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
民国三十一年,我在战乱声中,写了一部《印度之佛教》。那时,我住在深山古寺——四川合江县的法王寺。仅凭寺裡的一部龙藏,没有什么现代的參考书,写出这么一部——使人欢喜,使人苦恼的书。现在回忆起来,真有说不出的惭愧,说不尽的安慰!这部书,是用文言写的,多叙述而少引证,对佛教史来说,体裁是很不适合的。而且,空疏与错误的也不少。所以,有人一再希望我重印,有人愿意出钱,我都辞谢了说:我要用语体的,引证的,重写一部。
现在来看这部《印度之佛教》——二十五年前的旧作,当然是不会满意的!然一些根本的信念与看法,到现在还没有什么改变。这些根本的信念与看法,对于我的作品,应该是最重要的!假如这是大体正确的,那叙述与论断,即使错误百出,仍不掩失其光采。否则,正确的叙述,也不外乎展转传抄而已。我的根本信念与看法,主要的有:
Ⅰ佛法是宗教。
佛法是不共于神教的宗教。如作为一般文化,或一般神教去研究,是不会正确理解的。俗化与神化,不会导致佛法的昌明。
中国佛教,一般专重死与鬼,太虚大师特提示「人生佛教」以为对治。然佛法以人为本,也不应天化、神化。不是鬼教,不是神教,非鬼化非(天)神化的人间佛教,才能阐明佛法的真意义。
Ⅱ佛法源于佛陀的正觉。佛的应机说法,随宜立制,并不等于佛的正觉。但适合于人类的所知所能,能依此而导入于正觉。
佛法是一切人依怙的宗教,并非专为少数人说,不只是适合于少数人的。所以佛法极其高深,而必基于平常。本于人人能知能行的常道(理解与实行),依此向上而通于圣境。
Ⅲ佛陀的说法立制,并不等于佛的正觉,而有因时、因地、因人的适应性。在适应中,自有向于正觉,随顺正觉,趋入正觉的可能性——这所以名为「方便」。所以,佛的说法立制,如以为「地无分中外,时无分古今」而可行,那是拘泥锢蔽。如不顾一切,师心不师古,以为能直通佛陀的正觉,那是会漂流于教外的。不及与太过,都有碍于佛法的正常开展,甚至背反于佛法。
Ⅳ佛陀应机而说法立制,就是世谛流布。缘起的世谛流布,不能不因时、因地、因人而有所演变,有所發展。侭管「法界常住」,而人间的佛教——思想、制度、风尚,都在息息流变的过程中。
「由微而著」,「由浑而㓰」,是思想演进的必然程序。因时地的适应,因根性的契合,而有重点的,或部分的特別發达,也是必然的现象。对外界来说,或因适应外学而有所适应,或因减少外力压迫而有所修正,在佛法的流行中,也是无可避免的事。从佛法在人间来说,变是当然的,应该的。
佛法有所以为佛法的特质。怎么变,也不能忽视佛法的特质。重点的,部分的过分發达(如专重修证,专重理论,专重制度,专重高深,专重通俗,专重信仰……),偏激起来,会破坏佛法的完整性,损害佛法的特质。象皮那么厚,象牙那么长,过分的部分發达(就是不均衡的發展),正沾沾自喜,而不知正障害著自己!对于外学,如适应融摄,不重视佛法的特质,久久会佛魔不分。这些,都是存在于佛教的事实。演变,發展,并不等于进化,并不等于正确!
Ⅴ印度佛教的兴起,發展又衰落,正如人的一生,自童真,少壮而衰老。童真,充满活力,是可称赞的!但童真而进入壮年,不是更有意义吗?壮年而不知珍摄,转眼衰老了。老年经验多,知识丰富,表示成熟吗?也可能表示接近衰亡!所以,我不说「愈古愈真」,更不同情于「愈后愈圆满,愈究竟」的见解。
Ⅵ佛法不只是「理论」,也不是「修证」就好了!理论与修证,都应以实际事行(对人对事)的表现来衡量。「说大乘教,修小乘行」;「索隐行怪」:正表示了理论与修证上的偏差。
Ⅶ我是中国佛教徒。中国佛法源于印度,适应中国文化而自成体系。佛法,应求佛法的真实以为遵循。所以尊重中国佛教,而更重于印度佛教(太虚大师于民国十八年冬,讲〈研究佛学之目的及方法〉,也有此意见)。我不属于宗派徒裔,也不为民族情感所拘蔽。
Ⅷ治佛教史,应理解过去的真实情况,记取过去的兴衰教训。佛法的信仰者,不应该珍惜过去的光荣,而对导致衰落的内在因素,惩前毖后吗?焉能作为无关于自己的研究,而徒供庋藏參考呢!
. . . .
一个战乱流动的时代,一个不重研究的(中国)佛教,一个多病的身体:研究是时断时续,而近于停顿。宏法,出国,建寺,应酬,侭做些自己不会做、不愿做的事!民国五十三年初夏,决心丢下一切,重温昔愿。「举偈遥寄,以告谢海内外缁素同道」:
《印度之佛教》的重写,决定分写为多少部。记忆力衰退了,接触的问题却多了。想一部一部的写作,无论是体力、学力,都是不可能完成的!然而世间,有限的一生,本就是不了了之的。本著精卫啣石的精神,做到那裡,那裡就是完成,又何必瞻前顾后呢?佛法,佛法的研究,复兴,原不是一人的事,一天的事。
. . . .
印度一千多年的佛教史,从内容,从时代佛教的主流,都可分为三类:「佛法」,「大乘佛法」,「秘密大乘佛法」——三个时代。在经论中,没有大、小对立的;没有显、密对立的;通称为「正法」,或「法毘奈耶」的,可称为「佛法时代」。这裡面,有一味和合时代,部派分立时代。对于这一部分,这一时代的印度佛教,想从五个问题去研究叙述:
佛陀及其弟子
圣典之结集
佛法之次第开展
说一切有部为主的论书与论师
部派佛教
我在香港时,就开始撰写《西北印度的论典与论师》。民国四十一年秋,从日本回台湾时,带回了一部日译的《南传大藏经》。我想參阅一下南传的论书,而推求上座阿毘达磨的初型。但在多病多动的情形下,一直搁置下来。民国五十三、四年,才将《南传大藏经》翻阅一遍。阿毘达磨的根本论题与最初论书,与昔年所推断的,几乎完全相合。去年,移住报恩小筑,这才重行著手写作;除改写过去的部分外,共为十四章,改名为《说一切有部为主的论书与论师之研究》。
现在虽不同于从前的深山古寺,但研究对象,仍为藏经:《大正藏》(引文简称「大正」);《南传大藏经》(引文简称「南传」)。近代的作品,我所见到的,有吕澂〈阿毘达磨泛论〉;木村泰贤《阿毘达磨论之研究》;福原亮严《有部论书發达之研究》。知道椎尾辩匡有《六足论的發达》,宫本正尊有《譬喻者大德法救童受喻鬘论之研究》等,都无从看到。孤陋寡闻,说来真是见笑于方家的!但一切,都经过自己的思考与体会,觉得都是自己的一样,也就不免「敝帚自珍」了!
本书的刊行,常觉法师负责代为校勘,宏德居士予以经济上的支持,是我所深为感谢的!
