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 葫芦蔓品
「尊者那先!卿言:『应把持葫芦之一支。』何等是应把持葫芦持一支。」
「大王!譬如葫芦之蔓攀缠于草、棒、蔓草,于其上而生长。大王!瑜伽者、瑜伽行者欲增大阿罗汉果以意依止于所缘,增大于阿罗汉果。大王!此是应把持葫芦之一支。大王!又依长老舍利弗法将军如是说:
「尊者那先!卿言:『应把持莲花之三支。』何等是应把持其三支。」
「大王!譬如莲花生于水中,亦成长于水中,不受水所染污。大王!瑜伽者、瑜伽行者虽于家、于众中、于利养、于名声、于尊敬、于恭敬、于受用之资具、于一切处亦不染污。大王!此是应把持莲华之第一支。大王!又如次莲华由水面出而立,大王!瑜伽者、瑜伽行者打胜一切世间,超出,住立于出世间法。大王!此如莲华之第二支。大王!又次如莲华依微风而摇动。大王!瑜伽者、瑜伽行者于微少之烦恼亦作制御,见怖畏而住。大王!此是应把持莲华之第三支。大王!又依天中天之世尊如是说:『于微少之罪见怖畏,受持学处而学。』」
「尊者那先!卿言:『应把持种子之二支。』何等是应把持其之二支。」
「大王!譬如种子虽小,若植于良田,天正与雨者乃结众多之果。大王!瑜伽者、[P.483]瑜伽行者所行之戒得完全沙门果,可正行道。大王!此是应把持种子之第一支。大王!又次如种子若植于清净之田,则速成长。大王!瑜伽者、瑜伽行者善把取其意,于空闲处令清净,若置于〔四〕念处之最胜田则速增大。大王!此是应把持种子之第二支。大王!依长老阿那律如是说:
「尊者那先!卿言:『应把持美沙罗树之一支。』何等是应把持其一支。」
「大王!譬如沙罗树于地中,百肘或以上而成长。大王!瑜伽者、瑜伽行者以四沙门、四无碍解、六通、完全沙门法于空闲处圆成。大王!此是应把持美沙罗树之一支。大王!依长老罗睺罗如是说:
「尊者那先!卿言:『应把持船之三支。』何等是应把持其三支。」
「大王!譬如船依多种木材之结合、集合而令众多之人渡。大王!瑜伽者、瑜伽行者依正行、戒、德、务、法律多种法之结合、集合,令含天之此世界而渡。大王!此是应把持船之第一支。大王!又次如船多种之波轰轰之怒涛,扩展而行,耐于旋流。大王!瑜伽者、瑜伽行者于多种烦恼之怒涛、利养、恭敬、名闻、供养、礼拜、他家,耐于毁誉、苦乐、尊敬、轻侮之多种毒之怒涛。大王!此是应把持船之第二支。大王!又次如船有无量、无边、无岸、不摇之深底,极大之骚音,行于帝麑、帝麑伽罗、摩竭鱼群之群集极大之海。大王!瑜伽者、瑜伽行者于三转十二行相之四谛现观之通达,令游行其意。大王!此是应把持船之第三支。大王!依天中天之世尊,于最胜相应部谛相应如是说:『诸比丘!汝等思惟之时,此应思惟苦,此应[P.485]思惟苦集,此应思惟苦灭,此应思惟苦灭之道。』」
「尊者那先!卿言:『应把持锚之二支。』何等是应把持其二支。」
「大王!譬如锚令众多之波起伏于水面,令船定立于激动极大之海,令确立,令不得夺去四方四维。大王!瑜伽者、瑜伽行者于贪嗔痴之波、寻极大冲击而令心定立,不得夺去四方四维。大王!此是应把持锚之第一支。大王!又次如锚不浮而沈,于百肘之水中,亦令船确立。大王!瑜伽者、瑜伽行者于利养、名声、恭敬、礼拜、供养、尊敬,于最高之利养、最高之名声,亦不浮,唯支身令心确立。大王!此是应把持锚之第二支。大王!又依世尊如是说:
「尊者那先!卿言:『应把持樯之一支。』何等是应把持其一支。」
「大王!樯是支持缆、帆桁索、帆。大王!瑜伽者、瑜伽行者应具足正念正知,于往、还、前视、顾眄、屈、伸、僧伽梨衣、钵、衣执持、食、饮、嚼、味、大小[P.486]便排泄、行、住、坐、眠、悟、语、默,应正知而行。大王!依天中天之世尊如是说:『诸比丘!比丘是正念正知而住。此对汝等之我教。』」
「尊者那先!卿言:『应把持操纵者之三支。』何等是应把持其三支。」
