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断金刚般若经讲要
般若诸经,以《大般若第二分》即《大品》为主干,《金刚经》则其根本也。龙树判《大品》前后为两道:般若道以善现般若为主(经有明文推重,所谓菩萨般若当于须菩提品中求也),善现之精义,此经即尽摄之;又方便道与般若道,次第相生,而方便为究竟,方便二十一品之要旨,此经复井然备之。故治般若学者,以此为挈领之助,便利无穷。
《金刚经》流行于印土之时代,已不可考;但勘之什译《二分般若》有《金刚品》,立名取义,均与之相关,可证其与二分并行,流传甚早也。奘译新本般若出,即已面目全非,不如罗什传龙树学,心知其意,犹能存古也。迨弥勒无著世亲时犹相继注释,直至奘、净两师抵印,仍及见其盛,是又足征此经在印流行之久。
至于传来中土,自东晋迄中唐,三百余年间,前后凡经六译,元代尚有据番本重译之者。此经创译于姚秦罗什,什于弘始三年入长安,翌年即出之,当时应有讲述,惜其门下僧肇之注不存,莫得其详。
但经文流布后,影响甚大,梁开善智藏(当时三大家之一)因持诵获福延年,广加倡导,信者日众。昭明太子又科判为三十二分,益便诵持。后百余年,菩提流支东传弥勒无著学,亦于入洛之翌年(元魏永平二年)重译此经,并出世亲《释论》与《金刚仙论》,而后义学愈明。继此历陈、隋、唐各代,迭有翻译。其为之注疏者,至唐已达八百家;宋人所集旧疏,今犹存五十三种。是经流传如此宏远,自有其不可磨灭之价值在,绝非偶然也。
此次讲本,于六译独取净译,以其翻出最晚,深谙旧译得失,而去取特精也。清人通理著《金刚新脉疏》,即尝推重之,谓能去奘师之泛,存什译之妙,文足传神,义无欠缺云云。今谓净译最可贵处,在能传印土当时所宗之本,学有所受,非同泛泛,不但译笔谨严而已。余译中有隋译,为未加修饰之原稿(唐人称为直本),由以见梵本之面目,可资參考。又注疏中,印土著述有弥勒颂世亲释,及无著论本世亲释两种,今并取之;但讲意侧重于会通《方便般若》二十一品之精义(此乃中、印注疏家所未尝道及者),并不拘合于古注。
先译经名,具足称为《能断金刚般若波罗蜜多经》。无著论本七句义中,最后一句即释经之名义,唐贤窥基、圭峰皆用之。唯隋译无著论文字晦涩,解者不免穿凿。今须校刊藏译,始得其真。梵本经题,原为能断金刚,无著解之,分为二番:
一、依能断意解:般若为菩萨行之导首,具有能断之力;所断为何?即「与正行相俱之见」及「邪行见」也。一切邪行,以烦恼身见为首,是为邪行见;菩萨种种散动分別,即是法执,为正行见;正行见难知(平常不知为见),邪行见难断(感根深固),非具极细密极坚牢之性如金刚者不能破坏。细者智因故,能知所不能知,牢者不坏故,能断所不能断;般若行中,闻思修慧即具此金刚之性,而有能断之用,亦是金刚,亦是能断,故谓之金刚能断也。
二、依金刚形象解:如画金刚杵形,两端宽广,中间窄狭,以象菩萨行,地前、地上历时久远,范围甚宽;而入地一段,仅一念顷,为时极促也。地前为胜行地(论译信行地),必于义理决定毫无疑惑,此非易事,故须时长远;地上之行,凡佛所具,皆应具足,分分积集,以至圆满,亦非历劫不为功;唯中间入地,意乐清净(即净心地),一念间染净俱离,现观实相,为时短促,故极窄也。此借金刚杵形,以况菩萨行初中后广狭之殊,与前番从能断义立说者,又不同也。
次释经文三分:序分与流通分例同余经,可不赘述。正宗分依无著判又为三段,分配七句义之前三句:一种姓不断,二發起行相,三行所住处。
一、种姓不断者:此经全部详般若行,三世诸佛皆由此行而得成就,如是展转相承不绝。依佛家言,世必有佛,佛不常住,如是佛佛相承,有似儒者先后圣之继起,佛种乃不断矣。经首,妙生赞佛善摄、善嘱二语,即揭示此意,无著论本,特为提出,盖以示菩萨行之根源也。
二、發起行相者:菩萨自發心以至成佛,皆行般若行,而有总相为之依缘。经文妙生三问:「云何住,云何修行,云何摄伏其心?」即其相也。
三、行所住处者:般若行以三相为依,进而求次第,亦如戒学之有学处,而得种种住处焉。
依无著释住处,广有十八,略而为六。今以六住处分摄地前入地地上三段。摄、波罗蜜净、欲、离障四住处属地前,净心住处为入地,究竟住处属地上。从初發心以至成佛,尽于此矣。
一、序分
如是我闻,……退坐一面。(文义明显,略不诠释。)
二、正宗分三
(一)佛种不断
尔时,具寿妙生在大众中……能以最胜付嘱嘱诸菩萨。
(二)發起行相
世尊,若有發趣菩萨乘者……愿乐欲闻。
三乘菩提以菩萨为胜,佛种不断,实有赖于菩萨乘之發趣也。云何發趣行耶?此有三问,以一应字贯之(隋译依原文直译,故三问有三应字),应住、应修、应摄伏,皆行之总相也。龙树智论四十二,释以念、修、住三者:初念,谓分別取相(正分別,非颠倒),必先于事(菩提等功德事)了知,然后心有所系,念兹在兹。次修,谓与定共行,若心散乱,则不能相续复习;行与定俱,相续一境,是之谓修。三住,谓得道不失,善能服膺护持之。
