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序

三十三年秋我在北碚汉藏教理院讲《阿含讲要》十三讲而止讲稿陆续發表于《海潮音》由于文字通俗得到读者不少的同情但这还是没有完成的残稿今春讲学厦岛才将原稿的十三讲除去第一讲〈阿含经的判摄〉把其余的修正补充而重编为九章即今第三章到十二章其中第七章是采用旧作〈行为的价值与生命〉而改写的前面又补写绪言与初二章略论佛法的根本——三宝又写了十三章到二十章——八章说明学佛者浅深不等的行证

关于佛法我从圣龙树的《中观论》得一深确的信解佛法的如实相无所谓大小大乘与小乘只能从行愿中去分別缘起中道是佛法究竟的唯一正见所以《阿含经》是三乘共依的圣典当然阿含经义是不能照著偏执者——否认大乘的小乘者离开小乘的大乘者的见地来解说的从佛法一味大小异解的观点去观察对于菩萨行的慈悲利他的积极性等也有所理会深深的觉得初期佛法的时代适应性是不能充分表达释尊的真谛的大乘的应运而盛行虽带来新的方便适应「更以异方便助显第一义」但大乘的真精神是能「正直舍方便但说无上道」确有它独到的长处佛法的流行人间不能没有方便适应但不能刻舟求剑而停滞于古代的原来释尊时代的印度宗教旧有沙门与婆罗门二大类应机设教古代的声闻法主要是适应于苦行厌世的沙门根性菩萨法主要是适应于乐行事神的婆罗门根性这在古代的印度确乎是大方便但在时异境迁的今日今日的中国多少无上妙方便已失却方便大用反而变为佛法的障碍物了所以弘通佛法不应为旧有的方便所拘蔽应使佛法从新的适应中开展这才能使佛光普照这现代的黑暗人间我从这样的立场来讲《阿含经》不是看作小乘的也不是看作原始的著重于旧有的抉發希望能刺透两边让佛法在这人生正道中逐渐能取得新的方便适应而發扬起来为了避免一般的——以《阿含经》为小乘的误解所以改题为《佛法概论》

佛法是理智的德行的宗教是以身心的笃行为主而达到深奥与究竟的从来都称为佛法近代才有称为佛学的佛法流行于人间可能作为有条理有系统的说明使它学术化但佛法的本质决非抽象的概念而已决不以说明为目的佛法的「正解」也决非离开「信」「戒」而可以成就的「法」为佛法的根本问题信解行证不外乎学佛者倾向于法体现于法的实践所以本论虽是说明的可说是佛法而学的但仍旧称为《佛法概论》保持这佛法的根本立场

我愿意读者本著这样的见地去读它

旧稿积压了四五年由于厦岛讲学因缘才续写完成得以印行流通这一切都得到学友妙钦法师的助力特附此志谢

佛法概论

绪言

「佛法」为佛与法的结合词佛是梵语佛陀的略称其义为觉者法是梵语达磨的义译精确的定义是轨持即不变的轨律佛与法的缀合语应解说为佛的法本来法是「非佛作亦非余人作」本来如此而被称为「法性法尔」有本然性安定性普遍性而被称为「法性法住法界」这常遍的轨律何以要称为佛法因为这是由于印度释迦牟尼佛的创见而后才流行人间的「佛为法本法由佛出」所以称之为佛法

依「佛的法」而引伸其意义又得两个解说「诸佛常法」法是本来如此的佛是创觉世间实相者的尊称谁能创觉此常遍的轨律谁就是佛不论是过去的现在的未来的佛始终是佛佛道同释迦佛的法与一切佛的法平等平等「入佛法相故名为佛法」法是常遍的因佛的创见而称之为佛法佛弟子依佛觉证而流出的教法去修行同样的觉证佛所觉证的传布佛所传布的在佛法的流行中解说抉择阐發了佛的法使佛法的甚深广大能充分的表达出来这佛弟子所觉所说的当然也就是佛法这两点是佛法应有的解说但我们所知的诸佛常法到底是创始于释迦牟尼佛依释尊的本教为根源的佛弟子所弘布的是否佛法在乎他是否契合释尊根本教法的特质所以应严格的贯彻这一见地抉择流行中的诸佛常法与弟子的论述

