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發智论与大毘婆沙论

第一节 阿毘达磨發智论

第一项 翻译与组织

说一切有部阿毘达磨论宗以迦旃延尼子(Kātyāyanīputra)所造的《發智论》为根本论在说一切有部中这是被推尊为佛说的论题众多几乎网罗了当时阿毘达磨的一切论题内容的重要如道安〈阿毘昙八犍度论序〉(大正二六七七一上——中)

「其说智也周其说根也密其说禅也悉其说道也具其身毒来诸沙门莫不祖述此经宪章鞞婆沙咏歌有余味者也周览斯经有硕人所尚者三焉以高座者尚其博以尽漏者尚其要以研几者尚其密诸学者游槃于其中何求而不得乎」

本论有两种译本苻秦建元十九年(西元三八三)罽宾沙门僧伽提婆(Saṃghadeva在长安诵出由竺佛念译为华文名《阿毘昙八犍度论》凡三十卷八犍度依论的组织立名依〈根品〉后记初译缺〈因缘品〉后由昙摩卑(Dharmapriya)诵出由僧伽提婆补译完成唐显庆二年到五年(西元六五七——六六〇)玄奘再译凡二十卷名《阿毘达磨發智论》發智的意义如《大毘婆沙论》卷一(大正二七四下)所说主要的意义是

「诸胜义智皆从此發此为初基故名發智」

全论分为八蕴〈杂蕴〉〈结蕴〉〈智蕴〉〈业蕴〉〈大种蕴〉〈根蕴〉〈定蕴〉〈见蕴〉旧译作八犍度蕴是 skandha犍度是 khandha梵语小不同但都是类聚的意思八蕴共有四十四纳息纳息的梵语不明意义也不明白旧译作跋渠(vagga就是品关于全论的组织体裁《大毘婆沙论》卷一(大正二七一中)曾这样说

「迦多衍尼子随顺纂集造發智论谓于佛说诸论道中安立章门标举略颂造別纳息制总蕴名」

又在同《论》卷四六(大正二七二三七中)

「其所造论亦不错乱能善立蕴纳息章门」

据《大毘婆沙论》的分析全论分四层或五层的组织「章」就是论题「门」对于某一论题分作几门去论说如〈世第一法〉章以七门来论说「顶」章作二门论说先立章次开门先章后门的次第与意义如《大毘婆沙论》广说将多少章组合为一名「纳息」就是品每一纳息的内容性质不一所以每一纳息的名称多半以第一章名为名如〈世第一法纳息〉等这与《论语》的篇名〈学而〉〈先进〉等一样组合多少纳息为「蕴」——犍度每蕴的名称是依该蕴的主要内容立名这四层组织就是《大毘婆沙论》所说的「能善立蕴纳息章门」了

或可分五层组织这是在「安立章门」与「造別纳息」间加入「标举略颂」依唐译在每一纳息前将各「章门」结为「略颂」如《论》初(大正二六九一八上)

「世第一法七顶二身见十一见摄断此章愿具说」

旧译《八犍度论》论初(大正二六七七一中——下)是标举一连串的问题如说

「云何世间第一法何以故言世间第一法世间第一法何等系——当言欲界系耶色界系耶无色界系耶世间第一法当言有觉有观耶无觉有观耶无觉无观耶此章义愿具演说」

这一连串的问题中「世间第一法」是章「云何」「何以故言」等是门在一品以前先将问题列举然后依著去分別这种体裁在阿毘达磨论中是经常见到的如《界论》《分別论》的〈法心分別〉《舍利弗阿毘昙论》的〈摄相应分〉〈绪分〉《品类论》的〈七事品〉《界身论》等唐译仅有「略颂」旧译的〈杂犍度〉各品只有一连串的标举问题但自〈结使犍度〉起都是先有「略颂」次有「标举」所以《發智论》原本可以推定为本有「标举」与「略颂」的如将「标举略颂」加上在文字的组织上就有五层组织了

八蕴四十四纳息构成了全部的《發智论》今依唐译列举名目如下

  • 〈杂蕴〉第一

    • 世第一法纳息第一

    • 智纳息第二

    • 补特伽罗纳息第三

    • 爱纳息第四

    • 无惭纳息第五

    • 相纳息第六

    • 无义纳息第七

    • 思纳息第八

  • 〈结蕴〉第二

    • 不善纳息第一

    • 一行纳息第二

    • 有情纳息第三

    • 十门纳息第四

  • 〈智蕴〉第三

    • 觉支纳息第一

    • 五种纳息第二

    • 他心智纳息第三

    • 修智纳息第四

    • 七圣纳息第五

  • 〈业蕴〉第四

    • 恶行纳息第一

    • 邪语纳息第二

    • 害生纳息第三

    • 表无表纳息第四

    • 自业纳息第五

  • 〈大种蕴〉第五

    • 大种纳息第一

    • 缘纳息第二

    • 具见纳息第三

    • 执受纳息第四

  • 〈根蕴〉第六

    • 根纳息第一

    • 有纳息第二

    • 触纳息第三

    • 等心纳息第四

    • 一心纳息第五

    • 鱼纳息第六

    • 因缘纳息第七

  • 〈定蕴〉第七

    • 得纳息第一

    • 缘纳息第二

    • 摄纳息第三

    • 不还纳息第四

    • 一行纳息第五

  • 〈见蕴〉第八

    • 念住纳息第一

    • 三有纳息第二

    • 想纳息第三

    • 智纳息第四

    • 见纳息第五

    • 伽陀纳息第六

八蕴四十四纳息的《阿毘达磨發智论》在体裁上继承古传阿毘达磨论的特色「阿毘达磨性相所显」与「素怛缆次第所显」不同所以不重次第《發智论》是不重次第组织的但说他毫无组织也是不尽然的大概的说顾名思义〈杂蕴〉最为杂乱〈杂蕴〉的次第仅可用联想律去解说如说「世第一法」就想到「顶」与「暖」想到初發无漏智时所断的二十我我所见(「身见」)又联想到「常见」等这样「智」「识」「二心不(能同时)俱」起那如何会有「忆念」忆念祖宗的「祭祀」是否有用这样的联想下去毫无次第前后的组合为〈杂蕴〉然其他的七蕴尤其是〈结蕴〉列章与分门解说可说极有条理从《發智论》的组织形式来说论主对于阿毘达磨论义必先区別为几大类如结业等每一大类确立几大论题然后列章分门的叙述出来联想到的也多少附编在裡面还有七蕴所没有论到的有关法相的要义确定体用纠正异说等再別立为〈杂蕴〉〈杂蕴〉所论列的法义不限于一端在说一切有部的教义中极为重要

第二项 發智论与六分阿毘达磨

在说一切有部中以六分阿毘达磨为足《發智论》为身足是身的所依《發智论》真是依止六论而进一步完成的吗六论的性质不一如《品类》《界身》《识身》——三论明显的深受《發智论》的影响比《發智论》还要迟些当然不能说《發智论》是依此三论而造的《法蕴》《集异门》《施设》——三论虽被称为摩呾理迦有古老的渊源编集于《發智论》以前然自《發智论》风行以后又受他的影响在不断的修编中才完成《法蕴论》等奘译本的形态所以现存的《法蕴》等三论也不能看作纯粹的初期论书了

迦旃延尼子(Kātyāyanīputra)承受上座系的思想分別抉择完成精深严密的《發智论》这决非论主直接依据契经而创作在论书的形式上思想的内容上一定有论说或师说的传承与启發的可是古传优婆毱多(Upagupta)的《理目足论》已失传了无可稽考如据说一切有部的《法蕴》《集异门》《施设》——成立较早的三论认为直接引發这样精严广博的论典也是无法想像的那么《發智论》的渊源是值得深思的了

古老的阿毘达磨称为摩呾理迦以修道的项目为主如《分別论》《法蕴论》《舍利弗阿毘昙论问分》从阿毘达磨的發展来说由于四《阿含经》的集成引起阿毘达磨的大论究一方面以一法门为主而类集佛说如〈业品〉〈智品〉《人施设论》等一方面于一切法作不同的分类观察综集不同的类分別就是「有色无色」等种种论门由于这样的类集研究「自相」「共相」而外又论到「相摄」「相应」「因缘」成为上座系阿毘达磨的根本论门这些在本书第二第三第四章中已一再的陈述了这样的深入观察广大论究是上座系阿毘达磨所共通的等到以说一切有为宗更论究到「成就不成就」才逐渐的演化形成说一切有的论书这样从表面来说现存的六分阿毘昙不能充分说明《發智论》的思想承受而从论究的内容来说六论所论究的正是从古传来而说一切有部化的《發智论》也就是依据这种论义而到达更高完成的如《法蕴论》与《集异门论》对于道品及种种法数都有了明确的定义——出体与释名《施设论》提贡了世界与业力等重要理论《品类论》的〈七事品〉与《界身论》从说一切有的立场说明了「相摄」与「相应」《识身论》说明了「因缘」「成就」《品类论》的〈辩摄等品〉组成了说一切有部化的统摄一切法的种种论门〈辩千问品〉对《法蕴论》的法门作诸门分別这些都是古传而说一切有部化的迦旃延尼子深入于这样的阿毘达磨论义承受从古传来的种种论门种种论究的成果而作成更深入更广博的《發智论》依佛及佛弟子的所说而作论《大毘婆沙论》卷一(大正二七一中)也曾表示了这样的见地

「若佛说若弟子说不违法性世尊皆许苾𫇴受持故彼尊者(迦多衍尼子)展转传闻或愿智力观察纂集为令正法久住世故制造此论」

说到《發智论》的组织形式——八蕴在玄奘所译的五论中也是看不出渊源的然从上座系阿毘达磨论去考察显然的并非创作如《舍利弗阿毘昙论问分》有〈根品〉与〈大品〉〈非问分〉及〈绪分〉中有〈智品〉〈定品〉〈烦恼品〉等这都是随类纂集名为施设——「假」又六论中的《施设论》起初以「世间施设」为主又集成「结施设」「业施设」等从《舍利弗阿毘昙论》与《施设论》的品目發见了《發智论》八蕴名目的来源

發智论
施设论
舍利弗阿毘昙论
杂蕴第一
结蕴第二
结使记
烦恼品(非问分第十一)
智蕴第三
慧记
智品(非问分第四)
业蕴第四
业记
业品(非问分第二)
根蕴第五
根品(问分第五)
大种蕴第六
大品(问分第九)
定蕴第七
定记
定品(绪分第十)
见蕴第八

「见」为类集的品目可能出于《施设论》的八品之中七蕴以外別立〈杂蕴〉(〈杂犍度〉)可说受了毘奈耶——律藏的影响这与律藏的组为种种犍度(又称为「法」或「事」)又別立〈杂犍度〉一样

第三项 法相的如实分別

佛法是不满于生死流转的现实而倾向于涅槃还灭的修证阿毘达磨论者继承了这一立场从事「有为无为」「有漏无漏」——一切(生死涅槃)法的分別以求彻了佛法的「实相」所以《大毘婆沙论》卷一(大正二七一下)

