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说一切有部的四大论师

第一节 大德法救

第一项 大德与大德法救

尊者法救(Dharmatrāta为说一切有部的四大论师之一在初期的说一切有部中有极崇高的地位其独到的思想对后起的经部譬喻师给予最深远的影响

尊者的名字在唐译《大毘婆沙论》中极不一致

  • 尊者法救

  • 尊者达磨逻怛多

  • 法救

  • 大德法救

  • 大德

唐译的达磨逻怛多就是法救的音译(晋译《鞞婆沙论》译为昙摩多罗凉译《毘婆沙论》译为达磨多罗)唐译所引有「大德法救」说有更多的「大德」说大德就是大德法救的略称还是另有其人呢在论究大德(尊者)法救的思想时这是应先加以论定的据凉译《毘婆沙论》凡唐译所引的大德说都译为「尊者婆檀陀」「尊者浮陀提婆」或「尊者佛陀提婆」「婆檀陀」梵语 Bhadanta义译为大德本为佛的尊称佛灭后被移用为上座的尊称也可以译为「尊者」所以凉译的婆檀陀为大德的音译而尊者婆檀陀是由于婆檀陀私名化(专指一人)而又加上通名的尊者了但「尊者婆檀陀」等于说「尊者大德」「大德大德」「尊者尊者」似乎不大妥当此外凉译大都译为「浮陀提婆」或「佛陀提婆」唐译的「大德」凉译的译主是看作佛陀提婆(Buddhadeva)——觉天的略称可说毫无疑问但从唐译等看来以大德为觉天到底是难以赞同的有许多地方讨论同一问题唐译是大德说与觉天说并列决不能看作一人而在凉译每大刀阔斧的将觉天说删去或改为「有说」而将唐译的大德说译为「尊者佛陀提婆」我以为《大毘婆沙论》的大德说原文只是婆檀陀而凉译或作「尊者婆檀陀」或作「尊者佛陀提婆」都出于译者——根据某种传说而增译的

僧伽跋澄(Saṃghabhūti)的晋译《鞞婆沙论》与唐译的大德说相当的除了简略而外都译为「尊者昙摩多罗」僧伽跋澄确信大德为法救与唐译相同晋译有一特殊译语如《鞞婆沙论》卷一(大正二八四一八上)

「尊者昙摩多罗说曰诸尊污清净缚解轮转出要谓之法也」

在「尊者昙摩多罗说曰」下晋译每插入「诸尊」或「尊人」二字这是对勘凉唐二译所没有的其实「诸尊」或「尊人」就是婆檀陀的对译晋译依一般传说确信婆檀陀为昙摩多罗所以译为「尊者昙摩多罗」而原文的婆檀陀照旧保存下来译为「诸尊」或「尊人」成为特殊的译语依据这一特殊的译语使我们相信「尊者昙摩多罗」是译者增译的原文只是婆檀陀而已僧伽跋澄的另一译典——《尊婆须蜜菩萨所集论》有「尊昙摩多罗说」及更多的「尊作是说」尊作是说等于大德作是说论中最初引述「尊作是说」时附注说(大正二八七二三下)

「尊昙摩多罗入三昧乃知」

从此可知僧伽跋澄是确信大德为尊者法救的《杂阿毘昙心论》的译者求那跋摩(Guṇavarman对此也持有同样的见解如《论》卷九的「尊者说曰」下附注说(大正二八九四六中)

「此(杂心论主)达摩多罗以古昔达摩多罗为尊者」

总之婆檀陀——大德说从晋译历宋而至唐译都确信为尊者法救比起凉译的觉天说更为可信

「大德」是婆檀陀的义译也可以译为「尊者」《大毘婆沙论》中別有「尊者」说四则有的就是大德说如《论》卷一三一(大正二七六八〇下)

「尊者亦说缘是诸师假立名号体非实有」

同样的问题《论》卷五五(大正二七二八三上)就作大德说

「大德说曰诸师随想施设缘名非实有性」

但也有尊者说与大德说并列似乎可以看作二人的如《论》卷一九一(大正二七九五四上)

「尊者说曰阿罗汉最后心缘自身」

「大德说曰阿罗汉最后心缘见闻觉知境」

二说不同然依论说尊者是依「相续命终心说非刹那最后心」所以对这不同的异说不妨看作同一人的不同解说而实质上并无矛盾

第二项 持经譬喻大师

大德法救(Dharmatrāta是说一切有部的四大论师之一他在说一切有部演化为持经的譬喻师宗论的阿毘达磨论师的过程中是持经譬喻师的权威者以法救为「持修多罗者」凉译是有明文可据的以大德或法救为譬喻师唐译也有明白的叙述如《大毘婆沙论》说

「如譬喻者大德说曰」

「谓譬喻者拨无法处所摄诸色故此尊者法救亦言」

「如譬喻者大德亦说」

「如譬喻者彼大德说」

大德(法救)为譬喻大师将大德与譬喻者联结在一起而思想一致的据《大毘婆沙论》

  • 1.「异生无有断随眠义」

  • 2.「心麁细性(寻伺)三界皆有」

  • 3.「诸心心所次第而生」

  • 4.「施设缘名非实有性」

  • 5.「拨无法处所摄诸色」

  • 6.「化非实有」

  • 7.「下智名忍上智名智」

大德或大德(尊者)法救所说虽未明说而确与譬喻师相契合的

  • 1.「诸心心所是思差別」

  • 2.「信等五根能入见道」

  • 3.「心但为同类等无间缘」

  • 4.「非实有谓所造触」

  • 5.「不相应行蕴无实体」

  • 6.「有身见是不善」

  • 7.「上界烦恼皆是不善」

  • 8.「此虚空名但是世间分別假立」

  • 9.「胜义中无成就性」

据此大德法救的教说去观察譬喻师说那么譬喻师所说的「智与识不俱」「思虑是心差別」「寻伺即心」都是「诸心心所是思差別」的说明「名句文身非实有法」「诸有为相非实有体」「异生性无实体」「无实成就不成就性」就是「不相应行非实有体」的解说而「断善根无实自性」「退无自性」「顶堕无別自性」又只是不成就性非实的分別说明了

据《大毘婆沙论》大德对《發智论》(〈杂蕴补特伽罗纳息〉)有所解说但这位说一切有部的古德即使与《發智论》有过关系也不能算作《發智》系——新阿毘达磨论师在大德法救的时代阿毘达磨论宗已日渐隆盛而法救继承说一切有部的古义(重经的)对阿毘达磨论宗取著反对的立场如《大毘婆沙论》卷五二(大正二七二六九中)

「大德说曰对法——阿毘达磨——诸师所说非理故对法者所说非理亦名恶说恶受持者」

大德法救为一反阿毘达磨论宗的持经譬喻大师依上来文义的证明可说毫无疑问古来或称他为「婆沙评家」「毘婆沙师」未免误会太大了

第三项 大德法救的思想

大德法救(Dharmatrāta)的思想代表说一切有部中重经的古义从《發智论》类分的五法来说意见非常不同其中心及心所大德虽主张「心所法非即是心」而又不同于阿毘达磨论师但在《大毘婆沙论》中对心所的叙说存有自相矛盾的歧义如说

A「尊者法救作如是言诸心心所是思差別信等思(心)前后各异无一并用信等五根为等无间入见道者有用信思(信心)为等无间入于见道乃至或用慧思(慧心)为等无间入于见道」

「大德亦说诸心所法次第而生非一时生」

「彼大德言心心所法一一而起如经狭路尚无二并何况有多」

B「尊者法救说离大种別有造色说心所法非即是心」

「大德说曰心与受等一和合生如心是一受等亦一故无有(二心俱生)过」

「大德说曰同伴侣义是相应义识与心所互相容受俱时而生同取一境」

依A说心心所法是次第生而非一时的同是「思」的差別如同时相应而生就等于自性与自性相应了依B说心所是离心有体的这还可以与A说相贯通但说心所是与心相应而同时生的就与A说矛盾这一截然相反的歧说不但是大德说也是法救说《大毘婆沙论》的编集者对此相反的歧说不加理会这表示了他们对于大德的思想由于时间上的距离已多少有点隔膜了

对于上述的歧义应怎样的去抉择呢先引《尊婆须蜜菩萨所集论》卷一(大正二八七二四上)再为解说

「痛及想及心及识有何差別」

「尊作是说眼缘色生眼识自相受识识流驰此诸法还更以此差降意有三法识別与识共俱彼所得苦乐造诸想追本所作亦是想心所行法是心」

这是大德——尊对于心心所法的解说译文虽非常拙劣但还可以了解识以外的痛就是受思的异译依大德的解说例如依眼缘色而生眼识眼识是但受(取)自相的识因识于诸法上驰流就差降——次第递演而生意是意行的意是一切心所法的別名称一切心所法为意《尊婆须蜜菩萨所集论》卷三(大正二八七四二下)有明白的说明

「以何等故诸相应法想痛是意行耶非余相应法或作是说此一切由意行兴是世尊劝教语说此(想痛)为首则说一切意」

依此一切意就是一切心所从识而引起的意(心所法)有三法「得苦乐」的是受(痛)「造诸想」是构画名相「追本所作」是忆想过去的境界这都是想「心所行法」是内心的造作力是心心是思的別译思的次第生起实只是意的差別这些次第生起的心所「识別与识共俱」就是能识別別相又能识別总相对于心心所法大德是主张识思——次第生起的与譬喻师相同《大毘婆沙论》的法救说「诸心心所是思差別」与上说极为吻合而说法救「说心所法非即是心」也是对的因为受思是从识的差降——次第而生起与识是前后不同的