此外「世间一切微妙善语皆是佛法」(南传《增支部》)释尊说「我所说法如爪上尘所未说法如大地土」(《升摄波经》)这可见有益身心家国的善法释尊也多有不曾说到的释尊所觉证而传布的法虽关涉极广但主要是究尽法相的德行的宗教佛法是真实的正确的与一切真实而正确的事理决不是矛盾而是相融贯的其他真实与正确的事理实等于根本佛法所含摄的根本佛法所流出的所以说「一切世间微妙善语皆是佛法」这可见「谓有沙门执著文字离经所说终不敢言」(《大毘婆沙论》)实在不够了解佛法在佛法的流行中融摄与释尊本教不相碍的善法使佛法丰富起来能适应不同的时空这是佛法应有的精神

佛的法是根本的诸佛常法与入佛法相的佛法是竖贯的深入的融贯的佛法是旁通的千百年来流行于人间的佛法不外乎契合这三者而构成

第一章 法与法的创觉者及奉行者

第一节 法

文义法

从佛法流行人间说佛陀与僧伽是比法更具体的更切实的但佛陀是法的创觉者僧伽是奉行佛法的大众这都是法的实证者不能离法而存在所以法是佛法的核心所在那么法是什么在圣典中法字使用的范围很广如把不同的内容条理而归纳起来可以分为三类文义法意境法(学佛者所)归依(的)法

释尊说法重在声名句文的语言书写的文字以后才發达使用起来语言与文字可以合为一类因为语文虽有音声与形色的差別而同是表诠法义的符号可以传达人类(一分众生也有)的思想与情感如手指的指月虽不能直接的显示月体却能间接的表示它使我们因指而得月由于语言文字能表达佛法所以也就称语文为法但这是限于表诠佛法的如佛灭初夏王舍城的五百结集就称为「集法藏」然此能诠的语文法有广狭二类凡是表诠佛法的语文都可以称为法这是广义的因佛法有教授与教诫二类在教化的传布中佛法就自然地演化为「法」与「毘奈耶」二类等到结集时结集者就结集为「法藏」与「毘奈耶藏」与毘奈耶藏相对的法藏那就局限于经藏了

意境法

《成唯识论》说「法谓轨持」轨持的意义是「轨生他解任持自性」这是说凡有他特有的性相能引發一定的认识就名为法这是心识所知的境界在这意境法中也有两类「別法处」佛约六根引發六识而取境来说所知境也分为六其中前五识所觉了分別的是色意识所了知的是受行三者——法受是感情的想是认识的行是意志的这三者是意识内省所知的心态是内心活动的方式这只有意识才能明了分別是意识所不共了別的所以名为別法「一切法」意识不但了知受行——別法眼等所知的色等也是意识所能了知的所知的——就是能知也可以成为所知的一切都是意识所了知的都是轨生他解任持自性的所以泛称为「一切法」

归依法

是学佛者所归依的约归依法说不离文义法又不可著在文义法因为文义只是佛法流传中的遗痕也不可落在意境法因为这是一切的一切善恶邪正都是法不能显出佛法的真义何在学者所归依的法可分为三类真谛法中道法解脱法其中根本又中心的是中道的德行是善释尊说「邪见非法正见是法乃至邪定非法正定是法」(《杂阿含经》卷二八七八二经)正见正志正语正业正命正勤正念正定——八正道为中道法的主要内容当释尊初转法轮时一开口就说「莫求欲乐极下贱业为凡夫行是说一边亦莫求自身苦行至苦非圣行无义相应者是说二边离此二边则有中道」(《中阿含经拘楼瘦无诤经》)这中道就是八正道到释尊入灭的时候又对阿难说「自归依归依于法勿他归依」(《长阿含经游行经》)意思说弟子们应自己去依法而行所依的法经上接著说「依四念处行」四念处就是八正道中正念的内容这可见法是中道的德行了法既然是道德的善行那不善的就称为非法释尊的《栰喻经》说「法尚应舍何况非法」正是这个意思中道——正道的德行为什么称为法法的定义是轨持轨是轨律轨范持是不变不失不变的轨律即是常道八正道不但合乎道德的常道而且就是「古仙人道」有永久性普遍性是向上向解脱的德行的常道这不妨再看得远些在印度古代文明的《吠陀》中「陀利」一词泛指一切轨律到后来轨律的思想分化了凡是良善的俗习道德的行为具体或抽象的轨律改称为达磨——法而陀利却被专用在事相的仪式上佛世前后婆罗门教制成《法经》又有许多综合的《法论》都论到四姓的义务社会的法规日常生活的规定印度人心目中的达磨除了真理以外本注重合理的行为如传说中轮王的正法化世也就是德化的政治释尊所说的法内容自然更精确更深广但根本的精神仍在中道的德行中道的德行是达磨的第一义