「分別诸法自相共相是阿毘达磨」

《發智论》是怎样的分別一切呢

「经义的分別」阿毘达磨对于契经——《阿含》并不只是依文解说的因为佛陀的说法——经说大都是随机说法或略说或偏约一义说或随世俗假名说或随顺世间说所以契经所说存有不同的甚至有近乎矛盾的说法阿毘达磨论者是要彻了事理的究竟实相求得流转还灭的普遍必然的定律所以论师每自称为「实相说」「了义说」「尽理说」等《發智论》卷一(大正二六九二二下)曾引经而表示这种分別契经的态度如说

「故于契经应分別义如世尊说兽归林薮鸟归虚空圣归涅槃法归分別」

《大毘婆沙论》卷二八(大正二七一四五下)对这「分別经义」的态度明确的解说为

「于诸契经应善分別了不了义智者应于契经善分別义不应如说而便作解若如说而解者则令圣教前后相违亦令自心起颠倒执」

「分別经义」本是阿毘达磨论者所共同的说一切有部论师更彻底的采取这一态度渊源于古师传承到《發智论》而更明确的表现出来所以这是「随顺正理」的以理为宗的学派

「诸法性相(静态)的分別」《發智论》所表示的思想法是无限差別的无限差別而有种类不同的共通性所以可分为一类一类的法门这样应从二方面去说明

1.佛是分別说法的如五蕴十二处十八界四谛等但这是为了圣道的实践可说是为了实用而作的分別《發智论》虽同样的以圣道实践为主但倾向于究理的说明的分別所以论中多处提到了「色心所心不相应行」——客观的分类法「色」是物质的「心」「心所」是精神的「心不相应行」是非色非心的中立体上来三法有生灭现象称为「有为法」此外「无为」是不生不灭的实法这一分类法为说一切有部(论师)大乘唯识学者所尊重物质——「色」有色触(境物理的)身(根生理的)法处所摄的色——无表业「业」属于色法与《舍利弗阿毘昙论》相同上来的十一法名为所造色依于通遍的物质——地风——四大种名为能造色《發智论》特立〈大种蕴〉广泛的论到大种与造色为本论的特色之一精神中复杂的心理作用称为「心所」(有法)论主仅综合了受想等十法为一类其他复杂而性质不一的心所还没有严密的整理但对意义类似的心所论主非常的重视在〈杂蕴〉中作种种的分別以免淆讹如爱与敬无惭无愧惭与愧掉举与恶作惛沈与睡眠思与虑寻与伺掉举与心乱无明与不正知憍与慢一切心所更依于通遍的精神——了別的六识被称为「心」王色与心各分为两类的不同实体永远是说一切有部阿毘达磨论师的见解「心不相应行」也是有实体的论主曾费力的成立他如「得」任何一法与(假名)有情成为有关的就不能没有彼此间的关系体这就是「得」如「生住老无常」(生住异灭)为有为法的一般现象一切有为是恒住自性的所以有生有灭是由于与法俱的生与灭从有为法的生灭相知有使一切法成为生灭相的「生」与「灭」「得」与「生住异灭」论虽没有明说而显然是「不相应行」如有情的人与人天与天凡夫与凡夫也有成为人相成为天相的通性名为「众同分」成为凡夫的通性是「异生性」又如从寿命的一期不断而知有「命根」「色」「心」以外有此非色非心的「心不相应行」所以不但是心与色的多元论而更是名理关系的多元论「无为法」中有「择灭」与「非择灭」还没有说到「虚空无为」总之一切法的分类虽还没有详尽但略分为「色」「心」「心所」「心不相应行」(「无为」)——五大类大纲已经确立了

2.一一法或一类一类的法经体用的分別而确定如一切法分五类心法分为六识等这是辨异的「自相」观察一一法与一一类法有种种不同的通遍的「共相」这在论中虽也说到「因相应因不相应」「有所缘无所缘」「有执受无执受」等二门而最重视的是五种二门五种三门的分別

  • 有色无色

  • 有见无见

  • 有对无对

  • 有漏无漏

  • 有为无为

  • 过去未来现在(三世)

  • 善不善无记(三性)

  • 欲界系色界系无色界系(三界系)

  • 学无学非学非无学(三学)

  • 见所断修所断不断(三断)

不同类的二门三门不是分別一切法自相而是通于一切法的如过去未来现在不定属于一法而遍通一切有为法所以《大毘婆沙论》卷七五(大正二七三八九中)

「聪慧殊胜智者由此二法通达一切此二遍摄一切法故」

从二门三门去观察能觉了一切法的通遍相从通遍的二门三门去观察一一法时能更精密的了解一切法如意识在五种二门中是无色的无见的无对的有为的通于有漏无漏的在五种三门中是遍通于三种三类的所以虽同样的是意识而可分为众多的部类如约三性说可分为善意识不善意识无记意识无记又可分有覆无记无覆无记就成为四类不同的意识后人从三性三界三学去分別意识成为十二类心每一法从时间空间性质等不同去分別重重分別成为无限多的一切法自性一切法不出于这些部类要理解一切法的活动与彼此关系不能不从这些部类去理解具体的一切法随时随处而有复杂的不同情况阿毘达磨论者是现实的具体观察者

「诸法关系(动态)的分別」从一一法的特性一一法的通相去分別成立无限多的一切法性但一切法虽是无限多的而现在一刹那中过去与未来的关联中法与法间有著错综复杂的关系《發智论》的主要思想特色之一是对于刹那间的活动看作复杂的融和的集体活动没有一法能起个別的作用惟有在彼此的关系下才有可能而且刹那间的多法共起并非全是不同作用的结合而是有融和统一作用的这对于差別法性的现起作用没有落入机械论的说明是非常有意义的对于复杂而融和的集体活动及其现象世俗每但见其显著的据以立名就是佛的应机说法无论是烦恼道品以及身心活动也每随俗或就其主要的举以为代表然从究尽的实相来说决不如此表示这一意义的如旧阿毘达磨者说「世第一法五根为性」论主以为刹那间的一切心心所法同有刹那引發无漏的力用所以修正为世第一法心心所法为性如佛说十二缘起在前后不同的阶位或说无明或说取或说行或说有这只是举以为代表而已对于这一解说《大毘婆沙论》称之为「分位缘起」解说为一一位中都是具足五蕴(或四蕴)的又如一般说业感异熟果论主以为并非只是思业或身语业感果在作业时俱起的一切法如为同一目的而起综合作用的实在都是能感果的如《论》卷一(大正二六九二〇下)

「云何异熟因诸心心所法受异熟色心所法心不相应行此心心所法与彼异熟为异熟因复次诸身语业受异熟色心所法心不相应行此身语业与彼异熟为异熟因复次诸心不相应行受异熟色心所法心不相应行此心不相应行与彼异熟为异熟因」

能感异熟果的是通于色(身语业)心所法心不相应行的法法差別易陷于机械的说明而《發智论》所代表的说一切有部阿毘达磨法与法间有融和的统一作用是他的特色在同时共聚的动作中有必然营为共同作用的如心与心所法而色与心不相应行或是同的或是异的阿毘达磨论师依不同的性质而作有精细的辨別

在念念生灭过程中法与法间有种种的关系所以立种种论门最一般的论门就是「因缘」「相摄不相摄」「相应不相应」「成就不成就等」每一特殊事项有特殊问题就有特殊的论门如随眠有「随眠随增」「令有相续」「结系」有「智所知」有「出入」「依定灭」善法有「修习」大种有「造」有「业感异熟」有「自性」「对治」有关修持的有「断与遍知」「断与作证」「遍知与作证」从诸法和合假名有情说圣者有「断结」「摄果」「成就法」「果摄」等异生有「死生」等这些论门散在全论从这些论门的名称也可略见本论所说的内容了

对于重要的论门裡略为介述「因缘」契经但说四缘论主创立为六因——相应因俱有因同类因遍行因异熟因能作因佛在经中通泛的称为因称为缘而因缘对果的关系实际上是多种多样的所以论师们依佛的教说而归纳为种种不同类的因或缘论主根源于古师的传说精密论究而成立六因兹列表以略明六因的大意如下

   刹那同时的──┬心心所法相应因          └有为诸法(一分)俱有因          ┌同性类的──┬三性各生自类同类因   前后异时的──┤      └烦恼遍生五部遍行因          └异性类的(约善恶对无记说)异熟因   不限时分的能作因

「相摄」凡体性相同的彼此相摄否则不相摄这一论门或以一法对一法或以一法对多法或以一类对一类或以一类对多类互论摄或不摄经此相摄不相摄的论究彼此间的同异就非常明确了然阿毘达磨论所常用的有「蕴界处摄」或「处摄」这是沿用佛说的分类法而明一切法的性质与所摄属的

「相应」凡属心心所法彼此间或是一定相应的或可以相应而不一定相应的或性质不同而不能相应的所以要作相应不相应的分別然本论以修道断惑的实践为主多沿用契经旧说对心与心所还没有专重的辨析所以不同后代的泛约心与心所而明相应本论对于「相应」多用于功德法的分別如约觉支与道品论相应等其中「智相应」「根相应」尤为本论常用的论门

「成就」这是说一切有部特重的论门成就是已得而没有失去的意思与成就不成就相关的有「得」「舍」「退」「得」是初得所以凡是成就的一定是得的但有是得的而不成就那是已得而又失去了「舍」是得而又失去了有舍此而得彼的也有舍此而不得彼的「退」专用于功德法的退失可能得由于因缘的乖违而没有得也可以名为退成就——得与法不一定是同时的有得在先而法在后的有得在后而法在先的也有法与得同时的所以成就论门多约三世说也常约三性三界三学说分別极为繁密

第四项 四十二章

《發智论》「安立章门」章是标章标举所论的法门是释义以种种论门来分別法义先立章次作门这是《發智论》的体裁也是阿毘达磨的一般论式

《發智论结蕴》的「十门纳息」首列四十二章然后以十门分別晋译《八犍度论》仅有四十章缺少「三重三摩地」与「五顺上分结」《發智论》的释论——凉译的《毘婆沙论》卷三七缺「三重三摩地」共四十一章晋译的《鞞婆沙论》共四十二章但缺「四轭」及「三重三摩地」另增列「中阴」及「四生」两章所以虽有四十二章实只四十章而已比对研究起来《發智论》原本应该是四十章因为《發智论大种蕴执受纳息》列举「四静虑」「三三摩地」——八章与「十门纳息」相合也没有「三重三摩地」可见奘译本的「三重三摩地」是依《大毘婆沙论》而增列的「五顺上分结」不但《八犍度论》及《鞞婆沙论》没有列举凉译《毘婆沙论》卷二五(大正二八一八二上)更明确的说

「尊者瞿沙作如是说此二论(「五结」及「九十八随眠」)非经所说是故应除五结说五上分结何以故五上分结是佛经故」

晋译《鞞婆沙论》卷一(大正二八四一八中)也说

「除五结已当立五上结何以故答曰彼是佛契经(所说)」

依据释论都说应除去「五结」而补「五上分结」可见《發智论》原本是没有「五上分结」的我想《發智论》原本上下列举「五结」及「五下分结」「五结」应为「五顺上分结」的错脱这才列举契经所没有的「五结」而经中常见的「五顺上分结」反而没有了除去「五结」而改为「五顺上分结」为最正确的看法但一般论师不敢轻易改动这才另加「五顺上分结」又补上「三重三摩地」成为四十二章

