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章 上座別系分別论者
第一节 大毘婆沙论的分別论者
第一项 分別论者与分別说部
《大毘婆沙论》,引有「分別论者」,「分別论师」,共有五六十则:这是当时的一大学系,为毘婆沙师所致力评破的对象。在说一切有部的宗派异义集——《异部宗轮论》裡,虽广说根本二部及十八部执,却没有说到分別论者。所以依《异部宗轮论》为依据的中国学者,对分別论者的部派问题,不免引起了困扰——这到底是什么部派呢?
《大毘婆沙论》说:「分別说部建立贪欲、嗔恚、邪见,是业自性」。分別说部就是分別论者,如《顺正理论》所说:「分別论者,唯许有现,有过去世未与果业」;在《俱舍论》中,就称之为「分別说部」。在真谛(Paramârtha)的《部执异论》,有分別说部,为《异部宗轮论》说假部的异译。因此,有以为分別说部或分別论者,就是说假部,但这是错误的。我们知道,奘译的说假部,真谛确是译为分別说部的,梵语为 Prajñaptivādin。鸠摩罗什(Kumārajīva)译为施设部。施设,就是假,也可译为分別;如《施设论》的〈世间施设门〉,鸠摩罗什也曾译为〈分別世处分〉。这虽可以译为分別说部,但《大毘婆沙论》的分別说部,分別论者,梵语为 Vibhajyavādin(毘婆阇婆提)。这二者,汉译虽偶然相同,而梵语全异,所以不应以说假部为分別论者。
分別论者,玄奘门下,把他作为不正分別的通称,如《俱舍论(普光)记》卷二〇(大正四一.三一〇中)说:
「说非尽理,半是半非,更须分別,故名分別说部」。
《成唯识论述记》卷二(大正四三.三〇七上)说:
「诸邪分別,皆名毘婆阇婆提」。
这种广义的解说,《大毘婆沙论》也是有的,如《论》卷九(大正二七.四三上)说:
「问:此中谁问谁答,谁难谁通?答:分別论者问,应理论者答;分別论者难,应理论者通」。
说一切有部毘婆沙师,自称应理论者(育多婆提);凡与应理论者问答的,一概指为分別论者。但这到底是引申的,广义的用法,不是分別论者——毘婆阇婆提的本义。因为《大毘婆沙论》所引的分別论者,是別有所指的。《大毘婆沙论》列举异说时,并不泛称分別论者;分別论者与別部、异师并列,有时还与其他部派合说。合说的有三,如:
从这三例来看,「分別论者及大众部」,显然为各別的学派。犊子、譬喻师与分別论者合说,也只是某一论义的相合而已。分別论者与譬喻师不同,《顺正理论》也每为分別的叙说。而犊子与分別论者不同,《顺正理论》卷四五(大正二九.五九九中),有明确的说明:
「且分別论,执随眠体是不相应,可少有用,彼宗非拨过去未来,勿烦恼生无有因故。然犊子部信有去来,执有随眠非相应法,如是所执极为无用」。
分別论者——毘婆阇婆提的本义,別有所指,到底是什么学派?先从汉译论典所传,明确可见的来说,有两部。1.分別论者是铜鍱部,如说:
「上座部中,以『有分』声,亦说此识。……如是等分別说部,亦说此识名有分识」。
赤铜鍱为锡兰(Siṃhala)的某一地名,也就以此泛称锡兰全岛。赤铜鍱部,就是现在流行于锡兰,又分流东南亚各国的佛教——南传佛教。「有分识」的特殊教义,是铜鍱部,也是上座部,分別说部。这三个名字,含义并不相同。但锡兰——铜鍱部者,确是自称为上座、分別说的。《成唯识论》的揉合者,似乎误以此为两派的共同教义,所以说「俱密说此名有分识」。
2.分別论者是饮光部,如说:
「有执诸异熟因,果若未熟,其体恒有;彼果熟已,其体便坏,如饮光部」。
唯有现在(现在世法是有的,未来法是没有的,过去法一分是有),及过去世未与果业,这是饮光部特有的教义,为各部论典所一致传说的;也就是分別论者。
再从西藏所传的来说:清辩(Bhavya)所著的《异部精释》(Nikāyabhedavibhaṅga)关于异部分裂的叙述中,大众部及正量部的传说,都说到分別说部。正量部的传说是:从说一切有部,分出分別说部;分別说又分出四部。大众部传说:分別说部为(加上座及大众)三大部之一;分別说又分为四部。传说虽有多少出入,但一致说到分別说部,为四部的本部。四部是:化地部,迦叶部,法藏部,铜鍱部。
依据这一传说,回顾汉译旧传,称赤铜鍱部与饮光部(迦叶的义译)为分別论者——分別说部,是完全正确的。古有此一大部,自从四部分化以后,已不再存在;这四部都可以自称或被称为分別说部的。在这裡,我想先作论断,再为证明。《大毘婆沙论》所引的分別论者——分別说部,就是正量与大众部所传的分別说部系,但与赤铜鍱部无关。西元前后,锡兰的佛教很复杂,与现在的情形不同。那时的赤铜鍱部,对印度本土,尤其是西北印度的佛教,关系与影响,可说等于零。所以《异部宗轮论》,没有赤铜鍱部的地位。《大毘婆沙论》的编集者——毘婆沙师,也没有理会到他。《大毘婆沙论》的分別论者,是泛称分別说部的大陆学派,在罽宾(Kaśmīra)区流行的化地、法藏、饮光部,尤以化地部为主流。
第二项 分別论者的部派问题
《大毘婆沙论》的分別论者,是印度本土,尤其是流行于北方罽宾(Kaśmīra)区的化地、法藏、饮光——三部。对勘《异部宗轮论》,与化地部思想一致的,就有:
《大毘婆沙论》说:「分別论者执世第一法相续现前」;凉译《毘婆沙论》,就作「弥沙塞部」。《大毘婆沙论》说:「化地部说:慧能照法,故名阿毘达磨」;而晋译《鞞婆沙论》,就作「毘婆阇婆提」。化地部与分別论者,在古代译师的心目中,大概是看作同一的。又如《大毘婆沙论》卷一八(大正二七.九〇下)说:
「或复有执:五法是遍行,谓无明、爱、见、慢及心,如分別论者。故彼颂言:有五遍行法,能广生众苦,谓无明爱见,慢心是为五」。
《异部宗轮论》(大正四九.一七上)说:
「此(化地)部末宗,因释一颂,执义有异。如彼颂言:五法定能缚,诸苦从之生,谓无明贪爱,五见及诸业」。
比对二颂,虽文句略有出入,但不能说不是同一的。这一颂,在真谛(Paramârtha)的《部执异论》,译为:「无明心贪爱,五见及诸业」,更为接近。
分別说系的法藏部(法密部)与饮光部,由于《异部宗轮论》所说太简,无法与《大毘婆沙论》的分別论者相比对。据《杂心阿毘昙论》说:「昙无得等说一无间等」;这是一时见谛的顿现观说,与分別论者、化地部相同。依《大毘婆沙论》,法密部与分別论者说,有二则不同:一、分別论者立四相是无为;法密部说,三相有为,灭相无为。二、分別论者以心的有力或无力,为身力、身劣;而法密以精进、懈怠,为身力与身劣。这二义虽所说不同,而思想还是非常接近的。《大毘婆沙论》的饮光部义,仅「异熟未生,彼因有体」,也见于《异部宗轮论》。《顺正理论》称之为分別论者,已如上所说。
《异部宗轮论》说:法藏部「余义多同大众部执」;饮光部「余义多同法藏部执」,也就是多同大众部说。其实,化地部也还是多同大众部执,如上所举八则,除第四则不明外,都是与大众部相同的。而《异部宗轮论》所说的化地部义,如:预流有退,道支无为,五识有染有离染,这也是与大众部说相同的。《大毘婆沙论》所引的分別论者,所说也多分与大众部义相合,如:
这么说来,化地、法藏、饮光——分別论者,与大众部的思想非常接近,这是值得重视的问题。分別说部——分別论者,是上座部所分出的大系(依《异部宗轮论》,从说一切有部分出),属于上座系统的学派,怎么立义反而与大众部接近呢?这好像是很离奇的。于是素来系统不明的分別论者,或以为上座学派而受有大众部的影响,或以为是大众与上座末派的合流。这种解说,是根源于一项成见;从成见而来的推论,自然是不会正确的。在一般的习见中,大众部是这样的,上座部是那样的,壁垒分別。而分別说系,从上座部分出,而立义多与大众部相同,那当然要解说为:受了大众部的影响,或二部末派的合流了。我们相信:思想的开展,是「由浑而㓰」的:「作始也简,终毕也巨」的。那么,大众与上座部的分立,到底为了什么?当时的大众部教义,就如《异部宗轮论》所说的吗?从上座部而分为分別说与说一切有,又为了什么?当时的说一切有部,教义就与《發智》、《大毘婆沙论》相同吗?当时的分別说部,就如铜鍱部七论所说的吗?当然都不是的。大众与上座,说一切有与分別说的分立,起初为了某些根本论题,与学风的倾向不同(后来的支派,不一定为了这些)。基于这些根本的主要的不同,逐渐發展而完成非常不同的学派。在同一学系中,起初是含浑的,逐渐發展,而现出内部的对立思想。这些不同,可能反与另一学系一致。这不一定是背叛自宗,而是这些不同,有些是一向存在的老问题。如上一章所说,说一切有部,不限于阿毘达磨论师,譬喻师也还是说一切有部的。譬喻师的某些思想,不也是同于分別论者吗?所以,分別论者的论义,近于大众部,说明了在佛教学派思想的开展过程中,印度本土的学派,在同一区域,同一思想气氛中,自然会有共同的倾向,同样的理论。如以为《大毘婆沙论》的分別论者,为大众与上座末派的合流;那么化地、法藏等学派,都是二部末派的合流吗?学派间的相互影响,或多或少,都是不免的。能说分別论者——分別说部受大众部的影响,而不是大众受分別说部的影响吗?《大毘婆沙论》的分別论者,实为分別说部中,大陆学派的一般思想。
第三项 分別论者的思想
分別论者的思想,与说一切有部阿毘达磨论义,距离极大。在说一切有部(与后起的瑜伽大乘)心目中,这是邪恶的分別,存有厌恶与鄙薄的心情。然在印度全体佛教的开展中,自有他的特殊贡献。
一、分別说部,是重僧伽的,重毘奈耶的;开展于印度本土的分別论者,始终保持了这一传统。依《异部宗轮论》说,大众系各部的教学,重心在發扬佛陀圣德的圆满。有名的大天(Mahādeva)五事,就是低抑阿罗汉,以阿罗汉为不究竟的宣言。对于这,分別论者也一样的颂扬佛德(譬喻师也有同一倾向),如说:
分別论者虽颂扬佛的圣德,但并不低抑阿罗汉与僧伽。所以,佛的生身无漏,法藏部说:「阿罗汉身皆是无漏」,与佛并没有差別。化地部说得最为彻底,如《异部宗轮论》(大正四九.一七上)说:
「僧中有佛。……佛与二乘,皆同一道,同一解脱」。
法藏部虽推重佛的功德,但也还是「佛在僧中」。「佛在僧中」,「僧中有佛」,都是以现实人间的佛陀为宗依的。重(声闻)僧伽,重阿罗汉,也当然会重毘奈耶(对大众部说,上座部是重律的)。如《大毘婆沙论》卷九六(大正二七.四九九上)说:
「分別论者,立四十一菩提分法」。
分別论者在一般的三十七菩提分法以外,重视有关衣食住的四圣种,立四十一菩提分法。可见在修持上,不但重于律行,更倾向于精严苦行的头陀行了。
二、分別论者与说一切有部的譬喻师,在某些问题上,有共同的倾向。1.赞颂佛德,如《大毘婆沙论》卷七九(大正二七.四一〇中)说:
「诸赞佛颂,言多过实。如分別论者,赞说世尊心常在定……又赞说佛恒不睡眠……如彼赞佛,实不及言」。
分別论师的赞颂佛德,与譬喻者一样,在阿毘达磨者看来,不免言过其实。对分別论者的批评,也与对法善现(马鸣)(Dharmasubhūti)、达罗达多(Dharadatta)等「文颂者」,采取同样的态度。
2.分別论者虽没有被称为持经者,但从《大毘婆沙论》引述来说,大抵是直依经文而立义的。依经立义,所以契经所没有说的,也就不会建立了。如《顺正理论》卷四六(大正二九.六〇二下)说:
「分別论师作如是说:无九十八所立随眠,经说随眠唯有七故」。
这一主张,在《大毘婆沙论》卷五〇(大正二七.二五九中)这样说:
「谓有沙门,执著文字,离经所说,终不敢言。彼作是说:谁有智慧过于佛者,佛唯说有七种随眠,如何强增为九十八」?
这样看来,被称为「著文沙门」的分別论者,是上座系统中重经说的学派。《三论玄义》(大正四五.九中)有这样的传说:
「上座弟子但弘经,以经为正。律开遮不定;毘昙但释经,或过本,或减本,故不正弘之,亦不弃舍二藏也。而萨婆多部,谓毘昙最胜,故偏弘之。……上座弟子见其弃本弘末,四过宣令,遣其改宗,遂守宗不改,而上座弟子移往雪山避之」。
这项传说,顺于北方所传的部派分流说。但至少可以说明:上座部系,是有经律论——三藏的。说一切有部偏宏阿毘达磨,而上座弟子是重经的。说一切有与上座分別说的分立,决非因于重经或重论。但在这二系的發展中,(传于海南的铜鍱部外),分別论者的阿毘达磨,停滞而不再开展,重于经说;而说一切有的主流,大大的發展了阿毘达磨,这也是事实。在这个意义上,觉得说一切有部的譬喻者,虽称为「持诵修多罗者」,不免深受阿毘达磨论宗的影响。《大毘婆沙论》所引的譬喻师义,很少是引经立义的。
3.以世俗现喻来说明,与譬喻师相同。《大毘婆沙论》所引的分別论者,举铜器(颇胝迦)等喻;破瓶喻;折路迦缘草木喻;果从器出,转入彼器喻。更明显的,被指为:「彼依假名契经,及依世俗言论」,如《大毘婆沙论》卷六〇(大正二七.三一二中)说:
「彼非素怛缆,非毘㮈耶,非阿毘达磨,但是世间麁浅现喻。世间法异,贤圣法异,不应引世间法难贤圣法」!
说一切有部阿毘达磨者与分別论者,论理方法是不尽相同的。阿毘达磨论者,分別诸法,而达一一法自性。这一一法自性,是体用一如的。在前后同时的关系下,现起刹那(即生即灭的)作用。这是分析的,究理所成立的,或称之为「道理极成真实」。而分別论者,依假名契经(佛的随俗说法),世俗言论,世间比喻,以说明一切。所以,一法而可以体用不同:「心性本清净,客尘烦恼所染」;「染汙不染汙心,其体无异」。一法而可以在此在彼:「要得生有,方舍死有」;「行行世时,如器中果」。近于常识的,通俗的论义,是分別论者的特色。这点,譬喻师一分相近,与大众系更为切近。
三、分別论者教义的特色,是心色相依的而倾向于唯心论,这如《大毘婆沙论》说:
「谓譬喻者分別论师,执灭尽定细心不灭。彼说:无有有情而无色者,亦无有定而无有心」。
有情为心色的综合体:没有物质的有情,没有精神的有情,都是不会有的,也是难以想像的。这一根本的立场,或许就是佛教的早期思想。大众部及说一切有部的一分譬喻师,曾取同一的见解。经说色受想行识不离,寿暖识不离,都证明了这一论题。在过未无体(大众系、分別说系)的思想中,这是更重要的。如生于无色界,而现在没有色法;得二无心定,生无想天,而现在没有心:那怎么能引生未来的色与心呢?岂不成为无因而生吗?心色相依不离的有情观,不仅是现实而易于理解的,也是过未无体论者所应有的见地。
但在心色相依的原则下,心识(如六识)显有间断的情形,那当然要成立深潜的细心了。传说上座部本计,「別有细意识」,铜鍱部立「有分识」,分別论者说「灭尽定细心不灭」。这是在一般的,间断的,粗显的现象下,發见深隐的,相续的,微细的心识。从心色不离的见地,化地部立三蕴:刹那灭蕴,一期生蕴,穷生死蕴。又立二慧:相应慧,不相应慧;大众部及分別论者,说缠与心相应,随眠与心不相应,都是同一思想的不同应用。从后代大乘佛学来看,这是本识论、种子论的先声,为过未无体论者最合理的归趣。
分別说者的细心相续说,倾向于一心论,一意识论。这一思想,与心性本净说,有著内在的关联性。说一切有部,及其有关的学派,对心性本净说,是不能同意的,认为无经可证。但分別说部(及大众部),是有经证的。现存铜鍱部所传的《增支部》增一法中,就有心性本净的经说。《大毘婆沙论》的分別论者,这样说:
「彼说:心本性清净,客尘烦恼所染汙故,相不清净。……彼说:染汙不染汙心,其体无异。谓若相应烦恼未断,名染汙心;若时相应烦恼已断,名不染汙心」。
《大毘婆沙论》的「一心相续论者」,也与分別论者的思想相近。细心说与心性本净说,分別说者与大众部,取著共同的立场。对大乘佛法来说,有无比的重要性!
