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阿毘达磨的起源与成立
第一节 阿毘达磨论的起源
第一项 「论阿毘达磨论」
阿毘达磨论的起源与成立,经过是极为复杂的。现在,先从被称为阿毘达磨真的起源——佛教界流行的「论阿毘达磨论」说起。
Ⅰ《中部》的《牛角林大经》说:大比丘们,在月光下,同游景色优美的牛角娑罗林(Gosīṅgasālavanadāya)。大家發表意见,有怎样的比丘,能使林园增光、生色?大目揵连(Mahāmaudgalyāyāna)说:「如二比丘,为论阿毘达磨论,相互發问;相互發问,应答无滞,以彼等之法论而有益。舍利弗!如是比丘,牛角娑罗林增辉」。《中阿含经》(卷四八)《牛角娑罗林经》,与此经相同,但作大迦旃延(Mahākātyāyana)说。
Ⅱ《中部》的《如何经》说:佛告比丘:「我自证悟而为说法,即四念处,四正勤,四神足,五根,五力,七菩提分,八圣道分,应和合无诤而学。汝等和合无诤而学时,如二比丘,于阿毘达磨而有异说」,就应该劝导他们,舍弃误解而归于如法的见解。这部经,汉译缺。
Ⅲ《增支部》说:众多长老比丘,饭后,大家围绕著坐,共同论说阿毘达磨论。那时,质多罗象首舍利弗(Citta Hatthisāriputta),在长老比丘论议中间,不断的插入自己的问难。大拘𫄨罗(Mahākauṣṭhila)对他说:「长老比丘众论阿毘达磨时,莫于中间(自)陈说,应待论讫」。《中阿含经》(卷二〇)《支离弥梨经》,与此经相同,但作「论此法律」。
依上所引的经文来看,那时「论阿毘达磨论」的论风,是这样的:大众共同參加;由两位比丘,相互问答,名为「论阿毘达磨论」(P. Abhidhammakathaṃ Kathenta)。问答的两位比丘,一定是上座名德。《增支部》曾说:「比丘五法具足:戒、定、慧、解脱、解脱知见具足,才能与同梵行者共住,与同梵行者共论:戒论,定论,慧论,解脱论,解脱知见论」。又说:「彼等不修身,不修戒,不修心,不修慧故,论阿毘达磨论,毘陀罗论,陷于黑法」。这可见,如自身没有修证,是不适宜參与论议的。这种论法的集会,不是由于自身的无知与疑惑,而是以对论的方式,使法义得到充分的阐明。大众在座旁听,这正是一种教育僧众的好方法。这种论法的集会,经中一再说到,这可能经常举行的,尤其是布萨的月夜。
「论阿毘达磨论」的内容,是佛陀自证而为众宣说的「法」——四念处……八圣道支,也就是修证问题。以圣道为项目而进行论究,称为「论阿毘达磨论」。初期的阿毘达磨论,与说一切有部所传的摩呾理迦,是一样的。当时的「论法」,应有简明的纲要。一问一答的,以对论方式,而将其阐明。标目释义的纲要,名为摩呾理迦(本母);这样的问答深法,就名为「论阿毘达磨论」。原始的阿毘达磨与摩呾理迦,实质上毫无差別。以圣道为中心的阿毘达磨,一直流传下来。现存的早期论书,如《舍利弗阿毘昙论.问分》,铜鍱部的《分別论》,说一切有部的《法蕴论》,内容也还是以圣道为主的。
两位比丘的相互问答,是尊严的。为了阐明佛法,而不是为了诤胜,会场上充满了和谐与宁静的气氛。这种论法的场所,应有维护论场的合理轨式。一、两位比丘的问答,旁人不可以从中參与,一定要等双方的问答告一段落。上面(Ⅲ)所说的象首舍利弗,好辩而急于从旁參入,违反了论法的轨范,所以受到大拘𫄨罗的责备。二、由于慧解的差別,传闻的不同,可能引起见解上的不合。如上(Ⅱ)所说,应由在座的上座大德出来,以和谐恳切的态度,使双方的意见,能在和谐中归于一致。三、舍利弗(Śāriputra)为众说法,说到入灭尽定而不得究竟智的,死后生意生天。舍利弗的意见,受到优陀夷(Udāyin)的问难。优陀夷的问难,一而再,再而三,一直的坚持反对下去。世尊知道了,诃责优陀夷说:「汝愚痴人,盲无慧目,以何等故论甚深阿毘昙」?并且责备在座的阿难(Ānanda),不应该置而不问。优陀夷难问舍利弗的事,也见于《增支部》。优陀夷的坚持己见,一直反对下去,上座早应出来呵止优陀夷的發言。当时阿难在座,而不出来维持论场的宁静,难怪要受世尊的责备了。四、某次,舍利弗与大目揵连互相问答,大众在座旁听。由于不愿与某老比丘问答,中途离去,以致大众散席。这由于问答告一段落,对(也许见解不合的)老比丘的请求共论,许也不是,不许也不是(不合常规)。如与他共论,徒然引起无谓的诤论,倒不如借故退席的好。
这种相互论法的论风,也曾传来我国。就是在四众共集的讲经法会上,先由主讲法师与都讲相互问答。有名的支许对论,就是这种论式。
第二项 问答「毘陀罗论」
vedalla,音译为毘陀罗,与梵语的 vaipulya(毘佛略,译义为方广)相当。毘陀罗论(Vedallakathā)与阿毘达磨论,同为古代的法论之一,如《增支部.五集》(南传一九.一四七)说:
「彼等不修身,不修戒,不修心,不修慧,论阿毘达磨论、毘陀罗论,陷于黑法」。
毘陀罗的性质与内容,经近代学者的研究,已非常明白。今依其研究成果,整理而作进一步的说明。《中部》有 Mahāvedalla(《毘陀罗大经》),Cūḷavedalla(《毘陀罗小经》)。与阿毘达磨并称的毘陀罗论,显然的存在于《中阿含经》。Vedalla 为九分教(部经)之一;觉音(Buddhaghoṣa)对毘陀罗的解说,首先提到上面的二部——《毘陀罗大经》,《毘陀罗小经》。其次说到:Sammādiṭṭhi,Sakkapañha,Saṅkhārabhājaniya,Mahāpuṇṇama sutta。这六部经,经考定为:
Ⅰ Mahāvedalla:推定为《中部》(四三经)的 Mahāvedalla-sutta。大拘𫄨罗(Mahākauṣṭhila)问,舍利弗(Śāriputra)答。与《中阿含经》(卷五八)《大拘𫄨罗经》相当,但作舍利弗问,大拘𫄨罗答。今依汉译,列举大段的内容(名词,改为通常所用的,以下例此)如下:
1.善与不善(巴缺) 2.(智)慧与识 3.正见 4.当来有 5.受想思(识) 6.灭无对(巴缺) 7.五根与意根 8.寿暖识 9.死与灭尽定 10.灭尽定与无想定(巴缺) 11.灭尽定——三行起灭.得三触.空无相无愿(巴缺) 12.不动定无所有定无想定(巴:末增四心解脱)