这是极有兴味的问题本来是四十章即使加上「五顺上分结」也只是四十一何以唐译本又补列「三重三摩地」而成四十二呢如《鞞婆沙论》实际上也是四十章何以又另加「中阴」及「四生」凑成四十二呢「四十二」到底有什么意义而非凑足此数不可呢这可能由于佛教界的一项共信而来如菩萨的行住本有不同(系统)的次第阶位如「十住」「十地」等而终于被统一组成「十住」「十行」「十回向」「十地」「等觉」「妙觉」——四十二位如西元一世纪初传中国的佛书从五部(五阿含)经中集录所成的也恰好是四十二章《法集论》中的「经母」本出于《长部》(三三经)的《等诵经》《等诵经》为增一法门但铜鍱部的论师不知为什么但取二法门又在二法门三十三外增益而凑足四十二经母初期的大乘经中(分別说系的法藏部也用)有四十二字母为一切语文的根本这是「字母」是「初章」这是富有启發性的四十二为根本数应为佛教界所熟悉的这才叙菩萨行位集录经的摩呾理迦(母)集录佛书都取四十二为数《發智论》总列法义为四十章以十门来分別虽不是四十二但因为是章所以在传诵中也就演化为四十二了

《發智论》的四十(二)章依《大毘婆沙论》分別为三大类——境界类功德类过失类这一分类与《法蕴论》的二十一品可分为三类——道品类烦恼类蕴界等类相合本论先举境界类功德类与《分別论》《舍利弗阿毘昙论》〈问分〉〈非问分〉的次第相顺这一分类也与犊子系的《三法度论》将一切法统列为「德」「恶」「依」——三法有著同样的意义犊子系与说一切有部本来有密切关系的对于四十(二)章的三大类为了说明章与门的意义特分列为四类如下

  • Ⅰ二十二根十八界十二处五蕴五取蕴六界

  • Ⅱ有色无色有见无见有对无对有漏无漏有为无为过去未来现在善不善无记欲界系色界系无色界系学无学非学非无学见所断修所断无断

  • Ⅲ四谛四静虑四无量四无色八解脱八胜处十遍处八智三三摩地(三重三摩地)

  • Ⅳ三结三不善根三漏四瀑流四轭四取四身系五盖五结五顺下分结(五顺上分结)五见六爱身七随眠九结九十八随眠

论主标列四十(二)章如不分门的分別观察是不能阐明法义的所以立章必又作门为阿毘达磨论的共通论式《有部阿毘达磨论书之發达》称此四十二章为「论母」然在说一切有部中一般是称之为「章」的为了说明章与门试为搜检论书略加论述

A《分別论》

缘起念处正勤神足觉支道支无量学处无碍解(下有智小事是类集法心另列)

善不善无记等(三法门二十二)因非因等(二法门一百)

B《分別论法心分別》

因(善不善无记因)

欲界色界无色界不系欲界系色界系无色界系系不系(插入三界初生人天寿量等一段)所知通所遍知所断所修所证非所断非所修非所证有所缘无所缘有所缘所缘无所缘所缘见闻觉识善不善无记等(三法门五)色无色世间出世间

C《舍利弗阿毘昙论问分》

七觉不善根善根优婆塞(五戒)

色非色等(二法门三十六)善不善无记等(三法门五)欲界系色界系无色界系不系等(四法门二)

D《品类论诸处品》

十二处

色无色等(二法门二十六)善不善无记等(三法门三)欲界系色界系无色界系不系等(四法门二)苦集灭道非谛(五法门)见苦所断见集所断见灭所断见道所断修所断非所断(六法门)摄不摄

E《品类论辩千问品》

学处证净沙门果通行圣种正胜神足念住圣谛静虑无量无色修定觉支

色非色等(二四法门五十)

F《界论》

缘起念处正勤神足静虑无量觉支胜解作意

善不善无记等(三法门二十二)因非因等(二法门一百)

摄非摄等相应不相应等

G《舍利弗阿毘昙论摄相应分摄品》

谛非谛系圣谛非圣谛系根非根谛非谛系根圣谛非圣谛系根谛非谛系非根圣谛非圣谛系非根

入(法入下广列心所法心不相应法无为法)觉支不善根善根五戒

色非色等(二法门三十六)善不善无记等(三法门五)欲界系色界系无色界系不系等(四法门二)

摄不摄

H《舍利弗阿毘昙论绪分结品》

十结十二入十八界五阴四谛二十二根五道(三界)法(二法门三法门四法门)人

见断修断欲界系色界系无色界系(约十结分別)眠没生死眠没

I《品类论辩摄等品》

所知法等(一法门五)有色无色等(二法门百零三)善不善无记等(三法门三十一)四念住等(四法门二十一)五蕴等(五法门五)六界等(六法门二)七随眠等(七法门三)八解脱等(八法门三)九结等(九法门二)十遍处等(十法门二)十一法十二入十八界二十二根九十八随眠

界处蕴摄智知识识随眠随增

J《品类论决择品》

色无色等(同〈诸处品〉三十八门)

界处蕴摄智知识识随眠随增

比较上来列举的论书可以理解的是上面所引述的对章与门的分別E是第一类觉支等是章——所标的法体二法门三法门等是门以这些通遍的论门来分別这些古型的阿毘达磨章与门的差別最为分明I是第二类二法门三法门等与蕴界等同样的作为标章而另以摄不摄相应不相应等论门来分別这因为二法门等虽是论门但作为论题来观察也就成为章了J是第三类专以二法门等为章以摄不摄等四门来分別前二类通于现存南北各派的论书第三类但是说一切有部的本论列举四十(二)章含有五种二法门五种三法门与第二类相合

都是蕴根为次第处与界佛以此摄法据此一切法而明流转还灭的世出世间因果的是四谛流转还灭中有增上力的诸法是二十二根这就是《施设论》所说的「六施设」的前五施设与蕴根并列为章的是觉支等(三十七道品全部或部分)H是十结这是以所修的道品所断的烦恼与蕴界等为论题的综合这三类的如《分別论》附说〈智分別〉〈小事分別〉《法蕴论》有〈杂事品〉从这一意义来看论主列举四十(二)章内有境界法十八类功德法九(或十)类过失法十四(或十五)类实继承古代阿毘达磨的论题但这是说一切有部的「四谛」约观慧的谛理说属于功德法与《法蕴论》相同

善恶无记等三法门二法门《法集论》称之为「论母」(Māṭi-Kathā据说一切有部的解说「母」——摩呾理迦的古义是标举法体为诸门分別所依处这就是道品及蕴根等等到阿毘达磨论盛行这些论题是被称为章的与章相对的依章而作问答分別的——二法门三法门等是门也是可以作为章来观察的但在阿毘达磨论中如标与释那样章与门是相依而存立的不会有章而没有门也不能有门而没有章的《法集论概说品》标三法门等为论母而一一解释标法释义是可以称为母——章的但在《分別论问分》二法门等只能说是门了觉音(Buddhaghoṣa)辨五种论门这是不分章与门而将构成论体的成分都称为论母了然依说一切有部论主所立四十(二)章称为与门相对的章意义要明确得多了

第五项 分別思择的论法

《發智论》对「相应」「成就」等论门多用句法《大毘婆沙论》说到造论因缘时就提到阿毘达磨的句法如《论》卷一(大正二七二下)

「何者顺前句何者顺后句何者四句何者如是句何者不如是句于如是等所知境中令诸有情开發觉意无有能如阿毘达磨」

句法有好几类如分別相应不相应时甲与乙的含义完全相同的就用「如是句」如说「甲相应时亦乙耶如是乙相应时亦甲耶如是」如甲与乙的含义完全不同那就用「不如是句」如说「甲相应时亦乙耶不尔」或甲的含义广而乙狭或乙的含义广而甲狭那就同中有异应作「顺前句」或「顺后句」如说「甲相应时亦乙相应有乙相应时而甲不相应如某法」(应举出具体的事例)或甲与乙的含义互有广狭各有所同各有所异那就应作四句如说「有甲相应非乙相应有乙相应非甲相应有甲相应亦乙相应有俱不相应」(这都应举出实例)这样的句法称为「是句」也可从反面立论作「非句」如说「非甲相应时亦乙耶」等这些都因法与法间的或同或异而作不同句法的分別

在句法的分別中本论有一极严密的论法也可说繁琐之极的这就是「一行」「历六」「小七」「大七」这四门合成一完整的分別观察如〈结蕴〉的〈一行纳息〉〈定蕴〉的〈一行纳息〉都具足这一论法也有但依「一行」作论的这四门试为举例来说如甲戊——五法作这样的分別观察时先观察甲与乙甲与丙甲与丁甲与戊乙与丙乙与丁乙与戊丙与丁丙与戊丁与戊这样的十番观察分別彼此间的关系名为「一行」进一步从时间(三世)的关系中对每一法作六番的观察如过去甲与未来甲(未来甲与过去甲同)过去甲与现在甲现在甲与未来甲未来现在甲与过去甲过去现在甲与未来甲过去未来甲与现在甲每一法作六番的分別名为「历六」再进一步从时间的关系中而观此法与彼法的关系如过去甲与过去乙(过去乙与过去甲同)过去甲与未来乙过去甲与现在乙过去甲与过去现在乙过去甲与未来现在乙过去甲与过去未来乙过去甲与过去现在未来乙共七句以过去甲为首有此七句以未来甲现在甲过去现在甲未来现在甲过去未来甲过去未来现在甲为首与乙对论就有七种七句甲与乙如此从甲与丙丁与戊就有十番的七种七句这还是「小七」呢「大七」是多法与一法从时间关系中去分別观察如甲乙与丙与丁与戊丙与丁与戊丁与戊一一有七种七句这样的分別观察能精密的了解一一法间的或同或异具体的法界当然是不能抽象的泛论了事

《發智论》专从具体的事例中去分別思择一切初学者确有茫无头绪的慨叹《發智论》的研究者从这繁复的关系网络中求出彼此间的关系法则把握了诸法的定义与关系法则就能解说本论的一切论师们依据传承师说经长期的多数人的反复论究到《大毘婆沙论》的集成才读破这部精深的阿毘达磨而给予更精密的發展

第二节 阿毘达磨大毘婆沙论

第一项 毘婆沙论的传译

《大毘婆沙论》是《發智论》的释论与《發智》合称「阿毘昙身及义」这是遵循《發智论》的思想路数分別解说《發智论》会通抉择深究而达到完备与严密的「毘婆沙师」「毘婆沙义」被看作说一切有部的主流如《异部宗轮论》所说的说一切有部宗义都与《大毘婆沙论》相近在这部论中阿毘达磨论师说一切有部旁系譬喻师上座別系大众部说以及外论都有详尽或部分的说到在部派佛教的研究中这部论可说是非常丰富的宝藏

本论译为华文全部或部分的共经三译文义以《阿毘达磨大毘婆沙论》为详备这是唐玄奘于显庆元年到四年(西元六五六——六五九)在长安译出共二百卷鞞婆沙或毘婆沙(Vibhāṣā是广说种种说的意思为注释的通称本论本名「阿毘达磨毘婆沙论」唐译称为「大毘婆沙论」是比对其他的毘婆沙论而加一「大」字的