分別论者的倾向,与譬喻者一样,由色心相依而重于心。例如说:寿暖识三相依,而寿命是依识而住,随心而转的。身力与身劣,认为并无实体,由于内心的力与无力。法藏部就解说为精进与懈怠。身力的强弱,解说为内心所决定,这是倾向于唯心论的明证。
四、分別论者的另一重要思想,是真常无为说的發达,这是与大众部的思想,大体一致的。无为,佛约离烦恼而解脱的当体说,以不生不灭来表示他,因而引發了无为思想的开展。论究佛法的某些问题,如有永恒常尔的,寂然不动的,就称之为无为,看作无关于变化的实体。说一切有部,成立三无为——择灭、非择灭、虚空,而大众及分別论者,提出更多的无为说。如大众部立九无为,化地部也立九无为;分別说系的《舍利弗阿毘昙论》,也立九无为。虽九无为的内容,彼此也多少出入,但对真常无为思想的重视,可说完全一致。《大毘婆沙论》的分別论者,所说的无为,有:
其中,择灭与非择灭无为,为一般学派多数赞同的。有为相中,法藏部说灭相是无为,与无常灭是无为相合。缘起无为,沙门果无为,是分別论者所共的。道是无为,与大众系的说假部同。世体是常,与譬喻师同。分別论者的无为说,重于缘起、道、果与灭。对于因果的必然理性,及修证所得的恒常不变性,称为无为,可说是对佛说的生死流转(缘起),及修证解脱,从形而上学的观点,予以绝对的保证。
分別说者——分別论者,属于上座部的学统,而在教义上,近于大众部,与说一切有部阿毘达磨论义,距离较远。大众部与上座部的分立,在解经及思想方法上,起初应有师承与学风的不同,但决非壁垒森严的对立。在印度佛教的开展中,除分流于锡兰的铜鍱部,罽宾山区的说一切有部,继承上座部古说,而为阿毘达磨的更高开展外:以恒河流域为中心而分化四方的——大众系、分別说系、犊子系,都有一种不期然而然的共同倾向。与说一切有部有极深关系的犊子系,说一切有部中的譬喻师,还不免有共同的趣向,何况分別说者呢!所以,说分別论者为大众部所同化,不如说:这是分別说系,在印度本土开展的自然演化。
第二节 舍利弗阿毘昙论
第一项 概说
《舍利弗阿毘昙论》,姚秦弘始十六年(西元四一四),由昙摩耶舍(Dharmayaśas)、昙摩掘多(Dharmagupta),在长安译出。共二十二(或作三十)卷,分为四分,三十三品,传说为佛世的舍利弗(Śāriputra)所造。中国佛教界,初有毘昙师,后有俱舍学者,但对这部阿毘达磨论,都没有给予应有的注意。传译的时候,道标曾作〈序〉(大正二八.五二五上——中)说:
「此经(指本论)于先出阿毘昙,虽文言融通,而旨格异制。又载自空以明宗极,故能取贵于当时,而垂轨于千载」。
「原其大体,有无兼用。微文渊富,义旨显灼。斯诚有部之永涂,大乘之靡趣,先达之所宗,后进之可仰」。
依道标的看法,这部论与其他的阿毘昙论,是多少不同的。这不是小乘说有,大乘明空,而是有无兼备的。所以,这部论可为有部——小乘永恒的坦途,而大乘也没有异趣,就是可通于大道的。这是道标的一种看法,一种希望。而这部论是分別说者的论书,在思想与精神上,确有站在声闻立场,而有隐通大乘的倾向。
关于这部论,本书已有所论列:一、在声闻四大派中,犊子系的本末各部,上座分別说系的法藏部等,都是以《舍利弗阿毘昙》为根本论的。也就是说:上座部阿毘达磨论系,除南传锡兰(Siṃhala)岛国的铜鍱部,北传罽宾(Kaśmīra)山区的说一切有部而外,在印度本土,上座部分出的学派,所有的阿毘达磨本论,都近于这部论。这如第一章第二节第四项所说。二、本论的组织——四分,及其内容,分別为「法相分別」、「随类纂集」、「相摄相应」、「因缘相生」。依著这一内容次第,以说明阿毘达磨的共通内容,阿毘达磨的發展过程。更说明南传六论,北传六论,大体是依本论的四分,而组成各別的,独立的论书。这如第二章第二节所说。第四章中,也有所说到。
这裡可以补充的说:《舍利弗阿毘昙论》,分为四分(或演进成五分),总为一部,也可以分为四部或五部。南北六论的分立,实就是六分的改编。《大智度论》就称六足阿毘达磨为「六分毘昙」。
本论的四分组织,合于阿毘达磨论的發展历程,已如前说。单就本论来说,也足以说明次第形成的意义。如〈问分〉与〈非问分〉,起初应该是没有分別的。如〈非问分〉的〈缘品〉、〈念处品〉、〈正勤品〉、〈神足品〉、〈禅定品〉——五品,与〈问分〉的十品总合起来,近于《法蕴论》的论题。其中,〈缘品〉、〈念处品〉、〈禅定品〉——三品,都是牒经文而作释;〈问分〉的〈优婆塞品〉,也有此形迹。〈问分〉都是以问起说的,而〈非问分〉的〈正勤品〉、〈神足品〉,也是这样的。这些,就是初期的摩呾理迦。〈问分〉的诸门分別,在说一切有部的论书中,到《品类论》的〈辩诸处品〉才完成。这些古典,以十二处为首,而作诸门分別的说明(本论也是这样)。从处的诸门分別,更应用到阴、界、谛、根等,这才形成了有问与无问二类。至于〈非问分〉中,〈界品〉等随类纂集部分,比初期的摩呾理迦迟一些。因为,从本论的法数来说,就是〈处品〉等所说到的;还没有含摄随类纂集的种种。随类纂集的〈人品〉、〈道品〉、〈烦恼品〉,是经说的纂集;而〈界品〉、〈业品〉、〈智品〉,将〈问分〉的诸门分別,也编集进去了,而且更为扩大。这些,都足以说明编集次第的遗痕。
〈摄相应分〉与〈绪分〉,集成的时代较迟。理由是:一、〈摄相应分〉,是以〈问分〉的论题,及诸门分別为依据,而后作摄与相应的分別。二、〈问分〉但明见与慧,这都通于三性,通于三界系及不系的。〈非问分〉的〈缘品〉,开始为「圣忍非智」、「圣智非忍」的分別。〈智品〉对正见与正智的分別,有三说:1.善见与善智;2.善忍与善智;3.尽无生智为正智,其余的善见为正见。这暗示了见、忍、智——三者的差別。〈摄相应分〉的〈相应品〉,在说到心所法时,就別立忍、见、智为三。〈绪分〉的〈触品〉、〈心品〉、〈定品〉,也为忍与智的分类。这三者的差別是:见是通一般的;智唯是无漏(除忍)的;忍是须陀洹向的道,与三结不相应,而可与不善的七使,无记的怖心所相应。这与〈问分〉的但分见与慧,显然是不同的。忍、见、智的分別,虽定义不一定相同,而与《發智论》、《品类论》,确乎非常类似。三、〈问分〉说:「定」是不通于欲界的,不通于不善无记的。〈绪分〉的〈定品〉,仿〈智品〉与〈道品〉而作,却以为:定通于欲界。这一变化,也可看出与《發智论》的近似。就这三点来说,〈摄相应分〉与〈绪分〉,虽比说一切有部论为古朴,但形成现有的论本,约与《發智论》及《品类论》的时代相当。
第二项 法数的比较研究
本论是阿毘达磨论,是倾向于分別说系,而为上座部中古型的论书。从本论的法数去考察,充分看出本论的立场,与在阿毘达磨论书中的地位。本论叙列的法数,首依十二处说。十二处中,法处的内容,各部的意见最为纷歧,所以別列本论法处(分为三类)的内容如下:
一、受想行阴┬(相应行)─┬受.想.思.触.思惟(作意) │ ├觉.观 │ ├解脱 │ ├见.慧(后分见.忍.智) │ ├无贪.无恚.无痴 │ ├顺信 │ ├悔.不悔 │ ├悦.喜 │ ├心精进.心除(轻安) │ ├信.欲.不放逸 │ ├念.定.心舍 │ ├怖.疑 │ └使(十种) └(非相应行)┬生.老.死 ├命 ├结(十种) └无想定.得果.灭尽定 二、法入色────────┬身口非戒无教.有漏身口戒无教.有漏身精进.有漏身除 ├正语.正业.正命 └正身精进.正身除 三、无为法────────┬智缘尽.非智缘尽 ├决定 ├法位.缘起 └空处.识处.不用处.非想非非想处
一、本论分別的心所法(受、想、相应行),还是古型的,没有严密的分类。这可与说一切有部的《品类论》(心所法列表,如本书第四章第五节第二项),铜鍱部的《摄义论》说相对比。《摄义论》说如下:
触.受.想.思.心一境性(定).命根.作意
寻.伺.欲.胜解.精进.喜
无惭.无愧.贪.嗔.痴.见.慢.悭.嫉.掉举.惛沈.睡眠.恶作.疑
信.念.惭.愧.不贪.不嗔.舍.身寂静.心寂静.身轻安.心轻安.身柔软.心柔软.身堪任.心堪任.身熟练.心熟练.身正直.心正直
正语.正行.正命
悲.喜.慧