惟愿三宝的恩威护持,能有进一步写作的机缘!民国五十六年十月十日。
第一章 序论
第一节 论书在全体佛教中的意义
第一项 论书在圣典中的特殊性
一切佛法,略可分为「佛法」,「大乘佛法」,「秘密大乘佛法」——三类。其中「佛法」的初期圣典,通例分为三藏:经藏(素怛缆),律藏(毘奈耶),阿毘达磨藏。阿毘达磨藏,也称为论藏。经藏是:释尊本其菩提树下,现觉到的甚深法性,适应有情而方便开示。佛的开示,教授,是以圣道为中心,而引人趣向解脱的。佛的教说,经展转传诵、结集而成的,称为(契)经。律藏是:佛为出家弟子,组成僧伽。为了保持内部的健全,能适应社会,受到社会的尊重,所以制立与法相应的学处(戒)、制度,将僧众的一切生活,纳入集体的轨范。这些僧伽的法制规章,次第纂集完成的,就是律藏。经与律,大概的说,是根源于佛的教说,佛的创制,而由佛弟子渐次集成。现存的经、律,已经过改编、增补,文义上大有出入,带有浓厚的部派色彩。但形式与内容,到底是大部分相同。这是一切部派所公认的,所以可论断为部派分立以前所集成的;完成的时间,应为西元前三〇〇年。
阿毘达磨藏的情形,与经、律不同。这是以集成的契经为对象,而有所分別、整理。经是应机说法的,论是就事分別的。经是一一经別別宣说的,论是一一法详为论究的。经是重于随机的适应性,论是重于普遍的真实性。经是表现为佛(及大弟子等)的开示、问答,所以大体能为僧伽所尊重;论是作为佛弟子的撰述,由于部派的传承不同,不免互相评论。所以经藏与律藏,代表了佛法的一味和合时代;论藏代表了佛法的部派分立时代。当然,这只是大概的分別而已。
阿毘达磨论书的性质,显然是不同于经(律)藏的。论书的研究,当然也有不同于经、律的特殊意义。首先,在初期圣典中,应重视阿毘达磨论书所有的特殊性。阿毘达磨所以能独立發展,终于成为大流,与经、律鼎立而三,而有后来居上的优势,这是研究阿毘达磨论所应特別重视的。有些学者,重视佛陀以来,论议分別的学风,以此为阿毘达磨的根源,从分別解说去理解阿毘达磨。分別论议的学风,当然是阿毘达磨成立的有力因素。但仅是分別解说,是不会形成阿毘达磨式的论书的。在本书的研究中,认为论书是以经藏的集成为前提的。经藏的众多教说,或大同小异而过于繁复、杂乱;或因过于简要而意义不明显;或因对机不同,传说不同,似乎矛盾。对于这样的契经,需要简单化,明确化,体系化,于是展开一项整理,分別,抉择,组织,阐發的工作。先是集取中心论题,类集一切法义;以法为主,而进行分类的,综合的,贯通的,深入的论究。化繁为简,由浅而深,贯摄一切佛法,抉择佛法的真实义。使佛法事理分明,显而易见。论书是出發于分別经法,整理经法,抉择经法;所以在论书的进展中,终于提出了基于哲理基础的,佛法的完整体系。由于师承不同,论师的根性不同,论理方法不一致,所以论书与部派的分化相应,而大大的發达起来。惟有重视论书体裁、方法等特殊性,才能理解论书,是符合佛教界自身的要求而發达起来的。
第二项 论书与部派教义的發达
说到部派思想,一般依据汉译的《异部宗轮论》,或南传的《论事》,总是以为:大众部(Mahāsāṃghika)这样说,说一切有部(Sarvāstivāda)那样说;对于某一部派的教义,误解为一开始就是这样。当然,如大众部、分別说部(Vibhajyavādin)、说一切有部、犊子部(Vātsīputrīya)等根本部派,在發展完成时,思想定型,确如《异部宗轮论》等所说,不可能再有太大的变化。然这些根本部派,在起初分立成部时,决不能以發展完成的思想去理解的。这在说一切有部的论书研究中,可以充分的明白出来。例如「说一切有部有四大论师」,而四大论师中的法救(Dharmatrāta)、觉天(Buddhadeva),属于说一切有部,而思想显然近于经部(Sūtravādin)。经部正是从说一切有部中分离出来:这可知说一切有部中,早就存有不同的思想系统。《异部宗轮论》所说的说一切有部宗义,只是说一切有部中,居于主流地位的阿毘达磨论师,也就是毘婆沙师(Vibhāṣika)。依这一意义去理解:大众部与上座部(Sthāvira)的分立;上座部中分別说部的脱出,说一切有部与犊子部的分立,起初都只是由于某些问题,某些根本理论的不能和合,而形成分立。一般法义,彼此间的差异,是并不太大的。如犊子部与说一切有部,《大毘婆沙论》就说:「若六若七与此(有部)不同,余多相似」。起初,彼此的差异并不太大;分立以后,自部(尤其是大部派)内却存有不同的意见。这样,在部派的發展中,「由浑而㓰」,「由微而著」,对立的部派,固然發展到种种异义的对立;自部也不断分化,成为不同的部派。依《异部宗轮论》等,發见某些问题,上座部的支派,同于大众部,而大众部的支派,反而与上座部派相同。这似乎希奇,其实正说明了:大众部与上座部初分时,某些问题,可能还没有存在,还没有被重视,或者这些并非分部的主要问题。所以,从论书去理解部派佛教,就会知道每一部派教义的次第發展性。部派佛教的研究,应重视分立的主要问题。把握部派的主要异义,顺著思想开展的自然倾向,也就容易理解其他的论义了。而且,还能进一步的,發现一味和合的时代,佛教界早有不同的见解存在了。
第三项 论书与论书的作者——论师
佛陀时代的佛教,佛与弟子们,有人物,有时间,有地点,有事实。虽然现存的记录(经与律),也不免有些传闻失实,但佛陀时代的佛法,充分说明了人间佛教的历史性,具有人间的真实感。一向不重视历史的印度,在佛法初期的宏传中,无论是佛法上的师承,政治上的传承,都有近于事实的记录。到阿育王(Aśoka)时代,才奠定了印度编年史的基石。
印度文化的固有传统——婆罗门教,是一种国民的宗教,是从古传来(当然也是發展所成)的神教。这种神教,缺少个人的特性与活动,以神话及传说来代替历史。神教的教仪与教理,可说是一般人宗教意识的共同表现。加上印度人的特性,漠视历史的重要性,所以印度的历史,每陷于无从说起的状态。佛法虽并不如此,但在印度固有文化的熏习中,渐为传统的习性所融化,失去了佛陀时代,一味和合时代,人间现实的历史性。史的观念,由模糊而逐渐忘却。大乘佛法的出现,传诵者与集出者,都是无可稽考的。有些大部的经典,却不见有现实人间——时、地、人、事的痕迹。这也是当时佛教界(部分的)共同佛法意识的表现,确信为佛法的真实是这样的。在佛教史中,从大众部学系到大乘佛法,不能不说是最模糊的一页!好在阿毘达磨论师们,尤其是南传锡兰岛国的铜鍱部(Tāmraśāṭīya),北传罽宾山区的说一切有部,有论师著作的论书(大乘佛法,也还是亏了大乘论师的造论,而明了大乘佛教史的部分),使印度——「佛教祖国」的无历史状态,得到部分的改善。又由于经、律、论的传译者,由印度及西域到我国来;我国的求法高僧,也巡历印度,而报告当时的佛教情况。这样,我们对于印度的佛教史,才能得到部分的知识。所以论书的研究,对印度佛教与中国佛教有深切关系的——说一切有部的论书,不能忽略了论书的作者——论师。本书以「论书及论师」并论,就是重视了这一意义。
第四项 论书在「佛法」与「大乘佛法」间的意义
佛法,根源于佛陀的自证,由自证而發为化世的三业大用,具体表现于僧团中,影响于社会,而成为觉化人间的佛教。在佛陀化世四十五年(或说四十九年)中,所开展的佛教具体活动,就是以后一切佛法的根源。佛法,是从此而适应,开展,扩大,延续下来的。佛法在人间,是一种延续、扩展中的真实存在。要从延续、扩展中去理解佛法,而不能孤立的,片面的,根据一点一分,而以为佛法的真实如此。
在佛法的延续扩展中,部派佛教是有重要意义的。部派的显著分化,约在西元前三〇〇年。前为佛法的一味和合时代,后为佛法的部派时代。部派佛教,一直延续下来;在锡、缅、泰等国家,一直延续流行到现在。但在印度佛教史上,到西元五〇年顷,大乘佛法流行;佛教思想的主流,移入大乘佛法时代。所以佛法的部派时代(约西元前三〇〇——西元五〇),是上承一味和合的佛法,下启大乘佛法。论书是部派时代的产物,对此承先启后的發展过程,应有其重要的贡献与价值。
在过去,一分大乘学者,轻视部派佛教,以初期的圣典——经、律、论为小乘。不但自称为大乘,还以为大乘別有法源(別有大乘法体)。一分部派佛教者,不能认清自身的部派性,以原始佛教自居,或诽拨大乘为非佛说(非佛法)。这种片面的武断论调,现在已逐渐的消失了。欧西及日本学者,对初期经典的研究,在资料的类集整理方面,运用近代治学的方法方面,都有良好的成就。论究根源的佛法,一分学者所用的方法,大致是:阿毘达磨论,不消说是部派时代的作品。《阿含经》,也因为部派间的多少不同,而不被信任。以为九分教是早于《阿含经》而成立的,但其中也有新的、古的。这样一分一分的摆脱,最后总算还找到了一些偈颂,或简要的经句。但这仅有的有限经偈,有以为还不能依文解义,要经过自己的论理去成立。有的以自己熟悉的西洋哲学,进行解说一番。他们以为这就是研究到根本的佛法了。然而,佛陀四十五年间开展的佛法,真的就是这一些些吗?这样的研究,似乎是用客观的治学方法;而得到的结果,几乎是充满了主观的成见。割弃无边佛法,而想从一些些经偈中,让自己自由發挥其高论,这与大乘別有法源论者,相去能有多少呢!
