声闻行者,就以声闻的观智为般若波罗蜜,所以经上说:「诸比丘说相似般若波罗蜜」。有些菩萨行者,重视声闻经,想在声闻经法中求佛道,如《小品般若波罗蜜经》卷五(大正八.五五六上)说:
「譬如有狗舍主所与食分,反从作务者索。如是须菩提!当来世或有菩萨,舍深般若波罗蜜,反取余声闻、辟支佛经(求萨婆若),菩萨当知是为魔事」。
经中广举譬喻,形容弃般若法门而取声闻经者的无知。对于传统佛教,采取了尊重又贬抑的立场,这不但维护了般若法门,也有诱导声闻修学般若法门的意义。诱导声闻修学最显著的例子,如《小品般若波罗蜜经》卷一(大正八.五四〇上)说:
「若诸天子未發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心者,今应当發!若人已入正位,则不堪任發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心。何以故?已于生死作障隔故。是人若發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心,我亦随喜,终不断其功德。所以者何?上人应求上法」。
「入正位」,是「入正性离生」的旧译。「入正位」,声闻行者就得「须陀洹」(初果),最多不过七番生死,一定要入无余涅槃。这样,就不能长在生死中修菩萨行,所以说:「已于生死作障隔」。如只有七番生死,就不可能發求成佛道的大心,所以说:「不堪任」。这是依佛教界公认的教理说。经上又说:如「入正位」的能發大菩提心,求成佛道,也是随喜赞叹的,因为上人——声闻圣者,是应该进一步的求更上的成佛法门。说声闻圣者不可能發心,又鼓励他们發心修菩萨道,这是不否定部派佛教的教义,而暗示了声闻圣者回心的可能。特別是〈大如品〉,依「如」——真如(tathātā)而泯「三乘人」与「一(菩萨)乘人」的差別,消融了二乘与菩萨的对立。
發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心,求成佛道的,是菩萨。依〈恭敬菩萨品〉说:有菩萨而不知不见般若波罗蜜的。这或是「离般若波罗蜜,无方便行檀」等;或是偏重仰信的;或修般若波罗蜜,轻视別人,以为不配修学这甚深法门;或自以为「不退转者」,轻慢其他的菩萨;或以为我是「远离行」者,也就是「阿兰若行」者,而轻视「聚落住」的。「原始般若」是推重「远离行」的,或者不免拘泥形迹,而不知真「远离行」,在乎内心(《阿含经》义)。「下品般若」成立时,大乘佛教内部,就有这些情形。这可能引起诤执,应该保持菩萨与菩萨间的和合无诤,如《小品般若波罗蜜经》卷八(大正八.五七三下——五七四上)说:
「菩萨与菩萨共住,其法云何?佛言:相视当如佛,想是我大师。同载一乘,共一道行。如彼所学,我亦应学。彼若杂行,非我所学;若彼清净学,应萨婆若念,我亦应学」。
菩萨道,依「本生谈」而类別为六波罗蜜,是初期大乘所公认的。「原始般若」专提甚深般若波罗蜜,不说布施等波罗蜜,在「般若法门」的开展中,首先引起了问题,如《小品般若波罗蜜经》卷二(大正八.五四四上、五四五下)说:
「世尊不赞说檀波罗蜜名,不赞说尸罗波罗蜜、羼提波罗蜜、毘梨耶波罗蜜、禅波罗蜜名!何以故但赞说般若波罗蜜」?
「世尊!菩萨但行般若波罗蜜,不行余波罗蜜耶」!
这是专说般若波罗蜜所引起的疑问。对于这一问题,「下品般若」解说为:不是佛但赞般若,也不是菩萨不行前五波罗蜜,而是在六波罗蜜中,般若波罗蜜有摄导的大用。因为离去了般若波罗蜜,布施等不能趣入一切智海,也就不成其为波罗蜜。所以,般若如引导者,布施等如盲人;般若如大地,布施等如种子的生长。般若为菩萨行的上首,因为布施等如百花异色,般若如归于同一阴影;也就是在深悟中,布施等都归于无二无別。在成佛的甚深证悟中,般若波罗蜜是根本的、究竟的。在佛法中,般若(慧)本来有摄持一切功德的特性,如《杂阿含经》卷二六(大正二.一八三中)说:
「譬如堂阁众材,栋为其首,皆依于栋,以摄持故。如是五根,慧为其首,以摄持故」。
般若——慧能摄持一切功德,是佛法的根本立场,所以「原始般若」的专提般若波罗蜜,不是说菩萨不需要修学布施等,而只是以般若波罗蜜为先要。这样,「下品般若」提到了布施等六波罗蜜,末了说:「行般若波罗蜜时,则具足诸波罗蜜」。到「中品般若」,更到处说六波罗蜜,说六波罗蜜的互相具足了。
般若波罗蜜,是不再退为二乘的成佛法门。成就佛的萨婆若(一切智),是理想的究极实现;而「住不退转地」,是修学般若波罗蜜的当前标的。「原始般若」如此,「下品般若」虽广说听闻、读、诵、书写、供养等方便,而重点也还是「不退转」。经中举然灯(Dīpaṃkara)佛授记的本生,并广说不退转菩萨的相貌。〈阿惟越致相品〉(第十六)所说的不退转菩萨,都是现实人间的修学菩萨道者。〈恒伽提婆品〉末,须菩提又问:「云何知是阿毘跋致」?佛又说了一些阿毘跋致菩萨的相貌。不退转菩萨是不受恶魔所诳惑的,受惑的就不是不退转者,所以在说不退转菩萨时,一再说到:1.不受恶魔所诳惑的。2.自以为不退转菩萨,其实是受魔所诳惑的。3.受魔所恼乱的。这裡面有类似的,可能为不同传布的综合纂集。说到「不退转」,原义是不退转为二乘的,「下品般若」引用了种种的譬喻来说明。「若不为般若波罗蜜所护,于二地中当堕一处,若声闻地,若辟支佛地」。「为般若波罗蜜方便所护故,当知是菩萨不中道退转」。这是以般若波罗蜜为方便(「上品般若」每说「无所得为方便」);般若波罗蜜「但属菩萨」,信解不离般若波罗蜜,是不退转为二乘的根本方便。二乘不是也有般若——慧吗?这是不同的,如《小品般若波罗蜜经》卷七(大正八.五六七中)说:
「菩萨云何为坏诸相?世尊!是菩萨不如是学:我行菩萨道,于是身断诸相。若断是诸相,未具足佛道,当作声闻。世尊!是菩萨大方便力,知是诸相,过而不取无相」。
坏相而趣入无相,就是二乘的证入。菩萨虽然不取一切相,但不坏(断、灭)诸相,所以不取相而也不取无相,这是般若波罗蜜的大方便力!空、无相、无作——无愿三昧,声闻所修习而趣入解脱的,菩萨也修习而能不证入,如《小品般若波罗蜜经》卷七(大正八.五六八下、五六九上——中)说:
「菩萨具足观空,本已生心,但观空而不证空。我当学空,今是学时,非是证时。不深摄心系于缘中。……何以故?是菩萨有大智慧深善根故」。
「若菩萨生如是心,我不应舍一切众生,应当度之,即入空三昧解脱门,无相、无作三昧解脱门。是时菩萨不中道证实际,何以故?是菩萨为方便所护故。……菩萨如是念一切众生,以是心及先方便力故,观深法相,若空、若无相、无作、无起、无生、无所有」。
菩萨的般若波罗蜜,这裡是以「悲愿」来说明与二乘不同。一是「先方便力」,就是菩萨的愿力。现在是学习修行阶位,「观空而不证空」。因为不愿证空,所以不深入禅定,这是般若波罗蜜不退转的大方便。二是悲愿不舍众生。这样的悲愿——方便所护,在菩萨功德没有圆满时,不致于证实际而堕落二乘地。「下品般若」明确表示了这一意义,注意到菩萨的「悲愿方便」。然主要的,还是般若波罗蜜大方便力,因为「虽于恒河沙劫布施、持戒、忍辱、精进、禅定,發大心、大愿受无量事,欲得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而不为般若波罗蜜方便所护故,则堕声闻、辟支佛地」。菩萨的悲愿方便,要不离般若波罗蜜才得!
说到般若波罗蜜行,「原始般若」只是说:不见、不得、不念、不作行、不取、不摄受,体悟「无生」、「无二数」。「无生」、「无二」等,是形容「法相」——「法性」的,是般若波罗蜜现观的内容。在「下品般若」中,还是一再说到「法相」;为了表示「如来」的自证,「如」(tathātā)被举扬出来,如《小品般若波罗蜜经》卷五(大正八.五五八中)说:
「五阴如即是世间如,五阴如即是一切法如。一切法如即是须陀洹果如,……即是如来如。是诸如皆是一如,无二无別,无尽无量。如是须菩提!如来因般若波罗蜜得是如相。如是须菩提!般若波罗蜜示诸佛世间,能生诸佛。诸佛知世间如,如实得是如故,名为如来。……是如无尽,佛如实说无尽」。
般若波罗蜜能显示世间——五阴的「如」相;「如」是无二、无分別,无尽无量的。证得了「如」,就成佛了,所以名为「如来」。〈大如品〉又说:「诸天子!随如行故,须菩提随如来生」。历举「如」的「不来不去」;「常不坏,不分別」;「无障碍处」;「不异诸法,是如无非如时,常是如」;「非过去,非未来,非现在」等,而总结说:「菩萨以是如,得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名为如来」。般若波罗蜜所证的,还有「实际」(bhūtakoṭi)一词,是真实究竟处的意思。如证入法性,到达最究竟处,名为「实际」。在《般若经》中,大都用来称二乘的证入涅槃。菩萨在修学中,是以证「实际」为戒惧的。因为证入涅槃,就退堕二乘地,不能再成佛了。但到了菩萨的德行圆满,也名为证实际,如说:「成就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时,乃证第一实际」。法相——「法性」,「如」,「实际」,是般若波罗蜜所现观的,一切法常恒不变异的真相。「法相」,「如」,「阿含经」中仅偶尔一见;「实际」似乎是部派佛教所成立的术语。这是约理境说的,如约般若波罗蜜现观而得究竟解脱说,就是「原始佛教」以来所称说的「涅槃」。《小品般若波罗蜜经》说:
1.「是法甚深!……诸法以空为相,以无相、无作、无起、无生、无灭、无依为相。……是诸相,非人,非非人所作。……有佛无佛,常住不异,诸相常住故。如来得是诸相已,名为如来」。
2.「寂灭、微妙、如实、不颠倒、涅槃」。
3.「甚深相者,即是空义,即是无相、无作、无起、无生、无灭、无所有(宋译作「无性」)、无染、寂灭、远离、涅槃义」。
4.「如来所说无尽、无量、空、无相、无作、无起、无生、无灭、无所有、无染、涅槃,但以名字方便故说。须菩提言:希有世尊!诸法实相不可得说而今说之」!
5.「观深法相:若空、若无相、无作、无起、无生、无所有」。
经中所说的「甚深法相」,各译本虽略有增减、出入,但大意都是一致的。「深法相」、「诸法实相」、「甚深相」、「法相」,「得是诸相已名为如来」,与上来所说的「法相」、「如」,显然是同一的。在所说的「相」中,无生、无灭、无染、无所有、无依、寂灭、微妙、远离,都是表示「涅槃」的。《杂阿含经》列举了「无为、难见……无所有、涅槃」等二十名。《相应部.无为相应》,列举了「无为、终极……归依、到彼岸」等三十三名。说一切有部(Sarvāstivāda)所说的灭谛四行相:(寂)灭、静、(微)妙、(远)离,也不出于此。空、无相、无作(即「无愿」)名三解脱门,是由此而能趣入涅槃的。甚深法——涅槃,原是不能用什么相来表示的,但到底方便表示了。三三昧是解脱门,依空、无相、无作观而能趣入涅槃的,那也不妨以空、无相、无作,来方便表示涅槃了。将空、无相、无作来表示「甚深法」(这是佛法僧的「法」,转法轮的「法」),般若法门也就与空义相关,这是般若法门中「空」思想非常發达的原因。
《原始般若经之研究》,作成《般若经》的科判。第二编〈实相品〉,与「下品般若」的前二十五品(「汉译本」为二十六品)大致相当。〈实相品〉又分为七章:〈须菩提品〉、〈天王品〉、〈种姓品〉、〈新發意菩萨品〉、〈久發意菩萨品〉、〈不退转菩萨品〉、〈总摄品〉。「下品般若」的集成,是有先后浅深意义的。该书所分判的〈新發意菩萨品〉、〈久發意菩萨品〉、〈不退转菩萨品〉,就是依据经中所说菩萨阶位而安立的。如《小品般若波罗蜜经》卷八(大正八.五七五上)说:
「若人于初發心菩萨随喜,若于行六波罗蜜,若于阿毘跋致,若于一生补处随喜,是人为得几所福德」?
菩萨分初發心,行六波罗蜜,不退转,一生补处——四阶位,是大乘初期最通用的阶位说,为多数大乘经所采用。在《般若经》中,这四种阶位的名称,各译本略有出入,今对列如下:
一、初發心、初發意、新發意
二、行六波罗蜜、随次第上、久修习、久發心
三、阿鞞跋致、阿惟越致、不退转
四、一生补处、阿惟颜、一生所系
「下品般若」所说的菩萨阶位,还有其他的分类,如〈佐助品〉分为三类:「發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心」、「阿毘跋致」、「疾得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恭敬菩萨品〉有另一四阶位说,各本名义略有出入,今对列各译本的译语如下:
一、学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心、初發意、發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心、發大菩提心
二、如说行、如理修行、修菩萨行
三、随学般若波罗蜜、随般若波罗蜜教、随明度教、修习般若波罗蜜相应行、学般若波罗蜜多于般若波罗蜜多方便善巧
四、阿鞞跋致、阿惟越致、不退转
这一阶位说,各译本的出入很大。「汉译本」与「吴译本」,仅有三阶位,缺第二「如说行」,与〈佐助品〉的三阶位相合。「放光本」也是三阶,但说「行菩萨道学般若波罗蜜者」,那是合二、三位为一位了。「唐译四分本」,第三位为「学般若波罗蜜多」、「于般若波罗蜜多方便善巧」,似乎分为二位。这一类四阶位的第三位,「随学般若波罗蜜」,「随般若波罗蜜教」,「修习般若波罗蜜相应行」,「于般若波罗蜜多方便善巧」,不就是第一类四阶位的第二,「行六波罗蜜」、「随次第上」的「久修习」、「久發心」——久行菩萨吗?这可见第二类的四阶位,是在(前一类四阶位)「初發心」与「修习般若波罗蜜相应」中间,別立「如说行」、「修菩萨行」阶段,也就是与般若波罗蜜还(没有修,或)没有相应的阶段,这是应该明确分別的问题!
经说学般若波罗蜜,应亲近善知识,「汉译本」与「吴译本」,说到了「阿阇浮菩萨」。与此相当的,「唐译初分本」、「唐译二分本」作「初业」;「宋译本」作「初学」;「放光本」、「大品本」,「唐译三分本」、「四分本」、「五分本」,都作新学;原语为 ādikarmika,而「秦译本」却译作「新發意」。「中品般若」的「放光本」说:深般若波罗蜜,「不当于新学菩萨前说」。这裡的「新学」,「唐译初分本」、「二分本」、「三分本」,也译为「新学」,而「大品本」也译作「新發意」。在说到随喜回向时,「汉译本」与「吴译本」说到「新学」,「放光本」及「唐译本」,也作「新学」,而「秦译本」、「大品本」(及「宋译本」),都译为「新發意」。依上来对勘,可见鸠摩罗什(Kumārajīva)所译的「秦译本」与「大品本」,都把「新学」误译作「新發意」了。「新学」、「初学」或「初业」,原语为 ādikarmika,与十住中的「治地」住,原语相同。那么,《般若经》所说的「初發心」;「如说行」或「修菩萨行」、「新学」;「随学般若波罗蜜相应行」——三阶,与十住说的「發心住」、「治地住」、「(相)应行住」,次第完全相合。再加「不退转」,「阿惟颜」,名目也与十住说相合。在「下品般若」中,「新發意」与「新学」是不同的,所以《原始般若经之研究》,分〈实相品〉为七章,以第四为「新發意菩萨位」,而不知是「新学」,这是应加以修正的。该书在「新發意菩萨」前,立〈天王品〉、〈种姓品〉二章。不知道所立的〈天王品〉——〈释提桓因品〉,开始就说:「未發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心者,今应当發!……是人若發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心,我亦随喜,终不断其功德」。称赞须菩提所说的般若波罗蜜深妙,难信难解,正是激劝大众發菩提心。所立〈种姓品〉,佛在在家出家、人天大众前,诱导一般人,从听闻、读、诵、书写、供养、如说行中,修学般若波罗蜜,正是新学菩萨的行相。该书称第七章为〈总摄品〉,也是误解的!经义虽次第渐深,而听众还是人天大众,所以经文始终保有诱导修学的特性,有提到前阶位的地方。被称为〈总摄品〉部分,主要应该是不退转菩萨所应学的,如《小品般若波罗蜜经》说:
1.「若菩萨欲得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应当亲近善知识。……菩萨欲自深智明了,不随他语,不信他法;若欲断一切众生疑,应当学是般若波罗蜜」!
2.「若菩萨随般若波罗蜜所教行者,是菩萨不断一切种智,是菩萨近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是菩萨必坐道场,是菩萨拯济没溺生死众生。……若菩萨如是学时,四天王持四钵至其所,……我等当奉此四钵」。
3.「如是学者,名为学萨婆若。学萨婆若,为学般若波罗蜜,学佛十力、四无所畏、十八不共法。须菩提!菩萨如是学者,则到诸学彼岸。……魔若魔民不能降伏;……疾得阿毘跋致,……疾坐道场;……学自行处,……学救护法,……学大慈大悲,……学三转十二相法轮,……学度众生……学不断佛种,……学开甘露门」。
4.「若菩萨欲得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欲于一切众生中为无上者,欲为一切众生作救护,欲得具足佛法,欲得佛所行处,欲得佛所游戏,欲得佛师子吼,欲得三千大千世界大会讲法,当学般若波罗蜜」!
5.「若菩萨欲到一切法彼岸,当学般若波罗蜜」!
6.「菩萨坐道场时,如是观十二因缘,离于二边,是为菩萨不共之法。……菩萨欲得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当如是行般若波罗蜜!……菩萨行般若波罗蜜时,则具足诸波罗蜜,亦能具足方便力。……诸有所作,生便能知。……如十方诸佛所得诸法相,我亦当得」。
从上面所引的文证,可见被称为〈总摄品〉——〈深心求菩提品〉后半起,是以得佛的功德,学习佛的自行化他为目标的。所以「下品般若」前二十五品的大科,应该是这样的:〈初品〉是「原始般若」,是「直示般若」深法的。第二品以下,是由浅而深的「渐学般若」,可以约菩萨四阶位说(二种四阶位的综合,含有五阶位),说明由浅而深的修学历程,列表如下:
直示般若─────────────────────────────〈初品〉 ┌發心,初学────────────〈释提桓因品〉…………〈叹净品〉 渐学般若┤(發心)初学转久学────────〈不可思议品〉…………〈船喻品〉 │(發心,初学)久学得不退─────〈大如品〉………………〈深心求菩提品〉上 └(發心,初学,久学)不退向佛道──〈深心求菩提品〉下……〈见阿閦佛国品〉
「原始般若」是专提般若波罗蜜的,著重于不退转(为二乘)菩萨的深悟无生。法门的流行传布,不退转以下的,是久学、新学、初發心。对于發心、新学,著重于听闻、读、诵、受持、问义、思惟,加上书写、供养、施他;以校量功德,毁谤的罪过,来启导、坚定信众的学习。不退转以上的,是学佛功德,成佛度众生。在菩萨的菩提道中,般若成为彻始彻终的法门。法门的随机适应,或浅或深,终于综合而集成「下品般若」(当时没有上中下的分別)。从「原始般若」来看,「下品般若」的發展趋势,不但普及初学,由浅及深,又从般若波罗蜜而论到六波罗蜜。对不退转菩萨的无生深悟,明确的指示为涅槃的体悟(不是证入)。声闻的果证,是不离菩萨无生法忍的。以空等三解脱门来表示般若深法,终于说到了「一切法空」。原始佛教的菩提分——根、力、觉分、道分,也提到了。观缘起如虚空无尽的菩萨不共中道妙观,也明白的说出来。所以般若法门不是別的,是原始佛教;但不限于声闻所觉知的,而是更深彻的,由菩萨(无生法忍所悟为核心)而成佛的「佛无上智、大智、自然智、一切智、如来智」。
「原始般若」向更广的初学,更深的佛道而展开,终于集成「下品般若」。经典的集成,应该是经多方面發展,而后综合集出的。古人说:般若「非一日一坐说」。如受持的功德,不退菩萨的相貌,都说了又说,可解说为不同传授的综集。「原始般若」的集出,约为西元前五〇年(法门弘传,应该更早些已经存在)。「下品般若」前二十五品,可能经多次集出而完成。从發展到完成,约为西元前五〇年,到西元五〇年左右。集出完成的时代,般若在北方已相当的流行;书写经卷及供养,已蔚成风气了!