Ⅱ Cūḷavedalla:推定为《中部》(四四经)的 Cūḷavedalla-sutta。毘舍佉(Viśākhā)问,法与(乐)比丘尼(Dharmadinnā)答。与《中阿含经》的(卷五八)《法乐比丘尼经》相同。内容大段为:
1.自身见 2.阴与取阴 3.八圣道与三聚 4.灭无对(巴缺) 5.禅定 6.寿暖识 7.死与灭定(巴缺) 8.灭尽定与无想定(巴缺)(巴增三行) 9.灭尽定入起 10.三受与随眠 11.受.无明.明.涅槃
Ⅲ Sammādiṭṭhi:考定为《中部》(九经)的 Sammādiṭṭhi sutta,译义为《正见经》。众比丘问,舍利弗答。与《中阿含经》(卷七)《大拘𫄨罗经》相当。又与《杂阿含经》(卷一四)的三四四经(大正藏编号)相合,但问者是大拘𫄨罗。问题为:「成就正见,于法得不坏净,入正法」,而提出内容:
1.善与不善 2.四食 3.三漏 4.四谛 5.老死……行 6.无明尽明生
Ⅳ Sakkapañha:考定为《长部》(二一经)的 Sakkapañhasutta,译义为《释问经》。帝释问,如来答。前后有序分与余分。与《中阿含经》(卷三三)的《释问经》,及《长阿含经》(卷一〇)的《释提桓因问经》相同。法义的问答部分,大段为:
1.嫉结悭结 2.憎爱 3.欲 4.念(寻) 5.思(种种妄想) 6.灭戏论道(长、巴缺)7.念言求 8.根律仪 9.喜忧舍 10.沙门婆罗门欲求志趣不同 11.沙门婆罗门不能尽得究竟梵行
Ⅴ Saṅkhārabhājaniya:在名称方面,似乎与《中部》的(一二〇经)Saṅkhāruppatti sutta 相当,但内容的性质不同。经考定为《相应部》(四一、〈质多相应〉)的 Kāmabhū(2),也与《杂阿含经》(卷二一)的五六八经(大正藏编号)相同。质多罗(Citra)长者问,迦摩浮(Kāmabhū)比丘答。内容为:
1.三行 2.寿暖识 3.入灭尽定——不作意.灭三行 4.死与灭定 5.起灭尽定——不作意.起三行.得三触 6.起灭定心向出离 7.止观
Ⅵ Mahāpuṇṇama:考定为《中部》(一〇九)经的 Mahāpuṇṇamasutta,译义为《满月大经》。众比丘问,如来答。该经又见于《相应部》(二二、〈蕴相应〉)的 Puṇṇamā;也与《杂阿含经》(卷二)的五八经(大正藏编号)相同。内容为十事:
1.五取阴 2.欲 3.阴与取 4.阴阴相关 5.名义 6.因缘 7.味患离 8.身见 9.无身见 10.得涅槃
从这六部经的形式与内容,可以理解到:一、这些都是有关法义的问答。没有采取大众在座旁听,由二比丘共论的阿毘达磨论的论式,而是佛或比丘(比丘尼),与四众弟子间的问答。阿毘达磨论,在当时是圣道的举扬,最庄严的法集,大众旁坐參听。而毘陀罗论,不限于圣道,更广的普遍到各种论题。这是一般的,以请益方式而进行自由的问答。如上文所引,在《增支部》中,阿毘达磨论与毘陀罗论,已经相提并论,也就是有了结合的倾向。在说一切有部中,这些毘陀罗——法义问答,是被看作阿毘达磨的。如毘陀罗的重要论题——灭尽定,舍利弗的意见,受到优陀夷(Udāyin)的一再反对,佛就呵责说:「以何等故论甚深阿毘昙」?又如世尊答帝释所问,而说:「我宁可说甚深阿毘昙」。所以,法义问答的毘陀罗论,与阿毘达磨论,早就结合为一流,成为阿毘达磨论發展的泉源。
二、阿毘达磨,毘陀罗,在《相应部》中,虽还没有發见(汉译《杂阿含经》,及说一切有部的传说,已有阿毘达磨的名词),但在《中部》与《中阿含经》,已明确的有这二个名词。契经的大部集成,《杂阿含经》是根本的,在先的,这是说一切有部经师的古传,而为我们所确信的。所以可推定:阿毘达磨与毘陀罗,同时出现于《杂阿含经》集成,《中阿含经》还没有集成以前,阿毘达磨与毘陀罗,是出现于那个时代的。称为毘陀罗论的法义问答集,起初虽没有这个名称,而事实早已存在于《杂阿含经》了。如上所举的六经,其中Ⅲ、Ⅴ、Ⅵ——三经,都是《杂阿含经》所固有的。就是以 vedalla 为名的,属于《中部》的大、小二经,也是根源于《杂阿含经》而有所充实。试列表对照于下(表中数目字,就是上文列举大段的数目):
如表所列,可见大经与小经,都是渊源于《杂阿含经》的。其中《毘陀罗大经》,对于慧与识,受想与思(识),五根与意根,寿暖与识的同异,在教义上有了显著的开展。灭尽定是最深的定,在部派佛教中,是有异义的。这在古代,已是问答的主要论题了。渊源于《杂阿含经》的法义问答集,问答更普遍,法义也跟著發展,毘陀罗论就这样的成立了。
帝释来隔界山问佛,在《杂阿含经》中,早是熟悉的故事。早期的传说,是帝释问佛——无上爱尽解脱,也就是现存《中》、《长》二阿含中,《帝释问经》的末后一段。无上爱尽解脱,是甚深义,所以说一切有部称之为阿毘达磨,解说为无漏慧。帝释是印度民间的普遍信仰对象,一向重视和平无争,所以成为佛法的外护,化导人间的(入世的)代表。《帝释问经》的问答,论究世间的争执根源,重视合理的行为,归结到佛法胜于其他宗教。可能由于爱尽解脱的问答深义,所以采取当时问答毘陀罗的论式,编成化导世间的问答集。
三、称为毘陀罗的契经,大抵在一问一答间,问者表示领解对方的意见,欢喜赞叹,然后再提出问题,所以形成一种特殊的体裁。vedalla 与梵语 vaipulya(方广)相当,所以毘陀罗的字义,在解说上,不应该与「方广」脱节。方广的主要意义是「广说」。毘陀罗的法义问答,普遍的论到各问题,比之阿毘达磨论的专以圣道为论题,确是广说了。而且,毘陀罗的一问一答,穷源竟委,大有追问到底的倾向,这还不是广说了吗?如《杂阿含经》说:「摩诃拘𫄨罗!汝何为逐?汝终不能究竟诸论,得其边际。若圣弟子断除无明而生于明,何须更求」?《法乐比丘尼经》也说:「君欲问无穷事;然君问事,不能得穷我边也。涅槃者,无对也」。这说明了法相的层层问答,是不可能穷其边际的。如断除无明而生明,那还求什么呢?究竟,是问答广说所不能尽的。这就引向超越无对的,深广无涯际的境地。这应该就是从方广,而倾向于重证悟的方广的契机吧!