佛陀开示、制立的佛法,早是一种人间的,具体的佛教活动。必须从佛教的完整發展过程中,去理解一切。以前观后,察其發展的所以別异性;以后观前,推究其發展分化的可能性。以部派佛教来说,理解他多边的發展倾向,了解其抉择,發挥,适应,才能认识大乘佛法开展的真意义,或进而认取一味的佛法根源的实情。阿毘达磨论(本典的完成),虽是介于一味和合,及大乘佛法的中间,但是偏于法的,而且是重于上座部方面。单是论书,尤其是以说一切有部为主的论书,还不能完整代表部派佛教,也就不能充分的向前体认佛法根源,向后究明大乘佛法开展的实况。不过,这也是部派佛教的一部分。在佛法的延续开展中,承先启后,阿毘达磨论所有的意义,不失为重要的一大环节。
第二节 部派佛教与论书
第一项 论书为部派佛教的作品
阿毘达磨论,为部派时代的作品。但在古代,推重阿毘达磨的部派,以为阿毘达磨论是佛所说的。铜鍱部以为:佛在忉利天,为摩耶(Mahāmāyā)夫人说法;经、律以外,还说了七部阿毘达磨。说一切有部说:「谁造此(發智)论?答:是佛世尊」。犊子部传说:「舍利弗(Śāriputra)释佛九分毘昙,名法相毘昙」。古来虽有阿毘达磨是佛说的传说,然检讨有关结集的记载,对于佛说阿毘达磨论的传说,到底不能认为可信。
Ⅰ大众部《摩诃僧祇律》,但说结集法与律二藏。大众部所诵的《增一阿含经.序品》,说阿难(Ānanda)集《阿毘昙经》。释经的《分別功德论》,也说阿难诵出阿毘昙,内容为:「迦旃延子,撰集众经,抄撮要慧,呈佛印可」。《撰集三藏及杂藏传》,与《分別功德论》所说的相同。
Ⅱ铜鍱部广律,但说结集律与法二藏。西元五世纪,觉音(Buddhaghoṣa)所作的《善见律毘婆沙》,在第一结集后,说到:「何谓阿毘昙藏?答曰:法僧伽,毘崩伽,陀兜迦他,耶摩迦,钵叉,逼伽罗坋那,祗迦他跋偷,此是阿毘昙藏」。
Ⅲ化地部(Mahīśāsaka)广律——《五分律》,没有说到结集论藏。
Ⅳ法藏部(Dharmaguptaka)广律——《四分律》说:阿难诵出阿毘昙藏,内容为:「有难,无难,系,相应,作处」;与《舍利弗阿毘昙论》的内容相合。
Ⅴ《毘尼母经》说:阿难诵出阿毘昙藏,内容为:「有问分別,无问分別,相摄,相应,处所」,也与《舍利弗阿毘昙论》相合。据近人考证,《毘尼母论》属于雪山部(Haimavata)。
Ⅵ说一切有部广律——《十诵律》说:阿难诵出阿毘昙藏,内容为:「五怖,五罪,五怨,五灭」,意指《法蕴论》第一品。龙树(Nāgārjuna)《大智度论》,说阿难结集阿毘昙藏,内容与《十诵律》相同。
Ⅶ《根本说一切有部毘奈耶杂事》说:大迦叶波(Mahākāśyapa)诵出阿毘达磨,内容为:「四念处,四正勤,四神足,五根,五力,七菩提分,八圣道分,四无畏,四无碍解,四沙门果,四法句,无诤,愿智,及边际定,空,无相,无愿,杂修诸定,正入现观,及世俗智,苫摩他,毘钵舍那:法集,法蕴,如是总名摩窒里迦」。《阿育王传》、《阿育王经》所说,与《杂事》大同。
Ⅷ《部执论疏》说:「迦叶令阿难诵五阿含,集为经藏。令富楼那(Pūrṇamaitrāyaṇī)诵阿毘昙,名对法藏」。真谛的传说,不知属于什么部派?但从经为「五阿含」来说,可推定为分別说部派的传说。
从上引的文证来看,大众部与分別说部的——化地部、铜鍱部律,都没有结集论藏的明文。后起的传说,才说到论藏。法藏部等,虽传说结集论藏,而关于结集者,或说阿难,或说大迦叶,或说富楼那。论到论藏的内容,都指为自部所宗的本论。各部的传说不同,说明了不但没有佛说的阿毘达磨论;在部派分立以前的一味和合时代,论藏也并不存在。没有公认的论藏,所以异说纷纭,莫衷一是了。阿毘达磨论,决定为部派时代的作品。
第二项 部派的统系
部派的分立,虽有不同的因缘,但多少与教义的见解有关。所以部派的分立,与论书的成立及不同發展,是有密切关系的。说到部派的分立,古代传来的分派系谱,异说极多。我国一向是依《异部宗轮论》所说的。但这是说一切有部的传说,杂有宗派的成见,不能视为定论。我以前有过一项论断;近见塚本启祥氏所作的详细比较,最后推定,也大致相合。关于部派分立的详情,想另为论究,这裡只直述我的推定。
佛法初分为大众部与上座部,为一切部派的本部,这是一切传说所共同的。上座部又分为(上座)分別说部,及(分別说部脱出以后的)上座部。这样,大众部,上座部,分別说部,成为三大部,这是大众部的传说。三大部中的上座部,就是(分別说部脱出以后的)先上座部(Pūrvasthavira),又分出二部,说一切有部与犊子部。这样,大众部,(上座)分別说部,说一切有部,犊子部——四部,就与印度晚期所传,声闻学派四大纲的传说相合。说一切有部与犊子部分化以后,「先上座部」移住雪山,转名雪山部,成为微弱的小部派。这二部、三部、四部的分化过程,相信是最近于史实的。
┌犊子部──(Vātsīputrīya) ┌上座部─┤(雪山部) ┌上座部─┤ └说一切有部(Sarvāstivāda) 佛法─┤ └(上座)分別说部──(Vibhajyavādin) └大众部────────────(Mahāsāṃghika)
声闻部派,一向传为十八部,或本末二十部。这是部派分化到某一阶段,而为佛教界公认的部派。其实,以后还有分立;已经成立的部派,或转而微弱,甚至在佛教中消失了。所以,部派实在是不能拘定于十八或二十的。现在依四大部为纲,略摄部派的统系如下:
说一切有部──说转部(Saṃkrāntivādin)──说经部(Sūtravādin) ┌正量部(Saṃmatīya) 犊子部───┤法上部(Dharmottarīya) │贤胄部(Bhadrayānīya) └密林山部(Ṣaṇṇagarika) ┌化地部(Mahīśāsaka) 分別说部──┤法藏部(Dharmaguptaka) │迦叶部(Kāśyapīya) └(赤)铜鍱部(Tāmraśāṭīya) ┌(一说部 Ekavyāvahārika) │(说出世部 Lokottaravādin) 大众部───┤(鸡胤部 Kukkuṭika)─┬─多闻部(Bahuśrutīya) │ └─说假部(Prajñaptivādin) └(制多部 Caitya) ──┬─东山部(Pūrvaśaila) └─西山部(Aparaśaila)
第三项 大众部系的根本论书
从过去所传译,现在所存的论书来说,阿毘达磨论的發达,属于上座系;尤其是南传锡兰的铜鍱部,北传罽宾的说一切有部。其他的部派,虽有而不多,这应该是学风的不同吧!每一部派,不一定有大量的论书,但都有奠定自部宗义的根本论书。主要的根本论书,值得特別注意;因为研究各派早期的根本论书,可以發见各派论书间的关联,以及论书的發展过程。