第三项 下品的增补部分
依「秦译本」,到〈见阿閦佛国品〉第二十五,「下品般若」已经圆满了。但现行本,以下还有四品,成立的时代要迟些。四品可分为二类:〈随知品〉第二十六,是「下品般若」的附属部分;末后三品,是从「中品般若」移来的。这裡,分別的给以说明。
1.〈随知品〉第二十六,品名与「宋译本」相同;「汉译本」与「吴译本」作〈随品〉;「唐译四分本」作〈随顺品〉。依梵文《八千颂般若》,品名为 anugama。anu 是「随顺」、「次第」的意思;gama 有「去」、「到达」等意思。所以 anugama,是「随顺行」、「随顺趣入」、「随顺悟入」的意义。《道行般若经》有「随次第上菩萨」,应该就是 Anugama 菩萨的义译。这一品的内容,是「中品般若」所没有的,「唐译五分本」(「下品般若」中文句最简的)也没有,所以可解说为:这是后出的,在「中品般若」發展成立时,「下品般若」还没有这一品。〈随知品〉的内容,说明了「随顺般若波罗蜜行」。在「汉译本」中,一再说「菩萨随般若波罗蜜教」,这样的与般若波罗蜜相应,才是菩萨的般若波罗蜜。「下品般若」(前二十五品)文段长了一些,适宜于一般的教化,而对于随法修行(随念、随观、随入)者,需要的却是简易的行法。〈随知品〉,可能是适应随顺观行者的需要而集成的。「下品般若」的传持者,把他附在后面,就成为「下品般若」的一品。正如《戒经》的传持者,将处理僧事的七项法规——「七毘尼」,附在《戒经》后面,也就成为《戒经》的一部分一样。〈随知品〉说明「一切法(或「五阴」)无分別」,「一切法无坏(变异)」、「一切法但假名」等行法,但包含了一些「下品般若」(前二十五品)所没有的内容。「如大海」、「如虚空」、「如日照」、「如师子吼」、「如须弥山庄严」、「如地」、「如水」、「如火」、「如风」、「如空」。这些比喻,如《古宝积经》的称赞菩萨功德,《宝云经》所说的菩萨行中,都有部分相同的。大乘经序分,用这些来赞叹菩萨功德的,更是不在少数。〈随知品〉用这些比喻来说明菩萨随般若波罗蜜行,应该受到了当时大乘经的影响。
2.〈萨陀波仑品〉(第二十七)、〈昙无竭品〉(第二十八)、〈嘱累品〉(第二十九):「唐译二分本」,没有这三品,那是玄奘简略了;中国古译的「小品」、「大品」,「藏文本」,「梵文本」,都是有这三品的。前二品是专精求得般若波罗蜜的故事,〈嘱累品〉只是附带的总结而已。现存的「下品般若」,都有此三品,但研究起来,可以断定本来是属于「中品般若」所集出的,理由是:一、「秦译本」说:「已得陀罗尼,诸神通力」;「汉译本」、「吴译本」、「宋译本」,都提到了「陀罗尼」。在「下品般若」(前二十五品)中,没有说到「陀罗尼」;「陀罗尼」为大乘法门,出于「中品」,所以这是与「中品般若」相符合的。二、萨陀波仑(Sadāprarudita)一心想见到昙无竭(Dharmodgata)菩萨,「入诸三昧门」;听了昙无竭说法,得了「六百万三昧」。经中列举种种「三昧」的名字,与「中品般若」相同,而与「下品般若」(前二十五品)的体例不合。三、「秦译本」在前二十五品中,有四处说到佛的功德:十力、四无所畏、十八不共佛法——合为一聚;或作力、无所畏、法;清净力、清净无畏(或增清净佛法):「下品般若」大都是一致的。但〈萨陀波仑品〉说:「大慈大悲大喜大舍、十力、四无所畏、四无碍智、十八不共法」,却与「中品般若」相合。这样,推论这部分原属于「中品般若」,是可以采信的。可能由于求法故事的感动人心,有助于「般若法门」的宏通,所以「下品般若」的传持者,也就采用而附在经末。
还有更重要的理由,足以证明为是属于「中品般若」的。佛法的修学者,通于在家、出家。释尊是出家的,随佛出家而成为佛教主体的,是出家的。出家的生活,没有男女间的淫欲,也没有资财的物欲。在家人虽同样的修行证果,而一般说来,不及出家人的专精容易;对于在家生活,存有厌患的情绪,以出家为修行的理想典型。「原始般若」是从阿兰若(无诤)行,修得于一切法无所取执三昧而流传出来的,所以在「下品般若」中,教化四众及善男子、善女人,使转化为受持奉行般若波罗蜜的菩萨,而仍保有佛教传统的观念,也就是对在家生活存有厌患的情绪,如说:
「在家者与妇人相见,心不乐憙,常怀恐怖。与妇人交接,念之(言?):恶露臭处不净洁,非我法也。尽我寿命,不复与相近,当脱是恶露中去。譬如有人行大荒泽中,畏盗贼,心念言:我当何时脱出是阨道中去。当弃远是淫泆,畏惧如行大荒泽中。亦不说其人恶,何以故?诸世间皆欲使安隐故也。……是皆深般若波罗蜜威神力」!
「是菩萨若在居家,不染著诸欲。所受诸欲,心生厌离,常怀怖畏。譬如险道多诸贼难,虽有所食,厌离怖畏,心不自安,但念何时过此险道!阿惟越致菩萨,虽在家居,所受诸欲,皆见过恶。心不贪惜,不以邪命非法自活,宁失身命,不侵于人。何以故?菩萨在家应安乐众生,虽复在家,而能成就如是功德。何以故?得般若波罗蜜力故」。
这是「汉译本」与「秦译本」的古译,与唐译不同。在家不退转菩萨,对于「欲」,存有很深的厌患情绪,所以受欲而不会贪著;一心希望,最好能不再过那种爱欲的生活。「汉译本」(「吴译本」、「晋译本」相同)著重于男女的爱欲,「秦译本」(「宋译本」同)是通于男女及财物欲的。在家菩萨对于「欲」的态度,古译的「下品般若」,与原始佛教的精神相合。「中品般若」的意趣,显然的有了不同,如《大般若波罗蜜多经》(初分)卷三二七(大正六.六七三下——六七四上)说:
「现处居家,方便善巧,虽现摄受五欲乐具,而于其中不生染著,皆为济给诸有情故。……现处居家,以神通力或大愿力,摄受珍财。……虽现处居家而常修梵行,终不受用诸妙欲境。虽现摄受种种珍财,而于其中不起染著」。
其他「中品」类各本,都与这「初分」——「上品般若」的意义一样。依经说:「方便善巧」、「现处居家」、「现摄受五欲」,可见在家菩萨的摄受五欲,是「方便示现」的;是神通力,是大愿力。总之,不退转菩萨而「现处居家」,是方便现化的。虽也说到「常修梵行」,而对于在家生活的厌患情绪,却完全没有了!「下品般若」所说的在家不退转菩萨,是真实的在家者,是人类修学般若波罗蜜,到达不退转于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的地位。引导在家的修学般若,向不退转位而前进。不是「中品般若」那样,以理想的「法身大士」为不退转,著重在表扬其化度众生的方便善巧。萨陀波仑的求法故事,正表显了「中品般若」的精神。如萨陀波仑为在家的青年,与一位长者女,一同去求般若。当然古代的某些地区,男女生活自由,不能以「男女授受不亲」,及出家生活来衡量的。当时的说法师,是昙无竭菩萨。「与六万八千婇女,五欲具足,共相娱乐」;又接受萨陀波仑供养的「五百女人」,「五百乘车」的宝庄严具:这是一位受欲的在家菩萨。当萨陀波仑發心求法时,空中有声音指导他,说到:
「恶魔或时为说法者作诸因缘,令受好妙色声香味触,说法者以方便力故受是五欲。汝于此中莫生不净之心!应作念言:我不知方便之力,法师或为利益众生令种善根故,受用是法,诸菩萨者无所障碍」。
这是弟子对说法师应有的态度。如说法师受用微妙的五欲,那是菩萨的方便,菩萨是于一切法无著无碍的。不能见说法师的受用五欲,而生起不清净心,应该恭敬供养的追随法师!萨陀波仑的求法故事,是在家人从在家的说法师修学。经中所说的受用五欲,也应该是方便善巧了。萨陀波仑求法故事,虽是现存的下中上——三部般若所共有的,但「方便受欲」的事缘,是与「中品般若」的精神相合的。「法身大士」那样的「方便」,如一般化而成为在家的修学典型,那佛教精神无可避免的要大为改观!这一意境,与文殊师利(Mañjuśrī)法门相呼应。在第十二章,还要论到大乘佛教的新倾向。
第四节 中品般若
「中品般若」,古人称为「大品」。上面说到,「中品般若」是三部分所成立的。依「大品本」全部九十品,分为三分如下:
前分──〈序品〉第一…………〈舌相品〉第六
中分──〈三假品〉第七………〈累教品〉第六六
后分──〈无尽品〉第六七……〈嘱累品〉第九〇
先说「后分」:大概的说,「中分」是与「下品般若」相当的。「后分」共二十四品,其中二十一品(末后三品,是流通分),是上承「下品般若」而發展所成的。「下品」的〈见阿閦佛品〉中,佛示现神力,使大众都见到阿閦(Akṣobhya)佛土众会,然后劝学,赞叹般若波罗蜜。须菩提(Subhūti)问「般若无尽」,佛说:菩萨坐道场,观十二因缘如虚空那样的不可尽,是不共二乘的菩萨中道观,与「中品般若」〈无尽品〉的内容相当。接著,如(「下品」)《小品般若波罗蜜经》卷九(大正八.五七九上——中)说:
「菩萨行般若波罗蜜时,则具足诸波罗蜜,亦能具足方便力。是菩萨行般若波罗蜜,诸有所作,生便能知」。
「菩萨欲得方便力者,当学般若波罗蜜,当修般若波罗蜜。须菩提!若菩萨行般若波罗蜜,生般若波罗蜜时,应念……如十方诸佛所得诸法相,我亦当得」。
「菩萨为诸佛所念者,不生余处,必当至于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是菩萨终不堕三恶道,当生好处,不离诸佛」。
如上所引的,〈见阿閦佛品〉末段,与「中品般若」的〈六度相摄品〉(第六八)、〈方便品〉(第六九)的内容次第,都是相合的。〈三慧品〉(第七〇)说:「菩萨摩诃萨云何行般若波罗蜜?云何生般若波罗蜜?云何修般若波罗蜜」?「行」,「生」,「修」,也出于〈见阿閦佛品〉。〈三慧品〉阐明了般若,说到三乘的(三)智断,及般若的名义。所以〈无尽品〉、〈六度相摄品〉、〈方便品〉、〈三慧品〉——四品,都是依〈见阿閦佛品〉而成的广本。〈见阿閦佛品〉到此为止,「下品般若」也就圆满了,而「中品般若」,却依般若而有的「方便力」,开展出以下的十七品。《大智度论》称这部分为「方便道」;「中品般若」的「后分」,的确是处处说到「方便之力」的。「下品般若」是「般若道」,重于般若的无所取著,悟入如如法性;「中品般若」的「后分」,是「方便道」,重于方便的化他;自行、化他而重于不违实相的施设。〈道树品〉(第七一)以下的内容,主要是:
一、發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心,念一切种智(〈道树品〉第七一);为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而行菩萨行(〈菩萨行品〉第七二);应萨婆若念,得方便而行(〈种善根品〉第七三)。
二、菩萨遍学诸道——声闻道、辟支佛道、佛道而超出二乘(〈遍学品〉第七四);于诸法无所有中,次第行、次第学、次第道(〈三次第行品〉第七五);行般若,一念具足万行(〈一念品〉第七六,〈六喻品〉第七七)。
三、住报得五神通,到十方土,以六度、布施、四摄,摄化众生(〈四摄品〉第七八)。
四、善达法相,于名相虚妄分別中拔出众生(〈善达品〉第七九)。不坏实际,立众生于实际中(〈实际品〉第八〇)。
五、以方便力具足菩萨道,成就众生(〈具足品〉第八一);大誓庄严,净佛国土(〈净佛国品〉第八二)。
六、于佛道中毕定。以神通波罗蜜,现生恶道,化度众生(〈毕定品〉第八三)。
七、行菩萨道,得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为众生说四谛、实谛(〈差別品〉第八四)。
八、诸法性无业无报,无道无果,不垢不净(〈七譬品〉第八五)。诸法平等相(〈平等品〉第八六)。一切如幻化,涅槃如幻化(〈如化品〉第八七)。
「中品般若」的「后分」,比对「下品般若」,重点与意趣,都有明显的差別。如一、「下品般若」是一般人修学的般若法门,所以从读、诵、书写、供养等说起。阿惟越致(不退转)菩萨,也绝大多数是人间修行者的模样。一再说到:不退转为二乘,不堕二地的方便;种种修学的障碍——「魔事」;菩萨与声闻的关系。「中品般若」的「后分」,泛说「听闻」,而读、诵、书写、供养等都不见了,菩萨都是深行的菩萨。二、「下品般若」说:「阿惟越致菩萨,……常乐欲生他方清净佛国,随意自在;其所生处,常得供养诸佛」。恒伽(Gaṅgā)天女受记以后,也「命终之后,从一佛土,至一佛土,常修梵行,……不离诸佛」。这是说受记不退转的菩萨,常生他方净土,常修梵行,常见佛、供养佛:说明不退菩萨的向上增进——自利行。「中品般若」的「后分」,〈四摄品〉(第七八)以下所说的六度、四摄、报得神通、现身恶道、成就众生,严净佛土,都是不退菩萨(法身大士)的利益众生。所以说:「是菩萨从初發意已来,……不为余事故求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但为一切众生故」。前七品(〈道树品〉……〈六喻品〉)所说發心、修行,得善知识(不离佛菩萨)、供养诸佛、增益善根,虽可说是自利行,但也是:「为众生故求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渐渐行六波罗蜜,得一切种智,成佛树,以叶华果实益众生」。般若法门当然立足于无所得行,而救度众生的悲心,「后分」显然的著重起来。三、从「下品般若」看来,般若是不容易持行的。「无量无边阿僧祇众生,發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心,于中若一若二住阿毘跋致地」,不退菩萨是那样的难得!但(「中品」)《摩诃般若波罗蜜经》卷二一(大正八.三七二上)说:
「是门,利根菩萨摩诃萨所入!佛言:钝根菩萨亦可入;是门,中根菩萨、散心菩萨亦可入是门。是门无碍,若菩萨摩诃萨一心学者,皆入是门」。
般若法门,是三根普被的,也不论行位高低的。经上到处说:「菩萨初發意已来」,初發意就是这样学的。学般若法门,决定成佛,所以说:「初發意菩萨亦毕定,阿惟越致菩萨亦毕定,后身菩萨亦毕定」。初發心以来,决定成佛,这与「下品般若」的难得不退,是多么不同!这一不同,从佛教發展史去理解,「下品般若」反应了般若法门初行,得般若深悟的极少。「中品般若」的「后分」,反应了般若法门大流行,般若成为当代佛法思潮的主流。正如禅宗在中国,达摩时代,与马祖、石头时代的不同情况。四、「下品般若」是开示的,启發的,诱导的,而「中品般若」的「后分」,却是叙述的,说明的。特別是,在般若自证的无戏论处、平等性中,一切都不可施设;有情不可得,法也不可得。没有业报,没有道果,没有迷悟,没有垢净,没有修证,没有名相;佛与佛法也不可说。一切归于法性平等,那为什么要说法?为什么有生死业报?为什么要發心,要度众生,要成佛?在「后分」中,说到那裡,就疑问到那裡,解释到那裡。一层层的问答,问题始终是一样的。「后分」提出了二谛说,到处说:「以世谛故,非第一义」,二谛说是解开这一矛盾的方法。这一(世俗)名相虚妄分別,不能契入「正法」,而又非以名相分別来开示不可的大矛盾,「下品般若」也略有答复,如说:「如是学者能成就萨婆若,所以者何?一切法无生无成就故」。「菩萨如是学,亦不学萨婆若;如是学,亦名学萨婆若」。「下品般若」的矛盾论法,「中品般若」以「二谛」来作更明白的解释;但二谛只是假设,二谛「如」是没有差別可得的。
再说「前分」:「前分」共有六品。第六〈舌相品〉,是「中分」的序分。同一原本的「下品般若」,没有这一部分,所以是集成「中品般若」时,增入这一部分,表示「中分」与「前分」间的不同。这样,「前分」只有五品。第一〈序品〉,是全经的序分,也是「前分」的序分。「前分」五品,可分为序起、正说、结赞——三分,内容如下:
┌放光现瑞,十方菩萨来集─────┐ │ ├〈序品〉第一 序起─┤列举菩萨法,劝学般若波罗蜜───┘ │ └得诸天敬奉与护持────────┐ ├〈奉钵品〉第二 ┌行般若波罗蜜,超胜二乘─────┤ │ ├〈习应品〉第三 正说─┤习应般若波罗蜜,是空相应────┘ │ └般若相应菩萨,何处来生,往生何处┐ ├〈往生品〉第四 ┌听众得益受记──────────┘ 结赞─┤ └大众称叹般若───────────〈叹度品〉第五
「前分」,佛为舍利弗(Śāriputra)说。经文的重点是:首先说:「菩萨摩诃萨,欲以一切种智知一切法,当习行般若波罗蜜」。一切种智是佛智,佛智要从菩萨修习广大的功德中来,而这都非学般若不可。般若能摄受广大功德行,不只是「下品般若」那样的摄导五度。这段经文的末了,如《摩诃般若波罗蜜经》卷一(大正八.二一九上)说:
「欲以道慧具足道种慧,当习行般若波罗蜜;欲以道种慧具足一切智……欲以一切智具足一切种智……欲以一切种智断烦恼习,当习行般若波罗蜜!」
道慧与道种慧,是菩萨的智慧;一切智与(能断烦恼习的)一切种智,是佛的智慧。佛菩萨的智慧,都从习行般若中来。声闻辟支佛的智慧,比起菩萨的般若波罗蜜来,如萤火与日光一样,简直是不成比例的!般若波罗蜜,是「住空无相无作法,能过一切声闻辟支佛地,住阿惟越致地,净于佛道」。所以,般若相应是「习应七空」;「诸相应中,般若波罗蜜相应为最第一。……菩萨摩诃萨行般若波罗蜜相应,所谓空无相无作」;「是空相应,名为第一相应」;「菩萨摩诃萨,于诸相应中为最第一相应,所谓空相应」。菩萨行般若波罗蜜时,不见一切,不为一切,不念一切,而能生大慈大悲,不堕二乘地的,就是「空相应行」。般若波罗蜜与空的一致性,「前分」明确的揭示出来。
在〈往生品〉中,行般若波罗蜜相应的,举他方、兜率天、人间——三处来,与「下品般若」〈相无相品〉所说相合。说到「与般若波罗蜜相应,从此间终,当生何处」时,广说修菩萨行人的不同行相,共四十四类。这不但是「下品般若」所未说,也是「中品般若」「后分」所没有的。这表示了当时佛教界所知道的菩萨,无论是事实的,论理的,传说的,有那么多的不同类型。〈序品〉说到了华积世界,文殊(Mañjuśrī)与善住意(Suṣṭhitamati)菩萨,当时大乘经的数量,传出的应该不少了!