中道行是身心的躬行实践是向上的正行在向上的善行中有正确的知见有到达的目的向上向解脱的正行到达无上究竟解脱的实现这实现的究竟目的——解脱也称为法经中称它为无上法究竟法也称为胜义法如《俱舍论》(卷一)「若胜义法唯是涅槃这是触证的解脱法如从火宅中出来享受大自然的清凉所以说如「露地而坐」释尊初成佛时的受用法乐就是现证解脱法的榜样说到正确的知见这不但正知现象的此间所达到的彼岸也知道从此到彼的中道这不但认识而已是知道它确实如此知道这是不变的真理这是说「缘起」知道生死众苦是依因而集起的惟有苦集(起)的灭才能得到众苦的寂灭这非八正道不可这样的如实知也就是知四真谛法——「苦真实是苦集真实是集灭真实是灭道真实是道」这四谛也称为法如初见真谛经上称为「知法入法」「不复见我唯见正法」「于法得无所畏」能见真谛的智慧称为「得法眼净」释尊的「初转法轮」就是开示四谛法

这三类归依法中正知解脱中道与变动苦迫的世间是真实中道是善行触证的解脱是净妙真实善行净妙贯彻在中道的德行中八正道的最初是正见正见能觉了真谛法知是行的触角是行的一端在正行中知才能深刻而如实离了中道的正行没有正知所以佛法的正见真谛近于哲学而与世间的哲学不同同时八正道的最后是正定是寂然不动而能体证解脱的这正定的体证解脱从中道的德行中来所以近于宗教的神秘经验而与神教者的定境幻境不同也就因此中道行者有崇高的理智有无上解脱的自由虽说是道德的善也与世间的道德不同中道统一了真谛与解脱显出释尊正觉的达磨的全貌

第二节 佛法的创觉者——佛

觉苦觉乐觉中道

佛法的创说者释迦牟尼佛是中印度迦毘罗国王子少年时代享受人间的五欲二十九岁的春天忽然不顾社稷与家庭踰城出家去了从此过著谨严淡泊的生活一直到八十岁释尊的所以出家依《中阿含经柔软经》说释尊到野外去游散顺便看看田间的农人看了农作的情形不觉引起无限的感慨不忍贫农的饥渴劳瘠又不得不继续工作不忍众生的自相残杀不忍老死的逼迫这种「世间大苦」的感觉是深切的经验是将自己的痛苦与众生的痛苦打成一片见众生的痛苦而想到自己的痛苦释尊经此感动不满传统的婆罗门教与政治自悯悯人于是不忍再受王宫的福乐为了探發解脱自我与众生苦迫的大道决意摆脱一切去出家出家是勘破家庭私欲占有制的染著难舍能舍难忍能忍解放自我为世界的新人众生这样的愚昧五浊恶世的人间又这样的黑暗浮沈世海的人类为世间的尘欲所累早已随波逐浪自救不了那不妨从黑漆缴绕的人间——传统的社会中解放出来热肠而冷眼的去透视人间锻炼自己作得主站得稳养成为世为人的力量释尊不从自我的立场看世间才能真正的理解世间救护世间看了释尊成佛以后的游化人间苦口婆心去教化人类的事实就明白释尊出家的真意