大众部系的论书,过去没有译为汉文(仅有释经的《分別功德论》),现在也还没有發现。对于大众部的论书,可说是一片空白。然大众部的确是有论书的,如1.西元四〇三~四〇五年,法显在印度的巴连弗邑(Pāṭaliputra)大乘寺,得到了《摩诃僧祇阿毘昙》。2.西元六二七~六四五年间,玄奘游历迦湿弥罗(Kaśmīra)时,曾亲自访问了,「昔佛地罗(唐言觉取)论师,于此作大众部集真论」的古迹。3.玄奘在南印度驮那羯磔迦国(Dhānyakaṭaka),「逢二僧:一名苏部底,二名苏利耶,善解大众部三藏。(玄奘)法师因就停数月,从学大众部根本阿毘达磨」。4.玄奘回国时,带回了大众部的论书。5.西元六九二年,义净作《南海寄归内法传》,说到大众等四根本部,「三藏各十万颂」。依此可见,在西元五~七世纪时,大众部确有大部的阿毘达磨论。
大众部较早的传说,如《撰集三藏及杂藏传》(大正四九.三下)说:
「大法(为第)三藏。……大法诸分,作所生名,分別第一,然后各异。……迦旃造竟,持用呈佛」。
这位造论呈佛的迦旃,无疑是佛世的摩诃迦旃延(Mahākātyāyana)。大迦旃延所造的阿毘达磨(义译为「大法」、「上法」),是大众部的本论。这部论也是分为「诸分」的,「第一」分,名「作所生分別」。「作所生」,与《四分律》所传的论书——「作处」或「作处生」相当,就是因缘的意思。大众部的本论,第一分名「因缘分別」,与大众部的精神,完全吻合。据大众部传说:阿难(Ānanda)结集法藏时,也是以「知法从缘起」偈开端的。
摩诃迦旃延所造的论书,西元二、三世纪间的龙树(Nāgārjuna),曾有重要的传述,如《大智度论》卷二(大正二五.七〇上——中)说:
「摩诃迦旃延,佛在时,解佛语故,作蜫勒(蜫勒,秦言箧藏),乃至今行于南天竺。……蜫勒,略说三十二万言。蜫勒广比诸事,以类相从,非阿毘昙」。
又《大智度论》卷一八(大正二五.一九二中——下)说:
「一者蜫勒门,二者阿毘昙门,三者空门。……蜫勒有三百二十万言,佛在世时,大迦旃延之所造。……诸得道人(删略)撰为三十八万四千言。若人入蜫勒门,论议则无穷。其中有随相门、对治门等种种诸门」。
龙树的时代,南天竺是大众系的化区。盛行南天竺的《蜫勒》,是大迦旃延所造,与阿毘昙不同。參照《撰集三藏及杂藏传》所说,可推定《蜫勒》为大众系本论。但大迦旃延造的传说,即使有学说上的传承,也只是仰推古德而已,其实是后世「诸得道人」所撰述。《蜫勒》,或写作𮔢勒。自荻原云来發表〈何谓蜫勒〉以来,一般都信以为:《蜫勒》是𮔢勒的误写;而𮔢勒是比咤迦(peṭak)的音译,是箧藏的意思。同时,缅甸传有 Peṭakopadeśa,为大迦旃延所造,因此或以为《蜫勒》就是 Peṭakopadeśa。总之,龙树所传的《蜫勒》,被设想为分別说部系的论书。
然从龙树所传的情形,不能同意荻氏的见解,试略为论列。一、蜫勒与𮔢勒的正确与误写:以蜫勒为𮔢勒(peṭak)的误写,虽𮔢勒合于箧藏的意义,但对音却并不恰合。𮔢、鞞、毘,在鸠摩罗什(Kumārajīva)的音译中,必为V音,而不会是P音的。所以以蜫勒为𮔢勒的误写,不应轻率的信受。考梵语 karaṇḍa,不但与蜫勒的音相合,意义也恰好就是箧藏。如「宝箧印陀罗尼」的箧,就是 karaṇḍa。所以「秦言箧藏」的《蜫勒》,完全正确,不必要別解为 peṭak 的。二、《蜫勒》的内容:《大智度论》说:《蜫勒》有随相门、对治门等种种论门,论义是重于适应、贯通,正如古人所说:「牵衣一角而衣来」。所以「若人入蜫勒门,论议则无穷」。《蜫勒》的「广比诸事,以类相从」,是广举世事作比喻,而经义随类相从,这与毘昙门的分別法相,辨析精严,体例是大为不同的。阿毘达磨论者,无论是三世有宗,现在有宗,都重视法的「自相安立」,而形成「实有自性」的观念。所以「若不得般若波罗蜜法,入阿毘昙门,则堕有中」。「入蜫勒门则堕有无中」,也与阿毘昙门不同。三、《蜫勒》与阿毘昙的同异:据《撰集三藏及杂藏传》,大迦旃延论是称为阿毘昙(大法)的。《大智度论》也说,阿毘昙有三种:一、身义,二、六分,三、蜫勒;《蜫勒》是可以说为阿毘昙的。但《大智度论》又说:一、毘昙门,二、蜫勒门,三、空门;那《蜫勒》又与阿毘昙门不同了。大抵论书以阿毘达磨论为最多;在佛教界,阿毘达磨已成为论书的通称。所以,《蜫勒》也是三类毘昙之一。但严格的说,《蜫勒》的论法,与阿毘昙不同,所以又说《蜫勒》与毘昙,同为三门的一门。
依上面的论列,大迦旃延所造的《蜫勒》,可以推定为大众部系的根本论。
第四项 上座部系的根本论书
上座部系统的论书,由于部派不同,推重的本论也不同,但都是称为阿毘达磨的。一、传于锡兰的铜鍱部,有七部阿毘达磨:一、《法僧伽》——《法集论》(Dhammasaṃgaṇi);二、《毘崩伽》——《分別论》(vibhaṅga);三、《陀兜迦他》——《界论》(Dhātudathā);四、《逼伽罗坋那》——《人施设论》(Puggulapaññatti);五、《耶摩迦》——《双论》(Yamaka);六、《钵叉》——《發趣论》(Paṭṭhāna);七、《迦他跋偷》——《论事》(Kathāvatthu)。这七部论,分为两类:《法聚》等六论,传说为佛说的。《论事》,传为阿育王(Aśoka)时代,目犍连子帝须(Moggaliputta tissa)依佛说而作,是遮破他宗以显自的要典。
二、传于罽宾的说一切有部,也有七论,称为一身六足。六足论为:《法蕴足论》,《集异门足论》,《施设足论》,《品类足论》,《界身足论》,《识身足论》。一身论为《發智论》。六足论传为佛弟子——舍利弗(Śāriputra)等所造。《發智论》是佛灭三百年初,迦旃延尼子(kātyāyanīputra)纂集佛说,立自宗而遮他的要典。这是说一切有部的根本论。铜鍱部与说一切有部,一南一北,彼此的关系并不密切。如说一切有部的《异部宗轮论》,叙述部派,竟没有提到铜鍱部。铜鍱部的《论事》,广破他宗,凡二十三品,二百十六章,而对说一切有部,也只论到五章。这样的天南地北,同样有七部阿毘达磨,而且又都是六论与一论,以完成一宗的教义(二部又同有五师相承的传说),这决不是偶然的。在早期的论书上,应有一种密切的关联。
犊子部的根本论,据《大智度论》说:「佛在时,舍利弗解佛语故,作阿毘昙。后犊子道人等读诵,乃至今名为舍利弗阿毘昙」。从犊子部分出正量等四部,据《三论玄义》(依《部执论疏》)说:「以嫌舍利弗毘昙不足,更各各造论,取经中义足之。所执异故,故成四部」。这可见正量等四部,也是以《舍利弗阿毘昙论》为根本论的。汉译的《舍利弗阿毘昙论》,分为:〈问分〉、〈非问分〉、〈摄相应分〉、〈绪分〉——四分。法藏部的《四分律》说:「有难,无难,系,相应,作处:集为阿毘昙藏」。雪山部的《毘尼母经》也说:「有问分別,无问分別,相摄,相应,处所:此五种名为阿毘昙藏」。法藏部为分別说系的一部,雪山部是先上座部的別名。这二部的阿毘达磨,都与《舍利弗阿毘昙论》相合。因此可以说,在上座部系中,除铜鍱部及说一切有部,有特別發展成的七论外,其他都是以《舍利弗阿毘昙论》为本论的。列表如下:
┌说一切有─────────────七部阿毘达磨 │犊子(本末五部)───────┐ 上座部─┤(雪山)───────────┼┬舍利弗阿毘昙 │ ┌(印度)─┬法藏───┘: └分別说┤ └化地.饮光…. └(锡兰)──铜鍱─────七部阿毘达磨
在论书的传承中,不但犊子系五部,法藏部,雪山部,宗奉传为舍利弗所造的《舍利弗阿毘昙论》,就是说一切有部,也是以舍利弗为佛世唯一大论师。如《大毘婆沙论》卷一(大正二七.一中)说:
「如来应正等觉弟子众中,法尔皆有二大论师,任持正法。若(佛)在世时,如尊者舍利子」。
说一切有部所传的六足论,属于早期的《法蕴论》,《集异门论》,也或说是舍利弗造的。这可见说一切有部,是怎样的推重舍利弗了。至于铜鍱部的七部阿毘达磨,没有说是舍利弗造。但大寺派(Mahāvihāra-vāsināḥ)所传的《小部》(Kuddaka-nikāya),其中有《义释》(Niddesa),《无碍解道》(Paṭisambhidā),显然为论书,都传说为舍利弗造的。这二部书,在无畏山寺派(Abhayagirivāsin),就称之为阿毘达磨。这样看来,阿毘达磨为上座部系的论书,都仰推舍利弗,应有共同的根本阿毘达磨。这正与《蜫勒》为大众部系的论书,都仰推大迦旃延(Mahākātyāyana)一样。在佛陀时代,一味和合时代,舍利弗与大迦旃延的论风,侭管有些出入,都是互相尊重的,和合无间的。但在部派分立的过程中,传承不同,二位大师的论风,渐渐的被对立起来。
第三节 优波提舍、摩呾理迦、阿毘达磨
第一项 优波提舍
论书的性质与意趣,是复杂而又多变的,这可以从论书的通名去理解出来。一般论书,古来有优波提舍、摩呾理迦、阿毘达磨——三名。这不同名称的论书,到底是怎样的呢?先说优波提舍:
优波提舍(Upadeśa),或音译为优婆提舍,邬波第铄;义译为说义,广演,章句等,以「论议」为一般所通用。优波提舍为十二分教(十二部经)的一分;他的性质,《大毘婆沙论》重在论议;《大智度论》重在解义;《瑜伽师地论》作为一切论书的通称。
一、《大毘婆沙论》卷一二六(大正二七.六六〇中)说:
「论议云何?谓诸经中,决判默说、大说等教」。
「又如佛一时略说经已,便入静室,宴默多时。诸大声闻共集一处,各以种种异文句义,解说佛语」。
《大毘婆沙论》有二解:第一解为「决判默说、大说等教」,意义极不明显。考《增一阿含经》,「有四大广演之义」。与此相当的《增支部》,名为 Mahāpadesana(摩诃波提舍)。这是决判经典真偽的方法:如有人传来契经,不论是一寺的传说,多人或某一大德的传说,都不可轻率的否认或信受。应该集合大众来「案法共论」,判决他是佛说或非佛说,法说或非法说,以维护佛法的纯正。《毘尼母经》作「大广说」,并说:「此法,增一经中广明」。汉、巴共传的《增一经》,及《毘尼母经》所说的「大广说」,就是摩诃优波提舍。说一切有部的传说,略有不同,如《萨婆多部毘尼摩得勒伽》卷六(大正二三.五九八上)说:
「何以故名摩诃沤波提舍?答:大清白说。圣人所说依法故,不违法相故,弟子无畏故,断伏非法故,摄受正法故:名摩诃沤波提舍。与此相违,名迦卢(黑)沤波提舍」。
说一切有部,分为白广说,黑广说,也见于《毘尼母经》:「萨婆多说曰:有四白广说,有四黑广说。以何义故名为广说(优波提舍)?以此经故,知此是佛语,此非佛语」。《显宗论》也说:「内谓应如黑说、大说契经,所显观察防护」。这可见,优波提舍是决判大(白)说及黑说的。所以《大毘婆沙论》的「决判默说、大说等教」,「默说」显然是「黑说」的讹写。这是大众的集体的详细论议,所以称为「广说」——优波提舍。
第二解的意义,极为明显。佛的大弟子们,「共集一处」,对于佛的略说,各各表示其意见。在《阿含经》中,这种形式的论义,也是常见的。前一解是共同论议,决判是非;这是共同论议,發表各人的意见。虽然性质不同,而采取集体论议的方法,是一样的。这种集体论议的方式,可以上溯到佛的时代;而为初期佛教集成经律的实际情形。共同论定的,多方解说而公认为合于佛意的;这种集体论议的契经,名为优波提舍。
二、《大智度论》对于优波提舍的解说,有次第的三说,如《论》卷三三(大正二五.三〇八上)说:
「论议经者,答诸问者,释其所以」。
「又复广说诸义,如佛说四谛,何等是四?……如是等问答广解其义,是名优波提舍」。
「复次,佛所说论议经,及摩诃迦旃延所解修多罗,乃至像法凡夫如法说者,亦名优波提舍」。
第一说,优波湜舍是问答解义。这不是一般的问答,而是「释其所以」然。如佛说「法无有吾我」偈,某比丘起而请问,佛就为他释义。第二说,是「广解其义」。第三说,不但佛说的论议经——上说的二类,就是摩诃迦旃延(Mahākātyāyana)所造的解经论,以及末世凡夫所有的如法论说,都是优波提舍。摩诃迦旃延的解经,是一向被佛教界推重的。《成实论》也说:「摩诃迦旃延等诸大智人,广解佛语。有人不信,谓非佛说。佛为是故说论(议)经,经有论故,义则易解」。「广解佛语」,应就是《蜫勒》之类。这第三说,是总摄佛所说的论议,佛弟子说的,末世论师说的,一切都属于优波提舍了。
三、《瑜伽师地论》对优波提舍的解说,近于《大智度论》的第三说,而范围更广。如《论》卷二五(大正三〇.四一九上)说:
「云何论议?一切摩呾理迦,阿毘达磨,研究甚深素怛缆藏,宣畅一切契经宗要,名为论议」。
《瑜伽师地论》,分论书为摩呾理迦、阿毘达磨;而这二类,又总称为邬波第铄。这样,邬波第铄是一切论书的通称了。
优波提舍的本义,是共同论议,共同释义。共同论议,经与律都称之为「摩诃沤波提舍」——大论议。共同释义,渐被解说为个人的解释佛说。或是文句的解释,或是经义的阐释。《大智度论》与《成实论》,特別提到「论议第一」的大迦旃延,也就是重于解说契经。如《大智度论》说:「脇比丘……作四阿含优波提舍,于今大行于世」。《大唐西域记》说:「五百贤圣,先造十万颂邬波第铄论,释素怛缆藏。次造十万颂毘奈耶毘婆沙论,释毘奈耶藏。后造十万颂阿毘达磨毘婆沙论,释阿毘达磨藏」。毘奈耶与阿毘达磨的解释,称为毘婆沙;而经的解释,却称为邬波提铄(优波提舍)。优波提舍是契经的释论,成为西元二、三世纪的一般意见。
说一切有部,是重阿毘达磨的;经部是重摩呾理迦的。大乘瑜伽者,从说一切有部、经部的思想中脱颖而出,取著总贯和会的态度。这应该是《瑜伽师地论》,以邬波第铄统摄阿毘达磨、摩呾理迦的原因吧!