又从无著论释:住者,谓行之發动,即心之欲愿,先于胜法有欲求愿望,乃能作意住彼也。修行者,释同龙树,即相应三摩缽底(等至),与定心俱行也。摄伏其心者,于出定后折伏散乱之心,制令还住也。如是三者,显示行之全部过程,复名三道:初摄取相法,为摄取道;次由修无分別定成满,为成就道;三谓服膺不失,为不失道。一切菩萨行,皆不越此三种层次。
(三)行所住处〔六〕
(1)摄住处(即發心住处)
佛告妙生,若有發趣菩萨乘者,当生如是心……更求趣想故。
行所住处,首标發心者,认得此心,而后住、修、摄伏诸事,乃有所依也。佛言当生是心,又以当生二字提起愿望,必自觉有此心,而后此心始存也。经说心之所缘有二句:一谓所有一切众生之类,我皆令入无余圆寂(涅槃)而圆寂之;二谓虽令无量众生证圆寂已,而无有一众生入圆寂者。此皆菩萨發趣当生之心。
就总相说,曰众生之类,即指一切有情识知觉之生物。就差別说,又分三类:以受生判,为卵等四生;以依处判,为有色、无色(无色者,细色也,非色全无也);以取境判,为有想无想非有想非无想(心思构画为想,此亦有粗细之別)。
「无余圆寂」异于方便及有余,乃有情真实安隐归宿之处。有情流转生死,原属不安,且非得所,故当令之入圆寂安隐处;所云寂者,即去其不安之原因也。菩萨虽發此心,而无我见,以平等心等视众生,离自他差別之想。视有情事,即己本分事,有情即我,一有情未成佛,即自我未入圆寂也。若有众生想,则我想(自体我执)、有情想(我所执)、寿者想(乃至一期寿命住执)、更求趣想(命根既断转趋后有执)诸人我想,展转相生,无有穷尽,不复成为菩萨矣。
以此段对勘《二分般若》,实赅摄其中《金刚品》一品要义,彼文详载须菩提问何故名摩诃萨,佛答能發不可坏如金刚喻心。是心坚固不退而有十相:一者我当于无量生死中大誓庄严;二者我当舍一切有;三者我当等心于一切众生;四者我当以三乘度一切众生入无余灭;五者我度一切生已,无一灭者;六者我当了解一切法不生相;七者我当纯以萨婆若心行六度;八者我当学智慧了达一切法;九者我当了达诸法一相智门,十者我当了达乃至无量智门。
此中前五对有情,后五对一切法,但二者相关:先须兴出离流转之想,披功德铠,大誓庄严(非有大力不能出离),欲令一切有情同其出离,有此实感,乃能舍一切有。能舍,则心自平等,于一切众生皆能灭度,而无自他差別之想。但此必须于一切流转法彻底了解不生之相;不生云者,谓如幻师幻草木为象马,随因变化,非自然生。此不生之相,须于一切事上体验,即以面向一切智智之心行之于六度,行与智应而得之。亦即六度赖般若之导引,了达一切法所知通相一相,与所知別相无量相也:十心次第相关如是如是。
菩萨發心,正如儒者所言尚志,佛之摄益付嘱于菩萨者莫先于此。有金刚喻心,而后有金刚喻行,乃至佛之成佛,最后一念,亦为金刚三昧,所得智慧即金刚般若,是则始终展转,不离此一大心矣。今经于發心但举十句中间三句,以平等一体之心,又为十者肝髓也。须菩提般若精义萃于金刚品,此段抉择,益得其要矣。
(2)波罗蜜净住处
复次,妙生,菩萨不住于事应行布施……所得福聚不可思量亦复如是。
菩萨發心以后,所事不出于六度四摄,但须清净无著,始成方便,龙树智论谓方便为智之淳净者,即无著不住也(《心经》云行深般若波罗蜜,深字即指方便)。今经云应行布施,所以示六度之發端,意实摄余五度。住者取相有著,行施而于事取相著想,则所得果报限于人天之有量福德,不能积集以趣证无上菩提。若能不住于事、随处、五尘、法,乃至相想,则施福喻如虚空,任举一方,皆不可量,始为菩提资粮也。行施如是,其余五度亦然,此即波罗蜜之清净义。
上文所言般若行之总相,每一住处皆含有之:如第一發心住处,经云当生如是心,即示住相;菩萨有众生想,则不名菩萨,即示修相,谓应无想而修也;由有我想等,即示摄伏相。此中住指行之發起,修明反复修习,摄则遣除散动,收摄不失也。
今第二净度住处三相者,经云应行布施即住,不住于事等即修,乃至相想亦不应住即摄伏也。又三相之修,就所对言,七句义中別开为第四对治句,所治为邪行正行二见。今以施言,菩萨以不行施为邪行,能行施即邪行见之对治也;然行施而住于事等,即为散动分別,为与正行相俱之见,不住事等即正行见之对治也。对治二见,乃尽修义,全经言修皆准此。
又三相中摄伏,就所离言,七句义中別开为第五不失句,由离二边,护持所修,使不失坏。通常解离二边为中道,尚觉空泛,按实则依义不依语而已,谓必与实际境界相应,不可徒在语言文字上揣摩也。依语则随语执有自性,不知其语为众生施设,原来非有也;但施设亦有自来,即离言自性原来非无也。惟依离言自性(义)行施,与实际相应,方为清净。具此正见,而后心有散动,随时能收摄矣。经中各段佛说即非与是名云云,皆明此义。
又弥勒颂世亲释,谓妙生三问,祇有此一段为总答:發心数句答云何住,不住事等行施数句答云何修行,乃至相想亦不应住答云何摄伏。答问之文止此,自下各段则皆断疑事。發心即住,所余不外依此展转相生增上而已。此解自亦可通;但今据无著论,不取其说。