与「下品般若」相当的,是「中分」。有次第与内容的共同性,所以可互相比对,而了解「中分」是怎样的成为別本。「中分」的文字,比「下品般若」要多出三倍以上,到底增广些什么?
一、内容的增广:主要是〈问乘品〉(第十八)、〈广乘品〉(第十九)、〈發趣品〉(第二十),占「中分」全部的百分之七。「下品般若」说到:「菩萨發大庄严,乘大乘故,是名摩诃萨」。对于「大乘」,只说:「大乘者无有量,无分数故」。大乘是虚空一般的容受一切众生;没有来处、去处、住处;三世平等。「中品般若」的「中分」,从大乘是菩萨行的见地,列举了大乘的内容:
1.六波罗蜜,十八空,百八三昧
2.四念处,四正勤,四如意分,五根,五力,七觉分,八圣道分,(空无相无作)三三昧,十一智,三(无漏)根,(有觉有观等)三三昧,十念,四禅,四无量心,四无色定,八背舍,九次第定
3.十力,四无所畏,四无阂智,十八不共法
4.四十二字门
这四类中,1.是菩萨法。2.是共二乘法。菩萨是遍学一切的,所以三十七道品等,也是大乘法的一分。不过每一法门,都说是「以不可得故」,表示为与般若不可得相应的行门。3.是佛的功德。4.字门是陀罗尼。在「中品般若」(及「上品般若」)中,字门每每是列在最后的。字门的自成一类,表示了字义本是世间学,被融摄而属于大乘的。在初期大乘中,字门陀罗尼是比较后起的。「中分」在说明了「何为大乘」以后,又说到「大乘發趣」,就是「从一地至一地」,叙述了「十地」的行法。这是「中分」所增广的部分,其他片段的增入,如「阿毘跋致相貌」、「魔事」等,都有部分的增广。
二、解释经义的增广:「下品般若」的深义部分,是简要深奥的。在「下品般若」的传诵中,有解释的必要,就有解释的传出。「中品般若」的集成者,以解释为佛说、须菩提说而编集进去。如〈三假品〉(第七),须菩提说:「世尊所说菩萨、菩萨字,何等法名菩萨?世尊!我等不见是法名菩萨,云何教菩萨般若波罗蜜」?在「下品般若」中,这是须菩提奉佛的慈命,以反诘法,为菩萨说般若波罗蜜。所以接著说:「若菩萨闻作是说,不惊不怖不没不退,如所说行,是名教菩萨般若波罗蜜」。「中品般若」「中分」,也是佛命须菩提说般若,而对于须菩提的反问说法,可能解说为向佛發问,于是佛说了一大段文字,也只是说明了菩萨、菩萨名的假名施设,所以不得不见菩萨;不见一切法,所以能不惊不怖。我们如注意佛命须菩提说般若,那么「中分」却是佛为须菩提说般若,上下文不相应。所以,这不是从「中品」抄出「下品」,而是将解释部分,作为佛说而有所补充,文意也就多少变化。又如〈十无品〉第二十五,须菩提白佛:菩萨三际不可得等,与「下品般若」的文义相同(次第小变化)。但在「中分」中,舍利弗依须菩提所说的,提出了十个问题,须菩提一一的给以解释。这些都是将解释集入而增广的实例。「下品般若」深义的解释,在「中分」是到处可见的。
三、法数的增多:「下品般若」是以五蕴为所观境的。在行法中,以般若为主,略说到其他五度。共世间行——四禅、四无量、四无色定、五神通;共二乘行——三十七道品、三三昧,都已提到。果法中,声闻的四向、四果,辟支佛,五(无漏)聚;佛的十力、四无所畏、十八不共法,也都说到了。但菩萨是遍学一切道——声闻道、辟支佛道、佛道的,遍知一切法的。所以说明行法,如〈问乘品〉、〈广乘品〉,包含了二乘的共行。论所观的境,包括了一切的人与法。「法」是阴、处、界、缘起、谛等,二乘与菩萨行,佛的功德;「人」是凡夫、声闻的四向、四果、辟支佛、菩萨、佛的智证:这一切都是所应知的。这样,「下品般若」的简略,在「中品般若」中,扩展为法数繁多,又一一的叙述而成为详备。依「中品般若」来说,增列的法数,主要是部派所传的《阿含经》说。以萨婆多部(Sarvāstivāda)为主的,北方的阿毘达磨论义,已有部分的被采录。如「前分」的劝学般若,说到「四缘」与「十一智」。因缘说是佛法所共的,因缘的内容,或分为二十四缘,或分为十缘,或作四缘,各部派是不同的。「十一智」是:「法智、比智、他心智、世智、苦智、集智、灭智、道智、尽智、无生智、如实智」。如实智是佛的智慧;前十智是二乘的,为萨婆多部所立。又如「唐译二分本」,说十六行相:「无常想、苦想、无我想、空想,集想、因想、生想、缘想,灭想、静想、妙想、离想,道想、如想、行想、出想」。又如以无记法为:「无记身业、口业、意业,无记四大,无记五阴、十二入、十八界,无记报,是名无记法」,也是阿毘达磨义。又如「一切法——善法、不善法,……共法、不共法」的分別;「世间法施」与「出世法施」的分別;「名」与「相」内容的分別:都是阿毘达磨式的。虽然是契经的体裁,阿毘达磨的分別抉择,还没有太多的引用,但经文的解说多了,答复疑问的多了,不免多少有了重论议、重说明的倾向。
「中品般若」的三部分,是在「下品般若」的流行中,依「下品般若」而各为不同的开展,终于形成了不同的三部分。后来,极可能是「中分」的传诵者,综合三部分,及常啼(Sadāprarudita)菩萨求法故事,而集成「中品般若」全部。三部分是各別成立的,成立也是多少有先后的,这裡且约「空」义来说明。一般的说,「空」是般若法门中最重要的。其实,「原始般若」并没有说到「空」。「下品般若」的〈释提桓因品〉(第二品),才说「以空法住般若波罗蜜」。〈相无相品〉(第十三品)、〈大如品〉(第十五品)说:「诸法以空(无相无作)为相」;这才极力阐明「一切法空」,「有所说法,皆为空故」。这是「下品般若」各译本所共同的,但还没有将种种空组合起来。在「中品般若」三部分的各別成立中,「前分」应该是先成立的。「前分」到处说「空」,又综合为「七空」,如《摩诃般若波罗蜜经》卷一(大正八.二二二下——二二三上)说:
「菩萨摩诃萨行般若波罗蜜,习应七空,所谓性空、自相空、诸法空、无所得空、无法空、有法空、无法有法空,是名与般若波罗蜜相应」。
「七空」,其他译本没有列举名目,也许会有不同的解说,但组合种种「空」为一类——「七空」,确是「中品般若」各译本所一致的。「光赞本」八、九——二卷,不断的提到「七空」,并列举「七空」的名目为:「内空、外空、(所)有空、无(所有)空、近空、远空、真空」。「光赞本」所说的,虽与「大品本」不合,但也是「七空」的组合为一类。内容不明的「七空」说,在当时是曾经相当流传的。其次成立的是「后分」;「后分」各品中,处处说到种种「空」,又综合为「十四空」,如《摩诃般若波罗蜜经》卷二〇(大正八.三六七中)说:
「菩萨住般若波罗蜜,内空、内空不可得,外空、外空不可得,内外空、内外空不可得,空空、空空不可得,乃至一切法空、一切法空不可得:菩萨住是十四空中」。
「中品般若」的异译本,「放光本」、「唐译三分本」、「唐译二分本」,都一致的说到了,以「一切法空」为最后的「十四空」;「十四空」是「七空」的一倍。传说弥勒(Maitreya)所造的《辩中边论》,先说以「一切法空」为末后的「十四空」,次说「无性空」、「无性自性空」,共为「十六空」。从「十四空」而增广为「十六空」,「十六空」不正是「唐译三分本」所说的吗?「十六空」出于「中分」的「大乘相」中,可说是「中分」所成立的。「中分」的「十六空」,「唐译二分本」增列为「十八空」。「放光本」、「大品本」,也说「十八空」;「光赞本」也是「十八空」说。到了「上品般若」,更增广为「二十空」了。「空」的综合增多,由「七空」而「十四空」、「十六空」、「十八空」、「二十空」,明显的表示出《般若经》成立的先后。以「中品般若」而论,「前分」为「七空」说,「后分」为「十四空」说,「中分」为「十六空」(后又增列为「十八空」)说。确定了「十六空」(或「十八空」)说,于是集成「中品般若」时,综合三部分及流通分中,到处都插入「十六空」(或「十八空」)了。好在「中品」的各译本,保存了「七空」、「十四空」的古说(在「上品般若」中,已被改写统一而不见了),使我们能清楚的看出,「中品般若」集成的过程。
第五节 上品般若
「上品般若」,是传说的「十万颂本」,与唐译《大般若波罗蜜多经》的〈初分〉相当。在文段次第上,「上品般若」与「中品般若」是大体一致的。「唐译初分本」,共四百卷。在数量上,比「中品般若」的「唐译二分本」(七八卷),多了五倍;比「唐译三分本」(五九卷),几乎多了七倍。到底多了些什么?法数虽也增加一些,而主要增多的,是每一法的反复叙述;问与答,都不厌其繁的一一叙述。最特出的,如色净、果净、我净、「一切智净」的说明。在「二分本」中,《大正藏本》仅二页零;「三分本」仅有一页;而「初分本」(「上品」)却是从一八三卷起,到二八四卷止,共一百零二卷,五二八页,占了全经的四分之一。在适应印度的部分根性,「上品般若」推演到这样的冗长,在爱好简易的中国人看来,真是不可思议!
「上品般若」的推演集成,是在初期大乘向后期演进的过程中,所以在「上品般若」——〈初分〉中,有了后期大乘的特征。如:
一、「实有菩萨」:「唐译初分本」、「二分本」、「三分本」,有「实有菩萨」说,经中的文句是一致的,如《大般若波罗蜜多经》(初分)卷四(大正五.一七中——下)说:
「舍利子!菩萨摩诃萨修行般若波罗蜜多时,应如是观:实有菩萨。不见有菩萨,不见菩萨名;不见般若波罗蜜多,不见般若波罗蜜多名;不见行,不见不行。何以故?舍利子!菩萨自性空,菩萨名空。所以者何?色自性空,不由空故;色空非色;色不离空,空不离色,色即是空,空即是色。受、想、行、识自性空,不由空故;受、想、行、识空,非受、想、行、识。受、想、行、识不离空,空不离受、想、行、识;受、想、行、识即是空,空即是受、想、行、识。何以故?舍利子!此但有名谓为菩提,此但有名谓为萨埵,此但有名谓为菩提萨埵,此但有名谓之为空,此但有名谓之为色、受、想、行、识。如是自性,无生无灭,无染无净。菩萨摩诃萨如是行般若波罗蜜多,不见生,不见灭,不见染,不见净。何以故?但假立客名,別別于法而起分別。假立客名,随起言说。如如言说,如是如是生起执著。菩萨摩诃萨修行般若波罗蜜多时,于如是等一切不见;由不见故,不生执著」。
这一段经文,瑜伽者是作为《般若》全经要义去理解的。无著(Asaṅga)的《摄大乘论》,立十种分別,第十名「散动分別」,「散动分別」又有十种,如《论》卷中(大正三一.一四〇上)说:
「散动分別,谓诸菩萨十种分別:一、无相散动,二、有相散动,三、增益散动,四、损减散动,五、一性散动,六、异性散动,七、自性散动,八、差別散动,九、如名取义散动,十、如义取名散动。为对治此十种散动,一切般若波罗蜜多中说无分別智。如是所治、能治,应知具摄般若波罗蜜多义」。
十种「散动分別」,是所对治的执著;能对治「散动分別」的,是般若——「无分別智」。在世亲(Vasubandhu)与无性(Asvabhāva)的《摄大乘论释》中,都是依据上面所引的经文,而分別的解说为对治十种散动分別,圆满的总摄般若波罗蜜多的要义。《金刚仙论》与《佛母般若波罗蜜多圆集要义论》,也都说到《般若经》的对治十种「散动分別」。般若能对治一切分別执著,当然是没有问题的,问题在经初的「实有菩萨」一句。「实有菩萨」,与经说的「但有假名谓之菩提萨埵」,直觉得有点不调和。到底什么是「实有菩萨」?世亲《摄大乘论释》说:「言实有者,显示菩萨实有空体。空即是体,故名空体」。无性的《论释》也说:「谓实有空为菩萨体」。原来瑜伽学者,是以「空」为「空所显性」,圆成实(空)性是真实有的。实有空(性)为菩萨体,为「如来藏」、「大我」说的一种解说。如传为无著所造的,《大乘庄严经论》卷三(大正三一.六〇三下、六〇四下)说:
「第一无我,谓清净如。彼清净如,即是诸佛我自性。……由佛此我最得清净,是故号佛以为大我」。
「一切众生,一切诸佛,等无差別,故名为如。……得清净如以为自性,故名如来。以是义故,可说一切众生名为如来藏」。
一切众生,一切菩萨,一切诸佛,平等无差別,名为真如。真如是佛的我自性——最清净自性,所以佛称为大我。在众生位,就是「众生界」、「如来藏」;在菩萨位,是「菩萨界」、「菩萨实有空体」。以清净空性为菩萨体,这是不能说没有的。如以为没有,那就是「无相散动」;为了对治这种妄执分別,所以佛说「实有菩萨」:这是瑜伽学者对于《般若经》义的解说。
「实有菩萨」,虽「唐译初分本」、「二分本」、「三分本」,同样的这样说,但不能不使人感到可疑。考中国古代传译的「中品般若」,如「放光本」、「光赞本」、「大品本」——《大智度论》所依的二万二千颂本,与上来引经相当的,文义大致相同,而唯一不同的,是没有「实有菩萨」一句。略引如下:
「放光本」:「佛告舍利弗:菩萨行般若波罗蜜者,不见有菩萨,亦不见字;亦不见般若波罗蜜;悉无所见,亦不见不行者。何以故?菩萨空,字亦空……」。
「光赞本」:「佛告舍利弗:菩萨摩诃萨行般若波罗蜜,不见菩萨,亦不见菩萨字;亦不见般若波罗蜜;亦不见行般若波罗蜜字,亦不见非行。所以者何?菩萨之字自然空……」。
「大品本」:「佛告舍利弗:菩萨摩诃萨行般若波罗蜜时,不见菩萨,不见菩萨字;不见般若波罗蜜;亦不见我行般若波罗蜜,亦不见我不行般若波罗蜜。何以故?菩萨,菩萨字性空……」。
「放光本」、「光赞本」、「大品本」,是与「唐译二分本」、「三分本」相当的。同样是「中品般若」,在西元三——五世纪译出的,没有「实有菩萨」句,而七世纪译出的却有了。从此可以推定为:当「中品般若」集成时,是没有「实有菩萨」的,也就是还没有附入「真我」说。极可能是从「中品」而推衍为「上品般若」时,增入了「实有菩萨」一句,如《大乘阿毘达磨杂集论》卷一四(大正三一.七六四中)说:
「如是十种分別,依般若波罗蜜多初分宣说」。
安慧(Sthiramati)是西元五世纪人。在他糅释造成《杂集论》的时候,「十种分別」还只是依《般若经.初分》宣说,所以特地提到依据〈初分〉。〈初分〉所说,比「二分本」等「中品般若」,多了「实有菩萨」一句,为瑜伽学者「十种散乱分別」所依。在梵本的长期流传中,玄奘所传的「二分本」(梵本),也已受影响而补上这一句——「实有菩萨」了。
《摄大乘论》、《集(大乘)论》,依《般若经.初分》而立对治十种散动,瑜伽学者虽一直沿用下来,然对「实有菩萨」的解说,却并不一致。如陈那(Diṅnāga)的《佛母般若波罗蜜多圆集要义论》(大正二五.九一三上)说:
「若有菩萨有,此无相分別,散乱止息师,说彼世俗蕴」。
依《释论》说,菩萨有,是对治「无相分別散乱」的。「令了知有此蕴故,除遣无相分別散乱。如是所说意者,世尊悲愍新發意菩萨等,是故为说世俗诸蕴(为菩萨有)。使令了知,为除断见;止彼无相分別,非说实性」。《佛母般若波罗蜜多圆集要义论》,是依《八千颂般若》(与「唐译四分本」相当)造的。《八千颂般若》没有「实有菩萨」的文句,所以约依世俗五蕴而说有「菩萨及帝释天主」等。这是除初学者的断见,说「有菩萨」,不是约「实性」说的;陈那论与《摄大乘论》的解说不同。依《金刚般若》而造的《金刚仙论》,又別立一说,如《论》卷一(大正二五.七九八上)说:
「一者,无物相障。如般若中说:有为无为一切诸法,乃至涅槃空。众生不解,起于断见,谓一切法无。此障对治,佛告须菩提:有菩萨摩诃萨,行檀波罗蜜,乃至般若波罗蜜」。
对治一切法无——「无相散动」,说世俗中我法是有的。《金刚仙论》与陈那论的意见相近,都没有采用「实有菩萨空体」说。这固然由于《八千颂般若》(「下品」类)与《金刚般若》,没有「实有菩萨」的明文;也由于瑜伽学的發展,如陈那、护法(Dharmapāla)、玄奘(所传《成唯识论》),都是尽量避免「似我真如」的。「下品般若」没有,《金刚般若》没有,古译的「中品般若」也没有,「实有菩萨」决定是「上品般若」所增入的。
二、「五种所知海岸」:第六地菩萨,应圆满六波罗蜜多,波罗蜜多(pāramitā)是「到彼」岸的意思。「上品般若」说到这裡,接著又说到「五种所知海岸」,如《大般若波罗蜜多经》(〈初分〉)卷五四(大正五.三〇六中)说:
「住此六波罗蜜多,佛及二乘能度五种所知海岸。何等为五?一者过去,二者未来,三者现在,四者无为,五者不可说」。
「五种所知海岸」,「唐译三分本」作「所知彼岸」,「二分本」次第小小不同,「不可说」在三世与无为的中间。唐译本的「五种所知」,是与犊子部(Vātsīputrīya)的「五法藏」说相符合的。如《成实论》卷三(大正三二.二六〇下)说:
「汝(指犊子部)法中说:可知法者,谓五法藏:过去、未来、现在、无为及不可说;我在第五法中」。
「可知法」,就是五种所知的「所知」。《俱舍论》说:「彼所许三世、无为及不可说——五种尔焰」,尔焰(jñeya)就是「所知」的音译。犊子部的「五种所知」中,三世与无为法,是一切部派所共通的,特色在「不可说」。犊子部以为:「我」是非有为(三世法)非无为的,是不可说(为有为或无为)的实体。龙树(Nāgārjuna)《十住毘婆沙论》卷一〇(大正二六.七三下、七五中——下)说:
「诸佛住是三昧,悉能通达过去、现在、未来、过出三世(即无为)、不可说——五藏所摄法,是故名一切处不阂」。
「凡一切法有五法藏,所谓过去法、未来法、现在法、出三世法、不可说法,唯佛如实遍知是法」。
龙树引用了「五法藏」,唐译的「上品般若」、「中品般若」也都说到了「五种所知」,但在中国古代传译的「中品般若」,如「放光本」、「光赞本」、「大品本」——龙树《大智度论》的所依本,都只说六地应圆满六波罗蜜,而没有说「能度五种所知海岸」。可见「中品般若」(与「唐译二分本」相当)成立时,还没有「五种所知」说。龙树引用「五法藏」,也知道有「十万颂本」,所以可推论为这是「十万颂本」(「初分本」)所增入的。「五种所知」中的「不可说」,是真实我,所以增入「五种所知」,与加入「实有菩萨」,是同一理路。将「五法藏」中的「不可说」引入《般若经》中,当然可以解说为离言说的如如法性。但这是犊子部著名的学说,「不可说」是「不可说我」,使人无意中将离言说的如法性,与作为流转、还灭的主体——真我相结合。「五种所知」没有明说真我,而是暗暗的播下真我说的种子,使般若法门渐渐的与真我说合流。
三、「常乐我净真实功德」:「唐译初分本」——《大般若波罗蜜多经》卷三三二(大正六.七〇一下)说:
「为诸有情说无倒法,谓说生死无常、无乐、无我、无净,唯有涅槃寂静微妙,具足种种常乐我净真实功德」。
「唐译二分本」、「三分本」,也这样说。但中国古译的「放光本」、「大品本」,却只说生死的无常、苦、无我、不净。生死是「无常苦无我不净」,涅槃是「常乐我净」,这是《大般涅槃经》等真常大乘的主要思想。《般若经》说如化,生死、涅槃都如化;说清净,生死、涅槃都清净;一切法如,一切法不生:《般若经》所开示的,是般若的不二法门。唐译「中品般若」说「生死无常苦无我不净,涅槃常乐我净」,而这是古代译本所没有的。「我」,原是《奥义书》(Upaniṣad)以来,印度宗教文化的主流。佛法的特义,是「缘起无我」。但缘起无我,众生怎能生死延续而不断?圣者解脱而证入涅槃,又是怎样?由于解说这一问题,部派佛教中,传出了犊子部的「不可说我」、说转部(Saṃkrāntivāda)的「胜义我」。真我,是印度一般所容易接受的。在般若法门流行中,世俗的真我说,也渐渐的渗入了。「实有菩萨」说,「五种所知」的「不可说」说,「常乐我净」的「大我」说,附入《般若经》中,用意是一样的。「中品般若」的古译本没有,而与之相当的「唐译二分本」、「三分本」却有了。「上品般若」集成时,将犊子部的真我说编入经中,可能与集经者的环境(中印度)、部派有关。久之,在「中品般若」梵本流传中,也被添糅进去。「上品般若」所增入的,如极喜等「十地」说,及流传中后来附入的「三性」说(西藏本有「三性」说),还有不少可以论究的,这裡只能简略了。
