玄奘、义净大师所传的五科佛学
公元第五世纪以后的印度佛学,由于陈那、护法、法称、德慧、安慧、慧护等大师辈出,又有那烂陀寺那样博大的教学规模,它的分科便逐渐确定,学习也有了程序。
七世纪末留学印度的义净法师尝记述当时的学法情形说:「致想因明,虔诚《俱舍》,寻《理门论》比量善成,习《本生贯》清才秀發,然后函丈传授,经三二年,多在那烂陀寺或居跋腊比国。」
同时在印求法的汉僧,像玄照,他是「爰以翘敬之余,沉情《俱舍》,既解对法,清想律仪,两教斯明,后之那烂陀寺留住三年,就胜光法师学《中》、《百》等论,复就宝师子大德受《瑜伽十七地》」。
又像智弘,也是「学律仪,习对法,既解《俱舍》,复善因明,于那烂陀寺则披览大乘,去信者道场乃专攻小教」。
从这些上面,可见那时候的印度佛学早已有因明、对法(《俱舍》)、戒律、中观和瑜伽五科,学习次第也大体是以因明、对法为始,中观、瑜伽为终,经过了这些学程,才算卒业。
就当那烂陀寺的盛时,我国玄奘、义净两法师先后游学到了印度。他们都以极长的时期,绝大的努力,多方面的学穷精微,回国以后又毕生尽瘁于翻译宏扬。现在通过他们的学历记载和一些译籍,很明瞭地见得他们传来的五科佛学,不但师承可考,而且义说有据,就到现在来要对佛学分科研究,还是应该取为准绳的。
先总的说:奘师所传的对法学,小乘方面有《俱舍》,大乘方面有《集论》。不用讲,《集论》从奘师才传来,即是《俱舍》早已翻译,蔚为师宗,但只限于正面文章,没有对照到顺正理师的评破,理解仍然不足。所以《俱舍》的精义直到奘师方算是彻底瞭然。
因明和瑜伽,自是奘门完译且独传的学间。净师续译了陈那、护法的一些著述,也起了补苴的作用。戒律一科,小乘部分,净师用力特別多;大乘部分,则奘师传入唯一的瑜伽戒。其前「善戒」「地持」的翻译,虽也曾供给了大乘戒一部分的依据,可是既不完全,又多错误,大乘戒本和羯磨能具备规范,仍是奘师的功劳。
至于中观学,奘师在戒贤法师处听过《中》、《百》论,继而又往各地參学,最后还作了《会宗论》,和会中观、瑜伽两家之说,假使他对中观没有深造,决不能做到的。另外,为中观本源的《般若经》,全部经文由奘师辑译齐备,净师又重翻了研究《般若》入门之作《金刚经论》颂、释,都是有它独到的价值的。
以上总说了奘净两师关于五科佛学的传授,现在再就各科略为分析来谈一谈:
第一,因明科。奘师游学五印的时候,參访精通因明的大德很多,见于传记的就有僧称、调伏光、戒贤、南憍萨罗国婆罗门、智贤和胜军这几家。奘师从他们精研了陈那菩萨的《理门论》、《集量论》等,归国时又搜集了因明一类梵本至三十六部之多。他所翻译的虽只有《理门》和《入正理》两种,但已足传此学的精要,并且另外散见余籍和他的讲说,由门人笔记的也很丰富。
现在举其特征,有这么两点:
其一是揭示了因明独自的规范。因明的来源在于以立破做中心的论议,所以它和对法相互为用,乃是原有的典型。我们看,奘师其先在北印跟著僧称和调伏光学习因明时,都是和对法(《俱舍》等)同学,后来受教于戒贤法师,也是听了对法一遍,再听《理门》、《集量》数遍。这样以因明和对法结合著研究,有它传统的意味。正因为奘师认识到这裡,所以他只译了《理门》、《入论》,便不再翻《集量》。《集量》离开了立破范围,用量为中心而组织,自然另有它的新面目了。
其二是㓰清了和内明区別的界线。因明既自成一科,就有些理论和其余属于内明的各门所说不能一致。例如对于自相和共相的解释,在因明是一种根本道理,有它特殊的定义。这就是现量所得的为自相,比量所得的为共相。但在内明方面,佛智知一切法的自相、共相都是现量,自、共不必和现、比相连属。如此分明成了两种范畴,可无庸勉强和会。奘师的传授很清楚地㓰分了这一界线。
