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1]清净道论

归命彼世尊    应供等觉者

因缘等论

经中如是说:

住立于戒有慧人    而修习心与慧者
有勤有智诸比丘    彼当脱离此之结

然,经如是言?据说:世尊住舍卫城时,于夜分来一天子,为除自己之疑惑,如是质问言:

内结与外结    人人结缚结
瞿昙我问汝    谁当离此结?

此〔质问之〕略义〔如次〕:

「结缚」是渴爱之同义语。然,其〔结缚〕是对色等所缘上下屡屡生起故,依缔结之义〔言〕结缚,如竹䉤之枝网,故称为结。又〔其结缚〕是自物他物,或自身他身,或对于内处及外处而生〔爱著〕故,说「内缚与外缚」。由如是生起结缚,人人被缚。如竹之网枝〔结缠〕于竹等,依彼渴爱之缚称一切有情众,人人被缚、[P.2]被系、被缔结之义。如是被缚故〔言〕:「瞿昙我问汝。」是故我问。瞿昙是称世尊之姓。「谁当离此缚」,如问缚于三界谁当脱离此结缚——于问——谁得脱离耶?

如是〔天子〕问后,于一切诸法无障碍智行者、天中之天、诸〔帝〕释中之胜帝释、梵天中之胜梵天、熟达四无畏、持十力、得无障智及慧眼之世尊,对彼答此义说偈:

住立戒慧人    修习心与慧
有勤智比丘    当离此结缚
今依于大仙    所说之此偈
戒等种种义    如实我解释
胜者〔佛之〕教    甚难得出家
不得如实知    摄戒等安稳
正直清净道    虽欲净精进
此净难到达    〔对修〕瑜伽者
我持彼等悦    决择清净道
依大寺住者    之所说示法
〔以下此〕当说    我敬之彼说
欲净一切者    谛听善恭敬

此中,「清净」是除一切垢知究竟清净之涅槃。向其清净道而为清净道。「道」,是言至彼之方便。说彼清净道之义,而且此清净道〔之说明有种种〕。

(一)有时示毘钵舍那(观)〔之意义〕。所谓:

一切行无常    以慧观见时
即以厌离苦    此向清净道

[P.3](二)有时〔示〕禅与慧〔之意义〕。所谓:

无慧者无定    无定者无慧
禅慧兼有者    彼实近涅槃

(三)有时〔示〕业等〔之意义〕。所谓:

业与明及法    戒最上活命
依此人清净    不由姓财〔净〕

(四)有时〔示〕戒等〔之意义〕。所谓:

一切时戒具    有慧善等持
精进励精专    渡难渡暴流

(五)有时〔示四〕念住等〔之意义〕。所谓:「诸比丘!为诸有情之清净,〔为悲恼之超越、苦忧之灭没、真理之证得〕,作证涅槃之一乘道,此即四念住。」对〔四〕正勤等亦然。

然佛陀解答天子之质问,〔于本论最初偈〕示〔清净道是〕戒等之意义。略释〔此最初之偈者如次〕:

「住立戒。」是立于戒中。有调驯戒圆满者,于此言住立于戒者,故调驯戒圆满,言「住立于戒」,此是此句之意义。「人人」是有情。「有慧人」,是依业生三因结生之慧为有慧者。「修习心与慧」,是修习三摩地(定)与毗钵舍那(观)〔之意义〕。然,于此偈,是由「心」之名目以示定,由「慧」之名〔以示〕观。「有勤」,是有精进者。然精进是热烧、烧尽一切烦恼故,称为热(勤),具有此故称有勤。「有智」——言智是慧——是具有〔慧〕者之义。而且由〔有智之智〕句示将来〔业处〕之慧。于解答质问〔之偈〕文,有三次说到慧,其中:第一〔即言有慧人时之慧〕是生〔得〕慧,第二〔即言修习心与慧时之慧〕是观慧,第三〔即言有勤有智时之智〕是导入一切所作之将来慧。

见轮回而生怖畏故言「比丘。」「彼当脱离此结缚」,示此戒及此心之名目是定,[P.4]具备此三种慧及此勤等六法之比丘,譬如男子住立于地上,举振锐利之刀〔斩除〕大竹䉤而离缚,住立于戒之地,定为〔础〕石,为锐利观之慧剑,以策励精进力当斩除、摧破、脱离自己相续生之彼一切爱缚〔等义〕。而彼结缚于〔修习四沙门〕道之刹那名脱离。既脱离结缚者,得〔四沙门〕果之刹那,为含括天〔一切〕世间最上之应供者。故世尊说:

住立戒慧人    修习心与慧
有勤智比丘    当离此结缚

于此〔偈〕说彼〔比丘是〕「有慧人。」彼〔于此时〕其慧不是〔直接现在〕所能作。然,由宿业之力彼〔慧〕既成就。其次〔彼有慧之比丘〕「有勤」,此处是说常依精进之勤行者,又「有智」,是〔说〕依慧为正智行者,住立戒已是说依「心、慧」修习止观〔义〕。

于此〔偈〕之意义,世尊依戒定慧之门,以示此清净道者,即依以上〔之偈文〕,以三学、三种善教、三明等之近依〔强因〕,避二边(极端)而习行中道,超越恶趣等之方便,依三相而舍断烦恼,违犯等之对治,三杂染之净化,及阐明须陀洹等之原因。如何〔阐明〕?

一〔三学〕于此处依戒阐明增上戒学;依定〔阐明〕增上心学;依慧〔阐明〕增上慧学。

二〔三种善教〕又依戒阐明教之初善;「何是诸善法之初?是极净之戒」,依语及「一切恶之不作(诸恶莫作)」等语,说明戒是教之始;而且持无后悔等之德故[P.5]是善。依定阐明中善;依「善之成具(众善奉行)」等语,说明定是教之中;而且持神变等德故是善。依慧而阐明教之后善;依「自心之净化,是诸佛之教(自净其意,是诸佛教)」等语,是慧之最上,慧是教之最后;而且〔慧〕对诸好恶〔之事物〕以视一如之态度故善。

如坚厚山岩    不为风所动
毁誉无所动    贤者亦如是

三〔为三明等之近依〕又依戒阐明三明之近依(强因),依戒之成就而达三明,非〔依〕其他者。依定阐明六神通之近依,依定之成就而达六神通,非〔依〕其他者。依慧阐明种种无碍解之近依,依慧之成就而达四无碍解,非依其他之原因者。

四〔避二边而习行中道〕又依戒阐明回避称沉溺欲乐之极端〔行为〕。依定阐明回避称沉溺自苦之极端〔行为〕。依慧〔阐明〕习行中道。

五〔超越恶趣等之方便〕又依戒阐明超越恶趣之方便。依定〔阐明〕超越欲界的方便。依慧〔阐明〕超越一切有之方便。

六〔依三相而舍断烦恼〕又依戒阐明彼分舍断而舍断烦恼。依定是〔阐明〕镇伏舍断而舍断烦恼。依慧〔阐明〕正断舍断〔而断烦恼〕。

七〔违犯等之对治〕又依戒阐明诸惑违犯之对治。依定〔阐明〕缠之对治。依慧〔阐明〕随眠之对治。

[P.6]八〔三杂染之净化〕又依戒阐明恶行杂染之净化。依定〔阐明〕爱杂染之净化。依慧〔阐明〕恶见杂染之净化。

九〔须陀洹果等之原因〕又依戒阐明须陀洹果、斯陀含果之原因。依定〔阐明〕阿那含果之原因。依慧阐明阿罗汉果之原因。然,得须陀洹是称诸戒圆满者,斯陀含果〔亦然〕。其次阿那含果是定圆满者,阿罗汉〔言〕慧圆满者。

如是依以上〔之偈〕阐明三学、三种善教、三明等之近依、避二边而习行中道、超越恶趣等之方便,由三相而舍断烦恼、违犯等之对治,三杂染之净化,及须陀洹等之原因,此等之九类并其他如斯之三德。

此因缘等之论

第一品 戒之解释

虽如是多包摄诸德由戒定慧之门而示〔清净道〕,而〔对此〕清净道之〔说明〕示甚简略,故不足饶益一切人,为表述其详细,先对戒设如次之质问:

一、何者是戒?

二、由何之义而为〔其戒〕?

三、何者是戒之相、味、现起、足处?

四、何者是戒之功德?

五、此戒有几种?

六、何者是戒之杂染?

七、何者是戒之净化?

此解答如次:

一 何者是戒

何者是戒?即离杀生者或实行义务行者思(意志)等之法。无碍解〔道〕如[P.7]此说:「何者是戒?即思戒,心所戒,律仪戒,不犯戒。」

此中,思戒是离杀等者,或实行义务行者之思。心所戒是离杀生等者之离〔心所〕。

其次,思戒者是舍杀生等者七业道之思。心所戒是舍贪欲住于离贪心,由是等之表现说无贪、无嗔、正见之法。

律仪戒,于此处当知有五种〔律仪之说明〕,其律仪之意义,即別解脱律仪、念律仪、智律仪、忍律仪、精进律仪。其中,「圆满具足別解脱律仪」及〔于分別论〕,是〔关于〕此別解脱律仪。「防护眼根,至防护眼根〔律仪〕及于〔经〕亦有是念律仪。」

「世间诸有流    念彼等之御
我语诸流护    当以慧遮断」

〔所言者〕是「智律仪」。于〔正当〕使用资具等亦包括此中。其此「忍耐寒暑」等之表述,是名忍律仪。又「彼忍受已起之欲寻」等之表述,是名精进律仪;活命之徧净亦包括此中。如斯此五种律仪,及怖畏罪恶之诸善男子应遭遇以离〔恶〕事,当知此等一切皆是律仪戒。

「不犯戒」者,是受持戒律者之身口等不违犯〔于戒〕。

此先解答关于何者是戒之质问。

[P.8]二 由何之义而为〔其〕戒

其次由何之义而为〔其〕戒?是依戒行之义称为戒。何是此戒行?是正持、善持戒令身业等不杂乱之义。或是确持,是保持令住立诸善法之义。实于此处〔说此〕二义是于知言之特相者,〔容易〕所容许。

然,又其他之人人,依如是等之表现亦释此义为「头之义是戒义」,「清凉之义是戒义」。

三 何者是戒之相、味、现起、足处

今何者是戒相、味、现起、足处?此中:

一〔相〕

虽种种区分    其相是戒行
虽分种种色    色相有见性

譬如依青黄等別,〔色〕虽有种种的区別,而〔如何之色〕亦不出超越有见性,如色处之相是有见性,同样于戒虽有思等之种种区別,但不超越正持与住立等状态故,说正持诸善法之住立才是此戒行,即此戒行之相。

二〔味〕

其次有如是之〔戒〕是:

摧毁诸恶戒    具足无罪德
作用成就义    是即说为味

故此戒者,「依作用之义味,以恶戒之摧破为味。」「依成就之义为味」,应知无罪为味。然以相等〔说为定义之用语〕时之味,意为作用或成就,〔不是食物味等之意义〕。

三〔现起〕

四〔足处〕

依诸释者所释:

「净彼此现起    只有惭与愧
成为〔具〕足处」

[P.9]如是说此戒是「身净、语净、意净」而现起(现状)净。〔戒〕由净性,当至〔戒为〕现起、〔戒为〕取得之状态者。其次依诸识者释:惭与愧是彼此之足处。〔足处〕是近因之义,有惭愧时,戒乃生起存续,无惭愧之时,戒乃不生起不存续。

当知如是戒之相、味、现起、足处。

四 何者是戒之功德

何者是戒之功德?获得无后悔等种种之德,是〔戒之〕功德。

说:「阿难!诸善戒是无后悔为目的,无后悔为功德。」

又说:「诸居士!依戒之具足,于有戒者有此五等功德。云何为五?诸居士!戒具足之有戒者,因不放逸,得大财聚,此依戒具足之持戒者第一功德。复次诸居士!具足戒之有戒者,起善名声,此依戒具足有戒者之第二功德。复次诸居士!戒具足之有戒者,近任何之大众——近于刹帝利众、婆罗门众、居士众、或沙门众——无怖畏无羞愧而相近,此是戒具足之有戒者第三功德。复次诸居士!戒具足之有戒者,临命终时不昏味,此依戒具足之有戒者第四功德。复次诸居士!戒具足之有戒者,身坏死后,生于善趣天界,此依戒具足之有戒者第五功德。」

又「诸比丘!若有比丘,希望于诸同梵行者所喜爱、欢悦、尊重、礼敬,彼当圆满诸戒」等之表现。说为「他人」所爱,〔他人〕悦等而〔终于〕至漏尽种种戒之功德。

如是无后悔等种种戒之功德,更有:

[P.10]无此于〔佛〕教    善男无住立
彼戒诸功德    谁当语得尽
此世之生类    彼之染垢秽
非是彼恒河    及夜摩那河
或沙罗婆河    沙罗越底河
阿罗越底河    亦非摩希河
能洗得清净    实唯此戒水
能净有情垢    持风彼雨云
又黄色旃檀    首饰诸明珠
映出月之光    亦非于此世
坚护诸众生    静息诸患烦
此究竟清凉    唯圣戒能静
顺风或逆风    等薰彼戒香
等徧香是果    当存任何处
升天之阶梯    或入涅槃门
等徧于戒者    其他何处有
真珠摩尼珠    诸王虽严饰
不如行者辉    戒普能摧破
自责等怖畏    常于有戒者
生名及笑颜    诸德为根本
破坏一切恶    戒功德论门
当知是如斯

五 此戒有几种

今说此戒有几种?其解答〔如次〕:

一 先依诸戒是自己之戒相为一种。

二 (一)依作持、止持为二种,(二)又依正行初梵行,(三)依离、不离,(四)依止、不依止,(五)依时限、终身,(六)依有制限、无制限,(七)依世间、出世间,出世间亦为〔二种〕。

[P.11]三 (一)依劣、中、胜为三种,(二)又依我增上、世间增上、法增上,(三)依执取、不执取、安息,(四)依清净、不清净、疑惑,(五)依学、无学、非学非无学亦〔为三种〕。

四 (一)依退分、住分、胜分、决择分为四种,(二)又依比丘、比丘尼、未具足、在家戒,(三)依自然、惯行、法性、前因戒,(四)依別解脱律仪、根律仪、活命徧净、资具依止戒亦〔为四种〕。

