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197]第七品 六随念之解释
其次,不净〔业处〕之后,于举止十随念〔业处〕,〔随念者〕念常常生起,故即谓随念。又于当生起之处而生起故,以信而出家之善男子,于随适之念亦是随念。
〔十随念之语义〕
(一)对佛生起随念为「佛随念」。此以佛德为所缘,是念之同义语。(二)对法生起随念为「法随念」,此以〔善说者〕等法德为所缘,是念之同义语。(三)对僧伽生起随念为「僧随念」。此以〔善行道〕等僧德为所缘,是念之同义语。(四)对戒生起随念为「戒随念」。此以「不毁坏」等戒德为所缘,是念之同义语。(五)对舍生起随念为「舍随念」。此以「放舍」等舍德为所缘,是念之同义语。(六)对天生起随念「天随念」。此以天为证人,自己信等之德为所缘,是念之同义语。(七)对死生起随念为「死随念」。此以命根之断绝为所缘,是今之同义语。(八)〔念〕于发等类之色等,或〔念〕至身中,为身至。其身至而为念故,言「身至念」不短而言「身至念〔长音〕」,此以发等身部分之相为所缘,是念之同义语。(九)对安般(出入息)生起念为「安般念」。此以出入息之相为所缘,是念之同义语。(一〇)对寂止生起随念为「寂止随念」。此以一切苦之止息为所缘,是念之同义语。
[P.198]一 佛随念
如斯此等十随中,先欲修习佛随念,具备证净(不坏净)之瑜伽者,于适当住处独居禅思:「彼世尊谓阿罗汉、等正觉者、明行具足、善逝、世间解、无上者、调御丈夫、天人师、佛、世尊。」如斯应随念佛世尊之诸德。其随念之方法如次,随念:「彼世亦谓阿罗汉、谓等正觉者……亦谓世尊。」〔种种言斯世尊〕,依其各理由而说也。〔若说明其理由者如次〕。
〔一〕〔阿罗汉〕其中,(一)远离〔一切烦恼〕故,(二)〔破害烦恼贼故〕,(三)破害〔轮回〕之辐故,(四)值得〔受〕资具等故,(五)无秘密之恶故,先以此之理由随念世尊是阿罗汉。
(一)即彼远离一切烦恼,立于〔一切烦恼〕极甚之远处,依道悉镇伏诸烦恼及诸习气故,「远离故」为阿罗汉。
(二)又彼依道破害此等烦恼之诸贼,「破害贼故」为阿罗汉。
(三)又由无明、有爱以成毂,福行等之辐,老死之辏,由漏集成轴之所贯,组立三有之车,由无始之时,驾驶此轮回之车者,〔此车轮〕一切之辐,由世尊于菩提座,精进之两足立于戒地,于信之手执智慧之斧,破害尽诸业,「破害辐故」为阿罗汉。或轮回之车轮者,谓无始之轮回道。而无明是其根本毂故,老死故为最后辏,余之十法以无明为本,以老死为周边故是辐。
[P.199]〔说明十二支之各支〕其〔十二支〕中,对苦等〔之四谛〕无智是无明。欲界之无明为欲界诸行之缘;色界之无明为色界诸行之缘;无色界之无明为无色界诸行之缘。欲界之诸行为欲界结生识之缘;其他〔色界无色界之诸行〕亦同样〔为色无色界结生识之缘〕。欲界之结生识为欲界名色之缘,色界亦同样。〔无色界结生识〕唯为无色界名之缘。欲界之名色为欲界六处之缘,色界之名色为色界之〔眼、耳、意〕三处之缘,无色之名为无色界〔意〕一处之缘。欲之六处为欲界六种触之缘;色界之三处为色界〔眼、耳、意〕三触之缘;无色之一处为无色界〔意〕一触之缘。欲界之六触为欲界六受之缘。欲界之六受为欲界之六爱身之缘,色界之三〔受〕为其三〔爱身之缘〕,无色界一受为无色界一爱身之缘。其各各之各爱为其各取之〔缘〕。取等为有等之〔缘〕。何故耶?于此(一)或者,「我享受诸欲」,缘欲取而行身恶行,行语恶行,行意恶行,由恶行之完具而生起于恶趣。其中,为生起之因,业是业有,由生起业〔五〕蕴是起有。生〔五〕蕴之發生。〔五蕴〕之成熟是老。〔五蕴之〕破害是死。(二)其他者,「我享受天之幸福」,同样行〔身语意之〕善行,由完具善行而生起于〔六欲〕天。其中,为生起之因,彼业是业有。以下亦然。(三)又其他,「我受梵界之幸福」,唯依欲取修习慈、修习悲、喜、舍。依修习之完具,[P.200]生于梵界〔即色界〕。其中为生起之因,彼之业是业有。以下亦然。(四)其他者,「我受无色界之幸福」,同样修习空无边处等之〔无色〕定。修习之完具而生其处。其中,为生起之因,彼之业是业有,由生起业,〔四〕蕴是起有。〔四〕蕴之生起是生。〔四〕蕴之成熟是老,〔四〕蕴之破坏是死。余解说取〔见取、戒禁取、我语取〕为根本亦同样。
〔法住智〕如斯此「无明是因,行是由因而生起,此等两者亦由因而生起,把握缘之慧即是法住智。不论于过去时、于未来时,无明是因,行是由因而生起,此两者亦由因而生起,把握缘之慧即是法住智」,由此方法可详知一切句。
〔四略〕其〔十二支〕中,无明、行略为一,识、名色、六处、触、受略为一,爱、取、有〔略为〕一,生、老死〔略为〕一。此中,前之〔无明行之〕一略是过去时,中之二〔略〕是现在,〔后之一略〕之生老死是未来。
〔三时二十行相〕又此〔十二支〕中,依语无明、行即亦含爱、取、有之意义故,此等五法是过去之业轮转。识、〔名色、六处、触、受〕之五是现之异熟轮转。依语爱、取、有即亦含无明、行之意义故,此等五法是现在之业轮转。依生、老死之句而说示识等〔之五〕故,此等五法是未来之异熟轮转。彼等〔十二支〕是依行相为二十种。
〔三连结〕又此十二支中,于行、识之间是一连结,受、爱之间是一〔连结〕,有、生之间是一连结。
世尊「以此四略、三时、二十行相、三连结之因缘,而知、见、了知、觉知一切行相。此由知之义为智,由知解之义为慧。故曰:『把握缘之慧是法住智。』」依此法住智,世尊如实知彼等〔十二支之〕诸法,以厌离、离欲、解脱彼等,破害、离破、镇伏如上述之轮回之车轮诸辐。如斯「破害辐故」是阿罗汉。
(四)又最胜之应施者故,值得〔受〕胜供养之衣服〔卧具、饮食、医药〕等之资具。故如来出现,所有大力量之天、人悉不于他处行供养。即娑婆〔世界〕主梵天,以须弥山程度之宝环供养如来。又其他诸天或人,频毘娑罗〔王〕或憍萨罗〔国〕王等应其力而〔供养〕。又于般涅槃之后,阿育大王对世尊费九十六俱胝〔九亿六千万〕之财令于全阎浮洲建立八万四千之精舍。〔阿育王〕勿论亦〔行〕其他殊胜之供养。值得〔受〕此资具等,故是阿罗汉
(五)犹如世问〔自〕思为贤者之愚人,怖畏不名誉而秘密行恶行,彼决不行故,「不秘密行恶故」是阿罗汉。
如斯〔如上〕总括者:
〔即〕应知通诸法者,已知通觉悟;应徧知诸〔苦〕法者,已徧知;应拾断诸〔集〕法者,已舍断;应作证诸〔灭〕法者,已作证;应修习诸〔道〕法者,已修习而〔证觉〕。故曰:
[P.202]又眼是苦谛。其根本原因以生起其过去之爱为集谛,不生起〔苦、集之〕两者为灭谛,知解灭而行道为道谛,如斯举〔四谛〕一一之句而自正觉一切法。对于耳、鼻、舌、身、意之〔内六处〕亦同样。由同此方法而色等之〔外〕六处,眼识等之六识身,眼解等之六触,眼触所生〔受〕等之六受,色想等之六想,色思等之六思,色爱等之六爱身,色寻等之六寻,色伺等之六伺,色蕴等之五蕴,十徧、十随念、由膨胀想之十〔不净〕相,发等之三十二相,十二处,十八界,欲有等之九有,初〔禅〕等之四禅,慈修习等之四无量,四无色定,依逆观而说明生死等之〔缘起支〕,依顺观而说明无明等之缘起支。其中,以一句之说明者,老死是苦谛,生是集谛,两者之出离是灭谛,知解灭而行道是道谛,如斯举〔四谛〕一一之句,自正觉一切法乃顺觉与逆觉也。故如次「自正觉一切法故,言为等正觉者。」
其中,「明」者,三〔明〕亦是明,八〔明〕亦是明。三明是怖骇经所说之表现应知之。八〔明〕是依阿摩昼经〔所说之表现应知〕。即其〔阿摩昼经〕以观智及意所成神变共加六神通说为八明。行(一)戒律仪、(二)以护诸根门、(三)知食物之量、(四)不眠之努力、(五)~(十一)是〔信、惭愧、多闻、精进、念、慧〕之七妙法、(十二)~(十五)四色界禅当知,以上之十五法。然,此十五法者,乃行此等之圣弟子往不死之国土[P.203]〔涅槃〕故,言为「行」。所谓:「大名!此圣弟子是具戒者。」等,一切于〔中部之〕中分五十〔经〕中所说之表现应知之。世尊具足此等明、行。故言「明行具足者」。
其中,明具足是世尊之圆满一切知性,行具足是世尊之圆满大悲性,彼〔世尊〕同〔过去之〕明行具足者,依一切知性,知一切有情之利与不利;依大悲性,令〔一切有情〕避离不利以进有利。故彼诸弟子是善行道。明、足缺如者之圣弟子如行苦行等,非作恶行道也。
即(一)行亦言逝。而世尊之行是善净、徧净、无罪。然,行者何耶?是圣道也。即依其圣道,彼世尊不执著于安隐土而行,「净行故为善逝」。
(二)又彼行善妙之处——不死之涅槃——,「行善妙之处故为善逝」。
(三)依其各各之道,已舍断烦恼而不更还来,乃正行也。即〔大义疏〕说,依须陀洹道,已舍断诸烦恼,不更来、不返不还故为善逝……依阿罗汉道,已舍断诸烦恼,更不来、不返、不还故「为善逝」。或于燃灯佛之足下〔得成佛之授记〕以来,于菩提座至〔正觉〕止,正好依正行道圆满三十波罗密,唯与一切世间利益与安乐,不行从常〔见〕、断〔见〕、欲乐、苦行之此等极端而正行也。所以正行故为「善逝」。
(四)又彼是正语,〔即〕于适当之状态语适当之语。「正语故为善逝」。于此有成立〔此解释之〕经,「如来知某语伴不实、不真、不利,且他所不好不适意之[P.204]语,此,如来即不语。又如来知某语伴真实不利,且他人所不好不适意者,此,如来即不语。然,如来知某语是伴真实利益,而他人虽不好不适意,如来对此知其语应说之时。如来知某语伴不实不真不利益,而他人虽所好、适意,此如来不语也。又如来知某语,不伴实、真、利而其他之所好所适意,此,如来亦不语。然如来知某语伴实、真、利,又此他人好而不适意者,对此如来知应说其语之时」。当知如斯「正语故为善逝」。
即彼世尊由自性、集(原因)、灭、灭方便普知、了知、通达世间。所谓:「友!有不生、不老、不死、不亡、不生起处,我依行走至世间之边涯止,不言令知见、得〔其无生死处〕。友!我至世间之边涯止不说苦之终尽。友!而我于有意唯一寻之此身体,认识世间与世间之集(原因),世间之灭与至世间灭之道。
[P.205]其中,(一)所说「一世间:是一切有情依食而住。」知此是「行世间」。(二)所说「『世间是常』或『世间是非常』」,此是「有情世间」。
此所述是「空间世间」。
世尊普知其〔三世间解〕。
〔一〕〔行世间〕即彼「一世间是一切有情是依食而住;二世间为名色;三世间为三受;四世间是四食;五世间是五取蕴;六世间是六内处;七世间是七识住;八世间是八世间法;九世间是九有情居;十世间是十处;十二世间是十二处;十八世间是十八界」,普知此是「行世间」。
〔二〕〔有情世间〕其次彼知一切有情之意乐(气氛),知随眠、知性行、知胜解(倾向),〔一切〕有情之尘垢少耶?尘垢多耶?利根耶?钝根耶?善行相耶?恶行相耶?易教化耶?难教化耶?有能力耶?〔业障、烦恼障、异熟障之所障〕为无能耶而知解。故彼普知「有情世间」。
〔三〕〔空间世间〕如有情世间亦〔知〕空间世间。即彼〔知〕,一轮围世界纵横有各百二十万三千四百五十由旬(一由旬为七八哩)。
于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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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斯存立于此〔世界〕,
又诸阿修罗之质多罗巴达利树、诸迦楼罗之新哈利树、西俱耶尼洲之加单婆树、北俱卢洲之加哈树、东毘提诃洲之斯利莎树、三十三天(忉利天)之昼度树亦同阎浮树之大。故古人言:
[P.207]其〔世界〕中,月轮四十九由旬,日轮五十由旬。三十三天是一万由旬,阿修罗天、阿鼻大地狱、阎浮洲亦然。西俱耶尼洲七由旬,东毘提诃洲亦然。北俱卢洲八千由旬。又此中,一一之大洲围绕五百之小岛。其一切是一轮围世界而为一世界。其〔世界世界之〕间有诸世界中间之地狱。如斯无限之轮围世界、无限之世界,世尊以无限之佛智而知、了知、通达也。如斯彼普知空间世间。如斯普知世间,故为「世间解。」
〔六〕〔无上者〕其次,比自己之诸德更胜者无一人故,亦无比彼更上者,故为「无上者」。
即由彼之戒德亦胜一切世间,由定、慧、解脱、解脱知见之德〔亦胜一切世间〕,又由戒之德亦是无等、无等等、无比、无对、无比肩者也,〔定、慧、解脱〕解脱知见之德亦然。所谓:「我实于含天之世界,含魔之世界……含天、人于众,不见有比我戒具足者。」云云。如斯最上信乐经等及「我无师」等之诸偈当详说〔此例〕。
〔七〕「调御丈夫」所谓御者为御丈夫——言调御、调伏——为调御丈夫。
其中,所应调御之丈夫而适于调御亦言畜生之丈夫(牡)、人之丈夫(男)、非人之丈夫。即世尊以如阿钵罗龙王、小腹龙王、大腹龙王、火焰龙王、烟焰龙王、阿罗婆楼龙王、护财象等,亦调御畜生之丈夫,而为无毒,令归依及戒为住立。人[P.208]之丈夫,以萨遮尼乾子、庵跋咤学童、沸伽罗娑帝、种德婆罗门、究罗檀头等,非人之丈夫,以阿罗婆迦夜叉、针毛夜叉、粗毛夜叉、释天王等,以种种调伏方便而调御、调伏。「鷄尸!我实能调御诸丈夫,以柔调伏,以刚调伏,以柔、刚调伏」,此经详述〔此例〕。
又世尊于戒清净者等,以初禅等,语须陀洹等于上道之行道,已调御者亦〔更〕调御之。
或者言为「无上士调御丈夫」之一义句。
盖,世尊是调御之诸丈夫,〔彼等〕由一结跏趺坐于八方无执著而走,而御之也。故言为无上士调御丈夫。又:「诸比丘!应调御之象依调象师而御,唯足一方。」此经详述此〔例〕。
〔八〕〔天人师〕〔世俗谛为〕现世与来世,以第一义谛,是适当之教诲故为「师」。又如队商故为「师」。