复次,此段与大品般若相关之处,即在不住于事而行布施。不住为须菩提般若之精义,佛命须菩提说般若,谦让而后说不住法门,故大品所谈,要不外此也。
又本经以下诸段,各各与《方便般若》二十一品立义相当。方便初无尽品,次摄五品,皆说六度甚深,如虚空无尽,即此经所说不住行施福聚如空难量。彼就因言,行无所著,难知如空而无尽,无尽故方便甚深,成满胜义;今就果言,则无尽难量也。又摄五品说依一度作甚深行而赅其余五度,即本经之说布施以概余五;而无著世亲两论,皆以六度入施释之也。
(3)欲住处
妙生,汝意云何?可以具足胜相观如来否……应以胜相无相观于如来。
龙树《智论》九十四云:「菩萨大悲化众,应具色身相好,示人胜仪;引生敬信,是亦化事之不可缺者。」故此经第三住处,即说菩萨行六度而得佛身(色身法身)之所由,本段先就求佛色身行言。经中妙生答语,深得佛旨,谓佛说胜相,以引导众生,非即如众生所执而实有其相,故云胜相即非胜相也。佛广其意,谓众生烦恼身见为首,以佛胜相破彼染执,其实是假,故云所有胜相皆是虚妄,应以胜相无相观于如来,始得胜义离言自性而对治之也。此段具上说之菩萨行三相者,不以胜相观,属于住;所有胜相皆是虚妄等,属于修;应以胜相无相观,属于摄伏也。以下各段,例此可知。
次求佛法身行有二:一言说法身,二证得法身。
妙生言:「颇有众生于当来世……法尚应舍,何况非法。」
佛家计时,以五百岁为一纪,正、像、末法,岁各五百,后五百岁,即指末法也。其时法既衰微,故妙生疑问,是经所说句义尚获有生实想否?佛答,凡具戒、德、慧菩萨,皆生实想,以彼等已于过去无量佛所广植善根,佛亦于彼等悉知悉见、护念不忘也。此段与《方便般若》之方便品相当:彼处详言菩萨由无量劫供养承事诸佛,广植善根,故能行于方便;又谓佛常护念诸菩萨;皆与此经文义相通。
又佛所说法,即是法身,法在即佛在也。菩萨于法具真实想,复于无量佛所多植善根,乃能如说奉行,而得生(现生)摄(当得)无量福聚。盖其依教修学,远离人我分別及法非法等想,是故功德难量也。此中法者指事(蕴处界等),想者指名;有此事谓之法,无此事即非法;有此名谓之想,无此名即非想。
事名有无四类,皆于境界上分別,诸余区別,悉摄于此。我等想者即于五蕴等事上所生增益之执,小乘已离此增益,不作我想;但常闻说五蕴等故,遂生事想。不知事我相待而成,表面虽唯事想,实则我义随逐隐伏,但不自觉耳,故所观察,仍属粗浅。菩萨用心深细,既知法我相待,有法想即有我执;且知无法想亦不究竟,以法想之有无,仍相待立,细微法想仍存;必于境界非法想、非非法想,始成实想。
无著释此义云:「第三无法想转,此犹有法取,有法取者,谓取无法故。」谓无法想即有法执,无法有法相待起故。此如先有五蕴等法,而后云五蕴等空,是意许有蕴而说之为空。所以经云:「不应取法,不应取非法。」菩萨离我,于法非法皆不应取;如来于此深义说筏喻法门,佛所说法,喻同于筏,既济流转大河,筏亦应舍,以其为方便不可执。菩萨欲求佛法身,依教修学,必如是了解,方能如教而住,是为莫能存续佛之法身者。
下证得法身中,先就智为自性之证得说。
妙生,汝意云何?如来于无上菩提有所证否……皆是无为所显现故。
上说如教修行,是说行道;今云有所证否,是说证果。菩萨既如法行,究有所证有所说否?妙生深契佛意,以为世俗有此欲愿,而胜义无证无说。一切圣者,不过据无为法之开显而安立,即从开显浅深差別之耳(无分別为有学,如性清净而为无学)。无为之法,非道所生,有佛无佛,法尔常住,何有所得而谓所证所说耶。
此段与《方便般若》三慧品义相当:般若谓菩萨之慧为道相智(声闻慧为一切智,佛慧为一切种智),由此道趣证无上菩提,乃如实际、如性、法性而得,如我众生等性而得;无所住于实相作证,法固不可得也。道无法,涅槃亦无法,道之所缘无为为义,无增无减,不作义非义分別,但从世俗谛,以无为法作圣果差別,以示分位而已,实无证无说也。
次就福为自性之证得法身说。
妙生,汝意云何?若善男子善女人……说非佛法是名佛法。
此中所说福德,是于事上显示实相,若于所说言词妄生执著,何异扣盘扪烛耶。菩萨诚能理会实相,则此福德,实为甚多;然与持诵此经乃至四句偈(印人计字法以三十二字为一偈)而能为人说者又弗如也。盖由言说法身而生福相证得法身,彼布施功德终可计量,而此法施则无上菩提诸佛世尊悉从之出,佛佛相生,展转无穷,德可量乎。经说非佛法是名佛法,则又以遣法施之名字计执也。菩萨求佛法身(诸佛以法为身),至此方为究竟。本段与《方便般若》中〈道树品〉,菩萨行品相当:〈道树品〉言不得众生而为众生求菩提,如植树空中,求生花果,实为甚难,故经就福德喻说其难能也。有疑众生不可得,福德云何有?应知以福德为福德,则不可得,若作方便,仍有福德,因果自然,所以利益有情也。二乘昧此,断惑证道,弃绝人世,遂无福德可言。菩萨大心,留惑不证,愿与众生作不请友,自有福聚方便也。此品说为众生行,次〈菩萨行品〉乃说菩萨行。佛之所行,皆所应行,一切佛法,无非菩萨境界;但无得失损益计较,行所当行,得真实相,斯可矣。
(4)离障碍住处
