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知录下

过门

【不忠孝类】

  • △事父母失敬失养。一事为一过。违犯义方之训。一事为一过。父母责怒。生嗔者为一过。抵触者为十过。父母所爱故薄之。一事为一过。父母没后应资荐不资荐。一度为十过。父母有失。不能善巧劝化。一事为一过。

  • △不敬养祖父母继母。一事为一过。

  • △事君王不竭忠尽力。一事为一过。当直言不直言小事为一过。大事为十过。极大事为五十过。违犯时王之制。一事为一过。虚言欺罔。一事为一过。

  • △不敬奉师长。一日为一过。不依师良诲。一言为一过。反背为三十过。若师不贤而舍之者非过。

    ○【解】反背。如陈相学许行之类。不贤而舍。如目连离外道师之类。

  • △兄弟相仇者。一事为二过。欺陵异母所出及庶出者一事为三过。

【不仁慈类】

【三宝罪业类】

【杂不善类】

【补遗】


校注

[A1] 席【CB】,广【嘉兴】
[A2] 己【CB】,巳【嘉兴】
[A3] 己【CB】,已【嘉兴】
[A4] 己【CB】,巳【嘉兴】
[A5] △【CB】,[-]【嘉兴】
[A6] 己【CB】,巳【嘉兴】
[A7] 已【CB】,巳【嘉兴】
[A8] 己【CB】,已【嘉兴】
[A9] 己【CB】,巳【嘉兴】
[A10] 己【CB】,巳【嘉兴】
[A11] 已【CB】,巳【嘉兴】

引用: 《云栖法汇(选录)》卷9,CBETA JB277,半山经藏 https://book.bshf.org.cn/reader/JB27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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