五 (一)依制限徧净我等为五种。此无碍解〔道〕亦说:「有五种戒:是制限徧净戒、无制限徧净戒、圆满徧净戒、无执取徧净戒、安息徧净戒。」(二)又依断、离、思、律仪、不犯亦(为五种)。

此中:

一

于一种分之义,已依所说而可知。

二

于二种分,(一)〔作持、止持〕依世尊「此事应作」而遂行制定学处,此是「作持〔戒〕」;又言「此事不应作」!禁止不可作,此是「止持〔戒〕」。其中此语义〔如次〕:作持是具戒之人人行作于此中,为令诸戒圆满而动作;依此〔止持戒〕而遵守所禁止。此中由信〔起〕精进所成就者为作持,由信所成就者是止持。如是依作持、止持为二种。

(二)〔等正行、初梵行〕于第二之二法,「等正行」是最上正行等正行即是等正行〔戒〕,或关于等正行而制定者,是等正行〔戒〕。此除活命第八,乃〔其他微细〕戒之同义语。「初梵行」者,是道梵行之初位,是此活命第八之同义语。于此〔修行〕之前分应为徧净,故是道之初位。是故言「而彼之身业、语业、活命是极清净」。

[P.12]或者说微细学处之戒是等正行戒。余为初梵行戒。或摄二种毘崩伽,戒是初梵行;摄犍度之义务〔犍度〕是等正行。

由其〔等正行之戒〕成就,初梵行戒始成就。是故言:「诸比丘!若彼比丘……不得等正行法之圆满而能得初梵行法之圆满者,实无是处。」如是依等正行、初梵行为二种。

(三)〔离、不离〕于第三之二法,离杀生等是「离戒」,余之思等是「不离戒」,如是离、不离为二种。

(四)〔依止、不依止〕于第四之二法,依是爱依、见依之二依。此中「我由此戒或生天或其他之天」,望如是成就而持戒,此名为「爱依止」;「依戒而净」,此依净之见而持戒者,此为「见依止」。其次出世间戒或〔出世间〕资粮〔原因〕之戒,此为「不依止」。如是由依止、不依止为二种。

(五)〔时限、终身〕于第五之二法,行时之限界而受持戒是「时限〔戒〕」。受持生命之限,尽其所受用戒是「终身〔戒〕」。如是依时限、终身为二种。

(六)〔有制限、无制限〕于第六之二法,依利得、名誉、亲戚、肢体、生命〔付条件〕有制限〔戒〕,言「有制限〔戒〕」;其相反者为「无制限〔戒〕」。

于无碍解〔道〕亦言:「于彼戒有制限者何耶?戒亦有制限利得、制限名誉、制限亲戚、制限肢体、制限生命。何者戒亦有制限利得耶?此或者因利得,缘利得,[P.13]原因于利得,违犯所受持之学处。此制限于利得者。」依此方法,余他亦〔推察〕可详知。

于无制限〔戒〕之解答亦说:「于〔无制限〔戒〕〕不制限利得者何耶?于此,或有人因利得,缘利得,于利得之原因,甚至不生起违犯所受持学处之心,何况彼违犯〔此〕耶?此戒为不制限利得。」依此方法,余他亦〔推察〕可详知。

如是由有制限、无制限为二种。

(七)〔世间、出世间〕于第七之二法。一切之有漏戒是「世间〔戒〕,无漏〔戒〕是出世间戒」。

此中,世间〔戒〕是持殊胜有,又以为出离有之资粮(原因)。所谓「律是为律仪,律仪是为无后悔,无后悔是为愉悦,愉悦是为喜,喜是为轻安,轻安是为乐,乐是为定,定是为如实知见,如实知见是为厌离,厌离是为离欲,离欲是为解脱,解脱是为解脱知见,解脱知见是为无取著般涅槃也。为此而有〔律〕之论议,为此而有〔律〕之考量,为此而有近习,为此而有倾听。即此无执著为心解脱也」。

出世间〔戒〕是赍有之出离,又观察智之地(基础)也。

如是,依世间、出世间为二种。

三

三法中,(一)〔劣、中、胜〕于第一之三法,依劣欲、心、精进、观〔之四神足〕所起之〔戒〕是「劣〔戒〕」。依中欲等〔之四神足〕所起者是「中〔戒〕」。依胜〔欲等之四神足〕所〔起〕者,是「胜〔戒〕」也。

或者欲誉而受持是「劣」。欲福果〔而受持〕是「中」。此是应当作,依圣性而受持是「胜」。

或「我戒具足,然,此等之他比丘是恶戒〔者〕,恶法〔者〕」而如是举扬自己,轻呰他人,依此所感染是「劣」。不感染世间是「中」。出世间〔戒〕是「胜」。

或为爱而受用有所起之〔戒〕是「劣」。为自己之解脱所起之〔戒〕是「中」。为一切众生之解脱所起之波罗蜜戒是「胜」。

依如斯劣、中、胜为三种。

(二)〔我增上、世间增上、法增上〕于第二之三法,欲舍自己不适当者,依重[P.14]自己,遵重自己所起之〔戒〕是「我增上〔戒〕」。欲舍世间之批难,重世间,尊重世间所起之〔戒〕是「世间增上〔戒〕」。欲恭敬大法,重法,遵重法所起之〔戒〕是「法增上〔戒〕」。如斯依我增上为三种。

(三)〔执取、无执取、安息〕于第三之三法,于〔第四之〕二法中所说依止,此依爱、见所执故,言「执取〔戒〕」。善凡夫道之资粮〔戒〕、诸学道相应〔戒〕,是「无执取〔戒〕」。与诸学、无学之果相应〔戒〕是「安息〔戒〕」。如斯,依执取等为三种。

(四)〔清净、不清净、疑惑〕于第四之三法,不犯罪者之完全〔戒〕,或已犯更忏悔者之〔戒〕,此为「清净〔戒〕」。犯罪者之不忏悔〔戒〕,为「不清净〔戒〕」。〔生起罪之对象〕事物,或〔波罗夷、僧残等之〕罪科,或对〔有罪、无罪之〕行为而有疑惑者之戒,名为「疑惑戒」。其中,当瑜伽者(修行者),〔有〕不清净戒者应净化,有疑惑时,对于事物不作行为而除遣疑惑,若如是者,彼应有安快。如斯依清净等为三种。

(五)〔学、无学、非学非无学〕于第五之三法,与四圣道及三沙门果相应之戒是「学〔戒〕」。与阿罗汉果相应之戒是「无学〔戒〕」。其余是「非学非无学〔戒〕」。如斯依学等为三种。

其次,于世间诸众生各本然之性质亦言为戒。〔由其用语例于世人〕,此人是乐戒(乐天性),此人是苦戒(悲观性),此人是诤戒(斗争性),此人是庄严戒(庄饰性)等语故,于无碍解〔道〕中,依此异门如言:「有善戒、不善戒、无记戒之三戒。」,依善等亦说三种戒。此中不善〔戒〕是〔本论所说〕对戒相等之义无一合致者故举。

故依上述之方法,当知为三种戒。

四

四法中(一)〔退分、住分、胜分、决择分〕于第一之四法:

兹习恶戒者    不学持戒者
虽犯事过失    无知而不见
[P.15]诸多邪思惟    不得护诸根
如是此类人    实生「退分戒」
其次于此戒    虽成就悦意
更勤于业处    不使生起意
唯满足于戒    不努力精进
如斯之比丘    彼有「住分戒」
其次戒具足    为定努力者
如斯之比丘    彼有「胜分戒」
唯戒不满足    而勤厌离者
如斯之比丘    有「决择分戒」

如是依退分等为四种。

(二)〔比丘、比丘尼、未具戒、在家〕于第二之四法,关于对诸比丘制定之学处,彼等比丘,为诸比丘尼所制之〔学处,其他唯比丘〕当守护〔所制之戒〕此即「比丘戒」。关于对诸比丘尼制定之学处,彼等诸比丘尼,为诸比丘所制之〔学处,其他唯比丘尼〕当守护〔所制之戒〕此是「比丘尼戒」。沙弥、沙弥尼之十戒为「未具足戒」。优婆塞、优婆夷之常戒为五学处,或增加时为十〔学处〕,依布萨支为八〔学处〕,是为「在家戒」。如斯依比丘戒等为四种。

(三)〔自然、惯行、法性、宿因〕于第三之四法,北俱卢〔洲〕人〔本皆善人,云不犯戒,故同洲之人人如于自然〕而无违犯,为「自然戒」。族性、地方、宗派,各自规定奉持之作持〔戒〕为「惯行戒」。「阿难!菩萨入母胎后,菩萨之母对诸男子不起欲情之意,此是法性」,如斯所说菩萨母之戒为「法性戒」。其次,于大迦叶等之净有情〔戒〕及菩萨各各于生之戒为「宿因戒」。

如斯依自然戒等而为四种。

(四)〔別解脱律仪、根律仪、活命徧净、资具依止〕于第四之四法,

〔一〕依世尊:「于此比丘防护于別解脱律仪而住,具足正行、正处,于微量之罪起怖畏,受持而学诸学处。」如斯所说之戒为「別解脱律仪戒」。

[P.16]〔二〕其次言:「彼以眼见色已,不取相,不取细相。不防护此眼根而住者,侵于贪忧诸恶不善法故;为防护其〔眼根〕,彼行道而护眼,至眼根之律仪(防护)而(住)。以耳闻声已……以鼻嗅香已,以舌味味已,以身触所触已,以意识法已,不取相……至意根之律仪而〔住〕。」此为「根律仪」。

〔三〕其次因活命而制定六学处之违犯而〔离所起之邪命〕,及离诡诈、虚谈、示相、激磨、以利求利等诸恶法所起之邪命,此为「活命徧净戒」。

〔四〕「如理决择,为唯限于防寒冷以用衣服」等之表现所言「由简择徧净四资具之受用」名为「资具依止戒」。

于此,对由〔第四四法之〕最初句以来,顺次之注释,共此〔对第四之四法〕为决择论者〔如次:〕

〔一〕 別解脱律仪戒

〔于此比丘防护別解脱律仪而住,具足正行、正处,于微量之罪亦起怖畏,受持而学诸学处〕。

「于此」者,是于此〔佛〕教,「比丘」者,是由见轮回之怖畏,或著破布衣等,如是得通称〔云比丘〕,即由信而出家之善男子。

「防护別解脱律仪」,于此处之別解脱律仪是学处戒。然,〔其別解脱律仪〕乃〔如言于比丘是比丘戒,于比丘尼是比丘尼戒,于各自所定之戒〕,以別別护者,为令解脱、脱离恶趣之苦;故言別別解脱律仪。防护即是律仪:此名身、语之不犯,別解脱即律仪,此是別解脱律仪。依此別解脱律仪而防护者,是「令防护別解脱。」「令防护」者,是接近、具备之义。

「具足正行、正处」等之义,当知依于圣典所表述。

[P.17]所谓「具足正行、行处」,是有正行,有行处。其中,云何不正行?身之犯、语之犯、身语之犯,此言不正行;一切恶是不正行。于此或布施竹,或布施叶,或布施华、果、洗粉、杨枝,或由阿谀,或语荒唐,或为讨好于人,或为走使,或于佛所嫌忌,依彼何等之邪命而为其活命,言此〔皆〕不正行。其次云何为正行?身之不犯,语之不犯,身语之不犯,此言为正行;一切戒律是正行。于此,或不施竹、不施叶、华、果、洗粉、杨枝,或不阿谀,或不语荒唐,或不为讨好于人,或不为走使,或于佛所嫌忌,不为彼何等邪命而为生活,言此为正行。

「行处」者,有行处,有非行处。其中,云何为「非行处?」于此,某者或行于淫女之处,或行寡妇、已长之处女、黄门(宦官)、比丘尼、酒肆之处,或对国王,大臣外学、外学之弟子,如在家人所为,不适当之交际而住,或对比丘、比丘尼优婆塞、优婆夷不信、不乐骂詈谗谤,不欲〔比丘等之〕利、不欲益、不欲适意,不欲[P.18]瑜伽安稳,如是依存、亲近、往来于诸俗家者,言此为非行处。其次,云何为「行处」?于此,某者不行淫女之处……或不行酒肆之处,或对国王……外学之弟子,不作如在家人所为、不适当之交际,对比丘……优婆夷有信、有乐、给自泉水、光辉袈裟衣、喜比丘等出入、欲〔比丘之〕利……欲瑜伽安稳,如是依存、亲近、往来诸俗家者,言此为行处。如是具、正具、正达、正成、具备此正行、此行处故,言「具足正行、正处」。

复次,于此处,由如次之表现亦得知正行、正处〔之意义〕。即不正行为身语二种。

其中,云何「身不正行」?于此某者,于众中无恩虑之举止,冲撞诸长比丘而立、而坐,立于前、坐于前、坐于高座,衣被至头而坐,立而说话、乱肱而说话,诸长老比丘无著覆而经行,以著覆而经行,经行于低经行处而经行于高经行处,以地经行为经行处而经行,侵害诸长老比丘而立、而坐,拒出来诸学比丘座,于浴室不咨问诸长比丘而添薪、以闭户、于浴室冲撞诸长老而下行、下行于前、冲撞而浴、浴于前、冲撞而上、上于前、入〔行乞村落之〕家家间,冲撞诸长老比丘而行,行于前、出亦于诸长老比丘之前而行,主妇、良家女之坐及良家之秘密有闭内室,于其处突然而入,触打小孩之头,言此为身不正行。

其次,云何「语不正」?于此某者,于众中无思虑而举止,不咨问诸长老而说法、[P.19]问答,于〔布萨日〕诵波罗提木叉,立而语、乱肱而语,入〔行乞村落之〕家家间,对妇女或小女如斯言:「某名!某姓!有何耶?有粥耶?有食物耶?有硬食耶?以何给我等饮、食及何啖?」或于种种语「以何与我耶?」言此为「语不正行」。

其次,当知反此者为「正行」。又有比丘,有尊重〔其他〕,从顺、具足惭愧、善著衣、善缠衣、持信心而往还,瞻前顾后,以屈伸其身,伏眼、具足威仪,护根门,于食知量,努力于觉醒,具备念、正知,少欲知足,勤励精进,对于诸等正行致敬意,多尊重、恭敬而住,言此为「正行」。如斯当先知正行。