第三项 「毘崩伽」——经的分別
阿毘达磨论,毘陀罗论,是那时的佛法问答。同时兴起的,有毘崩伽(vibhaṅga)——分別解说的学风,《中阿含经》中,有称为「分別」的部类。《中部》有〈分別品〉(Vibhaṅgavagga),凡十二经,就是一三一——一四二经。《中阿含经》有(〈分別诵〉,凡三十五经,就是一五二——一八六经。其中有)〈根本分別品〉,凡十经,就是一六二——一七一经。《中部》的〈分別品〉,与《中阿含经》的〈根本分別品〉,对列如下:
┌─────┐ ┌───────┐ ┌─────┐ │中部分別品│ │中含根本分別品│ │中含其余品│ └─────┘ └───────┘ └─────┘ 一三一 Bhaddekaratta-s 一三二 Ānandābhaddekaratta-s……一六七 阿难说经 一三三 Mahākaccāna-b………………一六五 温泉林天经 一三四 Lomasakaṅgiya-b……………一六六 释中禅室尊经 一三五 Cūḷakammavibhaṅga-s………一七〇 鹦鹉经 一三六 Mahākamma-v…………………一七一 分別大业经 一三七 Saḷāyatana-v ………………一六三 分別六处经 一三八 Uddesa-v ……………………一六四 分別观法经 一三九 Araṇa-v………………………一六九 拘楼瘦无诤经 一四〇 Dhātu-v………………………一六二 分別六界经 一四一 Sacca-v………………………………………………… 三一 分別圣谛经 一四二 Dakkhiṇā-v ……………………………………………一八〇 瞿昙弥经
分別经的形式,是依据一种略说,由佛及弟子,作广的分別,所以这是一种经的分別解说。从内容来说,或是对于深隐的含义,解释文句,以显了所含的经意,如《阿难说经》等——「一夜贤者偈」的分別。或是对法义作详细的分別,以理解其内容,如舍利弗(Śāriputra)说的《分別圣谛经》。在当时,vibhaṅga 似乎专指略说(经)的分別。如律藏中,波罗提木叉(戒经)的分別解说,就称为「波罗提木叉分別」,或称为「经分別」。
本来,佛说五蕴、六处、六界、四谛等,是「分別法」的典型范例。五蕴、六处等,佛说或不免简要。其实经句的如此简略,只是为了适应忆持与读诵方便。在佛弟子间,应有佛的解说流传。继承佛陀分別法的学统,对界、处等作明确的分別,就是《中阿含经.根本分別品》等集出的由来。佛初转法轮——对人类开始说法,称为「开示,宣说,施设,建立,解明,分別,显發」。为众说法的方法之一——「分別」(vibhajana),与〈根本分別品〉的分別(vibhaṅga),「广分別」的分別(vibhajati),音义都相近。「分別」,是不限于分別略说(经)的。佛的分別说法,就是最好的例子。佛曾说:「兽归林薮,鸟归虚空,圣归涅槃,法归分別」。法,要以分別来观察,以分別来处理。对阿毘达磨来说,分別的方法论,有著无比的重要;阿毘达磨论的發达,以分別法相为主要的特征。《中阿含经.根本分別品》的集成,表示分別的学风,已充分应用,相当的發达了。
我们在《中阿含经》中(事实存在于经典集成以前),看到了「分別」的思想方法;阿毘达磨论与毘陀罗论——法义问答的流行。这三者分別的發展起来,又汇集而成佛教界的一大趋势,渐进于阿毘达磨成立的时代。
第四项 阿毘达磨论师
在初期集成的《杂阿含经》,佛教界已传有同类相聚的学团形态。对佛教的开展,部派的分化,阿毘达磨论的兴起,都应有思想与风格上的渊源。阿毘达磨是属于「法」的部门;与「法」有关的佛世大比丘,领导僧伦,化洽一方的,有舍利弗(Śāriputra),大目犍连(Mahāmaudgalyāyāna),大拘𫄨罗(Mahākauṣṭhila),大迦旃延(Mahākātyāyana),富楼那(Pūrṇamaitrāyaṇīputra),阿难(Ānanda)。试分別诸大阿罗汉的特性,以推论阿毘达磨学系的传承。不过,佛陀时代,一味和合时代,这几位圣者,都是佛教界所尊敬的,彼此间也是相互学习的。即使学风有些特色,也决没有后代那样的宗派意味,这是我们应该记住的。
一、舍利弗,大目犍连,大拘𫄨罗,可以看作同一学系。舍利弗与目犍连,起初都是删阇耶(Sañjaya)的弟子,同时于佛法中出家,同负助佛扬化的重任,又几乎同时入灭。法谊与友谊的深切,再没有人能及的了。舍利弗为「大智慧者」,大目犍连为「大神通者」,为佛的「双贤弟子」。大智慧与大神通——大智与大行,表征了佛教的两大圣德(圆满了的就是佛,称为「明行圆满」)。大目犍连被誉为神通第一,对法义的贡献,传述自不免缺略了(舍利弗少有神通的传说,其理由也是一样)。在《中阿含经》中,舍利弗被称誉为犹如生母,目犍连如养母:「舍利子比丘,能以正见为导御也。目犍连比丘,能令立于最上真际,谓究竟漏尽」。陶练化导僧众的能力,目犍连是不会比舍利弗逊色的。《中部.牛角林大经》,大目犍连以为:「是二比丘,为论阿毘达磨,相互發问;相互發问,应答无滞」,足以使林园生色。阿毘达磨论师的风尚,明白的表示了出来。说一切有部传说:大目犍连造《阿毘达磨施设论》,也表示了大目犍连与阿毘达磨间的关系。
大拘𫄨罗与舍利弗的关系,异常密切。说一切有部传说:大拘𫄨罗是舍利弗的母舅。铜鍱部的传说:大拘𫄨罗从舍利弗出家受戒。无论为甥舅,或师弟间的关系,从《阿含经》看来,舍利弗与大拘𫄨罗的问答最多,而且著重于法义的问答。如《中阿含经》(卷五八)的《大拘𫄨罗经》,《中阿含经》(卷七)的《大拘𫄨罗经》,都是法义问答集,而被称为毘陀罗的。以《杂阿含经》来说,二五六——二五八(大正藏编目),共三经,问答的主题,是明与无明,这正是《毘陀罗大经》问答的开端。此外,如问缘起非四作,如来死后不可记,欲贪是系,现证、应观无常苦空无我。大拘𫄨罗的问答,几乎都与舍利弗有关。而且,南传与汉译,问者与答者,往往相反。这可说是二大师的相互问答,思想已融和为一。又如大拘𫄨罗得无碍解第一,考《小部》的《无碍解道》,可说是以无碍解得名的。无碍解的本义,与圣道中心的阿毘达磨有关。四无碍的解说是:法无碍的法,是五根、五力、七觉支、八圣道支;义无碍,词无碍,辩说无碍,就是这些法(圣道)的义,法的词,法的辩说。切实的说,由于阿毘达磨论(圣道)的论说,注意到法的义,法的词,法的辩说,而形成四无碍解一词。大拘𫄨罗称无碍解第一,可以想见他与阿毘达磨论的关系。
舍利弗大智慧第一,是「逐佛转法轮将」,称「第二师」,可说释尊以下,一人而已。在经、律中,舍利弗有多方面的才能,如破斥外道,分別经义,代佛说法,编集经法,主持僧事,维护僧伽的健全与统一,与其他大弟子问答等。著眼于阿毘达磨的渊源,那么,一、与大拘𫄨罗的法义问答,被称为毘陀罗。二、《中阿含经》(卷七)的《分別圣谛经》,《中阿含经》(卷七)的《象迹喻经》,都是舍利弗对四谛的广分別。条理严密,近于阿毘达磨的风格。舍利弗的特重分別,在初期圣典中,已充分表现出来。三、大拘𫄨罗称无碍解第一,而这也是舍利弗所有的胜德。如说:「初受戒时,以经半月,得四辩才而作证」。「舍利弗成就七法,四无碍解自证知」。四、舍利弗的深广分別,在教团内,引起了部分人的反感。除提婆达多(Devadatta)系而外,黑齿(Kaḷārakhattiya)比丘一再在佛前指诉:舍利弗自说生死已尽,自称能以异文异句,于七日七夜中,奉答佛说。舍利弗说灭尽定(阿毘达磨义),受到优陀夷(Udāyin)的一再反对。舍利弗领导大众,游行教化,某比丘向佛指诉:舍利弗轻慢了他。虽然舍利弗始终受到佛的赞叹,佛的支持,但可见舍利弗在当时,领导僧众的地位,问答分別的学风,曾引起教内部分人士的不满。