大德法救的教说确是「心心所法是思差別」「心心所法次第而生」的那么对B说中大德所说的「和合相应」义应以怀疑的目光去重新论定了如上所引大德以为「心与受等一和合生」这是心心所法的同时相应考凉论这不是大德——婆檀陀或佛陀提婆说这是《大毘婆沙论》初编所没有的不知唐译为什么增入而误作大德说也就难怪大德的「心心所法次第而生」自相矛盾了还有上面所引的「同伴侣义是相应义」也是同时相应说深细的研究起来原来《大毘婆沙论》卷一六(大正二七八一上)世友大德对「相应」的解说是參照《尊婆须蜜菩萨所集论》卷三〈心揵度〉的(大正二八七三八下)次第完全相合但(第十义)大德的解说却不同兹对列如下

大毘婆沙论
尊婆须蜜菩萨所集论
相引生义
乘载义
不相离义
不移动义
有所缘义
有因缘义
同所缘义
一因缘义
常和合义
有悕望义
恒俱生义
俱生义
俱生住灭义
一起一住一尽义
同一所依所缘行相义
一悕望一因缘一时造义
同作一事义
一事所须义
同伴侣义
千义

在《尊婆须蜜菩萨所集论》中对于前九义一一的加以评破(但在《大毘婆沙论》中又一一的加以答救)对末后的「千义」没有评难显然的作为正义这与前九义应有根本的不同处这一末后正义——「千义」与《大毘婆沙论》相当的是大德的「同伴侣义」但与《大毘婆沙论》说不同

「或作是说千义是相应义识所适处各相开避心所念法则有算数」

「千义」不易理解或是「伴义」的脱略「识所适处各相开避」是说识于所缘法转时开避而起种种「心所念法」这与《大毘婆沙论》的「识与心所互相容受俱时而生」完全不同譬喻者本有前后相伴的相应义如人一前一后中间没有什么间隔也可说彼此为伴而相应的《尊婆须蜜菩萨所集论》的「千义」与譬喻师前后相伴的相应义相合也就是《大毘婆沙论》的大德说同伴侣义的本意考凉译《毘婆沙论》也与《尊婆须蜜菩萨所集论》相合如《论》卷一〇(大正二八六六中)

「佛陀提婆(大德的別译)说同伴义是相应义如识随所缘事为诸数名离于俱生是相应义」

《大毘婆沙论》是故意修改为适合于阿毘达磨论宗的上来的研究可见大德法救的心心所说心与心所別体心所是意差別次第生起前后相应

法救对于色法的意见如《大毘婆沙论》卷一二七(大正二七六六二中)

「尊者法救说离大种別有造色然说色中二非实有谓所造触及法处色」

法救的大种外別有造色与阿毘达磨论者相同但不立法处色及所造触不立法处所摄色就是以无表色(业)为假色而实为思业的造作增长与譬喻师同不立所造触据《顺正理论》也与譬喻师相同法救以为「诸所有色皆五识身所依所缘」五识的所依是眼等五根所缘是色等五境法救的色法观惟有十色处与一般的物质(物理生理)概念相合把这作为佛法的初期解说应该是大致无误的

「心不相应行」——这一术语在学派中是有异说的这是学者论究所成立的法救以为这是假说而无实性的也与譬喻师相同

至于无为法如《大毘婆沙论》卷一九〇(大正二七九四九下)

「大德说曰若计度外事于内取相及于事取补特伽罗并法处所摄色心不相应无为相如此类境皆名心受以于非实有境分別转故」

大德以无为为非实有境与譬喻者的「择灭非择灭非实有体」相合

大德法救的教说与《發智论》系——阿毘达磨论宗不同法救是三世实有论者(《大毘婆沙论》所说的譬喻师也是这样)不失为说一切有部的大师他已论到极微等有北方佛教的特色但思想直承阿毘达磨论开展以前的佛法对阿毘达磨论的论门如「相应」给予不同的解说「因缘」「成就不成就」也是看作非实有性的法救的教说代表了说一切有部的初期思想可为原始佛教的良好參考佛陀对现实世间的开示是以有情为中心而有情是以情识为本的经中说心说意说识决非以知为主而是重于情意的法救对于心及心所解说为「心心所法是思差別」正道破了情意为本的心识观作为生死根本的无明法救也不以为是知的谬误而解说为「此无明是诸有情恃我类性异于我慢」无明与我慢相近但慢是对他的轻凌而无明是自我的矜恃这也是从情意根本去解说无明的大德法救的思想上承北方上座部的初期教学为晚期经师所承受

法救是说一切有部中的持修多罗者譬喻者是一位众所周知不需要称呼名字的大德《大毘婆沙论》的编集者对大德法救的态度有点故弄玄虚侭管逐条的驳斥他同时又推重他确认他是说一切有部论师大同阿毘达磨论宗如说

「谓此部内有二论师一者觉天二者法救尊者法救立蕴处界如对法宗」

「说一切有部有四大论师各別建立三世有异谓尊者法救说类有异」

法救所说触处无所造色法处无法处色心心所是思差別心不相应行非实无为非实与对法宗实在距离太远了在北方佛教界法救有最崇高的地位是被尊为大德而不直呼名字的这样的大师如学者承受他的反阿毘达磨立场对發智系是大为不利的而且迫使这样的大师成为敌对者也不是明智的办法《大毘婆沙论》的编集者于是乎故弄玄虚尊重他融会他修改他(如上说的相应义)使一般人不以为他是反阿毘达磨论的如说

「法处所摄色依四大种而得生故从所依说在身识所缘中故彼尊者说亦无失」

「法救论说尸罗从所能处得当知彼尊者以密意说故彼所说理亦无违」

「大德说曰若初得入正性离生于诸谛宝皆名现信彼大德亦说于四圣谛得现观时渐而非顿今何故作此说彼说若住苦法忍时若于四谛不皆得信必无住义」

《大毘婆沙论》的会通密意说等不外乎曲解原意以削弱大德教学的反对力量如对于法处所摄色虽说「故彼尊者说亦无失」而在《大毘婆沙论》卷一二七(大正二七六二二中)给予彻底的评破了

「彼亦不然若无法处所摄色者无表戒等不应有故」

反对《發智论》——阿毘达磨论宗而發智学者不能不推重他这可以想见大德在北方佛教界所有的崇高威望了

第四项 大德法救的菩萨观

再来论究法救(Dharmatrāta)的菩萨思想法救对菩萨的认识是非常深刻的《大毘婆沙论》论到菩萨入灭尽定阿毘达磨论者以为菩萨是异生没有无漏慧所以不能入有以为菩萨遍学一切法所以能入大德却这样说

「菩萨不能入灭尽定以诸菩萨虽伏我见不怖边际灭不起深坑想而欲广修般罗若故于灭尽定心不乐入勿令般若有断有碍故虽有能而不现入——此说菩萨未入圣位」

大德的意思是对于止息自利的灭尽定菩萨不是不能入而是为了广修般若而不愿入这是为了佛道而广修般若不求自利的止息重视般若的修学深合于菩萨道的精神

如论到菩萨的不入恶趣阿毘达磨者以为三阿僧祇劫修行中有堕入恶趣的可能要到修相好业才决定不堕有的以为菩萨乘愿往生恶趣大德的见解非常卓越如《尊婆须蜜菩萨所集论》卷八(大正二八七七九下)

「尊昙摩多罗作是说(菩萨堕恶道)此是诽谤语菩萨方便不堕恶趣菩萨發意以来求坐道场从此以来不入泥犁不入畜生饿鬼不生贫穷处裸跣中何以故修行智慧不可沮坏复次菩萨發意逮三不退法勇猛好施智慧遂增益顺从是故菩萨当知不堕恶法」

菩萨是發心以来就不堕恶趣的这由于得三种不退主要是智慧的不可沮坏大德对菩萨道的般若那样的尊重修学是应有一番深切理会的他在泛论不堕恶趣时如《大毘婆沙论》卷三二(大正二七一六五上)

「大德说曰要无漏慧觉知缘起方于恶道得非择灭离圣道不能越诸恶趣故」

毘婆沙师责难说「菩萨九十一劫不堕恶趣岂由以无漏慧觉知缘起」但这并不能难倒大德因为大德的见地不是九十一劫以来不入恶趣而是菩萨發心以来就不入恶趣对于灭尽定菩萨能入而不愿入(依《般若经》说入灭尽定是易堕二乘的)对于恶趣菩萨没有得非择灭可能入而却不会入这都是与声闻道不同的菩萨的特胜因为他还是凡夫凡夫而有超越声闻圣者的力量——不入灭定不堕恶道这是值得钦仰的同样的菩萨不是不起恶寻思一直到菩提树下还起三种恶寻但这如滴水的落于热铁上一样立刻就被伏除菩萨真是不放逸者大德法救这样的阐明了菩萨的真面目无怪乎僧叡的《出曜经序》要称法救为菩萨了

第五项 法救的事迹与时代

大德法救(Dharmatrāta)的事传说下来的并不多四大论师的结集《大毘婆沙论》是传说而不足采信的可以不论我国古代有一项传说法救是婆须蜜(Vasumitra)的舅父如《出曜经序》(大正四六〇九中)

「出曜经者婆须蜜舅法救菩萨之所撰也」

这一传说当然从《出曜经》的译者——僧伽跋澄(Saṃghabhūti)得来的僧伽跋澄是《尊婆须蜜菩萨所集论》的译者所以所说的婆须蜜——世友指《尊婆须蜜菩萨所集论》的作者而非四大论师之一的世友据玄奘所传健驮逻(Gandhāra)是法救的本生地布色羯逻伐底(Puskarāvatī)城北伽蓝是法救造论处但这都指《阿毘达磨杂心论》主法救而非《大毘婆沙论》所说的法救西藏 (ターラナータ)印度佛教史》说迦湿弥罗(Kaśmīra)的婆罗门须陀罗(Suḍra资产非常丰富经常供养大德法救与他的弟子们这是很可能的法救受到迦湿弥罗论师们的尊敬甚至直称之为大德在《發智论》没有在迦湿弥罗大流行以前法救是迦湿弥罗敬仰的权威