「大王!譬如操纵者不分昼夜常恒不放逸而精进、努力,令船航行。大王!瑜伽者、瑜伽行者调御其心,不分昼夜常恒不放逸,依如理作意而调御其心。大王!此是应把持操纵者之第一支。大王!又依天中天之世尊,于法句经如是说:
大王!又次如操纵者知于大海之一切善与恶。大王!瑜伽者、瑜伽行者应识善不善、有罪无罪、尊卑、黑白之对法。大王!此是应把持操纵者之第二支。大王!又次如操纵者,言:『何人亦不可把机械。』附印于机械。大王!瑜伽者、瑜伽行者,[P.487]言:『勿考虑恶不善寻。』附律仪之印于心。大王!此是应把持操纵者之第三支。大王!又依天中天之世尊,于最胜相应部如是说:『诸比丘!勿思惟恶不善寻,谓欲寻、嗔寻、害寻。』」
「尊者那先!卿言:『应把持船夫之一支。』何等是应把持其一支。」
「大王!譬如船夫如是思惟:『我是被雇者,于此船作业,依此船而得赁金、报酬,我不可作放逸,我不放逸航运此船。』大王!瑜伽者、瑜伽行者应如是思惟:『我恒常思惟此四大种〔所造之身〕,不放逸而念确立,正念正知而静虑,心一境而解脱生老病死愁悲苦忧恼,我应不放逸。』大王!此是应把持船夫之一支。大王!又依长老舍利弗法将军如是说:
「尊者那先!卿言:『应把持海之五支。』何等是应把持其五支。」
[P.488]「大王!譬如大海不与尸体共住。大王!瑜伽者、瑜伽行者不与贪、嗔、痴、慢、见、覆、恼、嫉、悭、谄、诳、欺、曲、恶行烦恼垢共住。大王!此应把持海之第一支。大王!又次如海藏、伏藏真珠、摩尼、琉璃、螺贝、宝石、珊瑚、水晶、各种之宝石,而不散于外。大王!瑜伽者、瑜伽行者得〔四〕道、〔四〕果、〔四〕禅、〔八〕解脱、〔四〕定、〔八〕等至、毘钵舍那、六通各种功德之宝石而伏藏,不放散于外。大王!此应把持海之第二支。大王!又次如海与极大之有类共住。大王!瑜伽者、瑜伽行者是少欲者、知足者、头陀说者、〔烦恼之〕损减行者、正行具足者、有耻、快适、尊严、被尊敬者、善说者、言柔软者而呵恶、教诫、教授、教示、指示、劝导、激励,亲近于善友同梵行者而住。大王!此应把持海之第三支。大王!又次如海依清新水满之恒河、耶牟那河、阿夷罗跋底河、萨罗浮河、摩企河等之百千河及依空中之流水而满盈,不超越自己之岸。大王!瑜伽者、瑜伽行者乃利养、恭敬、名声、礼拜、尊敬、供养,虽与生命有关,但不故意犯学处。大王!此应把[P.489]持海之第四支。大王!又依天中天之世尊如是说:『大王!例如大海有常法,不超越其岸。大王!为诸弟子,我制学处,我之弟子虽与生命有关,但不犯。』大王!又次如海依一切之流、恒河、耶牟那河、阿夷罗跋底河、萨罗浮河、摩企河、空中之水流而不满盈。大王!瑜伽者、瑜伽行者听闻总说、质问、闻、持、决择、阿毘达磨、律、经、〔语〕分解、语接续、语连声、语分別、胜者之最胜九分教亦不饱满。大王!此应把持海之第五支。大王!又依天中天之世尊,于须达苏摩本生谭如是说:
摄颂曰:
校注
D. I. p. 63; M. I. p. 33; It. 118 etc。 S. V. LVI. 1. 7。 D. II. p. 94。 Dph. V. 327。 S. V. LVI. 1. 7。(CBETA 按:汉译南传大藏经此页中缺相对应之注标,今于此处加上之注标。) CV. IX. 1. 4。 底本 vinaya-suttanta- 罗马字本为 vinaya-gaḷhasuttanta。 J. no. 537 Mahāsutasoma-jātaka V. 47(汉译南传四〇、大须陀须摩本生谭)。【经文资讯】《汉译南传大藏经》第 64 册 No. 31 弥兰王问经(第14卷-第25卷)
【版本记录】發行日期:2022-01,最后更新:2020-0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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