前三住处,已概说菩萨行,此下侧重离障。入道以前,虽波罗蜜净,知求佛身,而修行过程中,障碍尚多,应分別除遣。诸障细別有十二门,约为二类:前十在加行位前(顺解脱分),后二属加行位(顺决择分)。加行云者,隣近证道,策励加功之谓也。
妙生,汝意云何?诸预流者颇作是念……是故说我得无诤住。
加行以前十障,言其根本,慢障而已。慢即执以为实之增上慢,此属菩萨行之大障。妙生由小入大,善解空故,无诤第一,今就近取譬,举小乘道果为例。小果初断见道所断惑者为预流,次断修道所断欲界六品惑者为一来,三断欲界九品惑不重生欲界者为不还,四断修所断上二界惑净出离三界为阿罗汉。诤者,障之异名,有二障在,则以为于果有得,易起我、法实有等执,而为一切慢之根本;惟解都无所得,成无诤住者,乃能离之。妙生即以己事为证也。
妙生,于汝意云何?如来昔在燃灯佛所……实无可取。
次离少闻障:虽知遣慢,而离群索居,孤陋寡闻,是慢根犹未尽也。佛之圆满菩萨行,在于多闻;然闻而有得则非多,以于法有取故;佛于燃灯佛所,无取无得遂成多闻,不如言执著,以少为足也。
妙生,若有菩萨作如是语:我当成就庄严佛土……不住色声香味触法心。
第三离小缘作意障:所闻虽多,而作意攀缘,心量有限(缘境狭小),亦足为障。庄严国土一语之所指,在于一切清净,并庄严之想亦无之,然后始成真庄严。菩萨生心动念,皆不应有所住,前说行施不住,就不住事言;今说不住,则就不住生心言。生心无住,其量自广,则不以事为限,得离小缘作意而入道矣。
第四离舍众生障,多闻广缘,若为自利,仍为大障,应远离之。佛说大身非身者,意谓菩萨为众生而受身,非为自私,不厌其大;如是随类受身,皆能为尊为首为导也。以彼非身说名为身者,显示了知法无自性,不以此身为私,故能成其大也。
妙生,于汝意云何如殑伽河中所有沙……尊重弟子。
第五离乐著外论无实障:世间有种种学问,但按之,空洞无用,而常易惑人,菩萨于此,不应乐著。推之名利恭敬,皆须远离。河沙福聚不及受持此经一偈为人解说者,此经宣说诸法胜义,能生实信,较世间一切,自然远胜也。制底谓过去佛塔,世间尊敬处,诸佛从此经生,故经之所在尊同制底也。
以上各段对勘《方便般若》,可见初离慢段与〈三善品〉相当:般若谓种善根而无方便,尚难得菩提,何况不种。种善根有方便,即了知诸法无生,不取果报;反此为增上慢,虽种善根无益也。小乘且知有慢不能证果,况求证无上菩提乎。
次离少闻等四段,与徧学品相当:菩萨为求一切智智,故应徧学,徧学根本,在得诸道;然不以四句得,而以无法(即无戏论)得,如是为遍学,乃离少闻障也。戏论者,随处心有所执之谓,如本经云我当庄严国土之为妄语也。菩萨不住事等生心,乃得离小缘作意障,如是学,超二乘,以成佛为的,故得大身。以无自性为方便,展转增上而悲愿益切,乃得离舍众生障。最后校量福德,显示外论无乐著之价值,菩萨虽徧学之而了知无实,故不执著,以是离乐著外论障。是皆菩萨徧学之事也。
妙生,于汝意云何?颇有少法是如来所说否?……佛说非界故名世界。
第六离影像自在无巧便障:影像为菩萨观行所缘境界,菩萨缘境须有自在巧便,了知境由心变,不可心随境转。菩萨所念,无非法世佛三者,欲于此方便自在,必先了知影像之实相。如缘法时,应知无有少法是如来所说,以法之实在,有佛无佛法尔如是,非关佛说始有,但由佛说而显,故有四十九年不说一字之语。明乎此,乃能于法自在巧便。又如缘世,应知器世间析为微尘,即无实在(无著释为细作方便);又有情世间,一由所缘生起之不实,二由佛说名言之安立,亦非实在(无著释为不念名身方便)。如是了知,乃能于世得自在方便也。缘佛见次段。
妙生,于汝意云何?可以三十二大丈夫相观如来否……是故说为大丈夫相。
第七离缺福资粮障:生而不知,是为无福,故念佛为集福资粮。然三十二相,乃佛随顺众生心境而示现;佛之所以为佛者,在法性而不在色法,故言不应以三十二相观于如来也。此又有待于精进,故次段以离懈怠为教。
妙生,若有男子女人……是故名为最胜波罗蜜。
第八离懈怠利养乐著障:懈怠由于乐著利养,故佛特提此法门之殊胜以策励精进。用恒沙身命布施,其事难能,而受持此经一颂为他宣说之福有胜于彼,经意显示惟有能舍恒沙身命布施者,乃能如说修行,堪受此经,趣等正觉。
此经处处提示趣向究竟法门,就施言,则以无所得为归,非深解义趣不能受持。菩萨以无所得心舍恒沙身命而行施,岂小乘拘拘自了所能几及者,宜妙生闻之而感动悲泣也。佛于此说经名,显示般若总摄一切菩萨行,得趣于究竟。然说般若波罗蜜,犹属名言,不可执名而妄生分別,故曰「即非般若波罗蜜」。
妙生引申佛说,显其了解佛意,至末法时尚有能信受者,况当正法时而可懈怠不生惭愧乎。佛可其意,更告以闻经不布,第一希有,谓闻无所得空而不惊怖,乃能發起精进也。此最胜波罗蜜,为无量佛之所宣说,行者于此能实信随行,便得离懈怠利养乐著矣。
以上各段勘与《方便般若》〈三次品〉相当,般若谓菩萨行为次第行,凡有二义:
一、發心以来,以六念为易行次第。易行,谓行之无弊者;六念,即念佛、法、僧、施、戒、天,与此经念佛法世等义全同。