由上两点可说明奘师因明学的家法谨严,而在净师也深通陈那之学,却另译了《集量》等论。这恰恰补充了奘师所未详的另一方面,只可惜译文多数散佚,很难參考了。
第二,对法科。这在小乘方面,以《俱舍》为中心。《俱舍》的结构是以理长为宗,采取当时小乘各家,特別是经部之说,来对有部毗婆沙师理论作了彻底的批评。由于众贤论师的反驳,引起诤论,世亲菩萨的弟子辈相继注疏解救,愈加發挥了随顺道理的精神。这样造成了风气,在小乘家固然要深通此论,而大乘评判小义也必取径于它,乃独立成为专科。
但是要彻底通达《俱舍》的学说,应该穷究它的本末源流。在它以前的根本典籍有《發智》、《六足论》、《毗婆沙论》以及有关经部的各论书,在它以后的又有《顺正理》、《显宗》以及德慧、安慧、世友、称友等解疏,都是在所必读。实际能够这样原原本本来传授俱舍学的,只有奘师。看他的传记裡对于《俱舍》怎样地反覆钻研,回来翻译又如何备具群书,就可窥见一斑。他虽然未及译一些印度俱舍师的著作,然而西印诸师的口义已由他尽授于普光,引用在论记裡,所以奘师所传《俱舍》学说的完备,远非真谛旧译所能企及的。至于大乘对法以《集论》为准据,奘师于本论外,兼译了糅合注释的《杂集论》,一方面發明《对法经》和《瑜伽论》不同的特点,另方面又指出大小对法相通的脉络,这样建立,确是极其圆满的。
第三,戒律科。小乘戒可说为净师专精之学。他去印求法的目的,即在于明律;学戒回国以后,也专力于戒学的宏扬。以译籍论,就有二百余卷之多(其中还散失了一部分)。所传学说,因为印度实际情况的限制,只是根本说一切有部一系。此系律典原有地方派別,中印摩偷罗和北印的迦湿弥罗各自传承,详略亦不同。中印传本有八十部,北印只十诵。从源流上看,中印才说得上是根本。
传中印律学的大家有胜友,他从律部大小各品的所说总结成《律摄》一书,简明扼要,堪作遵依,净师就是据以立说的。当时印度也流行著德光的《律论》,在印求法的汉僧也有人随著学习,但是它属于北印派別,比较疏漏,净师便加以简別不传。在这一去取之间,也可见净师的学有家法。另外,大乘戒律自应以瑜伽为正宗。《瑜伽论》有明文,大乘学处到弥勒菩萨才集录成篇,受戒羯磨也从那时具备了典范。奘师如实地传了过来,不用说是值得重视的。
第四,中观科。奘净两师在这方面都有深造,因为那时那烂陀的学风是中观和瑜伽并重,而两师都是在那寺学成而归的。奘师于戒贤法师边听了《瑜伽论》三遍,同时听《中论》、《百论》也是三遍,可见其无所轩轾。后来他更于南印度婆罗门(相传是龙树菩萨弟子)受学《经百论》和《广百论》,以穷余蕴。至于净师依止那烂陀寺宝师子听了《瑜伽》,又依胜光听了《中》、《百》论。他更亲近了智月、地婆羯罗密呾罗、呾他揭多揭婆等大德,也都兼通瑜伽,中观之学。
再看奘净两师的译籍,奘师特译了护法菩萨的《广百论释》。此书是奘师所特別注意的一种,他在印度就学的初期,于鹫岭北听到了讲说便深有体会,而随闻随译。这完全因为《广百论》对于中观学说有特殊的关系,如要洞明中观的秘奥,就离不了它。试看《中论》的各家注解,从青目到月称,没有不引用它的。
当奘师留印的时候,注解《广百论》的佳著要推护法菩萨之作。它虽然只解了论的后半部(即护法菩萨自判为《论议百义》的一部分),但已圆满抉择了自性空的奥义更无欠缺。特別是当时中观、瑜伽两家对于二谛义的看法有了分歧。在护法的释论裡,针对此点,用二谛相顺的道理(著眼在后得智的世俗境界,从那上面依世俗名言安立胜义,以得一致),作了沟通。这很足以补救一部分中观家言的偏失,而为纯正的中观宗树立了规范。