概略的说,本论与说一切有部的《品类论》,非常接近。如本论立见、智、忍;《品类论》说:「诸所有智,诸所有见,诸所有现观」。本论没有说到惭与愧,无惭与无愧,《品类论》也没有说。《品类论》立三善根与三不善根,这是本论〈问分〉的重要论门。除別立无贪、无嗔、无痴外,三不善根摄于十使中。《品类论》说「一切结、缚、随眠、随烦恼、缠」,本论说十结(又十使)。二论关系的密切,是显然可见的。
在这些心所法中,受、想、思、触、作意——五法,遍与一切心心所相应,为上座阿毘达磨论者所公认,本论就如此说。说一切有部,加上欲、胜解、念、定、慧,名十大地法;铜鍱部加心一境性(定)、命根,七法为遍行心所:彼此不再相同了!信、精进、念、定、慧,经中本合成一组。说一切有部以为:信与精进,惟是善性;念、定、慧——通于三性,加入大地法中。铜鍱部以为:定与精进,是通于三性的;信、念、慧,是善心所。本论以为:念、慧、心精进,是通三性的;信,立唯善的顺信,又別立通三性的信;只有定心所,才是唯善的。这都是对于佛说的解说不同,自成系统。欲与胜解,说一切有部说,遍一切心心所。然依本论,与疑不相应。铜鍱部说:欲、胜解与疑不相应;欲也与无因异熟的无记心不相应。唯善心所,本论立:无贪、无嗔、无痴、顺信、心除(轻安)、不放逸、定、心舍——八法;《品类论》仅说到:信、精进、不放逸及三善根。铜鍱部立遍善的善心所十九,将身心的轻安等,都解说为心所法。本论是:身精进、身轻安、正语、正业、正命,属于法处所摄色。
不善心所,本论但立十使(随眠),以为:结是不相应的,使是心相应的。大众、分別说系、犊子系,都说随眠是不相应的,缠是心相应的。本论所说不同(说随眠与心相应,与说一切有部相合,极可注意),也许是传译的讹误(其实是不会的),然说烦恼有相应的、不相应的——二类,实与说一切有部以外的学派相同。圣者所断的烦恼,经说为五下分结,五上分结;这就是本论的十结。烦恼有相应的使,不相应的结,因此,十结说与七随眠(使)相结合。依不相应的十结。起相应的十使,论理,法数应该是同一的。但本论合三界贪为一,加入嫉妒与悭惜,称为「十使」(随眠)。这是本论特有的安立,显然是在说一切有部所传的九结中,加上掉举。铜鍱部所传的十结,合三界贪为欲爱、有爱,也有悭、嫉而不立掉举。今对列如下:
┌────┐┌────┐┌──────┐┌────────┐┌─────┐ │十结(经)││七使(经)││十结(铜鍱部)││九结(说一切有部)││十使(本论)│ └────┘└────┘└──────┘└────────┘└─────┘ 欲爱────欲贪────欲贪─────┬爱─────────爱 色爱───┬有贪────有贪─────┘ 无色爱──┘ 嗔恚────嗔恚────嗔恚──────恚─────────恚 见───┬……………──见───────见─────────见 ├─见 戒取──┴……………──戒取──────取─────────戒取 疑─────疑─────疑───────疑─────────疑 掉举────────────────────────────掉举 慢─────慢─────慢───────慢─────────慢 无明────无明────无明──────无明────────无明 嫉───────嫉─────────嫉 悭───────悭─────────悭
二、本论没有別立「心不相应行」,但行蕴中有「非相应」的一类。从这点来说,本论与《品类论》相近(铜鍱部不立,分摄在色法、心法中)。本论立八法,如十结別立,成十七法。生、老、死,等于三有为相。命是命根。结是心不相应的烦恼。本论又有「无想定、得果、灭尽定」——三法;「得果」,指得果而不失的不相应法;得果的能得灭尽定,所以次第而立。说一切有部,从这得而不失的意义,而普遍的应用,于是《品类论》分立为「得,无想定、灭定、无想事、……依得、事得、处得」。「得」,是能得一切法的得。本论的「果得」,被普遍化;而对于二无心定间的果得,被解说为得无想异熟果,名为无想事。又从结生时的初得,別立依得、事得、处得。《發智论》,「得」也是列于〈定蕴〉中的。「得」,实从定与(四沙门)果获得而引起。本论初列「果得」,大大启發了得的研究,成为阿毘达磨的重要论门。依这点而说,本论虽是分別说系的,实为上座部的古型论典,说一切有部也大受他的影响呢!
三、法入(法处所摄)色,本论立九,主要为三类:一、无教(表)色。其后说一切有部,专以无表色(业)为法处色。二、身精进与身轻安。这与大众部、法藏部同;但说一切有部与铜鍱部,都把他看作心所法。三、正语、正业、正命,说一切有部以为就是无表色;铜鍱部却看作心所法,而另立男根、女根等十四种。
四、无为法,共有九法,与大众部、化地部的九无为,虽内容并不全同,但本论近于分別说者,是毫无疑问的。铜鍱部但立一种无为,为《阿含经》的旧说。其他部派,或多或少的成立无为法;大众与(印度本土的)分別说系,最为重视。本论所说的「缘」,是缘起无为。「法住」,是缘起以外的,一切法的如如不变异性。「决定」,是入正性决定(正性离生)的无为性,所以是「圣法」。「四空处」,指四空处离惑而得的灭。「智缘尽」、「非智缘尽」,就是择灭与非择灭。本论虽是分別说系的,但不立「道支无为」,不立「有为相无为」,与说一切有部相同。而不立虚空无为,与铜鍱部同。其实,《發智论》也还没有虚空无为的论义。
从这一法数看来,可断言:这是上座部而倾向分別说的古典,多少与说一切有部及犊子部的古义相近。化地部等——分別论者,应该是依此本典而發展完成的。
第三项 十缘说
本论的〈摄相应分〉,摄是自性相摄,相应是心心所相应,与铜鍱部的《界论》,说一切有部的《品类论.七事品》,《界身论》相近。〈绪分〉,《四分律》作「作处」;《毘尼母论》作「处所」;也与大众部阿毘昙的「作所生」相合。这是为依处而有所起作的意思。铜鍱部论书与此相当的,是《發趣论》。
四缘,为《阿含经》所说,重于心法的生起,是一切学派所公认的。佛说一切从因缘生,所以专说四缘,虽说可以统摄众缘,到底不免疏略。这样,古代的阿毘达磨论者,取契经的所说,而集成种种的缘。如本论〈遍品〉立十缘,铜鍱部《發趣论》立二十四缘,都是以四缘为初的;大众部也于四缘外,別立先生缘、无有缘等。说一切有部的《發智论》主,四缘以外,別立六因说,有人怀疑他有无根据。审细的研究起来,六因与四缘的总和,实与本论的十缘相近。本论说十缘,也可称为十因,这才说一切有部与上座分別说系的因缘说,开始分流了。本论〈绪分〉的初品——〈遍品〉,立十缘说;一一缘相望而论同异;从他的或是或非中,知道十缘的相摄,是这样的:
例:顺前句─── 四句…………
依缘,等于说一切有部广义的能作因与增上缘,可总摄一切缘。所以,依缘与其他的九缘相望,一定是这样的(顺前句):「凡因(等九)缘必依缘,有依缘非因缘」。依缘下摄四大缘,与一般的四缘说相近。四缘的含义不一,所以,因缘望无间等三缘,都有四句(是此非彼,是彼非此,亦此亦彼,非此非彼)。境界(所缘)望无间缘,增上缘,也都有四句。而前为后缘的无间缘,与同时为缘的增上缘,是互不相摄的俱非句。因缘,可摄业等五缘,因缘广而五缘狭,所以也一定是:「凡业(等五)缘必因缘,有因缘非业(等)缘」。五缘与无间、境界、增上——三缘,或相摄,或不相摄。如无间缘是前为后缘的,所以与前为后缘的报缘,通于前为后缘的业缘,也因广狭不一而有四句。如望同时为缘的起缘与异缘,就不相摄了。无间缘是前后同类的,相续缘是前劣后胜的,所以虽都是前为后缘而互不相摄。境界缘广,所以对五缘都有四句。增上缘是同时的,与前为后缘的报缘及相续缘,互不相摄。与同时为缘的异缘、起缘,通于同时为缘的业缘,都有四句。五缘彼此间相望,也或摄或不摄。如起与业,异与起,异与业,可有四句。业缘又通于前为后缘,所以又可与报缘及相续缘,互论四句。报缘,但与前为后缘的业缘论四句;与同时为缘的起缘,异缘,前劣为后胜缘的相续缘,都不相摄。相续缘,也但与业缘论四句,与其他三缘,都不相摄。依这样的分別,可见相续缘是同类因,报缘是异熟因,异缘是俱有(相应)因。起缘与俱有因相近,但是主因。如依四大起造色,依善不善根而起同时的善不善心所。起缘的从十结与三不善根而起不善心所,实为遍行因的另一解说。本论有(起)业(的)缘,而不特明起烦恼的遍行因,这是与六因说大不同的地方。这样,十缘不就是分別为四缘与六因吗?