二、次第行者,自行教他,赞事劝人,需大精进乃可成办,即此经之离懈怠利养乐著也。又次第行不离一切智智相应之心,是为精进之根本义,菩萨一切行无不有此用心在,如是自能精进不息。新学渐行,随顺佛说而得顺忍,即此经所谓诸佛离想与闻经不惊不怖不畏也。
妙生,如来说忍辱波罗蜜多……菩萨不住于事应行其施。
第九离不能忍苦障:前说离懈怠以勗精进,但精进须出于自然,此则有赖乎忍。忍兼身心而言,不但身能忍苦,此心于甚深法义,尤须谛信不移。但存忍想以行忍,其力甚微,故如来说忍即非忍也。
次引述本生,过去于深山修忍辱行,为斗诤王割截身体(王偕宫人入山,宫人于王倦眠时瞻礼忍行仙人。王觉,寻至其地,询知其为修忍行者,乃割截其肢体。仙人无所动容,且谓将来成佛时,当以智慧剑断王三毒云),当时不起我等想,即无所谓忍想,亦无无忍想,此心安住不动,故无嗔恨之想。多生作忍辱仙人,亦复如是。如是心得无生无起法忍,知一切法如幻化,遂能行忍而无忍想,乃真实为菩萨行矣。
是故行者,应离诸想(苦想,无著论释有三类:一流转苦,二众生相违苦,三受用缺乏苦),發趣无上菩提而无所住(此所以对治不忍之因)。佛自释不住色等有二因缘:一者无法可住,知法本无可住;二者不应得少为足,菩萨本愿發趣无上菩提,未达究竟,无所应住(此对治流转苦)。
复次,六度中举施为例,菩萨为利生而行施,不应有众生之想。而生嗔等,未得法忍,未能离众生想,则应随顺佛语。经说如来是实语者,就世谛说;如语者,就胜义谛说;不诳语者,就世谛修行染净说;不异语者,就胜义修行染净说;皆与实相相应。佛所说法,不如众生之所执故非实,随顺实相故非妄(此对治众生相违苦)。菩萨不行施不能证实相;行施而住于事,则如人入暗,迷行失道;不住事,则如人有目,日光明照,见种种色(此对治受用缺乏苦)。布施如是,一切行应无所住亦尔。
勘此段与《方便般若》〈一念具足〉等三品相当:初一念具足品,谓菩萨行般若行,不离不二相,则能一念具足一切行,以一切行同一不二相故。般若谓由生法二忍具足一切行,即此经所说忍波罗蜜义也。般若所谓不离不二相,即此经我无是想亦无非想,不应住法不应住非法。龙树智论释一念,谓菩萨得无生法忍,断一切惑,除诸忆想分別,安住无相心中,不见三轮,是名不二相。盖有此无生法忍之一念,即是不二,即能具足一切行。
次是故应离诸想,發趣无上菩提之心以下,与《般若》〈六喻品〉相当。般若谓一切法如梦响影燄幻化,此释诸法一相无相云何差別之疑。谓此差別乃就众生所见而言,如远望云雾,楼阁山城,若有所见,近则无睹;在佛一相无相,而众生取著于相,有种种不同。菩萨行住五阴如梦幻空法中行,虽行诸法,具足波罗蜜,而不妨于空。此住无所住,即此经应离诸想發趣无上菩提之意也。
次是故应无所住而行布施以下,与般若四摄品相当。四摄以施为首,赅摄余三。菩萨之行四摄,不住果报,无所执受,但为利益众生,如是行者,能得一切智智(谓与一切智智相应也),而于诸法无不照明(依龙树释,即具足成就之意),即此经不住事行施如人有目见种种色之义也。
妙生,若有善男子善女人,能于此经受持读诵……不可思议所生福聚。
第十离缺智资粮障:菩萨之得无生法忍,有赖于智慧之积集(如人有目日光明照,即示有智慧而行布施之效);云何积智资粮,则在如说而行,得五种功德。
是行广即无量,略则为十种法行,如是渐与佛智相契,而得佛之护念,故佛悉知悉见。此为第一如来忆念亲近功德。
又当生当摄无量福聚,有福然后有智,无量劫以身布施不如闻此经典不生毁谤,何况受持解说,以此能为出世因,堪荷如来无上菩提故也。此为第二摄受福德功德。
又此经有不可思称功德,且针对凡小,专为發最上乘者说,凡小智劣,于此福聚不能思议称量。此为第三赞法修行功德。
又经之所在,必有受持之者,法之流通,至为重要,故天人等尊同佛塔。此为第四天等供养功德。
此上积集智慧资粮行,因求智慧之精微,故不厌积集之深厚;此加行前所有事,难可为喻,借福聚之增大以况之。所说福聚,展转增胜,极至于佛之所行,皆就利益众生而言;福非为己,佛行之殊胜,亦缘利生之广大无量耳。
此段经文即从《般若》〈四摄品〉法施财施之义推阐而生,故与彼品经义相当,今不烦释。
已说离加行前十障,次说离加行位二障。加行以前为信解行,至加行临入证道,乃著重谛察为谛察行;如人入室,必先审察以得其门也。以是此位诸障,亦异于前,前粗此细,细故难知,今详示之。
复次,妙生白佛言:世尊若有發趣菩萨乘者……实无有法可名發趣菩萨乘者。
一、离证道时喜动障:临证道时,每以自得而欢喜散动,按实即微细我慢也。妙生问与前同,其意则异:前问属于胜解,功行已成过去;临证复生疑意,穷究所证是否实自有之,此问即谛察问也。佛答,实无所谓自我之法發趣菩萨乘者,盖前胜解时虽无住生心,而不知不觉间仍有發趣大乘之我执在,微细我慢潜伏而不自知,即未究竟离障;临实证时方知无法發趣大乘,正所以对治证道时喜动也。此在四加行中属煖、顶位,顶即忍惟审察之究竟处,菩萨至此,常因法爱,致成顶堕;惟了知实无有法可名發趣菩萨乘者,乃得离喜动障而超越之也。