其「行处」者,是近依行处、守护行处、近缚行处之三种。

其中,云何为近依行处?具备十论事之德,言以善友为〔近依行处〕。即依彼闻未闻,白净已闻,离度疑惑、正见、令心信乐、或随彼学而增信,增长戒、闻、舍、慧,言此为近依行处。

云何为「守护行处」。于此有比丘,入〔行乞村落之〕家家间,通行街路,伏眼而唯见一寻,善防护而行,不看象〔兵〕、马〔兵〕、车〔兵〕、步〔兵〕、妇人、男子,不看上、下,不眺望四方维而行,言此为守护行处。

云何为「近缚行处」?四念处也,于其处心近缚。依世尊所说:「诸比丘!何者是比丘之行处耶?己祖父(诸佛)之境,即此四念处。」言此为近缚行处。

如斯具……具备此正行处与此行处。是故言此为「具足正行与行处」。

[P.20]「于微量罪亦起怖畏」者,于无意识犯〔众〕学〔法〕及如不善心生起等,于微量之罪起怖畏。

「受持而学诸学处」者,是于诸学处,凡应学者,皆正持此而学。

此处又所〔言〕「防护別解脱律仪」,依此〔文句如斯防护之人,关于任何人〕欲示人之决定,说別解脱律仪。于次「具足正行与行处」等之一切,如何于行道者,关系其戒令成具耶?当知是为示其行道而说。

〔二〕 根律仪戒

其次,于直后「彼以眼见色已,〔不取相、不取细相。不防护此眼根而住者,侵于贪忧诸恶不善法故,彼为防护其〔眼根〕行道而护眼根,至于眼根之律仪而〔住〕。以耳闻声已……以鼻嗅香已、以舌味味已、以身触所触已、以意识法已,不取相……至于意根律仪而〔住〕〕」依是等之表现而说者是「根律仪」。其中,

「彼」者,是住立于別解脱律仪之彼比丘。「以眼见色已」者,是〔他依不共通〕原因有能力见色,有眼之通名眼识亦言见色已之〔义〕。然古人言:「于眼非心之动作故,〔唯眼〕不见色;于心非眼之动作故,〔唯心〕不见色。然,〔眼〕门与所缘之〔境〕相接触时,依止于净眼而心〔起始〕见色。」而如斯〔应言以矢而射〕如于「此人以弓而射」等语,为资粮论也。故言以眼识见色已者,在此状态〔是正确〕之义。

「不取相」者,〔是于此所见〕男女之相,又如净〔颠倒〕相等,对〔令起〕烦恼事之相,〔于其相〕不取〔执著〕,〔见所见〕而尽见,见不滞染。

「不取细相」者,令明瞭显现诸烦恼,故言细相(随味)有通名而如不捉手、足、微笑、笑、语、视等之行相,其中之唯如取实之〔毛、骨等之身〕。犹如住支提山之大帝须长老。

据说,此长老由支提山为行乞来阿奴罗达城时,某良家妻女与夫诤论后,庄严[P.21]著饰如天女之美丽,清晨出阿奴罗达城,行于生家之中途而见〔长老〕以颠倒心而大笑。长老:「此何耶?」及眺望〔彼女之笑〕,于彼女之齿骨获不净想以得阿罗汉果。是故言:

以见彼女之齿骨    随念前修不净想
彼长老如斯立此    以证得阿罗汉果

〔彼女之〕夫亦追寻彼女来,以见长老,问:「尊师!谁见女人耶?」长老言彼:

不知女人或男子    由于此处而离去
但是唯骨之集聚    以行步于此大道

「不防护此〔眼根而住者,侵于贪忧诸恶不善法〕故」于此等,在其原因——因其眼根之不律仪——以念之窗而不护眼根,不闭根门而住之人,当侵害、随缚此等之贪等法。「为防护〔眼根〕彼行道」者,由念窗为闭其眼根,彼乃行道。有如斯之行道,即言:「至护眼根、眼根之律仪而〔住〕。」

其时,假使虽于眼根无律仪或不律仪者——念、妄念亦非依止于净眼而生——而色所缘现来眼前时,有分〔识〕二次生灭后,唯作之意界,成转向作用而生灭。由此眼识见之作用,其次异熟之意界是领受作用,其次异熟无因之意识界是推度作用,其唯作无因之意识界乃成确定作用而生灭。其直后是速行作用。其时,于有分之时,于转向〔乃至确定〕等之任何〔作用〕时,亦无律仪或不律仪。但于速行之刹那,若〔于此〕恶戒、妄念、无智、无忍、懈怠起者,〔即〕有不律仪。如斯言于彼眼根不律仪。

[P.22]何故耶?彼有〔不律仪〕时,〔眼〕门亦不守护,有分亦转向〔乃至决定〕等之路心亦〔不守护〕,犹如都城之四门皆不守护时,虽家家之门、门室、内室等善防护之,而如城中之一切财货不守护、不保护也。诸盗贼由都城之门而入,当恣其所欲故。如斯于速行恶戒起,其〔速行〕为不律仪之时,〔眼〕门亦不守护,有分转向等之路心〔亦不守护〕。然,于其〔速行〕戒等之起时,〔眼〕门亦守护、有分转向等之路心亦〔守护〕,譬如都城之〔四〕门善被守护时,如虽家家之门不守护,而都城中之一切财货被善守护。都城之诸门闭时,诸盗贼不能侵入。如斯于速行戒之等起时,〔眼〕亦被守护,有分转向等之路心亦〔被守护〕。故虽〔律仪〕速行之刹那起,言于眼根律仪。

于「以耳闻声已」等亦同。

如斯〔所说〕略言之:「色等〔之六境〕避取烦恼随缚相为特相者。」当知是根律仪戒。

〔三〕 活命徧净戒

今,律仪之直后,于所说活命徧净戒:〔由因活命所制定六学处之违犯〔依生起离邪命〕及依诡诈、虚谈、现相、激磨、以利为利等之诸恶法,生起离邪命,此是活命徧净戒〕。

一 「因活命所制定之六学处」者,(一)「有恶欲而败于欲者,因于活命、原因于活命、无有无实之上人法如语〔自己有〕是〔第四〕波罗夷之罪。(二)因于活命、原因于活命,行作〔男女之〕媒是〔第五〕僧残之罪。(三)因于活命、原因于活命,言:『住汝精舍之彼比丘是阿罗汉。』以〔如斯〕公言者,是偷兰遮之罪。(四)因于活命、原因于活命,比丘无病,令为自己准备上味食〔而〕食者,是〔第三十九〕单堕之罪。(五)因于活命、原因于活命,比丘尼无病,令为自己准备上味食而食者,是〔第三〕悔过之罪。(六)因于活命、原因于活命,为无病之[P.23]自己,令准备汤、米饭而食者,是恶作之罪」,如斯所制定之六学处。以〔违犯〕是等六学处。

「诡诈」等,有次下圣典〔之说明〕。

二 其中,云何是「诡诈耶?」执著于利得、恭敬、名声,有恶欲而败于欲者,(一)称资具之用,(二)〔称〕赌谜,(三)又威仪惩戒,装作,〔称〕装作,阴沈脸、颦眉、蹙额、诡诈、诡瞒、诈欺,言此为诡诈。

三 其次云何为「虚谈」?执著于利得、恭敬、名声,有恶欲而败于欲者,对其他之人语无门虚谈、虚谈、极虚谈、赞虚谈、极赞虚谈、缠络语、极缠络语、举说、极举说、追从、谄谀、谎唐语、讨好人,言此为虚谈。

四 其次云何为「现相?」执著利得、恭敬、名声、有恶欲而败于欲者,对其他之人语示相、示相业、暗示、暗示业、赌谜、远回,言此为现相。

五 其次云何为「激磨?」执著利得、恭敬、名声、有恶欲而败于欲者,对其他之人,作努骂、侮蔑、呵责、冷笑、极冷笑、嘲笑、极嘲笑、恶口、极恶口、恶宣传、荫口,言此为激磨。

六 其次云何「以利成利?」执著利得、恭敬、名声、有恶欲而败于欲者,由此处得物持往彼处,又由彼处得物持来此处,如斯由〔甲〕物,希求、贪求、徧求、希望、贪望、徧望〔乙〕物,言此为以利成利。

其次当知此圣典〔文句之〕义如次:

二 先解释「诡诈」,「执著利得、恭敬、名声」者,于执著利得、恭敬、名声[P.24]是冀求〔此等〕之义。「有恶欲」者,〔自己〕无德而欲说有。「败于欲」者,是被欲所征服之义。〔于此〕:(一)资具之受用,(二)赌谜,(三)诡诈威仪依止之三种事,于大义释所述故,应示此三种,如续说明称资具受用等〔文句〕。

(一)其中,〔为布施〕衣服等〔被居士所〕招请者,虽欲其等〔衣服等〕,依于恶欲而〔先〕拒绝,〔因此〕知彼等诸居士笃信自己,〔彼〕更于彼等言「呜呼!尊师是少欲,何等物亦不欲受。请受些少之何等物,实是我等之善利。」以种种之方便,持来最好之衣服等,假装不欲受而受得。如是以后,使〔诸居士以衣服等〕积载于车持来,〔如此〕之恶计,应知是「称赞资具受用之诡诈事」。即大义释如斯说:「云何称资具受用为诡诈事?于此诸居士,招请比丘〔欲供养〕衣服、食物、住居、医药、彼有恶欲而败于欲,有欲求心,欲〔得〕更多之衣服、食物、住居、医药,〔先拒其等之〕衣服、食物、住居、医药,彼如是言:『高贵之衣服于沙门有何用。沙门是语塚墓或拉杂堆〔中〕、或拾集弃于站前之褴褛物,作为僧伽梨而著,始是相应。上等之食物于沙门有何用!沙门是行乞团食以营生活始是相应。上等之住居于沙门有何用!沙门应是树下住者或露地住者始相应。高价之医药于沙门有何用!沙门应[P.25]由腐尿或诃梨勒果片作药始相应。』如是著粗糙之衣服,摄受粗糙之食物,受用粗糙之住居,受用粗糙之药品。诸居士对彼而思惟:『此沙门是知足少欲,不杂于〔众〕而独居,是勤励精进之头陀行者。』越招请〔彼,供养〕衣服、食物、住居、医药。彼如是言:『依三者之现前,于有信之善男子生多福。〔即〕依信现前,由施物之现前,由受施者之现前,有信之善男子生多福。于汝等即有此信,又有施物亦现存,而我是受者,若我不受者,即拒汝等之福,于我此〔施物〕虽无用,而为怜愍汝等故我受之。』如是多衣服亦受,多之食物亦〔受、多之住居亦受,多之〕药品亦受。〔而且于受资具之时,似其麻烦〕如斯作涩脸颦眉、蹙额为诡诈、诡瞒、诈欺,此言称受用资具之诡诈事。」

(二)其次于恶欲者,由说〔自己〕得上人法,以种种方法欺诈,〔即〕当知是「称赌谜(周边语)之诡诈事」。所谓:「云何称赌谜之诡诈事?于此,某者有恶欲而败于欲,欲〔由他〕所尊敬,如斯者使人人尊敬我,于圣法作语为〔假〕依,即语:『著如斯衣服,此沙门是大有能者。』语:『持如斯之钵、铜椀、泸水器、键、带、履物之此沙门是大有能者。』语:『事如斯之和尚、阿阇梨、同一之和尚者,事同一阿阇梨者,有友人、知己、同辈、朋友之此〔沙门是大有能者〕……如斯住精舍、半屋顶家、台观、平屋、山窟、洞穴、小屋、重阁、楼房、宝库、集会所、假[P.26]屋、树下之此沙门是大有能者。』或又有恶染之心,屡屡作涩脸,而由大诡诈、绕舌、〔己〕口之(巧言)使〔他〕之尊敬者,如是言:『此沙门(自己)如斯〔长时〕相续住等至,得(殊胜之禅定)。』〔恰如自己以得〕甚深、秘密、微妙、隐微、出世间、空相应论。〔为自己示善思〕如斯作涩脸、颦眉、蹙额,行诡诈、诡瞒、诈欺,言此为『称赌谜(周边语)之诡诈事。』」

(三)其次,恶欲者,欲为〔他人〕之尊敬,假作〔行住坐卧之〕威仪而欺者,此言「依威仪之诡诈事」。所谓:「云何是称威仪之诡诈事?于此,某者有恶欲而败于欲,欲为〔他人之〕尊敬,如斯者人人即尊敬我,〔殊更〕装作而步、装作而卧,愿求而步、愿求而立、愿求而坐、愿求而卧,如入三昧而步、如入三昧而立、如入三昧而坐、如入三昧而卧,偽装外表使他人看为禅定,〔如得阿罗汉果者〕,如是凝眸威仪、装饰、装作涩脸、颦眉、蹙额,行诡诈、诡瞒、诈欺,言此为称威仪之诡诈事。」

其中,「称资具之受用」者,是如斯称赞资具之受用,又有称扬资具之受用。「周边语」是近之而语〔暗示〕。「威仪」是四威仪。「凝眸」是初为装作,又装饰为恭恭敬敬。「装作」是装饰之装样。「装」是更殊作,使〔他人〕信乐之状态。「涩脸」是示〔自己〕有先达优越之地位,不逊之所作也。〔此亦〕言颦颜。有涩脸者是不逊之所作者。有涩脸之状态者是颦蹙也。「诡诈」是欺诈事。至诡诈而诡瞒。诡诈之状态是诈欺。