本论的异译有二《鞞婆沙论》或作《阿毘昙毘婆沙》《鞞婆沙阿毘昙》共十四卷《大正藏》二八册)作「尸陀槃尼撰苻秦僧伽跋澄译」这部论的译者一向是有异说的现存最古的经录——僧祐《出三藏记集》卷一三〈僧伽跋澄传〉(大正五五九九上)

「外国宗习阿毘昙鞞婆沙而跋澄讽诵乃四事礼供请译梵文以偽建元十九年译出自孟夏至仲秋方出」

这与释道安所作载在《出三藏记集》卷一〇的〈鞞婆沙序〉一致如〈序〉(大正五五七三中——下)

「鞞婆沙广引圣证言辄据古释阿毘昙(八犍度论)焉会建元十九年罽宾沙门僧伽跋澄讽诵此经四十二处来至长安赵郎饥虚在往求令出焉自四月出至八月二十九日乃讫」

《鞞婆沙》(论)为建元十九年(西元三八三)僧伽跋澄(Saṃghabhūti)所译但曾经僧伽提婆(Saṃghadeva)的改译如《出三藏记集》卷一三〈僧伽提婆传〉(大正五五九九下)

「安公(主持下)先所出阿毘昙(八犍度论)广说(鞞婆沙)三法度等诸经凡百余万言译人造次未善详审义旨趣味往往愆谬提婆乃与冀州沙门法和俱适洛阳方知先所出经多所乖失法和叹恨未定重请译改乃更出阿毘昙及广说先说众经渐改定焉」

《鞞婆沙》是僧伽跋澄在长安所译经僧伽提婆在洛阳译改成为定本约为西元三八九或三九〇年译出而又经译改成为定本依〈传〉及〈序〉是非常明白的但僧祐在经录中叙述得非常混乱如《出三藏记集》卷二〈新集经论录〉僧伽跋澄所译(大正五五一〇中)

「杂阿毘昙毘婆沙十四卷(偽秦十九年四月出至八月二十九日出讫或云杂阿毘昙心)」

僧伽提婆所译的(大正五五一〇下)

「鞞婆沙阿毘昙十四卷(一名广说同在洛阳译出)」

这一记录与上引的〈传〉〈序〉都不合僧祐在《出三藏记集》卷二〈新集异出经录〉竟将不同部类的阿毘昙集为一类而说「阿毘昙」「凡九人出」其中说到(大正五五一五上)

「僧伽提婆出阿毘昙鞞婆沙十四卷阿毘昙心十六卷僧伽跋摩出阿毘昙毘婆沙十四卷阿毘昙心四卷僧伽跋摩出杂阿毘昙心十四卷」

从这一叙述中可以看出僧祐将僧伽跋澄与僧伽跋摩(Saṃghavarman)混乱了僧伽跋摩曾译《杂阿毘昙心》十四卷所以说僧伽跋澄所译的是「杂阿毘昙十四卷」而且说「或云杂阿毘昙心」了这样「鞞婆沙阿毘昙」就只记录于僧伽提婆的名下

僧祐经录的混乱隋法经的《众经目录》是承袭其误的《大唐内典录》并录僧伽跋澄的「阿毘昙鞞婆沙十四卷」僧伽提婆的「毘婆沙阿毘昙一十四卷」但在〈历代翻本单重人代存亡录〉中仅录僧伽提婆译本那是以现存论本为提婆所译了智升的《开元释教录》中僧伽提婆所译没有「鞞婆沙阿毘昙论」而僧伽跋澄所译却是有的这与《大唐内典录》不同而以现存论本为僧伽跋澄所译又在僧伽跋摩所译的「杂阿毘昙心论十一卷」下注有「亦云杂阿毘昙毘婆沙尊者法救造或十四卷」还是受到僧祐经录混乱的影响

总之历来的记录都不尽然道宣《大唐内典录》所说比较好应该是

「鞞婆沙论十四卷僧伽跋澄初译僧伽提婆重译改定」

《鞞婆沙论》本不只此十四卷的据道安〈序〉(大正五五七三下)

「经本甚多其人忘失唯四十事其后二处是忘失之遗者令第而次之」

所以对于十四卷的《鞞婆沙论》一向看作单译其实是《大毘婆沙论》的部分译出只是简略些今对比如下

鞞婆沙论
大毘婆沙论
序阿毘昙(卷一)
卷一
小品章义(卷一——三)
卷四六——五〇
大品章义(卷四——一三)
卷七一——八六一〇四——一〇六
中阴章义(卷一四)
卷六九——七〇
四生章义(卷一四)
卷一二〇

《阿毘昙毘婆沙论》从晋安帝乙丑到丁卯年(西元四二五——四二七)道泰与浮陀跋摩(Buddhavarman)在凉州译出共一百卷那时凉国新败凉土动乱论文散失了四十卷现存六十卷仅为八犍度中前三犍度的广说这如參预当时法会的道梴所作的〈毘婆沙序〉所说

第二项 编集的时代与地点

《大毘婆沙论》的集成为北方佛教的大事传说为第三结集据唐玄奘的传说《大毘婆沙论》的编集与迦腻色迦王(Kaniṣka)有关如《大唐西域记》卷三(大正五一八八六中——八八七上)

「健驮逻国迦腻色迦王以如来涅槃之后第四百年应期抚运王乃宣令远近召集圣哲结集三藏欲作毘婆沙论迦腻色迦王遂以赤铜为鍱镂写论文」

同《记》卷二(大正五一八八二上)也说

「迦腻色迦王与脇尊者招集五百贤圣于迦湿弥罗国作毘婆沙」

玄奘虽说「结集三藏」然依《西域记》只是解释三藏著重于《毘婆沙论》的撰作西藏也有迦腻色迦王结集三藏的传说但认为这是结集三藏并非造释论西藏没有《大毘婆沙论》的传译对《大毘婆沙论》的编集传有晚期的种种传说流于想像没有可信的价值在我国一向依据玄奘的传说但经近学者的研究已不能予以信任今再为申论

护持佛法的迦腻色迦大王古来传述他的事都没有说到集众结集三藏或作《毘婆沙》如鸠摩罗什(Kumārajīva)(西元四一〇顷译)《大庄严经论》的「真檀迦腻咤」或「栴檀罽尼咤」道安(西元三八四作)〈僧伽罗刹经序〉的「甄陀罽贰王」《高僧法显传》(西元四一六作)的「罽腻伽王」吉迦夜(Kiṃkārya)(西元四六〇顷译)《杂宝藏经》与《付法藏因缘传》的「旃檀罽腻咤王」《洛阳伽蓝记》(西元六世纪作)的「迦尼色迦王」而古来说到《毘婆沙论》的却都没有提到「迦尼色迦王」如鸠摩罗什译的《大智度论》道安(西元三八三作)的〈鞞婆沙序〉道梴(西元四三〇顷作)的〈毘婆沙经序〉到真谛(Paramârtha)(西元五四六——五六九)的《婆薮槃豆法师传》才说到与马鸣(Aśvaghoṣa)同时的国王但还没有说到国王的名字这些古代的传记虽说古记简略但古代传记一律如此那对于玄奘的晚期(西元七世纪)传说就不能不特別注意了而且《大毘婆沙论》卷一一四(大正二七五九三上)说到

「昔健陀罗国迦腻色迦王」

《毘婆沙论》编集的时代据此论文的自身证明迦腻色迦已是过去的国王了以我的研究各式各样的第三结集都是没有事实的都是部派的私集不过攀附名王自高地位而已迦腻色迦王的深信佛法是无可怀疑的他确是信奉说一切有部的由于迦腻色迦王的信奉说一切有部得到有利的条件促成阿毘达磨的高度隆盛引起《毘婆沙论》的编集这是可以想像得到的迦腻色迦王以后编集《大毘婆沙论》而传说为与迦腻色迦王有关甚至说迦腻色迦王發起结集三藏也不外乎攀附名王以抬高自己的地位而已

《大毘婆沙论》的编集到底在什么时代呢古代的传说有四道梴〈毘婆沙经序〉作佛灭「六百余载」真谛《婆薮槃豆法师传》作「佛灭度后五百年中」嘉祥《三论玄义》作「六百年间」《大唐西域记》作四百年如上引述《大毘婆沙论》末玄奘所作「回向颂」(大正二七一〇〇四上)也说

「佛涅槃后四百年迦腻色迦王赡部召集五百应真士迦湿弥罗释三藏其中对法毘婆沙获本文今译讫」

虽有这些传说由于佛灭纪年的传说不一所以也难以论定考迦腻色迦王的年代学者间异说极多然依中国史书这必是丘就却(Kujūla Kadphises Ⅰ)阎膏珍(Wīma Kadphises Ⅱ)以后的大王丘就却与阎膏珍一般论为自西元三四十年到百年顷迦腻色迦王约于西元二世纪初在位《大毘婆沙论》的编集必在迦腻色迦王以后龙树(Nāgārjuna)的《大智度论》多处说到《毘婆沙论》龙树为西元二三世纪人《大毘婆沙论》的编集在迦腻色迦王以后龙树以前所以或推定为西元二世纪中——一五〇年前后大体可信这样依阿育王(Aśoka)出佛灭百余年说来推算《大毘婆沙论》的集成应为佛灭六百年中与《三论玄义》的传说相近

《毘婆沙论》编集的地点旧传为「罽宾」「北天竺」《大唐西域记》卷三(大正五一八八六下)也说是迦湿弥罗(Kaśmīra

「众会之心属意此(迦湿弥罗)国此国四周山围药叉守卫建立伽蓝结集三藏」

玄奘于七世纪初亲身巡访确认迦湿弥罗为编集处然相隔仅四百余年到底在那一寺编集竟无法确指如确为传说那样的名王护法千众共集就不免可疑了然依论文来看编集于迦湿弥罗是确乎可信的理由为论中引述迦湿弥罗国的传说特別多这已为近代学者所列举唐译《大毘婆沙论》每说「此迦湿弥罗国」虽凉译残缺不能一一勘对然如唐译所说「昔有牝象名曰摩荼从外载佛驮都来入迦湿弥罗国」凉译也说「来入罽宾国」从外方「来入」这是合于迦湿弥罗编集者的观点论中如以迦湿弥罗论师与健驮罗(Gandhāra)师西方师等对论总是以迦湿弥罗师义为正义的采用迦湿弥罗的诵本如《大毘婆沙论》卷一八(大正二七九一中——下)

「品类足说九十八随眠中三十三是遍行六十五非遍行西方尊者所诵本言九十八随眠中二十七是遍行六十五非遍行六应分別何故迦湿弥罗国诸师不作此诵又此国诵三十三是遍行六十五非遍行」

凉译《毘婆沙论》卷一一(大正二八七五下)所说也相同

「波伽罗那作如是说三十三一切遍六十五非一切遍西方沙门此文作如是说罽宾沙门何以不作此说」

凉译虽不称罽宾为此国但《毘婆沙论》所引的《品类论》确是迦湿弥罗的诵本此外如古代共传为「北天竺」「罽宾」「迦湿弥罗」而世亲(Vasubandhu)《俱舍论》卷二九(大正二九一五二中)说得更为明确