在出家修学的过程中释尊又有一番新的觉悟原来当时印度流行的新宗教主要的为定乐与苦行禅定中如无所有定与非想非非想定释尊都曾修学过但觉得这还是不彻底的不能由此正觉人生的实相因此又到苦行林中与苦行者为伍经历六年的苦行但末了觉得这也不是正道约克制情欲说苦行似乎有相当的意义但过分的克己对于人类与自己有何利益这样否定了定乐与苦行以敏锐的智慧从中道的缘起观完成圆满的正觉释尊的正觉是从己及人而推及世间彻悟自他心物的中道深彻的慧照中充满了同情的慈悲

即人成佛

释尊是人间的圣者这本是历史的事实但释尊又给予深刻的含义说「诸佛世尊皆出人间非由天而得也(《增一阿含经等见品》)这是说佛是人间的正觉者不在天上天上没有觉者有的是神梵天上帝天主们与他的使者释尊是人不是天上的上帝也没有冒充上帝的儿子与使者向人类说教所以佛法是人间觉者的教化也不像神教者说经典——《吠陀》《新旧约》《可兰经》等为神的启示这「佛出人间」的论题含有无神论的情调天上依印度人与一般神教者的看法是净洁的光明的喜乐的而人间却充满了罪恶黑暗与苦痛但释尊从「佛出人间」「人身难得」的见地否认它理智的正觉解脱的自由在人间不在天上所以说「人间于天则是善处」(《增一阿含经等见品》)人间反成为天神仰望的乐土了人生不但是为了追求外物的五欲乐也不在乎尝受内心神秘的定乐应重视人间为正觉的解脱而励行理智的德行人类的心眼早被神教者引上渺茫的天国到释尊才把他们唤回人间据传说印度的梵天——世界的创造者为了无力拯救人间诚恳的请佛为人类说法印度的群神都向释尊请教自称弟子天帝们需要正觉与解脱反证他们的愚昧不自由所以「智者不依天」要归依「两足尊」(人)的佛陀

释尊出在人间所以是即人成佛的是净化人性而达到正觉解脱的释尊是人与人类一样的生饮食起居眼见耳闻这父母所生身是释尊的「生身」同时释尊有超一般人的佛性是正觉缘起法而解脱的这是释尊的「法身」释尊是人而佛佛而人的人类在经验中迫得不满现实而又著重现实要求超脱而又无法超脱重视现实者每缺乏崇高的理想甚至以为除了实利一切是无谓的游戏而倾向超脱者又离开现实或者隐遁或者寄托在未来他方崇高的超脱平淡的现实不能和谐合一确是人间的痛事到释尊即人成佛才把这二者合一由于佛性是人性的净化究竟所以人人可以即人成佛到达「一切众生皆成佛道」的结论

自觉与觉他

佛陀的正觉不单是理智的解悟是明月一般的在万里无云的空中遍照一切充满了光明喜乐与清凉现在姑从自觉与觉他说佛陀是自觉者不同声闻弟子的「悟不由他」是「自觉谁称师」的自觉佛法由释尊的创见而流布人间他是创觉者所以称为佛陀佛世的多闻圣弟子——声闻虽也能正觉解脱与佛同样的称为阿罗汉却没有被称为佛的所以我们说释尊是觉者应重视他的创觉性释尊本是人而竟被推尊为佛陀了这因为释尊在菩提树下创觉缘起法性离一切戏论得到无上的解脱佛陀的所以为佛陀在乎正觉缘起法性这是佛陀的法身释尊证觉缘起法身而成佛如弟子而正觉缘起法的也能证得法身不过约闻佛的教声而觉悟说所以称为声闻「如须陀洹得是法分名为初得法身乃至阿罗汉辟支佛名后得法身」(罗什答慧远书)能得法身的佛弟子是真能窥见佛陀之所以为佛陀的所以释尊说「见缘起即见法见法即见佛须菩提尊者的深观法空释尊也推许他「先见我身」因释尊觉法成佛引出见法即见佛的精义再进那就是「法身常在」释尊说「我诸弟子展转行之则是如来法身常在而不灭也」(《遗教经》)法身的是否常在依佛弟子的行践而定有精勤的实行者就有现觉法性者有能见佛陀的所以为佛陀者法身也就因此而实现在人间佛法的不断流行有不断的勤行者法身这才常在人间而不灭「法身常在」的论题是何等深刻正确而有力