综合圣典的传述来说,舍利弗,大目犍连,大拘𫄨罗,从事僧团的领导,法义的论究工作,成一有力的系统。这一学系,对于阿毘达磨,有最深切的关系。《杂阿含经》中,舍利弗与大拘𫄨罗的法义问答,已表现了分別的学风。到《中阿含经》,阿毘达磨论,毘陀罗论,毘崩伽的發达,莫不传说为与舍利弗及大拘𫄨罗有关。虽不能就此论定,这是舍利弗、大目犍连、大拘𫄨罗自身言行的直录。然如解说为:这是舍利弗(大拘𫄨罗)及承受其思想的学者,在佛法的开展中,阐明舍利弗等传来的学说的集录,应该与事实的距离不远。在这一系中,舍利弗居于主导的地位。
二、大迦旃延与富楼那,也可说是一系的。大迦旃延游化的主要地区,是阿槃提国(Avanti),又将佛法引向南地(dakkhiṇāpatha)。富楼那以无畏的精神,游化「西方输卢那」地方(Sroṇāparānta)。这是从事西(南)印度宏化的大师。对当时以舍利弗为重心的「中国」,那是边地佛教的一流。
大迦旃延,被称为:「于略说广分別义」(Saṅkhittena bhāsitassa Vithārena atthaṃ Vibhajantā)第一,也就是「论议」第一。在《杂阿含经》中,大迦旃延对于佛的略说,而作广分別说的,有为信众分別「僧耆多童女所问偈」义,分別「义品答摩犍所提问偈」义;分別佛为帝释所说,「于此法律究竟边际」义。这都是对于简要的经文或偈颂,广分別以显了文句所含的深义。《中阿含经》也是一样:《温泉林天经》,为众分別「跋地罗帝偈」义;《分別观法经》,分別「心散不住内,心不散住内」义;《蜜丸喻经》,分別「不爱不乐不著不住,是说苦边」义。这些分別解说,佛总是称赞大迦旃延:「师为弟子略说此义,不广分別,彼弟子以此句,以此文而广说之。如迦旃延所说,汝等应当如是受持」!「以此句,以此文而广说之」,近于舍利弗的:「我悉能乃至七夜,以异句异味(文)而解说之」。这是释尊门下,能广分別解说的二位大弟子。但分別的方针,显然不同。大迦旃延的「广分別义」,如上所引的经文,都是显示文内所含的意义,不出文句于外;而舍利弗的广分別,是不为(经说的)文句所限的。大迦旃延的广分別,是解经的,达意的;舍利弗的分別,是阿毘达磨式的法相分別。汉译《中阿含经》(卷四八)的《牛角娑罗林经》,以「二法师共论阿毘昙」,为大迦旃延所说,而《中部》与《增一阿含经》,都所说不同。大迦旃延的德望,受到阿毘达磨论师的推重,但大迦旃延的学风,决非以问答分別法相为重的。
富楼那,被称为「说法者」(dharmakathika)第一。铜鍱部传说:富楼那善于说法,「论事清净,阿毘达磨之先导」,那是以富楼那为阿毘达磨论师了。陈真谛(Paramârtha)从海道来中国,所以也有富楼那结集论藏的传说。但富楼那被称为说法第一,源于《杂阿含经》的故事:富楼那「至西方输卢那人间游行。到已,夏安居,为五百优婆塞说法,建立五百僧伽蓝,绳床卧褥,供养众具,悉皆备足。三月过已,具足三明」。《分別功德论》卷四(大正二五.四六中)说:
「满愿子说法时,先以辩才唱發妙音……次以苦楚之言切责其心……终以明慧空无之教。……度人最多,故称说法第一」。
富楼那是一位富有感化力的宣教师,说法感化的力量,何等伟大!这与分別法义的论师型,风格是决不相同的。dharmakathika,本意为说法者,法的解说者,可通于说法及论(法)义。也许这样,在阿毘达磨论的發达中,被传说为阿毘达磨论师一流。
大迦旃延与富楼那,在《阿含经》中,没有显著的阿毘达磨论师的气质。二人同游化于西方(及南方),同有富丰的神奇故事,同有亿耳(Śroṇa-koṭikarṇa)为弟子的传说,所以不妨看作游化边区,善于教化的一流。
三、阿难为「多闻者」,从来没有被推为阿毘达磨论师的师承。阿难侍佛二十五年,记忆力特別强,听闻佛法,比谁都要广博。所以,法——经的结集,传由阿难主持。他是持经的经师,说法的法师。
从上面的论究,發见以舍利弗为主的,与大拘𫄨罗,大目犍连,为著重法义分別的学系。《中阿含经》集成以前,以阿毘达磨论、毘陀罗论的问答,公开活跃于佛教界(这应该是佛教界的一般倾向,只是舍利弗学系,特別重视而已)。这一分別法义的学风,将因四《阿含经》的集成,进一步的發展为阿毘达磨论,而为部派分化中,上座部所有的主要特色。
第二节 阿毘达磨论的成立
第一项 「成立」的意义
佛陀入灭,佛教界的中心任务,是佛说(经)的结集,教义的整理,僧制的纂订。等到四《阿含经》结集完成,佛教界的中心任务,就从结集而转移到进一步的董理与發扬。对于散说而集成的一切经,作缜密的整理,论究,抉择,阐發,完成以修证为中心的,佛法的思想体系;也就是佛法的系统化,理论化。这就是阿毘达磨论成立的时代任务。
论,在古代印度,不是记录在贝叶上,而是忆持在心裡,传授论说于语言——名句文身上的。这不是随意讨论,是经过了条理,编次;有一定的论题,一定的文句,集成先后次第,在诵习论究中传授下来的。如《中阿含经》所说「论阿毘达磨论」,以五根、五力等圣道为论究项目;标论题,附有简要解说,作为论义的张本,被称为摩呾理迦(本母)。这虽可说阿毘达磨论已经成立,但这还只是阿毘达磨的起源。因为,要论究的阿毘达磨论,是上座部的论书;而古代的阿毘达磨也好,摩呾理迦也好,还没有部派意味,而为一切部派所公认。所以,论阿毘达磨论,只能说是阿毘达磨论的远源。
仰推舍利弗(Śāriputra)的阿毘达磨论,为上座部特有的论书;上座部各派,都有这样的阿毘达磨论(除晚期成立的经部)。所以,根本上座部时代,在上座部派再分化以前,上座部必定已有阿毘达磨论的存在。这部论,成为以后各派阿毘达磨论的母体。根本上座部时代的论书,并没有保留到现在,那要怎样的研究,以确定根本上座部时代,阿毘达磨论的形式与内容呢?首先,应取上座部系的各派本论而加以比较,發现各论的共同性。上面曾说到:阿毘达磨的根本论题,是:自相,共相,相摄,相应,因缘;也就是论究通达这些论题,才可称为阿毘达磨论师。凭这一项根本论题的线索,在比较各派的阿毘达磨论时,终于看出了:上座部根本阿毘达磨的内容,及其發展到完成的程序。發展到对自相、共相、摄、相应、因缘的明确论列,就是上座部阿毘达磨论的成立。上座部没有再分化以前的,阿毘达磨论的成立,就是这裡要说明的意义。
第二项 舍利弗阿毘昙论的剖视
现在,从汉译《舍利弗阿毘昙论》的解说下手。从这部比较古型的论书,看出阿毘达磨论的成立过程。这是为了说明的方便,并非说《舍利弗阿毘昙论》,就是上座部根本的阿毘达磨;这部论义也是多经改变的。上面说到,舍利弗(Śāriputra)阿毘达磨系,是上座部。上座部中,南传锡兰的铜鍱部,北传罽宾的说一切有部,论书很發达,都是以七部论为本论。而先上座部——雪山部,分別说系的大陆学派——法藏部等,犊子系本末五部,都以这部《舍利弗阿毘昙论》为本论。这部论,是多少保持古型的,依这部论的组织去研究,可以理解阿毘达磨论的成立过程。