「迦湿弥罗议理成我今依彼释对法」

《大毘婆沙论》的正义属于迦湿弥罗论师论书编集于迦湿弥罗当然可信至于玄奘不能指实在那一寺院那是由于《大毘婆沙论》的编集出于少数学者并不如传说那样的结集盛会

第三项 编集的因缘

《發智论》的释论——《毘婆沙论》的大部编集不是容易成办的到底为了什么有大部编集的必要对于这木村泰贤氏曾就论文自身而作有良好的解说可以參考

《大毘婆沙论》的编集因缘可说是说一切有部在北方不断發扬经迦腻色迦王(Kaniṣka)的护持促成北方佛教大开展所引起北方佛教的大开展说一切有部隆盛了思想的自由發展也加速了在这种情势下无论对内对外都有设法维持其优越地位的必要这一任务由重传承深究实相而带保守性的阿毘达磨论师出来承担这就是以《發智论》为本评论百家归宗于一的《大毘婆沙论》

试分別来说在编集的因缘中主要的自为对于论文的分別解说毘婆沙就是「广解」的意思《發智论》为说一切有部的多数学者——论师们看作「佛说」尊为解说佛法的准量但论文重于种种论门的分別读者如不明「章义」不明定义及法与法间的关系定律实在是难以读通的所以《發智论》问世以来早就有了注释书阿毘达磨论义的不断發扬到那时候有更综合更详备解说的必要论文深密是需要分別解说的以此为造论因缘如《大智度论》卷二(大正二五七〇上)

「發智经八犍度初品是世间第一法后诸弟子等为后人不能尽解八犍度故作鞞婆沙」

其次《大毘婆沙论》编集前夕阿毘达磨论师间已经是异义纷纭在传诵中《發智论》的诵本多有不同如「系念眉间」有六本不同「相续智见」有五本不同诵本不同解说也就別异了又如「正性离生」或作「正性决定」妙音(Ghoṣa)与世友(Vasumitra就所取不同这种诵本不同是需要论定或贯通的《發智论》问世以来阿毘达磨论风急剧的兴盛起来异义也就多起来旧有的《施设论》等固然有所增补而世友妙音法救(Dharmatrāta及一切阿毘达磨论者都时有不同的见解这与他们对《發智论》的态度及个性与思想方法不同有关在不同的论义中或是与《發智论》不同的如《發智论》说有情「分位缘起」《品类论》说「一切有为缘起」《识身论》说「相续缘起」寂授(Śarmadatta)说「一心缘起」或是《發智论》本没有说明由后人推论而起的异解如说一切有而四大论师对一切有的解说不同此外如释义不同出体不同「因论生论」而论断不同从《大毘婆沙论》看来真可说异义无边在异义异说中健陀罗(Gandhāra)为主的西方阿毘达磨论师也就是北方佛教重镇古称「罽宾」的论师们每与迦湿弥罗(Kaśmīra)论师不合尤其是说一切有部中的持经师本著「以经简论」的态度逐渐形成譬喻师一大流与阿毘达磨宗义越离越远这些如为学者所重的论典与论师应该抉择会通一般论师的异义应明确的给予评破在说一切有部阿毘达磨论师看来对于保持说一切有部(其实是论师)宗义是有迫切需要的道梴的〈毘婆沙经序〉(大正五五七四上)就说到了这一点

「前胜迦旃延撰阿毘昙以拯颓运而后进之贤寻其宗致儒墨竞构是非纷然故乃澄神玄观搜简法相造毘婆沙抑正众说」

还有与上座部对立的是大众部同属上座系而立义与说一切有对立的是分別说部法藏饮光化地(铜鍱部在南方所以《毘婆沙论》中没有说到)都属于这一系本论每称为之「分別论者」「分別论者」的立义每与说一切有部阿毘达磨论义不合针对这些异部破他显自未必是编集《大毘婆沙论》的主因但也是因缘之一《大唐西域记》卷三(大正五一八八六中)就有这样的传说

「如来去世岁月逾邈弟子部执师资异论各据闻见共为矛盾」

那时大乘佛教在北方佛灭「后五百岁」(五百年后)到了非常隆盛的时代说一切有部中如脇(Pārśva马鸣(Aśvaghoṣa)等都是大乘的同情者大乘有大乘经同情大乘者也就摘取大乘经义赞颂如来的功德毘婆沙论师对这些赞颂采取了批评而会通的态度不认为是了义的如《大毘婆沙论》卷七九(大正二七四一〇中)

「不必须通非三藏故诸赞佛颂言多过实」

菩萨本生谈可说是大乘法的滥觞《大毘婆沙论》也采取了批评而会通的态度如《论》卷一八三(大正二七九一六中)

「然灯佛本事当云何通此不必须通所以者何非素怛缆毘奈耶阿毘达磨所说但是传说诸传所说或然不然」

当时的大乘佛法非常流行在这种环境中对佛与菩萨的功德论师们自应通过自宗的理论而加以说明所以《發智论》本没有重视这些论题仅在〈见蕴〉中说到「齐何名菩萨」「世尊依不动寂静定而般涅槃」但在《大毘婆沙论》中就说到了

  • 佛之心力(力无畏等功德)────────卷三〇——三一

  • 菩萨六根猛利──────────────卷一三

  • 菩萨眼见────────────────卷一五〇

  • 菩萨修行阶位──────────────卷一七六——一七七

《大毘婆沙论》的编集者显然存有抗拒大乘佛陀观的意念而坚主人间的佛陀人间(天上)的菩萨观然由于对佛及菩萨功德的推重仍不免有摄取大乘法以庄严自宗的嫌疑《大智度论》卷二六(大正二五二五五下——二五六上)曾指摘此事

「汝所信八十种好而三藏中无」

「如是十八不共法非三藏中说亦诸余经所不说皆于摩诃衍十八不共法中取已作论议」

总之由于北方佛教的大隆盛引起了摩诃衍与声闻分別说与说一切有持经譬喻师与阿毘达磨论师西方论师与迦湿弥罗论师间發展诤竞说一切有部中重传承而富有保守的迦湿弥罗论师们起来为《發智论》造《毘婆沙》对于倾向譬喻师的西方论师倾向分別说系的譬喻师倾向大乘的分別说者严厉的评破这违反自宗的一切不顾大乘佛教时代的到来而在山国中为专宗声闻藏的阿毘达磨而努力

第四项 编集者与编集概况

说到《大毘婆沙论》的编集应先论到第三结集第三结集向来是无此传说的一直到玄奘归国出《大唐西域记》(西元六四六成书)才传说迦腻色迦王(Kaniṣka)集众结集三藏但叙述的只是三藏的解释主要为《大毘婆沙论》的撰集(ターラナータ)印度佛教史》以为第三结集是一回事编集毘婆沙又是一回事第三结集的实际意义姑且不论现在就《大毘婆沙论》的编集进行论究

《大毘婆沙论》的编集者所有不同的传说列举如下

  • A《大智度论》卷二(迦旃延后)「诸弟子」

  • B道安〈鞞婆沙序〉「三罗汉」

  • C道梴〈毘婆沙经序〉「五百应真」

  • D真谛《婆薮槃豆法师传》「五百阿罗汉及五百菩萨」迦旃延子主持马鸣润文

  • E嘉祥《三论玄义》「五百罗汉」

  • F《大唐西域记》卷二「五百贤圣」脇尊者發起世友为上座

在这些传说中「五百阿罗汉」或「五百贤圣」是较一般的传说然「五百阿罗汉」是罽宾(Kaśmīra)传说的成语如《阿育王传》卷五(大正五〇一一六下)〈摩田提因缘〉说

「摩田提即时现身满罽宾国有五百罗汉必常有五百不减」

又如《大毘婆沙论》卷四四(大正二七二三〇上)

「昔此迦湿弥罗国中寺有五百大阿罗汉」

「罽宾五百罗汉」是传说中的成语形容人数不少《大唐西域记》等看作实数模拟王舍城(Rājagaha)的「五百结集」那就不免误会了

《大唐西域记》说世友(Vasumitra)菩萨为上座《婆薮槃豆法师传》说五百菩萨參预编集如约《大毘婆沙论》所引的论师来说确有被称为菩萨的如说「五百罗汉」以外別有菩萨众而且參与编集审查的工作那是不可能的因为《大毘婆沙论》充分表现了坚执的属于声闻的对当时的大乘佛法存有抗拒意图的

《婆薮槃豆法师传》说《發智论》与《大毘婆沙论》都由迦旃延子(kātyāyanīputra)主持而撰集这无疑为错误的至于说《大毘婆沙论》由马鸣(Aśvaghoṣa)润文也不足采信马鸣是出生于《大毘婆沙论》编集以前的《大唐西域记》说世友为上座而《大毘婆沙论》说到世友等四大论师因而有「四大评家」的传说其实四大论师脇(Pārśva马鸣都不可能參与《大毘婆沙论》的编集下文当一一的分別论究

那么谁是《大毘婆沙论》的编集者呢《大智度论》说「后诸弟子」虽说得简略却最为切合实际这是迦旃延尼子的后学者——發智学者而且是迦湿弥罗的發智学者

道安曾提到《毘婆沙论》的撰述者如〈鞞婆沙序〉(大正五五七三中)

「有三阿罗汉一名尸陀槃尼二名达悉三名鞞罗尼撰毘婆沙广引圣证言辄据古释阿毘昙焉其所引据皆是大士真人佛印印者也达悉迷而近烦鞞罗要而近略尸陀最折中焉其在身毒登无畏座僧中唱言何莫由斯道也」

这是西元四世纪中道安从罽宾阿毘达磨论师得来的消息那时离《大毘婆沙论》的编集还不过二百年比起晚期的传说可信的成分当然高得多三阿罗汉的名字与事都是不熟悉的惟有鞞罗(尼)(Vīla可能就是《萨婆多部记》中「旧记」所传的韦罗韦罗记录在脇富楼那(Pūrṇa马鸣之间与《大毘婆沙论》编集的时代相近《付法藏因缘传》作比罗传说为马鸣后人时代也相合传说比罗「造无我论足一百偈」其他的事迹不详然道安所传的三阿罗汉并非三人合编而显然是略本与广本——初编本与增订本所以对《大毘婆沙论》编集者的论定应注意到编集的情形

《大毘婆沙论》编集以前《發智论》早有了不同的解释如世友妙音(Ghoṣa对《發智论》有所解释在《大毘婆沙论》中是有明文可证的在《發智论》的解释中应有专释「章义」的作品《發智论》的体裁先标章次开门分別所标的章大都是没有解说的如不先理解章义就无法了解诸门分別所以在《發智论》的研究中必先有章义如晋译《鞞婆沙》就是《發智论》的章义虽然这是从《大毘婆沙论》集出来的但章义的单行应由于先有章义后有广释的缘故对勘凉译与唐译章义的先后每不合这因为章义可以单行移前移后并无多大问题凉唐二译的先后不同择要录出如下