大德法救的著作有著名的《法句经》如《大毘婆沙论》卷一(大正二七一中)

「犹如一切邬陁南颂皆是佛说佛去世后大德法救展转传闻随顺纂集制立品名谓集无常颂立为无常品乃至集梵志颂立为梵志品」

《法句经》为法救所集是说一切有部学者所公认的其实《法句》是声闻各部派所共有的决非法救初编如《出三藏记集》卷七〈法句经序〉(大正五五四九下)

「阿难所传卷无大小是后五部沙门各自钞采经中四句六句之偈比次其义条別为品曰法句」

从「五部沙门各自钞采众经」来说大抵说一切有部所传的《法句》从〈无常品〉到〈梵志品〉(与《出曜经》的品目相合)曾经过法救的整编《法句》的譬喻部分或也经过法救的选定法救与《法句譬喻》有关是值得留意的事法救成为众所共知的大德可能就从这通俗教化的《法句譬喻》而来《大毘婆沙论》卷一(大正二七四中)有这样的话

「大德说曰于杂染清净系缚解脱流转还灭法以名身句身文句次第结集安布分別故名阿毘达磨」

大德对阿毘达磨的解说与「随顺纂集制立品名」——整编《法句》的方法恰好一致法救以佛典的整理纂集分別为阿毘达磨与阿毘达磨论宗的见解是不同的此外法救还有著述有称为论的有称为经的如《大毘婆沙论》卷一二〇(大正二七六二三下)

「法救论所说当云何通如彼说尸罗从所能处得慈从所能非所能处得」

又《大毘婆沙论》卷四七(大正二七二四三上)

「大德法救于彼经中摄诸烦恼皆入三品谓贪嗔痴三品差別说一则说彼品一切」

法救的著作不传不能明确的明瞭其内容但法救论议的风格摄烦恼入三品与《蜫勒论》的学风相同这种统贯而简要的学风在北方佛教中与持经譬喻师相合

大德法救曾对《發智论》有所解说也曾直斥对法宗为恶说法救一定是出生于《發智论》以后的《發智论》初流行于健陀逻一带阿毘达磨逐渐隆盛取得说一切有部的主流地位那时法救宏化于迦湿弥罗维持古义而取反阿毘达磨论的立场法救虽反对阿毘达磨论宗而已富有北方佛教的特色如极微说的论究对菩萨道有深切的体认时代也不会过早的《俱舍论(光)记》说「法救梵名达磨多罗佛涅槃后三百年出世」传说出世的时代与迦旃延尼子(Kātyāyanīputra)相当这是说一切有部古代著名的持经譬喻者离迦旃延尼子的时代不会太远大概与(阿毘达磨论师)世友同时或者多少早一点出于西元前二世纪末

第二节 觉天

四大论师中的觉天梵音为佛陀提婆或作浮陀提婆(Buddhadeva除了不足采信的传说——參加《大毘婆沙论》的结集法会而外迹都无从稽考

觉天与法救(Dharmatrāta同为说一切有部中的诵持修多罗者(经师)凉译《毘婆沙论》卷一(大正二八六上——中)所说极为明显

「诵持修多罗者说言五根是世第一法尊者达磨多罗说曰世第一法体性是思名差別耳尊者佛陀提婆说曰世第一法体性是心名差別耳」

说一切有部中的经师是以五根为世第一法体性的这其中又有二流法救是思差別论者觉天是心差別论者都不许五根同时俱起的在本章第一节第一项「大德与大德法救」的考论中说到凉译的《毘婆沙论》每以唐译的大德说为觉天说唐译中大德与觉天并列的又总是略去觉天说(或作「有说」)而以大德说为觉天说的凉译的传说虽不可信但可以想像而知的法救与觉天同为持经的譬喻者有著近似的思想类似的崇高声誉所以在《大毘婆沙论》的流传中对直称大德而不举別名的法救说或误传为觉天了

觉天的独到思想如《大毘婆沙论》卷一四二(大正二七七三〇中)

「诸有为法有二自性大种离大种无造色离心无心所诸色皆是大种差別无色皆是心之差別」

同样的思想又如《大毘婆沙论》卷一二七(大正二七六六一下)

「觉天所说色唯大种心所即心彼作是说造色即是大种差別心所即是心之差別」

觉天以为有为法虽多而归纳起来不外乎大种与心——物理与心理的两大元素这样与阿毘达磨论宗的世友(Vasumitra妙音(Ghoṣa)说持经的大德法救说形成说一切有部中的三大系

  • 世友等──心心所別体同时生大造別体有所造触

  • 法救───心心所別体前后生大造別体无所造触

  • 觉天───心心所一体前后生造色即是大种差別

觉天与法救同为持经者而非重论的阿毘达磨论师但比起法救来觉天与阿毘达磨论宗更疏远也更接近了这怎么说呢法救虽说心心所法前后相生没有所造触无表色但还符合阿毘达磨论者的根本义——心与心所別体大种与造色別体觉天以为心所即心造色就是大种对有为法的根本性质采取了二元而不是多元的立场这与阿毘达磨论者的思想不是更疏远了吗法救说无为无实性而觉天与阿毘达磨论者相同立三无为法法救说不相应行没有实性而觉天曾说「诸能得(的)得恒现在前」无想异熟的「命根众同分是第四静虑有心业果」得与命根众同分——不相应行法虽不是別有非色非心的中立实体但却给予(或色或心的)相对的实在性无为也好不相应行也好觉天采取了比较积极的建设性这不是与阿毘达磨论者更接近了吗

觉天也是出生于《發智论》以后的他曾解说《發智论》主的「五结」说对《發智论》说的「欲色界成就声」解说为「此本论文从多分说」觉天是持经者对《發智论》有所研究他在根本思想上更极端而疏远阿毘达磨在无为与不相应行方面不免受了發智学系的更多影响理解了觉天思想的这一特色可说他是继承法救的学说而在阿毘达磨日见隆盛的气运中有了进一步的發展觉天的时代大概为西元前后西元一八六九年摩偷罗(Mathurā)發见出土的狮子柱头铭文记有「轨范师佛陀提婆并说一切有部比丘」字样学者推定为西元前一〇年到西元一〇年间也许这就是四大论师之一的觉天吧

第三节 世友

第一项 事迹与著作

世友(Vasumitra梵语伐苏蜜呾罗旧音译为和须蜜婆须蜜和须蜜多印度而称为世友的不止一人现在所说的是说一切有部四大论师之一

玄奘的《大唐西域记》曾两处说到世友

「布色羯逻伐底城城东有窣堵波无忧王之所建也伐苏密呾罗(唐言世友旧曰和须蜜多讹也)论师于此制众事分阿毘达磨论」

「迦湿弥罗国建立伽蓝结集三藏欲作毘婆沙论是时尊者世友户外纳衣请为上座凡有疑义咸取决焉」

世友的參与《大毘婆沙论》的结集为一不足信的传说下文当再为说到世友在布色羯逻伐底(Puskarāvatī)造《众事分》——就是《品类足论》西藏 (ターラナータ)印度佛教史》说到

「迦腻色迦王崩后睹货罗附近阇提长者富有资财于北方供养一切法塔招致摩卢国毘婆沙师大德世友睹货罗国大德妙音来此国十二年间供养三十万比丘」

摩卢(Maru就是《汉书西域传》的木鹿现在属于苏联的谋夫(Merv世友生于摩卢曾在睹货罗(Tukhāra)受阇提(Jāti)长者的供养从他出生宏法造论的地点来说是一位印度西北的大论师

据我国古代的传说在说一切有部的师资传承中世友是迦旃延尼子(Kātyāyanīputra)以下的大德如《出三藏记集》卷一二〈萨婆多部记〉(大正五五八九上——下)

旧记所传
齐公寺所传
迦旃延罗汉
迦旃延菩萨
婆须蜜菩萨
婆须蜜菩萨

迦旃延尼子创说的九十八随眠世友《品类论》已充分引用从《大毘婆沙论》引述的世友说来看世友为《發智论》作解说的就不少世友已见到《發智论》的不同诵本一作「入正性离生」一作「入正性决定」世友无疑为《發智论》的权威学者《大毘婆沙论》的编集者对于迦旃延尼子与世友的谁先谁后已有不同的传说如《大毘婆沙论》卷四五(大正二七二三一下)

「此(《發智》)论已说异生性故品类足论不重说之此显彼(《品类》)论在此后造有作是说彼论已说异生法故此不重说此显彼论在此先造」

《大毘婆沙论》的编集者对迦旃延尼子与世友时间的距离久了些而世友又离迦旃延尼子的时代不远所以有谁先谁后的异说实际是世友为迦旃延尼子的后学相距不会太远的大概宏法于西元前一〇〇年顷

说到世友的著作唐玄奘所译的就有三部

  • 阿毘达磨品类足论  十八卷

  • 阿毘达磨界身足论  三卷

  • 异部宗轮论     一卷

《品类论》的作者世友是否《大毘婆沙论》所称引的世友呢我以为是的如《大毘婆沙论》引世友说

「云何无想定谓已离遍净染未离上染出离想作意为先心心所法灭是名无想定」

「云何灭尽定谓已离无所有染止息想作意为先心心所法灭是名灭尽定」

《大毘婆沙论》所引的世友说与《品类论》的〈辩五事品〉句义完全相合所以推定《大毘婆沙论》所引的世友与《品类论》的作者世友为同一人是没有什么困难的关于《界身论》在本书第四章第六节中已有所解说

