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目中峰和尚广录卷第十五
金刚般若略义
延祐丙辰秋七月。翰林承旨赵公。自京师遣书来。问金刚般若大意。遂述略义并答其书。略曰。闻如来于第四时说般若经六百卷。金刚经乃其一也。议者于六百卷之纲目。以融通淘汰四字摄之。盖如来尝于第二时在鹿苑。转四谛法轮。证诸小乘入有余涅槃。以未称本怀。由是第三时。维摩弹斥使其耻小慕大。然后广说般若。一味谈空专为小乘人。融其所执通其所滞淘之汰之。如涤秽器使之清净。然后以上乘圆顿甘露之味注之。但金刚经局于文约。几不能以句读。义意深邃寄之六百卷间。于中或有不能通处。正不必致疑。但存一念深信之心。信之不已久当自解。今利根之士不待功深力久。必欲一时意会。每以胷臆之见穿凿之一涉此途。则般若大义不复契会于自心矣。兹直述经旨题曰金刚般若略义。望取而究之。或究之不尽余惑未泮。只消提个所叅话自看。不必于此文字中致疑。一朝看破话头。则六百卷之雄文。皆吾胷中旧物也。略义云乎哉。
金刚是喻。般若是法。波罗蜜此翻到彼岸。喻般若为金。金以不变不坏为义。般若为刚。刚以摧坏万物为义。谓般若之体离相离名亘古不动。即诸佛之自心乃众生之本源也。
般若于大般若经有一百喻。又不止于金刚二义也。谓般若如大火聚。物或婴之咸遭其焚烧。般若如大日轮。能破一切诸幽暗。般若如光明镜。能分一切诸妍丑等。云云。
般若乃梵语。此翻为智慧。言智慧者。破愚痴故。当知智慧与愚痴俱无定体。悟此心故即愚痴是智慧。迷此心故即智慧是愚痴。既悟之人虽讥诃戏笑皆智慧也。未悟之人虽梵呗读诵皆愚痴也。故愚痴智慧。特迷悟之分无定体也。
大般若经中具八十一科通圣通凡。以至悟迷无所间然。自五隂六根。至十八界十二缘四圣谛六度及三十七助道品以至菩提涅槃等。彼大般若六百卷宜广说。今金刚般若不过五千余字。乃緫摄大般若之要义。以故言词简约义理该通。其言约故。至于句读难辩。其义尽故。自非曾徧览六百卷之长文。卒莫知其所归也。
如经中言。不住色布施。且色之一言乃八十一科之首。若欲广说。须一一从五隂十八界至菩提涅槃等。应于不住色布施下。便当言不住受布施不住想布施。以至不住菩提涅槃布施。以此经之文尚约。惟言不住色布施。极至于不住声香味触法布施而已。又不知布施一法乃六波罗蜜之首。若以广说则应布施尽八十一科竟。又当言不住色持戒。不住受持戒。以至不住菩提涅槃持戒。展转尽六波罗蜜。循环入八十一科。则文不胜其博矣。
今金刚经一卷。以约文纳深义。其名相广博难于义解。古今三教中之聦利者。首未探渊奥之文。必欲以一时闻见释之。因而注解互相是非。皆多于臆说而自开户牖。去般若之大义远矣。
经首列八金刚四菩萨名相。昔孤山圆法师。尝以直辞辟之。谓好异者为之也。
经中言四句偈。论者纷然。咸谓经中果有四句。特旁搜曲指必欲以四句主之。或有甚者。乃至称六祖有曹溪口诀。指金刚般若波罗蜜经之一句。逐两字分为四句。惑人一至于此。却不思经中言四句偈。必上有乃至二字。下有等之一言。未尝单称四句偈。惟云乃至受持四句偈等。谓乃至者。是不及之辞。云等者。乃緫该之义。今依文直解。但当云于此般若章句受持自一句二句三句乃至四句及与十百千句等。此说极明。不加穿凿。政不必曲劳神思远求四句以蹈自开户牖之辙也。
经中言四相四见者。乃一切相一切见之緫名。亦一切相一切见之根本也。惟相惟见根于虚妄。故经云。凡所有相皆是虚妄。然迷妄之习。在根为见在境为相。故经云。我见人见众生见寿者见。又云。我相人相众生相寿者相。且我人众生寿者之四。乃执相滞见之緫名。惟相惟见不特迷者有之。而悟者亦未尝不遭其惑也。苟非圣凡情尽迷悟影消。则相见二魔卒难消陨。
迷者四相。谓妄认四大为我相。离我视他为人相。衰风所触而生厌离。是众生相。忽触和风而生恋著。是寿者相。此四相乃迷妄之麤浅者也。