世尊是队商主。犹如队商主以令队商渡过难处〔沙漠〕、令渡盗贼之难处、令渡猛兽难处、令渡饥馑难处、令渡无水难处、令上渡、下渡、渡过而到达于安稳地,世尊是队商主之师,令诸有情渡过难处、令渡生之难处等之解释法,当此状态之意义。
「天人」者,是诸天与诸人也。此胜者〔即限于诸天〕与有能者〔即诸人〕而说也。世尊更于诸畜生与教诲故为「师」。然,彼等亦依世尊而闻法,得近依(可证果之强因)之成就,依其近依之成就,于生二回三回更得〔圣〕道或〔圣〕果。蛙天子等乃此状态之适〔例〕也。
[P.209]据言,世尊于伽伽池畔,为瞻波市之住民说法时,一只蛙〔依法想〕把取世尊之声相。时有据杖而立一人之牧牛者,〔不知以杖〕厌在〔蛙之〕头而立。彼蛙立即命终,〔依闻法之功德〕生于三十三天十二由旬之黄金宫。〔蛙〕如由眼而醒觉者,于其处受天女众之围绕以见自己:「呜呼!我生于此,到底我是作如何业耶?」反省思虑把取世尊之声相,以外不见何等也。彼立即与天宫共来礼拜世尊之足下。世尊知而问之:
请世尊为彼说法。八万四千之生物,得法现观(须陀洹)。〔蛙〕天子亦达须陀洹果,微笑而去。
〔九〕〔佛〕其次欲知者,其以一切解脱究竟智而等觉故。佛〔即觉者〕。或自觉四谛,又令一切有情觉悟之。故依如斯理由等称为「佛」。
又为令识此义,「觉谛故为佛,令人人觉故为佛」,如斯所述乃一切义释之表现,无碍解道之表现,可为详说之〔例〕。
〔一〇〕〔世尊〕其次,世尊乃此殊胜之德为一切有情最上尊之师,是彼佛之同语。故古人言:
或有四种名,〔即〕依位者,依相(特相)者,依相(原因)者,依随意起者。[P.210]随意起是依世间之说而〔名〕于随意。其中,如言犊、未调御之牛(少年牛)、劳动牛(成年牛),是由「位」而〔名〕。如有杖者、有伞者、有冠者(鸡)、有手者(象)等,是由「特微」而〔名〕。如三明者、六通者是由「原因」得〔名〕。如多幸福者、多财者等不顾虑语〔之真〕义而起,是由「随意起」〔名〕。而世尊(有祥者)之名,是由原因而〔名〕,所以非由摩诃摩耶(夫人)、净饭大王、八万之亲戚、帝释、都率等之殊胜诸天之所作。法将〔舍利弗〕亦如斯说:「世尊之此名非由母所作……彼世尊是解脱之后〔而得者〕,诸佛世尊于菩提树下获得、作证一切智所施设之〔名〕。」
而所谓〔世尊之〕名,是以诸德为原因,为说明其等诸德而说如次之偈:
其等诸句义,此时当知由于义释所说之方法。更说明〔世尊之德〕有其他之方法。〔即〕:
其中(一)字之增加,应用字转换等之语原学的特相,又如〔毘娑宇陀罗〕或毘索达罗文法之方法——令生世间出世间之乐,到达施戒等之终极,故彼有祥瑞——言「具足瑞祥者」当知是言世尊。
(二)其次,贪、嗔、痴、颠倒作意、无惭、无愧、忿、恨、覆、恼、嫉、悭、谄、诳、强情、激情、慢、过慢、骄、爱、无明、三不善根、〔三〕恶业、〔爱等之三〕杂染、〔贪等之三〕垢、〔贪等之三〕不平等、〔欲等之三〕想、〔欲等之三〕寻、[P.211]〔爱等之三〕戏论、四种之颠倒、漏、系、暴流、轭、恶趣、〔四资具之〕爱取、五心栽、缚、盖、〔色等之〕五欢喜、六诤根、爱身、七随眠、八邪性、九爱根、十不善业道、六十二见、百八爱行类、一切之不安、热恼、烦恼之百千,或略言之,即破烦恼、蕴、行、天子、死之五魔。破坏此等之诸危险,故言「破坏者」,是言为世尊。又如是言:
又具足「祥瑞」而有百福之特相,说明彼〔世尊〕色身之成就,由破坏过恶〔说明〕法身之成就。说明具足〔瑞祥由破坏过恶,于各各〕世人与巧智人所多敬,在家出家者所亲近,堪能亲近除去彼等身心之苦,由施财施法之饶益者,得与世间及出世间之乐。
(三)其次,于世间对自在、法、名声、吉瑞、欲、勤之六法,以用瑞德之语。而对自心彼〔佛〕之自在是最胜,于微小变或轻举变等之世间称〔为八自在〕,完具一切行相。又有出世间法,通达三界,证得如实德极徧净之名声。见佛之色身,得欣热心人人之眼,完具一切相好有四肢五体之吉瑞。彼〔佛〕欲希求自利利他者,悉如其所欲而完成,故所欲完成,称为「有欲」,得一切世间尊敬原因之正精进,称为「勤」。故此等与「诸随德相应」,彼〔佛〕有诸瑞德,由此义为世尊(具瑞德者)。
(四)其次,善等分別而〔分別〕一切法,又由蕴、处、界、谛、根、缘起等[P.212]而〔分別〕善等之诸法,又由逼恼、有为、热恼、变易之义,〔分別〕苦圣谛,由增益、因缘、结缚、障碍之义,〔分別〕集〔圣谛〕,由出离、远离、无为、不死之义,〔分別〕灭〔圣谛〕,由出、因、见、增上之义,分別道〔圣谛〕。〔分別者〕是言分別、开显、说示者之义。故言「分別者」是言世尊。
(五)又彼〔佛〕是天〔住〕、梵〔住〕、圣住、身心执著之远离、空、无愿、无相之〔三〕解脱及受习、习行、多作其他世间出世间之诸上人法,故言「受习者」,是言世尊。
(六)其次于三有称为爱之仿徨〔者〕,彼〔佛〕已舍离,故言「弃舍诸有中之仿徨者」,由有语之「婆」字、由仿徨语之「伽」字,由弃舍者语之「梵」字而取为长音,言是世尊。恰如言隐蔽于世间之花环,〔言〕为〔禅〕。
〔佛随念之修习法与功德〕
彼〔瑜伽〕者如斯:「彼此之理由彼世尊是阿罗汉。」……乃至……「由彼此之理由为世尊」,以随念佛之诸德,其时即无贪所缠之心、无嗔所缠之心、无痴所缠之心,其时彼之心所缘如来而为端正。如斯由无贪等之诸缠,镇伏〔五〕盖,面向业处而彼之心端正,起寻、伺而倾向佛德。随寻随伺于诸佛之德者喜生。有喜意者,喜为足处(近因),由轻安而安息身心之不安。不安而安息者,身心生乐。若乐所缘佛德而心定。于斯次第一刹那生〔五〕禅支。然,佛之诸德之甚深故,又心倾向种种类〔佛〕德之随念故,不达安止〔定〕而唯达于近行〔定〕之禅那。此〔禅那〕是由随念佛德而生起,故称为「佛随念」。
其次勤励此佛随念之比丘,尊敬、顺敬师而至信广大、念广大、慧广大、福广[P.213]大、多喜悦、征服怖畏恐怖、于苦得安住,得与师〔佛〕共住之想,〔彼身中〕存佛德随念之彼身体恒得〔受〕如塔庙之供养。〔彼之〕心向佛地,当接著起犯罪之事物(对象)者,如见师在面前,彼现起惭愧。又虽不达上位者,未世必至善趣。
此前是详论佛随念之门。
二 法随念
欲修习法随念者,于闲居禅思:「法是由世尊之〔一〕善说,〔二〕应自见,〔三〕无时的,〔四〕来见!〔五〕导引的,〔六〕诸识者应自知。」应随念〔如斯说〕之教法及〔四向四果与涅槃之〕九种出世间法之诸德。
〔一〕即「善说」者,此句乃摄教法及〔出世间法〕,〔二〕乃至〔六〕之其他是唯摄出世间法。
其中,先对「教法」,(一)初中后善之故,(二)有文有义而说全圆满徧净之梵行,故是善说。