《异部宗轮论》鸠摩罗什(Kumārajīva)初译名《十八部论》真谛(Paramârtha)第二译名《部执异论》真谛与玄奘的译本论初都有「世友大菩萨」句《十八部论》缺这决非世友的自称而是后人所增益的论中所说的部派分裂为说一切有部的传说所叙的部派异义为汉译中唯一的宗派异义集所说的说一切有部宗义与《發智》《品类》论等相合所说的说经部义还是初期的说转部义与晚期的经量部不同这可见《异部宗轮论》所显示的宗派实况不会迟于《大毘婆沙论》的中国所传的世友菩萨就是《大毘婆沙论》所说的世友(ターラナータ)印度佛教史》以为造《品类论》的世友不能与造《异部宗轮论》的世友混为一人《异部宗轮论》的作者是为世亲(Vasubandhu)《俱舍论》作注释的世友与世亲同时的鸠摩罗什已将《异部宗轮论》译为汉文了怎么作者会是世亲的后学呢

玄奘传译的《品类论》等而外世友的著作还有偈论世友应有以偈颂论义的偈论如《大毘婆沙论》说

「由五因缘见所梦事如彼颂言由疑虑串习分別曾更念亦非人所引五缘梦应知」

「诸行无来亦无有去刹那性故住义亦无」

「如有颂言若执无过去应无过去佛若无过去佛无出家受具」

这些偈在晋译《鞞婆沙论》中作「尊婆须蜜所说偈」从《大毘婆沙论》及《尊婆须蜜菩萨所集论》引文可见世友有关于《發智论》的著作但这二类著作都已失传由《大毘婆沙论》等引文而多少保存下来

第二项 世友菩萨为婆沙上座的传说

世友(Vasumitra)为阿毘达磨大论师在中国一向传说为菩萨这是值得注意的事在印度西元二三世纪间龙树(Nāgārjuna)作《大智度论》就说到「婆须蜜菩萨」在中国汉支谶(Lokarakṣa)所出的《惟曰杂难经》就有世友菩萨的传记(大正一七六〇九上)如说

「惒须蜜菩萨事师三讽经四阿含惒须蜜复自思惟我欲合会是四含中要语作一卷经可于四辈弟子说之诸道人闻经皆欢喜大来听而得坐禅诸道人言我所听经者但用坐行故今我悉以行道不应复问经但当舍去惒须蜜知其心所念因以手著火中不烧是不精进耶便于大石上座有行道当于软坐惒须蜜言我取石跳一石未堕地便得阿罗汉已跳石便不肯起天因于其上牵其石不得令堕卿求菩萨道我曹悉当从卿得脱却后二十劫卿当得佛道莫坏善意」

在这古老的传记中世友作一卷经就是造一部论这部论使当时的学者都来学习因而引起专心坐禅的不满从禅师中心移转到论师中心引起部分禅者的不满原是事实所不免的世友自信为大乘者不是不能证阿罗汉而是嫌他平凡所以有「我取石跳一石跳未堕落便证阿罗汉」的宣说由于诸天的劝请没有退证小果在《大唐西域记》卷三(大正五一八八六上)也有大同小异的传说

「世友曰我顾无学其犹涕唾志求佛果不趋小径掷此缕丸未坠于地必当证得无为圣果世友即掷缕丸空中诸天接缕丸而请曰方证圣果次补慈氏三界特尊四生攸赖如何于此欲证小果时诸阿罗汉见是事已谢咎推德请为上座凡有疑义咸取决焉」

故事是多少演变了《杂难经》是世友造论时而《大唐西域记》是在结集《大毘婆沙论》时《杂难经》说很多人对他不满而《大唐西域记》说大众信服而推他为上座《惟曰杂难经》的早期传说实在近情得多不过这位未证果的学者——世友就是造《品类论》的四大论师之一的世友吗这是值得研究的且留在《尊婆须蜜菩萨所集论》的研究中去说明

世友的思想与专宗《發智论》的毘婆沙师最为契合在《大毘婆沙论》引述的诸家中世友说是多受尊重少受评责的第一人世友依作用而立三世为毘婆沙师——说一切有部正统所禀承因此世友被误传为「四大评家」之一误传为《毘婆沙论》结集法会的上座佛教的故事是有模倣性的王舍城(Rājagṛha)第一结集时阿难(Ānanda)还没有证阿罗汉果五百比丘少一人等阿难证得罗汉才来參加法会集出经藏毘舍离(Vaiśālī)第二结集时也就有一位级阇苏弥罗(Khubjasobhita见七百人少一人以神通来參加被推为代表之一《大毘婆沙论》的编集渲染而传说为第三结集那也就应该有这么一位《大毘婆沙论》所重的大论师是世友恰好有一位未证罗汉要证并不难的菩萨也叫世友于是乎被牵合于《大毘婆沙论》的结集推为上座了总之世友的被称为菩萨为一项古老的传说其实是別有其人的至于《品类论》作者世友被传说为婆沙法会的上座那只是王舍城结集时阿难故事的翻版与世友是毫无关系的

第三项 世友论义的特色

世友(Vasumitra)为西方的發智学者他的论义大都为迦湿弥罗(Kaśmīra)东方学者所采用举最重要的论义来说如依作用而安立三世成为说一切有部的正宗又如说「我不定说诸法皆空定说一切法皆无我」为西北印学者「他空说」的定论世友思想的卓越是非常难得的

然而世友的论义风格多少与迦湿弥罗系不同举例来说倾向于组织化如《發智论》虽含有五法的分类但没有综合的统摄一切法《大毘婆沙论》体裁为注释的虽极其严密深细终不免有杂乱的感觉世友《品类论辩五事品》就以五法为分类统摄一切法条理分明心不相应行无为都达到完成的阶段代表性的重点研究阿毘达磨曾经过「随类纂集」工作所以在说明上不免重复《品类论》开始了一种新的方向——选择具有代表性的法门作重点论究如〈处品〉以十二处为代表摄一切法作法门分別不再列举蕴界了〈智品〉以十智为代表不如《發智论》那样广辩见三三摩地三无漏根七觉支八正道支〈随眠品〉以九十八随眠为代表不像《發智论》那样的广列十五章这样的论究阿毘达磨论才会远离古典的重复进入更精严的领域著重于名义的确定每一法的名义是需要明确论定的《大毘婆沙论》所引的世友说对名义非常的重视如阿毘达磨以六复次来解说自性不知自性以十复次来解说等无间缘以七复次解释等每一定义世友总是从多方面去说一一的分別起来每一解说都不够圆满如总和起来却与实际相近这也可说是《發智论》精神——从彼此关系中去了解的表现好简要对佛说的法数或三或四而不增不减世友总是以随机所宜——有余说略说等去解说如三不善根四果四食九有情居七识住等世友是阿毘达磨论者然不作不必要的推论这种好简要的学风到脇尊者(Pārśva)而到达极点

世友论师的论义特色——重组织重扼要重简明重定义对后来的阿毘达磨给予深远的影响引起阿毘达磨西方系的新發展裡有不容忽略的世友《品类论》的立义每被毘婆沙师称为西方师外国师说如《大毘婆沙论》卷一五六(大正二七七九五中)

「西方诸师说无记根有四谓无记爱无明」

四无记根说出于《品类论》的〈辩五事品〉这也就是大乘唯识学者末那四惑相应说的渊源又如《大毘婆沙论》卷五〇(大正二七二五七中)

「外国诸师作如是说由四种义故名随眠谓微细义随逐义随增义随缚义是随眠义」

随眠四义说是出于《品类论辩随眠品》的世友为摩卢(Maru)的大论师是西方学者他的思想并非与迦湿弥罗——毘婆沙师相对立他的论义大都为毘婆沙师所采用由于世友的生长西方论义的风格为阿毘达磨西方学者所推重这才与迦湿弥罗系形成对立的情态世友说才被传说为西方別系了

第四节 妙音

第一项 传说的事

四大论师之一的妙音梵语瞿沙(Ghoṣa(ターラナータ)印度佛教史》说到妙音是睹货罗(Tukhāra)大德曾应阇提(Jāti)长者的礼请与世友(Vasumitra)同受长期的供养妙音为睹货罗人为西方系的阿毘达磨大论师他的事除传说參加《毘婆沙论》的结集法会外有治王子目疾一事如《大唐西域记》卷三(大正五一八八五上——中)

「菩提树伽蓝有瞿沙大阿罗汉者四辩无碍三明具足(无忧)王将盲子(拘那罗)陈告其事惟愿慈悲令得复明时彼罗汉受王请已即于是日宣令国人吾于后日欲说妙理人持一器来此听法以承泣泪也说法既已总收众泪置之金盘而自誓曰愿以众泪洗彼盲眼眼复得明明视如昔發是语讫持泪洗眼眼遂复明」

这就是阿育(Aśoka)王子拘那罗(Kuṇāla)失眼的故事西晋译的《阿育王传》梁译的《阿育王经》魏译的《付法藏因缘传》都只说王子失眼而没有说治眼苻秦译的《阿育王息坏目因缘经》有治眼的传说但王子的师长別有其人治眼的方法但依誓言也没有说法收泪等事然妙音治眼的传说鸠摩罗什(Kumārajīva)译的《大庄严经论》卷八(大正四二九七下)也有这样的传说