这部论分为四分:一、〈问分〉,凡十品。二、〈非问分〉,凡十一品。三、〈摄相应分〉(法藏部等分此为二分),凡二品。四、〈绪分〉,凡十品。一共三十三品;综集这四分或五分,「名为阿毘达磨藏」。四分或五分,就是四论或五论。如六足毘昙,《大智度论》称之为「六分阿毘昙」;《品类足论》也称为《众事分》。从各品的体裁去分析,可以分为三类:一、法相分別;二、随类纂集;三、相摄相应相生,论法与法间的关系。全论剖列如下:
如上表所列,属于随类纂集性质的,共有九品,毫无次第的,杂列于〈非问分〉及〈绪分〉中。所以对本论的解说,別立这随类纂集一门。
第三项 阿毘达磨论初型
先说〈问分〉与〈非问分〉:除随类纂集的六品外,共有十五品,大抵为依经而立论。虽有问与非问的差別,实同为「分別解说」而先后集成。这十五品,与铜鍱部所传的《分別论》,说一切有部所传的《法蕴论》,论题非常相近,实为同一古型阿毘达磨,而部派的所传不同。《分別论》共十八品。十六〈智分別〉,十七〈小事分別〉,性质为随类纂集,与〈非问分〉的〈智品〉、〈烦恼品〉相当。十八〈法心分別〉,以蕴处界等十二门,作论门(论母)分別;其中附论到出生、寿量等,体例与前十五品完全不同。除了〈智分別〉、〈小事分別〉、〈法心分別〉——三品,共十五品;与《法蕴论》二十一品,本论十五品,对列如下:
从三本的比对中,可见共同论题,达十二项目。这就是以三十七菩提分——圣道为中心,及蕴、界、处、四谛、十二缘起等所集成。被称为摩呾理迦的阿毘达磨,早在《中阿含经》成立以前,就以「论阿毘达磨论」的姿态而展开。至于三本都没有五根与五力,那是因为五根(五力的法数相同)在二十二根中已说过了。本论与《法蕴论》,没有八圣道,因为在四圣谛的道谛中,已说到了八圣道。
再说到问与非问:问,就是论门分別,如说「几有见,几无见」等。没有论门分別的,就名为非问。这些论门分別,铜鍱部的论书,称之为「论母」——论的摩呾理迦。依本论四分的次第,先〈问分〉而后〈非问分〉;然在阿毘达磨的發达过程上,却不是这样的。《分別论》表示了这样的次第:前十五分別(除缘行相分別),是先举「经分別」,次明「论分別」,然后举「问分」。在阿毘达磨论的發展过程中,「经分別」是对这些论究的项目,依契经所说而广为分別,这应是最先的。其次「论分別」,是对每一论题,依论门而作不同的分类或解说,使其明确精审。以论门分別一切法,是「问分」——论门分別。论分別,论门分別,都是以论门(论母)的集成为前提的。从《舍利弗阿毘昙论》来说,这是经随类纂集的〈界品〉而成立的。论门的集成较迟,到这才进入真正阿毘达磨论的时代。所以,阿毘达磨论,先有「经分別」,等到论门的纂集完成,再以论门来分別一向论究的部分项目,这才形成「问分」与「非问分」二类。从《分別论》有「经分別」、「论分別」、「问分」——三类;《舍利弗阿毘昙论》有〈问分〉与〈非问分〉;而《法蕴论》却没有论门分別——〈问分〉。可以论定:先有经分別,次有论门分別;这是古型阿毘达磨的先后开展次第。
第四项 阿毘达磨论的新开展
阿毘达磨者所作的「经分別」,都不过是分別解说而已。能使阿毘达磨面目一新的,是随类纂集。《大毘婆沙论》,曾道破了这一著,如《论》卷一(大正二七.一中)说:
「世尊在世,于处处方邑,为诸有情,以种种论道,分別演说。……佛涅槃后,或在世时,诸圣弟子,以妙愿智,随顺纂集,別为部类」。
《阿含经》集成以后,对佛陀随机散说的一切经法,以圣道为中心的修证是确定的。但以圣道来说,佛说有种种道品,到底说了多少道品呢?以八圣道来说,佛陀随机说法,也有不同的解说。八圣道与其他道品,关系又如何?每每同一类型的经文,文句又或增或减。所以面对佛陀散说的经法,即使能依文解义,全部熟读,也不一定能深解佛法,立正摧邪(外道)的。这到底应如何论究,使佛法不仅是随机散说,而能成一完整有体系的法门。换句话说,佛法不仅是应机的个人修证,而是有一普遍妥当性的完整体系,而为一切圣者所共由的法门。这种求真实,求统一,求明确,实为当时佛教界的共同要求。阿毘达磨者的研究方法,先来一番「随顺纂集,別为部类」的工作。将一切经中的内容,随事而分別纂集,使佛法部类分明。然后依此法门的纂集,分別论究,以获得佛法的正确意义。
说到纂集,在经典集成时代,已应用这一方法了。略可分为三类:一、如《中阿含经》(卷四七)的《多界经》,集经中所说的种种界为一类,共六十二界。《中部》(一一五经)的《多界经》,与本经同本,但仅有四十一界。宋法贤(Dharmabhadra)异译的《佛说四品法门经》,凡五十六界。虽以部派差別,多少不同,而同为种种界的类集。又如二十二根,也是类集所成的。但据《法蕴论》,这是佛为生闻(Jātiśroṇa)梵志说的。这种「类」的纂集,经中已有,但规模还不大。
二、另一类的纂集,是类集而又依数目编次的,从一到十——增一法。如1.《长阿含经》(卷九)的《十上经》,是舍利弗(Śāriputra)为众比丘说,内容为:多成法、修法、觉法、灭法、退法、增法、难解法、生法、知法、证法。每一法都从一到十而编集,共为五百五十法。与《十上经》同本的,有《长部》(三四经)的《十上经》;汉安世高异译的《十报法经》。2.《长阿含经》(卷九)的《增一经》,佛为比丘众说,与《十上经》同一类型,但仅说五事:多成法、修法、觉法、灭法、证法。3.《长阿含经》(卷一〇)的《三聚经》,分趣恶趣,趣善趣,趣涅槃——三聚,每聚都以增一法说。这三部经,都是法的类集,但又应用增一的编次。
三、纯为增一法编次的,是《长阿含经》(卷八)的《众集经》。舍利弗奉佛命,为众比丘说。与《众集经》同本的,有《长部》(三三经)的《等诵经》;宋施护(Dānapāla)异译的《佛说大集法门经》。说一切有部的《阿毘达磨集异门足论》,就是这部经的分別解说;对阿毘达磨的重要性,可以想见。这种纯为法数的增一编次,扩大纂集而成的,就是《增一阿含经》了。说一切有部所传的古说,如《根本说一切有部毘奈耶杂事》说:「若经说一句事,二句事,乃至十句事者,此即名为增一阿笈摩」。《增一阿含经》,本来也是从一到十而止。但大众部(传说增一为百法)及分別说系各部,都是从一到十一事。法数的增一编集,辞典一样的便于记忆查考;对阿毘达磨论的成立,给予重大的便利!经典中的类集编次,如《十上经》,《众集经》,也都说是舍利弗集说的。这与舍利弗学系有关,也可说是「阿毘达磨的起源」之一。但这是阿毘达磨者的工作过程,而不是阿毘达磨者的论究重心,所以附带的论列于此。