铜鍱部所立的二十四缘,与本论的〈绪分〉,也是极有关系的。二十四缘,是:
因缘.所缘缘.增上缘.无间缘.等无间缘.俱生缘.相互缘.所依缘.依止缘.前生缘.后生缘.修习缘.业缘.异熟缘.食缘.根缘.静虑缘.道缘.相应缘.不相应缘.有缘.无有缘.去缘.不去缘
有情中心的因缘论,与十二缘起是不能分离的(《發趣论》的静虑缘、道缘等,更注意到修证因缘)。铜鍱部的《發趣论》如此,说一切有部的《识身论》,也是从无我与三世有的立场,从有情的心识相续,而论说四缘的。本论的〈缘(起)品〉,说到「行缘识」作八缘:无间缘、因缘、境界缘、依缘、报缘、起缘、异缘、增上缘。从二十四缘来看十缘:依、因、无间、境界(所缘)、增上、业、报(异熟)——七缘的名称,都明白可见。约义说:起缘是俱生缘,异缘是相互缘,相续缘是修习缘。本论的〈遍品〉明十缘,次〈因品〉明三十三因。初列十因,就是〈遍品〉的十缘。次列名因、色因。再次为无明因、行因……众苦(纯大苦聚)因,共十八因。末列:食因、漏因、复生因。品末的四句分別,论到:因与有因,因与和合因,前因与共因,前因与后因,后因与共因(梵本有三十二四句,今本译略)。这可以说:因是因缘,有因是有缘,和合是相互缘,前因是前生缘,后因是后生缘,共因是俱生缘。食因是食缘,复有因应是再生缘。这众多的名目,岂不都与二十四缘的名目相合。所以,从本论而观察铜鍱部与说一切有部的因缘说,可见因缘说的發展程序,是由简而繁,又由繁杂到精简。其历程如下:
A「四缘」:各部派公认,见于经说;说一切有部的持经者,仍但明因缘。
B十缘(十因):依四缘为本,更为增集而成。
C二十四缘:本论的〈因品〉,在十缘之外,又集成种种缘。总取而更为增集,成二十四缘。
D六因四缘:以种种因缘为繁杂,精简而立四缘与六因(其后大乘,更立四缘与十因)。六因与四缘,虽说近于十缘,但有十缘所没有的内容。「相应因」的名目,见于二十四缘。
对于因缘,各派不同,或取四缘说,或取十缘说,或取(种种缘)二十四缘说,或取六因四缘说。各以自宗所取的为定论,然后广张义网,为不同的详密分別。到这时,几乎难于了解佛法的共同了。
第四项 古型的阿毘达磨论
本论为古型的阿毘达磨,然已發展为(印度本土的)分別说者。如立九无为,最足以表示其立场。以十使为相应的,与说一切有部相同,而立结与使,为不相应与相应二类,为「随眠异缠」说所本。「心性本净」,已偶见于〈绪分〉的〈心品〉;这是分別论者所特別重视的。本论的论义,代表了分別说与说一切有(犊子系在内)——二大系,日渐分化的时代。举例来说:三世,经中是直叙而不加简別的;依此论究,才分化为三世有与现在有——二大系。本论〈智品〉,说到「无境界智」,有二说:一、「无无境界智」,同于说一切有部。二、「思惟过去未来法智生,是名无境界智」,同于过未无体的分別说部。又如「法住智」,〈智品〉也有二说:一、「若智圣,有为境界,是名法住智」,同于说一切有部。二、「除缘如尔(缘起无为),若余法如尔,非不如尔,非异非异物,常法,实法,法住,法定,非缘(起),是名法住智」,就合于本论的「法住无为」说。本论是过未无体说的,以法住为无为的,但保存了过未有体,法住智缘有为的异义。这可以解说为:当时的佛教界,已有这不同的解说,而没有發展到尖锐对立的情形,所以看作不重要的异义,无简別的保存下来。又《大毘婆沙论》的分別论者,与本论的论义相对比,是并不全同于分別论者的。同时分別论者的,有:
本论所说,与分別论者相反,而同于说一切有部的,有:
再进一步说,与(大众、)分別说系——化地、法藏等不同,与说一切有部(及犊子系)反而相同的,有:
从上所列的宗义,或同或异,可以论断为:本论是分別说与说一切有分离不久阶段的论书。属于分別说,而与说一切有,还相近而能相容(如上所举的双存二说)。依据本论,更为独到的發展,达到与说一切有部(说一切有部,也是更为独到的發展)的非常对立,是化地、法藏、饮光部,这才形成《大毘婆沙论》所说的分別论者。在说一切有部的毘婆沙师看来,这是从上座部分出,而立义与自宗严重的差异,不免存有厌恶鄙薄的心情。对于分別论者,没有如「西方尊者」、「譬喻尊者」那样的存有敬意了。
第三节 被称为分別论者的犊子部
第一项 犊子系与说一切有部
犊子部立三种涅槃:有学,无学,非学非无学。毘婆沙师评破他,称之为「分別论者」。「分別」,本为阿毘达磨的标帜,上座系的独到学风。由于现在有派,自称「分別说者」,因而三世有派,渐形成「说一切有」,以为对立。分別说者虽是上座部中的现在有派,但是说一切有部的对立者,所以毘婆沙师,也泛指说一切有部以外的上座別系为分別论者。这样,犊子部也被称为分別论者了。或可以这样说:犊子部所宗奉的根本阿毘达磨,虽诵本不同,而与分別论者(印度本土的,如法藏部等)一样,都是《舍利弗阿毘达磨》。
犊子部与说一切有部,都是从上座部中,三世有派再分化而独立的。犊子部与说一切有部,有非常密切的关系。据《部执异论》,说一切有与犊子部,先后分出,在佛灭三百年中。据《善逝教明法生宝藏史》:佛灭一百三十七年,佛教界有五事诤论,一直延续了六十三年。直到上座犊子(Vātsīputra)比丘出来方息诤。这意味著犊子部的成立,也是佛灭三百年初。当阿育王(Aśoka)时代,分別说系已独立。那时,西方摩偷罗(Mathurā)中心的佛教,主要为分別说系脱出后的上座部——三世有派,为说一切有与犊子的母部。其后,或西北移往罽宾(Kaśmīra),或發展于恒河(Gaṅgā)上流,这才逐渐的,分化为说一切有与犊子——二部。犊子部与说一切有部,思想是非常接近的。出于同一母部(「先上座部」),而又孕育于同一学风中,所以相同的极多。犊子部的独立,比之《發智论》的集成(阿毘达磨论系的说一切有,传说因此而成立),多少迟一些。
《大毘婆沙论》卷二(大正二七.八中)这样说:
「谓彼(犊子部)与此(说一切有部),所立义宗,虽多分同而有少异。谓彼部执:世第一法,唯以信等五根为性。诸异生性,一向染汙,谓欲界系见苦所断十种随眠为自性故;随眠体是不相应行。涅槃有三种,谓学、无学、非学非无学。立阿素洛为第六趣。补特伽罗体是实有。彼如是等,若六若七,与此不同,余多相似」。
《大毘婆沙论》集成的时代,犊子部与说一切有部的宗义,差別还是不太多的,这可以想见其关系的亲密。传为迦旃延尼子(kātyāyanīputra)创说的「九十八随眠」,犊子部是采用了。《發智论》立「异生性」,或者评论为杂有外道的思想,犊子部也立异生性。犊子部与说一切有部的《發智论》有关,更可从二部初期的异义来说明。
一、由于《發智论》的新义,引起二部的对立。如世第一法以五根为性,犊子部本同于旧阿毘达磨论师。《發智论》修正为「心心所法为性」,这才彼此差別了。又犊子部立:「若断欲界修所断结,名为离欲,非见所断」。这本是阿毘达磨的旧说,《品类论》也还是这样说。《發智论》的〈结蕴.不善纳息〉,立二门:1.见修五断分別,2.见修二断分別。在五断分別门,就是一般说的,八十八随眠见所断,十随眠修所断。二断分別门,以为:除非想非非想处以外的八十八随眠,也是异生修所断的。这是说:如异生离欲染(及色、三无色)时,不但断修惑,也断欲界的见惑。《大毘婆沙论》评为:「此文(二断分別门)是了义,彼(《品类论》)文是不了义」。显然的,《發智论》创立新义,而旧义——八十八见所断,也还被保存。犊子部不同于说一切有部,实只是不同于新义而已。二、《發智论》的新义,犊子部相近而多少不同。如《發智论》立异生性,是「三界不染汙心不相应行」;而犊子部说:「异生性是欲界系,是染汙性,是见所断,是(不)相应行蕴摄」。《發智论》立五部随眠,说业也通五部;犊子部更说:「所得异熟亦通五部」。这就与《發智论》差別了。三、《發智论》撰集时,西方上座系,本有不同的异说,所以《發智论》主,特別以问答来论定。这其中,就有犊子部所取的。如世第一法通色无色界系,一眼见色,涅槃通于学无学非学非无学,音声是异熟果。《發智论》主一一确定了正义,那异义也自然形成异部了。