三 虚谈之解释,「无问虚谈」是见人人来精舍,「居等何目的而来耶?以招请[P.27]诸比丘耶?若然者请离去,我由后当率诸比丘而往」如斯〔对方不言〕而先说。或又自己介绍自己:「我是帝须,王是信乐我,某及某大臣信乐我。」如斯言自己之介绍为无问虚谈。「虚谈」是被问而言如上所述。「极虚谈」是〔比丘〕恐怖诸居士之恶感情,常向〔诸居士〕作巧妙之虚谈。「赞虚谈」是赏举对方,如语「大富者」「大船主」「大施主」而为虚谈。「极赞虚谈」是赏举对方所有之点而为虚谈。「缠络语」是如斯〔言对方〕:「诸优婆塞!且有时,汝等以作新布施。今何以不给。」言「尊师!我等给。〔但不得给与〕之机会」等,但于言上又上之麻烦以行缠络。或又见人手持甘蔗,问:「优婆塞!由何处持来耶?」〔若答〕:「尊师!由甘蔗园。」〔更问〕:「此甘蔗有甘味耶?」〔答〕:「尊师!若食者当识之。」「优婆塞!比丘言:『甘蔗与〔我〕是不相应。』」如斯麻烦行缠络,此为缠络语。由所有之点常作缠络语为「极缠络语」。「举说」是我「知此良家,若于此有施物时,即当与我」,即如斯举说〔以前之布施〕,举说、说明等言。〔其例〕为提罗康达利加故事,应是语此处,其次由所有之点而屡屡举说是「极举说」。「追从」是契合真理耶?契合法耶?无愿虑徒为喜〔对方〕之语。「谄谀」是卑下自己,置于极低而行动。「荒唐」(豆汤)是如豆汤,如煮豆时,某部份不煮而他〔之部份〕煮矣,某人之语之某部份虽真实,但他〔部份〕是虚偽时,言此人是[P.28]豆汤。如状态是荒谬(豆汤)。「讨好人」(养育),养育状态。如良家之乳母将小子乘于腰、肩而育——持搬之义——者育业是养育。养育之状态为「讨好人」。

四 「于现相」之解释:「示相」是使他施资具想生所有之身、语业。「示相业」是见持食物而行之人人,表现「以何得食物」等,示相〔诸布施之意〕。「暗示」是关联资具〔以何使布施〕之语。「暗示业」是犊牛之当班人等,问:「此等之犊牛是饮乳之犊牛耶?或饮薄酪之犊牛耶?」言:「尊师!是饮乳之犊牛。」「非犊牛之饮乳,若是饮乳之犊牛,诸比丘亦得饮乳」依如是等之表现,彼〔牛之直班人〕以小子告〔彼等〕之父母,以暗示施牛乳也。「赌谜(周边语)」是近之而语,〔例为〕亲近良家,比丘之故事是语此处。传言有亲近良家之比丘。欲得食入〔施主〕家而坐。见彼而不欲施之家妇,言「无米」,如欲持米来请往邻家。比丘入于内室眺望,于门偶有甘蔗、于容器有砂糖、于笼有盐渍鱼、于瓮有米、于瓶〔藏〕有酪,见已而还坐,家妇〔言〕米而「不得米」,比丘言:「优婆夷!今日行应不成功,我〔既〕见其前兆。」「尊师!是何前兆耶?」「见蓄于门偶之甘蔗如蛇。将打此而眺望,〔见〕容器内之砂糖如石块,〔次〕打石块,所打是彼蛇,蓄置于笼者如盐渍鱼,〔见〕为镰首,〔其次见〕啮其酪块,蛇之齿牙恰如瓮中之米,又由彼嗔怒〔蛇之〕口出来混毒之唾,恰如〔见〕[P.29]入于瓶中之酪」。彼女「不能欺秃头」,言与甘蔗、煮饭、酪、糖块、鱼,一切皆与之。如斯近而语者当知是「周边语」。「远回」是已得渐渐语言向之而语。

五 「于激磨」之解释、「怒骂」是以十怒骂事而怒骂。「侮蔑」是轻侮而语。「呵责」是以「不信者」、「不信乐者」等之表现,以举〔对方〕之过失。「冷笑」:「此时非语悬挂之非。」以如斯语冷笑〔对方〕。發见所有点之根据、理由而冷笑为「极冷笑」。或又见不与者,「呜呼施主」!言如斯之〔反语〕事,是「冷笑」。「呜呼大施主!」极如斯之冷笑为「极冷笑」。「嘲笑」言「如斯之行为者〔于来世〕有何生命耶?」如是嘲笑之。「极嘲笑」是「〔求布施〕谁亦常言『无』,以语彼,如何呼汝等是不与者耶?」如是言极嘲笑。「恶口」此是〔他人〕之吝啬,又恶评、恶口之事。由所有点恶口之,为「极恶口」。「恶宣传」如〔评判〕者,彼怖畏恶评,不施我即由家而家、由村而村、由地方而地方以恶宣传之。「荫口」(啖他背肉),于前面巧弄甘言,于背后,行以恶评。此不能视其面、背者,于背面如啖人之背肉。故荫口言为(啖他背)。「此言激磨」如以竹篦〔涂溃〕膏药,涂溃他人之德,或如捣香料〔于其中〕求取香,捣碎他人之德,〔由此〕取求其利得。故言为激磨。

六 「于以利成利」之解释,成(贪取)者,贪而取也。由「此处得物」是由此家得物。「彼处」是彼处之家。「希求」是欲求也。「贪求」是贪而取之。「徧求」是屡屡[P.30]贪取。由最初〔之家〕始得种种布施,与于此处彼处之良家小子,〔因此以受更好之施食,如斯〕终以获乳粥而行比丘之故事,〔此例〕应是言此处。希望等是与希求等之同义语。故希求是「希望」,贪求是「贪望」,徧求是「徧望」,当知有如斯此之相关者。

此是诡诈等之义。

今「如等之诸恶法」于依此「等」之语:「或如某一部沙门婆罗门,彼等〔不只〕食信施之食,例如以营手足之判断、人相判断、天变地异判断、男女相判断、鼠啮布判断、如火之献供、匙之献供,依如斯贱劣之技术以营生活。」以此等表现,如于梵网〔经〕中所说,当知包摄种种之恶法者。

关系如斯之活命,而依所制定此等〔上述〕六学处之违犯而〔起邪命〕,此等如依〔上述之〕诡诈、虚谈、现相、激磨、以利成利等之恶法而起邪命等,如斯离一切种类之邪命,此为活命徧净戒。

于此,此〔活命徧净之〕语表,由此而生活为「活命」。此者何耶?是努力徧求资具。「徧净」普徧清净。活命之徧净事,是活命徧净也。

〔四〕 资具依止戒

其次,此紧接之后,「〔如理简择,为防寒冷,为防暑热,限于足够防虻、蚊、风、热、爬行类之所触;限于为覆蔽荫部,以受用衣服。如理作意,非为戏,非为憍慢,非为装饰,非为庄严,为令此身体之存续、为维持,为害之停止,『如斯,我无旧之苦痛,不生新之苦痛,又我于存命、无罪、安乐住』,限于为摄益梵行,受用食物。如理简择,为防寒冷,为防暑热,限于为防虻、蚊、风、热、爬行类之所触,限于为除去时节之危险而乐禅思,受用住所。如理简择,为防生起病恼之受,于究极只限至不恼苦,受用医药〕」。以说实具依止戒。其中:

一 〔衣服〕于「如理简择。」用方便道以简择。〔简择〕是知观察,而且于此处,依「为寒冷」等之表现而说观察,即应知是如理之简择。其中「衣服」是随一之内衣等。[P.31]「受用」是使用,或著或被。「限于」是决定目的限界之区分语。然,于衣服之使用,修行者唯有防寒冷等目的,无此以上之目的也。「寒冷」是依内界之动摇,或由气候之变化而起一切之寒冷。「为防」是防遏之为,为除去此而令身体疾病之不起。然,身体于寒冷所侵害时,心散乱不能如理于精勤。故世尊,为防御寒冷应使用衣服,听许〔衣服之使用〕。此〔言为防语之说明〕法〔于以下〕一切处〔共通而适用〕。但于此处〔说明其他之不共通句〕,「暑热」是火热也。当知烧其森林等所生之情况。其次,与「触虻、蚊、风、热、爬行类」,此中「虻」是啮蝇,亦言盲蝇。「蚊」是蚊也。「风」是有尘、无尘等类〔之风〕。「热」是太阳之热。「爬行类」是如蛇等,所有一切长而匍匐行之物。于彼等有啮触、接触之二种触。其〔触〕不害被衣服而坐者,故如斯之状况,为防彼等而使用〔衣服〕。

更「限于」,此语是为示决定目的限界之区分。然,蔽荫部是决定目的,诸他于时时〔有必要目的〕。其中「荫部」(乱羞耻者)是〔男女〕其各密暗处。然,显露其部分时,令乱、破坏羞耻心,乱羞耻心故,言荫部〔乱羞耻者〕。而言为蔽彼荫部,是「为覆蔽荫部」也。亦为荫部覆蔽之读法。

二 〔食物〕「食物」是所有之食。然,任何食亦依行乞落比丘钵中之〔施〕物故,言为食物(团食)。或团食之聚积为食物。于此处彼处集得施物,言为集积。「非为戏」如村中小子等〔之戏〕,戏——〔戏者〕是言游戏之相——之无目的。「非为憍慢」如[P.32]拳斗家、力士等憍慢——〔憍慢〕是言力之憍慢相及勇壮之憍慢相——之无目的。「非为装饰」如宫女、淫女等之装饰——〔装饰者〕言四肢五体为丰满之相——之无目的。「非为庄严」如女优、舞妓等之庄严——〔庄严者〕言及肤、容色之美丽相——之无目的。更又「非为戏」,此言为舍断此痴之近依(强因)。「非为憍慢」是为舍断此嗔之近依。「非为装饰、非为庄严」是为舍断此贪之近依。又「非为戏、非为憍慢」是为遮止此自己结之生起。「非为装饰、非为庄严」是为遮止此他人结之生起。而且由此等四,当知为不如理之行道及欲乐耽溺之舍断而说。

「限于」如既说之义。「此身体」是由此〔地水火风之〕四大种所成之色身。「为存续」是为持续。「为维持」是为不断绝活动,或为久时存续。然,如古屋之主支持家屋,又如车主涂油于车轴,此〔比丘〕为维持身体之存续而受用食物。非为戏、憍慢、装饰、庄严。又其次「存续」是此命根之同义语。故「为此身体之存续、维持」,当知为令活动此身体之命根而言。「为止害」害是依恼害义,乃饥饿也。为停止此亦受用食物。如对伤而涂药,又寒暑之状态如其对策。

「为摄益梵行」是为摄益全教梵行与道梵行。受用食物之缘,以身力勤修三学,亦有为度某沙漠而行道者、为摄益梵行而受用〔食物〕,譬如欲度沙漠者〔食物绝时受用〕子之肉,如欲度海洋者〔受用〕船。

[P.33]「如斯我无旧苦痛、不令生新苦痛」依如是受用此食物,消旧饥之苦痛,同时新苦痛亦〔不生〕,譬如取无限量食,不借人手〔而难起立之婆罗门,又如食至腹张〕不能缠著衣物之〔婆罗门,又如过食而苦〕其处转倒〔之婆罗门,又满腹而食至更不能咽下,食充满口中,由其口〕鸦得啄食程度〔之婆罗门,又〕如食至呕吐之婆罗门,令不生〔新苦痛〕而受用〔食物〕,如病者〔受用〕药而〔受用〕。又「旧苦痛」是宿业缘之故,言由于现在〔取〕不适当无限量之食而起〔苦痛〕。以取适当适量之食,而绝灭其〔旧苦痛生起之〕缘,即我无彼旧苦痛等〔义也〕。又「新苦痛」是依现在作不适当受用业之集积,言未来当有生起之〔苦痛〕。依适当之受用,是令不起〔新苦痛〕之根本,乃我令不生彼新苦痛〔等之义〕。当知如斯亦是此处之义。

以上于〔旧苦痛等之二句〕,当知于一般妥当之受用,舍断苦行耽溺,不舍法乐而言。

「又于我应有存命」,若依有益适当之受用者,是无有令断绝命根、令破坏威仪之危险故,依靠资具〔即食物〕而生活之我,于此身体必应有存命〔之信念下而食物〕,如长病者〔受用〕其资具〔医药〕而受用。

「无罪与安乐住」是远避不妥当之徧求、取得、受用,言为「无罪」,依适当之受用,言为「安乐住」。或缘不适当无限量之食而不快、瞢愦、嚬申,依识者之叱责等无过失,言为「无罪」;缘适当适量之食而發生身力,言为「安乐住」。或依远避唯所欲之满腹食,舍断睡卧之乐、转卧之乐、睡眠之乐,言为「无罪」。〔依满腹〕唯控致四五口而食,以行道四威仪相之状态,亦言「安乐住」。〔此无罪与安乐住〕于我应有〔信念之下〕受用〔食物〕。即如斯说:

控致四五口    可当于饮水
此精勤比丘    成满安乐住

[P.34]以上于〔存命、无罪、安乐住之三句〕,当知是说明〔为食〕目的之根本与中道。

三 〔住所〕「住所」(卧坐处)是卧处与坐处。即精舍或半屋顶定等之卧处,此是卧处而坐席之处是坐处。以一而言卧坐处(住所)。为「除去时节之危险以乐禅思」时节为危险故,即为时节之危险。为除去时节之危险及为乐禅思。身体害病、令心散乱不适当之时节,以受用住处,依此应除去。为除去其〔不适当时节之危险〕,为乐独居〔之禅思〕而言。而说除去时节之危险,即言实于寒冷之遮除等。譬如受用衣服之时,阴部之覆蔽是决定目的,言其他于时时〔起之目的〕。如斯于此有关决定〔目的〕是除去时节之危险而应知说此〔住所之受用〕。或又如前说〔寒冷等〕类之时节,即是时节。而「危险」有显现之危险及隐密之危险二种。其中,显现之危险〔是由〕狮子、虎等,隐密之危险是〔依〕贪嗔等之〔危险〕。〔根门〕不守护〔即显现之危险〕及色不当之观见等〔即隐密之危险〕,此等〔二种之危险〕无作〔身心〕病害之处者,当知彼住所即无二种之危险,观察而受用之比丘,于如理简择……当知为除去时节之危险而受用住所。

四 〔医药〕「医药」是(病者之资具药品),于此处为疾病之治疗——言为治病之义——之资具也。此是所有适当〔医药〕之同义语。「药」是医生之业(调配物),由彼所调配之物故,病者之资具即药故,〔药〕为病者之资具而言药。言医生为病者调配适当所有油、蜜、砂糖等。其次「品」(是备物),「由七都市之备〔其都市〕善所备」等之状态是言警备。

[P.35]「戒备与定轴    精勤之轮车」

于此等之状态〔言〕庄严,「出家者应集,此等之命备」等之状态〔可言是〕资粮。而今之状态〔取为〕资粮之〔意义〕亦可〔取为〕警备〔之意义〕。然,病者资具之彼药,是命之警备,不与亡命之病發生之余地而守护故。同时为资粮,彼〔药〕是为〔命〕长久活动之原因故,故言备也。如斯病者资具之药,而且为备品故,是「病者资具之药品」(医药)。其医药,是医生为所有病者适当调配之油、蜜、砂糖等而言命之备。