《般若经》的次第集成,虽没有精确的年代,但可作大略的推断。
这是各部集成所不能再迟的年代。「原始般若」,出于阿兰若行者的深悟,被认为菩萨的般若波罗蜜。经典集出的时代,离十八部的成立,应该是不太远的,今定为西元前五〇年。「下品般若」的集出,般若法门已到达北方。菩萨行虽相当的流行,但深悟般若的,还并不太多。所以说:「北方虽多有菩萨,能读听受般若波罗蜜,少能诵利、修习行者」。「无量无边阿僧祇众生,發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心,于中若一若二住阿鞞跋致地」。般若的普及流行,是以听闻、读、诵、书写、供养、施他为方便的。推定「下品般若」,约在西元五〇年集出,离「原始般若」的集出,约一百年。「中品般若」的集出,是各別發展而又综集起来的,大概也要一百年。「中品般若」说:「初發意菩萨亦毕定,阿惟越致菩萨亦毕定,后身菩萨亦毕定」,大有一發大心,决定成佛的意义。菩萨是有高低浅深的,但「于诸法无所有性中,次第行、次第学、次第道;以是次第行、次第学、次第道,得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菩萨从發心到究竟,都不能没有「诸法无所有性」——般若的胜解与悟入。读、诵、书写等,在「下品般若」中,是初学的方便诱导,而在「中品般若」中,「是般若波罗蜜,若听、受持、亲近、读、诵、为他说、正忆念,不离萨婆若心」。「唐译二分本」作:「不离一切智智心,以无所得而为方便,于此般若波罗蜜多,恭敬听闻、受持、读、诵、精勤修学,如理思惟」。「不离萨婆若心」,「不离一切智智心」,或译作「应萨婆若念」、「一切智智相应作意」。读诵等,都要以「不离萨婆若心」(菩提心),及「无所得为方便」为前提,不再只是通俗普及的方便。般若法门在北方,已是非常的盛行,无所得为方便,已为修学般若的前提。如〈常啼品〉所见的众香城——犍陀罗(Gandhāra),已成为弘扬般若,为外方參学者向往的地区。〈往生品〉种种菩萨的不同,也反应了般若、大乘法门的隆盛。从「中品般若」到「上品般若」,只是文字的推演,是比较容易的。经中提到欢喜等「十地」,「五法藏」(含有「不可说我」);龙树(Nāgārjuna)的《大智度论》、《十住毘婆沙论》,也提到了,也知道「十万颂般若」。龙树为西元二、三世纪间人;假定于三世纪初造论,那么「上品般若」的集成,是不能迟于西元二〇〇年了。
第六节 般若法义略论
第一项 菩萨行位
菩萨修行的行位次第,上面曾说到:「下品般若」的菩萨位,有「發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心」、「阿毘跋致」、「疾得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三位说。「中品般若」「后分」,也说到:「初發意」、「入法位」、「向佛道」,及「初發意」、「阿毘跋致」、「后身」。梵本《八千颂般若》,也立此三位。發心菩萨、不退菩萨、最后身菩萨,是般若法门最初所發见的菩萨行位。
「下品般若」中,有二类不同的四位说。一、「初發心」、「行六波罗蜜」、「阿毘跋致」、「一生补处」(或作「阿惟颜」)。二、「学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心」、「如说行」、「随学般若波罗蜜」、「阿毘跋致」。这二类不同的四位说,如综合起来,就有五位:
初發心
如说行
随学般若(即六)波罗蜜(或作「修习般若相应行」)
阿毘跋致
一生补处(阿惟颜)
「下品般若」的菩萨行位,与初期大乘经所通用的「十住」说,非常类似。「十住」是:發心住、治地(初业)住、(修行)应行住、生贵住、方便具足住、正心住、不退住、童真住、法王子住、灌顶住。《阿含经》中,多以轮王比拟佛,「十住」就是以王子来比拟菩萨的。明白可见的,如「生贵」是诞生王家;「方便具足」是少年的学习书与伎术;(「不退」是成年);「童真」是成年而还没有结婚的童真阶段;「王子」是登上王太子位,成为王国继承人;「灌顶」是依印度习俗,经灌顶仪式,举行登位典礼;典礼终了,就是国王了。这比拟从「生贵住」的「生在佛家,种姓清净」,到经「灌顶住」而成佛。「下品般若」的菩萨行位,是与「十住」说相近的。如初發心,是「發心住」。如说行,与阿阇浮菩萨的地位相当,或译作「新学」、「初业」,原文 ādikarmika,是發趣修学般若(或「六」)波罗蜜者;是十住第二「治地」住。「随学般若」,或译作「修习般若相应行」,与第三「应行」住合。阿毘跋致,是第七「不退」住。「一生补处」,「汉译本」、「放光本」,作「阿惟颜」,是「灌顶」住。「唐译四分本」、「五分本」,说到「从一菩萨地,趣一菩萨地」;「安住菩萨初地乃至十地」。但古译本,都没有这从一地到一地的思想。「下品般若」集成时,十地住说,在形成过程中,还没有完成。依据「下品般若」,是可以这样论定的。
「中品般若」的〈發趣品〉,说到「从一地至一地」,叙述从初地到十地的行法,但没有说一一地的名字。末了,如《摩诃般若波罗蜜经》卷六(大正八.二五九下)说:
「菩萨摩诃萨,住是十地中,以方便力故,行六波罗蜜,行四念处乃至十八不共法,过乾慧地、性地、八人地、见地、薄地、离欲地、已作地、辟支佛地、菩萨地;过是九地,住于佛地」。
「乾慧地」……「佛地」,被称为「三乘共十地」,是综合三乘圣贤的行证为十地的。菩萨的十地修行,能超过二乘地,能经历「菩萨地」,而住于究竟的「佛地」。那么「乾慧」等十地,当然不是菩萨發趣大乘,所经历的菩萨行位。这样,「中品般若」所说的十地,到底是「發心」等十住,还是「欢喜」等十地?有一点是先要注意的!依后代,「十住」(daśavihāra)与「十地」(daśabhūmi)的梵语不同,是不会含混不明的。但在菩萨行位發展之初,「十住」与「十地」,可能渊源于同一原语——可能是「住地」。如「十住」,或译作「十住地」,「十地住」;十地,罗什还译作「十住」。「中品般若」的「十地」,「光赞本」译作「十道地」,又说「第一住」、「第二住」等。住与地的不分明,困扰了古代的中国佛教。到《仁王护国般若经》,才给以分別:「入理般若名为住,住生德行名为地」。所以「中品般若」所说的,没有名字的「十地」说,是「十住」还是「十地」,应作审慎的思择!
「中品般若」的「十地」,实为「十住」说。竺佛念所译的《十住断结经》,前四卷是十住说,也名为十地,如说:「十住菩萨于十地中而净其行」。十住的名字,该经虽译得不完备,然如:
1.「生贵菩萨于四住中而净其地」。
2.「阿毘婆帝(不退)菩萨于七住地而净其行」。
3.「童真所修……第八菩萨之道」。
「生贵」、「不退」、「童真」,名称与次第,显然的与「十住」说相合。《十住断结经》所说的十住行法,与「中品般若」所说的十地行,内容也大体是一致的,试对列前三地如下:
《般若经》:初地行十事:深心坚固,于一切众生等心,布施,亲近善知识,求法,常出家,爱乐佛身,演出法教,破憍慢,实语
二地念八法:戒清净,知恩报恩,住忍辱力,受欢喜,不舍一切众生,入大悲心,信师恭敬咨受,勤求诸波罗蜜
「中品般若」的「十地」说,与《十住断结经》「十住」的内容相同,可见「中品般若」是属于「十住」说的。又如「中品般若」,除了继承「下品般若」所传的十住名目——發心、初业、相应、不退、灌顶,还说到「童真」与「法王子」,如《摩诃般若波罗蜜经》说:
1.「欲生菩萨家,欲得童真地,欲得不离诸佛,当学般若波罗蜜」!
2.「菩萨住法王子地,满足诸愿,常不离诸佛」。
「童真地」(kumārabhūmi)以前,说「生菩萨家」,也就是生在佛家(buddhakula),与十住的第四「生贵住」相当。「童真地」以下的「不离诸佛」,依上面所引的经文,就是「法王子住」(yauvarājya)。「童真」与「王子」,都是十住的名目。「中品般若」的「十地」说,是继承「下品般若」發展而来;与「十住」说相符合,是确实而不容怀疑的!
「中品般若」的「十地」说,经文只泛说「初地」、「二地」等,而没有明说十地的名目。但「唐译初分本」——「上品般若」,却明确的说:「住初极喜地时,应善修治如是十种胜业」;「住第二离垢地时,应于八法思惟修习,速令圆满」。一地一地都说出了名字,于是《般若经》的菩萨行位,被解说为:极喜地、离垢地、發光地、焰慧地、极难胜地、现前地、远行地、不动地、善慧地、法云地,与《十地经》所说的十地一样了。「上品般若」到处列举极喜等十地,净观(「乾慧」的异译)等十地——二类十地;「唐译三分本」,是与「初分本」相同的。「唐译二分本」,虽也偶有二类十地的叙列,或但说极喜等十地,次数不如「初分本」、「三分本」那么多。然在「中品般若」的古译本,没有二类十地的叙列,也没有极喜地等名字。龙树(Nāgārjuna)《大智度论》所依据的二万二千颂本,也没有说到。所以,这是「上品般若」集成时,《十地经》已成立流传,也就取极喜等十地,解说没有名目的十地。「中品般若」的「唐译二分本」、「三分本」,有二类十地与极喜等名字,是受了「上品般若」不等程度的影响。从此但见极喜等二类十地说,而实属于「十住」说的古义,却被忽略了!
「此中是何等十地?答曰:地有二种:一者但菩萨地,二者共地。共地者,所谓乾慧地乃至佛地。但菩萨地者,欢喜地、离垢地、有光地、增曜地、难胜地、现在地、深入地、不动地、善相地、法云地,此地相如十地经中广说」。
「当知(十地)如佛者,菩萨坐如是树下,入第十地,名为法云地。……十方诸佛庆其功勋,皆放眉间光,从菩萨顶入」。
龙树依「中品般若」造论,而解说十地,却是依据「上品般若」的,所以说「如十地经广说」。解说第十地时,指为「法云地」,并以《十地经》「法云地」的内容来解说。《般若经》的十地,龙树是确信为欢喜等十地的。总之,「下品般若」的菩萨行位,还在「十住」的成立过程中。「中品般若」成立「十地」行法,是「十住」说,但没有一一的叙列名字。到「上品般若」,以十地为极喜等十地,于是菩萨行位的般若古义,渐隐没而不明了!
「中品般若」叙述了没有名字的「十地」,又举乾慧地、性地、八人地、见地、薄地、离欲地、已作地、辟支佛地、菩萨地、佛地。称为「共地」的十地,是从阿毘达磨者叙述修证者而来的。《舍利弗阿毘昙论》与《人施设论》,立「种性人」。《论事》有「第八人」。见(谛)地、薄地、离欲地,是妙音(Ghoṣa)、迦旃延尼子(Kātyāyanīputra)所说过的。《毘尼母经》说到:白骨观地(白业观)、性地、八人地、见谛地、薄地、离欲地、已作地,及无师自觉、成就六度(菩萨)。后二者虽没有称为地,然与《般若经》的共十地相合。「乾慧地」,或译「净观地」(śukla-vidarśanā-bhūmi)《毘尼母经》作「白业观」、「白骨观」,是修不净观而得白骨净观。共十地是部派佛教的行位,而被组入《般若经》的。依《大智度论》,共十地可作二种解释:一、从「乾慧地」到「已作地」,是声闻;及辟支佛、菩萨、佛,就合于「上品般若」的声闻地、辟支佛地、菩萨地、如来地——四地说。二、从「乾慧地」到「已作地」,也可用来解说菩萨修行成佛的过程。依《般若经》文,共十地应以四地说为主,表示了菩萨的胜过二乘。如经上说:
1.「性法乃至辟支佛法;初地乃至十地;一切智、道种智、一切种智」。
2.「须陀洹法至罗汉法……十住……道法、萨云若。」
3.「种性诸法,阿罗汉法,辟支佛法;怛萨阿竭、菩萨法;十住事法;萨芸若慧及诸道慧」。
「唐译本」约二类十地说,(3.)「光赞本」近于「唐译本」。依「放光本」及「大品本」,「十地」或说「十住」,正与共十地中的「菩萨地」相当;所以共十地中的「菩萨地」,就是《般若经》中没有名字的十地(十住)。「中品般若」一再引用共十地,表示了菩萨的超过了二乘,也有含容二乘的意味。从菩萨的立场说:二乘的智与断,都是菩萨无生法忍的少分。那么从「八人地」到「辟支佛地」,是菩萨而共二乘的;辟支佛以上,是不共二乘的——七住以上的菩萨。「八人地」以前的「乾慧地」、「性地」,可依《智度论》的解说。一再引述共三乘的十地,表示大乘法是超胜二乘而又含容二乘的。也说明了,大乘般若的流通,面对传统的部派佛教,有加以贯摄的必要。
第二项 空性
空(空性,śūnyatā),可说是般若法门的特色。在般若法门的發扬中,或以为说空是究竟了义;或以为说空是不了义,而说空所显性,成为后期大乘的二大流。然在「原始般若」中,并没有说到「空」。到底在什么意义下,「空」在般若法门中重要起来,终于成为般若法门的主要特色。依「原始般若」来说:菩萨是人,般若波罗蜜是法,这二者(代表了我与法的一切)都「不可得」、「不可见」。在般若的修学中,「不应住」、「不应念」、「不行相」、「不分別」。为什么「不可得」……「不分別」?因为有所念、有所住、有所行相、有所分別,就与般若波罗蜜不相应,不能成就萨婆若。所以不相应、不能成就,只因为:「是法皆离自性,性相亦离」;「如是诸法无所有故」。「我法毕竟不生」。「离」、「无所有」、「不生」以外,《小品般若波罗蜜经》卷一(大正八.五四〇上)又说到:
「众生无性故,当知念亦无性;众生离故,念亦离;众生不可得故,念亦不可得」。
一切(我)法是这样的:「离」、「无所有」、「无性」、「不可得」、「无生」,「作是思惟观」察,那就「若色(等)无受则非色」;「色无生即非色」,能悟入「无生无灭,无二无別………即是无二法」。这就是「无生」与「不二」法门,也就是「法相」(dharmatā)、「诸法实相」。「以得诸法实相故得解脱;得解脱已,于诸法中无取无舍,乃至涅槃亦无取无舍」。般若与萨婆若,是这样的修学而达成的。
从下、中、上品般若看来,「原始般若」所说的「离」、「无性」、「无所有」、「无生」等,都是「空」义。如《小品般若波罗蜜经》卷六(大正八.五六二中)说:
「须菩提白佛言:世尊!是法随顺一切法。何以故?世尊!是法无障碍处,无障碍相如虚空。世尊!是法无生,一切法不可得故。世尊!是法无处,一切处不可得故」。
「尔时,欲色界诸天子白佛言:世尊!长老须菩提为随佛生,有所说法,皆为空故」。
「皆为空故」,「宋译本」作「皆悉空故」;「大品本」作「皆与空合」;「唐译本」作「一切皆与空相应故」。须菩提(Subhūti)说:法是无碍如虚空的,无生的,无处所的;而天子们称赞他,所说的都与「空」相契合。可见须菩提的无碍、无生、无处,都是表达「空」义的。又《小品般若波罗蜜经》卷九(大正八.五七七上——中)说:
「释提桓因语须菩提:如所说者,皆因于空而无所碍,譬如仰射虚空,箭去无碍」。
「(佛告)憍尸迦:须菩提所说,皆因于空。须菩提尚不能得般若波罗蜜,何况行般若波罗蜜者!尚不得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何况得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者!尚不得萨婆若,何况得萨婆若者!尚不得如,何况得如者!尚不得无生,何况得无生者!……憍尸迦!须菩提常乐远离,乐无所得行」。
「皆因于空」,是一切依空而说的意思。「空」是不得人与法,因与果,智与如,「空」是一切都无所得。这裡对须菩提的赞叹,正与经初赞须菩提,「无诤三昧最为第一」,前后呼应。须菩提说空,如《小品般若波罗蜜经》卷一(大正八.五四〇中)说:
「以空法住般若波罗蜜」。
依经下文说:不应住色等;不应住色等的常无常、苦乐、净不净、我无我、空不空。「空法」是不住一切法的,也不住空与不空的。这可见「空法」的内涵,不是与不空相对待的空,而是不住于一切(不住,也非不住)的。从上来所说,可见「空」是般若行,是脱落一切取相妄执,脱落一切名言戏论的假名,并非从肯定的立场,去说明一切皆空的理论。
在说明「下品般若」时,曾经指出:般若表示自证的内容,是称为「法相」(唐译「法性」)、「如」、「实际」(应该还有「法性」,唐译「法界」)的,而这就是涅槃。以「空」、「无相」、「无作」来表示涅槃,于是空义日渐發展起来。「离」(远离)、「灭」(寂静、寂灭)、「净」(无染)、「无所有」、「无生」,本来都是原始佛教固有的术语,用来表示涅槃的。「下品般若」将这些术语,与「空、无相、无作(无愿)」结合起来,如《小品般若波罗蜜经》卷七(大正八.五六六上)说:
「甚深相者,即是空义,即是无相、无作、无起(唐译或作「无造作」)、无生、无灭、无所有、无染、寂灭、远离、涅槃义」。
依「唐译本」,末后一句,是「种种增语,皆显涅槃为甚深义」:可见「空、无相」等,都是表显涅槃深义的。到了「中品般若」,更与「如」、「法性」、「实际」等相结合。如上面所引的《小品经》文,在「大品本」中,就是:「深奥处者,空是其义,无相、无作、无起、无生、无染、寂灭、离、如、法性、实际、涅槃」。「中品般若」进展到:「空、无相、无作」;「无生、无染、寂灭、离」;「如、法性、实际」——三类名字,作为同一的自证内容。《大般若波罗蜜多经》(二分)卷四六九(大正七.三七五中)说:
「诸空等智者,谓菩萨摩诃萨,内空乃至无性自性空智,及真如乃至不思议界智,是名诸空等智」。
空智与真如等智,合为同一类来说明,与所说深奥义的内容一致。这三类名字,「寂灭、远离」等,约离一切妄执,离一切戏论说。「如、法性」等,约没有变异性、差別性说;佛出世也好,不出世也好,「法」是那样「法尔常住」的。「空、无相」等,约三三昧所显發说,但并不是因观察而成为「空、无相、无作」的。在《般若经》中,由于这三类名义的统一,而表现为悟理、修行、得果的无二无別。
「空」、「无相」、「无作」,被看作表示涅槃的同义词,也可说是《杂阿含经》的深义。然在《般若经》,「空」的广泛应用,决不是「无相、无作」所可及的。为什么如此?理由可从原始的《阿含经》(部派佛教与大乘,都是继承这一法脉而流出的)中得到说明。「空、无相、无作」,或「无量、空、无相、无所有」,《阿含经》中被集成为一类,而「空」却早已受到尊重,如《杂阿含经》说:
2.「诸行如幻如炎,刹那时顷尽朽,不实来、实去。是故比丘于空诸行,……常恒住不变易法空,无我我所」。
3.「眼(等)生时无有来处,灭时无有去处。如是眼不实而生,生已尽灭,有业报而无作者,此阴灭已,异阴相续,除俗数法,……俗数法者,谓此有故彼有,此起故彼起,……是名第一义空法经」。
这是萨婆多部(Sarvāstivāda)所传的。2.是《抚掌喻经》,3.是《胜义空经》,是南传巴利圣典所没有的。萨婆多部是「三世实有论」者,但对于有为(诸行、缘起法)的如幻如燄,即生即灭,「来无所从,去无所至」的缘起法,是称之为「胜义空」、「空相应」的。虽有他自宗的解说,但到底表示了發扬空义,重视「空」的倾向。又《中阿含经》的《大空经》,依禅观的进修次第,成立「内空」、「外空」、「内外空」。《小空经》佛说:「我多行空」,大乘学者确认为:「菩萨行位,多修空住」的教证。《中阿含经》虽倾向于阿毘达磨式的分別抉择,然在佛法修证中,表现了「空」的优越性。在部派佛教中,上座部系(Sthavira)以外,案达罗派(Andhaka)立「空性是行蕴所摄」;以为涅槃空(无相、无愿)与「诸行空」(无我)为二,诸行空是行蕴所摄的。这是理解到经中所说的缘起空与涅槃空。缘起与涅槃寂灭,也就是「有为法」与「无为法」,佛是称之为甚深、最极甚深的。案达罗学派注意到行空与涅槃空,同有空义,而还不能發见内在的统一性。当时的方广部(Vetulyaka),说一切法空无。部派佛教界,是相当重视空义的。般若法门的传诵者,在「空、无相、无作」中,当然也特重「空」而予以發挥了!