释尊不忍世间的长此黑暗不忘出家的初心开始弘法工作但释尊完满的自觉为时代所限不能彻底而详尽的發扬只能建立适应时机的「方便教」方便教糅合了一分时代精神——厌世的精神使释尊的究竟道受到限制但不是毫无真实这方便教中蕴蓄的真实道在佛法的流行中已大大的阐發了释尊是创觉者弟子是后觉先觉觉后觉觉觉不已的住持这觉世的大法要如何才有可能这唯有组织觉者集团的僧伽毘奈耶中说释尊的所以依法摄僧使佛弟子有如法的集团是为了佛法久住不致于如古圣那样的人去法灭事实上住持佛法普及佛法也确乎要和乐清净大众的负起责任来这和乐僧团的创立是佛陀慧命所寄佛陀在自觉正法上存在于法的体现中在觉他世间上存在于觉者的群众中释尊说「施比丘众已便供养我亦供养众」(《中阿含经瞿昙弥经》)这「佛在僧数」的论题表示僧团是佛陀慧命的扩展与延续毘奈耶中说有如法的和合僧这世间就有佛法这可见不但「僧在即佛在」而且是「僧在即法在」这一点不但证实释尊的重视大众更了解佛法的解脱不是个人的隐遁反而在集团中连自称「辟支佛」式的头陀行者——隐遁而苦行的也不许他独住非半月集合一次不可人间佛陀的真精神那裡是厌世者所见的样子

          ┌自觉正法——见法即见佛——法身常在┐   佛陀(创觉者)┤绍隆佛种├(后觉者)僧伽          └觉他大众——僧在即法在——正法久住┘

第三节 佛法的奉行者——僧

建僧的目的

释尊的教化风行恒河两岸得到不少的信受奉行者其中也有从佛出家的起初释尊为出家弟子提示了「法味同受」「财利共享」的原则等到出家众一多佛陀开始制戒使他们成为和合的称之为僧伽——众释尊的所以「以法摄僧」不但为了现在的出家众目的更远在未来的正法久住释尊创觉的常道非一般人也非天梵——印度宗教的神所能转的惟其难得爱护的心也特別关切所以發现了出家众的过失就从事僧众的组织成立僧团的第一义即为了住持佛法佛法虽是探本的简要的却是完成的在传布中可以引伸阐發可以作方便的适应却没有修正或补充可说所以佛弟子的弘扬佛法是「住持」应特別注意佛法本质的保持关于住持佛法虽然在许多经中嘱付王公宰官嘱付牛鬼蛇神其实除嘱付阿难不要忘记而外这正法久住的责任释尊是郑重的托付在僧团中和合僧的存在即是正法的存在