「生起」是生、成、發生之事。「有病恼」,于此有病恼者是界之动摇〔即四大不调〕,又依此而起癫、肿物、脓疱等。病恼之生起故有病恼。「受」是苦受,即不善异熟受,即有病恼受。「于究极至不恼苦」,究极是至不苦者。〔究极〕是舍断彼一切苦限界之义。

如斯以此要略,如理思惟而受用资具之时相,亦当知是资具依止戒。其次此〔资具之〕语义〔如次〕,衣服等是缘,依其等〔衣服等〕,生类受用〔此〕而过日行活动故,言为资具。依止此等之资具故而为「资具依止」。

〔四徧净戒之杂论〕

〔一〕〔別解脱律仪之成就〕,如斯于此四种戒中,別解脱律仪〔戒非依于理论而〕应只依信而成就。即成其信者而学处之制定是〔佛之境界而〕超越声闻之境界,有关〔弟子〕请求〔佛〕制定学处,不为淮许者,亦明示于此处。故〔依佛〕所制定全部之学处,依信而受持,不顾虑身命应善成就之。

即如说:

[P.36]如牝山鸟以护卵    如牦牛以护其尾
如护所爱一人子    如保护唯一之眼
如斯以守护戒者    常受善人之爱敬
亦为所尊重者也。

又更言:「吧哈罗陀!如斯依我为声闻制定学处,我以此,诸声闻即有身命之险亦不犯。」而关于此处,应知于森林中被诸盗贼所缚诸长老之故事。

传说于摩诃伟达尼之森,一长老被诸盗贼以黑葛缚之而突倒。长老任凭其倒,令增大七日间毘钵舍(观)而达阿那含果,于其处命终而生于梵〔天〕界。于铜鍱洲(锡兰)又他之长老被〔诸盗贼〕以普提蔓草所缚而突倒,彼遇火烧山而蔓草不断,即起毘钵舍那,为等首〔阿罗汉〕而般涅槃。诵长部者之无畏长老共五百比丘来见,荼毘长老身体而造塔。故其他有信之善男子〔云〕:

虽如身命烧    清净別解脱
世主所制定    不破戒律仪

〔二〕〔根律仪戒成就〕其次別解脱律仪如依信,根律仪应依念而成就。然,其念之成者,依念令确立之诸根,不由贪欲等所侵害,故诸比丘!宁愿以燃烧热耀之铁棒,摩触于眼根,随味眼所识之诸色,亦勿取〔男、女、净等之〕相,以此等之表现,善随念燃火之教,对色等诸境界,而依根门等起〔速行〕识,取〔男、女、[P.37]净等之〕相等——〔如是识〕当为贪欲等之侵害——以遮止不忘念,当善成就此〔根律仪〕。然,如斯不成就此〔根律仪〕时,別解脱律仪戒亦如谷物于不注意木枝之围栅,不永续、不久持续。又如开门之村依劫贼〔侵害〕他,此〔別解脱律仪〕由烦恼之贼所害。又如斯言:

对于色与声    而又对于味
及对香与触    应当以护根
然此〔色等〕门    开之而不护
诸贼劫害他    如以害比丘
譬恶葺之家    如雨之漏入
于心不修习    欲贪当贯入

其次此〔根律仪戒〕成就时,別解脱律仪戒亦如谷物注意于木枝之围栅,永续而久持。又善防护门之村,依劫之诸贼〔不害〕他,此〔別解脱律仪〕烦恼之贼所不害,又如善葺之家,雨水〔不漏入〕,于彼之心,贪不贯入,又如是言:

对于色与声    而又对于味
及对香与触    应当以护根
然此〔色等〕门    闭之善防护
劫贼不害他    不害于比丘
譬善葺之家    如雨不漏入
于心善修习    欲贪不串入

而此极殊胜之说示,若心之速转,既起之贪者,以除去不净之作意,乃可成就[P.38]根律仪。如出家日浅之婆耆舍长老。

传云,出家日浅之婆耆舍长老,于行乞见一妇入而起贪,如是言于阿难长老:

我为欲贪烧    徧烧于我心
瞿昙以哀愍    请说消灭法

〔阿难〕长老言:

由想之颠倒    汝心徧被烧
随伴于欲贪    远避其净相
不净一境心    善定而修习
以见世诸行    他苦而非我
大贪令消灭    后勿屡屡烧

〔如斯〕长老〔婆耆舍〕除贪而行乞。

其次,如护心长老住库兰达加大窟,如大友长老住周罗加大精舍,应是根律仪完全之比丘。

传云,于库兰达加窟中,有七佛〔踰城〕出家之美图画,徘徊〔其〕处甚多比丘见〔此〕图画,言:「尊师!美图画。」长老言:「诸君!我六十年以上住窟亦不知有图画,今日始依诸有眼者而知。」长年月居住此之长老,未尝开眼见窟内之谓。又窟之入口有大龙树,此长老亦未尝见,见每年花瓣落于地上,知〔此〕年之花开,王闻长老之德具足,欲礼拜虽三次遣使者,长老始终不来,其〔王于某城〕村,对[P.39]缚有乳儿诸妇人之乳房,言:「只要长老不来,乳儿不得乳。」长老哀愍乳儿故,至〔王城某〕大村,王闻之,言〔臣下〕:「去!诸长老入,我受戒。」令引导于城内,礼拜给食已,言:「尊师!今日无机会,明为我受戒。」取长老之钵,于次序随行而〔送〕,与王妃皆礼拜已而还御处。长老虽王之礼拜,或王妃之〔礼拜〕,亦言:「大王!幸福。」如斯过七日,诸比丘言:「尊师!云何尊师,王礼拜尊师时、王妃礼尊师时,亦皆如斯言大王!幸福耶?」长老言:「诸君!我于王或王妃亦皆无区別。」过七日之时,王言「长老住此处辛苦」,与〔长老〕暇而去。〔长老〕至库兰达加大窟,夜分上经行处〔经行〕,住于龙树诸天神,持火炬立〔其处〕。彼之业处,为极净明显。长老悦意:「今日我业处,非甚明显耶?」过中夜不久轰动全山而得阿罗汉果。故欲自利其他之善男子亦〔言〕:

如森林猕猴    如仿徨林鹿
犹如骇幼儿    使眼不动摇
向下投两眼    唯见一寻前
猕猴动摇心    无受何支配

又大友长老之母生有毒肿物,彼女之女儿亦于比丘尼中出家,母言彼女儿:「去!女儿,往兄之处告我病状,取药来。」彼女往告,长老言:「我集根药等,不知煎[P.40]药事,然我以药告汝,出家以来未曾俱贪,无以心眺望异分色〔女性〕以破诸根〔律仪戒〕。依此真语,我母亲有快愈。去!言此事以徧摩优婆夷之身体!」彼女往告此义,如是作之,其刹那优婆夷之肿物,如泡沫融解消失。彼女起立言:「若等正觉者在世,亦以网纹之手,摩触我子比丘之头!」然發悦意之语,故〔言〕:

今他善男子    出家于〔佛〕教
当如友长老    胜住根律仪

〔三〕〔活命徧净戒之成就〕根律仪如依念而〔成就〕,活命徧净〔戒〕当依精进而成就。然,其精进之成者,勤励善精进,舍断邪命是可能。故依精进,舍不适当之邪求,依行乞等之正求,受用徧净起之资具,不徧净起〔之资具〕如同避毒蛇,此〔活命徧净戒〕当成就。

其中,有不受持头陀支者,僧伽或由僧集〔所得资具〕及信乐彼说法等之德,于在家之处所得之资具名为徧净起。而依行乞等〔所得资具〕是极徧净起。其次,有受持头陀支者,由行乞等〔所得资具〕及信乐彼头陀之德于〔在家之〕处,随顺头陀支之定法所得〔资具〕名为徧净起。或为治病,有腐烂之诃梨勒果,〔又〕得〔酥、蜜、油、砂糖之〕四甘〔药〕时,思惟四种甘〔药〕其他同梵行者等亦欲受用而〔不受用此〕,唯受用诃梨勒果片者,是相应头陀支受用,言此者实是最上圣种之比丘。其次,有衣服等之此等资具时,为令活命徧净之比丘,虽任何之比丘,对衣服及食物,表示相、暗示、周边语者乃不相应。然,不受持头陀支者,对于住所,可表示相、暗示、周边语。

[P.41]其中,示相(是自己之意示知对方以言他),为住所土地之准备等〔比丘〕:「尊师!请何人作、谁为之耶?」由诸在家人言:「谁亦〔不为〕。」之返答,又其他于此类为示相业。暗示者语:「优婆塞!汝等住何处耶?」「尊师!于高台」「然,优婆塞!诸比丘不可于高台。」又其他此类为暗示业。周边语者:「比丘众之住所狭窄。」之语,又其他此类为周边语。

对于〔示相等之〕一切皆可。然,如斯得药,于治病后又可受用或不可耶?对此,诸持律者,言:「由世尊所许可〔受用〕,故可以。」然,诸经师言:「虽无罪而乱活命,故不可也。」又虽由所许可,不作示相、暗示、周边语之表示,善守少欲之德,虽有终尽其命〔亦不作示相等〕,唯示相等以外所得资具之受用者,此言最极严肃生活者。譬如长老舍利弗。

传云,某时彼尊者修远离〔行〕,与大目犍连长老俱住于森林,时,某日彼起腹痛而生激苦,大目犍连长老日暮往访彼尊者,见长老之倒卧,问其偶發事已,问曰:「友!以前汝依何而快愈耶?」长老曰:「友!我在家时,母亲〔作〕酥、蜜、砂糖等混纯之乳粥与我,依此快愈。」彼尊者言:「友!是此些,若于我,或汝有福,想明日可得。」而彼等此会话,止住于经行处树顶之天神闻之,言:「明日令我尊者[P.42]得粥。」而〔想〕先往长老之檀越家,入其长男之常体,令生痛恼。彼〔入其长男身体之天神〕,语彼集来近亲者于治疗法:「若汝等明日施与长老如斯之粥者,我由〔长男〕而离去。」彼等言:「虽无汝言,我等亦不绝与长老食。」翌日如斯施与粥。大目犍连于清晨来〔舍利弗之侧〕言「友!至我行乞归来止请在此」而入村。彼等〔檀越之家〕人人出来取长老之钵,与满如上述之粥类,长老示〔归〕往之状态,彼等言:「尊师!请食,我等更与。」令长老食再与满钵,长老〔归〕来,呈出言「然,友舍利弗!请食」。长老亦见此,思惟:「此极好之粥,云何而得?」知其得之所以而〔如次〕言:「又目犍连!请持去!〔此〕不应受用之食物。」尊者亦不起〔如是心〕言:「如我者持来之食物,彼不受用!」依〔舍利弗之〕一语,便取钵缘覆于一方,看粥落不落地上?长老之病恼便消失。由此以后四十五年间不再發。乃大目犍连曰:「友!依表示语所得之粥,即如〔重病〕内脏出而动地上,亦不适受用者。」以述此自说:

「徧满语表示    所得蜜之粥
若于我食者    应呵我活命
譬如我内脏    虽出于外动
虽舍去一命    不破活命〔戒〕
我心以自在    避斥于邪求
我佛厌呵责    不欲作邪求。」

[P.43]智伟罗君婆之住者,食庵罗果之大帝须长老之故事,亦可语此状之〔例〕,应如斯:

由信而出家    聪慧之行者
邪求心不生    可清净活命

〔四〕〔资具依止戒之成就〕活命徧净〔戒〕如依精进〔令成就〕,资具依止戒,依慧当成就。然,有慧者得见诸资具之过失及功德故,资具依止戒是依慧使结果。故舍资具之贪求,依如法与平等得资具,既如说依方法,以慧观察而受用者,此当成就也。

其中,获得资具时〔于观察〕及受用时〔于观察〕,有此「二种之观察。」于「获得时」置于〔此〕之衣服等,依界〔差別相〕或厌逆〔想〕而观察,然后受用者无罪。于「受用时」亦然。此〔受用时之观察〕中,决择〔受用〕有如次之决择〔论〕。即有盗取受用、借用受用、嗣受受用、主人受用之四受用。

一 此中,坐于僧众中〔不行乞,住而〕受用,有破戒者之受用名为盗取受用。

二 具戒者不观察而〔受用之〕受用名为「借用受用」。故受用衣服应每次观察,食物于每口〔观察〕。如斯不能者,于食前、食后、初夜、中夜、后夜〔而观察〕。若不「观察」于朝阳出者坐于借用受用。住所亦于每次受用当观察。「医药」取得时,于受用时,亦可缘于念〔而观察〕。虽如斯于取得时唯作念,于受用不〔念〕者有罪。然,取得时虽不念,于受用时作〔念〕者无罪。然,有说示净、律仪净、徧求净、[P.44]观察净之四种净。其中,「说示净」是別解脱律仪,此依〔佛之〕说示而净故,言说示净。「律仪净」是根律仪戒,此,我不再为如斯,依决心律仪唯净故,言律仪净。「徧求净」是活命徧净戒,舍其邪求,依〔如〕法平等而得者,依徧求净故,言徧求净。「观察净」是资具依止戒,依如其上述观察而净故,言观察净。然,言「然于取得不念,若于受用时作〔念〕者无罪」。

三 七有学之资具受用,名为「嗣受受用」。然,彼等是世尊之子,故于彼等为父所有资具之嗣受者而受用资具。果然者,彼等是受用世尊之资具耶?或受用诸在家〔信者〕之资具耶?虽由诸在家所与之物,若世尊听许〔诸比丘受者〕,皆〔见〕为世尊之所有物。故应知〔彼等〕是受用世尊之资具。此状态法嗣经〔此例为〕有效。

四 诸漏者之受用,名为「主人受用」。然,彼等乃超越渴爱之奴隷故,为主人之受用。

此等四受用中,主人受用及嗣受受用,是一切〔凡圣〕可〔所受用〕。借用受用是不可。盗取受用是无论。而具戒者之观察受用,此是借用受用之反对物故,非为借用受用而摄于嗣受受用。然,具戒者具备此〔戒〕学,故言有学。其次,于此等之受用中,主人之受用是最上,故有欲此之比丘,若如上观察,观察而受用者,资具依止戒应令成就也。然,如是而为者,是所作之〔完〕作者。又如斯言:

[P.45]胜慧声闻依善逝所说示
听法团食、精舍卧坐处,
除僧伽梨衣尘垢之以水
应当省察已而受用。
故于团食及卧坐处,
除僧伽梨衣尘之以水等,
对此等之法比丘不染著,
犹如荷叶宿露滴。
哀愍他故时〔布施〕
对受硬食软食卧处,
常观察〔其等〕而知量,
犹如涂药伤治愈。
如沙漠〔食〕子肉,
犹如注油于车轴,
如斯为维持〔生命〕,
不惑于〔贪〕以摄食。

而对于此资具依止戒之完成,〔僧护长老之〕甥僧护沙弥之故事〔为例〕语。

即彼善观察而受用〔食物〕。所谓:

善食冷米粥,和尚对我〔言〕:
「沙弥!不想勿烧舌。」
闻和尚之语时我得悚惧,
坐于其座即得阿罗汉果。
如十五夜之月我思惟圆满,
知一切之漏尽今后不再有,
[P.46]故希求者徧尽其他者,
亦如是观察而受用诸资具。

如斯依別解律仪等为四种。

以上是四徧净戒之杂论

五

五种分中(一)〔制限徧净、无制限徧净、圆满徧净、无执取徧净、安息徧净〕对第一之五法,〔此五法〕依未足戒等而当知其义。即无碍解〔道〕之中如是说:「(一)云何为『制限徧净戒』?未具足者〔受持〕所制限之学处,此是制限徧净戒。(二)云何为『无制限徧净戒』?已具足者〔受持〕无制限之学处,此为无制限徧净戒。(三)云何为『圆满徧净戒』?善凡夫而于善法相应,圆满具足有学以前之〔三学〕,不顾虑身命而弃舍身命者〔所受持之学处〕,此为圆满徧净戒。(四)云何为『无执取徧净戒』?七有学之〔学处〕,此为无执取徧净戒。(五)云何为『安息徧净戒』?如来之声闻漏尽者、缘觉、如来、阿罗汉、等正觉者〔所受持之学处〕,此为安息徧净戒。」

(一)此中:「未具足者之」戒,当知于数目上有制限,故为「制限徧净戒」。

(二)

「已具足者」〔戒〕    九百、十八亿
更有五百万    成三万六千
此等防护律    正觉者所说
律藏中略门    所宣示〔戒学〕

[P.47]如斯虽有数目上之制限,无余受持,及依利得、名声、亲戚、肢体、生命而〔无有付条件〕,为无制限,当知名为「无制限徧净戒」。住于智伟罗君婆,如食庵罗果大帝须长老之戒。

即彼尊者:

为贵重肢体    应当舍财产
为防护生命    应当舍肢体
有人随忆法    当舍诸财命

此善人不舍随念,于虽〔失〕生命有疑惧时亦不违犯学处,依彼无制限徧净戒,负于优婆塞之背而得阿罗汉果。所谓:

「非汝之父母    非亲戚缘者
故汝具戒者    作如斯所行」
〔思惟而〕    生悚如理观
负于彼背中    得阿罗汉果

(三)「善凡夫之」戒,依具足以后,如善净纯种之宝珠,又如善工所炼之黄金,故为极徧净。〔仅〕离于心生起不过垢,〔此〕是阿罗汉果之近因,故言为「圆满徧净戒」,如大僧护〔长老〕之甥,僧护长老之〔戒〕。

传云:〔法腊〕超六十岁大僧护长老卧于死床之时,比丘众问〔彼〕是否证得出世间耶?长老言:「我无出世间之法。」时彼看护之青年比丘言:「尊师!尊师将般涅槃,由四方十二由旬处,人人參集,〔然〕尊师若凡夫而命终者,大众将后悔。」[P.48]「友!我欲于〔未来世〕见弥勒世尊,故不为〔证阿罗汉果而观〕毘钵舍那,〔若人人期待我为阿罗汉者〕,然,令我坐,作〔得阿罗汉果〕之机会」。彼使长老坐已将外出,长老于彼出不出去!便以弹指示知得阿罗汉果。僧众集言:「尊师!尊师于如斯临终,〔如〕生出世间法,已作难作之事。」〔长老言〕:「诸君!此非作难作,然我〔由此犹〕作难事者,当告诸君。诸君!我由出家时以来,不记忆〔作〕无念、无智之所作业。」

彼甥〔僧护〕,于〔法腊〕五十岁时,亦如斯得阿罗汉果。

人若于少闻    诸戒不正持
〔无〕我闻两者    彼应受人呵。
若人虽少闻    诸戒善正持
彼戒被赏赞    彼闻不成就。
虽若多闻者    诸戒不正持
由戒彼被呵    彼闻于成就。
若人为多闻    诸戒善正持
彼之戒与闻    两者所赏赞。
多闻而持戒    有慧佛弟子
阎浮金镯鬘    有谁应呰彼?
诸天赏赞彼    梵天亦赏赞。

(四)某次于「有学」戒不执取〔恶〕见故,或又于贪不执著凡夫戒,当知为「无执取徧净〔戒〕」。如富豪之子帝须长老之戒。

即彼尊者,依如斯之戒欲得阿罗汉果而言于怨敌:

「我今告知汝    以断此两足
『若我有贪死    厌恶且惭羞。』」
[P.49]如斯我思惟    如理而正察
朝阳之出时    得证罗汉果。

某大长老疾笃,不能以手摄食物,涂自己之粪尿而转倒。见此某青年,言:「呜呼!命行苦哉!」言「友!于频死,若我今〔死者〕得天之福利,此事我不疑。破戒者所得之福利,放弃学而得在家之状态等」。「我与戒共死」而卧尽其处,正察其病而得阿罗汉果,诸比丘以此等偈说明〔无执取徧净戒〕。

罹某之疾病    病激胜苦恼
此躯速悴萎    华置热尘中。
不美谓美好    不净惟为净
不见多転秽    思躯满美色。
罹臭不净病    厌痛腐転身
放逸昏迷人    舍生善趣道。

(五)其次「阿罗汉等」戒,依一切热恼之安息故,当知为「安息徧净〔戒〕」。由制限徧净等为五种。

(二)〔断、离、思、律仪、不犯〕对第二之五种法,〔此五法〕是由舍断杀生等当知〔其〕义。即无碍解〔道〕如是说:「有五戒,杀生之(一)舍断戒,(二)离戒,(三)思戒,(四)律仪戒,(五)不犯戒。不与取之……欲邪行……妄语之……[P.50]两舌、恶口、绮语、贪欲、嗔恚、邪见、依出离爱欲之、依不嗔恚嗔恚之、依光明想昏眠之、依不散乱掉举之、依法差別疑之、依智无明之、依喜悦不乐之、依初禅诸盖之、依第二禅寻伺之、依第三禅喜之、依第四禅苦乐之、依空无边处定色相、有对想、种种想之、依识无边处定空无边处想之、依无所有处定识无边处想之、依非想非非想定无所有处想之、依无常观常想之、依苦观乐想之、依无我观我想之、依厌观庆喜之、依离贪观贪之、依灭观集之、依舍遣观取之、依尽观厚聚想之、依衰观行作之、依变易观恒久想之、依无相观相之、依无愿观愿之、依空空观我执之、依增上慧法观取坚固执之、依如实知见痴暗执之、依过患观爱著执之、依简择观无简择之、依还灭观结合之、依斯陀洹道见与一处诸烦恼之、依斯陀含道粗诸烦恼之、依阿那含道微俱诸烦恼之、依阿罗汉道一切诸烦恼之(一)舍断是戒。(二)离、(三)思、(四)律仪、(五)不犯是戒。如斯之诸戒令心不至后悔,令至喜悦、喜,于轻安,于喜,于智行,于多作,于庄严,于备俱(资粮),于眷属(根本因),于圆满,于一向厌离,于离贪,于灭,于寂静,于通达,于正觉,至于涅槃。」

[P.51]而于此处(一)「舍断」是如上述之类,由杀生等之不生,无以外之任何法,又各各舍断〔杀生等〕,其各各之善法依住立之义为确持、无动摇而依作用为正持。故于前所述称确持、正持而由戒行之义言为戒。

其他四法是各各〔杀生等之〕(二)「离」,与各各之(四)「律仪」。彼〔离与律仪〕两者相应于(三)「思」,各各不犯〔杀生等〕之(五)「不犯」等,即关于〔其等之〕心转起自性而言〔其等(不犯)〕。而其等之戒、义,同前〔于戒品最初之〕说明。如是依「舍断戒等」为五种。

于以上「何者是戒?依何之义〔其〕为戒?何者是其相、味、现起、足相?何者是戒之功德?此戒有几种耶?」此等诸质问之解答毕。

六 何者是〔戒〕之杂染

七 何者是〔戒〕之净化

其次言「何者是〔戒〕之杂染、何者是净化耶?」于此说之。毁坏等性是杂染戒,不毁坏等性是净化〔戒〕。

〔杂染〕而彼毁坏等性是(一)因利得、名声等而破坏戒,与(二)七种淫相应。

(一)即,如衣之断襟或裾,于七罪聚之始或终,破学处者之戒,名为「毁戒」。如衣又断中部,以破〔七罪聚之〕中部学处之戒,名为「切断」。如任何黑赤体色之牛,其背或于腹〔体色〕而生异样之色,于次第破二三〔学处〕者之〔戒〕,名为「班点」。如各处〔体色〕为异色点滴之彩牛,于各处破〔学处〕者之〔戒〕,名为「杂色」。如是先依「利得等因为〔戒之〕破坏」是毁坏等性。

(二)依「七种淫相应」〔毁坏等性〕如次,即依世尊所说,「(一)婆罗门![P.52]于此,或沙门、婆罗门,〔自〕宣言是正梵行者,实不与妇人共行二人之交接,而容许〔彼〕妇人涂油摩身、洗浴、按摩,彼味此欲此而至满足。婆罗门!此亦言梵行之毁坏、切断、班点、杂染。婆罗门!此言行不净梵行。与淫相应者,我言不解脱生老死〔悲恼苦忧愁〕,不由苦解脱。(二)复次,婆罗门!于此,某沙门或〔婆罗门〕宣言是〔正梵行者〕,实与妇人共二人不行交接,于〔彼〕亦不容许妇人为之涂油……而与妇共喜笑、游戏,彼味此……我言不得解脱苦者。(三)复次,婆罗门!此于,某沙门或……实不与妇人,共二人行交接,于〔彼〕亦容许妇人为之涂油……虽不与妇人共笑游戏,而〔自己〕以眼眺见妇人之眼,彼味此……我言不得解脱苦。(四)复次,婆罗门!于此,某沙门或……实不与妇人……不以眼眺望妇人……而于隔壁或于隔屏闻妇人之笑、语、歌或哭,彼味此……我言不得解脱苦。(五)复次,婆罗门!于此,某沙门或……实不与妇人……不闻妇人之……而彼追忆曾与妇人共笑、语、游之事,彼味此……我言不得解脱苦。(六)复次,婆罗门!于此,某沙门[P.53]或……实不与妇人……亦不追忆彼曾与妇人共笑、语、游,而见长者或长者子获得、具备享乐〔眼耳鼻舌身之〕五种欲,彼味此……我言不得解脱苦。(七)复次,婆罗门!于此,某沙门或……实不与妇人……又不见长者或长者子之……享乐,而或愿为天众而行梵行:『我依此戒、或行(头陀)、苦行、梵行,或成天又其他之天。』彼味此,欲此而满足。婆罗门!此亦言梵行之毁坏、切断、班点、杂色」。

如斯,毁坏等性,当知包摄利得等为而破坏及七种淫相应。

〔净化〕其次,不毁坏等性,(一)不破坏一切学处,(二)已破坏当忏悔〔僧残以下学处〕之忏悔,(三)无七种淫相应之事,(四)更不令忿、恨、覆、恼、嫉、悭、谄、诳、强情、激情、慢、过慢、憍、放逸等诸恶法之生起,(五)令包摄少欲、知足、〔烦恼〕损灭等诸德之生起。即,不为利得等之破坏,或依放逸之过,虽有所破坏而行忏悔,或由淫相应及忿、恨等诸恶法,不毁害诸戒者,言不毁坏、不切断、不班点、不杂色。

此至不被束缚之状态故为自由,是诸识者所赞叹,故为诸识者所赏赞,由爱见所执取故为不执取,近行定或转于安止定故为定转。故知不毁坏等性,净化彼等〔诸戒〕者。

而且此净化依次二相而成就。〔即〕(一)见破戒之过患,(二)见具戒之功德。

[P.54](一)〔破戒之过患〕其中:「诸比丘!恶戒者之破戒,有此等五过患。」依如斯等经之表现,知破戒之过患。又恶戒人,因恶戒而天、人不喜悦,于同梵行者所不教导,恶戒被呵责时苦痛,具戒者之所赞赏时后悔,依其恶戒如褴褛丑恶。其次,随彼〔恶戒者之意见〕而行之人人,于长时持恶趣之苦故,〔彼等〕不得离苦。其施物,彼〔恶戒者〕若受得,彼等〔施者〕不致大果,故〔其施〕少有价值。〔彼〕如多年所积之粪壶,难令清净,如火葬之火为〔僧、俗〕两者所拒,〔恶戒者自〕虽宣言是比丘但非比丘。随牛群行而如驴马。有人如徧敌,常于恐怖,如死尸无共住之价值。虽有闻等之德,于同梵行者无敬之价,如婆罗门之墓火。不能证得胜〔位〕,如盲人不〔能〕见色。得妙法无望,如旃陀罗之童子〔无望〕于王位。我虽有思惟乐,但是实苦,如说于火聚之教为受苦者。即,受用五种欲,有〔受〕礼拜恭敬等乐味执著心之诸恶戒者,唯追忆〔曾受用乐味〕生起心热,因示〔所受之〕苦,以吐热血之激甚程度,亦现见一切行相业报。世尊说〔如次火聚教〕。