「汉地王子眼中生膜时竺叉尸罗国有一比丘名曰瞿沙唯彼能治」

说法收泪来治眼的传说虽同但汉地——应是西域一带王子而不是阿育王是竺叉始罗(Takṣaśīlā)而不是摩竭陀(Magadha是眼中生膜而不是失眼《大庄严经论》的传说虽似乎离奇但怛叉尸罗的医学确是闻名于印度的所以这是怛叉尸罗的治眼传说妙音也可能为兼通医学及方术的大德但这一治眼传说与阿育王子的失眼故事(也在怛叉尸罗)合化因而治眼的故事被移到摩竭陀去妙音不可能为阿育王时代的大师西方的大论师说他在菩提树伽蓝也不可信

《印度佛教史》说妙音与世友同时然从《大毘婆沙论》看来妙音曾说到世友的《品类论》提婆设摩(Devaśarman)的《识身论》所以妙音的时代应比世友迟得多《出三藏记集》卷一二〈萨婆多部记〉(大正五五八九上——下)这样说

旧记所传
齐公寺传
婆须蜜(世友)
婆须蜜
吉栗瑟那
吉栗瑟那
十一马鸣
马鸣
十二鸠摩罗驮
十三韦罗
十四瞿沙
瞿沙
十五富楼那
十一富楼那
十六后马鸣

据此古代的传说瞿沙——妙音比世友迟得多而是与脇(Pārśva)及马鸣(Aśvaghoṣa)的时代相近妙音的时代应在西元一二世纪间

第二项 妙音的论义

从《大毘婆沙论》所见的妙音(Ghoṣa)说可断言妙音为西方系的阿毘达磨大论师妙音有《生智论》的著作从论名来说显然受有《發智论》的影响妙音为有数的《發智论》的权威学者如有关《發智论》与《品类论》的异义——八十八随眠到底是唯见所断还是见修所断妙音以为《發智论》是尽理的决定说妙音也如《發智论》那样以「自性」「对治」——二事寻求见趣说缘性是实有的约相待的意义明「三世实有」这都可以看出妙音与《發智论》的契合但妙音的论义在唐译《大毘婆沙论》中大半受到毘婆沙师的评破这为什么呢这可以约三点来说

妙音不违反《發智论》而是不合毘婆沙师的论义这可以举三义来证明1.妙音说暖顶是欲界系为毘婆沙师所破世第一法——四顺决择分善根本非《發智论》所说《發智论》但说世第一法暖——三事四顺决择分的综合可能就是妙音的功绩(世友与觉天说凉译都作「有说」)如《大毘婆沙论》卷二(大正二七五下)

「妙音生智论说云何暖云何顶云何忍云何世第一法」

对于四顺决择分善根《大毘婆沙论》引妙音说「顺决择分总有二种欲界系色界系欲界系中下者名暖上者名顶色界系中下者名忍上者名世第一法」毘婆沙师以为顶是定相应的修慧所以与忍世第一法一样都是色界系的而妙音以为顶是不定地的闻思慧所以是欲界系这样忍是初得色界系的善根所以初忍也惟有同类修增长忍才能同类又不同类修与煖善根一样毘婆沙师当然不以为然然这是论师间的立义不同与《發智论》并无不合2.妙音说「眼识相应慧见色」似乎与《發智论》的「二眼见色」不合其实妙音的意思是说「色处」是肉眼天眼的二眼境界是眼识的所缘「一切法皆是有见慧眼境故」「极微当言可见慧眼境故」凡称为色的必是可见的所以极微是色应是可见的慧眼能见极微慧眼能见一切法达到一切法皆有见的结论这样色处不但是二眼的境界——是眼所见也是眼识相应慧所见的妙音决非主张「眼识相应慧见色」而不许眼根见色的3.妙音以为「行声唯说诸业」「能引后有诸业名有」与毘婆沙师的分位缘起确是不合的然《發智论》卷一(大正二六九二一中)

「无明缘行者此显示业先余生中造作增长得今有异熟及已有异熟取缘有者此显示业现在生中造作增长得当有异熟」

妙音所说又怎能说与《發智论》不合呢

妙音说初为《毘婆沙论》所许其后才受到评破的如《大毘婆沙论》卷三(大正二七一五上)

「妙音作如是说色界六地于欲界惑皆得具有二种对治上五地道非不能断由未至地先已断故虽有断力而无可断」

毘婆沙师以「上五地于欲界无断对治」而予以评破然妙音说与毘婆沙师所说在《大毘婆沙论》卷八〇是双存二说而不加可否的考凉译也是双存二说的又如《大毘婆沙论》卷七二(大正二七三七三中)

「尊者妙音作如是说欲界善心无间有未至定或初静虑或静虑中间或第二静虑现在前彼四无间欲界善心现在前如超定时」

这一问题有四说不同唐译与凉译都有所评论在《大毘婆沙论》卷一九二同样的叙列四说却不加可否又如得的感异熟果《大毘婆沙论》中前后二次引妙音说

「得不能引众同分等诸业引得众同分等时于眼等根处但能感得色香味触」

「得不能感众同分果余业感得众同分时于其眼处乃至意处得亦能感相状异熟」

初说《大毘婆沙论》有评破凉译没有评后说唐译也没有评破依上三则可见妙音说的被评破有些还在《毘婆沙论》编集以后

妙音说与毘婆沙师正义不合然与《發智论》无关例如八补特伽罗实体有八四十四智事是所缘事异生性就是众同分无想定初后唯一刹那心无想定退成就而不现前的可能证入正性离生从无想天殁必堕地狱有依一四大而造二处色的生地狱时生地狱已都可能续善根五圣智三摩地六智摄宿住智通四念住六智摄死生智四智摄妙愿智八智摄像这些论义与毘婆沙师不合但都与《發智论》无关总上三点可得一结论妙音是《發智论》的权威学者对阿毘达磨论是有重大贡献的他与迦湿弥罗(Kaśmīra)的毘婆沙师意见大有出入(世友与迦湿弥罗系相近)他是西方系的大师在阿毘达磨论师的东西日渐对立过程中妙音的论义起初为毘婆沙师所容忍的也渐被拒斥后来《杂心论》主仍对东方毘婆沙师说西方妙音说双存二说的不少这可见妙音的论义一直受到阿毘达磨论者的重视

此外妙音与僧伽筏苏(Saṃghavasu)——众世论师的见解有类似的地方这是属于西方系的如《大毘婆沙论》卷一二四(大正二七六四七中)

「妙音众世说曰应言近住或全无支或一二三乃至或七非要具八方名近住」

受八关斋戒的名近住戒妙音与众世态度较为宽容以为不一定要具足八支迦湿弥罗毘婆沙师的态度要严格些认为近住是非具足八支不可的这如近事戒健陀罗(Gandhāra)师以为「唯受三归及律仪缺减悉成近事」迦湿弥罗师以为「无有唯受三归及缺减律仪名为近事」近事是要具足五戒的僧伽筏苏探取了折中的立场说「无有唯受三归便成近事然有缺减五种律仪亦成近事」论虽没有引述妙音说可能与众世(或健陀罗师)相同关于律仪妙音有一富有意义的解说如《大毘婆沙论》卷一一七(大正二七六〇七中)

「尊者妙音作如是说若受上命讯问狱囚肆情暴虐加诸苦楚或非理断事或毒心赋税如是一切名住不律仪者」

住不律仪者旧说有十六种就是以杀(屠者猎者等)淫等为职业的妙音引申了佛的意趣扩充到严刑重税不公平的宣判——以从政为职业而非法虐害人民的都是住不律仪者(要堕落恶趣的)妙音与众世所说而大体一致的还有关于二十二根的解说妙音以为胜义根唯八——眼命根众世以为胜义根有六——眼命根(男女根是身根的一分)这都是著重有情——异熟报体都是唯属无记性的妙音以有情自体为重又见于四谛的说明如《大毘婆沙论》卷七七(大正二七三九七中)

「若堕自相续五蕴若堕他相续五蕴若有情数及无情数诸蕴如是一切皆是苦是苦谛修观行者起现观时唯观堕自相续五蕴为苦不观待他相续五蕴及无情数诸蕴为苦所以者何逼切行相是苦现观堕他相续及无情数蕴于自相续非逼切故」(余三谛均例此)

泛说四谛是通于有情的——自身及他身无情的而修起现观来就限于有情自身这比起毘婆沙师的泛观有情无情自身他身要鞭辟近裡得多了

汉译有《甘露味阿毘昙论》末署「得道圣人瞿沙造」但考察起来与《大毘婆沙论》的妙音说不一致这是《大毘婆沙论》编集以后的作品应断为另一妙音所作

第五节 四大论师的三世观

第一项 总

从上面分別的论究可以知道大德法救(Dharmatrāta)与觉天(Buddhadeva是持经的譬喻师世友(Vasumitra)与妙音(Ghoṣa为持论的阿毘达磨论师法救代表了初期的经师传承到觉天的时代面对阿毘达磨的隆盛而取更极端的反阿毘达磨的立场却不免多受阿毘达磨的影响世友为《發智》学者以健陀罗(Gandhāra)为中心而阐扬阿毘达磨对迦湿弥罗(Kaśmīra)来说是西方大师但论义都为后起的迦湿弥罗毘婆沙师所信用妙音的论义發扬了西方的特色与东方迦湿弥罗论师的距离渐远时代先后不同的四位大师所以被集合在一组甚而误传为婆沙法会的「四大评家」实由于《大毘婆沙论》的「说一切有部有四大论师各別建立三世有异」一文而来同时这四位论师的论义确为说一切有部中最有力的论师