即(一)〔初中后善〕世尊以一偈普说法为贤善故,由第一句为初善,第二三句为中善,第四句为后善。以一连结之经,由因缘〔分〕为初善,结说〔之流通分〕为后善,余〔之正宗分〕为中善。多连结之经,第一之连结为初善,最后之连结为后善,余为中善。由因缘生起(叙述)故是初善,顺适于诸弟子,义不颠倒,因、喻相应故为中善。令听众得信而依结说为后善。全教法亦为自己之利益,依戒为初善,止、观、道、果为中善,依涅槃为后善。又依戒、定为初善,依观、道为中善,[P.214]依果、涅槃为后善。又〔教法乃说佛法僧之三宝〕于佛有善觉性故为初善,法有善法性故为中善,僧有善行道性故为后善。又闻其教法而如法行道者,当证得等正菩提故初善,辟支菩提故为中善,声闻菩提故为后善。又此〔教法〕,闻此之人镇伏〔五〕盖故,若由闻而持善者为初善。由其法而行道之人,持止观之乐故,由行道而持善者为中善。于〔教法〕如法修行,得行道之果时,〔对善恶等〕持一如之状态故,由行道之果而持善者为后善。如斯〔教法〕,初中后善之故说为善。
(二)〔有义有文等〕世尊以示法,而说明教梵行及道梵行,以种种之方法所说〔之教法〕顺适而成就善故为有义,成就文故为有文。略说、说明、开显、分別、阐明、施设〔之教法〕,合致〔其〕义、句故为有义。〔教法〕成就其字、句、文、文相、词(语原)、解释故为有文。〔教法其〕义之深,由通达其甚深故为有义,教法之甚深由其说示之甚深为有文。义〔无碍解〕及辞无碍解之境故为有义,法〔无碍解〕及词无碍解之境故为有文。由贤者应知故,专门家所欣故为有义,可信故而世间人所欣故为有文。无可加上故,由一切圆满而全部圆满也。无可除去故,由无过失而徧净。
又〔教法依戒清净等之〕行道,有明证得故为有义。〔由熟达于教法〕,其明圣教故为有文。〔教法〕与〔戒、定、慧、解脱、解脱知见〕等之五蕴相应故而全部圆满。〔教法乃无见、慢〕之随烦恼,为度脱〔轮回之苦〕而转起故,不依止于〔渴爱等〕世间之财味故为徧净。
如斯〔教法〕「有义有文而说明全圆满徧净梵行故为善说」。
(三)或〔教法〕是善说「义之无颠倒故」是云「善说」。
[P.215]即,犹如有其他诸外学,法义堕于颠倒,〔由彼等〕说障碍,〔其实〕诸法非为障碍,又说出离而诸法〔实〕非出离故,彼等〔所说〕唯是恶说之诸法。但于世尊、法之义是如斯,无堕于颠倒。「此等诸法是障碍,此等诸法是出离」。如斯所说,诸法无不其如斯故。
如斯先对「教法」为善说。
其次「出世间法」是随适于涅槃之行道、随适于行道而说涅槃故为「善说」。
所谓「实由彼世尊为诸声闻至涅槃之行道,所善施设。而涅槃与行道合流。犹如恒河之水合流于耶牟那河水之合会,实由彼世尊为声闻至涅槃之行道而善施设,涅槃与行道合流」。
又此中,(一)「圣道」不从于二极端而为中道,〔无颠倒,于佛教〕说是中道故为善说。(二)「诸沙门果」是令诸烦恼之安息,〔于正确〕说诸烦恼之安息故为善说。(三)「涅槃」是有常恒、不死、护所、所依等之自性,而说常恒等之自性故为善说。如斯「出世间法亦是善说」。
〔二〕「应自见」者,此处先(一)于圣道是自己之相续,无贪等由圣者应自见故而为有自见者。
所谓「婆罗门!于贪染所打胜而夺去其心者,亦思恼自己,亦思恼害他人,亦思恼害两者而受心之苦忧。舍断贪时,不思恼害自己,不思恼害他人,不思恼害两者,亦不受心之苦忧。婆罗门!如斯应为自见」。
[P.216](二)又证得〔四向四果及涅槃〕九种之出世间法者,又停止各其信行而以观察智当自见故「为应自见者」。
〔別释其一〕或由所赞赏见为善见,由善而征服〔诸烦恼〕故为有「善见」。即其中,(一)圣道与〔其〕善见相应,(二)圣果依〔其〕原因〔善见〕,(三)涅槃〔其〕境由善见而征服诸烦恼。故譬如以车征服〔敌〕故,车为(车兵),九种之出世间法亦由善见征服〔诸烦恼〕故而为「善见」。
〔別释二〕或言见为见。见即善见,是善见之义。值得善见故为「善见」。即见出世间法由修习现观与作证现观,以击退轮回之怖畏。故犹如值得穿之衣物故,为其穿故,应「善见也」。
〔三〕〔出世间法之圣道〕关于〔学人〕与自己〔之沙门果〕无其时故为无时。无时即「无时的」。
非过五日七日之时,始与〔圣道之圣〕果,是言自己發动之直后而与果,或与自己果之际而长时,其所要故为时的。其为何耶?是世间之善法。然,此〔出世间之善法之圣道〕其直后〔与〕果故为「非时的」。此〔无时之语〕不相应于圣果与涅槃〕乃单对圣道而言。
〔四〕如斯言:「来见此法。」值得「来见语法」故为「来见」。然,何故〔此出世间法〕是值得〔语来见〕之语法耶?实存在、又徧净故也。
然,虽言空拳中有金或黄金,不能言来见此。何故耶?实不存在故。又虽存在之粪或尿,说此不适意事,为喜悦人心、亦不能言来见。〔粪尿〕应以弃于草或叶而隐蔽之,何故耶?不徧净故。然,此九种之出世间法本来存在,如无云虚空之圆满[P.217]月轮,又如橙色石以镂宝玉而徧净。实存在故,又徧净故,值得以来见之语法:「来见!」
导引之为导引。火虽放置于〔自己之〕衣或头,〔以出世间法〕值得引导自己之心为导引。此是有为之出世间法〔即〕适当于〔四向四果〕。然,无为〔之涅槃〕值得导引自己之心——依作证值得接触之义——为导引。或导引〔圣者〕于涅槃故为导引。导引于应作证之状态故,果与涅槃之法是〔被〕导引者。
〔六〕「诸识者应各自知」者,依〔出世间法〕一切之敏知等,诸识者铭铭应知:「我修习道、证得果、作证灭。」
然,弟子由和尚之修道,不能舍断诸烦恼,又弟子不能依和尚之果定而乐住。因〔弟子〕不作证和尚所作证之涅槃也。故〔此出世间法〕如他人头上之装饰,不可见〔在外部〕,必见在自己之心中。故言诸识者应自实现。而此非诸愚者之境也。
〔法随念之修习法及功德〕
其次此〔出世间〕法是善说。何故耶?应自见故。应自见者无时故,是无时为来见故。来见者此导引。随念如斯善说等〔出世间〕法之诸法之彼〔瑜伽〕者,其时无贪所缠之心、无嗔〔所缠之心〕、无痴所缠之心。其时彼心以法为所缘而端正。由前〔于佛随念所说〕同方法以镇伏〔五〕盖而刹那生起诸禅支。然,诸法德之甚深故,又彼心倾于种种类〔法〕德之随念故,不达于安止〔定〕,而唯到达于近行〔定〕之禅那。此禅生起随念法德故称为法随念。
[P.218]其次,勤励法随念之比丘,「如斯导引为法之说示者,为具备德支之师,我于彼世尊以外,于过去世不见,于现在世亦未〔见〕」,由见如斯法德,尊敬、顺敬师,尊重恭敬法以至信之广大,喜悦多,征服怖畏恐怖,于苦得安住,获得与之共住想,又法德随念〔存在彼身中〕,彼身体亦如塔庙而值受供养,心向无上法之得证,接近起犯罪之事物,于法善随念善法性,于彼现起惭愧。又不至通达上位者,来世亦至善趣。
此乃详论法随念之门。
三 僧随念
欲修习僧随念者,于闲居禅思:「世尊之声闻众是善行道,世尊之声闻众是在行道。世尊之声闻众是〔向〕真理行道,世尊之声闻众是正当于行道。即〔声闻众〕是此四双八辈,此世尊之声闻众是应供养、应供奉、应奉施、应合掌、是世间之无上福田。」应随念如斯圣僧伽之诸德。