「诸比丘!汝等见大火聚燃烧之炎耶?」「尊师!然」。「诸比丘!汝等对此如何思惟耶?抱其大火聚燃烧之炎而坐又卧,与抱柔软手足刹帝利之少女、婆罗门之少女、长者之少女而坐又卧,何者较好耶?」「尊师!抱〔柔软手足〕刹帝利之少女、[P.55]〔婆罗门〕之少女、长者之少女而坐又卧者较好。尊师!抱其大火聚〔燃烧之炎而坐〕又卧者,此实是苦痛」。「诸比丘!我告汝等,诸比丘!我示知汝等。有彼恶戒、恶法、不净及疑之行为、隐蔽之业者,公言是沙门而非实沙门,公言是婆罗门而非实婆罗门,内之腐败、流漏、垢秽之生者,〔抱〕其大火聚而〔坐〕又卧,是何之耆好耶?何因而然耶?诸比丘!然,彼以其〔抱大火聚为〕缘,当至死唯死之苦。然,由其缘,身坏死后当堕于苦处、恶趣、恶界、地狱。诸比丘!而且有恶戒……垢秽之生者,〔抱〕刹帝利之少女……〔而坐〕又卧者,此诸比丘!于彼致长时无利之苦,身坏死后,〔彼〕堕于苦趣、恶趣、恶界、地狱」。

如斯依此火聚之譬喻,已示关系于女人受用五种欲之苦,依此方便:

「诸比丘!汝等对此如何思惟耶?有力之男子以强固之发绳著〔比丘之〕两胫而拉擦,其〔绳〕切〔比丘〕之外皮,外皮切已,以切深皮,深皮切已而切肉,切肉已而切腱,切腱已而切骨,切骨已而伤髓,〔以受其苦〕,〔比丘〕乐刹帝利大家、或婆罗大家、或长者大家之敬礼,何者较好耶?……诸比丘!汝等对此如何思惟耶?有力之男子以锐利油光之刀,刺〔比丘之〕胸〔受其苦〕,与〔比丘〕乐刹帝利大家、婆罗门大家、长者大家之合掌,何者较好耶?……诸比丘!汝等对此如何思惟耶?有力之男子以热燃炎烧之铁板,付贴〔比丘〕之身体〔受其苦〕,与〔比丘〕受用刹帝利、婆罗门、长者大家信施之衣,何者较好耶?……诸比丘!汝等如何[P.56]思惟耶?有力之男子以热燃炎烧之铁叉开〔比丘〕口,以热燃炎烧之铁丸投入口中,此烧彼之唇,亦烧口、舌、喉、胃、肠膜,握此由下部出〔受其苦〕,与〔比丘〕受用刹帝利、婆罗门、长者大家信施之食物,何者较好耶?……诸比丘!汝等对此如何思惟耶?有力之男子,捉〔此丘之〕头,又捉肩令坐又卧于热燃炎烧之铁椅子或铁床〔受其苦〕,与受用刹帝利、婆罗门、长者大家信施之椅子或床,何者较好耶?……诸比丘!汝等对此如思惟耶?有力之人,捉〔比丘之〕足于上而头于下,投入热燃炎烧之大铁斧中,彼于其中被煮沸,行于上又行于下又行于横〔受其苦〕,与受用刹帝利、婆罗门、长者大家信施之精舍,何者较好耶?」

依此等发绳、利刀、铁板、铁丸、铁椅子、大铁斧之譬喻,以示受用礼敬、合掌、衣服、食物、椅子及床、精舍之苦,故言:

过抱火聚苦    激甚之苦果
欲乐破戒者    如何为有乐?
以乐礼敬时    较绳拉擦苦
受苦破戒者    如何为有乐?
[P.57]乐信合掌时    较因刀刺苦
过苦无戒者    如何为有乐?
何以无调御    衣服受用乐
因此入地狱    永受热铁触
无戒食美味    如受树根毒
因此于长时    当咽热铁丸。
无戒受椅床    乐思亦为苦
热铁椅子床    彼应长恼故。
信施精舍中    恶戒何住乐?
为彼热铁斧    彼应住此故。
不净疑有行    秽生恶流漏
呵彼内腐败    世间之导师。
而彼不调御    著用沙门服
而即非沙门    掘取于善根
自己搬运者    之命可厌哉。
此世欲庄严    如避离粪尸
寂静具戒者    彼恶命何如。
不脱诸怖畏    离诸证得乐
坚闭天入口    登于恶趣道。
悲愍之对象    恶戒等恶戒
实他无谁耶    破戒多过失

如斯等观察,见破戒之过患。

(二)〔具戒之功德〕,依上述类之对反,当知可见戒成就之功德。又如次,

[P.58]善无垢戒者    彼令在家乐
受持衣钵等    彼出家有果。
净戒比丘心    如暗不侵日
自己批责等    怖畏不潜入。
戒成就比丘    光耀苦行林
月光明成就    耀辉于虚空。
有戒之比丘    身香尚喜悦
诸天亦且致    何况戒香耶。
一切诸香种    福利最为胜
无碍戒之香    实薰行十方。
虽所作行少    戒者有大果
彼因有戒者    供养敬之器。
现世有戒者    无诸漏之害
戒者未来世    绝诸苦根本。
于人间之福    或于天中福
此戒成就者    望之不难得。
又究竟寂静    此是涅槃福
成就戒者心    即以追求此。
一切福根本    戒中多行相
种种有功德    智者当辨知。