说到「一切有」本义是以「三世实有」得名的在上座部中针对现在有而过未无的「分別说」系自称「说一切有」而成为別部说到三世有先应了解如约相续流转的假有说是从过去到现在又从现在到未来的这是一般的三世说现在所要说的约一一法自性——实有说例如一念贪刹那生起现有作用这是现在这一念贪在未生起以前呢刹那灭了以后呢说一切有部的见地在未生起以前已经存在名为未来有刹那灭去还是存在的名为过去有有为法在时间形式的活动中是从未来来现在又从现在入过去的虽有未来现在过去——三世的別异而法体是恒有的而且是体性一如的这就是三世有——一切有说然而如法体没有別异那又怎么会分別为未来法现在法过去法呢对于这一问题说一切有部中有四大论师各提出安立三世差別的理论《大毘婆沙论》总集四家的理论加以抉择以世友说为正义现在依《大毘婆沙论》卷七七(大正二七三九六上——中)叙四家的意见如下

「说一切有部有四大论师各別建立三世有异谓尊者法救说类有异尊者妙音说相有异尊者世友说位有异尊者觉天说待有异」

「说类异者彼谓诸法于世转时由类有异非体有异如破金器等作余物时形虽有异而显色无异又如乳等变成酪等时舍味势等非舍显色如是诸法从未来世至现在世时虽舍未来类得现在类而彼法体无得无舍复从现在世至过去世时虽舍现在类得过去类而彼法体亦无得无舍」

「说相异者彼谓诸法于世转时由相有异非体有异一一世法有三世相一相正合二相非离如人正染一女色时于余女色不名离染如是诸法住过去世时正与过去相合于余二世相不名为离住未来世时正与未来相合于余二世相不名为离住现在世时正与现在相合于余二世相不名为离」

「说位异者彼谓诸法于世转时由位有异非体有异如运一筹置一位名一置十位名十置百位名百虽历位有异而筹体无异如是诸法经三世位虽得三名而体无別此师所立体无杂乱以依作用立三世別谓有为法未有作用名未来世正有作用名现在世作用已灭名过去世」

「说待异者彼谓诸法于世转时前后相待立名有异如一女人待母名女待女名母体虽无別由待有异得女母名如是诸法待后名过去待前名未来俱待名现在」

第二项 四家异义的研究

从《發智》到《大毘婆沙论》对于时间都以为是依法而立并无时间的实体如《大毘婆沙论》卷七六(大正二七三九三上)

「显世与行体无差別谓世即行行即是世故(《發智论》)大种蕴作如是说世名何法谓此增语所显诸行」

「世(时间)即是行」(有为法)为说一切有部宗义四大论师的三世有说都契合于这一定理大德法救(Dharmatrāta)为初期的譬喻师所立的「类异」说据上所引《大毘婆沙论》文有「未来类」「现在类」「过去类」三世的「类」是有得有舍的法体是没有三世差別的三世差別是由于类的得舍法救于法体外別立时间的类性与毘婆沙师不合所以《大毘婆沙论》的编集者评责法救说「说类异者离法自性说何为类故亦非理」法救的类是什么呢法救的「类」真谛(Paramârtha)的《俱舍释论》译作「有」《顺正理论》也常说「有性类別」这是有为法存在的不同类性是使有为法成为未来现在过去的通性(但是各別的小同性不是大同性)从他所举的譬喻来说同一金体而有多种物的形态同一显色而有乳酪的变化可知法救的类异说是从同一法体而相用有异的见地推论出差別的所以然——由于类得现在类而舍未来类就起现在的相用如舍现在类而得过去类就与过去相相应毘婆沙师的见解离开法的自体没有类的实体如依法体而有类性是假有而没有实用的所以法救的类异说为毘婆沙师所不取然法救对一切不相应行以为都是假有的那假有的类也不妨使法体成为三世差別吧

法救的「类异」说《俱舍论》主评为「执法有转变故应置数论外道朋中」这说得太严重了这是依于乳变为酪的譬喻而引起的误会《顺正理论》批评《俱舍论》说「但说诸法行于世时体相虽同而性类异此与尊者世友分同何容判同数论外道」《顺正理论》主众贤(Saṃghabhadra重视「性类差別」以为「体相无异诸法性类非无差別」他在世友(Vasumitra)「依用立世」的见地上融会了法救的「类异」说众贤以为如同为四大有内四大与外四大的类別同为受心所有乐受与苦受的类別所以体相相同是不妨有类性差別的他从同时多法的体同类別推论到异时一法的体同类別类別就是依作用的差別而有三世所以说与「世友分同」然而众贤的解说到底是附会的法救的类有得也有舍所以法救的依类立异不是依作用差別而有三世的类別反之却是依三世类性的差別而法体有作用已生未生已灭未灭的不同法救类异说的思想理路与阿毘达磨论师所说有为法有生灭——有为相一样

妙音(Ghoṣa)的「相异」说毘婆沙师评为「所立三世亦有杂乱一一世法彼皆许有三世相故」其实妙音的「相异」说是合于阿毘达磨者的论理方式的三世也是不会杂乱的妙音说的「相」是世相就是未来现在过去的时间形态所以妙音的「相」法救的「类」性质是大同小异的「类」约通性说「相」约通相说都是与法体相合而不就是法体的存在我以为妙音的「相异」说受有法救说的影响而多少修正法救的「类」有得也有舍法体与时类的关系极为松懈妙音以为每一有为法——活动于时间形态中的法体与三世相是不相离的不过与其中的一相相应(如法救的得类)就成为三世中的某世约与「相」相应不离说一一法有三世相就没有或得或舍的情形法体与世相间关系非常紧密约与「相」不离说有为法有三世的特性约与「相」相合说就有时间前后的差別所以三世也并不杂乱这样看来法救的「类」是前后別起的妙音的「相」是体同时而用前后的如參照有为法有三相的解说就会更明白些一切有为法有三有为相如一切有为法有三世相譬喻者以为三有为相不是一刹那的是前后次第而起的法救的「类异」说也就是这样毘婆沙师说有为法与三相是不相离的那么为什么不同时即生即老即灭为什么不三相杂乱呢这因为「谓法生时生有作用灭时老灭方有作用体虽同时用有先后故无有失」这如妙音的「相」不离三世相而没有杂乱的过失说一切有部宗义受《發智论》说的限定不能發展「世」为不相应行所以妙音说的世「相」为毘婆沙师所破斥且诬以三世杂乱的过失否则妙音说是合于阿毘达磨的推理方式将成为权威的定论

毘婆沙师所推重的正义是世友的「位异」说世友的依作用立三世是专从法体去解决这三世差別的难题不像法救与妙音那样的在时间的通性与形式上著想世友所说的作用《顺正理论》更为明确的解说专指「引果功能」「唯引自果名作用故」约这种作用的未有正有已灭分別三世的差別法体是无差別的依作用可说有三世类別世友的依作用立三世与法救妙音不同所以没有「类异」「相异」说的困难但另有困难那就是法体与作用的同异问题(如《俱舍论》广破)《顺正理论》解说为不一不异作用不离于自体不可以说是异的而法体或起作用或不起作用所以也不可说一然而法体无別而作用有別体用之间岂非显然有差別存在或是有作用的或是没有作用的这种不离作用的法体能说没有任何差別吗如坚执的采取体无別异而用有別异的立场那就体用隔別也许所说的作用会与法救及妙音说合流

依作用差別安立三世而法体无別所以世友说「位异」如运筹的著于一位就是一著于十位就是十著于百位就是百有一百的差別而筹体是无別的这一譬喻并不能恰当的表显「由位有异非体有异」的见地因为筹体的经历一百位是与筹体无关的位置变化所以筹体不变而法体的经历三世是由于不离法体的作用有起有灭这与筹体的不变显然的有所不同据世友的意见来说法体未起作用就说法体在未来位法体正起作用就说法体在现在位法体作用已灭就说法体在过去位三世的位异实由于法体所有的作用——未起或已起未灭或已灭这与人为的假定的一百位也不能相合假使说由于法体上作用的起灭而经历于时间位置中这样的「位异」又近于法救的类异妙音的相异了说一切有部的论师们坚持法体的三世不变所以建立三世都有值得研讨的地方以世友说为正义不过是毘婆沙师的论定而已

觉天(Buddhadeva)立「待异」说「待异」真谛译为「异异」就是观待前后的別异而安立三世的差別从《大毘婆沙论》以来一般都评破觉天的「待异」说他犯有三世杂乱的过失实在是不对的觉天的「诸法于世转时前后相待」是观待法体所有作用的有无也就是从未来到现在从现在到过去——「行」义说此无別异的法体为过去的现在的未来的这是从一法的活动中观待他的前后別异而安立的然而毘婆沙师竟误会而评破起来说他「前后相待一一世中有三世故」毘婆沙师不是以无別的法体所有的相用为观待对象而是总观三世一切法的退一步说即使以一切法为观待境也不会有三世的杂乱依阿毘达磨者的见地一切法在未来世中是杂乱住的没有前后相的未来法只能说是未来不能观待什么前后而称为过去或现在的如以一法为观待境那更不能说未来法中有三世了其实毘婆沙师也是不妨观待而立三世的如《大毘婆沙论》卷七六(大正二七三九四中)

「复次诸有为法观过去现在故施设未来不观未来故施设未来无第四世故观未来现在故施设过去不观过去施设过去无第四世故观过去未来故施设现在不观现在故施设现在无第四世故如是名为三世差別依此建立诸行行义由此行义世义得成」