悟者四相。谓于所学习忽悟自心。是我相。久之悟迹既遣证理犹存。是人相。悟证俱消存有所了。是众生相。觉所了故知觉未忘。是寿者相。此四相乃学道人之细而深者。非深契密会者。难与同日而语也。然麤细浅深均同虚妄者。谓般若清净弥满表里澄莹不受一尘。只个不受亦不受。迷固不可说。虽悟之一言。亦无地可寄矣。所以有云。太末虫处处能泊。惟不能泊于火燄之上。众生心处处能缘。独不能缘于般若之上。知此喻者。迷悟四相不待言而遣矣。言四相四见。是一切相一切见之根本者。因执四大为我。就一个我上。引起百千执著百千爱护。离我视他为人。就一个人上引起百千分別百千取舍。乃至遇众生而發憎。于寿命而长爱。交驰虚妄起灭无从。诸尘劳识因之而集。是故谓一切相一切见之根本也。四相之义据直而说。只是一个我人憎爱四种情妄。夫人自古迨今驰逐。去来于生死海中。引起八万种念虑。如灯燄燄似水涓涓。未有不自我人憎爱四种情妄之所交接者也。或谓。佛何不直以我人憎爱为辞。而曲言我人众生寿者何也。盖圣人指说一切名相。咸有所因。兹莫究其因。虽然特不能外吾情妄之说也。且人之与我即是非之端。何则谓非人即我。谓是我非人。但以非他即是我相。或云非我即是人相。而不知大般若真寂体中。内而无我外而无人。以至无众生可憎无寿命可爱。故三祖信心铭有云。才有是非纷然失心。又云。但莫憎爱洞然明白。斯言曲尽其阃奥。不必別有说也。
或问。般若真净之体既显。则我人众生寿者之妄将何所归。对曰。智非相空而莫显。相非智显而莫空。相空则智显而空。智显则相空而显。相见空故即非四相。是名四相。智慧显故是名四相。即非四相。当知相见本空智慧元显。以本空故。则我人众生寿者全彰般若之光。以元显故。则寿者众生人我緫是金刚之体。所谓一切智智清净无二无二分无別无断故者也。
经中言。即非是名二义。盖本乎破相法相二宗而来。然即非二字乃破相显理。是名二字乃就事显理。如来说般若一味谈空。特以一味空破一切相。以故但于名相处皆以即非是名为说。乃契一经之旨趣也。惟遣事存理无越即非。事理不二宜乎是名。譬如但言世间一物盖物物皆具般若。不欲显名般若。但云即非其物。因物能显般若。故云是名为物。余皆例此则知。即非是名。似乎两端而其实一致也。
经中言五语。谓真语不妄。实语不虚。如语不变。不诳语无惑。不异语不两说也。佛作是说。盖知众生不达法义之玄奥。不能无疑于其说。故使其闻法生信而然也。
经中言。三千大千世界。法相数中具载兹不详出。云大千者。盖对小千而言。其大小之说亦具存法数。
经中言。三日分者。谓早晨是初日分。午刻是中日分。晚时是后日分。言一日之间。于此三时将身入河沙国土而用布施。如是至百千万亿刦。日日于此三时将身布施。特喻其施身得福之多。然后以信心不逆之功。复过于彼。
或问。无量刦施身之功何劣。于般若章句方能一念之信其德何优。对曰。此义特破彼执相之甚者也。彼虽施身不忘我相。此虽一念之信。而应念破诸我人。较其住相离相。诚霄壤之不侔矣。如来岂欺人哉。
经中言。三际心不可得者。盖过去已过去。于现在何可得耶。未来又未来。于现在亦何可得。现在之心不住诸相。当体空寂亦不可得。此心于三际尚不可得。云何于不可得心中。执缚诸见而滞四相。非虚妄而何。
经中言五眼。即贤首宗列五乘。颇类其旨。且以槩言之。务修众善即肉眼。坚护禁戒即天眼。观诸法空即慧眼。悲智圆满即法眼。一乘安住万德庄严即佛眼。此五眼在圣在凡各各具足。特迷悟之自隔耳。如上指陈惟依己解而直辞之。兹复于逐分下略加注脚。贵在遣疑辟异。其敢以般若大教。炫耀见闻。而取过咎云。
第一分
自如是我闻至敷座而坐。乃序。说法之时会众之处故。称法会因由也。
第二分
须菩提从座而出赞言。希有如来。善以慈心护念我等。善以正法付嘱我等。遂问。有人發阿耨菩提之心。此心当依何住。当如何降伏。自佛言善哉至愿乐欲闻。皆许可应对之辞。故云善现起请也。
第三分