   ┌───┐                    ┌───┐   │唐译本│                    │凉译本│   └───┘                    └───┘   「五趣」─────〈定蕴〉(卷一七二)〈杂揵度〉(卷七)   「四律仪」────〈业蕴〉(卷一一九)〈杂揵度〉(卷一〇)   「得」──────〈定蕴〉(卷一五八)〈杂揵度〉(卷一七)   「转法轮」────〈定蕴〉(卷一八二~一八三)〈杂揵度〉(卷二一)   「四圣种」────〈定蕴〉(卷一四二~一四三)〈杂揵度〉(卷二二)   「灭定」─────〈根蕴〉(卷一五二~一五三)〈使揵度〉(卷四四~四五)   「八智」─────〈智蕴〉(卷一〇五~一〇六)〈使揵度〉(卷四五)   「三三摩地」───〈智蕴〉(卷一〇四~一〇五)〈使揵度〉(卷四五~四六)   「三重三摩地」──〈智蕴〉(卷一〇五)〈使揵度〉(卷四六)

在《尊婆须蜜菩萨所集论》中也可以证明有章义的存在

  • 1.「世间八法摄几阴几持几入如章所说」

  • 2.「复次章义作实谛相

  • 3.「或作是说彼非智章(所说)如彼智章」

这三则1.见于《大毘婆沙论》「世间八法章」的第一说2.见于《大毘婆沙论》「四谛章」的大德法救(Dharmatrāta)说3.《大毘婆沙论》没有所说的「智章」应就是《發智论》的章义关于章义更可从《大毘婆沙论》得明确的线索如说

「如是等章及解章义先领会已次应广释」

每品开端都有这同样的文句这是说先要对每一章的章义有所领会才能进一步的广释论文这是理解《發智论》的应有次第也是古代解说《發智论》的先后历程

《發智论》先有了各家的章义与文句逐渐严密异说也逐渐增多到了有统一与论定的必要时综合不同的章义与文句加以组织抉择贯通给以严密的论定成为《大毘婆沙论》古代的传说曾暗示了这种情形如道安的〈鞞婆沙序〉(大正五五七三中)

「撰鞞婆沙广引圣证言必据古释阿毘昙焉其所引据皆是大士真人佛印印者也」

又道梴的〈毘婆沙论序〉(大正五五七四上)

「后进之贤寻其(指發智论)宗致儒墨竞搆是非纷然故乃澄神玄观搜简法相造毘婆沙抑正众说或即其殊辩或标之铨评」

所以《大毘婆沙论》所引的论师说是编集者所要抉择评破取舍的而不是《大毘婆沙论》的编集者编集者道安从僧伽跋澄(Saṃghabhūti僧伽提婆(Saṃghadeva)等罽宾学者得来的消息当时的《毘婆沙论》共有三本但不是完全不同的別本而是略本与广本也可说是初编本与修订本不妨说鞞罗尼初编尸陀槃尼(Śītapāṇī)增订达悉再增补成为略中广的三本所以《大毘婆沙论》不是创作而是集成综集而整编者增订者对一切论义參加自己的见解而作成定论这就是「作义者说」或「评曰」「于此义中复有分別」——这样的文句唐译本是很多的凉译作「作义者说」「作义者」就是编集《大毘婆沙论》者对于列举的古传今说或者不加评论或加评破或者说「如是义者」「应作是说」「评曰」那就是编集者的抉择与论定了《大毘婆沙论》的编集依道安所得的当时传说是鞞罗等论师所引证的古说都是「大士真人」所以《大毘婆沙论》是先后诸贤圣的集录泛称为「五百罗汉造」也没有什么不可不过不是同时罢了

《大毘婆沙论》集成以后又不止一次的经过改编增补修正比对现存的译本到处可见如〈杂蕴世第一法纳息〉《發智论》初(大正二六九一八上)这样说

「云何世第一法若心心所为等无间入正性离生是谓世第一法」

「有作是说若五根为等无间入正性离生是谓世第一法」

本论分为二节释论的凉译也分为两段先引文次解说先引文次解「有作是说」为1.旧阿毘昙人2.犊子部3.持诵修多罗(经)者列举昙无多罗(法救)佛陀提婆(觉天 Buddhadeva这可见法救与觉天都是持经师唐译是先总列二文次解「有作是说」为1.旧阿毘达磨论师2.经部说3.犊子部说4.法救与觉天说唐译本有了重大的改编将法救与觉天与持经师分开但考究起来法救与觉天确是说一切有部中的经师所以凉译是对的唐译的所以改编大抵由于晚期的说一切有部与经部分化而《大毘婆沙论》曾说法救与觉天是说一切有部的四大论师之一不知在《大毘婆沙论》编集时持经师还是说一切有部的一派呢这是改编的实例

妙音说色界六地对于欲界烦恼能作二种对治唐译卷三加以评破凉译却没有评文考唐译卷八〇又引到此义也没有评破这可见起初是没有评破的唐译卷三的评正是后人所增补又如《發智论》但说「世第一法」「顶」「暖」论义發展到「煖」「顶」「忍」「世第一法」——「四种顺决择分」对此就应加解说唐二译都以「经中不显了说」为理由而明《發智论》的没有明显说到忍但唐译卷六说「尊者七门分別世第一法顶唯二门忍之与暖但说自性」这段文是凉译所没有的与前文乖反尊者何曾说过「忍」的自性呢这都是增补的例子

修改的例子更多如说眼界彼同分凉译《毘婆沙论》卷三八(大正二八二八〇上)这样说

「外国法师作如是说彼分眼有四种罽宾沙门说彼分眼有五种」

唐译《大毘婆沙论》卷七一(大正二七三六八上——中)却这样说

「彼同分者此诸师说有四种外国诸师说有五种旧外国师同此国说旧此国师同外国说」

据此可见凉译是旧义而唐译是依后代论师的演变而加以修正《大毘婆沙论》编集以后又多经改组增补修订所以道安传说有三罗汉的略中广三本大抵晋译为中本(从中本集出)凉译为广本唐译是增广更多了鞞罗编集的略本也许就是初编本吧

第五项 论义略说

《大毘婆沙论》的广大文义裡不能广说但想说到的是

在《大毘婆沙论》中每一法门大抵可略出而自成章义凡解说《發智论》的法门分別先有「略毘婆沙」是揭示法门分別的要则对法门分別来说是极重要的便于记忆的但《大毘婆沙论》不只是《發智》的释论是扩大了阿毘达磨的内容如推论到与论题有关的或并无多大关系的新问题照样的广引各家给予评正这名为「因论生论」如解说「世第一法」「暖」「顶」就附论「顺决择分」「顺解脱分」解说佛的「身力」就论到「心力」——「十力」「四无所畏」「五圣智三昧」等解说「声非异熟」就论到「大士梵音」解说「诸见」就引经而明「六十二见」又有推演的如《發智论》以十门分別四十二章毘婆沙师就以种种门通前四十二章这些因便附论的部分在《大毘婆沙论》中在二十卷以上所以《大毘婆沙论》的编集可说是阿毘达磨论义的大集成

《大毘婆沙论》义被称为迦湿弥罗(Kaśmīra)毘婆沙师义其实这是从《發智》到《毘婆沙》——三百年间经诸大论师的长期论究的成果这是根据《發智论》的《發智论》的思想到这才充分确切的阐明出来内容已不限于《發智论》所说而有了新的充实迦湿弥罗论师为论定者但所有论义为说一切有部诸大论师累积的业绩并非全为迦湿弥罗论师的创见这点是应该首先认定的论中引证的有名的论师下面当分別叙说《大毘婆沙论》——说一切有部论义裡作几点说明

1.「自性」自性是一极重要的术语对于法的解说《大毘婆沙论》有「自性门」说明某法的体性是什么这就是「出体」自性以外还有「本性」等如《论》卷一(大正二七四上)

「如说自性自体本性应知亦尔」

说一切有部论师对世间身心一切现象了解为复杂的综合体分析复合体而發见内在单一性的本质就是自性这就是实有与假有如《论》卷九(大正二七四二上)

「然诸有者有说二种一实物有谓蕴界等二施设有谓男女等」

实物有是「一切法各住自性」的也就是上面说的「自性本性」施设有是复合的假有对存在的一切而析为二类为说一切有部的根本见地这也就是世俗与胜义的差別例如《论》卷一三三(大正二七六八九上)

「地云何显形色此是世俗想施设地地界云何坚性触此是胜义能造地体」

常识中的地是和合有是世俗假想施设而非真实的佛说的地界——地大那是胜义有也就是有实自性的从复合的总聚而探得一一法的自性如上所引也称为「分」「分」是不可再分析的如可以分析为多分那就是「有分」而不是「分」了单一性的实法也称为「我」如《论》卷九(大正二七四一上)

「我有二种一者法我二者补特伽罗我善说法者唯说实有法我法性实有如实见故」

「我」是「自在」义一切法自性是「自有」「自成」的永恒存在的所以《论》卷二一(大正二七一〇五下)

「诸法实体恒无转变非因果故」

总之自性是一切法不可再分析的实体可说是「其小无内」的无限差別而难以数量的法性恒住如如不变的

2.「极微」法自性可分为「色」「心」「心所」「心不相应行」「无为」——五类说到色法分为能造的四大所造的眼等五根色等五境及无表色——十一种这是《發智论》以来的定说这些色法(除无表色)常识所得的都是众多积集的和合色分析推究到不可再分析时名为「极微」如《论》卷一三六(大正二七七〇二上)

「极微是最细色不可断截破坏贯穿不可取舍乘履搏掣非长非短非方非圆非正不正非高非下无有细分不可分析不可睹见不可听闻不可嗅不可摩触故说极微是最细色此七极微成一微尘是眼眼识所取色中最微细者」

最细的极微色是不可析不可入的色自性近于古代的原子说极微是一般眼所不能见身所不能触的也就是感官所不能经验到的不可再分析不能说方说圆因为不这样可以再分析就不是极微了但不可说有质碍而在实际上极微是不能单独而住不离质碍的不可说有方圆而实不离方分所以极微的积集是中间一微六方六微这样的七微和合成为肉眼所见的最细色色的极微分能造的四大极微所造的眼等极微所造色极微有十能造四大也有十四大极微是互不相离的四大极微与造色极微和合而住成为内而根身外而器界的一切色

3.「心与心所」众生的内心活动是复合而融和的活动所以称为「心聚」简要的说心与心所心所与心所是相应而起的是同一所依同一所缘同一行相同作一事的关于「心」或称为「意」或称为「识」论师们虽有不同的解说大致以「体性无別约义有异」为正义不外乎六识「心所」方面经论师的多方论究到《大毘婆沙论》组为七类如《论》卷四二(大正二七二二〇上——下)

  • A「大地法」(十)作意胜解三摩地(定)

  • B「大烦恼地法」(十)不信懈怠放逸掉举无明忘念不正知心乱非理作意邪胜解

  • C「小烦恼地法」(十)忿

  • D「大善地法」(十)精进无贪无嗔轻安不放逸不害

  • E「大不善地法」(五)无明惛沈掉举无惭无愧

  • F「大有覆无记地法」(三)无明惛沉掉举

  • G「大无覆无记地法」(十)作意胜解三摩地

七类分別有些是重复的有些心所又没有列入如贪恶作睡眠等这一分类或者觉得未臻完善但在古代论师也许并未意识到一切心所法的完备分类而另有重点这可以是分类發展的三过程「十大地法」是《發智论》所说的这是遍一切心——一切地一切识一切性的只要是心法生起十法是一定相应的这是首先被论师注意到的关于烦恼法「大烦恼地法」是「一切染汙心俱起」的「小烦恼地法」是经论早已集为一类「若一起时必无第二」的分烦恼为定遍与定不遍的二类再从四性而分別定遍的「大善地法」是「唯在一切善心中可得」的「大不善地法」是「一切不善心中可得」的「大有覆无记地法」是「一切有覆无记心中可得」的「大无覆无记地法」是「一切无覆无记心中可得」的心所法的相应与不相应是极复杂的上面七类心所法的分別除小烦恼地而外著重于定遍的所以名为「大」