释尊的所以制律以法摄僧有十种因缘「一者摄僧故二者极摄僧故三者令僧安乐故四者折伏无羞人故五者有惭愧人得安隐住故六者不信者令得信故七者已信者增益信故八者于现法中得漏尽故九者未生诸漏令不生故十者正法得久住」(《摩诃僧祇律》卷一这十者是释尊制戒律的动机与目的而正法久住可说是最后的目的从正法久住的观点说佛弟子要有组织的集团才能使佛法久住世间这僧团的组合释尊是把它建筑在律制的基础上严格的纪律成为摄受僧众的向心力「摄僧」与「极摄僧」是集团的和合和合的僧众们有了法律可守这才能各安其分不致有意无意的毁法乱纪引起僧团的动乱纠纷彼此融洽的为道自然能做到「令僧安乐」有了这律治的和乐僧团可以使僧众的本身更健全广大的僧众虽然贤愚不齐但有了律治的僧团那无惭无愧的犯戒者在大众的威力下便不能不接受制裁不接受就不能寄生在佛教中有惭愧而真心为道的在集团法律的保障下也能安心的为法护法不会因人事的纠纷而退心这样的「折伏无羞人」「有惭愧人得安隐住」做到了分子健全与风纪严肃便是清净和合安乐清净为律治僧团的三大美德佛法的久住世间不能离社会而独立社会的信解佛法作学理的研究者少依佛弟子的行为而决定者多所以如没有和乐清净的僧团便难以引起世人的同情如世人误会或不满意佛弟子所代表的佛法那佛法的存在就要成问题因此要佛教本身有和乐清净的僧团才能实现佛法做到「不信者令得信」「已信者增益信」僧团的集合不是为了逢迎社会苟存人间是为了实现大众的身心净化而得解脱自由的在完善的僧团中人人都容易成为健全的如法的达到内心的净化不但现在不起烦恼未来也使它不生到最后「于现法得漏尽」是尽智「未生诸漏令不生」是无生智净化身心完成而得到解脱和乐清净的僧团能适应环境而获得社会大众的信仰能净化身心而得自身的解脱不忽略社会不忽略自己在集团中实现自由而佛法也就达到了「久住」的目的释尊以律法摄受僧众把住持佛法的责任交托他僧团为佛法久住的唯一要素所以与佛陀达磨鼎立而称为三宝

六和敬

正法的久住要有解脱的实证者广大的信仰者这都要依和乐清净的僧团而实现僧团的融洽健全又以和合为基础依律制而住的和合僧释尊曾提到它的纲领就是六和敬六和中「见和同解」「戒和同行」「利和同均」是和合的本质「意和同悦」「身和同住」「语和无诤」是和合的表现从广义的戒律说佛教中的一切团体的个人的都依戒律的规定而生活律治内容的广泛与中国古代的礼治有著同样的精神包含实际生活的一切但释尊特別重视思想与经济使它与戒律并立这就指出大众和合的根本问题除了律制以外还要注重思想的共同经济待遇的均衡思想律制经济三者建立在共同的原则上才有和乐清净的僧团在僧团中有关大众与个人的法制固然有要求參加僧团者严格服从遵行的义务但如有特权阶级特別是执法者不能与守法者同样的遵守律制必然要影响大众的团结戒和同行为律治的精神所在就是释尊也不能违反律制何况其他我们在社团中要有物质上与精神上的适当营养但一般人在物质的享受上总是希求超过別人的优越待遇在思想上又总是满意自己的意见这物欲的爱著——「爱」思想的固执——「见」如不为适当的调剂节制使它适中就会造成经济上的不平衡思想上的纷歧在同一集团中如让经济的不平思想的庞杂發展起来僧团会演成分崩离析的局面在释尊当时能注意思想的同一经济的均衡不能不说是非凡的卓见释尊说「贪欲系著因缘故王共诤婆罗门居士婆罗门居士共诤以见欲系著故出家出家而复共诤」(《杂阿含经》卷二〇五四六经)这还不过从偏重而说从佛教的僧团看经济与思想并重释尊的不偏于物质也不偏于精神确是到处流露的一贯家风僧团确立在见和戒和利和的原则上才会有平等和谐民主自由的团结才能吻合释尊的本意负担起住持佛法的责任有了上面所说的三和——和合的本质那表现在僧团中的就必有后三者彼此间在精神上是志同道合的行动上是有纪律而合作的语言文字上是诚实正确充满和谐友谊的这样的僧团才是释尊理想中的僧团

事和与理和

和合僧是缘起的和合缘起的和合中是有相对的差別性所以在一切佛弟子中分为在家与出家二众在家众中男的称为优婆塞——近事男女的称为优婆夷——近事女这是亲近三宝的佛教的在家信众接近佛教在思想与行动上接受佛法的指导照著去行所以叫近事出家众中也有男女不同男众又分两级沙弥(勤策)是青年而没有履行完全律制的可说是预科比丘(乞士)是以佛为模范而学佛所学行佛所行的女众却分为三级在预修的沙弥尼(勤策女)正式的比丘尼(乞女)之间有式叉摩那尼(正学女)这是为了特殊情形而制定的两年特训其中沙弥是隶属于比丘的沙弥尼与式叉摩那尼是属于比丘尼的这男众女众的「二部僧」虽然男女各別组织但在思想上与精神上比丘僧是住持佛法的中心综合这七众弟子成为整个的佛教信众