专答善现所问云何降伏其心之文。谓此心不能降伏者。为有我人众生寿者四相故也。首令度十二类生俱入无余涅槃。然后不见有一众生曾受度者。苟不至此则四相宛然。分称大乘正宗者。谓四相既尽。此心不待別有所谓降伏。而自然明白了悟。非正宗而何。
第四分
方答善现所问云何应住之义。佛谓心有所住即是愚痴。心无所住乃名般若。自色之一法至菩提涅槃。于八十一科中俱不令有所住。不惟于布施一法无所住。乃至六波罗蜜四无量心菩提涅槃亦无所住。其无住而住之功。虽十方虚空之大不可比量。故称妙行无住也。
第五分
正破执相滞见虚妄情习。必使其如理性而实见者也。
第六分
佛对须菩提云。今之信般若者甚非偶然。皆昔曾于无量万亿佛所深种善根而来。夫信般若之心乃名正信。此正信中得福无量。何以知其然。谓其于般若能生正信。则不复执相滞见而堕虚妄也。然不滞相不执见之法。亦欲令舍。何况滞相执见之非法而不舍者非愚而何。
第七分
须菩提深达佛之所问。乃云。如来于阿耨菩提既无定法可得。而亦无定法可说。苟存有所得有所说之心。则般若正宗不得名本来空寂者也。故三贤十圣于般若尚存所惑。则于无为法而生差別云。
第八分
佛谓。有人于般若章句。自一句至无数句等而能受持。不惟超过河沙七宝布施之福。当知般若体中能出生诸佛及阿耨菩提。故名依法出生者也。
第九分
须菩提谓。二乘人虽证四果亦无所得之心。苟滞所得亦不能免四相所缠。然后自述谓我虽已得无诤三昧。以其不作是念故。世尊称我为解空第一。
第十分
如来自色法至菩提涅槃。皆不生所住之心。以其无所住。则于阿耨菩提不见有所得。于佛土不见有所庄严。犹无相法身隐于诸相。虽须弥山王之大不可得而比矣。如无所得之得。非庄严之庄严。无以异也。
十一分
佛谓。恒河之沙固不可数。而况一沙又是一恒河。如是沙数恒河所有之沙。一沙为一世界。虽以七宝满彼世界布施所得福德。较受持般若章句之福德。不啻以百较千以千较万也。何则此一分经即是庄严分不尽之辞也。谓七宝布施不能免其生心住相。受持般若者。于心无所生于相无所住。是谓无为福胜。
十二分
佛谓。人于般若章句能说其少分。则为天人之所尊敬。何况尽能受持。是谓第一希有。名尊重正教。得不宜乎。
十三分
佛云。即非般若是名般若。即非微尘是名微尘。即非世界是名世界。即非三十二相是名三十二相等。即非者乃扫迹之谈。是名者乃本具之义。为须菩提以云何奉持为问故。佛乃标名以教其受持。继以扫迹之谈。乃不使其于受持处而生执著故也。
十四分
须菩提于此感悟流涕复叹。后五百岁有信解受持般若者。则决定不为四相所缠。既离诸相即是佛也。佛云。不惟信解。但闻此般若不生惊怖已自希有。复引因中以持般若故得离诸相虽遭割截了无嗔恨。展转复引不生心不住法及以入暗处明之喻。此分名离相寂灭。诚有旨焉。
十五分
如来谓。此般若章句。专为發大乘心者说。又能受持即是荷负阿耨菩提之良器也。其乐小法著四相者。乌足与语此哉。又谓。此般若章句住处。即是佛塔天人围绕。岂过分哉。
十六分
佛谓。受持般若章句之人。以今生轻贱之微垢。能易当堕恶道之重障。复引因中曾供养八百四千万亿那由他诸佛之功。不如后末世中受持般若章句少分之福。使我尽说受持般若之功。其局于小见者。不能不惊骇而狂疑也。
十七分
须菩提复理最初之问。世尊亦如前答。复引因中以无法可得故。方蒙然灯佛授记作佛。使我当时有少法可以为所得之心。则不与我授记矣。展转说至若菩萨通达无我法者是真菩萨。故目为究竟无我云。
十八分
分中前言五眼后说三心。卷首已叙其略。兹不复赘。中间云。河沙佛世界中所有众生。若干种心如来悉知。其所知者虽优劣善恶之不同。皆如三心之不可得也。
十九分
如来重引布施因缘。所得福德皆虚妄果非真实也。虽言其所施之福多。较之持般若无尽之福。特泰山之毫末耳。
二十分
佛以具足色身见如来。及以具足诸相见如来为问。而须菩提了解空义。皆云不可得见。故世尊许之。
二十一分