第二项 摩呾理迦
摩呾理迦(mātṛkāmātikā),或音译为摩窒里迦,摩呾履迦,摩得勒迦,目得迦,摩夷等;义译为母,本母,智母,行母等。此名,从 māt(母)而来,有「根本而从此引生」的意思。《中阿含经》说:「有比丘知经,持律,持母者」。持母者,就是持摩呾理迦者。与此相当的《中部》,虽缺少同样的文句,但在《增支部》中,确曾一再说到:在持法者、持律者以外,別有持母者(mātikādhara)。既有持摩呾理迦者,当然有(经、律以外的)摩呾理迦的存在。所以,摩呾理迦有成文(起初都是语言传诵)的部类,与经、律并称,是在《增支部》集成以前的。
古典的摩呾理迦,有两大类:属于毘奈耶的,属于达磨的。属于毘奈耶的,如《毘尼母经》,《十诵律》的「毘尼诵」等。这都是本于同一的摩呾理迦,各部又多少增减不同。毘奈耶的摩呾理迦,是僧伽规制的纲目。凡受戒,布萨,安居,以及一切日常生活,都随类编次。每事标举简要的名目(总合起来,成为总颂)。僧伽的规制,极为繁广,如标举项目,随标作释,就能忆持内容,不容易忘失。这些毘奈耶的摩呾理迦,不在本书论列之内。
属于达磨的摩呾理迦,出于说一切有部(譬喻师)的传述,如《根本说一切有部毘奈耶杂事》卷四〇(大正二四.四〇八中)说:
「摩窒里迦……所谓四念处,四正勤,四神足,五根,五力,七菩提分,八圣道分,四无畏,四无碍解,四沙门果,四法句,无诤,愿智,及边际定,空,无相,无愿,杂修诸定,正入现观,及世俗智,苫摩他,毘钵舍那,法集,法蕴,如是总名摩窒里迦」。
《杂事》所说,与《阿育王传》、《阿育王经》相合。四念处等,都是定慧修持,有关于圣道的项目。佛的正法,本是以圣道为中心,悟入缘起、寂灭(或说为四谛)而得解脱的。佛法的中心论题,就是四念处等——圣道的实践。以四念处为例来说:四念处经的解说,四念处的定义,四念处的观境,四念处的修持方法及次第,四念处与其他道品的关联等,都在四念处的标目作释下,得到明确的决了。以圣道为中心的理解,贯通一切契经。达磨——法的摩呾理迦,总持圣道的修持项目,对阿毘达磨论来说,关系最为深切。
摩呾理迦的实质,已如上说明。摩呾理迦的意义,也就可以明了。如《毘尼母经》卷一(大正二四.八〇一上)说:
「母经义者,能决了定义,不违诸经所说,名为母经」。
摩呾理迦的体裁,是标目作释。标目如母;从标起释,如母所生。依标作释,能使意义决定明了。以法——契经来说:契经是非常众多的,经义每是应机而出没不定的。集取佛说的圣道项目,称为摩呾理迦。给予明确肯定的解说,成为佛法的准绳,修持的定律。有「决了定义」的摩呾理迦,就可依此而决了一切经义。在古代经律集成(决了真偽)的过程中,摩呾理迦是重要的南针。法的摩呾理迦,在契经集成后,阿毘达磨發展流行,摩呾理迦的意义与作用,也就失去了重要性。于是,「阿毘达磨者」(Abhidhammika)就代「持母者」而起了。摩呾理迦的本义,也就逐渐嬗变,出现了三类新型的摩呾理迦。
一、铜鍱部的阿毘达磨论,如《法集论》,首先标示摩呾理迦,又分为二:论母是三性、三受等一百二十二门;经母是明分法无明分法等四十二门。这些,在北传的阿毘达磨中,是论门,是诸门差別。《法集论》称之为本母,虽在〈概说品〉中,也牒标而作解说;铜鍱部的摩呾理迦,也有构成论体的根本法的意义。但与圣道为本的古典摩呾理迦,是有距离的。
二、从说一切有部而分出的经部,不信阿毘达磨为佛说,而別说摩呾理迦。《瑜伽师地论.摄事分》,是属于声闻经部的摩呾理迦。其中契经的摩呾理迦,如《瑜伽师地论》卷八五(大正三〇.七七三上)说:
「当说契经摩呾理迦。为欲抉择如来所说,如来所称、所赞、所美,先圣契经。譬如无本母,字义不明了。如是本母所不摄经,其义隐昧,义不明了。与此相违,义即明了,是故说名摩呾理迦」。
一切契经是佛所说的,为了要抉择明了佛法的宗要,所以特说契经的摩呾理迦。《瑜伽师地论》卷八五——九八,共十四卷,就是契经的摩呾理迦。内容为《杂阿含经》(除佛所说佛弟子所说诵,〈八众诵〉)的经说;有关于空及业的部分,兼及《中阿含经》少分。原来《瑜伽师地论》所传的古说(说一切有部及经部公认),四《阿含经》是以《杂阿含经》为母体的。有了古典的《杂阿含经》的经说——摩呾理迦,就能决了一切经义。这确乎合于「决了定义」的摩呾理迦古义。但《瑜伽师地论.摄事分》所说的,不是依一一道品而决了定义,是依一一经文而决了宗要。所以与摩呾理迦的本义,还是有出入的。
三、摩呾理迦是标举而又解释的。大乘瑜伽学者,应用这一原则,作为造论说法的轨范。如《瑜伽师地论》卷一〇〇(大正三〇.八七八中)说:
「我今复说分別法相摩呾理迦。……若有诸法应为他说,要以余门先总标举,复以余门后別解释。若如是者,名顺正理」。
总标別释的摩呾理迦,如世亲(Vasubandhu)所造的《發菩提心经论》说:「有大方等最上妙法,摩得勒迦藏,菩萨摩诃萨之所修行」。《论》先标举「劝乐修集无上菩提……称赞功德使佛种不断」——十二义,接著就依次解释,成十二品。这种总标別释的摩呾理迦,约造论来说,瑜伽学者以为就是优波提舍——论议。如《瑜伽师地论》卷八一(大正三〇.七五三中)说:
「论议者,谓诸经典循环研核摩呾理迦。……依此摩呾理迦,所余(圣弟子)解释诸经义者,亦名论议」。
解释经义的优波提舍,既然就是摩呾理迦(总标別释),所以大乘瑜伽者的释经论,有一定的体裁。如世亲所造的,《无量寿经优波提舍》,标举五门而依次解释;《转法轮经优波提舍》,分十四难(问);《妙法莲华经优波提舍》,初品以七句分別等。依此去观察,如无著(Asaṅga)所造的《金刚般若经论》,标七种句义;世亲所造的《大宝积经论》,标十六种行相;《文殊师利菩萨问菩提经论》,作九分。对于每一部契经,都这样的总标別释去解说,称为摩呾理迦,也就是优波提舍。这种总标別释的论式,也适用于契经文句的解释。如《摄大乘论》说:「说语言者,谓先说初句,后以余句分別显示」。如世亲的《十地经论》,对《十地经》文句的十数,都以第一句为总,余九句为別去解说。这是大乘瑜伽者所说的摩呾理迦,但不免偏重形式了!