其中,「善行道」者为善行道、正行道、不退之道、随顺之道、无敌之道,言为行道法随法之道。恭敬世尊之教训教诫而闻故为声闻。诸声闻众为声闻众。〔众[P.219]者〕乃等于戒、见故,为集合之生活者,〔声闻者〕是声闻集团之义。其次,彼正道者,是端正、不曲、不弯、不歪亦言圣、真理,又顺当故亦称为正当。故行其道之圣众,言是:「正行道、〔向〕真理行道、于正当行道。」其中,在圣道之人人,具正行道故为善行道。在〔圣〕果之人人应证得而证得正行道故,关于过去之行道当知是「善行道」。又善依照善说法、律之教而行道故,又纯粹行道故为「善行道」。由中道而不从二极端而行道故,又为舍断身、语、意之曲、弯、歪之过失故而行道故为「正行道」。真理是言涅槃。其为行道故。「〔向〕真理而行道」。如值于正当之行道者而行道故为「正当于行道」。
即此,即此等也。「四双」者是双数,在初之〔须陀洹〕道者与在〔须陀洹〕果者,此为一双,如斯而成四双。「八辈」者,是由〔一人一人之〕人、补特伽罗之数,在初之〔须陀洹〕者一人,在〔须陀洹〕果者一人,又如斯之方法为八辈。其中,所谓人又言补特伽罗,此等之句亦同义也。而此〔人、补特伽罗〕是言被教化者。「此世尊之声闻众」,是此等双之四双,于单独为八辈,此世尊之声闻众也。
于应供养等,应持献物故为供物,是由远方持来,应布施于诸具戒者物之意义。是此〔饮食、衣服、卧具、医药之〕四资具之同义语。〔僧伽受供养者〕于彼施者持大果故,〔僧众〕受取其供物是相应之敷物,谓应「供养于僧众」〔者〕。或由远方来一切所有物亦应献供于此处,〔有值得之人〕故,〔僧众〕应奉献其〔人〕。或又帝释[P.220]值献供故应献其〔人〕也。又诸婆罗应供奉之物是火。献于〔火中〕谓有大果乃彼等之说。若献者〔即于施者〕有大果故,当奉献者,应奉献于僧伽者也。献于僧伽者有大果。所谓:
他部派〔即说一切有部〕,此「应奉献」之句,是此〔上座部之〕言「应供养」句与义是同一。然,此两之文言,有多少不同。此是「应供〔者〕之义」。
其次「应供奉」,此中,供奉物者,由四方八面而来亲爱适意之亲戚友人,为表示敬意谓准备施物于〔亲戚友等之〕来客。其〔供奉物〕亦如〔亲戚友人〕,差置彼等受供奉者,而布施于僧伽是相应,而僧伽受此亦是相应。然,无如僧伽之受供奉者。即此〔僧伽〕时过一佛之期间亦存在,且纯一无杂,致亲爱适意,具备(戒等之)诸法故。如斯供奉物相应布施于〔僧伽〕,且〔僧伽〕受取供奉物亦相应,故〔僧伽〕是被供奉〔者〕。又「应供奉」之说,有圣典〔于说一切有部之〕人人,僧伽乃作值〔供养〕故,于最初持来者,应献于〔僧伽〕而言「应供献」,又由一切考虑值得〔受〕奉献,〔言为〕「应供」。此是由同义语「应供奉」。
其次,奉施者,是言信他世而布施施物。其值奉施,又依奉施而有利——由致大果是清净所〔奉施〕故——为「应奉施」。
「世间之无上福田」,是增长一切世间无类之福处。犹如王、大臣之米、麦之成长处,言为王之米田、王之麦田,僧伽是增长一切世间诸福之处。依僧伽是增长诸福,起世间种种之利益安乐。故僧伽是世间之无上福田。
[P.221]〔僧随念之修习与功德〕
如斯,如随念善行道等诸僧德者,其时,无贪所缠之心、〔无嗔所缠之心〕、无痴所缠之心,其时彼之心所缘僧伽而端正。依如前〔说佛随念〕同方法,镇伏〔五〕盖而一刹那生起诸禅支。然,诸僧德之甚深故,心倾向于种种类〔僧〕德之随念故,不达安止〔定〕,而唯达于近行〔定〕之禅那。此〔禅那〕是依随念僧德而生起,故称为僧随念。
其次,勤励此僧随念之比丘,尊敬、顺敬僧伽,证得信之广大,多喜悦,征服怖畏恐怖,于苦得安住,获得与僧伽同住想,僧随念〔存在彼身中〕之彼身体,如僧伽集合布萨堂值〔受〕供养。〔彼之〕心向僧德之证得,即接近起犯罪之事物,于面前如见僧伽,彼生起惭愧。又若不通达上位者,于来世亦至善处。
此是详论僧随念之门。
四 戒随念
其次欲修习戒随念者,闲居而禅思:「呜呼!我实不毁坏诸戒、不切断、无斑点、无杂色、无拘束,于识者所称赞,无取著,使定生起者。」如斯依不毁坏之德,随念自己之戒德。
其等〔应随念戒〕,若在家者当念在家戒,于出家者即念出家戒。不论在家者或出家者,如破周边之衣,其等〔诸戒〕之初至终亦无一破坏,此无破坏,故为「不毁[P.222]坏」。如中央穿孔之衣,于其等〔诸戒〕之中央,亦无一有破坏,此不切断,故为「不切断」。有黑或赤等任何其体色牛之背中,或如长于腹部圆形等之异色〔斑点〕,其等〔诸戒〕不单不破坏二或三点,因无斑点,故为「无斑点」。如种种色之点滴彩牛,其等〔诸戒〕无隔三跳四的破坏,此无杂色,故为「不杂色」。
或无差別〔不毁坏乃至不杂色〕,不由七种之婬相应及忿、恨等诸恶法所毁坏,故为不毁坏、不切断、无斑点、不杂色。
其等〔诸戒〕脱离爱之支配,为无拘束之状态而「无拘束」。为佛等诸识者所赞赏,故为「于识者所赞赏」。不由爱、见而取著故,又于任何人亦不能如斯结难:「于此诸戒是汝之过失。」故为「无取著」。令生起近行定或安止定或道定、果定故「令起定」。
〔戒随念之修习法及功德〕
如斯由不毁坏性等之德,随念自己诸戒之彼〔瑜伽者〕,其时无贪所缠之心、无嗔〔所缠之心〕、无痴所缠之心,其时彼之心以戒为所缘而端正,此与前〔于佛随念所说〕同方法而镇伏〔五〕盖,于一刹那生起诸禅支。然,诸戒德之甚深故,又〔彼之心〕倾向于种种类戒〔德〕之随念故,不达安止〔定〕而唯达于近行〔定〕之禅那。由生起随念此〔禅那〕之戒德故称为戒随念。
其次勤励此戒随念之比丘,尊敬、顺敬〔戒〕学,〔与具戒者〕同样之生活,慇懃不怠,无自责等之怖畏,见微量之罪亦怖畏,证得信等之广大,为多喜悦。虽未达上位者,来世亦至善趣。
此是详论戒随念之门。
[P.223]五 舍随念
其之欲修习舍随念者,自然心倾向于舍,应颁与常得之施物者。或又始修习者,〔誓愿〕受持「由今以后,有受得者即唯一口施物不与〔彼〕者而我不食」,其日〔始〕对德胜之诸受得者,应其能力,应其力而颁与者,与其施物把取其〔施物之相〕而于闲居禅思:「我实有利得、我实有善利。不论如何,我于悭垢所缠之诸人中,以离悭垢心而住,为放舍者,净手者,喜舍弃者,应于求者,喜施、颁与者。」由离如斯悭垢等德,可随念自己之舍。
其中,「我实有利得」者,于我实有殊之利得,「实与寿,〔彼〕又受天人之寿」,「施所爱者,诸多人敬爱彼」,「施者爱得善人〔诸菩萨〕之法」等如之表现,世尊赞叹施者之利得,其〔利得〕是我必得到之意思。
「我实有善得」者,我〔得过〕此〔佛〕教,又〔受〕得此人身,此实是我之善利,何故耶?「不论如何、我于悭垢所之诸人中……为喜施物之颁与者」。其中,为「悭垢所缠」者,是被悭垢所战胜。于「诸人中」者——〔人人〕以發生〔自业〕而言有情。故——自为得不能与他人共道之特相,転心之光辉,被诸黑业之一悭垢所战胜之诸有情中,乃此句之意。