妙生,于汝意云何?如来于燃灯佛所……如来说一切法者即是佛法。
二、离不成就教授障:临证道时,谓实有所证,仍是微细我慢,于无法可得犹有未彻,成就教授而后洞然;教授即授记也,释迦最后于燃灯佛所得授记而悟实无所证。盖如来者,真实如性之异名,即于真实如性上安立;一切法性常不变异名如,佛从此来,故名如来。但法性为二障所缠而不现,杂垢清净,乃见真实无倒,是即真如清净法性也(但称法性,祇名为「如」;清净法性,则名「真如」)。
依无著释:如金在矿,但有金性;提炼清净,始名为金。如来即于此上安立名言;若谓如来于此外別有可证,是如来与如为二,即成异法,是为妄语,是为戏论。故此所证,从戏论看则非实,从实性看则非虚。一切法是佛法,皆是如性清净所开显故;非法者,谓无有离法性之法;必于佛说,有此信解,始为成就教授。此相当四加行之忍、世第一法;忍谓与印定道理实相相顺之谓,菩萨于此道理观察,必至甚极,然后能除二障,至于证道。
勘上两段经文,初与《般若》〈善达品〉相当:般若谓菩萨行如幻人所行,以善达诸法实相,虽无有众生,而为众生行道;若有少法可得,则菩萨行为徒劳,不成其为正觉。此去我障。次与《般若》实际品相当,实际即法性,菩萨行与实际相应,须亲近诸佛,闻性空教,然后行之不失萨婆若;此经之成就教授,虽无法可证而得燃灯之授记,即顺性空教而行入于一切智智海也。此去法障。
(5)净心住处
此住即现观,亦谓之证道,此有总別二相:由信解而先证得全体总相,其后分分圆满即別相也;净心住处偏就总说,究竟住处偏就別说,皆证道事也。总者得其全,即无不具足;又全则能容一切,兼有广大之义;因此具足广大之境,为现证自体,故以身言之。
妙生,譬如丈夫其身长大……无寿者无更求趣。
长大之长,是成长义,所谓尽量充实也。所证实际自性,有具足广大二义,一切善根无有欠缺,则得转依,故云具足;一切有情,摄为己体,平等无別,即成广大。
就所证境界说,菩萨行由初信解,至此现观,乃实证之。就能证言,则不见有众生,亦无少法可名菩萨者。盖菩萨之理解无所得,即其自身本性之无所得,非由外铄,一经悟解,即自离执也。
勘此段与《方便般若》〈具足品〉相当,般若举二义:一、以方便力和合行六度无不具足;二、菩萨心量广大,无法可得而能大誓庄严;与此经其身长大之意相合。龙树释之:喻如市廛,必须交易;大心人则随需即与,不加计较。此正菩萨行之广大处,乃内在不能自己之意乐行,非徒理解空论而已。
(6)究竟住处
究竟住处,总括地上而言,菩萨入地即谓之究竟者,菩萨法与佛法归趣一致,但分圆满圆有异耳。般若经以向与果及无间道与解脱道为喻,因地上所求所得,无非佛地,皆属究竟也。此住,据佛地分为六种圆满,所谓净土、见智、福德、身、语、意也。初一为外,余五为内。
妙生,若有菩萨言:我当成就佛土庄严……说名其是菩萨菩萨。
初为佛土清净圆满:龙树释谓菩萨之求净土,为令众生易度,因佛土无三恶道,所见所闻无非实相,乃至风林水鸟,皆宣法音,众生生此,自易入道矣。然佛土之净以无所得而净;所谓严胜,亦不如众生之所执著;菩萨以信解二无我理,证无我法,以是严净佛土,始得与佛之圆满净土相契。
此段与《方便般若》〈净土品〉相当,般若谓菩萨应净佛土,除自他身等粗业;粗业者,破戒、起惑、离道、贪果乃至取诸法相皆是。龙树释取法相,谓于法性空中取相生著心,谓为色乃至三界善不善有无为法等,离此诸取乃能净佛国土,与此经信解一切法无性之义正同。
妙生,于汝意云何?如来有肉眼否……现在心不可得。
二者见智圆满:佛之见智,所谓五眼:肉眼、天眼,业果与修果有异,但俱以粗色为境,属于见;慧眼(知胜义谛)、法眼(知世俗谛)、佛眼(无所不知,即一切种一切法一切相智也),皆以心为境属于智。合此五眼,为佛见智,此皆用以教化利乐众生者。恒沙世界众生种种性行,其心流转(当下意念),皆悉了知,然后随其根性,说法顺导也。此在常见为不可能,惟佛智得总持而后一以贯之。
流转之谓相续,相续故无持,众生不知妄执为常。然流转名,亦随世间言说假立,如来知其无常,不可久住,顺其实相,依世言说,故以无持而说心流转也。梵文「陀罗」,有持与转之二义,今以非持说转,去众生之执,即于此心法名字上显示实相也(此等微细处,净译颇能曲达:如前文福聚之聚字,梵文作「塞建陀」,有肩荷与积聚二义,平常福聚不能肩荷无上菩提,即谓之非聚无荷;属于福类,又谓之聚;此以无荷说聚,义例正同)。
下面说三世心不可得,正以显心流转之无常也。此佛之圆满见智,地上菩萨由修而得之。
妙生,于汝意云何?若人以满三千大千世界……如来则不说福聚福聚。
第三福德圆满:就世俗言,福聚甚多;就胜义言,则不成其为福聚;佛之福德圆满亦然。
妙生,于汝意云何?可以色身圆满观如来否……是故如来说名具相。
第四身圆满:佛身具足三十二相,八十种好,乃随顺众生而显;若从胜义,不能以色身圆满(随形好)与具相(三十二相)观如来也。此诸相好,入地菩萨皆修得成满。
