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喻品第十五
案法瑶曰:从「见月不现」至「譬如日出众雾悉除」,答云何如日月大白问也。上长寿金刚,明法身体相。〈名字功德品〉,结经名也。经之大体以涅槃为极致,下竟解脱,皆明大涅槃义耳。从四种人竟四到,明弘经人,即是长寿金刚缘因也。从二十五有有我不耶,竟共圣行鸟喻,明佛性即是金刚长寿正因也。一周大明因果义讫,今复明长寿金刚应感无方之能也。僧宗白:上鸟喻,遍就六行以明圆理;今月喻,遍明法身真应之德也。宝亮曰:犹答第十二问未竟,更偏明常乐我三德也。
佛复告迦叶:譬如有人(至)为化众生示有生灭。
案僧亮曰:月譬有六事,此第一明虽生不生,成前品未应物之迹,广常义也。问曰在前而先答月者,以月事广故也。法瑶曰:明一应之迹始终也。僧宗曰:此譬中有五重。第一举今一化始末;第二明非但于此,乃遍十方也;第三寄月食,辨示有出身血事,而实不可伤也;第四显寿之修短,随感而应也;第五明如来是众圣之王,能为物益也。须弥障故不见者,有四天下,而须弥处中,日月运行周回旋转也。
善男子!如此满月余方见满(至)是故名为常住不变。
案僧亮曰:第二事,广上生灭义也。从初至十五日,广生义;自下广灭义也。
复次善男子!譬如满月(至)如来常住无有变异。
案僧亮曰:第三事,普应六道随感而现,亦是广生中事也。在在处处者,既大小之器不同,月形亦异,譬六道既殊,迹亦不一也。百由旬者,向举水器明随处而现,此明去来随人也。僧宗曰:犹是第二事。
复次善男子!如罗睺罗(至)分別法句如彼医子。
案僧亮曰:第四事,为制戒故,示有出身血等也。法瑶曰:明果报必受也。僧宗曰:第三事也。宝亮曰:此示制戒,凡有三意:第一明法身无损,犹如满月,虽有其事,而无所伤。第二所以无伤,引二人共鬪,本无杀心,虽死无罪。第三举医譬,明有此示现,必有利益也。
复次善男子!如人见月(至)是故如来常住无变。
案僧亮曰:第五事,显现涅槃及业报等也。法瑶曰:前示行恶止善也,此示行善制戒也。僧宗曰:第四事,月实不蚀,似损月,取譬涅槃。
复次善男子!譬如明月(至)故言如来譬如明月。
案僧亮曰:第六事,佛之功德略如彼也。僧宗曰:第五事也。法瑶曰:既示行善、制戒止恶,今明乐法众生从教无厌也。
复次善男子!譬如日出(至)即是诸佛真实法性。
案僧亮曰:答日问也。有二譬,初取长短为喻、次以损益为譬也。
复次善男子!譬如众星(至)犹如世人不见昼星。
案僧亮曰:答太白星问也。法瑶曰:譬法身玄妙寂寞,绝于视听之表。于情为隐,唯见丈六谓之为极;二乘之谓言无,故二乘不见也。
复次善男子!譬如阴暗(至)不为诸垢之所染故。
案僧亮曰:总以日月譬三宝灭也。法瑶曰:譬佛在世,人谓体尽丈六,是则无有常住法身。今明涅槃之后,故异上耳。
复次善男子!譬如黑月(至)如彼日月无有灭没。
案僧亮曰:答慧星问也。谓佛不并兴,若辟支出世,真佛灭度。人生倒见,谓不祥也。僧宗曰:黑月者,以修罗手障,令不见也。又言水精白银为月,以水精边故,如黑月也。
复次善男子!譬如日出(至)一切诸恶无间罪业。
案僧亮曰:已证佛常,六行已显。今说经功德及闻经之益,劝人受持。通答二问:「云何未發心,而名为菩萨」,至「犹如阎浮金,无能说其过」也。法瑶曰:前日月太白慧星等譬,广上〈长寿〉、〈金刚〉品也,今次广上〈名字功德品〉也。一经耳者,起一闻之功,终借此慧,众恶消除;不言一经历耳烦恼便尽也。正显此经功能灭恶生善,齐法身也。竟良医譬,皆明经力也。僧宗曰:经之置品,乃出自后人随义类而标之耳。谓〈菩萨品〉名应在此初,相承仍旧,辄改为难,付之来哲也。宝亮曰:若经生历死發心之者,名發心菩萨。今言未發心者,就一生之中作论也。此生中未经發心,但见《涅槃经》,改恶修善、起弘护之心,便名發心菩萨也。将欲广答此问,故先借日月之光以譬《涅槃经》也。智秀曰:此下有三意。第一从此讫答二难,广显经力也;第二次因迦叶举其前问,即是正答所问;第三后广释除阐提之义也。
是大涅槃甚深境界(至)正法不断僧宝不灭。
案法瑶曰:此明思慧思惟常住三宝之心。
是故应当多修方便(至)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
案法瑶曰:此明修慧也。以勤学故,得近无上道,故言不久。
是故此经名为无量功德所成。
案法瑶曰:此经正明佛是常住,常住犹三慧而成,今以此三苞一切行尽,故言无量功德之所成也。
亦名菩提不可穷尽。
案法瑶曰:因既无量,果亦无穷。以因果俱无量故,故称大。
以不尽故故得称为(至)身无边故名大涅槃。
案法瑶曰:有般若智光故法身无边,以此二事名为大涅槃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