4.「刹那与虚空」说一切有部并不以时间为另一实法而认为就是有为法的活动有为法是有生灭的生灭的一刹那是现在未生是未来已灭名过去离开有为法的生灭是无所谓时间的所以《论》卷七六(大正二七三九三下)

「三世以何为自性以一切有为为自性世是何义行义是世义」

「世」就是时间从多法的前后相续说从过去到现在从现在到未来依「行」(有为法的別名)而施设为时小劫中劫大劫若从一一法的生灭说三世是从未来到现在现在到过去的一一法的即生即灭只是一「刹那」刹那是最短的时间如《论》卷一三六(大正二七七〇一上)

「时之极少谓一刹那」

又如《论》卷三九(大正二七二〇一下)

「诸刹那量最极微细唯佛能知」

「刹那」是时间点就是有为法刹那以外是没有时间可说的「极微」是物质点占有空间而不是空间有空间意义的在说一切有部中有「空界」与「虚空」如《论》卷七五(大正二七三八八中)

「云何空界谓隣碍色碍谓积聚即墙壁等有色近此名隣碍色如墙壁间空往来处空指间等空」

「空界」是物质与物质间的间隙形态有些学派以为这是眼所见的身体所触觉的说一切有部论师以为「空界」色是「眼虽见而不明了」普遍存在于一切(色)处这是说裡有物质裡就有「空界」至于「虚空」如《论》卷七五(大正二七三八八中——下)

「虚空非色无见无对无漏无为若无虚空一切有物应无容处若无虚空应一切处皆有障碍」

「色」是质碍的有往来聚散的色的「极微」虽说是无质碍的但还是积集而成为六方(立体)的色的「空界」邻近质碍而显现的色比起极微来质碍——色的特性更为微乎其微「虚空」无为只是无障碍相是不生不灭的无为法是不受色的集散起灭而有任何影响的这是从「空界」色进一步论究无障碍的绝对空间与近代的「以太」说相近在物质的波动放射运行中不能测知因以太而有的任何影响所以有的否认以太的存在但依说一切有部说「虚空」是不与物质为碍的绝对空间不属于物质而为物质存在活动的依处由「虚空」而「空界」而「大种极微」而「所造色」而「心心所」的展转因果《大毘婆沙论》卷七五(大正二七三八九上)曾有次第的叙述

「虚空无为无有作用然此能与种种空界作近增上缘彼种种空界能与种种大种作近增上缘彼种种大种能与有对造色作近增上缘彼有对造色能与心心所法作近增上缘」

5.「三世因果」三世有是说一切有部的标帜未生以前已经有了灭入过去还是有的过去与未来的有虽有种种的教证与理证而实成立于一项信念有的不能成为没有的没有的也不可能成为有所以法性是不增不减的如《论》卷七六(大正二七三九五下——三九六上)

「三世诸法因性果性随其所应次第安立体实恒有无增无减但依作用说有说无」

这是说约法体恒有说未来有现在有过去有不能说「从无而有有已还无」的依作用说可以说有说无可以说有说无也就可以说转变但这是不能依自体说的如《论》卷三九(大正二七二〇〇上——中)

「诸行自性无有转变」

「有因缘故无转变者谓一切法各住自体无有转变有因缘故有转变者谓有为法得势(得力等)时生失势时灭故有转变」

这可见有为法的生灭有无约作用功能而说自体是恒住自性如如不变的说一切有部称此为「恒有」与不生不灭的「常」住不同常是超越三世的恒是与「生」「灭」俱在因缘和合下能刹那生灭而流转于三世的历程

现有的刹那存在根有取境的作用识有了別的作用色有质碍的作用而且都有引生同类法的作用这些作用在过去与未来是没有的如未来的识没有了別的作用色法也没有质碍用但说一切有部每说「是彼类故」或说「彼亦是色得色相故」

因果无论是同时的异时的都是成立于自他的作用而不是自性可说自性恒有而非因果的如《论》卷二一(大正二七一〇五下)

「我说诸因以作用为果非以实体为果又说诸果以作用为因非以实体为因诸法实体恒无转变非因果故」

因果仅为自他间作用的別名但审细的论究起来因果要从二方面说「不自待他」义如《论》卷五五(大正二七二八三中)

「诸有为法自性羸劣不得自在依怙于他无自作用不随己欲」

一切有为法是不能自主而起作用的一定要依待于因缘所以说「不得自在」「不随己欲」「诸法作用必假因缘」乍看起来一切唯是因缘所生起近于法自性作用的否定论但另有「自体作用差別」义如《论》卷七三(大正二七三七九上)

「云何建立十二处耶以彼自性作用別故谓十二处虽在一身而十二种自性作用有差別故非互相杂」

有为法自性恒住各各差別作用也本就不同如眼能见色诚然要由于因缘和合才能起见色的作用但因缘只是助成见色还是眼根自体所有的作用这两方面结合起来就是一切法待因缘而起作用作用实为一一法体所有说一切有部的论义到达了作用从属于自体都是三世有的结论所以因果相生无论约自性说约作用说都不是从因缘而有新体用的产生自体根本不属于因果作用也只是本有的發现

6.「展转论法」因果是自他间的作用关系作用是对他而非对自的这是《發智论》以来的定义如智「不知自性」识「不了自性」任何作用都是能所关系自体是不能说有能所的如《论》卷九(大正二七四三上)

「何缘自性不知自性勿有因果能作所作能成所成能引所引能生所生能属所属能转所转能相所相能觉所觉无差別过」

「自性于自性无益无损诸法自性不观自性但于他性能作诸缘是故自性不知自性」

「世间现见指端不自触刀刃不自割瞳子不自见壮士不自负是故自性不知自性」

《大毘婆沙论》在说明能作因「除其自性」时有与上文同样的叙说

这一说明可能是对的但说一切有部以不相应行为实法似乎不免感到了困扰依论说一切法的所以生起——从未来来现在又刹那灭去——从现在入过去当然是由于因缘而不相应行的「生」与「灭」与法俱起对恒住自性的诸行现起生与灭的形态更有重要的作用所以有为法是生所生灭所灭的不相应行的「生」与「灭」也是实法恒住自性与法俱起时又是谁所生谁所灭呢说一切有部论义是「生不自生」「灭不自灭」的所以推论为「生复有生」有称为「生生」的能生于「生」「灭灭」能灭于「灭」这样问题又来了「生生」与「灭灭」又是谁所生所灭呢论师采用了更互为因的论法如「法」是「生」所生的「生」是「生生」所生的「生生」又为「生」所生这才解免了无穷的过失如《论》卷三九(大正二七二〇〇下)

「诸行生时九法俱起一者法二者生三者生生四者住五者住住六者异七者异异八者灭九者灭灭由此道理无无穷失」

同样的情形也见于「得」的说明凡法而摄属有情的由于「得」得也是需要属于有情而不失的那就是「得得」这如《论》卷一五八(大正二七八〇一中)

「一刹那中但有三法一彼法二得三得得由得故成就彼法及得得由得得故成就得由更互相得故非无穷」

这是由于说一切有部「自不观自」而引起的论法这样法相是更繁复了

7.「自相与共相」自相与共相为阿毘达磨论的基本论题主要的定义如《论》卷四二(大正二七二一七上)

「分別一物相者是分別自相分別多物相者是分別共相」

「如种种物近帝青宝自相不现皆同彼色分別共相慧应知亦尔如种种物远帝青宝青黄等色各別显现分別自相慧应知亦尔」

自相与共相本相对而安立所以可因观待而不同如《论》卷七八(大正二七四〇五中)

「然自共相差別无边且地大种亦名自相亦名共相名自相者对三大种名共相者一切地界皆坚相故大种造色合成色蕴如是色蕴亦名自相亦名共相名自相者对余四蕴名共相者谓色皆有变碍相故即五取蕴合成苦谛如是苦谛亦名自相亦名共相名自相者对余三谛名共相者诸蕴皆有逼迫相故思惟如是有逼迫相即是思惟苦及非常空非我相」

照这一意义来说自相是不限于一物而可通于一类的特性阿毘达磨的自相与共相本为对佛所说的法门作一一体性的观察与不同的类观察然经长期的论究说一切有部论师以蕴处界尤其是界为自相所以说「此十八界依相而立」而以四谛的义相——无常无我十六行相为共相在习用中几乎就以十六行相为共相了蕴处界为佛说的分类法依此而立自相深入恒住自性的法体四谛为佛说迷悟染净世出世间的分类依此四谛理而立共相作四谛十六相观才能悟入而得解脱说一切有部的自相与共相还不失实用的立场

《大毘婆沙论》的无边论义是值得研究的研究也不限于一隅的我想举研究一例来结束本章

〈世第一法〉是本论的初章旧阿毘达磨师持经师与说一切有部的近支——犊子部都是说「五根为性」这显明的分別了与大众分別说系的不同大众分別说系以为五根唯是无漏的出世的有部与犊子部说世第一法五根为性这当然通于有漏了到了《發智论》却说「心心所法为性」这为什么呢犊子部以为「唯是五根为性」而《發智论》主从融和综合的观点知道心与心所是相应的是营为同一事业的所以不应如犊子部那样说到了《大毘婆沙论》从三世有的融和综合的见地推论得更深细过去未来的心心所法是否世第一法结论是过去的是未来法不成等无间缘所以不是的世第一法(心心所)的随转色心不相应行(四相)是否世第一法世第一法的「得」是否世第一法结论是除「得」以外其他的都是这样世第一法到达了「五蕴为性」的毘婆沙师义《大毘婆沙论》的五蕴为性实本于《發智论》的思想原则發展而来

《發智论》但说「世第一法」「顶」「煖」并没有说到忍所以《大毘婆沙论》卷五(大正二七二三下——二四上)「有余师说」

「若契经中显了说者尊者于此彰显而说忍于经中不显了说是故于此覆相说之」

以「忍」为修行的位次是契经所没有明说的事实上《發智论》主也但说三法并没有加以综合的条理世第一法的组成四加行是经文所没有是论师所组成的经中说暖说顶是否合于这样的次第也还有问题这样犊子部立忍世第一法为四加行就不觉得稀奇了进一步说大众部称世第一法为性地不是一刹那不立四加行还是古代素朴的教说呢例如顶有部列为四加行的第二位有的解说为登峰造极所以到达顶就是入正位——入正性离生了这些问题从《發智论》《毘婆沙》去研究对部派思想的分流与發展是很有意义的