阿毘达磨的發展而面目一新,随类纂集是最重要的一程。在《舍利弗阿毘昙论》中,明白的發见出来。当时的随类纂集,有二类(另一类非《舍利弗阿毘昙论》所有,姑且不说):一、以一切法为对象,而作种种的分类。如有见与无见是一类,善与不善及无记是一类。这是论师分別诸法而作的分类法,将种种的分类综集起来,作为论究一切法的根本。这就是铜鍱部所说的「论母」,说一切有部等所说的「论门」。《舍利弗阿毘昙论.非问分.界品》,就是属于这一性质的类集。「界」,是种类的意思。〈界品〉所纂集的:二法门(分为二类的,其他可以例知)凡三十八门:从色与无色,到有余涅槃与无余涅槃止。三法门凡十三门:从善、不善、无记起,到三出界止。四法门凡三门:从过去、未来、现在、非过去未来现在起,到欲界系、色界系、无色界系、不系止。五法门,二门。六法门,四门。七法门,一门。十八法门,一门。总共六十二门。〈界品〉的类集,可说是以《中阿含经》的《多界经》为基础,组集不同类的论门,依增一法编次所成的。所以内容包含《多界经》的六十二界,而大数也与六十二恰合。《舍利弗阿毘昙论.问分》的论门分別,就是〈界品〉的二法门,三法门,四法门。不过在适用的原则下,略去十一门,实为四十三门分別。依此去考察说一切有部的论书,与〈界品〉有同样意义的,是《品类足论》(卷五——一〇)的〈辩摄等品〉。〈辩摄等品〉:一法门,五门。二法门,一百零三门。三法门,三十一门(末有六门,专说三业,与体例不合。除此,实为二十五门)。四法门,二十一门(前列四念住等十七门,也不是论门)。五法门,五门。六法门,二门。七法门,三门。八法门,三门。九法门,二门。十法门,二门。十一法门,一门。十二法门,一门。十八法门,一门。二十二法门,一门。九十八法门,一门。共有一百八十二门。这是据《舍利弗阿毘昙论.界品》,而更为扩大组集的。集录经论的法数不少,所以有些与分別论门的体例不合。依此而作论门分別的,是《品类足论》(卷一〇——一七)的〈辩千问品〉。传说凡五十论门,下面再为说到。依此去观察铜鍱部的论书,如《法聚论》的论母,三法门凡二十二门,次二法门凡一百门。《法集论》第三〈概说品〉,第四〈义释品〉,都是这些论母的分別解释。《分別论》的〈问分〉,就是依这些论母而分別的。论母的先三后二,没有四法门,虽与《舍利弗阿毘昙论》、《品类足论》不合,但二法为一百,三法为二十二,与《品类足论》的〈辩摄等品〉,数目与内容,都非常接近。《大智度论》说:「一切法,所谓色、无色,可见、不可见,有对、无对,……如是无量二法门,如阿毘昙摄法品中说」。这可以理解:铜鍱部的《法集论》,《品类足论》的〈辩摄等品〉,龙树(Nāgārjuna)所传的〈摄法品〉,都是一样的;法集与摄法,只是译名不同而已。所以,从《舍利弗阿毘昙论》的〈界品〉,读《品类足论》的〈辩摄等品〉;以〈辩摄等品〉的二法门(百零三,龙树传百零二),三法门,读《法集论》的论母,可见上座部各派阿毘达磨的一脉相通。在阿毘达磨的發达过程中,不同类(界)的论门的集成,是非常重要的。以铜鍱部的论书来说,《法集论》第一〈心生起品〉,成立八十九心说;第二〈色品〉,作从一到十的种种分类,都要先有论门,才有组成及分类的可能。《分別论》的〈问分〉,依论门而分別,那更不必说了。界——不同类门的综集,是阿毘达磨论者,用来观察一一法的严密方法。不问那一法门,那一法,只要在一一论门上,答覆是的,或不是的,或部分是部分不是的。一一答覆下来,那对某事或某法的实际情形,可说得到了具体的充分了解。正像填一分周详而严密的身分调查表一样。所以对一切法的处理论究,阿毘达磨论者的方法论,是科学的,切实的,比起虚玄与想像的学风,应有他的真实价值!
二、以一法门为主,广为纂集,应用增一的编次法,共有八品:〈业品〉,〈人品〉,〈智品〉,〈道品〉,〈烦恼品〉,〈触品〉,〈假心品〉,〈定品〉。如〈业品〉以业为论题,类集了二业到四十业。这一类的纂集,是以经中所说的而为纂集。以现代的意义来说,这是资料的搜集。要论究某一论题,先将有关该论题的种种经说,集录在一起。以增一法编次,又一一加以解说,使意义确定。全部资料的集成,可作进一步论究的依据(所以在论究的發展完成后,这类古型的类集,就不再被重视了)。阿毘达磨论者,本以道品的举扬为主。后与毘陀罗论的法义问答结合,论题渐扩大到蕴、处、界、谛等。到了这一阶段,论题更普遍到佛法全体:向生死边,是烦恼与业;向解脱边,是定与慧(智);而统贯两方面的,如凡夫与圣人——人;心。这些随类纂集的论题,正是说一切有部论书——《發智论》、《俱舍论》等品目的来源。从此,阿毘达磨渐向烦恼、业、定、慧等论题而深入。
《舍利弗阿毘昙论》的随类纂集,与铜鍱部的论书,有非常类似的部分。如《舍利弗阿毘昙论.非问分.人品》,与《人施设论》;〈非问分.烦恼品〉,与《分別论》的〈小事分別〉;〈非问分.智品〉,与《分別论》的〈智分別〉,都非常近似,这是可以对比而知的。《阿毘达磨之研究》,对此已有部分的对比。铜鍱部旧传六施设:蕴施设,处施设,界施设,谛施设,根施设,人施设。除人施设论以外,其余的施设论,已不能确指了。
第五项 摄与相应
阿毘达磨论者,对经法,既总集资料而成部类;不同类的分类法,又集成种种论门。依此,又进入相摄与相应的论究。论到相摄,有自性摄与他性摄二派,如《大毘婆沙论》卷五九(大正二七.三〇六中——下)说:
「有说:诸法摄他性,非自性摄,如分別论者。……为止彼意,显一切法皆摄自性,是胜义摄」。
阿毘达磨论者,是主张自性相摄的。举例说:总统统摄国家,总司令统摄三军,这叫他性摄。因为总统与国家,总司令与三军,体性是不同的。应用这种论法——世俗的他性摄,仅能说明主属的关系,而不能分別明了彼此的实际内容。例如某人,有种种名字——化名,笔名,乳名等;又參加集会名理事,在某厂名厂长,在某公司名董事长。侭管名字不同,部门不同,经一一自性相摄,某人就是某人,这名为自性摄。
摄的论究,《舍利弗阿毘昙论》中,是〈摄相应分〉的〈摄品〉。〈摄品〉依古型阿毘达磨——〈问分〉十大论题,对谛、根、入、界等法门,色非色等论门,而以「阴、界、入」论相摄——「摄、非摄、亦非摄非不摄」。铜鍱部而论相摄的,是《界论》。《界论》也是依古型阿毘达磨——《分別论》的论题(但增多了触、受、想、思、心、胜解、作意),及《法集论》的论母,而以蕴、界、处论摄不摄。这两部论关于「摄」的论究,性质与意趣,可说完全一致。不过《界论》的论门较广,不但论摄与非摄,更论所摄非摄,非摄所摄,所摄所摄,非摄非摄。说一切有部,论摄与不摄的,是《品类足论》的〈七事品〉。对界、处、蕴……六思身、六受身,而以蕴、界、处论摄不摄。阿毘达磨论师,以五蕴、十二处、十八界为自相,所以都以蕴、界、处论摄不摄。其实,一一法都可以相对而论摄不摄的。
自性摄自性,不摄他性;这一相摄论门,对阿毘达磨来说,实际的意义,非常重大。一、经摄或不摄的论究,对佛陀随机散说——异名而同实的法,就化繁为简而归于一。如《舍利弗阿毘昙论》说:
「择,重择,究竟择,择法,思惟,觉,了达(自相他相共相),思,持,辩,进辩,慧,智见,解脱,方便,术,焰,光,明,照,炬,慧根,慧力,择法,正觉,不薄,是名慧根」。
「念,忆念,微念,顺念,住,不忘,相续念,不失,不夺,不钝,不钝根,念,念根,念力,正念,是名念觉」。
二、自性摄自性的论究,也就是一切法自性的论究。如定与慧,自性不同,不相摄,就立为二法。不同自性的,就成为不同的法。阿毘达磨论师,对佛陀所说的法,经长期的论究,终于整理出一张万有(有情世间,无情器世间,圣者修证)质素表。一般说的「小乘七十五法,大乘百法」,都是经自性摄自性的论究而渐次成立的。晚期的阿毘达磨,仅保留蕴、处、界摄法,或更简的以界摄法,而不知在古代,摄不摄的论究,占有重要的地位;对阿毘达磨论,有过重大的贡献!