[P.224]「离悭垢」者,是离诸他贪嗔等诸垢及悭,故为「离悭垢」。以「心而住」者,我如前述之心而住之义。又诸经中,释氏摩诃男(大名)问为须陀洹可依止住之〔方法〕,〔佛〕说示依止之住故,彼言:「我住家。」我征服其〔家诸烦恼〕而住之义。
「放舍者」,是拾放出者,「净手者」是手之徧净者。恭而以手施与,言为常洗手者:「喜喜舍者。」——弃舍者为弃舍,是徧舍之义。——喜常实行弃舍,故为喜弃舍者。「应于求者」,是与他种种之求故,为于应求之义。有于应献供之读法,称为献施即应献供之义。「喜施及颁与者」,是欢喜施及颁与。然,「我行施」又「应由自食之物中作颁与」,所谓喜此〔施、颁与〕之两者,如斯为彼随念之义。
〔舍随念之修习法及功德〕
如斯由悭垢等之德,随念自己舍之彼〔瑜伽〕者,其时无贪所缠之心、无嗔〔所缠之心〕、无痴所缠之心,其时彼之心,以舍为所缘而端正。由斯前〔于佛随念所说〕同方法镇伏〔五〕盖,于一刹那生起诸禅支。然,诸舍德之甚深故,又彼心倾向随念种种类之舍德故,不达安止〔定〕,唯达于近行〔定〕之禅那。此禅那是由随念生起舍德,故称为舍随念。
其次,劝励此舍随念之比丘,心越倾向于舍,有无贪之意乐,行随顺于慈,确信〔自己之舍德〕而多喜悦。虽不达上位者,但来世亦至善趣。
此是详论舍随念之门。
[P.225]六 天随念
其次,欲修习天随念者,由圣道〔之证得〕而得具备信等。如是于闲居而禅思:「有四大王天,有三十三天,有耶摩天,有都率天,有化乐天,有他化自在天,有梵众天,有以上之天。彼等诸天〔由道得〕具备之信,由此〔人界〕死而生彼处,我亦有如是信。彼诸天具备戒、闻、舍、慧,由此人界死而生彼处,我亦有如是慧。」以如诸天作例证,应随念自己信等之德。
于经亦说:「摩诃男(大名)!圣弟子随念自己与彼等诸天之信、戒、闻、舍、慧时,彼其时无贪所缠之心。」虽如何说,当知此为例证说诸天与自己信等是同等之德而说明。即义疏强调说:「例证诸天而随念自己之德。」
〔天随念之修习法及功德〕
故第一先随念诸天之德已,彼于后随念自己存信等之德,其时,无贪所缠之心,无嗔〔所缠之心〕,无痴所缠之心。其时,彼心以诸天为所缘而端正。斯前〔于佛随念所说〕同方法而颠伏〔五〕盖,于一刹那生起诸禅支。然,信等之德甚深故,〔彼心倾向于〕种种类天德之随念,故不达安止〔定〕而唯达近分〔定〕之禅那。此〔禅那〕由随念〔自己〕信等之德等于诸天之德,故称为天随念。
[P.226]其次,劝励天随念之比丘,为诸天所爱悦,越证信等之广大,多喜悦而住。虽未达上位但来世即至于善趣。
此乃详论天随念之门。
〔杂论〕
其次,于此等详说〔六随念〕,言:「其时彼之心,如来为所缘而端正。」等,说:「摩诃男!以心为端正,圣第子得义受、得法受、得法伴之喜悦,得喜悦者生欢喜。」
其中,依「彼世尊亦谓〔阿罗汉〕」等「义」而生起满足,言为得「义受」。依「圣典」生起满足,〔言〕为得「法受」。当知由两者言「得法伴之喜悦」。
又于天随念,说:「〔彼之心〕以诸天为所缘而〔端正〕。」当知此初说起心诸天为所缘,〔后〕说起心所缘〔自己之〕诸德,等于天之德而得生天。
其次,此等六随念,唯〔在家出家之〕圣第子成就〔须陀洹以上者〕。然,彼等明知佛、法、僧之诸德,又彼等不毁坏性德诸戒,舍离垢悭,具足信等之诸德等于有大威力诸天之德。
而且在摩诃男经,寻求须陀洹之依止住处,世尊为示须陀洹依止之住处而详说此〔唯圣第子成就六随念〕。
于贪求经:「诸比丘!此处圣第子于如来『亦谓彼世尊是〔阿罗汉〕……』而[P.227]随念……其时彼之心端正,以出离、超脱、超出贪求。诸比丘!贪求是五种之同义语。诸比丘!虽以〔佛随念所得近行禅〕为所缘,此处如斯某有情成清净。」如斯圣第子,由随念令心清净,为更证第一义之清净而说。
尊者大迦旃延所说之「障碍机会经」亦说:「希有哉诸贤!未曾有哉诸贤!彼世尊、知者、见者、阿罗汉、等正觉者,虽障碍中〔之在家者〕亦令为清净诸有情,〔超越悲恼,灭没苦忧、证得真理〕,觉悟得作证涅槃之机会,此〔机会〕即六随念处。云何为六?诸贤!此处圣第子随念如来……因此某有情成清净者。」如斯说唯圣第子〔得〕第一清净法性证得之机会。
于布萨经亦云:「毘舍佉!云何而〔行〕圣布萨耶?毘舍佉!由精劝、精进而令清洁随染心。毘舍佉!然者,云何精劝令清洁随染之心耶?毗舍佉!因圣第子随念如来也。」唯圣第子如斯行布萨,令心清净,为说示由〔随念〕有布萨之大果。
于〔增支部之〕十一集圣第子问:「尊师!我等虽种种住而住、应依何住而住耶?」为示〔其〕住〔之方法〕:「摩诃男(大名)!有信者成功,无信者不然,劝精进者……念之显现者……禅定者……有慧者成功,摩诃男!恶慧者不然。摩诃男!汝于此等五法已住立者,应更修习六法。摩诃男!因汝于如来言:『彼世尊是阿罗汉……亦云佛、世尊。』而随念……。」如斯之说也。
如斯虽〔于诸经唯说圣第子〔行〕六随念〕,但具足徧净戒德之凡夫亦作意〔六[P.228]随念〕。然,由随念而随念佛等之诸德者之心成欣净,依其〔心欣净之〕威力,镇伏诸盖而广大喜悦,劝励于观(毘钵舍那)当作证阿罗汉位。如住加多康达加之普莎提婆长老。
据说彼尊者见魔化作佛之相:「此有贪、嗔、痴且如斯辉耀。何以彼普离贪、嗔、痴之世尊不辉耀耶!」因以佛为所缘而获得喜,令观增大而证阿罗汉位。
为令喜悦此善人造清净道论于解释定修习论中之六随念,名为第七品。
校注
第三品之终顷(一一八页)于举止。 佛随念(buddhānussati),解脱道论「念佛」。 法随念(dhammānussati),解脱道论「念法」。 僧随念(saṅghānussati),解脱道论「念僧」。 戒随念(sīlānussati),解脱道论「念戒」。 舍随念(cāgānussati),解脱道论「念施」。 天随念(devatānussati),解脱道论「念天」。 死随念(maraṇānussati),解脱道论「念死」。 身至念(kāyagatāsati),解脱道论「念身」。 安般念(ānāpānasati),解脱道论「念安般」。 寂止随念(upasamānussati),解脱道论「念寂寂」。 D. I, p. 49; II, p. 93; III, p. 5; A. I, p. 207; III, p. 285,杂阿含九三一经(大正二.二三七c)。 阿罗汉(arahan),解脱道论「阿罗汉」。 以下底本至二一二页中十五页弱是多与 Samantapāsādikā pp. 112-125 一致。 远离故(ārakattā),害破贼故(arīnaṁ hatattā = arihan),害破辐故(arānaṁ hatattā = arahan),值得资具等故(paccayādīnaṁ arahattā),不行秘密之恶故(pāpakaraṇe rahābhāvā = araha),于语原学的说明阿罗汉(arahan)之字作如上之解释。