犊子部与说一切有部的根本异义,是实有不可说的补特伽罗。在《發智论》主的心目中,补特伽罗无实,在佛法内部,是毫无问题的,并没有如五事恶见那样的痛加破斥(到《识身论》,才论破补特伽罗)。大概犊子部那时还没有別立宗风,所以《發智论》没有论到。另一主要的差別,是有关修行的次第。今依《异部宗轮论》,对立二部的异义如下:
┌─────┐ ┌───┐ │说一切有部│ │犊子部│ └─────┘ └───┘ ┌煖 忍───┐ │顶 名 │ 四加行位┤ ├四善根位 │忍 相 │ └世第一法 世第一法┘ ┌苦法忍 苦法智─┐ │苦法智 苦观智 │ │苦类忍──┬苦类智 │ 十六现观┤苦类智──┘ ├十二现观 │集四 集三智 │ │灭四 灭三智 │ └道四 道三智─┘
十六现观,《發智论》已经成立,这是依经说渐见四谛而安立的。犊子部立十二现观(其后经部立上下八现观),只是开合不同,而根本的原则是一样的。关于四加行位(四顺决择分善根),《發智论》仅论到世第一法、顶、煖——三事,还没有明确的组立。煖、顶、忍、世第一法的完整建立,应出于妙音(Ghoṣa)等。犊子部立忍、名、相、世第一法,虽不全同于说一切有部,但也立四位。这可以论断为:犊子部与说一切有部,孕育于同一学风,而能独抒机运的一派。等到确立不可说我,成立自宗的修行次第,这才明显的与《發智论》系分化,完成独立的宗派形态。
第二项 三法度论与僧伽斯那
《三法度论》,分三卷,僧伽提婆(Saṃghadeva)于东晋太元十六年(西元三九一)译出。译出而又重为改定,所以有再译的传说。这部论,就是苻秦鸠摩罗佛提(Kumārabuddhi)等,于西元三八二年译出的《四阿鋡暮抄解》的异译。《四阿鋡暮抄解》,分二卷,题「阿罗汉婆素跋陀撰」。文内或作「婆苏跋陀」、「婆素跋度」,以为这是婆素跋陀作的。如〈四阿鋡暮抄序〉(道安所作)(大正二五.一上)说:
「有阿罗汉,名婆素跋陀,钞其膏腴以为一部」。
但慧远的〈三法度序〉(大正五五.七三上),却这样说:
「应真大人,厥号山贤。……撰此三法,因而名云。……后有大乘居士,字僧伽先……仍前人章句,为之训传」。
婆素跋陀,就是慧远〈序〉的山贤。据慧远序,这部论有本有释。本论是婆素跋陀所作,而释论是僧伽先造的。婆素跋陀,慧远译为山贤,但《四阿鋡暮抄解》附注说:「秦言今贤,人名也,得无著道」。近见《精刻大藏经目录》,作「世贤造」。虽不知有没有依据,然从梵语 Vasubhadra 来说,确是世贤的意思。那么,「山」与「今」,都是「世」字的讹写了。
本论分为三品:〈德品〉,〈恶品〉,〈依品〉。每品又分三度:〈德品〉是三福业、三善根、三离恶;〈恶品〉是恶行(业)、爱、无明;〈依品〉是阴、界、入。共为三法九真度,所以名为《三法度论》。每一度又以三分来说,体裁非常特殊。一切都用三分法来说明,自不免有削足适履的地方。因为法义的内容,不一定能合于三数,所以德品的三真度,也不能尽依这个次第。然一贯的三分法,确乎便于记诵。在全论中,〈德品〉的「无恶」——离恶度,内容极长,占了全论的三分之一,今列举科目如下:
忍辱 多闻 ┌真知识 ┌善损(头陀行) 圣分─┤真御意 ┌正具─┤伏根 └真由(得)─┤ └近行禅…………………………………(初度) │ ┌戒阴 ┌进(信勤不舍) │ │止阴─┤念(四念处、内外俱) │方便─┤ └定(空无愿无相) │ │ ┌见地(法智观智比智) │ └智阴─┤修地(相行种) │ ┌佛 └无学地(达通辩)…………(二度) └果──┤辟支佛 │ ┌离欲(信解脱见到身证) └声闻─┤未离欲(第八须陀洹薄地) └阿罗汉(钝利中)…………(三度)
僧伽提婆,是说一切有部「阿毘昙」——《八犍度论》的译者。对于《三法度论》,是时常赞扬的,所以一般都以为是说一切有部的论书。然从论义去研究,發见一些不合于说一切有部,反而合于犊子部的,如《论》卷上(大正二五.一八中、一九中)说:
「近行禅者,忍、名、想。……行者在生死旷野,婬怒痴烦劳,得真知识故正思惟。观阴界入无常苦空无我时,若欲乐,是谓忍。正思惟,意不动,是谓名。如梦中见亲,如镜中像,如是苦观(名)想。是世间第一法,由世尊想」。
「法智、观智、未知(比)智,此是见地智。于中法智者,是现智义。……正思惟观欲界苦时,断见苦所断烦恼,然后生第二(观)智。如欲界苦无常,色无色界亦如是,从此『比智』断色无色界烦恼。是谓见苦三智。……此十二智,见地广当知」!
《三法度论》的近分(顺决择),是忍、名、想、世第一法;见(道)地,是观三界,共十二智。这与说一切有部不合;据《异部宗轮论》(大正四九.一六下),犊子部这样说:
「犊子部……即忍、名、相、世第一法,名能趣入正性离生。若已得入正性离生,十二心顷,说名行向;第十三心,说名住果」。
本论所说的加行位与现观次第,合于犊子部义,这当然是犊子部的论书了。犊子系特立的「不可说我」,也存在于《三法度论》卷中(大正二五.二四上——中),如说:
「有为、无为、不可说:不知,是谓三种无智」。
「受施设,过去施设,灭施设:若不知者,是谓不可说不知。受施设者,众生已受阴界入,计(众生与阴界入是)一及余(异)。过去施设者,因过去阴界入说,如所说:我于过去名瞿旬陀。灭施设者,若灭是因受说,如所说:世尊般涅槃」。
犊子部立五法藏,就是这三世有为、无为、不可说——三类。不可说,就是「不可说我」。而不可说我,又约三义而立安:受施设,是依阴界入而施设的不可说我,或者依此而执身一命一、身异命异等。过去施设,依过去的阴界入而施设的,如佛说:过去我是瞿旬陀等。灭施设,约阴界入灭息涅槃而施设的。依论说:这样的施设我,是不可说是有、是无;不可说是常、是断的,所以立不可说我,能对治众生的妄执:
依受阴界入施设我…………………………………………………治无见
依过去阴界入施设我………………………治断见
依不受阴界入(涅槃)施设我……………治常见………………治有见
犊子部不可说我的本义,明白可见。我曾辩《异部宗轮论述记》的误解:「补特伽罗非即蕴离蕴」,是不可说我;「依蕴处界假施设名」,是假我;而主张「假设施名」,就是不可说我,也可从本论而得到证明。真谛(Paramârtha)的《部执异论》,对于犊子部宗义,略有补充,但对不可说我的意义,与《三法度论》,完全一致。如《部执异论》(大正四九.二一下)说:
「非即五阴是人,非异五阴是人,摄阴界入故立人等假名。有三种假:一、摄一切假;二、摄一分假;三、摄灭度假」。
假与假名,就是施设,为梵语波罗聂提(prajñapti)的义译。所说的三种假:摄一切假,就是受施设。摄一分假,就是过去(三世中的一世)施设。摄灭度假,就是灭施设。这样,从修行位次说,不可说我说,这是犊子部的本论,可说毫无疑问的了。
此外,《论》说十八天,与外国师相合。建立阴界入,也与说一切有部不同。如色法没有说到「法处所摄色」;触有八种,都与旧阿毘达磨论(《法蕴论》)同。说十寒地狱,与《立世阿毘昙论》相同。但本论说三界、五趣,没有说六趣。其实,与犊子部有关系的《正法念处经》,《立世阿毘昙论》,对阿修罗趣的別立,也是不大分明的。犊子部的本义,与说一切有部阿毘达磨论的差別,本来是少少的,难怪这部论为说一切有的学者所重视了。这部论代表犊子部的根本论义,所以我有一假设:作者婆素跋陀(度),为犊子(阿罗汉)(Vātsīputra)的对音,展转传流西域,音变而被解说为「世贤」。
《三法度论》的注释者,是僧伽斯那(Saṃghasena),译义为众军,就是慧远〈序〉所说的僧伽先。〈三法度经记〉说:「比丘释僧伽先,志愿大乘」;慧远〈三法度序〉却说:「有大乘居士,字僧伽先」。这位与大乘有关的僧伽斯那,传说有比丘与居士的异说。然从名字来推断,应是比丘。《出三藏记集.求那毘地传》,也说「大乘法师僧伽斯」。所以,居士或是「开士」的笔讹。
在中国佛教中,僧伽斯那不是太生疏的人。一、他是禅师,与世友(Vasumitra)、脇(Pārśva)、马鸣(Aśvaghoṣa)等并列,如《出三藏记集》卷九〈关中出禅经序〉(大正五五.六五中)说:
「其中五门,是婆须蜜、僧伽罗叉、沤波崛、僧伽斯那、勒比丘、马鸣、罗陀禅要之中,钞集之所出也」。
二、他是论师,为婆素跋陀的《三法度论》造释论,是随顺犊子部义的。三、他是譬喻师——因此而被称大乘法师。梁僧祐《出三藏记集》卷一四〈求那毘地传〉(大正五五.一〇六下)说:
「大乘法师僧伽斯……于天竺国,抄集修多罗藏十二部经要切譬喻,撰为一部,凡有百事,以教授新学。(求那)毘地悉皆通诵,兼明义旨。以永明十年(西元四九二)秋,译出为齐文,凡十卷,即百句譬喻经也」。
早在东晋太元十六年(西元三九一),译出僧伽斯那的《三法度论》,当时所作〈三法度经记〉(大正五五.七三中)就说:
「比丘释僧伽先,志愿大乘,学三藏摩诃鞞耶伽兰,兼通一切书记」。
摩诃鞞耶伽兰(Mahāvyākaraṇa),就是大授记,或大记別,为十二部经的一部。〈求那毘地(Guṇavṛddhi)传〉所说,「十二部经要切譬喻」,也就是这个。在北传佛教中,授记、譬喻、因缘等,都是可通用的。说他「兼通一切书记」,分明是一位大文学家。但求那毘地所译的,十卷本的《百句譬喻经》,有否保存到现在呢?现存于大藏经的,题为求那毘地所译,僧伽斯那所造的,有《百喻经》四卷,或作二卷。《百喻经》的内容,确为百事,但与十卷本不合。《百喻经》末署(大正四.五五七下):
「尊者僧伽斯那,造作痴华鬘竟」。
「痴华鬘」是这部书的原名。「鬘」,为佛典的文学作品。这部《百喻经》,确为通俗教化的成功作品,如《论》末(大正四.五五七下)说:
「此论我所造,和合喜笑语,多损正实说,观义应不应。如似苦毒药,和合于石蜜。药为破坏病,此论亦如是。正法中喜笑,譬如彼狂药」。
僧伽斯那以轻松谐笑的笔调,写出佛法,而不取严肃的说教,以使正法的易于深入人心。「痴鬘」,正能表示这个意义。然《俱舍论(光)记》卷二(大正四一.三五下)说:
「鸠摩逻多,此云豪童,是经部祖师。于经部中,造喻鬘论,痴鬘论,显了论等」。
《痴鬘论》的作风,与譬喻师鸠摩逻多(Kumāralāta)相近,所以后代传为鸠摩逻多所造。然依《百喻经》末署,显然为僧伽斯那的作品。《百喻经》是僧伽斯那所造的,也恰好为一百事,但四卷(或二卷)而不是十卷;是纯文学作品,杂采世俗的故事与寓言,而不是「大授记」,不是「抄修多罗切要譬喻」。所以,如以《百喻经》为《出三藏记集》所说的《百句譬喻经》(慧皎《高僧传》,作《百句喻经》),大有问题!考查经录,隋费长房的《历代三宝纪》,也说求那毘地译《百句譬喻经》十卷。此外,別出《百喻经》一卷,为支谦所译。此后,隋《众经总录》、《众经目录》等,都以《撰集百缘经》十卷为支谦译;而求那毘地所译的,只是《百喻经》(四卷或二卷)了。从此,以误传误的错到现在。我相信,求那毘地所译《百句譬喻经》或《百句喻经》,正是误传为支谦译的《撰集百缘经》(或作《百缘经》)。该经第一品(十事),名〈菩萨授记品〉;第三品(十事)名〈授记辟支佛品〉。与僧伽斯那的「学三藏摩诃鞞耶伽兰」(大授记)相合;而分为十卷,共一百事,也与《百句譬喻经》相合。论文笔,也决非支谦所译。至于现存的《百喻经》(四卷或二卷),可能就是《历代三宝纪》所说的,支谦译一卷本的《百喻经》。《历代三宝纪》,对于不明译者的经书,每任意的配属知名的古人;论文笔,这也不会是支谦译的。这应该是失译。以末题「僧伽斯那」,不作「僧伽先」,「僧伽斯」来说,与僧叡的〈禅经序〉相合。
此外,还有僧伽斯那撰的《菩萨本缘(集)经》,三卷或作四卷,从《历代三宝纪》以来,一致说是支谦译的。经说菩萨布施五缘,持戒四缘,似乎是全书的一部分。从译笔而论,也与支谦不同。每缘以「我昔曾闻」發端,与鸠摩罗什(Kumārajīva)所译的《大庄严经论》一样。文字清顺流利,与《百喻经》相近。这二部,或是鸠摩罗什时代的译品。
《痴华鬘》(《百喻经》),《百句譬喻经》(《撰集百缘经》),《菩萨本缘经》,都是僧伽斯那的撰集。他有禅集,有赞美佛陀行果,通俗的譬喻文学,实与僧伽罗叉(Saṃgharakṣa)、马鸣、鸠摩逻多等一样。不过在论义方面,他在说一切有系中,是倾向于犊子部的。他的禅集与撰述,从苻秦建元十八年(西元三八二)初译,一直到齐永明十年(西元四九二),不断传入中国。在禅师的次第上,僧叡把他序列于脇比丘以上。《三法度论》,为犊子部的初期论典;僧伽斯那的时代,约与马鸣等相近,是不会太迟的。梁《高僧传》说:求那毘地「师事天竺法师僧伽斯」,是不可能的事。僧祐的〈求那毘地传〉,只说「悉皆通诵,兼明义旨」,并无直接师承的意味。
第三项 三弥底(部)论
《三弥底部论》,三卷,题为「失译人名,今附秦录」。三弥底部(Saṃmatīya),就是正量部,为从犊子部分出的大派。从《大唐西域记》看来,这是非常隆盛的学派。这部论既名《正量部论》,那当然是正量部的论书了。从论义去了解,的确是正量部的。论的主要意义,是随业力而流转生死,与修行而得解脱。先论究有我与无我:1.举实无我派,2.不可说有我无我派,3.实有我派。实有我的,又有是五阴,异五阴,是常,是无常各派。这都是成立自宗,各引经文来证成。本论对各派,一一解说,批评,成立自宗的「有人」(补特伽罗),如《论》卷中(大正三二.四六六中——下)说:
「佛说有三种人」。
这三类,与《三法度论》及《部执异论》所说,三种施设我(如本节上项所说),大体相同。但正量部的思想,比起犊子部所说,显然的更为严密完善。「依说人」,是依五阴和合而安立的我,与五阴不可说一,不可说异。这与《三法度论》的受施设相同。「度说人」的度,是移转的意思。犊子部本义,约过去一分(阴界入)施设,重在过去。而正量部重在依诸行的移转,从前生到今生,今生到来生。依诸行移转,而说有三世的我。「依说人」重于和合,「度说人」重在相续。「灭说人」与《三法度论》的灭施设相同,约「无复有五阴处」说。有我无我论究了以后,办有中阴与无中阴。末后,总论凡圣为十三人。
论名《三弥底部论》,以部派名为论名,这是不曾见过的。其实,这是译者所立,并非论的本名。在《论》的末后(大正三二.四七三上)说:
「依说论竟」。
梵文原本,经论的名字,都是安在末后的。如《百喻经》末后,题为《痴华鬘论》。所以,这部论原名《依说论》。「依说」是什么意思呢?在成立「三种人」时,附注(大正三二.四六六中)说:
「说者,亦名安,亦名制,亦名假名」。
三种人——依说,度说,灭说的说,可译为安立,假名,可见就是施设(prajñapti)了。「依」,应为 upādāna,正译为取。古人每译为受,如称五取蕴为五受阴。《三法度论》的「受施设」,就是「依说」。依,梵语为 upādhi(亿波提);音与义,都与取相近。所以,「依说」就是「受施设」,为梵语 upādāna-prajñapti 的义译。这部论重在成立不可说的补特伽罗;虽分三类,而主要为依「执受诸蕴立补特伽罗」;也就因此,论名《取施设论》(《依说论》)了。
《三弥底部论》的译文,近于直译,文字还算通利。失译人名而附于秦录,是《开元释教录》推定的。在我看来,这很可能是魏瞿昙般若流支(Prajñāruci)的译品。理由为:一、《三弥底部论》初说:「归命一切智」,这是归敬辞。在经论前,先举归敬,本为印度常见的体例。但传译来中国,并不多见。略寻经论,惟瞿昙般若流支的译品,有此体例。如《正法念处经》初说:「归命一切诸佛菩萨」;《顺中论》初说:「归命一切智」;《圣善住意天子所问经》初说:「归命一切诸佛菩萨,归命世尊大智慧海」;与瞿昙般若流支同时,译品混杂不清的菩提流支(Bodhiruci),传译有《胜思惟梵天所问经》初说:「归命释迦牟尼佛」。二、译者与所译的论书,没有一定的关系,但译者总欢喜译出自宗,或自己所赞赏的。瞿昙般若流支所译的《正法念处经》,一向有「正量部诵」的传说。別有《犊子道人问论》一卷,但已阙本。瞿昙般若流支,与犊子、正量部,显然有密切关系。依此二点,推论《三弥底论》为瞿昙般若流支所译,大概是不会错吧?