以上三段与《方便般若》〈毕定品〉相当:般若谓菩萨入地后,于佛道得决定,随类受生,与佛相似,不虞退堕,于诸众生,作大义利。又谓行般若行生神通波罗蜜(即智证通,智善通达,而得无碍),知一切众生心意、性行,随应教化。此经就五眼说,在佛为五眼,在菩萨则为五通也。又般若谓具神通波罗蜜者,便能往诸世界见佛闻法,福德相好,皆得具足,与此经说福德身相圆满之意正同。
妙生,于汝意云何?如来作是念我说法耶……无法可说是名说法。
第五语圆满:此就说法言之,佛之说教,随顺众生,契当实相,所说圆满,而不以为有所说。若言如来有所说法,则为谤佛,亦即戏论也。无法可说是名说法者,如实相说,虽说而无所增益,实际等于无说也。说法如是,谓之圆满,地上菩萨亦可分分得之。
此段与《方便般若》〈差別品〉相当,般若谓诸法性空而有四谛安立者,是佛方便为众生说之;实则无法可说也;正与此经意同。
妙生白佛言:世尊于当来世,颇有众生……说非众生是名众生。
第六意圆满,又分六种:其一就佛意之在众生言,佛常以众生为其念处,众生于法能生实信,即为佛所系念,知见是人。但在佛并不作众生分別,亦非非众生,胜义中原无此等差別也。
妙生,于汝意云何?佛得无上正等觉时……如来说为非法故名善法。
其二就佛意之在正觉言,实无少法是佛所证,无上正觉系就众生所知者而假名之。无上之梵语曰「阿耨多罗」,义即微细不可得;正等觉之梵语曰「三藐三菩提」,「三」字有等徧二义:等觉者,诸佛所证,是法平等,无有高下,故谓之徧(所离无我众生等,流转性与菩提性亦平等);徧觉者,一切善法,皆正觉了,故谓之徧。然此随顺众生依世俗言,谓佛得无上菩提;依胜义言,一切诸法无有自性,实无少法可证也。
妙生,若三千大千世界中所有诸妙高山王……故名愚夫众生。
其三就佛意对于众生施设义利言,此经法门于世有大义利,比之施福,远为殊胜。经云曾无有一众生是如来度者,佛心如境如实知见,既无通途之众生执,故亦无我等见。又佛说法,所以安立众生于实际,而众生本当如是,觉之使自得其所,乃分内事,实无所度也;若有度生之见存,则我等执随之而起矣。
我等见固无,无我之我等见亦复无有;而佛说我等执者,乃随俗而说,非如来说实有此我等见也。是故佛说善法,所以导引众生住于实际;说不善法,亦但如众生所执随顺言之;乃至所谓愚夫众生,亦皆假名施设而已。彻底推究说法之意,方知佛说皆为不得已之施设也。
妙生,于汝意云何?应以具相……故彼不能了。
其四就佛意摄取法身言,佛持法为身,此法即法性真如实际,故不应从世谛禅境以具相观于如来也。所谓诸相非相,非无相也,乃以法性等为相也。盖佛缘(是所缘,非因缘)法性而生,以法为身,故云应观佛法性即导师法身也。然法性离言说思惟,但可内证,非于色声上可得而识,故云法性非所识,故彼不能了也(具相亦非得正觉之因,故次经云:「莫作是念,如来以相具足得成正觉。」今译缺文)。
妙生,诸有發趣菩萨乘者……不应越取是故说取。
其五就佛意不著生死涅槃二边言:發趣菩萨乘者,于法住法性,不作断灭见,而视一切流转如幻如化,以之为用,即不住涅槃;然在用中于无我及无生法得忍解(非流转法自体为无我,不从业惑生为无生),能于恒沙七宝布施不取福聚,即不住生死。又不取福聚云者,乃佛说法异门方便,先除执著,后显正理:所谓不取,非无所取,乃应正取,不应越取也;符顺实际,循矩不违,是为正取。不著生死而显示有生死,是即正取也。
以上各段与《大品般若》〈七喻品〉、〈平等品〉相当,七喻品说于诸法性空中有六道差別者,乃由众生颠倒而有因果业报,然毛发许非实有,即与此经佛意在众生一段意同。〈平等品〉要义有四:初说诸法平等性为净,归于实相无相(无凡夫所执著相故);然据世俗谛说诸佛证得平等性为无上菩提;与此经正觉段无有少法是所证意同。
次说诸法义利,但能引發觉道,不能资助果圆,若不圆满,不得正觉;但以无著教化众生;与此经施设义利段意同。
三说诸佛与平等性无別,龙树释谓得平等性为佛,实不可分,此非凡小戏论所及知,与此经佛以法为身段意同。
最后说有为无为法,其性平等,是为胜义,即佛智境界;佛于胜义不动(不离意)而益众生;与此经不住生死涅槃一段意同。
其六佛行住不染,即举止无不清净之意。此指佛化身之用后得智者而言,化佛行动自然,毫无染著也。又分三层,初威仪:经云
妙生,如有说言:如来若来若去……都无去来故名如来。
妙生,若有男子女人……故名法想法想。
次就名色身观行自在说:色身指器世间,名身指有情世间,佛之举止自在,两皆无染。就器世间言,佛于三千大千世界作极微观,而观极微,亦复非实。妙生推阐佛意,谓有情世间,亦同其不实在;若以此两世间为实在,则佛应有聚执。聚字在余译作「抟」或「合」,乃常人认识上所以构成实体之原因;盖就同类事物,取其通相(相同之相),作为一抟一聚,心思分別,以为实有,遂生实体之执;从将大地析为墨尘,犹取极微与极微和合之相,谓之「微聚」,而生实解(事物本身原无实与非实分別),是为「聚执」。