「下品般若」,依各译本所共同的来说:「空」的广泛应用,是与表示涅槃深义的名字,联合应用,如「无生」、「空」、「寂灭」;「空」、「离」、「净」、「寂灭」;「空」、「无所依」;「离」、「空」。一方面,又单独应用,一再宣说「一切法空」;「皆因于空」。但所说的「一切法空」(或译为「诸法空」),在「下品般若」中,是总说一切法,与「一切法无生」、「一切法寂灭」、「一切法离相」一样,还不是「空」的一种別名。在「中品般若」、「上品般若」的长期發展中,由于「空」的广泛应用,渐成立「空」的不同名称,又把这些「空」组合起来。上面说过,在般若法门的开展中,有「七空」、「十四空」、「十六空」、「十八空」、「二十空」的种种组合。「七空」的名目,是有异说的,这裡先对列「十四空」、「十六空」、「十八空」、「二十空」于下:
说明种种空的成立与组合,首先要说明的是:由于般若法门的遍学一切,所以融摄了传统佛教的内容(给以新的解说)。据现在所知道的,《舍利弗阿毘昙论》已成立了「六空:内空、外空、内外空、空空、大空、第一义空」。六种空的名目与次第,与《般若经》的前六空,完全一致。《大毘婆沙论》引《施设论》,说十种空:「内空、外空、内外空、有为空、无为空、无边际空、本性空、无所行空、胜义空、空空」,与《般若经》的前十二空相同,只少了「大空」与「毕竟空」。所以「空」的组合,罗列了种种名目,其中十一空(十种空加「大空」),都是部派佛教,依据《阿含经》而成立的。《般若经》所有「空」的组合,是在部派佛教所说的种种空的基础上,加上般若家特有的「空」义。「唐译二分本」,立「散无散空」与「自共相空」。依「大品本」,是译为「散空」与「自相空」的。「散空」,依《杂阿含经》,佛为罗陀(Rādha)所说,于五蕴当「散坏消灭」而立的。《般若经》处处说「自相空故」;「十六空」作「相空」(可通于自相共相)。所以「散空」与「自相空」,是初期的本义。般若法门所特有的(没有见到是部派佛教所说),在「十四空」中,只是「毕竟空」、「自相空」、「一切法空」。「十六空」更加「无性空」与「无性自性空」;「十八空」更加「不可得空」与「自性空」。然「一切法空」与「不可得空」,都是泛说,可以看作《般若经》所立而有深义的,是「毕竟空」、「自相空」、「无性空」、「自性空」、「无性自性空」。不过「本性空」与「无始空」,尤其是「本性空」,虽依《阿含经》说而立,却是「中品般若」所重视的。
「本性空」(prakṛti-śūnyatā),「大品本」译为「性空」,是依《杂阿含经》,「诸行空……性自尔故」而立的。「本性空」,是说「空」是「本来常尔」的。《般若经》到处说「本性空故」,虽在「十四空」……「二十空」中,「本性空」只是「空」的一种,而其实,《般若经》的「空」,是以「本性空」为基础的。如〈摩诃衍品〉说:「眼、眼空……意、意空,非常非灭故。何以故?性自尔,是名内空。……无法有法空,非常非灭故。何以故?性自尔,是名无法有法空」。每一空都说「性自尔」,也就都是本来空的。与「本性空」相近的,有「自相空」与「自性空」。「自相空」(svalakṣaṇa-śūnyatā)或作「相空」;「自相」与「共相」,是阿毘达磨论者的主要论题。属于一法而不通于其他的,名「自相」,「自相」是一一法的特性(包括独特的状态与作用)。凭了「自相」,才确定有法的存在;如推求而没有「自相」,那就是假法了。如一般所说的「七十五法」,都是依「自相」的推究而成立的。《般若经》到处说「自相空故」;一一法的特相,只是因缘和合所成,并非实有「自相」的存在。「自相」不可得,也就不能依「相」而推定实法的存在了。「自性空」(svabhāva-śūnyatā),「大品本」作「有法空」。bhāva 是有,sva 是自,所以这是「自有」的。《大智度论》说:「诸法因缘和合生故有法,有法无故,名有法空」。「有法」——「自性」,一般人以为,从因缘和合而有的法,是自体存在的,所以这是「有」而又是「自有」的。《阿毘达磨大毘婆沙论》卷六(大正二七.二九下)说:
「如说自性,我、物、自体、相、分、本性亦尔」。
萨婆多部学者,对这些名字,是看作同义词的。所以「本性空」的「本性」,「自性空」的「自性」,「自相空」的「自相」,是有相同意义而可以通用的;这三种空也就有相通的意义。「自相」为一切阿毘达磨者,上座部(Sthavira)论师所重的;「自性」是萨婆多部所重的。「中品般若」在「本性空」的基石上,立「自相空」与「自性空」,显然有针对部派佛教的用意。尤其是「十四空」与「十六空」中,还没有「自性空」,「十八空」与「二十空」,才成立而加以应用,可推定「中品般若」成立以后,为了适应北方「自性有」的佛教,而作出新的适应。
「本性空」与「自相空」,「中品般若」有广泛的应用,此外还有「毕竟空」(atyanta-śūnyatā)与「无始空」(anavarāgra-śūnyatā),及「无性空」(abhāva-śūnyatā)与「无性自性空」(abhāva-svabhāva-śūnyatā)。「毕竟空」是《般若经》所常说的。〈四摄品〉一再说「毕竟空」与「无始空」——二空;〈叹净品〉说到「自性空」、「自相空」、「毕竟空」与「无始空」。「毕竟空」,是究竟的,彻底的空;菩萨安住空法中,是没有一些些非空的。「无始空」,唐译本作「无际空」。源于《阿含经》说:「众生无始以来,本际不可得」,没有生死的前际。没有最初的前际,也就没有最后的后际;没有前后际,也就没有中际,因而演化为「无际空」,表示「空」的超越时间相。「无性空」与「无性自性空」,「十六空」中已经有了。「无性」,「大品本」作「无法」;依梵语,是「非有」、「无有」的意思。「十八空」(及「二十空」)的末后三空,《摩诃般若波罗蜜经》卷五(大正八.二五〇下)说:
「何等为无法空?若法无,是亦空。……何等为有法空?有法名诸法和合中有自性相;是有法空。……何等为无法有法空?诸法中无法,诸法和合中有自性相;是无法、有法空」。
「唐译二分本」的解说,也与「大品本」一致。这样,「无法空」(唐译「无性空」),是说「非有」——无法是空的。「有法空」(唐译「自性空」),是说有自性法是空的。「无法有法空」(唐译「无性自性空」),是合说有法与无法,都是不可得的。与「内空」、「外空」外,別说「内外空」的意义一样。「唐译本」每说「一切法皆以无性而为自性」,暗示了「无性自性」的意义。然唐译的「以无性而为自性」,在「大品本」中,是译为:「一切法性无所有」;「信解诸法无所有性」;「诸法无所有」;「一切法性无所有」等。「唐译本」是随顺后代瑜伽者所说,如《辩中边论》说:「此无性空,非无自性,空以无性为自性故,名无性自性空」。这是遮遣我法的「损减执」,显示空性的不是没有。
「原始般若」只提出了「但有名字」,也就是「一切法但假施设」。从一切法的但名无实,悟入一切法不可得、无生、无二无別。这是重于体悟,而不是重于说明的。然「但名无实」,到底是阐明「空」的主要理由。在般若法门的發展中,「中品般若」有了较明确的解说,如说:「名字是因缘和合作法,但分別忆想假名说」。「皆和合故有,是亦不生不灭,但以世间名字故说。是名字,不在内,不在外,不在中间」。说明一切(如菩萨,般若,名字)但假施设,所以结劝说:「菩萨摩诃萨行般若波罗蜜,名假施设,受假施设,法假施设,如是应当学」!「唐译三分本」、「唐译二分本」,但立「名假」(如菩萨)、「法假」(如般若)。「唐译初分本」作「名假、法假、及教授假」,这是说「名假」、「法假」,都是方便善巧施设的。「大品本」作「法假」、「受假」、「名假」——三假。假施设,原语波罗聂提(prajñapti),也可译为假名。「大品本」立三假,是针对部派佛教的。「名假」,名字施设是假立的。「受假」,或译「取施设」(upādāna-prajñapti),如众生,如树木,都是复合体,没有实法,称为「假有」。这二类假施设,是一般部派佛教所能信受的(犊子系不承认「受假」)。法是色、心等——蕴、处、界所摄的法;在部派佛教中,这是寻求「自相」而成立的。或者说蕴、处、界都是「实法有」,如萨婆多部;或者说蕴是假的,处与界是实有的,如《俱舍论》;或者说处也是假的,唯有界是真实有的,如经部(Sūtravāda)。虽然说得不完全相同,而终归是有实法——法是实有的。现在般若法门说:一般所立的实法,也是假施设的,名为「法假」。到这,一切都是假施设的,都是假名而没有实性的,都是不可得空的。假施设的——假名,是与因缘和合及妄想执著相关联的。假施设,因缘和合而有,所以是无实的、无常的、无我我所的。一般人不能了解这是假施设的,所以迷著实有,取相妄执,试略引经说如下:
1.「诸法无所有,如是有;如是无所有,是事不知,名为无明」。
2.「虚妄忆想分別,和合名字等有,一切无常、破坏相、无法」。
3.「但诸法诸法共相因缘,润益增长,分別校计,是中无我无我所」。
4.「因缘起法,从妄想生,非实。……空无坚固,虚诳不实」。
5.「分別筹量破坏一切法,乃至微尘,是中不得坚实。以是义故,名般若波罗蜜」。
不知道一切法是但名无所有而妄执的,是无明,无明正是生死不息的,十二因缘的第一支。佛说:「是因缘法甚深!」因果缘起,不但可以依因缘而了解一切法,也可依因缘法而悟入本性空寂。《小品般若波罗蜜经》卷七,曾举譬喻来说明(大正八.五六七上——中)说:
「须菩提于意云何?如然灯时,为初焰烧炷,为后焰烧?世尊!非初焰烧,亦不离初焰;非后焰烧,亦不离后焰。须菩提于意云何?是炷燃不?世尊!是炷实燃」。
火焰烧炷的譬喻,表示了世出世间的,一切前后关联的因果现象,那一法也不是,却也没有离去那一法。在因缘和合的「不即不离」的情况下,一切世出世法,都这样的成立。不是那一法所能成,所以是没有实性的。又如说:「无缘则无业,无缘思不生;有缘则有业,有缘则思生。若心行于见闻觉知法中,有心受垢(杂染),有心受净」。《阿含经》以来的业报,染净因果,都但名无实而这样成立的。《摩诃般若波罗蜜经》卷二〇(大正八.三六四中——下)说:
「痴(即无明)空不可尽故,……老死忧悲苦恼空不可尽故,菩萨般若波罗蜜应生。……如是十二因缘,是独菩萨法,能除诸边颠倒,坐道场时,应如是观,当得一切种智。………菩萨摩诃萨观十二因缘时,不见法无因缘生,不见法常不灭,不见法有我……,不见法无常,不见法苦,不见法无我,不见法寂灭非寂灭。……如是须菩提!一切法不可得故,是为应般若波罗蜜行」。
菩萨观因缘是空的,不可得的,能除二边颠倒的中道。「空相应缘起法」,在般若法门中,显然的使缘起甚深与寂灭涅槃更甚深统一起来,但「般若法门」是重于第一义谛的。后来龙树(Nāgārjuna)的《中观论》,以此为根本论题,依《阿含经》,依缘起的中道说法,给以严密的思(惟抉)择,成为通贯三乘,大乘佛教的主流之一。
一切法本性是空的,一切法与空的关系,如《摩诃般若波罗蜜经》说:
1.「空中无色,无受、想、行、识。离色亦无空,离受、想、行、识亦无空。色即是空,空即是色;受、想、行、识即是空,空即是(受想行)识。……诸法实性,无生无灭,无垢无净故」。
2.「色空中无有色,受、想、行、识空中无有(受、想、行)识。舍利弗!色空故无恼坏相,……识空故无觉相。何以故?舍利弗!色不异空,空不异色;色即是空,空即是色;受、想、行、识亦如是。舍利弗!是诸法空相,不生不灭,不垢不净,不增不减。是空法非过去、非未来、非现在。是故空中无色,无受、想、行、识,……无佛亦无佛道」。
这二段经文,大同小异,《般若经》是从观五阴(蕴)——色、受、想、行、识起,次第广观一切法的。以「色」为例,「空」中是没有色的。如色是恼坏相(或作「变碍相」),色空所以没有恼坏相。色与空的关系,被说为「不异」(不离)、「即是」。色不是离空的,空也不离色;进一层说,色就是空,空也就是色。一般解说为「即色即空」的圆融论,其实这是为了说明色与空的关系,从色空而悟入「空相」(「空性」、「实性」)。「空相」是不生不灭,不垢不净,不增不减的,所以「空相」中是没有色,甚至佛与佛道也不可得。「唐译二分本」作:「色自性空,不由空故,色空非色。色不离空,空不离色;色即是空,空即是色」等。「色自性空,不由空故」,是「本性空」,不是因为空的观察而成为空的。「色空非色」,是般若的要义所在。色是空的,色空就不是色,与「色无受则非色」、「色无生即非色」的意义一样。所以经文的意义是:色是性空的,「空」不是离色以外別有空,而是色的当体是空;空是色的本性,所以「空」是不离色而即色的。从一般分別了知的色等法,悟入色等本性空,「空」是没有色等虚妄相的;一切法空相,无二无別,无著无碍。般若是引入绝对无戏论的自证,不是玄学式的圆融论。
「色即是空,色空非色」,以这两句为例来说,「色」是一切法,「空」与「无相、无作、无生、远离、寂灭」等,都是表显涅槃的。然佛的自证内容,是不能以名字来说,以心心所来了知的。为了化度众生,不能不说,说了就落于世俗相对的「二」法,如对生死说涅槃,对有为说无为,对虚妄说真实,对有所得说无所得。佛是这样说的,佛弟子也这样的传诵结集下来,为后代法相分別所依据。然佛的自证内容,也就是要弟子证得的,不是言说那样的(「二」)。般若法门著眼于自证,指出佛所说的,一切但是名字的方便施设(假)。立二谛来说明,「世谛故说,非最第一义,最第一义过一切语言论议音声」;二谛表示了佛说法的方便——古人称为「教二谛」。从文字言说来说,「色」与「空」都是名字,都是「二」。但佛说「空」,是从色(自)相不可得,而引向超越名相的,所以「空亦不可得」。「远离有为性相,令得无为性相,无为性相即是空。……菩萨远离一切法相,用是空故一切法空」。「空」是表示超脱名相的,所以没有空相,离一切法相(想)的。如取空相,就落于对待的「二」,不合佛说的意趣了。从色相不可得而说色空,空不是与色相对的(也不是与色相融的),而是「色空非色」而无二无別的。经中一再指明,从相对而引向不二的平等,如《摩诃般若波罗蜜经》说:
1.「是有为性、无为性,是二法不合不散,无色无形无对,一相,所谓无相。佛亦以世谛故说,非以第一义。……是诸有为法、无为法平等相,即是第一义」。
2.「诸有二者,是有所得;无有二者,是无所得。……不从有所得中无所得,不从无所得中无所得。须菩提!有所得无所得平等,是名无所得」。
从相对而引向超越绝对,离名相分別而自证,就是「无二」、「平等」、「一相」,这是不可施设而但可自证的(其实,自证——能证、所证、证者,也是不可施设的)。这就是佛说「涅槃」、「菩提」、「无为」、「空」的意义,所以说:「是名第一义,亦名性空,亦名诸佛道」;「毕竟空即是涅槃」。以种种方便,勘破「但名无实」、「虚妄忆想」,而契入绝对超越的境地,是《般若经》义,也是「空」的意义所在。
般若空义,發展于北方萨婆多部的教区,所以在世俗的方便施设中,也就与萨婆多部的法义,有了某种程度的结合,如《小品般若波罗蜜经》卷七(大正八.五六七中)说:
「须菩提于意云何?若心已灭,是心更生不?不也,世尊」!
「须菩提于意云何?若心生,是灭相不?世尊!是灭相」。
「须菩提于意云何?是灭相法当灭不?不也,世尊」!
「须菩提于意云何?亦如是住、如如住不?世尊!亦如是住、如如住」。
「须菩提!若如是住、如如住者,即是常耶?不也,世尊」!