第三项 阿毘达磨
阿毘达磨(abhidharma, P. abhidhamma),旧译为阿毘昙,或简称毘昙。译义为大法,无比法,对法等。在佛法的开展中,阿毘达磨成为论藏的通称。在论书中,这是数量最多,最值得重视的。
阿毘达磨论,除经部以外,上座部系都认为是佛说的;至少佛曾说过「阿毘达磨」这个名词。说一切有部的《大毘婆沙论》,为了证明阿毘达磨是佛所说,曾列举八种经文。所引的经文,都见于汉译的《杂阿含经》及《中阿含经》,但与之相当的巴利经文,却没有阿毘达磨一词。不过,南传《中部》的《牛角娑罗林大经》,《如何经》,都已明白说到了阿毘达磨。《中阿含经》的《支离弥梨经》,说到大众集坐讲堂,「论此法律」;与此相当的《增支部经》,却说是「论阿毘达磨」。所以,在《中阿含经》、《增一阿含经》集成以前,阿毘达磨已是佛教界熟悉的术语,而且已成为大众集体论究的内容了。
论到「阿毘达磨」的原始意义,应注意《增支部》中,有「阿毘达磨,阿毘毘奈耶」(Abhidhamma Abhivinaya)的结合语。汉译每简译为「阿毘昙律」,律藏中也有这一用法。阿毘(abhi)有称赞的意义,如《善见律毘婆沙》所说。我以为,经律所说的「阿毘达磨,阿毘毘奈耶」,起初只是称叹法与律而已。这应该是阿毘达磨的原始意义吧!大众部的《摩诃僧祇律》,曾一再说到:
九部经,是修多罗……未曾有法。以九部经为阿毘昙,在上座部系,习惯于以阿毘达磨为论书的,可能会感到希奇,但如以阿毘达磨,为对于法的称叹,那也就可以理解了。佛的经法,可分类为九部;那么赞叹法而称之为阿毘昙,阿毘昙当然就是九部经了。
阿毘达磨,起初只是通泛的称赞佛的经法。在大众部方面:「诸如来语皆转法轮……佛所说经皆是了义」。一切经法,是适应有情,平等利益的。所以泛称九部经为阿毘达磨,而不再深求分別。但上座部方面,如说一切有部:「八支正道是正法轮……佛所说经非皆了义」。契经有了义与不了义的分別,所以可称可赞的深法——阿毘达磨,当然要从一切经中,分別抉出一类究竟的深法,而称之为阿毘达磨。如《大毘婆沙论》所引的八经,虽或者有过文字上的润饰,但至少足以说明:在佛法开展中,上座部系认为:有一部分契经,是可尊可赞的最究竟法——阿毘达磨。据《大毘婆沙论》的解说:经中所说阿毘达磨的内容,是「无漏慧」,「空无我及如实觉」,「灭尽(定)退及如实觉」,「缘起及如实觉」,「寂灭及如实觉」,「诸见趣及如实觉」,「一切法性及如实觉」。据《中部.如何经》说:佛弟子共同论究的阿毘达磨,是如来自证而为众宣说的圣道:「四念处,四正勤,四神足,五根,五力,七菩提分,八圣道分」——三十七道品。所以,阿毘达磨以圣道的实践为主(说一切有部,以圣道为正法轮,是确有深见的),而「无漏慧」、「如实觉」,在道的实践中,是贯彻始终的。如《杂阿含经》说:「一切皆为慧根所摄受。……慧为其首,以摄持故」。八正道以正见为初,也是同一意义。在道的实践——以慧为主的修证中,就是「如实觉」缘性、寂灭、空无我、一切法性等。所以《大毘婆沙论》卷一(大正二七.三中)总结的说:
「阿毘达磨胜义自性,唯无漏慧」。
「无漏慧」,般若的现证、体悟,确是佛法的心髓,最极深奥!同时,在字义上,以阿毘达磨为无漏慧「证法」,也是非常恰当的。如经文常见的阿毘三昧耶(abhisamaya),阿毘三摩提(abhisameti),译为「现观」或「现证」(旧译「无间等」)。阿毘三菩提(Abhisambuddha),译为「现等觉」。阿毘阇(abhiñña),译为「现知」或「现证」。以「阿毘」(abhi)为先的术语,常是现证的、体悟的般若。所以阿毘达磨——「现法」,以无漏慧为自性,最能表达佛法的深义。
阿毘达磨,是无漏慧的现证。但修学圣道,是要有方便的。般若现证,是由有漏修所成慧(与定相应的慧)等引發的,所以《大毘婆沙论》说:「即由此故,發起世间修所成慧;……思所成慧……闻所成慧……又由此故,發起殊胜生处得慧。……亦得名为阿毘达磨」。「于三藏十二分教,能受能持,思量观察不谬」的,是殊胜的生处得慧(由此而成的,才是闻所成慧),所以论书也是阿毘达磨的资具,如说:「此论亦尔,阿毘达磨具故,亦名阿毘达磨」。这样,由论书(教)而起有漏慧——生、闻、思、修所成慧;由修所成慧而引發无漏慧。现证无漏慧,是胜义阿毘达磨;有漏慧与论书,是世俗阿毘达磨。论书,有漏慧,无漏慧——三类阿毘达磨,与大乘的三种般若——文字般若,观照般若,实相般若,意义完全相合,只是名称的不同而已。阿毘达磨的真意,是般若现证,决非以分別法相为目的。然而,阿毘达磨论书,是无漏慧、有漏慧所依的资具。从著手修学来说,阿毘达磨论书的重要性,充分的显示出来。这应是阿毘达磨论书發达的主要理由。
阿毘达磨不断的發达,阿毘达磨的内容,逐渐丰富起来;阿毘达磨的含义,也复杂起来。于是论师们约「阿毘」的意义,而作种种的解释。铜鍱部觉音(Buddhaghoṣa)的《善见律毘婆沙》,约五义释「阿毘」:一、意,是增上义(阿毘达磨就是增上法,下例)。二、识,是特性(自相)义。三、赞叹,是尊敬义。四、断截,是区別义。五、长,是超胜义。如《分別功德论》的「大法」、「上法」,同于觉音的第五义。《大毘婆沙论》中,广引各部各论师说。其中左受(Vāmalabdha)说:是恭敬义,同于觉音的第三义。法密部(法藏部)及觉天(Buddhadeva)说,是增上义,同于觉音的第一义。《大毘婆沙论》列举各家的解释,其中毘婆沙师八义,世友(Vasumitra)说六义,脇尊者(Pārśva)说四义,最为圆备。今对列如下:
┌────┐ ┌──┐ ┌───┐ │毘婆沙师│ │世友│ │脇尊者│ └────┘ └──┘ └───┘ 1.抉择法(相)………1.抉择(经)法………2.决断慧 2.觉察法(性)………2.觉了(缘起)法 3.现观法………………3.现观(四谛)法 └…5.证(涅槃)法 4.尽法(性)……………………………………1.究竟慧 5.净法(眼) 6.显發法(性) 7.无违法(性)…………………………………4.不谬慧 8.伏(外道)法 4.修习(圣道)法 6.数数(分別)法 3.胜义慧
从论师所作的种种解释,而归纳他的主要意义,不外乎两点:一、明了分別义:如声论者说「毘谓抉择」,抉择有明辨分別的意义。如毘婆沙师与世友说的抉择、觉了,脇尊者说的决断,化地部说的照法,妙音(Ghoṣa)约观行的分別说,大德(Bhadanta)约文句的分別说,及毘婆沙师的数数分別,都是。二、觌面相呈义:毘婆沙师说的现观,世友说的现观与现证,都是。这就是玄奘所译的「对法」。毘婆沙师说的显發,佛护(Buddharakṣa)说的现前,也与此相近。「阿毘」是现,是直接的(古译为无间),当前的,显现的。综合这二项意义,阿毘达磨是直观的,现证的,是彻证甚深法(缘起、法性、寂灭等)的无漏慧。这是最可称叹的,超胜的,甚深广大的,无比的,究竟彻证的。阿毘达磨,就是这样的(胜义)阿毘达磨。但在阿毘达磨的修证中,依于分別观察,所以抉择,觉了,分別,通于有漏的观察慧。依此而分別解说,就引申为:毘婆沙师说的所说不违法性,伏法;世友说的抉择经法,数数分別法;大德的名句分別法了。