综合有情相同之情识,执为有情聚,亦复如是。然此但属世间假名,无实体性,愚夫妄执,谓为世界,谓为聚也(聚执有译作「一合相」者,不甚恰当,细作粗为一,粗析细即不为一,故云一合即不能兼分析与综合之意)。妙生如有说云佛说我见……云云,示无聚执方便:谓佛说我见者,就外道执我,假名我见,非有所执。如是于一切法皆应作如是知,如是见,如是解。法之无实,归于法想(假名分別);不但观法无实,乃至观法想亦复不实,而于法想,亦无所住;然后始能究竟无聚执也。
妙生,若有人以满无量无数世界……应作如是观。
最后为说法不染:说法所以开示众生使其领会实相,故于此亦应无染著。说法通利,胜世间施;云何通利,则在无倒显示离言自性。不增众生之执,是名正说;亦即般若所谓不坏法性而说假名也。以此佛之说法,视众生之著不著而异:不著则说,著则不说。如闻者著空,则不说空而说有;有原无可说,如闻有而解其不实,则不妨说有也。不著则顺离言法性,著则随名言生执,于此了然,而后说空说有自在无碍。
云何正说,经文以一切有为法一颂,明示其例,亦兼以结九分般若之终也。颂以九喻显因缘和合所生一切有为法皆空无实性,所举九事皆就常人习知者为譬,使闻者不致随语起著也。是义极关重要,余处亦说有为法种种喻(如小乘说色如聚沫、受如水泡、想如阳燄、行如芭蕉、识如幻化等),大都就无常为言,不足以达深义;惟此九喻,导引解空,精辟无比。诸家解释,出入略异,今以三层分说:初就见相识设喻,以见一切有为法之自性。
有为法,按实不外认识作用之能知(见)、所知(相)、及知之事(识)而已。星以喻相,谓星光微弱,暗中闪烁,月明则稀,白昼全没,众生世相,亦复如是,智慧日出,则不复见。瞖以喻见,病目空华,无中生有,我见不实,殆亦如之。灯以喻识,油炬相资,灯焰不绝;由渴爱润,取相炽然;又如油膏垢腻,不净可恶,识以烦恼漏故,亦染著不净。
仅此一层,众生虽知有为不实不净,犹执实有受用事在,故次举三喻,以明受用之發生由于取内外及事,见其不实。幻以喻外器世,明假此幻彼,变化无端也。露以喻内身,诸根不住,如露见日则唏,遇风即殒,势难久住也。泡以喻受,受假根尘和合而有起灭,事过境迁,皆不实在,如水上泡,起灭随风也。
虽已明受用之非实,但以众生时间观念极强,或谓现在不实,过未当实,故最后复举三喻以见三世之不实。梦以喻过去,往事成空,不堪把捉,梦中历历,但忆念之偶然显现,醒后何所有耶。电以喻现在,明现在法,刹那不住,稍纵即逝也。云以喻未来,来者无凭,如云变化开合,不息且不测也。
综合三类,而后知有为法之无实体,此即顺乎法性之正说,所以结一经之终。地上菩萨,求得佛意圆满,应随佛说作如是观,乃能随顺众生示其趣向而无所染著,亦如佛之随众生所感而现著,是故菩萨入地即为究竟住也。
此段勘与《方便般若》〈如化品〉相当,般若所说要义有三:一、不动胜义而教化众生,如化人行化事,随感而应,无所用心,故无染著,即此经言都无去来也(乃至佛入涅槃亦复如化,欲众生知佛希有,转向精进也)。
二、佛事谓之佛化,三乘事为三乘化,有情事为惑业化,前二是净后一是染,莫非化也。化者似有实无,与空无异;于化不著,一切假名分別,即谓之空。彼经云:「远离一切法想为空」,远离者,假名分別与一切化事原自不符也。知法如化,即远离一切假名分別,故一切皆空,即此经于世界乃至法想亦无所住之义。
三、有问一切法如化,尚有不如化者在否?佛说凡法与生灭相合者如化;又说涅槃非化。宁非矛盾:佛自解云:涅槃非化,乃为新学菩萨而言,因其仅有信解,未证无生法忍,若闻涅槃如化,修践无凭,易堕空见,为学有其次第,不能不先有阶梯也。
就道理言,涅槃者,化法之法性,亦不在化法之外,得化法之实相(空无自性),即是涅槃,故涅槃如化,为佛之正说(此颂惟说一切有为法如梦幻等,于无为法不提一字,即专为新学菩萨说教)。化法如化,化法法性之涅槃亦复如化,不言而喻,故说有为即概括无为也。
考什师译《大品》〈如化品〉,改题为〈涅槃如化品〉,虽未见经文中说,然其含义推比而知,可谓深得经旨;而本经终结于此一颂,实为新学菩萨入德之门也(此颂在本经为结论,而于般若学法为發端,净师在印得通人指授,回国译传此经,复作《金刚般若末颂赞逑》,附刊世亲释后,可资參考;但须先明《大品》如化品要义,心知其意,始能领会也)。
校注
【经文资讯】《吕澂著作集》第 C07 册 No. LC07n0007 经论讲要(上)(第1卷-第11卷)
【版本记录】發行日期:2022-01,最后更新:2022-0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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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于弟子根已成熟者,转法轮时能以五句义(發起行至地)为最胜利益益之,其未成熟者,则涅槃时以五句义为最胜付嘱嘱之,为其不退之因。如是摄受不舍,故佛种不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