前心与后心,是不能(同时)俱有的,怎么能前后的善根增长,圆成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呢?佛举如灯烧炷的譬喻,以不即不离的因缘义来说明。然后引起了这一段问答:心已灭了,是不能再生起的。心生起了,就是灭相,生是刹那顷尽灭的。灭相法,却是不灭的。灭相是不灭的,所以问,那就「真如」那样的住吗?是「真如」那样的住,却不是常住的。这一「生灭」说,与萨婆多部的三世实有说相合。「三世诸法,……体实恒有,无增无减;但依作用,说有说无」。「如是诸法经三世位,虽得三(过去、未来、现在)名而体无別」。有为法是实有自性的,灭入过去,只是与灭相相应,而不是没有了。所以虽有三世的差別,而法体实在是没有別异的。那不是「真如」那样吗?确乎是「真如」那样的,无来无去,无增无减,却不是「真如」那样的常住。依萨婆多部,有自体而存在于时间中的,只能称为「恒」,不能说是常住的。《般若经》所说的生灭,与萨婆多部相合。「如」是没有变异的意思,部派佛教的解说,不完全一致,所以《智度论》有「下如」、「中如」、「上如」的解说。又说:「如诸法未生时,生时亦如是;生已过去,现在亦如是。诸法三世平等,是名为如」。三世有,体性没有別异,也可说是「如」。体性无別的三世有法,法法无自性空,就是「上如」。般若与萨婆多思想的结合,实有说与性空说的统一,是般若法门發展于北方的适应。后代的龙树、月称(Candrakīrti)——中观者,在世俗边,都随顺萨婆多部,正是继承这一学风而来。
「虚空」譬喻,「下品般若」已大大的应用;或但用虚空喻,或与幻所化人、影、机关木人等同用。「中品般若」集合为十喻:「如幻、如焰、如水中月、如虚空、如响、如揵闼婆城、如梦、如影、如镜中像、如化」。在「唐译本」中,「虚空」被改为「空华」。因为瑜伽学者,以空华比喻遍计所执性,虚空譬喻圆成实性,十喻是幻、化等为一类,所以不能说如虚空,而修正为空华了。然《般若经》古义,没有这样的严格区別。以虚空比喻说法的无碍;比喻无众生可度而度众生;比喻般若的「随事能作而无分別」;虚空是与幻所化人、影等为同类的。现在所要说的,是「虚空」对一切法「空」所给予的影响。虚空(ākāśa)、空(śūnya, śūnyatā),梵语是完全不同的;但在意象上,有引發一切法空说的可能。依萨婆多部:「极微」(paramāṇu)是最细色,小到不能小的物质单位,再细就要近于空虚了,所以称为隣虚尘。「空界」(ākāśa-dhātu)是「隣碍色」,物质与物质间的空隙形态,「如墙壁间空,……往来处空,指间等空」。此外,立「虚空」无为,如《阿毘达磨大毘婆沙论》卷七五(大正二七.三八八中——下)说:
「虚空非色……无见……无对……无漏……无为。……若无虚空,一切有物应无容处。……若无虚空,应一切处皆有障碍」。
色(物质)是质碍的,有往来聚散的。色极微,虽说是无质碍的,却是积集而成为质碍的因素。空界是邻近质碍而显现的,色的特性——质碍,可说微乎其微。虚空无为,是无障碍相,不生不灭的。这是从空界,进一步而论究到无障碍相的绝对空间。不属于物质,而为物质存在活动的依处,所以说:「虚空无障无碍,色于中行。」《般若经》所说的虚空,也是无为的;虚空的无碍,是比喻的重点之一,如说:「是法无障碍处,无障碍相如虚空」;「虚空波罗蜜是般若波罗蜜,诸法无障碍故」。一切法空(无相、般若、涅槃、无上菩提、如、法性等)的无碍相,不正是虚空那样的无碍吗?虚空无为是非色、无见、无对,「中品般若」每说:「无色、无形(即「无见」)、无对,一相所谓无相」,也与虚空无为相近。这不是说般若空义等于虚空无为,而是说从虚空无为的譬喻中,体会出一切法空相。虚空无为没有作用,却为物质的存在活动作依处;同样的,「空」是不可施设的,而一切色、心——因缘生法,都依空而有可能。《中论》说:「以有空义故,一切法得成」,是以有虚空而色法得成的进一步的体会。
第三项 法性、陀罗尼、佛
「法」(dharma),是代表佛的自证,也是佛弟子所趣向修证的,所以是「归依处」。《般若经》说:佛所以默然而想不说法;佛所依止与恭敬供养的,都是法,也就是般若。形容法的,是「法相」(唐译「法性」)、「法性」(唐译「法界」)、法「如」相等,这都是《阿含经》以来所说的。「下品般若」,分別的说「法相」、「如」、「法界」、「实际」,是佛与弟子所依、所住、所证的,「非佛作亦非余人作」的常法。然在说明上,倾向于所住、所证的理法,渐渐的名词化。「中品般若」以来,「如、法性、实际」,被组集为一类。「唐译三分本」,组集十名为一组:「真如、法界、法性、不虚妄性、不变异性、平等性、离生性、法定、法住、实际」;「唐译二分本」(及「初分本」),更增「虚空界、不思议界」,共十二名。同一内容而有这么多名字,当然随著名字而各有不同的意义。「中品般若」(「前分」)劝学般若波罗蜜,「大品本」列举了「诸法如、法性、实际」——三名,与「放光本」、「光赞本」一致。将「下品般若」所散说的,集在一起,实为《般若经》最初的集合。即使是「唐译初分本」,保留这一组集形式的,也不在少数。如〈法施品〉中,「不应以二相观」,说到「法」、「如」、「实际」;〈方便品〉说「知一切法略广相」,说到「如」、「法性」、「实际」,「不合不散」;〈三慧品〉说:「诸法如、法性、实际,皆入般若波罗蜜中」;〈四摄品〉说:「如、法性、实际不可转故」,这都是「中品」、「上品」各译本所一致的。〈等学品〉说「一切法如、法性、实际、常住故」,不但「放光本」,「唐译初分本」也是一致的;但「唐译二分本」与「三分本」,却改成十二异名了。这可以证明,「大品本」等首列「如、法性、实际」,是初期组合的原形,以后就更广的组集起来。依「大品本」,「法相」(唐译「法性」)、「法住」、「法位」(唐译「法定」)、「不思议性」(界),集合为一类的,也已到处可见。但集成十名或十二名,实为「中品般若」集成以后的再组合。
「如」、「法性」等,是「空」、「无相」、「无生」、「胜义」、「涅槃」的异名,表显佛的自证内容,但在说明上,有所证理法的倾向(涅槃是果法,空与观行有关)。《般若经》著眼于佛及弟子的自证,所以某些问题,言说与思惟所不容易理解的,就以佛及阿罗汉的自证来解答。以「法性」等为证量,在「唐译本」中(以「二分本」为例),充分的表达出来,如说:
1.「以法住性为定量故」。
2.「诸法法性而为定量」。
3.「皆以真如为定量故」。
4.「但以实际为量故」。
「唐译五分本」也说:「以真法性为定量故」。量(pramāṇa)是准确的知识;定量是正确的、决定无疑的准量,值得信任的。《般若经》所说,非一般所能信解,那是因为圣者自证所表示的,不是一般世俗知识所能够理解!但依圣者自证真如、法性而说,是决定可信的!
「下品般若」适应世俗的明呪(vidyā)信仰,以明呪来比喻般若。称赞持诵般若能得现身与后世的功德,引导善男子、善女人来修学般若。与明呪有类似意义的陀罗尼(dhāraṇī),出现于「中品般若」。「中品般若」说到「五百陀罗尼门」,可以想见当时的佛教界,陀罗尼法门是相当盛行的。陀罗尼是「摄持」的意思,古人每译为「总持」。陀罗尼法门的特色,如《摩诃般若波罗蜜经》卷一七(大正八.三四三下)说:
「闻佛说法,不疑不悔,闻已受持,终不忘失。何以故?得陀罗尼故。须菩提言:世尊!得何等陀罗尼?……佛告须菩提:菩萨得闻持等陀罗尼故,佛说诸经,不忘不失,不疑不悔」。
1.「从诸佛闻法,舍身受身,乃至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终不忘失,是菩萨常得诸陀罗尼」。
2.「是菩萨闻持诵利,心观了达,了达故得陀罗尼;得陀罗尼故,能起无碍智;起无碍智故,所生处乃至萨婆若,终不忘失」。
3.「学是陀罗尼,诸菩萨得一切乐说辩才」。
4.「陀罗尼门,……得强识念,得惭愧,得坚固心,得经旨趣,得智慧,得乐说无碍」。
印度人不重书写,却重于背诵,一向养成坚强的记忆力。大乘佛经流行,数量越来越多,部帙也越来越大,诵持不失的忆念力,也就越来越重要了。依《般若经》说,陀罗尼不只是诵持文字,也要「心观了达」,「得经旨趣」。义理通达了,记忆力会更坚固持久。诵习多了,也会贯通义理,所以能辩说无碍。在陀罗尼中,最根本的是四十二字门,成为大乘的重要法门。诵持一切佛法,都依文字语言而施设,所以四十二字义,有了根本的、重要的地位,如《大智度论》卷四八(大正二五.四〇八中)说:
「诸陀罗尼法,皆从分別字语生,四十二字是一切字根本。因字有语,因语有名,因名有义。菩萨若闻字,因字乃至能了其义」。
四十二字,「初阿(a)后荼(ḍha),中有四十」。「字」是字母(也叫「文」),印度的文字——名句文,是依音声而施设的。从發音的字母而有语言,所以说「因字有语」。字母与字母的缀合,成为名,名就有了意义。名与名相结合,就成为句了。依《大智度论》,四十二字是拼音的字母。《四分律》卷一一(大正二二.六三九上)说:
「字义者,二人共诵,不前不后,阿罗波遮那」。
「阿罗波遮那」,正是四十二字的前五字。律制比丘与没有受戒的人,是不许同时發声诵经的,因而说到同诵的,有「句义非句义,句味非句味,字义非字义」。这就是句、名(味)、文(字)——三类,可见这确是古代字母的一种。现在的印度,没有四十二字母的拼音文字,然可以决定的,这是古代南印度的一类方言。《大智度论》说:「若闻荼(ḍa)字,即知诸法无热相。南天竺荼阇他,秦言不热」。「若闻他(ṭha)字,即知诸法无住处。南天竺他那,秦言处」;「若闻拏(ṇa)字,即知一切法及众生,不来不去,不坐不卧,不立不起,众生空法空故。南天竺拏,秦言不」。对字义的解说,引用南天竺音来解说,可见《般若经》的四十二字门,所有的解说,是与南印度方言有关的。《华严经.入法界品》,遍友(Viśvāmitra)童子唱四十二字母,以「四十二般若波罗蜜门为首,入无量无数般若波罗蜜门」。称四十二字为般若波罗蜜门,显然受到了「中品般若」字门陀罗尼的影响。咒术出名的达罗毘荼(Dramiḍapaṭṭana,晋译为「呪药」),有一位弥伽(Megha)医师,说「轮字庄严光经」,「成就所言不虚法门,分別了知……一切语言」,是一位精通文字、算数,医、卜、星、相的大士。〈入法界品〉是南方集出的,说到了四十二字,与文字语言法门。《四分律》为法藏部(Dharmaguptaka)律,法藏部出于分別说部(Vibhajyavāda)。法藏部的早期教区,在今孟买(Bombay)以北的 Sopārā,及北面的 Koṅkaṇ 地方。法藏部的教区在(西)南方,也传说这一字母。所以四十二字母,起于南方,而被引用于「中品般若」,是极可能的。
四十二字(母),是一切字的根本。字母是依人类的發音而成立的。最初是喉音——「阿」,再经颚、颊、舌、齿、唇,而有种种语音。可说一切语音,一切字母,是依「阿」为根源的,是从「阿」而分流出来的。喉音的「阿」,还没有什么意义;什么意义也不是,所以被看作否定的——「无」、「不」。般若法门,认为一切但是假名施设,而假名是不能离开文字的。一切文字的本源——「阿」,象征著什么也不是,超越文字的绝对——「无生」、「无二」、「无相」、「空」。一切文字名句,都不离「阿」,也就不离「无」、「不」。所以般若引用四十二字母,不但可以通晓一切文字,而重要在从一切文字,而通达超越名言的自证。如「荼」是热的意义,听到了「荼」,就了悟是「不热」的。这样,什么都趣向于「空」,不离于「如」。所以经上说:「善学四十二字已,能善说字法;善说字法已,善说无字法」。《般若经》的字门陀罗尼,「若闻、若受、若诵、若读、若持、若为他说,如是知当得二十功德」。二十功德中,「得强识念」,「乐说无碍」,更能善巧的分別了知一切法门。字门的功德,没有说到消灾障等神咒的效用。虽然由于四十二字是一切文字根本,为后来一切明呪所依据,但《般若经》义,还只是用为通达实相的方便。
佛,在经典的形式中,是法会的法主。在大乘经的内容中,佛是菩萨修行的究极理想。部派佛教与大乘佛教,都有不同的佛陀观,《般若经》所显示的佛,是怎样的?「下品般若」说到他方佛土,特別提到阿閦佛(Akṣobhya)土的宝相(Ratnaketu)、香象(Gandhahastin)菩萨,大众见到了阿閦佛土与众会的清净。现在有十方佛,是《般若经》所确认的。「下品般若」说:「以佛神力,得见千佛」;「中品般若」作十方「各千佛现」。虽多少不同,而都表示了「佛佛道同」。在《般若经》中,佛是印度释迦佛那样的,是人间父母所生身,经出家修行而成佛的。如《小品般若波罗蜜经》卷二(大正八.五四二中——下)说:
「如来因是身,得萨婆若智,成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是身,萨婆若所依止故,我灭度后,舍利得供养」。
佛灭度以后,造塔供养佛的舍利,是部派佛教的事实。舍利是父母所生的遗体;这一身体,曾经是萨婆若——一切智所依止,依身体而得萨婆若,成佛,所以遗体也受到人们的恭敬供养。这表示了,佛是依父母所生身而成就的;究竟成佛的,就是这样的人身。念佛法门,「中品般若」说:「无忆故,是为念佛」;「无所念,是为念佛」,那是从现观第一义说。如约世俗假名说,以五阴为佛;以三十二相、金色身、丈光、八十随形好——色身为佛;以戒品、定品、慧品、解脱品、解脱知见品——五分法身为佛;以十力、四无所畏、四无碍智、十八不共法、大慈大悲——功德法身为佛;以因缘法(见缘起即见法,见法即见佛)为佛。依名字施设,世间所称为佛的,与上座部系(Sthavira),现实人间的佛,并没有不同。经中说到成佛前,「处胎成就,家成就,所生成就,姓成就,眷属成就,出生成就,出家成就,庄严佛树成就」,也与释尊的从处胎到成佛一致。在〈道行品〉中,「汉译本」是「月十五日说戒时」,是(佛为)僧伽(上首)的佛教。「秦译本」称赞阿罗汉功德,「唯除阿难」,表示为释尊住世的时代。參与问答的,须菩提(Subhūti)等阿罗汉外,是释提桓因(Śakro devānām indraḥ)、诸天与弥勒(Maitreya),都是四阿含中的圣者。《摩诃般若波罗蜜经》卷一(大正八.二一七中、二一七下——二一八上)说:
「尔时,世尊自敷师子座,结跏趺坐,直身系念在前,入三昧王三昧,一切三昧悉入其中。是时,世尊从三昧安详而起」。
「尔时,世尊在师子座上坐,于三千大千国土中,其德特尊,光明色像,威德巍巍,遍至十方如恒河沙等诸佛国土。譬如须弥山王,光色殊特,众山无能及者。尔时,世尊以常身示此三千大千国土一切众生」。
「中品般若」的佛,似乎殊胜得多,然释尊敷坐,入三昧,又出三昧,与释尊平常的生活相合。然后放光、动地,现种种神通。那时的释尊,「于大千国土中,其德特尊」。天台家称之为「胜应身」、「尊特身」。一佛所化的国土,是一三千大千世界。于大千界中其德特尊,是以娑婆世界的释迦佛(化三千国土)为本的。所以使大千国土一切众生见到的,还是释尊的「常身」——佛教界共传的,三十二相、丈光相的丈六金身。神通所示现的,无论是怎样的难以思议,终究不离释迦的常身。《般若经》重于现证,佛是寂灭、无相而不可思议的;然从世俗施设说,还是现实人间的佛。
第七节 金刚般若波罗蜜经
《金刚般若》,汉译的先后共有六本。这裡,依鸠摩罗什(Kumārajīva)所译的《金刚般若波罗蜜经》为主,因为是现存最早的译本。《初期大乘佛教之成立过程》,推定《金刚般若》为「原始大乘经」。《金刚般若》的成立,是相当早的,但不可能那样的早。般若法门的主流,无疑的是《大般若波罗蜜多经》的前五分。如上面所说的,般若从「原始般若」,而演进为「下品般若」、「中品般若」、「上品般若」;这不但是般若法门的开展过程,也可以表示初期大乘的發展情形。从这一观点来说,《金刚般若》中,足以代表早期的,有一、以佛的入城、乞食、饭食、敷座而坐为序起,与「下品般若」的「汉译本」,「月十五日说戒时」一样,充分表示了佛在人间的平常生活。二、《金刚般若》著重在「无相」(离相)法门,如说「凡所有相,皆是虚妄,若见诸相非相,则见如来」、「无复我相、人相、众生相、寿者相,无法相,亦无非法相」、「离一切诸相,则名诸佛」、「于一切相,应如是知,如是见,如是信解,不生法相」、「不取于相,如如不动」。「无相」,与「原始般若」的「无受三昧」、「是三昧不可以相得」(「唐译五分本」)称之为「离相门」一样。般若与「空」,本没有必然的关系,「空」是在般若發展中重要起来的。《金刚般若》说「无相」而没有说「空」,可说保持了「原始般若」的古风。三、《金刚般若》的菩萨行,著重在「无我」,如说「若菩萨有我相、人相、众生相、寿者相,即非菩萨」、「其有众生,得闻是经,信解受持,是人则为第一希有!何以故?此人无我相、人相、众生相、寿者相」、「实无有法名为菩萨,是故佛说一切法无我、无人、无众生、无寿者」、「若菩萨通达无我法者,如来说名真是菩萨」、「若复有人知一切法无我,得成于忍,此菩萨胜前菩萨所得功德」。在习惯于大乘我法二空,小乘我空的学者,对于菩萨行而著重「无我」,可能会感到相当的难解。《中论》的〈观法品〉,由无我我所,悟入「寂灭无戏论」,如说:「灭我我所著故,得一切法空无我慧,名为入」。印度古传的般若法门,是以「无我」悟入实相的。「原始般若」并举菩萨与般若,阐明菩萨与般若的不可得。菩萨(我)与般若(法)的不可得(空),原理是完全一样的。《金刚般若》著重「无我」,也说「无法相,亦无非法相」,不是但说「无我」的。般若渊源于传统佛教的深观,《金刚般若》保持了「原始般若」的特色。不过依其他方面来考察,《金刚般若》与「中品般若」的成立,大约是同一时代。所以《金刚般若》的特重「无我」,可能是为了适应诱导多说无我的传统佛教。