与相摄论门同时开展的,是相应论门。摄是自性相摄,经摄不摄的论究,一切法就简明而不乱。但一般的身心活动,或是修证,法与法都不是孤立的,所以就论究到相应或不相应。《舍利弗阿毘昙论》,综合相摄与相应为〈摄相应分〉(法藏部等分立为二分)。铜鍱部的《界论》,先明相摄,次明相应,末后合明相摄与相应。这都可以看出:摄与相应,是同时展开论究的。
关于相应不相应,铜鍱部《法集论》的论母中,除了三受相应而外,凡十一门。《品类足论》(卷五)〈辩摄等品〉,有五门。《舍利弗阿毘昙论》〈问分〉与〈非问分〉的〈界品〉,只有二门。对立如下:
据上表所列,可见相应不相应,起初是从种种问题去论究的。归纳起来,不外乎心(心所),烦恼,业。烦恼是心所,业是以思为主的,所以后来就专以心心所法,论相应不相应了。初期的阿毘达磨论,纂集的风气盛,以详备为主,不免繁杂些。从详审的论究,渐化繁为简,这是阿毘达磨论的一般倾向。
《舍利弗阿毘昙论》的〈摄相应分〉,专以心心所法论相应不相应,是〈相应品〉。《界论》明相应不相应,与摄门一样,还是约蕴、界、处说。说一切有部,专明相应不相应的,是《界身论》。《界身论》的界,与《界论》的界,显然是渊源于同一古典而来。
第六项 因缘的论究
阿毘达磨论师,分別法的自性,立摄门。分別心、心所的同起同缘,立相应门。分別一切法间,先后同时的关系,是因缘门。因缘门,在多方面观察而集成的论门中,早已注意到此。今以《法集论》「论母」,《舍利弗阿毘昙.非问分.界品》,对列如下:
说一切有部的《品类足论》(卷五)〈辩摄等品〉,与因缘有关的论门,凡二十门。说一切有部又称说因部,可见他对因的重视了。
(一~四) 心为因(等无间、所缘、增上,例),非心为因等
(五~八) 业为因.非业为因等
(九~一二)有为因.非有为因等
(一三) 缘起.非缘起
(一四) 缘已生.非缘已生
(一五) 因.非因
(一六) 有因.非有因
(一七) 因已生.非因已生
(一八) 因相应.非因相应
(一九) 因缘.非因缘
(二〇) 有因缘.无因缘
依有关因缘的论门,作深入研究,终于成立有关因缘的论书。如《舍利弗阿毘昙论》的〈绪分〉(绪是由绪,与因、缘的意义一样):第一品名〈遍品〉,立十因、十缘。第二名〈因品〉,举三十三因。以下有〈名色品〉、〈结品〉、〈行品〉、〈触品〉、〈心品〉——五品,都从经说的因缘而来。在铜鍱部论中,专明因缘的,是《發趣论》。立二十四缘,作极繁广的分別。在说一切有部中,《识身足论》明四缘:第三〈因缘蕴〉,明因缘。第四〈所缘缘蕴〉,明所缘缘。第五〈杂蕴〉——颂说「无间缘增」部分,明等无间缘及增上缘。广与略,部派间的距离,是那么大!但二十四缘的前五缘,是:因缘,所缘缘,增上缘,无间缘,等无间缘。十缘的前四缘,是:因缘,无间缘,境界缘,依(增上的异译)缘。这可见,二十四缘与十缘,都是以四缘为根本的。这是本于同一的因缘论,从要略到详备,又化繁重为简要。部派间的意见不能尽同,所以發展为各有特色的因缘论。
第七项 结说阿毘达磨成立的历程
上面根据阿毘达磨论师论究的主题——自相,共相,摄,相应,因缘,比对《舍利弗阿毘昙论》的〈问分〉,〈非问分〉,〈摄相应分〉,〈绪分〉;从组成的形式与内容,进行分解。并分別指出:铜鍱部与说一切有部,对古传阿毘达磨的分別解说,部类纂集,摄,相应,因缘,所有的各种论书。然后,对于上座部共通的,根本的阿毘达磨论,从發展到成立的过程,形式与内容,可以得一明晰的认识。
一、阿毘达磨论,渊源于舍利弗(Śāriputra)学系。在《中阿含经》集成以前,就以「论阿毘达磨论」为中心,展开毘陀罗论的法义问答,分別解说与纂集的工作。三十七道品——圣道为中心的阿毘达磨论,逐渐开展,论题扩充到蕴、界、处、谛、根等。四《阿含经》集成时,依经(题)作释的「经分別」(最初的,就是摩呾理迦),应该已经有了。
二、四《阿含经》集成,为了明确理解佛说,阿毘达磨学风,大为开展。一方面,以一法门为主题,如「智」、「业」、「烦恼」等,依经说而广为搜集与整编。一方面,继承分別的学风,从不同观察而来的「类」分別,综集为「界」,也就是称为论母或论门的。类分別的集成,应有从简略到详备,又化繁广为精要的过程。
三、论门(论母)的集成,对传来的阿毘达磨论——「经的分別」,有了进一步的發展。以法门(如蕴、处等)为主,而作(二、三法门)种种的分类,称为「论分別」;以论门去分別一切法门,名为「问分」,这是《分別论》的情形。《舍利弗阿毘昙论》,这才有了「问分」与「非问分」的分立。到了这,自相分別与共相分別——一一法体性的分別,种种类法门的分別,明显的成立;这是阿毘达磨论者的最先观察。但由于思想的不断开展,本义反而模糊了。《舍利弗阿毘昙论》说:「了达自相、他相、共相」。自相与他相,就是自性与他性(性约体性说,相约可识说。佛法「以相知性」,所以相与性是可以通用的,如《大智度论》说)。这是与摄自性不摄他性的「摄」法有关。然在「他相」自身,也还是「自相」,所以后来但说自相、共相,不说他相了。自相就是自性,与共相的差別,如《大毘婆沙论》卷三八(大正二七.一九六下)说:
「诸法自性,即是诸法自相。同类性是共相」。
自相与共相的分別,又如《大毘婆沙论》卷四二(大正二七.二一七上)说:
「分別一物相者,是分別自相。分別多物相者,是分別共相」。
「复次,分別一一蕴等者,是分別自相。分別二蕴、三蕴等者,是分別共相」。
「复次,十六行相所不摄慧,多分別自相。十六行相所摄慧,唯分別共相」。
第一说,是最根本的。属于一法的相,是自相;通于多法的相,是共相。依此定义,一一法体性的分別,不消说是分別自相;通于多法的种种论门,不能不是共相了。论门是通于多法的,如《大毘婆沙论》卷七六(大正二七.三九一上)说:
「聪慧殊胜智者,由此二法(门、三法门),通达一切,此二遍摄一切法故」。
起初,自相分別是就佛所说的一一法门——蕴、处、界、谛、根等,分別内容而了解其体性。其次,更以种种论门作共相分別。但说一切有部阿毘达磨论者,经「摄」的分別,而向两方向發展。1.假与实的分別:自相约一物说,共相约多物说。那么,如蕴法门,但约色蕴说,是自相分別;通约二蕴或五蕴说,是共相分別。这如上所引《大毘婆沙论》的第二说。依此而论,多处是共相分別,一处是自相分別。如色处,有青、黄、赤、白等色,那青等一一色,才是自相;色处又是共相了。这如《大毘婆沙论》卷一三(大正二七.六五上)说:
「自相有二种:一、事自相;二、处自相。若依事(青等)自相说者,五识身亦缘共相。若依处自相说,则五识唯缘自相」。