arahan 是言「得值人」,是正当语原学的说明,其他是通俗语原学的说明。 依理由(kāraṇehi),于底本有 karaṇehi 是错误,由暹罗本订正。 与此偈 Samantapāsādikā。 主(nātha),就是佛。 无此偈 Samantapāsādikā。 以下通三界之三世为十二因缘,说明轮回。尚关于十二因缘于底本五一七页以下參照。 以下缘诸取,说明诸生死之生起:(一)于生于恶趣时、(二)是六欲天界、(三)是色界天、(四)是生无色界时。 以下之引文 Pṭs. I, p. 50f。 以下之文依 Pṭs. I, p. 52 之文,多少有异,大体同一文。 此偈 Pṭs. -Aṭṭhakathā p. 256 于(暹罗本)有 Samantapāsādikā 无有。 频毘娑罗(Bimbisāra),是摩竭陀国王。憍萨罗王(Kosala-rāja)是指波斯匿(Pasenadi)王。 此偈 Pṭs. -Aṭṭhakathā p. 257(暹罗本)有,Samantapāsādikā 无有。 此偈 Pṭs. -Aṭṭhakathā p. 258(暹罗本)有,Samantapāsādikā 无有。 等正觉者(Sammāsambuddha),解脱道论「正徧觉」。 Sn. v. 558; Thag. v. 828。 九有(nava bhavā):欲有、色有、无色有、想有、无想有、非想非非想有、一蕴有、四蕴有、五蕴有。 明行具足者(vijjācaraṇa-sampanna),解脱道论「明行足」。 怖骇经(Bhayabherava-sutta),中部经典一第四经(汉译南传九.二〇页)相当增一阿含卷二十三.第一经(大正二.六六六b)。其中说三明(tisso vijjā)部分是 M. I, p. 22f。 阿摩昼经(Ambaṭṭha-sutta),长部经典一第三经(汉译南传六.九九页)。汉译长阿含第二十经之阿摩昼经,单译之梵志阿𩙥经。其中说八明部分是 D. I. p. 100 大正一.八五以下、二六二以下參照。 中分五十(Majjhima-paṇṇāsaka),此是指第五十三经有学经(Sekha-sutta)。即于 M. I, p. 354ff. 所说。 善逝(sugata),解脱道论「善逝」。 燃灯佛(Dīpaṅkara-buddha),二十四佛之第一佛,出于劫初。释迦佛在此佛之处起众生救济之誓愿,由此佛与成佛之授记。J. I, p. 10ff; Dhp. -aṭṭhakathā I, p. 83 等,其他汉译诸佛传參照。 三十波罗蜜(tiṁsapāramī),言十波罗蜜、十近波罗蜜(upapāramī)、十第一义波罗蜜(paramatthapāramī)。 正语故(sammāgadattā),于底本 sammāpadattā 是误植。 M. I, p. 395。 世间解(lokavidū),解脱道论「世间解」。 S. I, p. 62; A. II, p. 48f。 行世间(saṅkhāra-loka)、有情世间(satta-loka),解脱道论「行世间」、「众生世间」。于解脱道论无空间世间(okāsa-loka)。 A. V, p. 50; p. 55 etc。 M. I, p. 427; Pṭs. I, p. 123 etc。 M. I, p. 328。 Pts. I, p. 122。 轮围世界(cakkavāḷa),于佛教世界说以须弥山为中心之一世界,此是由轮围(铁围)山(cakkavāḷapabbata)所围绕,小千世界、三千世界等之单位。以下底本至二〇六页止约一页半与 Atthasālinī p. 297ff. 一致。 风是出于水云(māluto nabham uggato),于底本虽有 matthato na samuggato 与暹罗本及同文 Samantapāsādikā p. 119 及由 Atthasālinī p. 298 订正。 山(selā),于底本有 setā 应是误植,由暹罗本 Samantapāsādikā, Atthasālinī 等改订。 百由旬(satayojana),底本 satayo jana 是错误。 以下之文及其次之一偈于 Samantapāsādikā 无有。 此偈续前方「阎浮洲之说」,其中间之长行与偈因阎浮树而插入注释。 阿鼻大地狱(Avīci-mahāniraya),于底本切离是不可。 无上者(anuttara),解脱道论「无上」。 S. I, p. 39. 相当于杂阿含一一八八经(大正二.三二二a)、別译杂阿含一〇一经(大正二.四一〇a)。 最上信乐经(Aggappasāda-sutta),相当 A. II, p. 34、增一阿含卷十二(大正二.六〇一c)。 M. I, p. 171; Vin. I. p. 8。 调御丈夫(purisadamma-sārathi),解脱道论「调御丈夫」。 A. II, p. 112,杂阿含九二三经(大正二.二三四c)參照。 此一文 Samantapāsādika 缺。 于戒清净者等(visuddhasīlādīnaṁ),底本虽有 visuddhasīlādīni 由异本及暹罗本读之。 M. III, p. 222。 天人师(devamanussānaṁ satthā),解脱道论「天人师」。 教诲故(anusāsati ti),于底本之 anusāsatīte 是误植。 队商(satthā)与师(satthā)是同字,说明师为队商主。 诸有情(satte),于底本虽有 satthe 但暹罗本、异本 Samantapāsādikā p. 121 之同文为 satte。 Nd. p. 457; Pṭs. I, p. 174。 世尊(bhagavā),解脱道论「世尊」。 以下底本至二一二页十五行约二页半与 Khuddakapāṭha-Aṭṭakathā pp. 107-109 一致。 有手者(karī),于底本有 parī,由暹罗本及 samantapāsādikā p. 122 之同文订正。 底本此下之一行是重复误植。 Nd. p. 143; p. 458; Pṭs. I, p. 174。 此偈是出 Sumaṅgala-vilāsinī I, p. 34。 Nd. p. 142; p. 466。 诸瑞德(bhagehi),底本虽有 bhayehi,由暹罗本及 Samantapāsādikā p. 123 订正。 毘索达罗(pisodara),于底本为 pi sodara 是错误。 〔五〕禅支(jhānaṅgāni),是指上述之寻、伺、喜、乐、定(心一境性)之五。 D. II, p. 93; III, p. 5; A. I, p. 207; III, p. 285 etc,杂阿含九三一经(大正二.