校注

《八犍度论》卷二四(大正二六八八七上) 《婆薮槃豆传》作《發慧论》(大正五〇一八九上)《大智度论》卷二作《發智经八犍度》(大正二五七〇上) 《大毘婆沙论》卷四六(大正二七二三七上——中) 《大毘婆沙论》卷一(大正二七一下) 八蕴的次第组织福原亮严《有部阿毘达磨论书之研究》(一八五页)以为本论八蕴依四谛观而立显与次第先后不合 《尊婆须蜜菩萨所集论》立十四犍度也有〈见犍度〉以「见」为类集的品目 《發智论》卷一(大正二六九二〇下)卷一五(大正二六九九八下) 《發智论》卷一(大正二六九二〇下) 《發智论》卷二(大正二六九二三上) 《發智论》卷二(大正二六九二四下) 《發智论》卷二(大正二六九二五上) 《發智论》卷二(大正二六九二五中) 《發智论》卷二(大正二六九二五中) 《發智论》卷二(大正二六九二七中) 《發智论》卷二(大正二六九二七中) 《發智论》卷二(大正二六九二七中) 《發智论》卷二(大正二六九二七中) 《發智论》卷二(大正二六九二七下) 《發智论》卷一七(大正二六一〇〇八上——中) 《發智论》卷二(大正二六九二六上——中) 《發智论》卷一(大正二六九二一下) 《發智论》卷二(大正二六九二八下——九二九上) 《發智论》卷一(大正二六九二一下) 《發智论》卷二(大正二六九二三中) 《發智论》卷一四(大正二六九八八中) 《發智论》卷三(大正二六七八〇中——下)等 《發智论》卷一(大正二六九一八上) 《發智论》卷一(大正二六九二一中) 《大毘婆沙论》卷二三(大正二七一一七下) 《發智论》卷一(大正二六九二〇下) 參阅本书第九章第二节第三项 《發智论》卷二〇(大正二六一〇二六下——一〇二七上)等 《發智论》卷一三(大正二六九八七上) 《發智论》卷七(大正二六九五二下——九五四中) 《發智论》卷一七(大正二六一〇一一上——下) 《發智论》卷五(大正二六九四三中) 《八犍度论》卷八(大正二六八〇二中) 《毘婆沙论》卷三七(大正二八二七〇中) 《發智论》卷一四(大正二六九八九中) 《大毘婆沙论》卷九〇(大正二七四六六中) 參阅本书第四章第二节 福原亮严《有部阿毘达磨论书之發达》(一七四——一八〇) 《界论注》(南传四七三二三——三二四) 《大智度论》卷二(大正二五七〇中) 《异部宗轮论》(大正四九一六上——下) 《众经目录》卷五〈小乘阿毘昙藏录〉(大正五五一四二中) 《大唐内典录》卷三(大正五五二五〇中) 《大唐内典录》卷七(大正五五三〇一上) 《开元释教录》卷三(大正五五五〇五上) 《开元释教录》卷三(大正五五五一〇下) 《开元释教录》卷一三(大正五五六二一上) 《出三藏记集》卷一〇(大正五五七三下——七四上) (ターラナータ)印度佛教史》(寺本婉雅译本九九 (ターラナータ)印度佛教史》(寺本婉雅译本九五 木村泰贤《阿毘达磨之研究》第四篇 《大庄严经论》卷六(大正四二八七上)又卷三(大正四二七二上) 《出三藏记集》卷一〇(大正五五七一中) 《高僧法显传》(大正五一八五八中) 《杂宝藏经》卷八(大正四四八四上——中)《付法藏因缘传》卷五(大正五〇三一五中——三一七上) 《洛阳伽蓝记》卷五(大正五一一〇二一上) 《大智度论》卷二(大正二五七〇上) 《出三藏记集》卷一〇(大正五五七三中) 《出三藏记集》卷一〇(大正五五七四上) 《婆薮槃豆法师传》(大正五〇一八九上) 《出三藏记集》卷一〇(大正五五七四上) 《婆薮槃豆法师传》(大正五〇一八九上) 《三论玄义》(大正四五二中) 木村泰贤《阿毘达磨之研究》二五六页 木村泰贤《阿毘达磨之研究》二一四页 《大毘婆沙论》卷四四(大正二七二三一上)又卷一二五(大正二七六五四下)等 《大毘婆沙论》卷四二(大正二七二一六上) 《毘婆沙论》卷二二(大正二八一六五上) 木村泰贤《阿毘达磨之研究》第四篇第二章 《大毘婆沙论》卷四〇(大正二七二〇五上) 《大毘婆沙论》卷一二(大正二七五八上) 《大毘婆沙论》卷三(大正二七一三上——下) 《大毘婆沙论》卷二三(大正二七一一七中——一一八下) 《大毘婆沙论》卷七七(大正二七三九六上) 《大智度论》卷二七(大正二五二五六上) 《發智论》卷一八(大正二六一〇一八上) 《發智论》卷一九(大正二六一〇二四上) 《大唐西域记》卷三(大正五一八八六中——八八七上) (ターラナータ)印度佛教史》(寺本婉雅译本九五九九 《大智度论》卷二(大正二五七〇上) 《出三藏记集》卷一〇(大正五五七三中) 《出三藏记集》卷一〇(大正五五七四上) 《婆薮槃豆法师传》(大正五〇一八九上) 《三论玄义》(大正四五二中) 《大唐西域记》卷三(大正五一八八六下) 《大毘婆沙论》卷七七(大正二七三九六上) 《出三藏记集》卷一二(大正五五八九上) 《付法藏因缘传》卷五(大正五〇三一七上——中) 《尊婆须蜜菩萨所集论》卷二(大正二八七三三上) 《尊婆须蜜菩萨所集论》卷二(大正二八七三二下) 《尊婆须蜜菩萨所集论》卷一(大正二八七二五中——下) 《大毘婆沙论》卷一七三(大正二七八七二中) 《大毘婆沙论》卷七七(大正二七三九九上——中) 《大毘婆沙论》卷一(大正二八五中——下) 《大毘婆沙论》卷二(大正二七七中——八下) 《大毘婆沙论》卷三(大正二七一五上) 《大毘婆沙论》卷八〇(大正二七四一一下) 《大毘婆沙论》卷五(大正二七二三下) 《大毘婆沙论》卷六(大正二七二九中) 《大毘婆沙论》卷七(大正二七三五上——中) 《大毘婆沙论》卷三〇——三一(大正二七一五六下——一六一上) 《大毘婆沙论》卷一一八(大正二七六一二下——六一三中) 《大毘婆沙论》卷一九九——二〇〇(大正二七九九六中——末) 《大毘婆沙论》卷九〇——九二(大正二七四六六中——四七八下) 《大毘婆沙论》卷一六(大正二七八一上) 《大毘婆沙论》卷七二(大正二七三七一上——中) 《大毘婆沙论》卷七五(大正二七三八九下) 《大毘婆沙论》卷二一(大正二七一〇八下) 《發智论》卷一(大正二六九一九中) 《大毘婆沙论》卷二〇(大正二七一〇四中) 《大毘婆沙论》卷七一(大正二七三六七中) 《大毘婆沙论》卷一(大正二七八中) 《大智度论》卷四一(大正二五三六二上)
[A1] Kātyāyanīputra【CB】Kātyāyaniputra【印顺】
[A2] Dharmapriya【CB】Dharma Priya【印顺】
[A3] skandha【CB】Skandha【印顺】
[A4] khandha【CB】Khandha【印顺】
[A5] vagga【CB】Vaggo【印顺】
[A6] 裡【CB】里【印顺】
[A7] Kātyāyanīputra【CB】Kātyāyaniputra【印顺】
[A8] 启【CB】启【印顺】
[A9] 那么【CB】那末【印顺】
[A10] 裡【CB】里【印顺】
[A11] 启【CB】启【印顺】
[A12] 决【CB】抉【印顺】
[A13] Buddhaghoṣa【CB】Buddhaghosa【印顺】
[A14] [-]【CB】卷【印顺】(cf. 《鞞婆沙论》卷3(CBETA, T28, no. 1547, p. 430, b4-5))
[A15] 册【CB】[-]【印顺】
[A16] Saṃghabhūti【CB】Samghabhuti【印顺】
[A17] Saṃghadeva【CB】Saṁghadeva【印顺】
[A18] 集【CB】[-]【印顺】(cf. 《出三藏记集》卷1(CBETA, T55, no. 2145, p. 1, a3-5))
[A19] 一五【CB】一三【印顺】(cf. 《出三藏记集》卷2(CBETA, T55, no. 2145, p. 15, a3-6))
[A20] 十六【CB】四【印顺】
[A21] 四【CB】十六【印顺】
[A22] Saṃghavarman【CB】Saṁghavarman【印顺】
[A23] Kaniṣka【CB】Kaniska【印顺】
[A24] 迹【CB】迹【印顺】
[A25] Kiṃkārya【CB】Kiṅkara【印顺】
[A26] 槃【CB】盘【印顺】
[A27] 槃【CB】盘【印顺】
[A28] 赡【CB】瞻【印顺】(cf. 《阿毘达磨大毘婆沙论》卷200(CBETA, T27, no. 1545, p. 1004, a5-7))
[A29] 获【CB】[-]【印顺】
[A30] 丘就却【CB】丘就郤【印顺】
[A31] Kujūla Kadphises【CB】Kujura Kadphises【印顺】
[A32] Wīma Kadphises【CB】Wema Kadphises【印顺】
[A33] 丘就却【CB】丘就郤【印顺】
[A34] [-]【CB】是【印顺】
[A35] Kaniṣka【CB】Kaniska【印顺】
[A36] (ターラナータ)印度佛教史【CB】Tāranātha 印度佛教史【印顺】
[A37] 槃【CB】盘【印顺】
[A38] Rājagaha【CB】Rajagaha【印顺】
[A39] 槃【CB】盘【印顺】
[A40] 槃【CB】盘【印顺】
[A41] 那么【CB】那末【印顺】
[A42] 迹【CB】迹【印顺】
[A43] 迹【CB】迹【印顺】
[A44] Saṃghabhūti【CB】Saṁghabhūti【印顺】
[A45] Saṃghadeva【CB】Saṁghadeva【印顺】
[A46] Śītapāṇī【CB】Sītavani【印顺】
[A47] 罢【CB】吧【印顺】
[A48] 决【CB】抉【印顺】
[A49] 裡【CB】里【印顺】
[A50] 决【CB】抉【印顺】
[A51] Kaśmīra【CB】Kaśmira【印顺】
[A52] 裡【CB】里【印顺】
[A53] 恒【CB】恒【印顺】(cf. 《阿毘达磨大毘婆沙论》卷21(CBETA, T27, no. 1545, p. 105, c12-13))
[A54] 甞【CB】尝【印顺】(cf. 《阿毘达磨大毘婆沙论》卷136(CBETA, T27, no. 1545, p. 702, a4-10))
[A55] 隙【CB】𨻶【印顺】
[A56] 裡【CB】里【印顺】
[A57] 裡【CB】里【印顺】
[A58] 邻【CB】隣【印顺】
[A59] 中【CB】下【印顺】(cf. 《阿毘达磨大毘婆沙论》卷78(CBETA, T27, no. 1545, p. 405, b7-16))

内容源自:漢文大藏經,繁转简后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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