青色等一一极微,才是自相,这就达到一一法的自性;自相分別与自性分別一致,如《大毘婆沙论》卷一(大正二七.四上)说:
「如说自性,我、物、自体、(自)相、分、本性,当知亦尔」。
2.事与理的分別:这是与上一分別有关联性的。具体的存在,究极是一一法的自性,是自相;而遍通的理性(说一切有部,不许有一抽象的遍通理性),如无常、苦、空、无我等,四谛的十六行相(或称谛理),才是共相。这如上所引《大毘婆沙论》说的第三说:「十六行相所摄慧,唯分別共相」。《大毘婆沙论》,立事理二谛,于是晚出的阿毘达磨论,几乎专以十六行相为共相了。这是经思想發展而成立的。然依古型阿毘达磨来说,自相不约一一法自性说,而约佛说一一法门当体说。一一法门的内容分別,是自相分別。而论门分別,是通于一切法门的共相分別了。
四、与类集工作同时进行,以类集工作的完成,而更迅速發展起来的,是「摄」、「相应」、「因缘」的分別。对佛说种种法门,以自性相摄,作摄不摄的分別。以蕴、界、处论摄不摄,分別出自性不同的一切法。又以佛法中最重要的心心所法,以他性相应或不相应,作相应的分別。然后心心所法的关系,明确的了解出来。阿毘达磨论者,早就重视「因缘」,与摄、相应同时进行分別。但集成因缘的名数,大大發展,作详广分別,成为阿毘达磨论的一独立部分,时间要迟一些。阿毘达磨论者,不断的分別论究,对自相,共相,摄,相应,因缘——五大论门,分別成立一定形式的论法,那就是阿毘达磨根本论的成立。依此上座部共通的,根本的阿毘达磨,由于部派的再分化,再研究,而成立各部派的本论。大概的说,《舍利弗阿毘昙论》,多少保持了根本阿毘达磨的形态。
校注
木村泰贤氏《阿毘达磨论之研究》(五)。 《中部.牛角林大经》(南传九.三七五)。 《中部.如何经》(南传一一上.三一一——三一六)。 《增支部.六集》(南传二〇.一五一——一五二)。 《增支部.五集》(南传一九.二六六)。 《增支部.五集》(南传一九.一四七)。 《根本说一切有部毘奈耶杂事》卷四〇(大正二四.四〇八中)。 《中阿含经》卷五(大正一.四四九下——四五〇上)。 《增支部.五集》(南传一九.二六八——二七〇)。 《本生经》(南传三〇.一七四)。 前田惠学《原始佛教圣典之成立史研究》(三八九——四一九)。 《中阿含经》卷五(大正一.四五〇上)。 《中阿含经》卷三三(大正一.六三四下)。 《大毘婆沙论》卷一(大正二七.二下——三上)。 《杂阿含经》卷一四(大正二.九五中)。 《中阿含经》卷五八(大正一.七九〇上)。 《中部.谛分別经》(南传一一下.一四一)。 《大毘婆沙论》卷二八引经(大正二七.一四五下)。 《杂阿含经》卷一六(大正二.一一五上——中)。《相应部.界相应》(南传一三.二二八——二三〇)同。 《中阿含经》卷七(大正一.四六七中)。《中部.谛分別经》(南传一一下.三五〇)同。 《中部.牛角林大经》(南传九.三七五)。 《根本说一切有部毘奈耶出家事》(大正二三.一〇二三上——中)。 〈长老譬喻〉(南传二七.三〇三)。 參阅本章第一节第二项。 《杂阿含经》卷一二(大正二.八一上——中)。《相应部.因缘相应》(南传一三.一六四——一六七)同。 《相应部.无记说相应》(南传一六上.一一二——一一六)。 《杂阿含经》卷九(大正二.六〇上——中)。《相应部.六处相应》(南传一五.二六〇——二六二)同。 《杂阿含经》卷一(大正二.六五中——下)。《相应部.蕴相应》(南传一四.二六二——二六四)同。 《无碍解道》(南传四〇.一四六——一五〇)。 《增一阿含经》卷一八(大正二.六三九上)。《增支部.四集》(南传一八.二八二)同。 《增支部.七集》(南传二〇.二七六)。 《杂阿含经》卷一四(大正二.九五下)。《相应部.因缘相应》(南传一三.七八——八一)同。又《中阿含经》卷五(大正一.四五二上——中)。 《中阿含经》卷五(大正一.四四九下——四五〇上)。《增支部.五集》(南传一九.二六八——二七〇)同。 《中阿含经》卷五(大正一.四五二下)。《增支部.九集》(南传二二上.三三——三四)同。 《杂阿含经》卷二〇(大正二.一四三上——中)。《增支部.十集》(南传二二上.二七〇——二七二)同。 《杂阿含经》卷二〇(大正二.一四四中——下)。《相应部.蕴相应》(南传一四.一三——一八)同。 《杂阿含经》卷二〇(大正二.一四四下——一四五上)。《相应部.蕴相应》(南传一四.一九——二〇)同。又《杂阿含经》卷二〇(大正二.一四五上)。 《中阿含经》卷四三(大正一.六九六中——六九八中)。《中部.大迦旃延一夜贤者经》(南传一一下.二五五——二六八)同。 《中阿含经》卷四二(大正一.六九四中——六九六中)。《中部.总说分別经》(南传一一下.三〇八——三一九)同。 《中阿含经》卷二八(大正一.六〇三中——六〇五上)。《中部.蜜丸经》(南传九.一九二——二〇五)同。 《中阿含经》卷二八(大正一.六〇四下)等。 《中部.牛角林大经》(南传九.三七五)。《增一阿含经》卷二九(大正二.七一〇下——七一一下)。 〈长老譬喻〉(南传二六.六八)。 《大乘法苑义林章》引文(大正四五.二七〇中)。 《杂阿含经》卷一三(大正二.八九下)。《中部.教富楼那经》(南传一一下.三八四——三八五);《相应部.六处相应》(南传一五.一〇二——一〇三)均同。 《大智度论》卷二(大正二五.七〇上)。 《分別论.根分別》,缺「经分別」。 《根本说一切有部毘奈耶杂事》卷三九(大正二四.四〇七下)。 《大智度论》卷二七(大正二五.二五九中——下)。 木村泰贤《阿毘达磨之研究》(一〇八——一二六)。 《人施设论》(南传四七.三五七)。 《舍利弗阿毘昙论》卷五(大正二八.五六〇下——五六一上)。 《舍利弗阿毘昙论》卷六(大正二八.五六八中)。 《舍利弗阿毘昙论》卷五(大正二八.五六〇下)。 《大智度论》卷三一(大正二五.二九三中)。 《大毘婆沙论》卷七七(大正二七.三九九下)。【经文资讯】《印顺法师佛学著作集》第 36 册 No. 34 说一切有部为主的论书与论师之研究
【版本记录】發行日期:2022-01,最后更新:2021-1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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