《金刚般若》有早期的成分,但决不是早期集成的。赞叹持经——听闻、受持、书写、读、诵、为他人说的功德,一层层的校量,与「下品般若」相近。但《金刚般若》说佛有五眼,菩萨庄严国土,都出于「中品般若」。全经分为二大段,也与「中品般若」的两次嘱累一样。尤其是《金刚般若》说:「譬如有人身如须弥山王,于意云何?是身为大不」;「譬如人身长大」。「大身」,出于「中品般若」的序分:「于三千大千国土中,其德特尊,光明色像,威德巍巍。………譬如须弥山王,光色殊特,众山无能及者」。《金刚般若》的「大身」,与菩萨的「受记」、「庄严国土」,及「受记」、「度众生」、「庄严国土」为一类,应该是菩萨的「大身」。一般所说的法身大士,有证得法性所起的大身。「下品般若」所说的不退菩萨相貌,是修得不退的人间身。仅有得「心清净、身清净」,没有「凡夫身中八万户虫」,是无漏身,也不是大身。般若的原义,菩萨行重于自利行。「中品般若」的不退菩萨,得「报得波罗蜜」、「报得五神通」,「成就众生」,「庄严国土」,重于利他行。《金刚般若》著重菩萨的「受记」、「度众生」、「庄严国土」,与「中品般若」(不退菩萨以上)的重利他行相合。还有,「原始般若」以来,著重自证的内容,「以法性为定量」,是一般所不能信解,不免要惊怖疑畏的。「中品般若」所以到处以二谛来解说;一切教说,不是第一义,第一义是不可施设的,一切但是世俗施设的假名。《金刚般若》说:「所言一切法者,即非一切法,是故名一切法」。这样形式的三句,《金刚般若》多有这样的语句。第一句举法——所听闻的,所见到的,所修学的,所成就的;第二句约第一义说「即非」;第三句是世俗的假名。《金刚般若》的三句,相信是「中品般若」的二谛说,经简练而成为公式化的。从这些看来,《金刚般若》的成立,最早也是「中品般若」集成的时代。
从「原始般若」到「上品般若」,有一贯的重心,那就是著重菩萨行,菩萨行以般若波罗蜜为主。由于菩萨的遍学一切道,所以从般若而六波罗蜜,而万行同归。菩萨是如实知一切法的,所以从阴而入、界、谛、缘起,有为无为法;从菩萨行而共世间行,共二乘行;从菩萨忍而三乘果智。《金刚般若》是为「發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心」者说(或译作「發趣菩萨乘者」),也是菩萨行,但重在大菩萨行,更著重在佛的体认。如说:「若见诸相非相,则见如来」;「离一切诸相,则名诸佛」——佛是离一切相的。「不可以身相见如来」;「不可以三十二相得见如来」;「如来不应以具足色身见」;「如来不应以具足诸相见」;「不应以三十二相观如来」;「若以色见我,以音声求我,是人行邪道,不能见如来」——佛是不能于色声相中见的。「如来者,无所从来,亦无所去」——佛是不能从威仪中见的。佛是说法者,其实是「无有定法如来可说」;「如来无所说」;「若人言:如来有所说法,即为谤佛」。佛是度众生者,其实「实无众生如来度者」。如来有五眼,能知一切众生心,而其实「诸心皆为非心,是名为心」。《金刚般若》著重在如来,这是教化众生的,也是菩萨所趣向的。舍利造塔供养,是对佛的信敬怀念;以舍利塔象征佛,是传统佛教的一般事实。从「下品」到「上品般若」,是重「法」的,所以比较起来,宁可取《般若经》而不取舍利塔。《金刚般若》却说「随说是经乃至四句偈等,当知此处,一切世间天人阿修罗皆应供养,如佛塔庙」、「在在处处若有此经,一切世间天人阿修罗所应供养,当知此处则为是塔,皆应恭敬作礼围绕,以诸华香而散其处」。《金刚般若》以为经典与佛塔一样,是重法而又重佛(塔)的一流(与《法华经》相同)。在部派佛教中,法藏部(Dharmagupta)说:「以无相三摩地,于涅槃起寂静作意,入正性离生」;「于窣堵波兴供养业,获广大果」。《金刚般若》的特性,与法藏部是非常接近的。
校注
般若波罗蜜,新译作般若波罗蜜多。译义为「智度」、「明度」、「慧度」、「慧到彼岸」。波罗蜜旧译为「度」,古译作「度无极」。 依《出三藏记集》卷二(大正五五.六中)。 道安〈道行经序〉,见《出三藏记集》卷七(大正五五.四七中)。 凉州方面,竺法护在晋太康七年(西元二八六),也译出了与《放光经》同本的《光赞经》。 《出三藏记集》卷七(大正五五.四七中)。 《出三藏记集》卷八(大正五五.五五中)。 《出三藏记集》卷二(大正五五.一〇下)。 《大智度论》卷七九(大正二五.六二〇上)。 吉藏《金刚般若疏》卷一(大正三三.八六中)。 智𫖮《金刚般若经疏》(大正三三.七六上)。 吉藏《金刚般若疏》卷一(大正三三.八六下)。 圆测《解深密经疏》卷五(续三四.四一二上(卍新续二十一.二九一下))。 《出三藏记集》卷二(大正五五.六中)。 《出三藏记集》卷七(大正五五.四七中——下)。 《出三藏记集》卷二(大正五五.七上)。 參阅梶芳光运《原始般若经之研究》(六二——七六)。 《开元释教录》卷四(大正五五.五一一上)。 隋《众经目录》卷一(大正五五.一一九中)。 梶芳光运《原始般若经之研究》(八三——八七)。 见梶芳光运《原始般若经之研究》(九九——一〇〇)。 各种本子,都不能完全相合,但可以从主要的不同来比对。 《至元法宝勘同总录》卷一(缩刷藏结.四五)。 《至元法宝勘同总录》卷一(缩刷藏结.四五)。 同上。 《贞元新定释教目录》卷二〇(大正五五.九一〇中)。 《至元法宝勘同总录》卷一(缩刷藏结.四五)。 见梶芳光运《原始般若经之研究》(一二七——一二八)。 《望月佛教大辞典》(一三四七中——下)。 《出三藏记集》卷四(大正五五.三二上)。 隋《众经目录》卷一(大正五五.一一五中)。 《历代三宝纪》卷四(大正四九.五四上)。 《历代三宝纪》卷一〇(大正四九.九三下)。 《开元释教录》卷一一(大正五五.五八三中——下)。 《大唐内典录》卷五(大正五五.二七四上)。 「天王问般若」的实际情形,古人不明白,所以异说很多。如吉藏的《金刚般若疏》,以为「天王问般若大本不来」,而说「须真天子问般若」等三部,「并出其中」(大正三三.八六中——下)。而在《大品经游意》中,更加《文殊师利问般若》、《思益梵志问般若》,共为五部(大正三三.六八上)。 此依《大正藏》说。然《开元释教录》以前,没有二人共译的记录。自《历代三宝纪》以来,却有《大乘宝云经》八卷,是陈须菩提(Subhūti)所译,但已经佚失。 依《大周刊定众经目录》卷四,作「大周长寿二年(西元六九三),三藏梵摩于佛授记寺译」(大正五五.三九六中)。 《宝雨经》卷一(大正一六.二八四中)。 佛为净光天女授记,未来在南天竺作女王事,出《大方等大云经》(又名《无想经》)卷六(大正一二.一一〇七上——中)。 从《宝云经》卷一到卷六中(大正一六.二三五下)止。 《胜天王般若波罗蜜经》卷三(大正八.七〇〇下——七〇二下)。 《胜天王般若波罗蜜经》卷三(大正八.七〇〇下)。《无上依经》卷上(大正一六.四六九中)。 《胜天王般若波罗蜜经》卷三(大正八.七〇二下——七〇五中)。 梶芳光运《原始般若经之研究》(一七五——一七九)。 《贞元新定释教录》卷一五(大正五五.八八〇上)。 《最上根本大乐金刚不空三昧大教王经》卷三(大正八.七九七下)。 《大般若波罗蜜多经》卷五七八(大正七.九九〇中)。 梶芳光运《原始般若经之研究》(一八二——一八三)。 隋《众经目录》卷二(大正五五.一二三中)。 《摩诃般若波罗蜜经》卷一(大正八.二二三上)。 《摩诃般若波罗蜜经》卷九(大正八.二八六中)。 隋《众经目录》卷二(大正五五.一二六中)。 《仁王护国般若波罗蜜多经》卷下(大正八.八四三下——八四四上)。 《了义般若波罗蜜多经》(大正八.八四五中——下)。 《开觉自性般若波罗蜜多经》卷一(大正八.八五四下)。 《开觉自性般若波罗蜜多经》卷一(大正八.八五五下)。 《大般若波罗蜜多经》卷四〇一(大正七.一上)。 《大般若波罗蜜多经》卷五三八(大正七.七六三上)。 《出三藏记集》卷八(大正五五.五五中)。 《出三藏记集》卷八(大正五五.三九下)。 《出三藏记集》卷八(大正五五.五六中)。 见梶芳光运《原始般若经之研究》所述(二四八——二五三)。 见梶芳光运《原始般若经之研究》(二四九——二五二)。 梶芳光运《原始般若经之研究》(六六〇)。 梶芳光运《原始般若经之研究》所引(二五三)。 梶芳光运《原始般若经之研究》(五五九——五九二)。所举「原始般若经」部分,为《道行般若经》卷一的一部分(大正八.四二五下——四二七上)。 道安说「小品」「颇有首尾隐者」,就由于此。 这一段,与前后文不相啣接,推定为增补部分。 「下品般若」都约五蕴说。「色」如此,「受想行识」也如此。这裡以「色」代表五蕴,下文也都是这样。 佛答须菩提一大段,体裁与前后不同。「摩诃萨」部分,广说「大乘」,一般都以为是后起的。 《道行般若波罗蜜经》卷一(大正八.四二五下)。《大明度经》卷一,文异而意义相同(大正八.四七八中)。 《中部》(一〇九)《满月大经》(南传一一上.三七〇)。《中部》(一一〇)《满月小经》(南传一一上.三七八)。 《中部》(一三九)《无诤分別经》,是同一经典,说到须菩提,但缺偈颂(南传一一下.三三二)。 《中阿含经》卷四三《拘楼瘦无诤经》(大正一.七〇三上)。 《小品般若波罗蜜经》卷一(大正八.五三七中)。 《小品般若波罗蜜经》卷一(大正八.五三七下)。 《小品般若波罗蜜经》卷一(大正八.五三九中)。然在「宋译本」(大正八.五九一上),「唐译五分本」等(大正七.八六九上),菩萨与般若,都但有名字。 如《杂阿含经》卷二(大正二.九上、一一上)等说。 《小品般若波罗蜜经》卷一(大正八.五三七中)。 《大智度论》卷四一(大正二五.三五七下)。 《杂阿含经》卷三三(大正二.二三五下——二三六上)。 《小品般若波罗蜜经》卷三(大正八.五四六下)。 《维摩诘所说经》说:「不生不灭是无常」,与「不坏色故观色无常」义相合。 《小品般若波罗蜜经》卷一(大正八.五三七中、下、五三九上)。 鸠摩罗什所译的「法相」,新译作「法性」。而罗什所译为「法性」的,或是「法自性」(dharma-svabhāva),或是「法界」(dharmadhātu)的异译。译名不同,不可误作一义! 《大般若波罗蜜多经》卷五三八(第四分)(大正七.七六四下)。又卷五五六(第五分)(大正七.八六六下)。 《小品般若波罗蜜经》卷九(大正八.五七九中)。 《小品般若波罗蜜经》卷七(大正八.五六九下)。 《小品般若波罗蜜经》卷六(大正八.五六二中)。 《妙法莲华经》卷四(大正九.三〇下——三一下)。 「善男子」,《阿含经》的本义,与我国的「世家子」相近。在佛教的發展中,转化为信受佛法者的通称。「善男子、善女人」,也就是一般所说的善男信女。在部派佛教中,大众部(Mahāsāṃghika)与法藏部(Dharmaguptaka),称發愿受具足戒者为「善男子、善女人」,见平川彰《初期大乘佛教之研究》(二四五——二五九)。 《小品般若波罗蜜经》卷二(大正八.五四三下——五四四上)。 《小品般若波罗蜜经》卷四(大正八.五五二下)。 《小品般若波罗蜜经》卷三(大正八.五五〇下——五五一中)。 《小品般若波罗蜜经》卷三(大正八.五五〇下)。 《小品般若波罗蜜经》卷五(大正八.五六〇上)。 《弥勒菩萨所问本愿经》(大正一二.一八八下)。 《小品般若波罗蜜经》卷三(大正八.五四七下——五四九下)。 「唐译本」作:兴起于东南方,次第经南、西南、西、西北、北方,而到达「东北方」,如《大般若波罗蜜多经》(四分)卷五四六(大正七.八〇八中——下)。这是后代的修正说,「东北方」意味著中国。 《大明度经》卷三(大正八.四九〇上)。 《阿育王传》卷六(大正五〇.一二六下)。 《大庄严论经》卷一五(大正四.三四三中)。 以上均见《小品般若波罗蜜经.初品》。 《小品般若波罗蜜经》卷四(大正八.五五四上)。 1.《小品般若波罗蜜经》卷四(大正八.五五三下)。2.卷四(大正八.五五四下)。3.卷四(大正八.五五四上)。4.卷六(大正八.五六一下)。 1.《小品般若波罗蜜经》卷一(大正八.五三八下)。2.卷三(大正八.五四八上)。 文中所说「新發意」,异译本作「新学」。 《小品般若波罗蜜经》卷四(大正八.五五二下)。 《小品般若波罗蜜经》卷五(大正八.五五七中)。 《小品般若波罗蜜经》卷八(大正八.五七八上——中)。 《妙法莲华经》卷四(大正九.二八上)。 1.《小品般若波罗蜜经》卷五(大正八.五五七中)。2.卷六(大正八.五六四中)。3.卷六(大正八.五六四中)。 《道行般若波罗蜜经》卷六(大正八.四五四下),「沙门」作「作其师被服」,是披袈裟的出家者。 《小品般若波罗蜜经》卷一(大正八.五四〇下)。 《小品般若波罗蜜经》卷一(大正八.五四〇下)。又卷五(大正八.五五八中)。 《小品般若波罗蜜经》卷三(大正八.五四六下)。 《小品般若波罗蜜经》卷六(大正八.五六三下)。 《小品般若波罗蜜经》卷八(大正八.五七三中)。 《小品般若波罗蜜经》卷三(大正八.五五〇上)。 《小品般若波罗蜜经》卷二(大正八.五四四中)。 《小品般若波罗蜜经》卷二(大正八.五四五下)。 《相应部.根相应》(南传一六下.五七)。 《小品般若波罗蜜经》卷九(大正八.五七九上)。 《小品般若波罗蜜经》卷二(大正八.五四一下)。 《小品般若波罗蜜经》卷七(大正八.五六九下——五七〇上)。 《小品般若波罗蜜经》卷六(大正八.五六四中——五六五上)。 《小品般若波罗蜜经》卷七(大正八.五七〇中——五七一中)。 《小品般若波罗蜜经》卷八(大正八.五七三中——下)。 《小品般若波罗蜜经》卷五(大正八.五六〇上——中)。 《大智度论》卷四五(大正二五.三七一上)。 《小品般若波罗蜜经》卷六(大正八.五六三上)。 《小品般若波罗蜜经》卷六(大正八.五六二中——下)。 《小品般若波罗蜜经》卷七(大正八.五六九上)。 三藏中没有说到「实际」,见《大智度论》卷三二(大正二五.二九八上——中)。 1.《小品般若波罗蜜经》卷五(大正八.五五八中——下)。2.卷六(大正八.五六一中)。3.卷七(大正八.五六六上)。4.卷七(大正八.五六六下)。5.卷七(大正八.五六九中)。 《杂阿含经》卷三一(大正二.二二四中)。 《相应部.无为相应》(南传一六上.八二——九七)。 见平川彰《初期大乘佛教之研究》所列举(二九九——三〇〇)。 《小品般若波罗蜜经》卷三(大正八.五四七上——中)。 《小品般若波罗蜜经》卷八(大正八.五七四中)。 《道行般若波罗蜜经》卷八(大正八.四六五上)。《大明度经》卷五(大正八.五〇一上)。 《放光般若波罗蜜经》卷一四(大正八.一〇〇下——一〇一上)。 《大般若波罗蜜多经》(四分)卷五五三(大正七.八四七中)。 《道行般若波罗蜜经》卷五(大正八.四五二中)。《大明度经》卷四(大正八.四九三上)。 《放光般若波罗蜜经》卷一〇(大正八.七〇上)。 《道行般若波罗蜜经》卷三(大正八.四三八中)。《大明度经》卷二(大正八.四八六中)。 《小品般若波罗蜜经》卷一(大正八.五四〇上)。 1.《小品般若波罗蜜经》卷八(大正八.五七一中——下)。2.卷八(大正八.五七三上)。3.卷八(大正八.五七四上)。4.卷八(大正八.五七四下)。5.卷九(大正八.五七八中)。6.卷九(大正八.五七八下——五七九上)。 《小品般若波罗蜜经》卷一(大正八.五四〇下)。 《小品般若波罗蜜经》卷五(大正八.五五八下)。又卷六(大正八.五六三中)。又卷七(大正八.五六六下)。 《小品般若波罗蜜经》卷七(大正八.五六六中、五六九中)。 《小品般若波罗蜜经》卷九(大正八.五七八下)。 《小品般若波罗蜜经》卷八(大正八.五七二下)。 《大智度论》卷四〇(大正二五.三五六上)。 《佛母宝德藏般若波罗蜜经》,译为〈聚集品〉。 《道行般若波罗蜜经》卷八(大正八.四六五下)。 《大宝积经》卷一一二〈普明菩萨会〉(大正一一.六三三上——中)。 《宝云经》卷二.三(大正一六.二一九下——二二二中)。 《小品般若波罗蜜经》卷一〇(大正八.五八二上)。 《小品般若波罗蜜经》卷一〇(大正八.五八一中——下)。 《小品般若波罗蜜经》卷一〇(大正八.五八六上——中)。 《小品般若波罗蜜经》卷四(大正八.五五四下)。又卷八(大正八.五七四上)。 《小品般若波罗蜜经》卷九(大正八.五七七中)。 《小品般若波罗蜜经》卷八(大正八.五七四中)。 《大般若波罗蜜多经》卷五五二,「唐译四分本」,作「十力、四无所畏、四无碍解、大慈大悲大喜大舍、十八佛不共法」(大正七.八四六中)。是「下品般若」,却与「中品般若」相同。 《小品般若波罗蜜经》卷一〇(大正八.五八二下)。 《小品般若波罗蜜经》卷六说:「乐佛法中而得出家」(大正八.五六五中)。 《道行般若波罗蜜经》卷六(大正八.四五五中)。《小品般若波罗蜜经》卷六(大正八.五六五上)。 「唐译四分本」,「唐译五分本」,虽还保有对「欲」的厌患情绪,但说:「为有情故,虽处居家,而于其中不生贪著;虽现受欲而常厌怖。……甚深般若波罗蜜多方便善巧力所持故」(大正七.九〇二上),与「方便」的思想相结合。 《佛母出生三法藏般若波罗蜜经》卷二四,作「共乘一车」(大正八.六七二中)。 《小品般若波罗蜜经》卷一〇(大正八.五八〇中)。 「诸有所作,生便能知」,依各译本,是恶魔而有所作(娆乱)的,一开始就能知道,不受惑乱的意思。 《摩诃般若波罗蜜经》卷二一(大正八.三七三上)。 《大智度论》卷一〇〇(大正二五.七五四中——下)。 《小品般若波罗蜜经》卷六(大正八.五六五中)。 《小品般若波罗蜜经》卷七(大正八.五六八中)。 《摩诃般若波罗蜜经》卷二六(大正八.四一四中)。 《摩诃般若波罗蜜经》卷二二(大正八.三七七上)。 《小品般若波罗蜜经》卷二(大正八.五四二下)。 「唐译初分本」、「唐译三分本」,与「大品本」一致,般若是三根都可以趣入的。但「唐译二分本」、「放光本」,局限为利根所入。 《摩诃般若波罗蜜经》卷二六(大正八.四〇九中)。 《摩诃般若波罗蜜经》卷二二(大正八.三七八下)。 《小品般若波罗蜜经》卷一(大正八.五三八上——中)。 《摩诃般若波罗蜜经》卷二二(大正八.三七八下)。 《摩诃般若波罗蜜经》卷一(大正八.二一八下)。 道慧、道种慧,一切智、一切种智,各译本的出入很大。「放光本」但举「菩萨慧」与「萨云若」(大正八.二下);「光赞本」举「道慧」,「欲晓了慧具足充备诸通慧」,「了一切得近蠲除尘劳」(大正八.一四九中)。虽古译本不完全相合,但「菩萨」、「道慧」在前,却是一致的。这与「后分」的「三智」——一切智、道种智、一切种智的次第不同。「唐译三分本」,列举一切智智;一切智、道相智、一切相智、一切有情心行相智。「唐译初分本」、「二分本」,更加一切相微妙智。