至于净师,特別就中观所依的《般若》方面,撷取菁华,重译了弥勒菩萨的《金刚经论颂》和无著菩萨的论释。又撰述了《略明般若末后一颂赞述》,指出中观、瑜伽两宗「义有分纲理无和杂」之处,这很好地补充了奘师议论强调求同未及存异的不足,就使中观的宗义益阐發得显明。
第五,瑜伽科。这科以《瑜伽师地论》为主体,另有各种论书为辅翼,所谓《一本十支》,奘师差不多全数翻译而且讲述了。那范围的阔大,义理的繁博,可不待言。
就所传的学说看,奘师是要约《瑜伽》的宗旨于《显扬》,穷极《瑜伽》的变化于《唯识》,这样来显示一宗的精神的。《显扬》标举论体即引用了《中论》的诸佛说法依于二谛的一颂,依旧以二谛立宗。到了解释瑜伽的自性,也是融合般若而谈。这正是原始瑜伽贯通般若的面目,奘师特別将此论提前翻译,详细發挥,揭出了这一要点。
至于唯识法门,由观行凭依發展为缘起原理,经过护法菩萨的阐扬,再走向更高一层的观行道路。护法之学完全是奘师独传之秘,得了基师的缜密组织,益见异彩。现存《成唯识论》,虽已杂糅了十家学说,而从「据《密严经》以立说」的一线索,依然能将护法解释《唯识》的原文基本上鈎稽出来。
另外,有了净师补译的《成唯识宝生论》、《观所缘论释》,护法一家唯识之学更可以完全得到瞭解。净师还译出无著、世亲菩萨的《六门教授习定论》等有关止观的要典,使瑜伽践行途径分明,一宗学说如此也可算是很完备的了。
依据以上约略的分析,我们无妨说,在那烂陀寺最盛的一个时代所有五科佛学的精华,由于奘、净两师的努力,都已传来了我国。这五科佛学后来虽略有变迁,而推究到它的基本、正宗,总不能出于两师所传。我们要精研五科,对于这点,自然是应当予以重视的。
校注
从前佛教史家大都将那烂陀寺的建成时代说得很早,但依《大唐西域记》卷九所载建寺诸王实际都是第五世纪以来的人,所以寺学的规模大成于世亲菩萨之后。 见《南海寄归传》卷四「西方学法」章。 见《大唐西域求法高僧传》卷上。 见同传卷下。 上文所说的《本生贯》即《本生鬘》,属于菩萨律藏,当为戒律科所学之书。 见《慈恩法师传》卷四,传并称奘师「妙娴中、百」。 《大般若经》原无全盘组织,十六会的体裁系奘师辑译而成,我另有考证。 见《慈恩法师傅》二、三、四、六各卷。 參照《杂集论》卷十六,论轨决择段。 參照基师《因明入正理论述记》卷八。 见《南海寄归傅》卷四长发有无章,又《开元释教录》卷九义净译书目录。 见《宋高僧传》卷四普光传。 唐译有安慧糅《杂集论》以救《俱舍》之说,即指道一点而言。 见《大智度论》卷一百、又《南海寄归传》卷一序文。 见《瑜伽师地论》卷四十一。 见《南海寄归传》卷四「西方学法」章。 见《大乘广百论释论》卷十尾跋。 见《中论》卷四「观邪见品」释。 十支论中《庄严经论》因已有译本,《分別瑜伽》因要义不出《深密经》同品所说范围,均未翻译。 见《显扬圣教论》卷五「摄净义品」第三颂、《中论》卷四「观四谛品」第八颂。 见《显扬圣教论》卷十七「成瑜伽品」第一颂释文。 据《开元释教录》卷八,《显扬论颂》于贞观十九年六月十日于弘福寺翻经院译。【经文资讯】《吕澂著作集》第 C07 册 No. LC07n0007 经论讲要(上)(第1卷-第11卷)
【版本记录】發行日期:2022-01,最后更新:2022-0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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