解般若故即非众生。不解般若故是名众生。然般若以无说而说。谓有所说即谤佛也。此理其可与滞相执见者道哉。
二十二分
佛以如是如是。印可须菩提无法可得之问。复谓之曰。我于阿耨菩提乃至无少法可得。谓无所得者。以本来各各具足故。盖众生以迷为失。而诸佛以悟为得也。政当失时于般若体不欠一毫。方其得也于般若体亦曷尝有一毫之多哉。
二十三分
依般若而行所作皆名善法。此善法中了无高下。盖依般若体性平等。其平等法中安容四相复入者哉。
二十四分
重言受持般若章句之功。虽以七宝聚如须弥山之高而用布施。不惟百分不及一。虽千万亿分。亦不及持般若之一分。是岂筭数譬喻而可尽哉。宜乎称福智无比。
二十五分
受持般若即是度众生。久之般若智圆。自然众生见尽是名度众生。若谓离受持般若外別起心而欲度众生。则四相俨然。是谓化无所化。
二十六分
须菩提谓。观如来必不可离三十二相。佛云。转轮圣王亦具三十二相。若果以色相见音声求。则远背法身非相之义也。
二十七分
般若体性离一切法。具一切相。苟不悟无断无灭之至理。谓有则堕常见。谓无则堕断见。皆失般若之中道也。
二十八分
佛谓。持般若故则知一切法无我。能成就无生法忍。其七宝布施之人。岂可与其福德比量。彼布施者惟贪惟受。此持经者不受不贪。以其不受是名正受。于正受中如海纳百川。安有已哉。
二十九分
般若智体与十方虚空湛然常寂。而不拒诸相于常寂体中去来动静。故法涌大士谓。般若无来故。当知诸法亦无来。般若无去故。当知诸法亦无去。善观般若者。则知诸法无去来相。且诸法尚无去来之相。而如来之身安有去来耶。
三十分
佛谓。微尘世界乃事相也。能受微尘世界者乃理性也。事相理性常混合为一。而不可分。盖凡夫贪著于事相。而独不悟理性。所以徇生灭而罔究涅槃之至理。不容其无所说也。
三十一分
佛言。發阿耨菩提心者。应如是知诸法无相。应如是见诸法无相。应如是信解诸法无相。自然于我人众生寿者中不生知见也。
三十二分
佛以不取于相是名演说。如如不动是名演说。未尝以播唇吻弄音声而为说也。当知一切相一切见一切取舍一切言说一切学解等。皆有作思惟之法。其有为之法。如梦幻泡影露电。世间惟此六物速于变灭不得久住。其有志学般若者。应当作如是观。
原夫般若。无可学无可取。无可得无可求。以至俱无可为。世尊于无可为处洞见源底。哀悯众生逐妄流转随处取著。以故广说空法。与之融通与之淘汰。必欲其净治心器满贮般若甘露上味。当知心器既净。其般若上味自然充足。譬如穴土欲盛虚空。其虚空之体随土出处全体现前。而岂待土出然后別见有虚空可入耶。犹众生于无始刦来。妄执我人狂逐憎爱。障大般若以至于今。但我人憎爱之恶习既消。则阿耨菩提般若智慧随其所消而现。故楞严谓。狂心未歇歇即菩提。又古德云。不学佛法惟务休心。此心休得一分。即是学得一分般若。此驰求之心全休全歇。则般若智慧岂待別有所谓学而致哉。如上三十二分之大义。特不能外乎此教。以般若离相离见无为无得为正宗。究竟別无他说。于经中或句读重叠。或义解不通。此或翻译之失传写之讹。当以理遣。政不必滞于微瑕而乖大义也。当思祗园问答之本怀。但欲破其妄执使其了解。以故破相荡执之辞层见叠出。盖悲愿之深痛心之切也。
兹辱翰林承旨相公松雪大居士问及经义。不觉援笔及此。更以四句截断葛藤。谓其有说皆名谤。今日分踈谤更多。外护不忘亲付嘱。三千里外定聱讹。
天目中峰和尚广录卷第十五
音释
淘汰(淘徒刀切汰音太淘汰浙瀄也)
呗(蒲拜切梵音)
啻(矢利切不止也)
骇(胡买切▆也)
校注
【经文资讯】《大藏经补编》第 25 册 No. 145 天目中峰广录
【版本记录】發行日期:2022-01,最后更新:2022-0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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