            ┌──────┬沙弥尼─────┐            ├─式叉摩那尼┴────────┤      ┌─比丘尼─┴───────────────┤   僧伽─┴─比丘──┬───────────────┼─僧伽            └───────沙弥──────┤      ┌────────────────优婆塞──┤   白衣─┤                     │      └────────────────优婆夷──┘

释尊适应当时的环境在出家弟子中有事相上的僧团在家弟子仅是信仰佛法奉行佛法没有成立团体所以在形迹上有出家的僧伽有在家白衣弟子但从行中道行现觉正法而解脱来说「理和同证」在家与出家是平等的白衣能理和同证也可称之为僧伽而且这还是真实僧比形式上的僧伽更值得赞叹反之出家者如没有现证的自觉反不过形式而已这事和与理和本来是相待而又不相离的但在佛法的流行中一分青年大众出家者与白衣弟子们重视理和同证的僧伽忽略六和僧团的作用忽略發挥集团的力量完成正法久住的重任因此而轻视严密的僧制白衣者既没有集团而青年大众僧中「龙蛇混杂」不能和乐清净结果理想中的真实僧渐渐的比虚偽更虚偽号称入世的佛教反而离开大众成为个人的佛教另一分耆年的老上座重视事相的僧伽但忽略释尊制律的原则不变根本不变而条制枝末的适应性不能随时随地的适应反而推衍增饰(还是为了适应)律制成为繁琐枝末的教条僧俗的隔碍也终于存在从僧伽中心的立场说这是各走极端没有把握事和与理和原则与条规的综合一贯性不能圆满承受释尊律制的真精神