校注
《大毘婆沙论》卷一一三(大正二七.五八七上)。 《顺正理论》卷五一(大正二九.六三〇下)。 《俱舍论》卷二〇(大正二九.一〇四中)。 《大智度论》卷二(大正二五.七〇上)。 《大毘婆沙论》卷一一八(大正二七.六一二下)。 《大毘婆沙论》卷一五一(大正二七.七七二下)。 《大毘婆沙论》卷一五二(大正二七.七七四上)。 《大毘婆沙论》卷七六(大正二七.三九三上)。 《大毘婆沙论》卷一七三(大正二七.八七一下)。 《顺正理论》卷四五(大正二九.五九八下)等。 《大乘成业论》(大正三一.七八五上)。 《摄大乘论释》卷二(大正三一.一六〇下)。 《摄大乘论(无性)释》卷二(大正三一.三八六中)。 《成唯识论》卷三(大正三一.一五上)。 《大毘婆沙论》卷一九(大正二七.九六中)等。 《顺正理论》卷五一(大正二九.六三〇下)。 见《(ターラナータ)印度佛教史》(三七六——三七七)。 《大唐西域记》「乌仗那国」(大正五一.八八二中)。 《大毘婆沙论》卷一(大正二七.七下)。《异部宗轮论》(大正四九.一六下——一七上);下均例此。 《大毘婆沙论》卷二三(大正二七.一一六下)。 《大毘婆沙论》卷六〇(大正二七.三一二中)。 《大毘婆沙论》卷六〇(大正二七.三一〇下);又卷一八五(大正二七.九二九中)。 《大毘婆沙论》卷六〇(大正二七.三一三上)。 《大毘婆沙论》卷六九(大正二七.三五六下)等。 《大毘婆沙论》卷一〇三(大正二七.五三三上)。 《大毘婆沙论》卷二七,分別论者说「心本性清净」,评为「汝宗不说有未来心」(大正二七.一四〇中——下)。与此相当的,《顺正理论》卷七二,就说分別论者「不许实有去来」(大正二九.七三三上)。 《大毘婆沙论》卷五(大正二七.二〇中)。 《毘婆沙论》卷二(大正二八.一四上)。 《大毘婆沙论》卷一(大正二七.四中)。 《鞞婆沙论》卷一(大正二八.四一八上)。 《部执异论》(大正四九.二二中)。 《杂阿毘昙心论》卷一一(大正二八.九六二上)。 《大毘婆沙论》卷三八(大正二七.一九八上)。 《大毘婆沙论》卷三〇(大正二七.一五四中)。 《大毘婆沙论》卷一四四(大正二七.七四一中)等。 《大毘婆沙论》卷二七(大正二七.一四〇中)。 《大毘婆沙论》卷七九(大正二七.四一〇中)。 《大毘婆沙论》卷八三(大正二七.四三一中)。 《大毘婆沙论》卷九三(大正二七.四七九下)。 《大毘婆沙论》卷一三四(大正二七.六九三中——下)等。 《大毘婆沙论》卷一七三(大正二七.八七一下)。 吕澂〈阿毘达磨泛论〉「附注」(《内学》第二辑一六一——一六二)。 《大毘婆沙论》卷一七三(大正二七.八七一下)。 《大毘婆沙论》卷七九(大正二七.四一〇中)。 《异部宗轮论》(大正四九.一七上)。 《大毘婆沙论》卷二七(大正二七.一四〇下)。 《大毘婆沙论》卷六〇(大正二七.三一二中)。 《大毘婆沙论》卷六九(大正二七.三五八上)。 《大毘婆沙论》卷七六(大正二七.三九三上)等。 《大毘婆沙论》卷五九(大正二七.三〇六中)。 《大毘婆沙论》卷二七(大正二七.一四〇中——下)。 《大毘婆沙论》卷六九(大正二七.三五八上)。 《大毘婆沙论》卷七六(大正二七.三九三上)。 《大毘婆沙论》卷八三(大正二七.四三一中)。 《大毘婆沙论》卷一五二(大正二七.七七四上)。 《大毘婆沙论》卷八三(大正二七.四三一下)。 《成唯识论述记》卷四(大正四三.三六五上)。 《大乘成业论》(大正三一.七八五上)等。 《大毘婆沙论》卷一五二(大正二七.七七四上)。 《摄大乘论(无性)释》卷二(大正三一.三八六上)。 《大毘婆沙论》卷九(大正二七.四二下)。 《异部宗轮论》(大正四九.一六上)等。 《增支部.一集》(南传一七.一四——一五)。 《大毘婆沙论》卷二七(大正二七.一四〇中——下)。 《大毘婆沙论》卷二二(大正二七.一一〇上)。 《大毘婆沙论》卷一五一(大正二七.七七〇下)。 《大毘婆沙论》卷三〇(大正二七.一五四中)。 《异部宗轮论》(大正四九.一五下——一七上)。 《大毘婆沙论》卷二三(大正二七.一一六下)。 《大毘婆沙论》卷三一(大正二七.一六一上)。 《大毘婆沙论》卷三八(大正二七.一九八上)。 《大毘婆沙论》卷六〇(大正二七.三一二下);又卷六五(大正二七.三三六下)。 《大毘婆沙论》卷七六(大正二七.三九三上);又卷一三五(大正二七.七〇〇上)。 《大毘婆沙论》卷九三(大正二七.四七九下)。 《大智度论》卷二(大正二五.七〇上)。 《舍利弗阿毘昙论》卷一(大正二八.五二六下、五三〇下、五三三中)。 《舍利弗阿毘昙论》卷一二(大正二八.六〇六上)。 《舍利弗阿毘昙论》卷九(大正二八.五九〇中)。 《舍利弗阿毘昙论》卷二三(大正二八.六七二中——下)。 《舍利弗阿毘昙论》卷二七(大正二八.六九六上、六九八下);又卷三〇(大正二八.七一五下)。 《舍利弗阿毘昙论》卷一(大正二八.五三〇下、五三三下)。 《舍利弗阿毘昙论》卷二八(大正二八.七〇一下)。 《舍利弗阿毘昙论》卷一(大正二八.五二六下)。 《阿毘达磨摄义论.摄心所分別》(南传六五.一〇——一一)。 《成唯识论述记》卷二(大正四三.二七五上)。 《法集论.色品》(南传四五.一八七)。 《般若灯论》卷一(大正三〇.五五上)。 《舍利弗阿毘昙论》卷二五(大正二八.六七九中——六八七上)。 《舍利弗阿毘昙论》卷九(大正二八.五九三下)。 《舍利弗阿毘昙论》卷九(大正二八.五九一下)。 《舍利弗阿毘昙论》卷五(大正二八.五六一中)。 《舍利弗阿毘昙论》卷一(大正二八.五二九下)。 《舍利弗阿毘昙论》卷二七(大正二八.六九七中)。 《舍利弗阿毘昙论》卷四(大正二八.五五七上)。 《舍利弗阿毘昙论》卷八(大正二八.五八九中)。 《舍利弗阿毘昙论》卷一(大正二八.五二八下)。 《舍利弗阿毘昙论》卷一二(大正二八.六〇八上)。 《舍利弗阿毘昙论》卷一(大正二八.五三一下)。 《舍利弗阿毘昙论》卷四(大正二八.五五二下——五五四中)。 《舍利弗阿毘昙论》卷一(大正二八.五二九下)。 《舍利弗阿毘昙论》卷一九(大正二八.六五一中)。 《舍利弗阿毘昙论》卷二一(大正二八.六六一上)。 《舍利弗阿毘昙论》卷四(大正二八.五五七上)。 《舍利弗阿毘昙论》卷一(大正二八.五二六下)。 《舍利弗阿毘昙论》卷二(大正二八.五三五下)。 《舍利弗阿毘昙论》卷二三(大正二八.六七一下)。 《舍利弗阿毘昙论》卷四(大正二八.五五四上——中)。 《舍利弗阿毘昙论》卷二四(大正二八.六七六中)。 《舍利弗阿毘昙论》卷一(大正二八.五二七中)。 《舍利弗阿毘昙论》卷一(大正二八.五二八下)。 《大毘婆沙论》卷三三(大正二七.一六九上)。 《部执异论》(大正四九.二〇上)。《十八部论》,同。奘译《异部宗轮论》,说一切有部,于佛灭「三百年初」分出(大正四九.一五中)。 《善逝教明法生宝藏史》(抄),见寺本婉雅译《(ターラナータ)印度佛教史》「附录」(三九九——四〇〇)。 《大智度论》卷七(大正二五.一一〇中)。 《成实论》卷七(大正三二.二八九下)说:「有诸论师习外典故,造阿毘昙,说別有凡夫法(异生性)等」。 《大毘婆沙论》卷二(大正二七.八中)。 《大毘婆沙论》卷二(大正二七.七下)。 《异部宗轮论》(大正四九.一六下)。 《發智论》卷三(大正二六.九三〇上——下)。 《大毘婆沙论》卷五一(大正二七.二六六下)。 《發智论》卷二(大正二六.九二九上)。 《大毘婆沙论》卷四五(大正二七.二三一中)。原文作「是相应行蕴摄」。依同《论》卷二(大正二七.八中)所说:「诸异生性,一向染汙,谓欲界系见苦所断十种随眠为自性故;随眠体是不相应行」。知道应改为「不相应行蕴摄」。 《大毘婆沙论》卷一二一(大正二七.六二九上)。 《大毘婆沙论》卷三(大正二七.一四上)。 《大毘婆沙论》卷一三(大正二七.六一下)。 《大毘婆沙论》卷三三(大正二七.一六九上)。 《大毘婆沙论》卷一一八(大正二七.六一二下)。 《异部宗轮论》(大正四九.一六中——下)。并參考《三法度论》卷上(大正二五.一九中)。 《四阿鋡暮抄解》卷上(大正二五.四上)。 《出三藏记集》卷一〇〈三法度序〉说:「每至讲论,嗟咏有余」(大正五五.七三上)。 拙作《唯识学探源》(民国三十四年初版:五二)。 《大毘婆沙论》卷二(大正二七.八中)。 《出三藏记集》卷一〇(大正五五.七三中)。 《出三藏记集》卷一〇(大正五五.七三上)。 《出三藏记集》卷一四(大正五五.一〇六下)。 《历代三宝纪》卷一一(大正四九.九六上)。 《历代三宝纪》卷五(大正四九.五八下)。 《历代三宝纪》卷五(大正五五.五七上)。 《高僧传》卷三(大正五〇.三四五上)。 《俱舍论》卷二九(大正二九.一五二下)。 《开元释教录》卷四(大正五五.五一八下——五一九上)。 《三弥底部论》卷上(大正三二.四六二上)。 《正法念处经》卷一(大正一七.一中)。 《顺中论》卷上(大正三〇.三九下)。 《圣善住意天子所问经》卷上(大正一二.一一五中)。 《胜思惟梵天所问经论》卷一(大正二六.三三七上)。 《开元释教录》卷六(大正五五.五四二下)。【经文资讯】《印顺法师佛学著作集》第 36 册 No. 34 说一切有部为主的论书与论师之研究
【版本记录】發行日期:2022-01,最后更新:2021-1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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