毘婆沙师自己不妨观前后而安立三世并没有杂乱的过失而对于觉天的「待异」却那样的责难这除了师承的偏见而外还能说什么呢

上面所说法救与妙音著重于法体外的类或相法救的类是前后得舍的妙音的相是体同时而用前后的现在要说世友与觉天著重于法体自身所起的作用或別异世友的作用约「引生自果」说觉天的「异」约前后別异说依作用而有前后的別异也从前后的別异而分別作用的起灭这样的法体行世而別为三世三世是时间相时间是不离观待而成立的世友的「位」如不假观待怎能分別是十是百呢觉天所举的女人的譬喻同一女人如法体没有差別起初从母生后来能生女如法体行世而有的作用差別称为女儿后又称为母亲如法体的名为未来名为现在又名为过去一样世友的「位异」觉天的「待异」是相差不多的不过觉天重于待异世友重于起用观待安立或以为是假立的也许为了避免假立的误会世友所以专重依用立世吧世友的「位异」说仍存有观待的遗痕

第三项 譬喻者的三世观

直到《大毘婆沙论》时代譬喻师多数还是说一切有部的一系也还是说三世有的法救(Dharmatrāta)与觉天(Buddhadeva)而外属于譬喻师的时间观也附论在这如《大毘婆沙论》卷七六(大正二七三九三上)

「如譬喻者分別论师彼作是说世体是常行体无常行行世时如器中果从此器出转入彼器亦如多人从此舍出转入彼舍诸行亦尔从未来世入现在世从现在世入过去世」

这一见解是把时间看作独立存在的常住实体时间有过去未来现在——三区法体是活动于这样的时间格子这一思想显然受有法救「类异」说的影响法救的舍此类得彼类与譬喻者的出此器入彼器是怎样的类似但法救的类是小类一法有一法的类而譬喻者的时体常住实有是时类的普遍化实在化可说是从法救的「类异」说演化而来将世体看作常住实有的已脱出说一切有部的范围成为譬喻者分別论师了

《尊婆须蜜菩萨所集论》如下面所要说到的这是继承大德法救的学统——初期譬喻师的要典在该论〈聚揵度〉也论到三世的安立与《大毘婆沙论》大致相近可惜译文过于晦不能作明确的论定论说「相有若干」主张「本有此相」与妙音(Ghoṣa)的「相异」说相合「事有若干」极简略这是法救的「类异」说(凉译也是译为「事」的)「缘生或不生」「三世处或生或不生」这是成立时体所以论问「世与行有异耶」与《大毘婆沙论》的譬喻者相同「一一事不同或生或不生」是从一一法的或起或不起而立三世依论文所破是观待立三世是觉天的待异说成立「自相相应」如说「我(主张)相未生未来世生不坏现在世不以生无生为异是故世有常处也」这是世友(Vasumitra)的位异说大抵与《大毘婆沙论》相同但次第不同究竟评取那一家不能明确的指出

《尊婆须蜜菩萨所集论》別有〈一切有揵度〉专论「一切有」论的宗致是不以一切有说为然的加以种种责难引「尊作是说」来作证可惜文义也晦涩难解但不许无保留的说一切有论文是很明显的论中约阴持(界)而论三世的有不有有二复次初复次作二句说第二复次作四句分別对于三世的有与非有取分別的态度如过去的或是有的如结使的过去而没有断灭或是非有的是过去而已经断灭了未来的或是有的如未生法行而一定当生的或是非有的如未生法行而不会生起的现在的或是有的如诸色的生而便灭或是非有的如余处可能有而此间是没有的三世的一切法都可说是有的也可说是非有的饮光部说过去业而未感果的是有的已感果的是非有与《尊婆须蜜所集论》的有非有说相近这是大德法救以后一分譬喻师继承法救的学统而倾向于分別说的一流正如《大毘婆沙论》所说的「譬喻者分別论师」