校注

[A1] 《妙法莲华经》卷1〈2 方便品〉(CBETA, T09, no. 262, p. 8, c10)
[A2] 《妙法莲华经》卷1〈2 方便品〉(CBETA, T09, no. 262, p. 10, a19)
[A3] (1)《十二门论疏》卷1「非佛作亦非余人作」(CBETA, T42, no. 1825, p. 181, c19)(2)《杂阿含经》卷12「非我所作亦非余人作」(CBETA, T02, no. 99, p. 85, b24-25)
[A4] 《大般若波罗蜜多经》卷536〈30 佛国品〉(CBETA, T07, no. 220, p. 751, a20)
[A5] 《瑜伽师地论》卷10(CBETA, T30, no. 1579, p. 327, c23)
[A6] (1)《佛说月喻经》卷1「佛为诸法本」(CBETA, T02, no. 121, p. 544, c3)(2)《杂阿含经》卷3「佛为法根」(CBETA, T02, no. 99, p. 20, b6)
[A7] (1)《中阴经》卷2〈8 三世平等品〉「我今说少少如人爪上尘」(CBETA, T12, no. 385, p. 1066, c4)(2)《大般若波罗蜜多经般若理趣分述赞》卷1「升摄波叶喻经言已所说法如手中叶未所说法如林中叶」(CBETA, T33, no. 1695, p. 28, c7-8)(3)《杂阿含经》卷15「我成等正觉自所见法为人定说者如手中树叶」(CBETA, T02, no. 99, p. 108, b4-5)
[A8] 《阿毘达磨大毘婆沙论》卷50(CBETA, T27, no. 1545, p. 259, b23-24)
[A9] 《成唯识论》卷1(CBETA, T31, no. 1585, p. 1, a24)
[A10] 《百法明门论纂》卷1「言法者轨生物解任持自性之义」(CBETA, X48, no. 803, p. 327, b22-23 // Z 1:76, p. 445, b16-17 // R76, p. 889, b16-17)
[A11] 《杂阿含经》卷28(CBETA, T02, no. 99, p. 202, c5-6)
[A12] 《中阿含经》卷43〈2 根本分別品〉(CBETA, T01, no. 26, p. 701, c9-16)
[A13] 《长阿含经》卷2(CBETA, T01, no. 1, p. 15, b7)
[A14] 《长阿含经》卷2「阿难比丘观内身精勤无懈忆念不忘除世贪忧观外身观内外身精勤不懈忆念不忘除世贪忧法观亦复如是」(CBETA, T01, no. 1, p. 15, b9-12)
[A15] (1)《中阿含经》卷54〈2 大品〉「我为汝等长夜说栰喻法欲令弃舍不欲令受若汝等知我长夜说栰喻法者当以舍是法况非法耶」(CBETA, T01, no. 26, p. 764, c12-14)(2)《大智度论》卷85〈72 菩萨行品〉「《栰喻经》说「善法尚应舍何况不善法」」(CBETA, T25, no. 1509, p. 657, a2-3)
[A16] 《杂阿含经》卷12(CBETA, T02, no. 99, p. 80, c27)
[A17] 《阿毘达磨俱舍论》卷1〈1 分別界品〉(CBETA, T29, no. 1558, p. 1, b9)
[A18] 《妙法莲华经》卷2〈3 譬喻品〉(CBETA, T09, no. 262, p. 12, c14-15)
[A19] 《佛垂般涅槃略说教诫经》卷1「佛说苦谛真实是苦不可令乐集真是因更无异因苦若灭者即是因灭因灭故果灭灭苦之道实是真道更无余道」(CBETA, T12, no. 389, p. 1112, a25-28)
[A20] 《杂阿含经》卷4(CBETA, T02, no. 99, p. 24, b5)
[A21] 《杂阿含经》卷10(CBETA, T02, no. 99, p. 67, a16)
[A22] 《杂阿含经》卷9(CBETA, T02, no. 99, p. 62, b17)
[A23] 《增壹阿含经》卷26〈34 等见品〉(CBETA, T02, no. 125, p. 694, a4-5)
[A24] 《增壹阿含经》卷26〈34 等见品〉「佛世尊皆出人间非由天而得」(CBETA, T02, no. 125, p. 694, a4-5)
[A25] 《增壹阿含经》卷26〈34 等见品〉(CBETA, T02, no. 125, p. 693, c21-22)
[A26] 《大智度论》卷2〈1 序品〉(CBETA, T25, no. 1509, p. 73, a24)
[A27] 《杂阿含经》卷36(CBETA, T02, no. 99, p. 263, c2)
[A28] (1)《大方广佛华严经》卷58〈38 离世间品〉(CBETA, T10, no. 279, p. 307, b24)(2)《杂阿含经》卷12「不由于他而自知」(CBETA, T02, no. 99, p. 85, c24-25)
[A29] 《中阿含经》卷56〈3 晡利多品〉(CBETA, T01, no. 26, p. 777, b17)
[A30] 《鸠摩罗什法师大义》卷1(CBETA, T45, no. 1856, p. 126, c1-3)
[A31] 《佛说大乘稻𦼮经》卷1「若见因缘彼即见法若见于法即能见佛」(CBETA, T16, no. 712, p. 823, b28-29)《中阿含经》卷7〈3 舍梨子相应品〉「若见缘起便见法若见法便见缘起」(CBETA, T01, no. 26, p. 467, a9-10)
[A32] 《大智度论》卷11〈1 序品〉「佛告比丘尼『非汝初礼须菩提最初礼我所以者何须菩提观诸法空是为见佛法身』」(CBETA, T25, no. 1509, p. 137, a16-18)
[A33] 《遗教经论》卷1(CBETA, T26, no. 1529, p. 290, b26-27)
[A34] 《中阿含经》卷47〈3 心品〉(CBETA, T01, no. 26, p. 721, c28-29)
[A35] 《摩诃僧祇律》卷1(CBETA, T22, no. 1425, p. 228, c24-28)
[A36] 《杂阿含经》卷20(CBETA, T02, no. 99, p. 141, b28-c2)

内容源自:漢文大藏經,繁转简后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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