如斯辨知者,悚惧破戒而有意倾向戒成就。故如上述此破戒之过患,见此成戒之功德,一切恭敬而净诸戒。

以上言「住立于戒有慧人。」于此偈示戒定慧之门,于此清净道先解脱戒。

令喜悦此善人而造清净道〔论〕名为戒解释第一品


校注

S. I, p. 13; p. 165,杂阿含五九九经(大正二.一六〇b)。 同上。 内处(ajjhattikāyatana)是眼耳鼻舌身意。外处(bāhirāyatana)是色声香味触法。 大寺住者(Mahāvihāra-vāsī),大寺是锡兰之首都阿奴罗达城。依摩哂陀之开教最初之寺,是南方佛教大寺派之本山。觉音住在此寺造本论及三藏之义疏。 Thag. v. 676; Dhp. v. 277,法句经道行品(大正四.五六九a)。 Dhp. v. 372,法句经沙门品(大正四.五七二a),底本唯出后半偈,依暹罗本出全偈。 M. III, p. 262; S. I. p. 34; p. 55,杂阿含五九三经(大正二.一五八c)。 S. I, p. 53,杂阿含一三一六经(大正二.三六一c)。 D. II, p. 290; M. I, p. 55f; S. v, p. 141. etc,中阿含九八经(大正一.五八二b),增一阿含卷五(大正二.五六八a),杂阿含六〇七经(大正二.一七一a)。 业生三因结生(kammaja-tihetuka-paṭisandhi),是由无贪、无嗔、无痴之三因善业报之生三因异熟识。參照底本四五七页。 见轮回之怖畏(saṁsāre bhayaṁ ikkhati),此是依比丘(bhikkhu)之字以怖畏(bhaya)之与 bh 见(ikkhati)之 ikkh 而成的,依(俗的语原学)之见法释为 Volds etymology。 S. v, p. 143; p. 165,杂阿含六二四经(大正二.一七五a)。 D. II, p. 49; Dhp. v. 183,法句经佛品(大正四.五六七b)。 D. II, p. 49; Dhp. v. 183,法句经佛品(大正四.五六七b)。 D. II, p. 49; Dhp. v. 183,法句经佛品(大正四.五六七b)。 Dhp. v. 81; Mit. p. 386,法句经明哲品(大正四.五六四a),增一阿含卷三一(大正二.七一八c)。 彼分舍断(tadaṅgappahāna),如消灯而暗,善反对不善以舍断。 镇伏舍断(vikkhambhanappahāna),如初禅近行定镇伏五盖,镇伏之舍断。 正断舍断(samucchedappahāna),以四沙门道,而最后决定断烦恼。 违犯(vītikkama),为现行之恶。缠(pariyuṭṭhāna)是付缠于心妨害善之烦恼,随眠(anusaya)存于心之奥处,为微世潜在之力,以妨害圣道。 A. I. 231f; Pug. 3. 15,杂阿含八二二经(大正二.二一一a)。 其他三德是三远离(viveka)、三善根、三解脱门、三无漏根。 义务行(vattapaṭipatti),言比丘于寺事师长,行清扫等之种种作务。 Pṭs. I, p. 44。 离(virati),离之心所,是言正语、正业、正命,然在此也包含相应其他诸心所。 七业道(satta-kammapatha),是由身三、口四、意三之十善业道,除意三成七善业道。 D. I, p. 71。 Vibh. p. 246。 D. I, p. 70。 Sn. v. 1035,瑜伽师地论卷一九(大正三一.三八六b),大毘婆沙论卷四四(大正二七.二三〇b)。 M. I, p. 10。 M. I, p. 11。 其次(avasesesu),于底本为 avasesu 是错误,依暹罗本更正。直译为「于诸残余中」。 于解脱道论无戒行(sīlana)、正持(samādhāna)、确持(upadhāraṇa)。 他之人人(aññe),于注为他之阿阇梨等。于解脱道论与他说共举此说。 头之义(sīrattha)、清凉之义(sītalattha),解脱道论为「头义」、「冷义」。 相(lakkhaṇa)、味(rasa)、现起(paccupaṭṭhāna)、足处(padaṭṭhāna),在南传佛教或为事情之定义者,是现状、现在之状况,足处是特相、特征,味是作用。又完成状态、现起是现状、现在之状况,足处是言直接原因。 此句之前有 nīlādibhedena bhinnassāpi(虽依青等区別)之句,认为不必要故略之。 此句之前有 cetanādibhedena bhinnassāpi 之句亦同略之。 成就(sampatti),sampatti = sampadābhāva。 A. I, p. 271; III. p. 118; D. III. p. 219。 A. v, p. 1,中阿含四二经(大正一.四八五a)。 D. II, p. 86; Vin. I, p. 227f; Ud. p. 87; cf. A. II, p. 253,长阿含游行经(大正一.一二b)。 M. I, p. 33; A. v, p. 131。 Pṭs. I, p. 42。 作持(cāritta)、止持(vāritta),解脱道论「性」戒、「制」戒。 等正行(ābhisamācārika)、初梵行(ādibrahmacariyaka),解脱道论「微细」戒、「梵行之初」。 活命第八(ājīvaṭṭhamaka),于三身业与四语业等七清净业,加清净活命为第八,言为八清净业。 M. III, p. 289。 两毘崩伽(Ubhato Vibhaṅga),于比丘、比丘尼律戒条之注释为大毘崩伽及比丘尼毘崩伽。两者言为经分別。说犍度(Khandhaka)僧侣之生活规定,成为大品与小品。义务犍度(Vatta-kkhandhaka)是于小品第八(Vin. II, p. 207ff)。 A. III, p. 14f. 然于此处引用文「初梵行之法」(ādibrahmacariyakaṁ)有代替「学法」(sekhaṁ dhammaṁ)。中阿含四八经、四九经(大正一.四八六c、四八七a)亦同。 离戒(virati-sīla)、不离戒(avirati-sīla),于解脱道论无有。 A. IV, p. 461; V, p. 18。 爱依止(taṇhā-nissita)、见依止(diṭṭhi-nissita),解脱道说「依爱」、「依见」。 Dhs. p. 183; Vibh. p. 365。 不依止(anissita),解脱道论「无依」。 时限(kāla-pariyanta)、终身(āpāṇakoṭika),解脱道论「时分」、「尽形」。 利得(lābha)、名誉(yasa)、亲戚(ñāti)、肢体(aṅga)、生命(jīvita),解脱道论「利养、称誉、亲友、身、命」。有制限(sapariyanta)、无制限(apariyanta),解脱道论「有边、无边」。 Pṭs. I, p. 43。 Pṭs. I, p. 44。 世间(lokiya)、出世间(lokuttara),解脱道论「世」、「出世」。 Vin. V(Parivāra)p. 164。 劣(hīna)、中(majjhima)、胜(Paṇīta),解脱道论「下、中、上」。 我增上(attādhipateyya)、世增上(lokādhipateyya)、法增上(dhammādhipateyya),解脱道论「依身、依世、依法」。 执取(parāmaṭṭha)、不执取(aparāmaṭṭha)、安息(paṭippassaddha),解脱道论「触、不触、猗」。 清净(visuddha)、不清净(avisuddha)、疑惑(vematika),解脱道论「清净、不清净、有疑」。 学(sekha)、无学(asekha)、非学非无学(nevasekha-nāsekha),解脱道论「学、无学、非学非无学」。 Pṭs. I, p. 44。 退分(hānabhāgiya)、住分(ṭhitibhāgiya)、胜分(visesabhāgiya)、决择分(nibbedhabhāgiya),解脱道论「退分、住分、胜分、达分」。 比丘(bhikkhu)、比丘尼(bhikkhunī)、未具足(anupasampanna)、在家(gahaṭṭha),解脱道论「比丘、比丘尼、不具足、白衣」。 自然(pakati)、惯行(ācāra)、法性(dhammatā)、宿因(pubbahetu),解脱道论「性、行、法志、初因」。 D. II, p. 13。长阿含大本经(大正一.四a)。 Vibh. P. 244; A. II, p. 22; p. 39; M. III, p. 2. etc,中阿含二一经(大正一.四四九a),杂阿含九二五经(大正二.二三五c)等。 D. I, p. 70; M. I, p. 180; p. 269; III, p. 2; S. IV, p. 104; A. I, p. 113; II, p. 39f. etc,中阿含一四六经(大正一.六五七c),增一阿含卷一二(大正二.六〇三c)。 D. I, p. 8。 M. I, p. 10; A. III, p. 388,中阿含一〇经(大正一.四三二b),增一阿含卷三四(大正二.七四〇c)。 別解脱律仪戒(pātimokkhasaṁvara-sīla),解脱道论「波罗提木叉威仪戒」。 此一文底本没有,以下说明此文故,虽前已出为便宜上再揭之。根律仪戒、活命徧净戒、资具依止戒之状态亦然。 今卷一一页注參照。 Vibh. p. 246f。 不正行(anācāra)、正行(ācāra)、非行处(agocara)、行处(gocara),解脱道论「非行、行、非行处、行处」。 自由给泉水(opānabhūtāni),是对于比丘、比丘尼如掘池于四街道,随意许入使用水之家。 以示袈裟衣之光辉(kāsāvapajjotāni),唯以比丘、比丘尼袈裟衣之光辉,而为专辉耀之家。 喜比丘等之出入(isivātapaṭivātāni),于家出入之仙人即比丘、比丘尼之衣或由身体之屈伸等而生风只吹于家,又此为是除恶事之家。 经行处(caṅkama),坐禅而疲劳又睡气时,言立而静步经行,经行场所是于禅堂之附近,其处言为经行处。 硬食(khādaniya),如甘庶、果实等为硬食物。 护根门(indriyesu guttadvāra),以守护眼耳鼻舌身意六根之门令不起欲念。 近依(upanissaya)、守护(ārakkha)、近缚(upanibandha),解脱道论「依、守护、系缚」。 十论事(dasa-kathāvatthu),解脱道论「十处」,今卷二五四页參照。 S. V, p. 148,杂阿含六一七经(大正二.一七三a)。 众学法(sekhiya-dhamma),于比丘、比丘尼之戒法,对于科最轻之罪所定之戒法。于南方上座部律众学法是由七十五条而成。 根律仪戒(indriyasaṁvara-sīla),解脱道论「守护根威仪戒」。 依止于眼净(cakkhupasāda-vatthuka),眼净言视神经以行视觉作用。于有部立扶尘根、胜义根中之胜义根,当是净(pasada)的。 支提山(Cetiyapabbata),是锡兰首都阿奴罗达城郊外之山,依摩哂陀始从佛教输入,而于此山建立精舍名为支提山寺。 以下底本二二页九行至二十四行是和 Atthasālinī p. 400f. 一致,底本二二页十八行至三十二行是和 Papañcasūdanī p. 75f. 一致。 有分(bhavaṅga),亦言潜在意识为无意识状态,底本四五七页以下參照。 唯作(kiriyā),非善、不善、异熟是无记之心心所法。底本四五四页參照。 转向作用(āvajjana-kicca),由有分入意识活动最初之作用。底本四五八页參照。 领受作用(sampaṭicchana-kicca),领受是认识对象之作用。底本四五八页參照。 推度作用(santīraṇa-kicca),推度是领受者之作用。底本四五九页參照。 唯作无因意识界(kiriyāhetuka-manoviññāṇa-dhātu),对于意界、意识界、无因、唯作、异熟等,于底本四五二页以下參照。 确定作用(votthapana-kicca),确定所推度者之作用。底本四五九页參照。 速行(javana),于确定起善恶之心。故唯速行以造业,又为伦理的行为。底本四五九页參照。 路心(vīthi-citta),以意识活动为转向作用乃至速行总称云路心。 活命徧净戒(ājīvapārisuddhi-sīla),解脱道论「命清净戒」。 Vin. V.(Parivāra)p. 146。 上人法(uttarimanussa-dhamma),四向四果、禅定、神通等之殊胜法。 波罗夷(pārājika),为出家者之最重罪,于比丘有四种,若犯者摈出僧团。 僧残(saṅghādisesa),为第二重罪,于比丘有十三,若犯者一时令停止僧侣之权限,如世俗的惩役。 公言者之(paṭijānantassa),于底本虽有 paṭivijānantassa 依暹罗本。 偷兰遮(thullaccaya),于戒本中无罪名,而波罗夷、僧残之未遂及不摄余他之罪中言多少有重罪。 单堕(pācittiya),亦言波逸提,犯罪许淮唯忏悔。于比丘有九十二。 悔过(pāṭidesaniya),悔而自白者于足罪有四。 恶作(dukkaṭa),亦言突吉罗,于戒条无罪名,为微细身口之罪,有时与同视为众学(sekhiya)。 Vibh. p. 352f。 以下底本三〇页五行至六页余与 Sammoha-vinodanī pp. 479-485 大体一致。 诡诈(kuhanā),解脱道论「懈怠」。 MNd. p. 224f。 MNd. p. 224f。 诃梨勒果(harīṭakī),亦言柯子,用作下剂之果实。 称周边语(sāmantajappana-saṅkhāta),解脱道论「普自称说」。 MNd. p. 226。 依威仪(iriyāpatha-sannissita),解脱道论「假肃威仪」。 MNd. p. 225。 以下于本卷四四页所引用分別论文句之语法说明。国译无什么意义亦译出。此时之译出不期有正确。 虚谈(lapanā),解脱道论「谄曲」。 提罗康达利加故事(Telakandarika-vatthu),二人之比丘入于一村,坐于休息处呼一少女。彼女来耶?甲比丘问乙比丘:「尊师!他是谁之女儿耶?」「我等檀越提罗康达加之女,此人之母亲是我往〔彼女之〕家时,于给酥瓮亦一起给。此人亦如母亲每瓮亦一起给而明语之。」(注书) 现相(nemittikatā),解脱道论「示相」。 光头(muṇḍaka),对剃头者之蔑称。 激磨(nippesikatā),解脱道论「嗔骂示相」。 十怒骂事(dasa-akkosa-vatthu),以怒骂人之十事,即盗人、愚人、阿呆、骆驼、牡牛、驴马、狱道人、畜生、无福者、恶趣行。 如斯行为云云以 Kiṁ imassa jīvitaṁ bījabhojino 译之。 以利成利(lābhena lābhaṁ nijigiṁsanatā),解脱道论「以施望施」。 此句是活命徧净戒最初举出之文中之句。 梵网(Brahmajāla),长部经典第一经(南传六.一),相当于长阿含二一梵动经。 资具依止戒(paccayasannissita-sīla),解脱道论「缘修戒」或是「修行四事戒」。 内界之动摇(ajjhattadhātukkhobha),是地水火风之四大不调。 戏(davā)、憍慢(madā)、装饰(maṇḍanā)、庄严(vibhūsanā),解脱道论「凶险行、自高行、装束、庄严」。 存续(ṭhiti)、维持(yāpanā),解脱道论「住、自调护」。 止害(vihiṁsūparati),解脱道论「除饥渴」。 摄益梵行(brahmacariyānuggahā),解脱道论「摄受梵行」。 全教梵行(sakalasāsana-brahmacariya),除道梵行,三学所摄之诸教。 我无旧苦痛,不令生新苦痛(purāṇañ ca vedanaṁ paṭihaṅkhāmi navañ ca vedanaṁ na uppādessāmi),解脱道论「除先病不起新疾」。 应存命(yātrā bhavissati),解脱道论「以少自安」。 无罪及安乐住(anavajjatā ca phāsuvihāro ca),解脱道论「无过安住」。 转卧之乐(Passasukha),以两胁转侧而卧者之乐。 Thag. v. 983; Mil. p. 407; Atthasālinī p. 405。 A. IV, p. 106,中阿含城喻经(大正一.四二二c),增一阿含卷三三(大正二.七三〇b)。 S. V, p. 6. cf,杂阿含七六九经(大正二.二〇一a)參照。 M. I, p. 104. cf,中阿含一〇七经(大正一.五九七a)參照。 学处制定请求之拒绝(sikkhāpadapaññatti-yācanapaṭikkhepa),底本不同。今依暹罗本,制定学处不但不淮许声闻言制定之事,尚且不淮许声闻请求佛。 Sumaṅgala-vilāsinī I, p. 56。 A. IV, p. 201. cf,中阿含三五经(大正一.四七六b)參照。婆哈罗达(Pahārāda),底本及缅甸本 Mahārāja 皆有误。由暹罗本订正之,引用之原文亦照暹罗本。于暹罗本此引用文之少前亦举:「譬如婆哈罗达!如大海是不变者,而是不能超岸,婆哈罗达!是如我云。」 摩诃伟达尼(Mahāvattani),是印度本土 Viñjhā 之森林,亦云雪山边之森林。 等首(samasīsī),烦恼尽得阿罗汉果于同时命根尽而死,命根与烦恼于同时尽故云等首。亦有齐有顶、首等之译。对此之详说 Netti-pakaraṇa p. 247f. 參照。于同书说三种之等首,今此时是其第三之命等首(jīvita-samasīsī)。 长部诵者(Dīgha-bhāṇaka),是通晓长部及其义疏者。 S. IV, p. 168,杂阿含二四一经(大正二.五二a)。 Thag. v. 133; Dhp. v. 13,法句经双要品(大正四.五六二b),增一阿含卷九(大正二.五九一c)。 Thag. v. 134; Dhp. v. 14,法句经双要品(大正四.五六二b),增一阿含卷九(大正二.五九一c)。 S. I, p. 188; Thag. v. 1223,杂阿含一二一四经(大正二.三三一a),增一阿含卷二七(大正二.七〇一a)。 瞿昙(Gotama),此时指阿难。阿难亦与释尊同瞿昙姓。 S. I, p. 188; Thag. vv. 1224-1226 ab 但于本书 Thag. v. 1226 ab 是于 v. 1224 与 v. 1225 之间,杂阿含一二一四经(大正二.三三一a)等。 库兰达加大窟(Kuraṇḍaka-mahāleṇa),于锡兰之东南部。 其村是指大村(Mahāgāma),锡兰之东南部鲁哈那(Rohaṇa)之首都。 业处(kammaṭṭhāna),是禅定之对象。第三品以下參照。 有网纹(jālavicitra),是佛三十二相之一。 头陀支(dhutaṅga),第二品參照。 僧伽(saṅgha),言四人以上、僧集(gaṇa)是言二人、三人。 对示相、暗示、周边语,本卷五二參照。 传云尊者是(kir'āyasmā),底本之 kira yasmā 是错误。 檀越(upaṭṭhāka),常给衣食等之信者。檀越之原语为 dāna-pati 其义同,故今同译为檀越。 于集近亲者(sannipatite ñātake),底本有作 sandissati, so natake 但依异本。 请在此(hohi),于底本有 hoti 是错误,依暹罗本订正。 大帝须(Mahātissa),彼于饥饥时行道因不摄食,于道而疲劳,以疲劳之身无力,倒于某有实之庵罗树下。甚多庵罗果落此处彼处。其处一人之老优婆塞行长老之处,知其疲劳令饮庵罗果浆,负于自己之背,而带到其住所。长老被背负而增大所观,以证得阿罗汉果。 界(dhātu),是界差別想(dhātu vavatthāna-saññā)。底本三四七页以下參照。 厌逆(paṭikūla),是食厌想(āhāre paṭikūla-saññā)。底本三四一页以下參照。 以下底本一页余与 Samantapāsādikā III, p. 693f. 大体一致。 盗取受用(theyya-paribhoga)、借用受用(iṇa-paribhoga)、嗣受受用(dāyajja-paribhoga)、主人受用(sāmi-paribhoga),解脱道论「盗受用、负债受用、家财受用、主受用」。 此句是在说上四种净之前。 法嗣经(Dhammadāyāda-sutta),中部经典第三经(汉译南传九.一四),中阿含八八求法经(大正一.五六九cff),增一阿含卷九(大正二.五八七cff)。 下之二偈是 Sn. v. 391, 392。 Mil. p. 367。 悚惧(saṁvega),对世间诸法之无常、苦、无我而悚惧。 Pṭs. I, p. 42f。 律藏(Vinaya-saṁvara),虽直译「律之律仪」于注书言律藏(Vinaya-piṭaka)。 虽疲劳而倒,以落下之庵罗果不檀自食取。 A. II, p. 7f. 最后之一偈亦与 Dhp. v. 230 同。 阎浮檀金(jambonada),由阎浮(Jambu)河所产之黄金。 依贪(rāgavasena),于底本虽有 bhavavaseva 今依异本。 Jṇo. 293(vol. II. p, 437)。 Pṭs. I, p. 46f。 见与一处(diṭṭhekaṭṭhāna),见与一处共生,所舍断一处。 喜(pīti),后之喜,原语是 somanassa。 前面所述在本依一六页,于「依何义〔其〕为戒耶」之项而述者。 七罪聚(satta āpattikkhandha),比丘之诸学处(戒)是波罗夷、僧残、不定、舍堕、单堕、悔过法、众学法于七罪聚之区分。 A. IV, p. 54f.,增一阿含卷三〇(大正二.七一四c)參照。 行忏悔(paṭikammakaraṇa),行偿之事。 无相应(saṁyogābhāvena),底本 saṁyogā bhāvena 是不可。 忿(kotha)、恨(upanāha)、覆(makkha)、恼(paḷāsa)、嫉(issā)、悭(macchariya)、谄(māyā)、诳(sāṭheyya)、强情(thambha)、激情(sārambha)、慢(māna)、过慢(atimāna)、憍(mada)、放逸(pamāda),解脱道论「忿、恼、覆、热、嫉、悭、幻、谄、恨、竞、慢、增上慢、傲慢、放逸」。 近行定(upacāra-samādhi)、安止定(appanā-samādhi),有部之近分定相当于根本定。详细第四品,今卷二五一页及二六九页以下參照。 定转(samādhisaṁvattanika),「定至者」。 见破戒之过患(sīlavipattiyā ādīnavadassana)、见具戒之功德(sīlasampattiyā ānisaṁ sadassana),解脱道论「称量犯戒过患、称量戒功德」。 A. III, p. 252。 旃陀罗(caṇḍāla),是卑贱种族。 火聚之教(Aggikkhandha-pariyāya),其次引用经。 A. IV, p. 128,增一阿含卷二五(大正二.六八九a),中阿含木积喻经(大正一.四二五a)。 A. IV, p. 129,增一阿含卷二五(大正二.六八九a),中阿含(大正一.四二五b)。 ibid. p. 130,增一阿含(大正二.六八九a),中阿含(大正一.四二五c)。 ibid. p. 130,增一阿含(大正二.六八九a),中阿含(大正一.四二六a)。 ibid. p. 131,增一阿含(大正二.六八九b),中阿含(大正一.四二六a)。 ibid. p. 132f.,增一阿含(大正二.六八九b),中阿含(大正一.四二六b)。 ibid. p. 133f,中阿含(大正一.四二六c)。 哈罗哈罗(halāhala),是一种树木,其根是死毒。 有疑行(saṅkassara-samācāro),底本断句方法错误。 掘取(khatam),于底本虽有 chatam 是错误,今依暹罗本。
[A1] 呜【CB】,鸣【南传】
[A2] 呜【CB】,鸣【南传】
[A3] 呜【CB】,鸣【南传】
[A4] 丰【CB】,豊【南传】
[A5] 画【CB】,昼【南传】
[A6] 画【CB】,昼【南传】
[A7] 画【CB】,昼【南传】
[A8] 画【CB】,昼【南传】
[A9] 呜【CB】,鸣【南传】
[A10] 刺【CB】,剌【南传】
[A11] 刀【CB】,力【南传】
[A12] 刺【CB】,剌【南传】

引用: 《清净道论》卷1,CBETA N0035,半山经藏 https://book.bshf.org.cn/reader/N003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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