校注

《大毘婆沙论》卷二(大正二七八下)又卷一三(大正二七六一下)等 《大毘婆沙论》卷一八五(大正二七九二八上) 《大毘婆沙论》卷一二〇(大正二七六二三下) 《大毘婆沙论》卷一(大正二七一中)又卷七九(大正二七四一〇下)等 《大毘婆沙论》卷一(大正二七四中)等 在《大毘婆沙论》中译为「尊者婆檀陀」的如卷一(大正二八三下)等作「尊者佛陀提婆」的如卷四(大正二八二七上)等译为「尊者浮陀提婆」的如卷二五(大正二八一八七上)等 《大智度论》卷二(大正二五七三中) 《增一阿含经》卷三七(大正二七五二下)说「大称尊小称贤」《说一切有部毘奈耶杂事》卷三八(大正二四三九九上)与上文相当处「小下苾刍于长宿处应唤大德或云具寿老大苾刍应唤小者为具寿」可见「尊」与「大德」实为同语异译 《尊婆须蜜菩萨所集论》卷一(大正二八七二一下)又卷四(大正二八七四八下)等 《大毘婆沙论》卷一三一(大正二七六八〇下)又卷一四二(大正二七七三二中)又卷一七九(大正二七八九七下)又卷一九一(大正二七九五四上) 《大毘婆沙论》卷一(大正二八六上) 《大毘婆沙论》卷五二(大正二七二六九中)又卷五一(大正二七二六四中) 《大毘婆沙论》卷七四(大正二七三八三中) 《大毘婆沙论》卷九五(大正二七四八九中) 《大毘婆沙论》卷一四四(大正二七七四一下) 《大毘婆沙论》卷五一(大正二七二六四中)又卷一四四(大正二七七四一下) 《大毘婆沙论》卷五二(大正二七二六九中)又卷一四五(大正二七七四四中) 《大毘婆沙论》卷九五(大正二七四九三下)等 《大毘婆沙论》卷五五(大正二七二八三上) 《大毘婆沙论》卷七四(大正二七三八三中) 《大毘婆沙论》卷一三五(大正二七六九六中) 《大毘婆沙论》卷九五(大正二七四八九中) 《大毘婆沙论》卷二(大正二七八下) 《大毘婆沙论》卷二(大正二七八下) 《大毘婆沙论》卷二(大正二七九中) 《大毘婆沙论》卷一二七(大正二七六六二中) 《大毘婆沙论》卷一四二(大正二七七三〇中) 《大毘婆沙论》卷五〇(大正二七二六〇上) 《大毘婆沙论》卷五〇(大正二七二六〇下) 《大毘婆沙论》卷七五(大正二七三八八下) 《大毘婆沙论》卷九三(大正二七四八〇中) 《大毘婆沙论》卷九(大正二七四四中) 《大毘婆沙论》卷四二(大正二七二一六中) 《大毘婆沙论》卷四二(大正二七二一八下) 《大毘婆沙论》卷一四(大正二七七〇上) 《大毘婆沙论》卷三八(大正二七一九八上)又卷一九五(大正二七九七七中) 《大毘婆沙论》卷四五(大正二七二三一中) 《大毘婆沙论》卷九三(大正二七四七九上) 《大毘婆沙论》卷三五(大正二七一八二下) 《大毘婆沙论》卷六〇(大正二七三一三上) 《大毘婆沙论》卷六(大正二七二七下) 《大毘婆沙论》卷二八(大正二七一四六上) 《大毘婆沙论》卷一二七(大正二七六六二中) 《大毘婆沙论》卷二(大正二七八下) 《大毘婆沙论》卷九五(大正二七四九三下) 《大毘婆沙论》卷一四五(大正二七七四五上) 《大毘婆沙论》卷一二七(大正二七六六二中) 《大毘婆沙论》卷一〇(大正二七五〇上) 《大毘婆沙论》卷一六(大正二七八一上) 《毘婆沙论》卷六(大正二八三七下) 《大毘婆沙论》卷七四(大正二七三八三中) 《顺正理论》卷四(大正二九三五二下) 《大毘婆沙论》卷七四(大正二七三八三中) 《大毘婆沙论》卷三一(大正二七一六一上) 《大毘婆沙论》卷二(大正二七八下) 《俱舍论》卷一〇(大正二九五二上) 《大毘婆沙论》卷一二七(大正二七六六一下——六六二中) 《大毘婆沙论》卷七七(大正二七三九六上) 《大毘婆沙论》卷七四(大正二七三八三中) 《大毘婆沙论》卷一二〇(大正二七六二三下) 《大毘婆沙论》卷一〇三(大正二七五三三中) 《大毘婆沙论》卷一五三(大正二七七八〇上) 《大毘婆沙论》卷一七六(大正二七八八七上) 《异部宗轮论》(大正四九一五下) 《大毘婆沙论》卷四四(大正二七二二七中) (ターラナータ)印度佛教史》(寺本婉雅译本九八 《蜫勒论》说「一切结使皆入三毒」见《大智度论》卷一八(大正二五一九二下) 《大毘婆沙论》卷二八(大正二七一四六上——中) 《大毘婆沙论》卷五二(大正二七二六九中) 《俱舍论(光)记》卷一(大正四一一一上) 《大毘婆沙论》卷一二七(大正二七六六二上) 《大毘婆沙论》卷六一(大正二七三一六中) 《大毘婆沙论》卷一九(大正二七九七上) 《大毘婆沙论》卷四九(大正二七二五二中) 《大毘婆沙论》卷九〇(大正二七四六四下) Konow, Sten Kharoshthi Inscriptions, with exception of those of Awoka, Inscriptionum Indicarum, Volume II part 1, Calcutta: Archaeological Survey of India, 1929这是 Konow 把当时所见阿育王铭文以外的佉卢文(Kharoshthi驴唇书)铭文加以整理编目 福原亮严《有部阿毘达磨论书之發达》(六六) 《大唐西域记》卷二(大正五一八八一上) 《大唐西域记》卷三(大正五一八八六下——八八七上) (ターラナータ)印度佛教史》(寺本婉雅译本一〇四 《大毘婆沙论》卷三(大正二七一三下) 《大毘婆沙论》卷一五一(大正二七七七二下) 《大毘婆沙论》卷一五二(大正二七七七四上) 《品类论》卷一(大正二六六九四上) (ターラナータ)印度佛教史》(寺本婉雅译本一一四 (ターラナータ)印度佛教史》(寺本婉雅译本二四六 《大毘婆沙论》卷三七(大正二七一九三下) 《大毘婆沙论》卷七六(大正二七三九三下) 《大毘婆沙论》卷七六(大正二七三九七中) 《大智度论》卷二(大正二五七〇上) 《大毘婆沙论》卷七七(大正二七三九六上——中) 《大毘婆沙论》卷九(大正二七四五中) 《大毘婆沙论》卷一(大正二七四上) 《大毘婆沙论》卷九(大正二七四三上——中) 《大毘婆沙论》卷一〇(大正二七五〇中) 《大毘婆沙论》卷四七(大正二七二四一下) 《大毘婆沙论》卷六五(大正二七三三八上) 《大毘婆沙论》卷一二九(大正二七六七四下) 《大毘婆沙论》卷一三七(大正二七七〇八中) 《大毘婆沙论》卷一三七(大正二七七〇七下) 《品类论》卷一(大正二六六九三上) 《品类论》卷三(大正二六七〇二上) (ターラナータ)印度佛教史》(寺本婉雅译本一〇四 《阿育王传》卷三(大正五〇一〇八上——一一〇中) 《阿育王经》卷四(大正五〇一四四上——一四七下) 《付法藏因缘传》卷四(大正五〇三〇九上——下) 《阿育王息坏目因缘经》(大正五〇一七二中——一七九中) (ターラナータ)印度佛教史》(寺本婉雅译本一〇四 《大毘婆沙论》卷五一(大正二七二六七上) 《大毘婆沙论》卷三五(大正二七一八三上) 《大毘婆沙论》卷二(大正二七五下)卷八(大正二七三八中)卷六三(大正二七三二六上)卷七七(大正二七三九七中) 《大毘婆沙论》卷五一(大正二七二六七上) 《大毘婆沙论》卷八(大正二七三八中) 《大毘婆沙论》卷五五(大正二七二八三中)卷一三一(大正二七六八〇下) 《大毘婆沙论》卷七七(大正二七三九六上) 《發智论》卷一(大正二六九一八上——九一九上) 《大毘婆沙论》卷六(大正二七二九下)卷一八八(大正二七九四四下) 《大毘婆沙论》卷七(大正二七三一中) 《大毘婆沙论》卷一三(大正二七六一下) 《大毘婆沙论》卷七三(大正二七三七九下) 《大毘婆沙论》卷七五(大正二七三九〇中) 《大毘婆沙论》卷一三二(大正二七六八四上) 《大毘婆沙论》卷二五(大正二七一二七上) 《大毘婆沙论》卷六〇(大正二七三〇九中) 《大毘婆沙论》卷八〇(大正二七四一一下) 《毘婆沙论》卷四一(大正二八三〇八上) 《毘婆沙论》卷三八(大正二八二八三上) 《大毘婆沙论》卷一九二(大正二七九六二中) 《大毘婆沙论》卷一九(大正二七九七中) 《大毘婆沙论》卷一一八(大正二七六一五中) 《毘婆沙论》卷一一(大正二八八〇下)但作佛陀罗叉说 《大毘婆沙论》卷六三(大正二七三二五下) 《大毘婆沙论》卷一九六(大正二七九八〇中) 《大毘婆沙论》卷四五(大正二七二三五上) 《大毘婆沙论》卷一五四(大正二七七八四中) 《大毘婆沙论》卷一五二(大正二七七七三中) 《大毘婆沙论》卷一五四(大正二七七八四上) 《大毘婆沙论》卷一三二(大正二七六八四下) 《大毘婆沙论》卷三五(大正二七一八四上) 《大毘婆沙论》卷三一(大正二七一六一上) 《大毘婆沙论》卷一〇〇(大正二七五一八中)卷一〇六(大正二七五四七上) 《大毘婆沙论》卷一〇六(大正二七五四七上) 近事的三说不同见《大毘婆沙论》卷一二四(大正二七六四五下——六四六中) 《大毘婆沙论》卷一四二(大正二七七三二上——中) 《大毘婆沙论》卷七七(大正二七三九六中) 《俱舍论》卷二〇(大正二九一〇四下) 《顺正理论》卷五二(大正二九六三一中) 《顺正理论》卷五二(大正二九六三二下) 《大毘婆沙论》卷七七(大正二七三九六中) 《大毘婆沙论》卷三九(大正二七二〇〇上) 《大毘婆沙论》卷三九(大正二七二〇〇上) 《顺正理论》卷五二(大正二九六三一下) 《顺正理论》卷五二(大正二九六三二下) 《大毘婆沙论》卷七七(大正二七三九六中) 《尊婆须蜜菩萨所集论》卷一(大正二八七二四中——下) 《尊婆须蜜菩萨所集论》卷一(大正二八七二四下) 《尊婆须蜜菩萨所集论》卷九(大正二八七九五中——七九六下) 《异部宗轮论》(大正四九一七上)
[A1] Saṃghabhūti【CB】Saṃghabhūti【印顺】
[A2] 污【CB】汚【印顺】
[A3] 乃【CB】方【印顺】(cf. 《尊婆须蜜菩萨所集论》卷1(CBETA, T28, no. 1549, p. 723, c11-12))
[A4] 摩【CB】磨【印顺】(cf. 《杂阿毘昙心论》卷9〈杂品 9〉(CBETA, T28, no. 1552, p. 946, b15))
[A5] 麁【CB】粗【印顺】(cf. 《阿毘达磨大毘婆沙论》卷52(CBETA, T27, no. 1545, p. 269, b14))
[A6] 那么【CB】那末【印顺】
[A7] 那么【CB】那末【印顺】
[A8] 揵【CB】犍【印顺】(cf. 《尊婆须蜜菩萨所集论》卷3(CBETA, T28, no. 1549, p. 737, c8))
[A9] 遍【CB】徧【印顺】
[A10] 迹【CB】迹【印顺】
[A11] 迹【CB】迹【印顺】
[A12] Saṃghabhūti【CB】Saṁghabhūti【印顺】
[A13] (ターラナータ)印度佛教史【CB】Tāranātha 印度佛教史【印顺】
[A14] Kātyāyanīputra【CB】Kātyāniputra【印顺】
[A15] 迹【CB】迹【印顺】
[A16] 恒【CB】恒【印顺】(cf. 《阿毘达磨大毘婆沙论》卷61(CBETA, T27, no. 1545, p. 316, b15))
[A17] Mathurā【CB】Ma-auhra【印顺】
[A18] 迹【CB】迹【印顺】
[A19] 窣【CB】𡨧【印顺】(cf. 《大唐西域记》卷2(CBETA, T51, no. 2087, p. 881, a10-16))
[A20] 讹【CB】譌【印顺】
[A21] Puskarāvatī【CB】Puṣkarāvatī【印顺】
[A22] (ターラナータ)印度佛教史【CB】Tāranātha 印度佛教史【印顺】
[A23] Maru【CB】Mara【印顺】
[A24] Tukhāra【CB】Tho-Kar【印顺】
[A25] Kātyāyanīputra【CB】Kātyāyaniputra【印顺】
[A26] (ターラナータ)印度佛教史【CB】Tāranātha印度佛教史【印顺】
[A27] 问【CB】闻【印顺】(cf. 《惟日杂难经》卷1(CBETA, T17, no. 760, p. 609, a2-14))
[A28] 而【CB】能【印顺】
[A29] 惒【CB】和【印顺】
[A30] 禀【CB】禀【印顺】
[A31] Rājagṛha【CB】Rājagrha【印顺】
[A32] Khubjasobhita【CB】Kubjaśobhita【印顺】
[A33] 渲【CB】煊【印顺】
[A34] 裡【CB】里【印顺】
[A35] Maru【CB】Mara【印顺】
[A36] 迹【CB】迹【印顺】
[A37] (ターラナータ)印度佛教史【CB】Tāranātha印度佛教史【印顺】
[A38] Tukhāra【CB】Tho-Kar【印顺】
[A39] 迹【CB】迹【印顺】
[A40] Ghoṣa【CB】Ghosa【印顺】
[A41] 决【CB】抉【印顺】
[A42] 决【CB】抉【印顺】
[A43] 决【CB】抉【印顺】
[A44] 决【CB】抉【印顺】
[A45] Saṃghavasu【CB】Saṁghavasu【印顺】
[A46] [-]【CB】意【印顺】(cf. 《阿毘达磨大毘婆沙论》卷142(CBETA, T27, no. 1545, p. 732, b7-8))
[A47] 裡【CB】里【印顺】
[A48] 说【CB】叙【印顺】
[A49] Paramârtha【CB】Parmâtha【印顺】
[A50] 以为【CB】[-]【印顺】
[A51] Saṃghabhadra【CB】Saṁghabhadra【印顺】
[A52] 那么【CB】那末【印顺】
[A53] 裡【CB】里【印顺】
[A54] 裡【CB】里【印顺】
[A55] 揵【CB】犍【印顺】(cf. 《尊婆须蜜菩萨所集论》卷1(CBETA, T28, no. 1549, p. 721, b11))
[A56] 涩【CB】澁【印顺】
[A57] 揵【CB】犍【印顺】(cf. 《尊婆须蜜菩萨所集论》卷9(CBETA, T28, no. 1549, p. 795, b11))
[A58] 涩【CB】澁【印顺】

内容源自:漢文大藏經,繁转简后提供

说一切有部为主的论书与论师之研究(卷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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