二三八a)。 九种之出世间法(navavidha lokuttaradhamma),是言四向与四果及涅槃。 以下底本至二一四页一行止与 Samantapāsādikā p. 126f. 一致。 以下底本十六行与 Samantapāsādikā p. 127 一致。 教梵行(sāsana-brahmacariya)、道梵行(magga-brahmacariya),教梵行是三学与一切经典之法,道梵行是圣道。 由通达之甚深(paṭivedhagambhīratāhi),于底本不可离 hi,于次文亦同样。 专门家(parikkhakajana),于底本虽有 sarikkhakajana,由暹罗本、异本 Samantapāsādikā p. 127 之同文读之。 由无过失(niddosabhāvena),底本 niddesabhāvena 是错误。 D. II, p. 223。 应自见者(sandiṭṭhika),解脱道论「现证」。 A. I, p. 156f。 以下 sandiṭṭhika 以(应自见者)为「有善见」及「善见」而解释。 由修习现观(bhāvanābhisamaya)、作证现观(sacchikiriyābhisamaya),修习现观而「见道、作证现观」以见「涅槃」。 无时的(akālika),解脱道论「无时节」。 来见的(ehipassika),解脱道论「来见」。 橙色之石(paṇḍukambala),paṇḍu 是桃色又橙色 kambala 普通虽毛布有造帝释玉座。今何者不得知。 导引的(opanayika),解脱道论「乘相应」。 诸识者应各自知(paccattaṁ veditabbo viññūhi),解脱道论「智慧人现证可知」。 D. II, p. 93f; III, p. 5; A. I, p. 208; III, 286 etc,杂阿含九三一经(大正二.二三八a)。 善行道(supaṭipanna),解脱道论「善修行」。 声闻众(sāvaka-saṅgha),解脱道论「沙门众」。 正行道(uju-paṭipanna),解脱道论「随从软善」;于真理行道(ñāya-paṭipanna),解脱道论「随从如法」;于正当之行道(sāmici-paṭipanna),解脱道论「随从和合」。 四双(cattāri pruisayugāni),解脱道论「只四双」;八辈(aṭṭha-purisapuggala),解脱道论「八辈」。 可供养(āhuneyya),解脱道论「可请」。 Dhp. V. 107,法句经述千品(大正四.五八九c)。 可供养(pāhuneyya),解脱道论「可供养」。 一佛之期间(ekabuddhantara),言一佛出世而其佛教法之期间过,而其次之佛出世止。 可奉施(dakkhiṇeyya),解脱道论「可施」。 可合掌(añjalikaraṇīya),解脱道论「可恭敬」。 世间无上之福田(anuttara puññakkhetta lokassa),解脱道论「无上世间福田」。 M. II, p. 251; A. I, p. 209; III, p. 286,杂阿含九三一经(大正二.二三八a)。 不毁坏(akhaṇḍa),解脱道论「无偏」;不切断(acchidda),解脱道论「无穿」;无斑点(asabala),解脱道论「无点」;不杂色(akammāsa),解脱道论「无杂」。 七种之婬相应(sattavidha-methunasaṁyoga),今卷九八页以下參照。 忿恨等(kodhupanāhādi),今卷九一页參照。 无拘束(bhujissa),解脱道论「自在」;于识者所赏识(viññū pasattha),解脱道论「智慧所叹」。 无取著(aparāmaṭṭha),解脱道论「无所触」;令起定者(samādhi-saṁvattanika),解脱道论「令起定」。 A. III, p. 286. etc,杂阿含九三一经(大正二.二三八a)。 我实有利得(lābhā vata me),解脱道论「我有利」。 A. III, p. 42。 ibid. p. 40。 ibid. p. 41。 我实有善得(suladdhaṁ vata me),解脱道论「善得利」。 悭垢所缠的(maccheramala-pariyuṭṭhitāya),解脱道论「悭垢所牵」。 人人(pajā),解脱道论「世人」。 离垢悭(vigatamalamacchera),解脱道论「无悭」。 以下之故事 A. III, p. 284f. 參照。 放舍者(muttacāga),解脱道论「常施与」;净手者(payatapaṇi),解脱道论「常乐行施」;喜弃舍者(vossaggarata),解脱道论「常供给」;应于者(yācayoga)、喜施及颁与者(dānasaṁvibhāga-rata),解脱道论「常分布」。 A. I, p. 210; III, p. 287; V, p. 329f,杂阿含九三一经(大正二.二三八a)。 四大王天(Cātu-mahārājikā),解脱道论「四王天」;三十三天(Tāvatiṁsā),解脱道论「三十三天」;耶摩天(Yāmā),解脱道论「焰摩天」;都率天(Tusitā),解脱道论「兜率天」;化乐天(Nimmānaratino),解脱道论「化乐天」;他化自在天(Paranimmitavasavattino),解脱道论「他化自在天」;梵众天(Brahmakāyikā),解脱道论「梵身天」。 A. III, p. 287f,杂阿含九三一经(大正二.二三八a)。 详细于摩诃男经(Mahānāma-sutta)说。即以下之引用文于 A. III, p. 285 有。 此文句请见佛随念之说明处。 贪求经(Gedha-sutta),A. III, p. 312。 障碍机会经(Sambādhokāsa-sutta),A. III, p. 314。 布萨经(Uposatha-sutta),A. I, p. 206f。 十一集(Ekādasanipāta),以下之引用文见 A. V, p. 329; p. 333。 成功(ārādhako),英译 energetic 此语不知何者为正译。 加多康达加罗(Kaṭakandhakāra),于锡兰其村有同名之寺。Culla-vaṁsa 45, 3 參照。【经文资讯】《汉译南传大藏经》第 67 册 No. 35 清净道论(第1卷-第7卷)
【版本记录】發行日期:2022-01,最后更新:2020-0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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