阿毘达磨,本为深入法性的现观——佛法的最深处。修证的方法次第等传承下来,成为名句的分別安立(论书)。学者依著去分別了解,经闻、思、修而进入于现证。从证出教,又由教而趣证,该括了阿毘达磨的一切。
在佛法的流传中,阿毘达磨的修证法门,由于整理圣典,及初学入门的必要,渐重于有漏慧的分別观察,發展为阿毘达磨论。到底分別观察些什么,而形成具有特色的阿毘达磨论,而且能取得无比优越的地位呢?观察的主要论题,《大毘婆沙论》,《入阿毘达磨论》,都有说到:
「阿毘达磨藏义,应以十四事觉知。谓六因,四缘,摄,相应,成就,不成就」。
「有余师说:应以七事觉知阿毘达磨藏义。谓因善巧,缘善巧,自相善巧,共相善巧,摄不摄善巧,相应不相应善巧,成就不成就善巧。若以如是七事,觉知阿毘达磨藏义无错谬者,名阿毘达磨论师,非但诵持文者」。
「慧,谓于法能有抉择,即是于摄,相应,成就,诸因,缘,果,自相,共相——八种法中,随其所应,观察为义」。
兹将三说对列如下:
┌───────┐ ┌───────┐ ┌──────┐ │大毘婆沙论初说│ │大毘婆沙论次说│ │入阿毘达磨论│ └───────┘ └───────┘ └──────┘ 六因………………………因…………………………诸因 四缘………………………缘…………………………缘 果 自相………………………自相 共相………………………共相 摄…………………………摄(不摄)………………摄 相应………………………相应(不相应)…………相应 成就………………………成就(不成就)…………成就 不成就………………┘
《入阿毘达磨论》的八法观察,是说一切有部的晚期学说。在《大毘婆沙论》时代,「果」还没有成为主要的论门。从上座部系阿毘达磨论的共义来说,因与缘合而为一,初期是没有严格区別的。而成就与不成就,在「现在有」派的阿毘达磨中,也是不加重视的。所以上座部阿毘达磨论——各家共通的主要论门,是:自相,共相,摄,相应,因缘——五门。以此五门来观察一切法,因而开展为法相善巧的阿毘达磨论。
校注
《大毘婆沙论》卷七七(大正二七.三九六上)。 《大毘婆沙论》卷二(大正二七.八中)。 锡兰所传的佛教,以上座部、分別说部——佛法的正统自居。其实,这是上座部中的分別说部,从分別说部分出的铜鍱部。本书概称之为铜鍱部,以免与根本上座部等淆混。 Atthasālinī(一三——一六)。 《大毘婆沙论》卷一(大正二七.一上)。 《三论玄义》(大正四五.九下)。 《增一阿含经》卷一(大正二.五五〇下)。 《分別功德论》卷一(大正二五.三二上)。 《撰集三藏及杂藏传》(大正四九.三下)。 《善见律毘婆沙》卷一(大正二四.六七六上)。 《四分律》卷五四(大正二二.九六八中)。 《毘尼母经》卷三(大正二四.八一八上)。 金仓圆照〈毘尼母经与雪山部〉(《日本佛教学会年报》二五.一二九——一五二)。 《十诵律》卷六〇(大正二三.四四九上)。 《大智度论》卷二(大正二五.六九下)。 《根本说一切有部毘奈耶杂事》卷四〇(大正二四.四〇八中)。 《阿育王传》卷四(大正五〇.一一三下)。 《阿育王经》卷六(大正五〇.一五二上)。 《大乘法苑义林章》卷二引文(大正四五.二七〇中)。 拙作《印度之佛教》(民国三十二年刊本.七一——八五)。 塚本启祥《初期佛教教团史之研究》(四一三——四四九)。 Bhavya《异部精释》第二说(寺本婉雅译《(ターラナータ)印度佛教史》三七六)。 《南海寄归内法传》卷一(大正五四.二〇五上)。 《高僧法显传》(大正五一.八六四中)。 《大唐西域记》卷三(大正五一.八八八上)。 《大慈恩寺三藏法师传》卷四(大正五〇.二四一中)。 《大唐西域记》卷一二(大正五一.九四六下)。 《南海寄归内法传》卷一(大正五四.二〇五上)。 《分別功德论》同(大正二五.三二上)。但作「迦旃延子」,「子」是衍误;或与《發智论》主传说混合而误。 《摩诃僧祇律》卷三二(大正二二.四九一下)。 《哲学杂志》(二二.二四四)。 《望月佛教大辞典》(一三八一)。 參阅本书第十一章第六节第一项。《四谛论》引有大迦旃延的《藏论》。广引比喻,类摄经义的论法,也许就是「广比诸事,以类相从」的意义。 《大智度论》卷一八(大正二五.一九四上)。 《大智度论》卷二(大正二五.七〇中)。 《大智度论》卷一八(大正二五.一九二中)。 《大智度论》卷二(大正二五.七〇上)。 《三论玄义》(大正四五.九下)。 《四分律》卷五四(大正二二.九六八中)。 《毘尼母经》卷三(大正二四.八一八上)。 《增一阿含经》卷二〇(大正二.六五二中)。 《增支部.四集》(南传一八.二九三——二九七)。 《毘尼母经》卷四(大正二四.八一九下——八二〇中)。 《毘尼母经》卷四(大正二四.八二〇上)。 《显宗论》卷一(大正二九.七七八中)。 《杂阿含经》卷三(大正二.一六下)。 《成实论》卷一(大正三二.二四五中)。 《大智度论》卷九九(大正二五.七四八下)。 《大唐西域记》卷三(大正五一.八八七上)。 《中阿含经》卷五二(大正一.七五五上)。 《增支部.四集》(南传一八.二六〇)。又〈五集〉(南传一九.二五〇)。 《阿育王传》卷四(大正五〇.一一三下)。 《阿育王经》卷六(大正五〇.一五二上)。 吕澂〈杂阿含经刊定记〉「附论杂阿含经本母」(《内学》第一辑二三三——二四一)。 《瑜伽师地论》卷八五(大正三〇.七七二下)。 《發菩提心经论》卷上(大正三二.五〇八下)。 《摄大乘论本》卷中(大正三一.一四一中)。 《大毘婆沙论》卷一(大正二七.二下——三中)。 《中部.牛角娑罗林大经》(南传九.三七五)。 《中部.如何经》(南传一一上.三一一)。 《中阿含经》卷二(大正一.五五七下)。 《增支部.六集》(南传二〇.一五一)。 《增支部.三集》(南传一七.四七五——四八〇)。 《善见律毘婆沙》卷一(大正二四.六七六中)。 《摩诃僧祇律》卷一四(大正二二.三四〇下)。 《摩诃僧祇律》卷三四(大正二二.五〇一下)。 《摩诃僧祇律》卷三九(大正二二.五三六中)。 《异部宗轮论》(大正四九.一五中——下)。 《异部宗轮论》(大正四九.一六下)。 《大毘婆沙论》卷一(大正二七.三上——中)。 《中部.如何经》(南传一一上.三一一)。 《杂阿含经》卷二六(大正二.一八三中)。 《大毘婆沙论》卷一(大正二七.三中)。 《大毘婆沙论》卷一(大正二七.四上)。 《善见律毘婆沙》卷一(大正二四.六七六中)。 《分別功德论》卷一(大正二五.三二中)。 《大毘婆沙论》卷一(大正二七.四上——下)。 《大毘婆沙论》卷二三(大正二七.一一六中)。 《入阿毘达磨论》卷上(大正二八.九八二上)。【经文资讯】《印顺法师佛学著作集》第 36 册 No. 34 说一切有部为主的论书与论师之研究
【版本记录】發行日期:2022-01,最后更新:2021-12-09
【编辑说明】本资料库由中华电子佛典协会(CBETA)依《印顺法师佛学著作集》所编辑
【原始资料】印顺文教基金会提供
【其他事项】详细说明请參阅【中华电子佛典协会资料库版权宣告】
内容源自:漢文大藏經,繁转简后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