唐译本显然与古本不合。 《摩诃般若波罗蜜经》卷一(大正八.二二一下——二二二中)。 《摩诃般若波罗蜜经》卷一(大正八.二二二中)。 《摩诃般若波罗蜜经》卷一(大正八.二二二下)。 《摩诃般若波罗蜜经》卷一(大正八.二二四下)。 《摩诃般若波罗蜜经》卷一(大正八.二二五上)。 《摩诃般若波罗蜜经》卷二(大正八.二二五上——中)。《小品般若波罗蜜经》卷五(大正八.五六〇上)。 《摩诃般若波罗蜜经》卷一(大正八.二一八下)。 《小品般若波罗蜜经》卷一(大正八.五三九上)。 《摩诃般若波罗蜜经》卷二(大正八.二三〇下)。 《小品般若波罗蜜经》卷一(大正八.五三七中)。 《摩诃般若波罗蜜经》卷七(大正八.二六七上——中)。《小品般若波罗蜜经》卷一(大正八.五三九中)。 《摩诃般若波罗蜜经》卷一(大正八.二一九下、二一九上)。 《大般若波罗蜜多经》(二分)卷四六五(大正七.三五二上)。《摩诃般若波罗蜜经》卷二二(大正八.三八三上)。 《摩诃般若波罗蜜经》卷四(大正八.二四二下)。 《摩诃般若波罗蜜经》卷四(大正八.二四二下——二四三中)。 《摩诃般若波罗蜜经》卷二四(大正八.三九四中——三九六中)。 《摩诃般若波罗蜜经》卷二四(大正八.三九八中——下)。 《小品般若波罗蜜经》卷一(大正八.五四〇中)。 《小品般若波罗蜜经》卷六(大正八.五六二中)。 《放光般若波罗蜜经》卷一(大正八.五下)。《光赞般若波罗蜜经》卷一(大正八.一五三中)。《大般若波罗蜜多经》(二分)卷四〇三(大正七.一三下)。《大般若波罗蜜多经》(三分)卷四八〇(大正七.四三五中)。 《光赞般若波罗蜜经》卷八(大正八.一九九中、二〇三上)。又卷九(大正八.二〇四下)。 《摩诃般若波罗蜜经》说到「十四空」的,还有卷二二(大正八.三八七中);卷一二(大正八.三〇七下);卷二五(大正八.四〇三下、四〇五中)。前二则与《大般若波罗蜜多经》相同。 《放光般若波罗蜜经》卷一五(大正八.一〇八中)。《大般若波罗蜜多经》(二分)卷四五九(大正七.三二〇中)。《大般若波罗蜜多经》(三分)卷五二三(大正七.六八二中)。 《辩中边论》卷上(大正三一.四六六上——中)。《中边分別论》卷上(大正三一.四五二下——四五三上)。 《大般若波罗蜜多经》(三分)卷四八八(大正七.四八〇中)。 《大般若波罗蜜多经》(二分)卷四〇三(大正七.一三上)。又卷四一三(大正七.七三上——下)。 《摩诃般若波罗蜜经》卷一(大正八.二二二中)。又卷五(大正八.二五〇中)。《放光般若波罗蜜经》卷三(大正八.一九上)。又卷四(大正八.二三中)。 《光赞般若波罗蜜经》卷一(大正八.一五四下)。又卷六(大正八.一八九中——一九〇上)。 《大般若波罗蜜多经》(二分)卷四〇二(大正七.一一中——下)。又(三分)卷四八〇(大正七.四三三中)。 各种译本,大意相同,这裡依唐玄奘的译本。又无著《大乘阿毘达磨集论》卷七,也有此「十种散乱分別」(大正三一.六九二下)。 《金刚仙论》卷一(大正二五.七九八上——下)。《佛母般若波罗蜜多圆集要义论》(大正二五.九一三上)。 《摄大乘论(世亲)释》卷四(大正三一.三四二下)。 《摄大乘论(无性)释》卷四(大正三一.四〇五中)。 《放光般若波罗蜜经》卷一(大正八.四下)。《光赞般若波罗蜜经》卷一(大正八.一五二上)。《摩诃般若波罗蜜经》卷一(大正八.二二一中)。 《佛母般若波罗蜜多圆集要义释论》卷二(大正二五.九〇五中)。 清辩《大乘掌珍论》卷下,责瑜伽师的「真如虽离言说而是实有」,为「似我真如」(大正三〇.二七五上)。 《大般若波罗蜜多经》(三分)卷四九〇(大正七.四九四上)。 《大般若波罗蜜多经》(二分)卷四一六(大正七.八六上)。 《阿毘达磨俱舍论》卷二九(大正二九.一五三中)。 《大般若波罗蜜多经》(二分)卷四五二(大正七.二八一下)。又(三分)卷五一七(大正七.六四七中——下)。 《放光般若波罗蜜经》卷一四(大正八.九五上)。《摩诃般若波罗蜜经》卷一八(大正八.三五一上)。 《小品般若波罗蜜经》卷四(大正八.五五五中)。 《小品般若波罗蜜经》卷二(大正八.五四二下)。 《摩诃般若波罗蜜经》卷二六(大正八.四〇九中)。 《摩诃般若波罗蜜经》卷二三(大正八.三八四中)。 《摩诃般若波罗蜜经》卷八(大正八.二八〇上)。 《大般若波罗蜜多经》(二分)卷四二七(大正七.一四六中)。 《小品般若波罗蜜经》卷三(大正八.五四七中)。 《摩诃般若波罗蜜经》卷二二(大正八.三七七下)。 《摩诃般若波罗蜜经》卷二六(大正八.四〇九中)。 平川彰《初期大乘佛教之研究》所引(二八八)。 《小品般若波罗蜜经》卷八(大正八.五七五上)。 《小品般若波罗蜜经》卷八(大正八.五七四中)。 《菩萨璎珞本业经》卷下(大正二四.一〇一七中)。 平川彰《初期大乘佛教之研究》(二九〇——二九四)。 《道行般若波罗蜜经》卷八(大正八.四六五下)。《放光般若波罗蜜经》卷一五(大正八.一〇二上)。 《大般若波罗蜜多经》卷五三八(四分)(大正七.七六七中)。又(五分)卷五五六(大正七.八六八下)。 《大般若波罗蜜多经》(四分)卷五四一(大正七.七八五上)。 《光赞般若波罗蜜经》卷七(大正八.一九六中——下)。 《仁王护国般若波罗蜜经》卷上(大正八.八二七中)。《菩萨璎珞本业经》卷下,也有类似的说明(大正二四.一〇一七中——下)。 《十住断结经》卷四(大正一〇.九九四上)。 1.《十住断结经》卷一(大正一〇.九七三上)。2.卷二(大正一〇.九七八上)。3.卷三(大正一〇.九八五中)。 《摩诃般若波罗蜜经》卷六(大正八.二五六下——二五七上)。 《十住断结经》卷一(大正一〇.九六七上——中)。 《十住断结经》卷一(大正一〇.九六八上)。 《十住断结经》卷一(大正一〇.九六九上)。 1.《摩诃般若波罗蜜经》卷一(大正八.二一九中)。2.卷二一(大正八.三七二中)。 《大般若波罗蜜多经》(初分)卷五三(大正五.三〇三中)。 如《大般若波罗蜜多经》(初分)卷五六(大正五.三一六上、三一八中——下) 如《大般若波罗蜜多经》(三分)卷四九二(大正七.五〇二中、五〇四下——五〇五上)。 《大般若波罗蜜多经》(二分)卷四二二(大正七.一一九上)。卷四四二(大正七.二二六下)。卷四五四(大正七.二九二上)。 《大般若波罗蜜多经》(二分)卷四六九(大正七.三七五中)。卷四七二(大正七.三九三上)。 《大智度论》卷四九(大正二五.四一一上——中)。《大智度论》卷五〇(大正二五.四一九中——下)。 以下引述,并见平川彰《初期大乘佛教之研究》(三九〇——四〇〇)。 《舍利弗阿毘昙论》卷八(大正二八.五八四下)。《人施设论》(南传四七.三七六)。 《论事》(南传五七.三一四——三一八)。 《阿毘达磨大毘婆沙论》卷二八(大正二七.一四七中——下)。 《毘尼母经》卷一(大正二四.八〇一中)。參看卷八(大正二四.八五〇中)。 《大般若波罗蜜多经》(初分)卷三六(大正五.二〇二下)。 《大智度论》卷七五(大正二五.五八五下——五八六上)。 1.《摩诃般若波罗蜜经》卷七(大正八.二六八下)。2.《放光般若波罗蜜经》卷五(大正八.三四下)。3.《光赞般若波罗蜜经》卷九(大正八.二〇六上)。 《摩诃般若波罗蜜经》卷六(大正八.二六一上、二六二上、二六三上)。卷一七(大正八.三四六中)。卷二二(大正八.三七七下、三八一中)。卷二三(大正八.三八九上)。 《小品般若波罗蜜经》卷一(大正八.五四〇下)。 《小品般若波罗蜜经》卷一(大正八.五三八上、中)。 《小品般若波罗蜜经》卷一(大正八.五三九中)。 《小品般若波罗蜜经》卷一(大正八.五三七下、五三九中)。 《小品般若波罗蜜经》卷一(大正八.五三九中)。 《小品般若波罗蜜经》卷一(大正八.五三七下)。 《佛母出生三法藏般若波罗蜜多经》卷一五(大正八.六三八中)。《摩诃般若波罗蜜经》卷一六(大正八.三三五中)。如《大般若波罗蜜多经》(五分)卷五六一(大正七.八九八下)。 《大般若波罗蜜多经》(二分)卷四四九(大正七.二六九上)。 《摩诃般若波罗蜜经》卷一七(大正八.三四四上)。 「大品本」、「放光本」,都没有这一段。这可能是「上品般若」(初分)所说,而影响第二分的。 质多(Citra)长者说:无量、无所有、空、无相三昧,可以作不同的解说。如依贪嗔痴永灭,「空于贪,空于恚痴,空常住不变易,空非我非我所」的「无诤」法说,意义完全一样。见《杂阿含经》卷二一(大正二.一四九下——一五〇上)。《相应部.质多相应》(南传一五.四五二——四五三)。 1.《杂阿含经》卷九(大正二.五六中)。2.《杂阿含经》卷一一(大正二.七二下)。3.《杂阿含经》卷一三(大正二.九二下)。4.《杂阿含经》卷四七(大正二.三四五中)。 《相应部.六处相应》(南传一五.八七——八八)。 《相应部.譬喻相应》(南传一三.三九五)。 《中阿含经》卷四九《大空经》(大正一.七三八下——七三九上)。《中部》(一二二)《空大经》(南传一一下.一二九——一三一)。 《中阿含经》卷四九《小空经》(大正一.七三七上)。《中部》(一二一)《空小经》(南传一一下.一一九)。 《瑜伽师地论》卷九〇(大正三〇.八一三上)。 《论事》(南传五八.三六五)。 《杂阿含经》卷一二(大正二.八三下)。 《小品般若波罗蜜经》卷九(大正八.五七六下)。 《小品般若波罗蜜经》卷五(大正八.五五九上)。 《小品般若波罗蜜经》卷五(大正八.五五八下)。 《小品般若波罗蜜经》卷八(大正八.五七一下)。 《小品般若波罗蜜经》卷六(大正八.五六一下)。又卷七(大正八.五六六下)。又卷九(大正八.五七六中、五七七上)。 《小品般若波罗蜜经》卷九(大正八.五七七中)。 十四空,如《大般若波罗蜜多经》(二分)卷四三六(大正七.一九五中——下);《摩诃般若波罗蜜经》卷一二(大正八.三〇七下)。也有以「一切法空」为末后的,如《摩诃般若波罗蜜经》卷二〇(大正八.三六七中);《大般若波罗蜜多经》(二分)卷四五九(大正七.三二〇中)。十六空,如《大般若波罗蜜多经》(三分)卷四八八(大正七.四八〇中)。十八空,如《大般若波罗蜜多经》(二分)卷四一三(大正七.七三上);《摩诃般若波罗蜜经》卷五(大正八.二五〇中)。二十空,如《大般若波罗蜜多经》(初分)卷三(大正五.一三中)。 《舍利弗阿毘昙论》卷一六(大正二八.六三三上)。 《阿毘达磨大毘婆沙论》卷一〇四(大正二七.五四〇上)。又卷八,引十种空,「无所行空」作「散坏空」(大正二七.三七上)。 《杂阿含经》卷六(大正二.四〇上)。 数论(Sāṃkhya)所立二十五谛的第一,通常译作「自性」的,也就是 prakṛti,有不变异的本质意义。 《摩诃般若波罗蜜经》卷五(大正八.二五〇中——下)。 《大智度论》卷三一(大正二五.二九六上)。 《摩诃般若波罗蜜经》卷二四(大正八.三九二中——三九七中)。 《摩诃般若波罗蜜经》卷一二(大正八.三〇七上——中)。 如《大般若波罗蜜多经》(二分)卷四六六(大正七.三五八上——中)。又卷四六七(大正七.三六三中)。 《摩诃般若波罗蜜经》卷二三(大正八.三八六中、三八五中)。 《摩诃般若波罗蜜经》卷二五(大正八.四〇四下)。 《摩诃般若波罗蜜经》卷三(大正八.二三七下)。 《辩中边论》卷上(大正三一.四六六中)。 《摩诃般若波罗蜜经》卷一(大正八.二二一下)。 《摩诃般若波罗蜜经》卷二(大正八.二三〇下——二三一上)。 《摩诃般若波罗蜜经》卷二(大正八.二三一上)。 《大般若波罗蜜多经》(三分)卷四八二(大正七.四四八上)。《大般若波罗蜜多经》(二分)卷四〇六(大正七.三二中——下)。 《大般若波罗蜜多经》(初分)卷一一(大正五.五八中)。 1.《摩诃般若波罗蜜经》卷三(大正八.二三八下)。2.卷六(大正八.二六一中)。3.卷七(大正八.二七三下)。4.卷一七(大正八.三四五中)。5.卷二一(大正八.三七六中)。 《小品般若波罗蜜经》卷七(大正八.五六七下)。 1.《摩诃般若波罗蜜经》卷一(大正八.二二一中——下)。2.《摩诃般若波罗蜜经》卷二(大正八.二二三上)。 《大般若波罗蜜多经》(二分)卷四〇二(大正七.一一下)。 《小品般若波罗蜜经》卷一(大正八.五三七下、五三九中)。 《摩诃般若波罗蜜经》卷二六(大正八.四一三下)。 《摩诃般若波罗蜜经》卷二六(大正八.四〇七下)。 《摩诃般若波罗蜜经》卷二六(大正八.四一五下)。 1.《摩诃般若波罗蜜经》卷二六(大正八.四一五中)。2.卷二一(大正八.三七三下——三七四上)。 《摩诃般若波罗蜜经》卷二五(大正八.四〇三上、四〇一中)。 《摩诃般若波罗蜜钞经》卷四(大正八.五三〇上);《佛母出生三法藏般若波罗蜜多经》卷一七(大正八.六四六中);《放光般若波罗蜜经》卷一三(大正八.九一中);《摩诃般若波罗蜜经》卷一七(大正八.三四六中):都与「秦译本」(小品)相同。但《道行般若波罗蜜经》卷六(大正八.四五七上——中);《大明度经》卷四(大正八.四九六中);《大般若波罗蜜多经》(五分)卷五六二(大正七.九〇四下),及前四分,都作「决定当灭」,意义相反。 《阿毘达磨大毘婆沙论》卷七六(大正二七.三九五下——三九六上)。 《阿毘达磨大毘婆沙论》卷七七(大正二七.三九六中)。 僧肇〈物不迁论〉,所说动而常静的道理,与萨婆多部说相合。但以即动而静为常,不合萨婆多部说,也与《般若经》义不合。 《大智度论》卷三二(大正二五.二九八下)。 《大智度论》卷三二(大正二五.二九八中)。 《小品般若波罗蜜经》卷九(大正八.五七五下——五七六上)。 《摩诃般若波罗蜜经》卷一(大正八.二一七上)。 《小品般若波罗蜜经》卷九(大正八.五七七中)。 《小品般若波罗蜜经》卷九(大正八.五七六上——中)。 《小品般若波罗蜜经》卷九(大正八.五七五下——五七六上)。 《阿毘达磨大毘婆沙论》卷七五(大正二七.三八八中)。 《阿毘达磨大毘婆沙论》卷七五(大正二七.三八八下)。 《小品般若波罗蜜经》卷五(大正八.五五八下)。 《小品般若波罗蜜经》卷六(大正八.五六二中)。又卷四(大正八.五五三下)。 《中论》卷四(大正三〇.三三上)。 《小品般若波罗蜜经》卷六(大正八.五六二中)。 《小品般若波罗蜜经》卷五(大正八.五五八下)。 《大般若波罗蜜多经》(三分)卷四七九(大正七.四三〇下)。 《大般若波罗蜜多经》(二分)卷四〇二(大正七.八下)。 《摩诃般若波罗蜜经》卷一(大正八.二一九下)。《放光般若波罗蜜经》卷一(大正八.三中)。《光赞般若波罗蜜经》卷一(大正八.一五〇上)。 《摩诃般若波罗蜜经》卷一〇(大正八.二九四下)。《放光般若波罗蜜经》卷八(大正八.五五上)。《大般若波罗蜜多经》(初分)卷一三五(大正五.七三六下——七三七上)。又(二分)卷四三一(大正七.一六八上——中)。又(三分)卷五〇四(大正七.五六七中——下)。 《摩诃般若波罗蜜经》卷二一(大正八.三七一下)。 《摩诃般若波罗蜜经》卷二一(大正八.三七六中)。 《摩诃般若波罗蜜经》卷二四(大正八.三九七中)。 《摩诃般若波罗蜜经》卷一九(大正八.三五八中)。《放光般若波罗蜜经》卷一四(大正八.一〇一中)。《大般若波罗蜜多经》(初分)卷三四一(大正六.七五二上)。 1.《大般若波罗蜜多经》(二分)卷四六〇(大正七.三二七上)。2.卷四六二(大正七.三三六中)。3.卷四六三(大正七.三四〇中)。4.卷四七三(大正七.三九四中)。 《大般若波罗蜜多经》(五分)卷五五六(大正七.八六六下)。 《摩诃般若波罗蜜经》卷二三(大正八.三九〇中)。《大般若波罗蜜多经》(初分)卷三七八(大正六.九五二上)。又(二分)卷四六七(大正七.三六五上)。又(三分)卷五二九(大正七.七一七中)。 《大般若波罗蜜多经》(三分)卷五一五(大正七.六三四中),与「大品本」同。但「二分本」卷四四九(大正七.二六八中),「初分本」卷三二七(大正六.六七七上——中),作「海印陀罗尼」、「莲华众藏陀罗尼」等。「莲华众藏陀罗尼」等,出《大集经》〈陀罗尼自在王品〉与〈宝女品〉。 1.《摩诃般若波罗蜜经》卷二五(大正八.四〇二上)。2.卷二二(大正八.三七九下)。3.卷二〇(大正八.三六四上)。4.卷五(大正八.二五六中)。 《大智度论》卷四八(大正二五.四〇八中)。 《大智度论》卷四八(大正二五.四〇八中、四〇九上)。 《大方广佛华严经》卷七六(大正一〇.四一八下)。 《大方广佛华严经》卷四六(大正九.六九三中)。 《摩诃般若波罗蜜经》卷二四(大正八.三九六中)。 《摩诃般若波罗蜜经》卷五(大正八.二五六中)。 《小品般若波罗蜜经》卷九(大正八.五七六下、五七九中)。 《小品般若波罗蜜经》卷九(大正八.五七八中)。 《小品般若波罗蜜经》卷四(大正八.五五二下)。 《摩诃般若波罗蜜经》卷一二(大正八.三一〇上)。 《摩诃般若波罗蜜经》卷二三(大正八.三八五下)。 《摩诃般若波罗蜜经》卷二三(大正八.三八五中——下)。 《摩诃般若波罗蜜经》卷六(大正八.二五七下)。 庄严菩提树,如《佛本行集经》卷二七(大正三.七七七中——七七九上);《普曜经》卷五(大正三.五一五上——五一六下)。 《道行般若波罗蜜经》卷一(大正八.四二五下)。 《小品般若波罗蜜经》卷一(大正八.五三七上)。 《金刚般若波罗蜜经》(大正八.七四八下——七五二中)。 静谷正雄《初期大乘佛教之成立过程》(二〇七——二〇八)。 《道行般若波罗蜜经》卷一(大正八.四二五下)。 《中论》卷三(大正三〇.二三下)。 《摩诃般若波罗蜜经》卷一(大正八.二一七下——二一八上)。 《小品般若波罗蜜经》卷六(大正八.五六四中)。 《阿毘达磨大毘婆沙论》卷一八五(大正二七.九二七下)。 《异部宗轮论》(大正四九.一七上)。【经文资讯】《印顺法师佛学著作集》第 37 册 No. 35 初期大乘佛教之起源与开展
【版本记录】發行日期:2022-01,最后更新:2022-0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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